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企业防雷和防静电接地检测实施标准

化工企业防雷和防静电接地检测实施标准
化工企业防雷和防静电接地检测实施标准

化工企业防雷和防静电接地检测实施细则

1、了解防雷装置所处的环境、位置,建筑物使用性质,发生雷击事故的可能性及后果,确定各建(构)筑物的防雷类别。

2、查阅设计图纸,了解隐蔽工程施工情况。

二、防直击雷

1、石油化工企业的建筑物、工艺装置内塔类应有防直击雷装置。

2、工艺装置内露天布置的塔、容器等,当罐壁厚度≥4mm时,可不设避雷针,但必须设防雷接地。

3、可燃气(液)体的钢罐,必须有环型防雷接地,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避雷针(线)的保护范围,应包括整个储罐。

(2)装有阻火器的甲B、乙类可燃液体的固定顶钢罐,当罐壁厚度≥4mm时,可不设避雷针(线)。

(3)丙类液体储罐可不设避雷针(线),但必须设防雷接地。

(4)浮顶金属罐可不装设防直击雷装置,但必须有两根截面积妻25mm2的软铜绞线将浮顶与罐体作电气连接,连接点不少于两处。

(5)压力储罐可不设避雷针(线),但必须设防雷接地。

三、防静电

1、金属罐、设备、管道应有防静电接地。

2、可燃气(液)体、可燃固体的管道在下列部位,应有防静电接地:

(1)进出装置或设施处。

(2)爆炸危险场所的边界。

(3)管道泵及其过滤器、缓冲器等。

3、可燃气(液)体管道的法兰盘、阀门的连接处,应有金属跨接线。当法兰盘用5根以上螺栓连接时,法兰盘可不用金属线跨接,但必须构成电气通路。

4、装卸场地应有防静电接地。

四、防雷电感应

1、可燃液体储罐的温度、液位等测量装置的信号线,应用铠装电缆或钢管屏蔽,电缆外皮和钢管应与罐体连接。

2、电力和通信线路应用铠装电缆或钢管屏蔽埋地,电缆外皮和钢管应接地,宜安装电涌保护器。

五、接地装置

参考设计图纸,向施工员、甲方代表了解接地装置情况,记录下接地体和接地线的材料、规格、数量、布局,并作详细记录。

1、水平接地体埋设深度不小于 0.7m,人行通道附近不小于1.0m,垂直接地体长度为1.5-2.5m,间距为5.0m。当垂直接地体敷设有困难时,可设多根环形水平接地体并互相连通。人工接地体应使用热镀锌钢材。

表4.10接地体材料规格

2、静电接地干线应使用热镀锌钢材,圆钢φ≥10mm、扁钢≥40×4mm;静电接地支线应使用热镀锌钢材,圆钢φ≥ 6mm、扁钢≥12×4mm。

六、接地电阻的检测

按第二章第二节和本章第二节第四条规定测量。

1、防雷接地电阻≤10Ω,防静电接地电阻≤100Ω。

2、除第一类防雷装置独立避雷针为单独地与其它接地装置的距离不小于3m外,防雷接地、电气设备接地、防静电接地、防感应雷接地宜共用同一接地装置。

七、计算保护范围

计算可在室内进行,用滚球法确定接闪器的保护范围。

八、数据的处理

各项检测读数、计算结果应保留一位小数(防雷装置材料型号规格除外),按GB817-87要求修约。

上述检测工作结束后,校核人全面核对原始记录、仪器、装置性能状况等各项结果是否都有相应的记录

防雷接地规范常用

1、防雷接地装置由接闪器、引下线、接地装置组成。 2、建筑物内的设备、管道构架等主要金属物和防侧击雷的门窗、栏杆以及屋面的金属物体必须接地焊接。 3、防雷接地体应采取焊接方法:①使用金属管作接地体时应在其串接部位焊接角形金属跨接线;②钢筋与钢筋交叉要用一条短圆钢进行跨接焊接,焊接长度不小于圆钢直径的6倍,圆钢同扁钢的焊接必须进行三面焊接;③焊接处焊缝应饱满,要有足够的机械强度,不得有灰渣,咬肉裂纹虚焊气孔等缺陷,焊接处的药皮应敲净。接地体采取搭焊接时。其搭接长度必须符合以下要求:①扁钢为其宽的2倍以上;(三个棱边焊接)②圆钢为其直径的6倍以上;(双面焊接)③圆钢和扁钢连接,其长度为圆钢直径的6倍。(三面焊接) 4、人工接地体应采用圆钢、扁钢、角钢、钢管等金属材料,必须符合以下要求:①圆钢直径不小于10mm;②扁钢截面不小于100平方毫米,厚度不小于4毫米;③角钢厚度不小于4毫米;④钢管壁厚不小于3.5毫米。 5、利用建筑物钢筋做防雷引下线时:①上部与接闪器焊接,下部与基础防雷地线焊接,不能绑接;②下部在室外地坪下0.8~1m处焊一根直径12mm或-40×4镀锌导体伸向室外墙边的距离不小于1m,以备室外人工接地体使用(按图纸设计确定)。③下部在室外地坪上不低于0.3m处焊接一接地体连接板,供防雷接地电阻测量和以备室外防跨步电压工程用(按图纸设计确定)。④接地电阻值应小于设计要求,当利用柱基作接地体不能满足要求时应埋没人工接地体。⑤建筑物钢筋柱内,钢筋直径16mm以上的可用二根作为一组引下线,钢筋直径10mm以上的应用四根为一组作引下线。具体做法按设计要求。⑥防雷专用的引下线暗敷时,引下线扁钢截面不得小于25×4mm圆钢直径不得小于12mm,引下线必须在距地面1.5~1.8m处做断接卡子(一条引下线除外)断接线卡子所用镀锌螺栓的直径不得小于10mm,并需加镀锌弹簧垫圈,并安装一个有标识的接地电阻检测盒。⑦施工操作时应按图纸设计要求截出柱、桩、位置和柱、桩内所用钢筋的位置用油漆作好标志,按照施工进度层都要在相同的钢筋上作好油漆标志,以免错接。 6、建筑物内的电气设备和建筑物天面的设备管道,突出构架以及需防铡击雷的门窗必须做好接地,需防雷的金属门窗应有两处与接地线相连,天面的金属管道应有两处接地。 7、进出建筑物的金属管道和电源穿线钢管均应与接地装置相联。 8、接地干线的接线柱应该明敷在外,与绝缘导线PE线应紧密联接,联接处应有明显的接地标记。 9、电气设备上的接地线应采用专用的接地线,并用镀锌螺栓将接地线牢固地接在电气设备的金属体上。

