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运输法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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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运输法规、政策 2学时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法规

我国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主要法规简介

我国对危险货物运输一直有比较严格的管理,特别加强了对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立法管理,近几年,修改或颁布实施了一系列有关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法律、法规、条例和标准,构成了危险货物运输法规体系。作为一名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都必须了解这些法规、标准的实施意义和所规定要求,并在实际生产中严格执行,本章节所摘录的法律条文与在岗的危运驾驶员、押运员日常安全营运服务息息相关,对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押运员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是驾驶员必须熟悉掌握的行业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以下简称《安全生产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02年6月29日通过,自2002年11月1日起施行,根据2014年8月3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决定修正自2014年12月1日起施行。

(二)颁布主旨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

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发展,我国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一)安全生产重要意义。

《安全生产法》第三条:安全生产工作应当以人为本,坚持安全发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

《安全生产法》第四条: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遵守本法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高安全生产水平,确保安全生产。

(二)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规范。

《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了解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知悉自身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三)从业人员基本权利。

1.从业人员知情和建议权。《安全生产法》第五十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有权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有权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

作提出建议。

2.从业人员批评、检举等权利。《安全生产法》第五十一条:从业人员有权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检举、控告;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因从业人员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提出批评、检举、控告或者拒绝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3.从业人员享有其他特定的权利。《安全生产法》第五十二条:从业人员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

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因从业人员在前款紧急情况下停止作业或者采取紧急撤离措施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4.从业人员依法要求赔偿权利。《安全生产法》第五十三条:因生产安全事故受到损害的从业人员,除依法享有工伤社会保险外,依照有关民事法律尚有获得赔偿的权利的,有权向本单位提出赔偿要求。

5.从业人员义务和操作规范要求。《安全生产法》第五十四条: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安全生产法》第五十五条:从业人员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

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安全生产法》第五十六条:从业人员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负责人报告;接到报告的人员应当及时予以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下简称《安全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07年12月29日通过,自2008年5月1日起施行。另外,安全法的修改决定还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11年4月22日通过,自2011年5月1日起施行。

道路交通安全法是为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护人身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提高通行效率,而制定的。

(一)准入要求

《安全法》第十九条: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二)驾驶员基本要求

《安全法》第二十一条:驾驶人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前,应当对机动车的安全技术性能进行认真检查;不得驾驶安全设施不全或者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等具有安全隐患的机动车。

(三)日常行驶准则

1.按速行驶规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机动车上道路行驶,不得超过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时速。在没有限速标志的路段,应当保持安全车速。

夜间行驶或者在容易发生危险的路段行驶,以及遇有沙尘、冰雹、雨、雪、雾、结冰等气象条件时,应当降低行驶速度。

2.保持车距规定。《安全法》第四十三条: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后车应当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超车:一是前车正在左转弯、掉头、超车的;二是与对面来车有会车可能的;三是前车为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的;四是行经铁路道口、交叉路口、窄桥、弯道、陡坡、隧道、人行横道、市区交通流量大的路段等是没有超车条件的。

3.减速慢性规定。《安全法》第四十四条:机动车通过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过;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应当减速慢行,并让行人和优先通行的车辆先行。

《安全法》第四十七条: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

(四)交通事故处理

1.保护现场,及时救援。《安全法》第七十条:在道路上发

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2.交通事故责任认定。《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安全法》第七十四条: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3.事故责任赔偿问题。《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是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

例分担责任;二是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以下简称《安全管理条例》)已经2011年2月16日国务院第144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自2011年12月1日起施行。

(二)颁布主旨

为了加强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危险化学品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

二、重要规定摘选

《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企业、水路运输企业的驾驶人员、船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申报人员、集装箱装箱现场检查员应当经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从业资格。具体办法由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制定。

危险化学品的装卸作业应当遵守安全作业标准、规程和制度,并在装卸管理人员的现场指挥或者监控下进行。

《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运输危险化学品,应当根据

危险化学品的危险特性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并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和应急救援器材。

用于运输危险化学品的槽罐以及其他容器应当封口严密,能够防止危险化学品在运输过程中因温度、湿度或者压力的变化发生渗漏、洒漏;槽罐以及其他容器的溢流和泄压装置应当设置准确、起闭灵活。

运输危险化学品的驾驶人员、船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申报人员、集装箱装箱现场检查员,应当了解所运输的危险化学品的危险特性及其包装物、容器的使用要求和出现危险情况时的应急处置方法。

《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通过道路运输危险化学品的,应当按照运输车辆的核定载质量装载危险化学品,不得超载。

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应当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安全技术条件,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应当悬挂或者喷涂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警示标志。

《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通过道路运输危险化学品的,应当配备押运人员,并保证所运输的危险化学品处于押运人员的监控之下。

运输危险化学品途中因住宿或者发生影响正常运输的情况,需要较长时间停车的,驾驶人员、押运人员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运输剧毒化学品或者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还应当向

当地公安机关报告。

《安全管理条例》第五十一条: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在道路运输途中丢失、被盗、被抢或者出现流散、泄漏等情况的,驾驶人员、押运人员应当立即采取相应的警示措施和安全措施,并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公安机关接到报告后,应当根据实际情况立即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卫生主管部门通报。有关部门应当采取必要的应急处置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以下简称《道条》)经2004年4月14日国务院第48次常务会议通过,自2004年7月1日起施行,根据2012年11月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28号公布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的《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正。

(二)颁布背景

道路运输与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直接影响人民群众的利益和经济建设的发展,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道路运输事业取得的了很大发展,但是也出现了一些新的问题。因此,为了维护道路运输市场秩序,保障道路运输安全,保护道路运输有关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道路运输业的健康发展,国务院于2004年颁布了《条例》,以促进道路运输行业进一步发展。

二、重要规定

(一)准入要求

《道条》第二十二条:从事货运经营的驾驶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取得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

2.年龄不超过60周岁;

3.经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有关货运法律法规、机动车维修和货物装载保管基本知识考试合格。

(二)安全管理要求

《道条》第二十六条:国家鼓励货运经营者实行封闭式运输,保证环境卫生和货物运输安全。

货运经营者应当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等。

运输危险货物应当采取必要措施,防止危险货物燃烧、爆炸、辐射、泄露等。

《道条》第二十七条:运输危险货物应当配备必要的押运人员,保证危险货物处于押运人员的监管之下,并悬挂明显的危险货物运输标志。

《道条》第二十八条:客运经营者、货运经营者应当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职业道德教育,确保道路运输安全。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应当遵守道路运输操作规程,不得违章作业。驾驶人员连续驾驶时间不得超过4个小时。

《道条》第三十三条:道路运输车辆应当随车携带车辆营运证,不得转让、出租。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以下简称《危规》)(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2013年第2号令)由国务院交通运输部于2012年12月31日经第10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3年7月1日起施行。

