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污许可证制度

排污许可证制度
排污许可证制度

排污许可证制度

排污许可证制度是指凡是需要向环境排放各种污染物的单位或个人,都必须事先向环境保护部门办理申领排污许可证手续,经环境保护部门批准后获得排污许可证后方能向环境排放污染物的制度。

环境容量既然作为一种功能性资源,排污指标应该有价值和使用价值。

排污指标被企业无偿占有,其弊端有二:

一是失去了用经济手段调整污染项目的市场准入功能,二是企业占用的现有排污指标无法流通,市场配置环境资源的功能难以发挥出来。

继1987年原国家环保局在上海、杭州等18个城市进行了排污许可证制度试点之后,1989年的第三次全国环保会议上,排污许可证制度作为环境管理的一项新制度提了出来。

鉴于排污许可证制度是以污染物总量控制为基础的,国家从1996年开始,正式把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政策列入“九五”期间的环保考核目标,并将总量控制指标分解到各省市,各省市再层层分解,最终分到各排污单位。

总量控制是“十五”期间我国环保工作的重点。

目前上海市已经以地方法规的形式出台了“污染物排放许可证管理规定”,其管理的基本程序是:

排污申报登记;排污审核、核发排污许可证;证后监督管理;年度复审。

污染物排放许可证制度的实施给环境监测和环境管理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尽管除了个别情况下基于确保财政收入的需要而由国家通过法律设立特别许可外,规定不得随意将许可证制度与创收相联系,不得滥设许可证乱收费。

但排污许可证制度却有其特殊性,即行政主体不仅是作为监督管理者,而且是作为公众环境权益的监护人,作为环境容量资源公共所有者的代理人。

资源是有价的,环境容量资源也不能无偿获得,在管理、转让这种环境容量资源时,既要尽到管理者的职责,又要行使代理人的权利,向环境容量资源的使用者收取一定的费用,以支付相应的行政成本和保护、改善环境的费用。

实施污染物排放许可证制度后,容许排污权交易是国内环保制度的重大创新。

排污单位经治理或产业(包括产品)调整,其实际排放物总量低于所核准的允许排放污染物总量部分,经环保部门批准,允许进行有偿转让。

但是,由于在现行的管理安排中,采取的是由政府征收排污费的制度,是一种非市场化的配额办法,而不是使用市场交易的方式。

所以从国内的情况来看,将排污权的交易具体化为一项可以操作的制度安排,并加以实际实施,需要在运行机制上进行探索。

2001年9月,亚洲开发银行资助的“二氧化硫排污交易制”在山西省太原市26家企业试点,首开国内排污权交易之先河。

某种非所有人都有权涉及受限制的行为或事件,相关权利机构授予起相关权利的书面证明!英文用a license; a pass; a permit; a permit card表示!一:

许可证制度是在环境管理中,国家环境主管部门要求开发建设、生产排污等具有影响环境的活动行为者进行活动申请,并批准、监督其从事某种活动而采取的一种行政管理制度。

这种制度多以某种凭证即许可证形式进行,故称“许可证制度”,也称“许可制度”它一般包括许可证申请、审核、批准、监督、中止、吊销以及作废等一系列管理活动过程,根据管理对象不同要求,可分有规划、开发、生产销售和排污许可证等类型。

许可证制度可保证对环境有影响作用的管理对象遵守国家管理环境的有关规定,从而将其对环境的影响作用限制在国家允许范围内,实践表明,它是国家强化环境管理的一种行之有效的方法。

二:

凡是对环境有不良影响的各种规划、开发、建设项目、排污设施或经营活动,其建设者或经营者,需要一先提出申请,经主管部门审查批准,颁发许可证后才能从事该项活动,这就是许可证制度。

在环境管理中使用最广泛的是排污许可证。

许可证的管理程序大致分为:

申请、审查、决定、监督、处理。

二、许可证制度的作用:

是国家为加强环境管理而采用的一种卓有成效的管理制度。

★在国外,有人把环境法分为预防法和规章法两大类,许可证制度在规章法中占有重要地位,它被称为污染控制法的“支柱”,在环境管理中被广泛采用。

★许可证制度有下列优点而在环境管理中发挥显著作用:

A.便于把影响环境的各种开发、建设、排污活动,纳入国家统一管理的轨道,把各种影响环境和排污活动严格限制在国家规定的范围内,使国家能够有效地进行环境管理。

B.便于主管机关针对不同情况,采取灵活的管理办法,规定具体的限制条件和特殊要求。

这样,就可以使各种法规、标准和措施的执行更加具体化、合理化,更加适用.

C.便于主管机关及时掌握各方面的情况,及时制止不当规划开发,及各种损害环境的活动,及时发现违法者,从而加强国家环境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职能的行使,促使法律、法规的有效实施。

D.促进企业加强环境管理,进行技术改造和工艺改造,采取无污染、少污染工艺。

E.便于群众参与环境管理,特别是对损害环境活动的监督。

三、我国环境管理中的许可证制度:

《城市规划法》、《海洋环境保护法》、《农药登记规定》、《文物保护法》、《渔业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均有相应规定。

四、我国在水环境理方面的排污许可证制度★水污染排放许可证制度的管理程序包括下面四个阶段:

A.排污申报登记。

(发放许可证的重要基础工作)

B.确定本地区污染物总量控制目标和分配污染物总量削减指标。

(发放许可证最核心的工作)

C.排污许可证的审批发放。

D.排污许可证的监督检查和管理(许可证能否有效执行的关键)。

首先要建立必要的监督检查制度,包括排污单位定期自行检查和上报排污情况的制度和环保部门的监督检查制度;其次重点排污单位和环保部门都要配备监测人员和设备,逐步完善监测体系,同时要配备必要的专业管理人员,健全许可证的管理体系。

★审批发放排污许可证(《水污染物排放许可证》)时要求排污者必须遵守的条件:

(多选题)

A.污染物的允许排放量

B.规定排污口的位置、排放方式和排放最高浓度征收排污费制度

一、征收排污费制度的建立和完善:

征费制是对于向环境排放污染物或者超过国家排放标准排放污染物的排污者,按照污染物的种类、数量和浓度,根据规定征收一定的费用。

这项制度是运用经济手段有效地促进污染治理和新技术的发展,能使污染者承担一定污染防治费用的法律制度。

★我国首次提出实行“排放污染物收费制度”的文件是:

1978年12月国务院原环保领导小组《环境保护工作汇报要点》★1982年12月国务院颁布了《征收排污费暂行办法》★《水污染防治法》第15条规定了“企业事业单位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按照国家规定缴纳排污费;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按照国家规定缴纳超标准排污费。

”★2003年1月30日国务院颁布了《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其目的是加强排污费征收和使用的管理。

二、征收排污费的目的和作用★目的:

为了促进企业加强经营管理,节约和综合利用资源,治理污染和改善环境。

★控制工业企业污染的根本办法是调动企业加强管理和治理污染的积极性。

三、征收排污费的办法★征收排污费的范围:

按照《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的规定,直接向环境排放污染物的单位和个体户,都应按规定交纳排污费(向水体排污都要交纳排污费,超标排污要交纳超标排污费)。

不再缴纳排污费的情形有:

A.向城市污水处理设施排放污水、缴纳污水处理费的;

B.排放者建成工业固体废物贮存或处置设施、场地并符合环保标准,或者原有设施、场地经改造符合环保标准的,自建成或改造完成之日起,不再缴纳排污费。

各地在执行中,一般是对废水、废气(包括烟尘)、废渣收费,不少省、市规定对噪声污染也收费。

★排污费的征收:

应当按下列规定缴纳排污费A……向大气、海洋排放污染物的,依照《大气污染防治法》和《海洋环境保护法》规定,按照排放污染物的种类和数量缴纳排污费;

B.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依照《水污染防治法》规定,按照排放污染物的种类和数量缴纳排污费,超国家和地方排放标准的,加倍征收排污费

C.向环境排放污染物的,依照《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规定,按照排放污染物的种类和数量缴纳排污费;以填埋方式处置危险废弃物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按其排放污染物的种类和数量缴纳危险废弃物排污费;

D.产生噪声污染超环境噪声标准的,依照《噪声污染防治法》规定,按照排放噪声的超标声级缴纳排污费。

★征收标准:

《征收排污费暂行办法》以附表形式规定了收费标准,分为废气、废水、废渣三项。

按下列因素确定其的收费额:

A.按照污染物的种类和危害程序,分为一般污染物、有毒污染物和剧毒污染物,收费标准逐项提高;

B.根据污染物排放标准,具体计算某一单位排放污染物的浓度和数量,按照超标倍数累进收费,超过标准越高,收费越多。

C.同一排污口含两种以上物质时,按收费高的一种计算,也有的省市规定,同一排污口的各种污染物要相加累计计算。

收费的计算要根据国家制定的各种污染物排放标准,已经颁布了地方标准的地区,执行地方标准。

在污染严重的地区,可以把收费标准适当提高。

在排污单位自身监测的数据与环保部门监测的数据不一致时,应以环保部门监测的数据或其指定单位(如监测站)的监测数据或经他们核准的数据作为收费的依据。

★可以申请减免及缓交排污费的条件:

排污者遇有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和其他突发事件时遭受重大损失,可以减免或缓缴排污费(最高减免不超过一年应缴额);遇自然灾害和其他突发事件的排污者正在申请减免排污费,正在批复期间,或者,排污者因经营困难破、闲、停、半停状态,可以申请缓缴(期限:

最长不超过三个月)排污费的,;★排污费的使用征收的排污费要纳入预算,作为环境保护补助的专项资金,作为环境保护的专项资金,全部用于环境污染防治的下列项目:

A.重点污染防治项目。

B.区域性污染防治项目。

C.污染防治新技术、新工艺的推广应用项目。

D.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染防治项目。

★征收排污费制度中的几个问题征收排污费的性质问题:

是运用法律手段,使污染者承担一定经济责任,目的在于促使污染的治理。

收费标准的确定问题:

收费额一般不应低于正常处理费用(包括污染物处理设施投资和运转费用)。

对于收费标准的改革,应当逐渐将单位浓度收费向浓度和总量相结合转变;从超标收费向排污就收费,超标加倍收费转变。

收费额的提高要考虑以下几种因素(:

A.物价指数的变化;

B.环境要求的提高;

C.经济发展水平和承受能力;

D.不同地区、不同流域应有所不同。

收费的法律效力问题:

从宏观上看,排污收费是运用经济杠杆的作用,调节污染防治和企业生产之间的关系;从微观上看,是一种限制污染的手段,又是一种筹集环境保护资金的形式,其主要目的是为了促进企业加强管理,节约资源,治理污染。

对排污者来说,排污收费的法律效力,并不是免除治理责任,也不免除因污染造成损失的赔偿责任和法律规定的其他责任,更不是用排污费买得企业的“污染权”。

多种污染物收费计算方法问题在同一排污口含两种以上有害物质时,收费按最高的一种算。

这种收费办法容易产生两种弊端:

A.使排污者在竞争中处于不平等的地位。

B.削减污染物种类,对排污者没有实惠。

不利于污染控制和刺激经济发展。

收费的使用问题从排污费用于补助重点污染单位治理污染源的资金中提取20%——30%,设立污染源治理专项基金。

该项基金设在省、市、县环保部门,实行分级管理,独立核算,有偿使用,委托银行贷款。

贷款对象为缴纳排污费的企业,用于重点污染源治理,三废综合利用

排污许可证制度

排污xx 制度 排污许可证制度是指凡是需要向环境排放各种污染物的单位或个人,都必须事先向环境保护部门办理申领排污许可证手续,经环境保护部门批准后获得排污许可证后方能向环境排放污染物的制度。 环境容量既然作为一种功能性资源,排污指标应该有价值和使用价值。排污指标被企业无偿占有,其弊端有二: 一是失去了用经济手段调整污染项目的市场准入功能,二是企业占用的现有排污指标无法流通,市场配置环境资源的功能难以发挥出来。 继1987 年原国家环保局在上海、杭州等18 个城市进行了排污许可证制度试点之后,1989 年的第三次全国环保会议上,排污许可证制度作为环境管理的一项新制度提了出来。鉴于排污许可证制度是以污染物总量控制为基础的,国家从1996年开始,正式把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政策列入“九五”期间的环保考核目标,并将总量控制指标分解到各省市,各省市再层层分解,最终分到各排污单位。总量控制是“十五”期间我国环保工作的重点。目前上海市已经以地方法规的形式出台了“污染物排放许可证管理规定”,其管理的基本程序是: 排污申报登记;排污审核、核发排污许可证;证后监督管理;年度复审。 污染物排放许可证制度的实施给环境监测和环境管理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尽管除了个别情况下基于确保财政收入的需要而由国家通过法律设立特别许可外,规定不得随意将许可证制度与创收相联系,不得滥设许可证乱收费。但排污许可证制度却有其特殊性,即行政主体不仅是作为监督管理者,而且是作为公众环境权益的监护人,作为环境容量资源公共所有者的代理人。资源是有价的,环境容量资源也不能无偿获得,在管理、转让这种环境容量资源时,既要尽到管理者的职责,又要行使代理人的权利,向环境容量资源的使用者收取一定的费用,以支付相应的行政成本和保护、改善环境的费用。 实施污染物排放许可证制度后,容许排污权交易是国内环保制度的重大创新。排污单位经治理或产业(包括产品)调整,其实际排放物总量低于所核准的允许排放污染物总量部分,经环保部门批准,允许进行有偿转让。但是,由于在现行的管理安排中,采取的是由政府征收排污费的制度,是一种非市场化

