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观评价明朝内阁制与西方内阁制的异同

客观评价明朝内阁制与西方内阁制的异同
客观评价明朝内阁制与西方内阁制的异同

客观评价明朝内阁制与西方内阁制的异同

我们选择英国来和明朝对照,这个国家是君主立宪政体中比较典型的一个。

明朝的内阁制

明太祖由“胡惟庸案”废除丞相,丞相作为法定中央决策机构不复存在。但由于工作量过于庞大,后又设立殿阁大学士,此乃内阁雏形。最初,殿阁大学士并无实权,只是作为皇帝的智囊团,为皇帝出谋划策。但随后的发展却出乎了朱元璋的意料。1402年,永乐帝正式设立内阁,其后,阁臣势力逐渐膨胀,到了万历初期,更是登峰造极地压制了皇帝。虽然内阁首辅在法律上始终没有得到丞相的地位,但如果这样就认为“内阁是皇帝的侍从顾问机构,加强了皇权”否定“内阁”的进步意义是不正确的。内阁可以驳回皇帝旨意,事实上牵制了皇权,这是毋庸置疑的。

再说说明朝内阁的工作流程:皇帝授意——内阁票拟——皇帝(或太监代笔)批红——付诸实施

英国内阁制

准确的说,英国的政治制度应该叫“责任内阁制”或“代议制”。体现的是西方常见的“分权”原则,虽然没有美国的总统制那么明显的三权分立,但事实上至少已经达到了两权分力的程度,即立法权和行政权分开。“代议制”起源于18世纪初,由枢密院外交委员会演变而来。君主立宪的重要特点是,国家元首和行政首长不是一个人,国王或女王代表国家元首,统而不治,仅作为国家的象征。首相手中握有实权,进行行政管理。

首相由议会中的多数党中产生,然后首相再从政见基本相同的议员中挑选阁员人选,提请国家元首任命,组织内阁。首相是内阁的统领者,内阁和首相都对议会负责。议会如果不信任内阁,内阁就要集体辞职。或内阁提请国王解散议会(这个很少见)。

英国内阁的工作流程:内阁提案——议会审批——首相签署——元首颁布

将两者对比,我们发现,在明朝内阁中皇帝可以罢黜或提升阁员,事实上充当了“议会”和“元首”两个角色。而“议会”的公平性代表着社会的民主程度。明朝皇帝

虽然会忌惮内阁,但远未到达“统而不治”的地步。由此可以看出,明朝的内阁制虽然起到了牵制皇权的作用,但其仍然是独裁政治的一种形式。

如果明朝没有灭亡的话,内阁或许可以发展。但那不是我们历史的研究范畴了。

客观评价明朝内阁:有进步意义,但还和民主相距甚远。

西方式的君主立宪制也不是一蹴而就的,那是新兴资产阶级与大贵族势力妥协的产物,应该有经济的繁荣,然后是向民主社会越进的一种象征。中国在明代已经有了非常好的内阁制度,而且经济也很繁荣,资本主义萌芽出现并且活跃,思想理论界也有了标志性人物,李贽等。内阁制度在三杨时期一直到明孝宗弘治18年都是非常良好的运行着,当然不算成化年间出现的万岁阁老~到了嘉靖年间,因为大礼议,世宗皇帝对士大夫阶层的精神摧残使得百官惊怵,内阁也从此变的迎合“上意”起来,如后来就出现了严嵩那样的奸相。反过来说,不管怎样,终明一代,内阁是非常好的一种现象。包括世宗后期、穆宗时期的徐阶高拱张居正,以及万历时期争国本时内阁与百官的努力!让人看到内阁竟然如此的与众不同并且与我们如此之近。或许也与明代的士人风气和崇尚气节有关吧。明代人似乎是不会弯曲的一朝,我很欣赏明代!

客观评价明朝内阁制与西方内阁制的异同

客观评价明朝内阁制与西方内阁制的异同 我们选择英国来和明朝对照,这个国家是君主立宪政体中比较典型的一个。 明朝的内阁制 明太祖由“胡惟庸案”废除丞相,丞相作为法定中央决策机构不复存在。但由于工作量过于庞大,后又设立殿阁大学士,此乃内阁雏形。最初,殿阁大学士并无实权,只是作为皇帝的智囊团,为皇帝出谋划策。但随后的发展却出乎了朱元璋的意料。1402年,永乐帝正式设立内阁,其后,阁臣势力逐渐膨胀,到了万历初期,更是登峰造极地压制了皇帝。虽然内阁首辅在法律上始终没有得到丞相的地位,但如果这样就认为“内阁是皇帝的侍从顾问机构,加强了皇权”否定“内阁”的进步意义是不正确的。内阁可以驳回皇帝旨意,事实上牵制了皇权,这是毋庸置疑的。 再说说明朝内阁的工作流程:皇帝授意——内阁票拟——皇帝(或太监代笔)批红——付诸实施 英国内阁制 准确的说,英国的政治制度应该叫“责任内阁制”或“代议制”。体现的是西方常见的“分权”原则,虽然没有美国的总统制那么明显的三权分立,但事实上至少已经达到了两权分力的程度,即立法权和行政权分开。“代议制”起源于18世纪初,由枢密院外交委员会演变而来。君主立宪的重要特点是,国家元首和行政首长不是一个人,国王或女王代表国家元首,统而不治,仅作为国家的象征。首相手中握有实权,进行行政管理。 首相由议会中的多数党中产生,然后首相再从政见基本相同的议员中挑选阁员人选,提请国家元首任命,组织内阁。首相是内阁的统领者,内阁和首相都对议会负责。议会如果不信任内阁,内阁就要集体辞职。或内阁提请国王解散议会(这个很少见)。 英国内阁的工作流程:内阁提案——议会审批——首相签署——元首颁布 将两者对比,我们发现,在明朝内阁中皇帝可以罢黜或提升阁员,事实上充当了“议会”和“元首”两个角色。而“议会”的公平性代表着社会的民主程度。明朝皇帝

总统制、议会制、内阁制、共和制

民主制、总统制、议会制、内阁制、共和制 1. 民主制是指在一定的阶级范围内,按照平等和少数服从多数原则来共同管理国家事务的国家制度。民主制是相对于集权制而言的,区别在于:权力的行使必须体现大多数人的意志和利益。 2. 共和制泛指国家元首和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定期由选举产生并有一定任期的政权组织形式。而共和制是相对于君主制而言的,区别在于:国家的权力机关和国家元首是由选举产生还是世袭 3. 总统制资产阶级共和国以总统为政府首脑的政权组织形式。 4. 议会制资本主义国家以议会为国家最高权力机关、政府对议会负责的政治制度。 5. 内阁制又称“责任内阁制”。资本主义国家由内阁总揽最高行政权力并对议会负责的一种政权组织形式。 议会制共和制与总统制共和制的比较: (1)不同点:第一,元首产生办法不同。在议会制共和制下,国家元首由议会选举产生;在总统制共和制下,总统由选民选举产生。第二,元首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地位和作用不同。第三,元首、议会、政府(内阁)三者之间的关系不同。在议会制共和制下,政府(内阁)由占议会多数席位的政党或政党联盟来组织,政府及其阁员对议会负责,当议会通过对政府的不信任案时,政府就得辞职或呈请国家元首解散议会,重新选举。如果新议会仍然通过对政府的不信任案,政府必须总辞职。在总统制共和制下,政府由当选的总统组织,政府及其阁员对总统负责,不对议会负责。总统不向议会负责,也不能解散议会,议会也不能以不信任案迫使总统辞职,只能在总统或政府成员有违法行为时提出弹劾。 (2)共同点:第一,两者都是资本主义民主共和制。第二,两者的国家权力机关和国家元首,都是由选举产生并有一定任期。

