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登记记录信息查询通知单

住房登记记录信息查询通知单
住房登记记录信息查询通知单

附件1

住房登记记录信息查询通知单

___房产管理局:

借款人______现向我行申请办理购房贷款,现需核实其本人及家庭成员的住房登记情况,请予以协助。

借款人及家庭成员:

(特别声明:只限于银行审查贷款之用)

______银行(盖章)

年月日

附件2

授权书

房产管理局:

本人(姓名)(证件号码)因申请购房贷款,特授权(银行)查询本人及家庭成员的住房登记记录信息情况。

授权人(签字):

被授权单位(签章):

授权时间:

附件3 编码

借款人家庭住房登记记录信息证明

(XX银行):

根据提供的查询通知单,通过房屋登记系统(含预售合同登记备案系统)进行查询,借款人(证件号:)及其家庭成员(姓名:,证件号码:;姓名:,证件号码)的住房登记情况查询结果如下,用于借款人住房贷款审查之用。查询截止时间为_年_月_日_时_分。

特此证明

___房产管理局(盖章)

年月日

特别声明:如提供的证件号码与房屋登记系统中记录的证件号码不一致导致无法查询的不在此次查询范围内。

房屋登记操作规程

房屋登记操作规程 大家好: 今天很高兴和大家一起学习和探讨关于房屋登记的有关知识及操作堆积,房屋登记涉及到我们每个家庭,面广量大,也是我们每个人最关心的问题,今天能和大家一起学习,使大家对房屋登记工作有着进一步的了解,也是对我们具体办理房屋登记工作人员工作上的促进和推动。 今天主要和大家共同学习房屋所有权登记,房屋所有权登记的依据,主要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村庄和集体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建设部《房屋登记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及规章。 房屋所有权登记分为: 一、所有权初始登记 二、所有权变更登记 三、所有权转移登记 A、初始登记又分为 a、国有土地范围内非商品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 需要提交下列文件 ①房屋登记申请书 ②身份证明及共有人关系证明(身份证、结婚证、户口簿) ③建设工程符合规划许可文件(规划许可证) ④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土地使用证)

⑤房屋已竣工验收的证明(个人自建除外) ⑥房屋测绘报告 ⑦现场查看表 ⑧公告 办理时主要审①规划许可证和土地使用证上记载的使用权人是否一致。 ②规划记载的房屋座落、用途、幢数、层数、面积等内容与测绘 报告是否一致。 ③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文件记载的内容与竣工证明记载的内容是不一致,办件时限为8个工作日,国家法律规定是30个工作日,盐城市缩短为10个工作日 b、商品房所有权初始登记(开发企业的初始登记)这和非商品房屋登记基本一致,不同的是有开发企业代表全体业主申请登记(开发企业办总证提供各业主分户图)以后作为转移登记证明,时限同上 c、集体土地范围内所有权登记 需要提供下列文件 ①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申请书 ②身份证明及共有人关系证明 ③宅基地使用权证明或者农民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 ④房屋符合规划的证明 ⑤房屋测绘报告、平面图

房屋权属证明范文

房屋权属证明范文 房屋权属证明 是权利人依法拥有房屋所有权并对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 处分权利的唯一合法凭证,房屋权属证书受到国家法律保护。包括《房屋所有权证》、《房屋共有权证》、《房屋他项权证》或者《房地产权证》、《房地产共有权证》、《房地产他项权证》。 * 、新闻出版总署、公安部、国家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印发《房屋 权属证书印制管理办法》 * 各盛自治区、直辖市 * (房地产管理局)、新闻出版局、公安厅(局)、工商行政管理局: 为了确保房地产权属登记发证的健康实施,维护房屋权属证书的 权威性、统一性,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保护房地产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根据《 *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印刷业管理条例》, 经研究, * 、新闻出版总署、公安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共同 制定了《房屋权属证书印制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需要的资料 1.房屋购销原件及补充合同原件。 2.商品房销售统一发票原件。 3.房屋的外业测绘调查表及分层分户平面图原件。 (若房屋测绘报告为旧格式的,则还需出具竣工验收单及填写房地产登记申请书,新格式只需提供房屋的外业测绘调查表及分层分户平面图原件即可。)

4.完税凭证(契税缴款书) 5.⑴购房人已婚①双方 * 复印件(原则上需校验原件) ②婚姻证明复印件(带原件校验) ③双方任何一方不能到场办理,则需提供私章,若委托第三方代办则需同时提供夫妻双方私章 ⑵购房人单身(必须本人到场,不可代办) ① * 复印件(带原件校验) ②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复印件(带原件校验) ③单身声明具结书购房者在本地则到局办理 购房者在异地则到 * 办理 购房者在国外则到大使馆办理 ⑶购房人为单位①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校验原件),无法提交原件校验,则需提交工商出具的彩印副本。 产权登记费 居民住宅每套80元,如有共有权证增收工本费10元/本 其它房产建筑面积500(含500)㎡以下的每宗200元,500~1000㎡的为300元,1000~xx㎡的为500元,xx~5000㎡的为800元,5000㎡以上的为1000元;如共有权证增收工本费10元/本。 契税税率及缴款书 契税缴款书的办理 1.提供户主 * 复印件。 2.提供销售发票复印件(带原件校验)。

