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全金融企业不良资产批量转让的管理办法完整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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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企业不良资产批量转让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盘活金融企业不良资产,增强抵御风险能力,促进金融支持经济发展,防范国有资产流失,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金融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国有及国有控股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城市信用社、农村信用社以及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银监会)依法监督管理的其他国有及国有控股金融企业(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除外)。

其他中资金融企业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资产管理公司,是指具有健全公司治理、内部管理控制机制,并有5年以上不良资产管理和处置经验,公司注册资本金100亿元(含)以上,取得银监会核发的金融许可证的公司,以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依法设立或授权的资产管理或经营公司。

各省级人民政府原则上只可设立或授权一家资产管理或经营公司,核准设立或授权文件同时抄送财政部和银监会。上述资产管理或经营公司只能参与本省(区、市)范围内不良资产的批量转让工作,其购入的不良资产应采取债务重组的方式进行处置,不

得对外转让。

批量转让是指金融企业对一定规模的不良资产(10户/项以上)进行组包,定向转让给资产管理公司的行为。

——谢辉律师注:即10户以上不良资产处置(批量)的一级市场只能针对特定主体,而10户以下的处置(非批量)可以向社会投资者转让。

第四条金融企业应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和内控制度,不断提高风险管理能力,建立损失补偿机制,及时提足相关风险准备。第五条金融企业应对批量处置的不良资产及时认定责任人,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并将处理情况报同级财政部门和银监会或属地银监局。

第六条不良资产批量转让工作应坚持依法合规、公开透明、竞争择优、价值最大化原则。

(一)依法合规原则。转让资产范围、程序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严禁违法违规行为。

(二)公开透明原则。转让行为要公开、公平、公正,及时充分披露相关信息,避免暗箱操作,防范道德风险。

(三)竞争择优原则。要优先选择招标、竞价、拍卖等公开转让方式,充分竞争,避免非理性竞价。

(四)价值最大化原则。转让方式和交易结构应科学合理,提高效率,降低成本,实现处置回收价值最大化。

第二章转让范围

第七条金融企业批量转让不良资产的范围包括金融企业在经营中形成的以下不良信贷资产和非信贷资产:

(一)按规定程序和标准认定为次级、可疑、损失类的贷款;(二)已核销的账销案存资产;

(三)抵债资产;

(四)其他不良资产。

第八条下列不良资产不得进行批量转让:

(一)债务人或担保人为国家机关的资产;

(二)经国务院批准列入全国企业政策性关闭破产计划的资产;(三)国防军工等涉及国家安全和敏感信息的资产;

(四)个人贷款(包括向个人发放的购房贷款、购车贷款、教育助学贷款、信用卡透支、其他消费贷款等以个人为借款主体的各类贷款);

(五)在借款合同或担保合同中有限制转让条款的资产;(六)国家法律法规限制转让的其他资产。

第三章转让程序

第九条资产组包。金融企业应确定拟批量转让不良资产的范围和标准,对资产进行分类整理,对一定户数和金额的不良资产进行组包,根据资产分布和市场行情,合理确定批量转让资产的规模。第十条卖方尽职调查。金融企业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要求,

认真做好批量转让不良资产的卖方尽职调查工作。

(一)通过审阅不良资产档案和现场调查等方式,客观、公正地反映不良资产状况,充分披露资产风险。

(二)金融企业应按照地域、行业、金额等特点确定样本资产,并对样本资产(其中债权资产应包括抵质押物)开展现场调查,样本资产金额(债权为本金金额)应不低于每批次资产的80%。(三)金融企业应真实记录卖方尽职调查过程,建立卖方尽职调查数据库,撰写卖方尽职调查报告。

第十一条资产估值。金融企业应在卖方尽职调查的基础上,采取科学的估值方法,逐户预测不良资产的回收情况,合理估算资产价值,作为资产转让定价的依据。

第十二条制定转让方案。金融企业制定转让方案应对资产状况、尽职调查情况、估值的方法和结果、转让方式、邀请或公告情况、受让方的确定过程、履约保证和风险控制措施、预计处置回收和损失、费用支出等进行阐述和论证。转让方案应附卖方尽职调查报告和转让协议文本。

第十三条方案审批。金融企业不良资产批量转让方案须履行相应的内部审批程序。

第十四条发出要约邀请。金融企业可选择招标、竞价、拍卖等公开转让方式,根据不同的转让方式向资产管理公司发出邀请函或进行公告。邀请函或公告内容应包括资产金额、交易基准日、五级分类、资产分布、转让方式、交易对象资格和条件、报价日、

邀请或公告日期、有效期限、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及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通过公开转让方式只产生l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可采取协议转让方式。

第十五条组织买方尽职调查。金融企业应组织接受邀请并注册竞买的资产管理公司进行买方尽职调查。

(一)金融企业应在买方尽职调查前,向已注册竞买的资产管理公司提供必要的资产权属文件、档案资料和相应电子信息数据,至少应包括不良资产重要档案复印件或扫描文件、贷款五级分类结果等。

(二)金融企业应对资产管理公司的买方尽职调查提供必要的条件,保证合理的现场尽职调查时间,对于资产金额和户数较大的资产包,应适当延长尽职调查时间。

(三)资产管理公司通过买方尽职调查,补充完善资产信息,对资产状况、权属关系、市场前景等进行评价分析,科学估算资产价值,合理预测风险。对拟收购资产进行量本利分析,认真测算收购资产的预期收入和成本,根据资产管理公司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报价。

第十六条确定受让方。金融企业根据不同的转让方式,按照市场化原则和国家有关规定,确定受让资产管理公司。金融企业应将确定受让方的原则提前告知已注册的资产管理公司。采取竞价方式转让资产,应组成评价委员会,负责转让资产的评价工作,评价委员会可邀请外部专家参加;采取招标方式应遵守国家有关

招标的法律法规;采取拍卖方式应遵守国家有关拍卖的法律法规。

第十七条签订转让协议。金融企业应与受让资产管理公司签订资产转让协议,转让协议应明确约定交易基准日、转让标的、转让价格、付款方式、付款时间、收款账户、资产清单、资产交割日、资产交接方式、违约责任等条款,以及有关资产权利的维护、担保权利的变更、已起诉和执行项目主体资格的变更等具体事项。转让协议经双方签署后生效。

第十八条组织实施。金融企业和受让资产管理公司根据签署的资产转让协议组织实施。

第十九条发布转让公告。转让债权资产的,金融企业和受让资产管理公司要在约定时间内在全国或者省级有影响的报纸上发布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公告,通知债务人和相应的担保人,公告费用由双方承担。双方约定采取其他方式通知债务人的除外。

第二十条转让协议生效后,受让资产管理公司应在规定时间内将交易价款划至金融企业指定账户。原则上采取一次性付款方式,确需采取分期付款方式的,应将付款期限和次数等条件作为确定转让对象和价格的因素,首次支付比例不低于全部价款的30%。采取分期付款的,资产权证移交受让资产管理公司前应落实有效履约保障措施。

