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资金会计核算有关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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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资金会计核算有关问题的通知

川国土资发〔2006〕87号

各市(州)、县(市、区)国土资源局,省土地统征整理事务中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以及《四川省专项土地整理——“金土地工程”国家和省投资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为加强我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的资金管理和过程监督,确保资金安全,现就项目资金会计核算的有关问题作如下通知,请认真执行。对执行中发现的问题,请及时向省国土资源厅反映。

一、项目资金会计核算的总要求

1、项目会计核算的一般原则和基本要求,以及会计档案管理等,严格按照财政部印发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等规定执行。

2、项目有关单位应按统一规定使用会计科目(见附件1)、设置会计账簿、编报会计报表,进行成本费用核算;对项目资金实行单独核算、客观真实地记录、反映项目资金的收支情况和结果。

二、项目有关单位会计科目使用说明(一)资产类会计科目

第101号科目现金

1、本科目核算项目有关单位的库存现金收支及结存情况。

2、项目有关单位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现金管理的规定收付现金,并按照本通知的要求核算现金收支业务。

3、收入现金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付出现金时,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实际库存的现金数额。

4、项目有关单位应设置“现金日记账”,由出纳人员根据现金收付凭证,按照业务发生顺序逐笔登记。每日终了,应计算出当日现金收入合计数,现金付出合计数和账面余额,并将账面余额与实际库存数核对相符。

5、每日结算现金收付或财产清查等发现的现金短缺或溢余,应当及时查明原因并按照以下规定处理:

(1)现金短缺:属于应由责任人赔偿的部分,借记“其他应收款”科目,按照实际短缺金额扣除应由责任人赔偿部分后的差额,借记“专款支出——业主管理费”科目;按实际短缺的金额,贷记本科目。

(2)现金溢余:应按实际溢余的金额,借记本科目;属于应支付给有关人员或单位的,贷记“其他应付款”科目,实际溢余金额超过应支付给有关人员或单位部分后的差额,贷记“专款支出——业主管理费”科目。

第102号科目银行存款

1、本科目核算项目有关单位存入银行的各种款项。

2、项目有关单位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支付结算办法的规定,办理项目资金银行存款收支结算,并按照本通知的规定核算银行存款收支业务。

3、将各种款项存入银行时,借记本科目,贷记“拨入专款——土地开发整理拨款”等科目;提取和支付存款时,借记“现金”、“预付账款”、“应付账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发生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借记本科目,贷记“专款支出——业主管理费”科目。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实际存在银行的款项数额。

4、项目有关单位应按开户银行、资金存款账户设置“银行存款日记账”,由出纳人员根据银行存款收付凭证,按照业务发生顺序逐笔登记,每日终了应结出账面余额。“银行存款日记账”应定期与“银行对

账单”核对。月末,银行存款账面余额与银行对账单余额之间如有差额,应逐笔查明原因,并按月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调节相符。

第106号科目应收账款

1、本科目核算项目有关单位应收待结算或已结算尚未收回的结算价款。

2、发生应收竣工项目结算价款时,借记本科目,贷记“事业结余——竣工项目结余”等科目;收回应收账款时,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尚未结算和尚未收回的应收账款数额。

3、本科目应按债务单位或个人设置明细科目,进行明细核算。

第108号科目预付账款

1、本科目核算项目有关单位采购工程材料物资预付的货款、按工程施工合同规定预付给施工单位的备料款、工程款。

2、预付工程材料物资采购款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采购的工程材料物资验收入库并结算货款时,借记“材料”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发生预付工程款项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工程竣工进行结算,以预付工程款抵付应结算价款时,借记“应付账款”科目,贷记本科目。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尚未结算的预付工程材料物资采购款和未完出包工程已预付款项数额。

3、本科目应按收取预付款的单位设置二级科目,按项目名称设置明细科目,进行明细核算。

第110号科目其他应收款

1、本科目核算除“应收账款”、“预付账款”以外的其他各种应收、暂付款项。

2、其他应收、暂付款项主要包括:

(1)应收的各种赔款、罚款;

(2)向内部机构拨出的定额备用金和职工预借的备用金;

(3)应向职工收回的各种垫付款项;

(4)其他应收、暂付款项。

3、发生其他各种应收、暂付款项时,借记本科目,贷记“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收回时,借记“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4、本科目应按债务单位和债务人设置明细科目,进行明细核算。

第115号科目材料

1、本科目核算项目有关单位为自营工程或包工不包料的出包工程而储存的各种材料物资,包括工程所需的各种材料、低值易耗品。小额的、用途明确的一次性耗用的材料物资,也可以直接计入有关工程成本,不通过本科目核算。

2、材料物资应按实际成本核算。

(1)购入材料物资的实际成本由下列各项构成:

①买价;②运杂费,包括运输费、装卸费、包装费等;③运输途中的合理损耗;④购入材料物资应负担的税金及其他费用。

(2)领用材料物资的实际成本,可以对不同材料物资采用不同的计价办法,如加权平均法、先进先出法、后进先出法、个别计价法等。计价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

3、购入材料物资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预付账款”、“应付账款”等科目;领用材料物资时,借记“专款支出——土地开发整理工程支出”等科目,贷记本科目。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库存材料物资的实际成本。

4、项目有关单位应对库存材料物资进行定期清查盘点和账实核对相符。如发生盘盈、盘亏或毁损,应按其确定的净盘盈金额或净损失金额,计入工程施工费。

5、本科目应按材料物资类别、品种和规格设置明细科目,进行明细核算。

(二)负债类会计科目

第201号科目

借入款项

1、本科目核算项目有关单位为筹措项目实施工作所需的周转资金而向主管部门、金融机构或其他单位借入的款项。

2、借入款项时,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计算应付银行借款利息时,借记“专款支出——业主管理费”科目,贷记本科目;归还本金和支付银行借款利息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期末,本科目贷方余额,反映尚未归还的借款余额和尚未支付的银行借款利息。

第203号科目应付账款

1、本科目核算因购买材料物资应付给有关单位的款项和按照施工合同规定的结算方式办理结算后,应付未付给施工单位的工程价款。

2、发生应付款项时,借记“材料”、“专款支出——土地开发整理工程支出”、“专款支出——在建项目支出”、“专款支出——其他工作费”等科目,贷记本科目;抵扣预付款项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预付账款”科目;实际支付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尚未支付的应付款项。

3、本科目应按债权人设置明细科目,进行明细核算。

第207号科目其他应付款

1、本科目核算除“应付账款”以外的其他应付、暂存款项。

2、发生其他应付、暂存款项时,借记“银行存款”、“现金”等科目,贷记本科目;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尚未支付的应付、暂存款数额。

3、本科目应按债权人设置明细科目,进行明细核算。

(三)净资产类会计科目

第306号科目

事业结余本科目核算在一定期间除经营收支以外各项收支相抵以后的余额。本科目下增设土地开发整理专用二级会计科目“竣工项目结余”。

第30601号科目竣工项目结余

1、本科目核算验收合格的项目结算后,批准预算数大于实际支出数的余额。

2、年末,应将本年度已验收合格的竣工项目按其竣工财务决算确定的收入和支出转入本科目,并将应拨未拨的资金入账。结转收入时,借记“拨入专款——土地开发整理拨款”科目,贷记本科目;结转支出时,借记本科目,贷记“专款支出——竣工项目支出”科目。将应拨未拨的资金入账时,借记“应收账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3、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后,按照规定结转应留用的自营工程形成的资金结余(预算中的合法利润部分)时,借记本科目,贷记“事业基金”科目。对应上缴的竣工项目资金结余,应按原拨款渠道上缴。上缴结余资金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尚待处理的竣工项目资金结余额。

4、本科目应按中央财政拨款、地方财政拨款、其他拨款设置三级科目,按项目设置明细科目,进行明细核算。

(四)收入类会计科目

第404号科目拨入专款

1、本科目核算项目有关单位收到财政部门、上级单位或其他单位拨入的有指定用途,并需要单独报账的专项资金。

2、本科目下增设土地开发整理专用二级会计科目“土地开发整理拨款”。

第40401号科目土地开发整理拨款

1、本科目核算项目有关单位收到的由各投资主体拨入的项目资金,包括中央财政拨款、地方财政拨款和其他拨款。

2、收到拨入项目资金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项目竣工验收后,结转收入时,借记

本科目,贷记“事业结余——竣工项目结余”科目。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在建项目资金累计拨入数额。

3、本科目应按中央财政拨款、地方财政拨款、其他拨款设置三级科目,按项目设置明细科目,进行明细核算。

(五)支出类会计科目

第501号科目拨出专款

1、本科目核算项目有关单位拨给附属单位的需要单独报账的专项资金。

2、本科目应按中央财政拨款、地方财政拨款、其他拨款设置三级科目,按所属单位名称或项目设置明细科目。

第502号科目专款支出

1、本科目核算由财政部门、上级单位或其他单位拨入的有指定用途,并需要单独报账的专项资金的实际支出数。

2、本科目下增设土地开发整理专用二级会计科目“土地开发整理工程支出”、“设备费”、“其他工作费”、“业主管理费”、“在建项目支出”、“竣工项目支出”。

第50201号科目土地开发整理工程支出

1、本科目核算土地开发整理各单项工程的实际成本,包括自营工程、包工不包料的出包工程,应计入工程成本的间接费用也在本科目核算。整体出包工程发生的工程结算支出,直接计入“在建项目支出”科目,不通过本科目核算。

2、单项工程是指项目规划设计所规定的构成项目实体的单位工程项目,包括:土地平整工程、农田水利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和其他工程等。

3、工程实际成本由直接人工费、直接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其他直接费、间接费用组成。

