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倍数泡沫灭火系统工程概况

高、中倍数泡沫灭火系统工程概况
高、中倍数泡沫灭火系统工程概况

高、中倍数泡沫灭火系统工程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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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保证项目:A类代号★ 9条应达100%合格率重点项目:B类代号▲ 8条应达85%合格率一般项目:C类代号● 13条应达70%合格率

高、中、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分类应用探讨

高、中、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分类应用探讨 2-24 消防泡沫灭火系统按发泡倍数分类为: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发泡倍数低于20倍;中倍数泡沫灭火系统,发泡倍数20~200倍;高倍数泡沫灭火系统,发泡倍数200~1000倍。 一、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 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按使用方式的不同分类为: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泡沫喷淋灭火系统。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适用于加工、储存、装卸、使用甲(液化烃除外)、乙、丙液体的场所。如:油田、炼油厂、化工厂、码头、地下车库、飞机库、机场、燃油锅炉房等场所。 1.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 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主要由消防水泵、压力式泡沫比例混合装置、瑞港消防、泡沫产生器、雨淋阀、及其它阀门和管件等组成。当一定压力的消防水经泡沫比例混合装置与泡沫灭火剂混合后,形成一定比例的泡沫混合液,经泡沫产生器生成空气泡沫,由泡沫喷口沿罐壁淌下,覆盖燃烧液体表面,从而窒息灭火。 2.泡沫喷淋灭火系统(泡沫-水喷淋自动灭火系统) 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中配置可供给泡沫混合液的泡沫比例混合装置,组成既可喷水又可喷泡沫的固定灭火系统。它可以是开式系统,也可以是闭式系统。广州瑞港消防设备有限公司生产的这种系统在深圳用得比较早,当有火灾发生时,安装于保护区的火灾探测器有信号传至控制柜,闭式喷头的玻璃球破裂喷水,此时,手动或自动开启雨淋阀、消防泵、管路阀门,系统工作。压力消防水经瑞港泡沫比例混合装置与泡沫液混合,形成一定比例的泡沫混合液,经喷头喷洒空气泡沫达到灭火效果。 泡沫喷淋灭火系统主要由消防水泵、泡沫比例混合装置、喷头、水流指示器、湿式报警阀、雨淋阀及其它阀门、管道等组成。 注:1.根据使用方式可分为:开式泡沫喷淋灭火系统和闭式泡沫喷淋灭火系统。 2.该系统喷头既可用泡沫喷头,也可用洒水喷头。 3.当选用洒水喷头时,必须使用水成膜泡沫液或成膜氟蛋白泡沫液。 4.泡沫-水喷淋联用系统也称ZP系统,ZP32即混合液流量为32L/s的自动泡沫喷淋系统。 5. 《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7.3.1/.2中规定:“Ⅰ类地下汽车库、Ⅰ类修车库宜设置泡沫喷淋灭火系统。泡沫喷淋系统的设计、泡沫液的选用应按现行国家标准《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设计规范》的规定执行。” 二、高倍数、中倍数泡沫灭火系统 1..适用范围及场所 中、高倍数泡沫灭火系统适于扑救A类、B类火灾,有限封闭空间火灾,控制液化石油气、液化天然气的流淌性火灾。 如:固体物质仓库、易燃液体仓库、有火灾危险的工业厂房、地下建筑工程、各种船舶的机舱、泵舱、货舱等、贵重仪器设备和物质、可燃易燃液体及液化石油气和液化天然气的流淌性火灾。 2..系统组成 高倍数、中倍数泡沫灭火系统主要由消防水泵、泡沫比例混合装置、泡沫发生器、阀门、管道等组成。

立式地面油罐区消防水和低中倍数泡沫灭火系统的设计说明

立式地面油罐区消防给水和泡沫灭火系统的设计[摘要]油罐储油是当前应用最普遍的一种储油方式,本文主要介绍了油罐区火灾危险性及火灾原因,油罐区消防工程的容和现存问题,并根据实例,探讨了油罐区消防给水和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的设计容和步骤。 [关键词] 立式地面油罐消防给水和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设计 一、油罐区的火灾危险和设置消防工程的意义 (一)油罐区的火灾危险性及火灾主要原因 1.火灾危险性 1.1罐中油品主要是由碳氢化合物组成,受热、遇火以及与氧化剂接触都有发生燃烧的危险。油品的闪点和自燃点越低发生燃烧的危险越大。石油产品的蒸汽与空气的混合比例达到爆炸下限浓度时,遇火花即能爆炸。 1.2石油产品的电阻率在1012Ω·CM 左右,最易在装卸、罐装、泵送等作业过程中慢慢积聚产生静电荷导致油罐燃烧爆炸。 1.3粘度低的油品流动扩散性强,如有渗漏会很快向四周流散,油品的扩散、流淌性是导致火灾的危险因素。 1.4石油产品受热后蒸汽压升高、体积膨胀。若容器罐装过满或储存密闭容器中,会导致油罐膨胀,甚至爆炸引起火灾。 1.5油罐中重质或含有水分的油品燃烧时,燃烧的油品有的大量外溢,有的从罐猛烈喷出形成高达70-80米的巨大火柱,火柱顺风向喷射距离可达120米左右,容易直接烧至邻近油罐,扩大受灾面积。 对国炼油厂进行调查的结果表明:在全部油罐火灾中,原油罐占40﹪,汽油罐占32﹪,柴油罐占8﹪,重质油品储罐占20﹪。由此可见,闪点低于28℃的油品占全部油罐火灾的72﹪。立式钢质油罐顶盖全部掀开占40﹪,而大多数情况下是油罐的部分顶盖掀开,造成一定的危险性。 2.油罐区火灾的主要原因 2.1明火引燃、引爆 油罐附近的烟道的火星,车辆喷出的火星、放鞭炮和烧纸的飞火、库区违章吸烟,动明火、电气焊作业等极易引燃泄露在地面的油品或引爆弥漫在空气中的油蒸汽。2001年9月凌晨4时32分,位于新路140号的市大龙洋石油,因倒油过程中油罐汽油外溢,大量挥发气体流动到160米以外的汽车库,当司机发动汽车时,火花引燃汽油挥发气体,导致灌区东北侧建筑物8个储灌发生恶性爆炸火灾。如油品泄露油蒸汽弥漫到锅炉房、灶房、配电站等处极易引起燃烧或爆炸。若油罐未装阻火器,液压安全阀缺油或各封闭口不严密等原因,很容易将外火传入罐,引起燃烧或爆炸。

