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环境污染物排放标准

辽宁省环境污染物排放标准
辽宁省环境污染物排放标准

辽宁省环境污染物排放标准(1983年9月20日辽宁省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厅发布 1983年10月1日实施)1总则

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试行)》第二十七条规定,为合理地利用自然环境,有效地控制环境污染,逐步改善环境质量,保障人体健康,保护生态平衡,促进经济发展,特制定本标准。

1.2除大连、丹东、锦州、营口四市所辖区域内的单位向环境排放水污染物按《辽宁省沿海地区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执行外,本标准适用于我省辖区内向环境排放污染物的各单位。

1.3本标准分为二级:

第一级:指新建、扩建、改建单位,自标准实施之日起立即执行的标准和现有单位的奋斗目标。

第二级:指现有单位,自标准实施之日起立即执行的标准。

1.4一切新建、扩建、改建工程,都必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试行)》有关规定,事前提出对环境影响的报告书,由环境保护部门审查批准后才能进行设计,其中防止污染和其它公害的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竣工投产时污染物的排放必须达到本标准。

1.5本标准与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关系:在本标准适用区域范围内,各单位应执行本标准。本标准未做规定的其它污染物,按国家排放标准和有关规定执行。

本标准实施前地方环境保护部门根据环境状况对其污染物排放有特定要求的新建、扩建、改建工程,在本标准实施后,仍按当时提出的要求执行。

医院污水的排放按《医院污水排放标准》执行。

2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2.1标准的分类、分项

根据水域的功能和水质状况,将本省内陆八个市(地)的水域分为三类:

第一类:经国家和省、市人民政府明确规定的自然保护区、风景游览区、名胜古迹保护范围内的水域;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的卫生防护带(指取水点上游1000M,下游100M范围内);经国家水产部门和省人民政府明确规定的鱼虾类的产卵场、索饵场、洄游通道和鱼虾贝类的养殖场水域;大伙房水库及其浑河、苏子河、社河入库口以上2KM范围内的水域。

第二类:大伙房水库上游的浑河北杂木断面以上,苏子河胜利断面以上,社河温道断面以上的水域;太子河本溪段大峪断面上游水域;除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卫生防护带以外的其它用做生活饮用水源的地面水域,除第一类所规定的渔业水域以外的经县级以上政府明确划定的其它渔业水域。

第三类:除第一、二类以外的水域。

A.不得向第一类水域排放污染物。

B.向第二、三类水域排放污染物按表1.表2执行,其中现有单位向太子河本溪段牛心台地区河段排放表2所列污染物,按表2第二级第二类水域第I项执

行,向其它第二类水域排放表2所列污染物,按表2第二级第二类水域第II项执行。牛心台地区不宜再新建、扩建、改建污染环境的企业、事业单位,因此表1第一级和表2第一级第二类水域所列的排放标准值不包括该地区。

设备排出口;表2所列污染物的监测采样点和污水计量点,应设在工厂排出口。不得用加水稀释的方式代替必要的处理。

2.3凡经过城镇下水管网排入水域的污染物,按该水域的类别,执行相应的排放标准,并应符合《室外排水设计规范》的有关要求和《辽宁省城市建设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

2.4工业废水和其它污水排入农田灌溉渠道时,水质必须符合《农田灌溉水质标准》。

利用污水直接灌溉农田,水质须符合《农田灌溉水质标准》,并经县以上环境保护部门会同农业、卫生等部门审查、批准后方可进行。

2.5严禁用渗坑、渗井、漫流等方式排放水污染物。有毒、有害污水的输送管道、明渠以及浓缩池、贮存池等均应有防止渗漏措施,以免污染地下水。含有致病菌的污水,必须经过严格消毒处理。

3大气污染排放标准

3.1凡排放下列有害物质,其排出口的排放量(或浓度)不得超过本标准。(见表3)

②凡在表列两种高度之间的排气筒采用四舍五入的方法计算其高度。 ③在任何5min 内污染物排放量不得超过其标准的1/5。

3.2电站锅炉二氧化硫及烟尘允许排放量标准值按下式计算: q=K l ·K d ·q 0

式中:q 为烟囱允许排放量标准值(kg/h ); Kl 为地区调节系数(查表4);

K d 为烟囱叠加系数。当电站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烟囱,烟囱间距大于其中较高烟囱的高度时,K d =0.6;烟囱间距小于其中较高烟囱时,按一个烟囱计算,K d

=,烟囱高度取其平均高度;当有一个烟囱或烟囱间距大于1000m 时,K d =1。

3.3锅炉及窑炉烟尘排放标准值按表6执行。其中自然保护区、风景游览区、疗养区、名胜古迹及重点建筑周围最大允许烟尘排放浓度为200mg/m 3,最大允许林格曼浓度为1级。

注:①运行三年以内的锅炉,应在额定出力的情况下测试;运行3年以上的锅炉,应在额定出力85%以上的情况下测试,其过剩空气系数应换算成为a=。

②烟气黑度超过最大允许林格曼浓度的时间在任何1h内限为5min。

③测试方法:以国家《锅炉烟尘测试方法》为准。

3.4排气筒的最低高度不得低于15m。

3.5在排气筒周围半径100m的距离内有建筑物时,其高度一般应高出最高建筑物3M。

3.6凡散放恶臭气体的污染源,应采取防护、治理措施,不得任意排放,污染环境。

4固体废弃物处置

4.1工业“废渣”、生活垃圾等固体废弃物一律不得任意弃置,要设法利用,以开辟新的原料来源,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工业“废渣”凡已有综合利用途径的,必须积极加以利用,暂时不能利用的,除积极进行研究试验寻求合理利用途径和方法外,应由当地统筹安排,设立单位的或地区的“废渣”堆存场,并要有防止扬散、流失等措施,妥善处理和管理。

城镇生活垃圾的堆存和处置,按《辽宁省城镇公共卫生管理条例》执行。

4.2禁止向任何河道、湖泊、水库、近海海域及其沿岸和农田、绿地以及经明确划定的废渣堆存场以外的任何区域倾倒固体废弃物。

利用工业“废渣”填海建港口、码头和用以进行其它海上工程,必须经省人民政府批准。

向远海海域倾倒固体废弃物,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有关规定执行。

船舶垃圾排放按《船舶污染物排放标准》执行。

4.3对含汞、镉、六价铬、砷、铅、氰化物、黄磷及其它可溶性剧毒“废渣”,必须专设具有防水、防渗措施的存放场所,并禁止埋入地下。

对含自燃性、易爆性物质的“废渣”,必须专设具有防自燃、防爆措施的存放场所。

对含有放射性物质的“废渣”,按国家《放射防护规定》执行。

4.4能焚烧处理的固体废弃物可以焚烧处理,焚烧时,废气中的污染物必须达到本标准第三章的规定,如有废水产生必须执行本标准第二章的规定。

4.5任何固体废弃物,未经试验和县以上环境保护部门会同农业、卫生等有关部门审核批准,不准做为农药和肥料用。

4.6利用外地、外单位有毒、有害工业“废渣”做生产原料,必须经研究试验,待工艺成熟,保证不形成二次污染,方可利用。

4.7运输固体废弃物,必须有防护措施,不得扬散、漏失。

5标准的实施和检查监督

5.1各排污单位应按本标准规定的监测点设置采样口,排放水污染物的单位还应在监测点设置污水计量装置,在水质采用的同时,要进行污水流量测定。5.2各排污单位的测量机构,应按当地环境保护部门的规定,按期报告例行监测结果,暂时不能自行监测的单位,可委托当地环境监测站进行监测。