明代廷杖制度浅谈

明代廷杖制度浅谈 姓名:王迪 学院:历史文化学院 年级:2015级 学号:201530031034 指导老师:刘渝龙

导读:廷杖,顾名思义于朝堂上行杖打人,是对于朝中官吏的一种惩罚,自东汉明帝(一说北周宣帝)始。但自明一代最为有名,甚至于后期愈演愈烈成为疏离君臣之间的工具;无独有偶,明代的“剥皮揎草”也被后人诟病不少。本文主要浅谈廷杖制度对于明代的影响。 廷杖制度始于东汉明帝。《后汉书》曰:明帝时,政事严峻,故卿皆鞭杖①。但真正被后人所知是在明一代。明代廷杖的历史最早可以追溯到明太祖鞭死开国元勋永嘉侯朱亮祖,《明史》记载:“帝寻悟,明年九月召亮祖至,与其子府军卫指挥使暹俱鞭死。”②其实朱亮祖父子是因自己作威作福,在坐镇广东的时候多行不法之事,但此后,太祖因开此先例,便乐此不疲,于是有了“工部尚书薛祥毙杖下,故尚书以大臣当诛不宜加辱为言。廷杖之刑,亦自太祖始矣。”③虽然到了永乐年间朱棣废除这一制度,但到了正统年间英宗又恢复了廷杖这一“法外刑”、“附加刑”可谓“杀人至惨,而不丽于法。”④廷杖一般是由栗木制成,击人的一段削成槌状,且包有铁皮,铁皮上还会有倒勾,行刑者一般一棒击下,还会顺势一扯,就将受刑人的身上连皮带肉撕下一大块来,不可谓不残忍。廷杖的执行方式,就是在朝门之外,当中杖笞获谴朝臣,由宦官监刑,锦衣卫行杖。这个廷杖制度有多么的残忍和毫无人性我们可以从明末清初散文家魏禧的《魏叔子集》中看到“:每廷杖,必遣大珰监视,众官朱衣陪列。左中使,右锦衣卫,各三十员,下列旗校百人,皆衣襞衣,执木棍。宣读笔,一人持麻布兜,自肩脊下束之,左右不得动。一人缚其两足,

四面牵曳。唯露股受杖。头面触地,地尘满口中。受杖者多死;不死,必去败肉斗许,医治数月乃愈。”⑤ 廷杖也分“用心打”、“着实打”,至于采取何种打法似乎完全是按照监刑官和皇帝的命令所决定。如果着实打,那么监刑官就会脚尖张开,犯人会残废,但一般不会致死;如果用心打,那么监刑官就会脚尖闭合,这时候受刑大臣就必死无疑,明人朱国桢曾说;“成化以前。凡廷杖者。不去衣。用厚绵底衣重毡迭帊。示辱而已。然犹卧床数月。而后得愈。正德初年。逆瑾用事。恶廷臣。始去衣。遂有杖死者。又成、弘间下诏狱。惟叛逆、妖言、强盗、好生打着问。喇虎、杀人打着问。其余常犯。送锦衣镇抚司问。转法司拟罪。中间情重始有来说之旨。正德以后。一槩打问。无复低昂矣。”⑥可看廷杖制度的残忍性也是逐步发展的。 廷杖还有有一番固定的程序,大体为皇帝下令,司礼监出帖并加盖印信,刑科给事中签批,然后厂卫去捉拿犯人。明人李清有云:“予入刑垣,见一切廷杖拿送并处决,必锦衣卫送帖至科,俟签押持去”,“非科签驾帖,则不得杖耳。”⑦ 仅仅一个廷杖制度,就可以让我们看到明朝刑罚的严酷。廷杖对于明代官员的影响是巨大的。最直接的就是身体方面,不仅有朱亮祖,薛祥等等大臣惨毙于杖下,对于幸存者,也是一种巨大的痛苦。我们以崇祯年间的学者姜埰来看,“受刑,杖数折,公昏,绝不知人。公弟垓时官行人,口含溺吐公饮之。医吕邦相夜视公曰:‘杖青痕过膝者不治,吾以刀割创处,七日而痛,为君贺矣。’半月去败肉斗许,

总统制与内阁制区别

总统制与内阁制区别 摘要:总统制政府与内阁制政府比较总统制与内阁制的主要区别表现在立法和行政之间的关系上,也就是立法功能和行政功能在制度上相互独立的程度。总统制是种以总统为政府首脑又是国家元首的政权组织形式。 一、总统制政府与内阁制政府比较 总统制与内阁制的主要区别表现在立法和行政之间的关系上,也就是立法功能和行政功能在制度上相互独立的程度。 总统制是一种以总统为政府首脑又是国家元首的政权组织形式。18世纪末始于美国。在总统制下: 1、实行立法、司法、行政三权分立与权力的相互制衡,立法、行政、司法部门相互独立。 2、总统是国家元首,又是政府首脑,定期由公民直接或间接选举产生。总统掌握国家最高行政权,直接任命并领导政府。政府不由议会中多数党组成,而由在大选中获胜的总统组成,它不对议会负责,只对总统负责,并服从总统决策。 3、议会只是最高立法机关,总统的行政权只受议会立法的制约,议会只能对总统提出弹劾,但无权罢免,不能以不信任案迫使总统和他的部长辞职,也无权解散政府。总统不对议会负责,也无权解散议会,但对议会通过的法案可以行使否决权。 4、政府与国会是完全分离的,国会议员不能同时兼任政府职务,政府成员不能出席国会的会议,也不能在国会中提出自己的议案。 5、由于总统所属的政党在议会中可能是少数党,因此,不是以多数党和少数党来区分执政党和反对党,而是哪个党占有总统职位,哪个党就是执政党。 法兰西第五共和国是半总统制共和政体,它在政府制度上既具有总统制特点,又具有内阁制特点,是一种介于总统制和内阁制之间的政府制度。20世纪以来,实行半总统制的国家有7个:魏玛共和国(1919-1923)、芬兰(1919年以后)、奥地利(1929年以后)、爱尔兰(1937年以后)、冰岛(1945年以后)、法国(1962年以后)和葡萄牙(1976年以后)。 这7个国家的情况并不完全相同。奥地利、爱尔兰、冰岛的总统虽然也由普选产生,宪法也赋予他们很大的权力,但他们从未行使过这些权力。 总统制与内阁制区别部分信息来源于网络或网友分享,学讯网编辑整理- 总统的地位类似于英国的女皇或联邦德国、意大利的总统。这三个国家在法律上是半总统制,实际上是实行内阁制。葡萄牙总统只能在总理提出要求时才能出席内阁会议。芬兰每周两次的内阁例行会议由总理和总统各主持一次。而法国的内阁会议则由总统主持,总统参与政府的全部重要决策。 内阁制是一种内阁(政府)由议会产生并对议会负责的政权组织形式,在内阁制下: 1、议会是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内阁通常由在议会中占多数席位的一个政党组成,或几个政党联合组成。 2、内阁首相(总理)是政府首脑,由议会多数党领袖担任,并由他组阁。阁员由首相(总理)提请国家元首任命。 3、国家元首为虚位元首,主要行使礼仪性职权,无实际权力,无实际权力,不负行政责任,元首发布命令或文件必须经内阁首相(总理)和有关阁员的副署才能生效。 4、内阁对议会负集体连带责任,受议会监督,定期向议会报告工作。 5、议会对内阁有不信任投票权。当议会对内阁通过不信任案时,内阁必须总辞职,这是议会控制内阁最重要的手段。内阁有呈请国家元首解散议会的权力,这时,需提前举行大选,由新议会决定内阁的去留。解散议会的权力是内阁对抗议会的法宝。

