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代位求偿权的前提条件]代位求偿权纠纷案民事判决书(2011)普民二(商)初字第11word版

精选[代位求偿权的前提条件]代位求偿权纠纷案民事判决书(2011)普民二(商)初字第11word版
精选[代位求偿权的前提条件]代位求偿权纠纷案民事判决书(2011)普民二(商)初字第11word版

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

原告天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宝山支公司

被告上海某运输有限公司

原告天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宝山支公司与被告上海某运输有限公司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案,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百一十一条、200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四十五条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一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被告上海某运输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天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宝山支公司损失人民币58,1979元。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九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代理审判员童昉

二〇一二年一月十二日

书记员管惠颖

健康权纠纷之起诉状与判决书

健康权纠纷之起诉状与判决书 民事起诉书 原告:李成坤,男,生于1955年8月11日,汉族,住济南市。身份号码111111111111。手机号22222222222。 被告:张艾红,男,生于1972年7月9日,汉族,住济南市。身份号码111111111111。手机号22222222222。 诉讼请求: 一、判令被告赔偿医疗费59430.85元,误工费14400元,护理费3150元,交通费1500元,住院伙食补助费3700元,营养费3000元,残疾赔偿金63090元,鉴定费3100元,精神抚慰金3000元,合计154370.85元; 二、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事实和理由: 2014年10月22日被告无故将原告打伤,原告先到济南市历城区人民医院救治,后到山东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治疗,先后支出医疗费用数万元,出院后经法医鉴定为左手无名指近节指骨粉碎性骨折。2016年1月15日,山东新康司法鉴定中心司法鉴定意见书鉴定原告为伤残十级。后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以被告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王南村委会曾组织调解,因双方就赔偿数额无法达成一致,调解未果。 原告认为,公民的人身权不得受非法侵害,被告的行为侵害了原告的身体权,给原告造成的经济损失,依法应承担赔偿责任。依据《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向贵院提起诉讼,

请求法院依法支持原告诉讼请求。 此致 历城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手签,摁指印): 201#年11月12日 李成坤与张艾红健康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 (201#)鲁0112民初4233号原告:李成坤,男,生于1955年8月11日,汉族,住济南市。 委托诉讼代理人:孟律师。 被告:张艾红,男生于1972年7月9日,汉族,住济南市。委托诉讼代理人:宗律师。 原告李成坤与被告张艾红健康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16年7月1日立案后,依法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李成坤及其委托诉讼代理人孟卫东到庭参加诉讼。被告张艾红经本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李成坤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赔偿医疗费59430.85元,误工费14400元,护理费3150元,交通费1500元,住院伙食补助费3700元,营养费3000元,残疾赔偿金63090元,鉴定费3100元,精神抚慰金3000元,合计

担保追偿权纠纷和解协议书文档

2020 担保追偿权纠纷和解协议书文档 CONTRACT TEMPLATE

担保追偿权纠纷和解协议书文档 前言语料:温馨提醒,合同是市场经济中广泛进行的法律行为,人议,以及劳动合同等,这些合同由其他法律包括婚烟、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进行规范,不属于我国合同法中规范的合同在市场经济中,财产的流转主要依靠合同。 本文内容如下:【下载该文档后使用Word打开】 甲方:河南a投资担保有限公司 住所地:xx市xx区xx路 法定代表人:cc 乙方:xxb服饰有限公司 住所地:xx市xx区 法定代表人:dd 丙方(保证人): 甲、乙方之间的担保追偿权纠纷一案已由xx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现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就该纠纷事宜达成和解,特签订如下协议,以资遵守: 一、乙方认可并承诺分期偿还甲方起诉的欠款本金x万元和利息、追偿费用等合计xx万元;鉴于该金额中的利息仅计算至xx 年8月7日,之后仍以原定月利率18‰计算利息直至乙方全部偿还完毕。具体还款计划如下: 1.乙方于xx年10月23日前,向甲方支付x万元,甲方收到该款项后向法院申请解冻乙方的企业基本银行账户。

2.乙方于xx年11月22日前向甲方支付x万元,甲方收到 该款项后向法院申请解冻乙方的其他银行账户。 3.乙方于xx年12月22日前向甲方支付至还款当日的全部剩余款项,甲方收到该款项后向法院申请解除对乙方所采取的所有财产保全措施。 4.乙方逾期支付上述任何一笔款项,除视为其余款项的还款期限均已届满外,乙方还应支付违约金50万元。 二、丙方自愿共同为乙方履行该协议各项义务提供连带保证。 三、乙方逾期还款的,甲方可要求丙方履行代为还款责任;必要时甲方向法院申请对乙方和丙方的强制执行。 四、本案案件受理费x元、诉讼保全费x元由甲乙双方平均分担。 五、本和解协议一式四份,各方各执一份,人民法院留存一份,自首期x万元还款到甲方账户之日起生效。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丙方: 签署日期:

买卖合同纠纷案民事判决书样本(2011)