(原2005年6月3经第11次部务会议通过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停止执行)。

(二)颁布主旨

由于国务院在2011年2月16日颁布《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旧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未能达到《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要求,为了加强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危险化学品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因此交通部对旧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进行修订。

(二)颁布主旨

为规范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市场秩序,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维护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二、重要规定摘选

《危规》第八条:(三)有符合下列要求的从业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

1.专用车辆的驾驶人员取得相应机动车驾驶证,年龄不超过60周岁。

2.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驾驶人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应当经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考

试合格,并取得相应的从业资格证;从事剧毒化学品、爆炸品道路运输的驾驶人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应当经考试合格,取得注明为“剧毒化学品运输”或者“爆炸品运输”类别的从业资格证。

3.企业应当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四)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2.从业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3.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

4.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5.从业人员、专用车辆、设备及停车场地安全管理制度。

6.应急救援预案制度。

7.安全生产作业规程。

8.安全生产考核与奖惩制度。

9.安全事故报告、统计与处理制度。

《危规》第二十二条: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或者单位应当按照《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中有关车辆管理的规定,维护、检测、使用和管理专用车辆,确保专用车辆技术状况良好。

《危规》第二十三条: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定期对专用车辆进行审验,每年审验一次。审验按照《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进行,并增加以下审验项目:

(一)专用车辆投保危险货物承运人责任险情况;

(二)必需的应急处理器材、安全防护设施设备和专用车辆标志的配备情况;

(三)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的配备情况。

《危规》第二十四条:禁止使用报废的、擅自改装的、检测不合格的、车辆技术等级达不到一级的和其他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车辆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

《危规》第二十五条:运输剧毒化学品、爆炸品专用车辆及罐式专用车辆(含罐式挂车)应当到具备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维修资质的企业进行维修。

牵引车以及其他专用车辆由企业自行消除危险货物的危害后,可到具备一般车辆维修资质的企业进行维修。

《危规》第二十七条:罐式专用车辆的常压罐体应当符合国家标准《道路运输液体危险货物罐式车辆第1部分:金属常压罐体技术要求》(GB18564.1)、《道路运输液体危险货物罐式车辆第2部分:非金属常压罐体技术要求》(GB18564.2)等有关技术要求。

《危规》第二十八条: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或者单位对重复使用的危险货物包装物、容器,在重复使用前应当进行检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维修或者更换。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或者单位应当对检查情况作出记录,记录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危规》第二十九条: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或者单位应当到具有污染物处理能力的机构对常压罐体进行清洗(置换)作业,将废气、污水等污染物集中收集,消除污染,不得随意排放,污染环境。

《危规》第三十一条:危险货物托运人应当委托具有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资质的企业承运。

危险货物托运人应当对托运的危险货物种类、数量和承运人等相关信息予以记录,记录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1年。

《危规》第三十二条:危险货物托运人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妥善包装并在外包装设置标志,并向承运人说明危险货物的品名、数量、危害、应急措施等情况。需要添加抑制剂或者稳定剂的,托运人应当按照规定添加,并告知承运人相关注意事项。

危险货物托运人托运危险化学品的,还应当提交与托运的危险化学品完全一致的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

《危规》第三十三条:不得使用罐式专用车辆或者运输有毒、感染性、腐蚀性危险货物的专用车辆运输普通货物。

其他专用车辆可以从事食品、生活用品、药品、医疗器具以外的普通货物运输,但应当由运输企业对专用车辆进行消除危害处理,确保不对普通货物造成污染、损害。

不得将危险货物与普通货物混装运输。

《危规》第三十七条: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或者单位不得运输法律、行政法规禁止运输的货物。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限运、凭证运输货物,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或者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运输手续。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托运人必须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运输的危险货物,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应当查验有关手续齐全有效后方可承运。

《危规》第三十八条: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或者单位应当采取必要措施,防止危险货物脱落、扬散、丢失以及燃烧、爆炸、泄漏等。

《危规》第三十九条:驾驶人员应当随车携带《道路运输证》。驾驶人员或者押运人员应当按照《汽车运输危险货物规则》(JT617)的要求,随车携带《道路运输危险货物安全卡》。

《危规》第四十条:在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过程中,除驾驶人员外,还应当在专用车辆上配备押运人员,确保危险货物处于押运人员监管之下。

《危规》第四十一条: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途中,驾驶人员不得随意停车。

因住宿或者发生影响正常运输的情况需要较长时间停车的,驾驶人员、押运人员应当设置警戒带,并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

运输剧毒化学品或者易制爆危险化学品需要较长时间停车的,驾驶人员或者押运人员应当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

《危规》第四十二条:危险货物的装卸作业应当遵守安全作业标准、规程和制度,并在装卸管理人员的现场指挥或者监控下进行。

危险货物运输托运人和承运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指派装卸管理人员;若合同未予约定,则由负责装卸作业的一方指派装卸管理人员。

《危规》第四十三条:驾驶人员、装卸管理人员和押运人员上岗时应当随身携带从业资格证。

《危规》第四十四条:严禁专用车辆违反国家有关规定超载、超限运输。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或者单位使用罐式专用车辆运输货物时,罐体载货后的总质量应当和专用车辆核定载质量相匹配;使用牵引车运输货物时,挂车载货后的总质量应当与牵引车的准牵引总质量相匹配。

《危规》第四十五条: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或者单位应当要求驾驶人员和押运人员在运输危险货物时,严格遵守有关部门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线路、时间、速度方面的有关规定,并遵守有关部门关于剧毒、爆炸危险品道路运输车辆在重大节假日通行高速公路的相关规定。

《危规》第四十六条: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或者单位应当通过卫星定位监控平台或者监控终端及时纠正和处理超速行驶、疲劳驾驶、不按规定线路行驶等违法违规驾驶行为。

监控数据应当至少保存3个月,违法驾驶信息及处理情况应当至少保存3年。

《危规》第四十八条: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或者单位应当通过岗前培训、例会、定期学习等方式,对从业人员进行经常性安全生产、职业道德、业务知识和操作规程的教育培训。

《危规》第四十九条: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或者单位应当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和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定期组织应急救援演练,严格落实各项安全制度。

《危规》第五十一条:在危险货物运输过程中发生燃烧、爆炸、污染、中毒或者被盗、丢失、流散、泄漏等事故,驾驶人员、押运人员应当立即根据应急预案和《道路运输危险货物安全卡》的要求采取应急处置措施,并向事故发生地公安部门、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本运输企业或者单位报告。运输企业或者单位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按照本单位危险货物应急预案组织救援,并向事故发生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环境保护、卫生主管部门报告。

《危规》第五十二条:在危险货物装卸过程中,应当根据危险货物的性质,轻装轻卸,堆码整齐,防止混杂、撒漏、破损,不得与普通货物混合堆放。

《危规》第五十八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违反本规定的行为,有权向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机构举报。

