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综合复习的粗浅认识

关于综合复习的粗浅认识
关于综合复习的粗浅认识

关于综合复习的粗浅理解

刘校长:您好

以下是我对综合复习的粗浅理解以及对中考复习的一些认识,中考经验不足,不当之处,望请刘校长指正。

1.制订符合教师、学生的复习计划:制订复习计划前对教师、学生状况进行调查,根据实际情况务实制订复习计划。

2.复习的内容明确:依据《青海省生物学课程标准》有的放矢。

3.复习的方法明确:

(1)第一阶段:复习范围以四本教科书为主,指导学生完成四本教科书的阅读,教科书是基础,紧密围绕基础展开复习,一切脱离基础的教学和复习如同空中楼台。另外,鉴于生物学的学科特点,识记内容较多,教师要提前根据课程标准总结重要知识点,加强学生识记。

(2)第二阶段:以课本为基础构建章节思维导图,在学生熟悉教科书的基础上梳理完善知识点,知识梳理完成后,针对该知识点和板块进行训练,加强综合题训练,以一道或多道例题,解决该知识点或板块,通过以思维导图为基础的梳理复习,完成系统复习。

(3)第三阶段:系统复习完成后,进入专题复习阶段,以课程标准为准,将生物学内容分成科学探究、生物体的结构层次、生物与环境、生物圈中的绿色植物、生物圈中的人、动物的运动和行为、生物的生殖、发育以遗传、生物的多样性、生物的技术、健康地生活十个板块开展专题复习。(4)冲刺阶段:通过模拟考试,摸底学生的薄弱环节,针对薄弱环节进行针对性复习,对不同层次的学生安排教学任务,学困生依然以教科书为基础,熟练掌握几套模拟题,优

异学生提升难度,以经典习题训练巩固为主。

4.复习的目的要明确:撇开冠冕堂皇的教育理念,通俗讲复习最终目的就是为了提升学生成绩,提升学校在同类学校中的均分率。因此,复习要有收效,最直接的办法就是巩固训练,通过简单的方法达到对知识点的熟练识记和掌握,甚至理解。练习要讲究方法,不能一味地刷题,对于同类知识点以重点题型为例要讲透彻,讲全面,不能为了追求数量而忽视质量,我认为应该通过建立教研组中考题库将代表性的题型收集起来,加上教师的预测题,作为练习题库,反复训练,在冲刺阶段可以从中筛选出一部分试题作为预测模拟题,要求学生掌握,一旦中考出现了相同或类似的几道题,那么必然会提高班级或年级的均分率,从而提升全校成绩。

5.技巧是获胜的法宝:

(1)我们在复习中经常会考虑教师如何去复习,往往会忽视学生的学习或学生的应对策略,在相同知识储备情况下,技巧在中考和高考这种选拔性考试中显得尤为重要,谁注重了技巧的讲授,谁就在原有基础上提升了1-5分,这种优势在均分率前显得非常显著。例如:选择题中排除法的应用,是不具备全知识体系学生制胜的法宝,通过个别知识的排除,有时可以迅速获得准确答案,或者提升准确率。

(2)要求学生拿到试卷后的全局预览可以收到意想不到的收获,因为有些答案可能就隐藏在其他题的题干中,不要小看这些微小细节,不积跬步无以致远方,选拔考试就是对细节的考察。

(3)一定要求学生养成检查的习惯。另外,不能准确判定答案时,千万不要更改已答答案,那样只会拉低自己的分数。(4)生物学实验探究题,要把提出问题,做出假设,得出

结论这种近乎送分题牢牢掌握住,提出问题只需要把题干变成疑问句加问好,做出假设把提出问题再变成肯定句,得出结论把假设抄一遍,通过这种模式基本可以解决实验题中的类似三个问题。

(5)学会用顺口溜记忆知识点,教师可以把系统知识总结成顺口溜让学生记忆。例:植物细胞临时装片的制作,可以简单记忆为擦、滴、撕、展、盖、染、吸。

物权法习题及参考答案

物权法试题及参考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 1、物权是()。A.请求权B抗辩权C支配权D对人权 答案: C 2、不能作为物权客体的是()。A煤气B行为C,水杯D 电视 答案:B 3、下列权利中,属于用益物权范围的是()。A典权B抵押权C留置权D质权 答案:A4下列权利中,属于自物权范围的是()。A地役权B地上权C质权D 所有权 答案:D5如果对他物权进行分类,可将他物权区分为()。A有权与准物权B 主物权与从物权C用益物权与担保物权D动产物权与不动产物权 答案:C6下列权利中,属于主物权的是()。A地上权B抵押权C质权D留置权 答案:A7下列权利中,不属于物权的是()。A抵押权B地役权C所有权D商标权 答案:D8 (B)是物权中最完整、最充分的权利。A用益物权B所有权C担保物权D准物权 答案:B 9、下列对物权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A.物权是绝对权B.物权是对世权 C.物权是对人权C.物权是支配权。 答案:

C 10、下列能够成为物权客体的为()。 A.电子; B.电力; C.xx; D.人身 答案: B 11、公司破产,其拖欠的债务有: 工人的工资,设有抵押的银行债权,未设定抵押的普通债权,根据破产法的规定,对于破产财产,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甲公司的财产应当首先偿还工资 B、甲公司的财产应当首先偿还银行债权 C、甲公司的财产应当首先偿还未设定抵押的普通债权 D、甲公司的财产应当不分先后时偿还工资和银行债权 答案: A 12、甲有祖传珍贵玉器一件,乙丙均欲购买之。甲先与乙达成协议,以5万元价格出售之,双方约定,次日交货付款。丙知晓后,当晚即携款至甲处,欲以6万元价格购买之。甲欣然应允,并即交货付款。对此,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A、甲与丙之买卖合同无效

小学综合实践活动案例分析优选稿

小学综合实践活动案例 分析 文件管理序列号:[K8UY-K9IO69-O6M243-OL889-F88688]