买卖合同纠纷案民事判决书样本(2011)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 (2011)浦民一(民)初字第8237号 原告周xx,男,汉族,住上海市闸北区。 委托代理人岑xx,上海市xx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徐xx,上海市xx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黄xx,女,汉族,住上海市浦东新区。 被告楼xx,女,汉族,住上海市浦东新区。 原告周xx诉被告黄xx、楼xx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周xx的委托代理人徐xx到庭参加诉讼,被告黄xx、楼xx经本院依法传唤,未到庭应诉。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周xx诉称,被告黄xx与案外人楼xx系夫妻关系,被告楼xx系黄xx 与楼xx之女。2008年3月,楼xx向原告购买电梯配件,合同总价款人民币275,000元。原告依约向楼xx交付货物后,楼xx陆续支付货款147,500元。2009年12月20日,楼xx出具欠条一张,确认欠原告127,500元货款未付。2010年11月2日,楼xx死亡。现认为,该笔欠款发生在楼xx与被告黄xx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且其生意收益用于家庭生活,故该笔欠款系夫妻共同债务,被告黄xx应予归还;被告楼xx系楼xx的法定继承人,应在所继承的遗产范围内支付欠款。故向法院起诉,要求判令:被告黄xx支付原告货款127,500元;被告楼xx在继承楼xx的遗产范围内承担还款责任;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被告黄xx、楼xx未到庭应诉,亦未书面答辩。 经审理查明,被告黄xx与案外人楼xx系夫妻关系,被告楼xx系双方婚生女儿。2009年12月20日,楼xx向原告出具欠条一张,称:欠周xx127,500元,注:其余货款已清。2010年11月2日,楼xx报死亡。2011年2月23日,原告起诉来院,要求判如所请。 以上事实,有原告提供的欠条、户籍信息等证据及原告当庭陈述,在案佐证。

2018最新追偿权纠纷起诉状范本

2018最新追偿权纠纷起诉状范本 (文中蓝色字体下载后有风险提示) 原告_________,男,______年___月___日出生,汉族,职业: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被告_________,男,______年___月___日出生,汉族,职业: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风险提示: 诉讼请求必须具体﹑明确,该写的一定要写,因为其事关法院审查的范围。但千万不可不加思考地乱要求,如果无相应的证据来支持你的主张,势必遭到败诉的后果,通常还会因此而向法院支付相应的诉讼费。 另外,诉讼请求应提出具体的数额,不能笼统地说赔偿原告的一切损失之类。虽然这是没有争议的,但并不等于在提出诉讼请求时多多益善,比较切合实际的请求数额,不仅可以减收诉讼成本,降低诉讼风险,而且有利于法院的调解和双方当事人的和解,减少讼累。诉讼请求 1、请求判令被告返还借款______万元并支付逾期还款利息______元(暂算至起诉之日______年___月___日); 2、请求判令被告支付原告为实现债权支付的相关费用(以实际发生额为准); 3、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风险提示: 诉状是个利剑,挑起战争。如果没有写好,那么势必倒过来伤到自己。因此,要摆事实,讲明道理,引用有关法律和政策规定,为诉讼请求的合法性提供充足的依据。摆事实,是要把双方当事人的法律关系,发生纠纷的原因、经过和现状,特别是双方争议的焦点,实事求是地写清楚。讲道理,是要进行分析,分清是非曲直,明确责任,并援引有关法律条款和政策规定。事实与理由 原、被告于______年___月___日签订借款合同一份,借款期限为_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_年___月___日,借款金额为______万元,合同约定原告为实现债权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被告承担,发生争议后由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管辖。后原告依照合同约定将该笔款项打到被告指定账户。借款到期原告多次向被告主张还款,被告拒不履行,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特诉至贵法院请求判如所请! 此致 _____________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___________ ______年___月___日 风险提示: 提起民事诉讼的原告负有举证责任,要能够举出证明案情事实,支持自己诉讼主张的各种证据等等。 注意,列书证,要附上原件或复制件,如系摘录或抄件,要如实反映原件本意,切忌断章取义、并应注明材料的出处;列举物证,要写明什么样的物品,在什么地方由谁保存着;列举证人,要写明证人的姓名、住址,他能证明什么问题等。 另外,证据和证据来源,虽然法律规定必须提交,但提交时的说明应能简就简,尽可能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保留自己的杀手锏,在庭审辩论中占据主动。

周妹与江苏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无锡分公司等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周妹与无锡天晟联创涂装机械有限公司、江苏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无锡分公司等生命权、健康 权、身体权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审理法院: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 案号: (2015)锡民终字第1582号 裁判日期: 2015.09.29 案由:民事>人格权纠纷>人格权纠纷>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 上诉人(原审被告)无锡天晟联创涂装机械有限公司,住所地江苏省无锡市惠山区洛社镇人民路南312国道口。 法定代表人沈向东,该公司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王久月,浙江援手(无锡)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赵思源,浙江援手(无锡)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周妹。 委托代理人谭义峰,无锡市北塘区慧龙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江苏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无锡分公司,住所地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建筑西路777号A3幢18层。 负责人陈春雷,该分公司经理。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江苏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住所地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云南路31-1号。 法定代表人屠亚星,该公司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张继红、周缘求(受江苏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无锡分公司、江苏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共同委托),江苏云崖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上诉人(原审第三人)无锡三德利运输有限公司,住所地江苏省无锡市新区梅村工业园锡达路238号。 法定代表人洪德良,该公司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王赟,该公司业务主管。 原审被告无锡天承重钢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江苏省无锡惠山经济开发区风电园风能路33号。 法定代表人王利锋,该公司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王久月,浙江援手(无锡)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赵思源,浙江援手(无锡)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 原审第三人鹿文敏。 上诉人无锡天晟联创涂装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晟公司)因与被上诉人周妹、江苏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无锡分公司(以下简称省建集团无锡公司)、江苏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省建集团)、无锡三德利运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德利公司)及原审被告无锡天承重钢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承公司)、原审第三人鹿文敏健康权纠纷一案,不服无锡市惠山区人民法院(2014)惠洛民初字第0175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2015年7月2日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担保追偿权纠纷和解协议书详细版