泡沫灭火系统组件及设置要求

泡沫灭火系统一般由泡沫液、泡沫消防水泵、泡沫混合液泵、泡沫液泵、泡沫比例混合器装置、压力容器、泡沫产生装置、火灾探测与启动控制装置、控制阀门及管道及其它附件组成。系统组件必须经国家级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检验合格,并且必须符合设计用途。 一、泡沫消防泵 (一)泡沫消防水泵、泡沫混合液泵的选择与设置要求 泡沫消防水泵、泡沫混合液泵应选择特性曲线平缓的离心泵,且其工作压力和流量应满足系统设计要求;当采用水力驱动平衡式比例混合装置时,应将其消耗的水流量计入泡沫消防水泵的额定流量内;当采用环泵式比例混合器时,泡沫混合液泵的额定流量应为系统设计流量的倍;泵进口管道上,应设置真空压力表或真空表;泵出口管道上,应设置压力表、单向阀和带控制阀的回流管。 (二)泡沫液泵的选择与设置要求泡沫液泵的工作压力和流量应满足系统最大设计要求,并应与所选比例混合装置的工作压力范围和流量范围相匹配,同时应保证在设计流量下泡沫液供给压力大于最大水压力;泡沫液泵的结构形式、密封或填充类型应适宜输送所选的泡沫液,其材料应耐泡沫液腐蚀且不影响泡沫液的性能;除水力驱动型泵外,泡沫液泵应按《泡沫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151-2010)对泡沫消防泵的相关规定设置动力源和备用泵,备用泵的规格型号应与工作泵相同,工作泵故障时应能自动与手动切换到备用泵;泡沫液泵应耐受时长不低于10min 的空载运行。 二、泡沫比例混合器 泡沫比例混合器是一种使水与泡沫原液按规定比例混合成的混合液,以供泡沫产生设备发泡的装置。我国目前生产的泡沫比例混合器有环泵式泡沫比例混合器、压力式泡沫比例混合器、平衡压力泡沫比例混合器、管线式泡沫比例混合器。 (一)环泵式泡沫比例混合器环泵式泡沫比例混合器固定安装在泡沫消防泵的旁路上,其混合流程如图3-7-7 所示。环泵式泡沫比例混合器的限制条件较多,设计难度较大,达到混合比时间较长。但其结构简单、工程造价低且配套的泡沫液储罐为常压储罐,便于操作、维护、 检修、试验。 1 .适用范围 环泵式泡沫比例混合器适用于建有独立泡沫消防泵站的场所,尤其适用于储罐规格较单一的甲、乙、丙类液体储罐区。 2 .设置要求 采用环泵式泡沫比例混合器时,其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水池相对水位不宜过高,以保证泡沫比例混合器出口压力(背压)为零或负压。但

煤矿用高倍数泡沫灭火装置现场评审专用要求(试行)

煤矿用高倍数泡沫灭火装置现场评审专用要求(试行) 注册资金不少于 150 万元 生产规模 生产能力应不少于 20 套/年 技术力量 应具有至少 2 名获得或相当于(机电、化工类)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在册人员,从事本专业 3 年以上。 关键零(元)部件 的要求 必须具备 煤矿用高倍数泡沫灭火装置本体 加工能力及整机装配能力。 必须具备的引用 标准 GB3836.1 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 第1部分:通用要求 GB3836.2 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 第2部分:隔爆型“d” GB3836.3 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 第3部分:增安型“e” GB9969.1 工业产品使用说明书总则 GB/T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AQ1043 矿用产品安全标志标识 MT/T695 煤矿用高倍数泡沫灭火剂通用技术条件 MT/T696 煤矿用高倍数泡沫灭火装置通用技术条件 安标配套件 电磁起动器、电缆、通风机、电动机、水泵等(以审核备案的技术文件为准) 主要生产设备 车床、钻床、气割或剪板机、电焊机等 主要工装设备 加工模具等 主要工位器具 贮存货架 进 厂 检 验 序 号 零(元)部件名称 进厂检验项目 检验设备 备 注 1 电动机 绝缘电阻及相关证件检查 兆欧表 2 电缆 相关证件检查 / 3 通风机(如果使用) 绝缘电阻及相关证件检查 兆欧表 4 电磁起动器 绝缘电阻及相关证件检查 兆欧表 5 水泵 绝缘电阻及相关证件检查 兆欧表 出 厂 检 验 序 号 出厂检验项目 检验设备名称 备 注 1 整机外观、制造及装配质量检验卡尺、卷尺 2 耗水量 卷尺、秒表 3 发泡量 卷尺、秒表 4 泡沫倍数 卷尺、量筒 5 供泡沫药液压力 压力表、水注压力计 . 15

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设计

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设计 第一章总则 第1.0.1条为了合理地设计低倍数空气泡沫灭火系统(以下简称泡沫灭火系统),减少火灾损失,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制订本规范。 第l.0.2条泡沫灭火系统的设计,必须遵循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做到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管理方便。 第1.0.3条本规范适用于加工、储存、装卸、使用甲(液化烃除外)、乙、丙类液体场所设置的泡沫灭火系统的设计。 本规范不适用于船舶、海上石油平台等场所设置的泡沫灭火系统的设计。 [说明]根据我国的规范体系,建筑类规范规定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的设置场所,本规范规定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的选型与具体设计。为了更加明确这一点,做此修改。 第1.0.4条泡沫灭火系统的设计,除执行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 第二章泡沫液和系统型式的选择 第一节泡沫液的选择、储存和配制 第2.1.1条对非水溶性甲、乙、丙类液体储罐,当采用液上喷射泡沫灭火时,可选用蛋白、氟蛋白、水成膜或成膜氟蛋白泡沫液;当采用液下喷射泡沫灭火时,应选用氟蛋白、水成膜或成膜氟蛋白泡沫液。 [说明]本规范的规定与美国、英国等国家相关标准的规定类似。 20世纪 80年代初,英国 Angus 公司以水解蛋白为基料,添加适宜的氟碳表面活性剂制成了成膜氟蛋白泡沫液(FFFP), 20世纪 90丰代我国开发了这种泡沫液。该泡沫液不但具

