防雷防静电管理规范

防雷防静电管理规范
防雷防静电管理规范

防雷防静电管理规范集团企业公司编码:(LL3698-KKI1269-TM2483-LUI12689-ITT289-

防雷、防静电管理规范为进一步规范各车间对避雷设施的管理,确保避雷设施的完好使用,特对氧化铝公司避雷设施作如下具体规定:

第一章具体规定内容

1.1、各单位对所属区域内所有的避雷设施进行详细统计,(按照附表格式)不得遗漏,统计表一式三份,车间、安技科各一份,由安技科汇总后上交安技处一份。

1.2、各车间对所有避雷设施的接地点进行统一编号,并做好国标统一的接地标志及安全防护标示。

1.3、所有避雷接地线测量处要有螺栓进行连接,无螺栓连接的,各车间及时进行整改(详见国标规定《接地安装03D51》),整改完毕后联系动力车间对避雷接地线进行测量是否合格。

1.4、各车间加强对避雷设施的维护、保养力度,并建立避雷设施维护、保养记录及防雷接地整改记录,每年3月份各车间对所属区域的所有避雷设施进行统一维护保养,并对所有避雷设施进行统计更新,将统计情

况上交安技科,由安技科汇总后上交安技处进行存档备案。对开焊、锈蚀部位及时进行整改,对存在无法整改的问题及时进行反馈。

1.5、每年4月份动力车间对所有避雷设施进行全面检测,各车间必须有专人进行配合,辅助动力车间人员进行测量,动力检测完毕后,将检测结果上交安技处,由安技处统一下发整改通知,督促各车间进行整改,在整改完毕后由动力车间对不合格的接地点进行复测,直至接地阻值合格为止,动力车间建立防雷、防静电测量记录。

1.6、每年5月份安技处联合各单位对防雷设施进行全面大检查、检测,对存在弄虚作假、维护保养不到位、检测数据不真实等情况进行严肃处理,并责令车间对存在的问题进行限期整改。

1.7、每年雷雨季节6-9月份,动力车间每月对避雷设施进行一次检测,确保避雷设施的完好。安技处在雷雨季节每月组织一次抽查,对防雷设施完好情况、接地阻值测量等情况进行检查。

1.8、各单位对分公司所属范围内的避雷、防静电设施进行统一划分、明确责任,避免出现无人管理的空区。

第二章防雷接地的基本知识

第一节接地

1.设备的任何部分与土壤间做良好的电气连接,称为接地。

2.接地体或接地极

直接与土壤接触的金属导体称为接地体或接地极。接地体可分为人工接地体和自然接地体。

人工接地体是指专门为接地而装设的接地体;自然接地体是指兼作接地体用的直接与大地接触的各种金属构件、金属管道及建筑物的钢筋混凝土基础等。

3.接地线

连接于设备接地部分与接地体间的金属导线称为接地线。

4.接地装置

接地体和接地线组成的总体称为接地装置。

第二节接地电阻的测试要求

1.交流工作接地,接地电阻不应大于4Ω;

安全工作接地,接地电阻不应大于4Ω;

直流工作接地,接地电阻应按计算机系统具体要求确定;

防雷保护地的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Ω;

对于屏蔽系统如果采用联合接地时,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Ω。

防雷接地规范常用

1、防雷接地装置由接闪器、引下线、接地装置组成。 2、建筑物内的设备、管道构架等主要金属物和防侧击雷的门窗、栏杆以及屋面的金属物体必须接地焊接。 3、防雷接地体应采取焊接方法:①使用金属管作接地体时应在其串接部位焊接角形金属跨接线;②钢筋与钢筋交叉要用一条短圆钢进行跨接焊接,焊接长度不小于圆钢直径的6倍,圆钢同扁钢的焊接必须进行三面焊接;③焊接处焊缝应饱满,要有足够的机械强度,不得有灰渣,咬肉裂纹虚焊气孔等缺陷,焊接处的药皮应敲净。接地体采取搭焊接时。其搭接长度必须符合以下要求:①扁钢为其宽的2倍以上;(三个棱边焊接)②圆钢为其直径的6倍以上;(双面焊接)③圆钢和扁钢连接,其长度为圆钢直径的6倍。(三面焊接) 4、人工接地体应采用圆钢、扁钢、角钢、钢管等金属材料,必须符合以下要求:①圆钢直径不小于10mm;②扁钢截面不小于100平方毫米,厚度不小于4毫米;③角钢厚度不小于4毫米;④钢管壁厚不小于3.5毫米。 5、利用建筑物钢筋做防雷引下线时:①上部与接闪器焊接,下部与基础防雷地线焊接,不能绑接;②下部在室外地坪下0.8~1m处焊一根直径12mm或-40×4镀锌导体伸向室外墙边的距离不小于1m,以备室外人工接地体使用(按图纸设计确定)。③下部在室外地坪上不低于0.3m处焊接一接地体连接板,供防雷接地电阻测量和以备室外防跨步电压工程用(按图纸设计确定)。④接地电阻值应小于设计要求,当利用柱基作接地体不能满足要求时应埋没人工接地体。⑤建筑物钢筋柱内,钢筋直径16mm以上的可用二根作为一组引下线,钢筋直径10mm以上的应用四根为一组作引下线。具体做法按设计要求。⑥防雷专用的引下线暗敷时,引下线扁钢截面不得小于25×4mm圆钢直径不得小于12mm,引下线必须在距地面1.5~1.8m处做断接卡子(一条引下线除外)断接线卡子所用镀锌螺栓的直径不得小于10mm,并需加镀锌弹簧垫圈,并安装一个有标识的接地电阻检测盒。⑦施工操作时应按图纸设计要求截出柱、桩、位置和柱、桩内所用钢筋的位置用油漆作好标志,按照施工进度层都要在相同的钢筋上作好油漆标志,以免错接。 6、建筑物内的电气设备和建筑物天面的设备管道,突出构架以及需防铡击雷的门窗必须做好接地,需防雷的金属门窗应有两处与接地线相连,天面的金属管道应有两处接地。 7、进出建筑物的金属管道和电源穿线钢管均应与接地装置相联。 8、接地干线的接线柱应该明敷在外,与绝缘导线PE线应紧密联接,联接处应有明显的接地标记。 9、电气设备上的接地线应采用专用的接地线,并用镀锌螺栓将接地线牢固地接在电气设备的金属体上。

