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城市停车设施专项规划

河南省城市停车设施专项规划
河南省城市停车设施专项规划

河南省城市停车设施专项规划

编制纲要(试行)

第一部分规划说明书

第一章概述

一、项目编制背景

二、规划依据、年限、范围、目标

三、规划指导思想与原则

四、规划主要内容

第二章城市停车设施现状及评价

分析停车设施供应与管理现状、停车设施使用特征、现状停车需求总量,对城市停车现状进行评价。

第三章停车分区与策略

根据城市总体规划所确定的空间结构和用地布局,结合人口和就业岗位分布、土地利用、交通政策、公共交通和道路交通供应情况,划定城市停车分区并制定各分区停车需求控制策略。

第四章停车设施需求预测

依据城市总体规划用地布局、人口及就业岗位分布、城市车辆发展情况,预测城市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车需求总量及分布状况,确定规划年停车设施需求量。

第五章机动车停车设施供应分布

确定路外机动车停车设施、路内机动车停车设施、建筑物配建停车设施三类停车设施的供应量,并进行总量平衡。确定不同分区的停车供应策略和停车设施供需关系,并预测各分区机动车停车设施供应量。

第六章路外机动车停车设施布局规划

确定城市各分区路外停车设施近、远期的供应量,提出城市路外停车设施总体布局规划方案及停车换乘系统(P &R)规划方案,预测P&R停车设施站点的泊位需求。

第七章路内机动车停车设施布局规划

确定路内停车的规划目标,制定禁止设置路内停车条件和允许设置路内停车条件,根据城市道路和交通量状况

选择需要设置路内停车的路段,并进行泊位设计和规模确定,最终提出城市路内停车设施布局规划方案。

第八章建筑物配建停车位标准

借鉴国内外城市的经验,结合城市发展现状,确定城市建筑物配建指标总体原则,制定各类建筑物机动车和非机动车的停车配建指标建议值并提出实施建议。

第九章非机动车停车规划

一、城市非机动车停车现状分析

对城市的非机动车停车现状进行分析,确定需要进行停车规划的重点区域。

二、非机动车停车场布局规划

根据非机动车停车需求总量及分布状况,确定非机动车停车场的布局和规模,提出城市停车设施总体布局规划方案。

第十章停车诱导信息系统规划

对停车诱导区进行分区;选取对象停车场,并确定停车诱导系统的设计形式、诱导系统信息采集与传输方式和诱导发布屏设置地点。

第十一章停车产业化发展策略

借鉴国内外先进城市发展经验,结合城市发展实际情况,深入探讨制约城市停车产业化的各项因素,并提出相应建议,进行停车产业化政策设计。

第十二章停车设施收费价格与机制

分析停车收费发展现状,测算停车成本效益,进行停车收费价格分区,确定停车收费标准调整方案,并提出停车收费价格机制发展的建议。

第十三章停车管理协调机制

分析停车管理发展现状,确定近远期停车管理体制和机制的优化方案,并提出制定或修订停车法规的建议。

第十四章近期建设规划

确定近期停车设施建设规模、项目建设时序。

第二部分规划图则

1.城市区位图;

2.城市用地现状图;

3.城市停车设施现状图;

4.城市总体规划图;

5.城市停车分区图;

6.城市停车需求分布图;

7.城市路外停车设施规划图;9.城市路内停车设施规划图;10.城市停车换乘系统规划图;11.城市非机动车停车设施规划图;

12.近期建设规划图;

13.其他相关图纸。

备注:图纸分现状图及规划图,图幅及图纸比例与城镇总体规划一致。图面应标明图名、风向玫瑰、规划年限、比例、图例、编制单位、日期等。

第三部分规划文本

第一章总则

规划目的、规划依据、规划范围、规划原则、指导思想、规划年限。

第二章城市停车设施现状及评价

分析停车设施供应与管理现状、停车设施使用特征、现状停车需求总量,对停车现状进行评价。

第三章停车分区与策略

划定城市停车分区并制定各分区停车需求控制策略。

第四章停车设施需求预测

预测城市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车需求总量及分布状况,确定规划年停车设施需求量。

第五章机动车停车设施供应分布

预测各分区机动车停车设施供应量。

第六章路外机动车停车设施布局规划

提出城市路外停车设施总体布局规划方案及停车换乘系统(P&R)规划方案,预测P&R停车设施站点的泊位需求。

第七章路内停车设施布局规划

制定禁止设置路内停车条件和允许设置路内停车条件,提出城市路内停车设施布局规划方案。

第八章建筑物配建停车位标准

制定各类建筑物机动车和非机动车的停车配建指标建议值并提出实施建议。

第九章非机动车停车规划

确定非机动车停车场的布局和规模,提出城市停车设施总体布局规划方案。

第十章停车诱导信息系统规划

确定停车诱导系统的设计形式、诱导系统信息采集与传输方式和诱导发布屏设置地点。

第十一章停车产业化发展策略

探讨制约城市产业化的各项因素,并提出相应建议,进行产业化政策设计。

第十二章停车设施收费价格与机制

停车收费标准调整方案,提出停车收费价格机制发展的建议。

第十三章停车管理协调机制研究

确定近远期停车管理体制和机制的优化方案,并提出制定或修订停车法规的建议。

第十四章近期建设规划

确定近期停车设施建设规模、项目建设时序。

发布部门:河南省其他机构发布日期:2010年07月1 2日实施日期:2010年07月12日(地方法规)

河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实施办法(2003修正)