第二十一条金融企业应按照资产转让协议约定,及时完成资产

档案的整理、组卷和移交工作。

(一)金融企业移交的档案资料原则上应为原件(电子信息资料除外),其中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和产权关系的法律文件资料必须移交原件。

(二)金融企业将资产转让给资产管理公司时,对双方共有债权的档案资料,由双方协商确定档案资料原件的保管方,并在协议中进行约定,确保其他方需要使用原件时,原件保管方及时提供。(三)金融企业应确保移交档案资料和信息披露资料(债权利息除外)的一致性,严格按照转让协议的约定向受让资产管理公司移交不良资产的档案资料。

第二十二条自交易基准日至资产交割日的过渡期内,金融企业应继续负责转让资产的管理和维护,避免出现管理真空,丧失诉讼时效等相关法律权利。

过渡期内由于金融企业原因造成债权诉讼时效丧失所形成的损失,应由金融企业承担。签订资产转让协议后,金融企业对不良资产进行处置或签署委托处置代理协议的方案,应征得受让资产管理公司同意。

第二十三条金融企业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资产转让成交价格与账面价值的差额进行核销,并按规定进行税前扣除。

第四章转让管理

第二十四条金融企业应建立健全不良资产批量转让管理制度,设立或确定专门的审核机构,完善授权机制,明确股东大会、董事会、经营管理层的职责。

资产管理公司应制定不良资产收购管理制度,设立收购业务审议决策机构,建立科学的决策机制,有效防范经营风险。

第二十五条金融企业和资产管理公司负责不良资产批量转让或收购的有关部门应遵循岗位分离、人员独立、职能制衡的原则。第二十六条金融企业根据本办法规定,按照公司章程和内部管理权限,履行批量转让不良资产的内部审批程序,自主批量转让不良资产。

第二十七条金融企业应在每批次不良资产转让工作结束后(即金融企业向受让资产管理公司完成档案移交)30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和银监会或属地银监局报告转让方案及处置结果,其中中央管理的金融企业报告财政部和银监会,地方管理的金融企业报告同级财政部门和属地银监局。同一报价日发生的批量转让行为作为一个批次。

第二十八条金融企业应于每年2月20日前向同级财政部门和银监会或属地银监局报送上年度批量转让不良资产情况报告。省级财政部门和银监局于每年3月30日前分别将辖区内金融企业上年度批量转让不良资产汇总情况报财政部和银监会。

第二十九条金融企业和资产管理公司的相关人员与债务人、担保人、受托中介机构等存在直接或间接利益关系的,或经认定对不

良资产形成有直接责任的,在不良资产转让和收购工作中应予以回避。

第三十条金融企业应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及时披露资产转让的有关信息,同时充分披露参与不良资产转让关联方的相关信息,提高转让工作的透明度。

上市金融企业应严格遵守证券交易所有关信息披露的规定,及时充分披露不良资产成因与处置结果等信息,以强化市场约束机制。

第三十一条金融企业应做好不良资产批量转让工作的内部检查和审计,认真分析不良资产的形成原因,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强化信贷管理和风险防控。

第三十二条金融企业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禁以下违法违规行为:

(一)自交易基准日至资产交割日期间,擅自放弃与批量转让资产相关的权益;

(二)违反规定程序擅自转让不良资产;

(三)与债务人串通,转移资产,逃废债务;

(四)抽调、隐匿原始不良资产档案资料,编造、伪造档案资料或其他数据、资料;

(五)其他违法违规的行为。

第三十三条金融企业和资产管理公司应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责任认定,视情节轻重和损失

大小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违反党纪、政纪的,移交纪检、监察部门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三十四条财政部和银监会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对金融企业的不良资产批量转让工作和资产管理公司的资产收购工作进行监督和管理,具体办法由财政部和银监会另行制定。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责令有关单位或部门进行整改,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第五章附则

第三十五条金融企业应依据本办法制定内部管理办法,并报告同级财政部门和银监会或属地银监局。

第三十六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依法设立或授权的资产管理或经营公司的资质认可条件,由银监会另行制定。

第三十七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赠送以下资料

《管理的实践》读后感

德鲁克说:“管理就是界定企业的使命,并激励和组织人力资源去实现这个使命。界定使命是企业家的任务,而激励与组织人力资源是领导力的范畴,二者的结合就是管理。”提出了三个经典的问题:我们的事业是什么?我们的事业将是什么?我们的事业究竟应该是什么?这三个问题经过改编完全可以应用于现在的我们:我们学习的是什么?我们学习的将是什么?我们学习的究竟应该是什么?

经典之所以被称之为经典往往在于其超强的预见性.多年之后依然闪耀者夺目的思想光辉,熠熠发光,为处在黑暗中的人们知音了前进的方向与道路。大师之所以成为大师在于思想的高度,作品能够让人们产生心灵上的共鸣,大事记是肉身已逝,但精神依然长存.

德鲁克先生《管理的实践》已面世半个多世纪了,在这五十多年中,有关企业管理方面的书籍可以用浩如烟海来形容。但能禁得住时间考验的的书籍还是《管理的实践》一书,这也从另一个侧面证明了《管理的实践》是一本值得认真阅读的好书。

终于读完了德鲁克的《管理的实践》,仿佛自己游荡在上个世纪中期的企业中。这本书构筑了完整的“对人的管理”思想。如:1、人是资源,是所有资源中最富潜力的资源。德鲁克认为“人的资源——整个的人,是自然赋予的所有资源中最丰富、最有才能,最有潜力的资源。”这是因为在企业可以得到的所有资源中,认识“唯一能够增长和发展的资源”,亦即“人要贡献出什么必须由他自己决定”,只要他们愿意进行“有目标的、集中和联合的努力”,就可以“产生出真正完整的东西来”。2、必须对人进行管理,挖掘出人的潜力。德鲁克明确的提出“利润并不是企业活动的目的,利润不应该成为企业决策的理由、原因和依据,他只是对企业是否起作用的一种测验”,他说道:“企业需要最大限度地发挥人的能力。”因此,“经理人员的首要任务是把他的资源——首先是人的资源中蕴含的力量都挖掘和发挥出来。那么我认为,真正诠释管理的意义就要将人的机能发挥的淋漓尽致。人是社会的主体,是社会发展的主要动力。”3、是工作富有活力,并使职工有成就感。管理者如果只注重员

工的绩效,那就死定了!那是传统的管理方式,现代管理方式已经是人性化管理,更多的是注重员工的感受。同样的工作,在行政的约束下与在自动自发的工作结果虽然是都完成任务了,但完成的综合效果完全不同。只注重绩效的话,那会留不住优秀人才。因此,要想将公司管理的有声有色,必须关注职工的感受,经常与他们交流,了解他们的想法,使他们在工作中能够感受到自己的重要性。

《管理的实践》一书,系统的论述了企业的核心问题,即企业的目的:只有一个正确而有效的定义--创造顾客;两个基本职能--营销和创新。企业存在的目的不能从自身寻找,只能从外部,从对社会的贡献中寻找,从客户那里寻找。企业通过不断的创新满足顾客的需求。管理本质上是一种实践,而不是一种专业和科学,其本质不在于“知”而在于“行”。任何热衷于将管理科学化和专业化的尝试,试图消除所有的波动,风险和不可知的措施也就是在消除自由,创新和成长。管理本质上是一句目标业绩和责任进行的管理。检验管理和创新的成果,不是知识,而是业绩和成就。管理者和员工在本质上没有差别,只有责任上的差别。员工的权利不是来自于管理者的授权,而是来自于所承担的责任。区分高层管理者和基层管理者的唯一维度在于时间。

