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加强农产品加工企业税收管理

如何加强农产品加工企业税收管理
如何加强农产品加工企业税收管理

如何加强农产品加工企业税收管理XXX县是一个农业大县,农业总产值占全县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高达35%,农产品资源极为丰富,玉米、土豆、甜菜、动物毛皮、鲜奶等农产品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经过多年的发展,X县农产品的加工已初具规模,经济效益也比较可观,成为当地经济税源的重要组成部分。但由于该行业在农产品收购上点多面广、灵活多变,再加上一些企业纳税意识不强,交易的真实性难以掌握,导致增值税进项税额难以控管,行业整体税负明显偏低,成为税收征管工作中存在的一大难题。为此,我局从强化农产品加工企业进项税额管理入手,大胆尝试,积极探索,全面强化农产品加工企业税收管理,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查找问题,剖析根源,积极寻找管理弱点

2010年初,我们对9户较大的农产品加工生产企业作了重点分析,由计划征收部门和税源管理部门联合对农产品加工企业的销售收入、农产品收购金额、税负进行分析比对,在分析比对中寻找税收管理薄弱环节和突破口。这9户企业2005年销售收入总额为10785万元,而收购农产品原材料成本就高达11544万元,农产品进项税占企业全部进项税的91.71%,实现的税收只有88万元,税负仅为0.8%,其中有3户企业全年零负申报, 长期进项留抵。由此不难看出:该行业税负明显偏低的核心问题是进项税额较大。缘何形成这种反常现象?

为了进一步找准问题的症结,我们将农产品加工企业税收征管作为一个专门的课题,进行了广泛深入的调研,并召集有关人员召开了专题研讨会,对农产品加工企业税收管理作了认真的研究分析,大家认为:一是农产品加工企业收购对象庞杂,在收购环节开具的农产品收购发票金额、数量和对象的真实性难以掌握。按现行税收政策规定,收购发票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也就是由收购企业自行填开并进行抵扣,这样就为企业利用少进多开、低进高开、无进虚开等手段虚增进项税额提供了可能;按照规定,农产品收购发票的开具对象仅限于农业生产者销售的初级农产品,但在实际操作中,农产品销售者的身份比较复杂,既有农户,也有农产品经销单位、农产品销售中间人等,对一些不符合收购发票使用规定的对象,企业往往采取弄虚作假的手段,使其开票行为合法化,达到多抵扣进项税额的目的。二是非正常损失不作进项税额转出。农产品在收购、储备、生产环节上因管理不善易发生霉变,极易形成非正常损失,按财务制度相关规定,企业应定期对存货进行盘点并作相应的账务处理,但部分企业依仗农产品难以盘点的特点而对这一部分损失不按作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处理,从而多抵扣进项税额。三是物耗水平难以掌握。农产品由于产地不同,成分含量有所区别,其投入产出比也就不同,企业往往会以有效成分含量低为借口,扩大投入量,虚增原材料数量;还有部分企业以农产品中掺杂泥沙、水份等杂物影响投入产出比为借口,人为扩大投入量,虚增原材料数量。

二、健全制度,严格把关,着力破解管理难点

针对农产品加工企业税收管理中存在的弱点,为了从源头上治理和预防偷税行为,堵塞管理漏洞,我们在综合各方面情况的基础上进一步研究制定相应的制度和办法,先后出台了《X县国家税务局农产品收购管理办法》、《X县国家税务局农产品加工企业增值税纳税评估办法》等一系列制度和办法,切实加强对农产品加工企业的税收管理。

1.严把原材料购进关,确保交易的真实性。加强收购发票的管理是把握原材料购进是否真实的关键环节。在实际管理工作中,我们对纳税人开具的每一笔业务都要进行认真的审核,对单份收购发票金额在2000元以上的收购业务由税收管理员按收购发票上填开的销售人、地址、身份证号等内容进行实地核实,并作相应记录。经检查属实的,在收购发票第三联审核联上加盖“检查属实”戳记;经查不实的,加盖“核查不属实”戳记。对单份填开金额在2000元以下的收购业务实行抽查,并分别加盖“抽查属实”或“抽查不属实”戳记。在核查过程中发现有汇总填开的,重点核对该纳税人是否报主管国税部门批准,经批准的,在收购发票第三联加盖“汇总填开已批准”戳记,未经批准的,加盖“汇总填开未经批准”戳记。针对部分农产品如皮张、玉米、甜菜、玉米芯等采购季节性、集中性较强的特点,都是在特定季节集中收购。在收购收购期间,我们专门派税收管理员在

收购季节驻厂办公,掌握其收购农产品的品种、出售人、收购价格、日收购数量、运输方式、入库、货款结算、收购凭证开具等12个方面的具体情况,核实其交易数量、金额和对象的真实性,并制作核查报告,报计划征收部门作为企业申报时的进项比对信息。通过对收购发票的严格审核,有效地遏制了农产品加工企业少进多开、低进高开、无进虚开等现象的发生。

2.严把原材料损耗关,确保进项税额转出的准确性。针对农产品体积庞大,多数露天存放,极易霉变,部分企业非正常损失不作进项税额转出的问题,我们要求企业收购农产品时两库存放,设立新料存放地,尽量做到整体堆集规则存放。企业用料时从旧库出,收购的新料进新库。对新料存放地收购数量由税收管理员进行实地验证和监管,出具验证和监管报告,以上程序实施无误后由管理部门在收购发票抵扣联加盖准予抵扣章,方可抵扣进项税额。对在用料过程中发生的非正常损失,由税收管理员丈量其体积,估算其价值,督促企业作进项税额转出,有效地解决了农产品加工企业虚增原材料库存数量的问题。2010年上半年,通过对农产品加工企业的日常巡查,发现7户纳税人非正常损失未作进项转出,调减进项税额76万元。

3.严把投入产出关,确保物耗水平的合理性。把好投入产出关是预防和制止农产品加工企业随意扩大投入量、虚增原材料数量的一个有效手段。为此,我们建立了预约定耗制度。即纳税人向税源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报告,报送《农产品预约定耗申报表》。税源管理部门在

接到申请后,实地调查核实该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工艺流程,掌握原材料和产成品的投入产出比,采集企业三个月以上加工产品的数量与农产品原材料的投入数量,计算出企业生产单位产品正常的投入产出比,确保农产品预约定耗准确,并参照同行业国家标准和本地区同类行业近几年相关指标平均值,提出该企业农产品投入产出比或损耗率的初步意见,报县局评审,评审通过后将《农产品预约定耗申报表》送达企业。若纳税人对税务机关提出的农产品投入产出比无异议,签署反馈意见后,双方把它作为约定的农产品投入产出比。约定的农产品投入产出比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预约定耗制度的实施有效地解决了销售收入不入账和虚开收购发票等问题的发生。