河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实施办法(2003修正) 【法规类别】公共场所与环境卫生 【发布部门】河南省政府 【发布日期】2003.12.08 【实施日期】1997.01.05 【时效性】已被修改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章 【修改依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部分省政府规章的决定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和修订部分省政府规章的决定 河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实施办法 (1997年1月5日省政府令第29号发布根据2003年12月8日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河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的决定修正)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创造清洁、优美的城市工作、生活环境,促进城市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根据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 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省城市内的所有单位和个人,都必须遵守《条例》和本办法。 第三条省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全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第四条城市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做好城市市容环境卫生规划的编制工作,并将该规划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做到统一布局、统筹安排,并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监督实施。 城市人民政府应当依照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结合本辖区的实际情况,积极推行合同工、临时工和季节工等环境卫生用工制度的改革。 第五条城市人民政府应当鼓励市容环境卫生科学技术研究,积极推广先进的垃圾无害化处理技术,加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科学知识的宣传普及,提高公民的环境卫生意识,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第六条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监察管理人员应当对本辖区的市容环境卫生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监察管理人员执行公务时,应当主动出示证件,并佩戴执法标志。 各级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对监察管理人员进行培训,提高监察管理人员的素质。 第七条对在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当地人民政府或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表彰或奖励。 第二章城市市容管理 第八条城市的道路、排水、环卫、照明、桥涵、人防、电力、电讯等公共设施和建筑物、构筑物以及集贸市场、公共场所等,均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城市容貌标准。 对外开放城市、风景旅游城市和有条件的其他城市,可以结合本地具体情况,制定严于国家规定的城市容貌标准;建制镇可以参照国家规定的城市容貌标准执行。

江苏省城市停车设施规划导则

《江苏省城市停车设施规划导则》 (征求意见稿) 江苏省城市交通规划研究中心 (江苏省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2009年9月15日

目录 第一部分文本大纲 (1) 一、总则 (1) 二、规划原则 (1) 三、规划目标 (1) 四、停车分区与规划策略 (2) 五、停车需求与供应分布预测 (2) 六、公共停车设施布局规划 (2) 七、建筑物配建停车标准 (2) 八、近期建设规划 (2) 九、规划实施的政策和措施 (3) 十、成果需要 (3) 第二部分编制技术指引 (4) 第一章现状调查与分析 (4) 第二章规划目标 (6) 第三章停车需求预测 (6)

第四章停车供应策略 (9) 第五章公共停车设施规划 (11) 第六章建筑物配建停车位标准 (14) 第七章城市停车设施近期建设规划 (16) 第八章规划实施的政策和措施 (16) 《江苏省城市停车设施规划导则》 第一部分文本大纲 一、总则 1、编制目的 为指导全省各城市科学、合理地编制城市停车设施规划,切实有效地解决城市停车问题,结合江苏省实际,制定《江苏省城市停车设施规划导则》(以下简称《导则》)。 2、适用范围 本《导则》主要适用于城市停车设施专项规划的编制,对于交通枢纽、中心区、街道沿线的停车设施规划可参照执行。 3、规划年限和范围 规划年限和范围与城市总体规划一致,远期规划一般为20年左右,近期规划为3-5年,规划范围覆盖城市规划建设用地范围。 4、主要任务 在城市问题与症结分析基础上,制定停车设施规划目标,明确停车设施供应策略,预测停车设施需求和供应分布状况,确定近远期公共停

车设施规划的规模、布局和建筑物配建停车标准,并提出规划实施的政策和措施。 5、技术路线 明确规划理念、方法和过程。如果已经编制综合交通规划,要对综合交通规划提出的交通发展目标进行校核,并落实综合交通规划的强制性内容;如果没有编制综合交通规划,要补充交通发展目标和战略、车辆发展预测等内容。 二、规划原则 以城市停车设施资源科学、合理地配置来调控土地利用和交通发展为指导思想,坚持以规划促进形成合理的土地利用模式、以规划落实公共交通优先和慢行交通友好发展,以规划引导停车设施市场化建设与经营等原则。 三、规划目标 定性和定量相结合,明确近远期规划目标。近期规划目标宜具体和具有可操作性,远期规划目标宜宏观和具有指导性。 四、停车分区与规划策略 依据城市综合交通发展战略,划定城市停车分区,并与城市总体规划和综合交通规划划定的交通分区相协调。 贯彻“供需统筹、以供定需”、“区域差别化”的基本理念,明确不同分区的停车设施供需关系、供应结构、管理与经营的规划策略。 五、停车需求与供应分布预测 预测近远期停车设施需求总量和分布,包括城市自备车位和公共车

