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学生资助政策说明

高校学生资助政策说明
高校学生资助政策说明

高校学生资助政策介绍

一、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1.贷款对象: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入学前户籍在垫江县的大学新生、在校大学生(含在校研究生),均可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自学考试、成人高考、函授类的学生不得办理。

2.贷款金额:本专科最高8000元、研究生阶段最高12000元,但不得超过学费加住宿费。学生就读期间,贷款由国家全额贴息,毕业当年9月1日后的利息自付,学生可以毕业前提前还款。

二、重庆市生源地补充助学贷款

1、贷款对象:必须为重庆市户籍建档立卡贫困户或者城乡低保户子女学生,已经签订助学贷款的借款合同,金额必须是满额(本专科8000元、研究生12000元)。

2、贷款金额:最低1000元,最高8000元,具体金额按照学生录取通知书或者学校关于学费、住宿费的正式规定总和减去助学贷款金额最高限额确定。

三、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资助

1.资助对象:参加当年全国统一高考并被国家正式批设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含高职)正式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的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优先资助孤困学生、农村建卡贫困户家庭学生、城镇低保家庭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学生、父母丧失劳动能力学生、烈士子女、单亲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资助标准:市内院校录取的新生每人500元,市外院校录

取的新生每人1000元。资助款用于一次性补助家庭经济困难新生从家庭所在地到录取院校之间的交通费及入学后短期的生活费用。

四、“泛海助学行动”公益资助

1.资助对象:重庆市户籍农村建档立卡家庭和城乡低保家庭应届高考本科新生。在全市名额有剩余的基础上,可用于资助重庆市户籍其他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本科新生。艺术类专业考生不纳入资助。

2.资助标准:一次性资助5000元。

五、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政策

1.资助对象: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2014年及以后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毕业学生,已享受中央学费代偿政策和在校期间已享受全部免除学费政策的学生除外。

(2)工作地点:我市扶贫工作重点区县乡镇(不含城关镇)。我市扶贫工作重点区县具体是指:万州区、涪陵区、黔江区、南川区、潼南县、城口县、丰都县、武隆县、忠县、开县、云阳县、奉节县、巫山县、巫溪县、石柱县、秀山县、酉阳县、彭水县、梁平县、垫江县。

(3)工作单位:事业单位。乡镇事业单位具体包括:中小学校、农(林、牧、渔)场、农技推广站、畜牧兽医站、卫生院、计划生育服务站、文化站等。

(4)服务年限:3年以上

(5)家庭类型:重庆籍:零就业家庭、农村建卡贫困户家庭、

城乡低保家庭和本人残疾的学生;非重庆籍:重庆市属高校毕业的零就业家庭、农村建卡贫困户家庭、城乡低保家庭和本人残疾的学生

2.资助标准:每生每年最高6000元,累计金额不超过24000元

六、入伍学生学费补偿贷款代偿政策

1.退役士兵读大学(免学费)

(1)资助对象:对退役一年以上,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进行学费资助。

(2)资助标准:按照省级人民政府制定的学费标准“交多少资助多少”,普通本专科学生最高不超过年人均8,000元,研究生最高不超过年人均12,000元,高出部分自行负担;资助期限为全日制高等学历教育一个学制期限。

2.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和直接招收为士官的大学生(退学费代偿贷款)

(1)资助对象: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和直接招收为士官的大学生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

(2)资助标准:按学生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含校园地国家助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两者金额较高者执行,但本专科学生最高每生每年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最高每生每年不超过12,000元;如果学生在校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资助的,补偿资金必须首先用于偿还国家助学贷款。

七、校园地助学贷款

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不超过8,000元,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不超过12,000元。借款学生在读期间国家助学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毕业后全部自付。

八、本专科生国家奖助学金政策

1.国家奖学金: 全面发展的特别优秀学生,每生每年8000元。

2.国家励志奖学金: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每生每年5000元。

3.国家助学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每生每年2000—4000元(分3档,每月200-400元)。

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须为二年级及以上学生,且同一学年不能同时享受。

九、研究生国家奖助学金政策

1.国家奖学金: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社会公益活动表现突出,每生每年博士研究生30,000元、硕士研究生20,000元。

2.学业奖学金: 学业成绩、科研成果、社会服务等表现突出,市级按平均每生每年博士研究生10,000元、硕士研究生8,000元给予奖励。

3.国家助学金:计划内所有全日制研究生,每生每年博士研究生13,000元(2017年春季学期起执行)、硕士研究生6,000元。

十、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学生资助

参照免费师范生每生每年6000元。各高校参照重庆市免费师范生生活补助标准每生每月600元,每年按10个月计算、全年6,000

元,对重庆市户籍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大学生进行生活费资助,其中:对通过资格认定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大学生给予二等及以上的国家助学金资助。

十一、勤工助学政策

勤工助学是指学生在学校的组织下利用课余时间,通过自己的劳动取得合法报酬,用于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的社会实践活动。

校内固定岗位:按月计,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或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校内临时岗位:按时计,不低于8元/小时;

校外岗位: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时间安排:原则上不超过8小时/周,40小时/月

(特别说明:以上六至十一项在高校内申请办理)

