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管线设计标准

综合管线设计标准化

(一)室外管线综合

(二)地下室管线综合

(三)套内管线综

1.室外管线综合

1.1.室外管线竖向位置发生交叉矛盾时,按以下原则处理:压力管让重力管、

可弯曲管让不易弯曲管、分支管让主干管、小管让大管;

12各种室外管线距离建筑物的水平排序,由近及远宜为:电力或弱电管-

污水管-燃气管-给水管-雨水管。

13各种室外管线的垂直排序,由浅及远深宜为:弱电管或电力管-燃气管-

给水管-雨水管-污水管。

14室外给排水管尽量布置在道路外侧的人行道或绿地,不应布置在乔木下面。室外给水管不应穿过化粪池、雨污水检查井及排水管区内穿越。

1.5.室外金属给水管埋设在机动车道下时覆土深度不得小于1米,非机动车

道下时覆土深度不得小于08米。

1.6.小区内车行道下排水管的最小覆土深度不宜小于0.7米,小于0.7时应

采取措施防止管道受压破损。污水管埋深不宜小于0.5米。

1.7.化粪池,隔油池不应布置在小区、单元出入口附近,距建筑外墙的距离不小于5米,且应布置在绿化带内。当化粪池完全布置在绿化带内有困难时,清掏口应完全布置在绿化带内,并满足机动车清掏作业要求。

1.8.燃气调压站不应布置在小区、单元出入口附近,且应布置在绿化带内,并设置绿篱或栅栏等隔离设施。

1.9.燃气管道不得从建筑物和大型构筑物(不包括架空的建筑和构筑物)下面穿越。

1.10.燃气管道距住宅外墙的净距:中压管不小于0.5米,低压管不小于0.3

米。

1.11.电缆弯曲半径

1.1

2.直埋敷设电缆时,电缆外皮覆土深度不小于0.7米,且严禁位于其他管

线的正上、下方

1.13.电缆在排管内敷设应在转角、分支或变更敷设方式时设电缆井,电缆井的间距不大于80米。

1.14.强弱电管道最小埋深(米)

1.15.各种地下管道之间最小水平净距(米)

注:低压燃气管压力w O.OIMPa中压B燃气管压力W 0.2MPa,中压A燃气管压力w 0.4MPa=

1.16.各种地下管道之间最小垂直净距(米)

1.17.雨污水检查井、水表井、电缆井等应布置在绿化带内或人行道上,不宜布置在车道上,且不应布置在单元或别墅入口处。

2.地下室管线综合

2.1.管线宜避免穿越外窗及窗井,并应避免穿越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

2.2.管线标高综合应优先布置中立排水管线,管线交叉时应遵循“有压让无压,小管让大管,桥架上翻”的原则。

2.3.保温水管的保温层外表面至墙净距不小于50mm不保温水管外壁之间的

净距不小于80mm

2.4.自动喷水系统配水支管应贴梁底或在梁高内布置。为可充分利用净高,自动喷水系统干管应考虑穿结构主梁,协调结构预埋套管。

2.5.强弱电桥架、消火栓管、喷淋管宜安装在车位上方,集中安装时管底宜齐平。

2.6.排烟管道宜沿墙边安装,尽可能避免与其他管道交叉。

2.7.地下室车道净高应不低于2.4米,最低不得低于2.2米,车位净高不小于2.1米。

3.套内管线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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