一.小学综合实践活动案例与分析 背景分析 (1)综合实践活动是基于学生的直接经验、密切联系学生自身生活和社会生活、体现对知识的综合运用的实践性课程。《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明确规定:从小学至高中设置综合实践活动并作为必修课程,其内容主要包括:信息技术教育、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与社会实践以及劳动与技术教育。 (2)综合实践活动课是新课程改革背景下新开设的一门实践性课程,由于其具有研究性、开放性、自主性等特点,它既给教育教学工作注入了新的活力,也提出了新的要求。 (3)针对小学生的年龄小、知识面狭窄、抽象思维能力差等生理和心理特点,教师应充分发挥其指导者和帮助者的作用,千方百计地去探索各种科学有效的途径与方法,去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让学生享受到成功教育的喜悦。 (4)综合实践活动课也是教育改革中的难点,因为它是“三无课程”---无课标、无教材,无教参,可谓一片空白。也正是因为这种空白,才为我们的研究提供了宽泛的环境,创新的机会。 二、行动目标 1.合理开发并有效利用课程资源,通过研究构建适合常态教学的综合实践小主题活动,形成具有区域性学生小课题研究内容纲要。 2.形成团队研究的氛围,建立专题网站,为教师的专业成长提供平台,提高教师开发与设计主题活动的能力。

3、增强学生关心自然、保护环境、关心社会、服务社会的社会责任感。提高学生发现问题、研究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促进学生各方面健康发展。 4、搜集、整理典型活动案例及学生研究成果材料。 三.行动策略 (一)团队建设 《综合实践活动指导纲要》指出:“在指导方式上,综合实践活动倡导团队指导与协同教学。课题的完成需要工作室成员的群策群力相互合作,名师发展工作室成员来自不同的学校,每个人都还有各自承担的工作任务,因此,要定期组织学习教育科研基本知识,学习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有关理念;作好教学反思工作,每学期撰写一篇研究小论文或者案例。本工作室成员主要由已是市、区综合实践活动骨干教师参与到课例研究团队中来,并聘请厦门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小学特级教师李日芳老师以及思明区进修学校教研员吴孙勤老师参加指导。工作组成员主要由市、区综合实践活动骨干教师组成,工作室建立责任制,成员之间分工明确;实行每月一次的研修活动或主题沙龙活动,由工作室成员轮流负责主持。 (二)课例研究 1.确定主题:学生生活于火热的现实世界和社会实践中,生活于自然中。在综合实践活动实施的过程中,确定适合学生探究的活动主题是不可忽略的内容。综合实践活动课的主题要克服当前基础教育课程脱离学生自身生活和社会生活的倾向,因此,我们确定活动主题关注人与自然

小学综合实践活动课教案

《劳动与实践》教学计划 一、指导思想 一是以《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精神为指导,积极探索课程改革新路,着眼于改变课程结构过于强调学科本位和缺乏整合的现状,发展学生的全面素质,满足学生成长的需要,培养学生成为社会需要的人才,促进办学特色的形成。二是以学生的兴趣和直接经验为基础,以与学生学习生活和社会生活密切相关的各类现实性、综合性、实践性问题为内容,以研究性学习为主导学习方式,以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及体现对知识的综合运用为主要目的。开设综合实践活动旨在让学生联系生活实际和社会实际,通过亲身体验进行学习,积累和丰富直接经验。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终身学习的能力;增强学生对自然、对社会和对自我的责任感;拓展教学活动空间和活动内容;引导学生在生活中学习、在实践中学习、在应用中学习,并主动参与社会、生活。为学知识、生活、技能的整合建立了操作平台,为学生综合素质的提高提供了可能。 二、活动目的要求 1.增进学生对自然的了解与认识,增强关爱自然、保护环境的思想意识和能力。 (1)走进自然,增进对自然的了解与认识,理解人与自然的内在联系。 (2)关心自然环境,自主探究自然问题,具有环保意识; (3)参与环境保护的活动,增强环境保护能力。 2.主动积极地参与社会活动和社区服务,增进对社会的了解与认识,增强社会实践能力,并形成社会责任感和义务感。 (1)走入社会,增进对社会的了解与认识,理解个体与社会的关系; (2)关心社会现实,主动探究社会问题,积极参与力所能及的社区活动,

服务社会,发展社会实践能力; (3)遵守社会行为规范,养成社会交往能力,学会与他人共同生活、工作; (4)关心他人,关心社会,具有服务社会的意识和对社会负责的态度。 3.掌握基本的生活技能和劳动技术,具有自我认识能力,养成负责的生活态度。 (1)反省自我,增进自我认识,确立自信,树立人生理想,积极进取。 (2)掌握基本生活技能,学会适应社会生活,养成负责的生活态度; (3)了解与认识现代生产和劳动技术,端正劳动态度,形成良好的劳动习惯。 4.进行课题实验和课题研究等。在广泛的调查、采访和实践过程中不断积累丰富的各种知识,撰写实践性的记录等。发展主动获得知识和信息的能力,养成主动获得信息的学习习惯和主动探究的态度,发展信息素养、探究能力和创造精神。 (1)学会自主提出问题、制定获得方案,并组织实施; (2)形成自主收集信息和处理信息的能力; (3)开展问题探究,体验探究过程,对感兴趣的自然问题、社会问题和自我问题进行深度探究; (4)养成主动探究的习惯,形成问题意识,发展探究能力和创新精神。 三、课程目标 1.情感目标:通过开展综合实践活动,培养学生对社会生活的积极态度和参与综合实践活动的兴趣。 2.知识目标:通过引导学生主动探究,亲身体验实践,开阔视野,了解信息技术、劳动技术、社区服务和探究法的一些常识。

最新小学综合实践活动优秀案例.pdf

小学综合实践活动优秀案例 开展“探寻动画片的奥秘”的综合实践活动是因为儿童非常喜欢 看动画片。从选题“要以学生的兴趣爱好为起点,以学生的经验和生 活为核心,选题以可行性,可操作性为关键”的标准来看,这是一个很适合学生探究的课题。反思这节“探寻动画片的奥秘”主题生成课,我有以下几点体会: 1、学生的学习热情得到充分调动。活动中,学生在老师引导下,始 终是兴致勃勃,他们提问题的能力都得到发展和提高。当活动总结谈收获体会时,学生一个个喜笑颜开,他们得意地说着自己所得所感, 学生主动、合作、自主,从生成主题——分解主题——选择主题(分组)的过程中,学生都积极参与,体验到综合实践活动的乐趣,成功 的喜悦。所以整节主题生成课中,学生积极、气氛热烈。 2、学习方式变被动为主动。变传统的结论式学习为过程性学习,变 被动的接受式学习为主动的探究式学习。“探寻动画片的奥秘”的课题是学生在老师的引导下自主生成的,学生对这主题充满兴趣,学生在活动中是主动的。提高了学生发现问题、提出问题的能力,更重要的 是学会了思考、合作、解决问题的方法。在整个活动中,教师强调学 生主动、合作、探究,在引导学生掌握探究的方法和要领的过程中, 让学生感受活动的乐趣 3、凸显学生在活动中的主体地位。在研究性学习活动中,我们一直 强调学生是活动的主体,学生需要依靠自己的力量去解决一系列的问题。在主题生成课上,所有老师一系列活动的功能指向是为学生活动

