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人员转入操作步骤

监理人员转入操作步骤
监理人员转入操作步骤

?人员转入操作步骤:

?一、转入人员

?1、申报状态:选择“全部”(只能这个状态下转入其它企业人员)

?2、查询条件:依次输入姓名、企业名称(欲转入人员所在企业的企业名称)、证件号码、注册号(请注意与注册证书编号的区别)

?3、查询:单击“查询”按钮

?提示信息:如果没有查询到这个人,请核实填写的人员信息是否正确。如有疑问,请拨打首页的技术答疑部门电话

?4、查询到人员信息后,选择前面方框,点击人员转入按钮。

?二、上报人员

?1、人员转入成功后,把申报状态改为“待报”点击查询,查询到人员信息,点击姓名,可以跳出人员的变更注册申请表

?2、上传复印件:人员转入如需上传新的复印件,请在人员变更注册申请表的电子复印件中上传,根据复印件类型上传(注意:该操作一旦上传成功

就会覆盖原来的复印件)

?3、企业意见:人员变更注册申请表的第四个标签为企业意见,填写合同日期与负责人签名,点击保存按钮

?4、预览变更注册申请表:人员变更注册申请表最后一个标签为申请表打印页面

?5、关闭人员变更注册申请表的页面退回人员转入页面,勾选刚刚转入的人员,单击“上报”按钮来上报该人员

?6、打印申请表:申报状态选择“审查中”,在人员列表中找到刚刚上报过的人员,单击人员姓名打开人员变更注册申请表的页面,选择打印,进入

申请表打印页面,依次打印带有条形码的申请表

?三、被退回人员

?1、申报状态:选择“被退回”

?2、在人员列表中找到指定人员,鼠标停放到该条记录上,如管理部门填写过打回原因,这里会以提示信息方式来显示出来

?3、单击人员姓名进入人员变更注册申请表页面,根据管理部门打回原因来修改变更内容与补传复印件等操作

?4、修改完毕后,关闭人员变更注册申请表页面退回到人员转入页面,勾选该条记录,单击“上报”按钮来上报该人员

?5、打印申请表:如需重新打印申请表,把人员信息上报后,再点击变更注册申请表页里的打印按钮

?四、取消人员转入

?1、申报状态:选择“待报”或“被退回” (注,人员转入页面上不填写任何人员信息)

?2、在人员列表中找到欲删除的人员,在该条记录的最后一项“操作”列中,单击“删除”来取消转入

?五、已上报人员查询

?1、申报状态:选择“审查中”(注意:无需填写任何信息),点击查询按钮

?2、找到欲查看的人员,会显示该人员当前所处位置与审批状态

提示1、企业在进行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申请时,填写完申请表、签署企业意见后一定要点击“上报”按钮,否则主管部门无法进行审查。

2、请注意转入时请填写正确完全的信息,否则人员可能查询不到,一经转入变更注册就有该人员信息。查询时请注意“注册号”与“注册证书编号”的区别。

3、已转入的人员请切换申报状态下拉列表来查询人员,无需输入详细的查询条件即可找到您想要查找的人员。

4、已转入的人员不想继续做人员转入业务,请选择该人员,点击删除按钮来取消人员转入。

5、打回意见:鼠标悬停在某条被退回的记录上,即可看到打回意见。

6、申诉退回:背景颜色为“白色”的记录为部级申诉退回。鼠标悬停在某条被退回的记录上,即可看到退回意见。

7、部级终审未通过人员,该人员被退回到原企业,如需再次申报该员人的人员转入业务,需重新转入该人员。

监理人员岗位培训规定

编号:SM-ZD-80184 监理人员岗位培训规定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监理人员岗位培训规定 简介:该制度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程序化、标准化的流程约定,达成上下级或不 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从而协调行动,增强主动性,减少盲目性,使工作 有条不紊地进行。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1、培训计划 1.1监理项目部制订培训计划。 监理项目部培训计划主要以监理工作范围、工程特点、技术特点培训、监理项目管理部66KV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与规定、监理项目管理部66KV工程规程、规范和标准培训等为主。监理项目部培训计划由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后,交项目部所属部室备案。 1.2培训计划可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调整的计划要按原批准权限进行审批。 1.3本工程开工前,监理项目部应监督检查施工项目部,并组织全体监理人员进行工作培训、学习,学习建设单位及业主项目部、监理公司有关文件及工作要求。所有监理人员经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在此基础上,总监理工程师做好本工程的特殊岗前培训,培训内容要围绕项目的技术要求和工程的特点进行,以提高监理人员的创优意识和监理业务水平。

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配置标准(试行)--中国建设监理协会2020.3.20

附件2: 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配置标准(试行) (房屋建筑工程部分) 中国建设监理协会 2020年3 月

目次 1 总则 (1) 2 术语 (2) 3 基本规定 (3) 4 房屋建筑工程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配置 (5) 4.1 一般规定 (5) 4.2 住宅工程 (5) 4.3 一般公共建筑工程(Ⅰ) (6) 4.4 一般公共建筑工程(Ⅱ) (6) 5 工程监理单位技术支持与管理职责 (8) 5.1 一般规定 (8) 5.2 工程监理单位对项目监理机构的管理职责 (8) 5.3 其他 (9) 本标准用词说明 (10) 条文说明 (11)

