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整word版)论法学研究方法读书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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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法学研究方法读书笔记

问题意识(如何选题)

在问题意识方面,最重要的是区分该问题是理论问题还是制度问题。是提出立法对策还是有理论和模型。

证伪方法(如何对理论进行论证)

1、研究必须要有假设。学者的理论贡献在于提出一个假设性的理论命题,对这个问题做理

论上的解释。

2、对理论命题的重要性。包括理论上的证明和经验上的证明。

3、证伪对于研究结论的检验作用

证伪主要包括两个方面的内涵:1、尽量证明自己的理论不被推翻。2、证伪的意义在于要界定理论的边界和使用范围。

大胆假设(如何提出理论创新)

理论要想取得重大的突破,必须首先提出一般理论的例外,然后用经验事实对这个例外加以证实,之后再将其确定并概念化,最终提出自己的理论。王力“先归纳后演绎”和黄宗志“从经验到理论”。

模式化分析与因果律的揭示

模式化分析可以帮助我们最大程度地了解“是什么”的问题,最有利于达到社会科学的理论任务。可能的困难在于:模式化分析需要明确划分模式的标准,对于这一标准或模式要素的把握是问题的关键之所在。

思考的跳跃有两层含义:提出理论和模型;对因果关系进行分析。对于因果关系的分析,不能以事实来解释另一事实。应当用模型化的理论去解释事实;把解释事物成因的理论概括出若干变量。

与最前沿的理论进行对话

社会科学是在理论的竞争和对话中前进的,对话才是学术研究的本质和归宿。

一个完整的社会科学研究分为五个阶段:第一,研究者要有明确的问题意识。(从经验出发,发现、提出并解决理论问题);第二,要学会提出假设;第三,要运用科学方法对其加以证明,特别注意证伪方法的使用;第四,要学会从经验事实出发,运用归纳的方法,从一般到个别,提出概念化、模式化的理论,进行因果律的分析;最后,要跟最前沿、最经典和最权威的理论进行对话,发现这些理论的例外,反思甚至挑战他的权威性,到最后将例外联系起来,或许就是一种理论的创新。

如何对待事实经验

社会科学的主要任务就是描述和解释。法学与其他学科不同必须以理论为导向。林毅夫的学术态度:第一,一种理论跟现实不一致的时候,应当反思理论而不是让现实迁就理论;第二,学术的发展研究与国家的经济关系密切。对策法学不是一无是处的,关键是我们过去既没有基础理论的指引又对实践缺乏必要尊重,所以才导致失败。逻辑的跳跃有两个指向:一是中国法制的经验另一个是中国法制的教训。

如何进行价值研究

社会科学的方法总体上是客观性,描述性的方法,讲究价值中立和价值无涉。法学应该如何对待价值问题:(1)我们应把价值问题当作一个客观法律现象,用社会科学的方法对其分布、形态、状况和冲突加以研究。价值问题是完全可以进行客观的社会科学研究的,研究价值分布规律本身就是一个客观研究对象。(2)切忌在研究中轻易的出应然的结论,这种判断的随意性和主观性太强,而客观性和科学性不足。(3)一定要考虑价值研究的可操作性问题。总之,研究价值应当将研究对象客观化,从价值的反面切入进行研究,才能得出科学的结论。社会科学的一个重要任务是对因果律的揭示。法学研究应该分析近因,而不应该动辄强调追

溯源头,否则研究就无法操作,得出结论也是没有任何意义。法学研究必须打破学科限制,引入社会科学的研究方法才能真正解决问题。对策法学有层次的不同,要真正解决问题,就必须深入研究这一问题发生的规律,甚至提炼出一种因果律,使得问题的形成机制得到真正的解释。

运用方法论做出理论贡献

社会方法可以成为我们实实在在的研究工具和手段。

穿越经验事实的迷雾

法学不能完全的强调学以致用,而要深入的观察和发现问题。研究者要跳出法律规则的束缚,从社会学家的视野发现法律问题形成的深层原因。要学会观察法律制度变迁的轨迹和规律。要总结那些自生自发的法律变革和司法改革措施。还需要关注中国法律制度中有别于西方的部分。

法科生如何撰写学术论文

如何选择研究课题

专业知识的熟捻和研究方法的成书是一个成功学者必备的两个条件。

找到具有理论价值的问题是作出理论创新的前提,因此问题意识中的问题是“具有理论意义的问题”。惟其如此,我们才能经由对这一问题的研究提出具有解释力的理论。

一个理想的研究对象应该是那些理论含量比较丰富的研究课题,既能“大处着眼,也能小处入手”。如果能找到“小问题,大视野”的研究课题,最后提出一个概念化、模型化的理论,就可以作出一项成功的社会科学研究。

如何寻找研究对象:1、尽量选择那些长期存在理论困惑的题目,而不单纯是立法和实践问题丛生的课题。2要注意实践问题与该问题背后反映出的理论问题的差别。我们要善于区

分实践问题和理论问题,更要善于把实践问题转化为理论问题、进行理论层面的分析和总结。

如何设计论证结构

教科书式的论文结构并不可取,因为:第一,没有理论意识;第二,没有理论红线。青年学生的学术论文最主要的就是缺少论题。论题就是理论上的假设,是全文需要论证的核心。第三,教科书式的论文很难让人分清哪些是既有成果,哪些是作者的理论贡献。

学术论文的“八股”在引言中介绍问题的由来,并在专门的文献回顾章节中梳理既有的理论观点和研究成果,在正文中依次展开自己的论证。

导言和结论部分应该如何撰写?导言在学术论文中具有两个基本的功能:一是交代论文写作的背景、选题的由来和意义;二是交代文章的理论线索,也就是通篇要加以论证的假设和命题,必要时还可以交代自己的论证安排与理由。最后的结论就是把整个思路做一个总结,用更清晰的语言表达出来。

要告别教科书体例的思维方式,首先应该从形式上入手,改变既往的论文章节编排模式,重新组织自己的论证结构。首先,必须找准文章的理论问题。其次,选择一个小的切入点。还有在问题找准以后,我们要遵循一定的逻辑顺序来排列已经发现的理论问题,形成一份出色的问题大纲。我们可以先分析一个经验问题存在的现状和原因是什么,能否通过既有的理论加以解决,然后满满的往理论方向进行提升,当我们提升一个理论问题之后,还可以按照同样的程序提出更大的问题。

如何选择研究方法之一:比较考察与历史考察方法

客观的说,比较考察在很多情况下是不可或缺的。但是现在的青年学生主要存在以下几个误区:第一,只关心西方理论和制度的现实样态,而对其背后的转换逻辑缺乏必要的了解,而后者才是真正的问题所在。第二,在介绍西方制度时往往脱离该制度形成和发展的历史背景。第三,在研究西方制度、理论的时候,往往容易忽略该制度和理论所发挥的特

有功能。

在进行一项大的研究之前,都要先把西方的相关制度全部搞透。历史研究有两个重大的教训:很多历史研究纯属资料的堆积,而与研究的主旨、提出假设和命题没有任何逻辑关系;这种历史考察没有对古代制度对今天的影响进行必要的分析,而这种分析恰恰具有更大的理论价值。

历史研究的最高境界就是历史社会学研究。历史考察绝不等于生吞活剥地罗列一些历史素材和法制经验,进行资料的堆积,而可以有更高的境界。

如何选择研究方法之二:法解释学方法

法解释学是法学的一种重要方法。有如下几个功能:第一,法解释学可以弥补成文法的不足。第二,法解释学能够发展出一套理论体系。第三,法解释学可以对法律条文做一些有创见的解释。法解释学研究的前提是承认法典的正当性,然后才能根据这一法典做解释性而非批判性的工作。在法解释学的理论下大约要注意几点:第一,在做法解释学的时候应该注重进行价值衡量。第二,我们在做法解释学研究的时候一定要知道这种方法本身的局限性。第三,法解释学无法帮助我们了解社会中的法律和实施中的法律,它只能为我们提供一套演绎知识的体系,因此,我们一定要注意结合其他方法来进行研究。