明代内阁辅臣表

明代内阁辅臣表 (以首任时间为序,共164人) 解缙:建文四年八月壬子由侍讲入直文渊阁,永乐五年二月黜为广西右参议,永乐九年六月入狱。 黄淮:建文四年八月壬子由编修入直文渊阁。永乐十二年入狱。 胡广:建文四年九月由侍读入。永乐十五年五月丁巳卒。 杨荣:建文四年九月由修撰入。正统五年七月卒。 杨士奇:建文四年九月由编修入。永乐十二年入狱,未几复职。二十年九月下狱,寻释。正统九年三月卒。 金幼孜:建文四年九月由检讨入。宣德六年十二月卒。 胡俨:建文四年九月由检讨入,永乐二年九月改祭酒。 杨溥:洪熙元年闰七月入。正统十一年七月卒。 权谨:洪熙元年授文华殿大学士,九月以通政司左参议致仕。 张瑛:宣德元年三月以礼部侍郎兼华盖殿大学士入直文渊阁,四年十月罢。 陈山:宣德二年二月以户书兼谨身殿大学士直文渊阁,四年十月罢。 马愉:正统五年二月由侍讲学士入阁预机务。 曹鼐:正统五年二月由侍讲入阁预机务。 陈循:正统九年四月由翰林学士直文渊阁预机务。 苗衷:正统十年十月由侍读学士升兵部侍郎入阁预机务。 高穀:正统十年十月由侍讲学士升工部侍郎入阁预机务。 张益:正统十四年五月侍读学士直文渊阁,八月殁于土木。 商辂:正统十四年八月由翰林修撰入阁预机务。成化三年三月,为兵部侍郎复入阁。 成化十三年五月致仕。 彭时:正统十四年八月由翰林修撰入阁预机务。 俞纲:景泰元年三月晋兵部右侍郎,内阁办事。疏辞,出佐兵部。 江渊:景泰元年七月以刑右侍兼翰林学士直文渊阁。 王一宁:景泰二年十二月以礼左侍兼翰林学士直文渊阁,三年七月卒。 萧镃:景泰二年十二月以祭酒兼翰林学士直文渊阁。 王文:景泰三年十月以左都御史兼翰林学士直文渊阁。 徐有贞:天顺元年正月以副都御史兼翰林学士入阁预机务。 许彬:天顺元年正月升礼部侍郎兼翰林学士入阁。 薛瑄:天顺元年正月升礼部侍郎兼翰林学士入阁。 李贤:天顺元年二月以吏部侍郎兼翰林学士入阁,七月二次入阁。成化二年十二月卒。 吕原:天顺元年六月以通政司参议兼待讲入阁。 岳正:天顺元年六月由修撰入阁。 彭时:天顺元年九月以太常少卿兼翰林学士入阁。 陈文:天顺七年二月升礼部侍郎兼翰林学士入阁。成化四年四月卒。 刘定之:成化二年十二月以太常寺少卿兼翰林院侍读学士入阁预机务,五年八月卒。万安:成化五年五月以礼部侍郎兼翰林院学士入阁,二十三年10月罢。 刘珝:成化十一年四月以吏部侍郎兼翰林学士入,二十一年九月致仕。 刘吉:成化十一年四月以礼部侍郞兼翰林学士入,弘治五年以八月致仕。

英国内阁制和美国总统制比较分析

英国内阁制与美国总统制比较分析 顺德一中高中部政治科组周南蓝 《高中实验教材选修3》的专题二、专题三涉及英国内阁制与美国总统制的比较。在教学中,我通过查找资料,对二者的比较形成了以下几点认识,与各位同行交流。 一、混合权力和三权分立:制度间配套运行比较 1.内阁制与立宪君主制——总统制与单一行政首脑制。 内阁制的英国,国家元首与政府首脑相分离。国家元首由世袭的君主担任。国王不掌握实权,对外代表国家,具有政治象征意义,其最突出的贡献是调解政府与议会的冲突,缓解不稳定的政局。首相是政府首脑,有权组织内阁、主持内阁会议、任免内阁与政府的重要官员。 美国实行单一行政首脑制,总统既是国家元首又是政府首脑,既充当国家对内对外的最高代表,又拥有一系列的具体行政权力。 2.与不同的选举制度配合。 英国全民性选举只有下议院议员的选举。在特殊情况下,内阁的重要政策或重要议案得不到下议院多数的支持,而内阁又不愿总辞职,首相就会通过提请国王宣布解散议会,重新举行大选。 三权分立的美国,国会和政府的权力都直接来源于选民,选举制度比较复杂。国会参议院议员由各州选民选举产生,众议院议员由各选区选民选举产生;总统由选民选举出的选举人组成的选举团选出。 3.与不同的政党制度配合。 英国的一党或多数党联盟只要在议会选举中获得简单多数的胜利,就获

得了组阁的权力,获胜的政党领袖担任首相,内阁成员绝大多数来自本党。内阁必须为获得下议院的信任和支持才能维持政策纲领的实行。这样就有了英国政党内部组织结构的制度化:首先,建立了党魁制度。英国两党的领袖在野时,是下议院反对党的领袖,执政时通常就是内阁首相,负责政党内外政策的制定和政党领导人员的任免。其次,创建了督导制度。督导员主要是作为本党的参谋部和情报部,经常向本党领袖汇报工作和情况。 美国的政党最重要的事件就是本党的候选人在总统选举中获胜,由总统组织政府,掌握行政大权。这种政党参政方式决定了美国的政党大多组织松散、纪律松懈。凡是在选举中投票支持某个党的选民就算是该党党员。投票时本党的党员也可以投票支持另一个党的候选人,没有任何纪律约束。 二、历史积淀与精心设计:确立历程比较 英国内阁的前身最早可追溯到诺曼底公爵时的御前会议,这个机构在亨利七世时发展成枢密院。枢密院是中世纪英国最重要的政府机构,在国家政治生活中占有突出地位。都铎王朝时期,枢密院规模扩大。为保证中央政府的工作效率,国王任命若干要员组成枢密院常设核心会议以及常设委员会。枢密院委员会的出现为内阁的萌芽提供了条件。内阁就萌芽于非正式的、完全依附于国王的外交委员会。查理二世时,外交委员会成为中央政府的核心机构。国王秘密召集会议,内情不为外界所知,因此当时被称作密室会议或内阁。 随着君主立宪制的建立,内阁的各常设委员会的作用进一步加强,初步具备了近代政府各部的基本职能和特征。乔治一世继承王位后,不再出席和主持内阁会议,而是指定一名大臣即后来的首相主持。1721年,沃尔波被