防雷防静电知识点汇总

一、相关定义 1.雷电定义: 雷电是发生于大气中的一种瞬态的、大电流、高电压、高功率、长距离的放电现象

2.防雷装置:用于减少闪击击于建(构)筑物上或建(构)筑物附近造成的物质性损害和人身伤亡,由外部防雷装置和部防雷装置组成。

z 3外部防雷装置:由接闪器、引下线和接地装置组成。

4.部防雷装置:由防雷等电位连接和与外部防雷装置的间隔距离组成。

5静电:一种处于相对稳定状态的电荷。 6工业静电:是生产、储运过程中在物质、装置、人体、器材和构筑物上产生和积累起来的静电。 7依据GB 50057-2010《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规定,我公司生产厂房(易燃易爆)、仓库(易燃易爆)、配电等防雷建筑物为二类防雷建筑物! 二、我公司防雷防静电设施维护要求——摘自《防雷防静电设施管理规定》 1.使用部门应建立健全的防雷防静电设施台账,需注明设备名称、接地材料规格、接地编号、测量阻值等。 2 对防雷防静电设施的接地装置,特别是接地体(线)焊接和接地体引出线部分处进行除锈、防腐处理(镀锌、喷漆、刷沥青)。

3 对防雷防静电设施进行全线排查,看有无断裂处,确保导电性能良好。 4 紧固接地极、接地极母线、接地极支线连接处的螺栓,确保接地装置接触良好 5 紧固设备、贮罐、机组、管道的静电接地线和跨接线,确保其进出装置处、分支处、弯管、阀门法兰处的接地良好。 6 罐、容器(直径大于或等于2.5米,容积大于或等于50立方米)接地部分不得少于2 处,接地点应对称布置,接地线的位置应远离物料的进出口处。 7 有静电接地要求的管道,各段间应导电良好。每对法兰或螺纹接头间电阻值大于0.03Ω时,应设导线跨接,一般螺栓五孔以下的都要跨接。 8 管道系统的对地电阻值超过100Ω时,应采取措施或设两处接地引线,接地引线宜采用焊接形式。 9 定期进行防雷、防静电设施的电阻的测量, 10 明装接地装置需横平竖直,无明显凹凸处。

防雷接地设计规范标准

第一章总则 第1.0.1条为使建筑物(含构筑物,下同)防雷设计因地制宜地采取防雷指施,防止或减少雷击建筑物所发生的人身伤亡和文物、财产损失,做到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制定本规. 第1.0. 2条本规适用于新建建筑物的防雷设计. 本规不适用于天线塔、共用天线电视接收系统、油罐、化工户外装置的防雷设计. 第1.0.3条建筑物防雷设计,应在认真调查地理、地质、土壤、气象、环境等条件和雷电活动规律以及被保护物的特点等的基础上,详细研究防雷装置的形式及其布置. 第 1.0.4条建筑物防雷设计除应执行本规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和规的规定. 第二章建筑物的防雷分类 第2.0.1条建筑物应根据其重要性、使用性质、发生雷电事故的可能性和后果,按防雷要求分为三类. 策2.0.2条遇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划为第一类防雷建筑物: 一、凡制造、使用或贮存炸药、火药、起爆药、火工品等大量爆炸物质的建筑物,因电火花而引起爆炸,会造成巨大破坏和人身伤亡者. 二、具有0区或10区爆炸危险环境的建筑物. 三、具有1区爆炸危险环境的建筑物,因电火花而引起爆炸,会造成巨大破坏和人身伤亡者. 第2.0.3条遇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划为第二类防雷建筑物: 一、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的建筑物. 二、国家级的会堂、办公建筑物、大型展览和博览建筑物、大型火车站、国宾馆、国家级档案馆、大型城市的重要给水水泵房等特别重要的建筑物. 三、国家级计算中心、国际通讯枢纽等对国民经济有重要意义且装有大量电子没备的建筑物. 四、制造、使用或贮存爆炸物质的建筑物,且电火花不易引起爆炸或不致造成巨大破坏和 人身伤亡者. 五、具有1区爆炸危险环境的建筑物,且电火花不易引起爆炸或不致造成巨大破坏和人身伤亡者. 六、具有2区或11区爆炸危险环境的建筑物. 七、工业企业有爆炸危险的露天钢质封闭气罐. 八、预计雷击次数大于0.06次/a的部、省级办公建筑物及其它重要或人员密集的公共建筑物. 九、预计雷击次数大于0.3次/a的住宅、办公楼等一般性民用建筑物. 注,预计雷击次数应按本规附录一计算; 第2.0.4条遇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划为第三类防雷建筑物 一、省级重点文物保护的建筑物及省级档案馆. 二、预计雷击次数大于或等于0.012次/a,且小于或等于0.06次/a的部、省级办公建筑物及其它重要或人员密集的公共建筑物. 三、预计雷击次数大于或等于0.06次/a,且小于或等于0.3次/a的住宅、办公楼等一般性民用建筑物. 四、预计雷击次数大于或等于0.06次/a的一般性工业建筑物. 五、根据雷击后对工业生产的影响及产生的后果,并结合当地气象、地形、地质及周围环境

[防雷接地电阻规范]防雷接地电阻规定是多少

[防雷接地电阻规范]防雷接地电阻规定是多少建筑物接地电阻的要求 第一类防雷建筑物:防雷电感应的接地装置应和电气设备接地装置共用,其工频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Ω。 工频接地电阻 英文名称:power frequency earthing resistance 定义:工频电流流过接地装置时,接地装置与远方大地之间的电阻。其数值假定等于接地装置对地电位最大值与通过接地装置流入地电流最大值的比值。 工频就是一般的市电(工业用电)频率,在我们国家是50赫兹。工频是很低的频率。我国通常叫的工频,就是指50HZ的交流电。 第二类防雷建筑物:每根引下线的接地电阻不小于10Ω,防直击雷接地装置宜和防雷电感应、电气设备、系统等共用接地装置。 避雷器、电缆金属外皮、钢管和绝缘子铁脚、金具等应连在一起接地,其冲击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Ω。