担保追偿权纠纷和解协议书详 细版 Agreements concluded in accordance with the law have legal effect and regulate the behavior of contract parties ( 协议范本 )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编号:MZ-HT-012247

担保追偿权纠纷和解协议书详细版 甲方:河南a投资担保有限公司 住所地:xx市xx区xx路 法定代表人:cc 乙方:xxb服饰有限公司 住所地:xx市xx区 法定代表人:dd 丙方(保证人): 甲、乙方之间的担保追偿权纠纷一案已由xx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现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就该纠纷事宜达成和解,特签订如下协议,以资遵守: 一、乙方认可并承诺分期偿还甲方起诉的欠款本金x万元和利息、追偿费用等合计xx万元;鉴于该金额中的利息仅计算至xx年8

月7日,之后仍以原定月利率18‰计算利息直至乙方全部偿还完毕。具体还款计划如下: 1. 乙方于xx年10月23日前,向甲方支付x万元,甲方收到该款项后向法院申请解冻乙方的企业基本银行账户。 2.乙方于xx年11月22日前向甲方支付x万元, 甲方收到 该款项后向法院申请解冻乙方的其他银行账户。 3.乙方于xx年12月22日前向甲方支付至还款当日的全部剩余款项,甲方收到该款项后向法院申请解除对乙方所采取的所有财产保全措施。 4.乙方逾期支付上述任何一笔款项,除视为其余款项的还款期限均已届满外,乙方还应支付违约金50万元。 二、丙方自愿共同为乙方履行该协议各项义务提供连带保证。 三、乙方逾期还款的,甲方可要求丙方履行代为还款责任;必要时甲方向法院申请对乙方和丙方的强制执行。 四、本案案件受理费x元、诉讼保全费x元由甲乙双方平均分担。

最新整理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民事判决书范文.docx

最新整理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民事判决书 原告:xxx县某和纺织品有限公司,住所地:xxx县柯东工业园区耶溪路旁。 法定代表人:潘某文。 被告:朱某龙。 原告xxx县某和纺织品有限公司为与被告朱某龙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于 12月23日向本院提起诉讼。本院于同日立案受理后,依法由审判员周迪光独任审判,于 2月20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xxx县某和纺织品有限公司的委托代理人到庭参加诉讼,被告朱某龙经本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xxx县某和纺织品有限公司诉称:原告与诸暨龙格服饰有限公司之间存在布匹买卖关系, 6月7日,经双方对账,确认截止 6月7日,诸暨龙格服饰有限公司尚欠原告货款562,625.82元,被告朱某龙作为该公司法定代表人,承诺上述欠款由其支付。 12月23日,原告与被告再次对账,双方确认原告收到被告货物抵充部分欠款,截止 12月23日,被告尚欠原告货款251,491.32元。嗣后,被告未向原告支付过任何款项。现原告诉请法院判令被告朱某龙支付货款251,491.32元,并支付自起诉日起至判决确定履行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计算的逾期利息损失。 被告朱某龙未作书面答辩,亦未在本院指定的举证期限内向本院提供相关证据。 为证明自己的主张,原告xxx县某和纺织品有限公司向本院提交了如下证据:1、xxx县某和纺织品有限公司对账单原件一份,以证明该笔欠款原是由诸暨龙格服饰有限公司所欠,经对账后,作为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被告承诺由其承担

该笔货款的支付义务的事实;2、收条原件一份,以证明原告于 12月23日收到被告相关货物,用以抵充部分欠款,结算后,被告尚欠原告货款251,491.32元的事实。 上述证据经庭审出示,被告朱某龙未到庭应诉,视为其放弃对证据进行辩驳的权利。本院经审查认为,上述证据合法,内容真实,且与本案事实相关联,均应作为认定事实的依据。 据此,本院经审理查明的事实与原告xxx县某和纺织品有限公司诉称的事实基本一致,本院予以确认。 本院认为:原告xxx县某和纺织品有限公司与诸暨龙格服饰有限公司之间的买卖行为合法有效,应受法律保护。被告朱某龙作为诸暨龙格服饰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自愿承诺由其支付,并不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故原告起诉要求被告朱某龙支付尚欠货款251,491.32元,并支付起诉之日起的逾期利息损失,合法有据,本院予以支持。被告朱某龙经本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鉴于本案事实已基本查清,依法应缺席判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九条、第一百五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被告朱某龙应支付原告xxx县某和纺织品有限公司货款计人民币251,491.32元元,并支付自 12月23日起至本判决确定的履行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计算的逾期付款利息,款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付清。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5,072元,依法减半收取2,536元,由被告朱某龙负担。

