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的两个基本规律的关系

教育的两个基本规律的关系

2010-07-03 13:00:39| 分类:默认分类| 标签:|字号大中小订阅

教育既要受社会发展规律的制约,又要受人的发展规律的制约,这是公认的。但在我们的教育理论中,这两个基本规律往往是割裂的,较少论及它们之间的关系,没有充分认识到二者的对立,也没充分认识到二者的统一。

教育作为有目的的培养人的社会活动,它所面临的是人与社会的矛盾,并通过培养人来促进这一矛盾的转化。教育作为联结人的发展与社会发展的重要中介,同时面对着两种制约力量或两个适应对象,它既与人的发展有着本质的必然联系,构成了教育活动的客观蚁居,也构成了教育活动规律的客观基础。教育的历史与现实表明,人们对教育的认识,总的来说,大体上是沿着两个方面逐步深入的,一是教育与社会发展的关系,一是教育与人的发展的关系。为此,我们把教育与人和社会的本质的必然的联系视作教育的两个基本规律。这两个基本规律可大致表述为:教育受社会发展规律的制约并为社会发展服务;教育受人的发展规律的制约并为人的发展服务。教育活动历史地、具体地体现着这两个基本规律的矛盾和统一。

教育与人的发展和社会发展之间的本质的必然的联系,既是教育的基本规律,也是教育活动的客观依据。一切教育活动,自觉不自觉地、程度不同地都必须以教育的两个方面的本质的必然的联系为客观依据。

教育的两条基本规律在教育中的作用与地位是不同的。按照唯物辩证法的观点,食物及其过程如受到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规律的制约,它们的作用与地位是不平衡的。

社会发展规律对教育的面貌和状态起着规范作用,这是一种来自教育外部的制约性。人的发展规律制约着教育活动的进程和效果,这是一种来自教育内部的制约性。它们的地位是不等同的。社会发展规律对人的发展和人的教育的规范,处于主导地位,它规定了教育所赖以存在和发展的前提和根据。

教育活动同时受到两条基本规律的制约,这两种制约既有统一的一面又有矛盾的一面,统一中有矛盾,矛盾中有统一。教育活动就是要尽可能寻求两个方面的大致统一,以使教育活动得以开展并行之有效。在人类发展史上,社会对人的发展的规范与人的发展一直存在着矛盾,我们可以从两个方面来说明:一是社会的现实需要与实际可能,只能为人的潜能的发展提供有限的条件,而不是充分的条件。二是社会规范对人的发展并非总是积极的促进力量,二者之间难免会发生这样那样的不同性质、不同程度的矛盾。这就我们尊重这两条基本规律,并寻求两条基本规律在教育活动中的历史的具体的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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