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迅与萧红比较

二、叙事手法
包含叙事架构、叙事视角与语调。架构指的是叙述者的身分与人称。<祝福>与「小团圆媳妇」,二篇同样以第一人称「我」为主要的叙述方式,亦同样杂揉了不同的观点;而叙述者身分一为新知识份子,一为小女孩,不同的身分造就一高一低的叙述角度,一冷一热的叙述语调,兹说明如下:
(一)叙事架构与视角:
在叙述架构方面,<祝福>中的第一人称「我」,是一名归返家乡鲁镇的新知识份子,正好碰到故乡的「祝福」祭典,眼睁睁看到四叔家中的佣人祥林嫂为不贞礼教、迷信逼至自杀,却无能为力,只能逃避,共同沉醉於旧社会礼教象徵——「祝福」的爆竹烟火裏。「小团圆媳妇」中的「我」是小女孩,发现租用家中院子裏的老胡家,来了一位士二岁的童养媳——小团圆媳妇,却在婆婆的管教、跳大神的迷信及众邻人的热心帮助下,折磨至死。
第一人称的叙述观点,是二者的共同处;此外,二者的视角皆有所变动,在<祝福>中,是「自知」转为「旁知」。「以第一人称的自知视角叙写归乡者”我”归乡的所见所闻所感所思……在归乡者归乡的叙写中,鲁迅以旁知的视角讲述了祥林嫂的悲剧故事。」 文中「我」在听到祥林嫂的死讯之后,以「然而先前所见所闻的她的半生事迹的断片,至此也联成一片了。」 为过场的桥梁,回想作者由旁人处得知的祥林嫂历史。作者只看到眼前的祥林嫂的悲惨下场,并未亲眼目睹祥林嫂的过去,而以旁知观点补充陈述,呈现祥林嫂的前后变化,所以,并非单纯的第一人称自知视角,而是夹杂著旁知角度。
「小团圆媳妇」的视角变动并非「自知」转「旁知」,而是同样是「我」,陈述者小女孩的视角有时却像是正在执笔回忆的三十多岁的作者萧红,可说有二种”我”的存在。
小女孩一方面可以童言无忌,天真无邪地唱著跳大神的咒语:「小灵花呀,胡家让她去出马呀!」 一方面却有成人了然世情的批判眼光:
小团圆媳妇还活著的时候,她像要逃命似的。前一刻她还求救於人的时候,并没有一个人上前去帮忙她,把她从热水裏解救出来。
现在她是什麼也不知道了,什麼也不要求了。可是一些人,偏要去救
她。
小团圆媳妇怕羞不肯脱下衣裳来,她婆婆喊著号令给她撕下来了。现在她什麼也不知道了,她没有感觉了,婆婆反而替她著想了。
看透婆婆与庸众在小团圆洗澡示众事件中,先冷血后热心的反应背后矛盾、荒谬的本质。此外,更嘲讽了围观群众,救人如演戏的虚情假意:
若还有气,那就不用救。若是死了,那就赶快浇凉水。


若是有气,她自己就会活转来的。若是断了气,那就赶快施救,不然,怕她真的死了。
其对社会情态的睿智、通透,非有所阅历的成人不足以道出个中三昧。对於萧红《呼兰河传》存在的「二种我」,已有人提及:
两种”我”的叙述视角和叙述语调的存在揭示我们文本中存在著个时间系统,一是事件实际发生的时间,一是叙述者叙述的时间。……童真欢快与成熟忧郁的眼神相交错,……叙述的焦距变幻不定,童年的热闹衬托出成人后的悲伤……。
正因为《呼兰河传》是已届而立之年的萧红流寄香港的幼时回忆。虽以天真活泼的小女孩口吻,力图重建儿时的乡土,笔下仍不自觉流露成人的判断与喟叹,使得「小团圆媳妇」中的「我」,虽然不像<祝福>由「自知」转「旁知」,却具有双重性格,亦非单纯第一人称视角。
除了以上所述,<祝福>与「小团圆媳妇」视角的主要差别,来自於新知识份子与天真小女孩的身分,是以在视角上,呈现睥睨与平视的差异。这一点,萧红自己说得最明白:
鲁迅以一个自觉的知识份子,从高处去悲悯他的人物。他的人物,有的也曾经是自觉的知识份子,但处境却压迫著他,使他变成听天由命,不知怎麼好,也无论怎样都好的人了。这就比别的人更可悲。我开始也悲悯我人物,他们都是自然奴隶,一切主子的奴隶。但写来写去,我的感觉变了。
、我觉得我不配悲悯他们,恐怕他们倒应该悲悯我咧!悲悯只能从上到下,不能从下到上,也不能施之於同辈之间。我的人物比我高。
萧红认为,鲁迅知识份子的身分,使之由上到下悲悯他的人物,就算他的人物为知识份子,亦悲其虽接受新思潮的洗涤,仍旁徨无奈,随波逐流;而萧红自始虽亦为知识分子,却意识到自己不配悲悯小说中的人物,反而该受其悲悯。萧红的自剖是否正确?续以<祝福>和「小团圆媳妇」来验证。
<祝福>中的「我」,回乡见到祥林嫂的反应是「她分明已经纯乎是一个乞丐了」。「我就站住,豫备她来讨钱。」 表现出施舍者的高姿态。而后在转述祥林嫂遭遇的旁知视角,叙述祥林嫂生命力一路被环境耗尽的过程,「哀其不幸,怒其不争」,流露对祥林嫂的悲怜。所以论者以为,其「以一居高临下的知识份子的眼光以及作为一位冷眼旁观者目睹悲剧的演出。」 而<祝福>中悲悯祥林嫂的「我」,这个新知识份子,因为徒然可怜祥林嫂而无所作为,同时被作者鲁迅所悲悯。可见萧红论鲁迅由上俯视人物,所言不虚。
而萧红人物比她高的自评,从「小团圆媳妇」来看,可就有待斟酌。萧红叙述视角

