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教育学校建设标准

特殊教育学校建设标准
特殊教育学校建设标准

特殊教育学校建设标准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

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和《残疾人教育条例》,落实《国家中

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 2010-2020 年)》,促进特殊教育的科学发展,坚

持以人为本,实现教育公平,满足特殊教育学校教学活动和师生生活的基本需求,合理确定校园建设用地面积与校舍建筑面积指标和建筑标准,全面提升学校建设水平,特制定本建设标准。

第二条本建设标准是为特殊教育学校建设项目决策服务和合理确定特殊

教育学校建设水平的全国统一标准,是编制、评估和审批特殊教育学校建设项目

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校园规划设计和建设规划用地的依据,也是审查项目

设计和监督检查工程项目建设全过程的尺度。

第三条本建设标准所称特殊教育学校是指九年制义务教育阶段招收盲、聋、智障学生的学校。

第四条本建设标准适用于实施普及义务教育阶段的各类特殊教育学校的

新建项目,改建和扩建项目参照执行。

第五条特殊教育学校的建设必须确保师生安全和使用功能,学校的建筑及设

施应具有防御各类重大意外灾害的能力和应对措施。应执行“环保、节地、节能、

节水、节材、无障碍”的基本规定,注重技术、经济对比分析。

第六条特殊教育学校建设应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先规划后建设。本建设

标准将各类校舍面积分为必备指标和选配指标,必备指标分为一级指标和二级指标,校园建设用地面积指标分为Ⅰ类和Ⅱ类。新建学校应按必备指标加选配指标进行校

园总体规划。首期建设的校舍建筑面积不应低于必备指标。建在县级城镇的特殊

教育学校首期建设的校舍建筑面积不应低于一级指标,建在地(州)、市

及以上的特殊教育学校首期建设的校舍建筑面积不应低于二级指标。

第七条特殊教育学校建设,除应执行本建设标准外,还应符合国家现行其

他相关标准的规定。

第二章建设规模与建筑项目构成

第八条特殊教育学校的建设规模,应根据各类特殊教育学校的办学规模、

课程设置、教学计划、校舍建筑面积指标确定。

第九条办学规模和班额宜根据生源按下列规定设置:

一、盲、聋校为 9 班、 18 班、 27 班, 12 人/ 班。

二、培智学校为 9 班、 18 班、 27 班, 8 人/ 班。

第十条特殊教育学校校舍建筑由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公共活动及康复用房、办公用房、生活用房四部分构成。

第十一条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

一、盲校:包括普通教室、语言教室、计算机教室、直观教室、音乐教室、

乐器室、美工教室及教具室、实验室、仪器及准备室、生活与劳动教室、劳技教

室,以及地理教室、小琴房。

二、聋校:包括普通教室、语训小教室、律动教室及辅房、美工教室及教具

室、多媒体教室、计算机教室、实验室、仪器及准备室、生活与劳动教室、劳技

教室,以及语训小教室、职业技术教室。

三、培智学校:包括普通教室、唱游教室、心理疏导个训室、计算机教室、美

工教室及教具室、家政训练教室、语训教室、劳技教室,以及律动教室及辅房、

乐器室、情景教室。

第十二条公共活动及康复用房:包括图书阅览室、多功能活动室、电教器

材室、体育康复训练室、体育器材室。盲校应增设风雨操场、心理咨询室、视力

检测室;聋校应增设风雨操场、心理咨询室、听力检测室、耳模制作室;培智学

校应增设感觉统合训练室,以及心理咨询室。

第十三条办公用房:包括行政办公室、教师办公室、会议接待室、广播及

社团办公室、卫生保健室、总务贮藏室、电木工修理间、门卫值班室、配电室,

以及员工休息室、弱电机房等。

第十四条生活用房:包括学生宿舍、学生食堂、学生浴室、学生厕所、教

工厕所、单身教工宿舍、教工食堂及其他生活用房等。

第三章布局、选址、校园规划与建设用地

第十五条新建特殊教育学校应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特殊教育事业

发展规划、城市规划(或镇规划),结合人口规模和人口密度、残疾儿童少年数

量等要素合理布局,应独立设置,宜建在县级及以上的城镇。

第十六条特殊教育学校的选址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选择地质条件较好、环境适宜、交通方便、地形开阔平坦、基础设施完