许可作业管理制度

许可作业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控制和减少临时作业活动风险,预防事故发生,保护员工健康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三条A类:适用项目:受限空间及密闭区域动火作业、高处作业、起重作业。适用范围:检修部。 B类:适用项目:外委单位临时用电作业,适用范围:需要临时用电的外委单位。 第二章组织与职责 第四条生产技术部为许可作业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许可作业的审批、存档等。 第六条许可作业的具体实施单位,负责许可证填写,落实措施,现场监护,作业许可证存档等。 第三章许可作业管理内容 第七条术语和定义 一、申请人 是作业单位现场负责人,负责填写作业许可证,并向批准人提出工作申请。 二、批准人 负责审批作业许可证的负责人,A类批准人为当班检修班长,B类批准人为生产技术部经理,检修部负责人同时签字。 四、危害识别 作业前要进行危害识别,并根据识别结果制定相应的安

全措施。 第八条作业许可证办理流程 一、作业申请 作业前申请人提出作业申请,填写作业许可证。 二、作业审批 收到作业申请人的作业申请后,批准人应进行书面审查和现场审查,审查内容包括:确认许可证填写内容是否符合现场作业内容、作业人员资质等。 确认后,对作业进行签字审批。 审查未通过的,申请人应重新提交申请。 三、作业实施 作业实施前,作业实施人应进行技术交底。 作业实施过程中,应严格按照制定的方案进行实施。 如果在许可证有效期内没有完成工作,申请人可申请延期,申请人、批准人及相关方重新检查工作区域,确认所有安全措施仍然有效,作业条件未发生变化,若有新的安全要求应在申请上注明。在新的安全要求落实以后,申请人和批准人方可在作业许可证上签字延期。许可证未经批准人和申请人签字的,不得延期。 当作业内容或环境发生变化的,作业许可应取消,停止作业。许可证一旦取消即作废,如再开始工作,需要重新申请作业许可证,取消作业应由申请人和批准人在许可证上签字,并说明取消原因。 四、作业关闭

《动火安全许可证》管理制度(正式版)

《动火安全许可证》管理制度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动火安全许可证》管理制度 温馨提示:该文件为本公司员工进行生产和各项管理工作共同的技术依据,通过对具体的工作环节进行规范、约束,以确保生产、管理活动的正常、有序、优质进行。 本文档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使用。 1、《动火安全许可证》为两联, 特殊危险动火、一级动火、二级动火安全许可证分别以一道、两道、一道斜红杠加以区分。 2、《动火安全许可证》由申请动火单位指定动火项目负责人办理。办证人须按《动火安全许可证》的项目逐项填写, 不得空项, 然后根据动火等级, 按规定的审批权限办理审批手续, 最后将办理好的《动火安全许可证》交动火项目负责人。 3、动火负责人持办好的《动火安全许可证》到现场, 检查动火作业安全措施落实情况, 确认安全措施可靠并向动火人和监火人交代安全事项后, 将《动火安全许可证》交给动火人。 4、一份《动火安全许可证》只准在一个动火点使用。动火后, 由动火人在《动火安全许可证》上签字, 如果在同一动火点多人同时动火作业, 可使用一份《动火安全许可证》, 但参加动火作业的所有动火人应分别在《动火安全许可证》上签字。 5、《动火安全许可证》不准转让, 涂改, 不准异地使用或扩大使用范围。 6、《动火安全许可证》一式两份, 生产综合部和动火人各持一份存查;特殊危险《动火安全许可证》由主管安全防火部门存查。

排污许可证制度

排污许可证制度 排污许可证制度是指凡是需要向环境排放各种污染物的单位或个人,都必须事先向环境保护部门办理申领排污许可证手续,经环境保护部门批准后获得排污许可证后方能向环境排放污染物的制度。 环境容量既然作为一种功能性资源,排污指标应该有价值和使用价值。排污指标被企业无偿占有,其弊端有二:一是失去了用经济手段调整污染项目的市场准入功能,二是企业占用的现有排污指标无法流通,市场配置环境资源的功能难以发挥出来。 继1987年原国家环保局在上海、杭州等18个城市进行了排污许可证制度试点之后,1989年的第三次全国环保会议上,排污许可证制度作为环境管理的一项新制度提了出来。鉴于排污许可证制度是以污染物总量控制为基础的,国家从1996年开始,正式把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政策列入“九五”期间的环保考核目标,并将总量控制指标分解到各省市,各省市再层层分解,最终分到各排污单位。总量控制是“十五”期间我国环保工作的重点。目前上海市已经以地方法规的形式出台了“污染物排放许可证管理规定”,其管理的基本程序是:排污申报登记;排污审核、核发排污许可证;证后监督管理;年度复审。 污染物排放许可证制度的实施给环境监测和环境管理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尽管除了个别情况下基于确保财政收入的需要而由国家通过法律设立特别许可外,规定不得随意将许可证制度与创收相联系,不得滥设许可证乱收费。但排污许可证制度却有其特殊性,即行政主体不仅是作为监督管理者,而且是作为公众环境权益的监护人,作为环境容量资源公共所有者的代理人。资源是有价的,环境容量资源也不能无偿获得,在管理、转让这种环境容量资源时,既要尽到管理者的职责,又要行使代理人的权利,向环境容量资源的使用者收取一定的费用,以支付相应的行政成本和保护、改善环境的费用。 实施污染物排放许可证制度后,容许排污权交易是国内环保制度的重大创新。排污单位经治理或产业(包括产品)调整,其实际排放物总量低于所核准的允许排放污染物总量部分,经环保部门批准,允许进行有偿转让。但是,由于在现行的管理安排中,采取的是由政府征收排污费的制度,是一种非市场化的配额办法,而不是使用市场交易的方式。所以从国内的情况来看,将排污权的交易具体化为一项可以操作的制度安排,并加以实际实施,需要在运行机制上进行探索。2001 年9月,亚洲开发银行资助的“二氧化硫排污交易制”在山西省太原市26家企业试点,首开国内排污权交易之先河。 某种非所有人都有权涉及受限制的行为或事件,相关权利机构授予起相关权利的书面证明!英文用a license; a pass; a permit; a permit card 表示! 一:许可证制度是在环境管理中,国家环境主管部门要求开发建设、生产排污等具有影响环境的活动行为者进行活动申请,并批准、监督其从事某种活动而采取的一种行政管理制度。这种制度多以某种凭证即许可证形式进行,故称“许可证制度”,也称“许可制度”它一般包括许可证申请、审核、批准、监督、中止、吊销以及作废等一系列管理活动过程,根据管理对象不同要求,可分有规划、开发、生产销售和排污许可证等类型。许可证制度可保证对环境有影响作用的管理对象遵守国家管理环境的有关规定,从而将其对环境的影响作用限制在国家允许范围内,实践表明,它是国家强化环境管理的一种行之有效的方法。 二:凡是对环境有不良影响的各种规划、开发、建设项目、排污设施或经营活动,其建设者或经营者,需要一先提出申请,经主管部门审查批准,颁发许可证后才能从事该项活动,这就是许可证制度。在环境管理中使用最广泛的是排污许可证。

