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及文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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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管理税务规划}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

及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第二十八条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九十三条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所称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是指拥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并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

(一)产品(服务)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二)研究开发费用占销售收入的比例不低于规定比例;

(三)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规定比例;

(四)科技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规定比例;

(五)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规定的其他条件。

《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由国务院科技、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商国务院有关部门制订,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施行。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通告2017 年第24 号

为贯彻落实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根据《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科发火〔2016〕32 号,以下简称《认定办法》)及《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的通知》(国科发火〔2016〕195 号,以下简称《工作指引》)以及相关税收规定,现就实施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通告如下:

一、企业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后,自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注明的发证时间所在年度起申

报享受税收优惠,并按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备案手续。

企业的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期满当年,在通过重新认定前,其企业所得税暂按15%的税率

预缴,在年底前仍未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应按规定补缴相应期间的税款。

二、对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且享受税收优惠的高新技术企业,税务部门如在日常管理过程中发现其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过程中或享受优惠期间不符合《认定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认定条件的,应提请认定机构复核。复核后确认不符合认定条件的,由认定机构

取消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并通知税务机关追缴其证书有效期内自不符合认定条件年度

起已享受的税收优惠。

三、享受税收优惠的高新技术企业,每年汇算清缴时应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办理办法〉的通告》(国家税务总局通告2015 年第76 号)规定向税务机关提交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表、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证书履行备案手续,同时妥善保管以下资料留存备查:

1.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证书;

2.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资料;

3.知识产权相关材料;

4.年度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范围的说明,高新技术产品(服务)及对应收入资料;

5.年度职工和科技人员情况证明材料;

6.当年和前两个会计年度研发费用总额及占同期销售收入比例、研发费用管理资料以及研发费用辅助账,研发费用结构明细表(具体格式见《工作指引》附件2);

7.省税务机关规定的其他资料。

四、本通告适用于2017 年度及以后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2016 年1 月1 日以后按《认定办法》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按本通告规定执行。2016 年1 月1 日前按《科技部财

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科发火〔2008〕172号)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仍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有关问

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203 号)和国家税务总局通告2015 年第76 号的规定执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复审期间企业所得税预缴问题的通告》(国家税务总局通告2011 年第4 号)同时废止。

特此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

2017 年6 月19 日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告》的解读

2017 年06 月27 日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

一、通告出台背景

为加大对科技型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的政策扶持,有力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培育

创造新技术、新业态和提供新给予的生力军,促进经济升级转型升级,2016 年,科技部、

财政部、税务总局联合下发了《关于修订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科发火〔2016〕32 号,以下简称《认定办法》)及配套文件《关于修订印发〈高新

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的通知》(国科发火〔2016〕195 号,以下简称《工作指引》)。

《认定办法》和《工作指引》出台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

惠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203 号,以下简称“203 号文件”)作为与原《认定办法》和《工作指引》相配套的税收优惠管理性质的文件,其有关内容需要适时加以

调整和完善,以实现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和税收优惠管理的有效衔接,保障和促进高

新技术企业优惠政策的贯彻落实。为此,特制定本通告。

二、通告主要内容

(一)明确高新技术企业享受优惠的期间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企业所得税按纳税年度计算,因此高新技术企业也是按年享

受税收优惠。而高新技术企业证书上注明的发证时间是具体日期,不一定是一个完整纳

税年度,且有效期为3 年。这就导致了企业享受优惠期间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的有

效期不完全一致。为此,通告明确,企业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后,自其高新技术企业

证书注明的发证时间所在年度起申报享受税收优惠,并按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备案

手续。例如,A 企业取得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上注明的发证时间为2016 年11 月25 日, A 企业可自2016 年度1 月1 日起连续3 年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即,享受

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的年度为2016、2017 和2018 年。

按照上述原则,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发放当年已开始享受税收优惠,则在期满当年应

停止享受税收优惠。但鉴于其高新技术企业证书仍有可能处于有效期内,且继续取得高

新技术企业资格的可能性非常大,为保障高新技术企业的利益,实现优惠政策的无缝衔接,通告明确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期满当年内,在通过重新认定前,其企业所得税可暂按15%的税率预缴,在年底前仍未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则应按规定补缴税款。如,A

企业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在2019 年4 月20 日到期,在2019 年季度预缴时企业仍可按高新技术企业15%税率预缴。如果A 企业在2019 年年底前重新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其2019 年度可继续享受税收优惠。如未重新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则应按25%的

税率补缴少缴的税款。

(二)明确税务机关日常管理的范围、程序和追缴期限

在《认定办法》第十六条基础上,通告进一步明确了税务机关的后续管理,主要有以下

几点:

一是明确后续管理范围。《认定办法》出台以后,税务机关和纳税人对高新技术企业在

享受优惠期间是否需要符合认定条件存在较大的争议。经与财政部、科技部交流,《认

定办法》第十六条中所称“认定条件”是较为宽泛的概念,既包括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时的

条件,也包括享受税收优惠期间的条件。因此,通告将税务机关后续管理的范围明确为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过程中和享受优惠期间,统一了管理范围,明确了工作职责。

二是调整后续管理程序。此前,按照203 号文件的规定,税务部门发现高新技术企业不

符合优惠条件的,可以追缴高新技术企业已减免的企业所得税税款,但不取消其高新技

术企业资格。按照《认定办法》第十六条的规定,通告对203 号文件的后续管理程序进

行了调整,即,税务机关如发现高新技术企业不符合认定条件的,应提请认定机构复核。

复核后确认不符合认定条件的,由认定机构取消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后,通知税务机关