善、符合卫生和环保要求,适合建设特殊教育学校的地段。

二、避开地震危险地段、可能发生地质灾害的地段和不安全地段。避开输气

管道和高压供电走廊等。

三、与铁路、高速公路、城市干道、机场及飞机起降航线有足够的安全、卫

生防护距离。校园用地应完整,不应有校外道路穿越。

四、不应与集贸市场、娱乐场所、医院传染病房、太平间、殡仪馆、生产经

营贮藏有毒有害危险品、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和噪声源等不利于学生学习、身心健康和危及学生安全的场所毗邻。

第十七条特殊教育学校的校园规划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新建、扩建、改建的学校都应有校园规划。

二、特殊教育学校的校园规划应因地制宜,合理利用地形地貌;应适合学生

的特点,并有利于对学生的管理。

三、校园总平面宜按教学、体育运动、生活等不同功能进行分区、合理分布,各功能区之间方便联系、互不干扰。校园内建筑间距及校内建筑与相邻校外建筑的

间距,应符合国家标准及规划、消防、卫生、环保等部门的有关规定。

四、校园道路网的布置应便捷通畅,主要交通道路应根据学校人流、车流、消

防要求布置。道路的高差处宜设坡道,路上的地下管线井盖应与路面标高一致。

有盲生学校的路面应铺设行进盲道和提示盲道。

五、校园的主出入口不宜设在主要交通干道边,校门外应设置人流缓冲区。

校园应有围墙(或安全隔离设施)、校门。

六、校园建筑组合宜紧凑、集中,学校的主要建筑之间宜有廊联系,强化校

园整体性。建筑形式和建筑风格宜体现特殊教育建筑的文化内涵和时代特征。校园绿化、美化应结合建筑景观统一规划设计和建设,以形成优美的校园环境和人

文景观。

七、环形跑道田径场地的长轴宜为南北方向。

八、旗杆、旗台宜位于校园中心广场或主要运动场区的显要位置。

九、严禁种植带刺和有毒的植物,严禁使用带有尖状突出物的围栏。

十、符合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

第十八条特殊教育学校建设用地包括建筑用地、体育活动用地、集中绿化用地和地面停车场用地:

一、建筑用地包括建筑物、构筑物基底占地面积,建筑物周围通道,房前屋

后的零星绿地及建筑组群之间的小片活动场地,校园道路及广场用地。

二、体育活动用地包括体育课、课间操、课外活动使用的田径场和球类场地,

应设置适宜残疾学生使用的 200m环行跑道田径场(含 60m以上的直跑道),用

地面积指标应符合表 3-1 的规定。

表 3-1体育活动用地面积指标

校别盲校聋校培智学校

项目9 班 18班 27班 9 班 18班 27班 9 班 18班 27班

200M环形跑道(片)111111111篮球场(片)---123123占地面积(㎡)462846284628518657446302518657446302

三、集中绿化用地包括校园专用绿地和生物科技园地等,不应小于校园建设

用地面积的 10%。

四、地面停车场用地按30%教职工数配置机动车地面停车场,每个停车

位占地 30 ㎡。

第十九条建设用地面积指标应符合表3-2的规定。

表 3-2建设用地面积指标

单位:㎡

学校类别学校规模

建设用地面积

ⅠⅡ

9 班1310415216盲校18 班1876722559

27 班—27896

9 班1354215526聋校18 班1896622414

27 班—29379

9 班1233813761培智学校18 班1710019974

27 班—25670

注:表中Ⅰ类建设用地指标是指满足校舍总建筑面积一级指标加选配指标的建筑

用地和其他各项用地之和所需的建设用地面积;Ⅱ类建设用地指标是指满足校舍

总建筑面积二级指标加选配指标的建筑用地和其他各项用地之和所需的建设用

地面积。

第四章校舍建筑面积指标

第二十条校舍总建筑面积和班均建筑面积指标应符合表4-1 的规定。

表 4-1 校舍总建筑面积和班均建筑面积指标

单位:㎡

学必备指标

选配指标

校一级指标二级指标

类项目名称

9 班18 班9 班18班 27班 9班 18班 27班别

建筑面积合

78226302105521370872815422005盲计4782

校班均建筑面

435700586508818674积531

建筑面积合

65585578904212357122820553085聋计4150

校班均建筑面

364620502458136114114积461

培建筑面积合

6173481782431110368310251560智计3792

学班均建筑面

343535458411765758校积421

第二十一条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使用面积必备指标应符合表4-2 、4-3 的

规定,选配指标应符合表4-4 的规定。

学校类别

盲校聋校

培智学校

表 4-2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使用面积必备指标(一)

单位:间、㎡

每间

必备指标

一级指标

用房名称使用

9 班18 班

面积

间数面积间数面积普通教室44939618792语言教室47147147计算机教室44144144直观教室442883132音乐教室44144288乐器室21121121美工教室及教具室44288288实验室47294294仪器及准备室21242242生活与劳动教室——65—88劳技教室47294294普通教室40936018720语训小教室6318530律动教室及辅房——98—98美工教室及教具室——68—68多媒体教室47147147计算机教室44144144实验室47294294仪器及准备室21242242生活与劳动教室——65—88劳技教室47294294普通教室44939618792心理疏导个训室——12—12唱游教室44144144计算机教室44144144美工教室及教具室——56—56家政训练教室——47—47语训教室44144144劳技教室44144288

学校类别

盲校聋校

培智学校

单位:间、㎡

每间

必备指标

二级指标

用房名称使用

9班18 班27 班

面积

间数面积间数面积间数面积普通教室54948618972271458语言教室6116121222122计算机教室6116121222122直观教室——122—183—183音乐教室6116121222122乐器室——40—40—40美工教室及教具室61212221222122实验室61212221222122仪器及准备室——60—60—60生活与劳动教室——122—122—122劳技教室61212221223183普通教室54948618972271458语训小教室——30—60—60律动教室及辅房——100—100—200美工教室及教具室801801802160多媒体教室801801802160计算机教室611611612122实验室61212221222122仪器及准备室——60—60—60生活与劳动教室——122—122—122劳技教室61212221223183普通教室54948618972271458唱游教室611611612122心理疏导个训室——15—15—30计算机教室6116121222122美工教室及教具室6116121222122家政训练教室611611612122语训教室611611612122劳技教室6116121222122

学校类别盲校

聋校培智学校

单位:间、㎡

每间选配指标

用房名称使用9 班18 班27 班

面积间数面积间数面积间数面积地理教室61161161161小琴房——40—60—60语训小教室——30—30—30职业技术教室61161161161律动教室及辅房——100—100—200乐器室——15—15—30情景教室6116121222122

第二十二条公共活动及康复用房使用面积指标应符合表4-5 的规定。

表 4-5公共活动及康复用房使用面积指标

单位:间、㎡

学必备指标

选配指标

校一级指标二级指标

用房名称

类9班 18班 9班 18班 27班 9班 18班 27班

别面积面积面积面积面积面积面积面积图书阅览室166271180300400———多功能活动室120180180240240———电教器材室2121303030———盲体育康复训练室5656122183183———校体育器材室2121306161———风雨操场——————252252心理咨询室—————303030视力检测室—————303030图书阅览室79118150270370———多功能活动室120180180240240———电教器材室2121303030———

聋体育康复训练室565661122122———体育器材室2121303030———

风雨操场—————280560840心理咨询室—————303030听力检测室—————303060耳模制作室—————303060培图书阅览室6510690122183———