产权归属证明范文

产权归属证明范文 第一篇:产权归属证明第二篇:房屋产权归属证明第三篇:产权归属证明第四篇:知识产权归属协议第五篇:产权归属说明更多相关范文 产权归属证明 一个朋友在别人村子里买了某人土地使用权盖了一间平房,目前没有产权证,只是在村里那登记的还是那个人的名字,现在想拟一份合同,证明该房屋的所有权归朋友自己,以后拆迁或转让权益都归己方。 无法起草这样的合同。 因为你们现在的交易属于违反土地法规的交易,这种交易写成合同,由于本身就是违反法律,自然不能成立。 例如,打擂台,写生死文书,打死无论。由于打生死擂台本身就是违反法律的,自然生死文书也是违法的,打死了人仍然会被追究责任的。 注册公司时填写住所产权归属证明里的面积是不是写的小点好还是根据房产证上的实际面积这里的面积与公司注册后的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有没有关联? 1.要按照房产证上面的实际面积填写。因为提交资料的时候,需要房产证明的。 2.这里的面积与公司注册后的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没有关联的。税收是按照公司的营业额来计算的。

,《物权法》的法律范围,是实施后尚未划定的所有权,此前已经分清的产权仍受保护,但需要有证据证明,否则仍属无效权力。如果此前的购房合同对地上停车位没有约定,产权也是归业主。 购买房产要投入相当大的一笔资金,因此投资的安全性是每一个购房者必需要考虑的首要因素,否则稍有不慎,购房人的利益就会受到侵害。而要想确保房产安全无误,了解房屋的产权状况,则是每一个购房人在购房前必需要做的事情。购房前对所购房屋的产权有清楚的认知,不但可以避免受到可能的坑害,而且购房后自己的利益也可以受到法律的保护。 要了解房屋的产权状况,购房人第一步要做的是要求卖方提供合法的证件,包括产权证书、身份证件、资格证件以及其他证件。 产权证件是指"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身份证件是指身份证、工作证和户口簿。资格证件是指查验交易双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例如:商品房出售要查验出售方房屋开发经营资格证书;代理人要查验代理委托书是否有效;共有房屋出售,需要提交其他共有人同意的证明书等等。其他证件是指:出租房产,要查验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协议或证明;共有房产,要查验共有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协议或证明;中奖房产,要查验中奖通知单和相应的证明等。 第二步是向有关房产管理部门查验所购房产产权的。 房屋产权归属证明 像房产这样的不动产是一登记为准的,也就是说,房产证上写的是谁的名字就是谁的房子,如果你要进行公证就必须由单位出面来公

房屋登记证明

房屋登记证明“房屋登记证明”估计是经辖区房屋登记机构登记备案的证明,这样你就大可放心,根据有关规定,房屋竣工后,办理房屋登记应当登记到你朋友名下,你朋友也应当成为最终权利人。至于如何办理房产证,得根据辖区房屋登记机构的要求情况来办理。最坏情况你还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房屋产权确认,凭法院确认书向辖区房屋登记机构申请房屋登记,取得房产证。 我国实行房地产申报登记制度,意即,凡涉及到房地产产权的事项(例如预售、预租、抵押、租赁、产权转移、权利人变更等等),当事人都应向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登记机构申报,取得登记证明。只有取得证明,登记的事项才受法律保护。至于房产证,那只是房屋经初始登记或转移登记后取得的成果,是代表已经完成“产权登记”该事项的形式。 《房屋登记办法》第二条规定:“本办法所称房屋登记,是指房屋登记机构依法将房屋权利和其他应当记载的事项在房屋登记簿上予以记载的行为。”第二十六条规定:“房屋权属证书、登记证明与房屋登记簿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房屋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房屋登记簿为准。” 按照《物权法》的要求,登记簿首次现身房屋登记。所谓“登记簿”,是法律规定的不动产物权登记机构管理的、记载当事人不动产权利的特定簿册。由此,房产证不再是房屋唯一合法凭证,如果说“房产证”是房子的身份证,那么“登记簿”就是房子的户籍。这表明“登记簿”比“房产证”更具有权威性和法律效力。因为房产证可以造假,但登记信息由监管部门直接把关,是唯一的。新的《房屋登记办法》已于7月1日开始实施,其最大的变化是将以“房产证”为准的原则改为以“登记簿”为准,房屋到底属于谁,以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为准。 《房屋登记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房屋登记机构应当根据房屋登记簿的记载,缮写并向权利人发放房屋权属证书。”因此,登记簿在房产证产生之前就存在了。房产证对外证明房屋权属,如果出现“一房两证”的情况,登记簿就起决定性作用了。基于登记簿的法律依据地位,权利人如果遗失房屋所有权证需要补办,就不用像原来那样公告6个月后再补办,只要刊登遗失申明后就能到登记机关申请补办,而登记机关将按“登记簿”记载的内容予以补办。《房屋登记办法》第五条第二款规定:“房屋登记簿是房屋权利归属和内容的根据,由房屋登记机构管理。”这一款是按照《物权法》要求确定的,它强调了登记的效力。比如:甲与乙订立买卖合同,将自己的房产转让给乙,乙按合同规定预付房款,同时约定1个月后双方一起到房管部门办理房产转移登记手续。又有不知情的丙与甲协商欲买甲的房产,价格比乙略高,甲转而将房产卖给丙,并与丙一起办理了房产过户登记,领取了房产证。根据相关规定,法律保护丙对该房产的所有权,而乙对该房产不享有所有权,他只能根据购房合同请求甲承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因此,签了合同还必须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手续,不办理登记,即使已经占有或使用了所买卖的房屋,也不能取得所有权。 房屋登记簿制度执行以后,将对房产交易安全起到保护作用。当交易双方初步达成一致准备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一方当事人不应只根据对方房产证的记载就与之订立合同,而应当到房地产管理部门查阅房屋登记簿,以了解对方是否为真正的房屋所有权人、该房屋上是否设定了抵押等情况,因为只有登记簿上的记载才是具有公信力的权利归属证明。 房屋登记的生效时间。《房屋登记办法》规定办理房屋登记,按照申请、受理、审核、记载于登记簿、发证的程序进行。在整个程序中,记载于登记簿的时间就是申请人取得该房屋物权效力的时间,因此,登记机构受理了申请,并不代表申请人已经取得了房屋的所有权,在记载于登记簿之前,申请人还可以撤回登记申请。