追缴税款。

三是明确追缴期限。为统一执行口径,通告将《认定办法》第十六条中的追缴期限“不符

合认定条件年度起”明确为“证书有效期内自不符合认定条件年度起”,避免因为理解偏差导致扩大追缴期限,切实保障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三)明确高新技术企业优惠备案要求

《认定办法》和《工作指引》出台后,认定条件、监督管理要求等均发生了变化,有必

要对享受优惠的备案资料和留存备查资料进行适当调整。通告对此进行了明确。在留存

备查资料中,涉及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所属领域、高新技术产品(

服务)及对应收入、职工和科技人员、研发费用比例等相关指标时,需留存享受优惠年

度的资料备查。

(四)明确执行时间和衔接问题

一是考虑到本通告加强了高新技术企业税收管理,按照不溯及既往原则,明确本通告适

用于2017 年度及以后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二是《认定办法》自2016 年1 月1 日起开始实施。但按照《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科发火〔2008〕172 号)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仍在有效期内。在一段时间内,按不同认定办法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还将同时存在,但认定条件、监督管理要求

等并不一致。为公平、合理起见,通告明确了“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的处理原则,

2014—陈振明政策科学(第二版)—考研精编笔记

政策科学(第二版)—陈振明 (考研精编笔记) 政策评估 第一节政策评估概述 政策评估是依据一定的标准和秩序,对政策的效益、效率及坐临幸一种政治行为,目的在于取得有关这些方面的信息,作为决定政策变化、政策改进和制定新政策的依据。按不同标准划分,可分为正式评估和非正式评估;内部评估和外部评估;事前评估、执行评估和事后评估。 政策评估标准:巴尔达奇的四种制约因素:技术、政治、经济、财政可行性及行政可操作性。邓恩将评估标准分为六类:效果、效率、充足性、公平性、回应性和适宜性。 本书认为有五个标准:生产力标准、效益、效率、公正标准和政策回应度。 政策评估的意义:1、政策评估是检验政策的效果、效益和效率的基本途径2、政策评估是决定政策去向的重要依据。政策走向有三种情况:政策继续,政策调整,政策终结:目标已实现,完成政策周期,自然终结;政策环境或问题本身发生了非常大的变化,既有政策已明显不能解决问题,甚至恶化。3、政策评估是合理配置资源的有效手段:通过政策评估,确认每项政策的价值,并决定投入各项政策的资源的优先顺序和比例,以寻求最佳的整体效果;对照以往的资源分配情况,经验教训。4、政策评估是公共决策科学化、民主化的必由之路 第二节政策评估的过程和模式: 政策评估过程的三个阶段 1、准备阶段:1)确定评估对象,实质是解决评估什么的问题。政策具有相关性,某一结果的产生往往是 多项政策共同作用的产物,要清楚划出一项政策作用范围的边界并不容易。并不是任何政策都有必要评估, 官方网址https://www.360docs.net/doc/2611857720.html, 北大、人大、中财、北外教授创办集训营、一对一保分、视频、小班、少干、强军

广州市对高新技术企业的优惠政策

广州市对高新技术企业的优惠政策 在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新办的高新技术企业,从正式投产之日起,享受2年免征所得税的优惠。凡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所得税。增值税地方分成部分全部返还企业。出口额占其销售总额70%以上的,仍按15%的税率征收所得税,其中5个百分点由同级 1、在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新办的高新技术企业,从正式投产之日起,享受2年免征所得税的优惠。 2、凡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所得税。增值税地方分成部分全部返还企业。出口额占其销售总额70%以上的,仍按15%的税率征收所得税,其中5个百分点由同级财政列收列支返还企业。 3、高新技术企业和生产高新技术产品的企业,研究开发新产品的企业,研究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所需的各项费用,包括新产品设计费、工艺规程制定费、设备调整费、原材料和半成品实验费、技术图书资料费、未纳入国家计划的中间实验费、研究机构人员的工资、研究设备的折旧、与新产品的试制和技术研究有关的其他经费以及委托其他单位进行科研试制的费用,不受比例限制,按实际需要计入管理费用。上述企业投入研究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的费用应逐年增长,年增幅10%以上的,可按实际发生额的50%抵扣应税所得额。 4、企业用税后利润投资经认定的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与该投资对应的已征企业所得税地方收入部分,由同级财政列收列支返还企业。 5、企业用取得的利润在我区再投资创办或扩展高新技术企业、项目和产品,经营期不少于5年的,可返还再投资部分已缴的企业所得税。 6、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技术转让及其相关收入。免征营业税;年尽收入在50万元以下的部分免征所得税。高新技术企业和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奖励和分配给员工的股份,凡再投入企业生产经营的,免征个人所得税;已实际分红或退股的,按分红和退股的数额计征个人所得税。

高新技术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规定有哪些

计扣除,境外所得计算,个人所得税等相关规定内容。 税收优惠政策可以参看以下规定。 企业所得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 国务院《关于经济特区和上海浦东新区新设立高新技术企业实行过渡性税收优惠的通知》(国发【2017】40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企业所得税过渡期优惠政策执行口径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157号);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高新技术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63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许可使用权技术转让所得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82号);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国家资助创新示范区有关税收试点政策推广到全国范围实施的通知》(财税【2015】116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24号)。