法国半总统制与美国总统制比较分析

法国半总统制与美国总统制比较分析 当代西方,就政治体制而言,西方所有国家都是实行议会民主、多党制和三权分立的制度。但在具体的组织方式上不同国家又各有自己的特点,其中最具代表性的有美国的总统制模式和法国的半总统制模式以及英国、德国的议会内阁制模式,而这些国家均以自己的形式进行着良好的运转。下面我就法国的半总统制与美国的总统制不同的现象进行浅近的比较分析,并探究形成这种现状的产生原因。 (一)比较美国总统制和法国半总统制异同 总统制与半总统制,二者仅仅相差一个“半”字,但总统拥有的权利却有很大的不同,法国的半总统制究竟与美国的总统制有怎样的不同,我就总统的产生方式、总统与内阁的关系、总统与议会的关系三个方面对美国总统与法国总统之间的权力差别进行了比较 1、总统的产生方式 两国总统都由选民选举产生,都不受议会的限制,其权力都来自于人民,尽管美国总统仍然是间接选举。但是从宪政制度上,法国总统的地位是高于三权之上的,而美国总统既是国家元首,但受到其他两权的制约。所以总体看来,美国总统地位不如法国总统的地位高。 2、总统与内阁的关系。 美国总统既是国家元首又是政府首脑,这是总统制的一个重要特征。美国总统不仅享有任命权,而且享有免职权。内阁只是辅助总统做出决定的集团顾问。 法国总统可以根据总理的提议任免政府其他成员。另外,法国总统还负责主持内阁部长会议,而部长会议不采取投票表决,主要是为总统提供咨询,对国内外的重大事件做出评论。 由此看来,法国总统的权力和美国总统不相上下。然而,法国毕竟存在一个政府首脑——总理,总统一般都要任命议会多数派的人为总理,使得总统的权力受到很大的限制。 3、总统与议会的关系 虽然美总统的权力不断膨胀,但是其与议会之间仍然是相互制约相互平衡的关系。而法国则不同,法国总统在这方面有着美国总统无法匹敌的权力。 法国总统对外代表国家,是国家主权的象征,他有一系列的外交权力。总统在行使外交权和国防权时,一般具有排他性。而美国总统的这些权力,多半要经国会通过才能生效。 法国总统权力中,美国总统决不可比的一点表现在法国宪法规定总统可以任何原因解散国民议会,不需要任何人的副署。所谓同总理和两院议长磋商,通常仅仅是一个形式而已。所以这项权利可以制约议会,而且确确实实将总统置于了三权之上。 综合以上对比我们可以发现,从总体上来说法国总统的宪法权力和实际权力都要大于美国总统。但是在行政权力方面,美国总统要大于法国总统。因为美国宪法明确规定总统享有行政权,总统直接组织政府并行使行政权,这就要比法国总统通过总理行使行政权更直接。在于议会的关系方面,法国总统的权力就要远远大于美国总统。法国总统不仅在宪法地位上高于议会,而且拥有提交公民投票权。 一个国家的究竟确立何种政治体制,沿着怎样的方向发展下去,并不是少数统治者能够主观决定的,正是一个国家特殊的历史条件、政治经济文化情况等各个方面的综合因素早就,是国家本身及其国民共同的选择。各种政体均有其利弊,没有必要崇洋媚外,在中国,我们特殊的历史、特殊的国情决定了我们选择社会主义道路,说明它是最适合我们的,一路上会有荆棘有迷雾,但我们应该而且必须坚定不移地走下去。

总统制和内阁制的比较

简要比较总统制和内阁制的异同 (一)政府产生的方式不同 采用内阁制的国家,其政府首脑一般是多数党的领袖担任,其内阁成员由首相提出并任命。实行总统制的国家,总统由选民间接选举产生,总统挑选政府人员,由参议院批准。 (二)政府与议会的政党关系不同 采用内阁制的国家,内阁首相既然是议会中多数党的领袖,因此,执政党的政策总是得到本党议员的支持。在美国,总统所领导的党不一定在参众两院中成为多数党。 (三)政府对议会的责任不同 采用内阁制的国家,内阁掌握行政大权,制定一切内外政策并向议会负责,它有责任答复议员的咨询,解释政府的政策。而采用总统制的国家,政府便不对议会负责,只对选民负责。在美国,国会和政府彼此分立,各有宪法规定的任期,各司其职。总统只对选民负责,但选民不能罢免总统。国会无权将总统免职,除非众议院因总统犯罪而对他提出弹幼,并经参议院审判定罪。 (四)议会有无不信任投票权不同 在内阁制下,议会对于政府有不信任投票权。在英国,如果反对党对政府提出不信任案并且获得通过,政府必须下台。在总统制的国家,议会除拥有弹劫权外,不能以不信任案的方式迫使总统辞职。弹幼是对总统违法犯罪的审查和追

究,并不涉及政府政策的正确与否。它和内阁制的国家由于议会对政府执行的政策不满而提出不信任投票在性质上是不同的。 (五)有无解散议会权力不同 在内阁制下,内阁可以提请国家元首解散议会,重新大选。作为在议会通过不信任案时而同议会相对抗的手段,执政党可以在它认为有利的时机宣布实行大选,从而使在野党处于不利的地位。在总统制下,总统没有这个权力。 (六)元首发布命令是否必须副署不同 在英国,国家元首虚有其位,他在履行宪法规定的职责时,必须有首相或部长、大臣副署,才能有法律效力。在美国,总统发布命令不必经过副署,总统的决定由总统自己负责。 (七)政府决定政策的方式不同 在内阁制下,政府决策由内阁会议决定。在英国,重大政策问题一般都是由内阁会议讨论,首相主持内阁会议,并对讨论作总结发言,他的总结发言就是最后的决策。在总统制下,内阁成员都是总统的下属,政府的政策由总统决定。 (八)议员能否兼任政府阁员不同 在内阁制下,议员可兼任内阁的阁员,政府可以直接向议会提出议案。在总统制下的国会议员不可兼任政府的阁员,内阁成员也不得出席议会会议。

浅谈明朝内阁制

标题:浅谈明朝内阁制 摘要:本文主要从明朝内阁制的产生、发展谈起,简要讲述了内阁制的特点,运作方式以及对明朝政治的影响等。 关键词:朱元璋,内阁制,首辅,明朝,皇权 引言:朱元璋是一个崇尚强权、铁腕统治的皇帝,为了巩固皇权,废除了沿袭千年的宰相制度。然而,其后世子孙却确立了相当于宰相职权的内阁制。 “朱元璋不守规则的行为只是害了他自己和他的子孙辛苦操劳,对于整个明朝政治而言,并不一定是件坏事。朱元璋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却没有砸到这个朝代。”――当年明月《明朝那些事儿》谈朱元璋废除宰相制。那么明朝的内阁制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又将对明朝的政治有哪些影响呢? 正文: 一:内阁的产生: 1.宰相的废除: 明朝建立初期,职官设置沿袭元朝,中央以中书省、都督府、御史台分掌行政、军事、监察。 明洪武十三年,洪武四大案之一的胡惟庸案爆发,明太祖朱元璋以左丞相胡惟庸谋反,废中书省,由皇帝直领六部,规定此后不准再设宰相,臣下有敢奏请者,处以极刑。《皇明祖训》里,朱元璋有如下论述:“自古三公论道,六卿分职,并不曾设立丞相。自秦始置丞相,不旋踵而亡。汉唐宋因之,虽有贤相,然其间所用者多有小人,

