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财务管理校长负责制

中小学财务管理校长负责制
中小学财务管理校长负责制

中小学财务管理校长负责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明确、强化校长在学校财务管理中的主导地位,保障学校财务运行的规范性和自主权,结合我县中小学校实际情况及特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办中小学校,县内其他学校参照执行。

第三条中小学校财务管理校长负责制的基本原则是:

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要求,学校的财务活动应该在校长的领导下,坚持勤俭办学的方针,正确处理事业发展需要和资金供给的关系,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国家、学校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最大限度的保障和促进学校的健康快速发展。

第二章中小学校长负责制的主要内容第四条中小学校财务管理校长负责制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方面:

一、学校财务法规方面,校长对法规制度的具体落实负责。校长负责贯彻国家有关财经纪律、法规和制度,保护国家财产安全完整,并组织建立健全学校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强化内部制约机制。

二、学校预算编制方面,校长对预算编制机构是否合理以及预算编制是否科学负责。校长在年度预算编制中负责统一领导,组织学校教务、总务、财务和教师代表共同参与,实行民主理财,

研究和确定预算建议数及草案,应当贯彻厉行节约、勤俭办学的方针,做到统筹兼顾,确保重点,在保证基本支出的前提下,妥善安排好资本性支出,做到完整准确,公开透明,并在规定的时间报送有关部门。

三、学校预算执行方面,校长对是否按照预算支出以及相关手续是否完备负责。依法严格执行预算以及政府采购制度,负责会计报表的审签,对原始凭证的合法性、金额的正确性和手续的完备性等进行审核。按要求定期报送预算执行情况报表,并予以公示。对下列行为负主要责任,一是学校的经费预算未经过严格的审批程序而擅自执行;二是学校未专门做出书面申请报告,也未经上级部门批准而出现预算超支;三是学校经费申请业务的合法性、真实性及预算执行情况等方面存在违规问题;四是应该执行政府集中采购的项目未按规定执行而擅自采购的行为;五是违背“量入为出、统筹兼顾、保证重点、收支平衡”的原则,违规出现新的负债;六是其他违反相关规定的财务行为。

四、学校资产管理方面,校长对资产调配以及资产管理是否规范负责。加强学校资产管理,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资产,领导、组织相关人员对学校资产定期核查,防止资产流失。

五、学校决算方面,校长对决算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负责。校长领导相关人员完整、准确编制学校部门决算,真实反映学校财务状况。

六、学校财务控制和监督方面,校长对向上级、其他相关部门以及学校公示提供的财务披露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加强对学校

经济活动的财务控制和监督,防范财务风险。定期向上级及教职工公布学校账务,处理好对财务工作的监督与对财务工作服务以及接受教职工监督的关系。

第三章财务管理校长负责制的保障

第五条实行“校财局管”,强化财政部门、教育部门对学校经费的管理,但不改变财权的所有权,保障校长的“话语权”。

第六条“集中记账,分校核算”,提升财务管理水平,节约人力资源成本,同时提升县级代账会计的“服务”作用,而弱化其“管理”功能,突出校长作为学校的负责人在财务管理中的主导者地位,确保学校稳步实现既定的各项发展规划。

第四章附则

第七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014.12.19

中小学校财务管理制度

若尔盖县中小学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学校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事业发展,根据《会计法》、《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中小学校财务制度》以及其他有关财经法规与教育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规范财务和会计行为;坚持勤俭办学的方针,厉行节约,杜绝奢侈浪费;正确处理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 第三条财务管理的任务是:合理编制学校预算,并对预算执行过程进行控制和管理;科学配臵学校资源,努力节约支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资金管理,建立健全财务规章制度,规范校内经济秩序;如实反映学校财务状况;对学校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合理性进行监督。 第二章财务组织管理制度 第一节财务管理体制 第一条校长对本校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会计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及完整性负领导责任。 第二条学校财务工作接受县教育局以及财政、审计、纪检、监察、税务、物价等部门的领导、检查、监督和业务指导。 第三条乡中心校以上(含中心校)设臵财务机构,财会人员根

据学校规模大小确定,教职工人数在100人以下,设一名会计,一名出纳,在100人(包括100人)以上,可设两名会计,一名出纳;村小(教学点)纳入中心校统一管理,不设财务机构,只设报账员。 第二节校长对财会工作的领导职责 第四条贯彻党和国家的财经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执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文件精神,遵守各项财会法规和财经纪律。 第五条对财会人员进行政治思想和职业道德的教育,定期进行专业业务培训,提高专业人员的业务素质,提高理财水平。 第六条领导财会人员建立健全本校财务规章制度,规范学校财务行为,对学校重点经济活动制定财务控制和监督办法。 第七条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根据校务会集体决定,对学校的重大经济事项作出决策,审阅学校各类报表,对财务管理提出指导性意见。 第三节会计工作职责 第八条贯彻执行《会计法》、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及财务部门的各项财务政策、法规和制度。 第九条负责工会财务、帐目等会计档案的监督、使用、管理工作。 第十条做好年度经费的预算、决算工作。 第十一条根据各项财务制度的规定,严格审核预算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改进措施。 第十二条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做好清帐、记帐、报帐工作,全