1 总则 1.0.1 为规范合理配置项目监理机构监理人员,维护建设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公平权益,优化利用工程监理单位人力资源,规范工程监理单位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配置行为, 更好落实工程监理单位主体责任和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质量安全终身责任,提升工程监理 服务能力,保障工程质量安全,有效发挥项目建设投资效益,提高项目建设水平,依据 监理规范、《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示范文本)》(GF-2012-0202)及工程建设有关法律、条例和部门规章,制定本标准。 1.0.2 本标准适用于施工阶段房屋建筑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活动,并可作为其招标投标、合同签订、考核评价、市场监督、企业内控等参考标准。对于在功能、用途、技术、管理等有特殊要求的建设工程项目,工程监理单位可参 照本标准与建设单位在合同中另行约定。 1.0.3 本标准应与“工程监理工作标准体系”中监理服务内容、范围、质量、酬金、资源、评价等相关标准配套使用。 1.0.4 本标准已充分考虑了企业信息化、技术管理等方面对项目监理机构的支撑作用,为工程监理单位对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配置的基本标准。工程监理单位应根据工程监 理服务工作特点,综合考虑工程项目的类别、特点、规模、技术复杂程度、环境和监理 取费等因素,明确项目监理机构监理人员配备,数量应符合本标准。 1.0.5 本标准未包含监理规范规定之外的监理工作范围、工作内容和工作深度所需的人员数量和岗位。建设单位与工程监理单位可就此另行协商。

(工作规范)监理工作制度

监理工作制度 公司已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ISO9000质量体系标准建立了整套完整的监理施工工作制度,监理人员在日常工作中,必须自觉遵守公司制订的各项管理制度,规范地实施监理。制度如下: 1、施工阶段设计文件审核签发制度 一、一般规定 1.凡用于监理项目的设计文件 (含设计通知、技术要求、说明等) 及图纸,应由建设单位交项目监理部审核签发后才可执行。 2.未经项目监理部审核签发的设计文件及图纸,不能作为正式施工依据,总监理工程师有权拒绝支付签证。 二、设计文件及图纸审核签发程序 1.设计单位按合同或供图协议向建设单位提供设计文件及图纸。 2.建设单位签收设计文件及图纸后,及时将设计文件及图纸交项目监理部。 3.项目监理部对设计文件和图纸审核,加盖“桂林华厦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专用章”,将若干份(按施工合同的约定)设计文件及图纸签发给施工单位,项目监理部留用一份。 三、设计文件及图纸审核的主要依据 1.国家颁布的有关技术规程、规范和标准; 2.经审查批准的初步设计和技术设计; 3.设计委托合同; 4.有关的设计规范、规程及标准;

5.有关的施工验收规范、规程及标准。 四、设计文件及图纸审核的主要内容 1.本工程项目各类图纸间、各专业图纸间、平面图与剖面图间、各剖面图间有无矛盾,标注是否清楚。 2.总平面布置图与本工程项目施工图的位置、几何尺寸、标高等是否一致。 3.设计图纸与设计说明、技术要求是否一致。 4.本工程项目施工图与相邻工程项目设计图之间连接是否一致。 5.技术要求和质量标准是否合理、设计选用的各种参数是否合理。 6.对施工安全、环境保护、消防方面是否满足有关要求。 7.是否存在不便于施工或不能施工的技术问题。 8.设计图纸上各种标注、数字是否有误、是否齐全。 五、对设计文件及图纸审核中发现问题的处理 1.对于设计文件及图纸审核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必须以书面形式报告建设单位。对于一般性问题,监理人员做好审核记录,待图纸会审时提出或通过建设单位向设计单位提出,由设计单位研究处理。 2.施工单位应对收到的设计文件及图纸进行认真的审阅及检查,对于发现或在作业实施过程中发现的设计问题应及时通知项目监理部,并由项目监理部按上条中的规定通知设计单位。 2、施工图纸会审及设计交底制度 3.开工前,业主应根据合同要求向项目监理部提交图纸。 4.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对图纸及有关设计文件认真阅读和熟悉,细致审核,重大工程由公司技术负责人组织。

监理人员业务学习和培训制度

XXX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业务学习和培训制度 为提高公司全体监理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和业务工作能力。公司制订监理人员学习和培训制度,内容如下: 一、学习和培训制度 1、星期一组织召开全体监理人员学习,每两周学习一次。内容为上级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下发的各项规章制度,新材料、新工艺及新规范的宣贯学习;公司下发的各项规章制度,管理程序;质量管理体系质量手册、安全管理体系及安全管理内容、程序文件、工作文件、质量记录、项目监理部监理工作要点;现行施工及验收规范,国家及省市地方相关法律、法规、条例及规定; 2、定期(每两周一次)组织总监例会,组织总监和业务骨干学习监理业务知识,统一工作标准,交流工作经验。 3、每个监理部在遇到新型建筑材料和新施工工艺的时

候要书面总结,提出可行性意见,指出该新材料或新工艺的优点、缺点以及实施时的注意事项,然后在定期的学习会上总结、交流。 4、每位新聘职工在上岗前由总工办会同监理部进行岗前培训,培训内容除包括监理工作内容、监理工作程序、监理工作制度和监理基本技能外,还要对新职工进行职业道德教育和安全监理相关内容培训。 5、冬闲期间,全体职工分专业进行专业知识培训,并进行考核考试,考核考试由总工办负责组织实施,考试方式可采用开卷、闭卷、写监理工作体会或总结等多种形式;考核结果交公司办公室备案、存档,并作为员工年度评优、晋升、辞退的重要依据。 6、原则上每位监理人员每年最少要参加一次由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组织的继续教育培训学习。 7、注册监理工程师及相关注册执业师应积极参加山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组织的继续教育培训学习,学习结束后必须将学习合格证书或结业证书交公司档案室存档,不合格者须自费参加再次培训,直至合格。

