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港: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广州港: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广州港: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广州

港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能源公司”)。

●本次吸收合并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吸收合并不构成关联交易及《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一、合并概述

为进一步优化公司管理架构,降低管理成本,提高运营效率,公司于2018 年8月2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吸收合并完成后,能源公司的独立法人资格将被注销,其所有资产、股权、债权债务、人员、业务及其他一切权利与义务由公司承继。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合并双方基本情况

㈠合并方

1.公司名称: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蔡锦龙

3.注册资本:619,318万元

4.注册地址:广州市南沙区龙穴大道南9号603房

5.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国有控股)

6.经营范围:主营业务为为船舶提供码头、过驳锚地、浮筒等设施;提供港口货物装卸(含过驳)、仓储、港内驳运、集装箱装卸、堆存、及装拆箱等简单加工处理服务;为船舶进出港、靠离码头、移泊提供顶推、拖带等服务;为旅客提供候船、上下船舶设施和服务;船舶补给供应服务;船舶污染物接收、围油栏供应服务;港口设施、设备和港口机械的租赁、维修服务;港口危险货物作业;水路货物运输;国内外货物代理和船舶代理及其他物流服务等。

截至2018年6月30日,公司总资产2,246,638.07万元,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1,234,116.23 万元;2018 年1-6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43,737.68 万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48,626.57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㈡被合并方

1.公司名称:广州港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魏彤军

3.注册资本:45,71

4.9386万元

4.注册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沿江东路406号1112-1119室

5.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6.经营范围:主营业务为装卸搬运;其他仓储业(不含原油、成品油仓储、燃气仓储、危险品仓储);场地租赁(不含仓储)。

截至2018年6月30日,能源公司总资产82,323.13万元,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47,413.14万元;2018年1-6月,能源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849.11万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7,484.36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本次吸收合并的方式、范围及相关安排

㈠吸收合并的方式

公司通过整体吸收合并的方式合并能源公司所有资产、股权、债权债务,人员、业务及其他一切权利与义务。吸收合并完成后,公司存续经营,能源公司的独立法人资格将被注销。

㈡吸收合并基准日:2018年6月30日。

㈢本次吸收合并基准日至本次吸收合并完成日期间所产生的损益由公司承担。

㈣吸收合并范围:本次吸收合并完成后,能源公司的所有资产、股权、债权债务,人员、业务及其他一切权利与义务由公司依法承继。

㈤合并双方分别履行各自的法定审批程序,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履行通知债权人和公告程序。

㈥合并双方共同完成相关资产、股权的移交、权属变更等工作,并完成税务、工商等注销、变更手续。

㈦合并双方共同履行法律法规或监管要求规定的其他程序。

四、本次吸收合并的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吸收合并有利于公司整合资源,优化管理结构,减少管理层级,降低管理成本,提高管理效率。由于能源公司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其财务报表已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本次吸收合并不会对公司的当期损益产生实质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

本次吸收合并不涉及公司股本及股东变化。

五、有关办理本次吸收合并相关事宜的授权

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吸收合并事宜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及董事长授权人士具体负责组织实施与本次吸收合并相关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协议文本的签署、办理相关资产转移、股权变更、工商变更登记等。本授权有效期至本次吸收合并的相关事项全部办理完毕止。

特此公告。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8 月30日

公司吸收合并协议模板样本

公司吸收合并协议模板样本 公司吸收合并协议模板XXX有限公司吸收合并协议甲方:甲甲有限公司乙方:乙乙有限公司签订地点:XX省省XX市签订日期:X年年X 月月X日本文档所提供的信息仅供参考之用,不能作为科学依据,请勿模仿。 文档如有不当之处,请联系本人或网站删除。 X XXX有限公司吸收合并协议甲方:甲甲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XXX住址:XX市市XX区区XX街街XX号邮编:XX乙方:乙乙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XXX住址:XX市市XX区区XX街街XX号邮编:XX本协议于XX年X月X日于XX签订。 鉴于: 1、甲、乙双方系依据中国法律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独立法人,具有履行本协议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2、甲、乙双方拟实行吸收合并,甲方拟吸收乙方而继续存在,乙方拟解散并注销。 现甲乙双方经平等友好协商,就甲方吸收合并乙方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基本情况甲方基本情况如下:(一)企业名称:甲甲有限公司;本文档所提供的信息仅供参考之用,不能作为科学依据,请勿模仿。 文档如有不当之处,请联系本人或网站删除。

