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50030氧气管线设计规范要求

GB50030氧气管线设计规范要求
GB50030氧气管线设计规范要求

氧气站设计规范

GB 50030-1991

第2.0.3条氧气站等的乙类生产建筑物与各类建筑之间的最小防火间距,应符合表2.0.3的要求。

注:⑩液氧贮罐周围5m的范围内,不应有可燃物和设置沥青路面。

第9.0.1条氧气管道的管径,应按下列条件计算确定:

二、流速应是在不同工作压力范围内的管内氧气流速,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氧气工作压力为10MPa或以上时,不应大于6m/s;

2.氧气工作压力大于0.1MPa至3MPa或以下时,不应大于15m/s;

3.氧气工作压力为0.1MPa或以下时,应按该管系允许的压力降确定

9.0.14条六、穿过墙壁、楼板的管道,应敷设在套管内,并应用石棉或其他不燃材料将套管端头间隙填实;

氧气及相关气体安全技术规程

GB16912-1997自1998-2-1 起执行

8 氧气管道

8.1.6 氧气管道的弯头、分岔头不应与阀门出口直接相连。阀门出口侧的碳钢管、不锈钢管宜有长度不小于5倍管外径且不小于1.5m的直管段。

8.1.10 架空氧气管道与其他管线之间最小间距要求应按表8执行。

表8 厂区及车间架空氧气管道与其他架空管线之间的最小净距 m

8.1.11 除为氧气管道服务的电控、仪控电缆(或共架敷设的为该类管道服务的专用电缆)外,其余电气线路不准与氧气管道共架敷设。

8.2 氧气流速1)

1)流速均指管内氧气在工作状态下的实际流速。

氧气管道中最高流速不应超过表10的规定。

表10 管道中氧气最高允许流速

8.3 管道材质

氧气管道材质的选用应符合表11规定。

表11 氧气管道材质选用表

8.4 管件选用

8.4.1氧气管道上的弯头、分岔头及变径管的选用,应符合下列要求:

a)氧气管道严禁采用折皱弯头。当采用冷弯或热弯弯制碳钢弯头时,弯曲半径不应小于管外径的5倍;当采用无缝或压制焊接碳钢弯头时,弯曲半径不应小于管外径的1.5倍;采用不锈钢或铜基合金无缝或压制弯头时,弯曲半径不应小于管外径。对工作压力不大于0.1MPa的钢板卷焊管,可以采用弯曲半径不小于管外径的1.5倍的焊制弯头,弯头内壁应平滑,无锐边、毛刺及焊瘤;

b)氧气管道的变径管,宜采用无缝或压制焊接件。当焊接制作时,变径部分长度不宜小于两端管外径差值的3倍;其内壁应平滑,无锐边、毛刺及焊瘤;

c)氧气管道的分岔头,宜采用无缝或压制焊接件,当不能取得时,宜在工厂或现场预制,但应加工到无锐角、无突出部位及焊瘤。不宜在现场开孔、插接。

8.4.2 氧气管道上的法兰,应按国家有关的现行标准选用;管道法兰的垫片,宜按表12选用。

8.4.3 氧气管道的连接,应采用焊接,但与设备、阀门连接处可采用法兰或螺纹连接。丝扣连接处,应采用一氧化铅、水玻璃或聚四氟乙烯薄膜作为填料,严禁用涂铅红的麻或棉丝,或其他含油脂的材料。

表12氧气管道法兰的垫片

8.4.4 氧压机入口处应设氧气过滤器,调节阀前宜设氧气过滤器。氧气过滤器壳体应用不锈钢,滤网应用铜基合金或纯铜材质制作。其网孔尺寸宜为160~200μm。

8.5 氧气阀门选用

8.5.1 氧气管道的阀门应选用专用氧气阀门,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a)工作压力大于0.1MPa的阀门,严禁采用闸阀;

b)PN≥1.0MPa、DN≥150mm口径的氧气阀门宜选用带旁通的阀门;

c)阀门的材料应符合表13的要求。

8.5.2 经常操作的PN≥1.0MPa、DN≥150mm大口径氧气阀门,宜采用气动遥控阀门。

表13 阀门材料选用要求。

8.6 氧气管道的施工、验收

8.6.1 氧气管道、阀门及管件等,应无裂纹、鳞皮、夹渣等。接触氧气的表面必须彻底除去毛刺、焊瘤、焊渣、粘砂、铁锈和其他可燃物,保持内壁光滑清洁,管道的除锈应进行到出现本色为止。在安装过程中及安装后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受到油脂污染,防止可燃物、锈屑、焊渣、砂土及其他杂物进入或遗留在管内,并应进行严格的检查。

8.6.2 焊接碳素钢氧气管时,应采用氩弧焊打底。管道的安装、焊接和施工、验收除按本规程要求外,并应遵守GBJ 235(金属管道篇)、GBJ 236的有关规定。氧气管道类别应上升一级。

8.6.3 氧气管道、阀门等与氧气接触的一切部件,安装前、检修后必须进行严格的除锈、脱脂。阀门及仪表已在制造厂脱脂,并有可靠的密封包装及证明时,可不再脱脂。除锈可用喷砂、酸洗。脱脂可用无机非可燃清洗剂、四氯化碳溶剂等方法。并应用紫外线检查法、樟脑检查法或溶剂分析法进行检查,直到合格为止。脱脂后的碳素钢氧气管道应立即进行钝化或充入干燥氮气封闭管口。进行水压试验的管道,则脱脂后管内壁必须进行钝化。

8.6.4 氧气管道安装后应进行强度及严密性试验,试验要求应符合以下规定:

a)氧气管道的强度试验应用不含油的干净水或干燥空气、氮气进行。工作压力大于3.0MPa的氧气管道应用水做强度试验。

碳素钢氧气管道采用水压法试验时,试验前管内壁应进行钝化处理。

奥氏体不锈钢氧气管道,水压试验时水质中的氯离子含量不准超过25g/m3,否则应采取措施。

b)试验压力以被试系统的设计压力作计算基准。当图纸上无规定时,用系统的工作压力作试验压力计算基准。

c)用水做强度试验时,强度试验压力为1.25倍设计压力,并不小于0.1MPa;设计压力大于等于10MPa的管道,水压强度试验压力为1.5倍设计压力。

水压强度试验时,达到试验压力后维持10min,检查管件无变形,无渗漏为合格。试验结束后应用无油气体将管内残液吹扫干净。

d)用气体做强度试验时,强度试验压力应为1.15倍设计压力并不小于0.1MPa。

用气体做强度试验时,升压应逐级进行,先升50%的试验压力,经检查后,再以10%的试验压力级差逐级升压,每级停留不小于3min,达到试验压力后稳定5min,以无变形,无渗漏为合格。

设计压力小于0.1MPa管道,可不分级升压。

用气体做强度试验时,应有安全措施,并经主管单位安全部门批准。

e)氧气管道强度试验合格后应进行严密性试验。严密性试验用介质应是无油、干燥的空气或氮气。严密性试验压力等于管道设计压力。管道内气体压力达到设计压力后

保持24h,平均小时泄漏率对室内及地沟管道应不超过0.25%;对室外管道应以不超过0.5%为合格。泄漏率A按式(1)、(2)计算:

当管道公称直径DN≤0.3m时:

当管道公称直径DN>0.3m时:

式中:p1——试验开始时的绝对压力,MPa;

p2——试验终了时的绝对压力,MPa;

t1——试验开始时的温度,℃;

t2——试验终了时的温度,℃;

DN——管道公称直径,m。

8.6.5 氧气管道在安装、检修后或长期停用后再投入使用前,应将管内残留的水分、铁屑、杂物等用无油干燥空气或氮气吹扫干净,直至无铁锈、尘埃及其他杂物为止。吹扫速度应不小于20m/s。

严禁用氧气吹扫管道

8.7 操作及维护管理

8.7.1 手动氧气阀门的开启应缓慢进行,操作时人员应站在阀的侧面。采用带旁通阀的阀门时,应先开启旁通阀,使下游侧先充压,当主阀两侧压差小于等于0.3MPa时再开主阀。