专权乱政。今我朝罢丞相,……以后子孙做皇帝时,并不许立丞相,臣下敢有奏请设立者,文武群臣即时劾奏,将犯人凌迟,全家处死。”2.内阁的成立: 然而,废除宰相后,一个问题也随之应运而生:各种事物,无论巨细,都要皇帝躬亲为之。吴晗先生曾统计过,从洪武十七年(1384)九月十四日到二十一日,仅仅八天内,朱元璋收到了一千六百六十六件公文,合计三千三百九十一件事,平均每天要看两百份文件,处理四百件事情。有一个著名的故事生动地就表现了这一点,当时的户部尚书茹太素曾经上了一篇奏折给朱元璋,朱元璋让人读给他听,结果读到一半就用了将近三个钟头时间,都是什么三皇五帝,仁义道德之类,朱元璋当机立断,命令不要再读下去,数了下字数,已经有一万多字了。朱元璋气极,命令马上传茹太素进见,让侍卫把他狠狠地打了一顿。 可见,废除宰相之后,凭皇帝一己之力是不可能处理如此多的事物的。于是洪武十五年,再次撤销,而仿照宋朝制度,设置华盖殿、武英殿、文渊阁、东阁诸大学士,其中礼部尚书邵质、检讨吴伯宗、翰林学士宋讷、典籍吴沉分别为四处大学士。之后,又置文华殿大学士,征耆儒鲍恂、余诠、张长年等人担任,以辅导太子,品秩为正五品,其主要权力只是顾问。这就是内阁的雏形。 到明成祖朱棣时期,命解缙等七名翰林官入职文渊阁,参与机务,为了避宰相之名,称之为“内阁”,即皇宫内的君主私人办公室。不过,此时的大学士没有实权及切实职务,只是遵照皇帝的旨意办事。

总统制与内阁制区别审批稿

总统制与内阁制区别 YKK standardization office【 YKK5AB- YKK08- YKK2C- YKK18】

一、总统制政府与内阁制政府比较 总统制与内阁制的主要区别表现在立法和行政之间的关系上,也就是立法功能和行政功能在制度上相互独立的程度。 总统制是一种以总统为政府首脑又是国家元首的政权组织形式。18世纪末始于美国。在总统制下: 1、实行立法、司法、行政三权分立与权力的相互制衡,立法、行政、司法部门相互独立。 2、总统是国家元首,又是政府首脑,定期由公民直接或间接选举产生。总统掌握国家最高行政权,直接任命并领导政府。政府不由议会中多数党组成,而由在大选中获胜的总统组成,它不对议会负责,只对总统负责,并服从总统决策。 3、议会只是最高立法机关,总统的行政权只受议会立法的制约,议会只能对总统提出弹劾,但无权罢免,不能以不信任案迫使总统和他的部长辞职,也无权解散政府。总统不对议会负责,也无权解散议会,但对议会通过的法案可以行使否决权。 4、政府与国会是完全分离的,国会议员不能同时兼任政府职务,政府成员不能出席国会的会议,也不能在国会中提出自己的议案。 5、由于总统所属的政党在议会中可能是少数党,因此,不是以多数党和少数党来区分执政党和反对党,而是哪个党占有总统职位,哪个党就是执政党。 法兰西第五共和国是半总统制共和政体,它在政府制度上既具有总统制特点,又具有内阁制特点,是一种介于总统制和内阁制之间的政府制度。20世纪以来,实行半总统制的国家有7个:魏玛共和国(1919-1923)、芬兰

(1919年以后)、奥地利(1929年以后)、爱尔兰(1937年以后)、冰岛(1945年以后)、法国(1962年以后)和葡萄牙(1976年以后)。 这7个国家的情况并不完全相同。奥地利、爱尔兰、冰岛的总统虽然也由普选产生,宪法也赋予他们很大的权力,但他们从未行使过这些权力。总统的地位类似于英国的女皇或联邦德国、意大利的总统。这三个国家在法律上是半总统制,实际上是实行内阁制。葡萄牙总统只能在总理提出要求时才能出席内阁会议。芬兰每周两次的内阁例行会议由总理和总统各主持一次。而法国的内阁会议则由总统主持,总统参与政府的全部重要决策。 内阁制是一种内阁(政府)由议会产生并对议会负责的政权组织形式,在内阁制下: 1、议会是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内阁通常由在议会中占多数席位的一个政党组成,或几个政党联合组成。 2、内阁首相(总理)是政府首脑,由议会多数党领袖担任,并由他组阁。阁员由首相(总理)提请国家元首任命。 3、国家元首为虚位元首,主要行使礼仪性职权,无实际权力,无实际权力,不负行政责任,元首发布命令或文件必须经内阁首相(总理)和有关阁员的副署才能生效。 4、内阁对议会负集体连带责任,受议会监督,定期向议会报告工作。 5、议会对内阁有不信任投票权。当议会对内阁通过不信任案时,内阁必须总辞职,这是议会控制内阁最重要的手段。内阁有呈请国家元首解散议会的权力,这时,需提前举行大选,由新议会决定内阁的去留。解散议会的权力是内阁对抗议会的法宝。 6、内阁与议会虽为不同的国家机关,但实际上是结合在一起的,内阁成员通常必须同时是议会议员,他们既在政府担任行政工作,又在议会参与立法工作,以利于加强立法机关和行政机关的联系。议会的一切重要法律提案都来自于内阁。 7、内阁一般不进行表决,首相(总理)在内阁会议上起主导作用,当出现意见分歧时,以首相(总理)的意见为准。首相(总理)的地位和作用与阁员并不是平等的。 联邦德国是内阁制共和政体国家,它具有内阁制政府的共同特点,但与其他内阁制国家又有不同之处。首先,联邦德国总理是联邦议院唯一由选举产生的领导人,只有总理才得到选举的认可。而英国首相则不同,下院多数党领袖自然为首相。其次,联邦德国由总理一人对议会负责,而不是内阁对议会负连带责任。再次,联邦议院如对内阁表示不信任,必须先期选出继任联邦总理,才能请求联邦总统罢免现任联邦总理。如果联邦总理提出的信任案未能在议会中获得通过,联邦总统可以应联邦总理的请求,在三周内解散联邦议会,但在解散议会之前,议会可以选出继任总理。 从政党的角度来分析,在西方的内阁制国家中有着各种不同的类型。联邦德国、奥地利是以两党制为基础的内阁制国家。1949年9月至1966年10月、1982年10月至今,联邦德国由基民盟和基社盟与一个关键性的小党(自民党)组成联合内阁。1969年10月至1982年10月由社民党与自民党联合组阁。法国、瑞典、丹麦和挪威等国都是多党制的内阁制国家。在法国,自1958年第五共和国成立后的20多年内,保卫共和联盟连续16年在议会和政府中占据领导地位,确保了政局的稳定。瑞典、丹麦和挪威都是四党制;保守党、自由党、社会党和农民党,一般社会党占优势。 从实践看,实行总统制的国家,总统的权力都很大,尽管实行分权制衡原则,但在不违反宪法和法律的情况下,总统不断扩大自己的权力,美国的情况不必多言,法兰西第五共和国总统权力的大大加强已成为第五共和国政治体制最显著的特征。实行内阁制的国家则相反,国家元首均为虚位元首,实权掌握在首相(总理)手中,首相(总理)被