工作许可制度

工作许可制度 工作许可制度是工作许可人(当值值班电工)根据低压工作票或低压安全措施票的内容在做设备停电安全技术措施后,向工作负责人发出工作许可的命令;工作负责人方可开始工作;在检修工作中,工作间断、转移,以及工作终结,必须由工作许可人的许可,所有这些组织程序规定都叫工作许可制度。 履行工作许可手续的目的,是为了在完成安全措施以后,进一步加强工作责任感。确保万无一失所采取的一种必不可少的"把关"措施。因此,必须在完成各项安全措施之后再履行工作许可手续。 工作许可人(值班员)在完成施工现场的安全措施后,还应会同工作负责人到现场再次检查所做的安全措施,手指背面触试已停电的设备,以证明设备确无电压(这一举动是工作许可人向检修人员交待安全措施的一种最好的、直观的表达方式,使工作负责人及其工作人员亲眼看到,检修的设备确实已无电。工作许可人的这一举动是对检修人员生命安全高度负责的体现);对工作负责人指明带电设备的位置和注意事项;和工作负责人在工作票上分别签名,发放工作票;完成上述许可手续后,工作班方可开始工作。

工作间断、转移和终结制度 1、工作间断时,工作班人员应从工作现场撤出,所有安全措施保持不动,工作票仍由工作负责人收存。间断后继续工作,无需通过工作许可人。每日收工,应清扫工作地点,开放已封闭的通路,并将工作票交回值班员。次日复工时,应得值班员许可,取回工作票,工作负责人必须事前重新检查安全措施是否符合工作票的要求后方可工作。若无工作负责人或监护人带领,工作人员不得进入工作地点。 2、在未办理工作票终结手续以前,值班员不准将施工设备合闸送电。 在工作间断期间,若有紧急需要,值班员可在工作票未交回的情况下合闸送电,但应先将工作班全班人员已经离开工作地点的确切根据通知工作负责人,在得到他们可以送电的答复后方可执行,并应采取下列措施: (1)拆除临时遮栏、接地线和标示牌,恢复常设遮栏,换挂“止步,高压危险!”的标示牌; (2)必须在所有通路派专人守候,以便告诉工作班人员“设备已经合闸送电,不得继续工作”,守候人员在工作票未交回以前,不得离开守候地点。 3、在检修工作结束以前,若需将设备试加工作电压,可按下列条件进行: (1)全体工作人员撤离工作地点; (2)将该系统的所有工作票收回,拆除临时遮栏、接地线和标

加强作业许可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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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赠送的励志散文欣赏,不需要的朋友下载后可以编辑删除!!上面才是您需要的正文。

十年前,她怀揣着美梦来到这个陌生的城市。十年后,她的梦想实现了一半,却依然无法融入这个城市。作为十年后异乡的陌生人,她将何去何从? 笔记本的字迹已经模糊的看不清了,我还是会去翻来覆去的看,依然沉溺在当年那些羁绊的年华。曾经的我们是那么的无理取闹,那么的放荡不羁,那么的无法无天,那么轻易的就可以抛却所有去为了某些事情而孤注一掷。 而后来,时光荏苒,我们各自离开,然后散落天涯。如今,年年念念,我们只能靠回忆去弥补那一程一路走来落下的再也拾不起的青春之歌。从小,她就羡慕那些能够到大城市生活的同村女生。过年的时候,那些女生衣着光鲜地带着各种她从来没有见过的精致东西回村里,让她目不转睛地盯着。其中有一个女孩是她的闺蜜,她时常听这个女孩说起城市的生活,那里很繁华,到处都是高楼大厦,大家衣着体面……这一切都是她无法想像的画面,但是她知道一定是一个和村子截然不同的地方。她梦想着有一天能够像这个闺蜜一样走出村子,成为一个体面的城市人。 在她十八岁那年,她不顾父母的反对,依然跟随闺蜜来到了她梦想中的天堂。尽管在路途中她还在为父母要和她断绝关系的话感到难过,但是在她亲眼目睹城市的繁华之后,她决心要赚很多钱,把父母接到城市,让父母知道她的选择是正确的。 可是很快,她就发现真实的情况和她想象的完全不一样。闺蜜的光鲜生活只是表面,实则也没有多少钱,依赖于一个纨绔子弟,而非一份正当的工作。而她既没有学历、又没有美貌,也不适应城市生活,闺蜜也自顾不暇,没有时间和多余的钱帮助她。这样的她,连生活下去都成问题,更别说赚大钱了。倔强的她没有因此放弃,而是更加坚定要作为一个异乡人留在这里打拼,相信自己一定可以实现梦想。 一开始,她只能做清洁工、洗碗工等不需要学历的工作,住在楼梯间,一日

动火作业许可证制度

动火作业许可证制度 1目的 为加强港工程项目部(以下简称“项目部”)生产基地动火作业的管理,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项目部基地生产现场、化学品仓储区、油品仓储区、生活区、办公区的动火作业管理。 3 术语和定义 3.1 重点防火部位;是指火灾危险性大、发生火灾后损失大、伤亡大、社会影响大的部位,包括项目部涂装作业区、储油罐区、危险化学品储存区、油品储存区、变电站、配电设备、员工宿舍及人员聚集场所等区域(部位)。 3.2特殊动火:指在重点防火部位的动火作业。 4.依据与HSE目标 4.1编制依据 4.1.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主席令第6号 4.1.2《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61号 4.1.3《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公安部令第6号 4.1.4《消防安全管理实施细则》 4.2 HSE目标 a)危险场所动火许可证办理率100%; b)用火现场火灾预防措施落实率100%; b)杜绝火灾事故发生。 5.职责 5.1 HSE管理部负责项目部动火许可证的办理审批和用火作业的监督检查。 5.2行政部负责项目部办公区、生活区动火作业过程的现场监督。 5.3物资设备部负责项目部变电站、配电设备区域动火作业的现场监督。 5.4 涂装作业队负责涂装生产车间、油漆和有机溶剂存储区动火作业的现场管理。 5.5危险化学品、燃料油、油品储存区的管理人员负责本区域动火作业的现场监督。5.6动火单位负责办理动火许可证,并负责动火现场的安全监护。

