尾矿库安全技术规范

尾矿库安全技术规范
尾矿库安全技术规范

尾矿库安全技术规程

前言

1 范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 术语和定义

4 尾矿库等别及构筑物级别

5 尾矿库建设

6 尾矿库生产运行

7 尾矿库安全检查

8 尾矿库安全度

9 尾矿库闭库

10 尾矿再利用及尾矿库闭库后再利用

11 尾矿车安全评价

12 尾矿库工程档案

附录A 上游式尾矿坝的渗流计算简法(资料性附录)附录B 坝体尾矿的平均物理力学指标(资料性附录)

前言

为规范尾矿库建设、运行、闭库及再利用,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行业技术标准、规范、规定,制定本规程。

本规程的附录A、附录B是资料性附录。

本规程是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提出并归口。

本规程起草单位:中国有色工程设计研究总院、秦皇岛冶金设计研究总院。

本规程主要起草人:田文旗、曲忠德、伍绍辉、杨春福、时炜、王树。

1 范围

本规程规定了尾矿库在建设、生产运行、安全检查、安全度、闭库、再利用、安全评价等方面的安全要求。

本规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金属、非金属矿物选矿厂尾矿库、氧化铝厂赤泥库。其他湿式堆存工业废渣库、电厂灰渣库和干式处理的尾矿库可参照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规程的引用而成为本规程的条款。引用文件最新版本,以及其后的修订版均适用于本规程。

选矿厂尾矿设施设计规范

尾矿设施施工及验收规程

岩土工程勘察规范

碾压式土石坝设计规范

碾压式土石坝施工规范

水工建筑物抗震设计规范

构筑物抗震设计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规程。

3.1 尾矿库 tailings pond

筑坝拦截谷口或围地构成的、用以贮存金属非金属矿山进行矿石选别后排出尾矿或其他工业废渣的场所。

3.2 全库容 whole storage capacity

尾矿坝某标高顶面、下游坡面及库底面所围空间的容积,包括有效库容、死水库容、蓄水库容、调洪库容和安全库容5部分。

3.3有效库容 effective storage capacity

某坝顶标高时,韧期坝内坡面、堆积坝外坡面以里(对下游式尾矿筑坝则为坝内坡面以里),沉积滩面以下,库底以上的空间,即容纳尾矿的库容。

3.4 调洪库容

flood regulation storage capacity

某坝顶标高时,沉积滩面、正常水位以上的库底、正常水位三者以上,最高洪水位以下的空间。

3.5 总库容 total storage capacity

设计最终堆积标高时的全库容

3.6 尾矿坝 tailings dam

挡尾矿和水的尾矿库外围构筑物,常泛指尾矿库初期坝和堆积坝的总体。

3.7 初期坝 starter dam

基建中用作支撑后期尾矿堆存体的坝。

3.8 堆积坝 embankment

生产过程中在初期坝坝顶以上用尾矿充填堆筑而成的坝。

3.9 上游式(尾矿筑坝法)

upstream embankment method

在初期坝上游方向充填堆积尾矿的筑坝方式。

3.10 中线式(尾矿筑坝法)

centerline embankment method

在初期坝轴线处用旋流分级粗尾砂冲积尾矿的筑坝方式。

3.11 下游式(尾矿筑坝法)

downstream embankment method

在初期坝下游方向用旋流分级粗尾砂冲积尾矿的筑坝方式。

3.12 沉积滩 deposited beach

水力冲积尾矿形成的沉积体表层,常指露出水面部分。

3.13 滩顶 beach crest

沉积滩面与堆积坝外坡的交线,为沉积滩的最高点。

3.14 滩长 beach width

由滩顶至库内水边线的水平距离。

3.15 最小干滩长度

minimum beach width

设计洪水位时的干滩长度。

3.16 安全超高 free height

尾矿坝沉积滩顶至设计洪水位的高差。

3.17 最小安全超高

minimum free height

规定的安全超高最小允许值。

3.18 坝高 dam height

对初期坝和中线式、下游式筑坝为坝顶与坝轴线处坝底的高差;对上游式筑坝则为堆积坝坝顶与初期坝坝轴线处坝底的高差。

3.19 总坝高

total dam height

与总库容相对应的最终堆积标高时的坝高。

3.20 堆坝高度或堆积高度

embankment height or accumulation height

尾矿堆积坝坝顶与初期坝坝顶的高差。

3.21 尾矿库挡水坝

water dam of tailings pond

长期或较长期挡水的尾矿坝,包括不用尾矿堆坝的主坝及尾矿库侧、后部的副坝。

3.22 尾矿库安全设施

safety establishment installation of tailings pond

直接影响尾矿库安全的设施,包括初期坝、堆积坝、副坝、排渗设施、尾矿库排水设施、尾矿库观测设施及其他影响尾矿库安全的设施。

3.23 尾矿工 tailings worker

指从事尾矿库放矿、筑坝、排洪和排渗设施操作的专职作业人员。

4 尾矿库等别及构筑物级别

4.1 尾矿库各使用期的设计等别应根据该期的全库容和坝高分别按表1确定。当两者的等差为一等时,以高者为准;当等差大于一等时,按高者降低一等。尾矿库失事将使下游重要城镇、工矿企业或铁路干线遭受严重灾害者,其设计等别可提高一等。

表1 尾矿库等别

4.2 尾矿库构筑物的级别根据尾矿库等别及其重要性按表2确定。

表2 尾矿库构筑物的级别

5 尾矿库建设

5.1 尾矿库勘察

5.1.1 尾矿库工程地质与水文地质勘察应符合有关国家及行业标准要求,查明影响尾矿库及各构筑物安全性的不利因素,并提出工程措施建议,为设计提供可靠依据。

5.1.2 在用的上游法尾矿堆积坝的勘察应执行《岩土工程勘察规范》。

5.2 尾矿库设计

5.2.1 尾矿库库址选择应遵守下列原则:

a) 不宜位于工矿企业、大型水源地、水产基地和大型居民区上游;

b) 不应位于全国和省重点保护名胜古迹的上游;

c) 应避开地质构造复杂、不良地质现象严重区域;

d) 不宜位于有开采价值的矿床上面;

e) 汇水面积小,有足够的库容和初、终期库长。

5.2.2 尾矿库设计应对不良地质条件采取可靠的治理措施。

5.2.3 对停采的露天采矿场改作尾矿库的,应对安全性进行专项论证;对露天采矿场下部有采矿活动的,不宜作为尾矿库。确须用时,应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专项论证,并提出安全技术措施,在保证地下采矿安全时,方可使用。

5.2.4 尾矿库设计文件应明确下列安全运行控制参数:

a) 尾矿库设计最终堆积高程、最终坝体高度、总库容;

b) 尾矿坝堆积坡比;

c) 尾矿坝不同堆积标高时,库内控制的正常水位、调洪高度、安全超高及最小干滩长度等;

d) 尾矿坝浸润线控制。

5.2.5 尾矿库初步设计应编制安全专篇,主要内容为:

a) 尾矿库区存在的安全隐患及对策;

b) 尾矿库初期坝和堆积坝的稳定性分析;

c) 尾矿库动态监测和通讯设备配置的可靠性分析;

d) 尾矿库的安全管理要求。

5.3 尾矿坝设计

5.3.1 尾矿坝宜以滤水坝为初期坝,利用尾矿筑坝。当遇有下列条件之一时,可以采用当地土石料或废石建坝。

a) 尾矿颗粒很细、粘粒含量大,不能筑坝;

b) 由尾矿库后部放矿合理;

c) 尾矿库与废石场结合考虑,用废石筑坝合理。

5.3.2 初期坝高度的确定除满足初期堆存尾矿、澄清尾矿水、尾矿库回水和冬季放矿要求外,还应满足初期调蓄洪水要求。

5.3.3 坝基处理应满足渗流控制和静力、动力稳定要求,遇有下列情况时,应进行专门研究处理:

a) 透水性较大的厚层砂砾石地基;

b) 易液化土、软粘土和湿陷性黄土地基;

c) 岩溶发育地基;

d) 采空区地基。

5.3.4 尾矿筑坝的方式,对于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及7度以下地区宜采用上游式筑坝,抗震设防烈度为8~9度地区宜采用下游式或中线式筑坝。

5.3.5 上游式筑坝,中、粗尾矿可采用直接冲填筑坝法,尾矿颗粒较细时宜采用分级冲填筑坝法。

5.3.6 下游式或中线式尾矿筑坝分级后用于筑坝的尾矿,其粗颗粒

(d≥0.074 mm)含量不宜少于70%,否则应进行筑坝试验。筑坝上升速度应满足库内沉积滩面上升速度和防洪的要求。

5.3.7 下游式或中线式尾矿坝应设上游初期坝和下游滤水坝趾,二者之间的坝基应设置排渗设施。

5.3.8 尾矿库挡水坝应按水库坝的要求设计。

5.3.9 上游式尾矿坝沉积滩顶至设计洪水位的高差不得小于表3最小安全超高值,同时,滩顶至设计洪水位边线距离不得小于表3最小滩长值。

表3 上游式尾矿坝的最小安全超高与最小滩长

5.3.10 下游式和中线式尾矿坝坝顶外缘至设计洪水位水边线的距离

不宜小于表4的最小滩

长值。

当坝体采取防渗斜(心)墙时,坝顶至设计洪水位的高差亦不得小于表3的最小安全超高值。

表4 下游式及中线式尾矿坝的最小滩长

5.3.11 尾矿库挡水坝在设计洪水位时安全超高不得小于表3的最小安全超高值、最大风壅水面高度和最大风浪爬高三者之和。最大风壅水面高度和最大风浪爬高可按《碾压式土石坝设计规范》推荐的方法计算。

5.3.12 地震区尾矿坝应符合下列规定:

上游式尾矿坝沉积滩顶至正常高水位的高差不得小于表3最小安全超高值与地震壅浪高度之和,滩顶至正常高水位水边线的距离不得小于表3

的最小滩长值与地震壅浪高度对应滩长之和。

下游式与中线式尾矿坝坝顶外边缘至正常高水位水边线的距离不宜小于表4的最小滩长值与地震壅浪高度对应滩长之和。

尾矿库挡水坝坝顶至正常高水位的高差不得小于表3最小安全超高值与地震壅浪高度之和。

地震壅浪高度可根据抗震设防烈度和水深确定,可采用0.5~1.5 m。

对于全部采用当地土石料或废石堆筑的尾矿坝,其安全超高按尾矿库挡水坝要求确定。

5.3.13 尾矿坝设计应进行渗流计算,以确定坝体浸润线、逸出坡降和渗流量。浸润线出逸的尾矿堆积坝坝坡,应设排渗设施,1、2级尾矿坝还应进行渗流稳定研究。

5.3.14 上游式尾矿坝的渗流计算应考虑尾矿筑坝放矿水的影响。1、2级山谷型尾矿坝的渗流应按三维计算或由模拟试验确定;3级以下尾矿坝的渗流计算可按附录A进行。

5.3.15 上游式尾矿堆积坝的初期透水堆石坝坝高与总坝高之比值不

宜小于1/8。

5.3.16 尾矿初期坝与堆积坝坝坡的抗滑稳定性应根据坝体材料及坝

基岩土的物理力学性质,考虑各种荷载组合,经计算确定。计算方法宜采用瑞典圆弧法;当坝基或坝体内存在软弱土层时,可采用改良圆弧法;考虑地震荷载时,应按《水工建筑物抗震设计规范》的有关规定进行计算。

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及6度以下地区的5级尾矿坝,当坝外坡比小于1:4时,除原尾矿属尾粘土和尾粉质粘土以及软弱坝基外,可不作稳定计算。

5.3.17 尾矿坝稳定性计算的荷载分下列5类,可根据不同情况按表5进行组合:

一类为筑坝期正常高水位的渗透压力;

二类为坝体自重;

三类为坝体及坝基中孔隙压力;

四类为最高洪水位有可能形成的稳定渗透压力;

五类为地震惯性力。

表5 荷载的组合

5.3.18 按瑞典圆弧法计算坝超抗滑稳定的安全系数不应小于表6规定的数值。

表6 坝坡坑滑稳定最小安全系数

5.3.19 当采用简化毕肖普法与瑞典圆弧法计算结果相比较时,可参照《碾压式土石坝设计规范》有关规定选用两种方法各自的最小安全系数。

5.3.20 尾矿坝坝体材料及坝基土的抗剪强度指标类别,应视强度计算方示与土类的不同按表7选取。

表7 尾矿及土的抗剪强度指标

5.3.21 上游式尾矿坝的计算断面应考虑到尾矿沉积规律,根据颗粒粗细程度概化分区。各区尾矿的物理力学指标可参考类似尾矿坝或按附录B

确定,必要时通过试验研究确定。

对在用尾矿坝进行稳定计算时应根据该坝勘察报告确定概化分区及相应的物理力学指标。

5.3.22 上游式尾矿坝堆积至1/2~2/3最终设计坝高时,应对坝体进行一次全面的勘察,并进行稳定性专项评价,以验证现状及设计最终坝体的稳定性,确定相应技术措施。

5.3.23 透水堆石坝上游坡坡比不宜陡于1:1.6;土坝上游坡坡比可略陡于或等于下游坡。初期坝下游坡比在初定时可按表8确定。

表8 初期坝下游坡坡比

5.3.24 尾矿堆积坝下游坡与两岸山坡结合处应设置截水沟

5.3.25 上游式尾矿坝的堆积坝下游坡面上宜用土石覆盖或用其他方

式植被绿化,并可结合排渗设施每隔6~10 m高差设置排水沟。

5.3.26 4级以上尾矿坝应设置坝体位移和坝体浸润线观测设施。必要时还宜设置孔隙水压力、渗透水量及其浑浊度的观测设施。

5.4 排洪设计

5.4.1 尾矿库必须设置排洪设施,并满足防洪要求。尾矿库的排洪方式,应根据地形、地质条件、洪水总量、调洪能力、回水方式、操作条件与使用年限等因素,经过技术比较确定。尾矿库宜采用排水井(斜槽)一排水管(隧洞)排洪系统。有条件时也可采用溢洪道或截洪沟等排洪设施。

5.4.2 尾矿库的防洪标准应根据各使用期库的等别,综合考虑库容、坝高、使用年限及对下游可能造成的危害等因素,按表9确定。

表9 尾矿库防洪标准

5.4.3 储存铀矿等有放射性和有害尾矿,失事后可能对下游环境造成极其严重的尾矿库,其防洪标准应予以提高,必要时其后期防洪可按可能最大洪水进行设计。

5.4.4 尾矿库洪水计算应符合下列要求:

a) 应根据当地水文图册或有关部门建议的适用于特小汇水面积的计

算公式计算。当采用全国通用的公式时,应当用当地的水文参数。有条件时应结合现场洪水调查予以验证。

b) 库内水面面积不超过流域面积的10%,则可按全面积陆面汇流计算。否则,水面和陆面面积的汇流应分别计算。

5.4.5 设计洪水的降雨历时应采用24小时计算,经论证也可采用短历时计算。

5.4.6 当24小时洪水总量小于调洪库容时,洪水排出时间不宜超过72小时。

5.4.7 尾矿库排水构筑物的型式与尺寸应根据水力计算及调洪计算确定。对一、二等尾矿库及特别复杂的排水构筑物,还应通过水工模型试验验证。

5.4.8 尾矿库排洪构筑物宜控制常年洪水(多年平均值)不产生无压与有压流交替的工作状态。无法避免时,应加设通气管。当设计为有压流时,排水管接缝处止水应满足工作水压的要求。

排水管或隧洞中最大流速应不大于管(洞)壁材料的容许流速。

5.4.9 排水构筑物的基础应避免设置在工程地质条件不良或需要填方的地段。无法避开时,应进行地基处理设计。

5.4.10 排水构筑物的设计应按《水工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和《水工隧洞设计规范》进行。

5.4.11 设计排水系统时,应考虑终止使用时在井座或支洞末端进行封堵的措施。

5.4.12 在排水构筑物上或尾矿库内适当地点,应设置清晰醒目的水位标尺。

5.5 尾矿库安全设施施工及验收

5.5.1 尾矿库初期坝、副坝、排洪设施、观测设施等安全设施的施工及验收可参照《尾矿设施施工及验收规程》和其他有关规程进行。

5.5.2 隐蔽工程必须经分段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阶段施工。

6 尾矿库生产运行

6.1 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6.1.1 建立健全尾矿设施安全管理制度;对从事尾矿库作业的尾矿工进行专门的作业培训,并监督其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和持证上岗情况。

6.1.2 编制年、季作业计划和详细运行图表,统筹安排和实施尾矿输送、分级、筑坝和排洪的管理工作。

6.1.3 严格按照本规程、《尾矿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和设计文件的要求,做好尾矿库放矿筑坝、回水排水、防汛、抗震等安全生产管理。

6.1.4 做好日常巡检和定期观测,并进行及时、全面的记录。发现安全隐患时,应及时处理并向企业主管领导报告。

6.2 应急救援预案

6.2.1 企业应编制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演练。

6.2.2 应急救援预案种类:

a) 尾矿坝垮坝;

b) 洪水漫顶;

c) 水位超警戒线;

d) 排洪设施损毁、排洪系统堵塞;

e) 坝坡深层滑动;

f) 防震抗震;

g) 其他。

6.2.3 应急救援预案内容;

a) 应急机构的组成和职责;

b) 应急通讯保障;

c) 抢险救援的人员、资金、物资准备;

d) 应急行动;

e) 其他。

6.3 尾矿排放与筑坝

6.3.1 尾矿排放与筑坝,包括岸坡清理、尾矿排放、坝体堆筑、坝面维护和质量检测等环节,必须严格按设计要求和作业计划及本规程精心施工,并作好记录。

6.3.2 尾矿坝滩顶高程必须满足生产、防汛、冬季冰下放矿和回水要求。尾矿坝堆积坡比不得陡于设计规定。

6.3.3 每期子坝堆筑前必须进行岸坡处理,将树木、树根、草皮、废石、坟墓及其他有害构筑物全部清除。若遇有泉眼、水井、地道或洞穴等.应作妥善处理。清除杂物不得就地堆积,应运到库外。

岸坡清理应作隐蔽工程记录,经主管技术人员检查合格后方可充填筑坝。

6.3.4 上游式筑坝法,应于坝前均匀放矿,维持坝体均匀上升,不得任意在库后或一侧岸坡放矿。应做到:

a) 粗粒尾矿沉积于坝前,细粒尾矿排至库内,在沉积滩范围内不允许有大面积矿泥沉积;

b) 坝顶及沉积滩面应均匀平整,沉积滩长度及滩顶最低高程必须满足防洪设计要求;

c) 矿浆排放不得冲刷初期坝和子坝,严禁矿浆沿子坝内坡趾流动冲刷坝体;

d) 放矿时应有专人管理,不得离岗。

6.3.5 坝体较长时应采用分段交替作业,使坝体均匀上升,应避免滩面出现侧坡、扇形坡或细粒尾矿大量集中沉积于某端或某侧。

6.3.6 放矿口的间距、位置、同时开放的数量、放矿时间以及水力旋流器使用台数、移动周期与距离,应按设计要求和作业计划进行操作。

6.3.7 为保护初期坝上游坡及反滤层免受尾矿浆冲刷,应采用多管小流量的放矿方式,以利尽快形成滩面,并采用导流槽或软管将矿浆引至远离坝顶处排放。

6.3.8 冰冻期、事故期或由某种原因确需长期集中放矿时,不得出现影响后续堆积坝体稳定的不利因素。

6.3.9 岩溶发育地区的尾矿库,可采用周边放矿,形成防渗垫层,减少渗漏和落水洞事故。

6.3.10 尾矿坝下游坡面上不得有积水坑。

6.3.11 坝外坡面维护工作应按设计要求进行,或视具体情况选用以下维护措施:

a) 坡面修筑人字沟或网状排水沟;