究竟为何?历来众说纷耘。有人认为与鲁迅相同,「以一个自觉的知识份子,从高处去怜悯他的人物」。 魏美玲一来呼应此说,二则受萧红自评影响,主张萧红低於人物的说法是自怨自艾:
她(萧红)一方面采取居高而下的角度,怀著悲悯的心批判故乡众生的愚昧无知,一方面又在所构筑的荒凉情境中暗暗流自伤自怜的心绪。
相反地,杨淑雯认为:
在《呼兰河传》中,萧红采取双重观点。第一、二章是小城全貌的鸟瞰,她采取第三人称全知叙述来作宏观的报导,在叙述中来著对呼兰小城的议论……第三到第七章采第一人称「我」(故事的小主人公)……萧红不同於鲁迅,她没有鲁迅身为一知识份子对社会文化改革的强烈使命感,故她不是由上往下去视乡土,而是以其中一份子平视的态度,虽有批判,却没有鲁迅这般强悍。
由於从「儿童叙述者」来看乡土,使她并未高於其乡土人物,而是与之齐平。
以上众说,究竟何者为是?在此笔者赞同杨淑雯箫红「平视」其人物之见,答案来自於「儿童观点」。
其特出的「儿童视角」,与成人视角最大的不同,在於无所习染,无所成见,无价值判断的心灵。诚如孔凡梅所言:
一些具象的、微小的、已经被我们完全忽略的细节却会被儿童诚实地纳入自己的视野,摄取的过程儿童是主动的,可由於儿童的阐释系统的缺席,细节的选取方面儿童是被动的,细节的粗糙即未解读性给了读者最真实的生活原貌,也给了读者最广阔的诠释空间。
经由小女孩摄取的细节,往往只是如实的呈现,并不加世俗的论断。所以当文中的小女孩第一次看到小团圆媳妇,便脱口而出:「不是什麼媳妇,而是一个小姑娘。」 「小姑娘」是年仅十二岁的小团圆媳妇生命的本质,而非世俗礼教所赋予的团圆媳妇身分。是以主人翁小女孩未具贫富概念,只热情地邀小团圆媳妇玩耍。对於小团圆媳妇被折磨的过程,也仅是单纯的描述,留待读者的眼光去评判。而小女孩即是萧红童年的化身,由此可知不论是叙述主角看人物,或作者看叙述主角,皆是平视无高低地看待。纵然,如上所述,萧红的「我」偶尔会闪现成人的眼光,然而大体而言,在「小团圆媳妇」中,仍以小女孩的平视视角为主。
(二)叙述语调
鲁迅由高处鸟瞰与萧红平视人物的视角差异,深而论之,进一步导致叙述语调前者冷冽与后者温暖的温差。
关於鲁迅寒冷的叙述语调,夏志清曾提出相反的看法:
鲁迅(叙述者)在事后对於这个女人遭感到惋惜和悲伤,使他自己也益感孤独。这一个城镇已不再是他生活的一部分。这些个人的感