优惠税率: 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符合条件的基数转让所得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一个纳税年度内,局面企业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自2015年10月1日起,全国范围内的居民企业转让5年以上非独占许可使用权取得的基数转让所得,纳入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的基数转让所得范围。居民企业的年度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高新技术企业固定资产加速折旧: 由于技术进步,产品更新换代较快的固定资产以及常年处于强震动、高腐蚀状态的固定资产,均可采取缩短折旧年限方法或加速折旧方法。 减免税优惠: 对于2008年1月1日(含)之后再经济特区和伤害浦东新区内新设的高新技术企业,就其在经济特区和上海浦东新区内取得的所得,自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可按照25%的法定税率亨受二免三减半的税收优惠税前抵扣:高新技术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9的部分,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高新技术企业项目申报表

二、企业研究开发项目情况表 项目编号:RD01---RD12… 项目名称研发/开发/研制/。。。起止时间具体到天技术领域八大领域 本项目 研发人员数 具体人数技术来源企业自有技术 研发经费 总预算(万元)等待审计工 作完成 研发经费 近3年总支出 (万元) 等待审 计工作 完成 其中: 第1年 等待审计 工作完成 第2年同上 第3年同上 立项目的及组织实施方式(限400字)1、立项目的:根据同行业内项目大体的技术水平,通过研发解决什么问题,达到一个新的什么样的水平。 2、实施方式:根据公司年度新产品开发计划和技术任务书组织实施。例:随着信息技术的高速发展及广泛引用,促使信息安全技术成为当今国际竞争中重要的技术手段。如何满足国民经济建设重要部门的信息安全需求成了重大课题。***项目在原有基础上增加了隔声功能,可在物理环境方面提高信息安全设备保护水平,增强信息安全积极防御与反应能力。

核心技术及创新点(限400 字)可从项目的材料、性能、结构、工艺、标准等各个方面进行阐述。例:核心技术:1、在生物活性表面处理技术方面,采用阳极氧化方法在骨修复器械表面制备生物活性涂层;2、在钛合金器械设计方面,采用了先进的自锁防退装置,产品更加安全;采用了符合人体工学设计理念,产品更加富有实效。 创新点:1、研发成功冶金结合的铜铝复合管,应用于空调并取代铜管,为世界首创。2、自主原创、独家拥有的铜铝行星斜轧复合技术,填补金属材料复合技术的一项空白。3、异种金属同时在线退火新技术。 取得的阶段性成果(限400 字)例:2016.1-2016.5 完成市场调查,提出初步设计方案并通过公司评审2016.3-2016.8 完成工作图设计、工艺及技术文件发放 2016.9-2016.10 完成样机试制及总装调试工作 2016.11-2016.12 产品小批试制 2018.1 完成样机试验、完成产品性能改进及完善投入批量生产,已生产—台,销售—台。 项目取得的成果:1、专利:编号;2、申报过的项目:项目编号、验收证书编号、成果鉴定证书编号;3、技术诀窍;4、产品编号:PS….,高品编号….。

《政策科学》陈振明-名词解释

政策分析:一个应用性的社会科学研究领域,它采用各种研究或论证方法,产生和转变与公共政策相关的信息,以便帮助决策者或当事人发现和解决公共政策问题 政策系统:由政策主体、政策客体及其与政策环境相互作用而构成的社会政治系统 公共政策:国家(政府)执政党及其他政治团体在特定时期为实现一定的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目标所采取的政治行动或所规定的行为准则,它是一系列谋略、法令、措施、办法、方法、条例等的总称 政策网络:一群相互依赖的行动者在互动过程中为政策问题的解决与方案的执行而建立的稳定的关系形态 政策主体:直接或间接的参与到政策制定、执行、评估和监控的个人、团体或组织 政策客体:政策所发生作用的对象,包括政策所要处理的社会问题(事)和所要发生作用的社会成员(人)两个方面 政策环境:影响政策产生、存在和发展的一切因素的总和,包括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社会环境对公共政策起更直接重要的影响、制约甚至决定的作用) 政策制定:指从发现问题都政策出台的一系列功能活动环节所组成的政策形成过程,包括政策议程、方案规划、政策合法化三个基本环节或阶段 政策议程:将政策问题提上政府议事日程、纳入决策领域的过程 方案规划:对政策问题的分析研究并提出相应的解决办法或方案的活动过程,包括问题界定、目标确立、方案设计、结果预测、方案抉择等基本环节 政策合法化:法定主体为使政策方案获得合法地位而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实施的一系列审查、通过、批准、签署与颁布政策的行为过程 政策法律化:政策向法律的转化,享有立法权的国家机关按照立法权限和程序,将成熟、稳定而有立法必要的政策转化为法律 政策执行:将政策意图转变为政策结果的行动过程。是政策执行者通过建立组织机构,运用各种政策资源,采取解释、宣传、实验、实施、协调、监控等各种活动,将政策意图转化为实际效果,实现既定政策目标的活动过程 政策工具:达成政策目标的手段 政策评估:依据一定的标准和程序,对政策的效益、效率、效果、价值进行判断的一种政治行为,目的在于取得有关这些方面的信息,作为政策变化、改进、制定新政策的依据 政策监控:是为了实现政策的合法化和保证政策的贯彻实施而对政策的制定执行评估终结等活动进行监督与控制的过程,目的在于保证政策系统顺利运行、提高政策制定与执行的质量、促进既定政策目标实现和提高政策效率 政策终结:政策决策者在对政策进行审慎评估后,采取必要的措施,以终结那些过时的、多余的、不必要的或无效的政策的一种行为 政策周期:政策救过制定、执行、评估、监控、终结等阶段后形成一个周期;新政策不是凭空产生的,它常常是原有政策的延续,是为适应新情况对原政策加以调整,从而形成政策的一个新周期,实现新老政策的交替循环。 政策——经济周期:周期性的政策变化使经济发展呈现出经济扩张期和经济紧缩期的交替变化中,使经济发展随周期性的政策变化呈现出不同的发展周期