防雷防静电知识点汇总

一、相关定义 1.雷电定义: 雷电是发生于大气中的一种瞬态的、大电流、高电压、高功率、长距离的放电现象

2.防雷装置:用于减少闪击击于建(构)筑物上或建(构)筑物附近造成的物质性损害和人身伤亡,由外部防雷装置和部防雷装置组成。

z 3外部防雷装置:由接闪器、引下线和接地装置组成。

4.部防雷装置:由防雷等电位连接和与外部防雷装置的间隔距离组成。

5静电:一种处于相对稳定状态的电荷。 6工业静电:是生产、储运过程中在物质、装置、人体、器材和构筑物上产生和积累起来的静电。 7依据GB 50057-2010《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规定,我公司生产厂房(易燃易爆)、仓库(易燃易爆)、配电等防雷建筑物为二类防雷建筑物! 二、我公司防雷防静电设施维护要求——摘自《防雷防静电设施管理规定》 1.使用部门应建立健全的防雷防静电设施台账,需注明设备名称、接地材料规格、接地编号、测量阻值等。 2 对防雷防静电设施的接地装置,特别是接地体(线)焊接和接地体引出线部分处进行除锈、防腐处理(镀锌、喷漆、刷沥青)。

3 对防雷防静电设施进行全线排查,看有无断裂处,确保导电性能良好。 4 紧固接地极、接地极母线、接地极支线连接处的螺栓,确保接地装置接触良好 5 紧固设备、贮罐、机组、管道的静电接地线和跨接线,确保其进出装置处、分支处、弯管、阀门法兰处的接地良好。 6 罐、容器(直径大于或等于2.5米,容积大于或等于50立方米)接地部分不得少于2 处,接地点应对称布置,接地线的位置应远离物料的进出口处。 7 有静电接地要求的管道,各段间应导电良好。每对法兰或螺纹接头间电阻值大于0.03Ω时,应设导线跨接,一般螺栓五孔以下的都要跨接。 8 管道系统的对地电阻值超过100Ω时,应采取措施或设两处接地引线,接地引线宜采用焊接形式。 9 定期进行防雷、防静电设施的电阻的测量, 10 明装接地装置需横平竖直,无明显凹凸处。

防雷接地设计规范标准

第一章总则 第1.0.1条为使建筑物(含构筑物,下同)防雷设计因地制宜地采取防雷指施,防止或减少雷击建筑物所发生的人身伤亡和文物、财产损失,做到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制定本规. 第1.0. 2条本规适用于新建建筑物的防雷设计. 本规不适用于天线塔、共用天线电视接收系统、油罐、化工户外装置的防雷设计. 第1.0.3条建筑物防雷设计,应在认真调查地理、地质、土壤、气象、环境等条件和雷电活动规律以及被保护物的特点等的基础上,详细研究防雷装置的形式及其布置. 第 1.0.4条建筑物防雷设计除应执行本规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和规的规定. 第二章建筑物的防雷分类 第2.0.1条建筑物应根据其重要性、使用性质、发生雷电事故的可能性和后果,按防雷要求分为三类. 策2.0.2条遇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划为第一类防雷建筑物: 一、凡制造、使用或贮存炸药、火药、起爆药、火工品等大量爆炸物质的建筑物,因电火花而引起爆炸,会造成巨大破坏和人身伤亡者. 二、具有0区或10区爆炸危险环境的建筑物. 三、具有1区爆炸危险环境的建筑物,因电火花而引起爆炸,会造成巨大破坏和人身伤亡者. 第2.0.3条遇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划为第二类防雷建筑物: 一、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的建筑物. 二、国家级的会堂、办公建筑物、大型展览和博览建筑物、大型火车站、国宾馆、国家级档案馆、大型城市的重要给水水泵房等特别重要的建筑物. 三、国家级计算中心、国际通讯枢纽等对国民经济有重要意义且装有大量电子没备的建筑物. 四、制造、使用或贮存爆炸物质的建筑物,且电火花不易引起爆炸或不致造成巨大破坏和 人身伤亡者. 五、具有1区爆炸危险环境的建筑物,且电火花不易引起爆炸或不致造成巨大破坏和人身伤亡者. 六、具有2区或11区爆炸危险环境的建筑物. 七、工业企业有爆炸危险的露天钢质封闭气罐. 八、预计雷击次数大于0.06次/a的部、省级办公建筑物及其它重要或人员密集的公共建筑物. 九、预计雷击次数大于0.3次/a的住宅、办公楼等一般性民用建筑物. 注,预计雷击次数应按本规附录一计算; 第2.0.4条遇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划为第三类防雷建筑物 一、省级重点文物保护的建筑物及省级档案馆. 二、预计雷击次数大于或等于0.012次/a,且小于或等于0.06次/a的部、省级办公建筑物及其它重要或人员密集的公共建筑物. 三、预计雷击次数大于或等于0.06次/a,且小于或等于0.3次/a的住宅、办公楼等一般性民用建筑物. 四、预计雷击次数大于或等于0.06次/a的一般性工业建筑物. 五、根据雷击后对工业生产的影响及产生的后果,并结合当地气象、地形、地质及周围环境

[防雷接地电阻规范]防雷接地电阻规定是多少

[防雷接地电阻规范]防雷接地电阻规定是多少建筑物接地电阻的要求 第一类防雷建筑物:防雷电感应的接地装置应和电气设备接地装置共用,其工频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Ω。 工频接地电阻 英文名称:power frequency earthing resistance 定义:工频电流流过接地装置时,接地装置与远方大地之间的电阻。其数值假定等于接地装置对地电位最大值与通过接地装置流入地电流最大值的比值。 工频就是一般的市电(工业用电)频率,在我们国家是50赫兹。工频是很低的频率。我国通常叫的工频,就是指50HZ的交流电。 第二类防雷建筑物:每根引下线的接地电阻不小于10Ω,防直击雷接地装置宜和防雷电感应、电气设备、系统等共用接地装置。 避雷器、电缆金属外皮、钢管和绝缘子铁脚、金具等应连在一起接地,其冲击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Ω。