架空和直接埋地的金属管道在进出建筑物处应就近与防雷的接地装置相连;当不相连时,架空管道应接地,其冲击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Ω。 建筑物,引人、引出该建筑物的金属管道在进出处应与防雷的接地装置相连;对架空金属管道尚应在距建筑物约25m处接地一次,其冲击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Ω。 第三类防雷建筑物:每根引下线的冲击接地电阻不宜大于30Ω。 避雷器、电缆金属外皮和绝缘子铁脚、金具等应连在一起接地,其冲击接地电阻不宜大于30Ω。(防雷检测报告第19条——防雷接地电阻≤10) 电源系统接地电阻的要求 机房接地与防雷接地系统共用时,接地电阻要求小于1Ω。 (因此对于监控机房和通讯机房接地均应与建筑物防雷地等共用同一接地装置,接地电阻要求小于1Ω。)

在电缆与架空线连接处,应装设避雷器。避雷器、电缆金属外皮、钢管和绝缘子铁脚、金具等应连在一起接地,其冲击接地电阻不宜大于10Ω。 输送危险物质的各种室外架空管,应每隔20~25米接地一次,每处冲击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Ω。凡生产、加工或储存危险品的过程中,有可能积聚静电电荷的金属设备、金属管道和导电物体,均应直接接地,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0Ω。 低压配电线路的接地应采用TN-S或TN-C-S系统,引入建筑物的电源线路,中性点应重复接地,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Ω。 TN-S系统 英文名称:TN-S system 定义:整个系统的中性线与保护线分开的TN系统。 字母标识: 第一字母表示电力系统的对地关系

加油站防雷和防静电规范要求(精)

加油站防雷和防静电规范要求 2009-07-01 18:05:29 · 1、油罐进行防雷接地,且接地点不少于两处。 2、当加油站的防雷、防静电接地、电气设备的工作接地、保护接地及信息系统的接地等共用接地装置时,其接地电阻不大于4Ω。 3、当加油站的防雷、防静电接地、电气设备的工作接地、保护接地及信息系统的接地等各自单独设置接地装置时,油罐的防雷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配线电缆金属外皮两端和保护钢管两端的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不大于10Ω;保护接地电阻不大于4Ω;地上油品管道始、末端和分支处的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不大于30Ω。 4、埋地油罐与露出地面的工艺管道相互做电气连接并接地。 5、当加油站内的站房和罩棚等建筑物需要防直击雷时,采用避雷带(网)保护。 6、加油站的信息系统采用铠装电缆或导线穿钢管配线。配线电缆金属外皮两端、保护钢管两端均接地。 7、加油站信息系统的配电线路首、末端与电子器件连接时,装设与电子器件耐压水平相适的过电压(电涌)保护器。 8、供电系统的电缆金属外皮或电缆金属保护管两端均接地,在供配电系统的电源端安装与设备耐压水平相适应的过电压(电涌)保护器。 9、地上或管沟敷设的油品管道的始、末端和分支处设防静电和防感应雷的联合接地装置,其接地电阻不大于30Ω。 10、加油站的汽油罐车卸车场地,设罐车卸车时用的防静电接地装置。 11、在爆炸危险区域内的油品管道上的法兰、胶管两端等连接处采用金属线跨接。当法兰的连接螺栓不

少于5根时,在非腐蚀环境下,可不跨接。 12、防静电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不大于100Ω。 13、防雷防静电装置经检测合格,并处于检测合格有效期内。

防雷接地规范标准

防雷接地规范标准

目录 第一章总则 (3) 第二章防雷分类 (3) 第三章措施 (5) 第一节一般规定 (5) 第二节第一类防雷建筑物的防雷措施 (5) 第三节第二类防雷建筑物的防雷措施 (9) 第四节第三类防雷建筑物的防雷措施 (13) 第五节其它防雷措施 (15) 第四章装置 (17) 第一节接闪器 (17) 第二节引下线 (18) 第三节接地装置 (19) 第五章接闪器 (20) 第一节接闪器选择 (20) 第二节接闪器布置 (20) 参考资料 (20)

第一章总则 第1.0.1条为使建筑物(含构筑物,下同)防雷设计因地制宜地采取防雷指施,防止或减少雷击建筑物所发生的人身伤亡和文物、财产损失,做到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制定本规范。 第1.0.2 条本规范适用于新建建筑物的防雷设计。 本规范不适用于天线塔、共用天线电视接收系统、油罐、化工户外装置的防雷设计。 第1.0.3 条建筑物防雷设计,应在认真调查地理、地质、土壤、气象、环境等条件和雷电活动规律以及被保护物的特点等的基础上,详细研究防雷装置的形式及其布置。 第1.0.4 条建筑物防雷设计除应执行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规定。 第二章防雷分类 第2.0.1条建筑物应根据其重要性、使用性质、发生雷电事故的可能性和后果,按防雷要求分为三类。 第2.0.2条遇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划为第一类防雷建筑物: 一、凡制造、使用或贮存炸药、火药、起爆药、火工品等大量爆炸物质的建筑物,因电火花而引起爆炸,会造成巨大破坏和人身伤亡者。 二、具有0区或10区爆炸危险环境的建筑物。 三、具有1区爆炸危险环境的建筑物,因电火花而引起爆炸,会造成巨大破坏和人身伤亡者。 第2.0.3条遇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划为第二类防雷建筑物: 一、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的建筑物。