正确的定位个人与组织的关系,组织要求员工要主动积极,以企业的目标为努力的方向,同时要求员工要自愿接受

改变。但员工对组织的要企业一般较为弱势,德鲁克总结为,首先员工是一个人,通过职位建立地位,希望公平做事有意义;其次,员工要求企业建立标准,对员工良好业绩的关注。“组织需要个人为其做出贡献,个人需要把组织当成实现自己目标的工具。”因此管理者的重要任务是将员工的目标引向组织目标。管理者需要在现在和未来间取得平衡。管理是一种稀缺的资源。

一本优秀的著作哇不尽的宝藏,可以陪伴人的终生。有所得在于能够更加深刻的领悟思想的内涵与外延,在于发现自己的误解与错误,在于能够明确自己未来道路的方向!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不良资产处置风险及对策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不良资产处置风险及对策 本论文是站在AMC及其出资者一国家财政的角度对相关问题进行研究的。本文所研究的不良资产处置,限于我国AMC的通用的、主要的处置手段,包 括:债权处置、股权管理。山于投资银行手段中的处置种类一收购与兼并、资产证券化、证券的发行与承销等一在我国AMC处置不良资产中占比十分有限(不超 过5%),故不在本文研究范围之内。 491}学位论又第_价相关理价 第二章相关理论 2.1风险理论概述 Z.1.1不确定性和风险的定义 对风险的定义,不同的作者有不同的表达。经济大词典L这样解释:“风险是由于环境的不确定因素而可能发生的各种事件”,而《金融风险管理全书》中指出: “风险是指引起损失产生的不确定性”。不论那一种表达,风险都包含了不确定性这个非常重要的因素。不确定性可以理解为行为者对环境状态的无知程度。当某 一给定事件是孤立的和静态的,行为结果是唯的〔己知的),那么,不确定因素可以完全忽

略不计,行为具有确定性。而一kf事州涉及未来的变化和多种相关因 素时,经济环境便处于一种不确定状态,行为所对应的结果也不再是确定的和唯一的,而是一个可能状态的集合,这种可能状态的集合不能进行定量衡量。在现 实的经济活动中,人们难以确定何处、何时、何种程度的潜在损失,所以几乎所有的经济行为都具有或多或少的不确定性,因而必然面临某种程度的风险。 就风险的定义来说还存在两种不同的观点。一种是客观说,认为风险是客观存在的事物,事前可以知道所有可能的结果,以及每种结果的概率客观说认为 风险与不确定性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不确定性不能对行为结果进行定量衡量的,而风险是可以定量加以衡量的,风险就是可以定量衡量的损失的小确定性,l卜川_ 在同样情况下对所有人都相同另种是主观说,认为风险是属」几主观的、个人的和心理1_的一种观念,纯属个人对客观事物的主观估计,故无法以客观的尺度 Y以衡量‘〕r观说认为风险等同于不确定性,即事前不知道行为所有可能的结果,或者虽然知道,丁能的结果,但小知道它们出现的概率不确定性的范围包括发产} 与否不确定、发生时fill不确定、发生状况不确定和发生结果不确定显然,客观说把风险、不确定性和概率区分得很清楚。而在上观说风险同义 于不确定性虽然现在人们倾向于使用概率描述客观风险,但是,这是[11 j-人们的使用范围大多局\n经济成本和社会成本。风险的经济成本又包括风险所致的直接损失成木、间接损失成木等。 风险的经济成本是指和风险相关的经济代价,包括直接损失成本和间接损失成本。直接损失成木指风险事故发生造成的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所必须支付的费 用。间接损失成本指在为预防风险发生和降低风险发生所致的损失而采取各种措施所支付的费用以及因风险所致直接损失以外的经济利益的减少。 风险的社会成本指风险的存在给整个社会造成的种种危害。主要包括资源配置成本、效率损失成本和精神成本等。山十风险的社会成本不易为人们所识别和 认识,因此,也将其称之为风险的无形成本。( 1)资源配置成本。由十风险的存在及其发生可能导致的经济后果影响社会 资源的优化配置,或者配置效率降低引起的社会经济效益损失。风险的客观存在以及其发生的可能产生的后果,使人们不愿意将资源投入2E高风险部门或行业, 而乐于将资源投入到风险较低的部门或行业,但这些高风险部门或T1业可能为社会所需,对整个社会的作用又非常大,如核能利用、水利资源开发等,由于风险 大,社会资源难以流入这些部门或行业,从而资源配置失衡,缺乏效率,整个社会经济效益降低受损 C2)效率损失成木。风险的存在,迫使每个经济单位为对付风险发了卜可能造成的损失而提留大量的风险损失准备金,这此准备金闲置而难以进入生产领域和 流通领域,阻碍了/匕改规模和流通规模的扩大,资金不能得到有效的运用,妨碍资本形成,从而社会生产率受损 (3)精神成木。风险的客观存在,使人们产生忧虑感和恐惧感,这种忧虑感和恐惧感使人们的精神处于一种紧张状态,从而工作效率降低,社会生产效率因 此而受损。这种恐惧、忧虑便构成了风险的精神成本。 2.1.4化解风险的方一法 化解风险的方法很多,这里只介绍有关的一种方法,即控制型化解风险的万法。控制\n 来所使用的关键概念在内涵和外延巨作了积极的拓展,把经济人行为模型从 经济领域推广到了非经济领域的行为分析,从而揭示出经济人某些更为实际的行为特征。另一方而结合交易成本、信息学等新的学术成果放宽新古典经济人模型

传统的不良资产处置方式

传统的不良资产处置方式 (一)诉讼追偿 诉讼追偿是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维护国家金融债权的最后屏障,也是经济活动中追索债务最常用的手段。有些企业经营困难,但并不表明丧失完全的还款能力,有的依靠其自身的经营收入还有一定的偿债来源,但一些债务人无视信用,利用各种借口拖延归还,利用各种手段逃债务。通过起诉追索债务,能加大对债务人履约的力度,同时也可以避免处置不良资产需要履行的层层报批手续。但在诉讼追偿过程中也会遇到一些现实的和法律的问题。 (二)打包处置与分包 不良资产打包处置是指将两个以上的债权项目,按照一定的分类整体进行资产处置。打包处置的方法有利于质量较差的不良资产实现较好的处置效果,但这种处置方式不利于优质资产的利益最大化。打包处置的方式适用于不良资产处置的整个阶段。 分包是指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将其所拥有的部分资产,以签订分包合同的形式委托给承包人,由承包人负责经营或代为追偿债务的一种行为。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接收不良资产的数额巨大,不良贷款客户又分散在全国各地,以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有限的人力难以对所有不良资产进行及时地处置。为了减少处置成本,加快对不良资产进行处置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需借助社会的力量,采取分包手段来实施对不良资产快速有效的处置。 1999年,资产管理公司成立初期,政策性剥离的不良资产质量还可以,这里