2018探望权纠纷起诉状范本最新版

HT-2018-0103 合同编号: 探望权纠纷起诉状范本 _____年___月___日 _____________制定 签订地点__________

原告: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出生,_____族, ______________人,住址: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被告: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出生,_____族, ______________人,住址: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诉讼请求: 一、依法判令被告协助原告行使探望权,并确定探望的时间、地点、方式。(具体方案为:每周探望孩子一次,每周__________________点原告从被告处接孩子回原告处,每周____________点送回被告处); 二、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原告以夫妻感情破裂为由诉至贵院,要求与被告离婚。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双方在法院的主持下达成调解协议,协议约定:双方自愿解除婚姻关系,婚生子女____由被告抚养,原告自______年______月起每月支付抚养费______元至孩子独立生活时止。同时,双方口头约定原告每月可以探望孩子一次。离婚后,原告每月按时支付孩子的抚养费,但被告始终以各种理由拒绝协助原告行使探视权,剥夺了原告与________相处及____享有____爱的权利,对____身心的健康成长是极为不利的。虽原被告已经离婚,但原告希望并请求可以有更多的时间与____相处,给予孩子应有的____爱关怀与教育,使孩子能够健康快乐的成长。 据此,原告依《婚姻法》和《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向贵院提起诉讼,请求贵院依法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此致

经济纠纷上诉状-上诉状怎么写

经济纠纷上诉状-上诉状怎么写 导语:经济纠纷是指法人之间、法人与公民个人之间或公民个人之间,发生在经济方面的权利与义务之争。追偿权起诉状怎么写?下面小编为您推荐追偿权起诉状范文,感谢阅读! 【经济纠纷上诉状】 原告:(单位全称、住所地、邮政编码、电话)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联系地址、电话) 诉讼代理人:(姓名、职务、联系地址、电话) 被告:(姓名、联系地址、联系电话) 案由: 诉讼请求: 1.责令被告偿还原告货款__元; 2.责令被告向原告支付违约金__元;

3.责令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 事实和理由: 这里要写明此起经济纠纷发生的时间、地点、情节(双方是否签订过书面合同)以及争执的焦点、起诉理由和法律根据。 此致 ____法院 起诉人:__公司(公章) __年__月__日 附:(相关证据) 1.起诉状副本1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1份;

3.授权委托书1份; 4.原告在银行贷款及其利率证书1份; 5.购销合同复印件1份; 6.原告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 7.被告的欠据1份。 【延伸阅读】 一、经济纠纷上诉状概念及作用 经济纠纷上诉状是指经济纠纷诉讼当事人或其法定代理人不服人民法院的第一审判决或裁定,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请求撤销、变更原审裁判,或重新审判而提出的诉状。 经济纠纷上诉状是第二审法院受理案件,并进行审理的依据。第二审法院可以通过上诉状了解上诉人不服第二审裁判的理由。因此,经济纠纷上诉状对于第二审法院全面了解案情,审理案件,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高办案质量,具有重要的作用。

二、经济纠纷上诉状的特点 1.提起上诉的直接性。有权提出经济纠纷上诉状的必须是当事人或其诉讼权利承担人、法定代表人、特别授权委托代理人。 2.针对性。经济纠纷上诉状是针对法院第一审判决和裁定而写的,因此要直接指出原判认定事实的错误、原判理由的不充足或适用法律的错误,并有针对性地写出不服一审判决意见、看法以及自己的请求。 3.时限性。上诉有时间限制。上诉人必须在法院规定的有效时间内进行上诉,超过了规定时间则会被视作服从一审判决。 三、经济纠纷上诉状的结构和写法 经济纠纷上诉状一般由七部分内容组成。 (一)标题 写明经济纠纷上诉状或上诉状。 (二)状头

医疗损害死亡一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判决书 江西医学律师网整理江西省兴国县人民法院(2010)兴民一初字第318号原告王东允,女,1968年11月11日生,汉族,江西兴国人,兴国县兴中公司职工,住兴国镇文里社区学门口151号,系死者吴萧鸣妻子。身份证号码:****。 原告吴悦悦,女,1996年8月5日生,汉族,江西兴国人,兴国中学学生,系死者吴萧鸣女儿。身份证号码:****。 法定代理人:王东允,系吴悦悦之母。 原告凌真第,女,1931年8月19日生,汉族,江西兴国人,无业,住兴国镇藻园社区吴屋17号,系死者吴萧鸣母亲。身份证号码:****。 被告兴国县中正医院。 法定代表人林佳阑,该院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赖剑徽,江西红土地律师事务所律师,一般代理。 原告王东允、吴悦悦、凌真第与被告兴国县中正医院医疗损害赔偿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 原告王东允及其委托代理人赖剑徽,被告兴国县中正医院委托代理人钟小汕到庭参加了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诉称,2010年9月23日上午十一时许,吴萧鸣(系