中小学食堂财务管理办法

中小学食堂财务管理办法<参考 >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我县中小学食堂财务管理,规范经营服务行为,保障广大师生的权益,促进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根据《行政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和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中小学校食堂管理的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学校举办食堂是一项公益性事业,以服务师生为目的,是学校后勤保障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坚持“公益性”原则,按照“非盈利性”要求,进行食堂成本独立核算。 第二章财务管理体制及财会人员 第三条学校食堂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的财务管理体制。单位法人是第一责任人。 第四条食堂独立建账核算,单独在银行开户,明确财务负责人(校长或由学校后勤负责人兼)。按规定分别设置会计、出纳。并指派具有一定财会业务知识的人员为财务主管,负责学校食堂财务工作。财务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第五条学校食堂的财务支出实行校长“一支笔”审批制度,委托他人签字的,必须由校长出具委托书。重大开支和重要的经济事项决策,除经学校领导集体研究决定外,还应向学校膳食管理委员会通报有关情况,征求意见。 第三章内部管理制度 第六条建立食堂财会岗位职责制度。学校食堂要明确会计、出纳岗位的设置及其职责和权限。建立财会岗位考核制度。 第七条建立食堂内部控制制度和财务处理程序制度。食堂财务机构内部要按规定分工,做到账款分管,责任清楚。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银行印鉴由出纳、会计(或食堂负责人)分别保管。食堂负责人或财会主管人员要定期或不定期地抽查出纳库存现金,核对银行存款。

第八条建立食堂财务审批和账目稽核制度。明确食堂财务审批人员审批的权限、程序、责任;建立内部稽核小组,明确稽核人员的职责、权限、组织形式。学校或膳食管理委员会可以组织人员定期(至少一学期一次)检查食堂财务核算和收支结余等,必要时可以委托上级内审机构进行财务审计。 第四章物资采购与管理 第九条食堂物资采购由食堂管理负责人负责,膳食管理委员会成员监督。物资采购应坚持“勤进快销,以销定进,以进促销”原则。所购物资必须做到质优价实。 第十条食堂物资采购必须建立内部制约制度。一般学校必须实行双人采购,且采购人员必须做到定期轮换;规模较大的学校要实行多人参与采购,或实行招标采购,也可根据学校实际实行团体采购加配送的方式。 第十一条建立物资采购验收制度。采购物资由食堂保管员验收过秤入库。购菜清单(见附件6)上必需有采购人员、验收(复核)人员、保管人员和审批人员等3人以上签字方有效。大米、面食、食油、辅料、燃料必须附入库单(见附件3)后登记入账。 第十二条建立物资采购公示制度。每天由采购人员将采购的品种、数量、价格等填制“食堂采购日报表”(见附件8),经验收(复核)人员、保管人员和审批人员签字后在学校醒目位置予以张贴公示。 第十三条学校食堂应对库存物品进行按月定期清查盘点,以先进先出法计算库存物资成本,学期结束应进行一次全面的清查盘点,做到账表、账账、账实相符。盘盈或盘亏的存货应按规定进行账务调整。 第五章出纳管理 第十四条出纳管理是食堂财务管理的基础。出纳要根据岗位职责,规范处理职责范围内的各项业务。食堂的所有收入都必须缴入银行,不得坐支现金,做到日清月结,月底出具出纳结报单。 第十五条收入票据管理。要建立健全食堂伙食收费的票据管理制度,指定专人购领、保管、缴验、发放票据的台账登记,做到票款一致。实行预收伙食费制的学校食堂,必须使用从财政部门购领的浙江省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往来款票据,一人一票,不得并开,并把记账联装订成册放入会计凭证中统一管理。

(最新)中小学校财务制度

中小学校财务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校的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和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根据《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和国家有关法律制度,结合中小学校特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各级人民政府和接受国家经常性资助的社会力量举办的普通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工读教育学校、成人中学和成人初等学校。 其他社会力量举办的上述学校可以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中小学校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勤俭办学的方针;正确处理事业发展需要和资金供给的关系,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国家、学校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 第四条中小学校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合理编制学校预算,严格预算执行,完整、准确编制学校决算,真实反映学校财务状况;依法筹集教育经费,努力节约支出;建立健全财务制度,加强经济核算,实施绩效评价,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资产管理,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资产,防止资产流失;加强对学校经济活动的财务控制和监督,防范财务风险。 第二章财务管理体制 第五条中小学校财务管理实行校长负责制。学校的财务活动在校长的领导下,由学校财务部门统一管理。 第六条中小学校以校为单位进行会计核算。 实行“集中记账,分校核算”的,不改变学校财务管理权。即在一定区域内,由县级财政和教育部门确定的会计核算机构统一办理区域内中小学校的会计核算,学校设置报账员,在校长领导下,管理学校的财务活动,统一在会计核算机构报账。 具体采取何种方式,由地方财政和教育部门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

第七条中小学校财会人员的任职条件、工作职责、工作权限、专业技术职务、任免奖罚,应当严格按照国家会计法律制度执行。 第八条非独立核算的勤工俭学、社会服务和经营等项目的财务活动,由学校财务部门统一管理。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不得从事经营活动。 第九条中小学校食堂应当坚持公益性和非营利性原则,在学校财务部门统一管理下,实行单独核算,定期公开账务。 第三章预算管理 第十条中小学校预算是指中小学校根据教育事业发展目标和计划编制的年度财务收支计划。 中小学校预算由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组成。 第十一条国家对中小学校实行核定收支、定额或者定项补助、超支不补、结转和结余按照规定使用的预算管理办法。 定额或者定项补助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和财力可能,结合中小学校特点、事业发展目标和计划、学校收支及资产状况等确定。 国家将义务教育经费全面纳入财政预算,由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依法予以保障。 第十二条中小学校预算以校为基本编制单位,教学点纳入其所隶属学校统一编制。预算编制应当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统筹兼顾、保证重点的原则。中小学校不得编制赤字预算。 第十三条收入预算,应当考虑学校维持正常运转和发展的基本需要,参考以前年度的预算执行情况和预算年度的收入增减因素,积极稳妥地逐项测算编制。 支出预算,应当根据学校开展教育教学等活动需要和财力可能,分轻重缓急,按照政府支出分类科目分项测算编制。