房产证办理证明-证明范本.doc

房产证办理证明-证明范本 第一篇:房产证办理证明 房产证办理证明一房产赠与需提交的资料 1、房屋所有权证书; 2、赠与和接受赠与公证书需事先到公证处办理房产赠与公证,由公证处收费办理; 3、赠与人和受赠人身份证及复印件;若受赠人为未成年人,需提交监护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4、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书收件窗口领取。 注:1、若房改房或经济适用住房赠与还需提交房改售房价格审查书、《已购公有住房上市交易申请审批表》收件窗口领取,赠与人及共有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共有人委托书;同住成年人同意上市书面意见。 2、若有共有权人的,需提交共有权人书面证明及共有权证书。 3、若当事人不能亲自办理,需提交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办事程序流程示意图:1.收件窗口领表;2.收件窗口-交件;3.契税、收费窗口-交税费;4.发证窗口领证 三收费标准 1、交易手续费:双方各50% ①住宅:6元/平方米; ②非住宅:10元/平方米。 2、登记费:由受赠方交纳 ①住宅:80元/套; ②非住宅: 1100含100平方米以下的80元/宗; 2100——500含500平方米以下的120元/宗; 3500——1500含1500平方米以下的200元/宗; 41500——3000含3000平方米以下的300元/宗; 53000——10000含10000平方米以下的500元/宗; 610000平方米以上的800元/宗。 3、房屋所有权证书工本费:一本免费,每增加一本收10元。

4、印花税:5元/本由受增人交纳。 5、契税:由受赠方交纳 ①住宅:按房产交易额的1.5%交纳; ②非住宅:按房产交易额的3%交纳。 四领取房产证需携带证件 1、已交税费的发票; 2、受赠人身份证; 3、收件清单。 注:领取房证时,需产权人到场,若产权人不能到场取证,需提交委托或公证书。 在签订了购房合同以后,应当去房管局的房屋交易中心办理商品房销售登记,房管局会颁发一个房屋销售登记证给购房合同的购房人,作为还没有拿到房产证以前,购房人对房屋拥有所有权的证明,以后购房人就凭房屋销售登记证去换取房产证。 第二篇:办理房产证需要证明 办理房产证需要证明单身证明是用来缴纳房产契税用的,去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开具,可以代开不过需要带当事人的身份证

无房屋产权证明

合同订立原则 平等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条:“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的规定,平等原则是指地位平等的合同当事人,在充分协商达成一致意思表示的前提下订立合同的原则。这一原则包括三方面内容:①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不论所有制性质,也不问单位大小和经济实力的强弱,其地位都是平等的。②合同中的权利义务对等。当事人所取得财产、劳务或工作成果与其履行的义务大体相当;要求一方不得无偿占有另一方的财产,侵犯他人权益;要求禁止平调和无偿调拨。③合同当事人必须就合同条款充分协商,取得一致,合同才能成立。任何一方都不得凌驾于另一方之上,不得把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更不得以强迫命令、胁迫等手段签订合同。 自愿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条: 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的规定,民事活动除法律强制性的规定外,由当事人自愿约定。包括:第一,订不订立合同自愿;第二,与谁订合同自愿,;第三,合同内容由当事人在不违法的情况下自愿约定;第四,当事人可以协议补充、变更有关内容;第五,双方也可以协议解除合同;第六,可以自由约定违约责任,在发生争议时,当事人可以自愿选择解决争议的方式。 公平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条:“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的规定,公平原则要求合同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要公平合理具体包括:第一,在订立合同时,要根据公平原则确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第二,根据公平原则确定风险的合理分配;第三,根据公平原则确定违约责任。 诚实信用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条:“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的规定,诚实信用原则要求当事人在订

房屋登记备案证明教程文件

房屋登记备案证明 房屋登记备案证明我由于要办居住证,我是租的房子,居住证中有一项是要是房地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请问房地产交易中心的地址和电话是多少,周末上班不?还有需要准备什么东西去?一定要房东一起去吗? 各地的房地产交易中心的地址和电话都不一样,建议打一下114去咨询。一般的来说周一至周五全天办公,双休日一般不办公。 办理租赁登记备案需租赁双方到场,需要的材料是租赁合同、房地产权证、当事人身份证明,办证期限为5天,费用是80元登记费。如果原租赁到期需

要办理注销手续,然后重新办理备案登记,可同时受理。 《加强房屋租赁联合管理工作的意见》,明确了各部门的职责,市住房保障部门负责登记并核发“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租房当事人在签订合同之后,要去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如不办理将遭到多个部门的严查。 市住房保障部门负责全市房屋租赁市场监管、登记备案,督导各县人民政府房屋租赁管理部门的业务办理及信息采集统计工作。公安部门、工商部门、税务部门在日常管理工作中,对于生产、经营、居住场所为出租房屋的,应查验房地产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 另外,房屋租赁要建立信息沟通和共享平台,各县人民政府以乡为单位,以村为主体,采取管理人员分片包干的办法,逐街、逐院、逐栋、逐层、逐户、逐人进行上门普查,采集出租房屋、流动人口和房屋安全等相关信息,填写郑

州市房屋租赁信息采集表,并录入信息系统。 一、申请 凡在开发区行政区域内从事房屋租赁活动的,房屋租赁双方或者接受书面委托的另一方应当自房屋租赁合同签订或者变更之日起30日内,向各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服务管理站提出登记备案申请。如果租赁双方不主动登记备案的,可以给其签发《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通知书》,催其办理登记备案。当事人办理登记备案时需填写《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房屋租赁合同; 房地产权属证书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 房屋租赁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明; 委托他人代为出租房屋的,提供书面的授权委托书;出租共有房屋的,提供其他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证明; 公有房屋转租的,提供公有房屋租赁合同、转租人与出租人签订的书面协