如何选择研究方法之三:法经济学研究方法

法经济学是法学和经济学交叉的一个产物,是用经济学的理论来解释法律现象的一个学科,总体上属于法学而不属于经济学的范畴。值得推荐的两本作品:《论经济学方法》和张五常的《佃农理论》

如何选择研究方法之四:实证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方法具有积极意义:第一,通过实证研究,我们切实了解和发现中国的经验和问题。第二,这种调差方法为真正有创见的法学研究开拓了一条新的路径。实证的方法有两种:一种是通过逻辑实证研究方法,它强调运用逻辑方法对法律文本进行研究,关注的是法律条文的逻辑结构;一种是经验实证研究方法,主要关注法律在实践中运用和实施的情况,比较接近法社会学研究。

经验的实证研究表现为多种形式。经验实证研究首先是一种对待生活的态度,其次才是一种对待学问的态度。

如何对理论进行证伪

经验实证研究不在于证实,而在于证伪,关键是寻找与自己理论相反的证据,然后对这些证据进行评论验证,证明自己的观点不会被推翻。

证伪有两种方法:一种是对自己提出的假说演绎推理,看是否会推导出错误和虚假的结论;另一种是针对可能存在的对自己理论的反驳,进行逻辑上的分析,证明反驳无法成立。

如何培养创新能力

最根本的还是要博览群书,逐步做到知识上的积累。各学科的经典著作都要狩猎,要自觉建立多学科的知识背景。1、经济学:林毅夫《论经济学方法》、张五常《佃农理论》2、历史学著作:黄仁宇《万历十五年》、唐德刚《晚清七十年》3、社会学著作:费孝通《乡土中国》、涂尔干《自杀论》。

在做出理论上的贡献之前,一定要对所研究的问题本身有深刻的了解,在进行理论提升之前,一定要对经验事实尽可能全面的掌握,要把相关的背景知识了解的清晰。在准备文献使要做到两个穷尽:第一,要穷尽中国相关实证材料。第二,要穷尽相关的外文资料。

此外,尽可能培养一些艺术爱好。

社会科学对法学方法的影响

在研究方法方面法学是一个非常薄弱的学科。目前,法学研究方法存在着过于超前的问

题,西方的理论和中国法律实践的脱节。中国法学研究现在面临着一种困境:国家的法律制度都是来自西方的话语系统,从概念到具体设计,以无罪推定和程序正义为核心的价值观,其正当性正在被法学界无条件的全盘接受;但另一方面,中国的司法现实中有一套自成体系并运作“良好”的制度系统,它有自己独特的思维方式和推理方式,维持着它的正常运作,很多来自于司法实践的改革也都是这套体系中自生自发地出现的。于是研究者不得不面临一种困惑:怎么对这套来自西方的话语体系与来自中国现实的做法、惯例进行协调呢?法学者处于这种理论与实践的紧张博弈之中,怎么才能沟通这两个方面,做出兼顾两个方面的理论研究,并做出中国学者独特的贡献呢?

社会学上的功能主义学派的观点对我们的研究是有启发的。一个社会的生活方式决定了这个社会的法律制度,社会的生活方式和治理结构不发生根本变化,法律制度提前大跃进注定要被彻底架空。

法律本身不是目的,法律应当是一个社会中所有力量对比的最表层产物。

社会科学方法不等于社会学方法,它属于所有社会科学通用的方法。引入社会科学的方法是要引入社会科学通用的方法。社会科学方法用两句话概括就是从问题出发开始自己的研究,将本土的经验上升到一般理论。只有掌握和运用社会科学的一般方法,才能在纷繁复杂的经验事实中提出概念和理论,做出自己的理论贡献。第二是总结本土经验,上升到一般理论,做出自己的贡献。

社会科学方法的四大要素:研究过去发生的经验事实(出现过、可操作的经验事实),研究者要有基本的问题意识,要注重社会科学研究发生过的概念化,要充分发挥证伪和验证的功能。

法学研究者经常误入歧途的两个方面就是过于抽象的理性思辨和以引进为目的的比较法研究。

问题意识(issue)主要有三个构成要素:它必须是一个长时间、普遍发生的疑问;必须是用本学科最前沿的理论也难以解释和解决的问题;要对一个“问题”之成为理论问题进行必要的验证。

在社会科学研究中,研究者除了要“从经验事实”中发现问题以外,还要提出理论上的假设命题。

社会科学面临的风险:

主要是“只见树木,不见森林”占有大量数据,而不能提出任何假设。第二个风险是,研究者为避免那种过于主观的断言,有时会走向另一个极端,那就是过分强调细节和过

程,把过程细节化、素材故事化。

社会科学研究的概念化要素

第一个要素,必须善于从纷繁复杂的素材中提出假设命题。要想做出学术上的独特贡献,就得学会从问题中提炼出规律性的概念和理论,通过分析问题发生的原因提出必要的理论模型,使其能够解释大量的现象。第二个要素,必须做到“先归纳后演绎”。首推归纳法是因为:归纳方法可以使我们在开始研究时关注实践和经验事实,而不是一开始就关注理论。在找到真正问题的基础上大胆地提出假设。归纳方法容易使学者作出一些创新性的贡献。从个别到一般的归纳之后,并不排斥演绎推理,这种演绎推理最大的功能就是对归纳出来的理论进行验证,看归纳出来的理论是否具有普遍的解释力。第三个要素,在因果关系问题的分析中,注重发现对问题的成因具有解释力的外生变量。(内生变量是指问题本身包含的变量,由于自身的属性,内生变量通常会引起循环论证;外生变量是指,从问题外部提出、使得问题的成因可以得到充分解释的变量)。此处的因果关系是指直接的因果关系。

证伪的功能

一个理论假设的论证有两个方向:一是从正面寻找论据加以证实,也就是证明其成立,二是,从反面寻找论据检验其能否被驳倒。证伪作为一种验证方法,具有两个功能:第一,证明自己的观点在什么场合下不成立,这能为自己的理论和观点划定适用的边界和范围;第二,证伪可以用来证明自己的观点没有被驳倒,尚未被其他观点所取代。(可以从两个角度展开:一是对已经出现的相反观点要加以驳斥,二是对可能挑战自己理论的潜在观点进行证伪)

如何进行原创性研究

首先论文一定要“小处入手,大处着眼”。具体来说包含两方面的要求:一是不要动辄寻找那些强调宏大叙事的课题;二是要选择一个小的切入点,但是这个切入点应当通向一个大的理论问题。其次,要注重发现基本原则和基本原理的例外。再有,交叉学科的研究是理论创新的永恒源泉,最后,要抛弃将现有理论意识形态化、教条化的倾向,不要把任何理论视为绝对的、不容挑战的真理。

中国的问题,世界的眼光

如何进行原创性法学研究

原创性研究,贵在原创,意味着一个人的研究应当有创新性的理论贡献。原创性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第一,原创性应当能够提出一些新的理论和概念。第二,原创性研究应当具有实质上的理论推进。第三,原创性法学研究一般都是从经验到理论的研究。换句话说,几乎所有的社会科学研究的经验和过程都存在一个普遍的规律,从概念到概念,从演绎逻辑出发是无法提出原创性理论的。先归纳后演绎。所谓“从经验到理论”,要求我们的研究从大量的现象、事实、问题出发,在总结、概括、归纳的前提下,提出概念、揭示命题、上升为一般性的理论,这就是典型的归纳研究方法的运用。