提供支架,为学生主体性的发挥提供帮助。在活动中,尊重学生的兴趣,以老师为导,学生为主,适应每一个学生个性发展的特殊需要, 为学生的自主性充分发挥开辟了广阔的空间。培养了学生主动提出问题、自主选择研究问题、小组合作研究问题的能力,以及交流合作的 能力。在生成主题、提出问题、分类问题、归纳小主题、选主题分小组、选组长定组名编口号等一系列的活动中,都是以学生为主体,都 从学生的兴趣出发点、让学生喜欢说、喜欢问、喜欢想、喜欢选、喜 欢编,这让学生深深地感到他们是综合实践的小主人,参与实践,他 们作主,老师只作指导。 4、教师得到锻炼。作为教师我在整个活动过程中既是组织者、引导者,也是一个普通的参与者。综合实践课程的选题很重要,教师要有 敏锐的捕捉能力,抓住学生的兴趣帮助他们选择探究课题。活动时, 要根据学生性格特点、实际情况适当分组,引导他们在学会分工协作,共同努力,这培养了学生合作意识,增强了集体的凝聚力。但是,在 课程执行的过程中,我也明显感受到了压力和难度。教师要设计整体的活动计划,在活动方案中要对学习内容、目标要求、组织方式和时 间分配等做出安排;在组织实施活动课程过程中要提供意见指导。要把握研究进度,促进学生之间的合作与交流。因此,该课程的实施促 使我们不断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 5、课后思考:如何指导学生有效提问题?在课堂上,学生对动画片 的综合实践主题都很感兴趣,但是话题一出,个别学生就在旁边说他自己的动画片,没有注意参与到老师的引导中;学生对于如何提问题

《物权法》期末考试重点整理

物权法期末重点物权:,是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特征1、直接支配性。(绝对性)“直接”:物权人无须他人意思或行为介入即可实现支配。 2、享受利益性。包括享受物的用益价值或交换价值。 3、排他性。(对世性) 一物一权原则即物权标的物特定原则. 物权法的一项基本原则。含义:一个物权的标的物应以一物为原则,一物之上只能成立一个所有权,一物之上不能设立两个以上内容相冲突的物权。 一物一权原则的内容1、物权的客体为独立的、特定的物。物的一部分或物的构成部分,不成为物权的客体。2、一个所有权的客体仅为一个独立物一物之上只能设定一个所有权。3、同一物之上可以并存数个不得相互矛盾的物权所有权与其他物权可以同时并存;同一物之上可以设定数个担保物权;用益物权可与担保物权同时并存 物权的客体——物 物权法:物权法是民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调整人对物的支配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物权法的调整对象:物权关系。是人对于物的支配关系。是人基于对于物的支配而形成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是人对于物的归属和利用关系。 特点:私法、财产法、强行法、固有法。作用:确定物的归属,定分止争;促进对物有效利用。保障交易的安全。 物权的效力:①优先效力:同一个物上有多数物权存在或该物亦为债权给付标的物时,先成立物权有优先后成立物权的效力,物权有优先债权的效力,基于物权的直接支配性而发生 物权之间的效力:①一般原则:先成立的物权的效力要优先于后成立的物权。例外情况:限制物权的效力优先于所有权。物权对于债权的优先效力 ②物权与债权并存时,物权优先于债权。例外情况:买卖不破租赁物上请求权:物权人在其权利的实现上遇到某种妨害时有权请求造成妨害事由发生的人排除此等妨害,称物上请求权,亦称物权请求权。是基于物权产生的请求权。物权法为保护物权而特别设定。 种类1、理论上:返还请求权:对于无权占有或侵夺其物权客体者,可请求返还。 妨害除去请求权:对于占有侵夺或占有扣留之外的其他妨害物权情形,物权人得请求妨害人排除。 妨害的形态:对物的实体的侵害;可量物的侵入;不可量物的侵害;无权使用他人之物;妨碍所有权的行使;土地登记的错误、遗漏或不实。等等 妨害防止请求权:对于物权有妨害之虞者,得请求消除该危险 与债权请求权的不同:1、不同的功能和目的。 物:排除物权受侵害的事实或可能,恢复或者保障物权的圆满状态。债:弥补受害人已经遭受的损害。 2、过错要件上的不同物:采取的是严格责任,不以过错为要件。债:原则上要求加害人具有过错。 3、后果举证上的不同。物:并不要求证明实际损害的存在。债:必须证明已经遭受了损害。 4、时效适用上的不同。 物权的类型: 物权法定原则的含义:是物权法的一项基本原则。物权法定原则又称物权法定主义,是指物权只能依法律规定设立,不允许依当事人的意思自由创设。 物权法定原则的内容:1、物权以民法或其他法律所规定者为限。2、物权非依法律规定不得创设。不得创设民法或其他法律所不承认的新的物权类型,即“类型强制”。不得创设与物权法定内容相悖的内容,即“类型固定” 物权的学理分类:自物权与他物权、所有权与定限物权、不动产物权、动产物权与权利物权、意定物权与法定物权、登记物权与不登记物权 我国物权法的分类 所有权:国家、集体和私人所有权、业主的

小学综合实践课案例(精)

小学综合实践课案例 一、活动背景分析 宝华山自然保护区于1984年经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占地面积115公顷。是宝华山国家森林公园的一个组成部分。自然保护区地处北亚热带中部,气候四季分明,热量充裕,无霜期长,蕴含着 丰富的自然资源。其地带性森林植被是常绿、落叶阔叶混交林,具有浓郁的森林氛围和良好的生态环境。植物资源丰富,种类繁多,已知的维管束植物共有124科352属529种,种子植物的种数为欧洲植物种子数的1/4,其中不乏珍稀宝贵的树种,素有宁镇山脉植物园之称。 宝华山森林景观独特,森林覆盖率高达92%。山中有千年古树近百株。宝华山中绿瑰宝,身为宝华人,我们应该让孩子知道自己家乡宝华山自然风光的迤逦,了解我们家乡丰富的物种,尤其是我们引以为豪的“镇山之宝——宝华玉兰”,让孩子发现身边的美,感受身边的美,探究身边的美,欣赏身边的美,最终成为创造家乡美的主人。家乡有这样的美景有这样丰富的植物资源,我们应引以为豪,

