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宁波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规定

最新宁波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规定
最新宁波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规定

宁波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

宁波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

2012-03-29 02:44:00来源: 宁波日报(宁波)有0人参与手机看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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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人民政府令

第195号

《宁波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已经2012年1月19日市人民政府第11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12年4月15日起施行。

市长刘奇

二一二年二月二十日

第一条为加强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维护城市市容环境整洁,确保安全生产,依据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建设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以及建筑物、构筑物的拆除等施工活动及其监督管理。

本规定所称建设工程,是指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城市道路桥梁、轨道交通、园林绿化、给排水、燃气、热力等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本规定所称文明施工,是指在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加强施工现场管理、保持施工现场良好的作业环境、市容卫生环境和工作秩序,并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对周边环境影响的施工活动。

第三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房屋建筑工程文明施工的监督管理;市政设施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文明施工的监督管理。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委托建设工程施工监督管理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的日常管理工作;市政设施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委托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监督管理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文明施工的日常管理工作。

规划、环境保护、公安、卫生、发展改革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协同做好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建设单位对建设工程的文明施工负总责。

建设单位在编制工程概算、预算时,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定工程安全防护和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并在招标文件或工程承发包合同中开列工程安全防护和文明施工措施费项目总费用。在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时,该费用不得作为议价费用,不得下浮。

建设单位在建设工程招标或直接发包时,应当在招标文件或工程承发包合同中明确施工、监理等单位有关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的要求和措施。

建设单位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时,应当提交建设工程安全防护和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支付计划;在拨付建设工程预付及进度款时,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明确建设工程安全防护和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并为文明施工提供必要的条件。

第五条监理单位对文明施工负责监督责任,应当将文明施工纳入监理范围,并对施工单位落实文明施工措施以及文明施工措施费的使用等情况进行监理。

监理单位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施工单位违反文明施工行为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及时整改。施工单位拒不整改的,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建设单位和文明施工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第六条施工单位具体负责建设工程文明施工活动。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制定文明施工管理措施,落实文明施工管理责任。

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应当专款专用。施工单位应当将建设工程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用于改善作业环境,满足文明施工所需采取的措施要求等方面。

第七条施工单位应当按照要求在施工现场醒目处设置消防保卫、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文明施工、工程概况和施工现场总平面图等标牌,标牌内容应当全面、详细、准确。

第八条施工工地现场周围应当按照规定设置连续、封闭的围挡,分隔施工与非施工区域。围挡的设置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采用坚固、稳定、统一、整洁的硬质材料,如采用砌体作围挡材料的应进行压顶,并美化墙体;

(二)主要路段以及涉及市容景观路段两旁的围挡高度不低于2.5米,其他区域施工现场的围挡高度不低于1.8米;

(三)施工现场出入口设置采用硬质材料的大门,大门一侧设置门卫室;

(四)距离住宅、医院、学校等建筑物不足5米的施工现场,设置具有降噪功能的围挡。

对市政道路等不能设置封闭围挡的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应当使用路拦式围挡。

围挡设置前施工单位应编制设置方案,根据方案要求对围挡设置进行验收,做好验收记录。

第九条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现场脚手架外侧应当设置密目式安全网。密目式安全网应当保持整洁、色泽一致、牢固、阻燃、无破损。

第十条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应当遵守国家有关防治噪声、强光和大气污染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同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易产生噪声的作业设备应设置在施工现场中远离居民区一侧的位置,并在设有隔音功能的临时房、临时棚内操作;

(二)夜间施工时(22时至次日6时)应依据有关规定向环境保护部门申请办理夜间施工手续,并通告附近居民;

(三)进行电焊作业或者夜间施工使用灯光照明的,应采取有效的遮蔽光照措施;

(四)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在驶出建筑工地之前,应当采取防止建筑垃圾沿途抛、撒、滴、漏的封闭措施;

(五)建设工程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使用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

(六)施工现场禁止焚烧各类废弃物。

第十一条建筑物、构筑物拆除施工时,施工单位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对主要道路和生活区周边工地应当采用硬质封闭围挡,做到先围后拆;

(二)对混凝土块、散砖、钢筋等物体不得随意抛掷;

(三)拆除施工过程产生扬尘的,应当采取洒水等有效防尘措施;

(四)风力在6级以上时,应当停止实施拆除施工。

第十二条城市道路或者管线工程施工需要开挖沥青、混凝土等路面的,施工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采用覆罩法作业方式。

在城市道路上开挖管线沟槽、沟坑,当日不能完工且需要作为通行道路的,施工单位应当在该道路上设置临时覆盖钢板,并使其与路面保持平整。

第十三条施工单位应当按照施工总平面图堆放物料、设置各项临时设施,并遵守下列规定:

(一)建筑材料、构件、料具布置合理,堆放整齐,标明名称、品种、规格;

(二)危险施工区域设立警示标志,并采取警戒措施;

(三)施工现场出入口设置车辆清洗设施,施工车辆在除泥、冲洗干净后方可驶出工地;

(四)施工现场设置沉淀池和排水沟(管)网,禁止泥浆、污水、废水等流出场外或者直接排入市政管网及河道;

(五)工地出入口5米内及施工现场的主要道路进行混凝土硬化处理,其强度、厚度、宽度满足施工作业需要;

(六)对建筑物内建筑垃圾采用相应容器或管道进行清运,禁止凌空抛掷。对建筑垃圾在48小时内不能完成清运的,应当采取遮盖、洒水等防尘措施。

第十四条因施工原因,需要对城市道路实施全部封闭、部分封闭或者减少车行道,影响行人出行安全的,施工单位应当设置安全通道;临时占用施工工地以外的道路或者场地的,施工单位应当设置围挡予以封闭。施工围挡外侧应配置文明交通公益宣传内容,倡导文明交通行为。