法学研究者对待法制,需要遵循两条基本的路径才能作出原创性的贡献:第一条是进行模式化的总结;第二条是将经验研究上升为因果律。模式化研究是指研究者将大量的法制经验、现象上升到模式化的高度,在寻找到参照系的前提下,对某一事物的性质做出一种理论上的概括。将经验研究上升到因果律是指从一个国家法制的经验事实中提炼出概念,解释大量经验事实发生的原因。

在制度改革中发现制度的深层结构

发现一般原则的“例外”

面对各个学科的基本理论,研究者可以从两个角度着手去发现理论的例外:一是研究这一理论有无违背逻辑之处;二是从经验事实出发。发现这一理论对实践缺乏解释力的地方。学科交叉、问题整合,提出大的理论

社会科学的方法强调问题是一切科学研究的逻辑起点,要求研究者不局限在法律条文的修改和解释问题上,而是观察法律制度实施的社会效果,在法律实施中发现新的问题。

最后,一个国家的法制状况尽管不尽如人意,但是法学研究者完全可以作出开创性的法学理论。我们应当抓住难得的历史机遇,从社会转型中发现问题、提出概念和理论,作出原创性的法学贡献。

社会研究方法概念简述

第一讲导论 (一)基本概念 1、社会研究方法 一种以经验的方式,对社会世界中人们的行为、态度、关系以及由此所形成的各种社会现象、社会产物所进行的科学的探究活动。 2、实证主义方法论 ①社会研究应该向自然科学研究看齐,应该对社会世界中的现象及其相互联系进行类似于自然科学那样的探讨。 ②通过具体、客观的观察,通过经验概括得出结论。 ③研究过程是可重复的。 ④. 在研究方式上,定量研究是实证主义方法论的最典型特征。 3、人文主义方法论 ①研究社会现象和人们的社会行为时,需要充分考虑到人的特殊性,考虑到社会现象与自然现象之间的差别。 ②要发挥研究者在研究过程中的主观性(“投入理解”、“人对人的理解”)。 ③理解派的方法最适合与复杂现象作探索性研究,特别是在这些现象不太为人所知的时候。 ④在研究方式上,定性研究是人文主义方法论的典型特征。 (二)简答论述题 1、简述社会研究的特征 ①研究的主题是社会的,而非自然的; ②研究的方式是经验的,而非思辨的; ③研究的问题是科学的,而非判断的。 2、社会研究的一般过程及其各阶段的主要内容 一般过程:选题——初步探索——研究设计——试验性调查——实地抽样——搜集资料——资料整理——资料分析——综合与评价——撰写报告 各阶段的主要内容: (1)选择问题阶段 ①选择研究主题:从现实社会中存在的大量的现象、问题和领域中,根据研究者的兴趣、需要和动机确定一个研究主题。 ②形成研究问题:进一步明确研究的范围,集中研究的焦点,将比较含糊、笼统、宽泛的研究领域/研究现象具体化、精确化。 (2)研究设计阶段 为实现研究的目标而进行的道路选择和工具准备。 所谓道路选择,指的是为了达到研究的目标而进行的研究设计工作,它涉及研究的思路、策略、方式、方法以及具体技术工具等各个方面。 所谓工具准备,主要指的是对研究所依赖的测量工具或者信息收集工具等的准备。 (3)研究的实施阶段 具体贯彻研究设计中所确定的思路和策略,按照研究设计中所确定的方式、方法和技术进行资料的收集工作。 (4)资料分析阶段/研究阶段 主要对研究所收集到的原始资料进行系统的审核、整理、归类、统计和分析。 (5)得出结果阶段 这一阶段的主要任务是:撰写研究报告、评估研究质量、交流研究成果。 研究报告是一种以文字和图表将整个研究工作所得到的结果系统、集中、规范的反映出来的

当代美国文化研究

从《当代美国文化研究》看质性研究方法的运用 这学期我们开设了质性研究方法这门课,通过一学期老师课上详细的讲解,使我掌握了一个系统的社会研究方法。这门课程的实用性,对于我今后硕士研究论文的设计与写作无疑有着重要的帮助作用。 结合我阅读的《当代美国文化研究》,我从该本书的两个部分,谈谈我对于质性研究方法运用的认识与见解。 一、绪论部分 (一)明确研究内容,确定研究范围 对于任何社会问题的研究,都一定要界定清楚研究的现象,对研究范围有明确的划分,如涂尔干的《自杀论》,书中的第一章就进行界定哪些是作者所研究的自杀现象,哪些又不是属于其研究的范围。 《当代美国文化研究》也一样。书中绪论开篇第一句就说明了本文“旨在研究美国一个小城市纵横交织的复杂生活趋向”(P10)。因此作者在绪论里主要向我们说明了三点问题:其一,调查的性质,包括研究方法、研究假设,其二,城市选择的依据,其三,概括介绍该城市的一个动态的发展历程。 在调查性质这一部分,作者一开始就提出了他的视角:即认为人们的行为模式是互相关联和彼此交错的,在对城市人民生活进行探讨时应该要考虑多方面的因素。因此,作者对这项研究进行了一个假设“:即在这个美国城镇中,人们的一切行为都可以包括在下列六大类活动之中:谋生,持家,教育子女,以各种形式的娱乐活动和艺术等消闲,参与宗教仪式,参加社区活动。”(P11)正如作者所说的美国的小城市很多,面对那么多的选择,作者根据其调查研究的性质与内容,在城市选择方面给出了他选择的两个主要考虑:“第一、该市应当尽可能地代表现代美国生活,第二,从表面到实质它都能够进行一个全面的研究”(P15);之后,通过作者的严密的分析与说明,最终选择了米德尔敦,正如其所说的“选择米德尔敦作为调研的对象是由于它的特性而不是考虑他的一些异常的特点,我们并未把它当做一个典型城市。很自然,这项研究的结果普遍应用于美国其他城市或美国生活,应当是十分小心的。”(P18) 在确定好研究的城市之后,作者在书中又单独列了一章节来介绍该城市的历

法学方法论 全文脉络

《法学方法论》读书笔记 经过一周对于卡尔·拉伦茨《法学方法论》的阅读,再一次令我深刻体会到法学语言的艰涩难懂,语言文字上的熟悉,更越发的凸显出我逻辑上困惑。读此书不是意见浏览识记、消极接受的轻松之事,要求我要正襟危坐、眼光始终往返流转于全文与部分之间,这样才能理清大师的意思。 【德】卡尔·拉伦茨是德国当今最伟大的法学家之一,是继萨维尼、耶林以来德国法学思想传统的关键人物之一,因他在1960年出版了《法学方法论》一书,使德国法学主流由历史法学、利益法学发展到今天兼顾法的安定性与法的时代性的新评价法学。 按照卡尔·拉伦茨的说法:“法学是指,以某个特定的,在历史中逐渐形成的法秩序为基础及界限,借以探求法律问题之答案的学问。”而每种学问都是运用一定的方法,或遵循特定的方式来答复自己所提出的问题。法律问题有哪些?回答问题的方法有哪些?就是本文的行文主旨。 第一、二章整体上感觉是一个铺垫,透过对菲利普·黑克所倡导的“利益法学”之概念的解说,以及对哈尔·韦斯特曼所支持的“评价法学”进行讲解。介绍了现代法学方法论中两大法学流派的理论,并进行了批判性的评说。以评价的方式提出问题:关于法学的正当的价值判断是什么?规范内涵与事物结构间精确意义为何?如何寻找正当的个案裁判?然后陈述了法学的一般内容及其意义。最后点出:法学方法论借其与诠释学的联系,可以对法学使用的方法提出批判。法学方法论之特征在于,以诠释学的眼光对法学做自我反省,然而,反省须与学科本身紧密相关,故,法学方法论亦不能离开法学而独存。法学工作的目标是发掘规范内在的一体性及其一贯的意义关联,另一目标则是针对不同的案件情景将规范具体化。(P120)简述之作者试图借这些具体问题的阐述来回答法学乃至法学方法论存在的意义和历史地位,也是对法学发展的反思。 第三章至第六章分述关于法条的理论。包括法条的结构种类及逻辑模式,案件的形成和法条适用的判断,法律的解释,法官续造法律的方法。作者通过精心的分析将法条进行逐一的归类,将法条适用过程发生的逻辑上的冲突加以解释,在第四章解读了不同利益方对于案件形成的不同认识,对同一事件导致的法条选

