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考核明细表

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考核明细表

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考核明细表

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考核明细表

(一)

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考核明细表

(二)

县(市)直部门统战工作考核细则

一,综合工作(20分)

1,县(市)直各党委(党组),总支(支部)要对本本年度统战工作做出详细的安排,全年举办统战工作计划表(1分),并按时上报本部门半年总结(6月底,5分)和全年统战工作总结(11月底,5分).(计11分)

2,各党委(党组),总支(支部)要仔细做好本部门统战委员人选工作.要求每个党委(党组),总支(支部)都配齐专(兼)职统战委员,填报统战委员登记表,并于5月10日前报统战部办公室.(2分)

3,本单位组织一次统战理论知识集训,并将集训情形做好信息上报.(2分)

4,按时完成统战部交办的临时性工作任务.(5分)

二,统战理论调研和信息宣传工作(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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