中小学财务管理细则

中小学财务管理细则 中小学财务管理细则一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规范中小学校的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教育事业发展,根据《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和国家有关法规,结合中小学校特点,制定本制度。 第2条本制度适用于各级人民政府举办的普通中小学校、职业中学、特殊教育学校、工读教育学校、幼儿园、成人中学和成人初等学校。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及其他社会组织举办的上述学校参照执行。 第3条中小学校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勤俭办学的方针;正确处理事业发展需要和资金供给的关系,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 第4条中小学校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合理编制学校预算;依法多渠道筹集事业资金;加强核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建立健全财务规章制度;对学校经济活动进行财务控制和监督;定期进行财务分析,如实反映学校财务状况。 第二章财务管理体制

第5条单独设置财务机构的中小学校,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管理”的体制。学校的财务活动在校长的领导下,由财务部门统一管理。不具备条件或不需要单独设置财务机构的中小学校,实行“集中管理、分校核算”的体制。即在一定区域内,设置中心财务机构,统一管理区域内中小学校的财务活动。学校只设报账员,在校长领导下,管理学校的财务活动,统一向中心财务机构报账。具体实行何种体制,由地方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 第6条中小学校财会人员的工作职责、工作权限、技术职称、任免奖罚,应严格按照〈会计法〉规定执行。 第7条中小学校校办产业、勤工俭学项目的财务活动,由学校财务机构统一领导。 第三章单位预算管理 第8条预算是指中小学校根据教育事业发展计划和任务编制的年度财务收支计划。中小学校预算包括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 第9条国家对中小学校实行“核定收支、定额或者定项补助、超支不补、结余留用”的预算管理办法。定额或者定项补助标准根据中小学校特点、学校收支状况、事业 发展计划以及国家财政政策和财力可能确定。 第10条预算编制原则 中小学校预算编制,坚持“量入为出、统筹兼顾、保证重点、收支平衡”的原则,学校应当自求平衡,不得编制赤字预算。

教育培训机构财务管理制度(完整版)

教育培训机构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为规范学校日常财务行为,发挥财务在学校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便于学校各部门员工对学校财务部工作进行有效地监督,同时进一步完善学校财务管理制度,维护学校及员工相关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现金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学校现金管理,建立健全现金收付制度,严格执行现金结算纪律,对现金管理作如下规定。 一、现金使用范围: 1.员工工资、奖金、津贴及劳保福利费用; 2.出差人员差旅费; 3.采购办公用品、零星备件或其他零星开支; 4.业务活动的零星支出备用金; 5.确需现金支付并经校长书面同意的其他开支。 二、现金收付原则: 1.收付现金必须根据规定的合法凭证办理;没有按照《资金管理审批制度》审批签章的,财务不予付款。 2.因公外出或购买物品,需借用现金时,按照《员工借款管理》的规定办理。 3.出纳不得擅自将学校现金借给他人或其他单位,不准谎报用途,套取现金、不准利用银行账户代其他单位或个人存入或支取现金,不准将学校收入的现金以个人名义存入银行(校长书面许可除外),不准保留帐外公款。 4.出纳不准白条顶款,不准垫支挪用学校资金。 三、现金收入和支出: 1.不论何种来源收入的现金,应于当日全部送存学校指定银行账户。 2.支付现金,应该从备用金中支付或从银行存款提取,学校任何员工不得以收入直接支付各项开支,严禁坐支现金。

3.学校任何员工不得以任何借口或理由截留学校的现金收入,在取得现金收入后应及时上缴财务。 4.支付现金在1-5万元的,经办人必须提前一个工作日通知财务部门;5-10万元的,经办人必须提前3个工作日通知财务部门;10万元以上的,必须提前5个工作日通知财务部门;事先未通知的,财务部门有权拒绝办理付款业务(学校紧急、重大的非日常事项例外)。 四、现金报销时间规定: 1. 购买物品借用现金应在购货验收入库后2个工作日内报销。 2. 出差人员所借现金必须在出差返回后5个工作日内报销。 3. 员工向学校的借款在年末应全部还清,如不按时还清借款又不向财务部说明原因的,财务部有权直接从借款人的工资中扣除。 五、库存现金的管理: 1. 库存现金限额原则上以满足学校2天日常零星开支为标准,禁止超过限额备用金。 2. 办理现金业务,须做到按日清理,按月结账,及时登记现金日记账,结出库存 现金账面余额,并与库存现金实地盘点数核对相符。 3. 财务人员必须每日核对库存现金,保持账款相符,如发生长短款问题要及时向领导汇报,查明原因后按照校长审批签章后的书面处理意见进行处理,不得擅自将长短款项相互补抵。 4. 财务每月末必须定期对库存现金情况进行清查盘点。重点放在账款是否相符、有无白条抵库、有无私借公款、有无挪用公款、有无帐外资金等违法违纪行为。 5. 现金保管要有安全措施,存放现金要用保险柜,保险柜钥匙要由专人保管。 六、处罚: 1. 对违反本制度照成学校损失的,视其情节严重,结予处罚,并保留以法律手段追究当事人责任的权利。 2. 凡超出规定范围、限额使用现金,用不符合制度的凭证冲抵库存现金,

中小学财务管理制度

六安市第九中学财务管理制度 为了有效地发挥学校的预算分配和监督职能、强化学校预算管理,科学配置办学资源,保障和促进学校教学、后勤等各项事业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小学校财务制度》,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学校预算是指学校根据教育教学计划和任务编制的年度财务收支计划,由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构成,反映学校教育教学工作规模和方向,是学校财务工作的基本依据。 第二条学校预算管理实行"一所学校一本预算"的管理办法。预算编制以学校为基本预算单位,所辖教学点纳入本校预算统一编制。 第三条校长办公会是学校预算管理的决策机构。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预算的法律、法规,审定学校预算和决算报告。 第四条学校预算编制小组是学校预算管理的议事机构,由教务、总务、财务和教师代表组成,在校长的领导下参与学校预算编制活动。 第五条学校财务室是预算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拟订学校预算草案,按有关制度对学校各项经费支出进行全过程监督与预算控制,定期向上级主管部门和校领导报告预算执行情况。 第六条学校各部门是预算管理执行机构,按职能提出预算需求,并根据学校批准的预算指标,具体负责预算的管理与执行。