关于落实城市停车设施规划建设及管理指导意见的实施工作方案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落实城市停车设施规划建设及管理指导意见的实施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市建委呈报的《关于落实〈城市停车设施规划建设及管理指导意见〉的实施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年十一月九日 关于落实城市停车设施规划建设及管理指导意见的实施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住建部、公安部、国家发改委《关于城市停车设施规划建设及管理的指导意见》(建城〔2010〕74号,以下简称意见)和省住建厅、公安厅、发改委、物价局四部门《关于转发〈意见〉的实施意见》(陕建发〔2010〕161号),结合我市目前机动车停车场建设管理工作的情况,特制定我市机动车停车设施规划建设及管理工作的实施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政府主导、因地制宜、统筹规划、协调发展”的要求,以保障城市交通畅通有序、道路资源优化配置、群众出行方便、推动机动车停车产业发展为目的,把解决机动车停车难的问题作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和创建文明城市的重要内容,认真解决机动车停车场规划建设及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二、总体目标 建立高效协调的机动车停车设施规划建设及管理机制;制定相应的产业政策,推动机动车停车产业化的发展;完善机动车停车管理法规和收费价格机制,建立合理的收费机制;建立依法管理、规范服务的机动车停车管理体系。通过较短时间的发展和建设,形成城区机动车停车以配建停车为主、路外停车为辅、占道停车为补充、与城市整体交通系统相协调、供需和谐的静态交通格局。 近期着力做好规划编制、为建设机动车停车设施提供依据;加大鼓励政策,推动社会投资建设;整合全市机动车停车资源,为下一步开展特许经营奠定基础。 三、工作任务分解 (一)修编《西安市综合交通规划》。由市规划局牵头,以西安第四轮总体规划和西安国际化大都市城市发展战略规划为依据,按照《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编制导则》的要求,组织综合交通体系规划的编制,要求2010年年底前拿出阶段性成果,规划编制完成并经专家技术评审及市政府审定后,报省住建厅批准实施。 (二)编制城市停车设施专项规划。由市规划局牵头,按照市政府158号专项会议纪要要求,结合我市地铁建设规划,在外围交通换乘枢纽以及城内机动车停车矛盾最为突出的地区规划一批公共机动车停车设施,并预留机动车停车用地。要求2010年年底前完成,上报市政府审定后,报省住建厅备案。 (三)加强建设项目机动车停车设施配建和监管。由市规划局牵头,结合我市实际,研究适度提高部分类型建设项目配建机动车停车场(库)标准的可行性。同时对新建、改扩建项目按规定需配建的机动车停车泊位数量进行严格把关,对泊位数量不达标的项目,不得发放《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不予进行规划专项验收,项目不得交付使用;同时对配建机动车停车场挪作他用的项目,提出整改处罚意见,并于2010

2020年河南省许昌市城市管理执法辅助人员招聘考试《行政处罚法》

河南省许昌市城市管理执法辅助人员招聘考试《行政处罚法》其它 招聘考试 (说明:本卷共100题,考试时间90分钟,满分100分) 一、单选题 1. 下列各组社会意识诸形式中,全部属于意识形态范围的是()。A、自然科学.道德.宗教B、法律思想.逻辑学.宗教C、政治思想.艺术.语言学D、法律思想.哲学.宗教【答案】D 2. 有一个自然数“ x ”,除以 3 的余数是 2,除以 4 的余数是 3,问“ x ”除以 12 的余数是多少()。 A.1 B.5 C.9 D.11【答案】D 3. 计划和市场是()。A、划分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的标志B、存在于不同的社会制度中C、属于基本制度的范畴D、都是经济调节的手段【答案】D 4. 数据是指规模极其巨大,以致很难通过一般软件工具加以获取、管理、处理 并整理成为有用资讯的海量数据。其具有大量、高速、多样和价值四个特点,被认为是人类新世纪的“新财富”,价值“堪比石油”,发达国家纷纷将开发利用大数据作为夺取新一轮制高点的重要目标,就是个明证。这段文字意在说明()。A.大数据在处理上还存在技术难度B.大数据背后隐藏着巨大的价值C.发达国家在开发利用大数据上已经先行一步D.开发利用大数据已成为国家竞争的一个热点【答案】B 5. 国家在建设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中加大政策支持,在编制年度土地利用计划时,根据实验区建设实际,在安排()时向河南省适当倾斜。 A、土地开发整理计划指标 B、耕地保有量计划指标 C、年度建设用地计划指标 D、新增建设占用农用地指标【答案】C 6. 某市郊区一家造纸厂长期向河中排放污水,引起媒体关注。当记者到该市环保局采访有关情况时,该局负责人称“环保局没有接到过群众举报,因此环保局对该造纸厂排放污水的行为不掌握情况,因此一直没有处理。” 该环保局负责人的上述表述,体现了他对执法的哪一特征没有深刻理解或正确理解?()A、执法主体的特定性B、执法内容的广泛性C、执法活动的单方性D、执法行为的主动性【答案】D 7. 长期处于草根状态的民间文化,大多难有连续性的书面记载。“非遗”申报的

河南省城市停车设施专项规划

河南省城市停车设施专项规划 编制纲要(试行) 第一部分规划说明书 第一章概述 一、项目编制背景 二、规划依据、年限、范围、目标 三、规划指导思想与原则 四、规划主要内容 第二章城市停车设施现状及评价 分析停车设施供应与管理现状、停车设施使用特征、现状停车需求总量,对城市停车现状进行评价。 第三章停车分区与策略 根据城市总体规划所确定的空间结构和用地布局,结合人口和就业岗位分布、土地利用、交通政策、公共交通和道路交通供应情况,划定城市停车分区并制定各分区停车需求控制策略。

第四章停车设施需求预测 依据城市总体规划用地布局、人口及就业岗位分布、城市车辆发展情况,预测城市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车需求总量及分布状况,确定规划年停车设施需求量。 第五章机动车停车设施供应分布 确定路外机动车停车设施、路内机动车停车设施、建筑物配建停车设施三类停车设施的供应量,并进行总量平衡。确定不同分区的停车供应策略和停车设施供需关系,并预测各分区机动车停车设施供应量。 第六章路外机动车停车设施布局规划 确定城市各分区路外停车设施近、远期的供应量,提出城市路外停车设施总体布局规划方案及停车换乘系统(P &R)规划方案,预测P&R停车设施站点的泊位需求。 第七章路内机动车停车设施布局规划 确定路内停车的规划目标,制定禁止设置路内停车条件和允许设置路内停车条件,根据城市道路和交通量状况