第十五条施工现场设置生活区的,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生活区和作业区分隔设置,符合卫生、通讯、照明等要求,并配备值班人员;

施工现场文明施工标准

第一章总则 1、1为了加强公司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工作,提高现场管理水平,达到规范化、科学化、标准化管理。根据建设部、北京市建委有关文件,结合公司得实际情况,修订补充《北京矿建公司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标准》,确保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实现绿色施工,特制定本标准。对于本标准未涵盖得内容,请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与相关标准规定执行。1、2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承建得建筑安装、装饰装修工程得新建、扩建及改建工程项目;各地分公司可根据当地标准,做相应调整。 1、3 本标准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与国建筑法》 《中华人民共与国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与国环境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与国传染病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与国食品卫生法》 《北京市环境卫生条例》 《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办法》 《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生活区设置与管理标准》 《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标准》 《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场容卫生标准》 《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环境保护标准》 《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保卫消防标准》 《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文明安全施工补充标准》 《北京市建设工程文明安全施工管理暂行规定》 《北京市建设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 《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 《绿色施工管理规程及图例》

《北京市建筑施工现场安全标准化手册》《北京市建筑施工现场安全资料管理规程》

第二章一般规定 2、1现场布置 1.根据施工现场得情况,以及甲方划定得用地范围,做好平面布置图,合理设计与布置临时供水、供电、供热、通讯、机械设备、料场、生产、办公、生活所需房屋及设施。 2、施工现场办公区、生活区应与施工区分开设置,并保持安全距离。 3.施工现场实行封闭式管理应按附图标准设置大门、门垛、围墙、场内道路等设施。 4、办公区、生活区选址应当符合安全要求,其中生活区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场外单独设置。 5、施工现场出入口大门内侧路边显要位置设置二图六板及工程标识牌。 6、施工现场办公区显著位置布置二面旗帜与旗杆,分别为国旗、矿建公司旗。 7、施工现场必须采用封闭式硬质围挡,可使用专用金属定型材料或砌块。除施工现场主要出入口外,围挡必须沿工地四周连续设置,使用砌块砌筑得围挡应按设计要求设置墙垛,并确保围挡无破损,使用金属定型材料得围挡应确保支撑牢固,挡板保持不变形、无破损、无锈蚀。施工现场围挡不得用于挡土、承重,不得倚靠围挡堆物、堆土,不得利用围挡做墙面设置临时工棚、食堂厕所等。 8、施工现场临时搭建得建筑物,施工现场使用得装配式活动房屋应当具有生产合格证书,建设工程竣工一个月内,临电设施应全部拆除。 9、施工现场主要道路应根据用途进行硬化处理,裸露得场地与集中堆放得土方应采取覆盖,固化或绿化等措施。 10、施工现场大门口应设置冲洗车辆设施。 2、2施工现场企业形象视觉识别 1、施工现场主要出入口,门口宽度不小于5、5米、 2、大门为型钢制作方柱门架,平面尺寸不少于600*600mm高度不得低于4米,门垛立面喷涂白底浅蓝色字体,四边刷80mm宽浅蓝色边框,距地面处120mm,字体为标准文体,书写“创精品工程、树矿建形象”。 3、大门采用双扇型钢龙骨钢板门,刷浅蓝色漆,书写标准文体白色“北京矿建”大字、字体尺寸宽*高550*750mm、 4、图样见附图

宁波市建设工程停车配建指标规定

市建设工程停车配建指标规定(修订) 2010-01-06 14:41:23 信息来源:办公室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城市社会、经济的发展,合理有效地配置城市土地与空间资源,保障城市交通协调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省实施〈中华人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以及《市停车场规划建设和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市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规划区。各县(市)可结合本地实际参照执行。 第三条各类建设工程配建停车(包括机动车停车场和非机动车停车场)应符合本规定要求。 第四条配建停车场的布局、结构、设备和交通标志标线等应严格按照、省、市的有关规执行。配建非机动车停车场的设计宜考虑远期进行改建的需要。

第二章配建指标 第五条居住类建设工程的停车配建指标可按下表计算。 注:1、经计算所得机动车泊位中应保证5%以上为地面停车位。 2、套型面积超过300 m2 /户的,机动车停车泊位按3个车位/户计算,非机动车停车泊位按4个车位/户计算。 第六条办公类建设工程的停车配建指标可按下表计算。

第七条商业类建设工程的停车配建指标可按下表计算。

注:本大类中,Ⅲ-2类大型超市指建筑面积大于3000平方米的商品超市。Ⅲ-3类一般超市指建筑面积1000-3000平方米的商品超市。建筑面积不足1000平方米的商业建筑归入Ⅲ-5类零售网点。 第八条文体场所建设工程的停车配建指标可按下表计算。

注:1、本大类中,Ⅳ-1大型体育场馆指体育场≥1.5万座,体育馆≥0.4万座;Ⅳ-2中小型体育场馆指体育场<1.5万座,体育馆<0.4万座。 2、Ⅳ-1大型体育场馆选址位于核心区时根据交通影响评估结果确定配建车位数。 第九条宾馆、餐饮、娱乐建设工程的停车配建指标可按下表计算。 注:宾馆附设的餐饮、娱乐设施应按Ⅴ-2类计算后进行累加。 第十条医院建设工程的停车配建指标可按下表计算。

安全文明施工实施细则(新版)