架空和直接埋地的金属管道在进出建筑物处应就近与防雷的接地装置相连;当不相连时,架空管道应接地,其冲击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Ω。 建筑物,引人、引出该建筑物的金属管道在进出处应与防雷的接地装置相连;对架空金属管道尚应在距建筑物约25m处接地一次,其冲击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Ω。 第三类防雷建筑物:每根引下线的冲击接地电阻不宜大于30Ω。 避雷器、电缆金属外皮和绝缘子铁脚、金具等应连在一起接地,其冲击接地电阻不宜大于30Ω。(防雷检测报告第19条——防雷接地电阻≤10) 电源系统接地电阻的要求 机房接地与防雷接地系统共用时,接地电阻要求小于1Ω。 (因此对于监控机房和通讯机房接地均应与建筑物防雷地等共用同一接地装置,接地电阻要求小于1Ω。)

在电缆与架空线连接处,应装设避雷器。避雷器、电缆金属外皮、钢管和绝缘子铁脚、金具等应连在一起接地,其冲击接地电阻不宜大于10Ω。 输送危险物质的各种室外架空管,应每隔20~25米接地一次,每处冲击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Ω。凡生产、加工或储存危险品的过程中,有可能积聚静电电荷的金属设备、金属管道和导电物体,均应直接接地,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0Ω。 低压配电线路的接地应采用TN-S或TN-C-S系统,引入建筑物的电源线路,中性点应重复接地,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Ω。 TN-S系统 英文名称:TN-S system 定义:整个系统的中性线与保护线分开的TN系统。 字母标识: 第一字母表示电力系统的对地关系

防雷、防静电安全管理制度实用版

YF-ED-J2512 可按资料类型定义编号 防雷、防静电安全管理制 度实用版 In Order To Ensure The Effective And Safe Operation Of The Department Work Or Production, Relevant Personnel Shall Follow The Procedures In Handling Business Or Operating Equipment. (示范文稿) 二零XX年XX月XX日

防雷、防静电安全管理制度实用 版 提示:该管理制度文档适合使用于工作中为保证本部门的工作或生产能够有效、安全、稳定地运转而制定的,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设备时必须遵循的程序或步骤。下载后可以对文件进行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调整使用。 1、目的 为了加强企业防雷、防静电的安全管理、 防止雷、电引发火灾、爆炸等事故的发生,特 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防雷、防静电安全管理要 求,适用于民爆企业危险品场所。 3、职责 3.1安全保卫部门为企业的防雷、防静电归 口管理部门。

3.2企业安全保卫部门负责对防雷、防静电设施的维护和保养,并定期请有资质的专业单位进行检测。 3.3企业下属单位负责本单位防雷、防静电设施的日常维护工作。 4、工作规定 4.1防雷措施; 4.1.1与架空电力线路连接的配电变压器和开关设备等应采取防雷措施。 4.1.2建筑行应根据《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的规定采取防雷措施,一类防雷建筑物应有防直接雷、防雷电感应和防止雷电波浸入的措施,接地电阻均不应大于10Ω;二类建筑物应有防直接雷、防雷电感应和和雷电波侵入的措施,防直接雷的接地电阻不应大

防雷接地规范标准

防雷接地规范标准

目录 第一章总则 (3) 第二章防雷分类 (3) 第三章措施 (5) 第一节一般规定 (5) 第二节第一类防雷建筑物的防雷措施 (5) 第三节第二类防雷建筑物的防雷措施 (9) 第四节第三类防雷建筑物的防雷措施 (13) 第五节其它防雷措施 (15) 第四章装置 (17) 第一节接闪器 (17) 第二节引下线 (18) 第三节接地装置 (19) 第五章接闪器 (20) 第一节接闪器选择 (20) 第二节接闪器布置 (20) 参考资料 (20)

第一章总则 第1.0.1条为使建筑物(含构筑物,下同)防雷设计因地制宜地采取防雷指施,防止或减少雷击建筑物所发生的人身伤亡和文物、财产损失,做到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制定本规范。 第1.0.2 条本规范适用于新建建筑物的防雷设计。 本规范不适用于天线塔、共用天线电视接收系统、油罐、化工户外装置的防雷设计。 第1.0.3 条建筑物防雷设计,应在认真调查地理、地质、土壤、气象、环境等条件和雷电活动规律以及被保护物的特点等的基础上,详细研究防雷装置的形式及其布置。 第1.0.4 条建筑物防雷设计除应执行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规定。 第二章防雷分类 第2.0.1条建筑物应根据其重要性、使用性质、发生雷电事故的可能性和后果,按防雷要求分为三类。 第2.0.2条遇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划为第一类防雷建筑物: 一、凡制造、使用或贮存炸药、火药、起爆药、火工品等大量爆炸物质的建筑物,因电火花而引起爆炸,会造成巨大破坏和人身伤亡者。 二、具有0区或10区爆炸危险环境的建筑物。 三、具有1区爆炸危险环境的建筑物,因电火花而引起爆炸,会造成巨大破坏和人身伤亡者。 第2.0.3条遇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划为第二类防雷建筑物: 一、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的建筑物。

防雷、防静电安全管理制度示范文本

防雷、防静电安全管理制 度示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防雷、防静电安全管理制度示范文本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1、目的 为了加强企业防雷、防静电的安全管理、防止雷、电 引发火灾、爆炸等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防雷、防静电安全管理要求,适用于民 爆企业危险品场所。 3、职责 3.1安全保卫部门为企业的防雷、防静电归口管理部 门。 3.2企业安全保卫部门负责对防雷、防静电设施的维护 和保养,并定期请有资质的专业单位进行检测。 3.3企业下属单位负责本单位防雷、防静电设施的日常

维护工作。 4、工作规定 4.1防雷措施; 4.1.1与架空电力线路连接的配电变压器和开关设备等应采取防雷措施。 4.1.2建筑行应根据《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GB50057)的规定采取防雷措施,一类防雷建筑物应有防直接雷、防雷电感应和防止雷电波浸入的措施,接地电阻均不应大于10Ω;二类建筑物应有防直接雷、防雷电感应和和雷电波侵入的措施,防直接雷的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Ω,且宜与防雷电电感应的接地、电气设备接地共用接地装置;三类建筑物应防直接雷和防雷电波侵入的措施,其接地电阻不应大于30Ω,且宜与电气设备接地共用接地装置。 4.1.3严禁在独立避雷针(塔)的支柱上悬挂电话线、