有氟蛋白泡沫液的特点,而且还具有水成膜泡沫液的成膜特点,是当今普遍使用的泡沫液种类之一。 从灭火角度,抗溶性氟蛋白泡沫液、抗溶性水成膜泡沫液和抗溶性成膜氟蛋白泡沫液等也适用液下喷射泡沫灭火,但其价格较贵,对单纯的非水溶性甲、乙、丙类液体储罐本规范不推荐采用上述抗溶泡沫液。 第 2.1.1A条保护非水溶性甲、乙、丙类液体的泡沫喷淋系统、泡沫枪系统、泡沫炮系统,当采用泡沫喷头、泡沫枪、泡沫炮等吸气型泡沫产生装置时,可选用蛋白、氟蛋白、水成膜或成膜氟蛋白泡沫液;当采用水喷头、水枪、水炮等非吸气型喷射装置时,应选用水成膜或成膜氟蛋白泡沫液。 [说明]水成膜、成膜氟蛋白泡沫混合液施加到非水溶性液体燃料表面上时,能产生一层防护膜。其灭火效力不仅与泡沫性能有关,更重要的是依赖于它的成膜性及其防护膜的坚韧性和牢固性。所以水成膜、成膜氟蛋白泡沫液也适用于水喷头、水枪、水炮等非吸气型喷射装置。 第2.1.2条对水溶性甲、乙、丙类液体和含氧添加剂含量体积比超过10%的无铅汽油,以及用一套泡沫灭火系统同时保护水溶性和非水溶性甲、乙、丙类液体的,必须选用抗溶性泡沫液。 [说明]汽油中的含氧添加剂主要是醚、醇等水溶性液体,对普通泡沫具有很强的破坏作用。无铅汽油中含氧添加剂含量体积比超过10%时,用普通泡沫液灭火困难,所以也必须选用抗溶性泡沫液。为此,参照NFPA11-1998《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标准》增加相应要求。 当添加剂为多组分的混合物时,只计算含氧元素的那些组分的净含量。 某些储罐区既有水溶性液体储罐又有非水溶性液体储罐,某些桶装库房同时存有水溶性和非水溶性液体,为了降低工程造价设计一套泡沫灭火系统是可行的,但须选抗溶性泡沫液。用抗溶性泡沫液扑救非水溶性甲、乙、丙类液体时,其设计要求与普通泡沫液相同。 第2.1.3条泡沫液的储存温度,应为0-40℃,且宜储存在通风干燥的房间或敞棚内。

高倍数泡沫灭火剂试验方法

高倍数泡沫灭火剂试验方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业标准 ZB C 84002-84 目录 1 比重测定方法 2 PH值测定方法 3 流动点测定方法 4 粘度测定方法 5 腐蚀率测定方法 6 沉降物测定方法 7 沉淀物测定方法 8 老化试验方法 9 发泡倍数和25%析水时间测定方法 10 灭火性能的测定 本标准适用于检验高倍数泡沫灭火剂。检验项目包括比重、pH值、流动点、粘度、腐蚀率、沉降物、沉淀物、老化试验、发泡倍数,25%析水时间和灭火时间。 1 比重测定方法

1.1仪器、 1.1.1精密比重计:精密度为0.001,测定范围0.900-1.200。1.1.2温度计:分度值1℃。 1.1.3玻璃圆筒或量筒。 1.1.4半导体冷阱或恒温水浴。 1.2试验步骤 1.2.1将混合均匀的适量泡沫液慢慢注入干燥洁净的玻璃圆筒或量筒中,如有气泡生成,用滤纸刮去。 1.2.2将装有泡沫液的玻璃圆筒或量筒垂直放入半导体冷阱或恒温水浴中,泡沫液面应低于恒温水浴液面。 1.2.3当泡沫液温度恒定在20.0±0.5℃时,手持比重计上端慢慢放入泡沫液中,当比重计稳定之后读数。 1.2.4取两次测定的平均值作为测定结果,差值不得超过0.002。 2 PH值测定方法 2.1 仪器与试剂 2.1.l酸度计。

2.1.2磁力加热搅拌器。 2.1.3烧杯:50毫升。 2.1.4温度计:分度值为1℃。 2.1.5玻璃电极,甘汞电极。 2.1.6容量瓶:250毫升。 2.l.7重蒸馏水。 2.1.8 PH标准物质(市售): 硼砂(Na2B4O7.10H2O)……pH9.182(25℃); 混合磷酸盐(KH2PO4,Na2HPO4等克分子混合物)……pH6.864(25℃);邻笨二甲酸氢钾 (KHC8H4O4)………pH4.003(25℃)。 2.2准备工作 2.2.1用pH标准物质分别配制250毫升标准缓冲溶液。2.2.2将玻璃电极在蒸馏水中浸泡24小时后使用。2.2.3校正酸度计,按仪器说明书进行。 2.3 试验步骤

泡沫灭火系统

泡沫灭火系统 (一)系统的分类及使用范围 泡沫灭火系统有多种类型。 1按泡沫发泡倍数可分为: 火灾、如石油、油脂物火灾,也可用于扑救木材等一般可燃固体的火灾。 氟蛋白泡沫液中含有一定量的氟碳表面活性剂,因此其灭火效率较蛋白泡沫液高,它的应用范围与蛋白泡沫液相同,显著特点是可以用液下喷射方式扑救大型储油罐等场所的火灾。 水成膜泡沫灭火剂是由氟碳表面活性剂、碳氢表面活性剂和添加剂及水组

成。灭火时,泡沫和水膜有双重灭火作用,因此优于普遍蛋白泡沫和氟蛋白泡沫液,能迅速地控制火灾的蔓延。 由于水溶性可燃液体如乙醇、甲醇、丙酮、醋酸乙脂等的分子极性较强,对一般灭火泡沫有破坏作用,一般泡沫灭火剂无法对其起作用,应采用抗溶性泡沫灭火剂。抗溶性泡沫灭火剂对水溶性可燃、易燃液体有较好的稳定性,可以抵抗水 用量和水的用量仅为低倍数泡沫灭火用量的1/20,水渍损失小,灭火效率高,灭火后泡沫易于清除。 高倍泡沫灭火系统一般可设置在固体物资仓库、易燃液体仓库、有贵重仪器设备和物品的建筑、地下建筑工程、有火灾危险的工业厂房等。但不能用于扑救立式油罐内的火灾、未封闭的带电设备及在无空气的环境中仍能迅速氧化的强氧化