(二)注册资本:截止本协议签订之日注册资本为人民币币X万万元;(三)企业住所:XX省省XX市市XX区区XX街街X号号;;(四)法定代表人:XXX;第二条乙方基本情况乙方基本情况如下:(一)企业名称:乙乙有限公司;(二)注册资本:截止本协议签订之日注册资本为人民币币X万万元;(三)企业住所:XX省省XX市市XX区区XX 街街X号号;;(四)法定代表人:XXX;第三条合并总体方案双方就合并方案达成如下共识:(一)甲乙双方同意实行吸收合并,甲方吸收乙方而继续存在,乙方解散并注销;币(二)甲乙双方合并后,存续公司甲方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XXX万元,即合并后甲方的注册资本不变;;于(三)甲乙双方应于X年年X月月X日前完成合并及所有与本次合并相关的工商变更。 但合并手续于该日前不能完成时,甲乙双方能够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延长办理时限。 第四条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继承安排本文档所提供的信息仅供参考之用,不能作为科学依据,请勿模仿。 文档如有不当之处,请联系本人或网站删除。 甲乙双方完成合并,在相关工商变更手续办理完成之日起,乙方所有财产和债权由甲方享有,债务也由甲方承担。 与本次吸收合并相关的对债权、债务人的告知义务按《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四条执行。 第五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将全部资产及相关的全部文件完整地移交给甲方,上述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产权证

吸收合并案例(1)知识讲解

一个吸收合并案--税收筹划不可顾此失彼 案例介绍 甲公司系某集团所属乙开发公司投资的一家四星级酒店有限公司(非房地产公司),承担着乙公司开发楼盘会所的部分功能,以上企业都是内资企业。截至2006年10月31日,甲酒店有限公司账面资产4529.01万元,负债6145.79万元,甲酒店有限公司所欠债务主要是乙公司的股东借款,实收资本1200万元,未分配利润为负2816.78万元。甲酒店有限公司自设立以来,历年经审核可用税前利润弥补的亏损情况:2001年为821.90万元,2002年为316.46万元,2003年为427.27万元,2004年为349.15万元,2005年为259.73万元,合计2174.51万元,甲酒店有限公司2001年度亏损821.90万元,按照税法只能以2006度实现的利润弥补,而甲酒店有限公司2006年仍持续亏损,其自身无法对该亏损予以弥补,因此该集团决定进行适当的筹划重组,一方面使甲酒店有限公司以前年度的亏损能在法定弥补期间内(前五年)得到弥补,酒店业务能够持续经营;另一方面重组成本也要较小,在法律和税收政策上不存在障碍。 方案一:吸收合并。集团决定由乙公司以承担甲酒店有限公司全部债务的方式实施合并,其性质系母公司吸收合并子公司,实质是零对价获得甲酒店有限公司的股权。 根据《关于企业合并分立业务有关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0〕119号)第一款第四条的规定:“如被合并企业的资产与负债基本相等,即净资产几乎为零,合并企业以承担被合并企业全部债务的方式实现吸收合并,不视为被合并企业按公允价值转让、处置全部资产,不计算资产的转让所得。合并企业接受被合并企业全部资产的成本,须以被合并企业原账面净值为基础确定。被合并企业的股东视为无偿放弃所持有的旧股。”该集团税务师认为,由于甲公司的资产与负债基本相等,而且乙公司是以承担甲公司全部债务的方式实现吸收合并的,所以甲公司不用计算资产的转让所得。 另外,根据上述通知第一款第二条的规定:“合并企业支付给被合并企业或其股东的收购价款中,除合并企业股权以外的现金、有价证券和其他资产(以下简称非股权支付额),不高于所

公司吸收合并协议模板

XXX有限公司吸收合并协议 甲方:甲有限公司 乙方:乙有限公司 签订地点:XX省XX市 签订日期:X年X月X日

XXX有限公司吸收合并协议 甲方:甲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XXX 住址:XX市XX区XX街XX号 邮编:XX 乙方:乙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XXX 住址:XX市XX区XX街XX号 邮编:XX 本协议于XX年_________ X月X 日于____________ XX 签订。 鉴于: 1、甲、乙双方系依据中国法律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独立法人,具有履行本协议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2、甲、乙双方拟实行吸收合并,甲方拟吸收乙方而继续存在,乙方拟解散并注销。 现甲乙双方经平等友好协商,就甲方吸收合并乙方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基本情况 甲方基本情况如下: (一)企业名称:甲有限公司;

(二)注册资本:截止本协议签订之日注册资本为人民币X万元; (三)企业住所:XX省XX市XX区XX街X号; (四)法定代表人:XXX 第二条乙方基本情况 乙方基本情况如下: (一)企业名称:乙有限公司; (二)注册资本:截止本协议签订之日注册资本为人民币X万元; (三)企业住所:XX省XX市XX区XX街X号; (四)法定代表人:XXX 第三条合并总体方案 双方就合并方案达成如下共识: (一)甲乙双方同意实行吸收合并,甲方吸收乙方而继续存在,乙方解散并注销; (二)甲乙双方合并后,存续公司甲方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XXX万元,即合并后甲方的注册资本不变; (三)甲乙双方应于X年X月X日前完成合并及所有与本次合并相关的工商变更。但合并手续于该日前不能完成时,甲乙双方可以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延长办理时限。

中远海能: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026 证券简称:中远海能公告编号:临2020-030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远海运能源”、“本公司”或“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简称“本集团”)于2020 年 6 月 1 日召开2020年第六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上海油运的议案》,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为优化公司管理架构,提高运营效率,公司拟吸收合并下属全资子公司上海中远海运油品运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油运”)。吸收合并完成后,上海油运的法人资格将被注销,公司将依法承继其全部资产、债权债务、合同关系等权利与义务。根据《公司章程》有关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吸收合并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一、合并各方基本情况介绍 (一)合并方: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业盛路188号A-1015室 法定代表人:刘汉波 注册资本:403,203.2861万元注1 注1:2019年12月6日,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公告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312号),该批复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 超过806,406,572股新股;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截至2020年3月10日,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募集资金已到达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账户,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762,691,885.00元,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 的注册资本变更事项目前尚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母公司吸收合并子公司工商变更流程