三、建立模型,科学评估,紧紧抓住管理重点

纳税评估工作是加强农产品加工企业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重要措施。为此,我们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纳税评估管理办法》和省国税局《纳税评估工作规程》,在认真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建立了农产品加工企业纳税评估指标体系,设置了税收负担率、销售额变动率、进项税额抵扣变动率等8项纳税评估指标及预警值。

在实际工作中,我们在按照一般程序评估的基础上,按照增值税的基本原理,特别突出“农产品进项税额”管理这一关键环节,紧紧抓住收购量这个“七寸”,经过反复研究测算,在企业的应纳税额与

收购量之间建立了科学的线性关系,为实施有效评估提供了依据。一是严格控制和科学测算投入产出比、销售单价、收购单价、法定扣除率等农产品加工企业的相关指标,即对投入产出比按照预约定耗确定,销售单价为企业一定时期内平均单价,收购单价为企业一定时期内的平均收购单价并经税收管理员充分调查后确定;二是对农产品加工行业的单位原材料应纳税额进行测算(计算公式为:销项税额=收购数量×投入产出比×销售单价×适用税率,进项税额=收购数量×收购单价×法定扣除率)。我们将进销项中的共同项“收购数量”提取出来,然后将投入产出比、销售单价、适用税率、收购单价、法定扣除率等指标综合为一个常数K,K即为单位原材料应纳税额。经过对我县农产品加工行业的单位原材料应纳税额进行测算:糠醛为每吨6.84元,制糖为每吨26.16元,玉米淀粉为每吨29.93元,皮革为每平方尺0.88元,乳品为每吨37.4元。三是通过推导计算得出的应纳税额与收购数量的一个线性方程式,即应纳税额﹦收购数量×K,由税收管理员根据企业实际收购数量、单位原材料应纳税额和取得的非农产品抵扣进项票(主要是生产用电及辅料采购)数额,计算确定该企业的预警税额,并以此为依据审核评估该纳税人申报税款的真实性。今年上半年,我们通过纳税评估,发现有15户农产品加工企业在进项税额方面存在36个问题,企业主动申报补缴税款125万元;通过对2户评估异常的纳税人进行重点稽查,共查出虚增收购金额156万元,多抵扣进项税20万元,依法对其作出补税罚款共计30万元的处理。

通过近一年来的积极探索、大胆实践,农产品加工企业税收管理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一是农产品收购发票管理进一步规范,今年上半年,各农产品加工企业共开具收购发票7518份,比上年同期增加2867份,增长61.64%;二是税负水平明显提高,全县农产品加工企业平均税负由2005年的0.8%上升到今年上半年的2.02%,提高了1.22个百分点;三是纳税人的税法遵从度明显提高。

总之,我们在农产品加工企业税收管理上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有一定差距和不足,今后我们要虚心学习先进的经验,努力使我们的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大企业税收全流程风险管理

国家税务总局大企业司开展的大企业税收全流程风险管理即将结束自查阶段,进入税务审计阶段。 大企业全流程税收风险管理,是指国家税务总局大企业司按照企业的行业代表性,以及国家财税政策改革和行业的紧密度,每年安排的一项针对大企业的税收风险管理审查行动。“2015年,国税总局对六家重点联系企业进行了税务风险管理工作,要用一年的时间完成。自查是其中六个环节的一个环节,目前自查环节中案头审计已经开始了。”一位税务人士告诉经济观察报。 2015年需要进行税收风险管理的企业分别是中海油、中国兵器装备集团、神华集团、中国联通、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中国人寿集团。 这次审查的时间从2015年的2月开始,将持续一年的时间,分六个阶段进行,分别是信息收集及数据采集阶段、风险识别阶段、风险自查阶段、案头审计阶段、现场审计阶段、反馈提高阶段。 防控税务风险也是非常重要的一件事。纳税人经常面对的执法部门就是税务局,最有可能爆发的经营风险,就是税务风险;造成损失最大的风险,也是税务风险。税务风险有可能造成“三重损失”:不但造成经济损失,还影响社会形象,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还会被追究刑事责任,失去人身自由。税收风险管理 什么叫税收风险管理? 一位自查企业税务人士告诉经济观察报,税收风险管理是按照行业代表性,还有国家财税政策改革和行业的紧密度,对企业税收风险的审查和控制。税收风险表现形式为因没有遵循税法可能遭受的法律制裁、财务损失或声誉损害。企业税收风险主要包括两方面,一方面是企业纳税行为不符合税收法律法规规定,应纳税而未纳税、少纳税,从而面临补税、罚款、加收滞纳金、刑罚处罚及声誉损害等风险;另一方面是企业经营行为适用税法不准确,没有用足有关优惠政策,多缴纳了税款,承担了不必要税收负担。前几年累计自查了大约15家大型企业,中国烟草、中石油、中石化等榜上有名。 王冬生认为大企业的税收风险,体现了大企业自身架构、管理、规模等方面的特点,可以归结为以下三点:系统性、全局性、重要性。 通过自查,企业可以理解税务机关的目的是了解这个政策是不是适合这个行业,是不是确定的、具有可操作性的,是不是能够有利于支持和推动这个行业改革的。因为自查过程中确实有涉及到行业不清晰的,企业也特别希望通过自查,通过税务机关来明确这些问题。 我们在接到集团通知之后先成立的自己的自查小组。我们本来就想要对集团下面的子公司做一个税务诊断,因为越来越觉得涉税风险有很大的不可控性,虽然国有企业很少有主动偷漏税动机,但是子公司自己在业务水平上都很有限。于是把本来要做的税务健康检查和税务自查合二为一,既对子公司摸了个底,又把税收风险进行了掌握,还是不错的。” 聘请了两家中介机构,同时根据自查软件,对企业的税务情况逐项落实。该公司的主要业务

农产品加工污水处理方案

50吨/天食品污水处理方案 1、概述 贵公司污水排放总量约为50吨/天,包括碱洗水、清洗水、冲洗水及杂排水等。其中碱洗水污染负荷相对较高,不仅有机污染物浓度大,而且碱度较高,还含有一定量的重金属离子,如铅、汞等。综合考虑废水性质及处理要求,本方案拟采用分水分治、合并处理的处理思路,即首先对碱洗废水进行单独收集、处理,以削减其污染物浓度和重金属离子,其他杂排水单独收集,再与经预处理的碱洗废水合并,采用“物化+生化+深度处理”的工艺进行处理,通过以上各类处理手段的有机结合,确保废水达标排放。方案具体内容见以下详述。 2、污水水质、水量情况 2.1 碱洗废水水质、水量情况 具体见下表。 2.2 综合废水水质、水量情况 具体见下表。 3、废水处理要求 贵公司上述污水经处理后,综合水排放出水水质应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2016)中规定的二级排放标准要求;重金属离子排放浓度应达到相应的一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要求。具体见下表。