8.7.2 禁止非调节阀门作调节使用。

8.7.3 必须建立氧气管道档案,由熟悉管道流程的氧气专业人员进行管理。

8.7.4 对氧气管道进行动火作业前,须先制定动火方案。其内容包含负责人,作业流程图、操作方案、安全措施、人员分工、监护人、化验人等,并经有关部门确认后方可进行。

8.7.5 氧气管道或阀门着火时,应立即切断上游侧气源。

8.7.6 碳钢氧气干管宜每五年进行一次吹扫,每五年进行一次管壁测厚,主要测定弯头及调节阀后的管道。

9 检修维修

9.1 一般要求

9.1.1 检修设备时,必须执行本章及其他章中的有关规定。

9.1.2 严格执行动火制度。在生产区域及设备、管道动火时,氧气含量必须控制在23%以下;氢含量不准超过0.4%。

在空分装置周围动火时,不准排放液氧、液空。暂停动火后,再次动火前,需重新取样分析氧、氢含量。如动火作业连续超过4h后,亦需重新取样分析氧、氢含量,不应超过标准。

9.1.3 在空分设备生产区域内进行气焊施工作业时,应使用溶解乙炔气瓶。

9.1.4 所有运转设备检修前,应将电源开关断开,挂上“正在检修”的警示牌。非工作人员严禁取牌合闸。合闸前应检查,确认无人作业后,方可合闸。

9.1.5 安全阀检修时,应按设计要求或有关规定进行校验,不准随意更改起跳压力。

9.2 空分装置

9.2.1 空分装置的低温部分设备检修,宜升到常温进行。必须在低温状态下进行抢修时,应有防止人员冻伤的措施。

9.2.2 进入冷箱检修前,需先切断气源,用空气置换内部气体,扒出检修部位的保温材料,经分析冷箱内气体含氧量超过18%方准人员入内。

9.2.3 设备、阀门、管道和容器,严禁带压拆卸。

9.2.4 与氧气接触的设备、阀门、管道和容器,检修时严禁被油脂污染。检修后必须进行脱脂处理,确认脱脂合格后,方准投入生产。脱脂检验应执行8.6.3的规定。

9.2.5 冷箱内搭脚手架,应在冷箱骨架或大管径管道上固定牢实,检修毕应将架子和一切杂物清理干净。施工中应采取防滑防跌措施。

9.2.6 管道施焊时,严禁在其他管道上打火引弧。铝管间一处焊接不能超过两次,否则应重新配管施焊。

9.2.7 冷箱内高处作业时,人员应佩带安全带,所携带工、机具应固定或系牢,不准乱扔物品。

9.2.8 在冷箱内进行查漏作业时,严禁攀登直径50mm以下的细管及仪表管线。

9.2.9 空分装置用四氯化碳清洗时,应采取防中毒措施。空分装置检修清洗后,投产前应进行系统全面大加热。

9.2.10 空分装置试压前,应首先制定试压方案,试压应采用气压法,所用气体必

须是无油、干燥、洁净的空气或氮气。严禁用氧气试压。用瓶装的高压气体做试压气源时,必须减压。

9.2.11 空分装置试压应有专人操作和监护。试压所用的压力表就在检验周期内,系统较大的装置试压时,应安装两块以上符合要求的相同精度与量程的压力表。

9.2.12 空分装置试压时,应按不同压力分别进行,应缓慢升压,严禁超压。

9.2.13 空分装置的查漏,应采用涂刷肥皂水的方法。铝管应采用中性肥皂水。

9.2.14 扒珠光砂前,应充分加热冷箱中珠光砂,加热时应打开冷箱顶人孔板。当冷箱上部存在珠光砂时,严禁操作人员在底部进入冷箱。

9.2.15 扒、装珠光砂时充装口和各层平台人孔均必须设置安全防护栅网。

9.2.16 在进行扒、装珠光砂作业时,应采取有效的劳动保护措施。

9.2.17 用氮气作气源进行浓相输送充装珠光砂作业时,应严防氮气窒息。

9.2.18 多台空分装置管道相连时,检修的空分装置应与其他空分装置可靠隔离。

9.3 空压机、氧压机、氮压机

9.3.1 空压机、氧压机、氮压机在检修时应划出一定的检修范围,并有标志,与检修无关人员不准入内。

9.3.2 压缩机检修时,严防异物进入或遗留在设备内。检修后应彻底清理。

9.3.3 压缩机检修,对运转部位、气封、油封应进行严格检查,氧压机油封不准有泄漏。保证各部间隙,达到要求,不准超出公差。

9.3.4 在压缩机主机进行检修时,对配套的温度计、压力表、轴位移、振动表、防喘振等安全保护联锁装置,应同时进行检查或检修。

9.3.5 压缩机检修时,应对润滑油系统进行严格的检修,检修后还应进行清扫和调试。

9.3.6 气缸用油润滑的活塞式空压机,检修时必须将气缸内、吸排气阀及管道系统的积碳清理干净。

9.3.7 氧压机与氧气接触部位检修时,工具、吊具、工作服等严禁沾染油脂。检修毕,与氧气接触部位应进行脱脂,用紫外线灯检查确认合格后,方准安装或扣盖。

9.4 膨胀机

9.4.1 透平膨胀机转子检修后,必须对转子做动平衡试验。

9.4.2 对风机制动的膨胀机,在检修中应对空气过滤网进行检查清洗,并调试制动蝶阀平衡锤。

9.4.3 透平膨胀机入口前的快速切断阀,应随主机同时进行检修,保证其动作迅速、灵敏,防飞车联锁装置可靠。

9.4.4 活塞式膨胀机检修时,应检查或检修防飞车装置。

9.4.5 膨胀机检修还应遵守9.3.2~9.3.5的规定。

9.5 液氧泵

9.5.1 液氧泵应按照设备操作说明书或技术操作规程要求,进行定期检修。

9.5.2 液氧泵检修前,应先对设备加热至常温。

9.5.3 液氧泵检修时,应对轴承温度、气封压力、出口压力、气化后氧气温度等安全保护联锁装置同时检修调试。

9.5.4 液氧泵检修时,应清除已使用过的油脂,然后再按规定加入适量的新油脂。液氧泵所选用的油脂应为专用的高、低温润滑脂。

9.5.5 液氧泵的检修还应遵守9.3.2、9.3.3和9.3.7的规定。

9.6 氮气和稀有气体系统

9.6.1 进入氮气及其他稀有气体容器检修前,必须切断气源,堵好盲板,分析内部含氧量不低于18%方可进行。

9.6.2 氩净化系统检修后,应进行气密性试验。经吹扫和用氮气置换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9.6.3 氪、氙系统富氧部分检修应禁油脂,投用前应严格脱脂。

9.7 氢气系统

9.7.1 进入氢气站检修人员不准穿化纤工作服与带钉鞋,严禁带入火种。施工中不准随意敲击设备,检修人员应使用铜质工具,不准随意触动运行设备,检修设备与运行设备间必须采取隔离措施。

9.7.2 氢气系统停运后,应切断电源、对地放电,用盲板切实隔断与运行设备的联系,经氮气置换合格后,方准进行检修。

9.7.3 电解槽拆卸使用的钢铁制工具仅限用于设备的松紧,严禁进行敲打或冲击式松紧,如需要时必须垫用紫铜板。

9.7.4 氢气设备、管道和容器在动火作业前必须用氮气进行置换,至取样分析含氢量小于0.4%后方可进行作业。运行设备旁严禁动火。

9.7.5 检修氢压机设备的零部件,应进行清洗处理,严防杂质混入设备内部。检修后必须先用氮气试车。

9.7.6 制氢系统开车前,必须先用氮气置换系统内的空气,经分析合格,并且检查电极的接线是否正确,对地电阻应大于1MΩ。

9.7.7 检修人员与碱液接触时,必须穿戴好防护用品,同时在现场备浓度为2%~3%的硼酸水溶液。

9.7.8 氢气管道的安装及焊接必须符合GB50235和GB50236中的有关规定。氢气管道类别应上升一级。

9.7.9 氢气设备、管道和容器等,检修后必须进行严密性试验,试验介质用空气或氮气。

鱼知水恩,乃幸福之源也。鱼离不开水,人离不开亲人和朋友,当你处于逆境和灾难时,帮助你一臂之力,渡过难关的人,都是你的亲人和朋友。吃水不忘挖井人,度过苦难,不能忘记援助过你的人。知恩图报,善莫大焉。