原告王东允之夫,吴悦悦之父,凌真第之子)感到身体有点不适,前往被告医院就医。经被告医院的医师检查,诊断为“1、窦性心律;2、心肌缺血改变”,并诊断为:程度较轻,稍加休息或含服硝酸甘油即可缓解。但被告医院旋即又以“1、急性心内膜下心肌梗死?2、心源性休克?”的不确定诊断将吴萧鸣收入住院,并按此不确定诊断对吴萧鸣进行了治疗。被告医院在对吴萧鸣进行治疗过程中,滥用抗菌药物,而且护理人员执行医嘱的过程中,由于医嘱执行人员不具备执业资质(没有取得护士执业证),不能正确地鉴别药物的名称和做抗菌药物皮试的结果,违反规定随便更换药物,最终导致吴萧鸣在注射药物后,产生严重过敏反应,全身抽搐、口吐白沫,不能自主呼吸。在对吴萧鸣进行抢救过程中,被告医院明知吴萧鸣已经没有自主呼吸的现象,但却在吴萧鸣停止自主呼吸15分钟后才对其呼吸系统进行抢救和处理,最终经抢救无效死亡。之后,被告为隐瞒自己在诊疗中存在的过错,在原告要求复印吴萧鸣的病案时,故意隐瞒部分病案,并对吴晓敏的病案进行了大量篡改与伪造。 原告认为,被告在对患者吴萧鸣的诊疗过程中,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滥用抗菌药物,允许未取得护士执业证书的人员从事诊疗技术规范规定的护理活动,导致吴萧鸣产生严重的药物过敏反应。而且被告方在对吴萧鸣进行抢救过程中,判断失误,延误抢救时机,最终导致吴萧鸣经抢救无

担保答辩状范文

担保答辩状范文 担保答辩状怎么写呢?请看下面的担保答辩状范文范文! 担保答辩状范文:担保合同纠纷案答辩状 担保答辩状范文:关于担保合同民事答辩状范文 答辩人(第一被告):唐山绿谷农产品有限公司,住所地:唐山市丰南区小集镇辉坨村,法定表人:刘丽丽(总经理)。 被答辩人(原告):唐山市丰南区农业投资担保有限公司,住所地:唐山市丰南区行政办公大楼,法定代表人:孙振兴(总经理) 就原告起诉绿谷公司、卓恒公司、周连喜抵押担保合同纠纷一案,答辩人绿谷公司答辩如下: 对于基本事实被告没有异议,但有几点要说明一下: 第一,本案不能简单地看作一个担保(或反担保)来看待,不能仅从法律层面来处理。 本案相关事实是20**年在丰南区农业结构调整政策的大背景下 产生的,政府号召广大农民发展重点产业a、重点项目,而且从政策上扶植,资金上支持。 按照当时的政策,每村达到成方连片新建棚室50亩以上的,冷棚每亩补贴800元、日光温室每亩补贴2000元;或按照总投资的50%给予贷款担保并全额贴息,在此基础上,按日光温室每亩1000元、冷棚每亩400元给予补贴。 按照当时的这些政策,被告唐山绿谷农产品有限公司符合全额贴

息的条件,而且第一年也享受了这一优惠。 但借款展期期间全额贴息这一优惠并没有真正兑现。 本案原告是农业投资担保有限公司,其法定代表人先后均为政府主要领导,为政府、为广大农民服务是该公司的重要使命之一,政府的部分优惠政策也是通过原告来实现的。 综上,原告主张利息是没有事实依据的。 第二,本案中的保证合同、反担保合同均属于格式合同,其中反担保合同是原告提供的,权利义务明显没有对等性,根据《合同法》第四十条的规定,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 《证据规则》第六十九条:"下列证据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 (二)与一方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有利害关系的证人出具的证言。"本案中原告与其代理律师所在的律师事务所是委托与受托关系,双方不但有了利害关系而且还有利益上的关系,因此律师费票据就缺乏可信度。 因此,无论从格式条款上讲还是从证据的证明效力来看,原告要求被告承担律师费没有法律上的依据。 第三,绿谷公司投资的是蔬菜种植,而这项产业不但周期长、收益慢,而且受气候条件、天气状况、市场因素影响较大,特别是近两年来蔬菜价格总体不高,导致经济效益不好。 也正是基于此,贷款展期申请也得到了银行的同意。

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民事判决书

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民事判决书 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民事判决书 申请再审人(一审原告、反诉被告、二审上诉人):唐XX,男,汉族,1950年2月16日出生,住XX省XX县XX镇浙大北路116号4号楼502室。委托代理人:徐越,XX文福律师事务所律师。委托代理人:杨晓明,XX文福律师事务所律师。被申请人(一审被告、反诉原告、二审被上诉人):XX联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住所地:XX省贵阳市新添大道南段289号中天花园玉兰花园A座2单元4层2号。法定代表人:云XX,该公司经理。委托代理人:汪XX,XX君跃律师事务所律师。委托代理人:傅XX,XX君跃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申请再审人唐XX与被申请人XX联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汇公司)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一案,XX省XX县人民法院于2013年5月7日作出(2013)湄民初字第597号民事判决。唐XX不服,向XX 省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XX省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3年8月26日作出(2013)遵市法民三终字第166号民事裁定,裁定撤销一审判决,发回XX省XX县人民法院重审。XX省XX县人民法院重审后,于2015年2月24日作出(2013)湄民重字第13号民事判决。唐XX不服,向XX省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XX省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5年7月1日作出(2015)遵市法民三终字第239号民事判决。唐XX仍不服,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于2015年12月5日作出(2015)黔高民申字第477号民事裁定,裁定提审本案。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申请再审人唐XX及其委托代理人徐越,被申请人联汇公司的委托代理人汪XX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2013年4月1日,唐XX向XX省XX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决:1、解除双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 2、由联汇公司退还唐XX购房款753617元,并支付违约金7563.17元。联汇公司提出反诉。请求判令:1、由唐XX继续履行合同;2、由唐XX支付未付的购房欠款90000元及违约金直至付清所有款项时止(截止起诉日违约金为17190元); 3、本案诉讼费用由唐XX承担。一审查明,2011年8月8日,唐XX与联汇公司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约定:联汇公司将其修建的位于XX县XX镇“茗城峰景”4期3