试比较明朝的内阁制与西方的内阁制度的差异

试比较明朝的内阁制与西方的内阁制度的差异 与万二同时代的沈万三就没那么乖巧、幸运了。朱元璋惦记上了他的“聚宝盆”,修 筑南京城墙时,沈万三慷慨截囊,先资助了白银一万三千两;工程超支后,又追加了一万 三千两。皇帝仍然不买帐,逼他献出聚宝盆,沈万三摇头了,把家财深埋在苏州周庄的地下,夹起聚宝盆远遁他乡。最后还是落到了朱元璋手里,没有杀,远远地发配到云南充军 去了。《周庄镇志》记载: 东晋统治南方的时候,我国的北方和西南地区先后出现过十几个少数民族割据政权, 史称这一时期为“十六国”。此后,439-581年,大约与南朝同一时期,我国北方先后出 现少数民族建立的北魏、东魏、西魏、北齐、北周5个政权,历史上称为北朝。北朝与南 朝长期对峙,合称南北朝。 明穆宗,这小子得批评下,就知道后宫淫乱,连个诗都没留下,关键是人家有厉害的 管家啊,徐阶、高拱、张居正。。。。。 2020年西藏一级建造师准考证打印时间:2020年9月18日至9月23日,通过资格 初审并已交费的考生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自行打印准考证。 内阁作为政府机构始于英国,是由英国国王的最高咨询机关——枢密院外交委员会演 变而来的。以后为许多国家采用。内阁制的内阁是以议会为基础产生的,内阁首相通常由 在议会中占多数席位的政党或政党联盟的领袖担任。内阁接受议会的监督,定期向议会报 告工作,首相(或总理)是内阁政府首脑。国家元首对内对外名义上代表国家,但并无实际 行政权力,由内阁代表国家元首对议会全权负责。 军队土地流失的最大危害,就是大量士兵流离失所,或者沦为军官家里的佃农。有的 无地士兵为了活路,不得不给权贵家当杂役、奴仆,到了嘉靖朝中期,甚至达官贵人家修 楼盖庙,也就直接调部队当苦力,保卫大明江山的百万雄兵,就这样沦为了苦役、杂役、 佃农。这样的军队要战斗力,显然不可能。结果,就有了明军战场上屡战屡败的情景。 由此可见明朝内阁:是君主专制强化的产物,不可能对皇权起到制约作用。而西方内 阁是权力民主的象征,总揽国家的行政权力,并代表国家元首对议会负责的政体形式。 王熙凤说过,“大有大的难处”,皇帝作为天下第一家,自然难处也最大。后宫人员多,靠吃“大锅饭”,无节制地花销,再厚的底子也受不了,必须引入“工资”制,在清朝,那不叫工资,叫宫份。宫份是多少呢?分不同等级,据档案记载,皇太后年金二十两、银两千两,皇后年银一千两。少得可怜。除了现金,还有实物工资,比如皇后每年可得大 卷江2匹、妆缎4匹、倭缎4匹等布料,此外还有棉花40斤、里貂皮40张、乌拉貂皮50张等,非常具体。最神奇的是,皇后每日发猪肉16斤、羊肉一盘、小牲口2只,连萝卜、白菜给多少,都有明文规定。

论明朝内阁制度的产生和影响

中国政治制度史期末考查 学生姓名刘艳 学院社会学院 专业行政管理(电子政务) 班级113 学号11163236 2013年12月25日

论明朝内阁制度的产生和影响 摘要 中国封建时代自秦至明初, 一直实行宰相制度。但随着明太祖朱元璋借右丞相胡惟庸谋反案,在中国历史上有着重要地位的丞相制度也正式走下历史舞台。但帝王一日万机, 集众务于一身,难以处理所有朝政,于是内阁便作为皇帝处理政事的辅佐机构随后建立起来, 并对国家政权运行机制的产生起了重大影响。本文将对内阁制度的产生历程和发展进行研究。 【关键词】内阁制度;产生;发展;影响

目录 引言 一、明朝内阁制度产生的背景及形成 (3) (一)、丞相制度的废除 (3) (二)、内阁制度的形成 (3) 二、内阁制度的发展 (4) 三、内阁制度对明朝的影响 (5) (一)、君主专制制度的强化 (5) (二)、导致政风逐渐腐化 (5) 参考文献 (7)

引言 朱元璋是一个崇尚强权、铁腕统治的皇帝,为了巩固皇权,废除了沿袭千年的宰相制度。然而,其后世子孙却确立了相当于宰相职权的内阁制。希望通过本论文的阐述,能够让大家更清楚的认识明朝内阁制度的产生和发展,更好的认识到历史的意义所在。 一、明朝内阁制度产生的背景及形成 (一)、丞相制度的废除 朱元璋建立明朝之初,在制度方面基本上沿袭元朝,中央以中书省、都督府、御史台分掌行政、军事、监察。而当时的左丞相胡惟庸“总中书政,专生杀黜陟,以恣威福,内个诸司封事入奏,惟庸先取视之,有病己者,辄匿不闻,由是奔竞之徒趋其门下。”这对于极力集中皇权的朱元璋来说,无疑是一种阻碍。所以,“十三年正月,诛丞相胡惟庸,遂罢中书省。”二十八年敕谕群臣:“国家罢丞相,设府、部、院、寺以分理庶务,立法至为详善。以后嗣君,其毋得议置丞相。臣下有奏请设立者,论以极刑。”由此,中国长期以来实行的丞相制度,废除了。 (二)、内阁制度的形成 然而,废除宰相后,一个问题也随之应运而生:各种事物,无论巨细,都要皇帝躬亲为之。吴晗先生曾统计过,从洪武十七年九月十四日到二十一日,仅仅八天内,朱元璋收到了一千六百六十六件公文,合计三千三百九十一件事,平均每天要看两百份文件,处理四百件事情。有一个著名的故事生动地就表现了这一点,当时的户部尚书茹太素曾经上了一篇奏折给朱元璋,朱元璋让人读给他听,结果读到一半就用了将近三个钟头时间,都是什么三皇五帝,仁义道德之类,朱元璋当机立断,命令不要再读下去,数了下字数,已经有一万多字了。朱元璋气极,命令马上传茹太素进见,让侍卫把他狠狠地打了一顿。 可见,废除宰相之后,凭皇帝一己之力是不可能处理如此多的事物的。于是洪武十五年,再次撤销,而仿照宋朝制度,设置华盖殿、武英殿、文渊阁、东阁诸大学士,其中礼部尚书邵质、检讨吴伯宗、翰林学士宋讷、典籍吴沉分别为四处大学士。之后,又置文华殿大学士,征耆儒鲍恂、余诠、张长年等人担任,以辅导太子,品秩为正五品,其主要权力只是顾问。这就是内阁的雏形。