5.3本标准由各级环境保护部门负责检查监督。各地环境监测站负责监测合适排污情况,遇有异议要及时查清或报上级环境保护部门裁决。

5.4本标准所列污染物项目的监测分析方法,按《辽宁省环境污染物排放标准同一监测分析方法》试行。

5.5对排放污染物超过本标准规定的单位和个人,要收取排污费;对造成污染危害事故的单位和个人,要追究行政责任,经济责任,直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辽宁省环境保护局提出。

本标准由辽宁省环境监测中心站主编。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赵克智、马世斌、杨云峰、廖求伟等。

本标准委托辽宁省环境保护局负责解释。

1994年中国环境状况公报

1994年中国环境状况公报 一、环境状况 (一)环境污染状况 1.污染物排放 (1)废气 1994年,全国废气排放量(不含乡镇工业)11.4万亿立方米(标)。废气中烟尘排放量1414万吨,与上年基本持平,其中工业烟尘排放量 807万吨;二氧化硫排放量1825万吨,与上年基本持平,其中工业二氧化硫排放量1341万吨;工业粉尘排放量583万吨,比上年下降5.5%。 (2)废水 1994年,全国废水排放总量(不含乡镇工业)365.3亿吨,比上年增长2.7%,其中工业废水排放量215.5亿吨,比上年下降1.8%。工业废水中化学需氧量681万吨,比上年增长9.4%;重金属排放量 1697吨,比上年增长 4.7%;砷排放量 1038吨,比上年增长 14.4%;氰化物排放量2548吨,比上年增长2.8%;挥发酚排放量5442吨,比上年增长8.9%; 石油类排放量55748吨,比上年下降10.l%。 (3)工业固体废物 1994年,全国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不含乡镇

工业)6.2亿吨,与上年持平;工业固体废物排放量0.19亿吨,其中排入江河的工业固体废物为0.07亿吨,较上年有所减少。工业固体废物历年累计堆存量64.6 亿吨,占地55697公顷。 (4)乡镇工业近年来,我国乡镇工业发展迅猛,污染呈加重趋势。据有关部门测算,1994年,全国乡镇工业废水排放量43亿吨,占全国工业废水排放总量的16.6%;工业粉尘排放量580万吨,占全国工业粉尘排放量的 49.9%;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 1.2亿吨,占全国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的 16.2%。与 1989年全国乡镇工业污染调查结果的可比指标相比,工业废水排放量增长65.4%,工业粉尘排放量增长23.4%,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增长56.9%。 2.环境质量 (1)大气全国城市大气中总悬浮微粒年日均值在89一849微克/立方米之间,北方城市平均407微克/立方米,南方城市平均250微克/立方米,与上年持平。据85个城市统计,45个城市年日均值超过国家三级标准,以兰州、吉林、焦作、万县污染为重。据84个城市统计,降上半月均值在 3.20—64.61吨/平方公里/月之间,北方城市平均为 24.76吨/平方公里.月,南方城市平均为 10.57吨/平方公里·月,有57.3%的城市超过了暂

辽宁省主要水系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

《辽宁省主要水系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 (征求意见稿) 辽宁省环境保护厅

目录 前言...................................................... 错误!未定义书签。 1 范围 ................................................ 错误!未定义书签。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错误!未定义书签。 3. 术语和定义 .......................................... 错误!未定义书签。 4. 辽宁省主要水系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 .................... 错误!未定义书签。 5. 水环境功能区达标评价 ................................ 错误!未定义书签。

前言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防治水污染,保护地表水水质,维护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系统,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 本标准对辽河、浑河、太子河、大辽河、大凌河、鸭绿江、辽东沿海地区和辽西沿海地区(含小凌河)主要地表水水系水环境功能区进行了划定,水域区划范围包括干流和一二三级支流。将地表水按主导使用功能划分为源头水域、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渔业用水区、景观娱乐用水区(人体直接接触、人体非直接接触)、工业用水区、农业用水区等类型功能区,分别执行不同类别的水质标准。按照“不得降低现状使用功能及按高功能保护”的原则,部分工业用水区、农业用水区等类别的功能区执行高类别的水质标准。共划分水环境功能区770 个,其中源头水域14个、自然保护区 6个、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193个、渔业用水区333 个、景观娱乐用水区51个、工业用水区37个、农业用水区136个。 本标准的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附录B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自年月日起实施。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 辽宁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本标准由辽宁省环境保护厅批准。 本标准由辽宁省环境保护厅负责解释。

辽宁省城市环境空气质量

辽宁省城市环境空气质量 大连、营口、铁岭和朝阳4城市空气质量达到国家二级标准,沈阳、鞍山、抚顺、本溪、丹东、锦州、阜新、辽阳、盘锦、葫芦岛10城市达到三级标准。按空气污染指数评价,全省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持续好转。 各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达二级标准天数单位:天 1.可吸入颗粒物 城市环境空气首要污染物为颗粒物。大连、朝阳、葫芦岛、营口、铁岭5城市可吸入颗粒物浓度符合国家二级标准,其它9城市超标0.1倍~0.3倍。 全省城市可吸入颗粒物浓度排序全省城市可吸入颗粒物浓度月变化 2.二氧化硫 鞍山、阜新、辽阳、葫芦岛4城市二氧化硫浓度超过国家二级标准,其它10城市符合标准。全省城市二氧化硫浓度年均值比较全省城市二氧化硫浓度月变化 3.二氧化氮 14个城市二氧化氮浓度均符合国家一级标准。交通区二氧化氮浓度是其它功能区的1.3倍,冬季是其它季节的1.5倍。 4.一氧化碳 14个城市一氧化碳浓度均符合国家二级标准,采暖期是非采暖期的1.5倍。 5.降尘 抚顺、本溪、鞍山、阜新市降尘量较大,均在20吨/平方千米·月以上。受季节影响,4月份降尘量为24.6吨/平方千米·月,是8月份的2.5倍。 与2004年相比,除锦州、阜新降尘量略有上升外,其它城市均有不同程度下降。 6.降水酸度

