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监察投诉书

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监察投诉书
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监察投诉书

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投诉书应用钢笔、签字笔书写或打印。

2、请求事项应简明扼要地写明具体要求。

劳动监察投诉书

劳动监察投诉书 劳动监察投诉书范文(一) 投诉人:________公司地址:________ 电话号码:____________ 被投诉人: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 电话号码:____________ 投诉事项:请求对被投诉人在招标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并责令其停止招标、限期改正。 事实与理由: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投诉人为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维护本次招标项目的公正性,现依据《招标投标法》第65条和《____________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规定》第11条的规定,特依法向贵局提出投诉。请贵局对被投诉人在本次招标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并责令其停止招标、限期改正。 此呈 _____市_____区城市管理局 投诉人: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二0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劳动监察投诉书范文(二) 投诉人:刘××,男,1962年

12月17日出生,工作单位:xx有限公司,户口所在地:xxxxx 联系方式:×××××× 被投诉人:xx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房××,职务:经理 住所地: 联系方式:×××××× 请求事项: 1:要求被投诉人依法补发投诉人自XX年6月份至XX 年12月未足额支付的工资1850元,补发拖欠投诉人自XX 年1月份至XX年8月份的工资10800元,并再支付自XX年1月份至XX年8月份的一倍工资10800元;责令被申请人按照应付金额的25%向投诉人加付补偿金。 2:要求被投诉人退还投诉人被扣押的工作证原件。 3:请求对被投诉人未与投诉人订立劳动合同,购买社会保险等行为,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依法进行处罚。 事实与理由: 投诉人自XX年5月24日进入被申请人北京××起重设备租赁有限公司从事升降机操作工作,入职后,被申请人一直未与申请人签订劳动合同,只是口头约定工资为每月1350元,另外也未上任何保险,劳动关系延续至今。但被投诉人截至XX年12月共拖欠申请人1850元工资,且自XX年1月份至今未向申请人支付分文工资。被投诉人为投诉人报名考

劳动保障监察典型案例

劳动保障监察典型案例 未结婚先怀孕用人单位可否解除劳动合同 2010-04-14 14:11:20 作者:案件审理室来源:浏览次数:21 龚律师:去年2月,我与一家销售公司签订了为期2年的劳动合同,我负责货物调度工作。近日,公司得知我已经怀孕3个月后,以我与男友没有结婚便怀孕,违反国家的计划生育政策为由,要求和我解除合同,并要我在1个月内办理交接手续。请问,公司可以辞退怀孕的员工吗?--读者廖娟廖娟读者:我国《劳动法》第29条第3款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与其的劳动合同。国务院《女职工保护条例》第4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可见,对孕期女职工的保护,法律和法规并没有区分属于“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怀孕”还是“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怀孕”,其立法目的是在于保护妇女和胎儿的权益,因此,你虽然是未婚先孕,也应受到《劳动法》和《女职工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的保护。 我国《婚姻法》和国家有关计划生育的法规、政策中明令禁止非法同居怀孕、生育,但这只能说明,你应当受到来自违反这些规定的处罚,如承担社会抚养费等,而不等于你违反了《劳动法》、《女职工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也就是说,不同的法律,由于调整的范围和对象不同,适用时不应混淆。

因此,尽管你未婚先孕违反了国家的计划生育政策,公司也不能以此为由与你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公司固执己见,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未通知职工须承担责任 2009-07-29 10:44:33 作者:案件审理室来源:浏览次数:439 2007年10月14日,日照市某装饰公司招聘张某在其公司工作。同年11月,双方签订了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3个月,合同固定期限3年,月工资1200元,实行标准工时工作制。2009年1月26日,装饰公司解除了与张某的劳动合同。张某在经过劳动仲裁后,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审理认为,装饰公司在未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的情况下,单方解除与张某的劳动关系,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依法应支付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日前,法院对这起劳动合同纠纷案作出终审判决,判令日照市某装饰有限公司支付张某经济补偿金、节假日加班工资等费用共计25058元。 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推进劳动保障监察工作 2009-07-15 10:29:38 作者:监察一室来源:浏览次数:404 今年以来,全国掀起了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高潮。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是党的“十七大”做出的一项重大战略部署,是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全党的重大举措,是加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的重要保证,

劳动保障监察调查笔录(欠薪案件劳动者笔录)

劳动保障监察调查询问笔录 (劳动者) 调查询问时间:年月日时分至时分 调查询问地点: 调查询问人:记录人: 被调查询问人:性别:身份证号码: 工作单位、职务: 单位地址:电话: 我们是海珠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工作人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八十六条、《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条,现对你的情况进行了解调查,请配合如实作答及提供相关材料,如虚假陈述或提供虚假材料,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问:请问对上述内容是否清楚? 答: 问:根据《关于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若干规定》第二十三条的规定,你如果认为我们与案件调查、处理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的,有权书面申请回避,你是否需要? 答: 问:你叫什么名字?请提供身份证件核对。 答: 问:你工作的单位叫什么名称?有无注册?注册地址是哪里?实际经营地址是哪里?该单位负责人是谁?联系方式是什么? 答: 被调查询问人对本记录审核无误并签名:年月日主、协办劳动保障监察员签名:年月日