一个人要想获得幸福,必须懂得感恩。生活需要一颗感恩的心来创造,一颗感恩的心需要生活来滋养。

一饭之恩,当永世不忘。顺境里给你帮助的人,不能全部称作朋友,但是能够在你逆境时依然愿意援助你,走出困境的人,一定是你要用一生去感谢和珍惜的人。

唐代李商隐的《晚晴》里有这样一句诗:天意怜幽草,人间重晚晴。久遭雨潦之苦的幽草,忽遇晚晴,得以沾沐余辉而平添生意。

当一个人闯过难关的时候,一定要记住那些支撑你,陪你一起走过厄运的朋友和亲人,这个世界谁也不亏欠谁,帮你是情分,不帮你是本分。如古人所说:淡看世事去如烟,铭记恩情存如血。

学会感恩父母养育之恩,学会感恩朋友的帮助之情,生活里做一个有情有义的人。

你要知道,父母,永远是你最亲近的人,是最爱你的人,不管他们的方法怎么错误?可是爱你的心,都是一样的。千万不要因为自己一时的私心,而忘记感恩。

我们常常希望别人都对自己有情有义,可是想得到别人你真情,首先你必须先付出真情。你帮助别人,不要记在心里,别人帮助你,你要懂得感恩和感动,而不是当做理所当然。

你要知道别人帮你是情分,不帮你是本分。侍父母,要孝顺,对朋友,要真诚。不管你生活的精彩或者混沌,孝顺父母,颐养天年。

一父养十子,十子养一父。在这个美好的时代,中华很多的美德都在逐渐消失,做子孝为天,但是总有一些人,自己活在天堂,硬生生的把父母扔进地狱。

鱼知水恩,乃幸福之源也。鱼离不开水,人离不开亲人和朋友,当你处于逆境和灾难时,帮助你一臂之力,渡过难关的人,都是你的亲人和朋友。吃水不忘挖井人,度过苦难,不能忘记援助过你的人。知恩图报,善莫大焉。

一个人要想获得幸福,必须懂得感恩。生活需要一颗感恩的心来创造,一颗感恩的心需要生活来滋养。

一饭之恩,当永世不忘。顺境里给你帮助的人,不能全部称作朋友,但是能够在你逆境时依然愿意援助你,走出困境的人,一定是你要用一生去感谢和珍惜的人。

唐代李商隐的《晚晴》里有这样一句诗:天意怜幽草,人间重晚晴。久遭雨潦之苦的幽草,忽遇晚晴,得以沾沐余辉而平添生意。

当一个人闯过难关的时候,一定要记住那些支撑你,陪你一起走过厄运的朋友和亲人,这个世界谁也不亏欠谁,帮你是情分,不帮你是本分。如古人所说:淡看世事去如烟,铭记恩情存如血。

学会感恩父母养育之恩,学会感恩朋友的帮助之情,生活里做一个有情有义的人。

你要知道,父母,永远是你最亲近的人,是最爱你的人,不管他们的方法怎么错误?可是爱你的心,都是一样的。千万不要因为自己一时的私心,而忘记感恩。

我们常常希望别人都对自己有情有义,可是想得到别人你真情,首先你必须先付出真情。你帮助别人,不要记在心里,别人帮助你,你要懂得感恩和感动,而不是当做理所当然。

你要知道别人帮你是情分,不帮你是本分。侍父母,要孝顺,对朋友,要真诚。不管你生活的精彩或者混沌,孝顺父母,颐养天年。

一父养十子,十子养一父。在这个美好的时代,中华很多的美德都在逐渐消失,做子孝为天,但是总有一些人,自己活在天堂,硬生生的把父母扔进地狱。

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设计规范

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 1总则 1.0.1为合理利用城市用地,统筹安排工程管线在城市的地上和地下空间位置,协调工程管线之间以及城市工程管线与其他各项工程之间的联系,并为工程管线规划设计和规划管理提供依据,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城市总体规划(含分区规划)、详细规划阶段的工程管线综合规划。 1.0.3 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的主要内容包括:确定城市工程管线在地下敷设时的排列顺序和工程管线间的最小水平净距、最小垂直净距;确定城市工程管线在地下敷设时的最小覆土深度;确定城市工程管线在架空敷设时管线及杆线的平面位置及周围建(构)筑物、道路、相邻工程管线间的最小水平净距和最小垂直净距。 1.0.4 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应重视近期建设规划,并应考虑远景发展的需要。 1.0.5 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应结合城市的发展合理布置,充分利用城市地上、地下空间。 1.0.6 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应与城市道路交通、城市居住区、城市环境、给水工程、排水工程、热力工程、电力工程、燃气工程、电信工程、防洪工程、人防工程等专业规划相协调。 1.0.7 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除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2 地下敷设 2.1一般规定 2.1.1城市工程管线宜地下敷设。 2.1.2工程管线的平面位置和竖向位置均应采用城市统一的坐标系统和高程系统。 2.1.3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要符合下列规定: 2.1. 3.1应结合城市道路网规划,在不妨碍工程管线正常运行、检修和合理占用土地的情况下,使线路短捷。 2.1. 3.2应充分利用现状工程管线。当现状工程管线不能满足需要时,经综合经济、技术比较后,可废弃或抽换。 2.1. 3.3平原城市应避开土质松软地区、地震断裂带、沉陷区以及地下水位较高的不利地带;起伏较大的山区城市,应结合城市地形的特点合理布置工程管线位置,并应避开滑坡危险地带和洪峰口。 2.1. 3.4工程管线的布置应与城市现状及规划的地下铁道、地下通道、人防工程等地下隐蔽性工程协调配合。 2.1.4编制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设计时,应减少管线在道路叉口处交叉。当工程管线竖向位置发生矛盾时,宜按下列规定处理: 2.1.4.1压力管线让重力自流管线; 2.1.4.2可弯曲管线让不易弯曲管线; 2.1.4.3分支管线让主干管线; 2.1.4.4小管径管线让大管径管线。 2.2 直埋敷设

工业金属管道设计规范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工业金属管道设计规范》局部修订条文 第一部分局部修订条文及条文说明 1.0.3本规范不适用于下列管道的设计: 1.0.3.1(内容无修改) 1.0.3.2电力行业的管道; 1.0.3.3~1.0.3.7(内容无修改) 1.0.3.8城镇公用管道。 [条文说明]第1.0.3.2款电力行业的管道也包括核电的管道。输送粉料或粒料的气流输送管道,由于其制造上的特殊性,一般属于制造厂成套设计范围。工业管道穿越居民区时,应符合城镇公用管道的有关规定。 2.2符号 C s——冷拉比,即冷拉值与全补偿值之比 T tn——主管名义厚度 [条文说明]①全补偿值的解释,见本规范第9.4.1条的条文说明。②原T m,更正为T tn。 3.1.3设计温度的确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3.1.3.1管道中每个组成件的设计温度,应不低于本规范第3.1.2.1款规定的需要最大厚度或最高公称压力相对应的温度。设计温度的确定,还应包括流体温度、环境温度、阳光辐射、加热或冷却的流体温度等因素的影响。 设计的最低温度应为管道组成件的最低工作温度,此温度不应低于材料的使用温度下限。常用材料的使用温度下限,应符合本规范附录A的规定。 3.1.3.2~3.1.3.6(内容无修改) [条文说明]根据国内工程设计的实践经验和国外引进工程的设计规定,管道的设计温度一般都按最高工作温度适当增加裕量。由于各种生产流程的差异,流体的性质差别,这种裕量只能在工程设计中规定。 第3.1.3.3款无隔热层管道组成件的设计温度,是根据散热情况不同而规定的,并参照ASME B31.3的规定。一条无隔热层管道中,各组成件的设计温度用于强度核算时可以是不同的。