防雷防静电接地电阻的标准

接地电阻的要求(常用标准的规定) 建筑物接地电阻的要求 依据GB 50057-94(2000版)《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第三章、建筑物的防雷措施;第二节、第一类防雷建筑物的防雷措施要求,第3.2.1条:防雷电感应的接地装置应和电气设备接地装置共用,其工频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Ω。第三节、第二类防雷建筑物的防雷措施要求,第3.3.4条:每根引下线的接地电阻不小于10Ω,防直击雷接地装置宜和防雷电感应、电气设备、信息系统等共用接地装置。第3.3.9条:避雷器、电缆金属外皮、钢管和绝缘子铁脚、金具等应连在一起接地,其冲击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Ω。架空和直接埋地的金属管道在进出建筑物处应就近与防雷的接地装置相连;当不相连时,架空管道应接地,其冲击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Ω。本规范第.2.0.3条四、五、六款所规定的建筑物,引人、引出该建筑物的金属管道在进出处应与防雷的接地装置相连;对架空金属管道尚应在距建筑物约25m处接地一次,其冲击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Ω。第四节、第三类防雷建筑物的防雷措施要求,第3.4.2条:每根引下线的冲击接地电阻不宜大于30Ω。第3.4.9条:避雷器、电缆金属外皮和绝缘子铁脚、金具等应连在一起接地,其冲击接地电阻不宜大于30Ω。 电源系统接地电阻的要求 依据JGJ/T16-92《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第14章接地与安全:第14.7.5.3条要求,当机房接地与防雷接地系统共用时,接地电阻要求小于1Ω。因此对于监控机房和通讯机房接地均应与建筑物防雷地等共用同一接地装置,接地电阻要求小于1Ω。 依据GB50089-98《民用爆破器材工厂设计安全规范》第12章:电气;第12.6.4条:在电缆与架空线连接处,应装设避雷器。避雷器、电缆金属外皮、钢管和绝缘子铁脚、金具等应连在一起接地,其冲击接地电阻不宜大于10Ω。第12.7.2条:输送危险物质的各种室外架空管,应每隔20~25米接地一次,每处冲击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Ω。第12.7.3条:危险区域应采取相应的防静电措施。凡生产、加工或储存危险品的过程中,有可能积聚静电电荷的金属设备、金属管道和导电物体,均应直接接地,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0Ω。第12

防雷接地规范标准

防 雷 接 地 规 范 标 准 目录 第二章防雷分类 (3) 第三章措施 (4) 第一节一般规定 (4) 第二节第一类防雷建筑物的防雷措施 (4) 第三节第二类防雷建筑物的防雷措施 (8) 第四节第三类防雷建筑物的防雷措施 (13) 第五节其它防雷措施 (15)

第四章装置 (16) 第一节接闪器 (16) 第二节引下线 (17) 第三节接地装置 (18) 第五章接闪器 (19) 第一节接闪器选择 (19) 第二节接闪器布置 (20) 参考资料 (20) 第一章总则 为使建筑物(含构筑物,下同)防雷设计因地制宜地采取防雷指施,防止或减少雷击建筑物所发生的人身伤亡和文物、财产损失,做到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制定本规范。 第1.0.2条本规范适用于新建建筑物的防雷设计。 本规范不适用于天线塔、共用天线电视接收系统、油罐、化工户外装置的防雷设计。 第1.0.3条建筑物防雷设计,应在认真调查地理、地质、土壤、气象、环境等条件和雷电活动规律以及被保护物的特点等的基础上,详细研究防雷装置的形式及其布置。 第1.0.4条建筑物防雷设计除应执行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规定。 第二章防雷分类 建筑物应根据其重要性、使用性质、发生雷电事故的可能性和后果,按防雷要求分为三类。 遇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划为第一类防雷建筑物: 一、凡制造、使用或贮存炸药、火药、起爆药、火工品等大量爆炸物质的建筑物,因电火花而引起爆炸,会造成巨大破坏和人身伤亡者。 二、具有0区或10区爆炸危险环境的建筑物。 三、具有1区爆炸危险环境的建筑物,因电火花而引起爆炸,会造成巨大破坏和人身伤亡者。

防雷防静电安全规定

公司防雷防静电安全规定第一条为减少雷电、静电危害,保证安全生产,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防雷、防静电 1.石油库防雷、防静电的设施、装置等应符合设计规范要求; 2.石油库应绘制防雷、防静电装置平面布置图,建立台帐; 3.石油库的防雷防静电接地装置应每年进行两次测试,并做好测试记录。接地线应做可拆装连接; 4.防雷、防静电接地装置应保持完好有效。当防雷接地、防静电接地、电气设备的工作接地、保护接地及信息系统的接地等设共用接地装置时,按最小值考虑,其接地电阻不应大于4Ω; 5.铁路装卸油设施钢轨、输油管道、鹤管、钢栈桥等应按规范作等电位跨接并接地,其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Ω; 6.压力储罐不设避雷针(线),罐区不宜装设消雷器; 7.严禁使用塑料桶或绝缘材料制作的容器灌装或输送甲、乙类油品; 8.不准使用两种不同导电性能的材质制成的检尺、测温和采样工具进行作业。使用金属材质时应与罐体跨接,操作时不得猛拉快提; 9.在爆炸危险场所人员应穿防静电工作服,禁止在爆炸危险场所穿脱衣服、帽子或类似物; 10.不准在爆炸危险场所用化纤织物拖擦工具、设备和地面; 11.严禁用压缩空气吹扫甲、乙类油品管道和储罐,严禁使用汽油、苯类等易燃溶剂对设备、器具吹扫和清洗; 12.油罐、罐车等容器内和可燃性液体的表面,不允许存在不接地的导

电性漂浮物;油轮装油时,不准将导体放入油舱内。 13.储存甲、乙、丙A类油品储罐的上罐扶梯入口处、泵房的门外和装卸作业操作平台扶梯入口处等应设消除人体静电接地装置。 第三条要防止易燃、可燃液体的静电危害,必须消除静电引燃的条件: 1、有静电电荷的产生。 2、有足以产生引燃性放电的静电电荷的积聚。 3、有合适的火花间隙,使积聚的电荷以引燃的火花形式放电; 4、在火花间隙中必须有可燃性液体的蒸气-空气的混合物。 第四条根据《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对贮存易燃、可燃液体的分类如下表所列: 进入储罐和槽车时对甲、乙类易燃、可燃液体的电阻率等于或少于108欧姆/米者不受本规定约束。 第五条甲、乙类液体进入贮罐和槽车时,初速不得大于1米/秒,当入口管浸没200毫米后可提高流速,最高不得超出6米/秒。 甲、乙类液体含水、含杂质以及两种以上油品混送时的初流速亦不得超过1米/秒。 甲、乙类液体经过添加抗静电剂,专门静电消除器,报警仪同时具备的流速可按6米/秒。 当液体输送管线上装有过滤器时,甲、乙类液体输送自过滤器至装料之