的可以一是指与不良资产处置后期的资产质量相对而言,二是指政策性剥离不良资产的处置回收比例相对较低。那么这一时期采取打包处置的方式,可以快速、高效的实现资产价值。 2003年—2004年商业性收购时期,这一时期的不良资产质量相对较好,因为大多数债权都有担保。但是这一时期的处置回收比例相对较高,一些资产管理公司在收购不良资产后,因处置难度大、回收比例高,不得已采取相对较低的价格整体打包处置,最大限度的控制了收购资产的损失。也有一些资产管理公司在这一时期收购不良资产后,将政策性剥离的资产和商业性收购的资产整合后进行打包处置,不仅完成了政策性不良资产的处置任务,也实现了商业性收购的资产价值。 2007年至今,四大资产管理公司已完成了不良资产处置的历史性任务,但是剩余不良资产的处置仍是难以解决的问题。这一时期,打包处置仍然发挥着积极重要的作用。 (三)债务重组 债务重组是指以减免债务利息或减少债务本金或延期、分期还款的方式,由债务人企业回购所欠债务的资产处置方式。该处置方式多适用于单个债权项目,且债务人为企事业单位或行政机关。 债务重组需债权人做出让步,主要分为四种方式: 1.以资产清偿债务,将现金和非现金资产所有权折价转让以清偿到期债务; 2.将债务转化为资本,成为公司股东; 3.修改其他债务条件,包括利息豁免、债务展期及部分债务的免除,是我国

不良资产差额配资合作的协议书

编号:_______________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 不良资产差额配资合作的协议书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合作投资协议书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白愿的原则,就甲乙双方投资购买 XX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对XX公司的不良资产包及其从属之担保权利事 宜,达成以下协议:一、投资的不良资产包和从属之担保权利情况: 1、债权情况 2、抵押资产情况: 债权总计金额为人民币元。 不良资产包拟收购价格为人民币万元整,乙方白筹资金人民币万元整,甲方投资人民币万元整。

公司融资管理办法

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融资管理办法(暂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经营运作中的融资行为,降低资本成本,减少融资风险,提高资金效益,特依据相关法规,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单位。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融资,包括权益资本融资和债务资本融资。 1.权益资本融资是由公司所有者投入,并由公司发行股票的融资方式。 2.债务资本融资是指公司以负债的方式借入并于到期时偿还的融资方式,包括短期借款、长期借款,应付债券,长期应付款等方式融资。 第四条融资的原则 1.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符合公司章程规定。 2.统一筹措、适时恰当。 3.结构合理、降低成本。 4.适度负债、防范风险。 第五条公司资金的筹措由公司计划资金部统一负责,其他任何单位不得擅自融资。 第二章权益资本融资 —1 —

第六条权益资本融资通过吸收实物融资和发行股票两种融资方式取得。 1.吸收实物融资是指公司以协议等方式吸收其他企业和个人实物投资的融资方式。 2.发行股票融资是指公司以发行股票方式筹集资金的方式。 第七条公司吸收实物融资程序及有关分工职责: 1.公司吸收实物融资须要依照公司章程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 2.公司须与投资者签订投资协议,约定投资金额、所占股份、投资日期以及投资收益与投资风险的分担等。 3.物资装备部配合资产评估机构对实物资产进行评估,并办理有关手续。 4.请会计师事务所办理验资手续,并向投资者签发出资报告,公司据此向投资者签发股权证书。 5.董事会秘书办公室建立股东花名册。 6.战略规划部负责办理工商登记和企业章程修改手续。 7.财务部负责对筹集的实物按照国家颁发的会计制度登记入帐。 第八条公司不得吸收投资者已将实物设立了担保、抵押、质押或该实物已投资于其他公司的资产。 第九条发行新股票的程序: 1.发行新股票融资必须经过股东大会批准并拟定发行新股票的申请报告。 2.公司必须向政府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获得批准。 3.公布公告招股说明书和财务会计报表及其附表。 4.与证券机构签订承销协议。 —2 —

金融企业不良资产批量转让管理办法

金融企业不良资产批量转让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盘活金触企业不良资产,增强抵御风险能力,促进金融支持经济发展,防范国有资产流失,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A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金融企业,就是指在中华人民共与国境内依法设立得国有及国有控股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城市信用社、农村信用社以及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银监会)依法监督管理得其她国有及国有控股金融企业(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除外)O 其她中资金融企业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资产管理公司,就是指具有健全公司治理、内部管理控制机制,并有5年以上不良资产管理与处置经验,公司注册资本金100亿元(含)以上,取得银监会核发得金融许可证得公司,以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依法设立或授权得资产管理或经营公司2 各省级人民政府原则上只可设立或授权一家资产管理或经营公司,核准设立或授权文件同时抄送财政部与银监会。上述资产管理或经营公司只能参与本省(区、市)范围内不良资产得批量转让工作,其购入得不良资产应采取债务重组得方式进行处置,不得对外转让. 批量转让就是指金融企业对一定规模得不良资产(10户/项以上)进行组包,定向转让给资产管理公司得行为2 ——谢辉律师 注:即W户以上不良资产处置(批量)得一级市场只能针对特定主体,而10户以下得处置(非批量)可以向社会投资者转让“第四条金融企业应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与内控制度,不断提高风险管理能力,建立损失补偿机制,及时提足相关风险准备。A第五条金融企业应对批量处置得不良资产及时认定责任人,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并将处理情况报同级财政部门与银监会或属地银监局。A 第六条不良资产批量转让工作应坚持依法合规、公开透明、竞争择优、价值最大化原则.A (—)依法合规原则.转让资产范围、程序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与政策规定, 严禁违法违规行为。A (二)公开透明原则。转让行为要公开、公平、公正,及时充分披露相关信

公司融资管理制度

融资管理 一、目的 为规范融资行为,降低资本成本,减少融资风险,提高资金利用效益,依据国家有关财经法规规定,并结中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办法。 本制度所指的融资,包括权益资本融资和债务资本融资两种方式。权益性融资是指融资结束后增加了企业权益资本的融资,如增发及配股(上市之后)等;债务性融资是指融资结束后增加了企业负债的融资,如向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借款、发行企业债券、融资租赁等。 短期债务性融资,是指负债期限不超过一年(含一年)的债务性融资。 长期债务性融资,是指负债期限超过一年(不含一年)的债务性融资。 二、融资的原则 1.适度负债,防范风险;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 3.所有融资由公司统一筹措; 4.根据公司战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以及资本市场的情况在不同时期采取不同的融资政策; 5.综合权衡,降低成本,合理确定公司资本结构。