防雷防静电接地电阻的标准

接地电阻的要求(常用标准的规定) 建筑物接地电阻的要求 依据GB 50057-94(2000版)《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第三章、建筑物的防雷措施;第二节、第一类防雷建筑物的防雷措施要求,第3.2.1条:防雷电感应的接地装置应和电气设备接地装置共用,其工频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Ω。第三节、第二类防雷建筑物的防雷措施要求,第3.3.4条:每根引下线的接地电阻不小于10Ω,防直击雷接地装置宜和防雷电感应、电气设备、信息系统等共用接地装置。第3.3.9条:避雷器、电缆金属外皮、钢管和绝缘子铁脚、金具等应连在一起接地,其冲击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Ω。架空和直接埋地的金属管道在进出建筑物处应就近与防雷的接地装置相连;当不相连时,架空管道应接地,其冲击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Ω。本规范第.2.0.3条四、五、六款所规定的建筑物,引人、引出该建筑物的金属管道在进出处应与防雷的接地装置相连;对架空金属管道尚应在距建筑物约25m处接地一次,其冲击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Ω。第四节、第三类防雷建筑物的防雷措施要求,第3.4.2条:每根引下线的冲击接地电阻不宜大于30Ω。第3.4.9条:避雷器、电缆金属外皮和绝缘子铁脚、金具等应连在一起接地,其冲击接地电阻不宜大于30Ω。 电源系统接地电阻的要求 依据JGJ/T16-92《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第14章接地与安全:第14.7.5.3条要求,当机房接地与防雷接地系统共用时,接地电阻要求小于1Ω。因此对于监控机房和通讯机房接地均应与建筑物防雷地等共用同一接地装置,接地电阻要求小于1Ω。 依据GB50089-98《民用爆破器材工厂设计安全规范》第12章:电气;第12.6.4条:在电缆与架空线连接处,应装设避雷器。避雷器、电缆金属外皮、钢管和绝缘子铁脚、金具等应连在一起接地,其冲击接地电阻不宜大于10Ω。第12.7.2条:输送危险物质的各种室外架空管,应每隔20~25米接地一次,每处冲击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Ω。第12.7.3条:危险区域应采取相应的防静电措施。凡生产、加工或储存危险品的过程中,有可能积聚静电电荷的金属设备、金属管道和导电物体,均应直接接地,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0Ω。第12

防雷接地规范标准

防 雷 接 地 规 范 标 准 目录 第二章防雷分类 (3) 第三章措施 (4) 第一节一般规定 (4) 第二节第一类防雷建筑物的防雷措施 (4) 第三节第二类防雷建筑物的防雷措施 (8) 第四节第三类防雷建筑物的防雷措施 (13) 第五节其它防雷措施 (15)

第四章装置 (16) 第一节接闪器 (16) 第二节引下线 (17) 第三节接地装置 (18) 第五章接闪器 (19) 第一节接闪器选择 (19) 第二节接闪器布置 (20) 参考资料 (20) 第一章总则 为使建筑物(含构筑物,下同)防雷设计因地制宜地采取防雷指施,防止或减少雷击建筑物所发生的人身伤亡和文物、财产损失,做到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制定本规范。 第1.0.2条本规范适用于新建建筑物的防雷设计。 本规范不适用于天线塔、共用天线电视接收系统、油罐、化工户外装置的防雷设计。 第1.0.3条建筑物防雷设计,应在认真调查地理、地质、土壤、气象、环境等条件和雷电活动规律以及被保护物的特点等的基础上,详细研究防雷装置的形式及其布置。 第1.0.4条建筑物防雷设计除应执行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规定。 第二章防雷分类 建筑物应根据其重要性、使用性质、发生雷电事故的可能性和后果,按防雷要求分为三类。 遇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划为第一类防雷建筑物: 一、凡制造、使用或贮存炸药、火药、起爆药、火工品等大量爆炸物质的建筑物,因电火花而引起爆炸,会造成巨大破坏和人身伤亡者。 二、具有0区或10区爆炸危险环境的建筑物。 三、具有1区爆炸危险环境的建筑物,因电火花而引起爆炸,会造成巨大破坏和人身伤亡者。

防雷接地技术标准和规范标准[详]

通信、计算机、监测监控网络机房 设置防雷接地技术规范指导意见 第一部分:总则 第一条:本技术指导意见适用于集团公司所有通信、计算机、监测监控设备及机房。 第二条:通信、计算机、监测监控设备和机房的接地及防雷应做到确保人身和通信设备的安全以及通信设备的正常工作。 第二部分:机房及设备防雷接地的技术标准和条例 第三条:机房及设备防雷接地应执行下列技术标准和条例:YDJ26-89《通信局(站)接地设计暂行技术规范》(综合楼部分); YD 2011-93《微波站防雷与接地设计规范》; YD 5068-98《移动通信基站防雷与接地设计规范》; YD 5078-98《通信工程电源系统防雷技术规定》; YD 过 5098-2001《通信局(站)雷电过电压保护设计规范》; GA371-2001《计算机信息系统实体安全技术要求》; GB2887-2000《电子计算机场地通用规范》; GB50174-93《电子计算机房设计规范》; GBJ57-83《建筑防雷设计规范》; YD5003-94《电信专用房屋设计规范》; 《煤矿安全规程》;

《通讯机房静电防护通则》; 以上标准是为了解决综合通信大楼、交换局、数据局、模块局、接入网站、IP 网站、移动通信基站、卫星地球站、微波站、监测监控机房及设备等因雷电感应通过电源线、信号线、网络数据线、天馈线、遥控系统、监控系统引入的雷害,确保通信设备的安全和正常运行而编制的。 第四条:所有通信、计算机、监测监控网络机房安装的防雷产品应 当符合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规定的使用要求;所有通信、计算机、监测监控场(站)、机房所建防雷设施应符合相关技术标准、规范。 第五条:从事通信、计算机、监测监控网络机房防雷工程的企业,应当持有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颁发的《防雷工程专业设计资质证》和《防雷工程专业施工资质证》;工程设计、施工人员应当持有气象主管机构颁发的《防雷工程专业设计资格证》和《防雷工程专业施工资格证》。工程完工后,应将设计施工单位及个人的资质资格证复印件及竣工验收资料等存档备查。 第六条:通信、计算机、监测监控网络机房防雷工程实行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制度。防雷工程的设计、施工单位,必须将防雷工程设计方案报送当地气象主管机构审核,经审核合格后,方可交付施工。工程竣工后,须经法定防雷检测机构检测合格并报当地气象主管机构验证备案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三部分:机房及设备防雷接地的安全技术要求 第七条:

防雷防静电接地设施维护管理规定

防雷防静电接地设施维 护管理规定 集团企业公司编码:(LL3698-KKI1269-TM2483-LUI12689-ITT289-

防雷防静电接地设施维护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大庆石化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防雷防静电接地设施维护管理,防止或减少雷击建筑物、构筑物所发生的人身伤亡、设备损坏,以及静电引起的火灾、爆炸,确保设备的安全、稳定、长周期运行。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专业技术规程、标准,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相关部门及二级单位。 第三条本规定是公司防雷防静电接地设施管理的基本要求,各单位在防雷防静电接地的设计、安装、验收、使用、修理、改造、测试等全过程管理中,必须严格执行本规定。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四条公司电气管理处负责对各二级单位的防雷防静电接地的设计、安装、验收、使用、修理、改造、测试等全过程的管理考核工作。组织编制和审核防雷防静电接地的年度修理和检测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或参与由于雷电、静电引起的相关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 第五条二级单位应根据本单位防雷防静电接地的特点,依据本规定,编制适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的防雷防静电接地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第六条电气管理处是防雷防静电接地的技术管理归口部门。质量安全环保处配合相关的培训和安全防护用具、作业工具的管理工作。技术部门负责提供防静电设施所涉及的工艺、介质情况。

第七条各二级单位建立防雷防静电接地的组织机构,落实责任,负责本单位防雷防静电接地的管理工作。 第八条防雷防静电设施除独立避雷针和变配电间由供电车间负责管理,仪表专用接地由仪表车间负责管理外,由产权所属基层单位直接管理,各单位指定专人负责防雷防静电工作。供电车间负责防雷防静电的技术管理工作。 第九条变电所、配电间内配电设备、电气线路、照明设施、电源设施由供电(电气)车间负责维护保养;现场设备(电机及操作柱、接地设施等附件)由生产车间承包人负责定期检查和外部维护保养,供电(电气)承包人负责设备定期检查和内部维护保养。 属车间装置管辖的现场设备、泵房、管廊、罐区等的接地设施由生产装置落实到具体包机人,原则上由接地设施的主体承包人承包;属供电车间管辖的变、配电间、电缆桥架、独立避雷针、架空线等由供电(电气)车间落实到具体包机人,原则上由接地设施的主体承包人承包;仪表专用接地由仪表车间负责管理,二级单位办公楼接地设施由供电车间负责。 第十条各基层单位建立健全所属范围内防雷防静电设施档案,档案包括检查记录、竣工图纸和测试报告、防雷防静电接地设施平面布置图等。防雷防静电接地平面图和防雷防静电设施台帐交供电车间汇总,形成二级单位防雷防静电设施总图和二级单位防雷防静电台帐。防雷防静电接地设施发生变化时及时修改台帐及防雷防静电平面图,保证档案资料与现场一致。

燃气站防雷、防静电制度

燃气站防雷、防静电制度 为加强燃气站场防雷、防静电的安全管理,防止火灾爆炸等事故的发生,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与架空电力线路连接的配电变压器和开关设备等应采取防雷措施。 第二条防静电的接地装置可与防感应雷、电气设备的接地装置共同设置,其接地电阻值,应符合防感应雷和电气设备接地的规定,只作防静电的接地装置,每一处接地体的接地电阻值,不应大于10Ω。 第三条在易燃易爆场所、有产生静电导致电击危险的场所应采取静电防护措施,对各种静电装置应定期(每个季度)维修保养和检测。 第四条定期检查燃气管道、加气机、高压胶管及储气场地的静电连接线,保持完好有效。定期检测放散管内有无可燃气体,若有应查明原因,及时处理。 第五条电气设备的金属部分,除另有规定外,均应接地或接零。通用电器设备的保护接地线必须采用多股裸铜线,并符合截面和机械强度要求。利用串接的金属构件、管道作为接地线时,应在其串接部位另焊金属跨接线。

第六条站场员工在工作场所应穿戴劳保防护用品。严禁在生产现场脱换工作服、鞋和帽。静电危险场所不应存在电容大于3pF的孤立导体。 第七条防静电用品及器材主要技术性能指标应符合下列要求: (1)导静电胶板,其对地电阻值应为1.0×104~1.0×108Ω; (2)人体静电测试仪检测范围0~∞Ω,测量值误差不大于±10%; (3)工作服的摩擦带电量应小于0.5uC/件,服装布料的摩擦电位应低于500V,鞋对地等效电阻值应为 1.0×104~1.0×108Ω; (4)生产工器具使用的棉织品或防静电织品,织品的电荷面密度应小于1uC/m2,摩擦起电电位应小于500V。 第八条站内防雷设施应处于正常运行状态。每年雨季前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单位对接地电阻进行检测,其接地电阻值应符合设计要求;防静电装置每年检测不得少于2次。 第九条计算机房与电子仪表室的静电接地: 计算机房与电子仪表室的静电接地应符合国标《电子计算机房设计规范》GB 50174以及《石油化工静电接地设计规范》SH 3097的规定。

防雷防静电基本常识

防雷防静电基本常识 Prepared on 22 November 2020

防雷防静电基本常识 一般管理内容 第一条防雷防静电接地极每年定期检测。产权单位要留有检测记录并确认,如接地电阻值超标,应立即安排整改。各单位负责核算贮罐放空线等易燃、易瀑设备是否在防雷保护范围内,定期检查避雷针氧化及外观情况。 第二条贮罐、工艺设备、管线防雷接地电阻值允许在10欧姆以下,防静电接地电阻值在100欧姆以下。 第三条接地极引线应采用螺栓连接,测试时断开测量。为防止腐蚀氧化,螺栓连接处应有涂油等防腐措施,并进行定期检查。 第四条每台贮罐至少有两点接地,周长每增加30米,则增设一点。 (一)产权单位要保存好原始设计资料,接地电阻值的计算值及施工接线图(新扩、建改造项目)。 (二)产权单位要有接地装置的安装方位图、隐蔽工程及竣工图。 (三)产权单位要保存接地装置验收记录,接地电阻测试记录。 (四)产权单位要保存接地装置变更修改及验收记录。 接地装置验收内容