母公司吸收合并子公司 工商变更流程 Document number【AA80KGB-AA98YT-AAT8CB-2A6UT-A18GG】

母公司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操作流程 步骤: 一、吸收合并提交的材料 1、合并各方公司的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关于公司合并的决议; (本案中在吸收合并前,母公司召开股东大会作出“吸收合并的股东会决议”、子公司被吸收合并前作出“同意被吸收合并的股东会决定”); 2、合并公司各方签署合并协议(加盖合并各方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 合并协议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合并协议各方的名称; (2)合并形式; (3)合并后公司的名称; (4)合并后公司的注册资本; (5)合并协议各方债权、债务的承继方案; (6)签约日期、地点; (7)合并协议各方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3、合并各方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4、依法刊登公告的报纸报样; (两个公司一起公告,公告内容一样,署名是两个公司一起署) 注释: A.合并涉及注销登记的,根据合并协议中载明的合并公司的债权、债务承继方案,可以不进行清算,注销登记可以不提交清算报告;但是如果合并协议中载明需注销合并方须先行办理清算事宜的除外。(出自工商局材料上的说明); B.因合并申请设立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应当在合并公告45日之后;(出自工商局材料上的说明); (本案例中,吸收合并公告45日后就可以去工商局办理子公司注销登记手续)二、关于吸收合并方“母公司”的工商变更 经咨询工作人员,并跟他们负责工商变更的科长确认,吸收合并,母公司不涉及工商方面的变更(如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名称、住址等等),不需要做变更登记。 三、关于被吸收合并方“子公司”的注销 本案例中,我们只需要办理“子公司的工商注销登记”手续,提交的材料如下:1、上述“步骤一、吸收合并提交的材料”中涉及的4份材料;

公司吸收合并模版之吸收合并协议

吸收合并协议 甲方:*****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乙方:*****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有限责任公司和*****有限公司,系依据中国法律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独立法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国其他有关法规,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就*****有限责任公司(吸收方)、*****有限公司(被吸收方),特订立本协议。 一、甲乙双方通过吸收方式进行合并。合并后,甲方继续存续,乙方依法解散注销。 二、本次吸收合并的基准日为2019年**年**日零时。 三、合并后,甲方方名称仍为“*****有限责任公司”;甲方注册资本符合法定要求,无需因本次公司合并而变更注册资本,注册资本为叁仟万元人民币(或注册资本变更为***;甲方经营范围:甲方住所: 四、甲乙双方应于2019年**月**日前完成合并及所有与本次合并相关的注册登记。 公司合并相关法定文件的取得与手续的办理,由甲乙双方各自负责,相互配合。 五、自甲乙双方完成合并及相关注册登记变更手续之日起,乙方所有财产及权利、义务,均由甲方承继,乙方在合并前的债权、债务亦由甲方承继,乙方所持有的其他公司的

股权亦归甲方持有。(有对外投资时) 六、本协议签订后,乙方应根据甲方之要求,安排资产及相关文件资料的移交。 七、乙方无分公司。乙方全体职工及管理人员均由甲方接收并安置。甲方承诺,公司合并不会影响相关人员的法定权益,但个别工作调整不受限制。 八、乙方不存在对外投资情况。 八、签约地点:**省**市**县**街**号***公司**会议室,签约时间:2019年**月**日。 九、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一份,报登记机关一份。 十、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有限公司 2019年月日

股份有限公司合并合同(吸收合并)

股份有限公司合并合同(吸收合并) 甲方:__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市街号, 法定代表人:,职务:总经理。 乙方:__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市街号, 法定代表人:,职务:总经理。 上述当事人就双方公司合并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 双方公司合并后,公司名称为:__股份有限公司,地址:市街号。 2. 原__股份有限公司:资产总值____ 万元,负债总值 ___ 万元,资产净 值_____ 万元;__股份有限公司:资产总值 __ 万元,负债总值___ 万元,资 产净值____ 万元;现__股份有限公司资产净值为____ 万元。 3. 现__公司注册资金总额为___ 万元,计划向社会发行股票____ 万股计 万元。发行股票后现__公司的资本构成为:公司注册资本总额为万元。其中:原__公司持股万元,占资本总额60%;原__公司持股万 元,占资本总额的20%;原__公司持股___ 万元,占资本总额的20%;新股东 持股_____ 万元,占资本总额的20%;4. 原__公司发行的股票__ 万股,旧股 票调换新股票按1:3调换;原__公司发行股票 __ 万股,旧股票调换新股票 按2:1 调换;新发行的__ 万股__公司股票向社会个人公开发行。 5. 合并各方召开股东大会批准本合同的时间应当是____ 年 ____ 月 ____ 日、八前。 6.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 公司和__公司合并时间为年月日。 7. 合同双方应为合并提供一切方便,并及时解决好原公司的有关债权债务问