触,使这一个冷酷的传统社会的悲剧增加了情感上的温暖。
其说有误。前已提及,在<祝福>中的叙述者「我」,是由上而下怜悯祥林嫂,怜悯的本身便是倨傲的表现,怎会予祥林嫂任何的温情?且「我」身为新知识份子,清楚意识到祥林嫂身受迷信、礼教所苦,在她问死后有无魂灵时,不曾利用机会助其解除心病,只会用「说不清」打发,并沾沾自喜自己圆滑的妙答 ;在听闻死讯后,虽有负疚挣扎,全在祝福的「爆竹声」中一扫而空。 汪晖对此即提道:
故事(《祝福》)的叙述过程成了叙述者道德责任的解脱过程,叙述者自身的「轻松」感终於汇入了造成祥林嫂悲剧的「故乡」的冷漠之中。
正是这看似中国希望的新知识分子,一路的畏缩、旁徨口吻,到最后同样麻醉於冰雪中,代表中国礼教与迷信的祝福鞭炮声,令人更能感受到叙述语调绝望的冰寒。
与<祝福>冰寒的叙述语调相较,「小团圆媳妇」的温度虽相对温暖,仍有它「微冷」之处。
它的温暖,上已提及,来自於儿童口吻的平视角度,杨淑雯论道:
以一儿童来充当叙述者,故文章由批判色彩,一转为对时移事往的感怀,多了温暖与同情。
同情,是儿童的平视角度必然的结果。因同情,用饱含情感的眼光去看身边的人,而使叙述语调产生温暖。但别忘记,「小团圆媳妇」的「我」具有双重性恪,另一个成年的「我」,在温情之中传递了「微冷」的叙述语调:
(叙述视角)其一是与读者同在时间此岸的叙述人”我”,以温情又悲凉的叙述语调回首时间彼岸(童年时代)的呼兰河镇。……其二是叙述人”我”回忆中的稚童”我”眼中感受到的人和事,这个稚童是属於时间彼岸的。
在时间此岸的中年萧红,在寂寞的香港,藉回忆家乡呼兰河来取暖;之所以是「温情而又悲凉」的叙述语调,因为想到故乡善良的乡人,愚昧地以传统习惯无意识伤人的往事,「有意识地反抗著几千年传下来的习惯而思索而生活的萧红」,不由得以「含泪的微笑回忆这寂寞的小城」 。对此李鸿道:
小说的最后三章,叙述者把目光又一次拉远,身分从回顾往事的主人公转变为处於边缘地位的见证人。……叙述者一方面沉醉於对孩童时代的美好风物,童真童趣、至亲至爱的描摹,令读者产生一种轻松愉悦之情。另一方面又关注於美好事物的被毁灭、民众的麻木愚昧,令读者压抑懊丧。……这一系列的矛盾编织出一组寂寞、哀婉的旋律。
躲在儿童天真视角背后的作者,不可自抑地呈显成年的自己对故乡沉疴深沉的关注。使得「小团圆媳妇」的叙述语调如三月,在

暖阳之中,亦有刺骨的料峭春寒。
三、主题
<祝福>与「小团圆媳妇」的共同主题是美好而有价值的女性如祥林嫂、小团圆媳妇,被吃人的社会价值体系——礼教、迷信和散播此价值的看客庸众逐步打败、毁灭。主题虽大部分相同但却有小异之处,兹从分从美好普遍而逐步灭亡的女性形象、礼教与迷信的迫害、庸众的围剿依序比较。
(一)美好普遍而逐步灭亡的女性形象
鲁迅和萧红对其人物的共同描写方式皆非精雕细琢,却皆是美好的人物,最主要的不同在於前者为如素描,后者似速写似的浮光略影。形象愈美好而有价值,对照日后为社会虐杀后的凄凉下场,引发读者的疼情、喟叹也愈沉。刻画愈简鍊,则愈普遍而不特异,受迫的女性便可能是身旁的每一个人,引发的共鸣与省思也更深。
鲁迅的素描手法表现在祥林嫂的初次出场:
头上扎著白头绳,乌裙,蓝夹袄,月白背心,年纪大约二十六七,脸色青黄,但两颊却还是红的……是她模样还周正,手脚都壮大,又只是顺著限,不开一句口,很像一个安分耐劳的人……。试工期内,她整天的做,似乎闲著就无聊,又有力,简直抵得过一个男子。
鲁迅捉住人物的形容特徵,用寥寥数语,如素描刻划祥林嫂勤奋有力、寛手大脚,认真生活的乡村妇人的形象。特以「两颊却还是红的」,简约暗示祥林嫂虽是新寡,其充满希望与生命力正盛的美好情状。杨创龙指出,鲁迅在<祝福>中以传神点晴的白描手法刻画人物,使小说在简约的笔触中凸现出人物的鲜明性格与心理心态。
正是这简约的笔触揭示这样美好有价值的生命一次次为环境所打击,一步步地走向灭亡。祥林嫂二度丧夫,初次丧子之后,第二次出现在帮佣的鲁家,作者描写:
她仍然头上扎著白头绳,乌裙,蓝夹祆,月白背心,脸色青黄,只是两颊上已经消失了血色,顺著眼,眼角上带些泪痕,眼光也没有先前那样精神了。
前后两相对照,还是一样的服饰,只是当初两颊的红润已消褪,表示对未来已无所盼望,而以「眼光也没有先前那样精神了。」眼睛为灵魂之窗,眼神的黯淡暗喻祥林嫂为人所重的精力逐日的涣散。所以之后自然更明白叙述祥林嫂的今不如昔:「上工之后的两三天,主人们就觉得她手脚已没有先前一样灵活,记性也坏得多,死尸似的脸上又整日没有笑影……」 而在她试图以捐门槛改变死后在地狱被二夫争抢的处境,她的眼神曾有一度的回光返照,「神气很舒畅,眼光也分外有神」 ;当她发现人们仍以不贞不洁看待她,眼神与生命力全然地寂灭了:
这一回她的变化非常大,第二天,不但眼