最新综合管线设计说明电子教案

管线综合施工总说明 1.综合管线规划原则 1.1综合管线规划为合理利用有限地下空间,统筹安排各类工程管线,确定地下空间位置,协调各类工程管线之间的关系,为工程管线规划、设计、管线实施及规划管理提供依据。 1.2 工程管线综合规划主要内容:确定各类工程管线在地下敷设的排列顺序和各类工程管线的最小水平净距、最小垂直净距;确定各类工程管线在地下敷设的最小覆土深度;确定各类工程管线的平面位置及周围建(构)筑物的最小水平净距和最小垂直净距。 1.3 工程管线应满足近期建设要求,并保留远景发展的需要。 1.4 各类工程管线内容有:给水管道、雨水管道、污水管道、电力管道(强电管线)、燃气管道及信息管道(弱点管线)(移动、联通、电信、有线电视)等,各专业规划应相互协调。 2.设计规范、标准 2.1《室外给水设计规范》(GB50013-2006) 2.2《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50014-2006)(2011年版) 2.3《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GB50289-98) 2.4《城镇供热管网设计规范》(CJJ 34-2010) 2.5《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2006) 2.6《电力工程电缆设计规范》(GB50217-2007) 2.7《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2011) 2.9《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9-2006) 2.10《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电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8-2006) 2.11《通信管道与通道工程设计规范》(GB50373-2006) 2.12《通信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GB50374-2006) 3.设计原则 3.1管线规模容量按远期考虑,管网系统都按远期规划进行设计; 3.2管线布置采用先人行道后车行道;检查检修频繁的管道优先布置于人行 道上;重力管道优先布置; 3.3设计范围内,所有管线均考虑埋地敷设; 3.4所有管线符合各管线设置的规范及埋深要求,相互间在平面及竖向不发 生碰撞,与道路构筑物不发生矛盾; 3.5结合道路设计,在不妨碍工程管线正常运行、检修和合理占有土地的情 况下,使路线简捷; 3.6所有的排水均考虑重力排除,尽量避免提升,需要特殊处理的排水另行 考虑; 3.7尽量减少管线在道路交叉口处交叉。工程管线在竖向管位分配时,宜按 下列原则规定处理: 1)有压管让无压管,可弯曲管让不可弯曲管; 管线综合施工总说明(一)

工业金属管道设计规范

《工业金属管道设计规范》GB 50316-2000 1 总则 为了提高工业金属管道工程的设计水平,保证设计质量,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适用于公称压力小于或等于42MPa的工业金属管道及非金属衬里的工业金属管道的设计。 本规范不适用于下列管道的设计: 制造厂成套设计的设备或机器所属的管道; 核能装置的专用管道; 长输管道; 矿井的管道; 采暖通风五空气调节及非圆形截面的管道; 地下或室内给排水及消防给水管道; 泡沫、二氧化碳及其他灭火系统的管道。 除另有注明外,本规范所述的压力均应为表压。 工业金属管道设计,除应执行村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和符号 术语 A1类流体 在本规范内系指剧毒流体,在输送过程中如有极少量的流体泄漏到环境中,被人吸入或与人体接触时,能造成严重中毒,脱离接触后,不能治愈。相当于现行国家标准《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程度分级》GB5044中Ⅰ级(极度危害)的毒物。 A2类流体 在本规范内系指有毒流体,接触此类流体后,会有不同程度的中毒,脱离接触后可治愈。相当于《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程度分级》GB5044中Ⅱ级及以下(高度、中度、轻度危害)的毒物。

B类流体 在本规范内系指这些流体在环境或操作条件下是一种气体或可闪蒸产生气体的液体,这些流体能点燃并在空气中连续燃烧。 D类流体 指不可燃、无毒、设计压力小于或等于设计温度高于-20~186℃之间的流体。 C类流体 系指不包括D类流体的不可燃、无毒的流体。 管道 由管道组成件、管道支吊架等组成,用以输送、分配、混合、分离、排放、计量或控制流体流动。 管道系统 简称管系,按流体与设计条件划分的多根管道连接成的一组管道。 管道组成件 用于连接装配成管道的元件,包括管子、管件、法兰、垫片、紧固件、阀门以及管道特殊件等。 管道特殊件 指非普通标准组成件,系按工程设计条件特殊制造的管道组成件,包括:膨胀节、补偿器、特殊阀门、爆破片、阻火器、过滤器、挠性接头及软管等等。 3 设计条件和设计基准 设计条件 管道设计应根据压力、温度、流体特性等工艺条件,并结合环境和各种荷载等条件进行。设计压力的确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条管道及其每个组成件的设计压力,不应小于运行中遇到的内压或外压与温度相偶合时最严重条件下的压力。最严重条件应为强度计算中管道组成件需要最大厚度及最高公称压力时的参数。但上述设计压力不应包括本章中允许的非经常性压力变动值。 下列特殊条件的管道,其设计压力应与第款比较,并应取两者的较大值。 ⑴输送制冷剂、液化烃类等气化温度低的流体的管道,设计压力不应小于阀被关闭或流体

管线管廊布置设计规范

石油化工工艺装置布置设计规范SH3011-2011 4 管廊的布置 管廊的形式和位置 4.1.1 管廊的形式宜根据设备平面布置的要求,按下列原则确定; a)设备较少的装置可采用一端式或直通式管廊; b)设备较多的装置可根据需要采用“L”型、“T”型或“Π”型等形式的管廊; c)联合装置可采用主管廊和支管廊组合的结构形式。 4.1.2 装置内管廊按结构形式可分为独立式和纵梁式;按材料可分为混凝土管廊、钢管管廊和组合管廊。 4.1.3 管廊在装置中应处于能联系主要设备的位置。 4.1.4 管廊应布置在装置的适中位置,宜平行于装置的长边。 4.1.5 管廊的布置应缩短管廊的长度,且有效利用管廊空间。 4.1.6 管廊的布置应满足道路和消防的需要,以及地下管道、电缆沟、建筑物、构筑物等的间距要求,并应避开设备的检修场地。 管廊的布置要求 4.2.1 管廊上方可布置空气冷却器(以下简称“空冷器”),下方可布置泵(或泵房)、换热器或其他小型设备,但应符合本规范第条、第条、第条和第条的规定。 4.2.2 管廊下作为消防通道时,管廊至地面的最小净高不应小于4.5m。 4.2.3管廊可以布置成单层或多层,最下一层的净空应按管廊下设备高度、设备连接管道的高度和操作、检修通道要求的高度确定。 4.2.4 当管廊有桁架时,管廊的净高应按桁架底高计算。 4.2.5 管廊的宽度应符合下列要求: a) 管道的数量、管径及其间距: b) 架空敷设的仪表电缆和电气电缆的槽架所需的宽度; c) 预留管道所需的宽度; d) 管廊上布置空冷器时,空冷器构架支柱的尺寸; e) 管廊下布置泵时,泵底盘尺寸及泵所需要操作和检验通道的宽度。 4.2.6管廊的柱距应满足大多数管道的跨距要求,宜为6m~9m。 4.2.7 多层管廊的层间距应根据管径大小和管廊结构确定,上下层间距宜为1.2m~2.4m;对于大型装置上下层间距可为2.5m~3m。当管廊改变方向或两管廊成直角相交时,管廊应错层布置,错层的高差宜为0.6m~1.2m;对于大型装置可为1.25m~1.5m。 4.2.8 混凝土管廊的梁顶应设通长预埋件,预埋件的型式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SH/T35的要求。