《危规》第五十九条:违反本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止运输经营,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

(二)使用失效、伪造、变造、被注销等无效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件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

(三)超越许可事项,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

(四)非经营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单位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的。

《危规》第六十条:违反本规定,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或者单位非法转让、出租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件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收缴有关证件,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危规》第六十一条:违反本规定,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或者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限期投保;拒不投保的,由原许可机关吊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者《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或者吊销相应的经营范围:

(一)未投保危险货物承运人责任险的;

(二)投保的危险货物承运人责任险已过期,未继续投保的。

《危规》第六十二条:违反本规定,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或者单位未按规定维护或者检测专用车辆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危规》第六十三条:违反本规定,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或者单位不按照规定随车携带《道路运输证》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的罚款。

《危规》第六十四条:违反本规定,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或者单位以及托运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驾驶人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未取得从业资格上岗作业的;

(二)托运人不向承运人说明所托运的危险化学品的种类、数量、危险特性以及发生危险情况的应急处置措施,或者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所托运的危险化学品妥善包装并在外包装上设置相应标志的;

(三)未根据危险化学品的危险特性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或者未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和应急救援器材的;

(四)运输危险化学品需要添加抑制剂或者稳定剂,托运人未添加或者未将有关情况告知承运人的。

《危规》第六十五条:违反本规定,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或者单位未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对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或单位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运输危险化学品以外其他危险货物的企业或单位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危规》第六十六条:违反本规定,道路危险化学品运输托运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委托未依法取得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许可的企业承运危险化学品的;

道路运输法规 政策

道路运输法规、政策 2学时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法规 我国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主要法规简介 我国对危险货物运输一直有比较严格的管理,特别加强了对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立法管理,近几年,修改或颁布实施了一系列有关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法律、法规、条例和标准,构成了危险货物运输法规体系。作为一名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都必须了解这些法规、标准的实施意义和所规定要求,并在实际生产中严格执行,本章节所摘录的法律条文与在岗的危运驾驶员、押运员日常安全营运服务息息相关,对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押运员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是驾驶员必须熟悉掌握的行业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以下简称《安全生产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02年6月29日通过,自2002年11月1日起施行,根据2014年8月3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决定修正自2014年12月1日起施行。 (二)颁布主旨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

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发展,我国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一)安全生产重要意义。 《安全生产法》第三条:安全生产工作应当以人为本,坚持安全发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 《安全生产法》第四条: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遵守本法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高安全生产水平,确保安全生产。 (二)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规范。 《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了解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知悉自身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三)从业人员基本权利。 1.从业人员知情和建议权。《安全生产法》第五十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有权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有权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

道路旅客运输企业驾驶人安全管理制度汇编

驾驶人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2) 第二章驾驶人安全生产岗位职责 (2) 第三章驾驶人安全操作规程 (3) 第四章驾驶人“五统一”管理制度 (41) 第五章客运驾驶人档案管理制度 (49) 第六章客运驾驶人安全告诫制度 (51) 第七章防止客运驾驶人疲劳驾驶制度 (52) 第八章客运驾驶人调离和辞退制度 (52) 第九章客运驾驶人黑名单管理制度 (5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公司客运驾驶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全面落实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预防和减少各类行车安全事故的发生,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试行)》、《进一步加强客货运驾驶人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务院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以及省市行业相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属客运车辆驾驶人在生产经营活动过程中的安全生产行为。 第三条公司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严格遵守安全生产、道路交通和运输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岗位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管理各项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条件,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加强客运驾驶人管理,保障道路旅客运输安全。 第四条本制度与法律、法规不一致的,按法律、法规相关条款执行。 第二章驾驶人安全生产岗位职责 第一条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安全生产法》及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努力做好行车安全工作。

运输行业基本知识

一、运输车辆及其选择与评价 (一)运输车辆及其分类 1.运输车辆 在道路运输体系中,运输车辆主要包括客运车辆和货运车辆。 ■客车:包括轿车、中型客车、特大型客车(铰接客车、双层客车)等。 ■货车:包括敞车、箱车、液槽车、平板车等。 2.运输车辆的分类 表8-2 道路运输车辆的分类 划分 标准 类型解释 用途营运车辆 指从事营业性运输活动的车辆,其数量直接反映了汽车运输企 业运输生产能力的大小 非营运车 辆 指没有从事营业性运输活动,只为本单位内部生产或职工生活 服务的自备车辆 技术状况技术完好 车辆 指技术状况良好,可随时出车工作,没有任何技术方面的保留 条件的营运车辆,简称完好车辆 非技术完 好车辆 指技术状况不符合完好车辆标准的营运车辆 工作 状态工作车辆 指技术完好车辆中,正在按运行作业计划进行营运活动的车辆 (空车回程)

停驶车辆指处于非工作状态(即待班)的技术完好车辆 (二)道路旅客运输及其分类 1、道路旅客运输的概念 道路旅客运输是指人们利用客车,通过道路、站场等基础设施实现人的空间位移的活动,简称道路客运。 道路旅客运输经营是指用客车运送旅客、为社会公众提供服务、具有商业性质的道路客运活动。 直接衡量道路旅客运输成果的尺度是道路旅客运输量。包括客运量(人次)和旅客周转量(人公里)。 道路旅客运输主要有:班车客运、包车客运、旅游客运。 2、道路旅客运输的分类 1.班车客运(5种) 班车客运是指有固定的线路、班次、时间和停靠站点,在城市之间、乡镇之间进行中长距离运输的客运营运方式,是公路客运方式中最基本的一种。 1)直达班车 ●直达班车是指由始发站直达终点、中途只作必要的停歇,但不上下旅客的班车。 ●特点:旅客运送速度高,节约时间。 ●营运条件:多采用高级或中级的大型客车。 2)普通班车 ●普通班车是指站距较短,在途中的站、点(含招呼站)都要停靠上下旅客的班车。 ●特点:沿途停靠次数多,行车时间利用系数小,降低了运送速度,且需要配备乘务人员,但是为沿途的短途旅客提供了便利。