睛窈陷下去,连精神也更不济了。而且很胆怯,不独怕暗夜,怕黑影,即使看见人,虽是自己的主人,也总惴惴的,有如在白天出穴you xing的小鼠,否则呆坐著,直是一个木偶人。不半年,头发也花白起来了,记性尤其坏,甚而至於常常忘却了去掏米。
窈陷下去的眼睛,显示哀莫大於心死;除了眼睛,鲁迅在此透过另一个「发白」的特徵,徵示祥林嫂受了重大的压力与打击。如今麻木的她,因为人所重的工作力逐日消逝,最后遭到解聘,失去在世生存的资格:
五年前的花白的头发,即今已经全白,不像四十上下的人;脸上瘦削不堪,黄中带黑,而且消尽了先前悲哀的神色,仿佛是木刻似的;只有那眼珠间或一轮,还可以表示她是一个活物。她一手提著竹篮。内中一个破碗,空的;一手技著一支比她更长的竹竿,下端开了裂:她分明已经纯乎是一个乞丐了。
变成行尸走肉的她,唯一可以显现活著的徵象,还是靠「眼珠」偶尔的转动;而花发已全白,纵然年仅四十。
鲁迅在此以简洁的白描手法,透过「眼神」与「头发」的变化,有计画地逐层勾勒祥林嫂生命力由盛而衰,及满怀希望而至绝望的心理转变。
相对鲁迅的素描而言,小团圆媳妇形象的描写方式比较简略,很少具焦的描写,似略影浮光,如茅盾所言:「故事和人物都是零零碎碎,都是片断的,不是整个的有机体。」 但所点画出的,仍是美好的女性印象:
她的头发又黑又长,梳著很大的辫子,普通姑娘们的辫子都是到腰间那麼长,而她的辫子竟快到膝间了。她脸长得黑忽忽的,笑呵呵的。
萧红仅以长发、黑肤、天真的「笑呵呵」,略笔速写天真开朗的女孩形象。诚如前人指出:萧红人物塑造具有散文化特徵,「把人物写成速写、素描,可谓人物略影,在人物身上很少有激烈的性格冲突,一般只留给读者一两点鲜明的印象。」
这鲜明的印象是:「大模大样的,两个眼睛骨碌骨碌地转。」 ,是「一点也不害羞,坐到那儿坐得笔直,走起路来,走得风快。」 ,借用他人印象陈述小团圆媳妇大方、活泼充满活力的烂漫女童特徵。
胡风对此则以不符合人物的典型塑造来评论萧红:
在人物底描写裏面,综合的想像的加工非常不够。个别地看来,她底人物都是活的,但个个人物的性格都不凸出,不大普遍,不能够明确地跳跃在读者底面前。
若以人物定要新创典范为基准,胡风的评论是正确的。但萧红描写小团圆媳妇的初心是心疼停留在家乡记忆裏,一个小童养媳的悲惨命运,浮略的描述,除了切合来自童年受岁月淘洗而模糊的回忆,更能涵括象徵数百

数千个「黑忽忽、笑呵呵」的童养媳,在各自的故乡受苦的现实,较典型人物而言,适用性毋宁是更为普遍。
另一方面,简略并不代表草率无章,上述鲁迅以「眼神」与「白发」串连祥林嫂的逐步变化;萧红则以「黑忽忽,笑呵呵」为旋律,一一接唱起小团圆媳妇生命的哀乐。写被打后的她:
那小团圆媳妇,有点黄,没有夏天她刚一来的时候,那麼黑了。不过还是笑呵呵的。
写因打致病的她:「小团圆媳妇躺在炕上,黑忽忽的,笑呵呵的。」 写她的死讯:「没有到二月,那黑忽忽的,笑呵呵的小团圆媳妇就死了。」 一条童真美好的生命就这样的一路被凌迟至死,我们彷佛看到一团暗影,在无数的角落中凄凉地「笑呵呵」。
无论是健壮的祥林嫂,还是天真的小团圆媳妇,这些美好生命的下场皆是死亡。她们因何而死?以下,我们来追索答案。
(二)礼教与迷信的迫害
祥林嫂与小团圆媳妇共同身分是媳妇,这个身分使他们受到礼教重重的束缚。所不同的,祥林嫂是再嫁的寡妇,受到贞节与迷信的捆绑,而小团圆媳妇是受到媳妇应行止有度,唯婆婆之命是从的规范要求。面对此压迫,祥林嫂虽是成人,却毫无醒觉地接受;而小团圆媳妇虽有意识的反抗,童稚的身分,亦让她面对重重迷信仪式的侵害而无能为力。
压迫祥林嫂的礼教代表是其婆婆及鲁四这个假道学的旧知识份子。婆婆以夫权的代理人,视媳妇为私产,再嫁力誓守节的祥林嫂以获取钱财:
阿呀,我的太太!你真是大户人家的太太的话。我们山裏人,小户人家,这算得什麼?她有小叔子,也得娶老婆。不嫁了她,那有这一注钱来做聘礼?他的婆婆倒是精明强干的女人呵,很有打算,所以就将地嫁到裏山去。倘许给本村人,财礼就不多;惟独肯嫁进深山野坳裏去的女人少,所以她就到手了八十千。现在第二个儿子的媳妇也娶进了,财礼花了五十,除去办喜事的费用,还剩十多千。吓,你看,这多麼好打算?……"
原应要求媳妇守节的婆婆却成为逼迫其失节的推手,陈素贞便指出此中的矛盾:
封建礼教一方面要求妇女从一而终,即以守节为荣;另一方面,又通过夫权赋予婆家生杀予夺之大权,完全剶夺了妇女的守节权。祥林嫂是立志守节,但婆婆偏不成全她,强行将她卖与他人为妻,而不守节的罪责却要无辜的祥林嫂承担。
不幸地再度为寡的祥林嫂,担负身不由己的失节罪名,一辈子受到他人的轻视嘲笑,更何况是主张「饿死事小,失节事大」的假道学鲁四。
起初,祥林嫂一出现在鲁家帮佣便是新寡的身分,这是读理学典籍《近