2017年国家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2017年国家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重要基础,促进教育公平是国家基本教育政策。党和国家高度重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上学问题,近些年中央有关部门密集出台相关资助政策措施,已建立起覆盖学前教育至研究生教育的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从制度上保障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在本专科生教育阶段实行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学费补偿贷款代偿、校内奖助学金、勤工助学、困难补助、伙食补贴、学费减免、“绿色通道”等多种方式的混合资助体系。 1.国家奖学金 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特别优秀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每年奖励本专科学生5万名,每生每年8000元。 2.国家励志奖学金 用于奖励资助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国家励志奖学金资助面约为全国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学生总数的3%,每生每年5000元。同一学年内,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奖学金不能同时获得。 3.国家助学金 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国家助学金资助面约为全国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学生总数的20%,一等助学金4000元,二等助学金2000元。 4.国家助学贷款 国家助学贷款是由政府主导,金融机构向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的不需要担保或抵押的信用助学贷款,帮助解决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用,每学年贷款金额原则上不超过8000元,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0年。国家助学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公布的同档次基准利率,不上浮。贷款学生在校期间的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贴息,毕业后的利息由学生支付,并按约定偿还本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有两种模式:一是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即通过就读学校向经办银行申请;二是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即通过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机构提出申请(有的地区直接到相关金融机构申请)。 5.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 对中央部门所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自愿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

佛山市各类教育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佛山市各类教育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一、学前教育阶段 (一)“低保”家庭幼儿资助(佛山市)。 相关文件:?印发佛山市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幼儿助学实施办法的通知?(佛府…2008?80号)。 资助对象:具有本市户籍,并就读于我市经过区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备案的幼儿园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满3岁的幼儿。 资助标准:每人每年补助3000元。 (二)幼儿保教费补贴(佛山市)。 相关文件:1.?印发佛山市学前教育补贴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佛府办…2011?62号); 2.?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完善佛山市学前教育补贴制度的通知?(佛府办…2013?68号)。 资助对象:具有本市户籍,并在我市经区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备案)的幼儿园(含农村小学附设幼儿部、幼儿班)就读的、学龄前3年在园幼儿。每名幼儿每年可享受1次补贴(共享受3年)。 资助标准:每人每年补助300元。 二、特殊教育(佛山市残疾儿童少年十五年免费教育) 相关文件:?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佛山市实行残疾儿童少年十五年免费教育实施方案的通知?(佛府办…2012?61号)。

免费对象:具有本市户籍,领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并在我市经区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备案)的公办、民办幼儿园、中小学就读的残疾儿童少年。实行免费学前教育后,残疾儿童不再重复享受“低保”家庭幼儿资助和幼儿保教费补贴政策。高中阶段低保家庭的残疾学生在享受免费教育的同时,继续享受国家助学金补助。 免费标准:学前教育每人每年6000元,三年合计共18000元;义务教育残疾学生免费政策按现行义务教育免费政策执行。普通高中每人每年2,470元,三年合计7,410元。中职学校每人每年4,000元,三年共12,000元。 三、义务教育阶段 (一)义务教育阶段“低保”家庭学生生活费补助(佛山市)。 相关文件: 1.?印发关于佛山市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助学实施办法的通知?(佛府办…2005?228号); 2.?关于解决城乡特殊困难未成年人教育救助工作的通知?(佛扶字…2005?6号); 3. 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提高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生活费资助标准的通知(佛府办…2012?54号)。 资助对象:具有我市户籍的“低保”家庭学生或者符合我市城乡特殊困难未成年人教育救助政策的学生。

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教科文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财务司 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二○一二年六月)

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教科文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财务司 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二○一二年六月) 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一、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建立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能够顺利入学,上得起大学、接受职业教育,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是实施科教兴国和人才强国战略,优化教育结构,促进教育公平和社会公正的有效手段;是切实履行公共财政职能,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必然要求。 1. 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主要内容 目前,国家在高等教育阶段建立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包括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师范生免费教育、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等多种形式有机结合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考入大学,首先可通过学校开设的“绿色通道”按时报到。入校后,学校对其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进行核实,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其中,解决学费、住宿费问题,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以国家励志奖学金等为辅;解决生活费问题,以国家助学金为主,以勤工助学等为辅。此外,国家还积极引导和鼓励社会团体、企业和个人面向高校设立奖学金、助学金,共同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并完成学业。 2. 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指学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难以支付其

国家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简介

国家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简介(2015) 来源: 作者: 编辑:办公室日期:2015-11-04 点击率:595 [我要打印][关闭] 摘要: 引题: 关键字: 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重要基础,促进教育公平是国家基本教育政策。党和国家高度重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上学问题,近些年中央有关部门密集出台相关资助政策措施,已建立起覆盖学前教育至研究生教育的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从制度上保障了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一、高等教育学生资助政策 (一)本专科生教育阶段: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学费补偿贷款 代偿、校奖助学金、勤工助学、困难补助、伙食补贴、学费减免、“绿色通道” 等多种方式的混合资助体系。 1.国家奖学金。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特别优秀的全日制普通高校 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每年奖励本专科学生5万名,每生每 年8000元。 2.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资助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高 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国家励志奖学金资助面约为全国全 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学生总数的3%,每生每年 5000元。同一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奖学金不能同时获得。 3.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 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国家助学金资助面约为全国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 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学生总数的20%,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000元, 可分设2-3档。 4.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贷款是由政府主导,金融机构向高校家庭经济困 难学生提供的不需要担保或抵押的信用助学贷款,帮助解决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 宿费用,每学年贷款金额原则上不超过8000元,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0年。国 家助学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公布的同档次基准利率,不上浮。贷款学 生在校期间的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贴息,毕业后的利息由学生支付,并按约定偿 还本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有两种模式:一是校园地国家助 学贷款,即通过就读学校向经办银行申请;二是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即通过户 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机构提出申请(有的地区直接到相关金融机构 申请)。