高新技术企业申报表

附1: 企业注册登记表 附2: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 企业名称(盖章):家家润食品 企业所在地区:省市(区) 认定机构办公室: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领导小组办公室填报日期:2014 年7 月10 日 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编制 二O一二年八月

填报说明 企业应参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国科发火[2008]172号)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08]362号)的要求填报。 本表的所有财务数据须出自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的专项审计报告。 1.企业应如实填报所附各表。要求文字简洁,数据准确、详实。 2.表栏目不得空缺,无容时填写“0”;数据有小数时,按四舍五入取整数填写。 3.“研发项目”:详见《工作指引》四、(一)、1中“研究开发活动定义”。 4.“技术领域”是指:《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中规定的容。 “其他领域”是指:《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以外的容。 5.“近3年”是指:申报当年以前的连续3年(不含申报当年)。 6.“企业近1年财务状况”是指:企业申报当年前1个财政年度的财务数据。 “销售收入”是指:产品收入和技术服务收入之和。 “总资产”是指:流动资金、长期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递延资产和其他资产等的总和,等于企业负债与所有者权益之和。 7.“技术来源”是指:企业自有技术、其他企业技术、中央属科研院所、地方属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引进技术本企业消化创新、国外技术。 8.“知识产权类别”是指:已授权的专利(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植物新品种。 9.“知识产权获得方式”是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或拥有5年以上的独占许可。 10.“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是指:企业符合《重点领域》要求的产品(服务)的销售收入与技术性收入的总和。 11. RD代表研究开发项目编号;PS代表高新技术产品(服务)编号。RD和PS后取两位数(01、02、……)。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奖励政策、税收优惠、政府资助

本共同组建创投基金,提供种子期、初创期和成长期的股权投资服务。 2.设立科技融资风险担保基金、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坏账损失补偿资金,引导银行、担保、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提供知识产权质押、信用担保等贷款服务。 3.在重庆股份转让中心(OTC)设立科技创新板,提供B2C众筹募资服务。与证券交易所合建网络路演中心,提供面向全国的投融资对接服务。支持互联网企业依法开展网络债权众筹服务。 4.发展多层次的技术(产权)交易市场体系,提供价值评估、交易撮合、成果筛选与推介等服务。 5.大力发展品牌众创空间,建立覆盖全区县和新兴产业的众创孵化体系,为创客提供研发、检测、中试和创投资本、创业辅导等全链条孵化服务。 6.建立重庆科技资源共享网络平台和服务基地、集成中心、用户工作站等服务体系,采取“代理制”“融资租赁”等方式,提供科研仪器设备、科技文献、科技信息等服务。 7.指导建立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帮助开展竞争对手监控、目标市场知识产权态势分析、突破专利壁垒,规避侵权风险。指导开展专利价值评估和专利技术引进、许可、转让,构建专利池,组建专利联盟。 8.设立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建立侵权违法档案和征信系统,帮助企业快速确权、获权、维权,严厉查处假冒专利,调处专利纠纷。 9.依托科技服务云平台,提供人才撮合交易服务。实施“三百科技领军人才”和“五大功能区域创新创业团队”培育引进计划,为各类人才提供工作与生活配套服务。 10.免费提供高新技术企业申报、股份制改造、上市辅导、上市渠道选择等培训服务。整合中介服务资源,开展专题辅导与诊断、会计、知识产权、法律等培训服务。

申请条件 (一)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的企业,近三年内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或通过5年以上的独占许可方式,对其主要产品(服务)的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发明专利、实用新型、软件著名权、新产品认定证书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 (二)产品(服务)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三)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30%以上,其中研发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10%以上; (四)企业为获得科学技术(不包括人文、社会科学)新知识,创造性运用科学技术新知识,或实质性改进技术、产品(服务)而持续进行了研究开发活动,且近三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 2、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0,000万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3、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0,000万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企业注册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计算; (五)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当年总收入的60%以上; (六)企业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科技成果转化能力、自主知识产权数量、销售与总资产成长性等指标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另行制定)的要求。 申请时间 根据科技主管部门相关文件执行,每年至少一次; 1.核心自主知识产权:a项发明 b项实用新型专利 c项软件著作权(三者 其一且以证书为准)共计30分 2.科技成果转化能力:4项以上/每年共计30分 3.研发组织管理水平:项目管理制度,研发绩效考核,研发人员和研发设备清单 等 (1)、制定了研发开发项目立项报告 (2)、建立了研发投入核算体系 (3)、开展了产学研合作的研发活动 (4)、设有研发机构并具备相应的设施和设备 (5)、建立了研发人员的绩效考核奖励制度共计20分 4.近三年成长性指标共计20分 (1)总资产增长率大于等于35% (2)销售收入增长率大于等于35%

政策科学(陈振明)