当前道路运输行业存在的运力结构问题

当前道路运输行业存在的运力结构问题 主要问题:一是运载工具结构不合理,运输车辆性能低、能耗高、动力差、品种杂。二是运力分配不平均,争热线、弃冷线,运输成本高。三是各种运输方式不平衡,相互协作配合程度低,各自的经济技术优势不能充分发挥。四是运输组织手段和方法落后,信息化、智能化程度低。五是道路运输主体集中度低,运输业主户多分散,平均拥有客运数量少,规模化、集约化经营主体相对较少,其主导骨干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 铁路改革带来新机遇 我国铁路、港口、机场的重点项目建设,投资方式单一,都是有中央政府统一安排,而公路建设,各级政府进行了公路投资融资体制改革,发挥了民间资本。大交通体制下,民间资本投资铁路成为必然,将来为道路运输企业多了一个发展方向,有利于综合交通体系下的无缝链接。 我国运输资源综合利用体系建立成为必然:当前综合交通体系中,各自发展现象突出,缺乏有效的协调配合,尤其是铁路与其他运输方式间衔接低调,使“一票制”的运输服务难以实现。运输车辆及设施落后低下,旅客出行难以享受高效、快捷、舒适的服务。 当前道路运输业存在的问题及发展战略 ? 一是市场主体过多,分散,市场集中度低,竞争力不强;二是市场竞争主体粗放,运输服务质量不高,运输效率效益低下;三是企业组织结构、运力结构、经营结构、运输组织不合理。 ? 差异化发展战略:在经营区域上,道路客运应以中短途运输和广大的城乡道路运输作为经营的主要区域和重点发展范围。地级市内的县际、县内客运班线务必保持稳定和努力提升核心竞争力;市际班线应当稳定在地级市间班线客运的同时,重点发展各市至铁路近期内不能到达的县城客运班线;省际班线应将中西部地区的中心城市和偏离铁路干线的地级市作为发展重点;服务对象上,重点发展普通旅客,自费出行的人员;运输方式上,重点发展旅游客运、包车客运、城市公交等,并探索长途班线和旅游的结合,短途班线和公交的结合;在特定时间上,要重视、精心安排组织好春运、国庆等节假日运输,抓好季节性、突击运输,尤其是针对铁路满员的班线安排机动班次。 ? 集约化战略:通过对运输资源的合理配置,对线路、车辆、场站、资金、员工等进行有效优化,实现企业价值的最大化目标。促进“两个整合”即经营主体整合、客运班线整合和“两个转化”即经营主体转化为投资主体,由运输市场转为投资市场,实现道路运输规模化、集约化经营。实践证明,兼并、重组是道路客运业迅速做大、做强的首选战略;营运车辆的公司化经营是道路客运也内涵式增长的核心举措;网络化是实现集约化的重要手段;品牌创新是规模化、集约化的保障;先进管理手段。 ? 智能化战略:综合运输体系的竞争,主要是运输效率和营运效率的零和博弈。智能化的关键是提升车辆的实载率,降低燃料成本、规范安全质量,提升核心竞争力。 ? 区域联动战略:区域化联动是指地理上相邻、彼此间关联的经济区域内的道路客运企业为了实现资源共享,风险共担、优势互补、合作共赢的战略目标,在道路客运领域建立长期、较稳定的合作联系。推进四个“一体化”:区域内城乡客运一体化;本市县区域内道路客运经营管理一体化;邻近地级市大中型道路客运企业公管班线经营管理的一体化;长三角内道路客运一体化。

道路普通货物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汇编

深圳市速蓝传世物流有限公司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一章公司概况 深圳市速蓝传世物流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11月20日,注册资金为100万元,经营范围是国内货运代理;国际货运代理;物流信息咨询服务;国内贸易;电子商务;供应链管理;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法定代表人是胡正娟。 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总则 安全生产是关系到国家、企业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大事,为了加强机动车和驾驶员的安全管理, 消除各种隐患, 防止行车事故的发生, 提高运输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根据本公司的运输工作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本公司属下各运输安全管理部门及所有从事道路货物运输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本制度。 细则 一、管理机构及工作职责 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负责人是:胡正娟,职务:总经理,主要工作职责是: 1、宣传和贯彻政府颁布的安全法规、条例、规定, 组织各项活动、技术培训。 2、根据上级要求和企业实际制订的安全工作计划和有关管理措施,修订本公司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考核标准并负责组织实施。 3、组织召开安全会议, 总结、分析各阶段的安全生产情况, 并针对存在问题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 第二负责人:罗冬梅,职务:副总经理,主要工作职责是: 1、布置和检查公司各部门工作人员的安全学习。 2、负责驾驶员的安全考核、培训及安全奖罚,参与公司重大生产、交通事故的调处及善后工作。 3、负责机动车和驾驶员的建档管理以及有关牌证的换发、年检审业务的组织、管理事项,并做好有关资料的收集、统计和各阶段工作总结。 4、培训驾驶员掌握汽车基本原理, 及对交通事故有一定的分析水平和现场处理能力。 驾驶员的岗位职责: 1、遵守交通法规和操作程序, 抵制违章行为, 维护交通秩序, 确保安全行车。 2、积极参加各项学习活动, 提高安全行车意识和技术水平。 3、严格执行公司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遵守劳动纪律, 服从指挥, 按时、按质完成运输任务。 4、遵守车辆管理和保修制度, 自觉做好车辆" 三清例保" 工作,保持车辆、轮胎、

最新10起道路交通事故典型案例解析

10起道路交通事故典型案例解析

路上,那些不该发生的碰撞 ——10起道路交通事故典型案例解析 本报记者韩芳 汽车的普及无疑是把双刃剑,除了尾气污染,道路交通事故的大幅增加,更是城市管理的一道难题。近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发布了10起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典型案例。据悉,此类案件已成为该院受理的第一大民生案件。 据介绍,2012至2014年,该院共审理道路交通案件946件,此类案件占所有侵权案件的比例,2012年为 45.3%,2013年为51.2%,2014年为59.8%,呈逐年上升趋势。此类上诉案中,保险公司参与上诉的比例占到7成,而其上诉焦点主要集中在商业险免责条款的适用、扣除非医保用药费用、死亡或伤残赔偿金、误工费等几方面。 修理费高于估值,合理就获赔 2014年5月13日,代某驾驶大货车与林某驾驶的小客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两车受损。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代某承担事故全部责任,林某无责。林某修理车辆共花费修理费3.6万元,诉至法院要求保险公司及代某承担上述费用。

案件审理过程中,经委托鉴定机构评估,林某的小轿车估值为人民币2万元整,故保险公司只同意按照评估价值进行赔偿。 法官释法: 法院认为,林某的车辆受损可经修复使用,且修复使用在经济上对林某更具合理性,林某选择将车辆送至4S店维修,并主张赔偿修车费用,出于对交通事故中无责任方当事人选择权的尊重以及更准确适用法律的角度考虑,林某维修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虽然高于车辆在评估基准日的评估价值,但尚在合理范围内,不属于畸高,且系维修车辆恢复正常驾驶状态所需的必要费用,故保险公司应当全额赔偿。 开门撞伤骑车人,乘客也得赔 2013年8月30日,柴某乘坐陈某驾驶的车辆在非机动车道内停车,柴某开启左后车门下车时,刚好撞到驾驶电动自行车经过的亢某,造成亢某受伤、车辆损坏。交通管理部门认定陈某、柴某负全部责任,亢某无责任。陈某车辆在保险公司投保交强险及20万元不计免赔商业三者险。亢某起诉至法院要求陈某、柴某及保险公司承担各项损失。 法官释法: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乘坐机动车时,在机动车道上不得从机动车左侧上下车,开关车门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本案中,柴某未尽到安全注