选择需要设置路内停车的路段,并进行泊位设计和规模确定,最终提出城市路内停车设施布局规划方案。 第八章建筑物配建停车位标准 借鉴国内外城市的经验,结合城市发展现状,确定城市建筑物配建指标总体原则,制定各类建筑物机动车和非机动车的停车配建指标建议值并提出实施建议。 第九章非机动车停车规划 一、城市非机动车停车现状分析 对城市的非机动车停车现状进行分析,确定需要进行停车规划的重点区域。 二、非机动车停车场布局规划 根据非机动车停车需求总量及分布状况,确定非机动车停车场的布局和规模,提出城市停车设施总体布局规划方案。 第十章停车诱导信息系统规划

河南省城市建设拆迁管理办法

河南省城市建设拆迁管理办法 【法规类别】城市规划与开发建设 【发文字号】河南省人民政府令[第7号] 【发布部门】河南省政府 【发布日期】1993.12.23 【实施日期】1993.12.23 【时效性】失效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章 【失效依据】本篇法规已被《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和宣布失效部分省政府规章的决定》(发布日期:2007年7月7日实施日期:2007年7月7日)废止(原因:主要内容被2002年9月27日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的《河南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代替。) 河南省人民政府令(第7号) 《河南省城市建设拆迁管理办法》已经省政府审议通过,现予发布施行。 省长马忠臣 一九九三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河南省城市建设拆迁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城市建设拆迁管理,促进城市建设顺利进行,保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我省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因城市建设需要拆迁房屋及其它应拆除物的,必须严格遵守《条例》和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拆迁人是指取得拆迁许可证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 本办法所称被拆迁人是指被拆除房屋及其它应拆除物的所有人(包括代管人、国家授权的国有房屋及其它应拆除物的管理人)和使用人。 第四条城市建设拆迁必须符合城市规划,有利于城市旧区改造,有利于经济发展和居民居住条件的改善。 第五条拆迁人必须按照《条例》和本办法规定,对被拆迁人给予合理补偿和妥善安置,被拆迁人必须服从城市建设需要,在规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第六条省城乡建设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管理全省城市建设拆迁工作。 县以上人民政府(不含市内区级政府,下同)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人民政府授权的部门(以下简称拆迁管理部门)负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建设拆迁管理工作。

青岛市中心城区停车场专项规划

青岛市中心城区停车场专项规划 一、规划背景及编制过程 1、规划背景 随着城市化、机动化的快速发展,我市“停车难”问题日益突出,已经成为社会各界及广大市民普遍关注的问题,市委、市政府对此高度重视,有效缓解停车难问题已列入市委、市政府近几年的工作重点之一。我局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根据“泊位资源化、建设多元化、管理两元化、设施智能化”的停车场建设发展思路,编制了《青岛市中心城区停车场专项规划》。 2、编制过程 规划编制单位对中心城区约590平方公里范围内的停车资源进行了普查,对各类停车位、实际停车数进行了实地调查,形成了现状停车资源调查分析研究专题报告,并对规划范围内的公共停车场进行了选址规划,形成了规划成果(包括文本、图则和说明书等)。 二、规划范围和年限

1、规划范围 本次停车场规划的范围为市内六区,面积为1408平方公里。由于停车问题突出的区域主要分布在城市建设相对密集区,因此我们主要针对该区域进行了重点研究,包括市南、市北、李沧、黄岛、崂山中心区及城阳中心区,面积约590平方公里。 2、规划年限 规划年限为2011年—2020年,近期到2015年。 三、规划依据 1、规范及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 《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GB 50220-95); 《停车场建设和管理暂行规定》; 住建部、公安部、国家发改委《关于城市停车设施规划建设管理的指导意见》建城[2010]74号文; 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2、依据文件 《青岛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年)》(上报稿); 《青岛市城市综合交通规划(2008-2020年)》; 《青岛市快速轨道交通线网规划(2012年)》;

城市停车专项规划大纲(参考)

城市停车专项规划大纲(参考) 1.城市停车现状分析 1.1城市交通现状分析 从道路设施分布、公共交通设施分布、机动车发展状况等方面对城市交通现状进行总结。 1.2城市停车设施现状分析 通过交警、城管等部门提供的资料,对城市停车设施发展现状进行总结归纳。 2.城市停车主要问题 2.1城市停车设施和使用特征调查 通过现场调研、问卷调查、互联网大数据等多种途径,研究停车设施的使用情况和使用者的特征。 2.2 城市停车设施实施情况评估 对调查数据进行梳理,通过车均泊位数、路内/路外泊位数比例等指标,对停车设施实施情况进行评估。 2.3城市停车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3.上位规划解读 3.1城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解读 重点解读城市人口发展规模等指标和城市空间结构等规划理念。 3.2 城市综合交通规划解读 重点解读城市出行量预测、出行方式划分比例等指标。

4.城市停车发展战略 根据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城市综合交通规划等上位规划提出的要求,以及现状调查发现的现实停车问题。结合其他城市经验,统筹考虑现状及未来停车供需关系,指定城市停车发展目标。 4.1国内外其他城市停车发展案例 4.2城市停车发展方向和目标 4.3城市停车管理原则和策略 5.停车分区发展策略 综合考虑人口、土地、交通等多种因素,合理划定停车分区,确定分区差别化的停车发展政策、停车设施供给和管理策略。 5.1城市停车分区划分的原则与方案 5.2差别化的分区停车发展政策和规划指引 5.3分区停车设施供给规划和供给策略 5.4分区停车收费和管理策略 6.建筑物配建停车位标准 结合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和停车分区发展策略,按照各类建筑物停车需求特征、区位特征的差异,确定不同分区、各种类型建筑物配建停车标准。 6.1现有建筑物停车位标准的问题分析 根据分区停车发展策略和城市交通发展要求,结合国内