法学方法论复习题

法学方法论复习题 一、单项选择题 1、在大陆法系国家,正式法源最常见的形式是( A ) A、制定法 B、判例法 C、习惯法 D、惯例 2、在普通法系国家,正式法源最主要的形式是( B ) A、制定法 B、判例法 C、习惯法 D、惯例 3、法学方法论属于法理学体系中的(B ) A、存在论 B、认识论 C、价值论 D、社会结构论 4、正当性理由对应的是法的理念中的(A ) A、正义性 B、合目的性 C、安定性 D、合理性 5、法官在审判案件中认识到的事实是(D ) A、客观的事实 B、真实存在的事实 C、虚构的事实 D、被证据证明的事实 6、权威性理由对应的是法的理念中的(C ) A、正义性 B、合目的性 C、安定性 D、合理性 7、在MacCormick和Summers的制定法解释模式中(1)体系解释(2)目的--评价解释(3)语法解释、这三者的先后顺序是( B ) A、(1)(2)(3) B、(3)(2)(1) C、(2)(3)(1) D、(2)(1)(3) 8、裁判事实属于司法三段论中的那一种( B ) A、大前提 B、小前提 C、结论 D、逻辑过程 9、下列各项、不属于法律渊源的是( C ) A、国际条约 B、宪法 C、政策 D、行政法规 10、原初事实被重述为基本事实的重要要求中除了相关性要求之外还有( C ) A、相关性要求 B、客观性要求 C、合法性要求 D、合理性要求 11、下列不属于内部体系特征的有( D ) A、位阶性 B、开放性 C、演变性 D、统一性 12、由于规范本身的不完整导致的法律漏洞属于(A ) A、规范的漏洞 B、规整的漏洞 C、解释的漏洞 D、判断的漏洞 13、法律原则具有何种功能( B ) A、预测功能 B、裁判功能 C、定义功能 D、执行功能 14、下列关于裁判事实和客观事实的关系,说法正确的是(A ) A、在时间维度上、裁判事实和客观事件是分立的 B、在空间维度上、裁判事实和客观事件是分立的 C、在时间维度上、裁判事实和客观事件是分离的 D、裁判事实必然真实地反映客观事件 15、我国的80年代制定的《民法通则》中并未明确规定隐私权,但是现在有关隐私权的纠纷日益突出,这种情况属于需要法律解释的那种原因(B ) A、概念的不确定性 B、立法的滞后性 C、法律价值的隐藏 D、法律规范的庞杂导致 16、在裁判事实的形成过程中需要价值判断的理由是(A ) A、客观事实的抽象性 B、法律规范的真实性 C、事实范型的真实性C、事实范型的抽象性 17、哪种解释方式可以作为制定法解释的出发点(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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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四种社会研究方法

浅谈四种研究方法 一、研究方法简述 (一)统计调查。统计调查有两个显著特征,一是使用结构式的调查方法收集资料,一是在对大量个案作分类比较的基础上进行统计分析。由于资料的格式是统一的,将所有被调查到的个案资料汇总就能得到一些统计数字,因此统计调查得来的资料一般都可以进行定量分析。这种分析可描述调查样本的一般状况,也可以进行分类描述。在分类比较的基础上,研究者还可以探求变量之间的因果关系。统计调查法可用于描述性研究和解释性研究,也可用于探索性研究。这种方法与抽样调查相结合,成为理论检验研究的最主要的方法。 (二)实地研究。实地研究是不带假设直接到社会生活中去收集资料,然后依靠研究者本人的理解和抽象概括从经验资料中得出一般性的结论。实地研究得到的资料通常是无法统计汇总的文字资料,如观察、访问记录,除此之外同时还包括未形成文字的感性材料,如现场的体验和感性认识。实地研究与单纯的调查区别在于,它不仅仅是收集资料的活动,还需要对资料进行整理和思维加工,从中概括出理性认识。实地研究主要运用归纳法,研究从观察开始,然后得出暂时性的结论。这种结论又知道研究者进一步观察,获取新的资料,再得出新的结论或完善原有的结论。实地研究是一个较长期的过程,通常集中关注于某一个案,主要采用无结构的观察和访问来进行资料收集。 (三)实验。通过实验法收集到的资料与统计调查很相似,都可以分类汇总和统计。两者的主要区别是:(1)统计调查是在自然环境中,而实验是在人为控制的环境中观测或询问;(2)统计调查所得到的不同的变量值是调查对象本身固有的,而实验则是人为施加某种刺激,使调查对象的属性和特征发生某种程度的变化。实验的设计方法很多,最典型的实验设计是将调查对象分为实验组和控制组,分别观测他们在实验前后的变化。由实验法收集的数据资料是精确量度的,以便能反映出调查对象的细微差异。数据资料的分析主要使用统计方法。在社会研究中,实验法主要用于社会心理学和小群体的研究。 (四)文献研究。在社会研究中,文献法是必不可少的,这不仅指在初步探索阶段需查阅文献,为大规模的社会调查做准备,而且指在无法直接调查的情况下利用文献资料开展独立研究。文献研究的特点在于不直接与研究对象接触,不会产生由于这种接触

迪尔凯姆自杀论读后感

-“涂尔干提出了社会事实作为社会学研究对象,阐述了社会事实之间存在的结构、功能和因果的关系,制定了一系列社会学研究的实证规则,充实了由A.孔德开启的实证主义社会学的构想,使社会学方法论具有实质性的内容。他运用统计方法对自杀现象的研究,用人类学资料对澳大利亚土著居民的宗教研究,是社会学理论和经验研究相结合的范例,从而结束了西方社会学理论研究和经验研究长期脱节的状况。涂尔干丰富、精深的社会学思想,对社会学的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引言 凡是当事人自己采取的或间接、积极的或消极的行动,达到了预期死亡结果的情形都算作自杀。迪尔凯姆在书中驳斥了当时流行的关于自杀的自然主义和生物学主义的特点,并且提出了自己的观点,即造成欧洲各国各地区以及各个时期不同自杀率耳朵原因是社会潮流。他又根据社会潮流的不同,划分了四中自杀类型:利己主义自杀、利他主义自杀、失范性自杀以及宿命性自杀。 (1)、利已型的自杀。 理论假设一:群体整合程度不足是导致利已型自杀率上升的原因。家庭生活领域和政治生活领域的实证材料也支持上述假设。整合性强的社会群体通过共同的规范和强有力的权威控制着成员的思想行为,使成员完全归属于群体。在个人遇到挫折时,可以得到群体的保护和支持。因此群体的整合是遏制成员自杀倾向的社会因素。相反,个人主义的兴起增强了个人的独立性,削弱了群体对个人的约束和控制,降低了成员对群体的归属感,松弛了成员之间的相互联系。在这种情况下,那些遭遇不幸的人很容易陷入沮丧、绝望而难以自拨,进而采取自杀以求解脱。 、利他型的自杀。 社会整合过于强烈之时。高度的社会整合使得个性受到相当程度的压抑,个人的权利被认为是微不足道的,他们被期待完全服从群体的需要和利益。利他型自杀的两种表现形式:义务性自杀,群体强加给个人的义务。第二种表现是负疚性自杀。执行者对群体和任务的认同十分强烈,完全献身于群体,服从群体,为了群体利益即使付出生命也在所不惜。如果说利已型自杀的原因是社会整合程度不足,那么利他型自杀的原因是社会过度整合。 失范性自杀