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工作总结

“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活动总结 为加大对学生资助政策的宣传力度,使国家学生资助政策和在校内得到充分宣传,深入人心,确保国家对大学生的各项资助政策得到更好的贯彻和落实,进一步维护教育的公正、公平,顺利推进我校学生资助工作的开展,促进和谐校园建设。按照上级文件要求,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开展了一系列的资助活动宣传,真正让交通学院的每一个学子都能了解和认识国家对贫困大学生一系列的资助宣传政策,以及促使我院的学子在以后的学习生活中真正的以自己的行动来报效祖国,回报社会的关怀。以下是我院在开展本次活动相关总结: 一、认真学习文件精神、制定学院的相关资助宣传工作安排 本次活动主要学习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的精神为指导,配合学校今年的中心工作,以宣传国家学生资助政策,加强大学生诚信、感恩教育为中心,引导全体师生深入学习国家学生资助政策,激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克服困难、自强自立、努力成才。学院分团委在接到学校的相关资助宣传文件精神之后,认真研究,制定学院资助宣传月的活动方案,召开专题会议,对学生干部和学生进行系统的培训,部署我院资助宣传各项工作安排,制定了针对“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工作的方案,统一部署工作安排;各个辅导员、学生干部分工开展,在所在专业班级中召开主题教育系列的宣传方案,认真学习和宣传相关资助宣传内容,让学生深入了解,确保国家对大学生的各项资助政策得到更好的贯彻和落实,让资助政策深入到我院的每一个师生心中。 二、层层落实,升华主题教育 学院各个辅导员、学生干部在系统学习相关文件精神和学院的工作安排以后,认真对待此次资助宣传活动,让资助政策在学生心中真正生根发芽,让学生真正感受到国家资助政策的温暖之手。 为了让更多的学生了解国家资助政策,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召开了资助政策宣传会议,以此来达到广泛宣传的目的。首先学院各个班级在本班开展班会,使同学们了解学生资助工作,然后各班上报家庭贫困生申请表,同时在网上系统申请贫困生资助,学生资助宣传工作得到了我院相关领导的赞赏。 三、活动的成果

2015年学生资助政策

2015最新国家资助政策体系简介 一、高等教育学生资助政策 (一)本专科生教育阶段: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学费补偿贷款代偿、校内奖助学金、勤工助学、困难补助、伙食补贴、学费减免、"绿色通道"等多种方式的混合资助体系. 1.国家奖学金.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特别优秀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每年奖励本专科学生5万名,每生每年8000元. 2.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资助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国家励志奖学金资助面约为全国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学生总数的3%,每生每年5000元.同一学年内,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奖学金不能同时获得. 3.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国家助学金资助面约为全国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学生总数的20%,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000元,可分设2-3档. 4.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贷款是由政府主导,金融机构向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的不需要担保或抵押的信用助学贷款,帮助解决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用,每学年贷款金额原则上不超过8000元,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0年.国家助学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公布的同档次基准利率,不上浮.贷款学生在校期间的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贴息,毕业后的利息由学生支付,并按约定偿还本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有两种模式:一是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即通过就读学校向经办银行申请;二是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即通过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机构提出申请(有的地区直接到相关金融机构申请). 5.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对中央部门所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自愿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达到3年以上(含3年)的,实施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补偿代偿金额根据毕业生在校期间每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确定,每生每年不高于8000元.每年补偿或代偿总额的1/3,分3年补偿代偿完毕.地方高校毕业生学费补偿贷款代偿由各地参照中央政策制定执行. 6.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及学费减免.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等学校在校生及毕业生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施一次性补偿或代偿,对退役后复学的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实行学费减免.补偿代偿金额根据学生在校期间每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确定,退役复学学费减免金额按照实际收取学费确定,每生每年均不高于8000元. 7.师范生免费教育.在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和西南大学六所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实行师范生免费教育.免费教育师范生在校学习期间,免除学费、免缴住宿费,并补助生活费.地方师范院校师范生资助由各地自行实施.享受师范生免费教育的学生可以申请国家奖学金,但不能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 8.退役士兵教育资助.对退役一年以上、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的自主就业