思录集注》和《四书衬》的鲁四老爷所不喜的:
四叔皱了皱眉,四婶已经知道了他的意思,是在讨厌她是一个寡妇。
理学家重视伦理,所以当祥嫂的婆婆出现,强捉祥林嫂回家时,这位满口道德的旧知识份子两手一摊,一副理所当然的模样:
 "既是她的婆婆要她回去,那有什麼话可说呢。"四叔说。
而当祥林嫂再嫁,二度为寡,看似饱读诗书的鲁四却视之为不洁不祥,连鬼魂都厌弃的孽种:
这种人虽然似乎很可怜,但是败坏风俗的,用她帮忙还可以,祭祀时候可用不著她沾手,一切饭莱,只好自已做,否则,不干不净,祖宗是不吃的。
不让祥林嫂这等不祥女子碰触祝福祭礼的迷信,等於让以出力为乐、忙碌为乐的她置於一无是处,自我价值否定的苦境,所谓的「祝福」,对祥林嫂而言,竟是讽刺的诅咒,无怪乎其生命力在此诅咒下逐渐消散。
所以当柳妈提出另一种迷信说法,在地狱阴司的二个鬼丈夫会等著撕裂她的恐怖之言,以为「捐门槛」会马上解除不贞罪名的祥林嫂,才会在仪式结束一回来便迫不及待碰祝福祭品,遭到阻止后,有如青天霹雳,终至失神恍惚到不可回复的境地。
祥林嫂的最大悲哀,并非遭到礼教、迷信的双重夹击,而是她全然服膺礼教与迷信的传统,认定自己失节、有罪,不思反抗:
祥林嫂的最大困境,其实是来自於精神上的不得解脱——她无法自觉於吃人的礼教,早以认定自己不贞的罪,从不曾想过,要为争取公平合理的人身待遇而挺身奋斗(她仅对再嫁有强烈反抗),反而一味的将自己推入礼教陷阱中,一心寄望「赎罪」。
这深受传统礼教禁锢的可贵生命,因而在祝福热闹的鞭炮声中,寂寥地死去。
小团圆媳妇这个童养媳也有个婆婆,作为礼教代表摧残她的生命,与祥林嫂不同的是,最初的罪名竟是——「就是该打」,做为婆婆的猪狗不如的出气筒。
若是那小团圆媳妇刚来的时候,那就非先抓过她来打一顿再说。做婆婆的打了一只饭碗,也抓过来把小团圆媳妇打一顿。她丢了一根针也抓过来把小团圆媳妇打一顿。她跌了一个筋斗,把单裤膝盖的地方跌了一个洞,她也抓过来把小团圆媳妇打一顿。总之,她一不顺心,她就觉得她的手就想要打人。她打谁呢!谁能够让她打呢?於是就轮到小团圆媳妇了。

有娘的,她不能够打。她自己的儿子也舍不得打。打猫,她怕把猫打丢了。打狗,她怕把狗打跑了。打猪,怕猪掉了斤两。打鸡,怕鸡不下蛋。
 惟独打这小团圆媳妇是一点毛病没有。
除了藉打解闷,婆婆教训小团圆媳妇,也可藉以立下马威:
她的婆