4、技术方案编制范围 ●污水处理场界区内污水处理系统的工艺设计; ●污水处理场占地面积估算; ●污水处理场投资估算; ●本技术方案不包括以下内容:污水处理场界区外的污水引入及排出管 线;暖通和绿化等; 5、技术方案设计依据及原则 5.1 设计依据 ●本项目污水排放实际状况及处理要求;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 ●《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J14-87); ●《建筑给排水设计规范》(GBJ15-88); ●《给排水快速设计手册》;

●《给排水工程结构设计规范》(GBJ69-84); ●《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JBG10-89); ●《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程》(GBJ108-87); ●《工业企业噪音控制设计规范》(GBJ87-85); ●《三废处理工程技术手册》; ●《水处理设备选用手册》;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95); ●与此项目有关的其他规定、规范。 5.2 设计原则 ●依据污水水质特点,采用成熟可靠的处理工艺和设备,实用性和先 进性兼顾,保证污水达到处理要求。 ●方案设计中尽量减少占地,合理布局,节省投资。 ●方案力求工艺成熟,运行稳定。 ●设计中尽量降低建设费用,达到低投入、高收效的目的。 ●设计时充分考虑污水处理系统配套的减振、除臭及降噪措施,从而防止 对环境的二次污染。 ●根据实际情况,污水处理系统运行控制采用可编程序控制器(PLC)控 制,可实时监控运转情况,具备各种故障的自动保护,另配套独立的PLC 控制的手动控制。 6、废水处理工艺的确定 6.1 问题分析 贵公司排放的废水主要包括两大类,即碱洗废水及各类清洗杂排水;碱洗水碱度大、盐含量高,有机物污染浓度亦相对较高,且含有多种重金属离子,是处理的重点;各类清洗杂排水污染程度相对较低,生化性较好,宜采用生物处理工艺处理,但浊度较高,应预先除浊;污水总体处理要求较高,因此,处理工艺末端应设置必要的深度处理单元。 如前所述,根据处理目的和污染程度的不同,处理方案采用分水分治、合并处理的工艺思路。首先,对于污染程度相对较高的毛肚碱洗水,采用二级沉淀工

地方教育费附加及大企业税收管理规程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地方教育附加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晋政发〔2011〕25号 二○一一年八月二十六日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厅,各直属机构: 现将《全省地方教育附加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全省地方教育附加征收使用管理办法 为了支持我省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财政部《关于统一地方教育附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综〔2010〕98号)和《关于同意山西省开征地方教育附加的复函》(财综函〔2011〕10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在我省行政区域内,凡缴纳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以下简称“三税”)的单位和个人(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外籍个人),按照实际缴纳“三税”税额的2%缴纳地方教育附加。 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擅自减征或免征地方教育附加。 第二条地方教育附加由地方税务机关负责征收。 各级地方税务机关要严格按照本办法规定,将应征缴的地方教育附加及时、足额征缴入库。 第三条各级地方税务机关征收地方教育附加所需费用,由同级财政部门通过财政预算按照不高于实际入库额的3%予以拨付,不得从地方教育附加征收收入中提取或扣除手续费。

第四条负有代扣、代收教育费附加义务的单位,同时负有代扣、代收地方教育附加的义务。 第五条地方税务机关征收地方教育附加使用省级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财政票据,通过银行缴款使用地方教育附加专用缴款书,通过现金缴款使用地方教育附加专用票据。通过现金缴款的,征收人员须在当日对地方教育附加专用票据进行汇解,开具地方教育附加专用缴款书,连同现金交国库经收处划解基金。地方教育附加专用缴款书和专用票据票样设计及管理由省财政厅具体负责。 凡未按规定开具地方教育附加专用缴款书或专用票据的,缴款人有权拒绝缴纳。 第六条地方教育附加收入实行分成管理,省、县(市、区)分成比例为3∶7。 第七条地方教育附加按照属地原则征缴入库,各级地方税务机关应按照第六条确定的分成比例分别将地方教育附加缴入省级国库和县(市、区)国库。具体会计核算比照教育费附加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八条地方教育附加收入列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03类“非税收入”01款“政府性基金收入”27项“地方教育附加收入”。 第九条每月终了后10日内,各级地方税务机关须将征收地方教育附加情况,抄送同级财政部门和教育部门。 第十条各地人民政府要加强对地方教育附加征收管理工作的领导,各级财政、教育、人民银行等部门要积极配合地方税务机关,共同做好地方教育附加的征收管理工作。

企业公司税务管理制度(范本)

企业公司税务管理制度 一、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集团各公司税务工作的管理,确保各公司合法经营、诚信纳税,根据国家相关税收法规,并结合集团及所属各单位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及所属各单位(以下简称各单位)。 二、税收登记、变更及年审管理 第三条公司税务登记、变更、换证及年审统一由财务部销售会计进行办理。 第四条公司自领取工商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持工商营业执照和国家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的企业统一代码证书等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请办理税务注册登记。 第五条公司如发生下列内容的变化,均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向税务机关提出申请,办理税务变更登记。 1.公司名称改变。 2.法人代表改变。 3.经济性质或经济类型改变。 4.住所或经营类型改变。

5.生产经营范围或经营方式改变。 6.增、减注册资本。 7.隶属关系改变。 8.生产经营期限改变。 9.银行账号、记账本位币或结算方式改变。 10.其他相关内容改变。 第六条公司因住所、经营地点变动,涉及改变税务登记机关的,应当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办理变更或注销登记以及住所、经营地点变动前,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并在30日内向迁达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第七条依据税务机关对税务登记证的定期验证和换证制度,财务部销售会计应在规定的期限内持有关证件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验证或换证手续。 三、收入、成本、费用税务规定 第八条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均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经在当期收付,均不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 第九条收入总额包括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以非货币形式取得的收入,应当按照公允价值确定收入额。具体包括: 2

注册农产品公司材料、流程及许可证办理

注册农产品公司材料、流程及许可证办理 农产品是农业中生产的物品,如高粱、稻子、花生、玉米、小麦等。国家规定初级农产品是指农业活动中获得的植物、动物、微生物及其产品,不包括经过加工的各类产品。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高要求,很多投资者想要进行农产品公司的注册,但是对于注册的详细情况不是很了解,这里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农产品公司名称参考: **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水产加工有限公司 **食品有限公司 **天然绿色食品有限公司 农产品公司经营范围: 农作物、蔬菜、水果的种植;园艺开发、农业观光项目开发;农业科技服务;农产品展示;初级食用农产品销售。农作物种植,苗木种植,农副产品分拣、包装、销售。农业种植、畜牧水产养殖,农产品初级加工、储藏保鲜,土地治理,乡村旅游开发。 注册农产品公司条件:

1、必须具备企业所需的各类证,如:营业执照、相关产品经营许可证、税务登记证明等; 2、需要有相应的场地,包括农产品经营、研究、储存等; 3、需要具备农产品加工的相应设备; 4、需要具备农产品研究相应的技术人员。 注册农产品公司的资料: 1、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2、法人、股东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各股东分配比例; 4、公司经营范围 5、注册资本; 6、办公场地租赁合同及场地使用说明; 7、公司注册登记申请书 农产品公司注册流程: 1、核名 2、申请营业执照 3、刻章 4、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 5、银行开立基本户 6、启用基本户

7、税务报到及缴税 农产品商标注册材料及流程: 1、提交法律文件: (1)以公司名义申请需提供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 以个人名义申请的需要提供个人身份证及个体户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身份证要签字,个体户执照要盖章。 (2)商标注册申请书(个人及个体户名义申请的,需要在申请书上签字或盖章)。 (3)代理委托书(由企业盖章或由个人签字)。 (4)确定的商标字样或图样(电子版JPG格式)。 (5)确定商品或服务类别及具体的商品或服务项目。 2、时间进度:商标自核准注册以后有效期10年。 (1)受理通知书 在保健品商标注册申请上报商标局后,商标局接收到商标申请资料后,会先详细检视申请表格及所有附件,以查看表格内须填写的部分是否已经填妥、有关资料是否正确、所需资料是否不全,费用是否交齐,如无意外,1个星期左右会有受理通知书。(商标受理通知书下来之后商标可打TM使用) (2)审查 进入实质审核需要约10-12个月左右的时间。商标局会查核有关商标是否具有显著性,是否符合中国商标法律法规所订的注册规定。如审核通过,申请程序将进入下一阶段:初审公告阶段。

公司税务管理办法

税务管理办法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税务登记 第三章账簿、凭证管理 第四章纳税申报 第五章税款征收 第六章税务检查 第七章法律责任 第八章附则 税务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税务管理,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依法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种的税务管理,均适用本办法。本办法没有规定的,依照其他有关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三条税种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公司内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种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的决定。 第四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 第五条公司内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支持、协助税务机关依法执行职务。税务机关依法执行职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第六条办税人员必须忠于职守,不得行贿,应及时掌握有关税收法律规定,正确计算并及时交纳税款。 第七条公司内各部门、单位和个人不得作出的与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规定;应当依照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履行纳税义务;其签订的合同、协议等与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一律无效。 第八条本公司应根据各级国家税务总局的总体规划、技术标准、技术方案与实施办法,做好本公司税务系统信息化建设的具体工作。 第九条税务局和税务局的稽查局都有权对偷税、逃避追缴欠税、骗税、抗税案件的查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保密的情况,是指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商业秘密及个人隐私,税务违法行为不属于保密范围,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保密的规定为由对抗税务机关的执法。 第二章税务登记 第十条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对同一纳税人的税务登记证为同一代码,信息共享,微机管理代码不同。 第十一条办理开业、变更、注销登记以及吊销营业执照等情况发生时,应及时到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同级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办理相应的手续,以获得相应的证明和证件。 第十二条本公司所属各单位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向生产、经营地或者纳税义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如实填写税务登记表,并按照税务机关的要求提供有关证件、资料。 第十三条扣缴义务人应当自扣缴义务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扣缴税款登记,领取扣缴税款登记证件;税务机关对已办理税务登记的扣缴义务人,可以只在其税务登记证件上登记扣缴税款事项,不再发给扣缴税款登记证件。 第十四条纳税人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的,应当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

大企业税收风险管理和服务岗位练习题新

大企业税收风险管理和服务岗位练习题新 TPMK standardization office【 TPMK5AB- TPMK08- TPMK2C- TPMK18】

大企业税收风险管理和服务岗位练习题 一、单选题 1、大企业税务风险管理的主要目标包括:(B) A、不注重税务规划具有合理的商业目的,并符合税法规定; B、经营决策和日常经营活动考虑税收因素的影响,符合税法规定; C、不要求对税务事项的会计处理符合相关会计制度或准则以及相关法律法规; D、不要求纳税申报和税款缴纳符合税法规定; 2、在大企业税收服务和管理工作中应(A ) A、各级税务机关应及时受理辖区内成员企业提出的涉税诉求 B、各级税务机关遇有非本级职权范围事项的,不应按规定向有权税务机关移送。 C、各级税务机关针对企业建立税务风险内控体系不应进行引导 D、税务机关根据企业内控体系状况及税法遵从能力,不经与企业协商,可与企业签订税收遵从协议。 3、在大企业税收服务和管理工作中主管税务机关承担以下信息采集和整理的职责:(A) A、企业原始涉税信息的录入; B、统一制定信息采集和整理的业务标准和工作规范,定期汇总信息采集需求,制定企业涉税信息采集方案;

C、与企业集团总部进行涉税信息交互工作; D、统一抽取已经实现税务总局数据集中的征管信息; 4、下列属于税务总局开发的“定点联系企业税务风险管理信息系统”组成部分的是:(C) A、稽核协查子系统 B、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 C、税务审计查账子系统等。 5、下列属于“定点联系企业税务风险管理信息系统”中在风险管理信息采集子系统的是:(C) A、稽核协查子系统 B、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 C、企业风险管理调查问卷模块组成。 6、总局定点联系企业名册管理工作分为代码准备、名册采集、任务分发、(A)、结果上报、名册反馈和工作总结七个阶段。 A、名册核实 B、发放调查问卷 C、纳税评估。 7、总局定点联系企业名册管理范围以(A)和工商注册规范的组织形式为参考,建立统一标准。 A、合并报表的口径 B、只纳入分支机构 C、只纳入法人企业 8、内资企业名册管理范围为纳入企业合并报表范围且进行税务登记的境内(A),以及境外控股公司;

