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雷设施三同时管理流程

防雷设施三同时管理流程

中国气象局令第8号《防雷减灾管理办法》

中国气象局令 第8号 现发布《防雷减灾管理办法》,自2005年2月1日起施行。2000年6月26日中国气象局发布的《防雷减灾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局长秦大河 二○○四年十二月十六日

防雷减灾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雷电灾害防御工作,保护国家利益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促进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内从事防雷减灾活动的组织和个人,应当遵守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防雷减灾,是指防御和减轻雷电灾害的活动,包括雷电和雷电灾害的研究、监测、预警、防护以及雷电灾害的调查、鉴定和评估等。 第三条防雷减灾工作,实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负责组织管理和指导全国防雷减灾工作。 地方各级气象主管机构在上级气象主管机构和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负责组织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防雷减灾工作。

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做好本部门和本单位的防雷减灾工作,并接受同级气象主管机构的监督管理。 第五条国家鼓励和支持防雷减灾的科学技术研究和开发,推广应用防雷科技研究成果,加强防雷标准化工作,提高防雷技术水平,开展防雷减灾科普宣传,增强全民防雷减灾意识。 第六条外国组织和个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从事防雷减灾活动,应当经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会同有关部门批准,并在当地省级气象主管机构备案,接受当地省级气象主管机构的监督管理。 第二章监测与预警 第七条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按照合理布局、信息共享、有效利用的原则,规划全国雷电监测网,避免重复建设。 地方各级气象主管机构应当组织本行政区域内的雷电监测网建设,以防御雷电灾害。 第八条各级气象主管机构应当加强雷电灾害预警系统的建设工作,提高雷电灾害预警和防雷减灾服务能力。 第九条各级气象主管机构所属气象台站应当开展雷

防雷防静电设施管理制度示范文本

防雷防静电设施管理制度 示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防雷防静电设施管理制度示范文本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1、为加强防雷、防静电的安全意识,提高设备管理水 平,减少事故,确保防雷防静电设备设施的安全稳定运行。 2、本制度适用临猗分公司所有单位。 3、工作职责分工 3.1 生产管理部设备组 3.1.1负责标准的引用,保障防雷、防静电制度的完善 性和技术标准的可行性,并检查分厂、车间对制度规范落 实的情况。 3.1.2分公司的防雷、防静电设施统一由生产管理部设 备组负责联系,并聘请具备防雷防静电检测资质的单位进 行全面检查、检测两次(5月份和11月份)。 3.1.3每年上级部门对我单位进行两次检测后要求出具

检测报告,由生产管理部设备组统一管理存档,在检测中存在问题整改后要出具复查报告。 3.2设备处 3.2.1执行防雷、防静电制度并检查所属区域内对制度规范落实的情况。 3.2.2每年雷雨季节(4月份、10月份)前,对防雷、防静电设施进行全面测试、检查一次,发现问题应与两周内处理完毕,并做好详细记录。5月份和11月份配合上级部门对防雷、防静电设施进行全面检测。 3.2.3制定防雷防静电事故预案。 3.2.4各分厂对不合格的装置要及时整改及反馈,整改后通知有关部门来厂复查。 3.3培训中心要组织员工进行防雷防静电方面的安全知识培训,考核合格才能上岗。 4、工作流程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雷减灾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雷减灾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雷电灾害防御工作,保护国家利益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内从事防雷减灾活动的组织和个人,应当遵守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防雷减灾是指防御和减轻雷电灾害的活动,包括雷电灾害的研究、监测、预警、防御等。 第三条防雷减灾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 第四条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负责组织管理和指导全国防雷减灾工作。 地方各级气象主管机构在上级气象主管机构和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负责组织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防雷减灾工作。 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所属的防雷减灾机构,应当接受同级气象主管机构的行业管理,密切合作,共同好防雷减灾工作。 第五条国家鼓励和支持防雷减灾的科学技术研究和开发,推广应用防雷科技研究成果,提高防雷技术水平,开展防雷减灾科普宣传,增强全国防雷减灾意识。 第六条外国组织和个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从事防雷减灾活动,必须经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会同有关部门批准。 第二章监测与预警 第七条各级气象主管机构应当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对防雷减灾技术、防雷产品以及雷电监测、预警系统的研究和开发。 第八条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按照合理布局、信息共享、有效利用的原则,组建全国雷电监测网,编制雷电灾害防御规划,避免重复建设。 第九条各级气象主管机构应当加强雷电灾害预警系统的建设工作,提高雷电灾害预警和防雷减灾服务能力。 第三章防雷工程专业设计与施工 第十条新建、扩建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需要安装的雷电灾害防装置(以下简称防雷装置),应当符合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规定的使用要求,并由具有相应防雷工程专业设计或者施工资质的单位承担设计或者施工。 本办法所称防雷装置是指接闪器、引下线、接地装置、电涌保护器及其他连接导体等防雷产品和设施的总称。 第十一条防雷装置的设计实行审核制度。 防雷装置的设计审核由当地气象部门主管机构授权的单位承担。对新建、扩建、改建的建筑物、构筑物防雷装置的设计审核,当地气象主管机构授权的单位可以会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关单位进行。未经审核同意的设计方案,不得交付施工。 对不符合防雷标准、规范的防雷工程专业设计方案,防雷工程专业设计单位应当按照审核结论进行修改并重新报批。