b) 坡面植草或灌木类植物;

c) 采用碎石、废石或山坡土覆盖坝坡。

6.3.12 每期子坝堆筑完毕,应进行质量检查,检查记录需经主管技术人员签字后存档备查。主要检查内容:

a) 子坝长度、剖面尺寸、轴线位置及内外坡比;

b) 新筑子坝的坝顶及内坡趾滩面高程、库内水位;

c) 尾矿筑坝质量。

6.3.13 坝体出现冲沟、裂缝、塌坑和滑坡等现象时,应及时妥善处理。

6.4 尾矿库水位控制与防汛

6.4.1 当尾矿库防洪标准低十本规程规定时,应采取措施,提高尾矿库防洪能力,满足现行标准要求。

6.4.2 控制尾矿库内水位应遵循的原则;

a) 在满足回水水质和水量要求前提下,尽量降低库内水位;

b) 在汛期必须满足设计对库内水位控制的要求;

c) 当尾矿库实际情况与设计不符时,应在汛前进行调洪演算,保证在最高洪水位时滩长与超高都满足设计要求;

d) 当回水与尾矿库安全对滩长和超高的要求有矛盾时,必须保证尾矿库安全;

e) 水边线应与坝轴线基本保持平行。

6.4.3 汛期前应对排洪设施进行检查、维修和疏浚,确保排洪设施畅通。根据确定的排洪底坎高程,将排洪底坎以上1.5倍调洪高度内的挡板全部打开,清除排洪口前水面漂浮物;库内设清晰醒目的水位观测标尺,标明止常运行水位和警戒水位。

6.4.4 排出库内蓄水或大幅度降低库内水位时,应注意控制流量,非紧急情况不宜骤降。

6.4.5 岩溶或裂隙发育地区的尾矿库,应控制库内水深,防止落水洞漏水事故。

6.4.6 非紧急情况,未经技术论证,不得用常规子坝挡水。

6.4.7 洪水过后应对坝体和排洪构筑物进行全面认真的检查与清理,发现问题及时修复,同时,采取措施降低库水位,防止连续降雨后发生垮坝事故。

6.4.8 尾矿库排水构筑物停用后,必须严格按设计要求及时封堵,并确保施工质量。严禁在排水井井筒顶部封堵。

6.5 渗流控制

6.5.1 尾矿库运行期间应加强观测,注意坝体浸润线埋深及其出逸点的变化情况和分布状态,严格按设计要求控制。

6.5.2 在尾矿库运行过程中,如坝体浸润线超过控制线,应经安全技术论证增设或更新排渗设施。

6.5.3 上游式尾矿堆积坝可采取下列措施控制渗流:

a) 尾矿筑坝地基设置排渗褥垫、水平排渗管(沟)及排渗井等;

b) 尾矿堆积体内设置水平排渗管(沟)或垂直排渗井、辐射式排渗井等;

c) 与山坡接触的尾矿堆积坡脚处设置贴坡排渗或排渗管(沟)等;

d) 适当降低库内水位,增大沉积滩长;

e) 坝前均匀放矿。

6.5.4 当坝面或坝肩出现集中渗流、流土、管涌、大面积沼泽化、渗水量增大或渗水变浑等异常现象时,可采取下列措施处理:

a) 在渗漏水部位铺设土工布或天然反滤料,其上再以堆石料压坡;

b) 增设排渗设施,降低浸润线。

6.6 尾矿库防震与抗震

6.6.1 尾矿库原设计抗震标准低于现行标准时,应进行安全技术论证。需提高尾矿坝抗震稳定性时可采取以下措施:

a) 在下游坡坡脚增设土石料压坡;

b) 对堆积坡进行削坡、放缓坝坡;

c) 对坝体进行加密处理;

d) 降低库内水位或增设排渗设施,降低坝体浸润线。

6.6.2 震前应注意库区岸坡的稳定性,防止滑坡破坏尾矿设施。

6.6.3 上游建有尾矿库、排土场或水库等工程设施的尾矿库,应了解上游所建工程的稳定情况,必要时应采取防范措施避免造成更大损失。

6.6.4 震后应进行检查,对被破坏的设施及时修复。

6.7 库区及周边条件规定

6.7.1 尾矿库下游不宜建设居住、生产等设施。

6.7.2 严禁在尾矿坝上和库区周围进行乱采、滥挖和非法爆破等。

7 尾矿库安全检查

7.1 防洪安全检查

7.1.1 检查尾矿库设计的防洪标准是否符合本规程规定。当设计的防洪标准高于或等于本规程规定时,可按原设计的洪水参数进行检查;当设计的防洪标准低于本规程规定时,应重新进行洪水计算及调洪演算。

7.1.2 尾矿库水位检测,其测量误差应小于20 mm。

7.1.3 尾矿库滩顶高程的检测,应沿坝(滩)顶方向布置测点进行实测,其测量误差应小于20mm。

当滩顶一端高一端低时,应在低标高段选较低处检测1~3个点;当滩顶高低相同时,应选较低处不少于3个点;其他情况,每100m坝长选较低处检测1~2个点,但总数不少于3个点。

各测点中最低点作为尾矿库滩顶标高。

7.1.4 尾矿库干滩长度的测定,视坝长及水边线弯曲情况,选干滩长度较短处布置1~3个断面。测量断面应垂直于坝轴线布置,在几个测量结果中,选最小者作为该尾矿库的沉积滩干滩长度。

7.1.5 检查尾矿库沉积滩干滩的平均坡度时,应视沉积干滩的平整情况,每100 m坝长布置不少于1~3个断面。测量断面应垂直于坝轴线布置,测点应尽量在各变坡点处进行布置,且测点间距不大于10~20 m(干滩长者取大值),测点高程测量误差应小于5 mm。尾矿库沉积干滩平均坡度,应按各测量断面的尾矿沉积于滩加权平均坡度平均计算。

7.1.6 根据尾矿库实际的地形、水位和尾矿沉积滩面,对尾矿库防洪能力进行复核,确定尾矿坝安全超高和最小干滩长度是否满足设计要求。

7.1.7 排洪构筑物安全检查主要内容:构筑物有无变形、位移、损毁、淤堵,排水能力是否满足要求等。

7.1.8 排水井检查内容:井的内径、窗口尺寸及位置,井壁剥蚀、脱落、渗漏、最大裂缝开展宽度,井身倾斜度和变位,井、管联结部位,进水口水面漂浮物,停用井封盖方法等。

7.1.9 排水斜槽检查内容:断面尺寸、槽身变形、损坏或坍塌,盖板放置、断裂,最大裂缝开展宽度,盖板之间以及盖板与槽壁之间的防漏充填物,漏砂,斜槽内淤堵等。

7.1.10 排水涵管检查内容:断面尺寸,变形、破损、断裂和磨蚀,最大裂缝开展宽度,管间止水及充填物,涵管内淤堵等。

7.1.11 对于无法入内检查的小断面排水管和排水斜槽可根据施工记

录和过水畅通情况判定。

7.1.12 排水隧洞检查内容:断而尺寸,洞内塌方,衬砌变形、破损、断裂、剥落和磨蚀,最大裂缝开展宽度,伸缩缝、止水及充填物,洞内淤堵及排水孔工况等。

7.1.13 溢洪道、截洪沟检查内容:断面尺寸,沿线山坡滑坡、塌方,护砌变形、破损、断裂和磨蚀,沟内淤堵等。对溢洪道还应检查溢流坎顶高程、消力池及消力坎等。

7.2.1 尾矿坝安全检查内容:坝的轮廓尺寸、变形、裂缝、滑坡和渗漏、坝面保护等。尾矿坝的位移监测可采用视准线法和前方交汇法;尾矿坝的位移监测每年不少于4次,位移异常变化时应增加监测次数;尾矿坝的水位监测包括库水位监测和浸润线监测;水位监测每月不少于1次,暴雨期间和水位异常波动时应增加监测次数。

7.2.2 检测坝的外坡坡比。每100m坝长不少于2处,应选在最大坝高断面和坝坡较陡断面。水平距离和标高的测量误差不大于10 mm。尾矿坝实际坡陡于设计坡比时,应进行稳定性复核,若稳定性不足,则应采取措施。

7.2.3 检查坝体位移。要求坝的位移量变化应均衡,无突变现象,且应逐年减小。当位移量变化出现突变或有增大趋势时,应查明原因,妥善处理。

7.2.4 检查坝体有无纵、横向裂缝。坝体出现裂缝时.应查明裂缝的长度、宽度、深度、走向、形态和成因,判定危害程度,妥善处理。

7.2.5 检查坝体滑坡。坝体出现滑坡时,应查明滑坡位置、范围和形态以及滑坡的动态趋势。

7.2.6 检查坝体浸润线的位置。应查明坝面浸润线出逸点位置、范围和形态。

7.2.7 检查坝体排渗设施。应查明排渗设施是否完好、排渗效果及排水水质。

7.2.8 检查坝体渗漏。应查明有无渗漏出逸点,出连点的位置、形态、流量及含沙量等。

7.2.9 检查坝面保护设施。检查坝肩截水沟和坝坡排水沟断面尺寸,沿线山坡稳定性,护砌变形、破损、断裂和磨蚀,沟内淤堵等;检查坝坡土石覆盖保护层实施情况。

7.3 尾矿库库区安全检查

7.3.1 尾矿库库区安全检查主要内容:周边山体稳定性,违章建筑、违章施工和违章采选作业等情况。

7.3.2 检查周边山体滑坡、塌方和泥石流等情况时,应详细观察周边山体有无异常和急变,并根据工程地质勘察报告,分析周边山体发生滑坡可能性。

7.3.3 检查库区范围内危及尾矿库安全的主要内容:违章爆破、采石和建筑,违章进行尾矿回采、取水,外来尾矿、废石、废水和废弃物排入,放牧和开垦等。

8 尾矿库安全度

尾矿库安全度主要根据尾矿库防洪能力和尾矿坝坝体稳定性确定,分为危库、险库、病库、正常库四级。

8.2 危库

危库指安全没有保障,随时可能发生垮坝事故的尾矿库。危库必须停止生产并采取应急措施。

尾矿库有下列工况之一的为危库:

a) 尾矿库调洪库容严重不足,在设计洪水位时,安全超高和最小干滩长度都不满足设计要求,将可能出现洪水漫顶;

b) 排洪系统严重堵塞或坍塌,不能排水或排水能力急剧降低;

c) 排水井显著倾斜,有倒塌的迹象;

d) 坝体出现贯穿性横向裂缝,且出现较大范围管涌、流土变形,坝体出现深层滑动迹象;

e) 经验算,坝体抗滑稳定最小安全系数小于表6规定值的0.95;

f) 其他严重危及尾矿库安全运行的情况。

8.3 险库

险库指安全设施存在严重隐患,若不及时处理将会导致垮坝事故的尾矿库。险库必须立即停产,排除险情。

尾矿库有下列工况之一的为险库;

a) 尾矿库调洪库容不足,在设计洪水位时安全超高和最小干滩长度均不能满足设计要求;

b) 排洪系统部分堵塞或坍塌,排水能力有所降低,达不到设计要求;

c) 排水井有所倾斜;

d) 坝体出现浅层滑动迹象;

e) 经验算,坝体抗滑稳定最小安全系数小于表6规定值的0.98;

f) 坝体出现大面积纵向裂缝,且出现较大范围渗透水高位出逸,出现大面积沼泽化;

g) 其他危及尾矿库安全运行的情况。

8.4 病库

病库指安全设施不完全符合设计规定,但符合基本安全生产条件的尾矿库。病库应限期整改。

尾矿库有下列工况之一的为病库:

a) 尾矿库调洪库容不足,在设计洪水位时不能同时满足设计规定的安全超高和最小干滩长度的要求;

b) 排洪设施出现不影响安全使用的裂缝、腐蚀或磨损;

c) 经验算,坝体抗滑稳定最小安全系数满足表6规定值,但部分高程上堆积边坡过陡,可能出现局部失稳;

d) 浸润线位置局部较高,有渗透水出逸,坝面局部出现沼泽化;

e) 坝面局部出现纵向或横向裂缝;

f) 坝面未按设计设置排水沟,冲蚀严重,形成较多或较大的冲沟;

g) 坝端无截水沟,山坡雨水冲刷坝肩;

h) 堆积坝外坡未按设计覆土、植被;

i) 其他不影响尾矿库基本安全生产条件的非正常情况。

8.5 正常库

尾矿库同时满足下列工况的为正常库:

a) 尾矿库在设计洪水位时能同时满足设计规定的安全超高和最小于

滩长度的要求;

b) 排水系统各构筑物符合设计要求,工况正常;

c) 尾矿坝的轮廓尺寸符合设计要求,稳定安全系数满足设计要求;

d) 坝体渗流控制满足要求,运行工况正常。

9 尾矿库闭库

9.1 闭库设计

9.1.1 对停用的尾矿库应按正常库标准和闭库安全评价,进行闭库整治设计,确保尾矿库防洪能力和尾矿坝稳定性满足本规程要求,维持尾矿库闭库后长期安全稳定。

9.1.2 尾矿坝整治内容为:

a) 对坝体稳定性不足的,应采取削坡、压坡、降低浸润线等措施,使坝体稳定性满足本规程要求;

b) 完善坝面排水沟和土石覆盖或植被绿化、坝肩截水沟、观测设施等。

9.1.3 排洪系统整治内容为:

a) 根据防洪标准复核尾矿库防洪能力,当防洪能力不足时,应采取扩大调洪库容或增加排洪能力等措施;必要时,可增设永久溢洪道:

b) 当原排洪设施结构强度不能满足要求或受损严重时,应进行加固处理;必要时,可新建永久性排洪设施,同时将原排洪设施进行封堵。

9.2 施工及验收

闭库工程施工及验收可参照《尾矿设施施工及验收规程》和其他有关规程。

9.3 尾矿库闭库后的维护

9.3.1 闭库后的尾矿库,必须做好坝体及排洪设施的维护。未经论证和批准,不得储水。严禁在尾矿坝和库内进行乱采、滥挖、违章建筑和违章作业。

9.3.2 闭库后的尾矿库,未经设计论证和批准,不得重新启用或改作他用。

10 尾矿再利用及尾矿库闭库后再利用

10.1 在用尾矿库进行回采再利用或经批准闭库的尾矿库重新启用或

改作他用时,必须按照本规程第5章尾矿库建设的规定进行技术论证、工程设计、安全评价。

10.2 在尾矿库再利用生产运行过程中必须按本规程第6章尾矿库生产运行的规定确保尾矿库安全。

10.3 对在用尾矿库或对闭库尾矿库进行回采再利用的,必须严格按照批准的设计规划在库内进行回采、排沙和排水,对于继续使用原尾矿坝和排洪设施的,不得影响尾矿坝和原排洪设施的安全。

10.4 尾矿库再利用牛产完成后,应按本规程第9章尾矿库闭库的规定,进行闭库。

11 尾矿库安全评价

11.1 尾矿库安全评价属专项安全评价,包括建设期间的安全预评价和安全验收评价、生产运行期间及闭库前的安全现状评价。

11.2 尾矿库安全评价前期应进行现场考察,察看地形地貌、不良地质现象、人文地理、周边环境等。安全验收评价还应查看工程施工情况;安全现状评价还应查看尾矿坝运行情况、排洪设施完好程度等。

11.3 企业应根据各项评价的目的和要求分别向评价单位提供以下资料:

a) 尾矿库现状地形图及上、下游有关资料;

b) 水文气象资料;

c) 尾矿库(坝)工程地质勘察报告(含堆积坝物理力学指标);

d) 尾矿库安全设施设计资料;

e) 尾矿库安全设施施工资料;

e) 尾矿库运行管理(含安全管理、事故及其处理情况)资料;

f) 其他有关资料。

11.4 安全预评价报告的重点内容包括:

a) 库址的合理性,尾矿库与周围环境的相互影响;

b) 尾矿坝坝型选择的合理性;

c) 排洪系统布置的合理性及排洪能力的可靠性;

d) 尾矿库监测系统的完整性及可靠性;

e) 危险因素辨识及对策。

11.5 安全预评价报告的结论应包括:

a) 对尾矿库设计方案的安全性作出明确结论;

b) 提出尾矿库安全措施建议。

11.6 安全验收评价报告的重点内容包括:

a) 查看安全预评价在初步设计中的落实;

b) 是否有完备的经监理和业主确认的隐蔽工程记录;

c) 各单项工程施工参数与质量是否满足国家和行业规范、规程及设计要求。

11.7 安全验收评价报告的结论应包括:

a) 对工程是否满足安全要求作出明确结论;

b) 提出安全生产措施的补充建议。

11.8 安全现状评价报告的重点内容包括:

a) 尾矿库自然状况的说明及评价,包括尾矿库的地理位置、周边人文环境、库形、汇水面积、库底与周边山脊的高程、工程地质概况等;

b) 尾矿坝设计及现状的说明与评价,包括初期坝的结构类型、尺寸,尾矿堆坝方法、堆积标高、库容、堆积坝的外坡坡比、坝体变形及渗流、采取的工程措施等;

c) 根据勘察资料(或经验数据)对尾矿坝稳定性进行定量分析,说明采用的计算方法,计算条件,并给出计算分析评价结果;

d) 尾矿库防洪设施设计及现状的说明与评价,包括尾矿库的等别、防洪标准、暴雨洪水总量、洪峰流量、排洪系统的型式、排洪设施结构尺寸及完好情况等;

e) 复核尾矿库防洪能力及排洪设施的可靠性能否满足设计要求;

f) 当尾矿库防洪能力及排洪设施的可靠性或尾矿坝稳定性不能满足设计要求时,应进行必要计算,提出可行的对策;

g) 管理系统的完善程度及评价。

11.9 安全现状评价报告的结论应包括;

a) 尾矿坝稳定性是否满足设计要求;

b) 尾矿库防洪能力是否满足设计要求;

c) 尾矿库安全度;

d) 尾矿库与周边环境的相互影响;

e) 安全对策。

11.10 安全评价报告应有附件和附图。附件包括任务委托书或评价委托合同、岩土勘察物理力学指标表和与安全评价有关的文件。附图包括尾矿库平面图、尾矿坝横剖面图、带有最危险滑弧位置的尾矿坝稳定计算简图及建议的尾矿库整治方案图等。

12 尾矿库工程档案

12.1 尾矿库工程档案包括工程建设档案、生产运行档案和闭库及闭库后再利用档案。

12.2 尾矿库工程建设档案包括地形测量、工程地质及水文地质勘察、设计、施工及竣工验收、监理、安全预评价及安全验收评价、审批等文件、图纸、资料。

12.3 尾矿库生产运行档案包括年度计划、生产记录(人库尾矿量、堆坝高程、库内水位)、坝体位移及浸润线观测记录、安全隐患检查记录及处理、事故及处理、安全现状评价等。

12.4 尾矿库闭库及闭库后再利用档案包括安全评价、闭库设计、施工及验收、闭库后再利用、审批文件等。

AQ 2006-2005 附录 A

(资料性附录)

上游式尾矿坝的渗流计算简法

将计算条件下的滩长换算为化引滩长,从而得到高于计算库水位的化引库水位。

化引滩长可按下式计算:

放矿水覆盖绝大部分滩面时

Lh=3.3L0.48 (附1.1)

放矿水覆盖部分滩面时

Lh=2.26L0.645 (附1.2)

式中Lh——化引滩长,m;

L ——计算滩长,m。

按化引库水位和化引滩长,用二相均质渗流计算方法确定浸润线。取其下游坝坡范围内的线段作为坝下游坡部分的浸润线。

从下游坡浸润线上端点至计算库水位水边线用对数曲线连接成光滑曲线,即为沉积滩部分的浸润线。

AQ 2006-2005 附录 B

(资料性附录)