目录1 概述 1.1 编制目的 1.2 编制依据 1.3 工程简述 2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目标 2.1 安全管理目标 2.2 环境保护目标 2.3 文明施工目标 2.4 安全、环境保护目标分解 3 安全文明施工组织机构及职责 3.1 组织机构 3.2 技术保证体系 3.3 安全监督保证体系 3.4 安全职责 4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措施 4.1 进场作业人员素质与技能管理 4.2 安全管理制度和台账 4.3 “两项费用”的使用管理 4.4 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 4.5 作业人员行为管理 4.6 施工安全风险管理 5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及实施 5.1 项目部户外建设 5.2 项目部办公、生活区建设 5.3 材料站建设 5.4 施工现场建设 5.5 设备、材料用品摆放定置化管理 5.6 安全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设施 5.7 消防设施设置 5.8 进入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纪律规定 5.9 环境保护 5.10 成品、半成品保护与防止“二次污染” 6 安全文明施工主要控制点及措施 6.1 施工用电 6.2 跨越架 6.3 高处作业 6.4 起重吊装 6.5 消防安全 6.6 机械设备、车辆交通

6.7 雨季施工 一概述 1.1 编制目的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进一步规范输电新建工程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全面推行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作,提高安全作业环境水平,保障从业人员安全与健康,倡导绿色施工,依据国家有关安全健康与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湖北省电力公司输变电工程安全文明施工实施细则》等文件,结合本工程建设具体情况制定本方案。 1.2 编制依据 ●《输变电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Q/GDW250-2009) ●《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 146-2004) ●《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线路部分)》(DL 5009.3-1997) ●《输变电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实施管理规程》(Q/GDW248-2008) ●《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国家电网工[2003]168号) ●关于印发《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施工危险点辨识及预控措施》的通知(基建 安[2005]50号) ●《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施工安全措施补助费、文明施工措施费管理规定》国 家电网基建[2005]534号 ●国网公司《关于利用数码照片资料加强输变电工程安全质量过程控制的通知》(基 建安全[2007]25号) ●《国家电网公司2009年基建安全管理策划方案》(基建安全[2009]54号) ●《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线路部分)》(国家电网安监[2009]664号) ●关于印发《输变电工程建设现行主要质量管理制度、施工与验收质量标准目录》 的通知(国家电网基建[2010]53号) ●《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安全质量管理流动红旗竞赛实施办法》(国家电网基建 [2010]167号) ●《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作规定》(2005版) ●《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设施标准化图册》(变电篇2005版) ●《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施工工艺示范手册》(2006版)

上海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标准.

上海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标准 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

目录 1.总则------------------------------------------------3 2.术语与定义------------------------------------------3 3.围挡设置施工现场边界--------------------------------5 4.施工路栏设置施工现场边界----------------------------7 5.脚手架设置------------------------------------------7 6.防尘围网与网布设置----------------------------------8 7.出入门及其内侧设置----------------------------------9 8.施工铭牌设置---------------------------------------10 9.防护性棚架设置-------------------------------------11 10.临时通行道路设置----------------------------------12 11.占路施工警示标志设置------------------------------13 12.办公(生活)区设置-------------------------------14 13.施工区域设置-------------------------------------16 14.工地及生活区排水系统设置--------------------------17 15.地下管线保护--------------------------------------18 16. 噪声控制-----------------------------------------19 17. 扬尘控制 ----------------------------------------20 18.光照影响控制--------------------------------------22 19.其他污染物控制------------------------------------22 —2 —

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办法详细版

文件编号:GD/FS-1206 (管理制度范本系列) 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 办法详细版 The Daily Operation Mode, It Includes All Implementation Items, And Acts To Regulate Individual Actions, Regulate Or Limit All Their Behaviors, And Finally Simplify The Management Process. 编辑: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办法详细 版 提示语:本管理制度文件适合使用于日常的规则或运作模式中,包含所有的执行事项,并作用于规范个体行动,规范或限制其所有行为,最终实现简化管理过程,提高管理效率。,文档所展示内容即为所得,可在下载完成后直接进行编辑。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输变电工程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全面推行标准化建设,规范安全作业环境,倡导绿色施工,保障施工作业人员的安全健康,依据国家、行业有关安全文明施工、建设与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国家电网公司基建安全管理规定》,结合输变电工程建设具体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是指通过落实相关各方管理责任、开展全过程管理和进行量化评价考核,实现输变电工程安全制度执行标准化、安全设施标准化、个人防护用品标准化、

现场布置标准化、作业行为规范化和环境影响最小化,确保施工安全。 第三条公司在加强输变电工程安全文明标准化工作的同时,鼓励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倡导积极采用有利于保障施工安全的技术装备、施工工艺和管理方式。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项目建设管理输变电工程的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工作)。 第二章职责分工 第五条管理职责 (一)制定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办法,监督、指导、评价、考核公司系统输变电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工作。 (二)组织开展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工作的检查和经验交流活动。

甬建发〔〕号关于印发宁波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甬建发〔〕号关于印发宁波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管理暂行办法 的通知 Modified by JEEP on December 26th, 2020.