2020年河南省漯河市城市管理执法辅助人员招聘考试《行政处罚法》

2020年河南省漯河市城市管理执法辅助人员招聘考试《行政处罚 法》 (说明:本卷共100题,考试时间90分钟,满分100分) 一、单选题 1. “据理力争”不是最佳的表达方式,太用力,太急切地想说明道理,反而少了从容淡定。它反映出“力争”者的不够自信,也表明他对听众辨别事理能力的低估。以下与作者表述的观点最接近的是()。 A.有理不在声高B.公道自在人心C.此时无声胜有声D.针尖不必对麦芒【答案】A 2. 撰拟报告时应注意的问题,不包括下列哪一项?()A、重点要突出B、情况要真实C、内容要新鲜D、举例要丰富【答案】D 3. 在行政诉讼过程中,下列哪一行为人民法院须征得原告同意才能实施?() A、允许被告改变具体行政行为 B、通知第三人参加诉讼 C、追加被告 D、决定合并审理【答案】C 4. ①因此把才学比作剑,当使用的时候就拿出来,而不用的时候就藏入鞘中,不将其把玩炫耀,否则,很少有不因此而得祸的。②自古以来,才学外露的都遭到灾祸,没有一个幸免,怎么不令人为此忧心忡忡呢?③才学是君子用来进行身心的修养,而并非用来自负骄矜的工具;君子是以才学来治理社会,而并非用以自夸炫耀的。④之所以这样说,并非才能和学识本身有什么过错,而是错误应用造成的。⑤没有才能和学识,士人会感到羞耻;具备才能和学识,士人会因此而担忧。将以上 5 个句子重新排列,语序正确的是()。 A.⑤④③②① B.②①④③⑤ C.②④①③⑤ D.③⑤④②①【答案】A 5. 现阶段我们制定路线、方针、政策的根本出发点是()。A、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B、党的基本路线C、党的思想路线D、社会主义本质理论【答案】A 6. 适用于公布社会各有关方面应当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项的文种是()。A、通告B、公告C、命令(令)D、决定【答案】A 7. 研究者对大熊猫肠道内的微生物进行分析后发现,虽然原本食肉的熊猫为了适应食物稀缺的环境而在距今 240 万到 200 万年间转为以竹子为食,并为此进化出了强壮的颌骨,但它们却没有进化出更长的消化道或分泌特定消化酶

关于发布《城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及道路扬尘污染防治标准试行》的通知豫建设标号

河南省工程建设标准 城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及道路 扬尘污染防治标准 (试行) Standard for dust pollution control in urban construction project?and road

前言 为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有关部署,进一步加强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保障人民生活健康,实现可持续发展,根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制定城市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及道路扬尘污染防治标准的要求,标准编制组经深入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编制了本标准。 本标准共8章,主要技术内容包括:1、总则;2、术语;3、基本规定;4、通用要求; 5、施工降尘措施; 6、消纳场、垃圾填埋场; 7、城区道路降尘; 8、扬尘防治信息化。 本标准由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由河南省建筑科学研究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各单位在试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反馈至河南省建筑科学研究院(地址:郑州市丰乐路4号;邮政编码:450053;电子邮件:;电话:)。 目次

1 总则 1.0.1 为有效防治城市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及道路扬尘污染,保护和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促进扬尘防治标准化管理,制定本标准。 1.0.2 本标准适用于河南省行政区域内城市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新建、改建、扩建和拆除施工现场,以及待建场地、建筑垃圾消纳场、生活垃圾无害化填埋场、城区道路扬尘的防治和管理。 1.0.3 扬尘污染的防治和管理,除执行本标准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行业及河南省现行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规定。 2 术语 2.0.1? 扬尘 dust 指地表松散颗粒物质在外力作用下进入到环境空气中形成的一定粒径范围的空气颗粒物。 2.0.2 扬尘防治 dust control 通过采取管理、组织、经济和技术措施,有效预防扬尘污染发生。 2.0.3 建筑垃圾 construction?trash? 建筑垃圾是指新建、改建、扩建和拆除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管网等以及居民装饰装修房屋过程中产生的弃土、弃料及其它废弃物。 2.0.4 待建场地 Site to be build 已取得施工许可,暂未开工的施工工地。 2.0.5 围挡 fence 为了将场地与外部环境隔离,使其成为相对封闭空间所采用的隔离物,包括砌体式围墙、装配式围挡等。 2.0.6 易扬尘材料 dust material 容易产生扬尘的建筑材料,包括砂、石、细颗粒建筑材料等。 2.0.7 防尘网 Dust suppression net 覆盖于散料物堆体、裸露场地等表面,用于防治扬尘的网具。防尘网宜为绿色,续燃、阴燃时间不应大于4s,采用密目网时目数不应小于800目/100cm2,采用遮阳网时不应少于3针。 2.0.8 密目式安全网 Dense mesh safety net 安装于建筑工程外立面,用来防止人、物坠落,或用来避免、减轻坠落及物击伤害