防雷防静电设施管理制度

编号:SM-ZD-54649 防雷防静电设施管理制度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防雷防静电设施管理制度 简介:该制度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程序化、标准化的流程约定,达成上下级或不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从而协调行动,增强主动性,减少盲目性,使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1、为加强防雷、防静电的安全意识,提高设备管理水平,减少事故,确保防雷防静电设备设施的安全稳定运行。 2、本制度适用临猗分公司所有单位。 3、工作职责分工 3.1 生产管理部设备组 3.1.1负责标准的引用,保障防雷、防静电制度的完善性和技术标准的可行性,并检查分厂、车间对制度规范落实的情况。 3.1.2分公司的防雷、防静电设施统一由生产管理部设备组负责联系,并聘请具备防雷防静电检测资质的单位进行全面检查、检测两次(5月份和11月份)。 3.1.3每年上级部门对我单位进行两次检测后要求出具检测报告,由生产管理部设备组统一管理存档,在检测中存在问题整改后要出具复查报告。 3.2设备处

3.2.1执行防雷、防静电制度并检查所属区域内对制度规范落实的情况。 3.2.2每年雷雨季节(4月份、10月份)前,对防雷、防静电设施进行全面测试、检查一次,发现问题应与两周内处理完毕,并做好详细记录。5月份和11月份配合上级部门对防雷、防静电设施进行全面检测。 3.2.3制定防雷防静电事故预案。 3.2.4各分厂对不合格的装置要及时整改及反馈,整改后通知有关部门来厂复查。 3.3培训中心要组织员工进行防雷防静电方面的安全知识培训,考核合格才能上岗。 4、工作流程 4.1区域划分 4.1.1防雷防静电设施由产权所属单位直接管理,各级领导和管理部门要明确分工,指定专人负责。并掌握本区域内雷电活动及化业生产静电的发生规律,落实防雷防静电措施。 4.1.2根据分公司区域划分,各分厂、设备处负责本区域

防雷安全管理制度范文

防雷安全管理制度 范文

防雷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加强雷电灾害防御工作,防止或减少因雷击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各单位应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单位的防雷安全管理制度。 一、组织机构 组长:赵泽寿(机电矿长) 副组长:王维平(机电副总) 成员:王超德林顺序龙明盛敖金廉红夫 陈云熊益文冷章林杜光伟 二、成立防雷安全领导小组,包括组长和组员,明确防雷安全生产责任人和具体的联络办事人员。 三、制定雷电灾害应急预案,在最短时间内做到组织领导到位、技术指导到位、物资资金到位、救援人员到位,确保高效妥善处理灾情。 四、建立健全雷电灾害报告制度,在遭受雷电灾害后应及时向上级部门和气象主管机构报告灾情,并协助气象主管机构组织做好雷电灾害的调查、鉴定工作,分析雷电灾害事故原因,提出解决方案和措施。 五、有专人负责关注气象部门发出的雷暴预报,并及时告知有关部门和人员。

六、为确保防雷设施安全有效,各单位应加强对防雷设施的检查维护,如发现防雷设施损坏的,应及时告知所在市(区)的防雷检测所,尽快排除防雷安全隐患。在检测报告、合格证失效前提前十五个工作日向防雷检测所提出检测申请,积极配合做好防雷设施定期检测工作。 七、新建、扩建、改建的防雷装置必须向当地气象主管机构报建,经过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后方可进行施工,投入使用前要经过防雷验收合格。 八、要加强防雷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人员防雷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技能,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 九、对违反法律法规导致雷击责任事故的,要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雷电灾害应急预案制度 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加强雷电灾害防御工作,防止或减少因雷击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各单位应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单位的防雷安全管理制度。 一、组织机构 组长:赵泽寿(机电矿长) 副组长:王维平(机电副总) 成员:王超德林顺序龙明盛敖金廉红夫 陈云熊益文冷章林杜光伟 一、成立应急机构,明确负责人、各成员以及各自的职责。负责 人负责指挥整个应急队伍,协调各部门和人员处理进行雷电灾害事件。各成员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和管理权限做好相关的应急处理工作。 二、雷电的破坏作用在于强大的电流、炽热的高温、猛烈的冲击 波、剧变的电磁场,以及强烈的电磁辐射等物理效应,能够使建筑物、电器设备受损,信息网络出现故障甚至瘫痪,引起爆炸和火灾,造成人员的伤亡。因此在成立应急小组时,要考虑各种事故发生的可能性,以确定成员的组成和各自的分工。 三、如雷击建筑物致使受损严重的,应通知有关部门进行安全性 评估。