婆在井边上饮马,和周三奶奶说:“给她一个下马威。你听著吧,我回去我还得打她呢,这小团圆媳妇才厉害呢!没见过,你拧她大腿,她咬你;再不然,她就说她回家。”
藉打立威是中国传统的陋习,尤其是婆婆对媳妇,这上对下的伦理关系,是由后天而非血统所构筑,惟恐小团圆媳妇不受教的婆婆,常以此肉体的痛楚烕吓其服从。杨淑雯道:站在萧红的女性观点上,童养媳是极不人道的制度,而婆婆虐打媳妇以立威的陋规,也是她微言所指。
还是「小女孩」、天真未凿的小团圆媳妇,未受礼教的污染,不曾如祥林嫂,接受礼法与一切要逆来顺受的「教导」;面对不合理的处罚,自然的反应便是反击,更甚者,发出「要回家」,极具个体反抗意识的渴求——这便触动了婆婆的愤怒。对此陈洁仪指出:
婆婆给她定下的最大「罪状」,则是小团媳妇常常嚷著「要回家」。「要回家」一句话,不但表明小团媳妇有独立意识,而且是一个会「发声」的独立个体,用来对抗不合理的遭遇。小团圆媳妇不承认这裏是她的「家」,意即不承认这个「家」的最高权烕——婆婆。
因为「要回家」,小团圆媳妇被冠上更大的罪名,被打得更惨:
我一打她,她就说她要回家。
我就问她:“哪儿是你的家?这儿不就是你的家吗?”她可就偏不这样说。她说回她的家。我一听就更生气。人在气头上还管得了这个那个,因此我也用烧红过的烙铁烙过她的脚心。
面对如此婆婆如此残忍的行为,茅盾以无比寛容的角度提出婆婆亦是受害者:
我们对於老胡家的小团圆媳妇的不幸的遭遇,当然很同情,我们怜惜她,我们为她叫屈,同时我们也憎恨,但憎恨的物件不是小团圆媳妇的婆婆,我们只觉得这婆婆也可怜,她同样是“照著几千年传下来的习惯而思索而生活”的一个牺牲者。
什麼是「照著几千年传下来的习惯而思索而生活」?我们用婆婆自己的话来回答。
她来到我家,我没给她气受,哪家的团圆媳妇不受气,一天打八顿,骂三场。可是我也打过她,那是我要给她一个下马威。我只打了她一个多月,虽然说我打得狠了一点,可是不狠哪能够规矩出一个好人来。我也是不愿意狠打她的,打得连喊带叫的,我是为她著想,不打得狠一点,她是不能够中用的。
「哪家的团圆媳妇不受气」意指受气是童养媳的长久而习见的惯例;而「不狠哪能规矩出一个好人来」「我是为她著想,不打得狠一点,她是不能够中用的」则是不打不成器的传统谬误认知。罗维指出:叙述人有意藏起自己的观点而让婆婆在此为打小团圆媳妇作理直气将理由陈述

,用意何在?就是要让读者凭自己的社会和文化经验来感受婆婆逻辑的荒谬性,感受到婆婆背后那种巨大的封建伦理文化对人身心的毒害和窒息。 婆婆不曾受教育,风俗习惯便是其认知的来源,多年积非成是的结果,让她无能亦无力意识到传统的不合理性,发出如鲁迅<狂人日记>「本来如此就对吗?」的强烈反诘。只能照著自己被约化的思维模式,在「为她好」的用心下,「无意识地」继续复制在后继者身上。若以祥林嫂的婆婆嫁掉她以获利的行为相比,团圆媳妇婆婆的出发点,的确是善良而值得悲悯。
在不打不能中用,日日毫无节制、残忍的鞭打之下,小团圆媳妇因而生病惊惶,没想到引来更大的磨难——连串迷信的跳大神活动。
与祥林嫂同出一辙的,礼教的荼毒是小团圆媳妇的病因,迷信则导致她的死亡。乡民认为小团圆媳妇的病因并非自然生成的,而是胡仙要她去「出马」,是迷信导致小团圆媳妇的死亡。她婆婆跟小女孩的祖父说:「这团圆媳妇,是个胡仙旁边的,胡仙要她去出马。」 「出马就是当跳大神的」 所谓「出马」,意即患者已被神灵看中,如不当跳大神,病不能好。 为不让小团圆媳妇当跳大神,进行了一连串惨无人道,甚至当众在大澡缸洗热水,使她濒临死亡。对此,陈洁仪主张:
这种的「医治」其实是隐含著居民对女性(异己者)道德惩治的愿望。更甚的是,这种「惩治」并不是无意识的,而是一步一步推进,最终迫小媳妇起向死亡之路。 ……为了在施行「道德惩治」时更顺利,婆婆必须把一般道德惩治手段跟信仰民俗结合,制造小团圆媳妇生理患病的藉口,令「道德惩治」合法化,好让公众对小众「施行」时,更加不留痕迹。
认为跳大神实为道德惩治的结合,众多信仰民俗的折磨,是婆婆对小团圆媳妇有意、逐步的惩罚。
然而,婆婆的身分即具有礼法赋予的管教媳妇的权利;若还大张旗鼓、处心积虑,为合法处罚小团圆媳妇,结合跳大神、当众洗澡、扎纸人,散尽家财,并不合理,正如婆婆说道:
“大家可不要错猜了,以为我订这媳妇的时候花了几个钱,我不让她出马,好像我舍不得这几个钱似的。我也是那麼想,一个小小的人出了马,这一辈子可什麼时候才到个头。”
婆婆对小团圆施行众多的民俗仪式,是不愿看到她以跳大神的神职,了此一生,实在没有恶意,有的只能说是愚昧。
愚昧的不只是小团圆媳妇的婆婆,还有更多的庸众看客。