我们要让家乡这样的美景为更多的人知晓,激发孩子心中热爱家乡、热爱自然的情感。 二、活动时长 使用年级:高年级 第一阶段:2周左右 第二阶段:1节课左右 第三阶段:一个月 活动目标: 认知目标: 1、让学生认识、了解我们宝华上中的植物,欣赏让学生感受宝华山的林麓之美,促进学生对家乡的了解,增加学生的生活经验和体验。 2、养成合作品质,融入集体。 能力目标: 1、培养孩子们一般认识事物的能力,包括观察能力、比较分析能力和理解思维能力等等。培养学生自觉参与、合作学习意识及自主探究的能力,发展学生的个性。

2、通过与信息技术课程的整合掌握多渠道收集和整理资料的方法。 3、引导学生观察各种植物的形态并借助有关资料丰富对宝华植物的了解。架设生活与教材相联系的桥梁,引导和调动学生的情感体验,关注学生的内心感受,注意培养学生对景物的观察能力,学会欣赏自然中的诗情画意。 4、学会制作叶脉书签,为家乡的风景设计公益广告用语,最为小导游想四面八方而来的游客介绍我们的宝华山等,培养学生的语文素养、综合实践能力等。 情感目标: 1、通过学生在集体活动中的相互交流与帮助,培养学生的团队意识,让学生感受到与人合作交流的快乐。 2、在成果汇报、展示过程中,让学体验时间出成果的喜悦感和成就感,培养其自信心。 3、宝华为我们的骄傲,向人们介绍我们的宝华山,欣赏宝华山的美景,宣传宝华。激发孩子心中热爱自然,热爱家乡的情感。 三、活动准备

综合实践课成果总结

综合实践课成果总结 一、加强理论学习,提高认识 综合实践活动带来了一场学习方式和教学方式的革命,是真正的落实素质教育目标的重要措施。活动课面向学生的整个生活世界,它随着学生所处的社区背景,自然资源以及现实生活的需要和问题,不断变化着。这样一门创造性强的课程,对于习惯于教现成教材的教师来说,具有较大的挑战性,为了激发教师工作的内驱力,保证课程实施的实效性,开学初,就组织相关老师认真学习和研究《走进新课程》,重点学习和讨论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开设的方案。 二、合理安排师资、课时,确保课程有效实施 在综合实践活动课程中,教师的角色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将由传统的知识传授者向新课程条件下的知识传授者转变,成为学生学习活动的组织者、引导者、参与者、领导者、协调者、评价者。 鉴于三升四的教师曾开展过综合实践活动,具有一定的教学经验,而刚升三年级的老师对综合实践活动还较陌生,他们对课程的认识仅是书本上的理论。于是,学校请已有一年活动经验的老师谈谈开展活动的经验,从转换观念入手,让教师真正弄明白学校开设这门课的目的和意义,让他们了解什么是综合实践活动,使他们有加入课程实验的积极要求和行动。为使综合实践活动顺利开展,学校还通过召开主题班会、家长会,利用黑板报等宣传形式动员学生、家长积极参与。为确保课程的有效实施,学校安排电教、美术、社会、自然、思品、音乐等相关学科的教研组长共同参与,并聘周维亚、朱华芳分别担任三、四年级综合实践活动

组长。 同时,将综合实践活动课定为弹性课时制,保证每周三课时的活动量,采用集中使用与分散使用相结合原则,即根据需要灵活安排,改变传统的静态课时管理为动态管理。 三、落实课程内容,强调活动过程 这学期,我们学校开展了综合实践活动课,从课题的选择,到活动的开展,进行了全新的尝试。我校结合本地区的人文地理条件优势,社会的热点问题及学生的身心特点,围绕《小眼睛观大龙城》这一大主题开展活动,并暂将这一主题分为两个单元《自然环境的探究》、《常州变化小考察探究》。 (一)实践活动课题的选择要从学生实际和兴趣出发。 综合实践活动的主体是学生,如何真正发挥和体现学生的主体性,综合活动课题的选择尤为重要。提起研究人们好像总习惯把它与艰深、有学问等联系在一起,因而有些教师在看学生选择的课题时,往往会觉得幼稚可笑,但我们不要轻易加以否定。我们教师要引导学生善于从日常生活中发现自己感兴趣的问题,从他们自己的生活经验出发,从个体的学习生活、家庭生活、社会生活或自然生活中自主地提出具有生命力的鲜活的活动课题,从而自主确定或选择。往往学生进行的综合实践活动课题越贴近生活、贴近学生的经验、贴近学生的兴趣、贴近社会现实,学生越能够较好地操作,越有积极性。 如四(1)中队在开展《住宅文化探究》活动时,学生自己搜集各个朝代的古建筑,了解其独有的特点。特别是对未来“家”的设想,学生表现

认真对待宪法—由《物权法(草案)》合宪与违宪之争引发的思考(一)