防雷减灾管理办法

防雷减灾管理办法 【法规类别】气象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中国气象局令第3号 【法宝提示】国务院关于第三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 【失效依据】本篇法规已被《防雷减灾管理办法》(发布日期:2004年12月16日实施日期:2005年2月1日)废止 【发布部门】中国气象局 【发布日期】2000.06.26 【实施日期】2000.06.26 【时效性】失效 【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中国气象局令 (第3号) 《防雷减灾管理办法》已于2000年6月16日经中国气象局局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局长温克刚 二○○○年六月二十六日 防雷减灾管理办法 (中国气象局令第3号2000年6月26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雷电灾害防御工作,保护国家利益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内从事防雷减灾活动的组织和个人,应当遵守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防雷减灾是指防御和减轻雷电灾害的活动,包括雷电灾害的研究、监测、预警、防御等。 第三条防雷减灾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 第四条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负责组织管理和指导全国防雷减灾工作。 地方各级气象主管机构在上级气象主管机构和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负责组织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防雷减灾工作。 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所属的防雷减灾机构,应当接受同级气象主管机构的行业管理,密切合作,共同做好防雷减灾工作。 第五条国家鼓励和支持防雷减灾的科学技术研究和开发,推广应用防雷科技研究成果,提高防雷技术水平,开展防雷减灾科普宣传,增强全民防雷减灾意识。 第六条外国组织和个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从事防雷减灾活动,必须经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会同有关部门批准。 第二章监测与预警 第七条各级气象主管机构应当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对防雷减灾技术、防雷产品以及雷电监测、预警系统的研究和开发。

加油站防雷防静电电气设备管理规定

加油站防雷防静电电气设备管理规定 集团公司文件内部编码:(TTT-UUTT-MMYB-URTTY-ITTLTY-

加油站防雷、防静电、电气设备管理制度1、防雷管理: 加油站防雷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a.储油罐应当设置房雷接地装置,防雷接地电阻不得大于10欧姆,防雷接地与电气设备保护接地共用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不得大于4欧姆; b.建筑物、构筑物应当根据需要安装独立的避雷针或者避雷带; c.进入变(配)电室的高压电路应当安装与设备耐压水平想适应的过电压(电涌)保护器; d.信息系统配电线路的首、末端与电子器件连接时,应当装设与电子器件耐压水平相适应的过电压(电涌)保护器; e.信息系统应当采用铠装电缆或者钢管配线,电缆金属外皮的两端或者保护钢管的两端均应当接地。 2、防静电管理:

(1)加油站的下列设施设备应当设置防静电接地: a.金属油罐及其通气管; b.加油站工艺设备; c.输油管道及阀门; 前款所列设施设备设有防雷接地的可以不另做防静电接地。 (2)加油站设施设备的防静电接地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a.防静电接地、防感应雷接地和电气设备接地可以共同设置,防静电接地装置单独设置的,接地电阻不得大于100欧姆,防静电接地与防雷接地共用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不得大于10欧姆,防静电接地与电气设备保护接地共用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不得大于4欧姆; b.设施设备和车辆的防静电接地,不得使用链条类导体连线; c.防静电接地不得使用防直接雷引下线和电气工作零线;

d.防静电接地的测量点位置不宜设在爆炸危险区域内; e.设备、管道的法兰连接螺栓少于5根的,应当设置防静电跨接连线; f.检修设备、管道可能导致防静电接地系统断路时,应当预先设置临时性接地,检修完毕后及时恢复。 g.装卸油料的输油软管,应当使用耐油导静电软管,作业时软管两端的导静电钢(铜)丝必须与设备可靠连接并接地。 h.进入爆炸危险场所,应当穿着防静电服、棉布工作服和防静电鞋,不得穿着两件以上易产生静电的内衣和尼龙、腈纶袜子; i.进入爆炸危险场所必须预先触摸人体消静电装置; j.严禁在爆炸危险场所穿衣、脱衣、拍打服装以及梳头、打闹。 爆炸危险场所的地坪不得涂刷绝缘油漆,或者铺设非导静电的橡胶板、塑料板和地毯等。

最新整理粉尘爆炸危险区防雷装置设施管理制度

粉尘爆炸危险区防雷装置设施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加强公司粉尘防爆的安全管理,预防粉尘爆炸事故的发生,保障公司员工和财产的安全,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依据《严防企业粉尘爆炸五条规定》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生产部门的粉尘爆炸危险区防雷装置、设施的安全管理。 3.引用文件 《严防企业粉尘爆炸五条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68号令 G B15577-2007《粉尘防爆安全规程》 G B50057-2010《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4.职责 4.1成立粉尘爆炸危险区防雷装置、设施安全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为组长,以安全主任、部门主管为小组成员,明确防雷安全主要责任人和各自的责任。 4.2主要负责人组织编写粉尘爆炸危险区防雷装置、设施的安全管理制度。