加强企业税务管理工作的思考

《加强企业税务管理工作的思考》对工作的启发和思考 【摘自】会计师杂志 我国税收政策处于不断变化和完善中,企业税务管理是企业在遵守国家税法的前提下,充分利用税收法规所提供优惠政策,达到少缴税或递延缴纳税款的目的,以降低税收成本,提高企业财务管理水平,实现企业的可持续发展。现代企业财务决策主要包括筹资决策、投资决策、生产经营决策和利润分配决策四部分,税务管理贯穿于企业财务决策的各个领域,已成为财务决策不可或缺的重要内容。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企业之间竞争日趋激烈,加强企业税务管理显现出其重要意义。 一.企业税务管理的必要性 企业税务管理与现代企业财务管理目标密切相关,税收负担的降低会直接影响企业的成本水平,通过事先筹划和安排纳税行为,选择最佳的纳税方案来降低税收负担,才符合现代企业财务管理的目标。 1.加强企业税务管理有助于降低税收成本,实现纳税人的财务利益最大化。 随着企业规模的扩大.经营活动的多样化,税收成本的数量和种类逐年增加。企业可以通过加强企业税务管理起到延期纳税的作用,以获得最大限度的税后利润。但如果企业仅一味追求低税负,一旦企业被查出有偷税、避税行为,会承担相当大的财务风险,不仅要支出税收罚款,还可能会降低企业的信用等级.如果企业可以通过加强税务管理对企业的投资、筹资、经营活动和利润分配行为进行有效控制,不但可以减少纳税人的税收成本,还可以防止纳税人因违反税法而缴纳罚款,有助于降低企业的整体税收成本,实现纳税人的财务利益最大化,保证企业在获取最大税收利益的同时兼顾国家利益,赢得企业的长期发展。 2.加强企业税务管理有利于提高纳税人纳税意识。 企业税务管理的前提是企业的财务管理人员熟知会计法、会计准则,财务通则、会计制度,也要熟知现行税法及相关行业的有关政策,因此对普及税法及财经法规知识有积极意义,有助于提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税法观念,提高财务管理水平。 3.加强企业税务管理有利于优化产业结构和资源的合理配置 企业通过比较分析税法中的税基与税率的差别,从事享有税收优惠的经营活动或对一些纳税“界点”进行控制,才能促使企业为了减轻其税收负担,逐步调整产业结构,有助于促进资本在不同企业间的合理流动和资源的合理配置。如积极从事税法规定的新产品、新

农产品加工企业投资办厂流程及所需资料指导文件(全套模板及指导书)

新建企业投资办厂全套流程材料指导书(农产品加工企业)2020-2021完整版汇编 编号:LZH/JYQX-002b-2020 作者:玖月琼兮 2020年6月28日 1

目录 第1章前言 (6) 第2章行业分析 (8) 2.1 行业发展情况分析 (8) 2.2 上下游分析 (9) 2.3 利润分析 (9) 2.4 可持续性分析 (10) 第3章工商注册审批 (11) 3.1 步骤概述 (11) 3.1.1 前附表:公司设立登记提交文件目录 (12) 3.2 投资意向或合资合作意向书 (14) 3.3 公司设立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14) 3.3.1 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14) 3.3.2 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15) 3.3.3 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17) 3.3.4 附:合伙人企业和有限责任公司的区别 (19) 3.4 工商注册(工商行政管理局) (21) 3.4.1 合伙人企业需提交的资料明细 (21) 3.4.2 个体工商户需要提交的手续 (22) 3.4.3 个人独资企业需提交的手续 (23) 3.5 提交材料(工商) (26) 3.5.1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表 (27) 3.5.2 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 (32) 3.5.3 公司设立登记申请表 (34) 3.5.4 出资协议书 (36) 3.5.5 公司全体股东(发起人)出资情况表 (52) 3.5.6 股权认缴出资承诺书 (53) 3.5.7 公司章程范文 (53) 3.5.8 公司组织机构人员登记(备案)表 (63) 3.5.9 公司法定代表人任职书 (64) 3.5.10 董事、监事、经理信息 (66) 3.5.11 法定代表人信息 (67) 3.5.12 住所(办公场所)使用证明及承诺 (68) 3.6 税务登记办理流程 (71) 3.7 编制项目简介 (72) 第4章新建工厂企业前置审批 (74) 4.1 选址建议 (74) 4.2 流程概述 (74) 4.3 核准类项目办理程序 (75) 2

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现行扶持政策

附件 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现行扶持政策党的十六大报告提出: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壮大县域经济。2002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02〕62号)提出:要加大投入力度,落实税收支持政策,给予相关金融支持。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要求:促进农产品加工业结构升级,完善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税收支持政策。2009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要扶持农业产业化经营,鼓励发展农产品加工,让农民更多分享加工流通增值收益。2010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要推进乡镇企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扶持发展农产品加工业,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自办农产品加工企业。2012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要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兴办农产品加工企业,研究制定支持农产品加工流通设施建设的用地政策,扶持产地农产品加工等配套设施建设,重点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初加工和贮藏设施予以补助。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要对示范社兴办农产品加工业给予补助,逐步扩大农产品加工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行业范围;适当扩大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项目试点范围。2014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支持粮食主产区发展粮食加工业和推进以农产品精深加工为重点的新兴产业技术研发,支持农民合作社兴办农产品加工流通。《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享受国家规定的对

农业生产、加工、流通、服务和其他涉农经济活动相应的税收优惠。国家有关部门相继出台了一系列具体扶持政策,涵盖财政、税收、金融、投资、保险、科技、用地、用电等各方面,形成合力,推动农产品加工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2014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意见》提出,鼓励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涉农企业重点从事农产品加工流通和农业社会化服务,带动农户和农民合作社发展规模经营;落实和完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支持农民合作社发展农产品加工流通;推动供销合作社农产品流通企业、农副产品批发市场、网络终端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接,开展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服务。 一、财政政策 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政策。为解决农产品产后损失严重问题,2012年中央财政启动了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项目,每年安排5亿元(2014年增至6亿元)专项资金,采取以奖代补的形式扶持农户和合作社建设贮藏窖、冷藏库和烘干房等初加工设施。 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国家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加强支持农产品加工业发展,从1994年起专门拨出一定比例的资金,设立产业化经营项目,以财政补贴和贷款贴息的方式支持合作组织和涉农企业发展建设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1999

企业内部税务管理制度70288

企业内部税务管理制度 税务管理制度 Version 1.0(1001) 公司税务管理制度 一目的 1.1 规范税务管理流程,降低税务风险。 二适用范围 2.1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本部及公司所属境内各分(子)公司及办事处。 三税务管理架构与职责 3.1 公司财务资产部负责对各公司税务工作直接进行监督与管理。 3.2 各公司财务资产部部应设立专门的税务管理岗位及专职(或兼职)税务人员;若有重大涉 税业务、涉税风险或税务检查,税务人员应及时向本部财务资产部汇报。 3.3 各公司税务人员主要职责: 3.3.1 办理税务登记证、一般纳税人资格认证及各种税务证件年审; 3.3.2 购买、开具、核销及保管增值税专用发票及其他各种发票; 3.3.3 增值税发票扫描认证及各种税款申报、缴纳; 3.3.4 编制计提税款的会计凭证及所有内部税务管理报表; 3.3.5 协调与主管税务机关的关系、保持沟通渠道畅通; 3.3.6 识别税务风险、提出规避风险的改进建议; 3.3.7 负责税务档案管理。 四发票管理 4.1 购买(或印制)发票