第七条学校预算以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和规章制度为依据,围绕学校年度的教育教学计划和发展规划,本着量入为出、统筹兼顾、保证重点、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 第八条、做好预算编制前期准备工作。开展资源调查、摸清家底,同时分析上年度预算执行情况,通过实际情况与预算的对比,摸索收支规律,为本年度的预算编制打下基础。分析预算形势,充分了解和掌握预算年度事业发展计划及其资金供需情况,以便安排支出预算时做到保证重点,兼顾一般。 第九条预算编制的方法。学校预算分为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 收入预算包括财政补助收入、事业收入、勤工俭学收入和其他收入。测算收入编制要以上年度预算执行情况为基础,根据预算年度维持学校正常运转和发展的基本需求,考虑预算年度的收入增减因素,实事求是地测算预算年度收入数额。预算编制要遵循稳健性原则,对没有把握的收入不能列入预算,对预计发生的收入不能高估,防止收入不能实现时造成预算无法执行。支出预算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基本支出根据国家规定的支出标准和实际人数核定,其中公用经费以维持学校日常教学工作的正常运转为基础,合理安排。项目支出预算以改善办学条件和促进教育事业发展为目标,根据剩余财力,按"轻重缓急"原则安排。 学校财务管理是教育教学的“先行官”,是教育教学工作的有力保证,为使学校的财务管理更有效地为教育教学工作服务,根据本校实际,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一、财务制度 1、会计、出纳制度

学校财务管理经验交流

学校财务管理经验交流

细化制度民主理财 -----------月望中心校财务管理经验交流我校地处马龙县月望乡,下辖10所村完小、17个教学点,现有教职工179人,离退休教师67人,在校义务教育学生2718人、学前幼儿466人。近年来,我校财务管理工作以“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为宗旨,以细化制度为切入点,以多形式培训为渠道,以公开、民主为保障,精细管理、自力更生、勤俭节约,不断完善学校财务管理,保证了学校持续的发展所必须的经费,保障了各校正常运转的基本经费,创建了一个和谐的教育环境,赢得上级领导的高度好评和社会的充分肯定。下面就我校财务管理工作具体做法简述如下: 一、细化一套制度 财务管理工作直接涉及到经济利益,而经济利益又是学校发展中最敏感的区域。为克服财务管理的无序状态和避免出现“头疼医头、脚疼医脚”的“人治”局面,让我校的财务管理工作满足教育教学需要,在情感上和教职工达成共识,得到充分的理解和尊重,在工作上形成合力,我认为制度管理尤为重要。 因此,我校依据上级部门要求,制定了相关财务管理制度。完善了《月望中心校学校财务管理制度》、《月望中心校关于义保公用经费的使用及管理办法》、《月望中心校财务管理职责》、《月望中心校会计人员岗位职责》、《月望中心校出纳人员岗位职责》,明确了各种财务管理相关准则及各种管理人员的职能和责任范围,并提交教代会讨论通过。做到人人熟悉制度,个个认可制度,有相应的制度做保障,财务管理有章可循,有据可查。 一位企业家说过“所谓不简单,就是把别人看似简单的事一千次一万次地做得正确;所谓不容易,就是把别人认为非常容易的事情日久天长地坚持下来。”在精细化管理方面我们是这样做的:我们严格

企业财务管理流程及模式

企业财务管理流程及模式 公司财务管理制度是公司企业,针对财务管理、财务工作制定的公司制度。 财务管理制度及流程图 第一章财务部组织结构与责权 财务管理制度及流程图 财务岗位的目的:

统筹安排企业的财务分析、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 财务岗位的功能: 1、保持良好的资本结构和较高的资本增长速度,稳健理财,让企业的投资发生生产效益超过成本的规律,尽可能的充实企业的资本。 2、是对生产和销售的效率和效益进行最明细的总结,制定明确的指标。并对此进行最有效的改善,使指标能按计划或超额的完成。 3、对成本的节流通过数据对比,提出很明确的指标。对相关的部门,比如业务费用(报关费、拖柜费、港务费等)、仓库储备、材料采购、行政费用、损耗折旧等管理费用进行预算并严格的监督。 4、对企业后续的投资、扩张、成本积累通过有效的市场分析,而扩大经营,使再生产过程得到最大化的发挥。 一、工作职责: 1、对公司会计体系的有效性负责: (1)设置帐户 (2)复式记帐 (3)填制和审核凭证 (4)登记帐簿 (5)成本计算 (6)财产清查

(7)编制会计报表 2、编制各类财务报表,并对提交报表的准确性和及时性负责: (1)财务报表 (2)收支日报表 (3)每日财务支付表 (4)月度损益表 (5)库存、出柜比较表(统计) (6)月度资金余额表 (7)月度仓库储存单(包括成品)(统计) (8)材料够入统计表(统计) (9)成品出货统计表(统计) (10)成本增、减比较表 (11)收入传票 (12)出纳传票 (13)汇总传票 (14)资金平衡表。 (15)资产负债表 (16)企业利润表 (17)现金流量表 3、对其他财务信息(比如:预算管理、额度管理、行政管理)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公允性负责。

学习《中小学财务制度》心得体会(精选多篇)