认真对待宪法—由《物权法(草案)》合宪与违宪之争引发的思考(一) 【内容提要】本文从物权法制订过程中引发的争议出发探讨了宪法的基本性质,并在此基础上论述了“认真对待宪法”的双重含义。一方面,必须重视宪法,把它当作一部普通意义上可被直接实施的法来看待。宪法首先是“法”,其次,它才可能是“更高的法”,或“基本法”或“根本大法”。另一方面,宪法是公法,其效力范围是有限的。宪法的主要任务是规定国家机构的组成及其权限划分、国家机构与公民的关系等基本问题,私人公民之间的关系是通过普通法律而获得直接的调整。宪法不应干预广大的私法领域,其对私法的影响则只有间接效力。最后,本文针对此次《物权法(草案)》合宪与违宪之争谈了自己的看法。 【关键词】宪法公法根本法私法物权法 引言2007年3月16日,十届全国人大第五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并将于今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在物权法制订过程中,基于北京大学法学院巩献田教授的公开信以及进而引发的物权法制订工作的停顿,宪法问题再次引起了学界特别是法学界深层面的讨论。一些全国性和区域性的物权法研讨会相继召开,①一些权威法学杂志也纷纷推出有关物权法的专论。②一时间,宪法成为了人们关注的焦点,成为了“法学明星”。这对于长期以来在现实生活中默默无闻、倍受冷落的宪法来说无疑是个福音。作为一名喜欢宪法、立志于研究宪法的学人,我对这种现象感到本能的兴奋。“宪法研究要勇敢地跨出他的一亩三分地,去尝试、了解和关怀宪法的发展,正视社会上浮现的宪法议题。”1]然而,纵览学界关涉此问题的讨论,笔者认为一些基本理论问题还有待澄清抑或正本清源。宪法是一个仅具有宣示意义的政治纲领还是一部可被直接实施的法?宪法是凌驾于一切法律之上的无所不能的万能法还是效力范围有限的公法?对于这些问题的回答有助于弄清楚究竟什么是宪法,以及如何发挥宪法的正当用途。由此笔者不揣浅陋,从物权法制订过程中引发的争议出发探讨了宪法的基本性质,并在此基础上论述了“认真对待宪法”的双重含义。一方面,必须重视宪法,把它当作一部普通意义上可被直接实施的法来看待。宪法首先是“法”,其次,它才可能是“更高的法”,或“基本法”或“根本大法”。另一方面,宪法是公法,其效力范围是有限的。宪法的主要任务是规定国家机构的组成及其权限划分、国家机构与公民的关系等基本问题,私人公民之间的关系是通过普通法律而获得直接的调整。宪法不应干预广大的私法领域,其对私法的影响则只有间接效力。最后,本文针对此次《物权法(草案)》合宪与违宪之争谈了自己的看法。 一宪法:从“法”到“根本大法” 在走向法治的今天,普通法律已越来越深入大众生活,为广大民众所熟悉。如刑法早就为人们所熟知(其实在中国古代一直是诸法合体、以刑为主,并没有近代意义上的宪法、民法、行政法等),民商法与经济法也广为人们应用来解决自己的纠纷,在提倡依法行政、建设法治国家的今天,行政法也在日益走向大众生活,民告官也成为了现实。惟有宪法在现实生活中默默无闻、倍受冷落。从老百姓到高层领导都知道有一个被成为国家根本大法的宪法,但恐怕更多的人不知道宪法是干什么的?宪法与普通老百姓有什么关系?宪法在社会中到底起什么作用?③事实上,一方面,我们把宪法奉为统治社会的“基本法”,国家的“根本的大法”;另一方面,我们又不把宪法当作一部可直接实施的法,使之高居庙堂之上,成为“空中楼阁”。理论与实际的巨大脱节,使人们对宪法的实际效力产生了怀疑。“当一个美好的理论不能指导实践的时候,可能有社会和制度性的障碍;当一个理论指导实践产生令人不解结果的时候,我们就不能不反思这种理论。”2] 一宪法首先是“法” 宪法当然是“法”了,否则还叫宪法吗?可事实远非那么简单。其实,宪法是“法”这一基本事实长期以来被忽略了!只知道宪法的根本大法的地位,却忘了宪法作为“法”的实效性。 宪法是一个发展的动态的存在,从不同的角度可以有不同的概念界定。近代意义上的宪法译

对综合实践课的认识

对综合实践课的认识 伟大的教育家苏霍姆林斯基很早前就讲过的一段话:人的内心里有一种根深蒂固的需求——总是感到自己是发现者、研究者、探索者。在儿童的精神世界,这种需求特别强烈。综合实践活动课正是使儿童的这种发现、研究、探索的欲望得到满足和释放的最佳途径。综合实践活动课程超越书本,超越封闭的课堂,面向自然、面向社会、面向学生的生活和已有经验,在开放的时空中促进学生生动活泼地发展,增长学生对自然、对社会、对自我的实际体验,发展综合的实践能力。综合实践活动使儿童可以从他们自己的生活中选择感兴趣的问题作 为研究学习的对象,自然地、综合地学习,这种学习是出于自己的兴趣而非老师强加的。这种全新课程的出现,对我们老师来说也是一个全新的开始,同时也是一种全新的考验和挑战。 1、综合实践活动吻合现代教育观念 早在几十年前,教育家陶行知先生就提出要使学生得到“六大解放”:“解放孩子的头脑,使他能想;解放孩子的眼睛,使他能看;解放孩子的双手,使他能干;解放孩子的嘴,使他能谈;解放孩子的空间,使他能接触大社会、大自然;解放孩子的时间,使他能学自己想学的东西。” “教育即生活,学校科目互相联系的真正中心,不是科学,不是文学,不是历史,不是地理,而是儿童本身的实际生活。”爱因斯坦说:把学生的热情激发起来,那么学校所规定的功课,就会被当作一种礼

物来接受。 2、综合实践活动能促进学生全面和谐发展 爱因斯坦在他的《论教育》一文中的话:“用专业知识教育人是不够的。通过专业教育,他可以成为一种有用的机器,但是不能成为一个和谐发展的人。要使学生对价值有所理解并且产生热烈的感情,那是最基本的。他必须获得对美和道德上的善恶鲜明的辨别力。否则,他——连同他的专业知识——就更像一只受过很好训练的狗,而不像一个和谐发展的人。” 3、综合实践活动特别有利于培养学生的问题意识 现代老师应有三重境界。第一个境界即是简单的传授知识,第二个境界是教给学生思考问题的方法,最高的境界是第三个境界,那就是培养学生的问题意识。第三境界的教学是真正有创新精神的教学。 4、综实合践活动有利于培养学生的团队意识 现在处于独生子女时代,他们是社会的一个特殊群体,从小缺乏团队精神的培养,在生活中无法得到锻炼和学习,也不利于学生们的身心发展。实践活动课为他们创造了主动投入、亲身经历、亲身体验、亲身感悟、亲身实践,合作学习的时间和空间,易于形成良好的人际关系和社会性,增强归属感和连带感,培养集体的荣誉感、责任感和自豪感,培养集体生活的能力。 5、综合实践活动有利于培养学生的道德意识 人性、道德性是综合实践活动非指定领域的核心目标。通过集体的班团队活动等,能够排除和化解同伴间发生的矛盾、纠纷等,培养