剂和化学物质的火灾(如硝化纤维、炸药等)。 2按设备安装使用方式可分为: (1)固定式泡沫灭火系统 固定式泡沫灭火系统由固定的泡沫液消防泵、泡沫液贮罐、比例混合器、泡沫混合液的输送管道及泡沫产生装置等组成,并与给水系统连成一体。当发生火 火系统不适用于水溶性甲、乙、丙液体固定顶储罐的灭火。 (2)半固定式泡沫灭火系统 该系统有一部分设备为固定式,可及时启动,另一部分是不固定的,发生火灾时,进入现场与固定设备组成灭火系统灭火。根据固定安装的设备不同,有两种形式:一种为设有固定的泡沫产生装置,泡沫混合液管道、阀门、固定泵站。当

高中倍数泡沫灭火系统产品说明书修订稿

高中倍数泡沫灭火系统 产品说明书 Document number【SA80SAB-SAA9SYT-SAATC-SA6UT-SA18】

高中倍数泡沫灭火系统产品说明书 一、前言 高倍数、中倍数泡沫灭火系统是继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之后发展起来的新型泡 沫灭火装置,具有灭火范围大、渗透性强、水渍损失小、灭火效率高等特点。 本公司是一家集消防产品科研、生产、销售、工程施工为一体的高科技企业。本公司生产的高倍数泡沫、中倍数泡沫发生器全部采用水力驱动式,可在防护区内安装使用。现已广泛地应用于全淹没式高倍数灭火系统,局部应用式高倍数、中倍数灭火系统和移动式高倍数、中倍数灭火系统,其中水力驱动式中倍数泡沫发生器为国际首例。 高倍数、中倍数灭火系统根据国家标准《高倍数、中倍数泡沫灭火系统设计规范》,结合已应用的实例,可适用于以下场所: 1)、固体物资仓库。如电器设备材料库、高架物资仓库、汽车库、纺织品库、 橡胶仓库、烟草及纸张仓库、棉花仓库、飞机库、冷藏库等。 2)、易燃液体仓库。如各种油库、苯储存库等。 3)、有火灾危险的工业厂房(或车间)。如石油化工生产车间、飞机发动机试 验车间、锅炉房、电缆夹层、油泵房和油码头等。 4)、地下建筑工程。如地下汽车库、地下仓库、地下铁道、人防隧道、地下商 场、煤矿矿井、电缆沟和地下液压油泵站等。 5)、各种船舶的机舱、泵舱等处所。 6)、贵重仪器设备和物品。如计算机房、图书档案库、大型通讯机房、贵重仪 器设备仓库等。 7)、可燃、易燃液体和液化石油气、液化天然气的流淌火灾。 8)、中倍数泡沫还可用于立式钢制储油罐内火灾。 二、高中倍数灭火系统简介 1、高倍数灭火系统简介 高倍数灭火系统根据防护区的大小和火灾发生的形式可分为全淹没式灭火系 统、局部应用式灭火系统和移动式灭火系统三种类型。 1)、全淹没式灭火系统是一种用管道输送高倍数泡沫液和水,按一定的比例混 合后,通过泡沫发生器,连续地将高倍数泡沫按规定的高度充满被保护的区域,并 将泡沫保持所需要的时间,进行控火和灭火的固定式灭火系统。该灭火系统特别适

泡沫灭火系统-计算实例【参考模板】

一、设计依据: 1.业主提供的石油库设计图纸 2.《石油库设计规范》GB50074-2002 3.《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87 4.《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151-92 及2000年局部修订条文 二、设计内容: 保护对象:500M3立式固定拱顶钢制保温储罐2座[D=9M,H=10M)。 灭火方式:采用固定式液上喷射泡沫灭火系统,并移动泡沫枪辅助灭火 灭火剂:6%氟蛋白泡沫液,其混合比为6% 冷却方式:采用移动式水冷却 (一)、泡沫用量 1.储罐的保护面积(A1) 根据规范第3.1.2条一款规定: A1=3.14D2=3.14x92/4=63.585m2 2.根据规范第 3.2.1条一款规定:泡沫混合液供给强度 q=6.0L/min.m2 连续供给时间t1 :不小于30min(注:闪点为60°C的轻柴油为丙类液体)3.计算泡沫混合液流量(Q) Q=q.A1=6×63.585=381.51L/min 4.根据规范第3.2.4条规定:泡沫产生器数量及流量(Q产)PC8泡沫产生器2个,Q产为480L/min 注:泡沫产生器工作压力按0.5MPa计 5.泡沫枪数量及连续供给时间、流量Q枪 根据规范第3.1.4条,用于扑救防火堤内流散液体火灾的泡沫枪数量为1

支,其泡沫枪的泡沫混合液流量不应小于240L/min,选Q枪=240L/min 即PQ4型泡沫枪:1支连续供给时间t2:不小于20min 6.泡沫混合液用量M混V (系统管道内泡沫混合液剩余量):考虑设DN100管道170.0m及DN65管道150.0m。管道容积为1823L M混=n产×Q产×t1+n枪×Q枪×t2+V(系统管道内泡沫混合液剩余量)=2×480×30+1×240×20+3800=28800+4800+1823 =35423L 7.泡沫液用量V=K.V混/1000=6%×35423/1000=2125L/1000=2.125M3则泡沫贮罐的容积为2.125m3 配制泡沫混合液所需的水量为:35423L×94%=33298L=33.298M3 泡沫比例混合器的流量为:8×2+4=20L/S 配制泡沫混合液的水流量:20L/S×94%=18.8L/S 8.根据规范第3.7.3条储罐区泡沫灭火系统管道内的泡沫混合液流速,不宜大于3m/s 主管初选管径DN100 流速S=4Qmax/3.14D2=(2×480+1×240) ×4/3.14×0.12×60×1000=2.265M/S 规范第3.7.3条泡沫灭火系统管道内的混合液流速不宜大于3M/S 故管径DN100选择合适 9.泡沫产生器下面混合液立管初选管径DN65 S=1×480×4/3.14×0.0652×60×1000=2.412m/s<3m/s 管径DN80合适 10.计算管道沿程压力损失h沿 根据第3.7.4条计算单位长度泡沫混合液管道压力损失 I=0.0000107V2/D 1.3 1)从泡沫产生器到防火堤外缘DN65管段,罐高10m,罐外壁至防火堤外缘