《古代法》读书笔记

《古代法》读书笔记 20155211014 杜佳凤 一、写在前面 不知是因为这不忍卒读的翻译还是自身浅薄的法制史基础(您说得对,后者的可能性更大),《古代法》的阅读过程,时常伴随着情不自禁的一声叹息。照理来说,才粗略阅读一两遍的我,草率地写一篇读书笔记,有亵渎前人思想的嫌疑。然而有时候读到一些地方,感觉与自己的思想产生了一些奇妙的碰撞,不禁感叹一句:“唔,这本书好像有点意思。”也算是在写文之外的另一种收获。 二、作者简介 《古代法》作者亨利?梅因,英国资产阶级的法律史学家,其于1861年发表了著名的论著《古代法》,又名《古代法—它与早期社会历史的联系和现代思想观念的关系》。书中,他以近乎公式化的语言向人们宣告:“所有进步社会的运动,到地处为止,是一个‘从身份到契约’的运动”。此后“从身份到契约”的经典论断便被广为流传,也成为梅因主要思想的代名词。 在序言中,梅因直接说明了著作此书的目的,即“在扼要地说明反映于“古代法”的人类最早的某些观念,并指出这些观念同现代思想的关系。”两句话的阐述,不仅为读者在阅读此书之前明确全书的论证主题,也同时明确了梅因的主要论证方法即历史的方法和比较的方法。值得一提的是梅因是历史法学方法论的创始人,但梅因在晚年却否认自己属于历史法学派,他认为如果硬要把他进行归类的话,他宁愿属于比较法学派。这应该和历史法学的内涵及外延一直得不到明确的界定有一定的关系。但无论如何,梅因还是被西方学者公认为是英国历史法学的创始人。 三、梅因的古代法研究方法 《古代法》发表的19世纪,正处于欧洲资产阶级风起云涌的大革命时期。在当时,自然法深得人心,而梅因却一反时代主流思想的常态,对这种非历史性的、抽象的、假设性的纯理性思维进行了批判,认为“他们都是以人类的非历史的、无法证实的状态作为他们的基本假设”。导言中,亚伦对当时流行着的智力状态进行了例举,一方面,“英国的法律史,不仅被忽视了,简直就是被蔑视。”以边沁为代表的功利主义法学家更是认为法律史可以重头写起。而另一方面,当

读书月心得体会word

读书月心得体会 读书月心得体会精选要让子女爱读书,父母当然应该成为爱读书的典范。你知道是什么吗?接下来就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关于,供大家阅读!篇120xx年xx月x日,在xx双语实验学校开展的蓓蕾读书工程活动,对我们来说,这确实是非常难得的学习机会,通过观摩了四位老师风格不一,各有特色的课,以及听了的关于课外阅读课的报告,我受益匪浅。置身于课堂教学中,看到各位老师气定神闲,信手拈来,不时激起一个个教学的浪花,他们或浅唱低呤,或手舞足蹈,或激昂文字,不仅令学生陶醉、痴迷,更让我连声赞叹。高蕾老师教学的思路明晰,李桂花老师幽默的语言,刘淑慧老师课堂中的娓娓道来,以及代尊荣老师的举止大方,都让我学到了很多.......赞叹之余,更多是深深的沉思。 阅读,是搜集处理信息、认识世界、发展思维,获得审美体验的重要途径。在平时的学习生活中,鼓励学生们多读书,读好书,勤于记读书笔记,注重表达和交流。更重要的要做到以下几点: 一、课内外阅读相结合学生阅读能力的培养首先来自于教师课堂教学,阅读方法也来自于教师 在课堂中的方法指导。我们要求教师在课文教学中,指导学生利用工具书读准字音,理解词句,抓住重点或优美词句、精彩片断多读,并指导培养学生在朗读中感悟。在课堂教学中适当地挑选一些既贴近生活又适合学生阅读的文段,这些文段或信息要求既是学生想知道的社会内容、热点问题, 又文字优美,指导学生阅读,积累自己的资料信息。并在日常教学中根据课本里学习的内容向学生推荐相关的经典文学作品,引导学生沟通课内、课外知识的内在联系。通过广泛的阅读,很多学生因阅读量的迅速增加而产生质的变化,阅读能力得到很大地提高,思想也得到升华。 二、激发学生课外阅读的兴趣兴趣是鼓舞和推动学生课外阅读的巨大动力。用生动形象的语言 向学生简介要读的文章内容,以激发其阅读兴趣;用故事中精彩、紧张、感人的情节创设悬念,让学生产生寻根究底的好奇心,以此激趣。 1、开展非富多彩的活动。学生进行课外阅读,既希求读有所得,又期望所得的收获明显,得到 老师、家长和同学们的认可与赞许,从而满足自己的成就感。针对学生的这一心理特点,我们可开展一些读书心得交流会、朗诵比赛、讲故事、猜谜语、读书经验交流会等活动,让学生有施展才能的机会。比如:我在班里开展了一次读一本好书讲故事比赛,参赛同学讲得滔滔不绝,观众听得津津有味,不但增长了知识,而且大大激发了同学们的阅读兴趣。

留学生培养方案

社会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留学生) (专业代码:030301) 一、培养目标与学习年限 1.培养目标 以马克思主义的历史唯物主义和辩证唯物主义理论为指导,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具备严谨的治学态度和良好的学术作风。具有团结合作精神和坚持真理的科学品质。德才兼备,身心健康。在本学科方面具有坚实的理论基础和系统的专门知识、掌握社会学的基本知识和基础理论,熟练地运用社会学的调查与研究方法。具有独立从事本学科某一研究领域的研究能力,并能提出独到见解,较为熟练地掌握一门外语,能利用专业外文资料。培养从事社会学理论、社会工作、社区工作的教学和科研工作的高层次专门人才。同时能够适应国家相关机关或企事业单位的需求,从事与专业相关的社会保障、社会福利、社会工作、社区工作、新闻媒体等实际工作。 2.学习年限 一般为三年,最长不超过五年。在完成培养要求的前提下,少数学业优秀的研究生可以申请提前毕业。 二、学科专业与研究方向 社会学是一门重要的基础性学科,在教育部的学科分类系统中属于社会学一级学科下面的二级学科。 (一)学科专业 学科门类:法学(03) 一级专业:社会学(0303) 二级学科:社会学(030301) (二)研究方向 1.文化社会学 2. 民俗社会学 3. 社会发展与社会现代化 (三)授予学位 法学硕士 三、课程设置与学分要求 课程设置包括必修课程(学位公共课、学位基础课、学位专业课和学术前沿专题讲座)、选修课程(专业选修课和跨专业、跨学科课程)、补修课程和实践环节与科研工作四类。硕