1 学习《中小学财务制度》心得体会 学习《中小学财务制度》心得体会 为期一天的《中小学校财务制度》培训结束了,在这次培训中我学习了不少知识 一、管好用好财政资金是中小学财务管理第一要务 一是为了适应财政管理制度改革的需要。自XX年开始,以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非税收入管理、政府收支分类等为主要内容的财政管理制度改革不断深入,公共财政管理体制不断完善,这些都对中小学校财务管理产生了直接影响,提出了明确要求。二是为了适应事业单位财务管理要求。XX年4月,新修订的《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规范了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活动。中小学校必须适应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改革,修订财务管理制度。三是为了管好、用好财政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教育事业,教育经费投入连年增长,中小学校经费总量、结构和财务管理任务都发生了很大变化。通过财务制度,管好、用好财政资金,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是中小学财务管理的第一要务,在这种形势下,需要修订《制度》,以适应财政经费管理要求,促进中小学校事业健康发展。 新《制度》新在何处 1.适用范围更加明确 与原制度相比,适用范围主要有5个方面的变化: 一是将中等职业学校统一纳入适用范围。修订前职业中学执行《中小学校财务制度》,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和成人中等专业学校执行《高等学校财务制度》。为体现对中等职业学校统一的财务管理要求,本次修订将各类中等职业学校统一纳入适用范围。二是将接受国家经常性资助的社会力量举办的中小学校纳入适用范围。三是将幼儿园修订为依照执行。幼儿园不属于中小学校,本次修订 不再将幼儿园纳入制度适用范围,但由于当前幼儿园的办园体制和管理体制非常 第 1 页共9 页

2019年校长财务管理培训资料

2019年校长财务管理培训资料 各单位财务工作要建立健全“谁使用、谁负责”的教育经费使用管理责任体系,要严格遵守国家财经法规政策,健全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强化支出绩效管理,选配专业财务人员,持之以恒地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让财经纪律真正成为不可触碰的高压线。单位领导在财务管理中应熟知以下政策规定。 一、财务管理的领导责任:单位是教育经费的直接使用者、管理者,在教育经费使用管理中负有主体责任。单位财务工作实行法人负责制,法人是单位财务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法人对单位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总责;单位书记按照“党政同责”要求,也要履行财务管理责任,把关定向,责权共担;分管财务的领导对财务工作实施具体管理,政策清楚,认真负责。单位领导之间,法人负总责,层层抓落实,做到互相提醒、互相监督、责任共担。 二、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全面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财经政策;规范财务和会计行为;坚持勤俭办学的方针,厉行节约,杜绝奢侈浪费;正确处理国家、单位、个人三者利益关系。 各单位要牢固树立“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理念,财政教育资金用到哪里、绩效评价就跟踪到哪里,绩效评价结果是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坚持勤俭节约、过紧日子,严禁形象工程、政绩工程,严禁超标准建设豪华学校,每一笔教育经费都要用到关键处。 三、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依法筹集事业资金,合理编制单位预算,勤俭节约支出,强化资金效益,加强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建立健全财务规章制度,严格资金资产管理,规范单位财务行为。如实反映财务状况,监督单位经济活动。 四、健全内部控制制度:根据《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和《天津市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规定,单位应当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建立健全预算管理制度、收入管理规定、支出管理规定、资产管理规定、采购管理规定、合同管理以及内部监督等管理制度。单位应当建立健全

小学学校财务管理制度

小学财务管理制度 一、学校财务工作任务 认真贯彻执行上级财政制度和财经纪律,本着精打细算,勤俭节约的原则,对学校各种资金的使用,进行合理的分配和有效的核算控制。通过记帐、算帐、报帐等一系列程序,反映资金的使用情况;完善财务规章制度,堵塞漏洞,严格监督资金的有效使用。对学校教育经费实行“分级管理,经费包干,超支不补,结余留用”的办法,做到量入为出、收支平衡。为了管好用好学校资金,充分发挥资金效益,更好地为教学为师生服务,特制定财务管理制度。 1、学校对预算内外资金支出做到事前有计划,量入而出,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审批一支笔。每一张原始单据要有“三人”(经办人、分管领导、主管财务领导)签字后方可报销。严禁白条入帐。 2、学校的财务人员必须坚持财务工作制度,坚持会计原则,履行会计义务。做到科目齐全,帐目清楚,明细分类,日清月结。财务人员要做好会计档案的管理。正确行使会计职权,不徇私情,拒收拒付乱收乱付的条据。 3、学校勤工俭学财务人员负责做好商店、食堂的核算记帐,把每天的商店、食堂的收入交到学校财务室,纳入学校统一管理,由学校财务室给勤工俭学拨一定的周转金,商店和食堂需要购物时,由勤工俭学财务人员把条据分类整理

好,每张原始票据有“三人”(经办人、分管领导、主管领导)签字后方可开财政内部票据,再由主管领导签字后到财务室划拨款。勤工俭学财务人员做到科目齐全,帐目清楚,明细分类,日清月结。做好商店和食堂票据档案的管理。 4、学校财务人员严格执行上级有关管理规定,及时准确地做好经费入户,杜绝坐收坐支,违者按有关规定给予责任人经济制裁。 5、学校财务人员严格执行教委下发的《代收代办资金暂行管理办法》,管好用好代办资金,严格禁止乱收乱支。 二、经费收入管理 学校财务部门管理以下各项资金: (1)上级拨入的事业经费、专项拨款、基本建设拨款。 (2)上级拨入的预算外资金。 (3) 各种捐赠款项收入。 (4) 其他杂项收入等。 财务部门对事业费、基建经费和学校预算外收入应分开管理,严禁将预算内经费转入预算外使用。 三、经费计划管理 (1) 学校向财务部门提供下年度需要的设备和主要项目费用的开支计划,由财务部门据此作出下年度预算,经主管校长审核。 (2) 学校根据上级下达的当年经费数,安排相关工作。