高中倍数泡沫灭火系统产品说明书(doc4)()

高中倍数泡沫灭火系统产品说明书 一、前言 高倍数、中倍数泡沫灭火系统是继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之后发展起来的新型泡沫灭火装置,具有灭火范围大、渗透性强、水渍损失小、灭火效率高等特点。 本公司是一家集消防产品科研、生产、销售、工程施工为一体的高科技企业。本公司生产的高倍数泡沫、中倍数泡沫发生器全部采用水力驱动式,可在防护区内安装使用。现已广泛地应用于全淹没式高倍数灭火系统,局部应用式高倍数、中倍数灭火系统和移动式高倍数、中倍数灭火系统,其中水力驱动式中倍数泡沫发生器为国际首例。 高倍数、中倍数灭火系统根据国家标准《高倍数、中倍数泡沫灭火系统设计规范》,结合已应用的实例,可适用于以下场所: 1)、固体物资仓库。如电器设备材料库、高架物资仓库、汽车库、纺织品库、橡胶仓库、烟草及纸张仓库、棉花仓库、飞机库、冷藏库等。 2)、易燃液体仓库。如各种油库、苯储存库等。 3)、有火灾危险的工业厂房(或车间)。如石油化工生产车间、飞机发动机试验车间、锅炉房、电缆夹层、油泵房和油码头等。 4)、地下建筑工程。如地下汽车库、地下仓库、地下铁道、人防隧道、地下商场、煤矿矿井、电缆沟和地下液压油泵站等。 5)、各种船舶的机舱、泵舱等处所。 6)、贵重仪器设备和物品。如计算机房、图书档案库、大型通讯机房、贵重仪器设备仓库等。 7)、可燃、易燃液体和液化石油气、液化天然气的流淌火灾。 8)、中倍数泡沫还可用于立式钢制储油罐内火灾。 二、高中倍数灭火系统简介 1、高倍数灭火系统简介 高倍数灭火系统根据防护区的大小和火灾发生的形式可分为全淹没式灭火系

统、局部应用式灭火系统和移动式灭火系统三种类型。 1)、全淹没式灭火系统是一种用管道输送高倍数泡沫液和水,按一定的比例混合后,通过泡沫发生器,连续地将高倍数泡沫按规定的高度充满被保护的区域,并将泡沫保持所需要的时间,进行控火和灭火的固定式灭火系统。该灭火系统特别适用于保护在不同高度上都存在火灾危险的大范围封闭空间和有固定墙或其它围挡施的场所。 全淹没式灭火系统方块,见图1。 图1 全淹没式灭火系统方块图 全淹没式系统由全部或部分下列组件组成:水泵、泡沫液泵、储水设备、泡沫液储罐、比例混合器、压力开关、管道过滤器、控制箱、泡沫发生器、阀门、导泡筒、管道及其附件等。 2)、局部应用式高倍数泡沫灭火系统 局部应用式灭火系统是一种用管道输送高倍数泡沫液和水,按一定比例混合后,将泡沫混合液输送到泡沫发生器,并向局部空间喷放高倍数泡沫的固定式或半固定式灭火系统,该系统特别适用于大范围内的局部封闭空间和大范围内的有局部阻止泡沫流失的围挡设施的场所。 固定设置的局部应用式灭火系统的组件和全淹没式灭火系统相同。 半固定设置的局部应用式灭火系统由全部或部分以下组件组成:泡沫发生器、压力开关、导泡筒、控制箱、管道过滤器、阀门、比例混合器、水罐消防车或泡沫消防车、管道、水带及附件等。 3)、移动式灭火系统 移动式灭火系统的全部组件是可以移动的,可以是车载式也可以是便携式。该灭火系统使用灵活、方便、机动应变性强,适用于发生火灾的部位难以确定的场所。 移动式灭火系统一般由手提式泡沫发生器或车载式泡沫发生器、比例混合器、泡沫液桶、水带、导泡筒、分水器、水罐消防车或手摇机动消防泵等组成。 2、中倍数灭火系统简介 中倍数灭火系统可以分为局部应用式和移动式两种形式。 1)、局部应用式中倍数泡沫灭火系统 局部应用式中倍数泡沫灭火系统又可分为固定式和半固定式两种,可以用来扑救较小封闭空间的A类和B类火灾,也可对易燃液体的溢流火灾或某些有毒液体迅速

泡沫灭火系统维护管理措施范本

整体解决方案系列 泡沫灭火系统维护管理措 施 (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63711泡沫灭火系统维护管理措施Maintenance management measures of foam fire extinguishing system 说明:为明确各负责人职责,充分调用工作积极性,使人员队伍与目标管理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特此制定 泡沫灭火系统在火灾时能否按设计要求投入使用,要由平时的定期检查、试验和检修来保证。整个系统需要确保在任何时间内都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一、系统巡查 泡沫灭火系统的使用或管理单位要由经过专门培训的人员负责系统的管理操作和维护,维护管理人员需要熟悉泡沫灭火系统的原理、性能和操作维护规程。维护管理人员需要每天对系统进行外观检查,并认真填写检查记录。系统巡查包括以下内容: 1.查看消防泵及控制柜的工作状态,稳压泵、增压泵、气压水罐工作状态,泵房工作环境;查看消防水池水位及消防用水不被他用的设施;查看补水设施;查看防冻设施。 2.查看泡沫喷头外观、泡沫消火栓外观、泡沫炮外观、

泡沫产生器外观、泡沫液贮罐间环境、泡沫液贮罐外观、比例混合器外观、泡沫泵工作状态。 3.查看水泵控制柜仪表、指示灯、控制按钮和标识;模拟主泵故障,查看自动切换启动备用泵情况,同时查看仪表及指示灯显示。 4.查看泡沫液贮罐罐体、铭牌及配件。 5.查看相关阀门启闭性能,压力表状态。 6.查看泡沫产生器吸气孔、发泡网及暴露的泡沫喷射口是否有堵塞。 二、系统检查与维护 泡沫灭火系统检查是指建筑使用、管理单位按照国家工程消防技术标准的要求,对已经投入使用的系统的组件、零部件等按照规定检查周期进行的检查、测试。 (一)消防泵和备用动力启动试验 每周需要对消防泵和备用动力以手动或自动控制的方式进行一次启动试验,看其是否运转正常,试验时泵可以打回流,也可空转,但空转时运转时间不大于5s,试验后必须将泵和备用动力及有关设备恢复原状。