4、本科目应按项目设置三级科目,按单位工程项目和间接费用设置四级科目,单位工程项目下按成本项目设置五级科目,间接费用下按费用项目设置五级科目,进行明细核算。

5、发生各项直接费用时,借记本科目,贷记“现金”、“银行存款”、“材料”等科目;会计期末,分配结转各项工程应负担的间接费用时,借记本科目有关工程项目下的四级科目,贷记本科目有关工程项目下的“间接费用”四级科目;各单项工程竣工验收结转工程实际成本时,借记“专款支出——在建项目支出”科目,贷记本科目。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未完单项工程的实际成本。

第50202号科目设备费

1、本科目核算构成项目工程实体的配套设备购置成本。出包工程与其配套设备一并委托施工单位完成的,其设备费可直接计入“在建项目支出”科目,不通过本科目核算。

2、领用设备时,借记本科目,贷记“材料”科目;月末结转设备费时,借记“专款支出——在建项目支出”科目,贷记本科目。本科目结转后应无余额。

3、本科目应按照项目设置三级科目,按设备种类设置明细科目,进行明细核算。

第50203号科目其他工作费

1、本科目核算除工程施工、设备购置以外的其他各项实施工作费用,包括:前期工作费、工程监理费、竣工验收费、拆迁补偿费等。

2、发生费用支出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现金”等科目;月末向有关项目分配结转费用时,借记“专款支出——在建项目支出”科目,贷记本科目。本科目月末分配结转后,应无余额。

3、本科目应按项目设置三级科目,按费用类别设置明细科目,进行明细核算。

第50204号科目业主管理费

1、本科目核算项目有关单位为组织管理项目实施工作而发生的各种管理性费用,包括项目管理人员工资、补助工资、其他工资、职工福利费、公务费、业务招待费和其他费用等。

2、发生费用支出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现金”、“其他应付款”等科目;月末,按照一定标准向项目分配结转费用时,借记“专款支出——在建项目支出”科目,贷记本科目。本科目月末

分配结转后,应无余额。

3、本科目应按照费用类别设置明细科目,进行明细核算。

第50205号科目在建项目支出

1、本科目核算尚在继续实施的未完工项目实际成本,包括工程施工费、设备费、前期工作费、工程监理费、竣工验收费、拆迁补偿费、业主管理费、不可预见费等。

2、日常发生的各项成本费用,应先通过“土地开发整理工程支出”、“设备费”、“其他工作费”、“业主管理费”、等科目进行归集。对自营工程项目,应在工程竣工验收的当期,将其实际成本转入本科目;对于出包工程项目,可在工程完工验收并办理结算时,按其结算成本直接计入本科目;对于设备费、其他工作费、业主管理费等,应在月末将其实际支出转入本科目。

3、出包工程竣工验收后进行工程价款结算时,借记本科目,贷记“应付账款”科目;结转已完自营工程实际成本时,借记本科目,贷记“专款支出——土地开发整理工程支出”科目;月末,结转各项工作费用时,借记本科目,贷记“专款支出——设备费”、“专款支出——其他工作费”、“专款支出——业主管理费”等科目;结转竣工项目实际成本时,借记“专款支出——竣工项目支出”科目,贷记本科目。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继续实施项目已发生的实际支出。

4、本科目应按项目设置三级科目,按费用项目设置明细科目,进行明细核算。

5、项目不可预见事项发生后,应及时上报,申请不可预见费。因自然灾害、设计变更等不可预见因素引起人工、材料、设备和工程量等发生变化而增加费用时,借记“应收账款”,贷记“银行存款”、“现金”、“材料”等科目。待不可预见费预算批复下达,收到财政拨入的不可预见费后,在批复的不可预见费预算内,按实际发生额,借记“在建项目支出——不可预见费”科目,贷记“应收账款”;超过批复预算的发生额,借记相关科目(向财政申请在工程招标结余中解决或其他项目结余中解决),贷记“应收账款”。

第50206号科目竣工项目支出

1、本科目核算已竣工验收项目的实际成本。

2、项目竣工验收后,应将其实际成本从“专款支出——在建项目支出”科目转入本科目,并编报项目竣工财务决算。若发生支出调整事项,应通过本科目进行调整,再按调整后的项目支出数转入“事业结余——竣工项目结余”科目。

3、结转竣工项目实际成本时,借记本科目,贷记“专款支出——在建项目支出”科目;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发生调整增加的支出,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发生调整减少的支出,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按照调整后确认的项目支出数进行转销时,借记“事业结余——竣工项目结余”科目,贷记本科目。转销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4、本科目应按项目设置三级科目,按费用项目设置明细科目,进行明细核算。

三、项目有关单位会计账薄设置说明

(一)总账。总账格式采用三栏式账薄,按照会计科目名称设置账薄。

(二)明细账。明细账的格式可采用三栏式或多栏式账薄。主要设置以下明细账:

1、收入明细账;

2、支出明细账;

3、往来款项明细账。

四、项目有关单位会计报表编制说明项目资金会计报表主要有如下九类(报表格式见附件):

(一)土地开发整理资产负债表(土整会01表)

1、本表反映项目有关单位所管理和使用的项目资金,在会计期末的总括财务状况。

2、项目有关单位应在会计期末,根据各会计科目期末余额进行试算平衡后编制本表。

3、本表各项目是按照一级会计科目设置的,应在试算平衡后,直接根据各会计科目的期末余额数填列。对于期末应按本期实际发生额进行分配结转的会计科目,如间接费用、其他工作费、业主管理费等,由于分配结转后无余额,本表不再反映。

4、实行项目资金由省级土地开发整理机构分拨管理或实行二级核算的单位,其“拨出资金”和“上级拨入资金”期末余额数,应在汇编会计报表时,核对相符后予以对冲,不再反映。

5、本表各项目之间、本表与其他表之间的对应关系:

(1)本表资产部类总计数=负债部类总计数;

(2)本表资产部类总计数=资产类合计数+支出类合计数;

(3)本表负债部类总计数=负债类合计数+收入类合计数;

(4)本表“在建项目支出”期末数+“土地整理工程支出”期末数=土整会02表在建项目“支出”栏累计合计数;

(5)本表“竣工项目支出”期末数=土整会02表竣工项目“支出”栏累计合计数;

(6)本表收入类期末合计数=土整会02表收入栏累计总计数;

(7)本表收入类期末合计数=土整会04表合计栏期末数。

(二)土地开发整理收入支出总表(土整会02表)

1、本表反映项目有关单位承担的项目收支总括情况。

2、本表应按竣工项目、在建项目分类填列。“竣工项目”是指在本期内竣工验收的项目,不包括以前期间已竣工验收的项目。“竣工验收”是指具有最终验收批准权的项目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项目管理机构对竣工项目的验收。“在建项目”是指到本期末仍需继续实施的项目,包括尚未完成的项目,和虽已完成但尚未经过项目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验收的项目。

3、各栏次填列方法如下:

(1)“项目编号”:按照项目批准立项的统一编码填列。

(2)“项目类别及项目名称”:按照项目统一分类和项目实施计划确定的具体名称填列。

(3)“收入”:反映已经收到的项目拨款数。“本期收入”,填列本期已收到的拨款数;“累计收入”,填列项目实施后到本期末已收到的累计拨款数。

(4)“支出”:反映已经发生的项目支出数,包括竣工项目的实际成本,在建项目(含尚未结转的未完工程支出)的实际成本。“本期支出”,填列本期已发生的支出数;“累计支出”,填列项目实施后到本期末已发生的累计支出数。

(5)“收支差额”:反映项目收支相抵后的差额。竣工项目按照“累计收入数”减去“累计支出数”后的余数填列。在建项目按照“累计收入数”减去“累计支出数”(含未完工程支出)后的余数填列。如出现相反方向余数,以负数列示。

4、本表各项目之间、本表与其他表之间的对应关系:

(1)本表竣工项目各栏合计数+在建项目各栏合计数=各栏总计数。

(2)本表“本期收入”栏总计数=土整会04表“在建项目拨入”合计数。

(3)本表“本期支出”栏总计数=土整会03表“本期合计”栏的总计数。

(4)本表“累计支出”栏总计数=土整会03表“累计合计”栏的总计数。

(三)土地开发整理支出明细表(土整会03表)

1、本表反映项目支出构成情况。

2、本表应根据“在建项目支出”、“竣工项目支出”、“土地开发整理工程支出”科目所属三级科目本期发生额和累计发生额计算填列。未完工程支出部分合并到所属在建项目的“工程施工费”栏填列。

3、本表“项目编号”、“项目分类及项目名称”栏的填列方法与土整会02表相同。

4、本表各项目之间、本表与其他表之间的对应关系:

(1)本表1栏+3栏+5栏+7栏+9栏+11栏+13栏=15栏;

(2)本表2栏+4栏+6栏+8栏+10栏+12栏+14栏=16栏;

(3)本表15栏总计数=土整会02表3栏总计数;

(4)本表16栏总计数=土整会02表4栏总计数;

(5)本表1栏总计数=本表附1表第9栏总计数;

(6)本表2栏总计数=本表附1表第10栏总计数;

(7)本表4栏总计数=本表附2表第4栏总计数;

(8)本表13栏总计数=本表附4表第1栏总计数;

(四)工程施工支出明细表(土整会03表附1表)

1、本表反映项目各类工程支出构成情况。包括竣工项目的各项工程支出、在建项目的各项工程支出(含尚未结转的未完工程支出)。

2、本表应根据“在建项目支出”、“竣工项目支出”科目中的“工程施工费”明细科目本期发生额和累计发生额以及“土地开发整理工程支出”科目本期发生额及累计发生额计算填列。

3、本表“项目编号”、“项目类别及项目名称”栏的填列方法与土整会02表相同。

4、本表各项目之间、本表与其他表之间的对应关系:

(1)本表1栏+3栏+5栏+7栏=9栏;

(2)本表2栏+4栏+6栏+8栏=10栏;

(3)本表9栏总计数=土整会03表1栏总计数;