第五条按设计图纸要求,检查接线、零线、地线的导体规格、敷设方式、导体的连接工艺。 第六条接地连接部分采用螺栓和夹板连接时,其螺栓的规格数量,连接长度应符合技术要求,接触面应压紧可靠,螺栓应有防止松动的开口弹簧垫圈。 第七条连接部分采用焊接时,应按条例规程要求,保证焊接面积和技术要求。 第八条接地装置进出建筑物和引出地面处,应有保护措施或穿套管保护。 第九条利用金属物、钢轨、钢管做自然接地体时,在每个连接处应有符合规定截面的跨接线保证整体的电气连接。 第十条接地母线和接地体的焊接部分,应按规范要求刷相色漆和防腐漆。 第十一条接地装置竣工后,应测量接地电阻,阻值应符合规程规定。 接地装置检查周期 第十二条接地装置电阻的测量每年地土壤电阻率较大的干燥季节进行,防雷防静电装置的接地每年雷雨季节前检查,一般在4月或11月以后进行。 (一)变、配电所的接地网,每年检查、测量一次。 (二)车间电气设备的接地线或零线每年至少检查两次;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每年测量一次。

防雷防静电接地设施维护管理规定(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防雷防静电接地设施维护管理规定(正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1649-22 防雷防静电接地设施维护管理规定 (正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大庆石化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防雷防静电接地设施维护管理,防止或减少雷击建筑物、构筑物所发生的人身伤亡、设备损坏,以及静电引起的火灾、爆炸,确保设备的安全、稳定、长周期运行。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专业技术规程、标准,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相关部门及二级单位。 第三条本规定是公司防雷防静电接地设施管理的基本要求,各单位在防雷防静电接地的设计、安装、验收、使用、修理、改造、测试等全过程管理中,必须严格执行本规定。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四条公司电气管理处负责对各二级单位的防雷防静电接地的设计、安装、验收、使用、修理、改造、测试等全过程的管理考核工作。组织编制和审核防雷防静电接地的年度修理和检测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或参与由于雷电、静电引起的相关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 第五条二级单位应根据本单位防雷防静电接地的特点,依据本规定,编制适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的防雷防静电接地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第六条电气管理处是防雷防静电接地的技术管理归口部门。质量安全环保处配合相关的培训和安全防护用具、作业工具的管理工作。技术部门负责提供防静电设施所涉及的工艺、介质情况。 第七条各二级单位建立防雷防静电接地的组织机构,落实责任,负责本单位防雷防静电接地的管理工作。 第八条防雷防静电设施除独立避雷针和变配电间由供电车间负责管理,仪表专用接地由仪表车间负责

化工企业防雷和防静电接地检测实施细则.

化工企业防雷和防静电接地检测实施细则 ?简介:了解防雷装置所处的环境、位置,建筑物使用性质,发生雷击事故的可能性及后果,确定各建(构筑物的防雷类别,查阅设计图纸,了解隐蔽工程施工情况。 ?关键字:化工企业,防雷,防静电,接地检测 一、了解防雷 1、了解防雷装置所处的环境、位置,建筑物使用性质,发生雷击事故的可能性及后果,确定各建(构筑物的防雷类别。 2、查阅设计图纸,了解隐蔽工程施工情况。 二、防直击雷 1、石油化工企业的建筑物、工艺装置内塔类应有防直击雷装置。 2、工艺装置内露天布置的塔、容器等,当罐壁厚度≥4mm时,可不设避雷针,但必须设防雷接地。 3、可燃气(液体的钢罐,必须有环型防雷接地,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避雷针(线的保护范围,应包括整个储罐。 (2装有阻火器的甲B、乙类可燃液体的固定顶钢罐,当罐壁厚度≥4mm时,可不设避雷针(线。 (3丙类液体储罐可不设避雷针(线,但必须设防雷接地。 (4浮顶金属罐可不装设防直击雷装置,但必须有两根截面积妻25mm2的软铜绞线将浮顶与罐体作电气连接,连接点不少于两处。 (5压力储罐可不设避雷针(线,但必须设防雷接地。

三、防静电 1、金属罐、设备、管道应有防静电接地。 2、可燃气(液体、可燃固体的管道在下列部位,应有防静电接地: (1进出装置或设施处。 (2爆炸危险场所的边界。 (3管道泵及其过滤器、缓冲器等。 3、可燃气(液体管道的法兰盘、阀门的连接处,应有金属跨接线。当法兰盘用5根以上螺栓连接时,法兰盘可不用金属线跨接,但必须构成电气通路。 4、装卸场地应有防静电接地。 四、防雷电感应 1、可燃液体储罐的温度、液位等测量装置的信号线,应用铠装电缆或钢管屏蔽,电缆外皮和钢管应与罐体连接。 2、电力和通信线路应用铠装电缆或钢管屏蔽埋地,电缆外皮和钢管应接地,宜安装电涌保护器。 五、接地装置 参考设计图纸,向施工员、甲方代表了解接地装置情况,记录下接地体和接地线的材料、规格、数量、布局,并作详细记录。 1、水平接地体埋设深度不小于 0.7m,人行通道附近不小于1.0m,垂直接地体长度为1.5-2.5m,间距为5.0m。当垂直接地体敷设有困难时,可设多根环形水平接地体并互相连通。人工接地体应使用热镀锌钢材。 表4.10接地体材料规格