士研究生应修最低总学分不少于35学分。各类课程学分要求如下: 1.必修课程(不少于27学分) (1)学位公共课(不少于7学分,由研究生院统一开设) (2)学位基础课(不少于9学分,每位硕士生根据导师要求选修3门课。每门学位基础课为54学时,计3学分。) (3)学位专业课(不少于9学分,每位硕士生根据导师要求选修3门课。每门学位基础课为54学时,计3学分。) (4)学术前沿专题讲座(2学分) 研究生在学期间应至少参加15次的国内外学术讲座和学术会议,或参加按学科专业组织的专题讨论,考查方式为提交会议论文或学术文章,本环节计2学分。 2.选修课程(不少于6学分,每位硕士生选修3门课,其中1门为专业外语;1门为跨专业或跨学科的课程。每门选修课为36学时,计2学分。) 3.跨专业和以同等学力入学的研究生需补修“中国社会思想史”、“西方社会思想史”2门本科主干课程。补修课程列入个人培养计划,考核合格即可,不计学分,但成绩记入档案并注明“本科”字样。 4.实践环节与科研工作(2学分) (1)教育实习或社会实践 1学分 (2)科研工作 1学分 四、培养方式与考核方式 (一)培养方式 课程将采用主讲教师与研讨式教学相结合的方式,学生在认真准备的基础上参与课堂教学过程。学生应认真阅读导师组和导师制定书目,按时完成读书报告、资料翻译、学术评论、学年论文等作业。在此基础上,扩大阅读范围,建构良好的专业基础。学生在选定的与毕业论文相关的社会调查地点进行不少于1个月的社会调查,并在此基础上完成社会调查报 告,学位论 文必须有社会调查资料支持。学生应积极申报“内蒙古师范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项目”或参与导师承担的科研课题,在研究实践中提高从事专业研究的能力和水平。 (二)考核方式 研究生按照培养计划的规定,完成课程学习和必修环节,成绩合格,完成毕业(学位)论文并通过答辩,德智体合格,准予毕业并颁发毕业证书。经审核符合学位条例规定的研究生,授予法学硕士学位。

法学方法论读书笔记

此书简介: 《法学方法论》是台湾法学家杨仁寿先生1986年完成的有关法律解释学的力作,是他从事法学研究20年来的唯一一本书,可见花费的心血之多以及写作之认真。文中的写作功底和理论水平都足以让人叹服。1999年法律出版社出版,在大陆发行。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王利明作序,序中说“该书不仅已初步构建了一门实用而又新兴的学科即法学方法论的体系和框架,而且在中国大陆法学者有关法律解释学的论述基础上多有创新和开拓”。 第一篇:引论 引论共两章,第一章是对“诽韩案”的评析,他认为“诽韩案”中原告以韩愈39代孙之身份起诉维护韩愈的名誉权是不应该得到支持的。尽管刑法规定诽谤死人罪其直系血亲友告诉权,但这是以保护其“孝思忆念”为目的的。而原告虽为韩愈的直系孙,但年代久远,已不存在法律目的所保护之“孝思忆念”,因此应做“目的性限缩”解释,有告诉权的直系血亲只限于“五服”之内,这样才合乎法律规定的目的,实现实质的公正。法官的素养不能仅留在概念法学的阶段,而应在立法者之疏忽或不及预见时通过法律解释加以补充完善。 第二章是对“恶法亦法”的讨论。杨仁寿先生认为“法官适用法律时,不能以法律规定不明确、不完备或欠缺为借口而不予受理,更不得以此为拒绝裁判之理由”。法官是司法者,不是立法者,不能借口法律为一“恶法”而拒绝适用。法律制定或修改的程序繁杂,短时间不能完成。如果法律没有恶到令人无法忍受之程度,法官仍应运用法律之阐释方法,加以阐释,使之适合社会之要求,贯彻法律目的或社会目的。此时法律外表上虽为恶法,但实质上则非恶法。恶法在法的安定性上有重要作用,“法虽不善,犹愈于无法”。恶法亦法必须具备两种性质:一是必须为法律,就是法的恶的程度尚未与正义相悖过甚,运用法律解释方法加以阐释,人切合社会之要求。二是此种“恶法”须具有“法的目的性”。法律是实现善或正义的手段。法官在解释法律行为也要以目的为依据,判断应有之内容,进行合理解释或补充。还举“威尼斯商人”的案件为例。 第二编:法学认识论 本编共分五章,分别为法学之任务、事务认识之客观性、法学认识之客观性、从逻辑分析方面认识法学之客观性、从经验事实层面认识法学之客观性。现一一详述。 法学之任务:从罗马法到罗马解释道德国法,逐渐演变形成“法律万能主义”,即认为法律规定的法典自

社会研究方法(B站清华大学课程笔记)

社会研究方法(B站清华大学——刘志林) 第一讲理解社会科学研究 一、什么是社会研究 由社会研究者开展的,针对社会中某些我们关心的问题来寻求答案的过程 提出问题——搜索和分析证据——得出答案 个人经验、传统观念、权威、原创研究 社会研究中常见的错误: 1、不确切的观察(而科学的观察是有意识的、系统的) 2、过度推论或者过度概括 3、选择性观察(e.g.:共享单车是否改变了人们的出行方式) 4、非逻辑性推理(e.g.:风水轮流转) 提出问题——寻求证据——分析评价证据——得出答案 社会研究:由社会研究者所开展的,针对社会中某些我们关心的问题寻求答案的过程。 二、什么是科学的社会研究 科学与研究 风水:反映出人类对于自然和社会多年观察的一种经验积累(坐北朝南、向阳背阴与冬季挂干冷西北风,夏季刮东南季风有关) 经验主义Empiricism(环境的选择与设计画→运势) 科学:是人类积累关于自身和世界的知识的方式之一 零散的观察和总结→系统的观察和分析 科学研究的诞生,反映出人类知识积累从零散的经验积累到有意识的系统系统观察和分析的转变 科学的社会研究:超越经验主义的系统观察

3个特点: 从对现象的描述到原因的解释(是什么→为什么) 实证+逻辑:言之有物、言之有理(因果解释的逻辑过程) 从观察到结论:个别的、具体的现象→一般的、概括性的规律与机制 社会科学家Social Scientists: 掌握发现社会现象中仍然需要并值得回答的社会问题,并通过大家认可的、可信、可行的技术路线寻求证据、进行论证的社会研究者 三、社会研究的出发点 差异变化 总结归纳:趋势模式 描述差异,发现规律→揭示原因、提供解释→提供预测、指导决策 值得研究的差异(艾伦˙巴比):固 有观念:晋升制度影响士气;参照群体理论(与周围的人比较) 四、社会科学研究的核心 因果关系大学教育→收入;勤奋→收入 相关关系夏天→冰激凌销量增加→去海边人数增加→溺水身亡 区分相关关系与因果关系 研究问题:上大学能增加收入吗? 因果解释的不同逻辑Idiographic VS nomothetic 个案式推理 Idiographic Reasoning 寻求对某个具体现象/事件/案例的全面解释 为什么某一项政策没有取得预想中的效果?因为:经济因素、政治因素、文化因素、社会因素… 对A的全面解释意味着难以帮助我们理解除了A以外的其他任何问题 通则式推理Nomothetic Reasoning 寻求能够解释所有类似现象的某个或某几个因素

质的研究与社会科学研究之读书笔记

读《质的研究与社会科学研究》有感 陈向明,北京大学教育学院教育与人类发展系的主任,是推动我国教育学发展的重要人物,也是《质的研究与社会科学研究》的作者。从这本书的参考文献来看,陈向明老师对质的研究方法的研究并非一时兴起的,她在学术界发表的多篇文章都是关于质的研究的,如《社会科学中的定性研究方法》、《质的研究中的局内人》等。陈向明老师借助对这些文献的理解以及从事质的研究所获得的经验教训,并结合有关的西方学者与自己的研究实例对其进行了生动的展示和说明,对目前国际社会科学领域提出的相关理论问题以及新近发展出来的操作手段进行了深入的探讨,最终形成了国内第一部系统评价“质的研究方法”的专著——《质的研究与社会科学研究》。这也在一定的程度上奠定了陈向明老师在教育界、学术界的地位。 本书的内容主要分为六大板块,从质的研究的理论背景到准备阶段再到质的研究的资料收集、资料分析、检测手段,最后谈到质的研究的发展前景。书中将比较抽象的理论问题与比较具体的操作方法结合起来进行讨论,同时穿插了大量的研究案例,这样的探讨方式有利于我们更好地理解质的研究及其有关的相关理论问题。这样的构架结构既可以作为社会科学方法课的教材,也可以供从事社会科学研究的专业人员和业余爱好者参考使用。 第一部分主要从方法论的角度对质的研究的定义、起源和发展进行了历史的追述,同时也介绍了这种方法学的哲学思想基础以及操作方式分类。