城市公共停车设施规划

城市公共停车设施规划分析 XXX 摘要:近年来由于经济持续发展,城市规模越来越大,机动车保有量逐年上升,城市的交通状况日益严重,尤其是城市中心区停车难的问题最为突出。本文分析了我国大城市当前停车设施规划布局和管理中普遍存在的问题,阐述了路外停车场规划和路内停车场规划过程应该注意的问题和基本原则,并介绍了停车规划的方法,最后提出了对当前城市停车设施规划的建议。 关键词:城市公共停车设施规划;路外停车场规划;路内停车场规划 城市停车场布局规划是以科学、准确的停车需求预测数据和停车决策行为研究为基础,依据城市总体规划和区域详细规划,以满足停车设施服务的指标为目的,以有限的区域资源条件为约束,以决策部门的偏好为指导,对整个城市和各个小区进行各类停车设施位置的确定和规模的设计。停车设施规划是城市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直接体现一座城市规划思想成熟与否的主要内容之一。我国大城市中均存在停车空间规划滞后、投资不足、用地控制不力等问题,相关的停车法规和停车管理措施不健全也使得乱停乱放、占道现象更加严重,形成了静态与动态交通流互相干扰的恶性循环。因此,合理解决城市公共停车问题对促进整个城市的交通状况、改善居民的出行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1 我国大城市停车规划存在的主要问题 1.1停车设施供给严重不足,规划建设滞后,供需矛盾突出 近年来,我国城市机动车以年均15%的增幅增长,私人轿车大量涌现,但由于城市土地资源稀缺、早期规划滞后等原因,目前停车位数量明显偏少,机动车保有量迅速增长与城市停车场建设滞后的矛盾突出。按照国际惯例,城市汽车停车位总数应为汽车总数的1.3倍,其中社区、写字楼、机关的基本停车位和车辆的理想比例为1:1,对社会开放的经营性停车库应保持在汽车总量的30%。截止2011年,北京市机动车保有量达到489.2万辆,而停车位仅有217.2万个;上海市综合交通2011年度报告显示,2010年底全市注册机动车248.7万辆,据有关部门统计,当前上海中心城区小区夜间停放的车辆总数是74.3万辆,但小区配备的停车位只能够满足60%左右的车辆的停车需求。由于缺乏对停车场建设的战略规划,目前各大城市停车需求大大超过了停车位的供给,导致了大量的占道停车和违章停车现象。 1.2停车场布局不合理,供应结构落后 根据国家相关研究分析,我国城市各类停车设施的结构比重应为:配建停车位应占城市各类停车位总数的77%~83%,公共停车位应占17%~23%,路内停车位应占3%~5%,然而很多城市的现状并非如此。由于早期的城市建设没有考虑到停车的问题,缺乏统一规划和合理布置,除了新建成的住宅小区外几乎都存在布局不合理的问题。市内公共停车空间少,配建停车空间不足,造成路内停车比例偏离合理的百分比,机动车大量占用城市道路,影响了城市交通畅通和安全。 1.3停车管理落后 收费标准制定和车位配置不合理,致使专业停车场的使用率不高;城市大部分停车场采用人工管理的方式,效率低下;缺乏宏观管理技术设施,目前只有北京市建立了以网络为基

河南省城市供水管理办法2020版

河南省城市供水管理办法 (1997年1月5日河南省人民政府令第31号公布根据2005年3 月16日《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部分省政府规章的决定》第一次修改根据2017年4月14日《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省政府规章的决定》第二次修改根据2018年6月27日《河南省人民政府 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省政府规章的决定》第三次修改2020年2月26 日省政府第77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城市供水管理,保障城市供水安全,提高城市供水服务水平,维护供水企业和用户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城市供水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城市供水工作和使用城市供水及其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城市供水应当遵循合理开发、综合利用、保障民生、节约用水的原则,优先保障生活用水,统筹安排生产用水和其他用水。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发展城市供水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统筹安排资金,加强水源和城市公共供水设施建设与保护,保障生活、生产和其他用水需要。 第五条省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城市供水的监督管理工作。 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市供水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改革、公安、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水利、卫生健康、 应急、市场监管等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城市供水监督管理工作。 第六条鼓励开展城市供水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新技术、新设备和新材料,保障供水质量,促进节约用水。 第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依法组织制定城市供水应急预案,科学处置影响城市供水安全的突发事件,控制、减轻和消除突发事件造成的社会危害。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定期组织不同级别、不同类型的供水应急演练。 供水企业应当依据当地城市供水应急预案,制定相应的突发事件供 水应急方案,报当地市、县级人民政府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第二章规划与建设 第八条市、县级人民政府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依据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城市供水专项规划,经上一级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技术论证,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城市供水专项规划应当报上一级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九条有水源条件的省辖市、县(市)应当建设两个以上相对独立控制取水的 饮用水水源地;不具备双水源条件的应当建设地下水或者 与相邻地区联网供水等应急供水水源。应急供水水量、水质应当符合城市供水应急预案规定。 第十条市、县级人民政府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据城市供水专项规划编制城市供水年度建设计划,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第条城市供水工程的建设,应当按照城市供水专项规划及其年度建设计划进