防雷、防静电与接地

防雷、防静电与接地 1 防雷基础 1) 雷击是一种自然现象,它能释放出巨大的能量、具有极强大的破坏能力。雷电对人参、设备设施的主要方式有:雷击、雷电感应、雷击电磁脉冲。防雷主要采取以下措施:传导、搭接、接地、分流、屏蔽、躲避。 2) 雷电会导致多种不同形式的危害,没有任何一种办法可以全面防止雷电的危害。 3) 直击雷:是带电云层(雷云)与建筑物构架、其它物体、大地或防雷装置之间发生的迅猛放电现象,并由此伴随而产生的电效应、热效应或机械力等一系列的破坏作用,危害建筑物、建筑物内电子设备和人。直击雷的电压峰值通常可达几万伏甚至几百万伏,电流峰值可达几十k A乃至几百kA,其之所以破坏性很强,主要原因是雷云所蕴藏的能量在极短的时间(其持续时间通常只有几μs到几百μs)就释放出来,瞬间功率巨大的。 防御直击雷:通常都是充分利用建筑物的基础桩、梁柱等结构钢筋作为引下线和接地装置,采用避雷针、避雷带、避雷线、避雷网或金属物件作为接闪器,将雷电流接收下来,并通过作引下线的金属导体导引至埋于大地起散流作用的接地装置再泄散入地。 4) 雷电感应:指当雷云来临时地面上的一切物体,尤其是导体,由于静电感应,都聚集起大量的雷电极性相反的束缚电荷,在雷云对地或对另一雷云闪击放电后,云中的电荷就变成了自由电荷,从而产生出很高的静电电压(感应电压),其过电压幅值可达到几万到几十万伏,这种过电压往往会造成附近的户外传输信号线路、埋地电力线、设备间连接线、接地不良的金属物导体和大型的金属设备放电而引起电火花,从而引起火灾、爆炸、危及人身安全或对供电系统造成的危害。另外,在雷电闪击时,由于雷电流的变化率大而在雷电流的通道附近就形成了一个很强的感应电磁场,对建筑物内的电子设备造成干扰、破坏,又或者使周围的金属构件产生感应电流,从而产生大量的热而引起火灾。 感应雷虽然没有直接雷猛烈,但其发生的几率比直击雷高得多。阻止感应雷的有效手段是屏蔽,将建筑物屋顶、墙体中的钢筋以及金属门窗、引入建筑物、构筑物的金属管道等通通连起来,达到一定的网格距就可以防御雷电感应。 5) 雷电浪涌:当线路遭受直击雷或产生雷电感应,高电位便会沿着导线电源线以及信号侵入变电站或建筑物内,这种雷电波侵入也会对电气设备造成危害或使建筑物内的金属设备放电,引起破坏作用。最常见的电子设备危害不是由于直接雷击引起的,而是由于雷击发生时在电源和通讯线路中感应的电流浪涌引起的。一方面由于电子设备内部结构高度集成化,从而造成设备耐压、耐过电流的水平下降,对雷电(包括感应雷及操作过电压浪涌)的承受能力下降,另一方面由于信号来源路径增多,系统较以前更容易遭受雷电波侵入。浪涌电压可以从电源线或信号线等途径窜人电脑设备。信号系统浪涌电压的主要来源是感应雷击、电磁干扰、无线电干扰和静电干扰。 防雷击电磁脉冲:线路进入建筑物处与接地装置连接、装设浪涌保护器。 2 避雷针及保护范围 1) 避雷针:避雷针的作用实质上是主动引雷入地,防止被保护物遭雷击。避雷针尖(又称接闪器)引入雷雨云上的电荷,引下线将电荷引到接地体上,接 地体将电荷快速释放到大地中。 避雷针由接受器、接地引下线和接地体(接地极)三部分串联组成。避雷针的接受器是指避雷针顶端部分的金属针头。接受器的位置都高于被保护的物体。接地引下线是避雷针的中间部分,是用来连接雷电接受器和接地体的。接地引下线的截面积不但应根据雷电流通过时的发热情况计算,使其不会因过热而熔化,而且还要有足够的机械强度。接地体是整个避雷针的最底下部分。它的作用不仅是安全地把雷电流由此导入地中,而且还要进一步使雷电流在流入大地时均匀地分散开去。 当单支或双支避雷针不足以保护全部设备或建筑物时,可装三支或更多支形成更大范围的联合保护。需要注意的是,雷电时期内,在避雷针接地装置附近,由于跨步电压甚高,人员接近时有触电的危险,一般在避雷针接地装置附近约10米的范围内是比较危险的。

2021年防雷接地规范常用

防雷接地规 欧阳光明(2021.03.07) 1、防雷接地装置由接闪器、引下线、接地装置组成。 2、建筑物内的设备、管道构架等主要金属物和防侧击雷的门窗、栏杆以及屋面的金属物体必须接地焊接。 3、防雷接地体应采取焊接方法:①使用金属管作接地体时应在其串接部位焊接角形金属跨接线;②钢筋与钢筋交叉要用一条短圆钢进行跨接焊接,焊接长度不小于圆钢直径的6倍,圆钢同扁钢的焊接必须进行三面焊接;③焊接处焊缝应饱满,要有足够的机械强度,不得有灰渣,咬肉裂纹虚焊气孔等缺陷,焊接处的药皮应敲净。接地体采取搭焊接时。其搭接长度必须符合以下要求:①扁钢为其宽的2倍以上;(三个棱边焊接)②圆钢为其直径的6倍以上;(双面焊接)③圆钢和扁钢连接,其长度为圆钢直径的6倍。(三面焊接) 4、人工接地体应采用圆钢、扁钢、角钢、钢管等金属材料,必须符合以下要求:①圆钢直径不小于10mm;②扁钢截面不小于

100平方毫米,厚度不小于4毫米;③角钢厚度不小于4毫米;④钢管壁厚不小于3.5毫米。 5、利用建筑物钢筋做防雷引下线时:①上部与接闪器焊接,下部与基础防雷地线焊接,不能绑接;②下部在室外地坪下0.8~1m处焊一根直径12mm或-40×4镀锌导体伸向室外墙边的距离不小于1m,以备室外人工接地体使用(按图纸设计确定)。③下部在室外地坪上不低于0.3m处焊接一接地体连接板,供防雷接地电阻测量和以备 室外防跨步电压工程用(按图纸设计确定)。④接地电阻值应小于设计要求,当利用柱基作接地体不能满足要求时应埋没人工接地体。⑤建筑物钢筋柱内,钢筋直径16mm以上的可用二根作为一组引下线,钢筋直径10mm以上的应用四根为一组作引下线。具体做法按设计要求。⑥防雷专用的引下线暗敷时,引下线扁钢截面不得小于25×4mm圆钢直径不得小于12mm,引下线必须在距地面 1.5~1.8m处做断接卡子(一条引下线除外)断接线卡子所用镀锌 螺栓的直径不得小于10mm,并需加镀锌弹簧垫圈,并安装一个有标识的接地电阻检测盒。⑦施工操作时应按图纸设计要求截出柱、桩、位置和柱、桩内所用钢筋的位置用油漆作好标志,按照施工进度层都要在相同的钢筋上作好油漆标志,以免错接。 6、建筑物内的电气设备和建筑物天面的设备管道,突出构架以及需防铡击雷的门窗必须做好接地,需防雷的金属门窗应有两处与接地线相连,天面的金属管道应有两处接地。