普通高中学生资助政策宣传介绍

普通高中学生资助政策宣传介绍 一、普通高中有哪些国家资助政策?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浙财教〔2011〕123 号)及《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教育厅关于追加2015年普通高中扶困助学补助经费的通知》(浙财教〔2015〕90号)等文件精神,现阶段实行的普通高中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主要有两项:1、免学费免代收费制度;2、国家助学金制度。 二、享受普高国家资助政策需符合哪些条件? 1、享受普高免学费、免代收费的对象及标准 第Ⅰ类:低保家庭的子女、福利机构监护的未成年人、革命烈士子女、五保供养的未成年人以及残疾学生,能够出具有效证件或证明的,可免交学费和代收费。 第Ⅱ类:低保边缘困难家庭子女凭民政局发放的就学救助卡可免交学费。 2、享受普高国家助学金补助的对象及标准 普高国家助学金的资助对象为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普通高中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民办普通高中酌情参照执行),包括以下两类: (1)符合免学费条件的Ⅰ类和Ⅱ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金华市区国家助学金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 (2.)其他家庭年人均收入较低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金华市区国家助学金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 三、申请普高免学费、免代收费及国家助学金补助应该怎样办理? 1. 第Ⅰ类,低保家庭的子女、福利机构监护的未成年人、革命烈士子女、五保供养的未成年人以及残疾学生免学费、免代收费及国家助学金补助的申请办理:○1由符合条件的学生填写《金华市区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申请表》,向就读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并到村委会(居委会)签署意见并盖章;○2必须向就读学校提交相关有效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3向就读学校提供学生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第Ⅱ类,低保边缘困难家庭子女免学费及国家助学金补助的申请办理:○1由符合条件的学生填写《金华市区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申请表》,向就读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并到村委会(居委会)签署意见并盖章;○2必须向就读学校提交相关有效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3向就读学校提供学生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 其他家庭年人均收入较低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助学金补助的申请办理:○1由符合条件的学生填写《金华市区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申请表》,向就读学校提出书面申请;○2必须详实填写好“申请表”中的“困难情况说明”,并到村委会(居委会)签署意见并盖章;○3向就读学校提供学生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四、普高免学费、免代管费及国家助学金补助申请怎样评定、审核和审定? 每年秋季学期由学生向就读学校提出申请,于9月15日前将申请材料交给学校,学校组成学生资助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根据文件要求及条件,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评定,然后造册报当地所属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最后由财政局复核审定。

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国家资助政策主题班会

资助政策、助我成长主题班会 欧阳光明(2021.03.07) 白桥中学八年级三班 一、活动主题:“资助政策、助我成长” 二、活动目的:此活动是为了加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普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知识,让全班学生全面了解各项学生资助政策,掌握国家义务教育阶段性等各项资助项目的申报条件和申请程序。 三、活动意义:使国家资助政策深入学生心中,确保国家资助政策顺利实施,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引导他们在获得资助的同时,培养学生的道德品质教育,懂得感恩,关爱他人,关爱社会,对国家和社会有所回报。 四、活动时间:2017年11月17日。 五、活动地点:八三班教室。 六、参加人员:八年级三班全体同学、班主任。 七、主持人:张巧巧李楚楚 八、本次班会形式:知识问答 九、本次班会过程: 1、开场白: 主持人:为进一步提高大家对国家中学生资助政策,普及资知识,今天,八年级三班举行以“助学教育助我成长”为主题题的班会

活动。全体大家晚上好! 有人说,风雨中挺立才是真正的英雄。各位同学们,我们感谢国家助学政策给我们撑起的一片碧蓝天空,它赋予我们的是成长中的无私和求学路上的感恩。 有人说,重生是为了脱离地狱,而拨开云天见天日的今天就是我们的天堂,我们要用自己的双手来报答,国家乃至学校给予我们的资助之恩,用自己力所能及的力量,让这个世界充满无私,充满帮助。 2、接下来我问你答,进入本次班会重要环节: 四、义务教育学生资助政策知识问答: (1)、问题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收取学杂费吗?杨敬磊同学答:免学杂费。全部免除城乡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学生学杂费。 (2)问题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收取教材费吗? 李晓漫同学答:对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免费教科书资金,国家规定课程由中央全额承担,地方课程由地方承担。同时国家为小学一年级新生免费提供正版学生字典,所需资金由中央财政全额承担。 (3)、问题三:国家对寄宿制学生有哪些资助政策? 苏子清同学答:寄宿生生活补助。城乡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可以享受寄宿生生活费补助。补助标准为小学生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生每生每年1250元。(4)、问题四:你了解国家的营养改善计划吗? 张东同学答:营养改善计划。国家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

xx年XX学生资助政策公布覆盖学前至研究生教育

xx年XX学生资助政策公布覆盖学前至研究生教育 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xx年国家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财政部 ___ 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重要基础,促进教育公平是国家基本教育政策。 ___高度重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上学问题,近些年中央有关部门密集出台相关资助政策措施,已建立起覆盖学前教育至研究生教育的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从制度上保障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一、高等教育学生资助政策 (一)本专科生教育阶段: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学费补偿贷款代偿、校内奖助学金、勤工助学、困难补助、伙食补贴、学费减免、“绿色通道”等多种方式的混合资助体系 1.国家奖学金。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特别优秀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每年奖励本专科学生5万名,每生每年8000元。

2.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资助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国家励志奖学金资助面约为全国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学生总数的3%,每生每年5000元。同一学年内,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奖学金不能同时获得。 3.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国家助学金资助面约为全国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学生总数的20%,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000元,可分设2-3档。 4.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贷款是由政府主导,金融机构向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的不需要担保或抵押的信用助学贷款,帮助解决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用,每学年贷款金额原则上不超过8000元,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0年。国家助学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公布的同档次基准利率,不上浮。贷款学生在校期间的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贴息,毕业后的利息由学生支付,并按约定偿还本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有两种模式:一是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即通过就读学校向经办银行申请;二是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即通过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机构提出申请(有的地区直接到相关金融机构申请)。