第四条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本公司的融资行为,公司所属控股子公司的融资参照本办法执行,公司所属参股公司的融资行为遵照该参股公司的公司章程规定办理。 三、融资组织与决策 1、根据融资方案的不同,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在授权范围内,由公司财务部具体实施全公司的融资工作。 2、财务部负责公司短期负债融资和长期借款、融资租赁等长期负债融资管理,主要负责以下事项: (1)制定公司融资事项的管理办法。 (2)提出融资事项具体方案,并负责落实。 (3)提出或审查公司重点项目的长期负债融资方案。 (4)负责对公司所有筹集资金的使用监督与管理。 3、融资的申请及审批权限 (1)公司长、短期借款、融资租赁的融资,由财务部提出具体融资方案,报财务总监审核同意后,数额在董事会授权范围以下的,经总经理办公会讨论后由总经理批准;董事会授权范围以外的,报董事会批准。 (2)重大经营项目的融资,由财务部提出融资方案,公司在审批该投资项目时一并审批其融资方案。项目实施阶段,融资方案或融资规模需要改变的,变动数额在董事会授权范围以下的,由公司总经理审批,超过授权范围的,报公司董事会批准后办理。

关于银行金融资产公开挂牌转让的法律意见书

XXXX律师事务所 关于银行金融资产公开挂牌转让的 法律意见书 XXX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XXXX律师事务所根据贵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对贵公司拟与银行达成就银行金融资产通过XXXX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合作事宜,依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进行审查,出具如下法律意见: 一、出具本法律意见书的主要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 2、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转让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54号); 3、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商业银行向社会投资者转让贷款债权法律效力有关问题的批复》(银监办发[2009]24号); 4、财政部银监会关于印发《金融企业不良资产批量转让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金[2012]6号); 5、《关于公布七省市地方资产管理公司(AMC)名单的通知》(银监办便函[2017]702号); 6、《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7、《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二、相关术语定义 1、金融企业:金融企业是指执行业务需要取得金融监管部门授予的金融业务许可证的企业,包括执业需取得银行业务许可证的政策

性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信托投资公司、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金融租赁公司和部分财务公司等; 2、国有资产:包括广义的国有资产和狭义的国有资产。其中广义的国有资产是指国有财产,即国家以各种形式投资及其收益、拨款、接收馈赠、凭借国家权利取得、或者依据法律认定的各种类型的财产或财产权利;狭义的国有资产就是经营性国有资产,指国家作为出资者在企业中依法拥有的资本及其权益,如:企业国有资产;行政事业单位占有、使用的非经营性资产通过各种形式为获取利润转作经营的资产;国有资源中投入生产经营过程的部分。根据企业资产经营活动的性质,经营性国有资产可以划分为:金融性国有企业资产;非金融性国有企业资产 3、金融资产:金融资产(Financial Assets) ,实物资产的对称。单位或个人所拥有的以价值形态存在的资产。是一种索取实物资产的无形的权利。是一切可以在有组织的金融市场上进行交易、具有现实价格和未来估价的金融工具的总称。金融资产的最大特征是能够在市场交易中为其所有者提供即期或远期的货币收入流量。企业金融资产主要包括库存现金、应收账款、应收票据、贷款、垫款、其他应收款、应收利息、债券投资、股票投资、基金投资及衍生金融资产等。 4、不良资产:银行的不良资产严格意义来讲也称为不良债权,其中最主要的是不良贷款,是指借款人不能按期、按量归还本息的贷款。也就是说,银行发放的贷款不能按预先约定的期限、利率收回本

不良资产差额配资合作协议

合作投资协议书 甲方: 法定代表人: 证件号码: 住址: 联系方式: 乙方: 法定代表人: 证件号码: 住址: 联系方式: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自愿的原则,就甲乙双方投资购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的不良资产包及其从属之担保权利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投资的不良资产包和从属之担保权利情况: 债权总计金额为人民币元。 不良资产包拟收购价格为人民币万元整,乙方自筹资金人民币万元整,甲方投资人民币万元整。 不良资产包竞买成功后,由甲方代乙方持有该资产包项下所有权利。乙方在约定的投资到期日前回购该资产包,甲方再将该资产包项下所有权利移交给乙方。如乙方未按约回购并偿还投资款项,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独自持有该资产包项下权利,乙方承担由此带来的所有损失。 二、乙方陈述与保证如下: 1、乙方保证已经获得签署本协议所必需的授权并具有履行本协议项下相关义务的能力;

2、乙方保证提供的资料和自身资金实力的真实性,并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 3、乙方保证在本协议投资到期日前偿还投资本金及利息,如乙方违约未按期归还资金,自愿放弃对不良资产包收购项目”项下的所有权利,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 4、本协议项下不良资产包投资收购和资产转让涉及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承担。 (单列条款)投资期内乙方将公司全部股权并所有资产及该项目所有产权及收益权等一切权利抵押、质押给甲方。(是否增加抵押担保是情况而定)(标黄对应条款)合作期满,乙方按约定将甲方的投资本金及收益如数支付后,甲方配合乙方将本协议第条中所列的抵押、质押等权利注销。至此,甲乙双方合作结束。 三、投资收益约定: 甲方同意按“固定回报率”的方式给乙方“不良资产包收购”项目(下称该项目)予以投资。 1、投资总额:元人民币。 2、投资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个月(投资起始期与划款日期不一致的,以划款日期为准顺延个月)。 3、固定回报:按投资款月利率 %执行。利息每月支付一次,每使用月的第5日即为当月利息支付日,利息支付方式为转入甲方指定账户,开户行:,户名为:,账号为:。计息时间以甲方划款日起为第一日。 4、划款日期:双方合作的不良资产包收购项目竞价报价日前的个工作日内,甲方将投资款元人民币汇入双方指定的共管账户。 指定共管账户为: 户名: 账号: 开户行: 5、不良资产包回购日:本协议约定投资到期日的第二日为不良资产包收购项目的回购日。 四、收购服务费支付办法 甲方按投资项目总额的 %一次性收取乙方投资收购服务费用,乙方应于本协议签署当日将上述款项汇入甲方指定账户。 五、乙方于本合同签订时向甲方交纳竞买保证金万元人民币,乙方未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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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市金顺矿业有限公司 融资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规范融资行为,降低资本成本,减少融资风险,提高资金利用效益,依据国家有关财经法规规定,并结合铜陵市金顺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融资定义 本制度所指的融资,包括权益资本融资和债务资本融资两种方式。权益性融资是指融资结束后增加了企业权益资本的融资,如增发及配股(上市之后)等;债务性融资是指融资结束后增加了企业负债的融资,如向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借款、发行企业债券、融资租赁等。 短期债务性融资,是指负债期限不超过一年(含一年)的债务性融资。 长期债务性融资,是指负债期限超过一年(不含一年)的债务性融资。 第三条融资的原则 1.适度负债,防范风险;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 3.所有融资由公司统一筹措; 4.根据公司战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以及资本市场的情况在不同时期采取不同的融资政策; 5.综合权衡,降低成本,合理确定公司资本结构。 第四条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本公司的融资行为,公司所属控股子公司的融资参照本办法执行,公司所属参股公司的融资行为遵照该参股公司的公司章程规定办理。 第二章融资组织与决策 第五条根据融资方案的不同,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在授权范围内,由公司财务部具体实施全公司的融资工作。 第六条财务部负责公司短期负债融资和长期借款、融资租赁等长期负债融资管理,主要负责以下事项: 1.制定公司融资事项的管理办法。 2.提出融资事项具体方案,并负责落实。 3.提出或审查公司重点项目的长期负债融资方案。 4.负责对公司所有筹集资金的使用监督与管理。 第七条融资的申请及审批权限 1.公司长、短期借款、融资租赁的融资,由财务部提出具体融资方案,报财务总监审核同意后,数额在董事会授权范围以下的,经总经理办公会讨论后由总经理批准;董事会授权范围以外的,报董事会