防雷接地、保护接地、防静电接地常识

https://www.360docs.net/doc/9610612037.html, 防雷接地、保护接地、防静电接地常识防雷接地分为两个概念,一是防雷,防止因雷击而造成损害;二是静电接地,防止静电 产生危害。 主要类型 一、工厂防雷分为整体结构防雷,就是主厂房防雷,主要基础打接地极、接地带,形成 一个接地网,接地电阻小于10欧。再与主厂房的钢筋或钢构的主体连接。水泥混凝土屋顶 接避雷带或避雷针,墙外地面还得留有接地测试点,钢构应用镀锌扁铁作直接引到屋顶。 二、供电系统接地分为保护接地和工作点接地,保护接地是带电设备外壳接地。工作点 接地指零线接地,接地网做法与避雷接地方式一样,接地电阻小于4欧。如达不到要求, 则应加接地极,条件不好的,应加电解物及(或)更换土壤。工作接地和保护接地在配电室 独立引出,系统可并为一个。工作方式,如地线和零线分开,也可合为一引到用电系统(或 设备)。接地系统须重复接地。也有独立分开的方式,TN-S系统。零地不能再合为一。 三、仪器仪表接地系统。该系统接地电阻小于1欧,不能与防雷接地连接。

https://www.360docs.net/doc/9610612037.html, 四、防静电接地,如油管等,每隔(弯头)35米就得有一处可靠接地(可系统也可独立),电阻小于30欧。 组成 防雷接地装置部分概念: 1)雷电接受装置:直接或间接接受雷电的金属杆(接闪器),如避雷针、避雷带(网)、架空地 线及避雷器等。 2)引下线:用于将雷电流从接闪器传导至接地装置的导体。 3)接地线:电气设备、杆塔的接地端子与接地体或零线连接用的正常情况下不载流的金属导体。

https://www.360docs.net/doc/9610612037.html, 4)接地体(极):埋入土中并直接与大地接触的金属导体,称为接地体。分为垂直接地体和水平接地体。 5)接地装置:接地线和接地体的总称。 6)接地网:由垂直和水平接地体组成的具有泄流和均压作用的网状接地装置。 7)接地电阻:接地体或自然接地体的对地电阻的总和,成为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其数值等于接地装置对地电压与通过接地体流入地中电流的比值。同时接地电阻也是恒量接地装置水平的标志。 防雷分类 1)第一类:制造、储存火工品等,因火花引起爆炸,造成巨大破坏和人身伤亡;具有0区或20爆炸危险场所的建筑物;具有1区或21区爆炸危险场所。 2)第二类:国家重点文物单位;国家级建筑及大型建筑;国家特级及甲级大型体育馆;制造、储存火炸药及其制品的危险建筑物,且电火花不易引起爆炸或不致造成巨大破坏和人身伤亡者;具有1区或21爆炸危险场所,且电火花不易引起爆炸或不致造成巨大破坏和人身伤亡者;具有2区或22区爆炸危险场所;具有爆炸危险的露天钢制封闭气罐。 3)第三类:除开一、二类为第三类 防腐蚀 接地装置容易发生腐蚀的部位主要有: (1)设备接地引下线及其连接螺丝; (2)各焊接头; (3)电缆沟内的均压带; (4)水平接地体

接地防雷规范要求

请参看下列要求 新建建筑物防雷设计审核、验收和施工要求 1 防雷设计审核 1.1 应提供的资料(防雷设计图纸一式两份,审核合格后一份退回建设单位,一份留防雷所验收存档)1.1.1 防雷设计说明(包括分类依据及设计方案); 1.1.2 基础防雷平面图; 1.1.3 天面防雷平面图; 1.1.4 高层建筑物防雷均压环设计图; 1.1.5 立面图; 1.1.6 防雷设施施工大样图; 1.1.7 规划报建审核书、施工资质证书(复印件) 1.2 上述设计资料若属分段设计,办理防雷设计审核时,必须提交设计说明、基础防雷平面图,并保证按施工进度提前补交相应的图纸。 1.3 经审核合格后,凭市防雷设施检测所签发的《广东省防雷设施设计审核书》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建筑施工许可证。 2 工程验收 2.1 隐蔽部分的验收 为保障建筑物防雷设施施工质量,在以下环节必须通知市防雷设施检测所到现场进行检测、验收。施工过程应作好隐蔽工程施工记录(一式三份),验收合格后才能进入下一道工序。 2.1.1 桩筋与承台钢筋焊接完成并在浇注混凝土之前; 2.1.2 完成承台浇注,焊接完地梁钢筋时; 2.1.3 有裙楼的建筑物,裙楼顶防雷设施施工完毕时; 2.1.4 完成层板浇注,开始驳接柱钢筋时; 2.1.5 每次均压环焊接完成时; 2.1.6 转换层防雷设施施工完毕时; 2.1.7 最顶层绑扎板筋,焊接完天面避雷网格时; 2.1.8 焊接完天面避雷带、避雷针时(暗装的,应在封装之前); 2.1.9 均压环与外墙金属门窗或玻璃幕墙等大的金属物体相连接完尚未填封时; 2.1.10 对已发出整改通知的,在整改完毕后; 2.2 工程总验收 2.2.1 防雷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应提前一天通知市防雷设施检测所进行综合检测、验收。若验收合格,领取《广东省防雷设施合格证》;若不合格,限期整改。 2.2.2 建设单位持《广东省防雷设施合格证》到有关部门办理建筑工程综合验收手续。 3 注意事项 3.1 GB50057-94《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是强制性国家标准,新建建筑物的防雷设计、施工均必须按此规定严格执行。下列行为可导致建筑物防雷能力先天不足,留下永久性的雷击隐患: 3.1.1 防雷设施设计未经市防雷设施检测所审核合格,擅自开工的; 3.1.2 建筑物没有防雷设计或未有防雷设计先开工; 3.1.3 不按《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和其他防雷设计规范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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