借款担保起诉状范文民间借款有担保人把担保人都列为被告起诉状格式应该写

借款担保起诉状范文民间借款有担保人把担保人都列为被 告起诉状格式应该写 把借款人列为“第一被告”,担保人列为“第二被告”,如果有多个担保,均列为第二被告。其余和一般诉状都一样。在内容表述中表明第二被告为担保人的地位。 民间借款,有担保人,把担保人都列为被告,起诉状格式. 有担保人的欠款民事起诉状怎样填 1人觉得有用借款合同纠纷,借款人和担保人死亡,如何写起诉书,烦. 状可以同时起诉借款人和查看原帖>> 被告人先写借款人的基本情况,再另起一行被告人写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诉讼请求要求借款人和担保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担保人需要起诉借款人的,应该向借款人所在地的法院起诉,在起诉时,担保人应该提供为借款人进行担保的证据、担保人已经履行担保责任的证据。

担保人起诉借款人的,属于行使追偿权,应该在担保人已经承担了担保责任后(即代为向债权人偿还了借款人的借款),才可以向借款人进行追偿。 《担保法》 第三十一条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第五十七条为债务人抵押担保的第三人,在抵押权人实现抵押权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第七十二条为债务人质押担保的第三人,在质权人实现质权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民事起诉状格式 原告: 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

被告(1):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 被告(2):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 诉讼请求: (1): (2): 事实与理由: 此致

生命权纠纷之起诉状与判决书(起诉状模板)

生命权纠纷之起诉状与判决书(起诉状模板) 民事起诉书 原告:李某某,女,XXXX年XX月XX日生,汉族,初中文化,住XXX市XX区XXX镇XX村。系受害人母亲。联系方式。 原告:苏某某,男,XXXX年XX月XX日生,汉族,初中文化,住XXX市XX区XXX镇XX村。系受害人父亲。联系方式。 被告:秦某某,男,XXXX年XX月XX日生,汉族,初中文化,住XXX市XX区XXX镇XX村。联系方式。 被告:张某某,女,XXXX年XX月XX日生,汉族,初中文化,住XXX市XX区XXX镇XX村。联系方式。 诉讼请求: 一、依法判决被告赔偿二原告死亡赔偿金XX万元、丧葬费XX万元、精神抚慰金XX万元、误工费XX万元、交通费XX 元; 二、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事实和理由: 原告之子苏某某生于20XX年XX月XX日,一直随原告在新疆生活,20XX年初随原告回到XXX市XX区XXX镇XX村老家过春节。20XX年02月18日原告之子苏某某在自家的院子玩耍时,因被告所有的水井未作防护,苏某某不慎落入了被告所有的水井中,致其溺亡。事后原告多次与被告协商处理此事,被告都置之不理,认为与之无关,让其走诉讼程序解决。 原告认为,被告作为水井的使用者和管理者,由于其疏

于管理给原告家庭造成损害,应当对原告进行经济赔偿。依据《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向贵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依法支持原告诉讼请求。 此致 XX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手签,摁指印): 201#年11月12日 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XX省XX市XX区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 (201#)XX民初19##号原告李某某,女,XXXX年XX月XX日生,汉族。 原告苏某某,男,XXXX年XX月XX日生,汉族。 上列原告委托代理人罗某某,律师。 被告秦某某,男,XX年XX月XX日,汉族。 被告张某某,女,XX年XX月XX日,汉族。 原告李某某、苏某某诉秦某某、张某某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XX年XX月XX日立案受理。依法由审判员张厚德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李某某、苏某某的委托代理人XX、被告张某某到庭参加诉讼。被告秦某某经本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依法缺席审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_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诉朱某追偿权纠纷案

××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诉朱某追偿权纠纷案 安徽省五河县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 (2013)五民二初字第00067号 原告:××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安徽省蚌埠市。 负责人:张××,该公司经理。 委托代理人:施××,安徽××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赵××,安徽××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朱某,以下内容为个人信息,已隐藏…… 原告××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朱某追偿权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13年3月4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委托代理人施××到庭参加诉讼,被告朱某经本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未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诉称:原告承保的属被告朱某所有的皖C8F889号二轮摩托车在2012年6月18日6时30分许,由被告朱某驾驶自S306省道由东向西行驶至53KM+790M处,在超越前方徐善明驾驶的无号牌“太阳牌”二轮电动车,与该电动车相刮撞,造成徐善明受伤,两车损坏的交通事故。该事故经五河县交警部门认定:由于朱某无机动车驾驶证,负事故的全部责任。根据国务院《机动车交通事故强制保险条例》第22条之规定、《机动车交通事故强制保险合同》第9条之约定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8条规定,保险公司自实际赔偿之日起享有向侵权人的追偿权。2013年1月7日五河县人民法院作出(2013)五民一初字第00050号民事调解书,原告对第三人徐善明承担保险赔偿金24000元,原告已按照调解书的内容于2013年1月17日履行了赔偿义务。为了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请求依法判令被告赔偿保险赔偿垫付款24000元,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原告为证明其主张的事实,在本院开庭审理时提供的证据为: 证据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负责人身份证明一组,证明原告的主体资格适格 证据2、保险条款一份,证明被告朱昌勇无证驾驶造成交通事故,原告赔偿后享有追偿权。 证据3、交通事故认定书书一份,证明事故发生及责任划分,被告系无证驾驶车辆的事实。 证据4、安徽省五河县人民法院(2013)五民一初字第00050号民事调解书、