(4)本表10栏总计数=土整会03表2栏总计数;

(五)设备购置支出明细表(土整会03表附2表)

1、本表反映项目配套设备购置支出情况。不包括未完工程已领用设备的购置费用。

2、本表应根据“在建项目支出”、“竣工项目支出”中的“设备费”明细科目的累计发生额和有关会计资料计算填列。

3、各栏次填列方法如下:

(1)“项目类别及项目名称”:其填列方法与土整会02表相同;

(2)“设备名称及规格”:按照具体设备名称及规格填列。同一种规格的设备可以合并填列,不同规格的同一种设备应分别填列;

(3)“计量单位”:填列设备的计量单位;

(4)“数量”:填列设备购置数量。“预算”栏填列项目预算核定的购置量。“实际”栏填列实际购置量;

(5)“金额”:填列设备的购置成本。“预算”栏填列预算核定的购置成本;“实际”栏填列实际购置成本。

4、本表4栏总计数=土整会03表4栏总计数。

(六)其他工作费支出明细表(土整会03表附3表)

1、本表反映项目有关单位本期发生的其他工作费的构成情况。

2、本表根据“其他工作费”科目本期发生额,按费用项目分类填列。

3、本表1栏总计数应与土整会03表5、7、9、11栏总计数之和相等。

(七)业主管理费明细表(土整会03表附4表)

1、本表反映项目有关单位本期发生的业主管理费的构成情况。

2、本表根据“业主管理费”科目本期发生额,按费用项目分类填列。

3、本表1栏总计数应与土整会03表13栏总计数相符。

(八)土地开发整理拨款情况表(土整会04表)

1、本表反映项目资金拨入、核销等增减变动情况。

2、本表根据收入类科目借贷方发生额和余额分析计算填列。

3、各项目填列方法:

(1)“期初数”:反映上期结转的项目资金余额。应按照收入类各科目的期初余额数填列;

(2)“本期增加数”:反映本期实际增加的项目资金合计数。应按照收入类各科目的本期贷方发生额累计数填列;

(3)“在建项目拨入”:反映本期收到的新开项目和上期结转的续作项目的拨款数。应按照分期拨入数

额计算填列;

(4)“上期竣工项目补拨”:反映在实行项目竣工验收后补拨预留质保金办法的条件下,本期收到的补拨以前期间竣工项目的拨款。应按照实际补拨数填列;

(5)“其他增加”:反映除上述增加事项以外的其他因素形成的增加数;

(6)“本期减少数”:反映本期实际减少的项目资金合计数。应按照收入类各科目的本期借方发生的额累计数填列;

(7)“本期竣工项目转出”:反映本期竣工验收项目应结转核销数,应根据项目竣工决算确认的项目支出总额填列;

(8)“其他减少”:反映除上述减少事项以外的其他因素形成的减少数。

(9)“期末数”:反映本期末结存的项目资金余额,应按照收入类各科目的期末余额数填列。

4、本表各项目之间、本表与其他表之间的对应关系:

(1)本表1栏+2栏+3栏=4栏;

(2)本表各栏“期初数”+“本期增加数”-“本期减少数”=“期末数”;

(3)本表各栏“期初数”应与土整会01表收入类相关项目“期初数”相符;

(4)本表各栏“期末数”应与土整会01表收入类相关项目“期末数”相符;

(九)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资金情况表(土整会05表)

1、本表反映各项目资金到位及预算执行情况。

2、本表应根据收入类、支出类、净资产类科目会计记录以及预算资料分析计算填列。

3、各项目、栏次填列方法:

(1)“项目编号”、“项目类别及项目名称”:填列方法与02表相同。

(2)“总预算”:反映项目总预算核定情况。“立项批准数”填列项目批准立项时审批机关核定的总预算数;“调整数”填列项目实施期间发生的预算的调整数,应按批准的调整数填列。调整增加数以正数填列,调整减少数以负数填列;“调整后数”填列经调整后的总预算数。

(3)“到位资金”:是指项目有关单位已收到的拨款。“累计应拨数”是指按照核定的拨款计划应拨入的资金数,应按照累计计划拨款数填列;“累计实拨数”是指实际收到的累计拨款数,应按照各项目累计实际拨入数填列。

(4)“累计支出”:是指截至报告期末实际发生的支出。“实际支出数”填列实际总成本数;“应核销支出数”填列竣工项目按规定应予核销的决算支出数;“应结转支出数”填列在建项目应结转至下期的支出数,包括在建项目的未完工程支出数。

(5)“竣工项目结余”是指已验收合格的竣工项目实现的资金结余。应按照调整后总预算数减去应核销支出数后的余额填列,如发生超支则空置不填。

(6)“在建项目结存”:是指尚需继续实施项目结存的拨款余额。应按照“累计实拨数”减去“实际支出数”后的余数填列,如支出大于拨入,则以负数列示。

(7)“已上交结余数”:是指竣工项目应上交的结余额已交回数。应按照实际已交数填列。

(8)“应补拨资金数”:是指应补拨未到位的资金数,竣工项目按照“应核销支出数”减去“累计实拨数”的差额填列;在建项目按照“累计应拨数”减去“累计实拨数”的差额填列。

4、本表各项目之间、本表与其他表之间的对应关系:

(1)本表1栏+2栏=3栏;

(2)本表在建项目4栏-5栏=12栏;

(3)本表竣工项目7栏-5栏=12栏;

(4)本表竣工项目3栏-7栏=9栏;

(5)本表在建项目5栏-6栏=10栏;

(6)本表5栏=土整会02表2栏;

(7)本表6栏=土整会02表4栏;

(8)本表6栏=土整会03表16栏。另外,根据项目管理的要求,项目有关单位除定期编制会计报表外,还应对竣工项目编制“竣工项目财务决算报告”,具体要求和编制办法见已经印发的《关于规范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告的通知》(川国土资发〔2004〕270号)。

五、国家和省投资项目资金会计报表报送要求

(一)报送材料项目有关单位在报送项目资金会计报表时,还应附“财务情况说明书”,对以下主要内容做出说明:

1、项目实施进度和计划完成情况;

2、完成的工程量和质量情况;

3、项目预算执行情况;

4、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及使用情况;

5、采用的主要会计政策及其执行情况;

6、财经纪律遵守情况;

7、不可预见费支出情况;

8、存在的主要问题和采取的措施;

9、已竣工验收并办理竣工财务决算项目的基本情况;

10、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已竣工验收并办理竣工财务决算的项目,在办理竣工财务决算的当期可不再报送季度(年度)会计报表,但应在当期的财务情况说明书中进行说明,并按规定及时报送竣工项目财务决算报告。

(二)报送时限项目所在县(区、市)国土资源局应在年度终了后十日内(季度终了后五日内),向所在市(州)国土资源局报送年度(季度)会计报表。

市(州)国土资源局应在年度终了后二十日内(季度终了后十日内),将本级项目资金会计报表及各县(区、市)报表汇总后向省土地统征整理事务中心报送。

省土地统征整理事务中心应在年度终了后三十日内(季度终了后十五日内),将本级项目资金会计报表及各市(州)报表汇总后向省国土资源厅报送。

(三)报送方式以挂号邮寄或专人送达方式,将书面材料及软盘一式一份按时报送有关单位。

六、项目有关单位成本费用核算要求

(一)基本要求

1、项目有关单位应以项目为成本核算对象,计算每个项目的实际成本,并根据本通知的规定设置项目成本费用明细分类帐,记录和反映项目实际成本及其费用构成情况。采用自营方式或包工不包料出包方式实施的工程项目,还应核算单位工程项目实际成本。

2、正确划分项目成本费用与事业性支出、经营性支出的界限;正确划分项目成本费用与项目计划外配套工程成本费用界限;正确划分各项目成本费用之间的界限。

3、项目有关单位应根据项目组织实施过程中发生的实际消耗和实际价格进行成本核算,不得以计划成本、估计成本、定额成本代替实际成本。

4、项目有关单位应按照本通知规定的成本费用归集与分摊方法,正确归集与分摊项目成本费用。

5、项目有关单位应加强成本核算基础工作,建立健全各项原始记录和相关管理制度,确保正确核算成本。

(二)成本计算期

1、成本计算期应与生产周期相一致,在项目或工程项目完成的月份计算其实际成本。

2、项目成本计算期:从项目实施准备工作正式起动始,至项目实施工作全部结束止,为该项目成本的计算期。

3、单位工程项目成本计算期:从单位工程项目施工准备工作正式启动始,至单位工程项目全部完成止,为该单位工程项目成本的计算期。

(三)成本费用分类项目有关单位应按照以下规定,对土地开发整理成本费用进行分类:

1、项目成本费用划分为:工程施工费、设备费、其他工作费用。

(1)工程施工费:是指为实施土地平整、农田水利、田间道路等单位工程项目所发生的各项费用。

(2)设备费:是指购置项目工程配套设备而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设备买价、运杂费、运输保险费、采购及保管费等。

(3)其他工作费用:是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所发生的除工程施工费、设备费以外的其他各项费用。包括:前期工作费、工程监理费、竣工验收费、业主管理费和拆迁补偿费。

①前期工作费:是指在项目正式开始工程施工前所发生的各项工作费用,包括:土地清查、项目可行性研究、项目勘测、项目设计与预算编制、项目招标、重大工程规划编制等工作费用。

②工程监理费:是指项目有关单位委托具有工程监理资质的机构对项目工程进行全过程监督与管理所发生的费用。

③竣工验收费:是指在项目工程完工后,为实施项目竣工验收、决算、成果管理等所发生的各项工作费用,包括:项目工程验收及整体项目验收、项目财务决算报告的编制与审计、整理后土地的重估与登记、基本农田补划及标记设定等项工作费用。

④业主管理费:是指项目有关单位为进行项目实施的组织管理所发生的各项管理性费用。包括:项目管理人员的工资、补助工资、其他工资、职工福利费、公务费、业务招待费以及其他费用等。