全省城市降水pH值为4.54至7.63,酸性降水频率为7.2%。丹东、大连、铁岭、阜新、锦州、抚顺、葫芦岛、沈阳等8个城市出现酸性降水。其中,丹东、大连、铁岭、抚顺4 个城市降水酸度年均值小于5.6。丹东市酸性降水频率为64.9%,pH最低值为3.53。全省城市降水pH年均值排序部分城市酸性降水频率比较

气候与环境的关系

气候与环境的关系 建筑是凝固的音乐,它能给人以美的享受。建筑风格的千差万别是地理环境复杂多样的结果,气候条件是影响建筑风格的主要因素之一。一、降水降雨多和降雪量大的地区,房顶坡度普遍很大,以加快泻水和减少屋顶积雪。中欧和北欧山区的中世纪尖顶民居就是因为这里冬季降雪量大,为了减轻积雪的重量和压力所致。我国云南傣族、拉祜族、佤族、景颇族的竹楼,颇具特色。这里属热带季风气候,炎热潮湿,竹楼多采用歇山式屋顶,坡度陡,达45°~50°;下部架空以利通风隔潮,室内设有火塘以驱风湿。这种高架式建筑在柬埔寨的金边湖周围、越南湄公河三角洲等地亦有分布。我国东南沿海厦门、汕头一带以及台湾的骑楼(如图1)往往从二楼起向街心方向延伸到人行道上,既利于行人避雨,又能遮阳。湘、桂、黔交界地区侗族的风雨桥、廊桥亦是如此。降雨少的地区,屋面一般较平,建筑材料也不是很讲究,屋面极少用瓦,有些地方甚至无顶,如撒哈拉地区。我国西北有些地方气候干旱,降水很少,屋面平缓,一般只是在椽子上铺上织就的芦席、稻草或包谷秆,上抹泥浆一层,再铺干土一层,最后用麦秸拌泥抹平就行了。宁夏虽然也用瓦,但却只有仰瓦而无复瓦。这类房屋的防雨

功能较差。如秘鲁首都利马气候炎热干燥,房屋多为土质,屋顶用草甚至用纸箱覆盖,城市亦没有完善的排水设施,1925年3月因厄尔尼诺现象影响突降暴雨,结果洪水中土墙酥软,房屋倒塌,道路冲毁。图1 南方骑楼示意图降水多的地方,植被繁盛,建筑材料多为竹木;降水少的地方,植被稀疏,建筑多用土石;降雪量大的地方,雪甚至也是建筑材料,如爱斯基摩人的雪屋。我国东北鄂伦春人冬季外出狩猎时也常挖雪屋作为临时休息场所。二、气温气温高的地方,往往墙壁较薄,房间也较大,反之则墙壁较厚,房间较小。曾有人通过调查西欧各地的墙壁厚度发现,英国南部、荷兰、比利时墙壁厚度平均为23厘米;德国西部、德国东部38厘米;波兰、立陶宛50厘米;俄罗斯则超过63厘米,也就是愈靠海,墙壁愈薄,反之墙壁愈厚。这是因为欧洲西部受强大的北大西洋暖流影响,冬季气温在0℃以上,而愈往东则气温愈低,莫斯科最低气温达-42℃。我国西北阿勒泰地区冬季漫长严寒,这里房子外观看上去很大,可房间却很紧凑,原来这种房屋的墙壁厚达83厘米,有的人家还在墙壁里填满干畜粪,长期慢燃,用以取暖。我国北方农村住宅一般都有火炕、地炉或火墙,北方城市冬季多用燃煤供暖。近年来大多已改用暖气管道或热水管道采暖。有些地方为了抵御寒冷,将房子建成半地穴式,我国东北古代肃慎人就住这种房子,赫哲族人一直到解放前还住着地窨子。一些气温高的地方,也选

辽宁省环保产业现状

辽宁省环保产业发展现状及对策研究 1.引言 广义的环保产业是指国民经济结构中为环境污染防治、生态保护与恢复有效利用资源、满足人民的环境需求,为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提供产品和服务支持的产业。科学研究辽宁省环保产业发展,梳理近十年发展历程及存在问题,围绕辽宁省未来几年环保重点工作,切实将环保产业作为战略性新兴产业加以培育、引导、促进,对优化产业结构,落实生态文明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2.辽宁环保产业现状 2.1 基本情况 辽宁的环保产业经过30年的发展,目前已经成为门类基本齐全,并具有一定经济规模的产业体系。近10年来保持了产值年均30%的增长率。2015年全省环保产业收入,据推算,将近1000亿元。环保产业已经成为辽宁经济发展新的增长点。环保产业发展呈现如下特点:总产值增长速度明显,占全省GDP比重逐年上升。企业数量增加,人员素质不断提高。领域不断扩大,环保及相关产业全面发展:辽宁省环保产业已涵盖环境保护产品生产、洁净产品生产、资源综合利用、环境保护服务、自然生态保护等五大领域,门类基本齐全,并具有一定经济规模。示范性环保产业园区和环保基地迅速发展:根据省委省政府要求,为了加快推进我省环保产业的发展,辽宁省通过建立示范性的环保产业园,引导、扶持环保产业升级,培育龙头环保企业,促进产业规模化、集约化发展已取得一定成效。目前,我省共计有13

个市规划了20个环保类产业园区(5个综合类环保产业园、14个静脉环保产业园),辐射全省各区域。比较有特点的:沈阳再生资源产业园,辽宁静脉环保产业园,辽宁环保产业园(铁岭),大连市庄河再生资源产业园,葫芦岛再生资源产业园,盘锦再生资源产业园,丹东环保产业园。通过环保产业园的建设,我省环保产业已呈现如下格局:以沈阳经济区为中心,形成了废旧资源综合利用、固体废物(包括危险废物)处置和环境服务环保产业集聚区。大连、丹东沿海经济带形成了环保装备(产品)制造业集聚区。辽北形成了清洁能源、节水环保产业、生态修复产业集聚区。最近的一次产业调查显示,全省环保产业产值近1 200 亿元,从业人数15 万人,从业单位1 195 家,其中专业614 家,兼业581 家。发展总体呈现几个特点。 2.1.1产值增长速度明显,占全省GDP 比重逐年上升 辽宁省的环保产业一直保持快速稳定增长,根据近十年辽宁省环境保护及相关产业调查数据,年平均增长约24%,2003—2010 年全省环保及相关产业产值曲线见图1。