压力管道安全监察规定(标准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压力管道安全监察规定(标准 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压力管道安全监察规定(标准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加强压力管道安全监察工作,规范压力管道生产、使用、检验检测和安全监察活动,保障压力管道安全运行,根据《安全生产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压力管道定义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管道及其附属设施: (一)最高工作压力大于或者等于0.1Mpa(表压,下同),公称直径大于25mm,输送介质为气(汽)体、液化气体的管道; (二)最高工作压力大于或者等于0.1Mpa(表压,下同),公称直径大于25mm,输送可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的液体或最高工作温度高于等于标准沸点的液体管道; (三)前二项规定的管道的附属设施及安全保护装置等。

压力管道按其用途划分为长输管道、公用管道和工业管道,具体定义、代号、分级见附件1。 第三条(调整范围)压力管道的生产(含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使用、检验检测及其监督检查,应当遵守本规定。 军事装备、核设施、航空航天器、铁路机车、海上设施和船舶等交通工具上所使用的压力管道、矿井下使用的压力管道和设备本体所属压力管道不适用本规定。 第四条(监察职责分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负责全国压力管道安全监察工作,县以上地方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以下简称质检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压力管道的安全监察工作。其中,跨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下简称跨省)和中央企业所属的长输管道,由国家质检总局负责实施安全监察;其他长输管道,由省级质检部门负责实施安全监察。 第五条(管理责任)压力管道生产单位(含设计、元件制造、安装、改造、维修单位,下同)、建设单位、使用单位应当对压力管道安全质量和安全使用负责。单位主要负责人对压力管道的安全全

工业金属管道设计规范

工业金属管道设计规范目录 1. 总则 2. 术语和符号 2.1 术语 2.2 符号 3. 设计条件和设计基准 3.1 设计条件 3.2 设计基准 4. 材料 4.1 一般规定 4.2 金属材料的使用温度 4.3 金属材料的低温韧性实验要求 4.4 材料的使用要求 5. 管道组成件的选用 5.1 一般规定 5.2 管子 5.3 弯管及斜接弯管 5.4 管件及支管连接 5.5 阀门 5.6 法兰 5.7 垫片 5.8 紧固件 5.9 管道组成连接结构选用要求 5.10 管道特殊件 5.11 非金属衬里的管道组件成件 6. 金属管道组成件耐压强度计算 6.1 一般规定 6.2. 直管 6.3 斜接弯管 6.4 支管连接的补强 6.5 非标准异径管 6.6 平盖 6.7 特殊法兰和盲板 7. 管径确定及压力损失计算 7.1 管径的确定 7.2 单相流管道压力损失 7.3 气液两相流管道压力损失 8. 管道的布置 8.1 地上管道

Ⅰ. 一般规定 Ⅱ. 管道的净空高度及净距 Ⅲ. 一般布置要求 Ⅳ. B类流体管道布置要求 Ⅴ. 阀门的布置 Ⅵ. 高点排气及低点排液的设置 Ⅶ. 放空口的位置 8.2. 沟内管道 8.3. 埋地管道 9. 金属管道的膨胀和柔性 9.1. 一般规定 9.2. 管道柔性计算的范围及方法 9.3. 管道柔性计算的基本要求 9.4. 管道的位移应力 9.5. 管道对设备或端点的作用力 9.6. 改善管道柔性的措施 10. 管道支吊架 10.1. 一般规定 10.2. 支吊架的设置及最大间距 10.3. 支吊架荷载 10.4. 材料和许用应力 10.5 支吊架结构设计及选用 11. 设计对组成件制造、管道施工及检验的要求 11.1. 一般规定 11.2. 金属的焊接 11.3. 金属的热处理 11.4. 检验 11.5. 试压 11.6. 其他要求 12. 隔热、隔声、消声及防腐 12.1. 隔热 12.2. 隔声和消声 12.3. 防腐及涂漆 13. 输送A1类和A2类流体管道的补充规定 13.1. A1类流体管道的补充规定 13.2. A2类流体管道的补充规定 14. 管道系统的安全规定 14.1 一般规定 14.2. 超压保护 14.3. 阀门 14.4 盲板 14.5. 排放 14.6. 其它要求 附录A 金属管道材料的许用应力

管线综合设计

管线综合设计 1.机电设备专业室内管线综合设计依据 根据各相关专业提供的图纸及国家规范。 2.综合管线 综合管线主要包括:给排水专业管线、空调通风专业管线及电气专业管线。其中给排水管线主要包括生活给水管(其中又经常分高、中、低区生活给水管)、排(雨、污、生活废)水管、消防栓给水管(高、低区)、喷淋管(高、低区)以及生活热水管、蒸汽管等;空调通风管线主要包括空调通风管、平时排送风管、消防排烟管、空调冷冻水管、冷凝水管、以及冷却水管等;由于电气专业管线占用空间较少,因此在设计综合管线时只是将动力、照明等配电桥架和消防报警及开关联动等控制线桥架纳入涉及范围。 3.设计原则 3.1各种管线的平面排列及标高设计互相放生冲突时,先按以下原则处理: (1)压力管道让无压(自流)管道; (2)可弯管道让不可弯管道; (3)小管径管道让大管径管道; (4)冷水管道让热水管道; 在满足以上条件下,再尽量按以下原则安装: (1)电气管线在上,水管线在下; (2)给水管线在上,排水管线在下; (3)风管尽可能贴梁底安装(交叉式在中下) 3.2室内明敷给水管道与墙、梁、柱的间距应满足施工、检修的要求。除注明外,可参照下列规定: (1)横干管:与墙、地沟壁的净距>100mm;与梁、柱的净距>50mm(在无接头处)。 (2)立管管道外壁距柱表面>50mm;与墙面的净距参照表1. 表1不同管径的立管与墙面的净距要求

(3)当共用一个支架敷设时,管外壁距墙面不宜小于100mm,距梁柱不宜小于50mm。 (4)管道外壁之间的最小距离不宜小于100mm,管道上阀门不宜并列安装,应尽量错开位置,若必须并列安装时,阀门外壁最小净距不宜小于200mm。 (5)电线管与其他管道的平行净距不应小于100mm。 4.具体规则 (1)管线布置基本原则: 首先应该了解结构专业各平面的梁位、梁高、板厚等问题;其次是了解建筑天花的控制高度及天花的结构形式。各专业管线的布置总则是:尽量错开、并排、向上、紧凑安装,且必须有足够的安装检修高度(空间)。 (2)根据实际层高,按规范规定及建筑要求,确定装修安装高度。如: a、走廊的净空要求通常为:≥2200mm(具体以建筑要求为准) b、地下室车库的净空高度要求通常为:车道:≥2400mm(至少不应小于2200mm)单层车位区≥2200mm(至少不应小于2000mm)双层车位区≥3600mm (3)各管线的平面布置及走向应以综合管线平面图为准,同事参照水、电气、空调施工图施工。 综合管线图纸绘制过程及注意点 (1)首先必须进行大量的准备工作,将所有设备专业的每张图纸的管道逐一进行详细分析,每种管道最好采用两个图层,一个是管线图层,包括阀门及设备等,另一个是说明图层、用来标注该种管的管径、编号、文字说明等,为了便于区分,每种类型型的管线图层和说明图层采用一种颜色,比如风管、给水管、喷淋管、排水管、动力桥架采用各自不用的颜色(打图时为了突出显示管道线,可临时修改各说明图层颜色)。另外,由于喷淋管较多,为了图面的清晰一般在较小的支管处断开,标上断开符号,施工时可参照喷淋平面。 (2)将经细致处理后得到的空调风水管、电桥架、各种给排水管及喷淋主管汇总于一张图中,最好是将水、电气的管线复制到空调通风图中,因为通风空调图纸图形相对比较复杂。汇总后对重叠的各种管道进行调整、移动,同事确定十几种管道的上、下、左、右的相对位置,且必须注意某些管道的特定要求,如电气管线不能受湿,尽量安装在上层;排污管、排废水管、排雨水管有坡度要求,不能上下移动,所有其他管道必须避之;生活给水管宜在上方(以免受污染)