⑤拆迁补偿费:是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因拆迁零星房屋、林木及青苗以及其他建筑物等所发生的补偿性费用。

2、项目各项工程成本费用划分为:直接人工费、直接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其他直接费、间接费用。

(1)直接人工费:是指直接从事工程施工的生产人员发生的工资及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取的工资附加性费用。

①工资:是指以各种工资形式支付给生产人员的劳动报酬,包括基本工资、辅助工资等。

②工资附加费:是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以上述生产人员工资总额为基础按一定比例计算和提取的各种费用,包括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劳动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等。

(2)直接材料费,是指直接耗用于工程项目上的各种消耗性材料、装置性材料费用和周转性材料摊销费用。

(3)施工机械使用费,是指在项目工程施工过程中使用机械设备作业所发生的各种费用,包括机械设备折旧费及修理费、安装拆卸费、操作人工费和动力燃料费、设备租赁费等。

(4)其他直接费,是指在项目工程施工中发生的除直接人工费、直接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以外的其他直接性费用,包括:临时设备费、施工辅助费等。

①临时设备费:是指为修建工程施工所必需的生产和生活用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临时设备所发生的各种费用。包括:现场临时宿舍、仓库、办公室、生产厂房,文化福利及公用事业房屋及构建物,规定范围内道路、水、电、管线等临时设备。

②施工辅助费:是指在工程施工中发生的辅助性工作费用。包括:施工排水及降水费、工程实体及其结构材料检验费、施工场地间的搬迁费、已完工程及设备验收前保护费等。

③因冬季、雨季施工和夜间施工以及高海拔特殊地区施工而增加的费用,应按费用性质分别归集到有关成本项目。

(5)间接费用,是指为组织和管理施工生产活动所发生的各项间接性费用,包括:工程施工管理人员工资、工资附加费、劳动保护费、办公费、差旅交通费、固定资产使用费、工具用具使用费、财产保险费、财务费、税金、业务招待费、审计费、咨询费、公证费等。

(四)费用的归集与分摊

1、费用的归集与分摊原则。应按照“谁承担”的原则确定费用的承担对象,按照“能直接计入直接计入,不能直接计入分配计入”的原则确定费用的归集方法。

2、费用的分摊标准。对应分配计入的各项费用,根据实际情况,采用不同的分摊标准,如预算费用、

工程量等。分摊标准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改动。

3、间接性费用的分摊方法

(1)间接费用:其分摊对象为各工程项目,分摊标准为各工程项目直接费用比例,某工程项目应分摊的现场管理费金额=本期现场管理费发生额×该项工程直接费用比例。分摊期间为季末或年末。

(2)业主管理费:其分摊对象为各项目。分摊标准为分配前各项目实际支出总额比例,某项目应分摊的业主管理费金额=本期业主管理费发生额×该项目支出总额比例。分摊期间为季末或年末。

4、前期工作费用的处理。项目计划批准前发生的可行性研究、规划设计、勘察等项工作费用,应先作为垫付款项处理,项目计划批准后再列为项目前期工作费用归还垫款。未获批准实施的项目所发生的上述费用,应由申报立项单位自行负担,不得计入批准实施的其他项目列支。

附件:1.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资金会计科目表

2.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资金会计报表封面

3.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资金会计报表目录

4.土地开发整理资产负债表(土整会01表)

5.土地开发整理收入支出总表(土整会02表)

6.土地开发整理支出明细表(土整会03表)

7.工程施工支出明细表(土整会03表附1表)

8.设备购置支出明细表(土整会03表附2表)

9.其他工作费支出明细表(土整会03表附3表)

10.业主管理费支出明细表(土整会03表附4表)

11.土地开发整理拨款情况表(土整会04表)

12.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资金情况表(土整会05表)

二00六年八月十七日

工程项目会计

工程项目会计 1、工程公司的项目会计,具体主要做工程项目成本核算。 2、成本核算对象划分的方法 1)建筑安装工程一般应以每一独立编制施工图预算的单位工程为成本核算对象,对大型主体工程(如发电厂房本体)应尽可能以分部工程作为成本核算对象。 2)规模大、工期长的单位工程,可以将工程划分为若干部位,以分部位的工程作为成本核算对象。3)同一工程项目,由同一单位施工,同一施工地点、同一结构类型、开工竣工时间相近、工程量较小的若干个单位工程,可以合并作为一个成本核算对象。 3.工程成本明细帐的建立成本核算对象确立后,所有的原始记录都必须按照确定的成本核算对象填制,为集中反映各个成本核算对象应负担的生产费用,应按每一成本核算对象设置工程成本明细帐,并按成本项目分设专栏,以便计算各成本核算对象的实际成本。 成本项目的含义建筑安装工程成本项目划分为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其他直接费和间接费用,每项费用都有其特定内容,也都有与其他费用相关之处,熟悉这些,对成本核算非常重要,仅以人工费项目为例:人工费项目包括直接从事建安工程施工的工人的工资及自工地仓库运料至施工现场的运输工人工资等内容,但不包括材料采购人员、施工机械上人员及材料到达工地仓库以前的搬运、装卸工人工资等。 成本核算程序 1.对所发生的费用进行审核,以确定应计入工程成本的费用和计入各项期间费用的数额。 2.将应计入工程成本的各项费用,区分为哪些应当计入本月的工程成本,哪些应由其他月份的工程成本负担。 3.将每个月应计入工程成本的生产费用,在各个成本对象之间进行分配和归集,计算各工程成本。 4.对未完工程进行盘点,以确定本期已完工程成本实际成本。 5.将已完工程成本转入"工程结算成本"科目中。 6.结转期间费用。 成本核算的科目设置为了按照用途归集各项费用,划清有关费用的界限,正确计算工程成本,应设置"工程施工"、"机械作业"、"辅助生产"、"间接费用"等科目。 1、"工程施工"科目运用应注意的问题该科目应按工程项目或单位工程设置二级科目;间接费用项目应通过"间接费用"科目归集并分配;该科目贷方记录已完工程成本。 2、"机械作业"科目运用应注意的问题该科目核算企业及其内部独立核算的施工单位、机械站和运输队使用自有施工机械和运输设备进行机械作业所发生的各项费用;该科目应按承包工程和机械类别设置二级科目;该科目贷方记录:分配计入"工程施工"、"其他业务支出"和"专项工程支出"等科目的费用。 3、"辅助生产"科目运用应注意的问题该科目核算企业非独立核算的辅助生产部门为工程施工、产品生产、机械作业、专项工程等生产材料物资、提供劳务(如设备维修、构件现场制作、固定资产清理、风水电供应等)所发生的各项费用;该科目贷方记录:分配计入"工程施工"、"机械作业"和"其他业务支出"等科目的费用或成本。 4、"间接费用"科目运用应注意的问题该科目核算企业及其内部独立核算单位为组织和管理施工生产活动所发生的现场性费用支出,在实际工作中有的核算人员往往把握不住这点,比如,工资分配时,

财政专项资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1

财政专项资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摘要:深化财政支出管理改革,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是当前财政体制改革的一个重要环节,如何加强专项资金管理,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益,是一个值得关注的问题。本文通过深入分析财政专项资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 关键词:财政;专项资金管理;问题对策 财政专项资金,是指中央和省级财政部门、财政部门会同有关主管部门下达,以及市县各级政府安排用于社会管理、公共事业发展、社会保障、经济建设以及政策补贴等方面具有指定用途的资金。财政专项资金的分配和使用,一直是社会各方面比较关注的问题。如何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是财政工作者应不断探索的一个重要课题。本文主要阐述专项资金管理中存在的几点问题及提出有关建议和决策。 一、财政专项资金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专项资金的预算基础组织工作不到位 预算管理作为管理会计的方法之一,主要功能就是通过事前有预测对未来有个相对清晰的认识,并以此发挥控制作

用,将“钱用在刀刃上”,以避免不必要的支出。近年来,地方财政预算编制普遍推行了部门预算和细化预算的编制方法,基本上实行的是“人员经费按标准,公用经费按定额,专项经费按实际”的分配模式,使得财政专项资金预算编制存在主观性、随意性。对申请的专项资金缺乏细致调研,多报多编,这就造成一方面一些单位专项资金大量结余,形成资金沉淀;另一方面一些专项资金又供给不足,影响事业发展和政府职能的实现。 (二)在专项资金管理过程中财务控制意识薄弱,财务角色被弱化 笔者在对X区行政事业单位监督检查中发现,有的行政事业单位领导对财务人员的重视程度普遍不高。多数单位财务人员在专项资金的管理中只是承担了会计核算和资金支付等简单的服务性工作,对专项资金的概念模糊不清,对具体的业务和决策了解的并不多,也即财会计人员对各活动的事前和事中的辅助控制作用没有体现出来。财务人员因而无法根据业务进度合理安排资金支付,造成了资金管理的真空。 (三)专项资金管理未真正实行“专款专用” 行政事业单位的专项资金有着特定的项目和专门的用途,根据制度规定,专项资金的收支应当于经常性经费的收支区别开来,进行分别核算。但有的单位对专项资金不实行