坝体尾矿的平均物理力学指标

尾矿库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浓密机安全操作规程 1、严格执行技术操作规程。 2、开机前认真检查各部件的安全情况,浓密机是否压爬,方能开机。 3、开机后要经常检查设备各部件是否处于正常状态,电器是否完好,碳刷有 无问题。 4、在浓密机运转期间,严禁在耙架上、机壳上、链条上处理设备问题,防止发生意外。 5、严禁湿手操作电器设备。 6、耙旋转方向应符合箭头标记指示,不得反转,否则会造成减速机损坏。 7、启动设备前,先检查传动、搅拌、润滑系统是否完善,并按规定加油润滑,检查各部位是否紧固。 8、设备运转时要细心观察运转情况、油位、油温升和声响是否正常,电流是否稳定,如发现异常,应立即采取措施停机检查,排除故障,不得带病运转。 9、在额定负荷和额定转速下,减速机的油池温升不得超过45 °C,最高油温不得超过80°C,否则应采取相应的措施。 10、电机、减速机等的轴承温度不应超过75°C。 11、如果遇到停电或浓密机停车,耙只能在提升位置重新开始工作。 12、如果淤泥太稀,应减少排泥数量;如太浑浊可能是进料过多或絮凝 剂量少,应加强调节。 13、如果因堆积淤泥太多而使浓密机超负荷,应通过增加排出量来减少含泥

量,如果负荷还在增加并产生报警,应立即停止给矿将耙机提升,以避免压耙和驱动损坏。 14、在排淤泥量增加后,耙机应回到正常位置,淤泥一直排到负荷达到正常为止。 15、当耙机下降到正常位置,负荷已下降,加料就可以重新开始。 16、如果在淤泥稀或水干的情况下,仍发生超负荷现象,并且将耙置于正常位置也不可行,可尝试:减少给料或放大底流。 17、关闭驱动,将耙提升150mm,启动驱动装置。 18、如果仍超负荷,则继续提升耙减少给料或放大底流。 19、如出现16、17、18项情况后,还处理不了。不要再操作浓密机,应找出原因并排除后才能开车。 20、不允许拆除或避开设备自我保护和报警部分强行开车,否则会产生损坏耙机等严重后果。 21、如要停机,首先应停止加料、停加絮凝剂,同时尽量加大排尾,最后使耙机提升至正常位置。 22、重新启动时,首先启动驱动装置,然后将耙机下降至其正常工作位置,同时再次排尾。 23、只有当耙机到达其正常工作位置或耙机到达最低位置时,方可重新加料。 24、每周至少启动1次提升装置将耙机提升至最高位置,检查无异常情 况时,再将耙机下降到正常工作位置或到达最低位置时,方可重新加料。

(技术规范标准)尾矿库安全技术规范

尾矿库安全技术规程 前言 1 范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 术语和定义 4 尾矿库等别及构筑物级别 5 尾矿库建设 6 尾矿库生产运行 7 尾矿库安全检查 8 尾矿库安全度 9 尾矿库闭库 10 尾矿再利用及尾矿库闭库后再利用 11 尾矿车安全评价 12 尾矿库工程档案 附录A 上游式尾矿坝的渗流计算简法(资料性附录)附录B 坝体尾矿的平均物理力学指标(资料性附录)

前言 为规范尾矿库建设、运行、闭库及再利用,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行业技术标准、规范、规定,制定本规程。 本规程的附录A、附录B是资料性附录。 本规程是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提出并归口。 本规程起草单位:中国有色工程设计研究总院、秦皇岛冶金设计研究总院。 本规程主要起草人:田文旗、曲忠德、伍绍辉、杨春福、时炜、王树。 1 范围 本规程规定了尾矿库在建设、生产运行、安全检查、安全度、闭库、再利用、安全评价等方面的安全要求。 本规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金属、非金属矿物选矿厂尾矿库、氧化铝厂赤泥库。其他湿式堆存工业废渣库、电厂灰渣库和干式处理的尾矿库可参照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规程的引用而成为本规程的条款。引用文件最新版本,以及其后的修订版均适用于本规程。 选矿厂尾矿设施设计规范 尾矿设施施工及验收规程 岩土工程勘察规范 碾压式土石坝设计规范 碾压式土石坝施工规范 水工建筑物抗震设计规范 构筑物抗震设计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规程。 3.1 尾矿库 tailings pond 筑坝拦截谷口或围地构成的、用以贮存金属非金属矿山进行矿石选别后排出尾矿或其他工业废渣的场所。

尾矿库作业安全规程

湖南省东安新龙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尾矿库作业安全规程 为加强尾矿库的安全管理,保证尾矿库作业安全,尾矿工操作有章可循,特制订尾矿库作业安全规程。 一、尾矿排放: 1、应经常检查尾矿流渣槽的流通是否畅通,并严格遵守砂泵操作的操作规程。 2、粗粒尾矿沉积于坝前,细粒尾矿排至库内,在沉积滩范围内不允许有大面积矿泥沉积。 3、坝顶及沉积滩面应均匀平整;沉积滩长度及滩顶最低高程必须满足防洪设计要求。 4、砂浆排放不及冲刷初期坝和子坝,严禁矿浆沿子坝坡趾流动冲刷坝体。 5、排放尾矿时应专人管理,不得离岗。 6、为保证初期坝上游坡及反滤层免受尾矿浆冲刷,应采用多管小流量的放矿方式,以利尽快形成滩面,并采用导流槽式软管将矿浆引至远离坝顶处排放。 二、筑坝 1、坝外坡面维护工作应按设计要求进行,或视具体情况选用如下维护措施。

2、坡面修筑人字或网状排水沟。 3、坡面植草式灌木类植物。 4、采用碎石、废石或山坡土覆盖坝坡。 5、每期子坝堆筑完毕,应进行质量检查,检查记录需经主管技术人员签字后存档备案,主要检查内容。 ①子坝的剖面尺寸、长度、抽线位置及边坡坡比。 ②新筑子坝的坝顶及内坡趾滩面高程,库内水位。 ③尾矿筑坝质量。 6、当坝坡出现冲沟时,应以土石及时分层夯实填平,并增设排水沟。 7、坝体出现裂缝,应通过表面观测和挖沉坑、槽探、查明裂缝的部位、宽度、长度、深度、错距、走向等,分析裂缝的深度,可采用如下处理措施: ①对于裂缝小于5m的裂缝可采用开挖回填法处理。开挖深度应比裂缝尽头深0.3-0.5m,开挖长度应比缝端扩展约2m。回填料宜与原土料相同,回填要分层夯实。 ②对于较深的裂缝可采用灌浆法处理或全部开控回填下部灌浆做方法处理,灌浆的浆液可采用纯土浆或水泥浆,浆液农度为30-50%。 8、坝体出现滑坡,可采取以下处理措施: ①下游坡压后戗加固坝体,后戗宜采用堆石料堆筑。

尾矿库回水泵工安全操作规程(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尾矿库回水泵工安全操作 规程(正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7455-42 尾矿库回水泵工安全操作规程(正 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1 范围 本规程规定了选矿厂尾矿输送回水泵的安全操作内容及要求。 本规程适用于选矿厂尾矿输送回水泵工岗位。 2 内容 2.1 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安全培训合格后上岗;上岗前正确佩戴安全帽、手套等劳动防护用品。员工着装必须要三紧;女工发辫必须盘在安全帽内,不准穿短裤、高跟鞋、拖鞋。 2.2熟悉本岗位设备:KQSN300 Q=800m3/h水泵的性能,维护和保养。 2.3 设备的安全防护装置必须保持完好。 2.4 盘车时,必须断开电源,防止手及衣物卷入

转动部位。 2.5 疏通管路排污时,人应侧站,避免液体喷溅人体。 2.6 清理泵池时,应停机并做好安全防护措施,并派专人监护。 2.7 保持设备周围清洁无障碍物,及时清除油污,泥砂及杂物,地面清洁,不得有料浆或积水。 2.8 在就地操作高处手动阀门时,应注意人身安全。 2.9 在渣浆泵作业时,如遇到紧急情况时利用紧急逃生通道逃生。 2.10 点检和操作各种泵时禁止跨越旋转设备。 2.11 泵在运转时禁止在旋转处清理卫生。 2.12泵在启动前,必须检查电机的旋转方向是否正确,各类安全防护装置齐全可靠。 2.13泵在启动前,应先用手转动泵的联轴器,看泵的转动部分旋转是否灵活,各地脚螺栓有无松动。 2.14 检查全部仪表,阀门及仪器是否正常。

《尾矿库安全规程》

《尾矿库安全规程》 编制说明 标准编制组

一、工作简况 现行行业标准《尾矿库安全技术规程》(AQ2006-2005)(以下简称“《规程》”)自2006年3月1日实施以来,在规范尾矿库建设、运行、安全管理、保障尾矿库安全生产、预防尾矿库事故和保护尾矿库安全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也为依法进行尾矿库安全监管提供了技术依据。但该《规程》已实行十多年,随着尾矿库建设技术的发展和《尾矿设施设计规范》(GB50863-2013)的颁布实施,现行《规程》在执行中存在一些问题,主要如下: ⑴现行的《规程》与现行的《尾矿设施设计规范》(GB50863-2013)部分条款产生冲突,现行《规程》中尾矿库防洪标准、尾矿坝稳定计算等要求均与现行《尾矿设施设计规范》中的要求不一致; ⑵现行《规程》中条文“其他湿式堆存工业废渣库、电厂灰渣库和干式处理的尾矿库可参照执行”,未明确规定干式堆存尾矿库、锰渣库应执行本《规程》; ⑶近年来尾矿干式堆存、模袋法尾矿筑坝等新技术被逐步应用,现行《规程》中未包含这部分新技术的特殊规定; ⑷现行《规程》中对锰渣库、赤泥库的特殊要求未作出规定; ⑸现行《规程》中关于尾矿回采的内容不够全面; ⑹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化改革的要求,根据原国家安监总局主持完成的《金属非金属矿山领域安全生产强制性标准整合精简和评估研究