河南省新乡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管理办法2008.08.01

新乡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规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以下简称城市配套费)的征收、使用和管理,促进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根据省政府常务会议纪要〔2007〕21号和原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全面整顿住房建设收费取消部分收费项目的通知》(计价格〔2001〕585号)文件精神,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城市配套费是指按城市总体规划要求,为筹集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资金 所收取的费用。 第三条凡在本市新建、扩建和改建建设项目(含临时建设项目)的单位和个人, 均应按照本办法缴纳城市配套费。 第四条市政府委托市城乡规划局负责市区范围内的城市配套费的征收。各县(市)人民政府开征城市配套费,应向市人民政府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执行。 第五条城市配套费按建设项目的建筑面积计征,征收标准为每平方米120元。对没有供热、供气配套设施的建设项目或只有供热或供气一种配套设施的建设项目,按城市配套费资金分配比例,扣减供热、供气部分后的标准征收。其中: (一)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各类建设项目,按建筑面积征收。 (二)原享受减免城市配套费优惠政策的建设项目若发生用途改变,按改变用途 后建设项目的建筑面积征收。 (三)经行政执法部门处罚后予以保留的违章建设项目,应当按规定补缴城市配 套费。 第六条城市配套费是政府征收后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专项资金,本着征 收与建设项目审批程序相结合的原则,建设单位或个人在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 可证》时,应当按规定缴纳城市配套费。 第七条城市配套费减免优惠政策及减免申报审批程序。 (一)凡属国家、省人民政府文件规定减免的建设项目,按国家、省人民政府的规定执行。 (二)减免申报审批程序: 1.凡属国家、省人民政府文件规定减免的建设项目,由建设单位和个人提出申请,经市城乡规划局提出审核意见后报市规划委员会审定。 2.其他建设项目原则不予免缴。个别因特殊情况而申请减缴城市配套费的建设项目,由市城乡规划局提出意见后报市规划委员会研究决定。 3.市城乡规划局依据市规划委员会会议纪要办理减免手续。 第八条市城乡规划局征收城市配套费,应按规定到同级价格主管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公开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 第九条市城乡规划局收取城市配套费,应使用省财政厅统一监制的行政事业 性收费票据,所征收的资金纳入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第十条建设项目缴纳的城市配套费,应计入建设工程造价。商品房项目,应计入房屋销售价格,开发商不得在房价外向购房者另行加收。 第十一条燃气公司、热力公司凭缴纳城市配套费收据办理入网手续。对未缴、少缴城市配套费而申请入网的项目,应通知其按现行标准补缴城市配套费。

河南省城市市政工程设施管理试行规定

【发布单位】81602 【发布文号】 【发布日期】1982-04-14 【生效日期】1982-04-14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地方法规 【文件来源】中国法院网 河南省城市市政工程设施管理试行规定 (1982年4月14日) (一)总则 第一条第一条为加强城市建设管理,使市政工程设施更好地为城市生产和人民生活服务,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第二条本规定包括城市道路、广场、桥涵、排水管道、河湖坑塘、路灯、堤坊、 交通设施及其附属构筑物等市政工程设施的管理和维护。 第三条第三条各项市政工程设施的管理工作,由各市人民政府组织城建、公安、环保等 单位,成立联合管理机构共同负责,并充分发挥区、街办事处和居委会的作用,建立专群结 合的管理网,把城市建设好、管理好、维护好。 (二)道路管理 第四条第四条要保证道路完好、交通安全、路容整洁。 1、市内道路严禁铁轮车通行。全重二十吨以上的载货车和履带式车辆,需要通行或横过路 面时,必须经市城建和公安部门批准。 2、严禁各种车辆装载物拖刮路面。非经公安机关指定的地点,不得随意在路面上试刹车。 禁止一切车辆在人行道上和路肩上行驶和乱停乱放。

3、凡城市道路、人行道、城市规划红线范围内的临街空地,不许占用和设置路障,不许进 行任何作业,不许围墙搭盖和堆放物品。如十分必需,又是短时间占用,应向城建和公安部 门办理批准占用手续,并按规定交纳占用费。未经批准擅自占用者,按应交纳占用费加倍罚款。在占用期间,由占用单位做好安全防护措施。 4、各种车辆因故障需卸下所载物品,可将物品暂置路侧无碍交通处,并限二十四小时内运走,过期由公安和城建部门按无主物资处理。 5、凡因地上、地下各种设施损坏而影响路面、人行道塌陷变形时,由设施所有单位立即修复。所有各种管道的检查井、阀门井盖等均应与路面保持平整。各单位修筑专用道路需与城 市道路连接时,应事先经城建局同意,并向公安部门办理手续后方准施工。 第五条第五条市政建设工程要贯彻“先地下后地上”的原则,统一规划、统一建设。各单位、厂矿、企业的电信、电缆等各种管道工程,应同城市道路工程结合进行,由市统一控制,以免造成不应有的损失和浪费。新建成的道路,二年内不得开挖,如需开挖,应经市建委批准,并由城建部门加倍收取路面修复费。 第六条第六条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擅自挖掘路面、人行道,违者除进行批评教育外,按 路面修复费加倍罚款。如确因工程必需,要事先报经公安部门批准后向城建部门办理申请手续,交纳路面修复费,方能按照批准的工程位置和要求进行施工,施工现场要设置安全防护 和禁行标志。工程如需延期,要提前办理延期手续。施工中若发现地下其它管线及文物古迹等,要加以保护并与有关部门联系妥善处理。工程竣工后,在二日内将现场清理干净,否则 按规定交纳占用费。 (三)桥涵管理 第七条第七条车辆过桥要慢行,严禁在桥上超车或无故停车、刹车。车辆全重超过桥头 载重标志限制的和履带式车辆过桥,必须向公安和城建部门办理申请手续,经许可后方准通过。 第八条第八条严禁在桥上堆放、晾晒物品和乱刻、乱划;桥下禁止停船或用篙刺伤桥桩 和桥架。禁止在桥端摆摊设点进行买卖交易,以防影响人流和安全。 第九条第九条凡需横跨河渠、湖泊兴建桥涵,要先经城建部门同意后,方准施工。

周口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建设项目收费有关问 题的通知 (周政办[2012]100号) 川汇区人民政府,市经济开发区、东新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规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建设项目收费,提高行政效能,提供便民服务,根据《》(周政办〔2009〕45号)精神,现就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建设项目收费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严格遵循先征后退原则。根据《》(周政办〔2009〕45号)精神,凡属国家、省、市人民政府文件规定减免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和个人按照收费标准全额缴纳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建设项目收费后,依据相关规定申请退还。 审批流程。市规划局、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分别对项目建设单位提出的申请进行审核,对符合城市配套费、人防易地建设费、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减免政策条件的,收费单位签署意见后,转交到市建设项目联合收费办公室;市建设项目联合收费办公室核实后,报市财政局;由市财政局审核并形成专题报告报送市政府主管城建工作的副市长、常务副市长审批;其他建设项目原则上不予减免,因特殊情况需申请减免的建设项目,由市财政局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待以上程序完成并同意后,7个