《关于印发宁波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甬建发〔2009〕269 号) 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为加强对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的管理,进一步明确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责任,完善企业自控、社会监督、政府监管的工程质量安全长效管理机制,提高施工现场管理水平,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市政府《关于加快建筑业转型发展提升发展的若干意见》(甬政发〔2009〕80号)的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宁波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 宁波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对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的管理,进一步明确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责任,完善企业自控、社会监理、政府监管的工程质量安全长效管理机制,提高施工现场的管理水平,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市政府《关于加快建筑业转型发展提升发展的若干意见》(甬政发〔2009〕80号)的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宁波市行政区域内的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的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以下简称“关键岗位人员”),是指在施工现场从事工程管理的相关人员,包括项目经理(含分包工程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 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单位人员。本单位人员是指仅与本单位有合法的劳动关系且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任职,但企业聘用退休人员或行政事业单位停薪留职人员等可保留原单位的人事或者劳动合同、工资以及社会保险关系。 第四条宁波市建设委员会负责全市关键岗位人员的监督管理工作。 各县(市)、区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地区关键岗位人员的监督管理工作(其中,海曙、江东、江北及高新区关键岗位人员的监督管理工作由市建管处负责)。 第五条建筑业企业关键岗位人员任职资格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一)项目经理、施工员、质量员必须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岗位、资格证书,其中项目经理还应取得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二)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相应专业初级及以上职称,工程造价1000万元以上的项目部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相应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最新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

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 【摘要】: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是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的重要保障,加强现场文明施工逐步成为施工管理的控制重点. 【关键词】: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 前言 文明施工是现代化施工的一个重要标志,是施工企业一项基础性的管理工作,坚持文明施工对提高投资效益和保证工程质量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国内各大城市的拆迁建设以及城市规划改造使得我国的扬尘、噪音和污水排放等环境污染问题日渐严重,随之也给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生活带来了严重影响,甚至引发了一系列社会问题. 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建筑工程的建设规模日益扩大,工程质量及安全文明问题成为项目管理中的突出问题显得尤为重要.因此,加强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具有重要意义. 1、工程概况 本工程为河北省廊坊市韩村镇韩村村棚户区改造项目回迁楼工程,位于河北省永清县韩村境内,廊霸县东南侧.该项目暂包含四个子项,分别为3#楼、4#楼、6#楼、地下车库;其中3#楼为商业附属用房,建筑面积为2629.02m2,地上三层,总高度为15.4m,基础底标高为-2.00.m,结构形式为框架结构,基础类型为独立柱基础;4#楼集商业与住宅一体,建筑面积为9961.84m2,地上16层,地下2层,总高度为45.8m,基础埋深为-6.650m,结构类型为剪力墙结构,基础类型为筏板基础;6#楼为住宅,建筑面积为7030.64m2,地上11层,地下2层,总高度为33.3m,基础埋深-6.350m,结构类型为剪力

墙结构,基础类型为筏板基础;地下车库为地下一层,基础埋深为-6.600m,车库顶板标高为-2.400m,无人防,结构形式为板柱结构,基础形式为无梁筏板基础.由于车库占地面积较大,施工现场加工区及各类配套设施场地无法保障,且现场施工道路不能硬化,这就对现场安全有序的施工产生了较大影响. 2、加强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的重要意义 文明施工是在保证建筑工程施工质量、施工安全的前提下,通过科学合理的管理方法和行之有效的先进的技术水平,对建设工程施工的全过程、全方位进行组织与管理,保持施工现场有条不紊、整洁明快、高效安全的施工状态,实现最大限度的节约资源,维护施工人员身体健康,并有效减少对周边环境影响的施工管理活动. 为实现这个目标,可采取如下措施:(1)在施工现场对成品的保护措施和制度要科学、严格,各种临时设施、原材料及半成品等要有序堆放;(2)施工现场要平整,道路畅通无阻碍,排水设施健全,水电线路的布局要合理,施工设备良好并要合理使用;(3)标准化文明工地是衡量一个工程项目管理水平高低的重要依据,加强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有利于改变施工企业管理现状,提高管理水平;有利于改善人的劳动条件,适应新的环境,提高施工效益,消除施工给城市环境带来的污染,提高人的文明程度和自身素质,确保安全生产、工程质量;有利于树立施工企业良好的形象,为施工企业积累良好的业绩. 3、当前施工现场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3.1 现场文明施工管理意识薄弱 在建设施工过程中,有些施工单位、特别是小型私企现场文明施工管理意识薄弱,为

武汉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标准

武汉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标准 武汉市建筑市场管理站 1. 总则 为了加强施工现场管理,保护市容和生态环境,改善作业人员工作环境和生活条件,根据《武汉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办法》(市人民政府211号令),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和改建的建筑工程、拆除工程以及道路排水、轨道交通、桥梁隧道、城市高架桥、过街通道、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等市政工程和配套的给水排水、燃气热力、电力电信等管线迁改工程(以下简称建设工程)。 本标准所指的施工现场包括施工区、办公区和生活区。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文明施工除应执行本标准的规定外,还应符合国家现行的相关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2. 一般规定 施工现场施工区、办公区、生活区应当合理规划,分开设置。 施工现场应当设置围挡,实行封闭式管理。 施工现场临时用房应选址合理,并应符合安全、消防要求和国家有关规定。 在文明施工措施方案编制中应有防治大气、水土、噪声污染和改善环境卫生的有效措施。

施工企业应采取有效的职业病防护措施,为作业提供必备的防护用品,对从事有职业病危害作业的人员应定期进行体检和培训。 施工企业应结合季节特点,做好作业人员的饮食卫生和防暑降温、防寒保暖、防煤气中毒、防疫等工作。 施工现场必须建立环境保护、环境卫生管理和检查制度,并做好检查记录。 对施工现场作业人员的教育培训、考核应包括环境保护、环境卫生有关法律、法规内容。 施工企业应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施工现场环境污染和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 3.文明施工责任 建设单位责任 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由建设单位负总责。 建设单位应当在合同中明确勘察、施工、监理等单位文明施工的相关责任,并为前述单位开展文明施工创造条件。 有多个施工单位的施工现场,建设单位应当有效协调文明施工的管理工作。 建设单位直接发包的渣土处置工程,由建设单位负责渣土运输车辆的清洗保洁工作。 建设单位应将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措施费作为不可竞争费用在施工合同 中予以明确,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足额支付给施工单位。 施工单位责任