压力管道设计规范标准

压力管道设计规范 上海化工设计院有限公司 二OO五年三月

目录 1.管道设计技术规定SH/P20-2005 2.装置布置设计技术规定SH/P21-2005 3.管道布置设计技术规定SH/P22-2005 4.管道材料设计技术规定SH/P23-2005 5.保温、防腐及涂色设计技术规定SH/P24-2005 6.管道应力分析设计技术规定SH/P25-2005 7.管道支吊架设计技术规定SH/P26-2005

管道设计技术规定 SH/P20-2005 上海化工设计院有限公司 二OO五年三月

管道设计技术规定 1 总则 1.1 本规定包括:管道设计、材料、制造、安装、检验和试验的要求。 1.2 本规定为管道布置、管件材料和管道机械的设计原则,各项目的管道设计应符合本规定的要求。 2 设计 2.1 概述 为经济地、合理地选择材料,管道应按其使用要求各自分类,任何一类管道使用的范围应考虑:腐蚀性、介质温度和压力等因素。 2.2 设计条件和准则 2.2.1 在设计中应考虑正常操作时,可能出现的温度和压力的最严重情况,并在管道一览表或流程图上加以说明。 2.2.2 操作介质温度<38℃不保温的金属管道的设计温度同介质温度,内部或外部保温的管道应依据传热计算或试验确定。 2.2.3 在调节阀前的管道(包括调节阀)压力应按最小流量下(关闭或节流时)来设计。而在调节阀后的管道,应按阀后终了的压力加上摩擦和压头损失来设计。 2.2.4 对于按照正常操作条件下,不同的温度和压力(短时的)进行设计时,不应包括风载和地震载荷。 2.2.5 非受压部件包括管架及其配件或管道支撑构件的基本许用应力应与受压部件相同。 2.2.6 管道的腐蚀度,应按具体介质来确定。通常对碳钢和铁素体合金钢的工艺管道应至少有1mm的腐蚀度,对于奥氏体合金钢和有色金属材料一般不加腐蚀余量。 2.3 管道尺寸确定 2.3.1 管子的尺寸依据操作条件而确定。必要时,考虑按正常控制条件下计算的管道和设备的摩擦和25%流量的余量,但下列情况除外: (1)泵、压缩机、风机的管道尺寸,按其相应的能力确定(在设计转速下能适应流量的变化要求)同时要估计到流量到0的情况。当机器的最大能力超过工艺要求的最大能力时,管道的

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设计规范标准

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 1 总则 1.0.1 为合理利用城市用地,统筹安排工程管线在城市的地上和地下空间位置,协调工程管线之间以及城市工程管线与其他各项工程之间的联系,并为工程管线规划设计和规划管理提供依据,制定本规。 1.0.2 本规适用于城市总体规划(含分区规划)、详细规划阶段的工程管线综合规划。 1.0.3 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的主要容包括:确定城市工程管线在地下敷设时的排列顺序和工程管线间的最小水平净距、最小垂直净距;确定城市工程管线在地下敷设时的最小覆土深度;确定城市工程管线在架空敷设时管线及杆线的平面位置及周围建(构)筑物、道路、相邻工程管线间的最小水平净距和最小垂直净距。 1.0.4 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应重视近期建设规划,并应考虑远景发展的需要。 1.0.5 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应结合城市的发展合理布置,充分利用城市地上、地下空间。 1.0.6 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应与城市道路交通、城市居住区、城市环境、给水工程、排水工程、热力工程、电力工程、燃气工程、电信工程、防洪工程、人防工程等专业规划相协调。 1.0.7 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除执行本规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的规定。

2 地下敷设 2.1 一般规定 2.1.1 城市工程管线宜地下敷设。 2.1.2 工程管线的平面位置和竖向位置均应采用城市统一的坐标系统和高程系统。 2.1.3 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要符合下列规定: 2.1. 3.1 应结合城市道路网规划,在不妨碍工程管线正常运行、检修和合理占用土地的情况下,使线路短捷。 2.1. 3.2 应充分利用现状工程管线。当现状工程管线不能满足需要时,经综合经济、技术比较后,可废弃或抽换。 2.1. 3.3 平原城市应避开土质松软地区、地震断裂带、沉陷区以及地下水位较高的不利地带;起伏较大的山区城市,应结合城市地形的特点合理布置工程管线位置,并应避开滑坡危险地带和洪峰口。 2.1. 3.4 工程管线的布置应与城市现状及规划的地下铁道、地下通道、人防工程等地下隐蔽性工程协调配合。 2.1.4 编制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设计时,应减少管线在道路叉口处交叉。当工程管线竖向位置发生矛盾时,宜按下列规定处理: 2.1.4.1 压力管线让重力自流管线; 2.1.4.2 可弯曲管线让不易弯曲管线; 2.1.4.3 分支管线让主干管线;

压力管道设计说明

1、工程概况 本工程为射阳港经济区射阳金鹤纤维素有限公司蒸汽管网设计工程。蒸汽管网利用三通由原厂区内蒸汽管道接出,通至新库房。 2、设计参数 工作压力:0.8MPa 工作温度: 160℃ 设计压力: 1.6 MPa 设计温度: 300℃ 工作管道直径:Φ108×5 过路段埋地外护管直径:Φ219×6 保温材料:超细离心玻璃棉δ=60-70mm(详见图纸列表) 保护层:镀锌彩钢板δ=0.5mm 3、本设计遵照以下标准规范 1、《压力管道规范-工业管道》(GB/T20801-2006); 2、《压力管道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工业管道》(TSGD0001-2009); 3、《城镇供热直埋蒸汽管道技术规程》(CJJ104-2005); 4、《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35-97); 5、《工业设备及管道绝热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26-2008);

6、《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184-2011); 7、《工业设备及管道绝热工程设计规范》(GB50264-97); 8、《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规范》(GB50236-2011); 9、《压力管道设计许可规范》(TSGR1001-2008); 10、《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549号国务院令; 11、《承压设备无损检测》(JB/T4730-2005); 4、输送介质为蒸汽的管道,管道分类为GC3。 5.蒸汽管道安装 5.1蒸汽管道的施工验收应符合《压力管道规范-工业管道》(GB/T20801-2006)和《压力管道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工业管道》(TSG D0001-2009)的有关规定。 5.2材料:工作管采用20#(Φ108×5)无缝钢管,管道标准为GB/T8163-2008或GB3087-2008。焊接采用氩弧焊打底,焊丝为H08Mm2Si,盖面采用手工电弧焊,焊条型号为E4303,对应牌号为J422;埋地外护管均采用螺旋钢管(Q235B),管道标准号为SY/T5037-2000,采用手工电弧焊,焊条型号为E4303,对应牌号为J422。 5.3蒸汽管道的弯头采用热压弯头(GB12459-2005),除特殊注明外,弯头弯曲半径R=1.5DN。三通采用标准无缝三通(GB12459-2005)。管件壁厚不小于直管段壁厚。 5.4全部钢管、管件以及预制件等应有制造厂的合格证书或复印件,在安装前应进行外观检查,并将内部清洗干净,不得留有杂质;保温制品需有性能检测报告,保温表面不得有

修规管线综合资料讲解

市政工程规划 7.1给水工程规划 1、规划依据 ①《城市给水工程规划规范》(GB 50282—98) ②《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GB50289-98) ③《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 50015-2003) ④《室外给水设计规范》(GB50013-2006) ⑤《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 ⑥《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 2、用水量预测 设计供水量由下列各项组成: ①综合生活用水( 包括居民生活用水和公共建筑用水),按300 L/(人/d)计算。规划区住宅约为615户,按每户3.5人,得居3。2152人,则综合用水量645 m住人口32/d)计算。区内仓储用地3600 ②仓储用水,按0.4万m(km 23。m14.4 m,则仓储用水量③浇洒道路和绿地用水及管网漏损水量和未预见用水,按最高日用水量的15%计算。 根据最高日用水量及日变化系数1.1,则最高日设计用水量为3。834m3、消防水量 )和《高层民用建筑GB50016-2006(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确定区内室外消防用水量按30L/S