题。__公司应及时办理财产、帐册和文书移交,为双方合并顺利进行铺平道 甲方:__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乙方:__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 附:双方公司资产负债情况表,由会计事务所验证

非同一控制下吸收合并非全资子公司案例

非同一控制下吸收合并非全资子公司案例 一、案例的主题与背景 A公司以前年度通过非同一控制下控股合并取得子公司控制权,本年度购入全部少数股东股权后,将子公司注销并吸收合并。 本案例主要讲解购买子公司少数股权、非同一控制下吸收合并的处理。 二、案例情景描述 A公司于2009年12月31日向非关联方B公司支付35,000万元人民币,取得B公司全资子公司S公司60%股权。当日,A、B公司股权转让相关手续办理完毕,A公司向S公司派驻经营及财务核心管理人员,于当日获得对S公司控制权。 购买日,S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50,000万元,账面价值45,000万元,购买日S公司资产负债表主要项目详见下表: S公司资产负债表简表 截止日:2009年12月31日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公允价值账面价值项目公允价值账面价值 流动资产合计15,000.0015,000.00负债合计10,000.0010,000.00 实收资本30,000.0030,000.00 固定资产25,000.0025,000.00资本公积8,000.003,000.00 无形资产*20,000.0015,000.00盈余公积1,000.001,000.00 非流动资产合计45,000.0040,000.00未分配利润11,000.0011,000.00 所有者权益合计50,000.0045,000.00 资产合计60,000.0055,000.00负债及所有者权益合计60,000.0055,000.00 *其中,无形资产全部为土地使用权,账面原值20,000万元,累计摊销5,000万元,摊销期限50年,预计净残值为零。 2009年12月31日,A公司合并财务报告层面,采用购买法对所获得S公司可辨认净资产进行合并,经对各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进行复核,确认商誉5,000万元。 2010年度,S公司账面实现净损益4,000万元,按购买日净资产公允价值调整后净损益为3,900万元。无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S公司未向股东宣告发放股利,A公司与S公司未发生任何关联交易。

【会计实务经验】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是否属于特殊重组

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是否属于特殊重组 在现实经营中,经常发生母公司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的案例,也就是常说的把全资子公司转为分公司,该项企业重组业务是否符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59号)和《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2010年公告第4号)规定的特殊重组条件,是否属于59号文所说的“同一控制下且不需要支付对价的企业合并”,在实践中有两种截然不同的观点。 第一种观点:母公司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不属于“同一控制下且不需要支付对价的企业合并”,不符合特殊重组条件。 持此种观点的人认为:根据59号文件规定,符合特殊重组必须符合三个原则:(1)合理商业目的原则;(2)权益连续性原则(重组交易对价中涉及股权支付金额不低于其交易支付总额的85%和企业重组中取得股权支付的原主要股东,在重组后连续12个月内,不得转让所取得的股权);(3)经营连续性原则(被收购、合并或分立部分的资产或股权比例不低于75%,和企业重组后的连续12个月内不改变重组资产原来的实质性经营活动)。由于母公司在合并前是持有子公司100%股权,通过持股关系能够享受全资子公司资产产生的收益,在吸收合并后,全资子公司注销,母公司对子公司不存在持股关系,进而也无法通过持股方式享受到原来资产产生的收益,而是转为直接控制进子公司的资产,原来的权益无法得到持续,即不是通过持股方式享受到原来资产的收益。因此,无法满足并购重组企业所得税规则中的“权益连续性原则”。所以不适用特殊重组。 再者,母公司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也不符合会计上的企业合并,《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

母公司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涉税问题

母公司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涉税政策释义 一、合并,是指一家或多家企业(以下称为被合并企业)将其全部资产和负债转让给另一家现存或新设企业(以下称为合并企业),被合并企业股东换取合并企业的股权或非股权支付,实现两个或两个以上企业的依法合并。企业合并过程中不征收营业税、增值税的,因此不属于开票范围,不需要开具相应发票,可凭合并协议或合同、资产评估报告、支付凭证、税局审批证明作为原始凭证入账。账务处理请参阅“企业会计准则--企业合并”一章。贵公司以现金支付对方股东的收购款应按一般重组方式处理(不适用特殊重组方式),按评估后的公允价值入账,但被合并企业评估增值部分要缴纳所得税。 二、企业在合并时时,可能会涉及到如下问题:(一)、营业税:《关于纳税人资产重组有关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13号:因而,如果符合上述条件可以不缴纳营业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将纳税人资产重组有关增值税问题公告如下:

纳税人在资产重组过程中,通过合并、分立、出售、置换等方式,将全部或者部分实物资产以及与其相关联的债权、负债和劳动力一并转让给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属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其中涉及的货物转让,不征收增值税。 本公告自2011年3月1日起执行。此前未作处理的,按照本公告的规定执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转让企业全部产权不征收增值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2]420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资产重组有关增值税政策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9]585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直播卫星有限公司转让全部产权有关增值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350号)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二)增值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资产重组有关增值税问题的公》(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13号)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将纳税人资产重组有关增值税问题公告如下:? 纳税人在资产重组过程中,通过合并、分立、出售、置换等方式,将全部或者部分实物资产以及与其相关联的债权、负债和劳动力一并转让给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属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其中涉及的货物转让,不征收增值税。? 如果不具备上述条件,则对于企业合并不应缴纳增值税。