高倍数泡沫灭火剂(废)

高倍数泡沫灭火剂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 GA 31.92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高倍数泡沫灭火剂的产品类型、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 输、贮存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能与淡水或海水配制泡沫混合液,用于扑救非水溶性可燃、易燃液体及一般固体火 灾的高倍数泡沫灭火剂。 2产品分类 按使用温度分类: a.普通型:使用温度范围在-5-40℃: b.耐寒型:使用温度范围在-10-40℃: c.超耐寒型:使用温度范围在-20-40℃。 3技术要求 3.1一般技术要求 3.1.1泡沫液应是均相液体。 3.1.2泡沫液被水稀释后对生物无明显毒性,其中的表面活性剂易被生物降解,对环境无污 染. 3.2主要技术要求 高倍数泡沫灭火剂的性能应符合表1中所规定的技术要求。 表1

4 试验方法 4.1密度 4.1.1仪器 精密密度计:量程0.900-1.200g/cm^3: 温度计:量程0-50℃,分度值0.5℃; 量筒:250mL或100mL; 恒温水浴:控温精度±1℃。 4.1.2试验步骤 4.1.2.1将恒温水浴调至20±1℃。 4.1.2.2把混合均匀的被测泡沫液慢慢注入干燥、洁净的量筒中,如有气泡产生,应静止放置,待气泡升至液面,用滤纸刮去,并垂直放入恒温水浴中,使泡沫液面低于水浴液面。 4.1.2.3待泡沫液恒温至20±0.5℃时,手持洁净的密度计上端慢慢放入泡沫液中,当密度 计稳定后读数. 4.1.3结果 取两次试验结果的平均值作为测定结果,两次试验结果之差不得大于0.002g/cm^3. 4.2粘度 4.2.1仪器 旋转粘度计:转盘量程0-100,精度±5%; 凝固点温度汁:量程-30-60℃,分度值1℃: 高型烧杯:250mL: 量筒:25mL、250mL各一个; 半导体冷阱:控温精度±1℃: 50%乙醇水溶液。 4.2.2试验步骤 4.2.2.1按仪器使用说明书把粘度计安装调试好,把混合均匀的20mL。泡沫液慢慢注入套筒中,将附加器和套筒装在粘度计上,使套筒浸没在半导体冷阱50%乙醇水溶液的介质中。 4.2.2.2将半导体冷阱温度控制在被测泡沫液的使用温度下限,选择适宜的转速,待泡沫液恒温后进行测定,测定时指针的指示值应在20-90刻度之间。 4.2.2.3如果指针超出上述的刻度范围时,应选用1号转子和相应的转速,将混合均匀的200mL 泡沫液注入250mL高型烧杯中,按上述的方法进行测定。待指针稳定后读数,读数乘以转子的相应系 数,即为泡沫液粘度值。 4.2.3结果 取两次试验结果的平均值作为测定结果,两次试验结果的误差不得超过仪器本身误差。 4.3流动点 4.3.1仪器 半导体凝固点测定仪:致冷温度-50℃,控温精度±1℃: 凝固点温度计:量程-30-60℃,分度值1℃; 磨口凝固点测定管; 50%乙醇水溶液。 4.3.2试验步骤

高倍数泡沫灭火系统条文说明

高倍数、中倍数泡沫灭火系统设计规范条文说明 2007年1月16日 15:58 4.2 系统设计 4.2.1 高倍数泡沫灭火系统的计算是系统设计的重要环节。它直接影响系统设计的成功与系统投资的多少。本条对高佰数泡沫灭火系统设计计算的重要参数一包沫淹没深度提出了具体要求。 防护区设计采用高倍数泡沫灭火系统,就是用高倍数泡沫将被保护物全部淹没,并且还必须在最高保护物或液面上面有一定的泡沫高度,只有这样才能将火灾危险区域的空气与火焰完全隔绝,充分发挥高倍数泡沫灭火机理的全部效能,达到控火和来灭火的目的。 各国有关标准对泡沫淹没深度的规定如下: 美国NFPAI IAI983标准第3.2.1条中规定:泡沫的最低淹没深度不应小于最高险物高度的1.1倍,但是决不能小于此危险物以上FT(0.6m)。对于可燃或易燃液体,所需要的危险物以上的泡沫淹没深度应更高些,并应通过试验确定。 1SO/D1S7076一1990标准第33.4.1条中规定:在被保护的整个面积上泡沫淹没深度未必均匀,故应有裕量,这个深度一般不应小于最高危险物高度的1.1倍,或者在最高危险物以上不小于1m,以其中较大者为准。涉及易燃液体的地方要求的泡沫淹没深度可能更大,应通过试验确定。 英国BS5306一1989标准第19.3条中规定:对于不燃结构的封闭空间里的可燃固体,泡沫淹没深度应是以覆盖最高危险物以上1m,或最高危险物高度的1.1倍的泡沫,取其中较大者。对于易燃液体的泡沫淹没深度由试验确定,可能它大大超过可燃固体的泡沫淹没深度。 日本消防法第十七条规定:泡沫深度是在最高危险物以上0。5M。参照美国先进工业发达国家的有关泡沫深度的规定,又考虑到“泡沫深度”这一能耐数对灭火系统投资深度从两方面提出的要求: 一、对于A类类火灾,灭火的泡沫深度采用了NFPA11A—1983标准中规定的数据。本条文规定了泡沫淹没深度不应小于最高保护对象高度的1。1倍,且应高于最高保护对象以上0。6M。这个数值是比较先进的因此可以节约灭火系统的造价。

高倍数泡沫灭火剂检验规定

高倍数泡沫灭火剂 GA 31—92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1992—04—04批准 1993—01—01实施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高倍数泡沫灭火剂的产品类型、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能与淡水或海水配制泡沫混合液,用于扑救非水溶性可燃、易燃液体及一般固体火灾的高倍数泡沫灭火剂。 2 产品分类 按使用温度分类: a.普通型:使用温度范围在-5~40℃; b.耐寒型:使用温度范围在-10~40℃; c.超耐寒型:使用温度范围在-20~40℃。 3 技术要求 3.1 一般技术要求 3.1.1 泡沫液应是均相液体。 3.1.2 泡沫液被水稀释后对生物无明显毒性,其中的表面活性剂易被生物降解,对环境无污染。 3.2 主要技术要求 高倍数泡沫灭火剂的性能应符合表1中所规定的技术要求。 表1