物权法练习题(第一章至第四章)答案

物权法第一次练习题(第一章至第四章)参考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 1. 下列属于法定动产物权的是(B) A 质权 B 留置权 C 地役权 D 国有土地使用权 2. 甲有4匹马要卖掉,便对乙说:“你先牵回去试用一个月,满意的话你就买下,价款5000元。”乙牵回了4匹马,未付款。设马在试用期生下了一匹小马,该小马该归谁所有?(A) A 甲 B 乙 C 甲和乙 D 甲或乙 3. 甲将收藏的一件明代瓷器出售给乙,乙当场付清价金,约定甲10天后交货。丙听说后,表示愿以双倍价格购买。甲当即决定卖给丙,约定第5天交货,并收取定金若干。乙听说此事,诱甲七岁之子将瓷器从家中取出给她。在瓷器为乙占有期间,该瓷器所有权归谁?(A) A 甲 B 乙 C 丙 D 甲乙共有 4. 下列物权的保护方法不能以自力救济的方法行使的是(B) A 排除妨碍请求权 B 确认物权的请求权 C 返还原物请求权 D 消除为限请求权 5. 甲租住乙的房屋,后邻居丙施工时将沙土堆放在甲租住的房屋门前,给甲的生活造成了极大的不便。甲要求丙挪走沙土,丙以甲并非房屋所有人为由不予理睬。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B ) A 甲并非该房屋的所有人,应当由房主乙来主张权利 B 甲虽然并非所有人,但是其基于合法占有,可以提起占有之诉 C 甲应当首先要求乙向丙主张权利 D 因为房屋并不在乙的控制之下,所以,乙没有义务向丙主张权利 6. 下列不属于物权客体的有( A ) A 金星B空间C光 D 尸体 7. 甲有一套别墅,甲的下列何种行为不能体现物权的性质(D) A 甲将此房做抵押进行贷款 B 甲制止欲侵占此房的乙 C 甲居住于此房的行为 D 甲出卖此房后要求买主支付房款的行为 8. 1996年12月,村民甲与县肉联厂达成口头协议:自养的黄牛两头送县肉联厂宰杀,牛肉款按净肉每斤3元5角的价格结算,牛皮、牛头和牛下水归肉联厂,甲再付肉联厂宰杀费80元。在宰杀过程中,肉联厂的屠宰工人乙在其中一头牛的下水中发现牛黄,重100克,卖得价款5000元。甲知道后与乙、县肉联厂为牛黄款归属发生纠纷。现问:本案中该牛黄款应如何处理?(A ) A 归甲所有

小学综合实践活动案例案例

综合实践活动教学设计(一) 活动主题:设计课间游戏 一、问题发现随着人们生活生活水平的提高,又由于家长对孩子的宠爱,大多数学生都有零用钱,学校周边又有很多的商店和摊点,纵观各学校缩影,每天放学后,堵塞的校园门口,同学们“有滋有味”地啃着小摊上的炸鸡腿,煎火腿;中午时分,拥挤的各小店门口,同学们津津有味地吃着小薯片,棒棒冰……有些零食纯属三无产品,无质量保证,影响正常营养的摄入,严重危害孩子的身体健康。而随手丢下垃圾袋的现象也屡见不鲜;学校外地上果皮纸屑到处都是,楼梯口零食包装袋随风飘起,造成了校园环境污染。校园整洁一直是令学校最头疼的难题,针对这一现象,我思考:何不在班就此问题展开一次班队活动?老师的提议在班会课上通过。经全班同学讨论决定,此次活动就定为“与零食说bye bye”。 。 二、活动准备全班学生搜集整理各种各样的零食包装袋,对自己喜爱的各种零食进行了解。分好小组在校园外作调查,掌握有关学生吃零食的现象并进行统计。 1、准备记录本、A4卡纸、钢笔、照相机、 2、活动容提示: (1)搜集整理各种各样的零食包装袋 (2)对自己喜爱的各种零食进行了解。分好小组在校园外作调查 (3)掌握有关学生吃零食的现象并进行统计制作成表 3、要开始我们的游戏主题活动了,大家分工合作吧,自由组合小组,大家要互相补充,互相启发。 三、活动实施 搜集整理收获丰硕:这一活动一倡议,全班同学就开始行动起来,他们先是从家中搜集有关零食的包装袋,对家中的零食进行了分门别类的整理,通过向父母、长辈询问,查阅有关资料,甚至上网查询,了解、分析有关零食的危害性,用表格的形式及时记录下来;同时同学们还走进超市、小店,观察街头小摊,掌握有关零食的具体种类及来源,同学们走出了家门,收获就更加多了。更重要的是,他们利用在学校的时间,课余进行细致地观察,发现有同学吃零食了,他们会暗中调查该同学零食的来源,并且关注他是怎样处理零食残骸的。

物权法习题(含答案)

第十二章物权概述 名词解释题: 1物权 2物权请求权 选择题 (一)单项选择题 甲有4匹马要卖掉,便对乙说:“你先牵回去试用一个月,满意的话你就买下,价款5 000元。”乙牵回了4匹马,未付款。设马在试用期生下了一匹小马,该小马应归谁所有?()(司考) A甲B乙 C甲和乙D甲或乙 下列物权的保护方法不能以自力救济的方式行使的是()。(司考) A排除妨碍请求权B确认物权的请求权 C返还原物请求权D消除危险请求权 (二)多项选择题 下列权利属于绝对权的有()。(考研) A地役权B永佃权 C相邻关系D撤销权 所有权的取得方式有()。 A建造房屋B接受赠与 C买卖合同D生产 简答题 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的特征比较。 案例分析题 1 1995年10月31日,被告为装修富利达地下商贸城,与原告汇通支行签订了两份借款合同,约定:汇通支行分别借给富利达公司人民币610万元、美元100万元,借款期限分别为4个月、5个月。双方同时签订了两份抵押合同,约定:富利达公司以其对富利达地下商贸城拥有的管理权和出租权分别为这两笔借款进行抵押担保。汇通支行于签约当日分三次向富利达公司发放了人民币610万元和美元100万元的贷款。这笔借款到期后,汇通支行仅收回利息人民币113 56260元和美元11 24884元。至1997年9月20日,富利达公司欠汇通支行借款本金人民币610万元、美元100万元,利息人民币1 726 1283元、美元146 86028元。汇通支行因此提起诉讼。 请问:(1)双方签订的抵押合同是否有效? (2)试结合物权法的基本原则,分析本案双方当事人合同所设抵押权的效力。