问:你什么时候入职上述单位?你从事什么岗位?目前在职还是已离职?如已离职,是什么时候离职?当时是因为什么原因离职? 答: 问:双方有无签订劳动合同?如有签订,请提供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如无,双方是怎样约定工作时间、工作内容和劳动报酬等内容的? 答: 问:工资标准双方是怎样约定的?是通过何种方式(现金、银行转账)发放工资? 如果是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发放,请提供相应银行流水账单。如果是通过现金方式发放,是由谁负责具体发放?能否提供签收记录?有无工资条?如有,请提供工资条复印件。 答: 问:目前该单位发放到你哪个月份的工资?该月份发放工资金额是多少?还有哪个月份的工资尚未发放?具体金额是多少?尚未发放的工资金额是否已经经过单位确认? 答: 被调查询问人对本记录审核无误并签名:年月日主、协办劳动保障监察员签名:年月日

劳动保障监察时效问题分析.pdf

劳动保障监察是我国劳动关系调整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有重要意义。在我国经济社会转型的背景下,劳动关系矛盾愈加突出,劳动保障监察部门面临着更多挑战。近些年,劳动者以劳动保障监察部门行政不作为为名向有关部门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不断出现,主要是由于劳动保障监察时效问题造成的。在案件处理过程中,劳动保障监察由于法律法规中追究时效的规定,对部分劳动者的诉求做出不予受理的决定,极有可能引起劳动者的异议。近些年,劳动保障监察时效问题引起了多位学者和实务参与者的关注与讨论。曹旭红等(2006)在分析我国劳动监察制度时,提出我国现有的法律法规中对劳动监察立案时效规定不明,从法律条文来看劳动保障监察立案受理的时效应该只能适用于涉及劳动行政处罚的案件,对于劳动行政处理的案件是不能适用的;而且存在劳动监察的处理期限规定不完善,法律中未明确规定在案件处理过程中是否能中止或者时效能否重新计算的问题。孙会和张志宏等(2010)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时效争议案例分析,提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法行使的是国家行政权力,其时效的性质属于行政程序法范畴,目前《行政处罚法》和《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中并无时效中断规定,劳动保障监察部门两年时效应为固定不变的时效,不因劳动者向企业主张权利、劳动者向包括劳动仲裁、人民法院等部门主张权利而中断,也不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正当理由而中止。于鲲和杨永忠等(2015)认为劳动者若因劳动关系不明确或投诉时劳动争议尚未结束等原因先撤回投诉的,则当劳动者在劳动争议仲裁或法院作出生效裁决后再次提出投诉时,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应当受理,即在一定情形下可适用时效中断。夏小伟等(2017)作为一名劳动保障监察员,结合自己办理的四个典型案例提出对社会保险费追缴设置追究时效是基于现实成本的考量,同时符合对违法行为纠正的通行做法,因而社会保险费追缴应当适用劳动监察两年时效。栾居沪等(2017)则认为劳动保障监察时效仅适用于行政处罚,并不适用于劳动保障监察的其他行政行为,因此,不能涵盖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或者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强制要求补缴社会保险费的行为,社会保险费追缴不适用劳动监察时效。汪烨琼等(2017)提出在刑事诉讼、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中均有关于中止诉讼的规定,劳动监察在处理案件过程中遇到由于调查人不配合,或者核心证据事实正在其他部门处理过程中等问题,应当酌情考虑引入案件中止。综上所述学术界和实务界对劳动保障监察时效的争论主要有两点,一是劳动保障监察两年时效的适用范围,即社会保险费追缴等其他劳动保障行政行为是否应适用两年时效。二是劳动保障监察时效是否应当考虑中止中断时效情况。由于存在这些争论,在劳动监察中遇到这类问题时,缺乏相应的依据和具体标准,给劳动监察工作带来了很大困难,不利于提高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执法水平和效能,同时容易造成劳动者投诉其行政不作为。 一、劳动保障监察时效性具体规定 目前我国专门规定劳动保障监察的法律法规有《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和《关于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若干规定》。根据2004年11月1日国务院颁布的《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规定“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在2年内未被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发现,也未被举报、投诉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再查处”。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查处企业违法行为存在两年时效,时效起算点是“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发生之日”和“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自行为终了之日”。《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由国务院颁布,属于行政法规,立法层次低影响了劳动保障监察的效力权威。受限于行政处罚法两年规定,很多案件在适用时效中以绝对固定的两年为准。 二、具体案例分析-由于劳动保障监察时效性产生的争议 案例一:2010年3月,车某向朝阳区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公司没有为他缴纳2005年10月到2006年4月的社会保险费,未足额缴纳2006年5月到2008年2月的社会保险费。朝阳区劳动保障监察部门以投诉事项已经超过2年时效为由作出不予受理通知书。车某不服该决定,向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行政复议。复议结果维持了该决议,车某随后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法院判定依法予以维持。这类案例在劳动保障监察部门的日常工作中经常会遇到,在实际处理中,也都如案例中一样选择不予立案,但是对于权利受到侵害的劳动者而言其合法权益无法得到有效的保护。案例二 :2013年1月,杜某向山东省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要求公司为其补缴2009年6月至2010年5月的社会保险费。经查杜某在2011年5月申请劳动仲裁,因对劳动仲裁裁决不服,先后向区人民法院和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书,判定杜某与公司存在劳动关系时间为2009年6月至2010年5月。杜某提出曾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过在职期间企业未缴纳社会保险费,但未正式立案。最终监察总队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条的规定,依法下达不予受理投诉决定书,告知投诉人已超过2年的投诉期限,不予受理。杜某不服申请了行政复议,最终认定事实清楚,程序合法,维持原决定。此案例中的劳动者是由于确认劳动关系的需要,而未能及时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立案,最终虽然劳动关系确认事实,但是也无法通过法律途径和手段保护自己的权益。分析上述两个由于劳动保障监察时效性产生的案例,在我国劳动关系领域,一直处于资强劳弱的格局,因此国家制定《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等法律以平衡劳动关系保护劳动者权益。劳动保障监察在整体劳动关系调整机制中扮演着监督者的角色,以国家公权力扶持劳动者实现社会公平正义。从劳动保障监察的职能来说,劳动保障监察是以国家力量为劳动者建立了一道保障机制,通过监督检查劳动法律法规政策的实施,规范企业用工,的确发挥着保护劳动者的作用。然而,由于时效问题,对于企业违法行为无法进行惩处,使得劳动保障监察无法充分发挥其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职能。从国家整体治理目标来说,在追求经济发展的同时,社会的稳定以及民生民权的改善也不容忽视。目前,社保缴纳问题也属于劳动保障监察的监管范围,如果以时效问题不处理企业欠缴问题,不仅侵害劳动者权益,而且直接削弱社会保险基金支撑能力,加重了国家财政负担,影响