报告》制定的安全标准体系框架,《尾矿库安全规程》将修订为第一层次的国家强制性标准。但现行《规程》中很多条款为非强制性规定,很多条款以“可”作规定,不满足强制性标准的要求。 因此,对该《规程》进行修编,并由行业标准升格为国家强制性标准,对提升尾矿库安全管理,保障尾矿库安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同时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化改革的要求,对现有尾矿库安全方面的标准和标准体系进行整合简化,能更好地发挥该《规程》在尾矿库全生命周期安全生产和管理方面的作用。 基于以上原因,原国家安监总局提出的《“十三五”期间拟制修订的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行业标准》中将《尾矿库安全规程》纳入修订计划,《尾矿库安全规程》由中国恩菲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作为此次修订工作的牵头单位。 中国恩菲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在接到任务后,及时编制了该《规程》的编制计划及编制大纲,并于2017年3月20日召集编制组在北京召开了《规程》编制启动会,本次启动会确定了编制组,初步确定了《规程》编制范围及编制要求,讨论了《规程》框架,明确了各参编单位的分工及各阶段的工作节点。会议确定由中国恩菲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矿山事业部尾矿室主任岑建和国家安监总局金属非金属矿山尾矿库安全技术中心技术总监田文旗作为项目负责人,长沙有色冶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长春黄金设计院、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贵阳铝镁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北京矿冶研究总院、中钢集团马鞍山矿山研究院、河北铜源矿山工程设计有限责任公司为本《规程》的参编

尾矿库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标准版)

尾矿库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标准版) The safety operation regulations are the guiding documents for the safe operation of the post. It stipulates the specific details of the safe operation methods of the post. ( 操作规程)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部门: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文字可以自由修改

尾矿库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标准版) 一、严禁人、牲畜进人坝内。 二、排砂时,应定时搬动排砂管的排放位量,使尾砂在坝内均匀堆积。 三、禁止进人松软的堆积层;定时清理排水槽附近的杂物。 四、雨季要经常观察洪水淹没砂坝情况;暴雨时,无论白天、黑夜均要加强巡检,发现险情立即汇报公司领导及调度室,防止溃坝; 五、对坝面因雨水或其它原因所造成的冲刷、拉沟,要及时处理、恢复。 六、当发现在坝堤、坝内、排水构筑物、输送管线及其附近进行爆破、采挖等对尾矿库安全有影响的活动时,必须立即制止。 七、坝堤巡回检查时应注意下列内容,发现异常,立即处理、

汇报。 1、坝堤的纵横向是否有裂缝,坝体表面是否有沉降或上升。 2、坝面、坝脚是否溢水,溢出水量及水质清浊情况。 3、坝面的水沟、排水涵管要保持畅通,对淤塞、损坏的水沟要及时修复。 4、坝面的各种管道、闸阀有无通洞、裂缝、燥裂,一旦威胁坝堤安全,除及时采取临时措施外,并向公司领导及调度室汇报,要求立即处理。 可在本位置填写公司名或地址 YOU CAN FILL IN THE COMPANY NAME OR ADDRESS IN THIS POSITION

尾矿坝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通用版)

尾矿坝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通用版) The safety operation procedure is a very detailed operation description of the work content in the form of work flow, and each action is described in words.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AQ-SN-0643

尾矿坝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通用版) 1、服从领导,听从指挥。 2、做好尾矿排放、筑坝维护、尾矿库水位控制、坝体检测、坝坡维护、边沟明沟清理、环境保护等各项工作,保护尾矿设施的安全与正常运行,防范发生危害事故。 3、了解尾矿库各种设施的运行状况,发现隐患和不安全征兆等各项因素要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不得延误时机,并及时采取应急措施处理。 4、在汛期时检查防汛物资是否齐全。 5、检查排洪设施排水是否正常,并做好记录,定期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 6、检查尾矿库输送管路,如有跑、冒、滴、漏要及时处理。 7、检查两坝肩及坝岸排水沟,定期进行维护与修缮,及时清除

沟内尾矿砂、树枝、石块等障碍物,防止发生堵塞、漫溢现象,尤其是汛期,必须彻底清理,保证流水畅通。 8、检查尾矿坝的干滩长度及库池内水位正常情况下干滩长度不小于120m,洪水期间也应保持大于80m,当干滩长与回水所需沉降区相矛盾时,必须首先满足安全所需滩长。 9、严密观察坝体的不安全征兆,如坝体沉陷、裂缝、变形、位移、潮解、渗水等异常现象,一经发现要向上级主管部门及时汇报。 10、对坝体上的观测管,排渗设施要严加看管严禁他人进行被破坏活动。 11、向尾矿库排放尾矿要进行分散放矿,不得任意从库后放矿,尾矿排放要求应达到沉积滩面均匀平整,沉积滩有足够的安全长度,严禁矿浆流沿子坝内坡趾流动,严禁长时间固定于某一位置放矿,经常调整排放点,避免出现反坡侧坡,扇形坡和细粒尾矿大量集中沉积于某端或某侧。 12、筑坝要按设计规定执行。尾矿坝外坡坡度各级平台相对高度及台面宽度必须严格按设计要求和筑坝作业计划控制,未经主管

尾矿库焊工操作规程示范文本

尾矿库焊工操作规程示范 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尾矿库焊工操作规程示范文本 使用指引:此操作规程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1.必须持证上岗,严禁无证作业。 2.作业时应穿戴好焊工工作服、眼镜、面罩等劳动保护 用品。 3.应严格遵守常用工具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掌握设备 和专用工具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所用工具必须完好、可 靠,禁止使用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工具。 4.作业场地10米内,不应储存油类或其它易燃、易爆 物品。作业场地应备有消防器材,并保持有足够的通风和 照明。 5.工作中注意自己和周围人员的安全,防止电焊、气焊 等伤害他人。两人以上一起工作时要注意协调配合。 6.高空作业时应检查梯子、脚手架是否坚固可靠,工具

必须放在工具袋里,不准放在其他地方;安全带应系好,并系在牢固的结构件上。不准穿硬底鞋,不准往下扔东西。 7.采用梯子登高时要有防滑措施,梯子的斜度以60度为宜,必要时要有专人保护。人字梯中部要用结实绳子拉住。 8.特殊作业场地应穿戴好特殊劳动保护用品,听从安全人员的指挥。 9.工作完毕后,应检查场地,灭绝火种,切断电源后方可离开。 请在此位置输入品牌名/标语/slogan Please Enter The Brand Name / Slogan / Slogan In This Position, Such As Foonsion

尾矿库巡坝工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示范文本

尾矿库巡坝工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示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尾矿库巡坝工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示范文 本 使用指引:此操作规程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1 范围 本规程规定了尾矿库巡坝工的安全操作内容及要求。 本规程适用于尾矿库巡坝工岗位。 2 内容 2.1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安全培训合格后上岗;上岗前正 确佩戴安全帽、手套等劳动防护用品。员工着装必须要三 紧;女工发辫必须盘在安全帽内,不准穿短裤、高跟鞋、 拖鞋。 2.1 加强尾矿库管理,确保正常生产和环境保护。 2.2 尾矿库必须昼夜有人值班,一旦发生险情,应及时 公司领导及选矿厂领导汇报,并采取积极的应急措施。

2.3 按时交接班,交接班时首先查看交接班记录,了解上班工作情况和向本班交待的问题,然后按交接班制度进行现场交接班。 2.4 上岗前配戴好劳动保护用品,并再次确认安全设施是否完善。对坝内尾矿和污水如进行检查和测定,要试踏,不得猛然踏进,以防陷入。 2.5 巡回检查周边山体,尾矿坝、库区存水的水位情况,做好尾砂管、回水管巡视工作,防止管道、闸阀被盗,保证管道无堵塞、无泄漏。 2.6 除每日正常巡坝外,严格执行尾矿库定期检查制度,每月应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检查设备运转是否正常,安全设施是否完善,文明生产是否合格,尾矿管道是否堵塞、滴漏,回水管道是否滴漏等。 2.7 根据坝区内存砂情况,合理的把尾砂排放在坝区内各处。

尾矿库巡坝工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尾矿库巡坝工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1范围 本规程规定了尾矿库巡坝工的安全操作内容及要求。 本规程适用于尾矿库巡坝工岗位。 2内容 2.1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安全培训合格后上岗;上岗前正确佩戴安全帽、手套等劳动防护用品。员工着装必须要三紧;女工发辫必须盘在安全帽内,不准穿短裤、高跟鞋、拖鞋。 2.1加强尾矿库管理,确保正常生产和环境保护。 2.2尾矿库必须昼夜有人值班,一旦发生险情,应及时公司领导及选矿厂领导汇报,并采取积极的应急措施。 2.3按时交接班,交接班时首先查看交接班记录,了解上班工作情况和向本班交待的问题,然后按交接班制度进行现场交接班。 2.4上岗前配戴好劳动保护用品,并再次确认安全设施是否完善。对坝内尾矿和污水如进行检查和测定,要试踏,不得猛然踏进,以防陷入。 2.5巡回检查周边山体,尾矿坝、库区存水的水位情况,做好尾砂管、回水管巡视工作,防止管道、闸阀被盗,保证管道无堵塞、无泄漏。 2.6除每日正常巡坝外,严格执行尾矿库定期检查制度,每月应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检查设备运转是否正常,安全设施是否完善,文

明生产是否合格,尾矿管道是否堵塞、滴漏,回水管道是否滴漏等。 2.7根据坝区内存砂情况,合理的把尾砂排放在坝区内各处。 2.8加强坝面巡视和维护,发现尾砂坝滑坡、沉陷、开裂等异常情况,必须立即处理并及时公司领导及选矿厂领导报告。 2.9严格控制坝体水位,加强外来水的及时排放,保证安全。汛期前应及时检查并维修坝肩溢洪沟和坝面排水沟,防止洪水冲刷坝肩和坝面造成局部或整体溃坝,每次洪水过后应及时清理溢洪沟淤积的尾矿泥砂和杂物。 2.10汛期应加强昼夜巡视,发现异常及时汇报。 2.11及时填平坝面上的小水沟,经常清理坝面上的排水沟,以防坝体受到风和暴雨的侵蚀。 2.12及时调整库内泄洪口高度,保证泄洪口无尾砂排入。 2.13负责本岗位所属范围的环境卫生,设备清洁卫生工作,做到文明生产。 2.14认真填写原始记录,字迹清楚完好无损。 2.15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