防雷接地技术标准和规范标准[详]

通信、计算机、监测监控网络机房 设置防雷接地技术规范指导意见 第一部分:总则 第一条:本技术指导意见适用于集团公司所有通信、计算机、监测监控设备及机房。 第二条:通信、计算机、监测监控设备和机房的接地及防雷应做到确保人身和通信设备的安全以及通信设备的正常工作。 第二部分:机房及设备防雷接地的技术标准和条例 第三条:机房及设备防雷接地应执行下列技术标准和条例:YDJ26-89《通信局(站)接地设计暂行技术规范》(综合楼部分); YD 2011-93《微波站防雷与接地设计规范》; YD 5068-98《移动通信基站防雷与接地设计规范》; YD 5078-98《通信工程电源系统防雷技术规定》; YD 过 5098-2001《通信局(站)雷电过电压保护设计规范》; GA371-2001《计算机信息系统实体安全技术要求》; GB2887-2000《电子计算机场地通用规范》; GB50174-93《电子计算机房设计规范》; GBJ57-83《建筑防雷设计规范》; YD5003-94《电信专用房屋设计规范》; 《煤矿安全规程》;

《通讯机房静电防护通则》; 以上标准是为了解决综合通信大楼、交换局、数据局、模块局、接入网站、IP 网站、移动通信基站、卫星地球站、微波站、监测监控机房及设备等因雷电感应通过电源线、信号线、网络数据线、天馈线、遥控系统、监控系统引入的雷害,确保通信设备的安全和正常运行而编制的。 第四条:所有通信、计算机、监测监控网络机房安装的防雷产品应 当符合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规定的使用要求;所有通信、计算机、监测监控场(站)、机房所建防雷设施应符合相关技术标准、规范。 第五条:从事通信、计算机、监测监控网络机房防雷工程的企业,应当持有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颁发的《防雷工程专业设计资质证》和《防雷工程专业施工资质证》;工程设计、施工人员应当持有气象主管机构颁发的《防雷工程专业设计资格证》和《防雷工程专业施工资格证》。工程完工后,应将设计施工单位及个人的资质资格证复印件及竣工验收资料等存档备查。 第六条:通信、计算机、监测监控网络机房防雷工程实行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制度。防雷工程的设计、施工单位,必须将防雷工程设计方案报送当地气象主管机构审核,经审核合格后,方可交付施工。工程竣工后,须经法定防雷检测机构检测合格并报当地气象主管机构验证备案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三部分:机房及设备防雷接地的安全技术要求 第七条:

电气防雷防静电安全要求(新版)

When the lives of employees or national property are endangered, production activities are stopped to rectify and eliminate dangerous factors.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电气防雷防静电安全要求(新版)

电气防雷防静电安全要求(新版)导语:生产有了安全保障,才能持续、稳定发展。生产活动中事故层出不穷,生产势必陷于混乱、甚至瘫痪状态。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危及职工生命或国家财产时,生产活动停下来整治、消除危险因素以后,生产形势会变得更好。"安全第一" 的提法,决非把安全摆到生产之上;忽视安全自然是一种错误。 雷电和静电有许多相似之处,但也有不同。雷电与静电电荷产生和聚集的方式不同、存在的空间不同、放电能量相差甚远、防护措施也有很多不同。 一、防雷安全要求 雷电的种类较多,按危害方式分为直击雷、感应雷和雷电侵入波,按形状分为线形、片形和球形三种。 1.雷电的危害 雷电的危害分为电作用的破坏、热作用的破坏、机械作用的破坏。 (1)电作用的破坏:雷电数十万至数百万伏的冲击电压可能毁坏电气设备的绝缘,造成大面积停电。 (2)热作用的破坏:巨大的雷电流通过导体,在极短的时间内转换成大量的热能,使金属熔化飞溅而引起火灾和爆炸。 (3)机械作用的破坏:巨大的雷电流通过被击物时,瞬间产生大量的热,使被击物内部的水分或其他液体急剧汽化,剧烈膨涨大量气体,

防雷防静电接地设施维护管理规定

防雷防静电接地设施维 护管理规定 集团企业公司编码:(LL3698-KKI1269-TM2483-LUI12689-ITT289-

防雷防静电接地设施维护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大庆石化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防雷防静电接地设施维护管理,防止或减少雷击建筑物、构筑物所发生的人身伤亡、设备损坏,以及静电引起的火灾、爆炸,确保设备的安全、稳定、长周期运行。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专业技术规程、标准,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相关部门及二级单位。 第三条本规定是公司防雷防静电接地设施管理的基本要求,各单位在防雷防静电接地的设计、安装、验收、使用、修理、改造、测试等全过程管理中,必须严格执行本规定。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四条公司电气管理处负责对各二级单位的防雷防静电接地的设计、安装、验收、使用、修理、改造、测试等全过程的管理考核工作。组织编制和审核防雷防静电接地的年度修理和检测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或参与由于雷电、静电引起的相关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 第五条二级单位应根据本单位防雷防静电接地的特点,依据本规定,编制适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的防雷防静电接地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第六条电气管理处是防雷防静电接地的技术管理归口部门。质量安全环保处配合相关的培训和安全防护用具、作业工具的管理工作。技术部门负责提供防静电设施所涉及的工艺、介质情况。

第七条各二级单位建立防雷防静电接地的组织机构,落实责任,负责本单位防雷防静电接地的管理工作。 第八条防雷防静电设施除独立避雷针和变配电间由供电车间负责管理,仪表专用接地由仪表车间负责管理外,由产权所属基层单位直接管理,各单位指定专人负责防雷防静电工作。供电车间负责防雷防静电的技术管理工作。 第九条变电所、配电间内配电设备、电气线路、照明设施、电源设施由供电(电气)车间负责维护保养;现场设备(电机及操作柱、接地设施等附件)由生产车间承包人负责定期检查和外部维护保养,供电(电气)承包人负责设备定期检查和内部维护保养。 属车间装置管辖的现场设备、泵房、管廊、罐区等的接地设施由生产装置落实到具体包机人,原则上由接地设施的主体承包人承包;属供电车间管辖的变、配电间、电缆桥架、独立避雷针、架空线等由供电(电气)车间落实到具体包机人,原则上由接地设施的主体承包人承包;仪表专用接地由仪表车间负责管理,二级单位办公楼接地设施由供电车间负责。 第十条各基层单位建立健全所属范围内防雷防静电设施档案,档案包括检查记录、竣工图纸和测试报告、防雷防静电接地设施平面布置图等。防雷防静电接地平面图和防雷防静电设施台帐交供电车间汇总,形成二级单位防雷防静电设施总图和二级单位防雷防静电台帐。防雷防静电接地设施发生变化时及时修改台帐及防雷防静电平面图,保证档案资料与现场一致。