劳动监察案例

案例1: 企业不得无故拖欠职工工资 【案由】2008年8月2日,正值北京举办奥运会期间。蒲县某砖厂25名农民工向县劳动保障监察执法队投诉称:所在企业拖欠其4个月的工资,多次找负责人讨要工资,但该负责人以售砖款不能及时收回为由,一直推托,不予发放工资。接到投诉后,我们立即对该企业进行了立案调查。经查,该企业拖欠29名农民工5-8份月工资共计9.4万元,农民工反映情况属实。但是,该企业确实是因为售砖款未能及时收回,且欠款单位多是建筑工程项目,资金款项不能及时到位,导致砖厂资金周转困难,不能按时发放工资。 【分析】《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根据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八条“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其中第(一)项为“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劳动部《对〈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补充规定》第四项对“无故拖欠”作了明确解释,“系指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超过规定付薪时间未支付劳动者工资。不包括⑴用人单位遇到非人力所能抗拒的自然灾害、战争等原因,无法按时支付工资;⑵用人单位确因生产经营困难、资金周转受到影响,在征得本单位工会同意后,可暂时延期支付劳动者工资。”本案中,该砖厂以售砖款不能及时收回为由拖欠职工工资,即便企业在生产经营困难,但拖欠工资时间已达4个月,显然违反了上述规定。 【处理】在蒲县劳动保障监察执法队对蒲县太明砖厂下达《劳动保障监察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其15日内支付拖欠农民工工资9.4万元和相应的补偿金,在监察员的宣传法律、法规规定后,该砖厂负责人认识到了欠薪后果的严重性,同意了在限定期限内支付所欠农民工工资及加付补偿金。从而规范了企业的工资支付行为,有效地维护了职工的合法权益,维护了奥运期间的社会稳定。

劳动保障监察办案程序规则

劳动保障监察办案程序规则 为进一步规范劳动保障监察办案程序,及时依法查处劳动保障监察违法案件,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提高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树立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廉洁、公正执法的社会形象,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规则。 一、受理 (一)劳动者对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侵犯其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向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对因同一事由引起的集体投诉,投诉人可推荐代表投诉。 (二)投诉应当由投诉人向劳动保障监察机构递交投诉文书。书写投诉文书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投诉,由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当场制作笔录,并交由投诉人签字。 (三)对符合下列条件的投诉,应当在接到投诉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依法受理,并于受理之日立案查处: 1、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行为发生在两年内的; 2、有明确的被投诉用人单位,且投诉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是被投诉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行为所造成的; 3、属于劳动保障监察职权范围并由受理投诉的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管辖。(四)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行为超过2年的投诉,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应当在接到投诉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决定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投诉人。超过2年期限的计算,自违法行为

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五)属于劳动保障监察职权范围但不属于受理投诉的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管辖的投诉,应当告知投诉人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提出。 (六)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应设立举报投诉接待室,公布办公地址、电话、传真、信箱和电子邮址等,指派专人负责接待、登记、受理举报投诉案件。举报投诉设立台帐登记制度。 二、立案 (一)立案应依法严格审查投诉人应提交的相关材料: 1、投诉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投诉人与被投诉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 3、投诉人投诉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事实; 4、投诉人的请求事项; 5、委托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 对应提交材料不足的,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应当告知投诉人补正投诉材料。(二)立案应严格履行法定手续,制定案卷,填写《立案审批表》。《立案审批表》应当载明下列内容: 1、案由及案件来源(即检查中发现、举报、投诉、书面审查、移送、交办等); 2、当事人基本情况; 3、案情简介:违法行为发生的地点、时间; 4、立案法律依据; 5、监察人员的意见;