房屋权属证明-证明范本.doc

房屋权属证明-证明范本 第一篇:房屋权属证明 房屋权属证明是权利人依法拥有房屋所有权并对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利的唯一合法凭证,房屋权属证书受到国家法律保护。包括《房屋所有权证》、《房屋共有权证》、《房屋他项权证》或者《房地产权证》、《房地产共有权证》、《房地产他项权证》。 建设部、新闻出版总署、公安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印发《房屋权属证书印制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盛自治区、直辖市建设厅(房地产管理局)、新闻出版局、公安厅(局)、工商行政管理局: 为了确保房地产权属登记发证制度的健康实施,维护房屋权属证书的权威性、统一性,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保护房地产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印刷业管理条例》,经研究,建设部、新闻出版总署、公安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共同制定了《房屋权属证书印制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需要的资料 1.房屋购销合同原件及补充合同原件。 2.商品房销售统一发票原件。 3.房屋的外业测绘调查表及分层分户平面图原件。

(若房屋测绘报告为旧格式的,则还需出具竣工验收单及填写房地产登记申请书,新格式只需提供房屋的外业测绘调查表及分层分户平面图原件即可。) 4.完税凭证(契税缴款书) 5.⑴购房人已婚①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原则上需校验原件) ②婚姻证明复印件(带原件校验) ③双方任何一方不能到场办理,则需提供私章,若委托第三方代办则需同时提供夫妻双方私章 ⑵购房人单身(必须本人到场,不可代办) ①身份证复印件(带原件校验) ②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复印件(带原件校验) ③单身声明具结书购房者在本地则到民政局办理 购房者在异地则到公证处办理 购房者在国外则到大使馆办理 ⑶购房人为单位①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校验原件),无法提交原件校验,则需提交工商出具的彩印副本。 产权登记费 居民住宅每套80元,如有共有权证增收工本费10元/本 其它房产建筑面积500(含500)㎡以下的每宗200元,

房屋登记信息查询工作要求

重庆市江北土地房屋权属登记中心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屋登记信息查询工作的通知 【字体:大中小】【关闭窗口】 中心各科室: 为进一步规范我中心房屋登记信息的对内对外查询服务,更好地服务于本中心房屋登记工作和公众对房屋登记信息的需求,根据建设部《关于印发<房屋权属登记信息查询暂行办法>的通知》(建住房〔2006〕244号)、《关于印发<房屋登记薄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的相关规定,结合本中心实际,现对房屋登记信息查询工作通知如下: 一、信息查询的一般要求 本通知所指房屋登记信息查询是指已完成登记的房屋登记信息的查询,包括房屋原始登记凭证和我中心对房屋权利的记载信息。本中心对内对外的房屋登记信息查询由档案科负责,由指定的档案查询人员具体办理。档案查询人员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房屋权属登记信息查询暂行办法》、《房屋登记薄管理试行办法》和《江北房屋产权产籍监理所权属登记信息查询规定》,办理本中心房屋登记信息查询服务,并严格按照以下具体规定执行。 (一)查询人的身份确认 1、查询人为法人单位或其它经济组织的应开具单位介绍信或者授权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查询事项办理者的本人身份证明; 2、查询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供本人的身份证明;若系受他人委托代为查询的,提交委托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或者足以证明其受托权限的证明文件以及委托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查询人未按照前述规定提交足以证明其身份的证明材料的,查询工作人员应告知其补充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后,方可办理查询事项。 (二)查询的一般程序 查询工作人员应当按照《江北房屋产权产籍监理所权属登记信息查询规定》的程序处理查询事项,并严格执行以下规定: 1、查询工作人员应指导查询人正确填写《房屋登记信息查询申请表》,包括查询人及其身份证明、代理人及其身份证明、房屋座落、查询事由、利用目的等。 2、对非权利人查询房屋信息的,查询工作人员应询问其查询理由、作何用途等,根据具体情况要求其补充必要材料;除司法机关、纪检监察部门、证券监管部门外,查询房屋原始登记凭证的,其查询要求需经分管领导同意。 3、除司法机关、纪检监察部门、证券监管部门、行政执法机关和已立案的诉讼案件外,原则上只能按查询人提供的拟查询的房屋座落、房地产权证书号等进行查询。 4、查询工作人员需对查询人查询的档案、打复印的页码、查询时间等事项在《房屋登记信息查询申请表》上进行记载,并交由查询人签字确认。如属批量查询的,应当附具查询清册。 5、涉及司法查封的由档案查询工作人员受理后交司法查封员查询,查询结果由司法查封员出具,档案