广州港: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广州 港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能源公司”)。 ●本次吸收合并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吸收合并不构成关联交易及《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一、合并概述 为进一步优化公司管理架构,降低管理成本,提高运营效率,公司于2018 年8月2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吸收合并完成后,能源公司的独立法人资格将被注销,其所有资产、股权、债权债务、人员、业务及其他一切权利与义务由公司承继。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合并双方基本情况 ㈠合并方 1.公司名称: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蔡锦龙 3.注册资本:619,318万元 4.注册地址:广州市南沙区龙穴大道南9号603房

5.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国有控股) 6.经营范围:主营业务为为船舶提供码头、过驳锚地、浮筒等设施;提供港口货物装卸(含过驳)、仓储、港内驳运、集装箱装卸、堆存、及装拆箱等简单加工处理服务;为船舶进出港、靠离码头、移泊提供顶推、拖带等服务;为旅客提供候船、上下船舶设施和服务;船舶补给供应服务;船舶污染物接收、围油栏供应服务;港口设施、设备和港口机械的租赁、维修服务;港口危险货物作业;水路货物运输;国内外货物代理和船舶代理及其他物流服务等。 截至2018年6月30日,公司总资产2,246,638.07万元,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1,234,116.23 万元;2018 年1-6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43,737.68 万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48,626.57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㈡被合并方 1.公司名称:广州港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魏彤军 3.注册资本:45,71 4.9386万元 4.注册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沿江东路406号1112-1119室 5.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6.经营范围:主营业务为装卸搬运;其他仓储业(不含原油、成品油仓储、燃气仓储、危险品仓储);场地租赁(不含仓储)。 截至2018年6月30日,能源公司总资产82,323.13万元,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47,413.14万元;2018年1-6月,能源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849.11万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7,484.36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本次吸收合并的方式、范围及相关安排 ㈠吸收合并的方式 公司通过整体吸收合并的方式合并能源公司所有资产、股权、债权债务,人员、业务及其他一切权利与义务。吸收合并完成后,公司存续经营,能源公司的独立法人资格将被注销。 ㈡吸收合并基准日:2018年6月30日。 ㈢本次吸收合并基准日至本次吸收合并完成日期间所产生的损益由公司承担。

公司吸收合并协议

吸收合并协议甲方:乙方: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住址:住址:本协议于 2012 年月 日于签订。鉴于: 1、甲、乙双方系依据中国法律在 中国境内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独立法人,具有履行本协议的 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2、甲、乙双方拟实行吸收合并,甲 方拟吸收乙方而继续存在,乙方拟解散并注销。现甲乙双 方经平等友好协商,就甲方吸收合并乙方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以兹共同遵守。第一条甲方基本情况甲方基本情况如下: (一)企业类型: (二)注册资本:截止本协议签订之日 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万元; (三)企业住所: (四)法定代表人:(五)甲方截至200[]年[]月[]日经乙方确认的资产负债表(见附件一),评估报告(见附件二)。第二条乙方基本情况乙方 基本情况如下: (一)企业类型: (二)注册资本:截止本协 议签订之日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 (三)企业住所: (四) 法定代表人: (五)股东及股本结构情况: (六)盈利状况:2010年、2011、2012年……[盈利/亏损]; (七)乙方截至200[]年[]月[]日经甲方确认的资产负债表(见附表三)。第三条合并总 体方案双方就合并方案达成如下共识: (一)甲乙双方同意 实行吸收合并,甲方吸收乙方而继续存在,乙方解散并注销; (二)甲乙双方合并后,存续公司甲方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万元,即合并前甲方的注册资本;

(三)甲乙双方应于______年__月___日前完成合并及所有与本次合并相关的工商变更。但,合并手续于该日前不能完成时,甲乙双方可以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延长办理时限。第四条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继承安排甲乙双方完成合并及完成所有与本次合并相关的工商变更手续之日起的所有财产及权利义务,均由甲方无条件承受,原乙方所有的债务由甲方承担,债权由甲方享有。与本次吸收合并相关的对债权、债务人的告知义务按规定执行。第五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将全部资产及相关的全部文件完整地移交给甲方,上述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产权证书、各种账目、账簿、设备技术资料等; (二)本协议签订后,双方凭该协议办理乙方资产的变更登记、过户等接收手续,相关费用、税收由甲方承担; (三)乙方于本协议生效后至合并日,应以善良管理人的注意,继续管理其业务。但是,处理财产、承担义务________元以上的支出等,应经甲方书面同意。第六条职工安置方案乙方全体管理人员及职工,于合并后当然成为甲方管理人员及职工,其工作年限、工资及其他劳动条件不变。个别调换工作者,不在此限。第七条合并手续的办理甲乙双方应召开股东大会,讨论通过本协议。一方或双方股东大会未通过时,本协议自动失效。甲乙双方应于股东大会通过本协议之日起一周内,持该协议到工商部门办理乙方注销登记和甲方变更登记手续,并提请登记机关予以公告;一方或双方申请未得到审批机关批准时,本协议