道路运输安全基础知识实用版

YF-ED-J9198 可按资料类型定义编号 道路运输安全基础知识实 用版 Management Of Personal, Equipment And Product Safety In Daily Work, So The Labor Process Can Be Carried Out Under Material Conditions And Work Order That Meet Safety Requirements. (示范文稿) 二零XX年XX月XX日

道路运输安全基础知识实用版 提示:该安全管理文档适合使用于日常工作中人身安全、设备和产品安全,以及交通运输安全等方面的管理,使劳动过程在符合安全要求的物质条件和工作秩序下进行,防止伤亡事故、设备事故及各种灾害的发生。下载后可以对文件进行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调整使用。 1.客货运输车辆装载基本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下简称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八条规定,机动车载物应当符合核定的载重量,严禁超载;载物的长、宽、高不得违反装载要求,不得遗洒、飘散载运物。同时规定,机动车运载超限的不可解体的物品,影响交通安全的,应当按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悬挂明显标志。在公路上运载超限的不可解体的物品,并应当依照公路法的规定执行。

当机动车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时,应当经公安机关批准后,按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悬挂警示标志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九条规定,机动车载人不得超过核定的人数,客运机动车不得违反规定载货。 对于不按规定执行,交通安全法有明确的处罚措施。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二条指出,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超过额定乘员百分之二十或者违反规定载货的,处五百元以上两千元以下罚款。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的,处二百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汇编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东营市汇东物流有限公司 二0一四年六月

目录 第一篇、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第二篇、从业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第三篇、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 第四篇、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第五篇、从业人员、专用车辆设备及停车场地安全管理制度第六篇、应急救援预案制度 第七篇、安全生产作业规程 第八篇、安全生产考核与奖惩制度 第九篇、安全事故报告统计与处理制度 第十篇、GPS安装使用管理制度

第一篇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一)、法人代表安全生产岗位职责 (二)、企业总经理安全生产岗位职责(三)、分管安全经理岗位职责 (四)、安全科室岗位职责 (五)、车辆调度人员岗位职责 (六)、车辆技术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七)、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一)法人代表安全生产岗位责任 1、法定代表人是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负责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2、负责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安全生产条件,做到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 3、确定职工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计划。 4、组织制定事故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如发生事故,必须立即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尽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按国家有关事故报告的规定,及时报告有关部门。 5、设立安全技术措施专项费用,并建立健全激励和约束机制,确保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开展。 6、制定劳动保障措施,落实保障安全生产所需的劳动防护用品,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职工制定定期健康检查计划。 7、定期向企业职工、驾驶员、押运员通报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发挥职工的监督作用。 (二)企业总经理安全生产岗位责任 1、总经理是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要责任人,组织领导负责对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逐级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3、组织制定本企业安全生产计划、劳动保护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改善劳动条件,做到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 4、组织制定本企业职工安全知识、业务技能、操作规程的培训

道路运输安全知识手册

道路运输安全知识手册 二0一三年元月 1 / 55

旅客运输安全知识手册 目录 前言 职业健康安全方针 安全责任制 员工安全操作规程 驾驶员安全行车操作规程 1、出车前准备工作 2、行驶途中 3、收车后 安全行车指引 1、高速公路安全行车指引 2、雨天、雾天天气安全行车指引 3、夜间安全行车指引 4、山区道路安全行车指引 5、在外停车安全指引 6、避免与摩托车、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事故的提示 2 / 55

7、避免“追尾”事故安全行车指引 8、春季安全行车指引 9、夏季安全行车指引 10、冬季安全行车指引 机动车通过公路(桥梁)收费站安全指引营运服务规范 1、营运管理制度 2、服务规范 特殊工种和主要机工具的安全操作规程 一、汽车维修钣金工安全操作规程 二、电焊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三、气焊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四、汽车维修工安全操作规程 五、汽车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六、轮胎维修工安全操作规程 七、汽车维修检验试车安全操作规程 八、汽车维修漆工安全操作规程 3 / 55

九、车工安全操作规程 十、交流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十一、钳工安全操作规程 十二、光鼓机安全操作规程 十三、氩弧焊机安全操作规程 十四、手电钻安全操作规程 十五、空气压缩机安全操作规程 十六、砂轮机安全操作规程 十七、举升机安全操作规程 十八、乙炔气瓶安全使用守则 十九、行车规范 二十、安生行车提示 二十一、急救方法 二十二、易燃液体 4 / 55

前言 安徽省颍上县城西汽车运输有限公司从事的是道路运输业务,安全生产关系到广大人民的生命安全和企业的生存发展,因此,我们必须重视安全生产,狠抓安全管理。 安全管理的规则:先有行为标准,后有执行行为。也就是要达到事事有章可循,做到事事有人管、人人有专责、办事有程序、工作有标准、检查有制度、问题有处理、处理有结果的目的。 管理“一岗双责”,每位员工都是企业生产、安全工作的责任人,对自己、他人、企业财产等的安全负责。公司要求全体驾驶员重视安全生产,自觉遵守国家相关的安全法律法规和企业的安全管理规定,严格履行岗位职责、严守操作规程,防范事故发生。 此手册作为驾驶员的安全生产工作指引,希望各位驾驶员认真学习,落实手册的各项要求,确保生产安全。 应急常用电话:报警电话:110 火警电话:119 急救电话:120 5 / 55

道路运输安全基本要求(通用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道路运输安全基本要求(通用 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道路运输安全基本要求(通用版) 一、道路交通安全基础知识 (一)道路交通系统的三要素 道路交通的基本要素:人、车、路 人——驾驶员、行人、乘客及居民 车——客车、货车、非机动车 路——公路、城市道路、出入口道路及其相关设施 在三要素中,驾驶员是环境的理解者和指令的发出和操作者,它是系统的核心,路和车的因素必须通过人才能起作用。三要素协调运动才能实现道路交通系统的安全性要求。 (二)各种车辆的安全运行要求 要求包括: 客货运输车辆安全运行要求 特种车辆或特殊用途车辆的安全运行要求

超限运输车辆的安全运行要求 (三)道路交通安全设施 交通安全设施对于保障行车安全、减轻潜在事故程度,起着重要作用。良好的安全设施系统应具有交通管理、安全防护、交通诱导、隔离封闭、防止眩光等多种功能。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包括:交通标志、路面标线、护拦、隔离栅、照明设备、视线诱导标、防眩设施等。 二、道路交通安全影响因素分析 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因素包括三大类: 人员因素设备因素管理因素 (一)人员因素 人员因素是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最关键因素,包括驾驶员、行人、乘客等。 1.驾驶员 驾驶员在驾驶车辆过程中,通过感官(主要是眼、耳)从外界接受信息,产生感觉(主要是视觉和听觉),然后经过大脑一系列综