汇总学生资助政策告知书.docx

学生资助政策告知书 亲爱的同学们: 为了提高学生资助政策知晓度,使国家资助政策家喻户晓,真正做到不让一位贫困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的目的,梧州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印制了义务教育阶段、普通高中阶段、中等职业教育阶段、大学阶段等不同学段的学生资助政策,请您认真阅读,并在相应的资助项目□内打√。谢谢您的合作! 一、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 二、普通高中阶段(国家助学金□、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费政策□、库区移民子女和国贫县学 生免学费政策□、雨露计划□); 三、中等职业教育阶段(中职国家助学金□、中职国家免学费□、自治区人民府中等职业教育奖学金□、雨 露计划□); 四、大学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入学补助项目□、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 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及 学费资助□、广西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金贷款补偿资助政策□、雨露计划□) 学生(签字):日期:年月日 梧州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8年5月16日 ﹍﹍﹍﹍﹍﹍﹍﹍﹍﹍﹍﹍﹍﹍﹍﹍﹍﹍﹍﹍﹍﹍﹍﹍﹍﹍﹍﹍﹍﹍﹍﹍﹍﹍﹍ 学生资助政策告知书 亲爱的同学们: 为了提高学生资助政策知晓度,使国家资助政策家喻户晓,真正做到不让一位贫困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的目的,梧州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印制了义务教育阶段、普通高中阶段、中等职业教育阶段、大学阶段等不同学段的学生资助政策,请您认真阅读,并在相应的资助项目□内打√。谢谢您的合作! 一、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 二、普通高中阶段(国家助学金□、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费政策□、库区移民子女和国贫县 学生免学费政策□、雨露计划□); 三、中等职业教育阶段(中职国家助学金□、中职国家免学费□、自治区人民府中等职业教育奖学金□、 雨露计划□); 四、大学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入学补助项目□、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 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及 学费资助□、广西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金贷款补偿资助政策□、雨露计划□)学生(签字):日期:年月日

国家学生资助政策

一、学前教育资助政策问答 1、《中央财政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管理办法》主要涉及学前教育资助的哪些方面? 答:2015年7月,财政部、教育部联合印发了《中央财政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管理办法》,明确了“幼儿资助类项目资金分配原则”和和“幼儿资助类项目资金预算管理要求”。 2、幼儿资助类项目资金按照什么原则分配? 答:幼儿资助类项目资金按因素法进行分配。具体分配时,先按中西 部省份和东部省份分别确定分配资金规模,再分别按在园幼儿规模、资助制度建立健全、地方财政幼儿资助投入及实施效果等因素进行分配。 3、幼儿资助类项目资金预算每年何时下达? 答:财政部和教育部每年9月底前提前下达各省份下一年度部分幼儿资助类项目资金预算指标;每年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批准预算后90日,正式核定全年幼儿资助类项目资金预算,并下达剩余部分,同时抄送财政部驻各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 省级财政和教育部门接到中央财政幼儿资助类项目资金预算(含提前通知预算指标)后,在30日按预算级次分解下达,提出明确的资金

管理和使用要求,并抄送财政部驻当地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 县级财政和教育部门在收到上级预算文件后的30日,将资金分配落实到具体项目或者幼儿园,资金分配结果同时录入学前教育相关管理信息条系统。 4.学前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具体资助办法 (1)资助容 各市县对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普惠性幼儿园在园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予以资助。 幼儿园要从事业收入中提取3%-5%比例的资金,用于减免收费、提供特殊困难补助等,具体比例由各市县自行确定。 (2)资助对象和标准 各市县按按照在校时间每生每天不低于2元(一年按200天计算)的标准对家庭经济困难幼儿进行资助。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将根据各市县资助资金实际发放情况进行奖补。 (3)补助对象主要包括: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幼儿重点优抚对象, 城市低保户、农村低保户,儿童福利机构孤儿及社会散居孤儿,父母双残或单残、家庭主要成员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造成生活困难的幼儿以及残疾幼儿;因重大自然灾害或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幼儿;计划生育独生子女户和双女绝育户家庭的幼儿;其他特殊原因

中等职业教育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中等职业教育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一、免学费政策 (一)免学费范围: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学生。对在职业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批准、符合国家标准的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学生,按照当地同类型同专业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免除学费标准给予补助。 (二)审核认定: 1.每学年秋季学期开学后一个月内,中等职业学校指导全日制一年级新生填写《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学生信息表》,连同户口簿复印件(户口簿复印件应包含户号页、学生姓名页信息)递交到学校进行免学费资格审核。 2.中等职业学校审核确定享受免学费政策学生名单后,通过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将免学费学生相关信息报至同级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审核,相关审核结果在学校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3.享受免学费政策学生名单公示无异议后,由学校组织享受免学费政策学生本人在《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学生名单》上签名确认。 4.每学年春季学期开学后一个月内,学校根据全日制学生实际在校情况,在剔除当学期学籍异动学生后重新核定当学期免学费学生名单,并组织享受免学费政策学生在《免学费名单》上签名确认。 二、国家助学金 (一)资助对象: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资助比例: — 1 —