年中国环境状况公报

1993年中国环境状况公报 一、环境状况 (一)环境污染状况 1.大气 1993年,全国废气排放量11.0万亿标立方米(不包括乡镇工业,下同)。废气中烟尘排放量1416万吨,与上年基本持平;二氧化硫排放量1795万吨,比上年增长6.5%;工业粉尘排放量617万吨,比上年增长7.1%。全国城市大气中总悬浮微粒年均值范围为108-815微克/立方米,北方城市平均407微克/立方米,与上年基本持平;南方城市平均251微克/立方米,较上年略有上升。据74个城市统计,38个城市年日均值超过国家三级标准,尤以吉林、万县、大原、兰州、乌鲁木齐等城市为重。据73个城市统计,降尘半月均值在l.0-83.5吨/平方公里·月之间,较上年有明显增加,北方城市重于南方城市。污染严重的城市依次为包头、鞍山、大同、唐山、哈尔滨、济南、银川、石家庄、长春和大原。据77个城市统计,二氧化硫年均值范围为8-451微克/立方米,北方城市平均l00微克/立方米,南方城市平均96微克/立方米,与上年基本持平。超过国家三级标准的城市有贵阳、宜宾、重庆、南充、济南、青岛、乌鲁木齐、大同、保定、石家庄、宜昌、天津、唐山、洛阳和太原,占统计城市数的20.0%,较去年有所增加。据77个城市统计,氮氧化物年均值范围为10-147微克/立方米,与上年基本持平;北方城市平均59微克/立方米,南方城市平均40微克/立方米。污染较重的城市有乌鲁木齐、大连、广州、

兰州、北京、郑州、深圳、长春、沈阳等。酸雨仍限于局部地区。据73个城市统计,降水pH年均值范围为3.94-7.63,pH年均值低于5.6的占49.3%。赣州、长沙、南充、宜宾、怀化、重庆、梧州、南昌、沪州、杭州、衡阳和桂林酸雨出现频率在70%以上。 2.水 1993年,全国废水排放总量355.6亿吨,比上年下降3.0%,其中工业废水排放量219.5亿吨,比上年下降6.2%。工业废水中化学需氧量622万吨,比上年下降12.5%;重金属排放量1621吨,比上年增长6.9%;砷排放量907吨,比上年增长4.0%;氰化物排放量2480吨,比上年下降30.7%;挥发酚排放量4996吨,比上年下降22.2%;石油类排放量71399吨,比上年增长9.7%。全国大江大河干流的水质状况基本良好,流经城镇的河段污染较重。在七大水系和内陆河流水质评价的123个重点河段中,符合《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1、2 类的占25%,符合3类标准的占27%,属于4、5类标准的占48%。监测结果表明,全国江河水质污染类型为有机污染,主要污染物为氨氮、高锰酸盐指数、生化需氧量和挥发酚。长江流域水质总体良好,干流水质好于支流,但重庆、武汉、南京、上海等主要城市河段岸边水域污染严重。在50个重点河段中,符合1、2类标准的占37%,符合3类标准的占31%,属于4、5类标准的占32%。主要污染物为氨氮、高锰酸盐指数和挥发酚,部分河段铜、砷化物超标。黄河流域的干流水质较好,但重点监测的支流河段中,汾河、渭河、伊洛河、小清河部分河段有机污染十分严重。在16个重点监测河段中,符合1、2类标

辽宁省环境污染物排放标准

辽宁省环境污染物排放标准(1983年9月20日辽宁省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厅发布 1983年10月1日实施)1总则 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试行)》第二十七条规定,为合理地利用自然环境,有效地控制环境污染,逐步改善环境质量,保障人体健康,保护生态平衡,促进经济发展,特制定本标准。 1.2除大连、丹东、锦州、营口四市所辖区域内的单位向环境排放水污染物按《辽宁省沿海地区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执行外,本标准适用于我省辖区内向环境排放污染物的各单位。 1.3本标准分为二级: 第一级:指新建、扩建、改建单位,自标准实施之日起立即执行的标准和现有单位的奋斗目标。 第二级:指现有单位,自标准实施之日起立即执行的标准。 1.4一切新建、扩建、改建工程,都必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试行)》有关规定,事前提出对环境影响的报告书,由环境保护部门审查批准后才能进行设计,其中防止污染和其它公害的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竣工投产时污染物的排放必须达到本标准。 1.5本标准与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关系:在本标准适用区域范围内,各单位应执行本标准。本标准未做规定的其它污染物,按国家排放标准和有关规定执行。 本标准实施前地方环境保护部门根据环境状况对其污染物排放有特定要求的新建、扩建、改建工程,在本标准实施后,仍按当时提出的要求执行。 医院污水的排放按《医院污水排放标准》执行。 2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2.1标准的分类、分项 根据水域的功能和水质状况,将本省内陆八个市(地)的水域分为三类: 第一类:经国家和省、市人民政府明确规定的自然保护区、风景游览区、名胜古迹保护范围内的水域;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的卫生防护带(指取水点上游1000M,下游100M范围内);经国家水产部门和省人民政府明确规定的鱼虾类的产卵场、索饵场、洄游通道和鱼虾贝类的养殖场水域;大伙房水库及其浑河、苏子河、社河入库口以上2KM范围内的水域。 第二类:大伙房水库上游的浑河北杂木断面以上,苏子河胜利断面以上,社河温道断面以上的水域;太子河本溪段大峪断面上游水域;除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卫生防护带以外的其它用做生活饮用水源的地面水域,除第一类所规定的渔业水域以外的经县级以上政府明确划定的其它渔业水域。 第三类:除第一、二类以外的水域。 A.不得向第一类水域排放污染物。 B.向第二、三类水域排放污染物按表1.表2执行,其中现有单位向太子河本溪段牛心台地区河段排放表2所列污染物,按表2第二级第二类水域第I项执

辽宁省市容环境卫生情况数据分析报告2018版

辽宁省市容环境卫生情况数据分析报告2018版

序言 辽宁省市容环境卫生情况数据分析报告从清扫保洁面积,生活垃圾清运量,市容环卫专用车辆设备总数,公共厕所,三类以上公共厕所等重要因素进行分析,剖析了辽宁省市容环境卫生情况现状、趋势变化。 辽宁省市容环境卫生情况数据分析报告相关知识产权为发布方即我公司天 津旷维所有,其他方引用我方报告均请注明出处。 借助对数据的发掘及分析,提供一个全面、严谨、客观的视角来了解辽宁省市容环境卫生情况现状及发展趋势。辽宁省市容环境卫生情况分析报告数据来源于中国国家统计局等权威部门。 辽宁省市容环境卫生情况数据分析报告以数据呈现方式客观、多维度、深入介绍辽宁省市容环境卫生情况真实状况及发展脉络,为机构和个人提供必要借鉴及重要参考。