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物流有限公司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和岗位责任制度 ××物流有限公司负责人××,公司安全领导小组,小组成员,组长:×××,成员:×××、×××、×××。组长×××主抓安全运输操作,落实安全运输活动。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守法经营,落实各级交通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组织学习安全生产知识,最大限度地控制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2、道路运输经营者负责经营许可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李瑶琴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 3、聘请符合道路运输经营条件的驾驶人员,并与驾驶员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将责任书内容分解到每个工作环节和工作岗位,职责明确,责任分清,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4、积极参与各项安全生产活动,设立安全生产专项经费,保证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 5、落实事故处理“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教训不吸取不放过。 6、建立营运车辆维护、检修工作制度,督促车辆按时做好综合性能检测及二级维护,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 ×××物流有限公司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是我公司安全工作事先防范的重要制度。安全检查制度的执行对于发现和堵塞安全漏洞,消除不安全隐患,加强预防措施,落实单位的安全制度有着积极的推动作用,能在很

大程度上降低事故的发生率。结合本企业实际,制订安全检查制度如下。 1、安全检查必须要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明确检查内容和方法,促进各项安全制度、措施的落实。对安全生产各个环节进行全面检查。 2、定期与不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做好记录和存档,对查出的不安全因素要及时整改;对查出的各类隐患,要详细记录,要有检查人员和存在安全隐患的部门负责人签字,要提出整改意见,能现场整改的现场整改,现场不能整改的,指定专人负责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验收,对重大隐患要下发《隐患通知书》限期停业整改,消除事故隐患,对检查情况要认真进行分析总结,及时对检查情况进行通报。 3、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全面安全检查,重点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的建立完善、安全隐患整改、应急预案、有关法律法规及会议精神的学习贯彻落实情况,并做好记录。 4、做好出车前、停车后的准备、检查工作,确保行车安全,发现隐患要及时修复后方可出车。 5、装货时严查超载和擅自装载危险品。 6、不定期检查车辆的安全装置、灯光信号、证件。 7、检查驾驶员是否带病或疲劳开车,是否违反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8、检查消防设施是否安全有效。 9、建立安全生产奖惩制度,依制度进行奖惩。 ×××物流有限公司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从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遏制交通事故发生,须做到: 1、驾驶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严格遵守公司的相关规章制度。 2、根据公司安排,驾驶员必须准点达到公司,到公司后先去调度报到,晚点一小时之内罚款50元,超过一小时者罚款100元(现场交纳) 3、驾驶员出车必须服从调度,对不服从者处以100元罚款。 4、驾驶员手机必须24小时开机,如因手机不通或本人不接听而影响公司正常出车者,月底扣除安全奖,严重者扣发工资及追加处罚。 5、车辆回公司后,必须如实向例检报告车辆情况,记清里程数,如发现不报告或报告不实者,当班驾驶员每人罚款100元(现场交纳) 6、如发现路桥票有徇私舞弊者和倒卖燃油、货物、车辆配件者,扣发当月工资,严重者予以辞退,并追究全部责任。

道路普通货物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汇编(全)(最新参考版本)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一章公司概况 (公司名或拟核准成立公司名称)成立(拟核 准名称)于年月日,注册资金为 是,法定代表人是。 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总则 安全生产是关系到国家、企业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大事,为了加强机动车和驾驶员的安全管理 , 消除各种隐患 , 防止行车事故的发生 , 提高运输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根据本公司的运输工作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本公司属下各运输安全管理部门及所有从事道路货物运输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本制度。 细则 一、管理机构及工作职责 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负责人是(法人)职务, 主要工作职责是: 1、宣传和贯彻政府颁布的安全法规、条例、规定 , 组织各项活动、技术培训。 2、根据上级要求和企业实际制订的安全工作计划和有关管理措施,修订本公司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考核标准并负责组织实施。

3、组织召开安全会议 , 总结、分析各阶段的安全生产情况 , 并针对存在问题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 第二负责人(姓名)职务, 主要工作职责是: 1、布置和检查公司各部门工作人员的安全学习。 2、负责驾驶员的安全考核、培训及安全奖罚,参与公司重大生产、交通事故的调处及善后工作。 3、负责机动车和驾驶员的建档管理以及有关牌证的换发、年检审业务的组织、管理事项,并做好有关资料的收集、统计和各阶段工作总结。 4、培训驾驶员掌握汽车基本原理 , 及对交通事故有一定的分析水平和现场处理能力。 驾驶员的岗位职责 : 1、遵守交通法规和操作程序 , 抵制违章行为 , 维护交通秩序 , 确保安全行车。 2、积极参加各项学习活动 , 提高安全行车意识和技术水平。 3、严格执行公司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 遵守劳动纪律 , 服从指挥 , 按时、按质完成运输任务。 4、遵守车辆管理和保修制度 , 自觉做好车辆 " 三清例保 " 工作,保持车辆、轮胎、附属装备、随车工具的整洁及车辆、证件齐全和完好。 5、熟悉车辆性能、熟练驾驶技术,学习先进经验,掌握行车规

道路运输案例分析

道路运输案例分析 一、道路运输继续教育的重要性 为了不断提高道路运输驾驶员职业素质,驾驶员在从业过程中更好的服务于乘客,对货物认真负责,对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的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和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进行继续再教育。不断提高道路运输驾驶员的职业技能和职业道德水平,使其知识和技能得到更新的多种形式的教育。 二、案例分析 1、超速行驶的危害及案例 危害一:反应距离延长。 危害二:车辆磨损大。 危害三:干扰正常车流。 危害四:反应能力下降。 危害五:制动距离延长。 危害六:加重事故后果 案例:2013年2月8日,湖南常德高速发生交通事故,八台车连环相撞,其中三台大客车,五台小汽车,事故主要原因是路面结冰,车速过快。客车超速行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是导致特大交通事故频发的重要原因。由此可见,客车超速行驶产生的交通事故易造成大的人员伤亡,是交通事故预防的重中之重。因此,加大对客车超速行驶的打击力度是十分有必要的。 2、超载行驶的危害及案例