监理人员工作考核管理制度

监理人员工作考核管理制度 一、目的 通过考核保证监理工作质量,提高管理水平。考核结果将作为员工调资等重要依据。 二、考核 1. 项目管理部考核项目监理机构; 2. 总工办检查项目管理部的考核工作; 3. 总工办抽查项目监理机构,抽查情况反馈项目管理部。 三、时间 4. 每月考核一次; 5. 考核表当月二十八号前报公司总工办; 6. 总工办根据抽查考核情况签署意见后,交人力资源部备案。 四、考核原则 7. 考核实行折算百分制; 8. 考核得分=100-考核合计扣分; 9. 绩效考核系数=考核得分÷100; 10. 考核层次划分为:监理员、监理工程师、总监代表、项目总监; 11. 考核得分为负值时,按零分计; 12. 总监代表的考核执行项目总监考核表; 13. 每月考核情况公开,被考核人可以向项目管理部或总工办申诉。 五、考核范围 14. 监理员、监理工程师的考核范围为:考勤、廉洁、办公及工作纪律、质量控制、安全监督检查、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函件、资料管理、设计变更、经济签证、其他、总监评价、连带责任、检查扣分、特殊考核共十六项; 15. 项目总监的考核范围为:考勤、廉洁、办公及工作纪律、质量控制、安全管理、进度控

制、投资控制、函件、资料管理、设计变更、经济签证、其他、上级评价、连带责任、检查扣分、特殊考核共十六项; 16. 根据不同时期的工作情况,考核内容可以进行适当调整; 17. 调整的考核内容,须事先经总工办审批。 六、特殊考核 18. 监理机构人员受到不廉洁投诉时,公司责成项目管理部迅速组织调查。投诉情况属实的,当事人当月考核零分,总监和其他人员有包庇行为的,当月考核零分; 19. 发生质量、安全事故,监理人员未曾发出预控监理函件,相关人员、项目总监当月考核零分; 20. 执法大检查中由于监理工作的原因,不能顺利通过,全部人员当月考核零分; 21. 质检、安检或政府其他部门的专项检查中,监理工作被批评的,全部人员当月考核扣10~100分; 22. 合同约定监理费未收回,项目总监当月考核扣10分,其他人员当月考核扣5分; 23. 监理机构的工作被政府有关部门通报批评,全部人员当月考核零分; 24. 监理机构的工作被政府有关部门通报表扬,按照《员工创新奖励制度》进行奖励; 25. 监理人员的工作和行为受到业主投诉或要求撤换,当月考核零分; 26. 未按规定提交工作总结,相关人员当月考核扣10分。

关键岗位人员配置

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 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规范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和管理,确保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根据《湖南省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2008〕91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建市〔2014〕118号)和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等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新建、改建、扩建房屋建筑工程(包括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装修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等活动的施工项目部、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的考核、配备和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施工项目部是指建筑施工企业为完成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任务派驻施工现场的施工管理机构;现场监理部是指工程监理企业根据建设工程监理合同派驻施工现场的监理机构。 本办法所称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是指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是指总监理工程师(总监代表)、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 第三条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本办法规定(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见附件1、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见附件 2),且必须

按规定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任职条件和职责详见附件3,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任职条件和职责详见附件4)。当安全员为 2人及以上时,其中一名安全员参与机械起重设备安全管理;安全员为1人时,企业须配备专职或兼职机械管理人员。施工企业应根据工程需要配备标准员、机械员、材料员、资料员等相应的管理人员,履行相关职责(施工项目部其他管理人员职责详见附件5)。施工员兼任劳务员。 建筑施工企业、工程监理企业应与任命的施工项目部、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订立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工资关系。相关机构监督检查时,应重点查验施工项目部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员、质量员、现场监理部总监理工程师(总监代表)是否由企业依法为其缴纳社会养老保险。 第四条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 经建设单位同意,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可以在同一城市同时担任不超过3个建设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对在同一城市同时担任多个建设工程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监理单位应在其监理的各个建设工程项目现场配备总监理工程师代表。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不得同时在2个及以上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监理部任职。安装专业(水、电、暖通专业)监理工程师可以同时在同一城市不超过3个项目中任职,但须经建设单位同意并报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 第五条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在招标文件中应要求投标人按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本办法规定配备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建筑施工企业、工程监理企业在参与投标时,应根据工程项目的规模、特点和招标文件要求,

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

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及管理办法(试行) 注: 1.此标准为关键岗位人员最低配备标准。 2.对于复杂的体育场所、综合性工程以及工期较紧、多班施工作业的工程,在以上配备标准基础上应适当增加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人数。 3.当施工员、安全员为2人及以上时,应按专业配备。 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任职条件 及主要职责 一、项目负责人 1.任职条件: (1)取得相应的建造师注册证书; (2)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2.主要职责: (1)主持项目经理部工作,代表企业实施施工项目管理,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