目录 第一节辽宁省市容环境卫生情况现状概况 (1) 第二节辽宁省清扫保洁面积指标分析 (3) 一、辽宁省清扫保洁面积现状统计 (3) 二、全国清扫保洁面积现状统计 (3) 三、辽宁省清扫保洁面积占全国清扫保洁面积比重统计 (3) 四、辽宁省清扫保洁面积(2015-2017)统计分析 (4) 五、辽宁省清扫保洁面积(2016-2017)变动分析 (4) 六、全国清扫保洁面积(2015-2017)统计分析 (5) 七、全国清扫保洁面积(2016-2017)变动分析 (5) 八、辽宁省清扫保洁面积同全国清扫保洁面积(2016-2017)变动对比分析 (6) 第三节辽宁省生活垃圾清运量指标分析 (7) 一、辽宁省生活垃圾清运量现状统计 (7) 二、全国生活垃圾清运量现状统计分析 (7) 三、辽宁省生活垃圾清运量占全国生活垃圾清运量比重统计分析 (7) 四、辽宁省生活垃圾清运量(2015-2017)统计分析 (8) 五、辽宁省生活垃圾清运量(2016-2017)变动分析 (8) 六、全国生活垃圾清运量(2015-2017)统计分析 (9)

气象与气候知识点汇总

一.名词解释(5道*3分) 1.天气:从时间尺度上讲,天气是指某一瞬间或某一段时间内大气状态和大气现象的综合。 2.天气系统:引起天气变化和分布的高压、低压和高压脊、低压槽等具有典型特征的大气运动系统。 3.气候:指太阳辐射、大气环流、下垫面性质和人类活动在长时间相互作用下,在某一时段内大量天气 过程的综合。 4.气候系统:是包括大气圈、水圈、陆地表面、冰雪圈和陆地表面在内的,能够决定气候形成,气候分 布和气候变化的统一物理系统。 5.小气候:是指由于下垫面结构不均一性所引起的小尺度的近地层局地气候。 6.大气气溶胶粒子:大气中悬浮着的许多固体微粒和液体微粒。 7.地面有效辐射:地面放射的辐射与地面吸收的大气逆辐射之差。 8.太阳常数:就日地平均距离来说,在大气上界,垂直于太阳光线的1cm2面积内,1min内获取的太阳辐 射能量。 9.太阳辐射光谱:太阳辐射中辐射能按波长的分布称谓太阳辐射光谱。 10.一个大气质量:在地面为标准气压时,太阳光垂直投影到地面所经路线中,单位截面积的空气柱质量。 11.地面差额辐射:某段时间内单位面积地表面所吸收的总辐射和有效辐射的差值。 12.大气之窗:地球辐射中波长8.5-11微米波段的辐射几乎没有为大气所吸收而能全部透过并进入太空, 好像大气为这个波段打开一个窗子。 13.位温:把各层中的气块循着干绝热的程序飞到一个标准高度1000hap处,这时所具有的温度称为位温。 14.大气稳定度:气块收到任意方向的扰动后,返回或远离原平衡位置的趋势和程度。 15.干绝热直减率:干空气和未饱和的湿空气绝热上升单位距离时的温度降低值。 16.绝热过程:绝热过程是一个绝热体系的变化过程,即体系与环境之间无热量交换的过程。 17.逆温:对流层中由于低,由于地面辐射冷却,空气平流、冷却、空气下沉增温,空气流混合等原因引 起的气温岁告诉增高而上升的现象。 18.露点:当空气中的水汽含量过饱和时,水汽在地面或地物的表面凝结的温度。 19.冰晶效应:在云中,冰晶和过冷却水共存的情况很普遍,由于冰面的饱和水汽压比过冷却水面的饱和 水汽压小,当空气中的实有水汽压介于两者之间时,过冷却水滴会因为蒸发而减少,水分子不断由水滴向冰晶上转移,冰晶则因凝华而增大,这种因冰水引起的冰水之间的水汽转移作用称为冰晶作用。 20.气压场:气压的空间分布 21.水平气压梯度:气压梯度时一个向量,它垂直于等压面,由高压指向低压,数值等于两等压面的气压 差除以其间的垂直距离,气压梯度力可分解为水平气压梯度力和垂直气压梯度力。 22.地转风:是气压梯度力和地转偏向力平衡时,空气作等速直线水平运动。 23.梯度风:空气质点作曲线运动时,除受气压梯度力和地转偏向力作用外还受惯性离心力的作用,当这 三个力达到平衡时的风称为梯度风。 24.热成风:由于水平温度的存在,而产生的地转风在铅直方向上额速度矢量差称为热成风。 25.风压定律:描述大尺度天气系统中的风场与气压场之间的关系,人背风而立在北半球,高压在右侧, 南半球在左侧。 26.沃克环流:指赤道太平洋表面因水温的东西面差异而产生的一种纬圈热力环流。 27.南方涛动:指发生下东南太平洋与印度洋及印尼地区之间的互相起亚振动。是热带环流年际变化最突 出、最重要的现象之一。 28.气团:是指气象要素(主要指温度、湿度和大气静力稳定度)在水平分布上比较均匀的大范围空气团。 29.锋:锋由两种性质不同的气团相接触而形成,由于气团占有三度空间,因而锋是三度空间的天气系统, 锋的范围常出现降温、降水和大风天气。 30.台风:是以赤道以北,日界线以西,亚洲太平洋国家或地区对热带气旋的一个分级。是一个强大而深 厚的气旋性涡旋,

2008年中国环境状况公报

2008 中国环境状况公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规定,现予公布2008年《中国环境状况公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部长 二○○九年六月四日

目 录 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 (1) 淡水环境 (4) 海洋环境 (22) 大气环境 (30) 声环境 (35) 固体废物 (38) 辐射环境 (41) 自然生态 (45) 土地与农村环境 (50) 森 林 (54) 草 原 (57) 气候与自然灾害 (59) 专栏 环境保护部成立 (66) 三大基础性战略工程进展顺利 (67) 四川汶川特大地震环境应急 (68) 北京奥运会、残奥会环境质量保障 (69) 南方雨雪冰冻灾害环境应急 (70) “环境与灾害监测预报小卫星”A、B星成功发射 (71) 开展环境保护专项行动,严厉查处环境违法行为 (72) 环境经济政策的实施与深化 (73) 城市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建设 (74) 强化环境准入,坚持科学审批 (75) 化学品管理 (76) 履行国际环境公约 (77) 地方病防治 (78) 全国特大、重大环境污染事件 (79) 环境宣传教育 (80)

2008年10月9日,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七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上提出,到2020年,农村人居环境和生态环境明显改善,可持续发展能力不断增强。 新华社记者 摄 2008年3月5日,温家宝总理在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所作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要更加重视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 新华社记者 摄