危害一:容易引发道路交通事故 危害二:严重损害公路桥梁运行安全 危害三:堵塞交通和污染道路环境 案例:2016年3月8日20时20分左右,驾驶员赫某驾驶严重超载(核载:1600kg,实载7860kg)的豫BHxx07号轻型仓栅货车,经S326线由西向东行驶至柘城县起台镇派出所大门口西侧时,与前方同方向步行的行人王自成发生碰撞,造成王某受伤,后经抢救无效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 3、疲劳驾驶的危害及案例 驾驶疲劳是指驾驶员在长时间连续行车后,产生心理机能和生理机能的失调,出现视线模糊、腰酸背疼、反应迟钝、动作呆板,使驾驶机能下降的现象。驾驶疲劳将使驾驶员的注意、感觉、知觉、思维、判断、意志、决定和运动诸方面受到影响。 案例:2014年3月16日6时30分许,江苏籍驾驶人杜某某驾驶北京XXXX商贸有限公司京AXXXXX号重型仓栅式货车行驶至京昆高速786KM 900M处时,因未与前车保持安全行车车距、疲劳驾驶,车辆与前方行驶的由河南籍驾驶人米某驾驶的XXXX运输有限公司许昌县分公司豫KXXXXX/豫KXXXX挂号重型半挂车尾随相撞,造成京AXXXXX车乘员杜某某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杜某某受伤,双方车辆、货物及部分路产受损的重大交通事故。 4、出租车故意绕道的不良影响及案例 出租汽车是一个城市的窗口,不仅代表个人和公司的形象,更代表了一个城市的文明素质程度的高低。出租车故意绕道,对乘客造成

交通运输专业基础知识

交通运输专业基础知识 一:填空题 1:交通运输要素的构成:交通控制和管理系统(交通信号,交通标志,交通规则);信息管理系统(通信,电子信息等高新技术建立的为现代化运输服务的系统) 2:交通运输的发展趋势:专门化;大型化;高速化;环保化;智能化。 3:运输产品整体概念的三个层次:核心产品;形式产品;附加产品。 4:运输市场的含义:1)运输市场是运输劳务交换的产所:运输市场是实现旅客和货物空间位移的场所;2)是运输交换关系的总和;3)是运输市场劳务现实和潜在的需要者的集合。 5:社会系统分析三个要素:社会经济系统;运输服务系统,交通活动系统。6:交通现况调查:1)交通量调查;2)起讫点调查(OD);3)运输量调查;4)公交运营及线路客流调查(了解乘客分布规律,平均乘距,平均乘行时间和公交车平均载客量,为公交线网规划提供依据)。 7:公路运输规划调查的四个统计量:客运量;客运周转量;货运量;货运周转量。 8:交通需求预测的四阶段法:交通量的产生;交通的分布;交通方式划分;交通量分配。 9:交通量预测模型:回归分析法;弹性指数法;指数平滑法。 10:完好率:完好车日除以总车日。反映运输能力时间状况指标。平均行车日程:衡量车辆使用程度的标准,一定时间内车辆总行程除以同一时间车辆工作日。长途运输:200KM以上。 11:路线设计:1)高速公路不得低于15KM;1,2,3级公路不得低于10KM;2)公路设计:①:平面设计(道路中线投影到平面的几何形状和尺寸,直线,曲线等)②:纵断面设计;③:横断面设计:1:车道宽度;2:中间带宽度;3:路肩;4:视距;5:交叉。 12:汽车的主动安全性:指汽车本身防止或者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的可能。汽车的被动安全性:发生事故后,汽车本身减少人员所受伤害程度和货物损害程度的性能。 13:交通流运行状态的指标:速度;交通量;交通密度。 14:高峰小时系数PHF:高峰小时内交通量和该小时内流量最大的15分钟的流量的比值。

最新道路货物运输的现状

1 道路货物运输的现状 2 加强货运企业管理者的法律、运输科技等专业知识学习和研究,培养物流3 专业人才,对现有货运企业进行业务定位和技术分析,确定引进人才类型;扶4 持高校、科研院所、企业联合,建设人才培训基地,培育适应企业发展需求的5 改革开放以来,唐山市道路货运的发展经历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开放运输6 市场,提倡“有路大家行车”,鼓励运输“国有、集体、个体一起上和个地方、7 各部门、各单位一起干”,以解决运力不足,运货难的问题;第二阶段:在进8 一步开放运输市场的同时,调整运输结构,改善运力技术构成,发展专项运输。9 一、现状 10 近年随着曹妃甸港口的建设,我市经济快速发展直接推动道路货物运11 输业规模不断扩大,运输能力持续增强,从业人员逐渐增多。截至目前全市拥12 有营业性货运车辆76099辆;农用车辆8100辆;危险货物运输车辆1748辆; 13 货运车辆驾驶员79038人。 14 二、存在主要问题 15 经调查分析,我市道路货物运输业,呈不断增强态势,但所存在的主16 要问题不容忽视: 17 (一)道路运输结构需进一步优化。中小型企业较多,缺少主导行业18 发展的大型实体企业。运输生产组织化程度低,管理手段落后,实载率低。先19 进的运输方式未得到足够的重视和运用;运力结构调整滞后,高效低耗重型货20 车、箱式货车、集装箱货车、拖挂车和特种专用车比重较低;从业人员整体素21 质结构低。 22 (二)货运市场的有形化程度低,货运市场体系存在诸多薄弱环节。 23 货运站场基础设施建设明显滞后,目前我市尚无大规模的、上等级的货运站场,24 车货信息不能共享,没有形成以货运站场为核心组织货源和运力的货运市场经25 营模式,难以满足客户异地配货、异地预定相关服务及多联式联运的需求。 26 (三)货运价格的恶性竞争加剧。油价高,运输成本大幅度增加及市27 场竞争的不断加剧,个体和小型运输企业为了生存以超低运输价格来挣揽货源,28 导致道路货运市场竟相压价、挣揽货源等恶性竞争现象发生。这种不计成本、29 背离价格规律的竞争,又会引起货运车辆超限超载。

货物运输服务标准和规范

货物运输服务质量标准和规范 为规范公司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秩序,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 护环境,维护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一章货物运输 第一条危险货物托运人应当对托运的危险货物种类、数量和承运人 等相关信息予以记录,记录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1 年。 第二条危险货物托运人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妥善包 装并在外包装设置标志,并向公司说明危险货物的品名、数量、危害、应急措施等情况。需要添加抑制剂或者稳定剂的,托运人应当按照规定添加,并告知公司相关注意事项。 危险货物托运人托运危险化学品的,还应当提交与托运的危险化学品完全一致的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 第三条不得使用罐式专用车辆或者运输有毒、感染性、腐蚀性危险 货物的专用车辆运输普通货物。 其他专用车辆可以从事食品、生活用品、药品、医疗器具以外 的普通货物运输,但应当由运输企业对专用车辆进行消除危害处理,确保不 对普通货物造成污染、损害。不得将危险货物与普通货物混装运输。