劳动仲裁申诉书(样本)

劳动仲裁申诉书(样本) 申诉人:XXX,男/女,XXXX年X月X日出生,汉族,XXXX有限公司职工,住X 市X区平安路X号X号楼X单元X户,电话:XXXXX 被诉人:XXXX有限公司,地址X市X路X号 法定代表人:XXX ,董事长电话:XXXXX 请求事项: 1、依法裁决解除申诉人与被申诉人之间的劳动关系; 2、依法裁决被申诉人支付克扣的X个月工资共计X元; 3、依法裁决被申诉人报销医药费X元; 4、由被诉人支付给申诉人经济补偿金共计X元。 事实和理由: XXXX年01月申诉人进入被申诉人处工作,XXXX年10月、XXXX年10月各签订为期一年的劳动合同。XXXX年10月01日双方又签订自XXXX年10月01日起至XXXX年09月30日止为期X年的劳动合同,合同约定“安排乙方(申诉人)从事业务员岗位工作”。合同签订后申诉人即按合同履行,并因工作努力出色而于XXXX年07月被任命为营业部副经理。由于工作量大,单位经常加班拖点。XXXX年12月18日又因工作加班至21:00许,返家途中因车祸致重伤住院四十余天。这期间被申诉人不但不关心申诉人的伤情与治疗,反而停发了申诉人工资,基于生存问题和自身权益,申诉人曾多次向被申诉人提出补发工资的请求,均被以还需要再研究为由拖至今日。 鉴于被申诉人的做法严重违反《劳动法》及其他相关规定,剥夺了申诉人依法享有的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合法权益、及劳动合同约定的各项权利,已构成违约。为维护法律的严肃性及申诉人的合法权益,特向贵委提出申诉,请依法裁决。 此致 XX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诉人:XXX XXXX年X月X日 说明:1.被诉人单位可以是机关事业单位; 2.请求事项因人而异; 3.事实与理由要写明申诉人何时进入被诉人单位,工作地点在哪,在何种岗位任何职,是否签订劳动合同,工资待遇多少。何时怎样发生争议,双方如何处理,结果如何等。 4.

劳动监察投诉书范文2017最新

劳动监察投诉书范文2017最新 如果公司有一些违反劳动法的行为,劳动者是可以进行投诉的,那么如何去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程序是怎样的?劳动监察投诉书范文怎么写?接下来由律伴网的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这方面的知识,欢迎大家阅读! 劳动监察投诉书范文 投诉人:刘××,男,1962年12月17日出生,工作单位:xx有限公司,户口所在地:xxxxx 联系方式:×××××× 被投诉人:xx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房××,职务:经理 住所地: 联系方式:×××××× 请求事项: 1:要求被投诉人依法补发投诉人自2007年6月份至2007年12月未足额支付的工资1850元,补发拖欠投诉人自2008年1月份至2008年8月份的工资10800元,并再支付自2008年1月份至2008年8月份的一倍工资10800元;责令被申请人按照应付金额的25%向投诉人加付补偿金。 2:要求被投诉人退还投诉人被扣押的工作证原件。 3:请求对被投诉人未与投诉人订立劳动合同,购买社会保险等行为,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依法进行处罚。 事实与理由: 投诉人自2007年5月24日进入被申请人北京××起重设备租赁有限公司从事升降机操作工作,入职后,被申请人一直未与申请人签订劳动合同,只是口头约定工资为每月1350元,另外也未上任何保险,劳动关系延续至今。但被投诉人截至2007年12月共拖欠申请人1850元工资,,且自2008年1月份至今未向申请人支付分文工资。被投诉人为投诉人报名考取《北京市建筑工地起重机械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后就一直将

证件原件扣押至今,一直未交付申请人。被投诉人的行为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有关法律规定。 现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条规定,要求被投诉人补发投诉人未支付和未足额支付的工资和退还被扣押的工作证。 此致! xx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投诉人:×× 文章来源:律伴网https://www.360docs.net/doc/211664210.html,/