如何进行科技项目经费审计

如何进行科技项目经费审计 2013-07-10 16:35 来源:刘克文财会信报 我要纠错|打印 | 大 | 中 | 小 目前来说,科技项目经费管理不规范,甚至有些管理人员挪用科技项目经费,给企业造成巨大的损失。通过科技项目经费审计,揭示科技项目经费的运行情况,对经费管理使用过程中存在的薄弱环节,提出切实可行的审计意见和建议,促进被审计单位严格管理,专款专用,保证科技项目经费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对此,笔者将详细介绍科技项目经费的审计程序和方法及对审计风险的评估。 审计程序 科技项目经费的审计程序如下: (一)了解被审计单位及被审计科目的基本情况 了解被审计单位及被审计科技项目的基本情况,着重了解科技人员人数及知识结构、研究方向、课题、专利及科技查新报告,了解被审计单位取得各科技项目的有关立项批复、阶段性(如小试、中试、结题)报告。 (二)审计被审计单位是否专户管理、专户存储 审查被审计单位是否按照企业会计制度,对科技项目经费是否单独设置账页核算、实行专户管理。 索取科技部门下达的科技项目经费的计划,将科技部门下达的科技项目经费的计划与被审计单位明细账页核对,审查经费是否按照规定及时到位,有无少拨科技项目经费,是否全部作“专项应付款”入账、是否专户存储。 (三)审查有无转移科技项目经费 审查经费使用是否符合规定,有无转移科技项目经费。审查银行对账单与银行存款明细账期末余额是否一致,着重对“未达账款”进行调整,追根溯源,确保科技项目经费的安全完整。审查有无专户银行对账单上有而银行存款明细账无记录的往来业务。如果存在被审计单位专户银行对账单有资金进出,而账面未作处理,或只在账面的“银行存款”科目一进一出的情况,则存在转移科技项目经费的可能。应详细审查往来款项,追查资金去向转回配套资金。

研发费用账务处理

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的账务处理 一、研究阶段(无形资产准则规定:研究阶段的支出全部费用化) 1、相关费用发生时 借:研发支出—××项目(材料费、人工费、水电费、租赁费、利息支出等)贷: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应付职工薪酬、原材料等) 2、购置资产 借:固定资产—××资产(购买不用安装的设备) 贷:库存现金(银行存款) 3、期末结转 借:管理费用—研究与开发费 贷:研发支出—××项目(材料费、人工费、水电费、租赁费、利息支出等) 二、开发阶段(符合无形资产确认条件的支出应资本化即形成资产,否则应费用化) 1、相关费用发生时 借:研发支出—××项目(材料费、人工费、水电费、租赁费、利息支出等) 固定资产—××资产(购买不用安装的设备) 贷: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应付职工薪酬、原材料等) 2、开发项目完工时 借:无形资产—××资产(资本化部分) 管理费用—研究与开发费(费用化部分) 贷:研发支出—××项目(材料费、人工费、水电费、租赁费、利息支出等) 三、政府补助科技项目资金的核算 1、收到财政拨款时 借:银行存款—××银行 贷:递延收益—政府补助××科技项目资金 2、利用政府补助资金支付项目费用时 A、支付费用 借:研发支出—××项目(材料费、人工费、水电费、租赁费、利息支出等)贷: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应付职工薪酬、原材料) B、购置固定资产(或用于项目建设) 借:固定资产—××资产(购买不用安装的设备) 在建工程—××资产(需要安装的设备、厂房) 贷: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应付账款、应付职工薪酬、原材料、工程物资等) C、项目完成形成费用部分 借:管理费用—研究与开发费 贷:研发支出—××项目(材料费、人工费、水电费、租赁费、利息支出等) D、项目完成形成资产部分 借:无形资产—××项目 贷:研发支出—××项目(材料费、人工费、水电费、租赁费、利息支出等) 借:固定资产—××资产(需要安装的设备、厂房) 贷:在建工程—××资产(需要安装的设备、厂房) 3、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分配递延收益(按年或按月) A、与费用相对应(即费用化部分) 借:本年利润 贷:管理费用—研究与开发费 借:递延收益—政府补助××科技项目资金 贷:营业外收入—政府补助××科技项目资金 B、与资产相对应(即资本化部分:起点自相关资产可供使用时,终点是资产使用寿命结束时) 借:制造费用—折旧费 管理费用—无形资产摊销 贷:累计折旧 累计摊销 借:递延收益—政府补助××科技项目资金 贷:营业外收入—政府补助××科技项目资金

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资产账务处理

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资产账务处理 作者:王义坤 来源:《农村财务会计》 2017年第6期 专项扶贫资金资产投入,给农村贫困人口带来了实惠和好处,但目前没有统一核算范例和 管理规定作为参考,造成核算不规范、科目错用、资金性质不分等现象,所以规范财政扶贫资 金资产业务处理很有必要。 一、扶贫资金形成资产后产权界定 扶贫资金投入到村集体形成的扶贫资产归村集体所有,经营性资产形成收益按股向贫困户 分红,公益性资产由村集体统一管护,无偿为村民提供公益性服务。 扶贫资金直接投入到贫困户归贫困户所有和使用的,由镇街经管站登记备案。 扶贫资金投入到合作社、龙头企业等经营主体形成的资产,由经营主体持有和管护,产权 归村集体所有,作为村集体对外投资,实现收益按股向贫困户分红。 二、会计科目设置 按照扶贫资金实行专款专用、专户管理、专账核算的要求,镇街经管站需要单独设立总账 和明细账进行核算,总账设置“银行存款”、“现金”、“代管扶贫资金”、“代转利息”4 个科目,“代管扶贫资金”科目用来核算各种专项扶贫资金的收进、付出和结存情况,下设 “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产业扶贫资金”、“其他扶贫资金”3个二级科目,“代转利息” 科目用来核算专项扶贫资金产生利息及转出情况,同时根据需要设置“扶贫户”、“有关村”、“施工单位”、“供应商”等三级科目。 村集体不单独设置账簿,只增设“专项应付款”过渡科目,对专项扶贫资金的取得和使用 情况进行核算。专业合作社也可不单独设置账簿,根据具体业务需要设置明细科目进行核算。 三、业务处理 (一)镇街经管站业务处理 【例1】财政所拨来专项扶贫资金,根据银行进账通知单,会计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 贷:代管扶贫资金 —财政专项扶贫资金 —各有关村 【例2】以专项扶贫资金向施工单位拨付工程建设款,同时通知工程有关村,会计分录为: 借:代管扶贫资金 —财政专项扶贫资金

科技经费财务核算验收审计要求

科技经费财务核算及验收审计要求 一、科技经费管理使用的基本要求 (一). 建立健全与经费相关的内部管理制度 (1)承担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与专项经费管理和使用相关的制度,明确项目(课题)经费支出的审批程序和要求: l 、制定单位领导、科研和财务部门负责人、课题负责人等方面的审核、签批流程; 2、制定预算调整的审批流程和相关制度; 3、制定科研人员绩效考核的管理办法,规范激励费用的支付和管理; 4、单位的有关制度应与国家、省的制度保持一致; 5、严格执行国家、省和单位的有关制度,确保制度有效执行; 6、及时拨付合作单位经费; 7、按照合同书(任务书)要求及时转拨合作单位经费; 8、严禁以任何方式变相转拨经费。 (二). 单独核算专款专用 项目立项实施后,项目承担单位应当对项目专项经费和自筹经费支出在单位会计核算系统中设明细账,对专项经费和自筹经费分别进行单独核算。 在项目经费财务审计中,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对此进行重点审查和明示。对未进行单独建账、单独核算的分期补助项目,给予项目承担单位和项目负责人不良科研信用记录;对未进行单独建账、单独核算的事后补助和贷款贴息项目,一般不予核定财政补助资金。

(1)承担单位应将项目(课题)经费纳入单位财务统一管理。 (2)专款专用,专项经费只能用于本项目(课题)的研究任务。(3)承担单位与合作单位均应对专项经费和自筹经费独立核算。(三)、加强支出管理严控开支范围 项目承担单位除要求财务科目核算清晰外,还要求原始凭证记录的清晰和完整,每笔费用的发生都应该由研发项目相关的人员签字并注明用于研发哪个过程的哪种用途,以便于专家验收考察费用的合理性。 科技经费是指在项目组织实施过程中与研究开发活动直接相关的、由专项经费支付的各项费用。分为、间接费用。 (一)直接费用 直接费用是指在项目组织实施过程中与研究开发活动直接相关的、由专项补助经费支付的各种费用,包括设备费、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燃料动力费、差旅费、会议费、合作协作研究与交流费、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劳务费、专家咨询费等。 企业研发费的发生时间应跟研发进度相匹配,一般在计划研发开始至产品中试完成时。 按照政策相符性、目标相关性和经济合理性的原则。 直接费用中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燃料动力费、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预算如需调整,项目负责人根据实施过程中科研活动的需要提出申请,由项目承担单位审批,科技部门在中期检查或财务验收时予以确认。

企业取得的财政专项资金

企业取得的财政专项资金,在企业核算上属于政府补助范畴,以下是小编搜集整理的一篇相关论文范文,欢迎阅读借鉴。 1 引言 随着经济的发展,国家财政改革的不断深入,财政专项资金作为国家对企业的扶持效果越来越明显。财政专项资金在最新颁布的《会计准则》中属于政府补助范畴,是指企业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但不包括政府作为企业所有者投入的资本。一些企业认为,既然是从政府无偿取得的资产,就应作为不征税收入处理,不需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是否真是如此,税法中是如何规定的?在现行的企业所得税税法没有政府补助的概念,而是要求企业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作为收入总额计算应纳税所得额,虽然税法中规定满足条件的财政专项资金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但选择作为不征税收入是否真的对企业有利?本文针对以上问题,通过案例进行简要分析,并提出相应的建议。 2 财政专项资金的会计处理 2-1 处理的主要原则 企业取得的财政专项资金,在企业核算上属于政府补助范畴,因此应该按照《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中的相关规定处理。所谓政府补助,是指企业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但不包括政府作为企业所有者投入的资本。准则中对专项财政资金的会计处理主要遵循以下原则: ①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计入当期损益(营业外收入)。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应将尚未分配的递延收益余额一次性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营业外收入)。②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分两种情况处理: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营业外收入)。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2-2 案例分析 某企业收到500万元的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用于某重点项目的基础设施建设。在企业取得该笔专项资金时取得了政府相关部门的专项用途资金文件,企业对其单独开立银行账户,并单独设置账簿进行核算,做到专款专用,相关会计处理如下: 收到500万元专项资金时: 借:银行存款500万元 贷:递延收益――A项目财政专项资金500万元 使用该资金用于支付工程款时: 借:在建工程500万元 贷:银行存款500万元 工程完工,固定资产投入使用,会计上由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 借:固定资产500万元 贷:在建工程500万元