不良资产处置方案

1、接受不良资产管理处置授权文件。 2、签定不良资产交接协议。 3、审阅不良资产,建立资产管理台帐。 4、制定不良资产管理处置方案。 5、选择具体不良资产处置预案和处置方式。 6、审核资产处置追索方案。 7、设立不良资产处置专门帐户。 8、组织实施不良资产的清理处置,建立抵债物资明细帐册。 9、处置入库物质和收益。 10、拟写不良资产管理处置意见,并做好终结资产资料的移交工作。 11、总结不良资产管理处置工作。 12、报告不良资产管理处置工作情况。 (A为我公司,B为其他公司) 1、首先要看B公司不良资产是否符合A公司能力范围之内,A 公司是否能依法依规帮助B公司清除不良资产。此项目是否依法依规存在。撰写可行性或可研究性报告。

2、确认在A公司能力范围之内后、应确认B公司不良资产项 目的可行性,此项目是否会给A公司带来经济盈利或经济亏损。 3、A公司能力范围且内;依法依规存在;B公司不良资产项目可行;A公司能够帮助B公司清除不良资产;能给A公司带来经济利润;符合以上五个条件,即可与B公司谈判。 4、双方达成共识后签订不良资产处置交接协议,此项不良资产将由A公司以拍卖、运营、债转股等多种依法依规方式进行最大化变现。 5、资产管理的实施工作。 清理处置工作展开后,资产管理处置人员将依据单项资产处置计划或方案,按照资产处置工作程序,选择切实可行的资产追索处置突破口,采取各种有力处置措施和手段,确保重点追索、资产变现目标的实现;确保国有资产的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确保国有资产的权益得到维护、确保资产清理处置收益最大化。 6、货物资金的处置

(1)对盘亏的存货,扣除责任人赔偿后的差额部分,依据下列证据,进行财务核销:a、存货盘点表;b、社会中介结构 的经济鉴证证明;c、其他应当提供的材料: ①存货保管人对于盘盈和盘亏的情况说明; ②盘盈存货的价值确定依据(包括相关入库手续、相同相近 存货采购发票价格或者其他确定依据); ③盘亏存货的价值确定依据; ④企业内部有关责任认定、责任人赔偿说明和内部核批文件。 (2)对报废、毁损的存货,将其账面价值扣除残值及保险赔 偿或责任人赔偿后的差额部分,依据下列证据,进行财务核销:a、单项或者批量金额较小的存货,有企业内部有关部 门出具技术鉴定证明;b、单项或者批量金额较大的存货,应取得国家有关技术鉴定部门或具有技术鉴定资格的社会中 介机构出具的技术鉴定证明;c、涉及保险索赔的,应当有保险公司理赔情况说明;d、其他应当提供的材料: ①企业内部关于存货报废、毁损情况说明及审批文件; ②残值情况说明; ③企业内部有关责任认定、责任人赔偿说明和内部核批文件。

不良贷款88种化解处置清收方法与技巧

不良贷款88种化解处置清收方法与技巧课程大纲(4天) 第一部分管理类 一、什么是不良贷款 二、充分认识化解不良贷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三、认真分析不良贷款形成原因,找出病因,对症下药 四、正视困难,扬长避短 五、总结经验教训,不断改进化解不良贷款方式方法 六、分析机遇,充满信心,坚决打赢化解不良贷款攻坚战 七、不良贷款控制主要措施 八、风险贷款处置基本流程 九、不良贷款管理基本程序 第二部分盘活类(4种) 盘活是指借出资金并没有真实全部收回,只是能按期结息,转为正常。 1.还了再贷,2.增贷化险(放水养鱼);3.资产租赁;4.拆圈解链。 第三部分重组类(8种)

第一章债务重组与贷款重组 (一)债务重组文件依据 (二)关于贷款重组 第二章贷款重组常见的8种形式 (1)展期 (2)重定期限(保全展期) (3)借新还旧 (4)狭义贷款重组:由客户内部重组引起贷款重组,如客户合并(兼并)、分立、引资股东重组。 (5)债券认购 (6)债转股 (7)让利清收 (8)以物抵债 第四部分追偿类(6种) 1.信息捕捉; 2.扣款还贷;3.售物还贷;4.债务承担;5.代偿清收;6.债委会处置 第五部分抵押类(9种) 一、抵押物被出租,贷款保全措施 二、抵质押物出现意外损失,贷款保全措施

三、债权人对抵押人侵害抵押物,贷款保全措施 四、抵质押物被私自处置,贷款保全措施 五、抵押物被拆迁贷款,保全措施 六、抵质押物被轰抢,贷款保全措施 七、抵质押物所有权出现争议,贷款保全措施 八、抵押物未办理登记,贷款保全措施 九、办理了购房人,所购房屋抵押预告登记,购房人退房、不承担还贷义务,贷款风险如何化解 第六部分催收类(37种) 第一章不良贷款催收流程(3种) 第二章不良贷款催收方法 第三章不良贷款攻心谈判技巧(19种) 第四章不良贷款催收策略(15种) 第七部分特殊类(9种) 一、公职人员贷款:三停清收 二、冒名贷款:水落石出 三、内部违规贷款:解铃还须系铃人 四、离婚贷款:好说好散 五、借款人生病贷款:情在病房 六、跑路失踪贷款清收: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

集团公司融资管理办法

精品文档 深圳市东华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融资管理办法 为加强集团公司融资管理,建立责、权、利相结合的融资体制,规范公司融资行为,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融资主体及原则集团本部及权属公司均作为融资主体,分别承担还本付息的责任。集团公司确定“谁融资,谁偿还,两者同一”的原则。 第二条融资审批程序融资主体进行融资时,应根据审批的年度预算和投资项目计划及现金流状况,向集团公司提交融资方案,说明融资项目基本情况,融资方式,融资期限及利率,还本付息计划经集团财务部审核后提出意见,按公司规定程序审核批准后实施。 第三条抵押担保融资主体应根据自身条件选择有利的融资方式。对确需融资而本身无融资能力的公司,如果项目本身具有较强的盈利能力,依靠项目未来的现金流可以按期还本付息,经融资单位申请,集团公司将根据资产状况统一做出安排,提供抵押担保。担保条件原则上按省国资委《省管企业担保管 精品文档