智多功能活动室120160180240240———学电教器材室2121303030———校体育康复训练室565661122122———体育器材室2121303030———

感觉统合训练室122122122122122———

心理咨询室—————303030第二十三条办公用房使用面积指标应符合表4-6 的规定。

表 4-6办公用房使用面积指标

单位:㎡

必备指标

选配指标

一级指标二级指标

用房名称

9班 18班 9班 18班 27班 9班 18班 27班

面积面积面积面积面积面积面积面积行政办公室84112124186186———教师办公室144288186372558———会议、接待室478061122122———广播及社团办公室2842306161———卫生保健室2842306161———总务贮藏室2842306161———电木工修理间4444616161———门卫值班室2222454545———配电室1515303061———员工休息室—————303061弱电机房—————303061

第二十四条生活用房使用面积指标应符合表4-7 的规定。

表 4-7生活用房使用面积指标

单位:㎡

必备指标

选配指标

学校一级指标二级指标

用房名称

类别9 班18 班9 班18 班27 班9 班18 班27 班

面积面积面积面积面积面积面积面积学生宿舍518103764812961944216432648学生食堂177311216389518———盲校学生浴室326565130194———学生厕所48964896144———

教工厕所1628162840———

聋校

培智学校单身教工宿舍8116193186279———教工食堂3156376893———其他生活用房119173*********———

必备指标

选配指标

一级指标二级指标

用房名称

9班 18班 9班 18班 27班 9班 18班 27班

面积面积面积面积面积面积面积面积学生宿舍3246484328641296216432648学生食堂177311216389518———学生浴室275454108162———学生厕所48964896144———教工厕所1628162840———单身教工宿舍8116193186279———教工食堂3156376893———其他生活用房119173*********———

必备指标

选配指标

一级指标二级指标

用房名称

9班 18班 9班 18班 27班 9班 18班 27班

面积面积面积面积面积面积面积面积学生宿舍3466914328641296144288432学生食堂118207144259346———学生浴室22434487130———学生厕所3264326496———教工厕所1632163248———单身教工宿舍94187108216324———教工食堂36654379108———其他生活用房7911594144151———

第五章校舍建筑标准

第二十五条特殊教育学校校舍建筑标准必须贯彻安全、适用、经济、环保、节能、美观的原则,校舍建筑设计应符合特殊教育学校建筑设计规范,应规划建设成符合残疾儿童少年学习生活要求和身心健康发展需求的无障碍型校园。

第二十六条教学、办公用房宜设计成多层建筑。学校的普通教室、专用教室应安排在四层及以下。其他用房的层数宜根据使用要求设计。

第二十七条建筑设计在平面空间布置和立面设计等方面应符合抗震概念

设计要求。

第二十八条建筑净高应符合以下规定:

一、各种教室不应低于 3.10m,各类实验室不应低于 3.40m。

二、行政办公用房不应低于 2.60m。

三、学生宿舍使用单层床的不应低于 2.60m,使用双层床的不应低于3.40m。

四、多功能活动室、食堂等用房的净高,应根据使用功能要求确定。

第二十九条建筑结构应符合以下规定:

一、按防御各类重大意外灾害的相关规范要求进行设计。

二、校舍抗震设防类别不应低于重点设防类,建筑结构应采用抗震性能好的

结构体系。

三、在抗震设防烈度 6 度及以上区域,严禁使用预制砼空心板及预制砼楼梯

构件。

四、建筑材料的强度等级、型号、规格、质量等材料性能必须符合国家现行

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满足设计要求。

第三十条建筑防火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建筑物的耐火等级:

多层不应低于二级,单层不应低于三级。

第三十一条普通教室、专用教室、食堂、门厅、走道、楼梯间宜采用防尘防滑易

清洁的楼地面。化学实验室宜采用耐酸碱腐蚀的楼地面。计算机教室宜采用防静

电架空地板。多功能活动室、体育康复训练室、音乐教室、唱游教室等应采用柔性

楼地面,律动教室应采用弹性木地板楼地面。食堂、厕所、盥洗等用房宜采用防滑

易清洁的楼地面,楼地面上应设地漏。需要对埋设在楼地面内的管线进行检修的

房间,楼地面的做法应有利于管线维修。

第三十二条门厅、走廊应符合以下规定:

一、门厅和走廊的地面上,盲校应设有引导视力残疾学生通向楼梯或有关房

间的触感标志,在男女厕所门前地面处应设有特殊的触感标志;聋校应设有引导

听力语言残疾学生上下课等作息时间的灯光标志。

二、教学用房、宿舍的内走廊净宽度不应小于3000mm,外廊及单面内廊的净宽度不应小于 2100mm。有盲生及智障生的学校宜在走廊墙面的650 mm和 850 mm 高度处设两道木质扶手。进门处扶手末端应设置盲文提示标志。

三、特殊教育学校门厅和走廊内不得设踏步。走廊地面有高差时应使用坡道,房间出入口与走廊有高差时,连接处应使用斜坡。

四、外廊栏杆(栏板)净高不得低于1100mm。

五、建筑入口应设置残疾人通行无障碍坡道和扶手设施。

第三十三条楼梯、电梯应符合以下规定:

一、楼梯设置的数量、宽度、位置和形式,应满足使用要求,符合安全疏散

和国家防火规范要求,多层建筑每幢不得少于 2 座楼梯。

二、严禁采用螺旋形楼梯和扇形踏步。梯段之间不应设置遮挡视线的隔墙。

楼梯坡度不应大于30°。踏步高度不应大于150mm;踏面板外沿不应突出踏步。

楼梯井宽度不应大于110mm。楼梯栏杆(栏板)应坚固,高度不应小于900mm,室内楼梯平台及室外楼梯栏杆(栏板)高度不应小于1100mm。

三、楼梯间应有直接的自然采光、通风和人工照明。

四、盲校、培智学校楼梯应设双面扶手,宜设高、低两道木质扶手。盲校每

层楼梯末端扶手应设置盲文楼层标志。有智障生的学校教学用房超过2层(含 2层)时宜设无障碍电梯。

第三十四条墙面粉刷应采用适用、耐久、环保的材料。所有内墙的阳角和凸出墙面的方柱均应做成圆角。教学用房、门厅、走廊、楼梯间均宜采用高于 1200mm

的耐磨、易清洁墙裙。厨房、浴室、厕所的墙裙宜高于 1500mm。音乐教室、琴房

内表面及聋校律动教室内墙面宜采用吸声和隔声措施。培智学校康复训练用房的

内墙面应采用高于 1800 mm的软性包装墙面。外墙粉刷的用料,必须能防止雨水

渗透,其色彩宜用暖色调。

第三十五条建筑物出入口宽度应满足疏散和轮椅通行的要求,门窗应便于开启、清洁及安全,开启方式不得影响教室使用和走廊的交通。教学用房和门窗要有利于通风采光。各种教室和实验室均应设置前后门,门扇上宜设有观察窗,

门上部应设较大面积的亮子。楼梯间窗户的设置应保证残疾学生的安全。培智学

校窗户(面向走廊除外)应有安全护栏。

第三十六条应根据各地雨雪量等气象条件和建材供应情况,采用钢筋混凝土

平屋面或坡屋面。上述屋面均应有可靠的防水、隔热、保温措施。特殊教育学校不

得设上人屋面。

第三十七条特殊教育学校的教学楼和宿舍应每层设置男女厕所,并设置足够的厕位。男生按每 18 人配置一个蹲位和一个小便斗,女生按每 9 人配置一个蹲位,且每层男女厕位数各不少于 2 个。厕所应采用水冲式瓷质便器。培智学校应设无障碍卫生间。

第三十八条室内环境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建筑采光应符合建筑采光设计标准,应保证教学用房的最佳建筑朝向,