2008年是中国发展进程中很不寻常、很不平凡的一年,也是环境保护史上波澜壮阔、惊心动魄的一年。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各地区、各部门紧紧围绕抗击自然灾害和北京奥运会环境质量保障,全面加强环境监管和环境应急工作,大力推进节能减排,各项环境保护工作都取得了新的进展。环境保护工作既有效应对了经济高增长、财政高收入、企业高效益的发展局面,也经受了增长速度下行、财政收入下滑、企业效益下降带来的严峻挑战,经济与环境逐步协调发展,环境保护历史性转变迈出了坚实的步伐。 一是党中央、国务院对做好新形势下的环境保护工作作出重要部署,将“加强生态环境建设”作为抵御全球金融危机扩内需保增长的十项重要措施之一。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批准组建环境保护部,强化了统筹协调、宏观调控、监督执法和公共服务等职能,为推进环境保护历史性转变提供了更加有力的组织保障。二是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在宏观调控中发挥了重要作用。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及时调整改进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管理工作,完善审批机制,简化审批程序,认真兑现七项承诺,对符合环境保护准入条件的项目开通“绿色通道”,对“两高一资”(高污染、高能耗、资源性)项目严格把关。三是污染减排取得突破性进展。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排放量比上年分别下降4.42%和5.95%,比2005年分别下降6.61%和8.95%,首次实现了任务完成进度赶上时间进度,为全面完成“十一五”减排目标打下了坚实基础。四是圆满完成特大自然灾害环境应急处置和北京奥运环境质量保障任务。五是流域污染防治工作稳步推进。淮河、海河等七项

2019中国生态环境状况公报 6.3

生态环境部于6月2日上午召开例行新闻发布会,会上正式向社会发布《2019中国生态环境状况公报》,公布了2019年全国生态环境质量状况。 报告显示,2019年,全国337个地级及以上城市环境空气PM2.5浓度为36微克/立方米,同比持平。全国1940个国考地表水断面中,Ⅰ~Ⅲ类比例为74.9%,同比上升3.9个百分点;劣Ⅴ类比例为3.4%,同比下降3.3个百分点。 发布会上,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监测司司长柏仇勇说,从2019年的生态环境状况公报来看,近年来,我国生态环境总体改善。用三个“越来越”概括表述:一是蓝天越来越多。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环境空气PM2.5年均浓度持续下降,“十三五”以来累计下降21.7%,重污染天数由平均10天下降到6天,减少了40% ,京津冀及周边“2+26”城市由36天下降到20天,减少了约45%,北京由43天下降到4天,减少了约90%。全国优良天数比例总体上升,2019年达82%。二是水质越来越清。“十三五”以来全国地表水优良水体逐年增加、重度污染水体逐年减少,国控断面水质优良比例累计上升8.9个百分点,劣Ⅴ类比例下降6.3个百分点,已提前完成“十三五”目标任务;全国地级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稳定保持在90%以上;全国海水水质稳中向好,近岸海域优良水体比例累计提高6.1个百分点,劣四类水体比例累计下降6.6个百分点。三是生态越来越美。全国生态状况指数呈上升趋势,生态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纳入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的县域由2012年的452个增加到2019年的817个,其中12.5%的县域生态环境质量同比好转。 柏仇勇指出,我国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但改善程度距离老百姓对美好生活的期盼、距离建设美丽中国的目标还有较大差距,生态环境保护仍然面临着严峻形势:2019年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PM2.5平均浓度为36微克/立方米,距离国家二级标准还差1微克/立方米;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汾渭平原PM2.5平均浓度都为国家二级标准的1.6倍左右,区域空气重污染过程时有发生;全国仍有65个国考断面水质为劣Ⅴ类,黄河、淮河、辽河、海河和松花江流域水质总体仍为轻度污染;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中,有72个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存在不同程度的超标情况;地下水水质总体上并不乐观;全国近岸海域仍有13个海

1989中国环境状况公报1989年

1989年中国环境状况公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一条,现将1989年《中国环境状况公报》公告如下: 一、环境污染状况 (一)大气环境 我国大气环境总体来说是好的,污染主要集中在人中城市。城市大气污染为煤烟型污染,主要污染物是烟尘和二氧化硫。据全国统计和监测,1989年烟尘排放量力1398万吨,与上年基本持平; 二氧化硫排放量力1564万吨,较上年略有增加。城市大气污染冬、春季较重,夏、秋季较轻。北方城市烟尘污染较重,南方城市二氧化硫污染较重。 据国家大气质量监测网监测,1989年全国城市总悬浮微粒年日均值的平均值为432微克/立方米,北方城市为526微克/立方米,南方城市为318微克/立方米。与上年相比,污染减轻的城市占37%,加重的城市占3%,其余城市变化不大。全国城市二氧化硫年日均值的平均值为105微克/立方米,北方城市为93微克/立方米,南方城市为119微克/立方米。与上年相比,污染减轻的城市占4%,加重的城市占4%,其余城市变化不大。超标城市数的比重由14%上升到16%,其中,北方城市超标为11%,南方城市超标为21%。大部分城市冬季二氧化硫污染严重,日均值超标的北方城市为43%,南方城市为29%,同上年相比,出现酸雨的地区无明显变化,但酸雨区面积扩大。 (二)水环境 我国大江大河水质基本良好,流经城市的河段污染较重。水体污染主要来自工业废水,主要污染物是氨氮,其次是耗氧有机物和挥发酚。生活污水、工业废渣、矿业开采、农业生产等也对水体造成一定程度的污染。 据全国统计,1989年工业废水排放量力252亿吨,较上年减少16 亿吨,下降6%。工业废水中重金属(汞、铜、铅、六价铬)的排放量为2089吨,比上年下降5%,砷排放量力1281吨,比上年下降16%,氰化物排放量力4468吨,比上年下降8%,酚排放量力7613吨,比上年下降4%,石油类排放量力71051吨,比上年下降8%。 据国家水质监测网监测,1989年流经城市的河流仍然存在岸边污染带,局部水体污染严重,72%的纳污河段各项污染物的平均值有不同程度的超标。河流的城市段污染,小河流重于大河流,北方城市重于南方城市。 六大水系中,长江干流水质尚好,但不如上年,各监测断面悬浮物年均值均超标,氨氮污染加重,个别江段挥发酚、汞、石油类等污染物超标。黄河干流水质较上年略有改善,砷污染减轻,但氨氮和耗氧有机物污染加重,所有监测断面悬浮物均超标。珠江水系大部分江段水质良好,重金属污染有所减轻,但部分江段氨氮、耗氧有机物、亚硝酸盐氮污染有所加重。淮河水系水质恶化,氨氮、挥发酚、亚硝酸盐氮以及铅、铜污染加重,但耗氧有机物污染有所减轻。松花江水系污染加重,耗氧有机物、氨氮、挥发酚、亚硝酸盐氮污染呈上升趋势,个别江段仍有汞和石油污染。大辽河水系在六大水系中污染最重,水质较上年恶化,所有监测断面的氨氮、耗氧有机物年均值均超标,挥发酚、耗氧有机物和氨氮污染均加重。 1989年,从总体上看,大部分海域水质尚好。沿岸海域普遍存在着不同程度的污染,主要污染物是油类、有机物、营养盐类和重金属。锦州湾海域水质污染有所减轻。胶州湾水质污染面积达海湾面积的10%,东岸河口、滩涂和港区的底质污染严重,生物种类减少。长江口、珠江口水质良好,但有机污染和富营养化程度较高,时有赤潮发生。本年度是我国