4.3.1 各部门需要开具的所有发票均由财务资产部部税务人员负责统一购买或申请印制。 4.3.2 各公司税务人员应及时填写《购买或领用发票申请表》,由财务负责人批准后及时安排 购买(或印制)公司经营所需的各种发票,不应出现发票短缺情况。 4.3.3 应该在开具的发票上及时手工加盖发票专用章。 4.2 领用及开具发票 4.2.1 各公司均由财务资产部税务人员开具经营所需的各种发票,其他任何部门(或办事处) 不应领用、填开任何发票。 4.2.2 税务人员填开发票前应向主管领导申请开具发票,经本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领用, 领用发票后应及时签收。 4.2.3 应按发票类别及版本分别登记各种发票出入库数据,并定期盘点,确保帐实相符。 4.2.4 禁止将本公司的发票借给其他任何单位填开或使用。 4.2.5 禁止向未与本公司实际发生业务的任何单位代开票。 4.2.6 禁止向任何单位开具与本公司发生的实际业务内容不一致的发票。 第1页共4页 税务管理制度 Version 1.0(1001) 4.2.7 开具任何发票时均不应涂改;因错填发票信息或其他原因需要对已开具的发票作废, 应将包含发票联在内的所有联次发票全部收回整齐粘贴在存根联后,并在各联加盖“作 废”印章。 4.2.8 开具任何发票均应完整填写客户名称,不应简化填写或留空不填。 4.2.9 开具任何发票均应依法、完整填写所有开票内容及开票人全称,不应漏填或

上市公司税务制度汇编

上市公司税务制度汇编 为加强公司税收管理工作,确保公司合法运营、诚信纳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和《发票管理办法》的规定,制定本税务管理制度。 第一条税务证件的取得。企业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十日内,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的,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之日起三十日内或者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办理注销登记之前,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税务登记。 第二条税务登记证件的管理。指定专人保管(办理)税务登记证件,不得出租、出借、损毁、遗失。 1、税务登记证正本、副本、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存放公司财务部。 2、有关部门在办理公司有关事项中,需要财务部提供税务登记证书等复印件时, 需填写申请, 并经财务部领导签字后,方可取得复印件。 第三条税务年检的管理。每年年检开始时,企业将指定专人到主管税务机关领取《税务年检申请审核表》,按申请表中各栏目逐项填写完毕,并提供相关资料及时到税务机关办理年检手续。 第四条适用税种、税率。目前企业适用的税种税率:增值税17%、营业税5%、企业所得税25%、个人所得税(九级超额累进税率)、土地使用税10元/平方米、城市维护建设税7%、房产税1.2%、车船使

用税、印花税。 第五条纳税申报。企业必须在主管税务机关确定的申报期限内,按照申报内容如实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或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递交纳税申报表。 第六条税款缴纳。企业必须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在规定的期限内,及时、足额计提并缴纳各项税款。因特殊困难,在规定期限不能缴纳税款的,需报省、市、地方税务局批准后,办理延期缴纳手续。 第七条税款减免。企业将依据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及时向税务机关申请办理相关减免税款手续。 第八条税收筹划。企业将组织财务人员认真学习国家税收法规及相关制度、政策,深刻领会税收法规的实质内涵,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损害国家利益的前提下,通过合理筹划,实现税负最低。 第九条防伪税控系统的管理。此系统由财务部指定销售岗位财务人员进行防伪税控系统的操作。 1、凭IC卡领购专用发票, 并把发票通过IC卡读入到防伪税控系统。开具专用发票应严格按增值税有关规定中开具时限的要求开具。如果打印机或者开具的发票有误,应在系统提供的功能"发票管理/当前发票作废"下,处理发票作废,不得跨月作废。并保存好作废作废备查。 2、向购货方开具的红字发票, 必须在符合《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中有关销售退回及索取折让和证明等开具红字发票规定的

农产品加工企业遍访工作方案

农产品加工企业遍访工作方案 按照省人民政府督查通知和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全省农产品加企业遍访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全市农产品加工企业遍访工作方案,确保高质量完成区农产品加工企业遍访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遍访目的 摸清区农产品加工企业生产经营情况以及发展过程中存在的困难问题,为制定规划、出台政策、实施项目等奠定坚实基础,进一步推动“十四五”期间全区农产品加工企业健康快速发展。 二、遍访内容 (一)了解农产品加工企业的基本信息、生产情况、经营情况。 (二)了解当前农产品加工企业发展中面临的主要问题,比如在融资、技术、市场、人才、品牌等方面的困难。 (三)了解农产品加工企业在生产基地、项目建设等方面的资金政策需求等。 (四)总结和挖掘农产品加工企业发展典型、经验做法。 三、遍访方式 采取信息采集、实地走访、集中座谈、问卷调查、电话问访相结合等方式遍访,必须做到全覆盖。

(一)信息采集。借助市场监管部门登记注册数据系统,全面采集农产品加工企业基本信息,确定调查对象和区域,为实地走访、问卷调查和电话问询提供有效支撑。 (二)实地走访调研。区农业农村局组成遍访组进行实地走访,做到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全覆盖。对辖区内市级以下的农产品加工企业实地走访不少总数的20%。 (三)问卷调查和电话问询。对辖区内其它市级以下的农产品加工企业以问卷调查和电话问询方式,全部进行遍访并统一进行信息录入。 四、遍访步骤及时间安排 遍访工作从通知下发之日起至2021年1月20日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安排部署阶段。2020年12月30日前,农业农村部门制定工作方案、抽调专业人员、开展宣传培训,安排部署遍访工作。 (二)实地走访阶段。2020年12月30日至2021年1月15日,农业农村局开展实地走访。同时,组织开展问卷调查和电话问询。其中实地走访时间为2020年12月31日至2021年1月7日,覆盖全区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 (三)核实录入阶段。2021年1月4日至2021年1 月15日。进行核实并录入相关信息,经区农业农村局主要领导签字盖章后上报市农业农村局。实地走访和核实录入可以