工作日内,市财政局将批准减免的金额退还缴费单位或个人。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退还。项目建设单位或个人按建设项目建筑面积每平方米90元的标准,向市建设项目联合收费办公室缴纳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市规划局要及时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项目如符合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减免条件的,建设单位提出申请,市规划局应在7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符合减免条件的,出具退还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意见,并将项目建设单位的申请手续转市建设项目联合收费办公室审核;不符合减免条件的,以书面形式给予答复。 人防易地建设费退还。人防易地建设费征收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执行,如确需减免的建设项目,由项目建设单位提出申请,市财政局审核后,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并报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审批。 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退还。项目建设单位全额缴纳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待主体工程完工后(未进行墙面隐蔽处理)30日内,建设单位提出申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及时组织验收,并出具验收结果,按照《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建设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豫财办综〔2008〕98号)文件要求,进行返还数额核算(返还比例=使用新型墙体的比例×新型墙材相对基准节能贡献率×综合系数),市财政局及时退还缴费单位或个人。 二○一二年十二月九日

城市停车设施规划导则

城市停车设施规划导则 住房城乡建设部 2015年9月

前 言 为科学推进城市停车设施规划工作,合理配置停车资源,构建有序停车环境,合理引导交通需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关于城市停车设施规划建设及管理的指导意见》,并与《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编制导则》等国家标准规范有效衔接,编制本导则。 导则提出了城市停车设施规划的目的、原则、主要内容、技术要点及编制程序,并明确了规划成果形式和要求。主要内容包括总则、工作阶段与要求、规划管理、规划内容、技术要点、成果要求,共六章。同时,为便于指导规划编制与管理实践,导则还包括三个附录,分别为停车普查指标计算方法、机动车出行车位需求预测方法、国内部分城市建筑物配建停车位标准。 导则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组织编制,可在我部网站 https://www.360docs.net/doc/1f1960960.html,下载。 主要起草单位:深圳市城市交通规划设计研究中心有限公司、北京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发展研究院、南京市城市与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市交通工程技术中心。 导则由深圳市城市交通规划设计研究中心有限公司负责技术解释。请各单位在使用过程中,总结实践经验,提出意见和建议。

目 录 1 总则 (1) 1.1. 规划目的与作用 (1) 1.2. 规划对象 (1) 1.3. 编制原则 (2) 1.4. 规划范围与期限 (2) 1.5. 规划实施策略 (2) 2 工作阶段与要求 (3) 2.1. 城市停车设施专项规划 (3) 2.2. 片区停车设施专项规划 (3) 3 规划管理 (4) 4 规划内容 (4) 4.1. 停车发展战略 (4) 4.2. 停车分区发展策略 (5) 4.3. 建筑物配建停车位标准 (5) 4.4. 城市公共停车场规划 (5) 4.5. 路内停车位设置要求 (6) 4.6. 片区停车综合改善方案 (6) 4.7. 停车管理政策 (6) 4.8. 近期实施计划 (7) 4.9. 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7) 5 技术要点 (7) 5.1. 停车普查 (7) 5.2. 停车需求预测 (8) 5.3. 停车发展战略与目标 (9) 5.4. 停车分区发展策略 (10) 5.5. 停车供给总体策略 (10) 5.6. 建筑物分类与配建停车位标准 (11) 5.7. 城市公共停车场规划 (12) 5.8. 路内停车位设置要求 (12) 5.9. 片区停车综合改善方案 (12) 5.10. 停车产业化发展政策 (13) 5.11. 停车管理智能化信息化 (14) 6 成果要求 (14) 6.1. 成果形式 (14) 6.2. 规划文本 (14) 6.3. 规划说明书 (16) 6.4. 规划图纸 (16) 6.5. 基础资料汇编 (17) 附录一:停车普查指标计算方法 (18) 附录二:出行车位需求预测方法 (21) 附录三:国内部分城市建筑物配建停车位标准 (22)

河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实施办法

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实 施办法 (1997年1月5日省政府令第29号发布,根据2003年12月8日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的决定修正)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创造清洁、优美的城市工作、生活环境,促进城市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根据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省城市的所有单位和个人,都必须遵守《条例》和本办法。 第三条省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全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第四条城市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做好城市市容环境卫生规划的编制工作,并将该规划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做到统一布局、统筹安排,并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监督实施。 城市人民政府应当依照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结合本辖区的实际情况,积极推行合同工、临时工和季节工等环境卫

生用工制度的改革。 第五条城市人民政府应当鼓励市容环境卫生科学技术研究,积极推广先进的垃圾无害化处理技术,加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科学知识的宣传普及,提高公民的环境卫生意识,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第六条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监察管理人员应当对本辖区的市容环境卫生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监察管理人员执行公务时,应当主动出示证件,并佩戴执法标志。 各级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对监察管理人员进行培训,提高监察管理人员的素质。 第七条对在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当地人民政府或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表彰或奖励。 第二章城市市容管理 第八条城市的道路、排水、环卫、照明、桥涵、人防、电力、电讯等公共设施和建筑物、构筑物以及集贸市场、公共场所等,均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城市容貌标准。 对外开放城市、风景旅游城市和有条件的其他城市,可以结合本地具体情况,制定严于国家规定的城市容貌标准;建制镇可以参照国家规定的城市容貌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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