辽宁环境状况公报

辽宁省环境状况公报 2000年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一条“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发布环境状况公报”规定,现发布辽宁省2000年度环境状况公报。 环境状况 水环境 废水及主要污染物排放量 2000年,全省废水排放总量为20.6亿吨,其中:工业废水排放量为10.9亿吨,生活污水排放量为9.7亿吨。废水中化学需氧量(COD)排放量为70.14万吨,其中,工业废水排放COD32.75万吨,生活污水排放COD37.39万吨。石油类排放3142.52吨。 水质状况 主要河流 2000年6条主要河流,枯水期监测结果表明,我省河流水质污染仍很严重,化学需氧量、氨氮是河流水质污染的主要指标,城市河段尤为突出。 浑河抚顺段为Ⅴ类水质。沈阳段为劣Ⅴ类水质,化学需氧量、生化需氧量和氨氮分别超标0.8倍、1.7倍和8.7倍。 太子河本溪、辽阳和鞍山三个河段均为劣Ⅴ类水质,主要污染指标为氨氮,三个河段分别超标0.5倍、0.4倍和3.4倍。 大辽河盘锦段为劣Ⅴ类水质,主要污染指标为氨氮、化学需氧量和石油类,分别超标 8.1倍、0.7倍和0.2倍。营口段为劣Ⅴ类水质,高锰酸盐指数超标1.4倍,氨氮超标3.0倍。 辽河铁岭、沈阳和盘锦三个河段水质均为劣Ⅴ类,主要污染指标是化学需氧量和氨氮,化学需氧量超标倍数为0.5—1.2倍,氨氮超标倍数为0.4--4.1倍。 大凌河朝阳、锦州两河段为劣Ⅴ类水质,朝阳段化学需氧量超标0.1倍,锦州段化学需氧量超标2.5倍,生化需氧量超标1.3倍,以河段均值计,砷超标0.1倍。 鸭绿江丹东段水质为Ⅴ类,主要污染指标为化学需氧量,河段均值达32.2mg/L. 2000年,由于降水不足,全省河川径流量严重偏少,一些河流出现断流,枯水期河流水质与上年比较没有明显好转。 大中型水库 2000年,全省开展监测的13座大中型水库中,大伙房、观音阁、碧流河、汤河、乌金塘、宫山咀等7座水库水质为Ⅱ类。

[整理]2006年辽宁省环境状况公报

2006年辽宁省环境状况公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一条“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发布环境状况公报”的规定,现发布《2006年辽宁省环境状况公报》。 辽宁省环境保护局 一、环境状况 2006年,全省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略有改善;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地水质良好,水库水质基本稳定,除辽河外,其它5条主要河流水质有所好转;近岸海域功能区水质达标率有所提高;环境噪声得到有效控制。 (一)城市环境空气质量 大连、丹东、营口、盘锦、铁岭和朝阳6城市空气质量达到国家二级标准,沈阳、鞍山、抚顺、本溪、锦州、阜新、辽阳和葫芦岛8城市达到三级标准。按空气污染指数评价,全省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持续好转。 各城市空气质量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天数在278天~346天之间,其中11个城市超过300天。 1.可吸入颗粒物 城市环境空气首要污染物为可吸入颗粒物。丹东、铁岭、朝阳、大连、营口、葫芦岛和盘锦7城市可吸入颗粒物年均浓度符合国家二级标准,其它7城市超标0.02倍~0.47倍。

2.二氧化硫 鞍山、阜新、辽阳、葫芦岛4城市二氧化硫年均浓度超过国家二级标准,其它10城市符合标准。采暖期二氧化硫浓度是非采暖期的3.2倍。

3.二氧化氮 全省14个城市二氧化氮年均浓度均符合国家空气质量二级标准。 4.一氧化碳 大连、丹东、锦州、阜新、铁岭、朝阳和葫芦岛7个城市一氧化碳全年日均浓度均符合国家空气质量二级标准,其它7城市日均值有超标现象,最大超标率为3.5%。 5.降尘 全省14个城市降尘量年均值超过省控标准。其中抚顺、阜新、鞍山、本溪市降尘量较大,年均值在20吨/平方千米·月以上。受季节影响,4月份降尘量最高。 6.降水酸度 全省14个地级市和17个县级市降水pH年均值为5.48,酸性降水频率为10.1%。大连、丹东、抚顺、沈阳、铁岭、阜新、葫芦岛、锦州等8个城市及凤城、开原2个县级市出现酸

辽宁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辽宁省环境保护厅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辽宁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辽宁省环境保护厅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2015年本)的通知 【法规类别】环保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辽环发[2015]37号 【发布部门】辽宁省环境保护厅 【发布日期】2015.08.12 【实施日期】2015.08.12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辽宁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辽宁省环境保护厅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 (2015年本)的通知 (辽环发〔2015〕37号) 各市及绥中、昌图县环境保护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保护部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2015年本)》和《辽宁省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5年本)》,按照同级审批、同步放权、各负其责、就近服务的原则,省环境保护厅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权限进行了调整,经省政府2015年7月27日第53次常务会议审议同意,现印发全省执行。 各市及绥中、昌图县环境保护部门应根据本通知,及时确定国家环境保护部公告及本

通知目录以外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权限,并发布实施。其中,煤炭类、电力类、石油天然气类、石化化工类、医药类、公路类、水运类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项目,纸浆、溶解浆、纤维浆等制造项目,造纸(含废纸造纸)项目,危险废物(含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及综合利用项目,以及燃煤锅炉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由各市及绥中、昌图县环境保护部门审批。 各级环境保护部门应当以改善环境质量、优化经济发展为目标,严格规划环评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联动机制,落实资源环境生态红线管控与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前置要求,进一步完善技术支撑和集体决策机制,强化环境影响评价监管,全面提高环评审批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水平。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依照本通知目录执行,目录以外已由省环境保护厅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由项目所在地市级环境保护部门办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关于发布〈市级及市级以下环保部门负责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的通知》(辽环发[2014]24号)及与本通知不一致的其他相关文件内容即行废止。 附件:辽宁省环境保护厅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2015年本) 辽宁省环境保护厅 2015年8月12日附件 辽宁省环境保护厅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 (2015年本)