企业税务管理的两大关键点及案例分析

企业税务管理的两大关键点及案例分析 作者: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博士后肖太寿 在企业税务管理的流程中,要抓住流程中的要害,才能取得实际效果。笔者认为,企业要控制税收成本,必须重视税务管理中的两大关键点:税务管理要从决策入手;税务管理要从合同签定入手。 1、税务管理要从决策入手 诺贝尔奖获得者罗伯特西蒙教授说:“管理就是决策”。拿破仑说:“做决定的能力最难获得,因此也最宝贵。”西方决策理论学派的代表人物赫伯特·西蒙认为:管理就是决策,决策是管理的核心。企业中执行无疑是很重要的,但决策更加重要。没有正确的决策就没有优秀的执行。决策水平的高低对企业的成败影响十分巨大,据美国兰德公司估计,世界上破产倒闭的大企业,85%是因领导者决策失误所造成的。 税务管理贯穿于企业决策活动过程中,企业老板或者是决策层在对公司的重大事项进行决策时,都涉及到税收问题。如果在做决策时,没有考虑到税收成本控制问题,会使企业承担不必要的税收负担。因为决策失误是企业的最大浪费,决策失误猛于虎,只要前期决策失误,有关的税收成本已成事实,再不缴税则是延期缴纳税款。正如宋洪祥老师所说:“税是业务过程产生的,是财务部门缴纳的。但是税收主要是取决于老板的决策。公司怎样发展?业务怎样做?都取决于老板的决策,一个决策的失误会给公司带来巨大的税收风险。企业要管理好税,必须从老板的决策入手,加强经营决策的税收管理与风险控制。”[1]因此,税收成本的高低在一定程度上取决于老板和决策层的决策,要控制和降低税收成本,必须注重税务管理从决策入手,如果在决策环节忽略税收管理,很可能使企业背上不必要的沉重税收负担。 [案例分析1:某公司决策忽略税务管理导致2500万税款损失] (1)案情介绍 2012年4月,江西省国资委对某国有企业进行改制,为了解决企业职工的安置问题,当地国资委与该企业达成以下两项协议:一是,政府无偿划拨一块市场公允价值10000万元的土地给改制后的企业,由改制后的企业负责给该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办理手续,并承担这些下岗职工今后应继续缴纳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二是,政府把一块市场公允价值10000万元的土地赊销卖给改制后的企业,并在协议中明确规定:由改制后的企业用于解决该国有企业下岗职工的安置费用支出抵偿政府卖给改制后企业的10000万元土地款。当地国资委让该国有企业的老板进行决策,在以上两种方案中任选择一种方案,结果该国有企业选择第一种

国家税务总局大企业税收服务和管理规程(试行)

国家税务总局大企业税收服务和管理规程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大企业税收服务和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及其他相关税收法律法规,制定《国家税务总局大企业税收服务和管理规程(试行)》(以下简称规程)。 第二条大企业税收服务和管理工作,应以纳税人的需求为导向,提供针对性的纳税服务,以风险为导向,实施科学高效、统一规范的专业化管理。通过有效的遵从引导、遵从管控和遵从应对,防范和控制税务风险,提高税法遵从度,降低税收遵从成本。 第三条本规程适用于国家税务总局定点联系企业(以下简称企业)的税收服务和管理。省税务机关确定的定点联系企业的税收服务和管理参照本规程实施。 第二章遵从引导

第四条遵从引导是指通过个性化的纳税服务和专业化的税收管理,提高企业自身依法处理涉税事务的能力。 第一节政策服务 第五条税务机关在出台重大税收政策和管理制度之前,应征求企业意见,并对意见进行认真分析研究。 第六条税务机关在税收政策和管理制度公布实施以后,应及时通过多种方式做好宣传和辅导,做到公开透明,保证税法适用的确定性和统一性,引导企业的税收遵从。 第七条各级税务机关应定期收集企业的意见,为完善税收政策和管理制度提供参考。 第八条税务总局统筹协调企业意见收集反馈工作,并负责收集汇总企业集团总部和省级税务机关的意见。 省以下税务机关按照税务总局的统一部署开展工作,收集本地区成员企业的意见,并将意见汇总报税务总局。 第二节涉税诉求的受理和回复 第九条各级税务机关应及时受理辖区内成员企业提出的涉税诉求。 税务总局可受理企业集团及其成员企业的涉税诉求,并根据不同情况决定直接办理或交由省以下税务机关办理。 第十条各级税务机关大企业税收管理部门根据本级的职

1关于加强大企业税收服务管理工作的意见

1关于加强大企业税收服务管理工作的意见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加强 大企业税收服务和管理工作的意见 各市、州地方税务局,省地税稽查局、省局直属局: 随着经济全球化、一体化的发展,大企业已经成为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是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同时,大企业具有的国际化、集团化、多元化,组织庞大复杂,机构点多、面广,税源跨区域等特点日显突出。抓好大企业税收服务和管理工作既是提升税源管理水平,完成地税收入任务的迫切需要,也是新形势下面临的重要课题。根据总局要求,结合总局制定的《“十二五”时期税收发展规划纲要》和我省实际,提出以下意见。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积极改革探索 成立大企业税收管理机构,加强大企业税收服务和管理工作,是总局党组、省局党组作出的重大决策;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坚持和贯彻的重大战略思想;是服务科学发展、共建和谐税收的重要内容;是确保大企业可持续地健康发展的重要保证;是弥补现行大企业税收中的不足,推进税收管理科学化、专业化、精细化的必然要求;是顺应税收管理国际 趋势,推进我国税收管理现代化的重要途径。 大企业税收工作的好坏直接关系到整个税收工作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因此、全省

各级地税机关的领导必须把思想统一到省局党组的决策上来,要站在讲政治、顾大局、支持改革的高度,进一步提高做好大企业税收管理工作必要性和紧迫感的认识。还要充分认识到,推行大企业税收专业化管理,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随着经济全球化的日益发展,税收管理应对大企业集团化、多元化、跨地域甚至跨国经营发展以及企业内部管理决策集中、信息化程度提高、税收博弈能力增强的必然选择;是税收征纳成本偏高、征管资源有限、处理涉税复杂事项能力不强、税企关系有待进一步和谐、税收风险不能有效防控等问题的解决之道;是落实服务科学发展、共建和谐税收的有效举措;是改革现行税收管理模式、推进我国税收管理现代化的重要探索。 当前,改革尚处在探索阶段,没有现成的模式和经验可循,存在困难和阻力是正常的。但是,总局党组、省局党组对改革的方向已经明确,不能动摇,要摸着积极探索,求实创新,边行边试,稳步推进。全省各级税务机关以及内部各有关部门要积极支持大企业税收管理部门的工作,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各项改革措施的顺利推进。 二、大企业税收服务和管理的工作思路 (一)指导思想。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省大企业税收服务和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科学发展、共建和谐

企业纳税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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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纳税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内部税收管理,规范纳税行为,做到依法纳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及有关的税收法律法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严格执行国家税收法律法规,作到依法纳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及其他相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目前缴纳的税收主要包括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城市建设维护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车船使用税、教育费附加等。在处理每项经济业务时,要切实树立纳税意识。严格成本开支范围,不得跨期列支费用。要正确把握应税收入和非应税收入、征税和减免税的界限,正确计提、缴纳税金,不得少计、漏计、不计税金。 二、认真学习研究税收法律法规,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强化纳税意识。 单位领导要充分认识强化内部税收管理的重要性,要采取多种形式,进一步加大税法知识的宣传力度,自觉履行税法规定的纳税义务。财务人员特别是各单位的税收专管人员,要认真学习并熟练掌握各种税收法律法规和征收管理的规定,切实做到在实际工作中有规可循、有法可依,有法必依。 三、严格增值税进项税的管理,力争做到应抵尽抵,降低税负,节约成本。