6.管理内容 6.1动火许可证办理 6.1.1动火许可证的办证范围 凡在重点防火部位进行动火作业的,必须在动火前办理动火许可证。 6.1.2动火许可证办理与审批 凡符合动火许可证的办证范围的动火作业,由动火单位填写《动火许可证》,经HSE 管理部审批同意后,方可进行动火作业。 6.2岗位安全职责 6.2.1 动火许可审批人的职责 a) 对动火单位制定的安全防火措施和应急处置措施进行确认和补充,提出安全动火作业要求; b) 必须对动火作业的审批负全责,必须亲自到现场详细了解动火部位和周围情况审查动火证审批程序是否完全在确认符合安全条件后,方可签字批准动火。并指定现场监督人员。 c) 批准或取消作业。 6.2.2现场监督人员的职责 a)负责监督检查动火作业过程和动火作业结束的现场监督,监督人员必须在现场对动火作业的全过程进行监督。 b)有权纠正违规作业,对有发生火灾或爆炸可能性的动火作业有权终止作业。 c)对现场作业人员违规作业及作业过程中不实施防火措施的情况有权终止作业,并立即报告HSE管理部。 6.2.3现场负责人的职责 a) 对本单位制定的安全防火措施和应急处置措施进行确认和补充,提出安全动火作业要求,对制定的安全防火措施、应急处置措施的完整性、有效性和可靠性负责; b) 组织进行动火作业前安全防火培训教育和安全防火措施、应急处置措施交底; c) 严格执行批准的动火许可范围,严禁超许可指挥动火,严禁违章指挥; d) 确认动火作业现场一切正常,安全防火措施和应急处置措施落实到位,并亲自到现场确认后,方可下令允许动火; e) 及时判断、正确处理异常情况;出现火情或火灾的紧急情况时,有权立即停止作业并启动应急处置措施;

工作许可制度

工作许可制度 1 工作负责人未接到工作许可人许可工作的命令前,严禁工作。 2 工作许可人完成工作票所列的安全措施后,应立即向工作负责人逐项交代已完成的安全措施。工作许可人还应以手指背触式,以证明要检修的设备确已无电。对临时工作点的带电设备部位,应特别交代清楚。 当所有安全措施和注意事项交代、核对完毕后,工作许可人和工作负责人应分别在工作票上签字,写明工作日期、时间,此时,工作许可人即可发出许可工作的命令。 3 每天开工和收工,均应履行工作票中“开工和收工许可”的手续。 4 严禁约时停、供电。

工作监护制度和现场看守制度 1 工作监护人有工作负责人担任。当施工现场用一张工作票分组到不同地点工作时,各小组监护人可由工作负责人指定。 2 工作期间,工作监护人必须始终在工作现场,对工作人员的工作认真监护,及时纠正违反安全的行为。 3 工作负责人在工作期间不宜更换,工作负责人如需临时离开现场,则应指定临时工作负责人,并通知工作许可人和全体成员。工作负责人如需长期离开现场,则应办理工作负责人更换手续,更换工作负责人必须经工作票签发人批准,并设法通知全体工作人员和工作许可人,履行工作票交代手续,同时在工作票内注明。 4 为确保施工安全,工作负责人可指派一人或数人为专责监护人、看守人,在指定地点负责监护、看守任务。监护、看守人员要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擅离职守,只有得到工作负责人下达“已完成监护、看守任务”命令时,方可离开岗位。 5 安全措施的设置与设备的停送电操作应有两人进行,其中一人为监护人。

工作间断制度 1 在工作中如遇雷、雨、大风或其他情况并威胁工作人员的安全时,工作负责人可下令临时停止工作。 2 工作间断时,工作地点的全部安全措施仍应保留不变。工作人员离开工作地点时,要检查安全措施,必要时应派专人看守。 3 在工作间断时间内,任何人不得私自进入现场进行工作或碰触任何物件。 4 恢复工作前,应重新检查各项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整,然后由工作负责人再次向全体工作人员说明,方可进行工作。 5 每天工作开始和结束,均应在低压第一种工作票中履行许可和终结手续,每天工作结束后,工作负责人应将工作票交给工作许可人。次日开工时,工作许可人与工作负责人履行完开工手续后,再将工作票交还工作负责人。

工作许可证制度全解

工作许可证制度 拟制 : 审核 : 批准 : 景县港华燃气有限公司风险管理部 景县港华燃气有限公司 Jingxian Hong Kong and China Gas Co.Ltd

景县港华-文件编号 FX008 第1.1版:2015年03月17日版本更新

景县港华-文件编号 FX008 第1.1版:2015年03月17日目录

景县港华-文件编号 FX008 第1.1版:2015年03月17日 1、简介 燃气行业中很多操作涉及可燃气体、用电、高空等危险度较高的作业,不安全的操作方式可能导致严重事故,健全的「工作许可证制度」是防止这些危害事故发生的有效手段。 所谓工作许可证,顾名思义,就是作业人员从事某项特殊及带有危险的工作前必须得到授权人士的许可,并领取其签发的书面许可证,这份文件即是“工作许可证”。 2、目的 本公司经营的天然气具有易燃易爆的性质,公司内的一些区域和一些作业具有较高的潜在的安全风险,为确保作业安全,制定本制度。 3、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员工、承包商及相关方,包括所有在公司场所、建筑工地、燃气管网和设施等范围内进行的特殊且危险的工作,以及任何有可能影响供气或导致危险情况的燃气管道工程;启动公司应急预案时例外,但也需落实相应的安全措施。 4、定义 4.1工作许可证制度 工作许可证制度是规范化、书面化的制度用以控制某些潜在风险较高的工作,这些工作通过确认存在潜在的危害、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才可以进行。 4.2工作许可证 要求作业者、负责人和授权人士在指定的工作开始以前,应签发的一种书面证明文件。它清楚的列出管理层、员工、作业者以及其它人员(例如承包商)关于安全工作的条件和要求。 4.3授权人士 指受部门负责人委托,负责签发工作许可证的人员。 4.4合格人士 指由接受过相关培训和具备实际经验,经过部门负责人指定,能胜任相应工作的人员。 4.5限制区域 存在较高潜在风险的区域,进入或者在该区域范围内工作受到一些限制,必须申请工作许可证。 4.6作业安全分析 相关作业人员共同评估作业过程中可能潜在的危害,提出适当的风险消减措施。

工作许可证制度全解

景县港华燃气有限公司 工作许可证制度 拟制: 审核: 批准: 景县港华燃气有限公司风险管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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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简介 燃气行业中很多操作涉及可燃气体、用电、高空等危险度较高的作业,不安全的操作方式可能导致严重事故,健全的「工作许可证制度」是防止这些危害事故发生的有效手段。