中小学财务管理校长负责制

中小学财务管理校长负责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明确、强化校长在学校财务管理中的主导地位,保障学校财务运行的规范性和自主权,结合我县中小学校实际情况及特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办中小学校,县内其他学校参照执行。 第三条中小学校财务管理校长负责制的基本原则是: 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要求,学校的财务活动应该在校长的领导下,坚持勤俭办学的方针,正确处理事业发展需要和资金供给的关系,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国家、学校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最大限度的保障和促进学校的健康快速发展。 第二章中小学校长负责制的主要内容第四条中小学校财务管理校长负责制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方面: 一、学校财务法规方面,校长对法规制度的具体落实负责。校长负责贯彻国家有关财经纪律、法规和制度,保护国家财产安全完整,并组织建立健全学校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强化内部制约机制。 二、学校预算编制方面,校长对预算编制机构是否合理以及预算编制是否科学负责。校长在年度预算编制中负责统一领导,组织学校教务、总务、财务和教师代表共同参与,实行民主理财,

研究和确定预算建议数及草案,应当贯彻厉行节约、勤俭办学的方针,做到统筹兼顾,确保重点,在保证基本支出的前提下,妥善安排好资本性支出,做到完整准确,公开透明,并在规定的时间报送有关部门。 三、学校预算执行方面,校长对是否按照预算支出以及相关手续是否完备负责。依法严格执行预算以及政府采购制度,负责会计报表的审签,对原始凭证的合法性、金额的正确性和手续的完备性等进行审核。按要求定期报送预算执行情况报表,并予以公示。对下列行为负主要责任,一是学校的经费预算未经过严格的审批程序而擅自执行;二是学校未专门做出书面申请报告,也未经上级部门批准而出现预算超支;三是学校经费申请业务的合法性、真实性及预算执行情况等方面存在违规问题;四是应该执行政府集中采购的项目未按规定执行而擅自采购的行为;五是违背“量入为出、统筹兼顾、保证重点、收支平衡”的原则,违规出现新的负债;六是其他违反相关规定的财务行为。 四、学校资产管理方面,校长对资产调配以及资产管理是否规范负责。加强学校资产管理,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资产,领导、组织相关人员对学校资产定期核查,防止资产流失。 五、学校决算方面,校长对决算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负责。校长领导相关人员完整、准确编制学校部门决算,真实反映学校财务状况。 六、学校财务控制和监督方面,校长对向上级、其他相关部门以及学校公示提供的财务披露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加强对学校

在中小学财务管理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在中小学财务管理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各位校长: 今天专门召开财务工作会议,主要是强化责任,规范动作,合理调配,统筹兼顾,举全镇之力办大事,把有限的资金用在校园建设上,确保中小学财务管理工作不走样、不出问题,为此,召开此次财务管理工作会议非常必要。为了进一步加强中小学财务管理,规范中小学财务行为,省财政厅、教育厅高度重视中小学财务管理工作,教育局领导也非常关心中小学财务管理工作,并且制定下发了《基础教育财务管理暂行办法》。按照省、市要求,结合我镇中小学财务管理薄弱、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的现状,我讲三个方面意见: 一、我镇中小学财务管理工作简要回顾 随着教育改革的不断深入,财务管理工作得到了各级各部门的大力支持,财务管理主体沿着规范、健康、安全轨道运行;全面落实了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强化了监管,狠抓了制度建设。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仍然存在诸多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1、财务管理规范性收支没有得到强化。每月的用款计划没有得到细化,没有根据当月实际用款进行预算,收支无计划性;办公用品开支不合理,维修费用过高、过偏、甚至走了样,交通费、手机费随意报账,其它商品开支名目过多、

过杂,课桌臵办价格不合理,吃喝招待等事务性支出占了很大比例;随意性开支、违纪开支时有发生。 2、票据管理不够规范。主要表现在:个别学校先开支,后补票;报账员不报账,校长亲自报账,收支不规范;架空报账,套取资金;支出打“白条”、票据无经手人签字等不规范支出现象较多。 3、教育经费开支不合理。一是大量公用经费被挪用。按政策规定,中小学的公用经费主要是用于维持学校正常运转,学校日常办公用品,院内绿化、班级校园文化建设、桌椅校舍维修及购臵等。而现在许多学校将这些费用用于发放教职工的福利、质量奖惩、课时津贴等;二是经费支出重心还没有转移到为新课程改革和素质教育的服务上来;三是预算编制不合理、不科学、不规范,不细化,致使支出随意性较强,校长想怎么花,就怎么花;想干什么,就干什么,这样下去很危险。 4、私设账外帐。小学实行统一报账制后,个别小学依然设立账外帐,严重违背了财经纪律和教育局、财政局联合下发的2006年198号文件规定。 5、“两免一补”惠民政策落实不规范,不到位。惠民政策落实不严密,资助不规范,资金发放不及时,不能确保“应享尽享”。 造成以上问题的原因主要有:

教育部中小学财务管理制度

关于印发《中小学校财务制度》的通知 财教[2012]48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教育厅(教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教育局,国务院有关部委、有关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校的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和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中小学校事业健康发展,根据《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财政部令第68号)和国家有关法律制度,财政部会同教育部对《中小学校财务制度》进行了修订。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1] 附件:中小学校财务制度 颁发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教育部 2012年12月21日 2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校的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和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根据《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和国家有关法律制度,结合中小学校特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各级人民政府和接受国家经常性资助的社会力量举办的普通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工读教育学校、成人中学和成人初等学校。 其他社会力量举办的上述学校可以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中小学校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勤俭办学的方针;正确处理事业发展需要和资金供给的关系,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国家、学校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 第四条中小学校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合理编制学校预算,严格预算执行,完整、准确编制学校决算,真实反映学校财务状况;依法筹集教育经费,努力节约支出;建立健全财务制度,加强经济核算,实施绩效评价,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资产管理,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资产,防止资产流失;加强对学校经济活动的财务控制和监督,防范财务风险。[1] 第二章财务 第五条中小学校财务管理实行校长负责制。学校的财务活动在校长的领导下,由学校财务部门统一管理。 第六条中小学校以校为单位进行会计核算。