母公司吸收合并子公司工商变更流程

母公司吸收合并子公司工 商变更流程 Prepared on 22 November 2020

母公司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操作流程步骤: 一、吸收合并提交的材料 1、合并各方公司的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关于公司合并的决议; (本案中在吸收合并前,母公司召开股东大会作出“吸收合并的股东会决议”、子公司被吸收合并前作出“同意被吸收合并的股东会决定”); 2、合并公司各方签署合并协议(加盖合并各方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 合并协议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合并协议各方的名称; (2)合并形式; (3)合并后公司的名称; (4)合并后公司的注册资本; (5)合并协议各方债权、债务的承继方案; (6)签约日期、地点; (7)合并协议各方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3、合并各方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4、依法刊登公告的报纸报样; (两个公司一起公告,公告内容一样,署名是两个公司一起署) 注释: A.合并涉及注销登记的,根据合并协议中载明的合并公司的债权、债务承继方案,可以不进行清算,注销登记可以不提交清算报告;但是如果合并协议中载明需注销合并方须先行办理清算事宜的除外。(出自工商局材料上的说明);

B.因合并申请设立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应当在合并公告45日之后;(出自工商局材料上的说明); (本案例中,吸收合并公告45日后就可以去工商局办理子公司注销登记手续) 二、关于吸收合并方“母公司”的工商变更 经咨询工作人员,并跟他们负责工商变更的科长确认,吸收合并,母公司不涉及工商方面的变更(如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名称、住址等等),不需要做变更登记。 三、关于被吸收合并方“子公司”的注销 本案例中,我们只需要办理“子公司的工商注销登记”手续,提交的材料如下: 1、上述“步骤一、吸收合并提交的材料”中涉及的4份材料; 2、被吸收合并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3、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应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 4、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注释: 《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可以通过江苏工商网()下载。

母公司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的税务处理

母公司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的税务处理 (2016-03-30 18:57:25)▼ 分类:财税实务(仅供参考) 近年来,我国经济步入了转型调整的新时期,许多企业的经营方式、组织形式、财务核算模式也发生了相应转变。在这个过程中,一些新型的税收业务逐渐涌现出来,对相关税收政策把握不准确成为企业发展中的难题。 母公司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是企业集团部资产重组的常见方式,该问题在实务中一直存在较多争议。2015年,国家税务总局在《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59号)、《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4号)的基础上,出台了《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48号),进一步对企业重组特殊性税务处理的申报管理事项进行了规。 一、母公司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的税务处理 (一)案例背景 2003年,A、B两家公司分别出资9.8亿元和10.2亿元,注册成立C公司,A、B公司分别持有C公司49%和51%的股权。 1.2014年6月,B公司将持有的C公司51%的股权挂牌出让,挂牌最高价格为25.4亿元,A 公司行使股东优先购买权,按25.4亿元收购了C公司51%的股权。 2.2015年8月,A公司拟吸收合并C公司,合并基准日拟确定为 2015年12月31日。假设合并日C公司账面净资产为40亿元(已出具年度审计报告并办理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其中实收资本20亿元,留存收益20亿元。 3.合并日C公司有关财务数据如下表: 单位:亿元 资产 负债 净资产 类别 账面 价值 公允 价值 类别 账面 价值 公允 价值

处置全资子公司部分股权产生少数股东权益的列报

题名:处置全资子公司部分股权产生少数股东权益的列报 摘要:基于我国第33号等企业会计准则(2006.2.15)及其指南,就处置全资子公司部分股权产生少数股东权益如何在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中列报,同行们提出了不同的处理办法,主要有“年初余额调整法”和“本年发生额法”。经过系统分析,本文认为:应坚持“本年发生额法”的基本观点,将少数股东权益年末余额与少数股东损益的差额确认为“所有者投入”项列报,更能准确反应处置交易的经济和法律性质。 关键词: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少数股东权益年初余额调整法本年发生额法 作者简介:王自荣(1972—),男,甘肃靖远 【正文】 一、基本概念约定 “处置全资子公司部分股权”是指母公司为引入战略投资者等原因在不丧失控制权的前提下转让全资子公司部分股权的交易1。比如,HUIF公司为母公司,持有其子公司(ZIX公司)100%股权;2013年5月23日HUAF公司股东会决议将其持有的ZIX公司10%股权转让给自然人股东(ZIX公司部分高管和关键技术人员),转让价款以2012年12月31日ZIX公司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的10%确定,ZIX公司于2013年7月8日完成公司章程修订及工商变更登记手续2。 在上述交易中双方以所有者身份转(受)让子公司股权,是典型的权益性交易。为取得母公司转让的子公司部分股权,少数股东支付的对价——少数股东以间接方式投入子公司的资本金额,应该对价3于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余额和年初至处置交易完成日4净利润之和5的市场估价的相应比例。不管少数股东支付对价的金额是否与处置交易完成日子公司资产负债表反映的所有者权益总额吻合,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总额不变,账面上只需对“实收资本或股本”的明细账记录予以相应调整,少数股东所支付的对价只能通过对子公司要求权的实现而实现——如处置自己的股权或等待分红;按有关会计准 1后文中将该等交易简称为“处置交易”。 2本文的核心在于阐明:对于一个母子公司构成的经济集团,其报告年度新产生少数股东权益如何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中列报。此案例来自于(某大型国企)年报审计业务,因该公司为非公众公司,权且以HUAF公司指代;HUAF 公司资产50多亿,股权结构极其复杂,为聚精于本文主旨,笔者对案例资料做了精简,该案例是本文写作的背景素材。 3这个对价也就是少数股东交付给作为子公司股东的母公司的现金金额和(或)其他相同价值的资产。 4处置交易完成日本文认为应该是完成公司章程修订及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之日。 5处置交易完成日子公司资产负债表反映的所有者权益总额。