规、方针、政策和强制性标准,执行企业的管理制度,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2)执行企业对项目下达的各项管理目标和规定任务; (3)组织编制项目管理实施规划和各项管理制度; (4)对进入现场的施工人员、施工机具、建筑材料等生产要素进行优化配置和动态管理,突出抓好对项目关键岗位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到岗履职管理; (5)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和安全体系,按照《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 (JCJ/T77-2003)、《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CJ/T59-99)、《工程建设施工企业质量管理规范》(GB/T50430-2007)等组织实施标准化工作,进行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发现和处理突发事件; (6)在授权范围内负责与企业管理层、劳务作业层、各协作单位、发包人、分包人和监理工程师、业主等的协调和过程控制,解决项目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7)参与工程竣工验收,准备结算资料和分析总结,接受审计; (8)处理项目部的善后工作; (9)协助企业进行项目的检查、鉴定和评奖申报。 二、项目技术负责人 1.任职条件: 一级工程(按《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附表2标准划分,下同)的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与工程项目相适应专业的高级职称,从事相关专业技术管理工作8年以上。 二级工程的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与工程项目相适应专业的中级职称,从事相关专业技术管理工作5年以上。 三级工程的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与工程项目相适应专业的助理工程师职称,从事相关专业技术管理工作5年以上。 建筑施工企业根据项目规模大小、复杂程度以及专业要求确定的其他条件。2.主要职责: (1)主持项目的技术管理; (2)主持制定项目技术管理工作计划; (3)按规定查验和接收加盖施工图审查专用章的设计图纸,参加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并对结果进行确认; (4)组织有关人员熟悉与审查图纸,主持编制项目管理实施规划的施工方案并组织落实; (5)负责技术交底; (6)组织做好测量及其核定; (7)指导质量检验和试验; (8)具体组织编制和报审施工组织设计、重大危险源识别和控制方案、专项施工方案,审核作业指导书并组织实施;有分包单位的,应负责督促落实分包单位的相应工作。 (9)参加工程验收,处理质量安全问题; (10)组织各项技术资料的签证、收集、整理和归档; (11)组织技术学习、交流技术经验; (12)组织进行技术攻关。 三、施工员

监理部工作管理制度大全

工程监理部管理制度 中咨工程建设监理公司 济宁市奥体中心场馆建设工程监理部 二0一二年七月一日

目录 一.驻地监理工作管理制度 二.监理工地办公室管理制度 三.工地会议制度 四.工程监理部内部考核.奖罚制度 五.工程监理部内部请假制度 六.关于工程监理部内部管理地若干补充规定 七.工程监理部工地车辆管理制度

驻地监理工作管理制度 1.总监理工程师由监理公司选派,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及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由总监理工程师提名,并报公司审批同意. 2.监理工地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对公司法定代表人负责并报告工作. 3.监理队伍进场后,总监理工程师要组织监理人员积极开展工作,根据所监理工程情况编写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 4.监理人员应本着“严格监理.热情服务.秉公办事.一丝不苟”地监理准则和“守法.诚信.公正.科学”地监理宗旨,认真搞好监理工作,记好监理日记. 5.在监理过程中地一切来文.发文均要立簿登记.签收,建立台账. 6.工程监理部在每月计量工作结束后,必须将本期完成计量工作量.累计完成计量工作量和主要分项工程完成工作量上报给公司,对已完成地分项工程,报表中填写100%完成后,以后地报表中不再填写此工程. 7.对每次工地会议,要写好会议纪要,并报监理公司. 8.工程结束时,应组织写好监理执行报告,并报监理公司. 9.工程监理工作地竣工资料,应由专人负责,整理好后应交公司

档案室归档. 10.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应分别层层签订质量目标责任状,做到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将质量目标责任落实到人,总监理工程师有权根据监理人员所监工程发生质量问题地大小和责任,扣除其当期部分或全部质量目标奖金奖励个责任性强.质量搞得好地监理人员,以强化工程工程地监理工作,确保工程达到优质要求.

监理人员安全交底及安全培训制度

监理人员安全交底及安全培训制度 姓名:XXX 部门:XXX 日期:XXX

监理人员安全交底及安全培训制度 根据工程的特点,对每位上岗的监理人员及新入职员工进行安全交底及安全培训,其内容为: 一、安全监理的任务 为使工程施工按照合同规定的安全标准顺利进行,尽量减少工程事故的发生,按时间向施工单位提供合理的安全费用,安全监理应进行以下监督: 1、机械设备、安全设施以及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查 为保证施工顺利进行,工程使用的机械设备必须安全可靠;在施工过程中应搭设必要的安全设施,采取必要的警戒措施。 2、进度控制 施工单位应根据合同规定进行工期安排,当出现需增加施工机械或人力而加快施工时,须提交安全监理工程师审批因加班加点所应采取的特殊安全措施。 3、费用监督 安全监理应按合同要求对需用的安全费用的使用进行监督。 二、安全监理的依据与范围 1、监理的依据 1)监理委托合同 2)《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4)《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5)《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第 2 页共 5 页

6)《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 2、安全监理的范围 根据国务院院令第393号《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 工程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并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 三、安全管理原则 1、严格执行国务院令(第393号)《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有关规定。 2、按照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实施监理。 3、严格执行(中建字【2004】20号文件)《中山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 四、安全管理的方法及措施 1、审查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安全损伤规程的制定情况。 2、审查施工单位安全管理体系,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3、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对下列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附安全难处结果,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总监理工程师签认后实施:1)(深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 2)土方开挖工程; 3)模板(高支模)工程;起重吊装工程; 4)脚手架工程; 5)拆除、爆破期工程; 第 3 页共 5 页

监理工作规章制度[详细]

监理工作规章制度 第一章监理守则 一、监理人员守则 1. 监理单位和监理人员应认真贯彻执行有关施工监理的各项方针、政策、法规及规章制度,按照“严格监理,热情服务,秉公办事,一丝不苟”的原则,履行监理合同的义务和职责,以高度的事业心和强烈的责任感对业主和监理单位负责,不滥用职权,要求按合同、按规范、按程序办事,做到全方位、全过程、全天候监理,圆满完成工程监理任务. 2.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当地政府颁布的法律、法令以及业主和总监办制定的规章制度,严禁违法乱纪行为的发生. 3. 努力学习,不断提高业务素质、政策、技术和监理工作水平,熟悉合同文件和有关规程,尽量避免差错和失误,对因工作失职而造成损失者,要追究责任. 4. 不得同时在两个(含两个)监理单位任职从事监理活动.不得在施工、材料、设备的生产供应单位任职,不得参加有碍公正执行监理业务的活动,不得为所监理项目指定或介绍分包单位、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供应商,不索贿受贿损公肥私,不准收红包.坚决反对监理工程师以个人名义,利用监理工作方便为个人承担业务.