尾矿库安全管理规定

尾矿库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尾矿库的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设有尾矿库的企业。 第三条尾矿库的建设与管理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第四条尾矿库的勘察、设计、安全预评价、施工及施工监理等工作必须由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和中介技术服务机构承担。 第五条企业职工对一切损害尾矿设施安全的行为有权监督、检举和制止;当发现事故隐患或违反操作规程的现象时,除及时向主管领 导汇报外,有权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第六条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应当支持和鼓励尾矿库安全科学技术研究,依靠科学技术进步,促进尾矿库安全生产; 开展尾矿库安全教育,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作业技能。 第七条对尾矿库安全作出贡献,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企业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章尾矿库安全管理 第一节尾矿库管理 第八条企业经营管理者是尾矿库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应在规定管辖的范围内指定或设立相应的机构负责实施本规定中对尾矿库安 全所规定的各项要求,组织制定适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的规章制度, 配备与实际工作需要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或有实际工作能力的人 员负责尾矿库的安全管理工作,保证必需的安全生产资金。 第九条企业尾矿设施安全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尾矿库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及技术规范; (二)编制尾矿库安全工作年度计划和长远规划并组织实施; (三)编制尾矿库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并检查执行情况; (四)编制各种灾害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 (五)负责技术资料的收集、分析、保存和整理工作; (六)按有关规定审批和报批尾矿库设计、建设施工和检测项目; (七)组织落实尾矿库安全隐患治理工作; (八)负责尾矿库抢险和工程救护,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和险情要及时向有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紧急情况下,应报请当地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给予协助; (九)组织尾矿库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 第十条尾矿车间、工段或班组主要职责: (一)认真贯彻上级下达的各项指令和任务; (二)建立健全尾矿设施安全管理工作制度; (三)编制年、季作业计划和详细运行图表,统筹安排和 实施尾矿输送、分级、筑坝和排洪的管理工作; (四)日常巡检和观测,发现不安全因素时,应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并及时向上级报告; (五)对尾矿设施的安全检查和监测作出及时、全面的记录。 第十一条企业必须严格按照设计文件的要求和有关技术规范,做好尾矿浓缩分级、放矿筑坝、回水排水、防汛度汛、抗震等安全检查和监测工作。 第十二条未经技术论证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变更下述涉及尾矿库安全的事宜:

尾矿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安监总局38号令)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 第38号 新修订的《尾矿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已经2011年4月18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7月1日起施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2006年公布的《尾矿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6号)同时废止。 局长骆琳 二○一一年五月四日 尾矿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预防和减少尾矿库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尾矿库的建设、运行、回采、闭库及其安全管理与监督工作,适用本规定。 核工业矿山尾矿库、电厂灰渣库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不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尾矿库建设、运行、回采、闭库的安全技术要求以及尾矿库等别划分标准,按照《尾矿库安全技术规程》(AQ2006-2005)执行。 第四条尾矿库生产经营单位(以下简称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尾矿库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对尾矿库实施有效的安全管理。

第五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保证尾矿库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建立相应的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相应的安全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 第六条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应当依照有关规定经培训考核合格并取得安全资格证书后,方可任职。 直接从事尾矿库放矿、筑坝、巡坝、排洪和排渗设施操作的作业人员必须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第七条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负责对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审批、核准、备案的尾矿库建设项目进行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尾矿库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由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作出规定。 尾矿库日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实行分级负责、属地监管原则,由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结合本行政区域实际制定具体规定,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备案。 第八条鼓励生产经营单位应用尾矿库在线监测、尾矿充填、干式排尾、尾矿综合利用等先进适用技术。 一等、二等、三等尾矿库应当安装在线监测系统。 鼓励生产经营单位将尾矿回采再利用后进行回填。 第二章尾矿库建设 第九条尾矿库建设项目包括新建、改建、扩建以及回采、闭库的尾矿库建设工程。 尾矿库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与竣工验收应当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非煤矿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与竣工验收办法》的规定。 第十条尾矿库的勘察单位应当具有矿山工程或者岩土工程类勘察资质。设计单位应当具有金属非金属矿山工程设计资质。安全评价单位应当具有尾矿库评

尾矿库岗位安全操作规程doc资料

浓密机安全操作规程 1、严格执行技术操作规程。 2、开机前认真检查各部件的安全情况,浓密机是否压爬,方能开机。 3、开机后要经常检查设备各部件是否处于正常状态,电器是否完好,碳刷有无问题。 4、在浓密机运转期间,严禁在耙架上、机壳上、链条上处理设备问题,防止发生意外。 5、严禁湿手操作电器设备。 6、耙旋转方向应符合箭头标记指示,不得反转,否则会造成减速机损坏。 7、启动设备前,先检查传动、搅拌、润滑系统是否完善,并按规定加油润滑,检查各部位是否紧固。 8、设备运转时要细心观察运转情况、油位、油温升和声响是否正常,电流是否稳定,如发现异常,应立即采取措施停机检查,排除故障,不得带病运转。 9、在额定负荷和额定转速下,减速机的油池温升不得超过45°C,最高 油温不得超过80°C,否则应采取相应的措施。 10、电机、减速机等的轴承温度不应超过75°C。 11、如果遇到停电或浓密机停车,耙只能在提升位置重新开始工作。 12、如果淤泥太稀,应减少排泥数量;如太浑浊可能是进料过多或絮凝 剂量少,应加强调节 13、如果因堆积淤泥太多而使浓密机超负荷,应通过增加排出量来减少含泥量,

如果负荷还在增加并产生报警,应立即停止给矿将耙机提升,以避免压耙和驱动损 坏。 14、在排淤泥量增加后,耙机应回到正常位置,淤泥一直排到负荷达到正常为止。 15、当耙机下降到正常位置,负荷已下降,加料就可以重新开始。 16、如果在淤泥稀或水干的情况下,仍发生超负荷现象,并且将耙置于正常位置也不可行,可尝试:减少给料或放大底流。 17、关闭驱动,将耙提升150mm,启动驱动装置。 18、如果仍超负荷,则继续提升耙减少给料或放大底流。 19、如出现16、17、18 项情况后,还处理不了。不要再操作浓密机,应找出原因并排除后才能开车。 20、不允许拆除或避开设备自我保护和报警部分强行开车,否则会产生损坏耙机等严重后果。 21、如要停机,首先应停止加料、停加絮凝剂,同时尽量加大排尾,最后使耙机提升至正常位置。 22、重新启动时,首先启动驱动装置,然后将耙机下降至其正常工作位置,同时再次排尾。 23、只有当耙机到达其正常工作位置或耙机到达最低位置时,方可重新加料。 24、每周至少启动1 次提升装置将耙机提升至最高位置,检查无异常情况时,再 将耙机下降到正常工作位置或到达最低位置时,方可重新加料。 隔离泵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一、严格遵守交接班制度,接班时首先查看交接班记录,了解上班工作情况和向

尾矿坝工安全操作规程(2021)

The prerequisite for vigorously developing our productivity is that we must be responsible for the safety of our company and our own lives.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尾矿坝工安全操作规程(2021)

尾矿坝工安全操作规程(2021)导语:建立和健全我们的现代企业制度,是指引我们生产劳动的方向。而大力发展我们生产力的前提,是我们必须对我们企业和我们自己的生命安全负责。可用于实体印刷或电子存档(使用前请详细阅读条款)。 一、检查排矿管时,严禁在管线上行走。 二、抬重物时,必须行动一致,并注意上下和周围有无障碍物。 三、操作溢水井阀时,脚站稳、手把牢,二人以上操作时应互相照应。 四、乘船检查回水或其它工作时,必须两人以上并携带救生用具。 五、溢流塔堵塞时,撑船人员与操作人员密切配合,拴好安全带。 六、班中、班前严禁饮酒,禁止在尾矿库内游泳、取水。 七、行走或逗留应选择在坚实地方,尾矿坝内坡吃水线三十米内的区域禁止行走或逗留。 八、尾矿库封塔注意事项: 1、封塔前,应严密组织、明确分工统一指挥,并且责成专人负责安全工作。 2、冬季封塔时四周必须用木杆和跳板搭成木排,其周围面积不少于50平米;春季封塔可根据水情决定,夏季封塔必须穿戴救生衣和配

备救生工具。 3、拴好安全带并拴在牢固地点。 XX设计有限公司 Your Name Design Co., Ltd.

尾矿库安全操作规程

目录 目录 (1) A/BCGC-1 选矿厂安全技术一般规定 (2) A/BCGC-2 碎矿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4) A/BCGC-3颚式破碎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6) A/BCGC-4皮带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8) A/BCGC-5 筛分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0) A/BCGC-6给料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2) A/BCGC-7球磨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3) A/BCGC-8高频筛工操作规程 (17) A/BCGC-9磁选工操作规程 (20) A/BCGC-10 装载机司机安全操作规程 (23) A/BCGC-11 翻斗车司机安全操作规程 (24) A/BCGC-12水泵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25) A/BCGC-13电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26) A/BCGC-14 电气维修技术操作规程 (28) A/BCGC-15安装工技术操作规程 (30) A/BCGC-16钳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31) A/BCGC-17电气焊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32) A/BCGC-18 氧气、乙炔瓶使用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34) A/BCGC-19尾矿库安全监控操作规程 (35) A/BCGC-20尾矿筑坝与排放操作规程 (37) A/BCGC-21尾矿库水位控制安全操作规程 (39) A/BCGC-23化验室一般操作规程 (40) A /BCGC-24 化验员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41) A/BCGC-25 测定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43)

A/BCGC—1 选矿厂安全技术一般规定 1、新工人入厂前必须经矿部、车间、班组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并经考试合格后,必须有安全工作经验的职工带领下工作满四个月,然后经再次考核合格,方可独立作业。 2、全体工人必须遵守选厂规定,按时交接班,交班时必须把本班的设备运转情况及待处理的问题向接班者详洗理费交待,同时认真填写好岗位记录和交接班记录。 3、必须保持岗位记录和交接班记录完好无缺,严禁乱撕乱画。 4、在岗工人不准脱岗,不准睡觉,不准看书、看报及其它刊物,不准在岗闲谈,乱串岗位,不准做私活。 5、非本岗位设备不准乱开乱动。 6、非选厂工作人员禁止入内,特殊情况必须经矿部批准。 7、上班前要穿戴好劳保用品。女工要戴好工作帽,禁止穿高跟鞋入岗。 8、睡眠必须充足,严禁酒后上岗。 9、必须经常擦拭设备,禁止在设备上乱放东西、在车间内乱挂衣物,以保持车间清洁整齐。 10、不准在车间内说笑、打、闹,以免发生撞伤及意外,上、下阶梯时,要把好扶手,踏实踏板,防止发生意外。 11、不准损坏车间一切安全设施。 12、携带工具进入车间时要注意供电线路及设备,以免触电或撞伤。

尾矿坝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最新版)

( 操作规程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尾矿坝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最 新版) Safety operating procedures refer to documents describing all aspects of work steps and operating procedures that comply with production safety laws and regulations.