凡外购的计入成本的所有货物(含增值税应税劳务),必须向销货方或提供应税劳务方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按规定抵减应纳增值税。如不按规定取得增值税抵扣发票,使企业进项税不能按规定予以抵扣的,一经查出,要对造成经济损失的单位和责任人处以相当于少抵进项税的等额罚款。 四、进一步强化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严格履行代扣代缴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和国家税务总局颁布的《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暂行办法》、《关于进一步明确个人所得税扣缴义务人有关法律责任的通知》等规定:个人所得税,以所得人为纳税义务人,以支付所得的单位为扣缴义务人。扣缴义务人应扣未扣、应缴未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限期补交外,从滞纳之日起加收滞纳金,并处以不缴或少缴税款1-5倍的罚款。因此,各单位要进一步作好个人所得税的代扣代缴工作,财务部门必须依法严格履行代扣代缴义务。支付工资、奖金等应税所得时,必须依法扣缴个人所得税。对于发放的奖金,领取单位必须提供发放人员名单,按照人员名单计算扣缴个人所得税。财务部门要建立健全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相关制度、细则,指定专人,具体负责个人所得税的代扣代缴工作。要按规定设立代扣代缴税款专用账薄,正确反映个人所得税的扣缴情况,并按有关规定及时向税务机关申报缴纳。财务部门依法履行代扣代缴义务时,纳税人不得拒绝,不得故意刁难办税人员

如何加强企业税务风险管理

第18期2011年9月 企业研究Business research 总第384期 有些企业为遵循开票时限,往往会出现大量的“预开发票———红字发票冲销预开发票——— 再开发票现”象,给日常的会计核算和专用发票管理工作带来了难度。对此,笔者认为考虑交易的复杂性,开具发票时限应当具有“弹性”,也即从交易发生日至结清货款的当日内,均可根据双方业务需要开具或取得发票,开票最终时间点为结清货款的当日(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则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及《细则》)。对此,在《发票管理办法》中,就应当明确规定未按规定取得或开具发票应受处罚的时间点为“结清货款的次日”,也即交易双方结清货款的当日仍未开具发票的,就要受到处罚。 2.规范企业借贷行为,并完善借款成本税前扣除办法。一是要规范企业向个人及其他企业的借贷行为,对没有明确用途的借贷资金及与企业经营无关的借出款项,一律不得在税前列支利息或相关费用;二是对有流动资金贷款或向个人及其他企业借入需支付利息或费用的款项,其企业若向个人或其他企业借出无息(或低息)款项的,则须根据借出款项的额度按贷款或借入款项最高利率及费用,来计算不得税前扣除的利息及(分摊)费用。如某企业当期向银行借入月息6%的流动资金100万元(贷款费用5万元,,向个人借入月息10%的款项50万元,在借款期内同时借出无息款项80万元,则不得税前扣除的利息及费用=50×10%+30×6%+80/(100+80)×5+9.02(万元)。 (二)强化相关税收政策宣传及纳税辅导工作 1.强化企业的“票证意识”,切实做好“以票管税”工作。往来款项长期挂账,往往与企业“未取得发票”有关,“未取得发票”又往往与一些企业不重视“票证”有关,而“票证”往往又是一系列税收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的集中体现。可以说,票证“是当前“以票管税”的精神实质所在,所以,强化企业的“票证意识”有着现实意义。对此,要做到两方面,一是税收宣传工作要紧紧围绕树立企业“票证意识”而展开,切实强化企业的“票证意识”;二是宣传与辅导紧密结合,税务部门在日常的税收征管工作中,要深入企业,规范企业的票证管理工作,帮助企业完善各项票证管理制度及程序,严格票证的取得、 传递、记账等规章制度,为企业规范会计核算和及时足额申报纳税打下良好基础。 2.强化财务人员业务素质,增强会计监督能力。企业的任何经济业务最终往往都会反映在“票证”上,所以,对票证的监督也是会计监督 “重中之重”。然而,目前有些财务人员往往对“票证”监督乏力或力不从心,其中原因是多方面的,但也不排除少数财务人员对“票证”缺乏足够认识或责任心不强,如某企业财务人员在2008年度内曾取得10余份增值税专用发票,只知道入账,却不知道认证(抵扣进项),结果不仅造成企业数十万元的损失,也人为造成了滞留票,增加了核对滞留票的工作量。所以,税务部门强化企业财务人员的相关业务培训,决不能松懈,哪怕是“老调重弹”也十分有必要。 一、企业税务风险的涵义 根据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斯科尔斯的一项长期跟踪研究表明,注重税务风险管理的企业,平均每年多创造的利润高达38%。企业税务风险管理已经逐渐被现代企业所重视,企业税务风险管理的最终目的,是在防范税务风险的同时为企业创造现实的和潜在的价值。企业要创造最大的效益,实现健康快速发展,需要关注税务风险。 (一)税务风险的定义 税务风险是指企业的涉税行为因未能正确有效遵守税法规 定,而导致企业未来利益的可能损失。 主要包括两方面:一方面,企业涉税行为不符合税收相关规定,应纳税未纳税或少纳税,面临补 缴税款、 缴纳滞纳金、行政罚款、行政处罚、留下税收不良记录等风险;另一方面,由于企业经营涉税行为未能准确适用税法,没有正确适用相关优惠政策,导致多缴纳税款,承担本可以不予缴纳的税 收负担。根据2009年5月5日国家税务总局下发的《大企业税务风险管理指引(试行)》(以下简称“指引”),《指引》针对的税务风险主要指前者,特指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面临的税务方面的不确定性。根据《指引》中对税务风险管理的解释,可将企业税务风险管理定义为:企业为避免其因没有遵循税法可能遭受的法律制裁、财务损失、声誉损害和承担不必要的税收负担等风险,而采取风险识别、评估、防范、控制等行为的管理过程。需要特别关注的是,由于税务风险在时间上具有不可撤销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对偷税、抗税、骗税的,税务机关可以无限期追征其不缴获少缴的税款、滞纳金或者所骗取的税款,相对应的,企业的税务风险将无限期存在。 (二)加强税务风险管理的目标 根据 《指引》,为了有效降低企业的税务风险,税务风险管理的主要目标包括:税务规划具有合理的商业目的,并符合税法规定;经 !!!!!!!!!!!!!!!!!!!!!!!!!!!!!!!!!!!!!!!!!!!!! 如何加强企业税务风险管理 李云丽 (陕西宝光集团有限公司 陕西宝鸡721006) 摘 要:由于经济事项的复杂性和企业追求利益最大化的动机,企业的涉税处理可能与税法规定不一致,为企业带来税 务风险,从而间接地导致了企业的经营风险。本文讨论了企业税务风险的涵义,分析了企业税务风险管理现状,提出降低税务风险、加强企业税务风险管理的建议。关键词:税务;风险;管理 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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