试述明代内阁制度之由来、演变、作用、流弊及影响。

試述明代內閣制度之由來、演變、作用、流弊及影響。 由來 明初沿元制,中央設中書省,置左右丞相﹝正一品﹞及其系列屬官,總理吏戶禮兵刑工六部事務。但由于丞相之上無皇太子領銜的中書令,下又無參議的文臣,故相權比元時更為膨大,對此朱元璋深表疑忌。為確保皇權,明太祖乃在洪武十三年以胡惟庸謀反為借口,罷中書省,廢丞相及其系列屬官,將中書省的政務分別歸入六部,六部尚書直接對皇帝負責。又嚴令嗣君不得再設丞相,“臣下有奏請設立者,論以極刑”,以達君主高度集權之目的。可是,國事紛繁,皇帝一人,勢必無法處理,必須有人協助,故太祖於同年九月置四輔官(春官、夏官、秋官、冬官),地位在尚書之上。四輔官多以宿儒充任,其職掌在與君主講論治道,衡鑑人才,封駁刑法,地位雖高(正三品),但不直接處理重大政務。四輔官雖只設置年餘,卻為明初中央政治制度新轉變之徵兆,反映君主獨裁亦需人“協贊政事”不可。 據《明太祖洪武實錄》,在洪武十四年十月,翰林院官已論決刑事,平駁諸司奏章。其後參預機密之大學士,多出身翰林院,奠定內閣制度之根基,可見明代內閣是由翰林官發展而來。又據《續文獻通考》:「洪武十五年十一月,倣宋制」置殿閣大學士,秩五品,位在尚書、侍郎之下,其工作不過「侍左右,備顧問,不得平章軍國事」,可見太祖仍不是以大學士掌國政。洪武朝殿閣大學士之設置,可視為明代內閣制度之創設期。 至成祖即位,《明會要》稱:「明成祖即位,特簡解縉、黃淮等入直文淵,..........謂之內閣,內閣之名由此始。」《明史》又稱,以其「授餐大內,常侍天子殿閣之下,避宰之名,又名內閣」。內閣乃正式確立,大學士的權位亦漸高。 演變 成祖時,內閣之稱謂、體制、職責各方面,基本上形成,但地位仍只五品,既無獨立之辦公室,六部的奏章,亦不先往內閣,故權力仍不大。到後來,楊士奇、楊榮、胡廣等先後入閣,實權與地位皆有所提升。終明之世,內閣制度的演變,可分三個階段:

议会制共和制与总统制共和制的异同

议会制共和制与总统制共和制的比较: (1)不同点:第一,元首产生办法不同。在议会制共和制下,国家元首由议会选举产生;在总统制共和制下,总统由选民选举产生。第二,元首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地位和作用不同(上表)。第三,元首、议会、政府(内阁)三者之间的关系不同。在议会制共和制下,政府(内阁)由占议会多数席位的政党或政党联盟来组织,政府及其阁员对议会负责,当议会通过对政府的不信任案时,政府就得89辞职或呈请国家元首解散议会,重新选举。如果新议会仍然通过对政府的不信任案,政府必须总辞职。在总统制共和制下,政府由当选的总统组织,政府及其阁员对总统负责,不对议会负责。总统不向议会负责,也不能解散议会,议会也不能以不信任案迫使总统辞职,只能在总统或政府成员有违法行为时提出弹劾。 (2)共同点:第一,两者都是资本主义民主共和制。第二,两者的国家权力机关和国家元首,都是由选举产生并有一定任期。 议会制民主共和制与议会制君主立宪制的异同 (1)不同点:A、议会制民主共和制是以议会作为国家政治活动的中心,国家权力机关和国家元首由议会选举产生并对议会负责的一种政权组织形式。议会制君主立宪制则是以世袭的君主为国家元首,其权力由宪法规定,受到一定限制的政权组织形式。B、产生的条件不同。前者是资产阶级革命比较彻底的结果,而后者是资产阶级与封建势力相互妥协的结果。 C、前者不设君主,国家元首由选举产生,有一定的任期。后者设有君主,并且是世袭的,没有任期。 3.相同点:A、都是资本主义国家的政权组织形式(政体)。B、都是建立在生产资料私有制基础之上的,都是为资产阶级服务的。C、都设有议会,议会在国家中处于主导地位,是国家最高权力机关,拥有立法权、行政监督权等,政府(内阁)由它产生,并对它负责。D、一般都实行三权分立制度,即立法、行政、司法三种权力分别由议会、政府、法院三个不同的机关来行使。E、都是由资本主义国家的性质决定的,并反映这一性质,是资产阶级专政的工具。

高考历史真题与调研题组 明朝废丞相设内阁

考点6 明朝废丞相设内阁 【高考题组】 一、选择题 2014年题组 1.(2014·广东文综·14)中国古代有这样一类官员,他们充当皇帝私人顾问,其权力来自与皇帝的私人关系。属于这类官员的有() A.秦朝御史大夫B.汉朝丞相 C.唐朝六部尚书D.明朝内阁大学士 【考点】明清君主专制制度的加强——内阁制 【解析】秦朝御史大夫位列三公,是正式和法定的官职,与题干信息“皇帝私人顾问”“权力来自与皇帝的私人关系”不符,故A项错误;汉朝丞相是三公之首,也是正式和法定的官职,与题干信息“皇帝私人顾问”“权力来自与皇帝的私人关系”不符,故B项错误;唐朝的三省六部是国家的正式和法定官僚机构,与题干信息“皇帝私人顾问”“权力来自与皇帝的私人关系”不符,故C项错误;“皇帝私人顾问”“权力来自与皇帝的私人关系”表明其地位不是法定的,其权力来自皇帝的宠幸,这与明朝内阁的地位相符,故D项正确。 【答案】D 2.(2014·全国新课标卷Ⅱ文综·27)明初废丞相、设顾问性质的内阁大学士,严防权臣乱政。 明中后期严嵩、张居正等内阁首辅操纵朝政,权倾一时。这表明() A.皇权渐趋衰弱B.君主集权加强 C.内阁取代六部D.首辅权力失控 【考点】明清君主专制制度的加强——明代内阁制 【解析】结合史实可知废丞相,设内阁制的实质是君主专制强化,内阁不会削弱皇权,故A项错误;结合史实可知内阁不是法定行政机构,其权力来源于皇帝的信任,即使内阁首辅操纵朝政也不会影响皇权,故B项正确;题干没有提及内阁取代六部,故C项错误;内阁只是参与国家大政的顾问机构,内阁首辅操纵朝政也是受控于皇帝的,不会有失控局面,故D项错误。 【答案】B 3.(2014·全国大纲卷·14)明成祖朱棣设立内阁,后来内阁首辅“俨然汉唐宰辅”。明代内阁与唐代宰相的相同之处是() A.均能独立处理政务B.均辅助皇帝处理政务 C.都拥有官吏任免权D.都直接管理地方政务