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

企业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提高公司科研经费的使用效率,促进科研工作健康发展,全面提升我司科研竞争力和社会服务能力,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科研项目经费为纵向经费、横向经费。纵向经费是审批通过承担国家、地方政府常设的计划项目或专项项目取得的科研项目经费;横向经费是指来源于各企事业单位的科研项目经费,如以合作研究、委托研究、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等合同方式取得的经费。 第三条科研项目经费的来源应当合法,其中横向科研项目应当由公司与委托方签订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的书面合同(参照科技部印制的合同样本),禁止通过设立虚假项目取得横向科研项目经费。所有合同必须在公司部备案。 第四条各类科研经费都全额进入公司帐户,由公司财务部管理核算,同时接受审计部门的审计监督。 第五条科研项目实行项目负责人负责制订。项目负责人应对科研经费使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承担直接的经济与法律责任,并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的管理和监督。纵向科研项目经费使用必须严格按照相应管理制度和预算执行,横向科研经费使用以合同为依据,严格执行预算。 第六条科研经费按项目实行编号、建卡管理。科研经费到达公司后,由财务部开具科研经费“到款通知单”,根据“项目立项批准书”或“项目合同书” 及“到款通知单位”,开具“入账建卡通知单”,项目负责人凭“入账建卡通知单”到财务部办理建卡手续。 第七条纵向、横向科研项目组成员科研经费报销由项目负责人审批;项目负责人科研经费报销需经公司领导审批。

科研经费开支范围 (一)业务费:指与科研项目有关的差旅费、仪器设备的维修费、分析测试费等,下列支出可在科研业务费据实列支: 1、图书资料费、印刷费、论著出版费、文献检索费等。 2、通讯费、网络维持(服务)费; 3、办公用品费、工作服等; 4、市内交通费、长途租(包)车费;汽车租赁费须提供汽车租赁公司 发票和租车合同,并经公司负责人签批。 5、车辆维修费:指使用车辆所发生的费用。汽油费、过路费、停车费 可在科研经费中报销;维修费、保险费、年检费等可在横向科研经费中报销。 (二)仪器设备等费用:指科研所需的仪器设备购置、运输、安装费;自制科研仪器设备的材料购置和加工费;电脑、数码相机、打印机购置等。 (三)实验室改装费:指为改善科研条件,对实验室进行改装所需的费用。 (四)科研材料费:指原材料、电子元器件等消耗品的购置费;电脑耗材、仪器修理材料费。 (五)科研劳务费:专家咨询费;聘用人员、临时工工资;本科生、研究生助研津贴;课题所需聘请的校外专家津贴;其他科研必需的辅助人员(非课题组成员)津贴等。科研劳务费按照合同预算执行。(六)业务招待费:指科研过程中必需的业务招待费用。纵向经费不得列支业务招待费(项目合同有专门规定的除外),横向经费按照合同列支业务招待费。 (七)成果验收费:指科研成果在验收时所发生的费用。 (八)国家、省(部)级项目可以从公司配套经费列支课题费,用于奖励

科技项目经费会计核算

1引言 近年来,河南省财政科技支出规模不断扩大。财政年度决算公布数字显示,全省科学技术支出2008年为30.4亿元, 2012年达到70.7亿元,年均增长22.96%,随着国家财政对科技事业投入的不断加大,如何加强科技项目经费的使用与管理,引起了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 根据科研活动规律,为了更好落实财政资金科学化精细化的管理要求,进一步规范管理我省的科技项目经费,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遵照国家相关部门关于科技计划专项经费管理的有关规定,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科技厅发布了《河南省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暂行办法》(豫财教[2012]434号)。笔者认为,相关承担科技计划项目的转制科研机构除需认真研究制定必要的科技项目内部具体执行责任办法外,还应从会计核算与会计监督方面加强科技项目经费的管理工作。 科技项目经费的会计核算与账务处理 是否规范与完善,是科技专项资金规范使 用和安全有效的重要基础。项目经费的预 算执行、监督检查、财务验收与绩效考核需 要会计信息加以反映。因此,规范会计核算 是为了更好地执行财务管理制度,也是监督 检查、绩效考核的重要环节和重要手段。 本文在分析转制科研机构科技项目经 费的会计核算现状基础上,提出了完善转 制科研科技机构科技项目经费会计核算的 部分设想。 2转制科研机构科技项目经费会 计核算现状 2.1科技项目经费账务处理执行的 会计制度(会计准则)不统一 根据国家财政部的规定,目前在转制 科研机构中,有的单位选择执行2006年颁 布的新的《企业会计准则》,有的单位仍在 执行2001年财政部颁发的《企业会计制 度》,也有少数单位2013年起开始执行《小 企业会计准则》。所以对科技项目经费的 核算就有了不同的方法。 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转制科研机 构,收到科技项目经费在“专项应付款”科 目核算,但在使用经费时,有按照《企业会 计制度》的要求在“专项应付款”的借方核 算,年末或结题时余额结转下年继续使用, 也有些转制科研机构的经费支出使用了 “专项成本”科目进行核算,年末或结题时 将“专项成本”借方发生额全部结转至“主 营业务成本”,同时按“专项成本”借方发生 额,从“专项应付款”的贷方结转至“主营业 务收入”,然后再分别将“主营业务成本”和 “主营业务收入”按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逐 步结转至“本年利润”和“利润分配”等科 目。对于科技项目已完成但仍有经费结余 或项目未完成的经费结余均在“专项应付 款”科目的贷方结转至下年继续使用。 2.2科技项目经费支出中形成固定 资产的账务处理不统一 一种是在资产购置发生时,直接计入 [摘要]科技项目经费的会计核算与账务处理是否规范与完善,是科技专项资金规范使用和安全有效的重要基础。项目经费的预算执行、监督检查、财务验收与绩效考核需要会计信息加以反映。因此,规范会计核算是为了更好地执行财务管理制度,也是监督检查、绩效考核的重要环节和重要手段。 [关键词]转制科研机构;科研项目经费 [中图分类号]G647[文献标识码]A 绕产业结构调整优化、资源节约和环境友好、改善民生、提高人民生活质量,围绕早日实现“中原梦”这一宏伟目标,继续一以贯之、充分发挥科技支撑作用。 3积极为实现“中原梦”培养更多高素质创新型科技人才 “中原梦”的实现,归根到底要靠人才。科技部2012年《关于充分发挥科技支撑引领作用的意见》曾强调指出:牢固树立科学人才观,坚持以用为本和需求导向,把实施科技规划纲要与教育、人才规划纲要有机结合,注重在重大创新实践中培养、造就和集聚人才。据统计,截至2012年,全省共有研究与试验发展人员17.5万人,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机构1850家。近年来,我省新当选“两院院士”5名,新培育了3名国家“973”计划项目首席专家和一名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拥有中原学 者26人,省科技创新团队203个,杰出青年 422人,一支较为完整的高素质科技人才队 伍蔚然成形,他们在促进中原经济区发展、 助推“中原梦”早日实现过程中发挥了重要 作用,做出了杰出贡献,得到了省委、省政 府和广大群众的充分肯定和高度赞扬。为 早日实现郭庚茂书记描绘的“中原梦”,就 必须要继续发挥好已有专家人才的“酵母” 作用,充分调动广大科技人员的工作积极 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保持创新的激情和活 力。要根据我省发展和市场需求及时调整 专业结构和人才类型结构,并积极依托高 等院校、科研院所建立一批科技创新人才 培养基地,加快实施创新人才推进计划等 重大人才工程,促进科技领军人才和优秀 创新创业团队不断涌现,支持优秀青年科 技人才脱颖而出。要遵循创新型人才成长 规律,坚持科学研究和人才培养紧密结合, 积极探索创新型人才培养的新思路新方 法,营造有利于科技人才潜心研究、创新创 业的良好环境,激励科技人员在助推“中原 梦”中实现个人价值。要完善人才培养、使 用、引进机制,落实加强高层次创新型科技 人才队伍建设等政策措施,坚持多层次培 养,突出使用锻炼,搭建引才平台,努力建 设一支规模宏大、素质优良、结构合理、富 有活力的创新型科技人才队伍,为“中原 梦”的实现提供人才支撑。 “中原梦”很美好很宏大,但归根到底 是由每个人的梦组成,责任重大,使命光 荣。“中原梦”还很遥远,但路就在我们脚 下,前途光明,道路曲折。让我们铭记“中 原梦”这一宏伟蓝图,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 展观,坚定信心,振奋精神,锐意进取,用科 技创新引领助推“中原梦”早日实现! 33 CHUANGXINKEJI2013.10

企业会计核算体系

企业会计核算体系 1会计核算对企业预算治理的影响分析 根据对历史数据的依赖水准不同,预算编制的方法有两种,一是增量 预算:二是零基预算。增量预算假设历史将会重复。并在此基础上, 考虑适当的增长,编制预算;零基预算则立足于未来,按照逐级深入 的方法,以因素分析的理念,编制预算。 以增量预算的方式编制预算时,会计核算的历史数据对企业的预算编 制存有如下影响: 1.1历史核算的稳定水准决定了企业是否能够按照增量的方法编制预算。一般来说,以增量的方法编制预算应该具备五年以上的历史数据。但如果企业的历史数据的核算方法、核算口径。甚至会计主体总是处 在变化之中,则作为核算结果的历史数据在各年之间没有可比性,从 而难以总结历史规律,也就无法按照增量的方法编制预算。 1.2历史核算的口径决定了企业预算编制的明细水准。 1.3历史核算的公允水准决定了企业预算编制的公允水准。历史核算 的公允水准主要是指会计确认和计量遵守会计准则和制度的情况。 可见,会计核算的历史数据对于按照增量的方法编制预算的预算治理 来说具有重大的影响。即使以零基预算的方法编制预算,对历史数据 的依赖也是难以幸免的。正常经营的企业按照零基的方法编制的预算。也需要与历史数据实行对比分析。寻找差异产生的原因,以便使编制 的预算更加合理。 2如何规范企业的会计核算体系 中国的会计规范体系一直处于改革变动之中。很多企业没有本企业的 会计核算办法,会计政策不细化、不明确、不规范,会计科目不统一,对很多会计事项的处理还大量依赖各级会计人员的专业推断,而会计 人员往往会作出有利于完成预算指标的会计推断甚至操纵会计信息。