第四条专用车辆应当按照国家标准《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标志》(GB13392)的要求悬挂标志。 第五条专用车辆应当配备符合有关国家标准以及与所载运的危险货物相适应的应急处理器材和安全防护设备。 第六条公司运输车辆应当采取必要措施,防止危险货物脱落、扬散、丢失以及燃烧、爆炸、泄漏等。 第七条驾驶人员应当随车携带《道路运输证》。驾驶人员或者 押运人员应当按照《汽车运输危险货物规则》(JT617)的要求,随车携带《道路运输危险货物安全卡》。 第八条在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过程中,除驾驶人员外,公司在专用车辆上配备押运人员,确保危险货物处于押运人员监管之下。 第九条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途中,驾驶人员不得随意停车。因住宿或者发生影响正常运输的情况需要较长时间停车的,驾驶人员、押运人员应当设置警戒带,并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运输剧毒化学品或者易制爆危险化学品需要较长时间停车的,驾驶人员或者押运人员应当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 第十条危险货物的装卸作业应当遵守安全作业标准、规程和制度,并在装卸管理人员的现场指挥或者监控下进行。

道路货物运输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汇编

道路货物运输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制 度 ****网络技术2017年10月24日

说明: 1、拟成立公司的投资人(所有投资人)需在制度最后一页签字;已成立了的公司则在制度的最后一页日期处盖章并加盖骑缝章; 2、该制度文本必须是打印稿(不能是复印件),参考文本中空格部分不是手工填写,而只是提醒输入容,须打印,不要下划线; 3、签名必须是投资人(所有投资人)亲笔签名,不可由经办人代签,否则视为无效。 ****网络技术 2017年10月24日

第一章、企业的基本情况第二章、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第三章、应急预案 第四章、安全生产投入制度第五章、岗位操作规程

****网络技术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一章公司概况 ****网络技术成立于****年**月 **日,注册地址: **********,注册资金:***万元,经营围是:**** 邮 政编码:310051 人员构成:法人***、总经理***、员工若干 联系:************* 核准 成立公司名称:****网络技术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名称:****网络科技安全管理组,负责人: ****,联系方式:**********,负责经营许可围的安全生产工作。 ****网络技术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任命书 根据《中华人民全生产法》的要求,为实现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目标,经研究决定,任命 *** 为本公司安全组现场负责人及车辆管理员,全面负责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现场和车辆管理工作,具体工作职责详《安全生产责任制》 本任命自签发之日起开始执行,任期一年。 特此通知。 ****网络技术 2017年 10月 24日 法定代表人签字: 被任命人签字: ****网络技术

公路货物运输案例

公路货物运输案例 >篇一:公路运输纠纷案例分析>>(1775字) 2003年1月21日,松下公司委托货运配载站将17台“松下爱妻号”洗衣机运至外地某市。货运配载站当日签出货物托运凭证,该凭证右下方有货运配载站事先印好的货物托运合同双方在货物托运合同。该合同第二条、第三条分别载明:“托运人必须委托承运人保险,如发生丢失和损坏,按保险条例赔偿……”,“如托运人未委托承运人投保,如发生丢失和损坏,按运费的三倍赔偿”。货运配载站接受委托后用汽车运输,途中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托运的洗衣机中16台损坏。经交警认定货运配载站应负事故全部责任。之后,松下公司多次找货运配载站协商赔偿事宜,但无法达成协议。为此,松下公司依法起诉要求法院判令货运配载站按受损洗衣机的进货价赔偿原告货物损失30188,19元,并赔偿可得利润损失3018元,合计33206.19元。货运配载站辩称:双方已在货物托运合同中约定:“托运人必须委托承运人保险,如发生丢失和损坏,按保险条例赔偿……”,“如托运人未委托承运人投保,如发生丢失和损坏,按运费的三倍赔偿”。双方签订合同后,松下公司未委托货运配载站办理货物保险手续,因此松下公司的洗衣机在运输途中受损,货运配载站只须按运费的三倍进行赔偿即可。松下公司要求货运配载站赔偿全部损失没有依据,货运配载站无法接受。 纠纷原因 承运人过错造成托运货物损毁,托运人没有办理保险,发生纠纷。责任方及责任原因责任方:货运配载站责任原因:货物托运凭证是承运人自行拟定、印制,并在对外业务中反复使用,应认定为格式合同,应按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原则进行解释,如合同条款符合法定情形的,可认定该条款无效;该合同符合运输合同的法律特征,依《合同法》的有关规定,除承运人>证明货物的毁损是因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以及托运人、收货人的过错造成的外,应对货物毁损承担赔偿责任。 解决>方案 承、托运人签订的托运凭证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规定,依法成立并生效。由于该托运凭证明确约定托运人必须委托承运人对所托运的货物进行投保,如托运人未委托承运人投保,发生丢失和损坏,按运费的三倍赔偿,所以托运人未按合同约定委托被告对托运货物进行投保,途中因交通事故所受到的货物损坏被告只需按运费

分析我国客货运输结构的演变情况及其原因

运输经济学作业二 分析我国客货运输结构的演变情况及其原因 客运结构演变: 建国之初,我国客运结构比较单一,铁路占主导地位,公路、水运、航空只起辅助作用。随着时间的推移,无论客运虽还是旅客周转量,铁路所占的比重逐年下降,公路和民航稳步上升。20世纪50年代到70年代,客运以铁路为主,1970年完成旅客周转量仍占69.60%,公路占23.30%,航空很少。进入20世纪80年代,客运结构更发生了明显变化,铁路比重继续下降,公路和航空在客运方面的作用日益重要,到1995年,铁路客运量仅占8.76%,旅客周转量占39.39%,而公路客运量达到88.76%,虽然公路客运运距较短,但旅客周转量比重也达到51.13%,航空客运量虽低,但周转量比重占到7.57%,说明航空在长途客运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六五”和“七五”期间,铁路和公路旅客运输结构的变化幅度比前几个五年计划时期要小得多。“九五”和“十五”期间,航空客运的比例逐渐增大,旅客周转量比重达到了11.71%,公路运输占据了主导地位,客运量达到90%以上,旅客周转量也保持50%以上。2010年11月累计客货运输统计数据显示:公路客运仍是旅客运输主要方式,占客运总量93.28%,与此同时,民航旅客运输呈现快速增长态势,逐渐成为旅客运输重要新生力量。 客运结构演变的主要影响因素包括: (1)国家经济发展水平和阶段是决定客运结构的首要条件。国家经济发展水平和阶段决定着人们的收入水平与消费结构,而收入水平与消费结构又决定着人们对各种运输方式的选择偏好与客运结构。当人们生活水平不高的时候,人们对运输方式的选择更注重经济性;整个社会还不太富裕的时候,劳动时间的价值也不太高,人们旅行的时候并不过分注重旅行的速度。只有当人们的生活水平提高到一定程度时,人们才注重旅行的舒适性和个性;只有当人们的劳动时间有相当高的价值时,人们才更重视旅行的速度。 (2)当价格因素不成为人们自由选择运输方式的制约因素时,各种运输方式在运行速度方面的差别是推动客运结构演变的主要原因。劳动时间价值的不同会导致人们选择运行速度不同的运输方式。进而,各种运输方式的服务质量、安全性、灵活性和舒适度等也会和速度一起成为影响旅客运输结构演变的共同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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