尾矿坝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最新版) 1、服从领导,听从指挥。 2、做好尾矿排放、筑坝维护、尾矿库水位控制、坝体检测、坝坡维护、边沟明沟清理、环境保护等各项工作,保护尾矿设施的安全与正常运行,防范发生危害事故。 3、了解尾矿库各种设施的运行状况,发现隐患和不安全征兆等各项因素要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不得延误时机,并及时采取应急措施处理。 4、在汛期时检查防汛物资是否齐全。 5、检查排洪设施排水是否正常,并做好记录,定期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 6、检查尾矿库输送管路,如有跑、冒、滴、漏要及时处理。 7、检查两坝肩及坝岸排水沟,定期进行维护与修缮,及时清除

沟内尾矿砂、树枝、石块等障碍物,防止发生堵塞、漫溢现象,尤其是汛期,必须彻底清理,保证流水畅通。 8、检查尾矿坝的干滩长度及库池内水位正常情况下干滩长度不小于120m,洪水期间也应保持大于80m,当干滩长与回水所需沉降区相矛盾时,必须首先满足安全所需滩长。 9、严密观察坝体的不安全征兆,如坝体沉陷、裂缝、变形、位移、潮解、渗水等异常现象,一经发现要向上级主管部门及时汇报。 10、对坝体上的观测管,排渗设施要严加看管严禁他人进行被破坏活动。 11、向尾矿库排放尾矿要进行分散放矿,不得任意从库后放矿,尾矿排放要求应达到沉积滩面均匀平整,沉积滩有足够的安全长度,严禁矿浆流沿子坝内坡趾流动,严禁长时间固定于某一位置放矿,经常调整排放点,避免出现反坡侧坡,扇形坡和细粒尾矿大量集中沉积于某端或某侧。 12、筑坝要按设计规定执行。尾矿坝外坡坡度各级平台相对高度及台面宽度必须严格按设计要求和筑坝作业计划控制,未经主管

尾矿库的安全管理

编号:SM-ZD-58301 尾矿库的安全管理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尾矿库的安全管理 简介:该制度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程序化、标准化的流程约定,达成上下级或不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从而协调行动,增强主动性,减少盲目性,使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尾矿是指金属或非金属矿山开采出的矿石,经选矿厂选出有价值的精矿后排放的废渣。尾矿库是指筑坝拦截谷口或围地构成的,用以堆存金属或非金属矿山进行矿石选别后排除尾矿或其他工业废渣的场所,是维持矿山正常生产的必要设施。冶炼废渣形成的赤泥库,发电废渣形成的废渣库,也按尾矿库进行管理。山西省临汾市新塔矿业公司“9.8”尾矿库发生特大溃坝事故后,尾矿库的安全管理引起了国家和社会的高度关注。对于如何管好尾矿库,企业和安监部门都必须认真对待,高度重视,严格管理。 一、企业要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要求,对尾矿库进行安全预评价和正规设计。全面考察尾矿库的选址、合理布置库的位置,对下游存在村庄、建筑物的,要做好预防事故的准备。要做到选址合理,库容适当,安全可靠。 二、企业要加强尾矿库的管理。尾矿库的管理关键在企业。一是企业必须要有足够的安全投入。尾矿库的安全运行

尾矿库作业安全规程

Xxx公司xxx尾矿库作业安全规程 (推荐稿) # 制作: 审批: 。 备注:作业安全规程各单位依据本模板根据自身的情况进行细化具体编写,编写周期应以一年或推筑子坝计划为宜。模板内容如不涉及可以略去,不足部分自行添加。例如:在线监测部分没有涉及应在合适的位置添加。在制作目录时应再增加一级子目录(此模板只是一级章节目录)。

目录 1总则 (2) 2尾矿库基本情况概述: (2) 3尾矿库年度作业计划编制 (2) 4 尾矿库子坝堆筑作业管理 (3) [ 5 放矿作业管理 (5) 6 尾矿库排渗设施埋设作业管理 (6) 7水位控制及监测管理 (8) 8尾矿库排水构筑物封堵作业管理 (10) 9 安全检查 (14) 10尾矿库生产运行档案管理 (15) 11 学习与培训 }

1总则 1.1] 1.2为加强尾矿库安全生产管理,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依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1.2本规定适用于xxxx尾矿库的生产运行管理。 编制依据 2尾矿库基本情况概述: 3尾矿库年度作业计划编制 尾矿库生产作业计划的主要内容包括尾矿排放、子坝堆筑、排渗设施实施、排水沟实施、观测设施实施、排水构筑物封堵、坝面覆土绿化等工程项目。 ^ 每年年底生产经营单位技术部门(技术人员)(以下简称技术部门)根据尾矿库设计和技术规程编制《年度尾矿库作业计划》,并报主管领导批准后按期实施。

根据生产经营单位年度生产经营计划,确定尾矿排放量。依据尾矿排放量、尾矿库的库容曲线和尾矿库实际运行现状,在满足生产、防汛、冬季放矿和回水的要求下,确定一年堆筑子坝次数、每次堆筑高度、堆筑时间(尽量避开冬季堆筑子坝)。 根据尾矿库设计要求和安全生产需要确定工程项目,制定实施方案、施工进度等,并明确责任人员。 4 尾矿库子坝堆筑作业管理 筑坝作业之前应由技术部门做出筑坝设计和作业方案, 报单位主管领导审批。 作业负责人应根据设计和作业方案根据现场情况制定主 要安全措施及技术措施,报安全部门审核,经主管领导批 准后组织实施。 堆筑子坝前,做好施工人员、设备、材料等的配备及生产 衔接等协调工作; | 作业负责人应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对作业方案进行 现场交底,并督促落实安全措施。

尾矿库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新版)

尾矿库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新版) The safety operation procedure is a very detailed operation description of the work content in the form of work flow, and each action is described in words.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AQ-SN-0622

尾矿库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新版) 一、严禁人、牲畜进人坝内。 二、排砂时,应定时搬动排砂管的排放位量,使尾砂在坝内均匀堆积。 三、禁止进人松软的堆积层;定时清理排水槽附近的杂物。 四、雨季要经常观察洪水淹没砂坝情况;暴雨时,无论白天、黑夜均要加强巡检,发现险情立即汇报公司领导及调度室,防止溃坝; 五、对坝面因雨水或其它原因所造成的冲刷、拉沟,要及时处理、恢复。 六、当发现在坝堤、坝内、排水构筑物、输送管线及其附近进行爆破、采挖等对尾矿库安全有影响的活动时,必须立即制止。 七、坝堤巡回检查时应注意下列内容,发现异常,立即处理、汇报。

1、坝堤的纵横向是否有裂缝,坝体表面是否有沉降或上升。 2、坝面、坝脚是否溢水,溢出水量及水质清浊情况。 3、坝面的水沟、排水涵管要保持畅通,对淤塞、损坏的水沟要及时修复。 4、坝面的各种管道、闸阀有无通洞、裂缝、燥裂,一旦威胁坝堤安全,除及时采取临时措施外,并向公司领导及调度室汇报,要求立即处理。 XXX图文设计 本文档文字均可以自由修改

尾矿库安全生产责任制标准范本

管理制度编号:LX-FS-A13802 尾矿库安全生产责任制标准范本 In The Daily Work Environment, The Operation Standards Are Restricted, And Relevant Personnel Are Required To Abide By The Corresponding Procedures And Codes Of Conduct, So That The Overall Behavior Can Reach The Specified Standards 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A4打印/ 新修订/ 完整/ 内容可编辑

尾矿库安全生产责任制标准范本 使用说明:本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日常工作环境中对既定操作标准、规范进行约束,并要求相关人员共同遵守对应的办事规程与行动准则,使整体行为或活动达到或超越规定的标准。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班组长安全职责 班组长是班组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班组安全工作负责。 1、认真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的法规和指令,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严格执行派班指令中安全要求,做到不违章指挥作业。 2、组织工人进行每周一次安全活动日学习,经常对班(组)的人员进行安全思想和安全技术教育,对新工人、调换工种人员进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教育,并指派熟练工人带领操作直到熟练后,方可独立操作。

3、坚持交接班制度,认真填写各作业点环境、机械电气设备的安全情况。经常检查本班(组)、车间、工区作业人员在现场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如遇有险情威胁作业人员的生命安全,有权先停止作业,撤出人员,同时要立即向值班工区长、矿调度报告。 4、发生工伤时,要立即组织救援,保护好现场,并及时上报,参与事故调查分析,及时准确地填写工伤登记表。 5、正确指导班组作业人员按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进行作业,认真听取安全人员的意见。 6、对班组的工人因劳动保护用品和安全用具穿戴不齐全,违章作业不制止以及作业地点防护装置不完善而导致的事故负有直接责任,对因不遵守派班指令和不听从安全人员警告而导致的事故负有主要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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