在会计核算不规范的情况下,预算考核所导致的会计信息异化比较普遍。所以,要真正发挥预算考核的激励作用,就必须规范会计核算基础。 2.1规范的会计治理制度会计治理制度是企业会计人员、档案、核算 的治理制度,内容庞杂。一般来说,会计治理制度包括:①会计岗位 划分及岗位责任制治理办法,具体包括企业会计核算和财务治理的岗 位划分,各岗位的责任范围等;②会计人员治理办法,包括会计部门 治理人员和核算人员的任职资格、招聘、岗位技能、培训、职业道德 等内容;③会计工作交接治理办法。包括会计知识的交接和会计资料 的交接。值得指出的是,因为中国长期以来就业人员的低流动性,企 业并不重视会计人员的交接治理办法。其结果是,当最近几年会计人 员的流动性显著提升时,会计人员交接手续不完善的问题非常突出, 很多企业的历史会计信息不完整、会计政策不连贯、会计科目不统一,给预算的编制和考核带来了很多问题;④会计档案治理办法,包括会 计材料的形成与归档。会计档案的分类、排列与编目。会计档案的保 管与统计,会计档案的提供利用,会计档案鉴定与销毁等内容;⑤会 计电算化治理办法,包括软件的选择、系统初始化、密码治理、系统 维护等内容;⑥会计检查治理办法。包括会计检查的内容、会计检查 的周期、会计检查的组织实施、会计检查结果的使用、会计检查结果 的反馈等内容。 2.2规范的会计政策会计政策指企业在会计核算时所遵循的具体原则 以及企业所采纳的具体会计处理方法。长期以来,企业普遍存有重视 会计科目而轻视会计政策的现象,这在一定水准上给企业会计工作造 成了不良的影响。会计政策不规范,就会使一个集团公司内部的会计 信息缺乏可比性,从而导致其作为预算考核的依据缺乏合理性基础。 作者在长期从事预算治理咨询和会计核算咨询的实践中注意到,很多 集团公司甚至不了解相关子公司的会计政策。 当前,因为预算治理主要集中在损益预算领域,所以,基于预算治理 的需要,规范会计政策首先需要规范与损益确认相关的会计政策。概

企业财政专项资金管理规定

企业财政专项资金管理 规定 集团公司文件内部编码:(TTT-UUTT-MMYB-URTTY-ITTLTY-

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制度 为合理、有效、规范使用专项资金,完善专项资金管理流程,确保财政性资金的安全合理使用,根据国家专项资金管理有关制度及公司相关资金管理办法,特制定本制度,请各部门及分、子公司遵照执行。 一、专项资金的概念: 专项资金指公司从特定资金来源形成的,或向国家、省、市相关职能管理部门进行具有特定用途的专项申请,获得批复或批准,并划拨到公司账户的资金。 二、专项资金的类别: 专用基金、专项拨款、专项资金和专项借款。 三、专项资金的管理要求: 1、各项专项资金的形成、建立、提取、使用都必须符合国家及相关直属部门管理规定。 2、对各种专项资金要单独核算,划清与生产经营资金开支的界限,不得互相占用。 3、建立专项资金使用管理责任制,明确专项资金的管理部门,提高使用效率。 4、在资金使用上,要坚持专款专用,量入为出的原则,使各项专用资金正确使用并达到预期目的。 5、建立好专项资金使用台账,加强专项资金的财务管理及使用监督管理。 四、专项资金各管理部门职责: 1、财务处负责专项资金的银行开户、划拨、审核、支付,资金预算、决算的编制,负责专项资金使用的审批、监督与审查,以及各项专用资金的汇总与分析。

2、项目申请单位:根据项目归口部门,负责各个专项资金项目可行性论证与可研的编制,负责专项资金项目备案、申请及报批工作,负责专项资金对应项目评价、验收与对外对上汇报工作,负责对项目承担单位专项资金的申请进行指导,提供技术支持等。 3、项目承担单位: 负责本部门专项资金项目的前期组织、项目试验、生产运营及相关管理工作,负责资金使用台账的建立及情况说明,进行资金使用各阶段的小结及统计,负责项目运行各阶段的总结及数据统计工作,做好项目验收准备工作。 4、其他各相关部门: 根据归口及部门职责,负责专项资金项目运行各过程中的配合工作,包括项目委托外协、项目材料采购、证照申办、运营管理等。 五、专项资金的管理流程: 1、论证:密切关注相关国家规定及相关行业信息,对符合国家、省、市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项目,由项目申请单位牵头,组织相关技术经济部门、实施单位等进行项目筛选及论证,就符合条件的项目组织材料及项目可研报告。 2、申请/报批:由项目申请单位会同相关部门组织申报材料,形成专项资金申请报告,报送相关归口管理部门,并就项目进展进行全程联系及跟踪,定时向公司汇报进展,对获批项目及时移交集团公司财务及项目执行单位。 3、划拨/审批:财务处在接到相关批复文件后,负责向专项资金划拨部门提供企业专项资金指定帐户,并及时到各级财政部门跟踪专项资金到位情况,完善相关划拨手续。按照专项资金申报项目,由专项资金项目使用部门按公司资金管理规定程序进行资金申请,投入项目运营。 4、使用:专项资金使用严格按项目资金申报计划执行,公司自有资金同步配套,按比例使用,不得优先使用专项资金。财务处负责专项资金的管理,指定专人建立台账,并

建立财务核算体系

建立财务核算体系建议 一、资产盘点(统一时间点) 1、材料、半成品、成品盘点明确数量,按市价进行估价 2、清点固定资产数量,代账会计有账面成本的按账面成本,没有 的估价,小额资产账面没有的建议不入账 3、应收、应付、个人借款列清单请有关部门人员核对后确认 二、以上数据确认后,建立初步账务 三、账务建立后,要形成账务核算体系。财务核算基础数据都来源 于各业务流程,在原业务流程基础上,可能还要完善一些必要 流程,以下各主要流程建议,仅供参考: 1、采购 根据生产任务或订单,结合库存状况,形成物资需求计划,传递给采购部门,采购部门下达订单给供应商,供应商送货到场后,由仓库验收数量、质检部门检验质量后,仓库办理“采购入库单”,采购人员凭供应商发票、“采购入库单”、质量验收单(必要时)交到财务,财务据此编制凭证并记入账簿。 付款时,由业务员填写“请款单”,相关人员审核审批后,交财务据此付款并记账。 2、生产 各生产环节要按日登记材料消耗、成品完工台账,月底汇总生成各车间(工段)产量完工月报表和材料领用存月报表,完工入库产品要填写“产品入库单”,由仓库验收认可

另,核算成本还需各产品标准消耗定额,各产品生产工时等基础资料,这也需要各车间做好统计 3、销售 业务员发货申请,开票员据此开票,一联财务记账,一联仓库发货记账,一联随货 收款财务及时记账,货款要求汇公司账户,尽量避免业务人员收现金,如收现金要及时交财务入账 4、仓库 收货及时记账,发货必须根据生产部门开具的“领料单”发货,领料单填写要规范、齐全(品名、规格型号、数量、用途等),按月与财务、车间核对收入、发出数字,按月进行实物盘存,报送月度货物收发结存表,半成品、产成品也是如此 5、报销 各环节发生的经营管理费用支出,要尽量取得正规的税务发票,审核审批后到出纳处办理报销、付款,出纳办理完毕后要编制凭证并记账,月底及时与银行对账单进行对账,尽量不要保留大额现金以上是我想到的一些主要业务流程,有的现在做了,有的可能没有做,这可能会改变到员工的平时习惯做法,推进会有一些阻力,这需要吴总你下决心 2015.1.3

财政专项资金审计案例分析

财政专项资金审计案例分析

财政专项资金审计案例分析 一、虚报项目骗取财政资金 项目申请单位获取财政专项资金要符合相关的规定且要履行法定程序,在这个过程中,各单位必须要以真实的财政财务收支状况和其他相关情况作为申领财政资金的依据。骗取财政资金行为的本质特征就是采用虚构事实或歪曲事实的手段,非法谋取不应当得到的财政资金。 案例: 定性依据: 1、《预算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各部门、各单位编制年度预算草案的依据:(一)法律、法规;(二)本级政府的指示和要求以及本级政府财政部门的部署;(三)本部门、本单位的职责、任务和事业发展计划;(四)本部门、本单位的定员定额标准;(五)本部门、本单位上一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本年度预算收支变化因素。 2、《行政单位会计制度》(财预字[1998]49号)第十一条:会计核算应当以行政单位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为依据,客观真实地记录、反映各项收支情况及结果。 3、《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试行)》(财预字[1997]286号)第十条:会计核算应当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为依据,客观真实地记录、反映各项收支情况和结果。 处理处罚依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六条: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违反规定使用、骗取财政资金的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调整有关会计账目,追回有关财政资金,限期退还违法所得。对单位给予警告或者通报批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一)以虚报、冒领等手段骗取财政资金;