有限公司吸收合并协议

有限公司吸收合并协议 我们听到的比较多的国有企业改革中就是重组,重组就是包括合并、拆分、吸收、撤销等等。那么一个公司是否可以通过吸收或合并另外一个公司变成一个大的公司呢?为了保证吸收合并的顺利进行,两个公司之间签订协议是比不可少的。 现在许多公司由于经营不善或者为了公司的利益以及发展等问题涉及到合并的情况,合并需要有合并协议,有限公司吸收合并协议有很多我们需要注意的内容以及需要了解的法律知识,为您解答。 有限公司吸收合并协议 甲方:[ ]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住址: 邮编:

乙方:[ ]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住址: 邮编: 本协议于2008 年月日于签订。 鉴于: 1、甲、乙双方系依据中国法律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独立法人,具有履行本协议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2、甲、乙双方拟实行吸收合并,甲方拟吸收乙方而继续存在,乙方拟解散并注销。 现甲乙双方经平等友好协商,就甲方吸收合并乙方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基本情况 甲方基本情况如下: (一)企业类型:[]有限公司; (二)注册资本:截止本协议签订之日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

(三)企业住所:北京市[]; (四)法定代表人:[]; (五)甲方截至200[]年[]月[]日经审计并经乙方确认的资产负债表(见附件一),评估报告(见附件二)。 第二条乙方基本情况 乙方基本情况如下: (一)企业类型:[]有限公司; (二)注册资本:截止本协议签订之日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 (三)企业住所:北京市[]; (四)法定代表人: (五)股东及股本结构情况:[]出资[]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六)盈利状况:2005年、2006、2007年……[盈利/亏损]; (七)乙方截至200[]年[]月[]日经审计并经甲方确认的资产负债表(见附表三),评估报告(见附表四)。 第三条合并总体方案

【公司合并协议模板】公司合并协议书范本 公司吸收合并协议书

协议书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协议书是指社会集团或个人处理各种社会关系、事务时常用的“契约”类文书,包括合同、议定书、条约、公约、联合宣言、联合声明、条据等。狭义的协议书指国家、政党、企业、团体或个人就某个问题经过谈判或共同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订立的一种具有经济或其它关系的契约性文书。协议书是应用写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以下是我能网为大家带来的关于【公司合并协议模板】公司合并协议书范本公司吸收合并协议书,以供大家参考! 【公司合并协议模板】公司合并协议书范本公司吸收合并协议书 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甲方)与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乙方)董事会代表经充分协商,就双方实行合并事宜,一致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乙双方实行新设合并,甲乙双方均解散,合并成立丙股份有限公司。 二、丙股份有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商号为丙股份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为汽车制造及销售;

资本总额为____元,因合并而设立时发行股份________股,每股面值____元,全部由甲、乙公司股东以股票对换。 住所在____省____市____区____街____号 三、甲乙双方实行合并期日为____年____月____日,但是,合并手续于该日不能完成时,双方可协商延期。 四、甲方现有资本总额____元,股份总数____股,每股____元。乙方现有资本总额____元,股份总数____股,每股____元。甲乙双方合并后新设丙公司的资本总额为____元,股份总数为____股,每股____元。 甲方于合并实行日在册股东,以________的比例,对换丙公司股票,每换一股,向丙公司交付差额____元,(无须交付差额)。 乙方于合并实行日在册的股东,以________的比例,对换丙的公司股票,每换一张股票,向丙公司交付差额____元(对换时无须交付差额) 五、甲乙双方于合并期日所有的财产及权利义务,均由丙股份有限公司承受。 六、甲乙双方于本协议生效后至合并期日,应以善良管理人的注意,继续管