油田分公司防雷防静电安全管理规定(新编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油田分公司防雷防静电安全管 理规定(新编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油田分公司防雷防静电安全管理规定(新 编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防雷、防静电装置的安全监测及检查维护管理,预防雷电灾害,根据《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吐哈油田分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防雷装置是指:接闪器、引下线、接地装置、电涌保护器及其它连接导体的总和;防静电装置是指:将装置、设备、设施、储罐等静电接入大地的设备设施。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吐哈油田分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包括托管单位)防雷、防静电装置的设计安装、安全监测和检查维护等。 第二章防雷、静电管理职责

第四条质量安全环保处负责防雷、防静电装置的安全监察,监督检查年度检测计划的执行情况。 第五条凡具有防雷、防静电装置的单位应当做好装置的检查维护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一)指定专门人员负责日常检查维护; (二)按照规定申请装置安全检测,并配合检测机构做好检测工作; (三)对相关人员进行防雷、防静电的安全教育和培训; (四)对不符合技术规范要求的装置及时整改,并向检测机构申请复查; (五)建立防雷、防静电装置的安全检测和维护检查档案。 第三章防雷、防静电检测 第六条检测计划的下达及实施。 (一)各单位每年一季度编制防雷、防静电装置的安全技术检测计划; (二)凡列入年度检测计划内的防雷、防静电装置,必须由当地

防雷、防静电安全管理制度

防雷、防静电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公司范围内凡对易燃、可燃液体的储存、装运等有关作业,均应严格执行上级公司颁发的《易燃、可燃液体防静电安全规程》。 第二条严禁在罐区内灌装化工液体料。 第三条防静电接地不得与防雷接地极共用,其间距应符合防雷规范。防雷、防静电接地极每年必须进行检查,并对接地电阻进行测试。防雷接地电阻大于10欧姆、防静电接地电阻大于100欧姆的接地极必须立即进行整改,同时做好检测维修记录,加强防雷、防静电管理工作。 第四条严禁穿易产生静电的服装进入易燃、易爆区,尤其不得在该区域内穿、脱衣服或用化纤织物擦拭设备。 第五条为防止雷击和静电引起火灾爆炸事故,减少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确保职工生命安全,公司应认真做好防雷防静电设施的管理。加强日常维护保养,发现问题和隐患及时安排整改,使防雷、防静电设施常年处于完好状态。 第六条防雷、防静电设施,应有专人管理。 第七条应严格贯彻执行国家颁发的防雷、防静电法律、法规、技术规范、标准、通知、要求。并遵守地方有关部门和股份公司的有关规定。 第八条应建立健全防雷、防静电设施档案资料和管理台帐。 第九条为避免信息通讯和电子仪表等弱电设备遭受雷击侵害,公司在安装防直击雷防雷设施的同时,还应有防雷电波侵人措施。 第十条每年三月以前应委托有资质的检测站对公司防雷、防静电设施进行安全检测。委托时先行自查整改,检测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及时整改,并经检测站复查确认。 第十一条新建、改扩建工程以及技改项目中的防雷、防静电设施,应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设计、施工。设计方案须组织审核或技术论证。工程竣工应按规

定组织验收,并要有验收、测试的详细资料,防止留下隐患,确保安全可靠。 第十二条防雷装置的被保护物(如建筑物、露天堆场等)发生变化,超出防雷设施原设计保护范围时,应参照第七条规定相应增加防雷设施。 第十三条防雷、防静电设施的报废、更新,应及时向公司办理报批手续。 第十四条防雷、防静电设施在使用中发生事故,应及时向公司汇报。公司根据事故性质必要时向公司报告,并组织事故调查处理。

防雷防静电基本常识

防雷防静电基本常识 Prepared on 22 November 2020

防雷防静电基本常识 一般管理内容 第一条防雷防静电接地极每年定期检测。产权单位要留有检测记录并确认,如接地电阻值超标,应立即安排整改。各单位负责核算贮罐放空线等易燃、易瀑设备是否在防雷保护范围内,定期检查避雷针氧化及外观情况。 第二条贮罐、工艺设备、管线防雷接地电阻值允许在10欧姆以下,防静电接地电阻值在100欧姆以下。 第三条接地极引线应采用螺栓连接,测试时断开测量。为防止腐蚀氧化,螺栓连接处应有涂油等防腐措施,并进行定期检查。 第四条每台贮罐至少有两点接地,周长每增加30米,则增设一点。 (一)产权单位要保存好原始设计资料,接地电阻值的计算值及施工接线图(新扩、建改造项目)。 (二)产权单位要有接地装置的安装方位图、隐蔽工程及竣工图。 (三)产权单位要保存接地装置验收记录,接地电阻测试记录。 (四)产权单位要保存接地装置变更修改及验收记录。 接地装置验收内容

第五条按设计图纸要求,检查接线、零线、地线的导体规格、敷设方式、导体的连接工艺。 第六条接地连接部分采用螺栓和夹板连接时,其螺栓的规格数量,连接长度应符合技术要求,接触面应压紧可靠,螺栓应有防止松动的开口弹簧垫圈。 第七条连接部分采用焊接时,应按条例规程要求,保证焊接面积和技术要求。 第八条接地装置进出建筑物和引出地面处,应有保护措施或穿套管保护。 第九条利用金属物、钢轨、钢管做自然接地体时,在每个连接处应有符合规定截面的跨接线保证整体的电气连接。 第十条接地母线和接地体的焊接部分,应按规范要求刷相色漆和防腐漆。 第十一条接地装置竣工后,应测量接地电阻,阻值应符合规程规定。 接地装置检查周期 第十二条接地装置电阻的测量每年地土壤电阻率较大的干燥季节进行,防雷防静电装置的接地每年雷雨季节前检查,一般在4月或11月以后进行。 (一)变、配电所的接地网,每年检查、测量一次。 (二)车间电气设备的接地线或零线每年至少检查两次;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每年测量一次。