“质的研究是以研究者本人作为研究工具,在自然情境下采用多种资料收集方法对社会现象进行整体性探究,使用归纳法分析资料和形成理论,通过与研究对象互动对其行为和意义建构获得解释性理解的一种活动。”这是陈向明老师在之前发表的论文对质的研究的认识的基础上,进一步修改给出的定义。其实,质的研究是相对于量的研究而言。“量”的研究从特定假设出发将社会现象数量化,计算出相关变量之间的关系,由此得出“科学的”、“客观的”的研究结果;“质”的研究强调研究者深入到社会现象之中,通过亲身体验了解研究对象的思维方式,在手机原始资料的基础之上建立“情景化的”、“主体间性”的意义解释。它们在方法上的不同实质上反映了它们在本体论、认识论和方法论的分歧。它们之间的区别可参见书本P11页。 质的研究的发源于民族志、社会科学领域、自我反省意识的觉醒及对政治权力的反思,这一渊源经历了一个漫长、曲折的发展过程。丹曾和林肯根据这一历程认为质的研究的发展大致可以分为五个时期:一、以实证主义为指导思想的“传统期”(1900-1950);二、受现象学和阐释学及其他思潮和方法影响,以后实证主义为指导思想的“现代主义期”(1950-1970);三、含混的、解释的、多元的领域模糊期(1970-1986);四、对传统人类经典的彻底摧毁的表述危机期(1986-1990);五、主张彻底多元化的后现代主义期。可见质的研究的总的发展的趋势有从传统、现代到后现代,从封闭到开放,从一元多元,从事实描述到意义解释,从论证理论到建构现实,从追求“科学”到重视人文,从“客观性”到“主体间性”,从写语言到写文化,

法学方法论读书笔记

法学方法论读书笔记 【篇一:法学方法论读书笔记】 此书简介: 《法学方法论》是台湾法学家杨仁寿先生1986年完成的有关法律 解释学的力作,是他从事法学研究20年来的唯一一本书,可见花费 的心血之多以及写作之认真。文中的写作功底和理论水平都足以让 人叹服。1999年法律出版社出版,在大陆发行。中国人民大学法学 院王利明作序,序中说“该书不仅已初步构建了一门实用而又新兴的 学科即法学方法论的体系和框架,而且在中国大陆法学者有关法律 解释学的论述基础上多有创新和开拓”。 第一篇:引论 引论共两章,第一章是对“诽韩案”的评析,他认为“诽韩案”中原告 以韩愈39代孙之身份起诉维护韩愈的名誉权是不应该得到支持的。 尽管刑法规定诽谤死人罪其直系血亲友告诉权,但这是以保护其“孝 思忆念”为目的的。而原告虽为韩愈的直系孙,但年代久远,已不存 在法律目的所保护之“孝思忆念”,因此应做“目的性限缩”解释,有 告诉权的直系血亲只限于“五服”之内,这样才合乎法律规定的目的,实现实质的公正。法官的素养不能仅留在概念法学的阶段,而应在 立法者之疏忽或不及预见时通过法律解释加以补充完善。 第二章是对“恶法亦法”的讨论。杨仁寿先生认为“法官适用法律时, 不能以法律规定不明确、不完备或欠缺为借口而不予受理,更不得 以此为拒绝裁判之理由”。法官是司法者,不是立法者,不能借口法 律为一“恶法”而拒绝适用。法律制定或修改的程序繁杂,短时间不 能完成。如果法律没有恶到令人无法忍受之程度,法官仍应运用法 律之阐释方法,加以阐释,使之适合社会之要求,贯彻法律目的或 社会目的。此时法律外表上虽为恶法,但实质上则非恶法。恶法在 法的安定性上有重要作用,“法虽不善,犹愈于无法”。恶法亦法必 须具备两种性质:一是必须为法律,就是法的恶的程度尚未与正义 相悖过甚,运用法律解释方法加以阐释,人切合社会之要求。二是 此种“恶法”须具有“法的目的性”。法律是实现善或正义的手段。法 官在解释法律行为也要以目的为依据,判断应有之内容,进行合理 解释或补充。还举“威尼斯商人”的案件为例。第二编:法学认识论

法学方法论试题(二)

第一题单项选择题(每题2分,共15题,记30分) 1、《合同法》第125条第1款所规定的:当事人对合同条款的理解有争议的。应当按照合同的所使用的词句、……进行解释,那么按照合同的所使用的词句进行解释的方法属于:( ) A、文义解释 B、体系解释 C、目的解释 D、习惯解释 2. 这些豆子是从这个口袋里拿出的,所有从这个口袋里拿出的豆子都是白色的,因此这些豆子应当是白色的。以上推理过程称为:() A、演绎 B、归纳 C、设证 D、类比 3、辩证推理的法理根据在于:( ) A、不同的情况应做不同的对待 B、同类的情况应做相同的处理 C、规律的普遍性 D、联系的普遍性 4、《民法通则》第106条第2款规定:“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国家的、集体的财产,侵害他人财产、人身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这种内涵和外延不确定、具有开放性的指导性规定,在法律方法论中属于:( ) A、不确定概念 B、法律原则 C、法律规则 D、一般条款 5、在法律解释的位序中,居于首位的应是:( ) A、合宪性解释 B、文义解释 C、体系解释 D、历史解释 6、《民法通则》第100条规定:“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盈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但在实践中不以营利为目的的侵犯肖像权的现象越来越普遍,《民法通则》第100条已经不能满足公民肖像权保护需要。这时出现了() A、法律规范冲突 B、法律漏洞 C、法外空间 D、法律模糊 7、在大陆法系国家,法源最常见的形式是() A、制定法 B、判例法 C、习惯法 D、惯例 8、广东省四会市“莫兆军案件”表明,作为司法三段论中的小前提中的案件事实应当是:() A、生活事实 B、证明事实 C、法律事实 D、客观事实 9、欲知个别得先了解总体,而欲知总体又先要了解个别;欲知局部需要先知整体,欲知整体又先要知局部,这种在个别与总体、局部与整体之间相互对照,从而使认识不断提高的过程叫做:() A、推论 B、推理 C、诠释 D、证明 10、行为人实施一个犯罪行为同时触犯数个在犯罪构成上具有包容(完全或者部分的)关系的刑法规范,这种现象称为:() A、规范冲突 B、法条竞合 C、法律漏洞 D、法律拟制 11、在法律方法论上,不确定法律概念和一般条款的具体化通常被称为:() A、法律解释 B、法律推理 C、漏洞补充 D、价值补充 12、下列选项中,属于立法解释的选项是:() A、最高人民法院的解释 B、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的解释 C、最高人民检察院的解释 D、司法部的解释 13、《唐律疏义》规定:“诸断罪而无正条,其应出罪者,则举重以明轻;其应入罪者,则举轻以明重”。这说的是() A.类比方法 B.当然解释方法 C.体系解释方法 D.目的解释方法 14、在麦克弗森诉别克汽车(Macpherson v. Birk Motor Corp.)一案中,卡多佐法官在一系列先例中得出了应适用此案的法律规则:具有急迫危险性的产品概念应扩大到对人身有危险性的一切物品,危险品的制造者负有仔细加以制造的义务和责任,这种寻找法律规范