房屋权属证明书

房屋产权证明 兹有我辖区居民/单位员工,姓名,身份证, /县区/村/居委会路弄号室(无具体门牌号,房屋坐落于东邻、南邻,西邻、北邻)拥有房屋一套。 产权属于面积为2 特此证明 证明机构名称: 证明机构联系电话: 经办人:证明机构:日期: (盖章)篇二:房屋产权证明 房屋产权证明 兹证明我村村,在我村建有房屋间,建筑面积平方米,房屋产权归 所有,房屋产权证明正在办理之中。 特此证明 村民委员会(盖章) 年月日 房屋产权证明 经营场所由提供,地址位于。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产权属所有,租赁期间如因房屋产权发生纠纷,其责任由承担。 产权单位盖章 年月日篇三:房屋权属证明 房屋权属证明 兹证明(男,年日出生,生前住 址:)户于年经批准,在浙江省 建造层楼房间【《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编号:绍集建(柯岩)字第 2999号】。经查,该户在申报建房审批手续时的家庭成员人,即户 主,该房屋为 户主与其出钱建造,其权属为户主与其共同所有,该房屋符合规划许可条件,现该房屋未发生倒塌、翻建、拆迁,亦未设立抵押权和被查封等情况 (盖章行政) 年月日篇四:房屋权属证书、登记证明填写说明 房屋权属证书、登记证明填写说明 一、《房屋所有权证》填写说明 (一)建房注册号:印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准编制的各登记机构的注册号。 (二)登记机构(盖章):套印房屋登记机构印章。 (三)房屋所有权证号:房权证字第号。“房权证”前空位填写发证市、县的简称。 “字”前空位填写发证市、县的区(县)名称。 “号”前空位填写区(县)房屋所有权发证的顺序号。 (四)房屋所有权人:填写房屋登记簿记载的房屋所有权人;所有权人为共有的,填写持本证的所有权人,其他共有人在附记栏中填写。 (五)共有情况:不属共有情况的,填写单独所有;属于共有情况的,填写按份共有或共同共有。 (六)房屋坐落:填写房屋的具体地理位置,具体指有关部门依法确定的房屋坐落,一般包括街道名称、门牌号、幢号、楼层号、房(室)号等。 (七)登记时间:填写登记事项记载于房屋登记簿的时间。

房屋登记官题库附答案

《房屋登记办法》应试题: 1、下列哪一项不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抵押登记的必经程序:() 受理 审核 公告 记载于登记簿 2、未成年人的房屋,应当由()代为申请登记 祖父母 监护人 成年亲属 社区 3、申请人提交的申请登记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予以(),并出具书面凭证 接待 申请 受理 审核 4、登记机构询问当事人的结果应当经当事人()确认 口头 签字 电话 传真 5、申请人申请房屋登记,在下列哪一环节之前可撤回登记:() 受理 审核 记载于登记簿 发证 6、国有土地范围内房屋所有权登记,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将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房屋登记簿或者作出不予登记的决定 7 10 15 30 7、房屋登记机构应当根据()的记载,缮写并向权利人发放房屋权属证书 申请书 证明材料 房屋登记簿 法律文书 8、下列哪类登记发放登记证明:() 房屋初始登记 预告登记 房屋变更登记 房屋共有权登记

9、集体土地范围内房屋权属证书遗失的,可以申请补发。申请补发之前,应当先() 由权利人在当地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刊登遗失申明 由权利人在房屋所在地张贴遗失公告 由权利人至公证处发表遗失申明公证 由登记机构在房屋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公示 10、房地产开发企业申请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时,对于建筑区划内依法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的配套用房等房屋,应当() 一并申请登记 单独申请登记 分别申请登记 不申请登记 11、房地产开发企业为取得建房资金将正在建造中的建筑物向银行申请抵押贷款,应当向房屋登记机构申请()登记 一般抵押权 最高额抵押权 在建工程抵押权 留置权 12、下列哪些规定不属于《房屋登记办法》的新规定:() 登记是将房屋权利和其他应当记载的事项在房屋登记簿上予以记载的行为 集体所有建设用地建造的房屋登记,由房屋所在地的房屋登记机构办理 应当遵循房屋所有权和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权利主体一致的原则 最高额抵押权的确定登记 13、某国有企业在某市市区拥有厂房一处共三幢,原系在国家划拨土地上而建。2005年8月该企业以全部厂房抵押给银行获贷3亿元。2006年该企业又在上述土地上加盖办公楼二幢。后于2007年5月不能按期还贷被银行申请拍卖。该幅土地连同5幢楼房共拍卖得款3.3亿元,其中土地使用权估价2亿元,厂房估价8000万元,办公楼估价5000万元。而依该市的有关标准,该厂区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应不少于1.7亿元。问:银行最多能主张多少价款的优先受偿权?() 3亿元 2.8亿元 1.6亿元 1.1亿元 14、甲将三间私房中的前屋一间作价10万元投入与乙(乙投资10万元现金)合伙办的企业,又将后屋两间出租给丙居住。前屋后屋可划分为独立的基本单元。甲因急事用钱,要将整个房屋转让。乙和丙均欲以同一价格购买。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应将整个房屋卖给乙 应将整个房屋卖给丙 按照房屋的使用现状,分别卖给乙和丙 可以任意选择乙或丙作为购买者 15、甲有楼房一幢,3月1日抵押给乙,同日,办理了登记手续。6月1日,甲将房屋出租给丁,租期5年。甲、丁订立租赁合同时甲隐瞒了该房已设立抵押的事实。一年后,乙请求法院拍卖楼房以实现抵押权,丙竞买成功,买下该房并办理权属登记后,丙要求丁搬出。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丙无权要求丁搬出,原租赁关系不受该抵押权的影响

(√)房产证明怎么写

三一文库(https://www.360docs.net/doc/206392807.html,)/实用范文/证明范本 〔房产证明怎么写〕 *第一篇:农村房产证明怎么写 农村房产证明怎么写证明 张三,系我村村民,该人在我村村西北(胜利大街12号)有住房一处(砖房4间),是张三个人财产 特此证明 xxx村委会 20XX/4/15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申请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的,还应当提交经村民会议同意或者由村民会议授权经村民代表会议同意的证明材料。第八十四条办理村民住房所有权初始但是奶奶在6年前去世,所以户主就变成了我父亲,因为房屋年头有点久了,所以我们想重新建,可是最近一直都在传拆迁,我的姑姑(已嫁人户口已迁走)提了很多次说如果一旦拆迁,他就要来分钱,之前看到过很多因为拆迁费一家人打得热火朝天的例子,不想搞得那么可怕,我认为如果能证明房子和地是自己的,我们再踏实的盖,如果不是属于自己的那还是算了。所以请各位亲们帮忙怎么证明房子是属于我父亲的?我的姑姑在拆迁的时候可以要求分拆迁款吗?(户