5. 要严守“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执行准则.要公正维护和协调业主和承包人的权益和争议.监理人员与业主和承包人要保持良好的关系,三者之间以合同为准则,互相约束. 6. 不得泄露所监理工程各方认为需要保密的事项. 7. 未经批准,不准自行离岗,不得消极怠工,不得在工作时间私自离开工作岗位(旷工),对不能胜任工作或不负责任无法正确履行监理职责的人员将退回或作下岗处理. 8. 坚持科学态度,尊重客观事实,不得弄虚作假,对不合格的工程不得签认,不得隐瞒工程质量事故,监理工程师的任何指令和要求均应是书面的,口头通知必须按合同要求及时作出书面补充. 9. 监理人员与承包人在对工程质量的判断发生分歧时,应以技术规范和合同文件以及检测、试验资料为依据,切不能感情用事或凭个人经验和看法作出决定. 10. 当监理人员发现不能处理的问题时应向上级领导或上级监理机构汇报,请求批复. 11. 坚持独立自主的开展工作. 12. 监理人员要严把“三关”(开工关、材料进场关、中间交验关),按合同严格履行三控制(工程质量控制、合同工期控制、工程投资控制),尤其要把好质量关,严格弄虚作假,克服心慈手软、姑息迁就

监理安全生产培训制度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1、教育和培训的时间 根据公司文件的要求如下: (l)企业法人代表、总监理工程师每年不少于30学时; (2)专业监理工程师、现场监理员每年不少于40学时; (3)待、转、换岗重新上岗前,接受一次不少于20学时的培训; (4)新员工的公司、项目、专业三级培训教育时间分别不少于15学时、15学时、20学时。 2.教育和培训的形式与内容 教育和培训等级、层次和工作性质分别进行,管理人员的重点是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管理水平,现场监理人员的重点是遵章守纪、自我保护和提高防范事故的能力。 (1)新员工(包括合同工、临时工、)必须进行公司、项目和专业的三级安全教育。教育内容包括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标准及安全技术知识、设备性能、操作规程、安全制度、严禁事项及本专业的安全操作规程。 (2)土建、传输、设备等专业监理人员,除进行一般安全教育外,还要经过本专业的专业安全技术教育。 (3)当所监理的专业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施工和调换专业工作岗位时,对监理人员进行新技术、新岗位的安全教育。 3.安全教育和培训的形式 (l)新员工三级安全教育 对新员工或调换专业的监理人员,必须按规定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经考核合格,方准上岗。 三级安全教育是每个刚进公司的新员工必须接受的首次安全生 产方面的基本教育,三级安全教育是指公司、项目、专业这三级。对新员工或调换专业的监理人员,必须按规定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经考核合格,方准上岗。 公司级。新员工在分配到各项目之前,必须进行初步的安全教育。教育内容如下: l)劳动保护的意义和任务的一般教育;

2)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标准、规范、规程和安全知识; 3)企业安全规章制度等。 项目级。项目级教育是新员工被分配到项目以后进行的安全教育。教育内容如下: 1)监理人员安全生产技术操作一般规定; 2)施工现场监理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3)监理人员安全生产纪律和文明生产要求; 4)在施工现场进行监理基本情况,包括现场环境、施工特点,可能存在不安全因素的危险作业部位及必须遵守的事项。 专业级。岗位教育是新员工分配到专业后,开始工作前的一级教育。教育内容如下: 1)本人从事专业监理工作的性质,必要的安全知识,机具设备及安全防护设施的性能和作用; 2)本专业安全操作规程; 3)专业安全生产、施工基本要求和劳动纪律; 4)本专业事故案例剖析、易发事故部位及劳防用品的使用要求。 三级教育的要求: 1)三级教育一般由企业的安全、教育、劳动、技术等部门配合进行; 2)受教育者必须经过考试合格后才准予进入监理岗位; 3)给每一名员工建立员工劳动保护教育卡,记录三级教育、变换工种教育等教育考核情况,并由教育者与受教育着双方签字后入册。 (2)三类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 各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必须经过考核合格后,做到持证上岗。在施工现场,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现场监理员是专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也必须持证上岗,加强对队伍培训,使安全管理进入规范化。 (3)安全生产的经常性教育 企业在做好新员工入场教育、专业监理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和各级领导干部、安全管理干部的安全生产培训的同时,还必须把经常性的安全教育贯穿于管理工作的全过程,并根据接受教育对象的不同特点,采取多层次、多渠道和多种方法进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多种多

监理工作管理制度

福州隆通公路工程监理有限公司省道303线屏南界至建瓯柳坑(屏南界至玉山段)公路工程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 监理工作 管理制度 二〇一五年四月