1.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涉农专业学生全部纳入享受国家助学金范围。 2.集中连片特困地区的农村学生(不含县城)全部纳入享受国家助学金范围。 3.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全部纳入享受国家助学金范围。 4.优先资助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家庭子女、孤儿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的农村计划生育独生子女和双女结扎户家庭的学生、受艾滋病影响致困家庭子女,以及遭遇不可抗力及其它特殊情况造成人身及财产重大损失家庭子女。 (三)资助标准:每生每年2000元。 (四)申请程序:每学年秋季学期开学一周内,中等职业学校符合资助条件学生填写《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连同本人身份证及户口簿的复印件一并递交到学校(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需额外提供乡镇或街道办事处(含)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状况证明材料),正式提出国家助学金申请。 (五)评审发放: 1.涉农专业学生和在我区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农村学生(不含县城)可直接认定享受国家助学金资格。 2.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流程如下: a.班级评议小组组织全班同学对申请人进行民主评议,并提出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推荐名单 b.学校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对各班级推荐名单进行审查,并提出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建议名单 — 2 —

学生资助政策宣传主题班会

资助政策、助我成长主题班会 一、活动主题:“资助政策、助我成长” 二、活动目的:此活动是为了加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普及家庭经济困难 学生资助知识,让每位在校生全面了解各项学生资助政策,减免政策 三、活动意义:使国家资助政策深入师生之中,确保国家资助政策顺利实施,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引导他们在获得资助的同时,培养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懂得感恩,关爱他人,关爱社会,对国家和社会有所回报。 四、活动时间:2018年9月7日。 五、活动地点:黄中八6班。 六、参加人员:八6班全体同学、班主任、各任课老师。 七、主持人:郭语然高振坤 八、本次班会形式:知识问答 九、本次班会过程: 1、开场白: 主持人郭:为进一步加强大学生资助政策,普及资知识,今天,我们八6班举行以“助学教育助我成长”主题班会 主持人高:我们感谢国家助学政策给我们撑起的一片碧蓝天空,它赋予我们的是成长中的无私和求学路上的感恩。 主持人郭:有人说,重生是为了脱离地狱,而拨开云天见天日的今天就是我们的天堂,我们要用自己的双手来报答,国家乃至学校给予我们的资助之恩,用自己力所能及的力量,让这个世界充满无私,充满帮助。 主持人郭:(1)、问题一:国家助学金基本申请条件? 王璐祺同学答:(1)、热爱社会主义,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简朴。 主持人高:(2)问题二:“两免一补”指的什么? 刘伟晔同学答:“两免一补”是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免杂费并补助寄宿生生活费的一项政策

国家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简介

国家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简介 【信息来源: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浏览量: 20705|发布时间:2014-09-01】 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重要基础,促进教育公平是国家基本教育政策。 党和国家高度重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上学问题,近些年中央有关部门密集出台相关资助政策措施,已建立起覆盖学前教育至研究生教育的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从制度上保障了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一、高等教育学生资助政策 (一)本专科生教育阶段: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学费补偿贷款代偿、校内奖助学金、勤工助学、困难补助、伙食补贴、学费减免、“绿色通道”等多种方式的混合资助体系 1.国家奖学金。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特别优秀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每年奖励本专科学生5万名,每生每年8000元。 2.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资助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国家励志奖学金资助面约为全国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学生总数的3%,每生每年5000元。同一学年内,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奖学金不能同时获得。 3.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国家助学金资助面约为全国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学生总数的20%,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000元,可分设2-3档。

4.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贷款是由政府主导,金融机构向高校家庭经 济困难学生提供的不需要担保或抵押的信用助学贷款,帮助解决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用,每学年贷款金额原则上不超过8000元。国家助学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公布的同档次基准利率,不上浮。贷款学生在校期间的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贴息,毕业后的利息由学生支付,并按约定偿还本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有两种模式:一是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即通过就读学校向经办银行申请。二是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即通过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机构提出申请(有的地区直接到相关金融机构申请)。 5.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对中央部门所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自愿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达到3年以上(含3年)的,实施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补偿代偿金额根据毕业生在校期间每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确定,每生每年不高于8000元。每年补偿或代偿总额的1/3,分3年补偿代偿完毕。地方高校毕业生学费补偿贷款代偿由各地参照中央政策制定执行。 6.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及学费资助。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等学校在校生及毕业生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施一次性补偿或代偿,对退役后复学的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实行学费资助。补偿代偿金额根据毕业生在校期间每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确定,退役复学学费资助金额按照实际收取学费确定,每生每年均不高于8000元。

2017教育精准扶贫学生资助政策

教育资助政策 一、学前教育资助政策 学前教育省政府助学金。对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普惠性幼儿园在园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予以资助。资助标准为300元/生·年。 二、义务教育学生资助政策 (一)免学杂费。免除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小学600元/生·年,初中800元/生·年,特殊教育6000元/生·年。 (二)免费教科书。对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小学90元/生·年,初中180元/生·年。 (三)寄宿生生活补助。对城乡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给予生活费补助。补助标准为小学生1000元/生·年、特殊教育学生1250元/生·年、初中生1250元/生·年。 (四)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所有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享受营养改善计划(不含县城所在地学校的学生)。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天4元,全年按照学生在校时间200天计算,补助资金800元/生·年。 三、普通高中教育学生资助政策 (一)国家助学金。资助普通高中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对普通高中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给予一等国家助学金资助。一等助学金2500元/生·年,二等助学金1500元/生·年。 (二)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杂费。