口本上的户主是父亲的名字,我姑姑是很厉害角色,我的父母很老实,所以我才想偷偷的查一下,不想自己父母辛辛苦苦半辈子攒钱建的房子到拆迁的时候被别人拿走) 你先到乡政府查询你家这块宅基地在谁的名下。如是在你父亲的名下,就与你姑姑没有任何关系;如还是在你爷爷 或奶奶名下,则该宅基地上的老房屋的建筑材料(木材、水泥、瓦等)折价,一半归你姑姑,而不是动迁款的一半归你 姑姑。你姑姑户口不再老房子里,不享有动迁利益,只是能继承她父母的遗产(不含宅基地) 写一份房屋出资建造的说明并经你舅舅和你大姨签字 确认。 关于你舅舅的你一层房屋的处理,可以立遗嘱,也可以写遗赠扶养协议。 因为对遗嘱有诸多要求建议你们找个律师处理或者让 你舅舅和大姨一起到公证处让他们代写并进行公证。 农村有的地方没有房产证,只能登记手续。所以,直接向当地房屋土地管理部门了解理否办理如何办理。在建房前,一般应该先取得批建许可。带土地证和准建证(镇政府发的 可以)到房管局办理房产证. 农村有的地方没有房产证,只能登记手续。所以,直接向当地房屋土地管理部门了解理否办理如何办理。在建房前,一般应该先取得批建许可。带土地证和准建证(镇政府发的

单位住房证明(精选多篇)

单位住房证明(精选多篇) 第一篇:单位无住房证明 单位无住房证明 证明 本人xx-x,于1997.7月下岗,2014.6月办理了失业证。本人在原单位上班时没有享受单位住房。特此证明 xx-x x年x月x日 xx-x同志于x年x月到x年x月期间属于我单位职工,当时没有享受住房的情况属实。 原单位盖章 证明 兹有我单位职工从2014年5月至今在部门从事工作,未享受福利分房。 特此证明 单位落款盖公章 2014年10月16日 现住房和收入情况证明 证明二:无工作单位的人员提供以下证明 现住房和收入情况证明 证明三:申请从携带父母,父母无工作的提供以下证明 现住房和收入情况证明

证明四:申请从携带父母,父母有工作的提供以下证明 现住房和收入情况证明 住房情况证明 (申请人)是我社区(单位)人员,其家庭现居住地址。 其现住房情况如下: □家庭自有住房建筑面积平方米,人均自有住房建筑面积平方米,房产证号为。 □承租(租赁)住房产权人(个人姓名或单位名称)。 □借住(寄居)住房产权人(个人姓名或单位名称)。 借住(寄居)住房产权人(签字、盖章)。 单位(村、 居、社区)盖章 年月日 备注: 1.家庭自有住房的,应提供房屋所有权证(交复印件,核验原件); 2.租住公有或私有住房的申请家庭,应提供与产权单位或产权人签订的房屋租赁证明(交复印件,核验原件); 3.借住(寄居)公有或私有住房的申请家庭,应由产权单位或产权人(签字、盖章)。 证明 本人xx-x,于1997.7月下岗,2014.6月办理了失业证。本人在原单位上班时没有享受单位住房。特此证明 xx-x x年x月x日

2020房屋登记管理办法房产登记需要的证件

2020房屋登记管理办法房产登记需要的证件 为了规范房屋登记行为,维护房地产交易安全,制定了20xx年最新房屋登记法。下面一起来看看20xx房屋登记管理办法吧!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城市房屋权属管理,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保障房屋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 ___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城市规划区国有土地范围内的房屋权属登记。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房屋权属登记,是指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代表政府对房屋所有权以及由上述权利产生的抵押权、典权等房屋他项权利进行登记,并依法确认房屋产权归属关系的行为。 本办法所称房屋权利人(以下简称权利人),是指依法享有房屋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房地产他项权利的法人、其他组织和自然人。

本办法所称房屋权利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是指已获得了房屋并提出房屋登记申请,但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的法人、其他组织和自然人。 第四条国家实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 申请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到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登记机关)申请房屋权属登记,领取房屋权属证书。 第五条房屋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依法拥有房屋所有权并对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利的唯一合法凭证。 依法登记的房屋权利受国家法律保护。 第六条房屋权属登记应当遵循房屋的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权利主体一致的原则。 第七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由一个部门统一负责房产管理和土地管理工作的,可以制作、颁发统一的房地产权证书,依照《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规定,将房屋的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

地使用权的确认和变更,分别载入房地产权证书。房地产权证书的式样报 ___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八条 ___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的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工作。 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工作 第二章房屋权属登记 第九条房屋权属登记分为: (一)总登记; (二)初始登记; (三)转移登记;

房屋权属证明

房屋权属证明 房屋权属证明 是权利人依法拥有房屋所有权并对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利的唯一合法凭证,房屋权属证书受到国家法律保护。包括《房屋所有权证》、《房屋共有权证》、《房屋他项权证》或者《房地产权证》、《房地产共有权证》、《房地产他项权证》。 建设部、新闻出版总署、公安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印发《房屋权属证书印制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盛自治区、直辖市建设厅(房地产管理局)、新闻出版局、公安厅(局)、工商行政管理局: 为了确保房地产权属登记发证制度的健康实施,维护房屋权属证书的权威性、统一性,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保护房地产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印刷业管理条例》,经研究,建设部、新闻出版总署、公安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共同制定了《房屋权属证书印制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需要的资料 1.房屋购销合同原件及补充合同原件。 2.商品房销售统一发票原件。 3.房屋的外业测绘调查表及分层分户平面图原件。 (若房屋测绘报告为旧格式的,则还需出具竣工验收单及填写房地产登记申请书,新格式只需提供房屋的外业测绘调查表及分层分户平面图原件即可。)