(三)庸众的围剿
无疑地,祥林嫂与小团圆媳妇是受到礼教与迷信的摧逼而致死,但帮助这黑暗社会吃人的,是借舆

论之名,以礼教与迷信的围剿受害者的庸众看客,此为二者的共通点。比并而论,<祝福>的看客群,尤其是柳妈,在鲁迅的描写裏,具体流露些许的恶意,而小团圆媳妇之庸众,则是较无意识的围剿。
<祝福>的看客描写,陈述於祥林嫂丧夫丧子,二入鲁家为佣的时期,大家因为祥林嫂失节再嫁又连尅二夫,对她大不如前。
镇上的人们也仍然叫她祥林嫂,但音调和先前很不同;也还和她讲话,但笑容却冷冷的了。
但她失子的「传奇」,引发镇民的关注,一个个有如观众看戏,与之同声悲哭:
这故事倒颇有效,男人听到这里,往往敛起笑容,没趣的走了开去;女人们却不独宽恕了她似的,脸上立刻改换了鄙薄的神气,还要陪出许多眼泪来。有些老女人没有在街头听到她的话,便特意寻来,要听她这一段悲惨的故事。直到她说到呜咽,她们也就一齐流下那停在眼角上的眼泪,叹息一番,满足的去了,一面还纷纷的评论著。
等到祥林嫂一而再的讲述同样的故事,新鲜感已过的庸众,竟残忍地笑言祥林嫂的伤痕:
"祥林嫂,你们的阿毛如果还在,不是也就有这麼大了麼?"
她未必知道她的悲哀经大家咀嚼赏鉴了许多天,早已成为渣滓,只值得烦厌和唾弃;但从人们的笑影上,也仿佛觉得这又冷又尖,自己再没有开口的必要了。
「又冷又尖的嘲笑」并非祥林嫂所遇到最恶劣的庸众反应,最伤人的是与之为同事,又同为女性的柳妈,既嘲讽她的不贞,又以迷信来恫吓。鲁迅讽刺地描写:「柳妈是善女人,吃素,不杀生的,只肯洗器皿。」 善女人不杀生,却用言语杀人。先恶意的揣测祥林嫂故意失贞:
我不信。我不信你这麼大的力气,真会拗他不过。你后来一定是自己肯了,倒推说他力气大。
再传扬其恶质的说法,让祥林嫂因守贞而留下的伤疤成为众人调笑的口实。既而说出死后为二个地狱中的亡夫将会撕裂她的迷信之言:
 "祥林嫂,你实在不合算。"柳妈诡秘的说。"再一强,或者索性撞一个死,就好了。现在呢,你和你的第二个男人过活不到两年,倒落了一件大罪名。你想,你将来到阴司去,那两个死鬼的男人还要争,你给了谁好呢?阎罗大王只好把你锯开来,分给他们。我想,这真是……"
杨剑龙主张:「善女人柳妈似乎以善心劝说祥林嫂,但是却给祥林嫂的精神上了沉重的枷锁,她以封建传统的礼教看待祥林嫂的再嫁,她成为祥林嫂悲剧中”无主名无意识”的杀手。」 然而,柳妈并非无意识地伤害,从以上恶意的揣测故意失贞,有意地传播,再「诡秘」地特意说出令祥林嫂恐惧,预告她的失节不

幸会从今生延续到死后,虽指导祥林嫂「捐门槛」的方法,依然无法抹去她心灵的暗影,连死前都在纠缠,间接导致其死亡。
鲁迅在此塑造较为具体的庸众形象,有名姓、表情与行为刻划,呈显其有意的口舌之剑。
「小团圆媳妇」则不然,大部份的庸众皆是无名的,少数有名字的,只是依固有的传统观念无意识地评判小团圆媳妇不像团圆媳妇:
邻居左右因此又都议论起来,说早就该打的,哪有那样的团圆媳妇一点也不害羞,坐到那儿坐得笔直,走起路来,走得风快。
因为太大方,走路快速而非缓步轻移,迥异他们心中团圆媳妇该有的样子,他们因此觉得奇怪,而发出物议。矛盾在《呼兰河传˙序》提及:
这老胡家的婆婆为什麼坚信她的小团圆媳妇得狠狠地“管教”呢?小团圆媳妇有些什麼地方叫她老人家看著不顺眼呢?因为那小团圆媳妇第一天来到老胡家就由街坊公论判定她是“太大方了”,“一点也不知道羞,头一天来到婆家,吃饭就吃三碗”,而且“十四岁就长得那麼高”也是不合规律,——因为街坊公论说,这小团圆媳妇不像个小团圆媳妇,所以更使她的婆婆坚信非严加管教不可,而且更因为“只想给她一个下马威”的时候,这“太大方”的小团圆媳妇居然不服管教——带哭连喊,说要“回家”去,——所以不得不狠狠地打了她一个月。
认为街坊太大方的公论是小团圆媳妇被其婆婆管教的主因。虽然,她之所以被打的确与庸众的舆论有关:
“我方才不是说过吗,是我用烙铁给她烙的。哪裏会见过的呢?走倒像飞似的,打她,她记不住,我就给她烙一烙。。
「走倒像飞似的」是众邻看不惯小团圆媳妇的地方,也是其被婆婆管教的原因,但前所提及藉打媳妇出气、立威的旧规,更是小团圆媳妇挨打不断的缘由。
无意识的看客对小团圆媳妇伤害最大的,不在於像不像团圆媳妇的议论,而是在於胡乱提供偏方,於跳大神、大澡缸看热闹的心态,加速了小团圆媳妇的死亡:
於是一些善人们,就觉得这小女孩子也实在让鬼给捉弄得可怜了。哪个孩儿是没有娘的,哪个人不是肉生肉长的。谁家不都是养老育小,……於是大动恻隐之心。东家二姨,西家三姑,她说她有奇方,她说她有妙法。
於是就又跳神赶鬼、看香、扶乩,老胡家闹得非常热闹。传为一时之盛。若有不去看跳神赶鬼的,竟被指为落伍。
偏方的提供,原是出自善心,但善心为凑热闹的赶集心态所掩盖,渐渐不关心一条人命是死是活。小团圆媳妇的婆婆不断地进行各种为小团圆驱病的活动,除了希望她不要死之外,原因之一,便为聚焦