免除公办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杂费(含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 (三)普通高中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对普通高中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给予2500元/生·年的生活费补助。 四、中等职业教育学生资助政策 (一)国家助学金。 资助对象为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建档立卡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滇桂黔石漠化区、滇西边境山区等连片特困地区和藏区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学生(不含县城)全部纳入享受国家助学金范围。资助标准为2000元/生·年。 (二)免学费。对中等职业学校(含民办)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所有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费(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资助标准为2000元/生·年。 (三)省政府奖学金。奖励中职学校中全日制学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奖励标准为4000 元/生·年。 (四)雨露计划。资助对象:按受中等职业教育(含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技工院校)、高等职业教育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申请方式:符合条件的贫困学生无论在何地就读,其家庭均在户籍所在地扶贫部门申请。资助标

资助政策宣传

资助政策宣传主题班会 班会主题:宣传资助政策培养感恩之心 班会目标: 1.通过本次宣传活动,旨在让更多的学生了解政府对学生资助政策的情况,扩大了学生、家长、教师对国家资助的知晓面,有利于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同时有利于我校资助工作的开展。 2.让学生了解感恩,即让学生懂得为什么要感恩。 3.让学生懂得怎样去感恩。 4.通过活动让学生真真学会如何做人。 班会过程: 一、通过文字介绍与口头经验交流,使同学们细致地了解了国家及我校的各项学生资助政策及资助申请的各种流程,方便了贫困学生进行奖助学金的申请,同时也是其他同学对其有所了解,进而使得我校的学生资助活动更加清晰化和明朗化。 二、播放歌曲l播放《怒放的生命》导入班会主题。一首《怒放的生命》昭显青春的气息,漫漫征途中,诚然不能一帆风顺,曾经多少次失去了方向,曾经多少次被残酷的现实扑灭了梦想。一生中必定会遇到有许多大大小小的挫折与坎坷,甚至还会遇到“屋漏偏逢连夜雨“的糟糕场面;在这些坎坷面前,有的人真得被打败了,然而有些人却在这里面学会了自强。就像鹰的重生,有时候困境是大家绝处逢生的机会,熬过了难关,便可以重新飞翔在辽阔的天空,穿行在无边的狂野。 三、情景剧——《爱的传递》 感人的情景到处可见,但我们同学们卖力的表演,却更能诠释出父母的爱、国家的爱。爱,需要传递。但爱的传递有很多种方式,寸草将爱传递给春晖,舍生将爱传递给取义,用生命的柴薪点燃精神的炬火,但是,无论是哪一种,它始终都能让我们感到欣慰和惬意。因为爱,是用善良、用爱心筑成的城墙。为无助的同胞担起一片避风港,去沐浴一片蓝天下的阳光,去拥抱微笑……

善良是可以有翅膀的,可以飞翔到很远很远的山那边,为干涸的大地送去雨露。让我们搭上那对载满感恩的翅膀飞向远方,飞向未来的天空,将这份恩情传递下去…… 二、听诗歌朗诵——《资助政策,筑未来》 整齐洪亮的朗诵声,荡气回肠,歌颂了中华民族的伟大,歌颂了国家资助的美好,歌颂了我们应该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有了资助的相伴,我们前行的道路更加宽广,我们的心灵不再寂寞与无助。 我们相信,平凡的我们因为有了感恩的心而不在平凡。我们要用我们的实际行动去表达我们的感激,用我们的真情去回报社会,用我们的奋斗去担起我肩上的那份责任。作为承载未来和向往明天的学生,我们应当秉承中华民族自强不息的宝贵精神,以顽强的斗志,务实的行动书写合格的青春答卷。俗话说:“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作为学生,一个深受国家、社会关怀的本科生,我们深知社会、家庭对我们的期望:刻苦学习,学到真本领、好技术,成为人才,服务社会,报效祖国。我们会怀着一颗感恩的心完成我们的学业,我们将用高尚的师德、满腔的热情诠释教师存在的意义,将来用自己的青春与热情报效我们伟大的祖国和人民。 十、结束语: 做老师的有两个希望,一是希望你们做好人,二是希望你们学习好。有人把人才分为四类:有德有才,有德无才,有才无德,无德无才。我相信我们的同学都是人才,因此希望你们做有德有才的人,不要成为有才无德的人。要成为有德有才的人,就必须养成良好的习惯,做文明的学生。父母养育你们,老师栽培你们,虽然这些是父母与老师应该做的,但大家应该怀揣一颗感恩的心,用心去体会父母、老师对你的好和爱。学会感恩,你才会去帮助应该帮助的人,才能得到别人的帮助。 总之,希望同学们:1.孝敬父母,学会体贴2.尊敬老师,努力学习3.尊重他人,团结友爱。