文明施工及标准化建设策划

文明施工及标准化建设策划 1首开工点文明施工及标准化建设要求: 1.1、首开工点确定:经项目研究初步确定首开工点为金钟枢纽及金钟服务区临建部分;总体要求是简约大方、整洁安全、形象突出、满足中铁开投公司标准及中铁二局视觉化标准要求。根据《中铁开投威围高速公路项目临时设施建设标准(定稿)》标准,拟采取下建设标准: 1.2.1施工便道一般规定: (1)施工便道建设满足施工需要,按照公司施工策划要求,尽量结合地方道路规划及施工现场实进行专项设计,尽可能提前实施,完工后尽量留地方使用。新建便道应尽量不占用农田、少开挖山体,节约资源,保护环境。(2)施工便道应充分利用既有道路和桥梁。避免与既有铁路线、公路平面交叉,避免对当地居民生活造成干扰。 (3)施工便道应结合施工平面布置,满足工程施工机械、材料进场的要求。(4)施工便道分为主干线和引入线,主干线尽可能靠近合同段各主要工点,引入线以直达施工现场为原则,并考虑与相邻合同段施工便道的衔接。(5)施工便道应进行调查、检算,对不满足荷载要求的便桥进行加固处理,保证车辆通行安全。 1.2.2施工便道建设标准: (1)根据地形条件,确定便道、便桥平纵线形及横断面宽度。 ①便道路基宽度不小于4.5m,路面宽度不小于3.5m;原则上每200 m范

围内应设置一个长度不小于20m、路面宽度不小于8m的错车道。 ②弯道:便道弯道最小转弯半径30m,曲线地段根据曲线半径外侧适当设超高;施工便道纵坡:线路纵坡一般情况下不大于8%,特殊地段坡度不大于10%;施工便道横坡:路面横坡2%;便道在急弯、陡坡处应视地形情况适当加宽,并进行硬化处理,在适当位置设置醒目的警示反光标志,防撞墩,防撞墩尺寸:1m(长)×1.3m(高)×40cm(宽)(埋入地面深度50cm附图4-7);防撞墩材质:采用素C20砼浇注;凝固后,涂刷2mm厚面层,面层采用荧光漆涂料,面层凝结后,再涂刷反光漆,按斜向1:0.5施作,黄色、黑色相间,12cm一道。弯道急时防撞墩间距1.2m,弯道缓时防撞墩间距5m。 (2)便道路面最低标准应采用泥结碎石或级配碎石。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便道路面可采用隧道洞渣或矿渣铺筑。项目经理部、特大桥、隧道洞口、拌和站、钢筋加工厂(场)、预制场等大型作业区进出便道200m范围路面宜采用不小于20cm厚的C20混凝土硬化。 (3)便道两侧设置排水系统,在汇水面积较大的低凹处设置涵洞,以满足排水泄洪要求。 1.2.3施工便道其他要求 (1)便道便桥的养护应组织专门的养护队伍,配备必要的机械、工具和材料,

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要求通用版

操作规程编号:YTO-FS-PD504 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要求通用版 In Order T o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Of Daily Behavior, The Activities And T asks Are Controlled By The Determined Terms, So As T o Achieve The Effect Of Safe Production And Reduce Hidden Dangers. 标准/ 权威/ 规范/ 实用 Authoritative And Practical Standards

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要求通用版 使用提示:本操作规程文件可用于工作中为规范日常行为与作业运行过程的管理,通过对确定的条款对活动和任务实施控制,使活动和任务在受控状态,从而达到安全生产和减少隐患的效果。文件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 (一)执行政府有关文明施工规定,进行经常性的文明施工教育,完善“五牌二图”,即工程概况牌、管理人员名单和监督电话牌、消防保卫牌、安全生产牌、文明施工牌和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图、建筑物效果图,标明工程要点和主要施工人员。 (二)必要时在施工红线内,作240围墙与周边隔离。外墙抹灰刷白写大幅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保证工程质量等警示标语和标志,邻街工程必须搭设封闭通道或封闭棚才能施工。 (三)按“门前三包”要求,责成值班人员天天打扫环境,看护好绿化,市政等公用设备,不因施工受到损坏。 (四)施工场地需硬化处理,保证道路排水畅通,防止泥浆、污水、废水乱流和堵塞下水道,工地无积水现象,雨天车辆进出由专人冲洗车辆,不让泥浆带入公路。 (五)挖排水沟有组织排放施工用水,设沉沙井沉淀,不让污染道路、环境,临近坡、岩、低洼地,有防洪

建筑工地文明施工标准

建筑工地文明施工标准 一、文明施工管理 工地有以项目负责人为负责人的文明施工组织管理机构及人员,文明施工制度完善、目标明确、责任到人。有经批准的规范科学的施工组织设计和合理的施工总平面布置图。 一、封闭施工 工地实行围挡封闭施工,围挡高度不低于2.2米,围挡坚固、稳定、整洁、美观、规范。 现场设有进出大门,有健全的出入管理制度。 二、现场图牌标语 工地主要出入口必须设置“六牌一图”,即工程概况牌、现场出入制度牌、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安全生产牌、消防保卫牌、文明施工牌和现场平面布置图。工地设有安全文明标语、宣传栏,施工危险区域或夜间施工均有醒目的安全警示标志,各类标牌整齐规范。 三、施工场地 工地道路、材料堆放场地及出入口要进行硬化处理。场内平整干净,沟地成网,排水畅通;集中清淤,无积水,污水不得外溢场内、场外。 四、暂设工程 施工作业区与办公、生活区分隔设置。暂设工程井然有序,室内净空高度不低于2.5米,符合安全、卫生、通风、采光、防火等要求。 五、材料堆放 工地建筑材料、构件、料具、废料及建筑垃圾等按平面布置定点分区分类堆放,成线成块成堆,表牌标语醒目、规范、完整,堆放整齐。易燃易爆物品应分类妥善存放。 六、工完场清 每道工序作到“落手清”,建筑垃圾集中堆放,及时清运,最多不超过3天。材料和工具及时回收、维修、保养、利用、归库,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 七、预拌混凝土的使用 按市建委有关文件规定规范使用预拌混凝土的工地不得在现场设混凝土搅拌站。 八、分工标志 施工现场有关管理人员和特种操作人员要按规定持证上岗。现场管里人员和工人戴分色或有区别的安全帽。专人指挥、质量、安全等检查监督人员应佩戴明显袖章和标志。危险施工区域应派人配章值班。