政策科学 陈振明主编 绪论政策科学的“研究纲领” 第一节政策科学的兴起 一、政策研究的起源(略) 二、政策科学的沿革 三、政策科学产生的背景 第二节政策科学的“范式” 一、拉斯韦尔——德洛尔的政策科学传统 二、中国政策科学的“范式” 1、政策科学的研究对象 可以一般地将政策科学定义为一个综合地运用各种知识和方法来研究政策系统和政策过程,探求公共政策的实质、原因和结果的学科,它的目的是提供政策相关知识,改善公共政策系统,提高公共政策质量。 2、政策科学的学科性质 (1)政策科学是一个综合性、跨学科的新研究领域 (2)政策科学是一门以行动取向的学科,体现着理论与实践的统一。 (3)政策科学不仅是描述性学科,而且是一门规范式学科。 (4)政策科学是软科学的一个重要分支。 3.政策科学的研究范围 三、政策科学的划界 第三节政策科学构想 一、政策科学的研究途径 1.系统途径 2.过程途径 3.团体途径 4.精英途径 5.制度途径 二、政策科学的研究任务 1.深入研究马克思主义的政策和策略理论 2.大胆借鉴古今中外的政策理论和政策经验 3.认真研究我国及当代世界出现的实际政策问题 三、政策科学理论体系的建构 1.科学理论体系构造的一般方法 2.政策科学理论体系的构造方法 3.政策科学的理论体系 第三节为什么要研究政策科学 一、中国政策科学研究的现状 二、政策科学的理论意义 三、政策科学的实践意义 第一章政策内容与实质 第一节什么是政策 一、政策的概念 政策是国家机关、政党及其他政治团体在特定时期为实现或服务于一定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目

标所采取的政治行为或规定的行为规则,它是一系列谋略、法令、措施、方法、办法、条例等的总称。 正确把握“政策”的内涵 第一,政策主体。 第二,政策的目标取向 第三,政策是主体服务于特定目标而采取的一系列活动,是于谋略、措施、办法、规定密切相关的一系列政治行为。 第四,政策是一种行为准则或行为规范。 二、政策的特征 1、利益倾向 2、目标取向 3、权威性 4、功能多样性 5、价值相关性 6、过程及阶段性 三、政策与理论 1、理论是政策的基础并影响政策的制定 2、政策是理论物化过程的中介 3、正确的政策是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产物 四、政策与法律 1、政策指导法律,法律体现政策 2、政策与法律的差别 3、政策向法律的转化 第二节政策的产生与本质 一、政策的产生 考察政策产生过程,我们可以得出如下几个基本结论: 第一,政策作为上层建筑的一个组成部分,由经济基础决定,并服务于一定经济基础。 第二,与“准政策”不同,政策所代表和体现的不是社会全体成员的共同利益和意志,而只是在政治上、经济上居统治地位的那个阶级的利益和意志。 第三,政策的执行带有强制性。 第四,在政策产生初期,政策与法律并无明显界线。 二、政策的发展 1、从消极政策到积极政策的转变 2、从经验政策到规范政策的变化 3、从单一型政策到综合型政策的变化 三、政策的本质 1、政策是阶级意志、利益的集中体现与表达 2、政策是统治阶级管理国家、进行统治的工具 3、政策服务于社会的进步与发展 第三节政策功能 一、制约性功能 二、导向性功能政策的导向功能所包含的一项内容就是规定目标、确定方向。其另一项重要内 容,就是用所确立的目标、方向来教育群众,统一人们的思想,协调人们的行为。 三、管理性功能

北京高新技术企业所享受的优惠政策总结

北京高新技术企业所享受的优惠政策总结 一、海淀园区内认定的可享受的相关政策包括: (一)税收优惠政策 1. 减按15%税率征收所得税。企业出口产品的产值达到当年总产值40%以上的,经税务部门核定,减按10%税率征收所得税。 2. 经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 3. 经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免购国家重点建设债券。 (二)其他优惠政策 1. 园区内的生产、经营性基本建设项目,按照统一规划安排建设,不纳入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并简化审批手续,优先安排施工。 2. 园区内高新技术企业生产出口产品所需的进口原材料和零部件,免领进口许可证,海关凭合同和北京市人民政府指定部门的批准文件验收。经海关批准,在园区内可以设立保税仓库、保税工厂,海关按照进料加工,对进口的原材料和零部件进行监督;按实际加工出口数量,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产品税或增值税。出口产品免征出口关税。保税货物转为内,必须经原审批部门批准和海关许可,并照章纳税。属于国家限制进口或者实行进口许可证管理的产品,需按国家的有关规定补办进口批件或进口许可证。 3. 高新技术企业用于新技术开发,进口国内不能生产的仪器和设备,凭审批部门的批准文件,经海关审核后,五年内免征进口关税。海关可在园区内设置机构或派驻监督小组。 4. 所有减免的税款,作为“国家扶植基金”由企业专项用于高新技术开发和生产的发展,不得用于集体福利和职工分配。 5. 银行对园区内的高新技术企业予以贷款支持,并每年从收回的技术改造贷款中,划出一定数额用于新技术开发。对外向型的高新技术企业,优先提供外汇贷款。 6. 所用贷款,经税务部门批准,可以税前还贷。使用贷款进行基本建设的,不受存足半年才能使用等规定的限制。