劳动保障监察时效的起算中止中断

劳动保障监察时效的起算、中止、中断和延长 (一)劳动保障监察时效的起算 劳动保障监察时效的起算即劳动保障监察时效期间的开始,是指从什么时候开始计算劳动保障监察时效。劳动保障监察时效的起算一般是由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定的,如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劳动保障监察调查取证时效从立案之日起开始计算。再如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劳动保障监察追诉时效自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二)劳动保障监察时效的中止 劳动保障监察时效的中止,是指在劳动保障监察过程中,由于出现某种障碍或发生某种特殊情况影响劳动保障监察的正常进行而将劳动保障监察暂时停止,待有关情况或障碍消失后,再恢复劳动保障监察的制度。 在通常情况下,劳动保障监察案件自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受理、立案、调查取证、直至下达的劳动保障监察处罚(理)决定书生效并履行完毕或交付法院强制执行为止。但是,在劳动保障监察过程中有时会发生某种特殊情况或者出现一时难以克服的客观障碍,致使既无法继续进行劳动保障监察活动,又不能终结劳动保障监察案件。一时难以克服的客观障碍通常是指不可抗力。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如战争、地震、火山爆发等天灾人祸。某种特殊情况是指当事人无法控制的除不可抗力之外的其他事由。例如,某清洁工投诉某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其申报和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在调查取证阶段,用人单位提出与投诉人签订的是劳动雇佣承包合同,与劳动者是劳务关系而不是劳动关系,而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没有职权进行劳动关系的认定,所以必须等到劳动保障仲裁部门或法院进行劳动关系认定后才能继续进行劳动保障监察活动。在上述情况下,就需要将劳动保障监察活动予以暂时停止,待引起中断的特殊情况消失或客观障碍消除后,再继续进行劳动保障监察活动。这种制度就是劳动保障监察时效的中止。其基本特点是: 1. 劳动保障监察时效的中止,可以发生在劳动保障监察中的任何阶段。 2. 劳动保障监察时效中止后,既不能撤销案件,也不能终止劳动保障监察活动,而只是将劳动保障监察程序暂时地、不定期地停止,直到引起劳动保障监察活动中止的原因消失以后,劳动保障监察才恢复进行; 3. 劳动保障监察时效中止前所进行的劳动保障监察活动仍然有效,有关劳动保障监察参与人有权利也有义务继续完成法定的行为; 4. 劳动保障监察时效中止的期间不计入劳动保障监察时效的期限。

消费者投诉书范文

消费者投诉书范文 精品文档 消费者投诉书范文 消费者赞扬书范文 ________消费者协会 我叫赵________,女,家住____市____巷____号,工作单位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我到____市____商场购买____牌电脑时,其合法权益遭到侵害。____商场在____街____号,商场担任人:______。售货员:______,电话号码:____________。 事情的通过是这样的: 我请求消费者协会依法维护我的合法权益,并要求____商场赔偿损失________元。 赞扬人:赵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二篇:消费者赞扬书范文 赞扬人:张学生 赞扬时间:20,,-10-2816:51:23 赞扬内容: 赞扬理想与理由: 被告于20,,年9月23日于重庆龙华实业团体众友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处购买一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生产的速腾轿车一辆。因一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生产的装有耦合 1 / 5

精品文档 杆式后悬架存在重大的安全危险,给赞扬人的生命、财产带来极大安全隐患,特向贵委赞扬。 20,,年10月17日一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宣布召回563,605辆一汽-大众新速腾,召回方案为在受影响的车辆后悬架纵臂上装置金属衬板。从召回公告中对加装金属衬板的作用来分析,“在车辆后轴纵臂上装置金属衬板”这一相当于给汽车“打补丁”的召回措施,并不能根本处理后悬架断裂成绩,不能彻底消弭后悬架断裂所带来的不安全危险。 20,,年10月24日大众在媒体沟通会上又明确表示为新速腾后悬架纵臂加装金属衬板是目前最现实的处理形式,并不建议更换悬挂,由于可能带来更多的不确定要素。如果加装金属衬板不能彻底消弭安全隐患且又不能更换***悬挂,大众又没有其他处理办法有效消弭后悬架断裂危险,就该当依据《缺陷汽车产品召回治理条例》第十九条之规定采取退车的形式彻底消弭危险。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七条之规定,“对侵害泛滥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中国消费者协会以及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的消费者协会,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据大众官方统计搭载耦合杆式后悬架的新速腾车共计563,605台,受侵害的消费者人数泛滥,符合该条规定的由消费者协会提起诉讼的条件,因此,特请求贵协会向被赞扬人提起诉讼。 2 / 5 精品文档 赞扬人认为,被赞扬人生产的拆卸有耦合杆式后悬架的速腾车存在重大的安全隐患,具有危害驾乘人员人身及财产安全的危险,重大侵犯了赞扬人的合法权益。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九条、第三十七条之规定、第四十七条,向贵协

劳动保障监察案件接待来访工作流程

劳动保障监察案件接待来访工作流程 接待 1、询问来访人员的基本情况 2、认真听取来访人陈述,弄清来访人的事由(问题发生的时间、地点、涉及单位、法人、事情起因和事发过程)。了解之前是否处理、结果如何。 3、详细记录来访人的基本情况、反映的内容和要求等。 登记 1、填写《投诉、举报登记表》; 2、摘录来访人员反映的内容和要求;文字登记要简明扼要。 处理 1、针对来访人反映的情况,依据有关政策规定分别作出如下处理: 举报、投诉部属于劳动保障监察内容的,依法进入立案程序; 举报、投诉的内容属于劳动争议的,告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诉; 举报投诉的单位不属于管辖范围的,告知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举报、投诉; 2、将处理情况如实记录在《投诉、举报登记表》。 立案 1、符合劳动保障监察立案条件的,应在5日内立案; 2、立案应填写《立案审批表》; 3、已立案的来访案件,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查处,并将结果以适当方式告知来访者。