4.3安全主任负责编写粉尘爆炸危险区防雷装置、设施的安全管理制度,并督促本制度的实施、落实。 5.有关规定 5.1防雷装置、设施的安全管理规定 1)粉尘爆炸危险作业场所必须按规定设置防雷系统,并可靠接地。 2)安全部门应定期对公司的防雷装置、设施的检查维护,并做好检查记录;如发现防雷装置、设施损坏的,应及时告知所在市(区)的防雷检测所,尽快排除防雷安全隐患。 3)在防雷装置、设施的检测报告、合格证失效前提前三十个工作日向防雷检测所提出检测申请,积极配合做好防雷设施定期检测工作。 4)要加强防雷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人员防雷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技能,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 5.2防雷装置、设施的安装、维护管理 1)厂区建筑物防雷设计应符合G B50057的规定。 2)生产区域避雷设施,应按照《电气安全监督技术规范(摘编)》进行设计,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制作、安装,并经防雷检测单位验收,达到安全要求,方可投入

《防雷减灾管理办法》

中国气象局令 第20号 《防雷减灾管理办法》已经2011年7月11日中国气象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9月1日起施行。2005年2月1日中国气象局公布的《防雷减灾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局长 二○一一年七月二十一日 — 1 —

防雷减灾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雷电灾害防御工作,规范雷电灾害管理,提高雷电灾害防御能力和水平,保护国家利益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促进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内从事雷电灾害防御活动的组织和个人,应当遵守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雷电灾害防御(以下简称防雷减灾),是指防御和减轻雷电灾害的活动,包括雷电和雷电灾害的研究、监测、预警、风险评估、防护以及雷电灾害的调查、鉴定等。 第三条防雷减灾工作,实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负责组织管理和指导全国防雷减灾工作。 地方各级气象主管机构在上级气象主管机构和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负责组织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防雷减灾工作。 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应— 2 —

当按照职责做好本部门和本单位的防雷减灾工作,并接受同级气象主管机构的监督管理。 第五条国家鼓励和支持防雷减灾的科学技术研究和开发,推广应用防雷科技研究成果,加强防雷标准化工作,提高防雷技术水平,开展防雷减灾科普宣传,增强全民防雷减灾意识。 第六条外国组织和个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从事防雷减灾活动,应当经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会同有关部门批准,并在当地省级气象主管机构备案,接受当地省级气象主管机构的监督管理。 第二章监测与预警 第七条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按照合理布局、信息共享、有效利用的原则,规划全国雷电监测网,避免重复建设。 地方各级气象主管机构应当组织本行政区域内的雷电监测网建设,以防御雷电灾害。 第八条各级气象主管机构应当加强雷电灾害预警系统的建设工作,提高雷电灾害预警和防雷减灾服务能力。 第九条各级气象主管机构所属气象台站应当根据雷电灾害防御的需要,按照职责开展雷电监测,并及时向气象主管机构和有关灾害防御、救助部门提供雷电监测信息。 有条件的气象主管机构所属气象台站可以开展雷电预报,并 — 3 —

防雷安全管理管理办法

防雷安全管理管理办法 防雷安全管理制度为了贯彻安全一,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加强雷电灾害防御工作,防止或减少因雷击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各单位应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单位的防雷安全管理制度。 一、成立防雷安全领导小组,包括组长和组员,明确防雷安全生产责任人和具体的联络办事人员。 二、制定雷电灾害应急预案,在最短时间内做到组织领导到位、技术指导到位、物资资金到位、救援人员到位,确保高效妥善处理灾情。 三、建立健全雷电灾害报告制度,在遭受雷电灾害后应及时向上级部门和气象主管机构报告灾情,并协助气象主管机构组织做好雷电灾害的调查、鉴定工作,分析雷电灾害事故原因,提出解决方案和措施。 四、有专人负责关注气象部门发出的雷暴预报,并及时告知有关部门和人员。 五、为确保防雷设施安全有效,各单位应加强对防雷设施的检查维护,如发现防雷设施损坏的,应及时告知所在市(区)的防雷检测所,尽快排除防雷安全隐患。在检测报告、合格证失效前提前十五个工作日向防雷检测所提出检测申请,积极配合做好防雷设施定期检测工作。 六、新建、扩建、改建的防雷装置必须向当地气象主管机构报建,通过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后方可进行施工,投入使用前要经过防雷验收合格。