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简介.doc

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本专科学生) 财政部教科文司 教育部财务司 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二○一六年六月 一、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 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重要基础,是国家基本教育政策。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就学问题,将建立健全国家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保障所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都有平等接受教育的机会,作为促进教育公平的重要举措和途径。通过国家资助切实减轻困难家庭供应子女上学的经济负担,传递党和政府的关怀、社会主义大家庭的温暖,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通过国家资助让每一个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都能成为有用之才,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消除贫困代际传递,是实现国家长治久安、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本质要求;通过国家资助保障每个公民的受教育权利,对于巩固义务教育普及成果、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步伐、进一步提升高等教育大众化水平具有重要作用,这是我国教育事业科学发展、建设人力资源强国的迫切需要。 2007年5月,国务院出台《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国发〔2007〕13号),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得到了较大完善。2010年《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颁布实施后,国家密集出台了一系列高校学生资助政策和措施,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得以进一步完善,在制度上保障了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并完成学业。 1. 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主要内容 目前,国家在高等教育本专科阶段建立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师范生免费教育、退役士兵教育资助、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助学贷款代偿、服义务

学生资助政策宣传讲稿复习课程

2018年学生资助政策宣传讲稿 同学们,你们知道学生资助的政策吗?今天我给大家讲讲相关的 政策。近年来,随着国家对教育扶贫工作的扎实推进,学生助学力度不断加大,助学政策不断完善,助学内容越来越丰富。为使广大学生清晰助学政策,保证符合条件的学生能享受助学待遇。特用今天这节课的时间,召开资助政策宣传主题班会,对学生享受的助学政策进行解读。 一、班主任向学生明确困难补助的宗旨 1、国家对家庭困难的校内、外住宿生进行生活补助 2、条件:家庭生活相对困难 3、补助金额:500元/学期 二、获得的名额 1、由学生所在的村民委员会证实,然后学校根据家庭最困难的学生优先考虑。 2、本学期困难补助与往个学期的异同 同:家庭条件困难的内宿生 异:以前每个校内、外住宿生都获得500元补助,本学期每班按住宿生名额70%的比例发放。 三、班主任向学生明确获得的步骤 1、到班主任处领取《家庭困难内宿生补助申请表》,回家跟父母一起填写。

2、填写完后到街道委员会或村公所盖章证明。 3、回校后把申请表交给班主任。 4、学校及班主任对各个交表的住宿生进行评议。 5、班主任在班上公布评议结果,供本班全体学生讨论。 6、张贴评选结果。 7、申诉,在张贴期间,有异议的可以到班主任处申诉,时间为一个星期。 8、班主任将入选的申请表上交。 9、将班主任送来的推选名单向全校师生公布。 四、班主任组织全班学生推选评议小组。 1、男女住宿生各推选出4人 2、推选方式:家庭最困难的学生优先获得。 3、班主任公布评议成员对申请人的评议时间。 五、发放申请表 1、每个住宿生一张。 2、班主任强调申请表的写法。 3、强调:带回家与父母一起商量填写。 4、申请表要如实填写,不能造假,不应故意虚夸家庭的困难。 六、学生营养补助 学生营养是所有在校生每天补助4元,一学期补助400元。我们今天了解了相关的政策,我们应该好好的学习,珍惜今天的

(完整word版)资助政策教案

2018年秋季《开学第一课》 ----国家资助政策温暖贫困家庭 一、课题:“国家资助政策温暖贫困家庭” 二、教学目标:此活动是为了加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普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知识,让全班学生全面了解各项学生资助政策。 三、教学背景:通过建立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加大财政投入,落实各项助学政策,扩大受助学生比例,从制度上基本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就学问题,并建立起长效的资助机制,做到“绝不能让一个学生因家庭贫困而失学”。 四、时间:2018年 五、地点:一五班教室 六、参加人员:一五班全体同学 七、教学过程: 1.导入开学一课主题。 为进一步加强学生资助政策,普及资助政策知识,今天的开学第一课主题是“国家资助政策温暖贫困家庭”。 2.学习新知。 解读国家对义务教育学生资助的政策 全面免除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对农村学生和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对农村学生免费配发汉语字典,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提供生活补助,实施营养改善计划。

1、免学杂费。全部免除城乡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学生学杂费。 2、免费教科书。对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农村学生和城市低保家庭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农村学生国家课程免费教科书资金由中央财政承担,地方课程免费教科书及城市低保家庭学生国家免费教科书资金由地方财政承担。国家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费配发汉语字典。 3、寄宿生生活补助。用于资助义务教育阶段农村和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中西部地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标准为小学生每生每天4元、初中生5元(寄宿生全年在校时间按250天计算)。 4、营养改善计划。在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实施农村(不含县城)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中央财政为国家试点地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提供营养膳食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天4元。 5.生谈感受: 俗话说:“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作为学生,一个深受国家、社会关怀的小学生,我们深知社会、家庭对我们的期望:刻苦学习,学到真本领、好技术,成为人才,服务社会,报效祖国。我们会怀着一颗感恩的心完成我们的学业,我们将用高尚的师德、满腔的热情诠释教师存在的意义,将来用自己的青春与热情报效我们伟大的祖国和人民。 6.教师总结: “四个教育”,即诚信教育、感恩教育、成才教育、心理健康教。作为申请国家资助金的同学首先要诚信。在申请时要如实反映家中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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