4.完税凭证(契税缴款书) 5.⑴购房人已婚①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原则上需校验原件) ②婚姻证明复印件(带原件校验) ③双方任何一方不能到场办理,则需提供私章,若委托第三方代办则需同时提供夫妻双方私章 ⑵购房人单身(必须本人到场,不可代办) ①身份证复印件(带原件校验) ②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复印件(带原件校验) ③单身声明具结书购房者在本地则到民政局办理 购房者在异地则到公证处办理 购房者在国外则到大使馆办理 ⑶购房人为单位①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校验原件),无法提交原件校验,则需提交工商出具的彩印副本。 产权登记费 居民住宅每套80元,如有共有权证增收工本费10元/本 其它房产建筑面积500(含500)㎡以下的每宗200元,500~1000㎡的为300元,1000~XX㎡的为500元,XX~5000㎡的为800元,5000㎡以上的为1000元;如共有权证增收工本费10元/本。 契税税率及缴款书 契税缴款书的办理 1.提供户主身份证复印件。 2.提供销售发票复印件(带原件校验)。 3.提供销售合同及最终补充合同复印件(带原件校验)。

不动产证明在哪里办理 不动产登记证明是什么

不动产证明在哪里办理不动产登记证明是 什么 导读:本文介绍在房屋买房,交易流程的一些知识事项,如果觉得很不错,欢迎点评和分享。 大家如果有购买了房子,房子肯定就是自己的不动产,肯定很多的人认为只要交了钱自己把房子收了买房就算是已经完了,但是在买房之后其实还有一个不动产的证明是需要大家去办理的,接下来大家就来一起了解一下不动产证明在哪里办理已经不动产登记证明是什么。 不动产证明在哪里办理 不动产登记证明应到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办理 1、登记申请。尚未登记的和继承、遗赠、产权发生改变的不动产由当事人到国土资源局所提出登记申请。 2、提交资料:查询申请表、本人身份证明材料、婚姻证明材料、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户籍证明材料。委托代理人申请,应提交本人及授权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境外委托人应当提交经过公证或认证的授权委托书。 3、受理。登记机构接到申请以后要对产权资料进行核实,而且对于房地产、土地附着物等进行实地查看核实无误以后登记。 不动产登记证明是什么?

1、不动产登记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确立的一项物权制度,是指经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申请,由国家专职部门将有关不动产物权及其变动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的事实。 2、实行统一登记,将更好地整合不动产登记职责,规范登记行为,方便群众申请登记,保护权利人合法权益。从长远看,不动产登记机构统一后,将提高政府部门办事效率,企业和群众不用再分别跑几个部门进行登记,减轻当事人的负担。 3、市国土部门负责土地登记管理,住建部门负责房屋登记管理,园林绿化部门负责林权登记管理,农业部门负责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管理。各部门目前仍按原职责和程序发放各类旧版权属证书,待条件成熟后颁发新版权属证书。就是说,原来在哪办现在还在哪办。 以上的文章介绍的就是关于不动产证明在哪里办理已经不动产登记证明是什么方面的介绍,大家通过以上文章的介绍肯定对于不动产证明方面的内容有了一些了解了吧?不动产证明对于购房者来说还是非常重要的,大家买了房子要记得去办理一下,如果不会,可以在网上多多查询一下。本文结束,感谢您的阅读!

住房证明如何开(精选多篇)

住房证明如何开 “家庭唯一住房证明”怎么开? 10月11日,我省下发《关于调整我省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个人所得税优惠政 策的通知》,规定对个人购买的家庭唯一普通住房,可享受契税优惠政策。而我市则规定,从今年10月21日开始,符合优惠条件的纳税人,应在纳税申报时提供家庭唯一住房证明。那么该证明如何开具呢?昨天,市地税局向市民做了详细的解答。 问:哪些购房人需要开具家庭唯一住房证明? 答:对个人购买144平方米以下,且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普通住宅,可以享受家庭唯一普通住房优惠政策,应按规定开具家庭唯一住房证明。对个人购买的不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无论属于普通住宅还是非普通住宅,一律按照3%税率征收契税,不需要开具家庭唯一住房证明。 问:在哪个部门、哪个环节开具? 答:对需要开具家庭唯一住房证明的购房人,应到所购房屋所在地区的房产登记机构开具家庭唯一住房证明。其中,江南八区、沿江开发区、浦口区、六合区应在购房人领取房屋产权证前开具;对于实行先到契税所缴纳契税再到房产部门办理 登记的江宁区、溧水县、高淳县的购房人,应在缴纳契税前开具。 问:需要提供哪些资料? 答:对购房人申请开具家庭唯一住房证明的,应提供本次购买房屋办理房产登记的收件收据,购房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的身份证件,结婚证,户口本;如单身,应提供民政部门开具的有效单身证明。 问:不同家庭共同购买同一套住房,应如何开具家庭唯一住房证明? 答:不同家庭共同购买同一套住房,按照不同家庭分别开具家庭唯一住房证明,分别按照适用税率缴纳契税,分别开具完税证。 问:家庭唯一住房证明的有效期是多长时间? 答:家庭唯一住房证明仅用于契税缴纳,自开具后规定的查询之日起二日内有效,逾期无效。缴纳契税后不再补发。 问:市区及各区县开具家庭唯一住房证明的具体地点在哪里? 答:江南八区:南京市房产交易登记中心 江宁区:江宁区房产交易登记中心 浦口区:浦口区房产交易登记中心 沿江工业开发区、六合区:六合区房产交易登记中心 溧水县:溧水县房地产管理所 高淳县:高淳县房地产管理所 房产信息未完全联网,查询唯一住房存漏洞 不过,由于目前房屋登记系统尚未全国联网,异地查询不完善,仍有空子可钻。