看客们观赏的眼光:
团圆媳妇的婆婆一边烧著还一边后悔,若早知道没有什麼看热闹的人,那又何必给这扎彩人穿上真衣裳。……於是她自己感到大概要白白的烧了个替身,灵不灵谁晓得呢!
因没人看热闹而后悔多花钱准备了「道具」,却忘了小团圆媳妇已为其操纵,充当多次的丑角。最令人不忍卒睹的是大缸洗澡的一段,当小团圆媳妇受到第一波热水的摧残,奄奄一息时,大神怕大家散尽,场面冷清,竟宣布要烫三次,看客的反应隐微透露嗜血的倾向:

於是人心大为振奋,困的也不困了,要回家睡觉的也精神了。这来看热闹的,不下三十人,个个眼睛发亮,人人精神百倍。看吧,洗一次就昏过去了,洗两次又该怎样呢?洗上三次,那可就不堪想像了。所以看热闹的人的心裏,都满怀奥秘。
其实这奥秘便是小团圆死亡的可能,可是看客们不愿细想,不愿点破,只是在将显未显间,暗暗地期待惊悚的场面,正是这股看似无意识的期待,扼杀了小团圆媳妇十二岁的生命。

四、结论
本文乃是以<祝福>与「小团圆媳妇」,这在媳妇与看客题材近似的短篇小说为文本,比较其叙事与主题的差别。在叙事方面,二篇一样以第一人称「我」为主要的叙述方式,亦同样杂揉了不同的观点;二者的视角皆有所变动,在<祝福>中,是「自知」转为「旁知」;「小团圆媳妇」的视角变动则是同样是「我」,陈述者小女孩的视角有时却像是正在执笔的成年作者萧红,可说有二种”我”的存在。叙述者身分一为新知识份子,一为小女孩,是以在视角上,呈现睥睨与平视的差异。由此,进一步导致叙述语调前者冷冽与后者温暖的温差。然而,与<祝福>冰寒的叙述语调相较,「小团圆媳妇」的温度虽相对温暖,由於成人作者的批判眼光不时闪现,仍有它「微冷」之处。
二篇文章的共同主题是美好而有价值的女性如祥林嫂、小团圆媳妇,被吃人的社会价值体系——礼教、迷信和散播此价值的看客庸众逐步打败、毁灭。主题虽大部分相同但却有小异之处,故分从美好普遍而逐步灭亡的女性形象、礼教与迷信的迫害、庸众的围剿依序比较。
 从而得知,鲁迅和萧红对其人物的共同描写方式皆非精雕细琢,却皆是美好的人物,最主要的不同在於前者为如素描,后者似速写似的浮光略影。鲁迅在此以简洁的白描手法,透过「眼神」与「头发」的变化,有计画地逐层勾勒祥林嫂生命力由盛而衰,及满怀希望而至绝望的心理转变。使用较为简略的笔法的萧红,则以「黑忽忽,笑呵呵」为旋律,一一接唱起小团圆媳妇生命的哀乐,
 

祥林嫂与小团圆媳妇共同身分是媳妇,这个身分使他们受到礼教重重的束缚。所不同的,祥林嫂是再嫁的寡妇,受到贞节与迷信的捆绑,而小团圆媳妇则受到媳妇应行止合宜,唯婆婆之命是从的规范要求。面对此压迫,祥林嫂虽是成人,却毫无醒觉地接受不贞罪名;而小团圆媳妇虽有意识的反抗,童稚的身分,亦让她面对重重迷信、仪式的侵害而无能为力。
无疑地,祥林嫂与小团圆媳妇是受到礼教与迷信的逼迫而致死,但帮助这黑暗社会吃人的,是借舆论之名,以礼教与迷信来围剿受害者的庸众看客,此为二者的共通点。比并而论,<祝福>的看客群,尤其是柳妈,在鲁迅的描写裏,具体流露些许的恶意,而小团圆媳妇之庸众,则是较无意识的围剿,但同样促成了二个可怜的媳妇,寂寞荒谬的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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