HC-AQ-061 防雷防静电安全管理制度

HC-AQ-061 防雷防静电安全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加强防雷防静电灾害防御工作,防止和减少因雷击和静电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防雷防静电管理。 3 相关文件及引用标准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 《建筑物防雷装置检测技术规范》 《石油化工静电接地设计规范》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 4 职责 4.1 总经理是公司防雷防静电总责任人 4.2安全环保部是防雷防静电设施的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负责防雷防静电设施安全管理制度的制定、组织实施和年度检测。 4.3设备部是防雷防静电设备设施的主管部门。 5 要求和内容 5.1 安全环保部应按国家相关规范要求聘请具备防雷防静电装置检查资质 的单位对公司防雷防静电设施进行全面检测。 5.2检测点中必须包括公司在生产设施中所确定的重点部位、关键装置的防雷防静电设施设备。 5.3 检测完后,检测单位应向安全环保部提交具有有效性和合法性的检测报告一式二份,如在检测中指出存在安全隐患的,由安全环保部门确定整改时限,

并督促防雷防静电所属车间按时完成隐患整改,整改完成后及时通知检测单位进行现场验收。 5.4 安全环保部应向人事行政部档案室提交防雷防静电检测报告一份做存档。 5.5防雷防静电设施、设备的外观检查主要包括检查接闪器、引下线等各部份的连接螺栓、焊接处是否牢固可靠;检查各部分防腐、防锈等情况。若腐蚀、锈蚀超过本体面积30%以上,应予更换;对于阀型避雷器,应仔细检查瓷套管有无裂纹、碰伤、密封是否严密,表面是否干净等;测量绝缘电阻、漏导电流应符合有关规程规定。 5.6各车间应加强对防雷防静电设施、设备的巡视工作,对查出的隐患应及时报告安全环保部和土建施工员,对存在隐患必须及时处理并作好详细记录。 5.7高大建筑、主配电设备、易燃易爆罐区、突出屋面、排放可燃气体或蒸气的放空管和呼吸阀等,都应设防雷保护装置,并检测其全部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保证接地电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要求。 5.8独立避雷针的设立地点应避开人员经常通行的地方,一般应距离路面、厂房、办公楼、操作间等3米以上。 5.9严禁将架空照明线、电话线等架在避雷针(线)上或其构筑物架上。 5.10日常安全生产巡检中应依照相关规范要求,对防雷防静电设施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应落实好安全监控防护措施。 5.11为确保安全,所有防雷防静电设施、设备的一切维护保养工作,由所在车间负责。 5.12增设防雷防静电设施应向土建工程师提出书面申请,经审批同意后,由土建工程师聘请具备防雷防静电设施安装资质的单位进行安装。 5.13 未经安全环保部批准,任何人不得拆卸、移动防雷防静电设施。 5.14新、改、扩建工程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石油化工静电接地设计规范》等规范及国家对建设项目防雷防静电设施其他安全规定要求,装设防雷防静电装置,并确保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第一部分易燃、可燃液体静电安全规定

化工企业防雷和防静电接地检测实施细则.

化工企业防雷和防静电接地检测实施细则 ?简介:了解防雷装置所处的环境、位置,建筑物使用性质,发生雷击事故的可能性及后果,确定各建(构筑物的防雷类别,查阅设计图纸,了解隐蔽工程施工情况。 ?关键字:化工企业,防雷,防静电,接地检测 一、了解防雷 1、了解防雷装置所处的环境、位置,建筑物使用性质,发生雷击事故的可能性及后果,确定各建(构筑物的防雷类别。 2、查阅设计图纸,了解隐蔽工程施工情况。 二、防直击雷 1、石油化工企业的建筑物、工艺装置内塔类应有防直击雷装置。 2、工艺装置内露天布置的塔、容器等,当罐壁厚度≥4mm时,可不设避雷针,但必须设防雷接地。 3、可燃气(液体的钢罐,必须有环型防雷接地,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避雷针(线的保护范围,应包括整个储罐。 (2装有阻火器的甲B、乙类可燃液体的固定顶钢罐,当罐壁厚度≥4mm时,可不设避雷针(线。 (3丙类液体储罐可不设避雷针(线,但必须设防雷接地。 (4浮顶金属罐可不装设防直击雷装置,但必须有两根截面积妻25mm2的软铜绞线将浮顶与罐体作电气连接,连接点不少于两处。 (5压力储罐可不设避雷针(线,但必须设防雷接地。

三、防静电 1、金属罐、设备、管道应有防静电接地。 2、可燃气(液体、可燃固体的管道在下列部位,应有防静电接地: (1进出装置或设施处。 (2爆炸危险场所的边界。 (3管道泵及其过滤器、缓冲器等。 3、可燃气(液体管道的法兰盘、阀门的连接处,应有金属跨接线。当法兰盘用5根以上螺栓连接时,法兰盘可不用金属线跨接,但必须构成电气通路。 4、装卸场地应有防静电接地。 四、防雷电感应 1、可燃液体储罐的温度、液位等测量装置的信号线,应用铠装电缆或钢管屏蔽,电缆外皮和钢管应与罐体连接。 2、电力和通信线路应用铠装电缆或钢管屏蔽埋地,电缆外皮和钢管应接地,宜安装电涌保护器。 五、接地装置 参考设计图纸,向施工员、甲方代表了解接地装置情况,记录下接地体和接地线的材料、规格、数量、布局,并作详细记录。 1、水平接地体埋设深度不小于 0.7m,人行通道附近不小于1.0m,垂直接地体长度为1.5-2.5m,间距为5.0m。当垂直接地体敷设有困难时,可设多根环形水平接地体并互相连通。人工接地体应使用热镀锌钢材。 表4.10接地体材料规格