4 试验方法 4.1 密度 4.1.1 仪器 精密密度计:量程0.900~1.200g/cm3; 温度计:量程0~50℃,分度值0.5℃; 量筒:250mL或100mL; 恒温水浴:控温精度±1℃。 4.1.2 试验步骤 4.1.2.1 将恒温水浴调至20±1℃。 4.1.2.2 把混合均匀的被测泡沫液慢慢注入干燥、洁净的量筒中,如有气泡产生,应静止放置,待气泡升至液面,用滤纸刮去,并垂直放入恒温水浴中,使泡沫液面低于水浴液面。4.1.2.3 待泡沫液恒温至20±0.5℃时,手持洁净的密度计上端慢慢放入泡沫液中,当密度计稳定后读数。 4.1.3 结果 取两次试验结果的平均值作为测定结果,两次试验结果之差不得大于0.002g/cm3。4.2 粘度 4.2.1 仪器 旋转粘度计:转盘量程0~100,精度±5%; 凝固点温度计:量程-30~60℃,分度值1℃; 高型烧杯:250mL; 量筒:25mL、250mL各一个; 半导体冷阱:控温精度±1℃; 50%乙醇水溶液。 4.2.2 试验步骤 4.2.2.1 按仪器使用说明书把粘度计安装调试好,把混合均匀的20mL泡沫液慢慢注入套筒中,将附加器和套筒装在粘度计上,使套筒浸没在半导体冷阱50%乙醇水溶液的介质中。 4.2.2.2 将半导体冷阱温度控制在被测泡沫液的使用温度下限,选择适宜的转速,待泡沫液恒温后进行测定,测定时指针的指示值应在20~90刻度之间。 4.2.2.3 如果指针超出上述的刻度范围时,应选用1号转子和相应的转速,将混合均匀的200mL泡沫液注入250mL高型烧杯中,按上述的方法进行测定。待指针稳定后读数,读数乘以转子的相应系数,即为泡沫液粘度值。 4.2.3 结果 取两次试验结果的平均值作为测定结果,两次试验结果的误差不得超过仪器本身误差。4.3 流动点 4.3.1 仪器 半导体凝固点测定仪:致冷温度-50℃,控温精度±1℃; 凝固点温度计:量程-30~60℃,分度值1℃; 磨口凝固点测定管;

全淹没式高倍数泡沫灭火系统施工调试

灭火系统设计  全淹没式高倍数泡沫灭火系统施工调试探讨 兰雪梅,应晓东 (烟台市消防支队,山东烟台264003) 摘 要:根据木制品油漆车间的火灾特点,通过比较分析高倍数泡沫灭火系统与其他灭火系统的技术优点,确定灭火系统的选型。结合系统三次试喷的工程调试实例经验,总结全淹没高倍数泡沫灭火系统的施工要点及调试中容易出现的问题,并提出解决方法。 关键词:全淹没;高倍数泡沫;灭火系统;施工调试 中图分类号:X924.4,TU892 文献标志码:B 文章编号:1009-0029(2012)10-1070-03 某木制品油漆车间发生火灾后因仅设有室内消火栓系统,火势未被控制住,致使整条生产线全部烧毁。重建时通过技术比较选用了全淹没式高倍数泡沫灭火系统。该种灭火技术虽然比较成熟,国家也颁布了相应的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但我国应用起步较晚,在工程实践中采用较少,且产品良莠不齐,该工程经4次试喷调试才符合设计要求,暴露出较多问题。 1 系统选型比较 该车间内设有大空间流水线作业,燃烧物主要是木制品和油漆,其火灾类型是A类和B类火灾并发的混合火灾,与气体灭火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相比,高倍数泡沫灭火系统有以下优点:(1)高倍数泡沫能以淹没或覆盖方式迅速地充满大面积的立体火灾区域,同时适用于A类和B类火灾。它不像气体灭火系统受到保护面积和空间大小的限制。在高倍数泡沫的保持时间内,它可以消除任何高度上的固体阴燃火,这一特点是其他灭火系统所无法比拟的。 (2)高倍数泡沫灭火系统与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相比,具有发泡倍数高、灭火速度快、水渍损失小,灭火后泡沫容易清除的特点。对于扑灭同一种火灾,高倍数泡沫灭火剂和水的用量仅为低倍数泡沫灭火用量的5%,对被保护区域质量负荷增加极小。 (3)对于火场充满烟雾、难于接近或难于找到火源的火灾,高倍数泡沫灭火系统具有特有优势,且灭火快,水渍损失小,非常有效。而采用其他方法灭火是较困难的,即使火灾被扑灭,也会带来较大的经济损失。 (4)高倍数泡沫无毒、绝热性好,能使人员避免陷入炽热的火焰包围,可为火场中的人员提供临时避难场所。2 工程概况 2.1 基本情况 该木业油漆车间建筑面积为1 587.2m2,流水线作业,流水线的最高高度为1.6m,木材堆积高度为1.9m,油漆贮存桶高度0.5m;钢结构,车间吊顶高度为4.5m,设有全淹没高倍数泡沫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机械排烟系统。 2.2 系统组成 系统组成见图1所示。 图1 系统组成示意图 该工程的泡沫淹没深度按木材堆积高度和油漆贮存桶高度最不利情况确定,取2.5m;淹没时间按油漆为最不利情况计3min;选用PFS4型高倍数泡沫发生器,工作压力为0.6MPa,经计算需高倍数泡沫发生器14台,泡沫液用量2.3m3,水用量73.3m3。选用罐囊式压力比例混合装置,含一台PMG30Y型隔膜式泡沫液贮罐,配套PHY64型管线压力式比例混合器。原有水泵、消防水池满足系统要求。因高倍数泡沫发生器设于室内,利用热烟气发泡,选用耐温耐烟型高倍数泡沫液、水力驱动型泡沫发生器。 车间内设红外光束感烟探测器、手动报警按钮、声光报警器,在消防水泵房设火灾报警控制器和联动控制盘。联动控制盘可选择自动或手动启动。自动启动时,报警控制器接到任意两个报警信号后,声光报警器鸣响,联动切断非消防供电,接通应急照明,打开屋顶排烟风机,开启比例混合器前(按水流方向)的电动蝶阀,启动消防水泵,将泡沫混合液输送到泡沫发生器,进行发泡灭火。 3 施工要点 (1)泡沫发生器。根据该车间流水线设备的分布情况,泡沫发生器在满足单位面积均匀布置的情况下,要靠近需要防护的主要设备,避开火灾热源的上方,布置高度超过淹没高度1.2m,且其上部距离顶棚要大于30cm,避开房间的窗户,且不得布置在窗户的上方及排烟口的 0 7 0 1Fire  Science and Technology,October 2012,Vol 31,No.10