参考答案 名词解释题: 1物权一词最早起源于罗马法,但直到1900年才由《德国民法典》第一次在法律上予以正式确认。其作为一个法律范畴,是由法律确认的主体对物依法所享有的支配权利。换言之,是指权利人在法定的范围内直接支配一定的物,并排斥他人干涉的权利。物权与债权一起,共同构成民法中最基本的权利形式。具体说来,包括以下三方面: (1)物权不仅是人对物的关系,也是人与人的关系。 (2)物权本质上是一种支配权,是权利人对物直接支配,并排斥他人干涉的权利。 (3)物权是排他性的权利。 2物权请求权是指权利人为恢复物权的圆满状态或者防止侵害的发生,请求义务人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物权请求权是依附于物权的独立请求权,在物权受到侵害或者有遭受侵害可能导致物权人不能圆满支配其物权时行使,包括返还原物、消除危险、排除妨害、恢复原状。物权请求权是一种基于物权而产生的、保护物权的请求权,也是物权法为保护物权而特别设定的一种方法。 选择题 (一)单项选择题 答案:A 本题考查标的物孳息的归属。本案中标的物尚未交付,所有权仍归甲,所以依法小马仍应归甲所有。 答案:B 物权的自力救济,是物权人在其物权受到侵害后,直接请求侵害人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A、C、D三项都可以由物权人自力行使。而B项确认物权的请求权则必须通过法院进行。 (二)多项选择题 答案:AB 绝对权是指义务人不确定,权利人无须义务人实施一定的积极行为即可实现的权利。 答案:ABCD 建造房屋和生产为所有权的原始取得方式;接受赠与和买卖合同为所有权的继受取得方式。 简答题 传统民法将他物权划分为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用益物权指以物的使用收益为目的的物权,包括地役权、地上权等。担保物权是指以担保债权,即以确保债务的履行为目的的物权,包括抵押权、质权、留置权等。用益物权与担保物权的区别在于: 第一,支配的价值不同。用益物权以追求物的使用价值为内容,标的物必须具有使用价值。而担保物权以标的物的价值和优先受偿为内容,故标的物必须具有交换价值。 第二,存续期间不同。用益物权往往有明确的存续期间,此种存续期间或是法定的,或是约定的。而担保物权以债权的存在为前提,在债权实现之时,担保物权则归于消灭。

对初中综合实践课的认识-最新范文

对初中综合实践课的认识 综合实践课是一门“以活动为主要开展形式,强调学生的亲身经历,要求学生积极参与到各项活动中去,在‘做’、‘考察’、‘实验’、‘探究’、‘设计’、‘创作’、‘想象’、‘反思’、‘体验’等一系列活动中发现和解决问题、体验和感受生活,发展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的课程。通过《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教学,引导学生主动地参加学习,学会用探索性,研究性的方法思考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开发学生的创新意识,培养学生的创新思维能力和实践能力。 (一)初中阶段开设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具有一定的必要性 初中阶段,学生身心发展基本成熟,同时可塑性强。他们具有一定的抽象思维能力,思维活跃,具有强烈的探究欲望,不满足于对书本知识的简单地死记硬背,在知识和能力方面具有了一定的研究基础。 初中阶段是培养有责任感的生活、有创意的生活、有个性的生活方式的关键阶段;是人生观教育、价值观教育和思想道德教育的关键阶段。拓展初中教学活动空间和活动内容,引导他们在生活中学习,在实践中学习,在应用中学习,主动地参与社会生活,并服务于社会,成为初中阶段学生身心发展的客观要求。 所以说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开设是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在课程结构改革方面的重大突破。对于实现新一轮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目标,有效实施这一新设立的课程具有重要意义。其目的是加强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培养,加强学校教育与社会发展的联系,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

(二)综合实践活动的内容 1.研究性学习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知识经济的到来,信息化的普及和互联网的四通八达,以及教育改革的不断深化,学生的信息来源、思维方式、综合学力等都得到了扩展和延伸。课堂教学采用“研究性学习”也是社会发展的必然需要。 “综合实践活动”更多的是通过学生自己发现问题、提出问题、运用信息解决问题。把自己掌握的知识、经验运用与实践。充分地体现学生的学习能力、探究能力、动手能力、合作能力、和初步的设计能力。这就需要通过更多的研究来完成。 学生基于自身兴趣,在教师指导下,从自然、社会和学生自身生活中选择和确定研究专题,主动地获取知识、应用知识、解决问题的学习领域。研究性学习强调学生通过实践,增强探究和创新意识,学习科学方法,发展综合运用知识的能力。学生通过研究性学习活动,形成一种积极的、生动的自主、合作、探究的学习方式。其教学目标指向学生的创新能力、问题意识、合作意识以及关注现实、关注人类发展的意识和社会责任感的培养。 2.社区服务与社会实践 (1)社区服务方面 比如学生个人或集体在本社区通过参加各种公益活动,增强为社区建设、发展的服务意识和社会责任感。学校可组织动员学生利用节假日开展社区服务活动,如,到敬老院、社会福利院慰问老人和儿童,

物权法形成性作业答案

本答案仅供参考 请大家于29日带作业来一起完成交给杜老师批改。 作业一 一、判断题 1-5 对错对错错 6-10 对对错错对 11-15错对对错对 16-20错错错对错 21错 二、单项选择 1-5 CADDC 6-8 CBD 三、多项选择 1 ABCDE 2 ABDE 3 ABCD 四、名词解释 1、物权法定主义:物权的种类和内容由民法和其他法律统一确定,不允许当事人依自己 的意思自由创设、变更。 2、物权行为:是指由物权的意思表示与登记或交付相结合而成的要式行为,是以物权的 设定、移转、更变和消灭为目的的法律行为。 3、物权行为无因性:是指物权行为与作为原因关系的债权行为相互独立,物权行为的成 立和有效不受作为其原因的债权行为的影响。 4、物权的追击效力:指物权成立后,其标的物不论辗转至何人之手,物权的权利人均可 追及标的物之所在,而直接支配其物。 5、物权形式主义:是物权变动模式的一种,以德国民法典为代表。按照这种主义,买卖 标的物的所有权的转移,除需要有买卖契约、登记或交付外,还需要当事人就标的物的所有权的移转达成一个独立于买卖契约之外的合意。 五、论述题 1、试论述基于法律行为的物权变动的各种规范模式