教育培训机构财务管理制度(机构用)

金家律师修订 本协议或合同的条款设置建立在特定项目的基础上,仅供参考。实践中,需要根据双方实际的合作方式、项目内容、权利义务等,修改或重新拟定条款。本文为Word格式,可直接使用、编辑或修改 教育培训机构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为规范学校日常财务行为,发挥财务在学校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便于学校各部门员工对学校财务部工作进行有效地监督,同时进一步完善学校财务管理制度,维护学校及员工相关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现金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学校现金管理,建立健全现金收付制度,严格执行现金结算纪律,对现金管理作如下规定。 一、现金使用范围: 1.员工工资、奖金、津贴及劳保福利费用; 2.出差人员差旅费; 3.采购办公用品、零星备件或其他零星开支; 4.业务活动的零星支出备用金; 5.确需现金支付并经校长书面同意的其他开支。 二、现金收付原则: 1.收付现金必须根据规定的合法凭证办理;没有按照《资金管理审批制度》审批签章的,财务不予付款。 2.因公外出或购买物品,需借用现金时,按照《员工借款管理》的规定办理。 3.出纳不得擅自将学校现金借给他人或其他单位,不准谎报用途,套取现金、不准利用银行账户代其他单位或个人存入或支取现金,不准将学校收入的现金以个人名义存入银行(校长书面许可除外),不准保留帐外公款。 4.出纳不准白条顶款,不准垫支挪用学校资金。

三、现金收入和支出: 1.不论何种来源收入的现金,应于当日全部送存学校指定银行账户。 2.支付现金,应该从备用金中支付或从银行存款提取,学校任何员工不得以收入直接支付各项开支,严禁坐支现金。 3.学校任何员工不得以任何借口或理由截留学校的现金收入,在取得现金收入后应及时上缴财务。 4.支付现金在1-5万元的,经办人必须提前一个工作日通知财务部门;5-10万元的,经办人必须提前3个工作日通知财务部门;10万元以上的,必须提前5个工作日通知财务部门;事先未通知的,财务部门有权拒绝办理付款业务(学校紧急、重大的非日常事项例外)。 四、现金报销时间规定: 1. 购买物品借用现金应在购货验收入库后2个工作日内报销。 2. 出差人员所借现金必须在出差返回后5个工作日内报销。 3. 员工向学校的借款在年末应全部还清,如不按时还清借款又不向财务部说明原因的,财务部有权直接从借款人的工资中扣除。 五、库存现金的管理: 1. 库存现金限额原则上以满足学校2天日常零星开支为标准,禁止超过限额备用金。 2. 办理现金业务,须做到按日清理,按月结账,及时登记现金日记账,结出库存 现金账面余额,并与库存现金实地盘点数核对相符。 3. 财务人员必须每日核对库存现金,保持账款相符,如发生长短款问题要及时向领导汇报,查明原因后按照校长审批签章后的书面处理意见进行处理,不得擅自将长短款项相互补抵。 4. 财务每月末必须定期对库存现金情况进行清查盘点。重点放在账款是否相符、有无白条抵库、有无私借公款、有无挪用公款、有无帐外资金等违法违纪行为。 5. 现金保管要有安全措施,存放现金要用保险柜,保险柜钥匙要由专人保管。

中小学财务管理管理办法

中小学财务管理管理办法 小学财务管理制度一、学校财务工作任务 认真贯彻执行上级财政制度和财经纪律,本着精打细算,勤俭节约的原则,对学校各种资金的使用,进行合理的分配和有效的核算控制。通过记帐、算帐、报帐等一系列程序,反映资金的使用情况;完善财务规章制度,堵塞漏洞,严格监督资金的有效使用。对学校教育经费实行“分级管理,经费包干,超支不补,结余留用”的办法,做到量入为出、收支平衡。 二、经费收入管理 学校财务部门管理以下各项资金: a)上级拨入的事业经费、专项拨款、基本建设拨款。 b)上级拨入的预算外资金。 c) 学生学杂费收入。 d) 各种捐赠款项收入。

e) 其他杂项收入等。 财务部门对事业费、基建经费和学校预算外收入应分开管理,严禁将预算内经费转入预算外使用。 三、经费计划管理 a) 学校向财务部门提供下度需要的设备和主要项目费用的开支计划,由财务部门据此作出下度预算,经主管校长审核。 b) 学 校根据上级下达的当经费数,安排相关工作。 c) 在经费使用中应坚持严格按计划用款、专款专用的原则,并自觉接受审计部门的审计,若确需要更改项目,须经领导签字批准。 四、经费使用管理 、费用报销一律先由科室负责人签字后校长审批,然后到财务室报销。

、预算外的各项经费,应严格按照财务制度规定,在领导审核批准的项目和限额内开支使用。 、教职工因公出差借款,由校长批签。 、物资采购人员为各部门购物借款,由总务部门根据使用部门提供的采购计划数拟出借款金额,经总务部门负责人批签后,采购人员方可到财务部门办理借款手续,采购设备的借款金额在元以上,须经主管校长批签。 、任何人不得因私借用公款。 五、计凭证、帐票、报表以及会计档案管理。 a) 学校财务部门应按照财务制度和学校的有关规定,认真审核各项原始凭证。符合财务规定的开支单据给予报销,不符合规定的单据,不予报销。否则,追究当事人责任。 b) 学校财务部门,应按会计制度对各类经济业务事项,通过会计凭证及时记帐、算帐。做到日清月结,手续完备,内容真实,帐目清楚,数字准确,资料齐全。