计,按同一时间内发生一次火灾,火灾延续时间为3h计,则 3 3/1000=324m3600×消防用水量为:Q=30×室外设置地上式消火栓,间距不大于120m,消火栓供水接不小于DN100给水管道。 4、给水工程规划 区内用水接蔡锷南路和都梁路市政给水管网,形成环状和枝状相结合的给水管网,以保证生活和消防用水。管径为DN200、DN150、DN100。本区消防管网与区内生活给水管网共用,主要给水管道上按距离不大于120m的原则设置室外消火栓,保护半径不超过150m,并尽可能设在道路交叉口处。 5、管材及埋深 室外生活、消防给水管采用承插式球墨铸铁管,橡胶圈连接;室内生活给水管采用PP-R管,热熔连接;室内消防管采用镀锌钢管,丝口连接。给水管覆土深度为1.3m。 给水管网具体布置详见《给水工程规划图》 7.2 排水工程规划 本规划区采用雨污分流制排水系统。 1、规划依据 ①《城市排水工程规划规范》(GB 50318—2000) )GB50289-98(②《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 ③《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 50015-2003) ④《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50014-2006) 2、雨水工程规划

《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GB

《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GB50289-98 《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GB50289-98强制标准2008-06-1103:41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通知 根居国家计委《一九九二年工程建设标准制订修订计划》(计综合[1992]第490号文附件二)的要求,由我部组织制订的《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经有关部门会审,批准为强制性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289-98,自1999年5月1日起施行。 本规范由我部负责管理,由沈阳市规划设计研究院负责具体解释工作,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1998年12月7日

目录 1总则 2地下敷设 一般规定 直埋敷设 综合管沟敷设 3架空敷设 附录本规范用词说明

内容 1总则 为合理利用城市用地,统筹安排工程管线在城市的地上和地下空间位置,协调工程管线之间以及城市工程管线与其他各项工程之间的关系,并为工程管线规划设计和规划管理提供依据,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适用于城市总体规划(合分区规划)、详细规划阶段的工程管线综合规划。 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的主要内容包括:确定城市工程管线在地下敷设时的排列顺序和工程管线问的最小水平净距、最小垂直净距;确定城市工程管线在地下敷设时的最小覆土深度;确定城市工程管线在架空敷设时管线及杆线的平面位置及周围建(构)筑物、道路、相邻工程管线间的最小水平净距和最小垂直净 距。 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应重视近期建设规划,并应考虑远景发展的需要。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应结合城市的发展合理布置,充分利用城市地上、

地下空间。 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应与城市道路交通、城市居住区、城市环境、给水工程、排水工程、热力工程、电力工程、燃气工程、电信工程、防洪工程、人防工程等专业规划相协调。 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除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2地下敷设 一般规定 城市工程管线宜地下敷设。 工程管线的平面位置和竖向位室均应采用城市统一的坐标系统和高程系统。 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要符合下列规定: 应结合城市道路网规划,在不妨碍工程管线正常运行、检修和合理占用土地的情况下,使线路短捷。 应充分利用现状工程管线。当现状工程管线不能满足需要时,经综合技术、经济比较后,可废弃或抽。 平原城市宜避开土质松软地区、地震断裂带、沉陷区以及地下水位较高的不利地带;起伏较大的山区城市,应结合城市地形的特点合理布置工程管线位置,并应避开滑坡危险地带和洪峰口。 工程管线的布置应与城市现状及规划的地下铁道、地下通道、人防工程等地下隐蔽性工程协调配合。

压力管道设计(工业管道,公用管道)

一、单选题【本题型共40道题】 1.管道穿过建筑物的楼板、房顶或墙面时,应加套管,套管内的空隙应密封。套管的直径应大于管道隔热层的外径,并不得影响管道的热位移,管道上的焊缝不应在套管内,距离管端部应不小于150mm。套管应高出楼板、房顶面()mm。 A.200 B.150 C.100 D.50 正确答案:[D] 用户答案:[D] 得分:2.50 2.工业管道是指企业、事业单位所属的用于输送工艺介质的工艺管道、公用工程管道及其他辅助管道。包括延伸出工厂边界线,但归属企业、事业单位所管辖的管道。在TSG R1001-2008《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设计许可规则》(简称设计规则)中,工业管道分为()。 A.GA1、GA2 二级 B.GB1、GB2二级 C.GC1、GC2、GC3三级 D.GD1、GD2二级 正确答案:[C] 用户答案:[C] 得分:2.50 3.在GB50316——2000《工业金属管道设计规范》(2008版)中,规定A1类流体管道的泄压装置的最大泄放压力不得超过()。 A.设计压力 B.设计压力的1.1倍 C.工作压力 D.工作压力的1.1倍

正确答案:[B] 用户答案:[B] 得分:2.50 4.工业管道设计时,为减少管道的热应力,常常需要对管道设置人工π形补偿器,为了对管道进行有效保护,如果受地形条件限制,不能将Π型补偿器布置在补偿段的中间位置上时,就应在补偿器两端对称布置两个导向支座,这样,就可以使管线伸缩均衡,不致弯曲。导向支座与Π补偿器管端的距离,一般取管径的()倍,以防止管道发生弯曲和径向偏移造成补偿器的破坏 A.5倍 B.10倍 C.20倍 D.30~40倍 正确答案:[D] 用户答案:[D] 得分:2.50 5.当泵的工作流量低于泵的额定流量的()以上时,就会产生垂直于轴方向的径向推力,而且由于泵在低效率下运转,使入口部位的液温升高,蒸汽压增高,容易出现汽蚀。为了预防发生这种情况,要设置确保泵在最低流量下正常运转的最小流量管线。 A.5% B.10% C.15% D.20% 正确答案:[D] 用户答案:[D] 得分:2.50 6.CJJ34-2010《城镇供热管网设计规范》规定, 对有生活热水负荷的热水供热系统,在按采暖热负荷进行中央调节时,应保证闭式供热系统在任何时候热力网供水温度不低于()℃。 A.50 B.60

压力管道设计评审细则

中国土木工程学会城市燃气分会 压力管道设计许可 评审作业指导书及评审细则 (第一版)

中国土木工程学会城市燃气分会 二00七年一月 @ 录 第一章总则 第一章鉴定评审准备 第三章鉴定评审 第四章鉴定评审结论和鉴定评审报告 第五章换证鉴定评审 第/、、 附则 章

压力管道设计 鉴定评审细则 第一章总则 1.1.1 为使压力管道设计许可评审工作规范化,提高设计单位水平和质量,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特种设备行政许可鉴定评审管理与监督规则》和《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设计单位资格许可与管理规则》的规定,特制订压力管道元件制造许可证的评审细则(以下简称《评审细则》)。 本《评审细则》包括了设计评审、取得许可证后的抽查评审以及增项和换证评审的程序、内容和要求,以指导压力管道设计单位的资格评审工作。 1.1.2 本《评审细则》是申请单位和压力管道设计评审机构(即中国土木工程学会城市燃气分会,以下简称学会)共同遵守执行的文件。 1.2.1 本《评审细则》引用下列法规和标准作为评审依据: (1)《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以下简称《条例》); (2)《特种设备行政许可鉴定评审管理与监督规则》 (3)《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设计单位资格许可与管理规则》(以下简称《许可规则》); (4)相关的压力管道元件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下简称《标准》); (5)经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批准的压力管道元件制造单位的企业标准(以下简称《企标》); (6)被评审企业的质量管理体系文件。 1.2.2 本《评审细则》引用的法规、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评审细则》的各方都应探讨使用引用法规、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1.3.1 设计单位的评审包括许可评审、取证后的抽查评审、增项的评审以及换证(及增项)的评审。