劳动保障监察案件接待来电工作流程图 接电 1、询问来电人员的基本情况 2、认真听取来电人陈述,弄清来访人的事由(问题发生的时间、地点、涉及单位、法人、事情起因和事发过程)。了解之前是否处理、结果如何。 3、详细记录来电人的基本情况、反映的内容和要求等。 登记 1、填写《来电投诉、举报、咨询登记表》; 2、摘录来电人员反映的内容和要求;文字登记要简明扼要。 处理 1、针对来访人反映的情况,依据有关政策规定分别作出如下处理: 举报、投诉部属于劳动保障监察内容的,依法进入立案程序,告知投诉人本人带相关证件材料来劳动监察队投诉;特殊情况不能前来的,电话告知其立案流程、办理时限等基本情况; 举报、投诉的内容属于劳动争议的,告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诉; 举报投诉的单位不属于管辖范围的,告知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举报、投诉; 2、将处理情况如实记录在《来电投诉、举报、咨询登记表》。 立案 1、符合劳动保障监察立案条件的,应在5日内立案; 2、立案应填写《立案审批表》; 3、未到现场立案的来电立案案件,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查处,并将结果以适当方式告知来电者。

劳动监察案例讲析

劳动监察案例讲析 一、案件处理的意义 案件处理是劳动监察执法的一项重要形式和手段,也是用人单位依法进行人力资源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如何依法、及时、稳妥处理各类案件,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是劳动监察和用人单位共同的工作任务和最终目标。 在人力资源管理工作中,涉及劳动用工管理的内容主要有劳动合同、工资分配、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还有禁止使用童工、女职工和未成年人保护、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职业技能鉴定等其他方面的内容。这些实际上就是《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调解仲裁法》等涉及的调整的一些内容。下面,我们主要就上述几个主要内容,并结合我们的监察实践,有针对性、且有实用性的对用人单位日常工作中常发的一些典型案例,同大家一起进行解析、探讨和学习。目的就是要让我们的用人单位一方面遵守国家法律,保护劳动者这一相对的弱势群体,让他们实现体面劳动,让劳动的更有尊严;另一方面是让我们的用人单位能够合理规避人力资源管理中的一些游戏规则,依法管理,对国家负责,对自己负责,对老板负责。时间充足的话,我们可以进行提问、互动。 二、案件的类型

1、劳动合同(定义、种类、形式解释) 2、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定义、种类、形式解释) 3、工资支付(定义、种类、形式解释) 4、社会保险:由于在各类社会保险的经办方面积累了较为丰富的政策和可操作经验,我们日常涉及的案件基本局限于社会保险的登记、申报、缴费等参保环节,就是说参不参保的问题,对此,我们国家和省在法律法规和制度设计上都有比较成熟的东西,比如,1999年的社会保险征缴暂行条例、登记管理办法,申报缴纳管理办法,以及各种条例,现在需要强调的《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农民工大病医疗保险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并轨有关问题的通知》的执行和落实情况,现在看不是令人满意,主要问题是用人单位在如实申报存在问题,和经办机构的沟通也不够,一些不参保而导致的矛盾已经显现。如工伤的待遇、赔付问题等,已经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社会稳定。因此,还有许多工作需要我们政府监管部门和用人单位共同努力把他做好。 案例一 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应该出示证明 一、案情: 张先生为省某厅局下属单位,从人才市场招聘的大学毕业生,签订五年劳动合同,在该单位工作两年后,也就是2009年的4月份,张先生未经单位批准,在工作期间办理职称考试事宜,单位认定其为旷工,根据

劳动保障监察投诉举报案件处理制度

劳动保障监察投诉举报案件处理制度 2009-05-08 一、责任单位 省劳动保障监察局一科、二科、案件审理科。 二、责任人 分管副局长、科长、副科长,承办人(主办人A角,协办人B角)。 三、承办事项依据 《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及《关于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章。 四、承办事项所需的要件 1、承办条件 投诉举报当事人需能证明其合法有效身份,向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提供居民身份证原件供审验和居民身份证复印件供存档。 2、承办要件 投诉人应向劳动保障监察机构递交投诉文书及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相关合法有效证明材料。其中,投诉文书应载明:投诉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住所和联系方式,被投诉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电话等信息。 五、办理程序及时限 1、办理程序 (1)投诉举报登记。环节说明:因同一事由引起的集体投诉,投诉人可推荐代表投诉。投诉人应当向劳动保障监察机构递交投诉文书,书写投诉文书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投诉,由劳动监察机构指定人员制作笔录,并由投诉人确认。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对投诉、举报内容进行登记,并为举报人保密。 (2)案件受理。环节说明:对符合下列条件的投诉,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应当在接到投诉之日起 5个工作日内依法受理,并于受理之日立案查处: ①违反劳动保障法律的行为发生在2年内的; ②有明确的被投诉用人单位,且投诉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是被投诉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的行为所造成的; ③属于劳动保障监察职权范围并由受理投诉的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管辖。 对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应当作出不予受理决定并告知举报、投诉人: ①举报、投诉事项不属于劳动保障监察事项的;