七、要加强防雷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人员防雷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技能,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 八、对违反法律法规导致雷击责任事故的,要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雷电灾害应急预案制定参考 一、成立应急机构,明确负责人、各成员以及各自的职责。负责人负责指挥整个应急队伍,协调各部门和人员处理进行雷电灾害事件。各成员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和管理权限做好相关的应急处理工作。 二、雷电的破坏作用在于强大的电流、炽热的高温、猛烈的冲击波、剧变的电磁场,以及强烈的电磁辐射等物理效应,可以使建筑物、电器设备受损,信息网络出现故障甚至瘫痪,引起爆炸和火灾,造成人员的伤亡。所以在成立应急小组时,要考虑各种事故发生的可能性,以确定成员的组成和各自的分工。 三、如雷击建筑物致使受损严重的,应通知有关部门进行安全性评估。 四、导致网络故障时,除了检查在线设备的损坏程度以外,对不在工作状态的网络设备和电脑都应做全面的检查,以便及时发现问题,从而采取相应的措施把损失降到最低。 五、发生火灾时要启动相应的消防应急预案。 六、如果发生人员伤亡,要报告当地公安部门。当雷电击倒人致使心脏活动和呼吸停止时,应采取人工呼吸和体外心脏按摩的方法进行

防雷设施管理制度内容(定稿)

防雷设施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贯彻执行国家气象法,加强分公司安全管理工作,提高管理水平,防止雷电灾害事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分公司的防雷设施管理。 第三条机构及人员设置 1、分公司主管设备的副总经理兼管防雷设施管理工作。 2、安全生产监察科为防雷设施管理部门,设一名兼职管理员。 3、设备维修部门设一名兼职管理员。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四条副总经理职责 1、贯彻国家和行业有关防雷管理的方针、政策。 2、对分公司防雷设施管理工作负全面责任。 3、负责防雷设施管理机构的设置和人员配置。 第五条防雷设施管理部门的职责 1、贯彻国家和行业有关防雷管理的方针、政策,宣传并执行防雷设施管理制度。 2、安全生产监察科负责防雷设施的日常管理工作。 3、设备维修部门设一名兼职管理员,负责防雷设施的日常维护

保养工作。 4、建立、健全防雷设施的技术管理档案,定期检测防雷设施,并作好记录。 第六条维修部门的职责 1、执行防雷设施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2、协助管理防雷设施,并按管理部门要求作好防雷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 3、定期检测防雷设施。 第三章防雷设施的新建、使用、维护保养和报废第七条新、改、扩建工程,防雷设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制造、同时安装、同时投入使用。 第八条新投入、改建、扩建的防雷设施必须由具有法定资格的防雷测试单位进行检测,经检测合格才投入使用。 第九条新投入、改建的防雷设施,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设计、制造、安装防雷设施。 第十条使用的防雷设施,要接受当地气象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第十一条防雷设施任何人不得随意损坏或挪用。 第十二条设备维修部门负责每年一次对防雷设施维修保养。 第十三条防雷设施报废参照《设备管理制度》之设备报废管理规定执行。

防雷防静电接地设施维护管理规定(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防雷防静电接地设施维护管理规定(正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1649-22 防雷防静电接地设施维护管理规定 (正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大庆石化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防雷防静电接地设施维护管理,防止或减少雷击建筑物、构筑物所发生的人身伤亡、设备损坏,以及静电引起的火灾、爆炸,确保设备的安全、稳定、长周期运行。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专业技术规程、标准,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相关部门及二级单位。 第三条本规定是公司防雷防静电接地设施管理的基本要求,各单位在防雷防静电接地的设计、安装、验收、使用、修理、改造、测试等全过程管理中,必须严格执行本规定。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四条公司电气管理处负责对各二级单位的防雷防静电接地的设计、安装、验收、使用、修理、改造、测试等全过程的管理考核工作。组织编制和审核防雷防静电接地的年度修理和检测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或参与由于雷电、静电引起的相关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 第五条二级单位应根据本单位防雷防静电接地的特点,依据本规定,编制适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的防雷防静电接地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第六条电气管理处是防雷防静电接地的技术管理归口部门。质量安全环保处配合相关的培训和安全防护用具、作业工具的管理工作。技术部门负责提供防静电设施所涉及的工艺、介质情况。 第七条各二级单位建立防雷防静电接地的组织机构,落实责任,负责本单位防雷防静电接地的管理工作。 第八条防雷防静电设施除独立避雷针和变配电间由供电车间负责管理,仪表专用接地由仪表车间负责