房屋预告登记证明知识讲解

房屋预告登记证明 房屋预告登记证明房屋预告登记证明 证明的依据:根据物权法第二十条之规定“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或者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 证明的作用: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三个月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可知,房屋预告登记证明是指当事人签订房屋买卖协议时,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约定向房产登记管理部门申请预

告登记,并由房产管理部门依法审查后并予以登记而颁发的证明。 房屋预告登记证明换证办事指南 一、办事依据: 1、《物权法》 2、《房屋登记办法》 3、《湖南省实施细则》 4、《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发布的通知》 二、收件资料: 1、登记申请表;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3、房屋预告登记证明; 4、其他必要材料。 三、业务流程:申请→受理→初审→审批、登簿→缮证→收费、发证→归档 四、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 五、收费项目和标准 证书工本费 每本证10元 六、承办部门:

郴州市房产交易与权属登记管理处房屋销售管理科 郴州市房产交易与权属登记管理处房屋抵押管理科 七、服务承诺: 依法行政,优质服务,严格落实首问责任制,缩短办事时限、提高工作效率 八、违诺责任:按《责任追究制》处理 九、监督方式:投诉电话、意见箱、挂牌上岗、公示栏 房屋预告登记证明号:房预字第号 “房预”前空位填写发证市、县的简称。 “字”前空位填写发证市、县的区名称。 “号”前空位填写区房屋预告登记发证的顺序号。 预告登记权利人:填写房屋买卖合同中的购房人或者抵押合同中的抵押权人。

住房证明范文范本4篇

住房证明范文范本4篇 为住房的一些信息做一个证明材料,本文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住房证明的范文范本,仅供参考。 住房证明范文范本篇一: 住房证明(有住房) 兹有我乡(镇、单位或社区)居委会XXX同志,家庭人口X人,现居住房屋面积为XXX 平方米。 XXX乡(镇)人民政府 或XXX社区居委会 或XXX单位 XXXX年XX月XX日 住房证明范文范本篇二: 居委会证明

女士因工作关系现住于(房屋地址)户主刘祝廷为其,特此证明。 签名: 公章 日期: 没有特定的格式,不过不是一张,总共两张证明,居委会开一张要求盖章的,亲友另 开一张居住证明! 居委会一般不太肯帮你写证明的,你先事先自己写好让你亲友拿去盖个章比较好~ 居委会的那张就写: ***(申请人)应工作关系现住于***********(房屋地址),户主***(户主名)为其 **(亲戚),特此证明! 户主证明就写: ***(申请人)应工作关系现住于本人*************(房屋地址),本人为其**(亲戚),特此证明!

基本就这个形式吧,当初帮朋友办居住证时我就是这样写的,本来申请办一年的,给办出了三年! 住房证明范文范本篇三: 住房证明(无住房) 兹有我乡(镇、单位或社区)居委会XXX同志,家庭人口X人,无住房,现租住在XXXXXXXX(或现借住在XXXXXXXX)。 XXX乡(镇)人民政府 或XXX社区居委会 或XXX单位 XXXX年XX月XX日 住房证明范文范本篇四: 住房证明 (单位) 兹证明我单位申请人、配偶及子女(□无□有)任何形式的自有住房。住房形式为(□自有私房□商品房□安居房□房改房□保障性住房□

不动产登记证明和不动产权证书区别.doc

不动产登记证明和不动产权证书区别_找法 网 我们在进行房屋登记时,常有听说不动产登记证明和不动产登记证书概念,这两者有什么不同呢?他们所代表的权利是否不一样?下面由为你整理不动产权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明的区别吧。 (1)《不动产权证书》是权利人不动产权的权证,由权利人持有。有单一版和集成版两个版本,证书中记载登记簿的主要信息。单一版证书记载一个不动产单元上的不动产权利。集成版证书记载同一权利人在同一登记辖区内享有的多个不动产单元上的不动产权利。目前主要采用单一版证书。 (2)《不动产登记证明》是他项权证,用于证明不动产抵押权、地役权或者预告登记、异议登记等事项,由登记机构持有。比如,权利人在申请银行贷款时,可以申请登记机构向银行出具该证明文件,方便权利人贷款。若权利人产权有查封登记,则不颁发证书或证明。 (3)《不动产权证书》有单一版和集成版两个版本,单一版证书记载一个不动产单元上的不动产权利。集成版证书记载同一权利人在同一登记辖区内享有的多个不动产单元上的不动产权利,目前主要采用单一版证书。

(4)《不动产登记证明》用于证明不动产抵押权、地役权或者预告登记、异议登记等事项,查封登记不颁发证书或证明。 相关拓展 (1)不动产登记簿是指用于记载不动产现状以及与该不动产相关的权利关系的簿册。不动产登记簿实质上是国家建立的档案簿册,具有公开性。不动产登记簿由登记机构管理。 (2)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指在不动产登记机构对不动产情况进行审查、登记后,颁发给不动产权利人用于证明其享有不动产权利的证书。不动产权属证书可以作为某人享有不动产物权的证据,当事人之间发生权属争议时,一般情形下可以依据不动产权属证书来解决纷争,确认权利。 以上就是《不动产权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明》的相关区分,无论是《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都是证明自己是房屋权属人的重要证件,大家一定要理清其中情形,获得相关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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