投诉书格式范本

投诉书格式范本 劳动监察投诉书格式范本 _______劳动保障监察支队: 投诉人姓名:________ 性不:____ 年龄:____ 工作单位:________ 工作单位住址: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 被投诉单位名称:________ 法人代表(负责人)姓名:________ 性不:____ 年龄: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 电话号码:____________ 事实与理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包括:投诉人工作期间;工作地点;工作内容;是否订立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自何时至何时);劳动合同约定事项(如工资如何支付等);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对违法事实是否存在争议;劳动者工作中是否存在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及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行为,是否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劳动者何时发觉用人单位在何方面侵害自己的合法权益。) 为维护合法权益,特请劳动监察部门协助,纠正用人单位违法行为。 投诉请求(要求用人单位履行何法定义务):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上所述情况属实,如有编造,愿承担法律责任。 投诉人姓名: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消费者投诉书格式范本 ________消费者协会 我叫赵________,女,家住____市____巷____号,工作单位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我到____市____商场购买____牌电脑时,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

劳动保障监察投诉信

劳动保障监察投诉信(格式): 投诉信 XXX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我叫XXX(个人情况,如:投诉人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工作单位住址、家庭住址、联系电话)。)于X年X月进入XX单位,在XX部门(岗位)从事XX工作,是否签订劳动合同,是否参加社会保险,每月工资XX元。被投诉单位或个人情况(如:被投诉单位名称、法人代表(负责人)姓名、性别、年龄、单位地址、电话号码)。(以下根据请求事项写明有关事实经过) 1.单位何时、以何理由拒绝签订劳动合同或扣押劳动合同。 2.单位何时、以何理由收取押金XX元,扣押什么证书,以何种形式集资入股XX元,是否开具收据。 3.单位以何理由拒绝办理社会保险,是否要求过提供办理保险的材料。 4.单位何时、以什么理由扣减或拖欠工资XX元,是否开具扣工资的书面决定,是否开具欠工资的欠条。 5.单位工作时间、班次如何安排,如何考勤;在什么时间加班、加点,累计XX小时,是否或如何支付加班工资的,自己计算单位还应补发加班工资XX元。 6.单位何时、以何理由终止、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动关系,是否出具了书面决定,什么原因不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7.其他情况。 为维护合法权益,特请劳动监察部门协助,【常见内容填写提示)】 一、依法支付X年X月-X年X月被拖欠的工资、被克扣工资、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最低工资差额XX元。 二、依法办理X年X月-X年X月社会保险参保手续。 三、依法订立、返还劳动合同。 四、依法退还押金XX元、扣押的XX证书、强迫集资入股XX元。 五、依法办理档案转移、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六、其他。 以上所述情况属实,如有编造,愿承担法律责任。 投诉人姓名:XXX XXXX年XX 月 XX日

劳动保障监察案件办理规范

劳动保障监察案件办理规范 为规范劳动保障监察办案流程,提高办案质量,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确保用人单位合法生产经营,根据《劳动法》、《行政处罚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和《关于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若干规定》,结合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实际,制定本程序。 一、劳动保障监察案件来源 1、接受举报投诉获得的用人单位违法线索; 2、在开展日常巡视检查、专项执法检查等主动监察活动中发现的; 3、审查用人单位报送的书面材料时发现的; 4、上级机关交办、有关部门移送、下级机关报送的用人单位违法行为的材料; 5、突发性事件。 、受理举报投诉(一)举报、投诉由指定的专人进行接待登记,填写《劳动保障监察受理举报案件登记表》,并由举报投诉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如实填写《举报投诉材料》,接待人应及时制作《询问笔录》。 1、对用人单位主体明确,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明显符合立案条件的,由接待人按规定直接移交给相应主办监察员立案并办理; 2、对劳动关系模糊,违法事实不清晰,证据缺乏的举报投诉事件,应由接待人员先期移交指定的主办监察员进行案前调查,根据调查结果决定是否立案。对不属于劳动保障监察事项的案件,经办监察员应当在7 日内提出不予受理的意见, 并告知举报投诉人。 3、对非劳动关系或并未形成事实劳动关系,不属于劳动保障管辖范围,不符合立案条件的举报投诉事件,应由接待人员向举报投诉人做好解释工作,告知或引导举报投诉人当相关承办部门办理,并做好不予立案登记工作。 决定立案的案件应由专人填写《劳动保障监察案件办理情况登记表》,并