BGP—200型高倍数泡沫灭火机安全操作规程

BGP-~200型高倍数泡沬灭火机安全操作规程 1.BGP-200型高倍数泡沫灭火机是防爆型的消防设备,下井前应严格进行防爆性能的检查。 2.使用高泡灭火机灭火时,应以救灾范围的总布局为依据,制定高泡灭火方案,绘制机组的安设位置和供风、供水、供电及泡沫流程线路示意图,并在经抢救指挥部批准后,方可实施。 3.灭火机组的所有机电设备〔通风机、水泵、接线盒、开关、电缆线等〕在井下不准带电搬移或带电检修。 4.灭火机组应安装在尽量靠近火源,巷道顶帮坚固、支护完好、供水、供电方便,供风量大于250米3/分,及供水量大于15米3/小时的合适地点。 5.机组工作人员,必须由经过专门培训,具有熟练的操作技术和排除故障能力,以及责任心强的救护队员担任。 6.灭火机组的安装须符合下列要求: 6.1灭火机的前级泡沫发生器至末级通风机的所有连接部位,都必须加橡胶垫圈牢固锁紧,不准留有缝隙。通风机、水泵的输入电缆线及连接插座必须悬挂在巷道帮上,严禁在底板上乱堆,以防浸湿而造成电源短路; 6.2机组的整体连接必须成一直线,并平稳固定在发泡位置上,还应有千分之五的流水坡度; 6.3挡泡密闭墙应牢固严实,顶部要设300×2000毫米观察孔(用玻璃板密封);在行人一侧,应设有0.5×0.8米的锁风门。向上山发泡时,挡泡墙应为反向密闭并加固,以防泡沫反压摧垮; 6.4检查发泡网的安装是否牢靠,喷嘴是否对正中心;喷嘴叶轮和喷洒面积调节套旋转是否灵活,并调好喷嘴的喷洒面积; 6.5检查潜水泵进水口的过滤网固定是否牢靠,泵体沉入水面深度应不小于200毫米; 6.6检查吸药管抽吸量控制阀门的定位指示是否在标定记号的位置上,有无因搬运碰动而走位; 6.7检查电源线、水龙带、水柱计的连接是否牢靠,有无差错。

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中国苏州 https://www.360docs.net/doc/281565203.html, 第一章总则 第1.0.1条为了合理地设计低倍数空气泡沫灭火系统(以下简称泡沫灭火系统),减少火灾损失,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制订本规范。 第l.0.2条泡沫灭火系统的设计,必须遵循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做到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管理方便。 第l.0.3条本规范适用于加工、储存、装卸、使用甲(液化烃除外)、乙、丙类液体场所的泡沫灭火系统设计。 本规范不适用于船舶、海上石油平台等的泡沫灭火系统设计。 第1.0.4条泡沫灭火系统的设计,除执行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 第二章泡沫液和系统型式的选择 第一节泡沫液的选择、储存和配制 第2.1.1条对非水溶性甲、乙、丙类液体,当采用液上喷射泡沫灭火时,宜选用蛋白泡沫液、氟蛋白泡沫液或水成膜泡沫液;当采用液下喷射泡沫灭火时,必须选用氟蛋白泡沫液或水成膜泡沫液。 第2.1.2条对水溶性甲、乙、丙类液体,必须选用抗溶性泡沫液。 第2.1.3条泡沫液的储存温度,应为0-40℃,且宜储存在通风干燥的房间或敞棚内。 第2.1.4条泡沫液配制成泡沫混合液,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蛋白、氟蛋白、抗溶氟蛋白型泡沫液,配制成泡沫混合液,可使用淡水或海水; 二、凝胶型、金属皂型泡沫液,配制成泡沫混合液,应使用淡水; 三、所有类型的泡沫液,配制成泡沫混合液,严禁使用影响泡沫灭火性能的

水; 四、泡沫液配制成泡沫混合液用水的温度宜为4~35℃。 第二节系统型式的选择 第2.2.1条系统型式的选择,应根据保护对象的规模、火灾危险性、总体布置、扑救难易程度、消防站的设置情况等因素综合确定。 第2.2.2条下列场所之一,宜选用固定式泡沫灭火系统: 一、总储量大于、等于500m^3独立的非水溶性甲、乙、丙类液体储罐区; 二、总储量大于、等于200m^3水溶性甲、乙、丙类液体立式储罐区。 三、机动消防设施不足的企业附属非水溶性甲、乙、丙类液体储罐区。 第2.2.3条下列场所之一,宜选用半固定式泡沫灭火系统: 一、机动消防设施较强的企业附属甲、乙、丙类液体储罐区; 二、石油化工生产装置区火灾危险性大的场所。 第2.2.4条下列场所之一,宜选用移动式泡沫灭火系统: 一、总储量不大于500ms、单罐容量不大于200m^3,且罐壁高度不大于7m的地上非水溶性甲、乙、丙类液体立式储罐; 二、总储备小于200m^3、单罐容量不大100m^3,且罐壁高度不大于5m的地上水熔性甲、乙、丙类液体立式储罐; 三、卧式储罐; 四、甲、乙、丙类液体装卸区易泄漏的场所。 第三章系统设计 第一节储罐区泡沫灭火系统设计的一般规定 第3.1.1条储罐区泡沫灭火系统设计,其泡沫混合液量,应满足扑救储罐区内泡沫混合液最大用量的单罐火灾和扑救该储罐流散液体火灾所设辅助泡沫枪混合液用量之和的要求。 第3.1.2条储罐区泡沫液的总储量除按规定的泡沫混合液供给强度、泡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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