防雷设施管理制度

防雷设施管理制度 (ISO9001-2015) 1.0目的 为了贯彻执行国家气象法,加强分公司安全管理工作,提高管理水平,防止雷电灾害事故,特制定本制度。 2.0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分公司的防雷设施管理。 3.0职责 3.1机构及人员设置 ?分公司主管设备的副总经理兼管防雷设施管理工作。 ?安全生产监察科为防雷设施管理部门,设一名兼职管理员。 ?设备维修部门设一名兼职管理员。 3.2副总经理职责 ?贯彻国家和行业有关防雷管理的方针、政策。 ?对分公司防雷设施管理工作负全面责任。 ?负责防雷设施管理机构的设置和人员配置。 3.3防雷设施管理部门的职责 ?贯彻国家和行业有关防雷管理的方针、政策,宣传并执行防雷设施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监察科负责防雷设施的日常管理工作。 ?设备维修部门设一名兼职管理员,负责防雷设施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 ?建立、健全防雷设施的技术管理档案,定期检测防雷设施,并作好记录。3.4维修部门的职责

?执行防雷设施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协助管理防雷设施,并按管理部门要求作好防雷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 ?定期检测防雷设施。 4.0程序内容 4.1防雷设施的新建、使用、维护保养和报废 ?新、改、扩建工程,防雷设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制造、同时安装、同时投入使用。 ?新投入、改建、扩建的防雷设施必须由具有法定资格的防雷测试单位进行检测,经检测合格才投入使用。 ?新投入、改建的防雷设施,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设计、制造、安装防雷设施。 ?使用的防雷设施,要接受当地气象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防雷设施任何人不得随意损坏或挪用。 ?设备维修部门负责每年一次对防雷设施维修保养。 ?防雷设施报废参照《设备管理制度》之设备报废管理规定执行。 4.2防雷设施的检测 ?防雷设施在每年雷雨季节来临前由具有资质的防雷检测单位进行一次检测。?防雷设施管理部门每周一次对防雷设施进行巡查,查出的问题及时处理。?设备维修部门每季度一次对避雷针设施接地电阻进行检测。 ?设备维修部门每月一次对建设物设施接地电阻进行检测。 ?防雷设施的技术资料、法定检测单位检测报告由防雷设施管理部门收集、整理后送档案室建档保存。

防雷设施管理办法

防雷设施检测管理办法 1目的 为了加强雷电灾害防御工作,保护人身和设备安全,维护公共安全,保障公司运营线路的正常运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防雷装置安全检查技术规范》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四方冷链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防雷设施检测各个环节的管理。 3职责 设备部 3.1适时依据防雷设施检测工作内容的变化对《防雷设施检测管理办法》进行评审、修订; 3.2贯彻国家法令、政策和有关规定,制定防雷设施检测管理策略、管理制度; 3.3负责建立防雷设施检测技术档案工作; 3.4负责防雷设施检测接口联系工作,组织防雷设施的定期检测; 4定义 4.1防雷装置 用以对某一空间进行雷电效应防护的整套装置,它由外部防雷装置和内部防雷装置两部分组成。也称雷电防护系统。 4.2外部防雷装置 由接闪器、引下线和接地装置组成,主要用于防护直击雷的防雷装置。 4.3内部防雷装置 除外部防雷装置外,所有其他附加设施均为内部防雷装置,主要用于减小和防护雷电流在需防护空间内所产生的电磁效应。 4.4接地 一种有意或非有意的导电连接,由于这种连接,可使电路或电气设备接到大地或接到代替大地的某种较大的导电体。 4.5共用接地系统 将各部分防雷装置、建筑物金属构件、低压配电保护线、设备保护地、屏蔽体接地、防静电接地和信息设备逻辑地等连接在一起的接地装置。 4.6等电位连接 将分开的装置、诸导电物体用等电位连接导体或浪涌保护器连接起来以减少雷电流在它们之间产生的电位差。 4.7电涌保护器 用于限制暂态过电压和分流浪涌电流的装置。它至少应包含一个非线性电压限制元件。也称浪涌保护器。

选煤厂防雷设施管理办法

选煤厂防雷设施管理办法 (2017年6月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确保选煤厂安全生产,防止雷电造成的设备、设施或人身伤害,依据《煤炭洗选工程设计规范》(GB50359-2005)和《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2010)的相关规定,结合选煤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规范了防雷设施的使用维护、检查检测等方面的要求。 第三条选煤厂的防雷设施按照第三类建筑物防雷管理。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神华准格尔能源有限责任公司选煤厂、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哈尔乌素露天煤矿选煤厂各车间防雷管理。 第二章组织与职责 第五条机电管理部是防雷设施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防雷设施的检查检测工作。 第六条生产技术部负责防雷设施的维修并做好记录。 第七条安全监察站负责防雷设施管理的监督。 第八条车间是防雷设施的主体单位,负责所属范围内防雷设施的检查、检测和维护。