按规定分派给相应的主办监察员进行办理, 主办监察员应填写《劳动保障监察立案审批表》,报送本机 构负责人审批,负责人批准之日即为立案之日。接待举报投诉人负责对案件处理情况进行登记,实施督促,直至案件办理完毕。 三、案件调查 1、办理劳动保障监察案件实行主办监察员制度。主办监察员对所承接的案件负主要责任; 2、案件受理立案后,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负责人应当指定案件的主办、协办监察员。主办监察员对所承办的劳动保障监察案件承担主要责任,协办监察员应积极配合主办监察员开展工作,并对案件负一定责任; 3、劳动保障监察员对案件应及时进行调查取证,可以根据需要下达《劳动保障监察询问通知书》(被调查单位应在7 日内作出书面答复),制作《调查笔录》,或采取录音、录像、照相,询问用人单位相关人员并复制相关材料等方式收集证据,调查时应听取用人单位的陈述和申辩。 4、调查取证程序和要求 劳动保障监察人员必须按照法定的程序开展调查取证活动, 并认真遵守下列规定: ①在执行监察任务时,必须有两名以上劳动保障监察员共同执法,应佩带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标志,出示劳动保障监察证件,并说明身份。 ②向用人单位讲明调查、检查的目的、内容、要求和方法。 ③了解案件的起因和相关情况,查阅有关资料并巡视劳动场所,与劳动者交谈。 根据取证需要,如需调阅原始证据材料或采取证据保全的,应给用人单位开具《证据材料留置清单》并约定退回期限或保全期限;如提供的是证据材料的复印件的,应要求用人单位加盖公章,并注明“此件与原件相符”字样。 ④现场检查和询问情况由监察员做好笔录。一般询问用人单位的法定代

举报投诉书(劳动者举报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用)

举报投诉书 投诉人:李XX,男,汉族,197X年X月XX日出生,籍贯:XX省XX市,户籍住址:XX省XX市XX镇XX村X组,身份证号XXXXXXX,联系电话:XXXXX; 被投诉人:XX市XX五金塑胶制品有限公司,地址:XX市XX镇XX村XX工业区XX号,法定代表人:孙XX,职务:总经理,联系电话:XXXXX 投诉事项: (一)责令被投诉人向全体员工(包括投诉人)支付克扣、拖欠的工资并支付50%的赔偿金; (二)责令被投诉人向全体员工(包括投诉人)支付违法约定试用期的赔偿金1个月工资; (三)责令被投诉人向全体员工(包括投诉人)支付未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期间双倍工资补偿; (四)裁令被投诉人为依法为全体员工(包括投诉人)足额补缴社会保险。 (五)依法确认被投诉人与全体员工之间签订的劳动合同为无效合同。并令被投诉人依法修订劳动合同文本。 (六)依据相关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对被诉人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事实和理由: 投诉人于200X年XX月XX日由被投诉人招录为XXX部XX员,当时书面约定试用期工资为每月2400元,试用期满工资为每月2600元。入职后,投诉人发现,被投诉人未给全体员工依法足额参加社会保险。被投诉人只给50%的员工参加社会保险,在参加社会保险的员工当中,瞒报了工资,本来员工的月平均工资达2500元,可只按每700元进行申报。全公司共XXX名员工,每月偷逃社保基金收入达300

万元。此项严重违反法律,请求劳动社保部门依《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予以追缴,并责令被诉人立即更正。 不仅如此,入职后,被投诉人强逼全体员工(包括投诉人在内)在一份空白的劳动合同书上签字,这份劳动合同书完全是被投诉人单方拟定的霸王条款。“合同期限”部分有以下违法之处:1、明明只有两年的合同期限,却约定了三个月的试用期。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2、合同期满后就续签劳动合同协商不成,甲方可以不付经济补偿金。这严重违反《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的规定。“工作岗位”部分存在以下违法之处:该条规定“因生产情况变化或生产经营的需要,甲方可正常调整乙方工作岗位,乙方应予配合”。这与《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关于变更劳动合同,必须双方协商一致的规定相违背。在“工资制度”部分则违法更为严重。因投诉人入职时已经约定工资是2600元(试用期2400元),但此份合同却统一规定工资为政府最低工资标准。纵观整个合同,全部是免除被投诉人作为用人单位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条款。而且对劳动者权益切身相关的社会保险、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劳动保护、休息休假、劳动条件、职业危害防护等劳动合同必备的条款,则完全欠缺。从内容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这完全是一份无效的劳动合同。对于这样的劳动合同,全体员工(包括投诉人在内)自然不愿意签,但是被投诉人威胁说,如不签,就马上辞退。鉴于出厂后合适的工作实在难找,全体员工(包括投诉人在内)只好违心的签了。由于这份合同是被投诉人乘人之危签订的,同样也应认定为无效合同。既使这样的霸王劳动合同,在双方签署后,被投诉人于心有愧,至今也没有交给全体员工(包括投诉人在内)一份。二份全部由被投诉人保存。这又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一条的规定,希望劳动部门责令改正,并应当赔偿投诉人的损失。 被投诉人除在签订劳动合同方面公然对抗劳动法之外,还在工资和加班费方面故意克扣和拖欠。本来入职时同劳动者讲好月工资是2400-2600元,可被投诉人采用期骗手段,进厂后,以约定的工资包括加班费为名,拒不支付加班费。本来工资是是2400-2600元,进厂后,被投诉人就采用违背承诺,说以政府的最低工资标准作为约定的工资。并强迫员工接受。连约定的工资也不给全,进行克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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