高新技术企业申请-项目计划书

项目计划书 项目名称全面战争:王者归来游戏软件 企业名称(盖章 )北京智明互动科技有限公司企业法人周雨 项目负责人闫琦

一、立项依据 1.国内外现状、水平和发展趋势; 中国游戏产业虽然受到人口红利下降、客户端网络游戏市场增速放缓的影响,但新兴细分市场如网页游戏、移动游戏市场规模增幅明显,市场收入规模进一步扩大。2015 年,游戏产业企业加快新产品的研发,产品数量翻倍增长、企业竞争力明显增强、海外市场增长势头强劲、游戏覆盖范围不断延展。电视、主机游戏市场前景广阔,微软、索尼加快进入中国 市场步伐,越来越多的游戏企业通过家用游戏主机、游戏盒子和电视盒子等平台通道进入家 庭游戏市场。互联网与游戏融合发展,360、百度、阿里巴巴等国内互联网巨擘积极布局游 戏产业等。游戏产品的数量规模已经进入高速增长阶段,与去年同期相比,移动游戏的产品数量出现明显增长,推动整体游戏数量规模迈上新台阶。 移动游戏目前处于用户规模、收入规模的高速增长的状态,五年内能够维持较高的景气度, 创造就业机会,吸引用户,为国家GDP作出贡献。从行业发展的角度看,智能手机终端的发 展趋势,如屏幕的增大,芯片的升级,对移动游戏的发展具有持续的促进作用。人口红利与 换机红利不会立即消失。从用户需求的角度来看,移动、便携、体感玩法仍然是目前的主 流需求,移动游戏仍将是满足用户碎片化时间的最好娱乐方式。从企业规划的角度来看,很多企业在制定发展规划时候,都把移动游戏作为重点规划项目,预示了移动游戏行业的发 展前景。 2.项目开发的目的、意义; 目前国内研发商的自主开发能力与国外研发商相比相对薄弱,因此很少有成功的游戏能 够在海外取得巨大成功,本公司之前积累了大量海外游戏运营的经验,并且在2013 年的时候就开始转型开发手游,在长期经验积累和对能够在海外市场取得巨大成功渴望的基础上, 我们决定要投入大量的人力和财力自主研发一款面向全球市场的精品游戏。游戏的定位是大型实时在线策略手游,旨在让全球玩家在同一组服中玩游戏,真正做到全球一组服,玩家可以无障碍交流,尽情体验游戏的乐趣。 3.本项目达到的技术水平及市场前景; 本项目采用了当前最主流的游戏开发技术,将公司积累了多年的技术经验都应用与本 项目中。在编码方面,前台采用C++ 编码,后端采用java 编码,通过socket 进行实时通信,通过对程序的不断优化,游戏能够在几乎市面上所有机型上顺畅运行。为了保障游戏的稳定性,在服务器架构上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和精心的搭建,能够同时保障百万级得日活跃玩家同 时在线进行游戏。同时我们有很多创新的技术应用在游戏当中,例如可以对各国语言不同的 玩家聊天内容进行自动翻译,使得全世界所有玩家都能无障碍交流;全球一组服,全世界所有玩家都可以在一个巨大的世界地图中共同游戏。本款游戏有望成为全球市场上一款极为流 行的游戏,占据各国有时市场排行榜的前列。 4.应用范围、用户描述; 全球所有游戏玩家 二、开发内容和目标

2020年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可享受哪些

高新技术企业是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排头兵。现将高新技术企业相关优惠政策梳理如下。欢迎符合条件的企业积极申报2020年高企,享受高企政策,共渡疫情难关。 1.税收减免 高新技术企业可享受企业所得税减按15%的税收优惠。 2.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发费用的75%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摊销。 3.直接奖励补贴 对首次认定通过的高新技术企业,市级财政和区级财政分别给予每户20万元奖励;对重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市级财政和区级财政分别给予每户5万元奖励; 对提交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材料,但未通过评审的企业,区级财政给予每户1万元补贴;对首次认定通过的科技“小巨人”奖励1万元(当年已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不重复享受该奖励)。 4.亏损结转年限延长 高新技术企业在具备资格年度之前5个年度发生的尚未弥补完的亏损,准予结转以后年度弥补,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10年。 5.职工教育经费优惠 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6.品牌价值提升

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资质能有效提升企业品牌价值,更易获得早期投资、风险投资及产业资本等的青睐。 7.企业软实力提升 高新技术企业资质已成为部分政府采购、应用示范、招投标的必要条件。 8.政策申报前提 高新技术企业资质已成为部分金融支持、人才奖励、科技产业等政策申报的前提。 如武汉东湖高新区内的高企在“四板”挂牌并满足一定条件,可获得30万元奖励;区内高企新设独立的创意设计部门或中心,可享受最高10万元的应届生人才补贴。

中央党校行政管理考研陈振明《政策科学》终极笔记

2-8月份是专业课复习黄金时间,因为在复习过程遇到不懂的难题可以尽早地寻求帮助得到解决。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只有早准备才能在最后时刻不会因为时间不够而手忙脚乱。对于跨专业来说,时间安排上更是应当尽早。复习的尺度上,主要是将参考书精读2-3遍,速度不宜太快,否则会有遗漏,一般每天弄懂2-3个问题为宜。由于这段时间很关键,大家完全可以而且应当把专业问题都吃透。事实上,并非所有的知识点都能够作为考试内容,但是重点则会不厌其烦地在不同年份的真题中变换着面孔出现。所以,大家在精读的时候就需要把这些能够成为考察点的东西挖掘出来,整理成问答的形式。限于篇幅,不再赘述,以上仅供大家参考,不当之处,敬请指正,更多备考方法、策略、规划请到我们的官网查询,必能满足你的期待。 政策科学陈振明 第十章政策终结与周期 政策终结是政策过程的最后一环,但也是承上启下的一环。政策周期理论则把政策制定、政策执行、政策评估、政策监控和政策终结的过程视为一个政策周期,而政治(政策)--经济周期理论则力求说明政策周期与经济周期之间存在着密切关系。 第一节政策终结 考夫曼组织生命周期模型。认为,组织并不象有机体一样经历“年轻、成熟、变老、最后死亡”的生命过程,组织在现实中生成和壮大,但是很少死亡,而公共组织比私营组织更难以在现实中终结。这是因为组织在发展中不断壮大,组织自身抵抗终结的能力不断增强,这正