理办法》执行,担保费按千分之三计算,计入考核指标。 第四条金融机构选择融资主体负责选金融机构,集团财务部协助配合。实施融资工作时,须选择条件较为宽松、利率较为优惠的金融机构,并选择对公司有利的融资方式。 第五条集团内部资金调剂集团内部的资金调剂,由集 团财务部统筹安排,各权属公司不得相互拆借。对投 资项目及流动资金的融资,经申请批准后,可考虑内 部调剂,但不得挪用挤占。内部借款利率按现行银行 贷款利率确定,利息计入考核指标。 第六条融资用途集团本部及权属公司的融资应用于经申请批准的投资项目,不得随意挪用。 第七条融资管理集团财务部为集团公司融资的管理部门,负责融资方案的审核,内部资金的调配,融资运用的监督。 第八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以前有关规定与本办法不符的, 以本办法为准。 精品文档

金融不良资产处置中的律师非诉业务

金融不良资产处置中的律师非诉业务 金融不良资产处置中的律师非诉业务2007-12-25 10:06:03 鞠维军 内容摘要:在不良资产处置中,存在有大量的律师非诉业务。对于中国的律师界而言,这是一个崭新的业务领域。而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经济管理模式的日益规范,此领域对律师的要求也会越来越高。本文试从律师的角度,就资产管理公司对处置不良资产的几种方式作出相关的阐述。 主题词:债转股、打包出售、债务重组、资产证券化、资产置换、资产租赁、资产托管、资产承包、破产清偿、推荐企业上市 时下,资产管理公司的不良资产处置正成为我国律师界一大热点问题。我们在开展此业务的具体实践中发现,利用传统的催收追讨、诉讼等手段依法收贷,是现阶段律师在此领域中最常见的业务方式。就某些项目而言,此虽也是必要的,

但弊端也很明显,如处置成本高,律师业务单一。而随着我国加入WTO,这种状况正在发生改变,我国金融行业处置不良资产的方式正日趋多样。金融业界充分汲取国际经验,并紧密结合中国的实际,通过加强与国内外的专业人士和中介机构的合作,综合运用出售、置换、租赁、资产重组、债转股、资产证券化等方法对贷款及抵押品进行处置;对债务人提供管理咨询、收购兼并、分立重组、包装上市等方面的服务;对确属资不抵债的企业申请破产清算;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境内外投资者出售债权、股权,实现资产回收最大化。这种局面之下,我们律师也将大有做为。下面,笔者尝试从具体的各种方式下手,分别进行阐述。 一、债转股 债转股是现阶段不良资产处置的重要方式之一,也是牵涉律师业务最大的一个领域。现阶段,由于我国的资本市场还不够成熟,与资本市场相关的政策法规还不配套,债转股过程中遇到很多困难和障碍。因此,律师的介入对债权转股权的运行就显得尤为重要。债转股是国家组建资产管理公司,在依法收购和处置国有商业银行原有不良资产的基础上,对部分企业的银行贷款,以资产管理公司作为投资主体实施的将债权(原银行贷款)转化为股权的改革,即银行把对企业的

委托资产批量转让协议

资产转让协议 甲方(转让方):沈阳国有控制股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姚家元职务:董事长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四平街24号 邮政编码:110003 电话:23464637 传真: 乙方(受让方):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职务: 地址:邮政编码: 电话:传真: 鉴于: 1.甲方作为沈阳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直属的国有独资企业,从中国农业银行抚顺分行受让了不良资产包,享有转让本协议附件1项下的抚顺市绿源果汁有限公司等18户债权资产及3户物权资产包项目(《债权、物权资产明细表》)资产及其附属权益的权利。 2.甲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采取挂牌方式转让本协议项下标的资产及其附属权益。根据本协议规定的条款和条件,甲方已同意转让且乙方已同意受让本协议项下标的资产及其附属权益。 3.乙方凭借其承诺的价格等交易条件,被甲方确认为本次资产转让的买受人。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友好协商的基础上,就资产转让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简称“本协议”),供各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定义 本协议中的下列词语具有定义所指的特定涵义,以下列解释为准: 1.1不良资产:指作为本协议转让标的的为甲方从中国农业银行抚顺分行受让的债权类、物权类不良资产、对应的从权利以及其他相关权益的统称。其中从权利指与主债权、物权对应的附属权利,包括但不限于担保权益及各种请求权。其他相关权益包括但不限于:(1)甲方在基准日前因管理、处置需要可能已与转让不良资产中债务关联人达成的重组协议、和解协议、抵债协议而享有的请求权;(2)甲方已于基准日前转让部分债权的,根据相关的资产转让协议等享有的转让价款请求权;(3)相关债权、物权已于基准日前经法院或仲裁机构审理作出生效裁决,甲方依据生效法律文书享有的权利;(4)甲方基于不良资产而享有的其他法定或约定的程序及实体权益,包括但不限于破产债权申报权、诉讼权利、申请执行权。 1.2转让价款:指乙方受让资产所应支付甲方的价款。 1.3 不良资产文件:指甲方在交割日实际持有的、且将于交割日移交给乙方的,与主张和行使资产权益有关的法律文件,包括借款合同、借据、担保合同、抵(质)押担保权利凭证、物权资产权属证明文件、债务和解协议、债务重组协议、债权转让协议及转让公告或通知、以物抵债协议、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破产债权申报书、逾期贷款催收通知书或催收公告等。 1.4 基准日:指甲方确定且乙方认可的计算此次转让不良资产账面余额的截止日,即【2016】年【7】月【31】日。 1.5 竞价日/竞价书)的日期,即【】年【】月【】日(适用于挂牌/公开竞价程序)。 1.6 交割日:指资产转移之日,但任何情况下,甲方于交割日向乙方转移资产均需以本协议第6.2款约定的交割条件成就为前提。

公司融资管理制度

公司融资管理制度 某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融资管理办法(暂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经营运作中的融资行为,降低资本成本,减少融资风险,提高资金效益,特依据相关法规,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单位。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融资,包括权益资本融资和债务资本融资。 1.权益资本融资是由公司所有者投入,并由公司发行股票的融资方式。 2.债务资本融资是指公司以负债的方式借入并于到期时偿还的融资方式,包括短期借款、长期借款,应付债券,长期应付款等方式融资。 第四条融资的原则 1.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符合公司章程规定。 2.统一筹措、适时恰当。 3.结构合理、降低成本。 4.适度负债、防范风险。 第五条公司资金的筹措由公司计划资金部统一负责,其它任何单位不得擅自融资。 第二章权益资本融资 第六条权益资本融资经过吸收实物融资和发行股票两种融资方式取得。

1.吸收实物融资是指公司以协议等方式吸收其它企业和个人实物投资的融资方式。 2.发行股票融资是指公司以发行股票方式筹集资金的方式。 第七条公司吸收实物融资程序及有关分工职责: 1.公司吸收实物融资须要依照公司章程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 2.公司须与投资者签订投资协议,约定投资金额、所占股份、投资日期以及投资收益与投资风险的分担等。 3.物资装备部配合资产评估机构对实物资产进行评估,并办理有关手续。 4.请会计师事务所办理验资手续,并向投资者签发出资报告,公司据此向投资者签发股权证书。 5.董事会秘书办公室建立股东花名册。 6.战略规划部负责办理工商登记和企业章程修改手续。 7.财务部负责对筹集的实物按照国家颁发的会计制度登记入帐。 第八条公司不得吸收投资者已将实物设立了担保、抵押、质押或该实物已投资于其它公司的资产。 第九条发行新股票的程序: 1.发行新股票融资必须经过股东大会批准并拟定发行新股票的申请报告。 2.公司必须向政府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获得批准。