买卖合同纠纷案民事判决书(2018)乌中民一终字第475号

---------------------------------------------------------------范文最新推荐------------------------------------------------------ 买卖合同纠纷案民事判决书(2018)乌中民一终字 第475号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 (2018)乌中民一终字第475号 上诉人(原审被告):晁某某,女,汉族,个体工商户。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谢某某,男,汉族,业务员。 委托代理人:于新军,新疆西域律师事务所律师。 3 344.25元。遂判决:一、晁某某于判决生效后立即给付谢某某货款49 000元;二、晁某某于判决生效后立即给付谢某某欠款利息3 344.25元;三、驳回谢某某其他诉讼请求。 上诉人晁某某上诉称,我是代表绿巢公司购买的谢某某的石粉,其履行的是职务行为,我不应当承担本案的还款责任。一审法院判决利息有误,我出具欠条未约定还款日期,2018年8月22日谢某某收到付款10 000元,也未对付款提出延迟异议,故从付款当时计算利息,显然不合理。请求二审法院驳回谢某某的诉讼请求。 被上诉人谢某某答辩称,一、我和绿巢公司并没有业务往来,我在一审法院开庭时才见到晁某某代理人出示的其与绿巢公司间的合伙协议,对此我不认可。我给晁某某供货,也是晁某某给我结算并出具欠条,因此我认为晁某某应当归还所欠货款。二、关于利息计算问题, 1 / 6

我认为应当从打欠条当日计算,一审法院判决从晁某某给付10 000元货款时计算,我也没有上诉,对此项判决没有异议。故请求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经本院审理查明,原审法院判决认定事实属实。 以上事实有、一审庭审笔录、二审询问笔录等证据为证。 本院认为,债务应当及时清偿。晁某某购买谢某某的石粉,并出具欠条,就应及时还款,逾期则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晁某某称其与绿巢公司之间系合伙关系,付款责任应由绿巢公司承担,从晁某某与绿巢公司之间签订的合伙协议书可以看出,晁某某与绿巢公司之间是合伙关系,合伙期间二者应对外承担连带责任,该笔债务在合伙期间形成,晁某某与绿巢公司对此债务应承担连带责任,谢某某诉晁某某履行付款义务并无不可。谢某某以晁某某出具欠条次日计算欠款利息的主张,是合理的。但谢某某未对此上诉,也认可一审法院对利息的判决,本院对此应予维持。故晁某某要求驳回谢某某诉讼请求的上诉理由不能成立,本院不予支持。原审法院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判决如下: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本案二审案件受理费1 108.61元(晁某某已交),由晁某某负担。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审判长金波 代理审判员项颖

健康权纠纷起诉状

健康权纠纷起诉状范本 原告______ ,女,___ 年___月___日出生,汉族,住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 被告______ ,女,___ 年___月___日出生,汉族,住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 诉讼请求: 1、请求依法判令被告立即赔偿给原告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人民 币 ______ 元; 2、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____ 年___月___日,被告因嫉妒原告茶叶店生意比自己好、怀疑原告抢走客户,因而心怀怀恨并到原告茶叶店中闹事,期间辱骂 原告、将原告殴打致伤。原告遂即报警,涵江区公安局白塘派出所出

警查明案件事实,并于____ 年___月___日对被告处以罚款 ____ 元 的处罚,并告知原告就医疗费等赔偿问题向涵江区人民法院起诉,出具《民事赔偿告知书》一份。 被告因生意竞争而无端猜忌,辱骂、殴打原告,造成原告受伤,原告于__ 年___月___日到________ 市涵江医院住院治疗,经诊断为:脑外伤神经症性反应,腹壁软组织挫伤,全身多处软组织挫伤等。原告共住院7天,花费医疗费____ 元,住院伙食补助费_____ 元,营养费_______ 元,误工费_______ 元,护理费______ 元,交通费元,精神损害抚慰金元,上述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元。 原告认为公民的身体健康权受法律保护,侵害公民身体健康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本案中,被告殴打原告并致原告身体受伤的行为,侵害了原告的身体健康权,应赔偿给原告带来的损失。因被告给原告造成的身体损害拒不赔偿,特诉至贵院,望判如所请。 此致 ________ 市人民法院 具状人: _______ ____ 年___月___日