是组织难以终结的根本原因。只有在组织保持活动的能量和其他必要的资源流失以至于组织不再适应环境时,组织才会死亡。 狄龙提出关于政策终结障碍的理论框架,包括6种障碍:心理上的障碍、机构的持久性、组织和机构对环境的适应性、反终结的联盟、法律秩序上的障碍、终结的高成本。 概念:政策终结是政策决策者通过对政策评估后,采取必要的措施,以中止那些过时的、多余的、不必要的或无效的政策或项目的一种政治(或政策)行为。终结不仅是对五项原则政策的了结,而且意味着修正或调整。特征:强制性、更替性(新老政策更替,是政策连续性的反映)、灵活性(复杂而又困难,必须灵活处理各种动因和关系) 政策终结的实际意义:1)节省资源2)提高绩效(意味着新政策、机构和人员的更新与发展,有利于解决问题,促进政策绩效)3)避免僵化:一项长期存在,没有及时终结的政策,在发展变化了的环境下,不仅不能解决问题,反而成为解决问题的阻力与阻碍,带来不良后果。4)优化政策:一是政策人员的优化;二是政策组织的优化政策终结在我国意义重大:我国处于转型期,许多不适宜新体制的旧政策应予终结;机构改革和政企分开的过程中,一些不适应改革需要的机构需要终结;深化政治体制和政企分开的过程中,政府的机构、功能、政策需裁撤或更新。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一站式办公推行等。终结过时的、失效的政策可以节省有限资源,促进政策更新。

高新技术企业 双软企业优惠政策

高新技术企业及软件企业税收优惠政策 『发布日期』2011-04-01 高新技术企业及软件企业税收优惠政策 (企业所得税部分) 一、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后,科技创新税收优惠政策与原有的政策相比有哪些比较明显的变化? 新企业所得税法与原税法相比较,在促进科技创新上的政策变化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高新技术企业享受15%税率的执行范围取消地域限制,原政策仅限于国家级高新技术开发区内的高新技术企业,新法将该项优惠政策扩大到全国范围,以促进全国范围内的高新技术企业加快科技创新和技术进步。凡是按照新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被认定为高新技术的企业均可享受15%优惠税率。 二是新法新增加了对创业投资企业的税收优惠。 三是技术转让所得税起征点明显提高。旧法规定:企业事业单位进行技术转让以及在技术转让过程中发生的与技术转让有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的所得,年净收入在30万元以下的免征所得税。新法规定:一个纳税年度内,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四是新法规定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科技企业可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 所得税。 二、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要具备哪些条件? 新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08】第172号)已出台,高新技术企业需要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拥有自主知识产权; 2、产品(服务)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3、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30%以上,其中研发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10%以上; 4、近三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规定比例; 5、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当年总收入的60%以上; 6、企业的其他指标,如销售与总资产成长性等指标,必须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的要求。 三、企业是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在享受两免三减半过渡优惠政策的同时可否同时申请所得税15%低税率的政策优惠? 不可以。根据财税[2009]69号规定“《国务院关于实施企业所得税过渡优惠政策的通知》(国税发[2007]39号)第三条所述不得叠加享受,且一经选择,不得改变的税收优惠情形。因此,企业可以选择依照过渡期适用税率并适用减

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解析

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解析 根据《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科发火〔2016〕32号,以下简称“32号文件”)规定,高新技术企业是指在《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内,持续进行研究开发与技术成果转化,形成企业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并以此为基础开展经营活动,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的居民企业。高新技术企业一直是税收政策扶持的重点,现就32号文件中有关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事项的主要变化以及与高新技术企业相关的税收优惠一并作简要分析,供实务中参考。 一、32号文件变化要点 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08〕172号,以下简称“172号文件”)相比,32号文件主要变化点如下: (一)认定条件搜索 (二)程序事项搜索 对于32号文件中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程序性事项,关注以下几点: 1.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认定不再设有复审环节;

2.申请高新技术认定的企业,提交的申请资料中新增“近一个会计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或鉴证报告”以及“近三个会计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 3.审查认定的公示时间由15个工作日减少至10个工作日,提高行政效率; 4.进一步明确税收优惠享受的起止时间: (1)企业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后,自高新技术企业证书颁发之日所在年度起享受税收优惠; (2)对已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经复核被认定为不符合高新技术企业条件而被取消高新资格的,税务机关将追缴其不符合认定条件年度起已享受的税收优惠; (3)对于已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因弄虚作假、违法违规、未按规定履行报告义务而被取消高新资格的,税务机关可追缴其自发生上述行为之日所属年度起已享受的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另32号文件取消了172号文件中“认定机构在5年内不再受理该企业认定申请”的规定。 5.明确高新技术企业的自主报告义务: (1)企业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后,应于每年5月底前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填报上一年度知识产权、科技人员、研发费用、经营收入等年度发展情况报表; (2)高新技术企业发生更名或与认定条件有关的重大变化(如分立、合并、重组以及经营业务发生变化等)应在三个月内向认定机构报告。172号文件曾规定发生上述情况时,需于15日内向认定机构报告,32号文件报告时限放宽,更有利于纳税人。 (3)新增“未按期报告与认定条件有关重大变化情况,或累计两年未填报年度发展情况报表的,将被取消高新资格。” 6.新增高新技术企业跨认定机构管理区域搬迁时,高新资格的延续问题: (1)企业于高新资格有效期内完成整体迁移的,资格继续有效; (2)企业部分搬迁的,由迁入地认定机构重新认定; (3)企业超过高新资格有效期进行整体迁移,32号文件对相关资格延续问题未予明确,实际操作中,应由迁入地认定机构重新进行高新资格认定。 7.企业存在偷、骗税行为的,不再作为取消高新技术资格的情形之一。 (三)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变化搜索 随着国家经济发展趋势及产业结构调整,32号文件附件《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较172号文件列举的内容有较多改变,主要是新增了国家将重点扶持的新兴行业,例如:“电子信息”板块中新增“云计算与移动互联网软件”、“卫星通信系统技术”等;“新材料”板块中新增“与文化艺术产业相关的新材料”等;“高技术服务”板块中新增了“信息技术服务”、“电子商务与现代物流技术”等等,不再详述。 二、高新技术企业相关税收优惠 (一)企业所得税优惠搜索 高新技术企业在纳税申报表填报时,作为所得税额减免,分别于A100000《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A类)》第26行“减免所得税额”、A107040《减免所得税优惠明细表》第3行“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第4行“高新技术企业低税率优惠”或第5行“经济特区和上海浦东新区新设立的高新技术企业定期减免”以及A107041《高新技术企业优惠情况