同一控制下控股合并与吸收合并比较

同一控制下控股合并与吸收合并比较 ——以中粮地产和华北制药为例 一、同一控制下的控股合并——中粮地产收购加来 2010年11月30日,中粮地产(集团)股份(以下简称“中粮地产”)完成了对万良企业管理咨询(以下简称万良)持有的加来房地产开发(以下简称“加来”)51%股权的收购。合并双方的最终控制人均为中粮集团股份(以下简称“中粮集团”)。截至此项收购前,中粮集团已经陆续将天泉置业、鹏源房地产开发多个地产项目转让给中粮地产,同时将旗下6个房地产项目交由中粮地产托管。中粮集团的一系列举措在履行了其在股权分置改革及2007年配股时做出的“防止同业竞争”的承诺的同时,显示了将中粮地产打造为中粮集团的住宅地产综合业务平台的决心和气魄! (一)最终控制人——中粮集团 中粮集团(简称“中粮”、“中粮集团”,英文简称COFCO)于1952年在成立,是一家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直属的国有独资公司,是中央政府直接管理的53家国有重要骨干企业之一。综观中粮的业务围,目前主要是三大主业:食品加工与制造;粮油、食品贸易,粮油糖期货及物流;保险、酒店、房地产开发经营,整个中粮已形成了以粮油食品加工业为主体,兼顾相关行业的发展格局。房地产开发业务是中粮集团的三大主营业务之一。 (二)合并方——中粮地产 中粮地产(集团)股份(股票代码为000031)是由市宝安区城建发展公司经改制于1993年成立的公众股份公司。目前,中粮地产形成了以房地产为基础,以工业为依托的发展格局。中粮地产的控股股东为中粮集团,中粮集团持有中粮地产918,665,014股流通股,总持股比例达50.65%。中粮地产与万良企业管理咨询公司等12家公司同受中粮集团最终控制。截至2010年年底,中粮地产旗下共有28家子公司,9家公司。 (三)被合并方——加来 加来房地产开发经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闵行分局批准,于2002年1月30日成立。万科投资管理出资8,820万元,出资比例49%;万良企业管理咨询出资9,180万元,出资比例51%。万良成立于2008年7月29日,是中粮粮油进出口(以下简称“中粮粮油”)全资子公司,中粮粮油为中粮集团间接控制的公司。合并方中粮地产与被合并方加来同受中粮集团最终控制,合并双方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和控制关系如图1所示。 通过以上分析,我们可以得出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收购万良企业管理咨询所持有的加来房地产开发51%股权属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应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第二章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的要求进行处理。 中粮集团

母公司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的税务处理

母公司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的税务处理(2016-03-30 18:57:25)转载▼ 分类:财税实务(仅供参考) 近年来,我国经济步入了转型调整的新时期,许多企业的经营方式、组织形式、财务核算模式也发生了相应转变。在这个过程中,一些新型的税收业务逐渐涌现出来,对相关税收政策把握不准确成为企业发展中的难题。 母公司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是企业集团内部资产重组的常见方式,该问题在实务中一直存在较多争议。2015年,国家税务总局在《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59号)、《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4号)的基础上,出台了《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48号),进一步对企业重组特殊性税务处理的申报管理事项进行了规范。 一、母公司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的税务处理 (一)案例背景 2003年,A、B两家公司分别出资9.8亿元和10.2亿元,注册成立C公司,A、B公司分别持有C公司49%和51%的股权。 1.2014年6月,B公司将持有的C公司51%的股权挂牌出让,挂牌最高价格为25.4亿元,A 公司行使股东优先购买权,按25.4亿元收购了C公司51%的股权。 2.2015年8月,A公司拟吸收合并C公司,合并基准日拟确定为2015年12月31日。假设合并日C公司账面净资产为40亿元(已出具年度审计报告并办理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其中实收资本20亿元,留存收益20亿元。 3.合并日C公司有关财务数据如下表: 单位:亿元 资产 负债 净资产 类别 账面 价值 公允 价值 类别 账面 价值 公允 价值

公司吸收合并协议模板

编号:_______________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 公司吸收合并协议模板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说明:本合同资料适用于约定双方经过谈判、协商而共同承认、共同遵守的责任与 义务,同时阐述确定的时间内达成约定的承诺结果。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 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甲方:甲有限公司 乙方:乙有限公司 签订地点:XX省XX市 签订日期:X年X月X日 XXX有限公司吸收合并协议 甲方:甲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XXX 住址:XX市XX区XX街XX号 邮编:XX 乙方:乙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XXX 住址:XX市XX区XX街XX号 邮编:XX 本协议于XX 年一U月JL-日于XX 签订。 鉴于: 1、甲、乙双方系依据中国法律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独立法人, 具有履行本协议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2、甲、乙双方拟实行吸收合并,甲方拟吸收乙方而继续存在,乙方拟解散并注

销。 现甲乙双方经平等友好协商,就甲方吸收合并乙方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 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基本情况 甲方基本情况如下: (一)企业名称:甲有限公司; (二)注册资本:截止本协议签订之日注册资本为人民币左万元; (三)企业住所:XX省XX市XX区XX街X号; (四)法定代表人:XXX ; 第二条乙方基本情况 乙方基本情况如下: (一)企业名称:乙有限公司; (二)注册资本:截止本协议签订之日注册资本为人民币左万元; (三)企业住所:XX省XX市XX区XX街X号; (四)法定代表人:XXX ; 第二条合并总体方案 双方就合并方案达成如下共识: (一)甲乙双方同意实行吸收合并,甲方吸收乙方而继续存在,乙方解散并注 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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