气候变化与生态环境

气候变化与生态环境 〈——————————1——————————〉 气候学与气候变化学 1.气候学:是研究气候形成及气候特征在空间分布和时间演变的学科,它是大气科学的一个分支,也是气象学与自然地理学间的边缘学科。 研究内容:主要研究气候要素在地球上的分布、区域气候特征、过去气候变化规律、太阳辐射、大气环流、地表及人类活动制约地球气候等问题,以期利用气候资源、改善气候条件,并避免气候不利影响。 分支: 1)按研究尺度: ①大气候学:较大空间尺度的气候状况。其水平范围在200km 以上,垂直高度在1-12km之间。 ②中气候学:中等空间尺度的气候状况。其水平范围在100-200km以上,垂直高度在1-6km之间。 ③小(微)气候学:由于下垫面性质以及人类和生物活动的影响而形成的小范围的特殊气候。 2)按研究所用原理和方法: ①天气气候学:借气流场型式与天气系统的关系,以研究地区气候特征的学科。 研究内容:长时期内平均环流、环流型式与天气系统相互作用,以及大气环流与大范围气候异常的关系等问题,从而为提高该地区天气预报准确率和阐明气候形成理论提供重要材料和理论分析。 ②物理动力气候学:用物理学方法分析、研究气候形成及其现象的学科。 研究内容:大气中的声、光、电、辐射、蒸发、凝结、云雾等物理现象产生的原因,演变的过程与规律。 ③自然气候学 3)按研究时段和所用资料: ①古(地质时期)气候学:分析、研究史前地质时期气候状况及气候变迁的学科。 研究方法:依据古生物学、地史学等得出的化石、深海沉积、孢粉等资料,分析地质时期气候的演变规律。 ②历史时期气候学:研究人类进入文明,但尚无仪器观测大气现象时期的气候的学科。 研究方法:主要依据考古发掘所得植物遗骸及古代墓葬等提供气候信息和各种历史文献记载来研究数千年来冷暖气候演变的概貌。 ③近代气候学 2.气候变化学:研究区域气候变化、历史时期气候变化、近代气候变化、气候系统年际变化预报、地球物理因子对气候的影响及气候变化预测方法的科学。 气候变化与社会生活、经济发展之间的关系 1.气候变化与社会生活之间的关系: 1)气候变化导致发热、哮喘、白内障、皮肤癌和其他皮肤病的增加。 2)由于自然灾害增加和农业品改变引起饮食和营养的变化。3)传染病发病率增加,进而导致了死亡率、致命性伤病增加,媒介传染病在较暖湿的气候中影响范围及程度均会扩大。2.与社会经济发展之间的关系: 1)气候变化导致自然灾害增加,从而影响经济发展。 2)反复曝露在气候变化引发疾病或压力下的个人,身体或精神病发病率均增加,从而导致暴力、自杀和犯罪率上升,影响社会的稳定,不利于经济的发展。 气候变化研究的主要方法及意义 1.研究的主要方法: 10-100年时间尺度的气候变化预测方法主要有:经验性气候预测方法、气候数理统计预测方法和气候动力学模式预测方法。 1)经验性气候预测方法 主要原理:建立在观测资料基础上,经过气候诊断分析,找到一些与预报对象有联系的物理因子,从而做出预报。 特点:计算简便、定性,物理机制不够明确,取决于是否有观测资料。 2)数理统计预测方法 主要原理:建立在观测资料基础上,利用统计方法建立预测模型,做出预报。 特点:计算简便、定性,物理机制不够明确,取决于是否有观测资料。 3)气候动力学模式预测方法 主要原理:根据数学物理方程建立描述全球气候系统的气候模式,利用模式做出预报。 特点:计算复杂、定量,物理机制较明确,尚有不确定性,尤其在局域范围。 2.方法介绍 1)经验性气候预测方法 主要依赖于影响气候变化的物理因子,特别是具有年代际时间尺度变化的因子。10-100年时间尺度气候预测的主要物理因子有: ①外部因子:太阳活动(太阳辐射、太阳黑子活动等)、火山活动、地球轨道参数(倾斜率、黄赤交角等)、月亮(阴阳历与节气、潮汐等)、行星(位置、相互关系等),以及人类活动(经济活动的排放、能源排放、土地利用、人口变化)。 ②内部因子:气候系统的五个组成成分 a.大气圈:大气环流型、环流特征量、年代际变率、遥相关等。 b.水圈:海洋环流、冷暖洋流、热盐环流、海温、厄尔尼诺/拉尼娜事件等。 c.冰雪圈:冰雪面积、强度、流冰、融化等。 d.陆地岩石圈:地形、地热、反射率、粗糙度等。 e.生物圈:植被覆盖变化等。 2)气候数理统计预测方法 ①时间序列分析 基本原理是计算预报对象本身的前后关系。 常用的方法有:趋势法、平稳时间序列分析、方差分析、譜分析、小波分析等。 ②相关与回归分析 基本原理是根据最小二乘法,建立预报对象与预报因子之间

辽宁省环境保护条例

辽宁省环境保护条例 1993年9月27日辽宁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根据2004年6月30日辽宁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关于修改〈辽宁省环境保护条例〉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根据2006年1月13日辽宁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关于修改<辽宁省环境保护条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与生态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保障人体健康,促进本省经济与社会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环境,是指大气、水、海洋、土地、矿藏、森林、草原、野生生物、自然遗迹、人文遗迹、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城市和乡村等影响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各种天然的和经过人工改造的自然因素的总体。 第三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一切单位和个人,都必须遵守本条例。 第四条环境保护必须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坚持保护资源与控制损害相结合、专项治理与综合治理相结

合、谁污染谁治理、谁利用谁补偿的原则。 第五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环境保护计划纳入本地区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采取有利于环境保护的经济、技术政策和措施,保证环境保护同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相协调,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的统一。 第六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本辖区内的环境质量负责,按年度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报告环境状况和采取的对策,定期公布环境质量状况。 政府主要负责人,应当提出任期内环境保护的目标,并组织实施。 第七条省、市、县(含县级市、区,下同)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环保部门),对本辖区的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其主要职责: (一)监督检查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贯彻执行; (二)拟定环境保护规划和计划,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三)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环境监测,掌握环境状况和发展趋势,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自然环境和自然资源的保护; (四)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环境科学研究和环境保护宣传教育; (五)积极推广国内外环境保护的先进经验和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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