目录 第一部分工作制度 一、监理工作制度 (2) 二、监理安全工作制度 (3) 三、会议及学习制度 (4) 四、监理人员廉政建设制度 (5) 五、监理人员守则 (6) 第二部分管理制度 一、总监办监理职权管理规定 (8) 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2) 三、总监办考勤管理办法 (18) 四、车辆管理办法 (22) 五、内部管理办法 (24) 六、档案资料管理制度 (25) 七、文件收发管理制度 (27) 八、公章使用管理制度 (28) 九、请示汇报制度 (29)

第一部分工作制度 一、监理工作制度 1)恪守“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执业准则,拒绝收受礼品、礼金。 2)实行岗位责任制,各级监理人员对自己所签认的文件负责,对上级安排 的工作要认真执行,无条件服从,做到团结一致,统一认识,做好本合同段的监理工作。 3)执行各司其职的原则,明确自己的职责和任务,但分工不分家,发现其 他专业施工存在问题时,应及时提醒该专业工程师或监理员,但不直接向承包商下达指令,除非紧急情况,以免指令混乱。 4)工序检查或隐藏工程验收检测应及时,恪守“严格监理,热情服务,秉 公办事,一丝不苟”的十六字方针,及时办理各种签证文件和批阅审查承包商的各类报告。坚持“以数据为准,以文字为据”的原则,数据必须准确可靠,文字必须清晰简练,不准使用圆珠笔和铅笔记录。 5)对承包商的一般工作指令由专业工程师拟稿签发,重大的工作指令由专 业工程师拟稿,经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代表审阅签发。 6)承包商每月所报的进度报表先由各专业工程师审查,然后提出具体意见 (时限2天),再由合同计量工程师审核,提出具体意见(时限2天),最后由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代表审核。支付凭证由合同计量工程师审核,

监理部内部管理制度

项目监理部管理制度 1.项目交底 总监正式到岗前,生产部对总监进行项目交底,并签署《项目总监工作责任书》,对项目工作要求明确交底。目的是项目开始前即树立责任感。 2.总监项目管理要求 1)项目机构组建后,总监应根据项目特点、人员配置、合同要求等,结合公司和业主各类管理要求,制定《项目监理部办 公考勤管理制度》,形成基本管理制度、并自觉实施。 2)明确制定《监理会议制度》,包括时间地点、参会人员要求、违章处罚条款等,形成有效管理模式。 3)针对本项目特点制定《旁站巡视监理管理制度》、《经济技术签证管理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组织内部教育并落实实 施。 4)总监必须进行项目巡视检查,并填写《总监巡视表》,目的是促进总监现场巡视检查频次,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5)总监每两月必须填写《业主回访表》,增加总监和业主沟通频次,促使服务满意度提高,也为合同顺利履行打下基础。 6)其他廉政制度等实施见附后。 3.公司管理制度的实施 1总监必须每周上报工作计划,详细填写每周工作行程,各项目重点工作和主要工作安排,(包括对所有项目实施)。

其他各类生产部要求报表申报工作、加大督促力度执行。 2 信息化管理要求 开通信息化项目,必须按期申报,见附件有相关制度,否则对 总监进行罚款,每延期一天50元处罚。 3 定期回访制度 定期回访业主,每月两次以上了解总监及监理部工作状态。 监理人员日常管理制度 1、监理人员每天必须按规定时间上、下班,坚守工作岗位。 2、应注意个人形象,说话文明,相互尊重,以礼待人。 3、工地现场检查巡视必须随身携带检查工具,巡视检查完毕必须进 行各项书面记录。 4、所报检查项目,要认真检查,检查方法按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要求 执行,不得缺项和漏项检查,必须每日清点签署当天资料。 5、注重学习并熟悉有关的技术标准、规范、合同文件、设计图纸及工 作岗位职责与管理制度,不断提高业务技术水平;监理过程中对下发的文件要认真领会,及时贯彻落实到位;服从领导安排,认真干好本职工作。 6、隐蔽工程、关键控制点或重要工程部位,必须全过程旁站检查施 工,不经批准不得擅自离开现场。 7、上级各有关部门检查工地施工情况时,监理人员必须主动配合检 查,介绍情况,接受询问,不得找任何理由回避。

施工项目监理人员配备标准

施工项目监理人员配备标准 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加强建设工程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配备和管理的通知 渝建发〔2014〕101号 各区县,自治县,城乡建委,两江新区、北部新区、经开区、高新区、万盛经开区、双桥经开区建设局,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重庆市建设工程监理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等规范规定,为进一步提高我市建设工程项目监理水平,规范我市建设工程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配备,保证项目监理机构工作有序开展,现就加强我市建设工程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配备和管理工作要求如下, 一、自2015年1月1日起,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或国有资金投资占主导地位、建筑面积在5000?以上的房屋建筑和工程造价在500万元以上的市政基础设施新开工工程,其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配备,不得低于《重庆市建设工程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配备暂行标准》,以下简称《标准》,详见附件,要求。 自2015年9月1日起,所有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新开工工程,其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配备,不得低于《标准》要求。 二、建设单位在招标文件中应要求工程监理企业按照国家、我市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配备项目监理机构人员。 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将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配备情况纳入评评 审内容,查验项目监理机构人员注册执业或岗位证书,对人员配备未达到《标准》要求的,应认定为不合格投标人。