所谓工作许可证,顾名思义,就是作业人员从事某项特殊及带有危险的工作前必须得到授权人士的许可,并领取其签发的书面许可证,这份文件即是“工作许可证”。 2、目的 本公司经营的天然气具有易燃易爆的性质,公司内的一些区域和一些作业具有较高的潜在的安全风险,为确保作业安全,制定本制度。 3、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员工、承包商及相关方,包括所有在公司场所、建筑工地、燃气管网和设施等范围内进行的特殊且危险的工作,以及任何有可能影响供气或导致危险情况的燃气管道工程;启动公司应急预案时例外,但也需落实相应的安全措施。 4、定义 4.1工作许可证制度 工作许可证制度是规范化、书面化的制度用以控制某些潜在风险较高的工作,这些工作通过确认存在潜在的危害、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才可以进行。 4.2工作许可证 要求作业者、负责人和授权人士在指定的工作开始以前,应签发的一种书面证明文件。它清楚的列出管理层、员工、作业者以及其它人员(例如承包商)关于安全工作的条件和要求。 4.3授权人士 指受部门负责人委托,负责签发工作许可证的人员。 4.4合格人士 指由接受过相关培训和具备实际经验,经过部门负责人指定,能胜任相应工作的人员。 4.5限制区域 存在较高潜在风险的区域,进入或者在该区域范围内工作受到一些限制,必须申请工作许可证。 4.6作业安全分析 相关作业人员共同评估作业过程中可能潜在的危害,提出适当的风险消减措施。 5、职责 5.1部门负责人 ●制定适当的工作许可证制度; ●提供相关的培训; ●定期监控、审核和评审工作许可证制度; ●班组所有操作和使用工作许可证的人员应合资格; ●良好地协调工作许可证的制度编制、推行和检讨等工作;

中国排放污染物许可证制度浅析

中国排放污染物许可证制度浅析 DC 摘要:排污许可证制度作为一项重要的环境管理手段,在对保护环境方面所起的作用已得到许多国家的认可,西方发达国家早已采用此制度并将其作为污染防治的“支柱”,且已通过立法使其十分完善。我国在上个世纪80年代开始逐步采用这一管理制度,其对防治环境污染,规范排污行为,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但时至今日,排污许可证立法仍然很不完善,立法层次偏低,调整范围窄,配套制度不健全。因此,立法规定的滞后性与该制度在环境污染防治中的重要性极不相称。文章介绍了排污许可证制度的理论基础,说明了建立排污许可证制度的重要性,通过与美国排污许可证制度的对比,指出目前我国排污许可证的缺陷及国外可借鉴的经验,并尝试提出完善该制度的建议。 关键词:排污许可证制度环境管理 1 引言 上世纪80年代,我国的环境保护政策不断推进,形成了“强化环境管理、预防为主防治结合、谁污染谁治理”的三大政策,在此基础上,继环境管理“老三项”制度(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三同时”制度、排污收费制度),诞生了“新五项”制度,分别是: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制度、排放污染物许可证制度、污染限期治理制度、污染集中控制制度。其中,排污许可证制度在许多西方国家的环境管理领域,起到了很关键的作用。那么,这项制度具体含义是什么?有着什么样的法理基础和理论基础?在我国施行的过程中又存在着什么样的不足呢? 2 排污许可证制度概述 2.1 许可证制度 许可证制度广泛应用于环境保护、污染防治以及自然资源保护等领域。它是国家为加强环境管理而采取的一种卓有成效的行政管理制度。 凡是对环境有不良影响的各种规划、开发、建设项目、排污设施或经营活动,其建设者或经营者,需要事先提出申请,经主管部门审查批准,颁发许可证后才能从事该项活动,这

工作票许可制度(2021年)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工作票许可制度(2021年)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工作票许可制度(2021年) 为规范各类作业的安全管理,控制和消除作业过程中的潜在风险,确保作业安全,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实现安全生产,根据公司现状,特制订本制度。 第一条危险性较大的作业必须进行作业许可,办理工作票。 第二条工作票由作业负责人(监护人)填写,单位负责人签发,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和当班班组长负责审查所列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善,是否符合现场条件。 第三条作业人员应严格工作程序,执行手续审批,经有关领导批准后方可从事相关工作。 第四条工作票的填写,内容必须做到完整、清楚、及时;安全防范措施必须准确、可行。 第五条工作负责人在工作前应根据工作票内容,详细检查现场情况,落实安全防范措施,保证作业安全。执行“三审查、四核对”,

①三审查指操作人审查、监护人审查、操作人上级领导审查;②四核对指核对操作内容、核对时间及操作项目、核对现场安全防护措施、核对操作人员。 第六条当班所有人员如发现不安全因素存在,都有权提示或向上级报告,紧急情况时有权制止和停止工作的进行。 第七条作业时除应办理工作票外,还必须严格执行相关安全操作规定。 第八条工作结束后,工作负责人应检查设备状况,现场有无遗留物件,是否做到“工完场净”等,并经确认无误填写工作结束时间及签字后,工作票 方告终结。 第九条工作中必须派责任心强的人员进行专人监护。 第十条申办安全作业许可的范围 1、动火作业:指进行的电焊、气焊、气割、切割、磨光等产生明火的作业。 2、电气作业:指停电、送电以及维修等作业。

美国排污许可证制度

美国排污许可证制度 在实现企业守法证明方面的机制设计 排污许可制度可以系统地整合对企业守法监测、报告和守法证明的要求与方法,为促进企业自我报告守法状况提供了支持。美国排污许可证集合了对企业守法的管理要求,明确了企业的信息报告责任,建立了一套针对企业排放信息的报告、检查和追责体系,从而保证了企业实际排放和环境管理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为环保监管机构建立了一套可用于决策的排放源数据,也为企业守法证明提供了有力支撑。美国环保协会就美国排污许可制度在强化企业守法主体责任方面的相关经验进行了系统总结,有关成果附后,供参考。 排污企业是否守法通常可以通过两种主要方式获知:一是企业在明确知晓自己法律义务的前提下,就守法状态如实报告;二是无论企业是否知道自己的守法义务,监管者进入企业进行实际检查获知。美国倾向于采用前者,而我国采用的是后者。第一种方式优势明显。这种方式强调企业的守法主体责任,增强企业的法律意识和环境责任意识;在良好的制度设计下,这种方式可以提高报告信息的全面性和准确性。通过企业报告,可大大减少监督的成本和责任。但前提是企业要诚信,要清楚自己的各项法律义务且有能力报告。更为重要的是,要建立一套明确的、一致的、被认可的监测方法和报告方法,可以供企业对自身环境管理状况进行评价。排污许可制度系统地整合了对企业守法监测、报告和守法证明的要求与方法,为促进企业自我报告守法状况提供了支持。 美国许可证制度在强化企业守法主体责任方面有以下几方面经验: 一、以许可证的形式明确守法义务和守法能力 排污许可制度将对排放源的环境管理要求集成在一个许可证当中,既便利了企业守法,也为执法提供了依据。许可证的发放是以企业具备守法能力和自我守法证明能力为前提的。