关于房地产类不良资产处置

什么是房地产不良资产? 房地产不良资产主要指以房产、地产相关物业进行抵押的不良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土地、写字楼、存量房、投资物业等。 房地产是如何变为不良的? 第一类:涉及违规、违建、超建的房产。 比如政府批复10万㎡,结果开发商建了11万㎡。此类房产会面临拿不到批文,进而拿不到销售证的局面,开发商无法实现销售、无法支付工程款和银行贷款,变成不良。 第二类:由于政府政策变更、政府领导换届、城市规划调整而导致的不良。这种风险主要发生在商业环境并不是很友好或者政治不稳定的地区,项目以大的城市综合体为主。 第三类:因复杂的债权、债务纠纷进而形成的不良房地产。 这种以民营企业投资的地产项目居多。比如有位民企老板,之前拿地项目估值10个亿,从银行借了5个亿,信托借了3亿,又以股权质押的形式从民间融资了1个亿,相当于10亿的项目借了9亿。 后来,由于项目没设计好,销量上不去,资金无法回笼,现金流断裂,所有债权人一拥而上,将其诉之于法律。法院将整个项目查封,进

而导致项目更是无法动工和销售,债权债务人都冻在里面出不来,进而形成利滚利的局面。 第四类:市场定位不准,产品设计能力差、开发商操盘水平差,进而导致项目陷入困境。 例如一个包工头,拿了一块有湖景的地,坚持要实现自己的个人梦想和情怀,建豪宅。于是,在湖边造了很多大别墅,但在当地市场,能够买得起几千万别墅的都是高端客户,不仅挑产品,还挑开发商,显然这个民营老板的操盘水平和公司品牌支撑不了这么高的售价,于是房子卖的很慢,进而没有资金支付工程款和银行贷款,形成了烂尾楼。 第五类:纯粹是基于市场原因导致的不良。如果一个地区的市场供应量过大,可能未来十年都处于去库存阶段,那么,房产项目变为不良也就不足为奇。 房地产抵押不良资产的特点 房产抵押不良资产的特点可以概括为:资产流动性程度差异较大;房产属性多;处置过程中变数较多。 由于房产地段不一样、属性不一样造就了资产流动性程度差异较大。抵押房产的属性有商品房、唯一住房、商业地产、厂房等,不同的房产处理方式非常不一样。在处置过程中遇到的变数非常多。可以总结

最全金融企业不良资产批量转让的管理办法完整版.doc

金融企业不良资产批量转让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盘活金融企业不良资产,增强抵御风险能力,促进金融支持经济发展,防范国有资产流失,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金融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国有及国有控股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城市信用社、农村信用社以及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银监会)依法监督管理的其他国有及国有控股金融企业(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除外)。 其他中资金融企业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资产管理公司,是指具有健全公司治理、内部管理控制机制,并有5年以上不良资产管理和处置经验,公司注册资本金100亿元(含)以上,取得银监会核发的金融许可证的公司,以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依法设立或授权的资产管理或经营公司。 各省级人民政府原则上只可设立或授权一家资产管理或经营公司,核准设立或授权文件同时抄送财政部和银监会。上述资产管理或经营公司只能参与本省(区、市)范围内不良资产的批量转让工作,其购入的不良资产应采取债务重组的方式进行处置,不

得对外转让。 批量转让是指金融企业对一定规模的不良资产(10户/项以上)进行组包,定向转让给资产管理公司的行为。 ——谢辉律师注:即10户以上不良资产处置(批量)的一级市场只能针对特定主体,而10户以下的处置(非批量)可以向社会投资者转让。 第四条金融企业应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和内控制度,不断提高风险管理能力,建立损失补偿机制,及时提足相关风险准备。第五条金融企业应对批量处置的不良资产及时认定责任人,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并将处理情况报同级财政部门和银监会或属地银监局。 第六条不良资产批量转让工作应坚持依法合规、公开透明、竞争择优、价值最大化原则。 (一)依法合规原则。转让资产范围、程序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严禁违法违规行为。 (二)公开透明原则。转让行为要公开、公平、公正,及时充分披露相关信息,避免暗箱操作,防范道德风险。 (三)竞争择优原则。要优先选择招标、竞价、拍卖等公开转让方式,充分竞争,避免非理性竞价。 (四)价值最大化原则。转让方式和交易结构应科学合理,提高效率,降低成本,实现处置回收价值最大化。

不良资产转让协议(律师审核版)

不良资产转让协议 合同编号: 甲方: 法定代表人: 营业执照号码: 乙方: 法定代表人: 营业执照号码: 丁方: 法定代表人: 营业执照号码: 鉴于: 1.甲方所收购、管理和处置的不良贷款形成的资产在性质上存在着部分或全部不能回收的风险。 2.甲方根据资产的特点,依据现行法律法规,拟就其收购的资产以转让方式进行处置。 3.乙方在充分理解受让资产风险的基础上,愿意按现状整体受让甲方收购的上述资产。 4.甲方已委托丁方公开竞价转让本协议项下资产,资产已由乙方竞价成交。 为此,甲、乙、丁三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转让资产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定义 1.1 甲方。本协议中“甲方”具有本协议开头部分所赋予的含义。

1.2 乙方。本协议中“乙方”具有本协议开头部分所赋予的含义。 1.3 丁方。本协议中“丁方”具有本协议开头部分所赋予的含义。 1.4 不良贷款。本协议中“不良贷款”是指,甲方从银行收购并加以管理和处置的贷款。 1.5 资产。资产,作为总称是指本协议附件中所列示的原始贷款合同项下经甲方(及/或)贷款剥离银行处置和回收后的剩余债权资产(及/或)其形成或转化的相应资产(及/或)权利;单项资产则,根据上下文需要,系指任何一项本协议附件中所列示的原始贷款合同项下经甲方(及/或)贷款剥离银行处置和回收后的剩余债权资产(及/或)其形成或转化的相应资产(及/或)权利。 1.6 资产证明文件。本协议中“资产证明文件”是指,用以证明资产权利的合同、文件、信函等书面材料。 1.7 风险。本协议中“风险”是指,资产因法律政策、资产本身以及资产证明文件等方面原因导致的不能全部或部分实现的可能性,以及乙方因受让该资产而造成的经济损失和预期利益无法实现的可能性。 1.8 从权利。本协议中“从权利”是指,与资产有关的担保权等附属权利。 1.9 转让基准日。本协议中“转让基准日”是指,甲方计算拟转让的资产金额的截止日,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第二条风险提示 2.1 乙方已被告知并完全理解,乙方受让资产后,对该资产按原借款合同在转让基准日以后产生的利息、罚息的请求权,由于法律政策导向的不确定性,乙方可能无法继续享有。 2.2 乙方已被告知并完全理解,乙方受让资产后,由于法律政策导向的不确定性,乙方可能无法享有甲方对其转让的资产所享有的国家法律政策规定的各项优惠条件和特殊保护,包括但不限于税收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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