【精品文档】 三、工程监理企业承揽工程监理业务后,应与建设单位签订《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并按照《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和《标准》要求, 1 结合工程规模、难易程度、合同工期、现场条件等因素成立项目监理机构,配 置专业配套且满足监理工作需要的监理人员。 对于一个《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如分期或分阶段开工的,只要求已开工工程的监理人员满足《标准》要求,其他监理人员可在后续工程开工时,根据工程规模进行补充配置。 四、工程监理企业应在监理合同正式签订之日起15日内,到具有工程管理权限的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办理监理合同备案手续。 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在办理监理合同备案手续时,应重点核查项目监理机构人员 配备是否符合《标准》要求,并将相关监理人员与工程项目在信息系统中予以锁定。 建设工程在办理工程质量报监时应提供监理合同备案资料。 五、项目监理机构人员应保持稳定,工程监理企业自投标截止之日起至完成合 同约定工程量之日止,不得擅自更换和撤离项目监理机构人员。下列情形除外, ,一,项目监理机构人员死亡、刑事犯罪、失踪、退休、合同期满离职、伤病丧失工作能力、劳动合同关系解除的,不能在本单位继续执业的。 ,二,非工程监理企业原因,工程项目延期开工或者停工时间达三个月以上的。 ,三,非工程监理企业原因,建设工期超过施工合同工期且未签订补充协议的。 ,四,因不履行岗位职责、工作失误等原因,建设单位认为监理人员不能胜任工作,经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确认的。 ,五,项目监理机构人员不能胜任工作,被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责令更换的。 ,六,因违法违规行为,不能继续担任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的。 2

对现场监理人员的工作要求和管理制度

一、人员配备,资质与考核 1、对现场监理人员人数,证书与投标文件相对照,必须相一致,未落实的一次予以警告,第二次发现的按合同条款处理。 2、对现场监理人员进行考勤,按合同到岗率约束执行,并不定期对现场进行抽查,每月对出勤率进行统计。 3、每月对监理工作进行评分汇总,必要时发工作函。 二、施工进场,准备阶段 1、对监理规划,监理细则进行审查,并根据具体情况提出建议。 2、工程设计交底前,督促人员熟悉工程设计文件,并对设计图纸中存在的问题,通过建设项目业主向工程设计单位提出书面意见和建议。 3、通知监理人员参加由建设项目业主组织的工程设计交底会。 4、督促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总监理工程师签认后报建设项目业主。 5、督促审查工程承包单位现场管理机构的质量管理体系、技术管理体系和质量保证体系,并予以确认。 6、督促审查工程分包单位资质、业绩及特殊工种的合格证、上岗证。 7、督促专业监理工程师检查承包单位专职测量人员的岗位证书及测量设备鉴定书,并对其报送的测量放线控制成果及保护措施进行检查,符合要求的,予以确认。 8、第一次工地会议,根据监理合同对监理进行授权。授权工作内容,范围以及对工作的要求。 三、施工阶段 1、要求监理方加强事前控制意识,以工程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工程质量验评标准等为依据,督促工程承包单位全面实现承包合同约定的质量目标 2、审查监理方对分项工程的专项监理方案和旁站方案,并予以审核,审核完毕后督促落实。 3、要求监理对现场的人、机、料、方法、环境、文案进行不定期的审查,并及时向业主反映。 4、检查监理方的旁站记录,检查其计划落实情况。 5、要求监理方严格控制施工方的工序,前一道工序验收通过才可进入下一工序的施工。 6、检查监理对进场材料的记录及复检情况,对见证取样与抽样送检的记录。 7、督促监理方合理使用权利,对施工方不合格的人员向业主提出建议,建议更换或撤除。 四、竣工验收阶段 1、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设计文件及施工合同,对工程承包单位报送的竣工资料进行审查,并对工程质量进行竣工预验收。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应经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 2、项目业主组织的竣工验收,并提供相关监理资料。对验收中提出的整改问题,项目监理单位应要求工程承包单位进行整改。工程质量符合要求,由总监理工程师会同参加验收的各方签署竣工验收报告。 五、工程质量保修阶段 1、根据委托监理合同约定的工程质量保修期的监理工作的时间、范围和内容开展工作; 2、工程质量保修期的监理 (1)监理人员对建设项目业主提出的工程质量缺陷进行检查和记录。

监理人员培训管理制度

监理人员培训管理制度 1.总则 1.1 为提高公司全体工程监理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和业务工作能力,特制订本制度。 1.2 本制度适用于贵州电力工程建设监理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理管理部所属工作人员。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以下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及技术标准如经修订,以最新版本为准 ——《贵州电力工程建设监理公司总监管理制度》 ——《建设工程监理规范》 ——《电力工程建设工程监理规范》 3.术语和定义 3.1 培训: 培训是给新员工或现有员工传授其完成本职工作所必需的正确思维认知、基本知识和技能的过程。 4.职责 4.1 监理管理部的职责 4.1.1 制定年度培训计划。 4.1.2 督促总监室制定相应培训计划并检查总监室是否按该计划进行相应培训。 4.1.3 组建公司培训师资库。 4.1.4 制定公司培训考核试题库。 4.1.5 组织公司级培训工作。 4.1.6 指导并参与总监室培训。 4.1.7 负责所有人员的考核工作。 4.2 总监室及总监的职责 4.2.1 总监室主任根据监理管理部年度培训计划制定相应的培训计划; 4.2.2 总监室主任负责所在室的总监的培训; 4.2.3 总监负责所辖监理项目部人员的培训。 5.管理内容和方法 5.1 培训范围 5.1.1 总监理工程师培训 以全面综合知识培训为主,包括对监理项目的全面掌控能力,协调能力,解决复杂疑难问题能力以及理论水平、技术管理谁水平等。 5.1.2 专业监理工程师培训 重点突出对本专业技术水平的提高,在监理实践中能掌握和运用本专业的法律法规、技术规范、技术标准,处理和解决一般和较复杂的专业技术问题。同时能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提高对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等的了解和运用的能力。