学校财务管理制度讲课讲稿

XX小学财务管理制度 一、总则 为规范我校的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教育事业优先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规,结合本校特点,制定本制度。 基本原则: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勤俭办学的方针;正确处理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 主要任务:合理编制学校预算,加强核算。建立健全财务规章制度;对学校经济活动进行财务控制和监督;定期进行财务分析,如实反映学校财务状况。 学校实行“集中管理,分校核算”的财务管理体制,由中心学校配备专人进行集中核算管理,各分校设报账员一名,在分校校长领导下,管理学校的财务活动,统一向中心小学报账。 二、财务收入管理办法 1、收入是指学校开展教学活动及其他活动依法取得非偿还性资金。包括:财政补助收入、上级补助收入和其他收入。 2、学校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依法组织收入,各项收费必须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收费范围和标准,并使用符合国家规定的合法票据,各项收入统一管理,统一核算。

三、公用经费支出管理办法 公用经费是指保证学校正常运转,在教学活动和后勤服务等方面开支的费用。学校要规范和加强公用经费支出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具体开支范围包括:教学业务与管理、教师培训、、文体活动、教学资料印刷、水电、交通差旅、邮电;仪器设备、图书资料、教学软件(课件)等购置,房屋、建筑物及仪器设备的日常维修维护等。 列支项目: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劳务费、会议费、维修及办用设备添置费及其他支出。(相关说明见《浮山中心小学公用经费支出项目说明》) 教师培训费按照学校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的5%安排,用于教师按照学校年度培训计划参加培训所需的差旅费、资料费、伙食补助费、住宿费等开支。 维修添置费按照学校年度公用经费总额的30%安排。 学校不得以任何名义给教师发放补助。 学校公用经费要年初做好年度经费预算。按照轻重缓急、统筹兼顾的原则安排使用公用经费,既要保证开展日常教学活动所需的基本开支,又要适当安排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所需的活动经费开支。 学校购置仪器设备、教学办公用品及图书资料等,符合政府采购条件的,应实行政府采购,建立规范的经费、实物等管理程序,厉行节约,提高经费使用效益。同时,要建立物品采购登记台账,建立健全物品验收、保管、领用制度。(采购协议供货商详见附录)

2014年----2016年岭门乡中心小学财务管理暂行规定

2014年松岭门乡中心小学财务管理暂行规定 为了贯彻执行《朝阳县学校财务管理工作暂行规定》保证我乡中心小学教育教学工作顺利实施,为了加强学校财务管理、规范财经制度,严肃财经纪律,特制定如下暂行规定: 1、加强财务管理。中心小学和各小学做好财务预算,根据自校情况,量入为出。做到收支平衡,不得出现负债运行。 2、实行民主理财,继续实行联签制度。条据由教研员、团队干部联签,也就是说:中心校的条据应有校长、教研员、团队干部、经手人等四人以上签字后方可报帐,基层小学的条据要由基层小学校长和经手人签字后报到中心校,再由中心校长、教研员、团队干部签字后方能报销入帐。 3、5000元以上,支出必须经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凡购置超过2万元的支出项目,首先是领导班子研究后,报请教育局审批,批准后方可实施。 4、凡是学校自有资金或专项资金,购买教学仪器设备要把购买计划上报教育局装备中心,经局党委批准后由职能部门具体负责统一采购,否则不予以核销,凡是学校计划新建、改建、扩建、改造等工程项目,要严格执行朝阳县教育局、财政局联合制定颁发的《朝阳县中小学校舍建设与维修项目管理办法》。 5、学校接待公务人员一律在学校食堂就餐,学校财务账目不允许报销招待费。 6、中心小学下拨给各小学每生每年不低于150元的公用经费,这些资金用于解决各小学的值班费、电话费、电费、清理垃圾费、小项维修等零星开支。余下资金由中心小学集中使用,为各小学解决取暖费、办公费、差旅费、招待

费、一般维修等大项支出。 7、学校收入全部入帐,实行财务一本帐。凡是政策允许收费项目以及代收代支项目,中心小学一定做到应收尽收,并将收入全部入帐统一管理,做到专款专用,不准挪用、挤占代收代支资金,教辅材料款做到一学期一清。不得出现赤字或结余。凡是上级扶贫救助学资金要及时足额发放到学生手中,领取手续要健全。 8、学校财务要及时公开、公示。认真接受民主监督。中心校各小学要把本校的财务收支情况每学期向全体教职工公布、公示一次。对群众提出的异议,学校主要领导要做出明确解释,阳光操作,增加透明度。 9、进一步加强本系统内部财务审计工作。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杜绝违纪违规现象发生,确保教育经费收支合理。凡校长离任时,要对其在任期间的经济责任进行严格的审计,如在任职其内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10、加强固定资产管理,严防学校财产流失。各校必须建立固定资产账簿,新增固定资产要及时登记入帐,因工作需要,存放个人手中的学校财产,工作变动时必须移交学校,对学校固定资产每年至少盘查一次,减少的固定资产要合理,且经过正常批准,切实做到帐物相符,严防学校财产流失。 11、加强对教辅材料资金的收支管理。成立教辅材料审定小组。凡是学校购买教辅材料,必须由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并做好研究记录,做到阳光、公开、透明。严禁暗箱操作,非正规渠道和个人私自定购。否则追究校长及当事人责任,严肃处理,决不姑息。凡收取上来的材料费统一纳入学校财务帐目集中管理,不准存入非财务帐户或个人名下。 12。、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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