工作票许可制度示范文本

工作票许可制度示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工作票许可制度示范文本 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为规范各类作业的安全管理,控制和消除作业过程中 的潜在风险,确保作业安全,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实现 安全生产,根据公司现状,特制订本制度。 第一条危险性较大的作业必须进行作业许可,办理 工作票。 第二条工作票由作业负责人(监护人)填写,单位 负责人签发,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和当班班组长负责审查所 列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善,是否符合现场条件。 第三条作业人员应严格工作程序,执行手续审批, 经有关领导批准后方可从事相关工作。 第四条工作票的填写,内容必须做到完整、清楚、 及时;安全防范措施必须准确、可行。

第五条工作负责人在工作前应根据工作票内容,详细检查现场情况,落实安全防范措施,保证作业安全。执行“三审查、四核对”,①三审查指操作人审查、监护人审查、操作人上级领导审查;②四核对指核对操作内容、核对时间及操作项目、核对现场安全防护措施、核对操作人员。 第六条当班所有人员如发现不安全因素存在,都有权提示或向上级报告,紧急情况时有权制止和停止工作的进行。 第七条作业时除应办理工作票外,还必须严格执行相关安全操作规定。 第八条工作结束后,工作负责人应检查设备状况,现场有无遗留物件,是否做到“工完场净”等,并经确认无误填写工作结束时间及签字后,工作票 方告终结。

作业许可证制度

作业许可证制度

工作许可证制度(2017年修订) 1.目的 为规范作业许可证管理,明确公司管廊区域内需取得授权的各种工作的范围,及可能会出现的相应危险,为保证人员具备安全的工作条件,保障管道安全稳定的运行,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2.具体要求 ?务必在得到相应的授权后方能进行特殊工作。 ?务必让所有在管廊内工作人员清楚地知道可能存在的各种危险因素,必须在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后方能实施。 ?保证让安全检查、监督人员清晰地知道进行工作内容、工作地点、作业对象、使用设备、作业时间等。 ?作业许可证申请前,必须对本工作内容及安全防护措施进行详细阐明,得到现场检查确认,经签字批准后方可实施。 ?在工作实施中我方安全监督人员发现所进行的工作与《作业许可证》上申请的内容不一致,或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我方安全监督人员有权暂停工作,同时收 回《作业许可证》,并根据情节给予相应的处罚。需重新申请《作业许可证》并获 得批准后,或经检查,安全防护措施已改善,符合工作要求后,方可恢复工作的进 行。 ?在我司管廊区域工作的人员,必须无条件的服从我方人员的安全监督。 ?凡需在我司管廊内进行的施工、检修、清理、维护等一切工作,均务必执行本制度。 3.作业许可证的种类: ?冷工(焊接、切割、电工、辐射、冻土、吊装、等动火之外的其他工作)作业票; ?热工(焊接、切割、电工、辐射、冻土、吊装、等动火作业)作业票; 4.定义 ?作业许可证 由授权人签发用于非日常工作项目的,并按表格中的要求,如实填写工作内容、工作地

点、作业对象、使用设备、作业时间、工作人数以及采取的安全防范措施等。 ?管廊公司管廊区域 是指惠州大亚湾石化公用管廊有限公司所管辖的公用管廊。 ?作业许可证申请人 申请作业许可证的人,必须是经过管廊公司培训的客户现场负责人员或经客户授权的承包商现场负责人,客户的承包商现场负责人员必须得到客户的书面委托之后,并经过管廊公司培训,才能成为作业许可证的申请人。 ?作业许可证检查人 通常是管廊公司当班运行人员、技术员、安全员等实施检查、监督的人员,有责任在作业许可证发放之前,确认申请的工作内容、地点与实际是否相符,是否着实已对安全防护措施充分落实,并在作业许可证签发后对施工现场作业许可证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不间断的检查、监督。 ?作业许可证持有人 执行工作的人或在工作现场中的安全第一责任人。(作业许可证申请人和持有人可能为同一人) ?作业许可证签发人 是指经过公司授权的具有签发许可证资格的人员,签发顺序如下:工程主管→部门负责人(缺一环不可,除另有授权且需在相应作业许可证上标注清楚)。 ?非日常作业 除本公司运行人员对于管廊日常巡线检查工作以外的皆属于非日常作业。 5.责任 1、总经理: ?批准或终止作业许可证制度,确保作业许可证制度按照设立意图得到贯彻执行。 ?定期检查和评价作业许可证制度执行效果,并做必要的调整以提高这个制度的有效性。 ?有权根据工作实际情况临时调整,如作业时间、使用设备、作业人员等,但要有书面指示或者在作业许可证上签字确认。 ?授权部门负责人、工程主管具备签发各类作业许可资格。

工作许可证制度

工作许可证制度 1、概述 (1)应明确工作许可证制度。如果某项作业或活动是在有可能导致对人员安全和健康、设施和设备产生危害的地方或其周围进行时,则应对此项作业或活动实行工作许可证制度。凡属于工作许可证制度管理的各项作业和活动,在未取得有效的许可证之前,任何人都不能开始这项作业或活动。 (2)在从事属于工作许可证制度管理的各项作业和活动之前,承包商应向业主提交书面工作申请,说明作业的时间、地点、作业内容、作业工具(用具)、每次作业的人数、人员姓名、作业程序、工作要领和安全措施。工作许可证只能由经业主批准或授权的现场监督或代表(许可证签发人)签发。许可证签发人在签发许可证之前必须到现场查看,进行必要的探测和检测(如可燃气体、有害气体探测),只有在确认已消除安全隐患后才能签发工作许可证。 (3)承包商应建立相应的工作许可证制度,并对实行工作许可证制度的作业和活动做出明确规定,并经业主现场监督(代表)认可。 (4)工作许可证必须有明确的工作地点范围和工作时间范围。如原领取工作许可证的人员不能当班或作业条件、环境已经明显改变,则最初的工作许可证自动失效,应根据变化重新签发新的工作许可证。 (5)所有人员必须按照工作许可证的作业程序和要求进行作业或活动,不允许有任何违犯。 (6)只要认为合适,许可证签发人可以在事先不通知的情况下,在任何时候取消已经签发的工作许可证。工作许可证取消后,执行该许可证的所有员工应立即停止有关作业,除非这种停止会增加新的危险。在这种情况下,承包商在继续进行有关作业的同时,应采取必要的预防措施来保证员工的安全和财产不受损失,并立即向业主现场监督(代表)报告。 2、动火作业实行工作许可证制度 动火作业开始前须获得动火作业许可。应在现场准备好专门的消防设备或器材。除直接作业人员外,承包商还应指定至少一名安全员在现场进行监督和检查,业主亦可指派一名安全员对承包商的动火作业进行现场监督。 3、进入有限空间实行工作许可证制度 (1)有限空间是指设计上未考虑人员逗留并且有事实上或潜在的环境危险、逃生比较