《工业金属管道设计规范》50316-2000

《工业金属管道设计规范》 50316-2000 集团文件发布号:(9816-UATWW-MWUB-WUNN-INNUL-DQQTY-

《工业金属管道设计规范》GB 50316-2000 1 总则 为了提高工业金属管道工程的设计水平,保证设计质量,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适用于公称压力小于或等于42MPa的工业金属管道及非金属衬里的工业金属管道的设计。 本规范不适用于下列管道的设计: 制造厂成套设计的设备或机器所属的管道; 核能装置的专用管道; 长输管道; 矿井的管道; 采暖通风五空气调节及非圆形截面的管道; 地下或室内给排水及消防给水管道; 泡沫、二氧化碳及其他灭火系统的管道。 除另有注明外,本规范所述的压力均应为表压。 工业金属管道设计,除应执行村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和符号 术语 A1类流体 在本规范内系指剧毒流体,在输送过程中如有极少量的流体泄漏到环境中,被人吸入或与人体接触时,能造成严重中毒,脱离接触后,不能治愈。相当于现行国家标准《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程度分级》GB5044中Ⅰ级(极度危害)的毒物。 A2类流体 在本规范内系指有毒流体,接触此类流体后,会有不同程度的中毒,脱离接触后可治愈。相当于《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程度分级》GB5044中Ⅱ级及以下(高度、中度、轻度危害)的毒物。 B类流体 在本规范内系指这些流体在环境或操作条件下是一种气体或可闪蒸产生气体的液体,这些流体能点燃并在空气中连续燃烧。 D类流体 指不可燃、无毒、设计压力小于或等于设计温度高于-20~186℃之间的流体。 C类流体 系指不包括D类流体的不可燃、无毒的流体。 管道 由管道组成件、管道支吊架等组成,用以输送、分配、混合、分离、排放、计量或控制流体流动。 管道系统 简称管系,按流体与设计条件划分的多根管道连接成的一组管道。 管道组成件 用于连接装配成管道的元件,包括管子、管件、法兰、垫片、紧固件、阀门以及管道特殊件等。 管道特殊件 指非普通标准组成件,系按工程设计条件特殊制造的管道组成件,包括:膨胀节、补偿器、特殊阀门、爆破片、阻火器、过滤器、挠性接头及软管等等。 3 设计条件和设计基准 设计条件

地下室综合管线标准

目录 1.目的 2.编制依据 3.术语定义 4.技术规定 4.1总原则 4.2专业技术要求 4.2.1给排水专业 4.2.2空调专业 4.2.3电气专业 5.管线综合管理要求 5.1设计阶段 5.1.1设计前期 5.1.2设计审核 5.1.3设计出图 5.2施工阶段 5.2.1施工准备 5.2.2施工开展 5.2.3施工验收 综合管线标准(地下室部分) 1.0目的 使地下室管道施工布置规范、合理有序,在满足建筑使用需求的前提下,减少地下室空间占用率,提高地下室使用空间,提升客户空间感受及楼盘品质,同时避免盲目施工造成的返工,避免施工成本额外增加。 2.0编制依据 1.验收规范: 《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02)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1-2005) 《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3-2002)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 《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339-2003)

《综合布线系统工程验收规范》(GB50312-2007) 2.以上施工内容的对应设计规范; 3.集团和城市公司相关程序文件、标准。 3.0术语定义 综合管线的定义: 1.强弱电管线:高低压、动力、照明、通信、广播、电视、楼宇自控、安全防范、 电梯、计算机网络等各种强弱电控制系统管线、导线敷设管路、桥架、金属线 槽等。 2.给排水管线:给水、雨水、污水、中水、热力(蒸汽、热水)、消防、喷淋、 压力排水等管道。 3.空调管线:冷冻冷却管道,通风空调、防排烟等风管。 4.动力管线:燃气等管道。 4.0技术规定 4.1总原则 1.综合管线的施工不能仅限于满足最低设计高度要求,需紧凑布置,尽最大可能 提高地下室使用空间,使空间高度最大化。 2.梁下敷设的第一层管线宜紧贴梁底敷设,桥架顶距梁底净距不宜大于100 mm, 其余管线管顶与梁底净距不宜大于50 mm(并排底平敷设管线以最大高度尺寸管 线计)。 3.管线敷设位置要求: 1)地下室大直径或主干管线应尽可能沿地下室外墙布置,必要时可设置专用的 管井,以减少大直径管道对使用空间的影响。 2)管线敷设要配合建筑、结构布局,宜沿墙、柱平行敷设,管线敷设应首选避 开主通道,次选避开通道、通道中央位置(按顺序选择),宜选靠墙位置、 或在车位或通道靠柱侧位置敷设(按顺序选择)。如为加腋梁,则注意避开 靠柱的最低梁处以避免管线整体敷设过低。 3)应尽可能沿次梁方向安装敷设。 4.地下室管线布置常规顺序为喷淋支管贴梁或近板敷设,其余管线如冷冻冷却水 管、给水干管、消防干管、桥架、通风管道等宜与喷淋干管同层、贴梁底敷设, 遇到交叉时,宜遵循以下原则: a)水管和桥架宜上绕风管; b)小管道避让大管道;

压力管道的定义及分类

压力管道的定义及分类 《监察规定》明确指出:压力管道是指在生产、生活中使用的可能引起燃爆或中毒等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它具体指具有下列属性的管道: 《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程度分级》中规定的毒性程度为极度危害介质的管道;?a、输送GB 5044 《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及GBJ1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规定的火灾危险性为甲、乙类介质的管道;?b、输送GB50160? c、最高工作压力大于等于0.1MPa(表压,下同),输送介质为气(汽)体、液化气体的管道; d、最高工作压力大于等于0.1MPa,输送介质为可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的或最高工作温度等于高于标准沸点的液体管道。 e、前四项规定的管道附属设施及其安全保护装置等。 :GB5044标准将介质的毒性程度分为四级,其最高允许浓度分别为:?注 极度危害(I级):〈0.1mg/m3; 高度危害(II级):0.1mg/m3~1mg/m3; 中度危害(III级):1.0mg/m3~10.0mg/m3; 10.0mg/m3。? 轻度危害(IV级) 注?:GB50160标准对可燃气体的火灾危险性分为甲、乙两类: 甲类气体为可燃气体与空气混合物的爆炸下限<10%(体积); 乙类气体为可燃气体与空气混合物的爆炸下限≥10%(体积) :GB50160标准对液态烃、可燃液体的火灾危险性按如下分类:?注 C时的蒸汽压力>0.1MPa的烃类液体及其它类似的液体;°甲A类:15 C;° 甲B类:甲A类以外的可燃液体,闪点<28 C的可燃液体;°C至≤45°乙A类:闪点≥28 C的可燃液体;°C至<60° 乙B类:闪点>45

C的可燃液体;°C至≤120°丙A类:闪点≥60 C的可燃液体。° 丙B类:闪点>120 其中,第e项中所述的“管道附属设施”是指压力管道体系中所用的管件(包括弯头、大小头、三通、管帽、加强管嘴、加强管接头、异径短节、螺纹短节、管箍、仪表管嘴、漏斗、快速接头等)、连接件(包括法兰、垫片、螺栓/螺母、限流孔板、盲板、法兰盖等)、管道设备(包括各类阀门、过滤器、疏水器、视镜等)、支撑件(包括各种类型的管道支吊架)和其它安装在压力管道上的设施。 为了便于《监察规定》的执行,就象压力容器那样宜将压力管道按不同的操作工况和不同的用途进行分类,并分别进行管理。为此,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以质技监局锅发[1999]272号文颁发了《压力管道设计单位资格认证与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管理办法》给出的压力管道分类、分级方法如下: 1、长输管道为GA类,级别划分为: a、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长输管道为GA1级: ? 输送有毒、可燃、易爆气体介质,设计压力P>1.6MPa的管道; ≥200km且管道公称直径DN≥300mm的管道;ê输送有毒、可燃、易爆液体介质,输送距离 ? 输送浆体介质,输送距离≥50Km且管道公称直径DN≥150mm的管道。 b、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长输管道为GA2级: ? 1.6MPa的管道;£输送有毒、可燃、易爆气体介质,设计压力P 范围以外的长输管道;- GA1- 范围以外的长输管道;? GA1? 2、公用管道为GB类,级别划分为: 燃气管道为GB1管道; 热力管道为GB2管道。 3、工业管道为GC类,级别划分为: a、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工业管道为GC1级: 输送GB5044《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程度分级》中,毒性程度为极度危害介质的管道;?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