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及文件.pdf

{财务管理税务规划}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 及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第二十八条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九十三条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所称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是指拥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并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 (一)产品(服务)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二)研究开发费用占销售收入的比例不低于规定比例; (三)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规定比例; (四)科技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规定比例; (五)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规定的其他条件。 《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由国务院科技、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商国务院有关部门制订,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施行。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通告2017 年第24 号 为贯彻落实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根据《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科发火〔2016〕32 号,以下简称《认定办法》)及《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的通知》(国科发火〔2016〕195 号,以下简称《工作指引》)以及相关税收规定,现就实施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通告如下: 一、企业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后,自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注明的发证时间所在年度起申

报享受税收优惠,并按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备案手续。 企业的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期满当年,在通过重新认定前,其企业所得税暂按15%的税率 预缴,在年底前仍未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应按规定补缴相应期间的税款。 二、对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且享受税收优惠的高新技术企业,税务部门如在日常管理过程中发现其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过程中或享受优惠期间不符合《认定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认定条件的,应提请认定机构复核。复核后确认不符合认定条件的,由认定机构 取消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并通知税务机关追缴其证书有效期内自不符合认定条件年度 起已享受的税收优惠。 三、享受税收优惠的高新技术企业,每年汇算清缴时应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办理办法〉的通告》(国家税务总局通告2015 年第76 号)规定向税务机关提交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表、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证书履行备案手续,同时妥善保管以下资料留存备查: 1.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证书; 2.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资料; 3.知识产权相关材料; 4.年度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范围的说明,高新技术产品(服务)及对应收入资料; 5.年度职工和科技人员情况证明材料; 6.当年和前两个会计年度研发费用总额及占同期销售收入比例、研发费用管理资料以及研发费用辅助账,研发费用结构明细表(具体格式见《工作指引》附件2); 7.省税务机关规定的其他资料。 四、本通告适用于2017 年度及以后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2016 年1 月1 日以后按《认定办法》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按本通告规定执行。2016 年1 月1 日前按《科技部财

项目申报-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申报要点

下面来梳理下对于资质类政策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申报要点,如果需要申请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可要详细看看了。 办理依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办理地点:网上申报https://www.360docs.net/doc/2611857720.html,,或登录汇桔网https://https://www.360docs.net/doc/2611857720.html,/委托办理。 办理时间:每年分批集中办理 办理结果:下发证书,证书有效期三年 提交材料: 1)系统生成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 2)证明企业依法成立的《营业执照》等相关注册登记证件的复印件 3)知识产权相关材料、科研项目立项证明、科技成果转化、研究开发的组织管理等相关材料

4)企业高新技术产品(服务)的关键技术和技术指标的具体说明,相关的生产批文、认证认可和资质证书、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等材料 5)企业职工和科技人员情况说明材料 6)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研究开发费用和近一个会计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或鉴证报告,并附研究开发活动说明材料 7)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 8)近三个会计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 认定条件(同时满足): 1)企业申请认定时须注册成立一年以上; 2)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 3)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4)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5)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5,000万元,比例≥5%;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5,000万元、≤2亿元,比例≥4%;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2亿元,比例≥3%。 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60%; 6)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60%; 7)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应达到相应要求; 8)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关键、不知道能否通过等。选择汇桔网,这些难关统统帮您解决。想要提高申报成功率,汇桔网可以是您的首选。

2019年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最新申请条件及优惠政策

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也称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根据我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规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是指在《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内,持续进行研究开发与技术成果转化,形成企业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并以此为基础开展经营活动,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一年以上的居民企业。深圳地区的科技型成长型企业,也可申请深圳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当企业申请国家高新企业认定或者深圳高新企业认定超过三年时间,可以进行申请高新复审。 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 (一)企业申请认定时须注册成立一年以上; (二)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的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对其主要产品(服务)的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所有权,且达到下列其中一项数量要求:1类知识产权(含发明专利、植物新品种、国家级农作物品种、国家新药、国家一级中药保护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1件以上;B、2类知识产权(含实用新型专利、软件著作权、外观设计专利)6件以上,其中外观专利非简单改变产品图案和形状,

主要是指:运用科学和工程技术的方法,经过研究与开发过程得到的工业设计。 (三)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四)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企业科技人员是指直接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以及专门从事上述活动的管理和提供直接技术服务的,累计实际工作时间再183天以上的人员,包括在职、兼职和临时聘用人员); (五)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下同)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的实际发生额应按照独立交易原则确定,按照实际发生额的80%计入委托方研发费用总额。) (六)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其中主要产品(服务)是指高新技术产品(服务)中,拥有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且收入之和在企业同期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中超过50%的产品(服务); (七)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应达到相应要求; (八)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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