第三章防雷管理 第九条机电管理部制定防雷设施检查标准(见附件1)、检测标准(见附件2)、完好标准(见附件3)。机电管理部每年三月份向车间下发选煤厂防雷设施检查、检测通知,每年五月份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全厂防雷设施检查、检测、整改情况。 第十条根据公司安排,机电管理部配合鄂尔多斯雷电灾害防御中心安全监测站进行防雷接地检测。 第十一条生产技术部及时维修防雷装置出现的问题并组织验收,机电管理部配合验收工作,验收合格后交付车间使用。 第十二条车间每年电气春检时对防雷设施检查检测一次,并做好记录。雷雨季节加强对防雷设施的检查,并做好记录(见附表1)。检查检测结果上报机电管理部,对于存在的问题由机电管理部协调解决。 第十三条外委单位在各车间所属范围内施工时,车间负责监督管理,如发现因外委单位施工造成防雷设施损坏的,车间报机电管理部,由机电管理部协调解决。 第十四条建筑物防雷接地系统由建筑物使用车间维护管理。毛煤仓避雷带由原煤车间维护管理,避雷带引下线及接地由洗选一车间维护管理。产品仓防雷系统由洗选一车间维护管理。 第四章监督与检查 第十五条机电管理部三至五月份对各车间防雷接地管理

防雷防静电接地设施维护管理规定标准范本

管理制度编号:LX-FS-A90909 防雷防静电接地设施维护管理规定 标准范本 In The Daily Work Environment, The Operation Standards Are Restricted, And Relevant Personnel Are Required To Abide By The Corresponding Procedures And Codes Of Conduct, So That The Overall Behavior Can Reach The Specified Standards 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A4打印/ 新修订/ 完整/ 内容可编辑

防雷防静电接地设施维护管理规定 标准范本 使用说明:本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日常工作环境中对既定操作标准、规范进行约束,并要求相关人员共同遵守对应的办事规程与行动准则,使整体行为或活动达到或超越规定的标准。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大庆石化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防雷防静电接地设施维护管理,防止或减少雷击建筑物、构筑物所发生的人身伤亡、设备损坏,以及静电引起的火灾、爆炸,确保设备的安全、稳定、长周期运行。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专业技术规程、标准,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相关部门及二级单位。 第三条本规定是公司防雷防静电接地设施管理的基本要求,各单位在防雷防静电接地的设计、安装、

防雷管理制度

防雷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雷电灾害防御工作,防止或减少因雷击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特制定防雷管理制度。 第二章适用范围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地面生产系统全部防雷设施。 第三章职责 第三条本制度主管部门为生产技术部,负责制度的编制以及地面生产系统内防雷装置的管理和定期报检工作。 第四条本制度使用部门为检修部,负责防雷设施的日常检查和维护。 第四章防雷管理 第五条地面生产系统内部所有设备必须有接地措施,箱变内应有避雷器并保证其完好。 第六条严禁在独立避雷针(塔)的支柱上悬挂电话线、广播线及低压架空线等。 第七条电气设备的金属部分,除加有规定外,均应接地或接零。 第八条通用电器设备的保护接地线必须采用多股裸铜线,并符合截面和机械强度要求,利用串接的金属构件、管道作为接地线时,应在其串接部分另焊金属跨接线。 第九条接地装置材料应采用具有防腐保护。 第十条电气设备的接地部分必须用单独的接地线与接

地装置可靠连接,不得将多台电气设备的接地线串联接地。严禁用金属管道以及电缆铅护套作为接地线。 第十一条户外通信与安全监控设备应处在接闪器保护范围之内,设备外壳及接闪器的接地电阻应符合现行国家防雷标准。 第十二条生产技术部及检修部需设有专(兼)职人员负责防雷工作。 第十三条生产技术部在检测报告、合格证失效前提前十五个工作日向有关检测部门提出检测申请,并积极配合做好防雷设施定期检测工作。 第十四条检修部在雨季应每月对防雷设施进行检查维护,如发现防雷设施损坏的,应做好相应记录,并及时上报部门领导或主管部门,由主管人员告知防雷检测所,尽快排除防雷安全隐患。 第十五条对于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须符合本制度的规定,如有不符合项不予验收。 第十六条发生雷击事故后,如有人员伤亡的,应及时将伤亡人员送往医院,并向公司汇报事故情况(如事故地点、伤亡情况等)。如影响安全生产的,应立即停机,并向公司汇报事故情况(如事故地点、造成的损失、导致的结果等),待确保无危险后方可进行抢修。 第五章附则 第十七条生产技术部在汛期结束后,对防雷电管理情况进行回顾与总结,对不足之处提出改进意见。