(二)截留、挪用财政资金; (三)滞留应当下拨的财政资金; (四)违反规定扩大开支范围,提高开支标准; (五)其他违反规定使用、骗取财政资金的行为。 二、截留、挪用财政资金 项目单位要严格按照财政预算或其他财政制度规定的支出用途使用财政资金,未经法定程序报请财政部门批准,不得改变资金用途,以切实保证预算的严肃性、权威性,以及保证相关事业正常发展。同时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各预算支出科目之间会发生有的资金结余,有的资金不足的情况,为了保证完成各项事业计划,在必要时可以在各科目之间进行必要的调剂,但这种调剂要按规定的程序向有关部门报告,得到批准方可实施,未报告或报告未批准的,不得实施。 (一)截留应拨财政资金,挪作他用。在财政支出管理过程中,截留财政资金只是一种具体的手法,最终的目的还是通过某种手法,达到挪用财政资金的目的,所以,截留的本质还是挪用。从现行财政体制来看,国家机关对于其下属单位或具体用款项目单位,具有财政资金再分配职能。国家机关履行这项职能,必须严格根据预算安排和拨款计划下拨资金,保证相关事业正常运行,国家机关不能以虚列支出等手段,将应下拨下级单位或具体用款项目单位的财政资金截留在本级,挪作他用。 审计发现,部分项目主管部门和单位,擅自截留中央项目资金,用于其他支出款项;无依据按一定比例提取消名管理费。 (二)挪用财政专项经费,支付基建工程款。有的行政事业单位由于违规进行基建项目,开工资金不到位,基建资金来源又没有保障,就挪用财政专项资金支付基建工程款,以此来支撑基建项目的进行。 (三)挪用财政专项经费,弥补人员经费或用于其他活动。项目单位未按专项经费规定的用途使用资金,而是将资金另行分配使用,将部分资金或全部资金用于弥补本单位事业费或其他经费不足,主要包括:购车修车、支付房租、住宅供暖、物业费;支付所属单位人员工资、医药费、补贴,购置资产。 (四)挪用财政资金,将财政资金用于对外借款。项目单位与其

科技计划项目经费会计核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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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计划项目经费会计核算规定 一、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核算 1. 收到各级下拨的科技经费时,应做会计分录: (1) 收到直接拨款 借:银行存款 贷:财政补助收入——××课题 (2) 财政授权支付 借: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贷:财政补助收入——财政授权支付——××课题2. 发生课题经费支出时,应做会计分录: (1) 支付科技经费时(如人员报酬等), ①收到直接拨款 借:事业支出——××课题——工资 贷:银行存款 ②财政授权支付 借:事业支出——××课题——工资 贷: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2) 从单位领用材料用于课题项目时, 借:事业支出——××课题——材料 贷:材料 (3) 用经费购置设备,设备交付使用时,

①收到直接拨款 借:事业支出——××课题——设备 贷:银行存款 ②财政授权支付 借:事业支出——××课题——设备 贷: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③同时结转 借:固定资产 贷:固定基金 3. 年底确认支出及收入时,应做会计分录: (1) 承担的科技课题业务完成后,按实际支出, ①收到直接拨款 借:财政补助收入——××课题(实际支出数)贷:事业支出——××课题 ②财政授权支付 借:财政补助收入——财政授权支付——××课题贷:事业支出——××课题 (2) 完成科技课题余款,经批准留归单位使用时, ①收到直接拨款 借:财政补助收入——××课题 贷:事业基金——一般基金 ②财政授权支付

借:财政补助收入——财政授权支付——××课题 贷:事业基金——一般基金 (二)企业会计核算 根据现行企业会计核算管理规范,企业科研项目会计核算一般可分为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和企业会计准则两种方式。企业应按照制度或准则要求,合理设置会计科目对科研经费进行单独归集核算,并与本单位的其他生产经营成本费用区分。 A、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会计核算: 1. 企业收到科研项目各级财政拨款时: 借:银行存款 贷:专项应付款—××项目—××××拨款 专项应付款—××项目—××市、县配套 2. 企业发生科研项目经费支出时,按财政拨款、自筹科研经费分别进行核算: (1) 财政拨款部分 ①购置科研设备等固定资产或科研所需无形资产时: 借:固定资产—××项目 无形资产—××项目 贷:银行存款等相关科目 借:专项应付款—××项目—××××拨款 专项应付款—××项目—××市、县配套 贷:资本公积—拨款转入—××项目

企业会计核算工作规范化体系建设

企业会计核算工作规范化体系建设 摘要:就目前企业会计核算工作来看,还存在着许多不足之处,无论从理论还是到实践上都有较大的局限性,要做到发挥出会计核算工作的职能,还有许多问题亟待进一步加强与解决。 关键词:企业;会计核算工作;规范化;体系建设 一、企业会计核算工作的概念 会计核算是指采用货币作为统一计量单位,企业的会计人员统一的、系统地记录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的经营活动以及预算的一系列过程包括所产生的结果,作为会计报表,并以此作为事后核算的依据,来考核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的经营活动是否符合企业的目标,以及企业的亏损情况,为企业的决策以及企业发展提供了可靠的信息资料参考。会计核算主要有置账户和账簿、复式记录、填制和审核凭证、登记账簿、成本计算、财产清查和编制会计报表等工作环节。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和我国国家经济水平的提高,我国企业在面临重要机遇的同时也面临着严峻的考验。企业为了有足够的能力迎接市场经济带来的考验,企业需要加强会计核算工作。会计核算工作作为企业的一个重要工作环节,在企业的会计工作中有着举足轻重的位置,并且不断的成为企业在财务管理中的重要对象。比起传统的会

计核算工作,企业就需要注重会计工作中的会计核算的现代化、规范化的建设。因为规范的会计核算工作体现出了企业对于会计管理的全面性与系统化,能够较好的涉及到核算工作的各个方面,更为准确的反映出企业在会计工作中的情况,从而可以发现问题,降低企业风险,加强企业财务方面的管理能力,提高企业在市场上的竞争力。但是目前,仍存在很多企业在会计核算工作中的不规范,导致没有真正把会计核算工作的作用发挥出来,会计核算工作效果不显著,并且浪费企业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更容易给企业带来更严重的经济损失。以下重点讨论了我国企业在会计核算管理中存在不规范的现象。 二、企业会计核算管理中存在的不足 1.会计核算执行的缺陷 会计核算工作管理的不规范之一体现在制度方面,内部管理体制严重滞后,导致企业内部资金管理失控,造成大量的企业资金损失和浪费。首先企业没有制定出较好的规范会计核算的工作程序,没有按照《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和《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制定相关企业制度。会计核算工作缺少规范性,制度的不健全导致了企业会计部门的职权模糊不明确,部门间分工不明确,会计人员的职权混乱,无法充分发挥出会计专业人员的地位和作用,并且仍然采用会计人员固定岗位、固定职能的工作制度,例如企业内部牵

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制度

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制度 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财政专项资金管理,促进经济又快又好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矚慫润厲钐瘗睞枥庑赖賃軔。 第二条财政专项资金是指政府明确具体项目、指定的专门用途的财政性资金,包括中央、省专项拔款财政安排项目资金。聞創沟燴鐺險爱氇谴净祸測。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有专项资金收支活动的行政、事业、企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上级 安排的专项资金按上级专项资金相关规定执行。残骛楼諍锩瀨濟溆塹籟婭骒。 第四条专项资金的分配、使用和管理应坚持以下原则: 公开、公正、科学、高效; 集中管理,突出重点; 专款专用,独立核算; 统一支付,严格把关; 跟踪问效,责任追究。 专项资金的申报、分配和下达 第五条专项资金申报的条件包括: 符合专项资金支持的方向、重点和范围; 有明确专项资金项目目标、预期效益、组织实施 计划和科学合理的预算,并经科学论证和项目可行性研究; (三)补助性专项资金项目的申报,应有明确的资金用途,并有相关规定的实施依据。 第六条严格按照规定的申批程序进行专项资金的申报、分配和拔付。申请专项资金重点项 目应实行评审制度,应按下列程序进行:酽锕极額閉镇桧猪訣锥顧荭。 (一)各单位按相关规定组织对需要安排的项目专项资金进行评审; (二)根据评审结论,对符合条件的项目,排序列入项目库,项目库由财政局和相关业务部门 共同设置、管理和使用。需安排各项专项资金(包括年初预算的专项资金)的申报、分配 和申批按规定程序办理;彈贸摄尔霁毙攬砖卤庑诒尔。 (三)各业务部门根据事业发展需要,从专项资金项目库中选取符合要求的项目,按照财政局预算编制的要求,编制资金使用计划,报财政局审核,后经政府审批。謀荞抟箧飆鐸怼类蒋薔點鉍。 第七条财政局根据年度财力情况和项目排序,会同业务部门提出专项资金初步审核安排意 见,列入年度预算草案,报政府审定、通过。专项资金安排应符合下列要求:厦礴恳蹒骈時盡继價骚卺癩。 (一)专项资金应尽可能细化到具体项目,实行项目管理; (二)对于当年能够完成的项目,原则上应一次足额安排专项资金,不留缺口;对于实施期 限较长的单个项目,按规定的期限分年度安排专项资金。茕桢广鳓鯡选块网羈泪镀齐。 专项资金拔付、使用管理 第八条专项资金预算法定程序批准后,各部门应及时 分配下达项目实施单位。专项资金应严格按照资金拔付程序进行拔付。 第九条财政局应及时对专项资金用款计划进行审核,符合规定的,应按用款时间要求拔付 专项资金。不符合规定的,应书面告之申请单位,并说明理由,由用款单位按要求重新编制 用款计划。鹅娅尽損鹌惨歷茏鴛賴縈诘。 第十条专项资金支出预算确定后,严禁随意调整预算,改变支出用途。因客观原因确需调 整专项资金使用用途、变更项目名称或调整预算的,业务部门需提出变更申请,并附变更政 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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