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贸易协定

自由贸易协定

自由贸易协定(Free Trade Agreement)。是两国或多国间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契约,目的在于促进经济一体化,其目标之一是消除贸易壁垒,允许产品与服务在国家间自由流动。这里所指的贸易壁垒可能是关税,也可能是繁杂的规则等等。

自由贸易区(Free Trade Area),简称FTA。通常指两个以上的国家或地区,通过签订自由贸易协定,相互取消绝大部分货物的关税和非关税壁垒,取消绝大多数服务部门的市场准入限制,开放投资,从而促进商品、服务和资本、技术、人员等生产要素的自由流动,实现优势互补,促进共同发展。有时,它也用来形容一国国内,一个或多个消除了关税和贸易配额、并且对经济的行政干预较小的区域。

自由贸易区(英文:Free Trade Area,简称FTA)通常指两个以上的国家或地区,通过签订自由贸易协定,相互取消绝大部分货物的关税和非关税壁垒,取消绝大多数服务部门的市场准入限制,开放投资,从而促进商品、服务和资本、技术、人员等生产要素的自由流动,实现优势互补,促进共同发展。有时,它也用来形容一国国内,一个或多个消除了关税和贸易配额、并且对经济的行政干预较小的区域。截至2014年1月22日,已经有15个地方自贸区获得国务院批复,进入到多部委联合调研的阶段。

2014年1月24日,商务部国际经贸关系司负责人表示除上海以外,国务院尚未批复设立任何其他自由贸易园(港)区。

广义的自由贸易区:中日韩自由贸易区(中国、日本、韩国)、北美自由贸易区(简称NAFTA,包括美国、加拿大、墨西哥)、美洲自

由贸易区(简称FTAA,包括美洲34国)、中欧自由贸易区(简称CEFTA,包括波兰、匈牙利、捷克、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亚、罗马尼亚和保加利亚)、东盟自由贸易区(简称AFTA,包括东盟十国)、欧盟与墨西哥自由贸易区、中国与东盟自由贸易区等。[14]

狭义的自由贸易区:如巴拿马科隆自由贸易区、德国汉堡自由贸易区、美国纽约1号对外贸易区等。

自由贸易协定(英文:Free Trade Agreement,简称FTA),各国逐

渐从实践中探索而出。是独立关税主体之间以自愿结是为了绕开WTO多边协议的困难,同时也为了另外开辟途径推动贸易自由化合

方式,就贸易自由化及其相关问题达成的协定。在WTO文件中,FTA与优惠贸易协定(PTA)、关税同盟协定(CUA)一道,都纳入RTA(Regional Trade Agreement)的范围。就现实而论,因为很多FTA在协议内容上

达成的可能也并不是完全自由贸易,因此FTA、RTA在概念上有混用

倾向。有时FTA、RTA也指基于一定贸易协定的自由贸易区或准自由贸易区。

依据自由贸易协定,来自协议伙伴国的货物可以获得进口税和关税减

免优惠.无论在进口还是出口国,自由贸易协定都有助于简化海关手续.

当协议国间存在不公平贸易惯列时,自由贸易协定还可以协助贸易商进行补救.

国内的税务与费用,如增值税、消费税,都不受自由贸易协定的影响。只有原产于自由贸易协定成员国的货物,才有资格从自由贸易协定中受益.

中国相关的自由贸易协定

目前我国已经和东盟、智利、巴基斯坦、新西兰、新加坡、秘鲁、哥斯达黎加、冰岛以及瑞士签订了自由贸易协定。[1]

2005年11月18日中国和智利签署自由贸易协定。

2006年11月24日中国和巴基斯坦签署自由贸易协定。

2008年4月7日与新西兰的协定签署自由贸易协定,是我国与发达国家签署的第一个自由贸易协定。

2008年10月23日中国和新加坡签署自由贸易协定。

2008年11月19日中国和秘鲁签署自由贸易协定。

2013年4月15日中国和冰岛签署自由贸易协定,是我国与欧洲国家签署的第一个自由贸易协定。[2]

2013年7月6日中国和瑞士签署中瑞自贸协定。是我国与欧洲大陆和世界经济20强国家达成的首个自贸协定。瑞方将对中方99.7%的出口立即实施零关税中方将对瑞方84.2%的出口最终实施零关税。[3]

2014年11月10日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与韩国总统朴槿惠在北京举行会晤,双方共同确认中韩自贸区结束实质性谈判。11月17日中韩自

贸区(FTA)谈判实质性谈判的结束有助于中日韩三国自贸区取得进展。2015年2月25日,中韩双方完成中韩自贸协定全部文本的草签,对协定内容进行了确认。至此,中韩自贸区谈判全部完成。[4]

其他:2008年来华访问的澳大利亚总理陆克文不满意澳与中国签订

自由贸易协定的进程有所滞后,他将敦促与中国加快谈判进展。此外,韩国新任总统李明博希望在5月访华时将自由贸易协定作为主要议题之一,他公开表示,东北亚国家应以中日韩为核心签署自由贸易协定。东南亚国家联盟(Association of Southeast Asian Nations, 简称:东盟)和中国周一签署协定,双方拟于2010年前建立世界最大的自由贸易区。

2015年6月1日,中国商务部部长高虎城代表中国政府在首尔与韩国

产业通商资源部长官尹相直共同签署了中韩自贸协定。[5]

2015年6月17日,中国和澳大利亚签署自由贸易协定。[6]

2015年11月30日,韩国会表决通过中韩自贸协定,成为迄今中国和外国达成的最大规模FTA。[7]

2015年12月20日,中韩、中澳自贸协定正式生效并实施第一次降税以来,厦门同安检验检疫局共签发中韩原产地证4份、中澳原产地证19份,总计货值60万美元,为企业节省关税4.8万美元。

据介绍,2016年1月1日起,中韩、中澳自贸协定实施第二次降税,

涉及的产品范围更广,企业受惠更多。另外,企业目前申请中韩、中

澳原产地证全部免费。对于12月20日在运输途中的货物,中韩原产地证可于2016年3月19日之前申请补发,中澳原产地证可于2016年6月19日之前申请补发。[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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