行政许可制度

姓名:XXX 部门: XX部YOUR LOGO Your company name 2 0 X X 行政许可制度

行政许可制度 目前,我国行政许可制度在适用范围、实施机关、程序及监督等方面存在一系列问题,为腐败的产生和部门垄断地方利益的形成提供了可乘之机,影响了政府形象和行政效率,增加了公民法人的负担。为此,作者提出尽快研究制定许可法的立法构想。主张严格限制许可适用范围,严禁规章及以下规范性文件设定许可制度;行政机关应尽快制定并公布许可标准和条件;提倡许可机关联合办公,实行“一站服务”体制;许可程序应当简化,促使行政机关及时公正地行使许可权力;许可收费要有限制,涉及经济利益许可或竞争许可的,可采用竞价拍卖方式,许可收费全部上缴国库。还应当加强对许可机关及被许可人的监督,规定各自承担的法律责任。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行政许可制度的适用范围日益广泛。与此同时,许可的设定和实施也出现了一系列问题,其中较为突出的是:行政机关从行业或地方利益出发,利用许可制度搞垄断,竞相设定许可制度,造成许可泛滥,使许可制度日益成为行政机关滋生腐败的温床;许可机关权限不清,多层次多部门许可形成新的官僚主义;许可标准混乱不统一;许可程序冗长繁琐;行政机关利用许可乱收费;许可证缺乏监督等等。上述种种问题不仅严重阻碍了统一市场体制的建立,也影响了行政效率和政府形象,给公民法人带来日益沉重的负担。为此,有必要针对许可制度存在的各种问题予以分析,尽快研究制定统一的行政许可法。本文将我国许可制度存在的问题归纳为七个方面,并 第 2 页共 15 页

结合国外有益的经验,提出我国许可法的立法构想。 一、行政许可的涵义及许可法的适用范围 关于行政许可的概念,理论界有几种定义方式。第一种为“行政许可是行政主体应行政相对方的申请,通过颁发许可证、执照等形式,依法赋予行政相对方从事某种活动的法律资格或实施某种行为的法律权利的行政行为。”[1]第二种为“许可通常指行政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在一定条件下解除禁止,准许个人或者组织从事某种活动的一种行政行为。”[2]第三种为“许可是行政主体准许、变更和终止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从事特定领域活动的具体行政行为。”[3]上述三种定义的内涵基本一致。首先,许可是行政机关或行政主体实施的一种行政行为;其次,许可是被动的行政行为,即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申请在先,行政机关许可在后;再次,许可是准许申请人从事某种活动的行为。三种定义方式的差别体现为以下几个问题: 第一,行政许可必须是要式行为吗?除许可证、执照以外,有无其他非要式的许可? 第二,行政许可是否以禁止为前提?许可与认可、登记等概念有何关系? 第三,许可为解除禁止恢复权利的行为还是赋予相对方法律资格和法律权利的行为? 第四,许可行为是否包括准许、变更、终止等其他有关许可过程的行为? 第 3 页共 15 页

排污许可证制度的的问题与完善

排污许可证制度的的问题与完善 一、引言 随着经济的飞速发展,环境问题越来越受到世界各国的关注。1997年12月于日本京都签订的《京都议定书》,无疑体现出世界发达国家对此的重视。排污许可证制度,在历经了30多年的艰难探索之后,终于得以在国际上普及,得到世人的瞩目。我国自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就开始建立试点,探寻排污许可证之路。在节能减排、低碳经济的政策下,环境问题是由发展不足和发展不当引起的,成为建立可持续发展社会战略和和谐社会的绊脚石。排污许可证的实施能充分调动企业治理污染的积极性,灵活调节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之间的平衡。但是排污许可证制度在我过的实施中还存在一定的问题,需要完善发展。 二、国内外文献研究 2.1 国内文献 闽红在《我国排污许可证制度研究》中指出我国在1989年正式颁布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确立了环境保护应采用的基本原则和制度,但是在我国目前环境问题并没有得到有效地改善和解决,环境问题反而日趋严重,这是我国目前环境立法相对于实践明显落后性造成的。从法阵的趋势来看,设立排污许可证制度是更好地完善法规的一种手段。其在文中指出,实施排污许可证制度的基础是污染物排放总量的控制。要建立和完善相关制度,提高立法层次,有充分的法律依据,严厉法律制裁保障机制,完善公民参与机制。 罗吉在《完善我国排污许可证制度的探讨》中总结了我国完善排污许可证制度的意义,加强排污许可证立法,完善污染物排放控制的必要性。其具体表现在:①是排污者守法和管理者执法的依据。②是实现总量控制和全面达标排放的主要措施。③为协调我国污染物排放控制制度提供契机。④我国已具备全面实行排污许可证制度的现实条件。 张颖、舒相军在《我国排污许可证交易模式研究》中指出排污许可证制度是利用市场手段解决环境问题的有效手段,并指出我国实施排污许可证交易的可行性:①我国已经实施了排污许可证制度,为排污许可证交易奠定了基础。②通过与美国环保协会的合作,排污许可证交易制度已经在我国部分地区进行试点并取得良好效果,为我国建立排污许可交易模式积累了宝贵经验。③我过证券交易已经实现了利用网络的信息化交易,这为我国推行排污许可证交易准备了市场平台。奠定了交易的技术基础。 王珺红《从新制度经济学刊排污许可证交易》,与传统的环境管理制度相比,排污许可证交易制度具有优化资源配置与节省费用、环境达标速度快、出尽技术革新、出尽公平与效益的统一、有利于形成污染水平低而生产效率高的工业布局和遏制环保部门的利己行为等功能。排污许可真叫一是运用市场机制控制污染的有效手段,既能达到高效率污染控制目标又能实现污染控制成本最低,而且有利于政府宏观调控。从产权经济来看,排污许可证体现了人们使用环境权时发生的经济社会关系,也体现了权利主体明确、义务相当的现代特征。如其所有者应当能够独立承担责任和享有收益的自然人或法人,且其出发点是寻求最小的交易成本。上述内容说明排污许可证交易有利于社会经济和谐发展。 郭兰平、刘冬兰在《妨碍我国排污权记忆政策实施的制度因素分析》中指出我过排污权存在的制约因素:①缺乏法律基础,排污权记忆政策的基础是对污染物排放实施总量控制,而进行关于总量控制的立法可以说是实施总量控制的关键,但是至今我国还没有制定出全国统一的关于排污交易权的法规,排污权至今也没写入环境法,生身为国家法律。②环境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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