施工现场监理工作管理制度

技术管理制度 1 监理规划及实施细则的审批制度 1.1 监理规划审批 1.1.1监理班子进场后,先熟悉现场和有关的工程资料,为《监理规划》的编制作好准备工作。 1.1.2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根据监理合同和相关工程文件、合同以及有关的法律、法规主持编写《监理规划》。 1.1.3 《监理规划》应明确监理工作目标和内容,确定具体的工作制度、方法、和措施。 1.1.4 《监理规划》编制完成后,由公司总工办根据工程特点和公司的目标要求仔细审阅把关。 1.1.5总工办审查后,报总工程师审批。 1.1.6 审批后的《监理规划》在第一次工地会议前报建设单位。 1.1.7 项目总监依据审批后的《监理规划》,实施监理。 1.2 实施细则审批 1.2.1 各相应专业工程施工前,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应编制监理实施细则。 1.2.2实施细则的编制应依据已批准的监理规划、与专业工程相关的标准、设计文件和技术资料以及经过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 1.2.3监理实施细则应符合监理规划的要求,符合工程专业特点,做到详细具体,具有可操作性。 1.2.4监理实施细则编制完成,经总监审核批准后实施。 2 开工报告审批制度 2.1建设项目开工前,应具有主管部门批准的《施工许可证》。 2.2 单项工程或单位工程以及专业分包工程开工前,施工单

位须做好开工准备工作,这些工作包括:现场定位测量,图纸会审完毕,现场安全和环保措施具备,施工组织设计经审批,材料设备检验合格等工作。 2.3施工单位准备工作做好后,填写《开工报审表》,报总监审批。总监对施工单位提报的资料和现场准备情况,以及施工单位的质量、技术管理体系、质量保证体系进行审查后,并与业主取得一致意见,批准开工申请签署开工令。 3 施工组织设计审批制度 3.1单位工程和重要分部工程开工前,施工方必须先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方案)。 3.2施工组设计(方案)经施工方内部审批后,填写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表,报总监审批。 3.3总监根据工程特点和现场情况以及有关规范和文件,结合《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对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可行性进行仔细审阅。 3.4总监对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确认后,和业主协商一致后批准实施。 3.5大型工程、结构复杂或有特殊要求的工程,总监审查后,应报公司总工办审核,再由总监审批。 4 第一次工地会议制度 工程项目开工前,监理人员应参加由建设单位主持召开的第一次工地会议。 第一次工地会议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4.1建设单位、承包单位、和监理单位分别介绍各自驻现场的组织机构、人员及其分工。 4.2根据委托监理合同宣布对总监理工程师的授权。 4.3介绍工程开工准备情况。 4.4介绍施工准备情况。

现场监理工作制度(word)

现场监理工作制度 一、施工组织设计审查制度 1、现场监理主管督促施工单位在工程项目开工前,向监理机构报送施工组织设计; 2、施工单位报送施工组织设计时,必须有本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同时填报《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表》,否则监理机构不予受理; 3、监理机构收到施工单位报送的施工组织设计后,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及时组织各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审查,并于正式开工前审查完毕; 4、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是否科学客观、体系健全、管理先进、组织合理、技术可行、措施完善、经济适用、安全可靠; 5、总监理工程师及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及时在《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表》上,签署审查意见; 6、督促施工单位应按照总监理工程师及专业监理工程师的审查意见,修改和完善施工组织设计,并重新向监理机构报审; 7、施工组织设计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查通过后,签认《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表》,并及时报送给建设单位和回执给施工单位; 8、监理机构应督促施工单位按照经过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组织施工,不经监理机构和建设单位批准,施工单位不得将施工组织设计做原则性的变更,否则监理机构应采取监理手段进行干预。 二、监理交底制度 1、工程项目开工前,监理机构应提醒建设单位及时组织召开第一次工地会议; 2、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机构的所有参建人员参加会议,并相互介绍各自

驻现场的组织机构、人员及其分工; 3、总监理工程师就监理的目标、监理的范围、监理的依据、监理人员的职责、监理工作程序、监理工作方法、监理工作措施向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进行监理交底; 4、会议纪要由监理机构负责起草,并经与会各方代表会签。 三、设计交底与图纸会审制度 1、工程项目开工前,监理机构应提醒建设单位及时组织召开设计交底及图纸会审会议; 2、设计交底及图纸会审前,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充分熟悉设计文件,并对图纸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记录,留待图纸会审时提出; 3、设计交底的内容应该有:设计意图、结构特点、施工要求、技术措施和施工中有关注意事项; 4、对监理机构和施工单位提出的问题,由设计单位进行答疑,监理机构及时整理会议决议内容,并形成图纸会审会议纪要。与会各方必须在图纸会审会议纪要上签字盖章(否则无效),作为工程施工和结算的依据。 四、工程开工审查制度 1、未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查批准,施工单位不得开工。 2、工程项目开工前,应督促施工单位向监理机构报送《工程开工/复工报审表》及相关证明文件。 3、监理机构收到施工单位的《工程开工/复工报审表》后,总监理工程师应及时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施工单位的开工条件。 4、施工单位开工应具备的条件包括: (1)进场道路及水、电、通讯和场地平整等已满足开工需要; (2)施工单位质量管理体系、技术管理体系、质量保证体系和安全管理体系已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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