明朝内阁制度的特点

明朝内阁制度的特点[ZT] 文章提交者:业不精而忙于嬉加贴在中国历史铁血论坛https://www.360docs.net/doc/231773803.html,/bbs73-0-1.html 明朝内阁制度有自己鲜明的特点。 1. 形成时期长,而且始终没有取得法定的地位,始终不是中央一级正式的行政机构 [ 转自铁血社区https://www.360docs.net/doc/231773803.html,/post_3164166_1.html/ ] 从永乐开始,历代皇帝都在不同程度上寄大政于内阁,皇帝「其不接见臣下而能统治天下者,以有阁臣票拟故耳」。但是,他们谁也不敢担当违反祖制的罪名,谁也不愿从己经取得彻底胜利的皇权中,又拿出一部分给阁臣分享。所以内阁进展缓慢,而且始终未能成为中央一级正式的行政机构。 2. 内阁与皇权矛盾重重,又始终屈服在皇权的重压下 阁臣与皇帝矛盾,除了反映为封还诏旨一类以外,很多反映为阁臣在中叶以后不断提出辞职。 皇权与内阁矛盾,亦反映为明代阁臣善终者少,有政绩的不多。明代内阁权力不稳定,虽然有严嵩,张居正之显赫,但他们一是乘皇帝静摄而代行皇权。一般阁臣来说,由于基本上都是文学侍从之臣出身,入阁后权力之大小,只决定于票拟被采用的情况,所以呈现为不稳定,没有保障,没有连续性。 与汉、唐、宋相比,明代辅相的业绩并不显著,这一方面固然与入阁前之资历有关。汉、唐、宋之宰相都要经历郡邑,而明之阁臣却基本上出于翰林院。他们没有从政经验,不知民间疾苦,对政事自然难以提出切实可行的措施。但另一方面,则由于他们权力不稳定,被司礼监挤着,被皇权压着,即使有抱负也难于施展。 显然,这样的内阁只能助长皇权,而不可监督、约束皇权。有明一代,内阁始终未能成为对皇权的威胁,从这个角度来说,朱元璋废丞相的目的是达到了。 [ 转自铁血社区https://www.360docs.net/doc/231773803.html,/ ] 3. 内阁受制于司礼监,矛盾深刻,但又不得不走司礼监的路子 在中枢系统中,内阁有票拟权,司礼监有批朱权,是内外相维的双轨制。但双方地位的特殊性使内阁难以与司礼监抗衡,双方权力的大小,又是以皇帝的向背为转移而互相成比,因此,他们之间不可能有真正的相维相济,而只能有对权力的激烈争夺。皇帝宠信司礼时,司礼尽夺内阁权力,如刘瑾、魏忠贤时;否则就是权相出现,如严嵩、张居正时。 严嵩、张居正之显赫,还得讨好司礼监,就是明证。

明朝内阁制

洪武十三年(1380年),明太祖因为胡惟庸事件而废去有千多年历史的宰相制度,由皇帝亲自处理全国政策。不过,由于国事繁重,凭皇帝一人之力,根本不可以完全妥善处理,故此有大学士的出现,帮助皇帝理政。后来更发展内阁组织,为皇帝的私人秘书,独立于已有的行政架构以外。内阁制度随着后来的皇帝的重用而不断发展,然而同时亦造成一定程度的影响。现将内阁的发展概况及其影响分述如下: 首先是明内阁的发展。 在太祖时期(1382年后),皇帝侍从,以备顾问,秩不过五品。到成祖时(1403-1424年),「内阁」之名正式确立,与皇帝议国家大事,章疏常直达御前,渐受重用。至宣宗(1426-1435年),为内阁制的第一阶段。宣宗时以三孤、尚书等官兼任大学士,地位日隆,内阁大学士掌「条旨」(票拟),俨然汉唐宰辅。英宗(1436-1449年)时,为内阁制的第二阶段。英宗开「首辅」专权之始,阁权已超过六部。后来,世宗至神宗初期,为内阁的鼎盛期。威权已超六部,无宰相之名,却有「相权之实」,不过此时阁臣互相争夺首辅之位,间接形成党争,造成政治的不稳定。最后,到神宗后期(约1570年后),内阁权力渐衰。皇帝一面仍以内阁首辅票拟,但同时一面假手宦官居间传递奏章,令宦官渐专权。自此以后,内阁权力渐被宦官所夺,就算内阁的首辅,也要和宦官合作,才可以较为顺利地处理政策。如神宗时的张居正便勾结宦官冯保。之后,皇帝多信用宦官,内阁根本发挥到应有的作用。 明代的内阁乃前朝所未有的组织,它只不过是皇帝的秘书,并非正式的行政机构,与一般的中央政府组织有别。正因这样,故明代的内阁有以下的特点: 首先,是变动性。明代内阁组织虽有四殿二阁,但并不同时设置,缺此少彼成为常事,须视皇帝好恶而定,而大学土员额亦多寡不等。至于内阁权力亦随皇帝宠信的程度而转变,若皇帝或信阁臣,或信宦官,或信奸臣,则内阁权力,便会因而增大或缩小。 其次,是附属性。明代是中国历史上君主独裁时代,内阁权力常因皇帝委任与否而有轻重之别,且内阁职权出自皇帝授予,不得独立行使,向各部及地方政下达命令时,必须透过皇帝谕旨,可见内阁实属皇帝的附属机构。 再者,是个别性。内阁大学士虽由皇帝任免,但大学士间彼此没有隶属关系,责任亦不连带,各自独立以己见辅助君主。 还有,是欠缺法定性。内阁能否产生作用,皇帝之影响至大。如英宗正统初年,事无大小,悉下阁臣参议决定,内阁因而便可发挥高度价值;反之则不然,如思宗因为不信任内阁,而使内阁失去作用。为人所攻讦,影响内阁官员的工作。 内阁制度,对明代的政治造成很多不良的影响: 首先,是助长君主专制。太祖废除丞相以巩固其统治权,内阁制度随着君权的高度强化而建立。内阁首辅虽俨如汉、唐之宰相,但并无节制君权的作用,事无大小都要秉乘皇帝的旨意行事,内阁只是皇帝加强专制独裁的工具而已,是明统治者用以解决皇权与相权矛盾的有力措施。明朝皇帝以内阁佐理政务,而一切施政皆由皇帝专权独断,大学士仅为皇帝的私人秘书,内阁实属皇帝的附属机构,皇帝往往借内阁以遂其私心,使明代之君主专制比历代为甚。 其次,是助长君主荒政。内阁大学士的职责是对奏章作出票拟,再呈皇帝批红,原意在于使大学士能对政事作出「提议」,但若皇帝无心理政,可以不加细阅,便作批决,阁臣亦无可奈何。因此,内阁的「意见」遂演变成为「决策」,无疑助长助了君主荒政。明代皇帝多荒废朝政,与此不无关系。 再者,是形成宦官弄权。明代内阁因为欠缺法定的地位和权力,往往难有作为,随着明中叶以后,君主的日益腐朽,更弊端百出。明代皇帝日渐颓废,往往深居内殿,不亲政事,不与大臣相接,而往往把宦官视作心腹,委以重任。明之司礼监的地位职掌在宦官中最崇重,又常亲近皇帝,乃有干预朝政之机。皇帝既不见大臣,一切奏章皆靠宦官居间传达,甚至「批红」之重责亦假手司礼监,使司礼监的权力凌驾内阁之上,阁臣的权力仅止于「票拟」。无论皇帝亲自掌权或是假手司礼监代批奏章,内阁大学士只能承旨办事,由是司礼监便能承机窃柄专权乱政。明之阁臣即使有理想,有主张者,也必须先勾结宦官不可,否则一切政事都受到宦官阻梗,不能上达皇帝,如张居正为有明一代能臣,其任首辅时亦要密结司礼太监冯保,才能策动当时的政事。至于阁臣之不肖者,更争相谄媚逄迎宦官,助阉为虐,狼狈为奸,助长宦官的气焰。综观明代宦官为祸之烈,实与废相后,内阁无实权,加上君主过于宠信宦官,使宦官得以居中用事所使然。 还有,是演成朋党倾轧。明之内阁上受君主箝制,内受宦官操纵,阁臣之欲握权柄者,皆不免以不光明之手段得之:一方面要交结内监;另一方面则又须倾轧同列之大学士,遂演成朋党之祸。即在明代内阁权任处于最高峰时,阁臣间为争夺「首辅」地位,往往互相倾轧,愈演愈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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