防雷防静电安全规定

公司防雷防静电安全规定 第一条为减少雷电、静电危害,保证安全生产,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防雷、防静电 1.石油库防雷、防静电的设施、装置等应符合设计规范要求; 2.石油库应绘制防雷、防静电装置平面布置图,建立台帐; 3.石油库的防雷防静电接地装置应每年进行两次测试,并做好测试记录。接地线应做可拆装连接; 4.防雷、防静电接地装置应保持完好有效。当防雷接地、防静电接地、电气设备的工作接地、保护接地及信息系统的接地等设共用接地装置时,按最小值考虑,其接地电阻不应大于4Ω; 5.铁路装卸油设施钢轨、输油管道、鹤管、钢栈桥等应按规范作等电位跨接并接地,其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Ω; 6.压力储罐不设避雷针(线),罐区不宜装设消雷器; 7.严禁使用塑料桶或绝缘材料制作的容器灌装或输送甲、乙类油品; 8.不准使用两种不同导电性能的材质制成的检尺、测温和采样工具进行作业。使用金属材质时应与罐体跨接,操作时不得猛拉快提;

9.在爆炸危险场所人员应穿防静电工作服,禁止在爆炸危险场所穿脱衣服、帽子或类似物; 10.不准在爆炸危险场所用化纤织物拖擦工具、设备和地面; 11.严禁用压缩空气吹扫甲、乙类油品管道和储罐,严禁使用汽油、苯类等易燃溶剂对设备、器具吹扫和清洗; 12.油罐、罐车等容器内和可燃性液体的表面,不允许存在不接地的导电性漂浮物;油轮装油时,不准将导体放入油舱内。 13.储存甲、乙、丙A类油品储罐的上罐扶梯入口处、泵房的门外和装卸作业操作平台扶梯入口处等应设消除人 体静电接地装置。 第三条要防止易燃、可燃液体的静电危害,必须消除静电引燃的条件: 1、有静电电荷的产生。 2、有足以产生引燃性放电的静电电荷的积聚。 3、有合适的火花间隙,使积聚的电荷以引燃的火花形式放电; 4、在火花间隙中必须有可燃性液体的蒸气-空气的混合物。 第四条根据《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对贮存易燃、可燃液体的分类如下表所列:

防雷、防静电与接地

防雷、防静电与接地 1 防雷基础 1) 雷击是一种自然现象,它能释放出巨大的能量、具有极强大的破坏能力。雷电对人参、设备设施的主要方式有:雷击、雷电感应、雷击电磁脉冲。防雷主要采取以下措施:传导、搭接、接地、分流、屏蔽、躲避。 2) 雷电会导致多种不同形式的危害,没有任何一种办法可以全面防止雷电的危害。 3) 直击雷:是带电云层(雷云)与建筑物构架、其它物体、大地或防雷装置之间发生的迅猛放电现象,并由此伴随而产生的电效应、热效应或机械力等一系列的破坏作用,危害建筑物、建筑物内电子设备和人。直击雷的电压峰值通常可达几万伏甚至几百万伏,电流峰值可达几十k A乃至几百kA,其之所以破坏性很强,主要原因是雷云所蕴藏的能量在极短的时间(其持续时间通常只有几μs到几百μs)就释放出来,瞬间功率巨大的。 防御直击雷:通常都是充分利用建筑物的基础桩、梁柱等结构钢筋作为引下线和接地装置,采用避雷针、避雷带、避雷线、避雷网或金属物件作为接闪器,将雷电流接收下来,并通过作引下线的金属导体导引至埋于大地起散流作用的接地装置再泄散入地。 4) 雷电感应:指当雷云来临时地面上的一切物体,尤其是导体,由于静电感应,都聚集起大量的雷电极性相反的束缚电荷,在雷云对地或对另一雷云闪击放电后,云中的电荷就变成了自由电荷,从而产生出很高的静电电压(感应电压),其过电压幅值可达到几万到几十万伏,这种过电压往往会造成附近的户外传输信号线路、埋地电力线、设备间连接线、接地不良的金属物导体和大型的金属设备放电而引起电火花,从而引起火灾、爆炸、危及人身安全或对供电系统造成的危害。另外,在雷电闪击时,由于雷电流的变化率大而在雷电流的通道附近就形成了一个很强的感应电磁场,对建筑物内的电子设备造成干扰、破坏,又或者使周围的金属构件产生感应电流,从而产生大量的热而引起火灾。 感应雷虽然没有直接雷猛烈,但其发生的几率比直击雷高得多。阻止感应雷的有效手段是屏蔽,将建筑物屋顶、墙体中的钢筋以及金属门窗、引入建筑物、构筑物的金属管道等通通连起来,达到一定的网格距就可以防御雷电感应。 5) 雷电浪涌:当线路遭受直击雷或产生雷电感应,高电位便会沿着导线电源线以及信号侵入变电站或建筑物内,这种雷电波侵入也会对电气设备造成危害或使建筑物内的金属设备放电,引起破坏作用。最常见的电子设备危害不是由于直接雷击引起的,而是由于雷击发生时在电源和通讯线路中感应的电流浪涌引起的。一方面由于电子设备内部结构高度集成化,从而造成设备耐压、耐过电流的水平下降,对雷电(包括感应雷及操作过电压浪涌)的承受能力下降,另一方面由于信号来源路径增多,系统较以前更容易遭受雷电波侵入。浪涌电压可以从电源线或信号线等途径窜人电脑设备。信号系统浪涌电压的主要来源是感应雷击、电磁干扰、无线电干扰和静电干扰。 防雷击电磁脉冲:线路进入建筑物处与接地装置连接、装设浪涌保护器。 2 避雷针及保护范围 1) 避雷针:避雷针的作用实质上是主动引雷入地,防止被保护物遭雷击。避雷针尖(又称接闪器)引入雷雨云上的电荷,引下线将电荷引到接地体上,接 地体将电荷快速释放到大地中。 避雷针由接受器、接地引下线和接地体(接地极)三部分串联组成。避雷针的接受器是指避雷针顶端部分的金属针头。接受器的位置都高于被保护的物体。接地引下线是避雷针的中间部分,是用来连接雷电接受器和接地体的。接地引下线的截面积不但应根据雷电流通过时的发热情况计算,使其不会因过热而熔化,而且还要有足够的机械强度。接地体是整个避雷针的最底下部分。它的作用不仅是安全地把雷电流由此导入地中,而且还要进一步使雷电流在流入大地时均匀地分散开去。 当单支或双支避雷针不足以保护全部设备或建筑物时,可装三支或更多支形成更大范围的联合保护。需要注意的是,雷电时期内,在避雷针接地装置附近,由于跨步电压甚高,人员接近时有触电的危险,一般在避雷针接地装置附近约10米的范围内是比较危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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