桩基础安全文明施工方案

安全文明施工方案 深圳市鹏鑫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二零一九年十一月 目录

一、安全文明施工简述 (3) 1、项目概况 (3) 2、编制依据 (4) 3、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架构及管理制度 (4) 二、安全生产责任制 (9) 三、总平面布置与管理 (13) 1、办公、生活等设施的布置 (13) 2、施工区布置 (14) 3、施工临时用电 (14) 4、施工临时用水 (14) 5、施工消防布置 (14) 四、安全施工 (15) 1、安全施工目标 (15) 2、安全施工组织管理 (15) 3、安全措施 (16) 五、文明施工 (20) 1、文明施工、绿色环保目标 (20) 2、文明施工措施 (20) 3、绿色、环保施工措施 (23) 六、安全文明考核 (24) 1、考核制度 (24) 2、考核办法 (24) 七施工现场消防、防火措施 (24) 1、消防事故响应领导小组及机构 (25) 2、消防安全设施 (26) 3、火灾事故应急处理 (26) 4、电气火灾灭火的应急措施 (27) 5、应急演练计划 (28)

八、防汛、防风、防雨措施 (31) 一、安全文明施工简述 1、项目概况 基坑坑底标高12.10m(绝对标高),结合周边地面标高,基坑开挖深度12.6~14.6m,开挖面积6584m2,周长325m。 场地东侧:为光源六路,路下埋设有污水、雨水、给水、电力、电信等管线。距离红线约40m为莱宝高科公司用楼。 场地南侧:为光源四路,路下埋设有污水、雨水、给水、电力、电信等管线。距离红线约30m为邦凯新能源项目,基坑已基本开挖到底。 场地西侧:紧邻项目红线为贝特瑞新能源项目,正在进行基坑支护施工,基坑底标高16.80m(绝对标高),采用桩+1道支撑支护,目前已完成第一道支撑施工。 场地北侧:紧邻项目红线为景旺电子大厦项目,基坑已开挖至底,开挖深度约10.85m (绝对标高),采用桩+2道内支撑支护。 (2)施工范围、主要工程量、质量和工期要求 1)施工范围 本工程范围大富科技研发中心桩基础工程。 2)质量要求:合格

广州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标准

广州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标准 一、施工围蔽 (一)围墙。 1.房屋建筑工程、工期在半年以上的市政工程、水务工程和建筑物、构筑物拆除工程应采用围墙封闭。 2.统一采用砖砌18厘米厚砖墙,高度2米并压顶。 3.应砌筑基础底脚和墙柱,基础底脚埋地深度不小于50厘米,墙柱之间距离不宜超过3米,墙柱与墙体连接应牢固、安全、可靠。 4.外墙面应批荡抹光和美化处理,鼓励建设工程采用特色造型和绿化外墙。5.利用墙面设置商业广告和公益广告的,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和《广州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二)围板。 1.工期在半年以下15日以上的市政工程、水务工程和拆除工程宜采用围板封闭。2.采用轻型钢架铝扣板(压型板)或装配式双面彩钢夹心板(板房板),高度1.8米,围板用角钢支撑,并通过C型钢柱与在地面固结,钢柱间距不大于3.3米。3.围蔽脚线统一采用砖砌20厘米高、18厘米厚砖墙,防止余泥杂物泻出围板外。 4.支柱、支座、弧形彩色压型钢板的连接必须牢固、安全、可靠,围板的颜色应一致。 5.临近机动车道的围蔽应设置成品铸铁或钢制防撞杆,按交通相关管理规定设置夜间反光警示标志。 (三)密扣式钢围栏(铁马)。 工期在15日以下的市政工程、水务工程宜采用标准密扣式钢围栏(铁马)围蔽。 二、工地出入大门 (一)工地大门和门柱应牢固美观,高度不应低于2米,宽度不宜少于5米。 (二)大门使用材料与围墙、围档等相适应,大门上应有企业标识。 三、场地管理 (一)施工现场应当采用以下硬底化措施。 1.施工现场大门内外通道、临时设施室内地面、材料堆放场、钢筋加工场、仓库地面等区域,应当浇厚度不小于20厘米,强度不低于C15的混凝土进行硬底化。 2.施工现场内裸置3个月以上的土地,应当采取绿化措施;裸置3个月以下的土地,应当采取覆盖、压实、洒水等压尘措施。 (二)施工现场内设置的临时设施(办公室、宿舍、厨房、厕所、临时水电设施、仓库)统一采用整体装配式活动房或砖砌房屋。 现场使用的整体装配式活动房应当具有产品合格证。砖砌临设统一采用砖墙、锌铁瓦盖,墙内外面批荡刷白,屋盖应采取防台风加固措施。 (三)施工场地应有循环干道,且保持经常畅通,不堆放构件、材料,道路应平整坚实,无大面积积水。机动车通道的宽度不宜少于3.5米,外侧应设置排水沟。 (四)工地内车辆出入口应当设置用混凝土挠捣的由宽30厘米、深40厘米沟槽围成宽3米、长5米的矩形洗车场地和沉淀池,配备高压冲洗水枪,驶离工地的机动车辆应当在驶出前冲洗干净。不具备设置洗车设施的市政、管线工程,施工单位应采用移动式冲水设备冲洗工地车辆,并安排工人保洁。