在引起物权变动的法律事实中,最重要的莫过于法律行为。物权如何依法律行为而变动,为现代各国物权立法上的重要问题,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种模式: (1)物权形式主义 以《德国民法典》为代表。按照这种主义,买卖标的物的所有权的转移,除需要有买卖契约、登记或交付外,还需要当事人就标的物的所有权的转移达成一个独立于买卖契约之外的合意。此合意纯以物权变动为其内容,故称物权合意。这种物权的合意与登记或交付作为引起物权变动的法律事实的立法,称为物权变动的物权形式主义。 (2)债权意思主义 以《法国民法典》为其代表。把物权变动作为债权行为的当然结果来加以认识,不承认物权行为。以买卖契约为例,当事人就标的物及其价金相互同意时,即使标的物尚未交付,价金尚未交付,买卖也告成立,标的物的所有权也于此时在法律上由出卖人转移给买受人。所有权的移转以买卖合同为根据,既不需要另有物权行为,也不需要以交付或登记作为所有权转移的生效要件,学说称为意思主义。 (3)债权形式主义 以《奥地利民法典》为代表,债权形式主义,也称意思主义与登记或交付的结合。以此主义,物权因法律行为而发生变动时,除了需要当事人之间的债权合意(如买卖合同)外,还需要践行登记或交付形式,才发生物权变动的效力。 (4)折衷主义 以《瑞士民法典》为例,采介于《德国民法典》物权形式主义和《法国民法典》意思主义之间的折衷主义。即不动产所有权的转移,以原因行为(如买卖合同)、登记承诺(登记同意)和登记的结合作为根据。《瑞士民法典》即没有把不动产的变动单纯系于物权行为,而是把不动产物权变动的根据看作是一个原因行为,登记承诺(兼有物权行为)和登记的结合构成的。 我国物权法采用的是债权形式主义。 六、案例分析 1、于法无据。债权具有平等性,同一标的物上可以成立多个债权,并且这几个债权之间无先后履行顺序,物权优先债权。该案中,甲、丁之间进行了产权变更登记,丁依法取得该房屋所有权,该所有权优先于乙、丙对该房屋的债权,所以应驳回乙、丙的请求,判决丁取得该房屋所有权,而乙、丙可请求甲承担违约责任。 2、(1)甲可以提出权利请求,属于债权请求权。因为甲丙之间基于运输合同产生了双方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丙依照运输合同有将木材送到乙处的义务,丙故意损坏木材,违反了此一义务,甲有权请求丙承担违约责任。 (2)乙也可提出请求,属于物权请求权。因为当甲把木材交付给丙时,木材的所有权已经从甲处移转到乙处,乙作为所有权人,对丙享有物权请求权。

小学综合实践活动案例

我为红领巾添光彩 三(2)班队活动 一、活动目的: 1、进一步落实《小学生一日常规》,强化行为规范养成教育。 2、加强少先队文化建设,规范少先队礼仪常规。 3、激发队员热爱少先队组织的思想,提高队员为红领巾增添光彩的意识。 二、活动过程: (1)学一学:组织队员再学一学《中国少年先锋队队章》。 (2)唱一唱:认真唱好《中国少年先锋队队歌》。 (3)整一整:将红领巾和校徽认真地佩戴好;队员之间可以互相整一整。 队员间行队礼,互相整一整。 (4)照一照:让学生带几面小镜子来,对着镜子把红领巾和校徽戴清楚。 (5)练一练:组织队员进行队活动仪式的学习,并练一练。 附注: 红领巾佩戴要求:“三要三不要” “三要”:1、每天睡觉前要将红领巾折叠放好,第二天早上戴好红领巾来上学;2、要折工整再戴,有衣领的要挂在领子里;3、红领巾脏了要及时洗,保持红领巾的整洁。 “三不要”:1、不要到校门口再来戴红领巾;2、不要为了应付检查而戴红领巾;3、不要将红领巾另作他用。 小学综合实践活动案例· 调查我们身边的环境 一活动主题 科技的飞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极大地推动了社会

的经济发展。但与此同时,却给人类赖以生存的地球背上了更加沉重的包袱。垃圾已经成了我们生活中的傀儡,严重威胁着我们的生存环境。 今年的综合实践活动,我们三年级同学在学校的初步安排下,准备围绕着自己的居住环境,开展实践调查活动。调查什么呢?还是先问问同学们吧。来到教室,当同学们听说又要开展综合实践活动,一个个别提有多高兴了。随后,我把学校的初步想法告诉了他们,但主要调查什么还需要他们来定。这时大家就像热锅上的蚂蚁,闹翻了天,意见不一致。为了选个好主题,大家搅尽了脑汁,最后以投票的形式暂时结束。回去看看同学们的投票,有的想调查居住地区的人口数量,有的是想调查家庭收入,最多的要数环境污染,以46%票胜出。最后,征得大家同意后,我们就锁定了环境污染,准备开展调查。 二活动目标 活动要有计划地进行,各组在不同的地点展开调查,使学生真正地参与其中。首先,学会调查了解,运用采访、搜集等形式开展调查,并学会记录整理资料,养成遇到困难自觉想办法克服、解决的意识,提高他们的抗挫折能力,以形成健康的心理品质与积极的态度。在活动中与社会亲密接触,从而懂得尊重他人,知道如何与别人交流,学到说话的技巧;在调查中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从而培养他们的探究能力和合作意识。其次,通过调查,使学生知道保护环境的重要性,

物权法形考任务1

物权法 第一次学习任务(1-6章) 题目1 正确 获得2分中的2分 标记题目 题干 下列对物权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选择一项: A. 物权是对人权 B. 物权是支配权 C. 物权是绝对权 D. 物权是对世权 反馈 Your answer is correct. 正确答案是:物权是对人权 题目2 正确 获得2分中的2分 标记题目 题干 下列权利中,属于主物权的是选择一项: A. 地上权 B. 抵押权

C. 留置权 D. 质权 反馈 Your answer is correct. 正确答案是:地上权 题目3 正确 获得2分中的2分 标记题目 题干 下列能够成为物权客体的为 选择一项: A. 阳光 B. 电力 C. 人身 D. 电子 反馈 Your answer is correct. 正确答案是:电力 题目4 正确 获得2分中的2分 标记题目 题干 下列选项中取得所有权是基于物权变动的公示公信原则的有选择一项:

A. 甲在垃圾堆拾取他人抛弃的旧物 B. 甲从乙处买得一台电脑 C. 甲误将乙的房子登记为自己的房子,后甲将此房转让给丙,甲丙之间办理房屋过户手续,丙取得该房所有权 D. 甲从市场上以正常价格买到一件赃物 反馈 Your answer is correct. 正确答案是:甲误将乙的房子登记为自己的房子,后甲将此房转让给丙,甲丙之间办理房屋过户手续,丙取得该房所有权 题目5 正确 获得2分中的2分 标记题目 题干 根据我国《物权法》规定,下列各项中,不属于物权的是 选择一项: A. 建设用地使用权 B. 典权 C. 土地承包经营权 D. 海域使用权 反馈 Your answer is correct. 正确答案是:典权 题目6 正确 获得2分中的2分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