炼铁厂防雷及安全接地设施管理制度详细版

文件编号:GD/FS-6725 (管理制度范本系列) 炼铁厂防雷及安全接地设施管理制度详细版 The Daily Operation Mode, It Includes All Implementation Items, And Acts To Regulate Individual Actions, Regulate Or Limit All Their Behaviors, And Finally Simplify The Management Process. 编辑: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炼铁厂防雷及安全接地设施管理制 度详细版 提示语:本管理制度文件适合使用于日常的规则或运作模式中,包含所有的执行事项,并作用于规范个体行动,规范或限制其所有行为,最终实现简化管理过程,提高管理效率。,文档所展示内容即为所得,可在下载完成后直接进行编辑。 1. 目的 为了减少雷电灾害,在遭受雷电灾害时缩小事故范围,减少损失,以及在生产设备发生绝缘损坏时避免人员伤害,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 适用范围 炼铁厂生产及办公全部区域。人员包括炼铁厂全部职工、各驻炼铁厂单位、在炼铁厂范围内临时施工单位、在炼铁厂范围内活动的其它人员。设备包括炼铁厂区域范围内的全部建筑物、构筑物及在线生产设备、所有施工设备、生产生活辅助设施。 3. 责任划分

3.1. 设备科负责防雷及安全接地设施的运行维护管理工作,负责上述设施的改造及年检协调工作。 3.2. 各车间负责各自区域内的防雷及安全接地设施日常点检工作,并纳入设备管理及安全管理范围,车间主任为第一责任人,由车间主任指定各设施具体负责人。 3.3. 驻炼铁厂维修单位负责炼铁厂范围防雷及安全接地设施的专业点检及维护维修工作,并要指定具体负责人。 3.4. 驻炼铁厂其它单位及临时施工单位负责各自工作范围内的防雷及安全接地设施日常点检工作,并要指定具体负责人。 4. 细则 4.1. 设计与施工 防雷设施的设计与施工由上级指定的设计与施工

防雷防静电设施管理制度(最新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防雷防静电设施管理制度(最新 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防雷防静电设施管理制度(最新版) 1、为加强防雷、防静电的安全意识,提高设备管理水平,减少事故,确保防雷防静电设备设施的安全稳定运行。 2、本制度适用临猗分公司所有单位。 3、工作职责分工 3.1生产管理部设备组 3.1.1负责标准的引用,保障防雷、防静电制度的完善性和技术标准的可行性,并检查分厂、车间对制度规范落实的情况。 3.1.2分公司的防雷、防静电设施统一由生产管理部设备组负责联系,并聘请具备防雷防静电检测资质的单位进行全面检查、检测两次(5月份和11月份)。 3.1.3每年上级部门对我单位进行两次检测后要求出具检测报告,由生产管理部设备组统一管理存档,在检测中存在问题整改后要出具复查报告。

3.2设备处 3.2.1执行防雷、防静电制度并检查所属区域内对制度规范落实的情况。 3.2.2每年雷雨季节(4月份、10月份)前,对防雷、防静电设施进行全面测试、检查一次,发现问题应与两周内处理完毕,并做好详细记录。5月份和11月份配合上级部门对防雷、防静电设施进行全面检测。 3.2.3制定防雷防静电事故预案。 3.2.4各分厂对不合格的装置要及时整改及反馈,整改后通知有关部门来厂复查。 3.3培训中心要组织员工进行防雷防静电方面的安全知识培训,考核合格才能上岗。 4、工作流程 4.1区域划分 4.1.1防雷防静电设施由产权所属单位直接管理,各级领导和管理部门要明确分工,指定专人负责。并掌握本区域内雷电活动及化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雷减灾管理办法

--WORD格式--可编辑--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雷减灾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为了加强雷电灾害防御工作,保护国家利益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第一条建设和社会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内从事防雷减灾活动的组织和个人,应当遵守本办法。本办法所称防雷减灾是指防御和减轻雷电灾害的活动,包括雷电灾害的研究、监测、预警、防御等。第三条防雷减灾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第四条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负责组织管理和指导全国防雷减灾工作。负责组地方各级气象主管机构在上级气象主管机构和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织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防雷减灾工作。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所属的防雷减灾机构,应当接受同级气象主管机构的行业管理,密切合作,共同好防雷减灾工作。 国家鼓励和支持防雷减灾的科学技术研究和开发,推广应用防雷科技研究成第五条 果,提高防雷技术水平,开展防雷减灾科普宣传,增强全国

防雷减灾意识。 外国组织和个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从第六条 事防雷减灾活动,必须经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会同有关部门批准。 第二章监测与预警 第七条各级气象主管机构应当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对防雷减灾技术、防雷产品以及雷电监测、预警系统的研究和开发。第八条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按照合理布局、信息共享、有效利用的原则,组建全国雷电监测网,编制雷电灾害防御规划,避免重复建设。 第九条各级气象主管机构应当加强雷电灾害预警系统的建设工作,提高雷电灾害预警和防雷减灾服务能力。 第三章防雷工程专业设计与施工 新建、扩建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需要安装的雷电灾害防装置(以下第十条 简称防雷装置),应当符合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规定的使用要求,并由具有相应防雷工 程专业设计或者施工资质的单位承担设计或者施工。 本办法所称防雷装置是指接闪器、引下线、接地装置、电涌保护器及其他连接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