文明施工标准化技术标准

文明施工标准化技 术标准

附件 成都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文明施工标准化技术标准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文明施工管理,切实提升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文明施工水平,依据《成都市建设施工现场管理条例》、《成都市建筑垃圾处理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和《成都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方案》等要求,在《成都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暂行标准(环境与卫生)》和《成都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文明施工技术规程》基础上,对相关文明施工标准进行了细化和提升,制定本技术标准。 第二章围墙(围挡) 第二条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应沿四周连续设置封闭围墙(围挡),围墙(围挡)高度不低于 2.5m,围墙(围挡)设置应安全可靠。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应设置装配式彩钢围挡,围档高度从地面到上横梁外沿不低于2m,彩钢厚度不低于0.4mm。立柱应有足够的刚度,采用镀锌方管,尺寸不小于80X80X mm,壁厚不低于1mm厚,间隔不大于4m。围挡下部应设置高度不低于

120mm的挡浆带,挡浆带材质能够为砖砌,也能够用路沿石,迎浆面应采用砂浆抹面封闭,防止场内泥浆污染城市道路。 进行绿化迁移、人行道铺装等占道作业施工的,应采用移动围挡或者高度不低于1米的矮围档打围。 工地围墙(围挡)以浅灰色为基调色,应和周边建筑、城市道路等风格相统一。工地围墙(围挡)外侧设置的公益广告或工程信息公示栏应制定整体设计方案,宜间隔设置,做到整体布局协调、整洁美观。 第三章出入口设置 第三条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出入口应采用防锈铁门或电动门,大门两侧设立柱,大门应做到美观、整洁。主要出入口应采用混凝土或沥青混凝土硬化,硬化长度一般不低于20m,混凝土路面厚度≥200mm,强度等级≥C30,沥青混凝土路面厚度≥80mm。 第四条建筑面积5000m2以上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应在施工现场主出入口安装扬尘在线视频监测设备,视频监测范围应覆盖出入口冲洗区域。 第五条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主要出入口明显位置应悬挂公示标牌,包括施工平面图、工程概况牌、消防保卫牌、安全生产牌、文明施工牌、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施工现场建筑垃圾需外运的,还应设置“建筑垃圾处理公示牌”。图牌规格为1400×900mm,悬挂高度为底边距地面1.1~1.6m。

最新宁波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规定

宁波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

宁波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 2012-03-29 02:44:00来源: 宁波日报(宁波)有0人参与手机看新闻 转发到微博(0) 宁波市人民政府令 第195号 《宁波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已经2012年1月19日市人民政府第11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12年4月15日起施行。 市长刘奇 二一二年二月二十日 第一条为加强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维护城市市容环境整洁,确保安全生产,依据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建设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以及建筑物、构筑物的拆除等施工活动及其监督管理。 本规定所称建设工程,是指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城市道路桥梁、轨道交通、园林绿化、给排水、燃气、热力等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本规定所称文明施工,是指在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加强施工现场管理、保持施工现场良好的作业环境、市容卫生环境和工作秩序,并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对周边环境影响的施工活动。

第三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房屋建筑工程文明施工的监督管理;市政设施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文明施工的监督管理。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委托建设工程施工监督管理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的日常管理工作;市政设施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委托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监督管理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文明施工的日常管理工作。 规划、环境保护、公安、卫生、发展改革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协同做好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建设单位对建设工程的文明施工负总责。 建设单位在编制工程概算、预算时,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定工程安全防护和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并在招标文件或工程承发包合同中开列工程安全防护和文明施工措施费项目总费用。在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时,该费用不得作为议价费用,不得下浮。 建设单位在建设工程招标或直接发包时,应当在招标文件或工程承发包合同中明确施工、监理等单位有关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的要求和措施。 建设单位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时,应当提交建设工程安全防护和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支付计划;在拨付建设工程预付及进度款时,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明确建设工程安全防护和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并为文明施工提供必要的条件。

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图集(附图丰富)

目录 电梯井安全门(A型) (3) 电梯井安全门(B型) (4) 基坑临边防护栏(A型) (5) 基坑临边防护栏(B型) (7) 基坑临边防护栏(C型) (9) 楼梯扶手栏杆 (11) 地沟盖板(B型) (14) 地沟盖板(B型) (15) 楼层盖板 (16) 安全通道 (17) 卸料钢平台 (18) 灯架(A型) (19) 灯架(B型) (21) 塔吊过道 (22) 梯笼 (23) 移动登高平台 (25) 人字梯 (27) 简易基坑登高梯 (28) 脚手登高梯 (30) 电箱防护棚 (31) 木工圆锯 (33)

电焊机防雨车 (34) 砂轮机防护罩 (35) 危险品仓库 (36) 移动式消防架 (37) 气瓶推车 (38) 进出车辆冲洗设施 (39) 防尘洒水车 (40) 二级沉淀池 (41) 隔音棚 (42) 垃圾箱 ........................................................................... 错误!未定义书签。节电控制电箱(A型). (44) 节电控制电箱(B 型) (45) 节电控制电箱(C 型) (46) 节电控制电箱(D 型) (47)