读书心得体会模板

读书心得体会模板 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搜集整理的《乔布斯传》、《理智与情感》和《活着》读书心得体会精品模板,欢迎浏览借鉴,希望能够帮到大家。 有人说,有三个苹果改变了世界,第一个诱-惑了夏娃,第二个砸醒了牛顿,而第三个则在乔布斯的掌控中。苹果,世界技术潮流的标志词,全世界都为之着迷的品牌。然而令其有着如今的光辉的,就只有乔布斯。也就只有乔布斯,才能在让苹果在97年时不足14美元的股票上涨到现在转载自百分,请保留此标记?成为一个奇迹;也就只有乔布斯,让创新的灵感得以体现在产品上;也就只有乔布斯,拥有过人的营销本领,只要他弄懂了一个东西,都能以最简单的方式介绍给普通人听;也就只有乔布斯,才能在追求梦想和事业的鼎盛中奔驰。他的奇迹是没有人可以复制的、没有人能超越的。 我们总是惊叹美国的科技,惊叹美国引领世界IT潮流,究其根源,是因为美国有成千上万的乔布斯,他们在用自己的全部心血追求理想,全身心投入自己真正喜欢的事业中去,甚至不怕用生命的代价去追求与众不同。微软的盖茨,最终成为电脑操作系统的绝对国王。 理想有多远,你的路才能走多远!美国人说,我们需要一万个乔布斯。我们说,中国同样需要一万个乔布斯。因为

只有这样,我们的国家才能真正强大,我们的人民才能真正富裕。 今天一下午的时间读完《理智与情感》,正在惊呼自己的阅读的速度时,我想到了自己,对于感情,我是理智的,理智的让我至今没有再次体会恋爱的感觉,最近我的朋友说,她的准前男友每晚给她打电话,她为了他,自己忍受这心灵的痛楚却为那个男生排解了寂寞,我不得不承认我的朋友是伟大的,我对待初恋的他,就没有这么慷慨,不是因为我绝情,而是他伤我太深,我不想再苦苦纠缠。 《理》这个故事,并没有表现出女一号女二号有多么的理智,也没看出男主人公有多么精明,只感觉他们都是为了自己感情上一时之快,说喜欢谁就喜欢谁,没有太多的了解也可以为了那个人天天苦等。那么为什么还要叫做理智与情感呢,难道真的是情感战胜理智亦或理智战胜情感,其实都不是,亲其实男一号爱德华最后没有娶露西,我想是有原因的,可作者却说是他还爱着埃莉诺,那么既然爱着,为什么露西会对埃莉诺先前说爱德华如何如何喜欢她呢,这不是空穴来风的。而玛丽安接受了布兰顿是因为她深深的被威洛比伤着了,所以啊,无论男女,当他面对一次伤害后,他宁愿选择自己不是很爱的,但却是很爱自己的人结婚。 我现在一直没有再恋爱,就是自己怕再次受伤,找不到一个全心全意爱我的人,孤独一辈子也是有可能的,其实我

《社会研究方法 第四版 》

第一章:导论 第一节:社会研究的概念与特征 一:社会研究及其意义 (1)社会研究:是一种以经验的方式,对社会世界中人们的行为、态度、关系,以及由此所形成的各种社会现象、社会产物所进行的科学的探究活动。(2)社会研究的特征: A.研究的主题是社会的,而非自然的。 研究的主题指的是涉及的现象领域或范畴。社会研究的主题首先必须是有关社会的。意味着社会研究的对象必须包括作为社会主体的人,必须包括人的社会行为,以及由人们的行为所构成的各种社会现象。 B.研究的方式是经验的,而非思辨的。 所谓经验性,指的是社会研究必须依据可感知的资料。即社会研究只针对那些可以看到、听到、接触到的东西感兴趣。 C.研究的问题是科学的,而非判断的 对于一个问题能否科学地进行探讨,首先依赖于这一问题是不是可以由科学来回答的问题,社会研究中所探讨的问题必须是可以由科学来回答的。(3)社会研究中的困难 A.人的特殊性 社会研究的对象是人、人的行为以及由人和人的行为所构成的社会现象和社会产物。 B.研究的干扰性 对人们的社会行为进行研究,这种行为本身就有可能改变它所研究的行为。

C.社会现象的复杂性 研究对象的复杂化,使得研究所涉及的相关因素更多。人是一种社会性的动物,社会现象是一种与自然现象有着根本性质差别的想象。 D.研究受到特定的制约 社会研究除了会受到与自然科学研究相同的各种自然条件的限制以外,有时还会受到伦理的、政治的因素的限制。社会研究的困难不只体现在变量多、原因复杂,还体现在要对这些变量进行研究时,所受到的各种社会因素的限制也比较多。 E.保持客观性的困难 与自然科学不同,社会学家本人也是他所研究的对象的一部分。因此,社会研究者要在研究过程中要像自然科学家那样保持一种客观的、超然的态度。就要困难得多。 第二节:社会研究的方法体系 一:方法论 主要是社会研究过程的逻辑和研究的哲学基础。或者说,方法论所涉及的是规范一门科学学科的原理、原则和方法的体系。主要问题包括(1)社会现象的性质及其理解;(2)社会研究的哲学基础及其假定;(3)社会研究过程和结果的客观性问题;(4)社会研究者的价值与研究之间的关系;(5)社会研究中的不同范式及其应用;(6)不同研究方式的内在逻辑。 二:研究方式 指的是研究搜采取的具体形式或研究的具体类型。 社会研究的基本方式简介

社会学研究方法(风笑天)读书笔记

《社会学研究方法》读书笔记(风笑天) 《社会学研究方法》这本书正是总结了各种社会学内容的研究方法,这些方法是社会学研究人员必须掌握的基本功。从整体上讲,书中对概念、理论、方法、技术等只是的介绍都是比较全面的,内容安排上全面系统,很有逻辑结构,很好的把握各个部分之间的内在联系,其语言也是通俗易懂,对各种方法技术,特别是操作过程、具体方式都能进行详细具体的阐释说明,并结合大量的实力证明,使人能很容易接受和学习。 从结构上看,书的内容是分为三大部分来讲的,分别是社会研究基础、社会研究的基本方式、资料分析与表达,这三部分是有一定的内在联系的。 首先,必须了解和掌握社会研究的基础,这是学习一门方法论所必须的了解的内容和知识。这些基础简单的说就是社会学研究的是什么,研究的意义是什么,我们用什么样的方法研究是最好的,以及如何进行研究等等诸如此类的内容,这些内容看似简单但是的确是至关重要的。作者主要在第一篇(前六章)进行讲述。在分析过程中逐渐引出第二篇(七到十章),社会研究的基本方式,这是在掌握理论研究的基础上,要进行社会研究必须掌握的四种方式,调查研究、实验研究、文献研究和实地研究。在第三篇资料分析和表达中,也是几种具体的操作方法。总之,三个部分之间互为补充,互为具体,构成了一套完整的社会学研究方法的理论体系。下面我们具体看看此书的精华。 第一章:导论 本书第一章导论主要描述社会学研究的基础,明白什么社会学的研究,应该怎样研究,要研究社会学首先知道什么。 一、什么是社会研究? 1、社会研究是一种以经验的方式对社会世界中的人们的行为、态度、关系、以及由此形成的各种社会现象、社会产物所进行的科学的探究活动。 2、社会研究具有三个特征,在社会研究中还会遇到一定的困难。 3、社会研究的方法体系包括三个方面:方法论、研究方式、具体的研究方法和技术。 4、在社会研究中包括定量研究和定性研究。 5、社会研究遵循一套比较固定的程序,我们将社会学研究的过程分为五个阶段: (1)确定研究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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