身体权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案例分析

田九菊、杨帆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案例分析 行为人正当劝阻公共场所吸烟的行为与被劝阻人死亡无法律上因果关系的,无需承担侵权责任,并且不适用公平原则。 一、加害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这是适用公平责任原则的首要条件。只有加害人之行为与受害人之损害存在因果关系时,才存在适用公平责任原则的基础,否则就失去了“公平”二字的意涵。部分审判人员在审理案件过程中,将当事人双方都没有过错作为适用公平责任原则的唯一条件,导致公平责任原则在审判中被大量适用。事实上,公平责任原则作为一种侵权归责原则,仍需要符合基本的侵权行为构成要件,即加害行为、损害结果以及两者之间的因果关系。 如何认定因果关系?目前,相当因果关系学说已成为大陆法系国家的通说,也是我国学术界和实践领域的主流学说。该学说从两方面去判断是否具有因果关系,一是无此行为即无此结果,二是有此行为通常会产生此结果。两者同时成立,方可认定存在因果关系。 本案中,段小立虽然在与杨帆因劝烟问题争吵后心脏病发作猝死,但是从社会公众的一般认知来讲,劝烟行为是一种善意的劝告,通常不会引发死亡,因此杨帆的劝阻行为与段小立的死亡之间不存在法律上的因果关系,这就意味着公平责任原则在本案中不存在适用的前提。 二、均无过错且不属于无过错责任原则调整 公平责任原则应当限制在当事人双方均无过错,并且不属于无过失责任原则

调整的那一部分侵权法律关系,超出这个范围的,不能适用公平责任原则,以避免公平责任原则与另外两个归责原则的冲突。实践中,一些审判员在审理案件过程中忽视对受害人过错的审查,只要发现加害人没有过错就考虑适用公平责任原则,这无疑是公平责任原则的滥用,丧失了其平衡社会利益的功能。 过错是一种可归责的心理状态,判断过错应当从加害人的主观状态和客观行为两方面进行。本案中,从主观状态讲,杨帆在事发前不相识段小立,也无从知晓其有心脏病史并做过心脏搭桥手术,不存在加害段小立的故意,杨帆对段小立的死亡无法预见,也不存在疏忽或懈怠,没有过错。 三、小结 本案被最高法院评为2018年度人民法院十大民事行政案件之首。二审判决的意义不仅在于个案的纠偏,更重要的是充分实现了法律的价值导向功能,弘扬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明晰了公民权利义务边界,鼓励公民积极主动地制止社会不良行为,引领社会风尚。

最新整理追偿权答辩状范文.docx

最新整理追偿权答辩状 答辩人:袁某,男 被答辩人:张庆伟,男, 答辩人就被答辩人张某提起追偿权纠纷一案答辩如下: 请求事项: 1、请求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2、本案诉讼费用由原告承担。 事实和理由: 被答辩人主张的债权于 9月27日经xxx市中级人民法院( )洛民终字第×号终审判决产生并已履行完毕,至 12月5日起诉时止,被答辩人从未向答辩人主张过任何权利,答辩人也未作过任何承诺。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五条的规定,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两年,被答辩人请求保护的权利已经超过两年的诉讼时效,其已经丧失了胜诉权。 假如本案未超过两年诉讼时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虽然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认定袁延丁负主要责任,但是这种主要责任不能简单的认定为重大过失,所以原告张某不可以向袁某追偿。本案中原被告系雇佣关系,雇主张某要求袁某承担民事责任的主要依据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司机袁负事故的主要责任。交通事故认定书只是行政上对交通事故的认定,而不是民事赔偿责任的依据。事故认定书上的责任和民法上的重大过失是两个不同的法律概念,不能将责任和过失

混为一谈,事故责任认定书上的责任并不能证明袁在驾驶过程中主观上有重大的过失。而且交通事故认定书责任划分,通常为“一方”,实际上包含了司机和车主混合责任,不可以片面地理解为司机的单独责任。如果仅仅依照交通事故认定书确定的行政责任,来划分民事过错是错误的。因此本案不能仅凭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的袁负主要责任而要求其赔偿张的损失。 三、假如被告袁在主观上存在重大过错,原告张享有追偿权,具体的赔偿数额也是按比例承担。依据我国的民事理论,雇主和雇员承担责任的分配是根据其经济状况决定的。雇主既是雇佣活动中工作的指示者,是雇佣活动中最大的收益者外,还是利益支配者。一般来讲,雇主通过雇员来完成和扩展业务范围,获得为自己更高的利润或者更大的机会,雇员只是靠出卖劳动力维持生计,依照收益与风险相一致的民法理论,雇主就应当承担更多的责任风险,包括雇员对第三人的侵权行为,侵害他人的权利和风险,理应由雇主承担主要责任。若让雇主独享利益,风险却让雇员承担的做法,当然并不可取。雇主因其是雇佣行为的受益人,如不发生损害,雇主的收益显著大于雇员的报酬,基于公平合理的原则,雇主也应承担相应的部分责任。且本案原告作为雇主也存在重大过错,为雇员提供的车没有按照法律规定办理相关的营运手续,具有发生事故的安全隐患,而且也没有按规定投保交强险,没有将风险转移。所以要减少雇员承担责任的比例。 综上请求贵院依法驳回被答辩人的诉讼请求。 此致 伊川县人民法院 答辩人:袁 三月二十七日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