电梯井安全门(A 型) 说明: 【适用范围】 门式电梯井安全门是建筑施工现场预防人生伤害必备的保护设施,它涉及到高层建筑、多层建筑、综合性工业厂房等建筑施工工地。 【结构、型号】 A 型门式电梯井安全门全部由钢结构组成,适用于门洞宽度(900-1200)的电梯井。 【制作特点】 钢材采用国家标准材料,制作严格按图施工,尺寸正确,电焊接点牢固,达到安全防护 之目的,喷漆均匀,安全门安装离地200mm 。 【产品特点】 门式电梯井安全门,结构简洁,安装、使用方便、感观大方,质量安全可靠,符合安全 生产保证体系要求。 【安装要求】 铰链固定要求横平竖直,标高准确,铰链固定用膨胀螺栓,要求拧紧;安全门的安装离地200mm 。 【颜色要求】 电梯安全门采用黄色,门下部档脚板采用 (适用于900-1200以内宽度) 铰链 钢管Φ15 角铁 50 圆钢Φ12 钢板100×100×5 膨胀螺栓 5020 钢板1.5mm 钢板网3mm 钢板网3mm 钢板1.5mm 以20×3扁钢作为压条 350 800 1800 350 200 400 400 800 1200

文明施工和标准化管理

文明施工和标准化管理 由项目经理组织实施工地卫生制度,公司负责监督检查,工地接受建设主管部门及建设单位的文明施工监督检查。 施工现场周围设立围护设施,其高度不低于2M,外墙面整洁,封闭严密、完整,粉刷涂白,书写整齐,设立明显的标志牌和禁令标志。 施工现场内醒目处设立施工总平面布置图,并据此安排布置各项临时设施。堆放大宗材料、成品、半成品和机具,不侵占场内道路及安全防护等设施。 施工现场主要出入口悬挂工程效果图,并标明工程项目名称、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的姓名,开、竣工日期和监督电话。 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的规定,在施工现场建立和执行防火管理制度,设置符合消防要求的消防设施,并保持完好的备用状态。 场内道路应畅通无阻,材料堆放应整齐有序,整个施工现场做到无积水和坑洼。 施工现场设置各类必要的职工生活设施,并符合卫生、通讯、照明要求,职工的膳食、饮水供应等符合卫生要求。 严格执行“门前三包”制度,工地内的污水不能外溢,建筑垃圾集中堆放并及时清运,建材和垃圾清运过程中必须有防止滴漏飞扬的措施。 搞好公共环境卫生工作,建起工地临时厕所。临时厕所做到有组织的排污,并应及时消毒除蛆。并要与食堂和临时住棚隔开一段相应的距离。 为解决施工现场便溺问题,拟每二层设男便桶二只,女便桶一只,并应专人每天给予清扫,所有施工人员不得随地大小便。 工地应备置适量的劳保用品和防病杀菌药品。夏季施工应有防暑降温措施,

冬季注意保温。 项目管理部在同操作人员明确任务,安排进度、质量、安全生产要求的同时,必须向操作人员明确任务,安排进度、质量、安全生产要求的同时,必须向操作人员明确文明施工要求,严重野蛮施工,施工过程做到落手清。对施工区域、危险区域及主要场内道路,设立醒目的警示标志,并采取警戒措施。 夜间施工、楼梯及施工阴暗处,并采取警戒措施。 组织职工开展有利于身心健康的文体娱乐活动,严禁在工地聚众赌博、赌力和赌食等。 协调各工种、各分包单位的关系,做好相互配合工作,在工序交接过程中,后道工序必须对前道工序做好成品保护,严禁在成品上乱涂乱划。 工地挑架上系好绿色密目立网围护。 加强工地综合治理,作业人员需持证上岗,设专职门卫和门卫值班制度,所有外来员工应有劳务证、务工证、暂住证。

甬建发印发宁波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修订稿

甬建发印发宁波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 知 Coca-cola standardization office【ZZ5AB-ZZSYT-ZZ2C-ZZ682T-ZZT18】

《关于印发宁波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甬建发〔2009〕269 号) 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为加强对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的管理,进一步明确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责任,完善企业自控、社会监督、政府监管的工程质量安全长效管理机制,提高施工现场管理水平,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市政府《关于加快建筑业转型发展提升发展的若干意见》(甬政发〔2009〕80号)的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宁波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 宁波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对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的管理,进一步明确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责任,完善企业自控、社会监理、政府监管的工程质量安全长效管理机制,提高施工现场的管理水平,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市政府《关于加快建筑业转型发展提升发展的若干意见》(甬政发〔2009〕80号)的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宁波市行政区域内的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的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以下简称“关键岗位人员”),是指在施工现场从事工程管理的相关人员,包括项目经理(含分包工程项

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 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单位人员。本单位人员是指仅与本单位有合法的劳动关系且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任职,但企业聘用退休人员或行政事业单位停薪留职人员等可保留原单位的人事或者劳动合同、工资以及社会保险关系。 第四条宁波市建设委员会负责全市关键岗位人员的监督管理工作。 各县(市)、区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地区关键岗位人员的监督管理工作(其中,海曙、江东、江北及高新区关键岗位人员的监督管理工作由市建管处负责)。 第五条建筑业企业关键岗位人员任职资格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一)项目经理、施工员、质量员必须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岗位、资格证书,其中项目经理还应取得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二)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相应专业初级及以上职称,工程造价1000万元以上的项目部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相应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三)安全员必须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第六条建筑业企业关键岗位人员的任职,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一)项目经理只能承担1个工程项目的施工任务,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1、同一工程项目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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