并宜双侧采光,主要采光面应位于学生座位左侧。严禁使用有色玻璃,并应防止

室内弦光,窗台高度宜为 900~1000mm。

二、室内应有良好的自然通风。化学实验室及毒气橱、药品柜应设置机械排

气系统设施。

三、照明及电气设施。

(一)教学用房的灯具应配有保护灯罩或灯栅,不得用裸灯。如使用荧光灯,

灯具(长轴)应垂直于书写板面布置(板前灯除外),悬挂高度距桌面宜为1700mm。各种教室、实验室的桌面照度:盲校不应低于400 Lx ,为适应低视力学生的学

习,教室课桌上宜配置局部照明灯具;聋校、培智学校不应低于 300 Lx 。书写板

面的照度不应低于 500Lx。各类用房的平均照度应符合建筑照明设计标准。

(二)教学楼、办公楼、宿舍、食堂等照明应分幢分层( 或分部门 ) 控制。

(三)各种教室、实验室的进门处宜装设门铃,聋校应加设信号灯。

(四)电源插座、开关的选型和安装应保证学生使用安全。

(五)信息网络系统应结合残疾人特点设置,其网络接口应接至每个教室、

实验室、活动室、宿舍等残疾学生生活和学习的房间。

(六)所有导线均应采用暗敷,不得拖挂明线。

(七)食堂、劳技教室内除照明电源外,还应根据需要配备动力电源。

四、各地区的特殊教育学校,应因地制宜地配置安全的采暖设施和降温设施。

五、室内装修应符合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和建筑内部装修设

计防火规范。

第三十九条建筑防雷装置应符合国家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第四十条主要用房固定设备配置:

一、普通教室。前墙应设书写板和投影幕布及显示屏,后墙宜设张贴通知和

学生作业用的陈列板。聋校书写板上方应设信号灯一组。室内应设置讲台(盲校、

培智学校不应设台阶)、清洁柜、广播音箱、电源插座、网络接口、有线电视等。

二、各种专用教室、实验室还应根据功能要求和可能条件设置上下水、电、

管道燃气、通风等管线和设备。实验室应将管线接到每个实验桌。

三、行政办公室、教师办公室应采用综合布线。

四、教师办公室内宜设洗手盆、挂衣钩、电源插座、网络接口、有线电视、

电话。

五、室内厕所应设洗手盆、污水池和地漏。

六、聋生宿舍应设置振动呼叫器及信号灯。盲校宜在建筑物内设置语音提示按钮。

第四十一条食堂装修及设施配置应符合卫生防疫部门关于学校食堂卫生

管理的要求。

第四十二条应根据消防要求,在校内、楼内和相关室内配置消防设备。

第四十三条应根据安全要求,在校内配置应急照明设备,设置疏散指示标志,宜设电子监控系统。聋校疏散转弯处应设置凸面镜。

附录一术语

一、特殊教育学校special education school本标准所说的特殊教育学校

是由政府、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其他社会组织及公民个人依法举办的专门对残疾儿童少年实施特殊教育的机构。

二、盲校school for the blind person为视力残疾儿童少年实施特殊教育的机构。

三、聋校school for the deaf person为听力残疾儿童少年实施特殊教

育的机构。

四、培智学校school for the mental handicapped为智力残疾儿童少年实施特殊教育的机构。

五、律动教室classroom for rhythmic course供聋校学生上律动课的

教室。内容包括音乐感受、舞蹈、体操、简单游戏等。主要是利用学生残存的听

觉锻炼他们的触觉、振动觉,发展动作机能,培养学生对韵律的初步感受能力、

欣赏能力和表现能力,以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

六、直观教室classroom for intuition利用感知材料的实物和模型等教学用具,训练盲生通过触觉、听觉、嗅觉直接认知客观事物的教室。

七、情景教室classroom for scene practice为特教学生适应生存,适应社会而设立的模拟社会各项公共服务设施的教室。

八、感觉统合训练室classroom for sensory integration为智力残疾学生提供训练和发展认识外部世界的心理活动(感觉、知觉、注意等),发展身

体的运动机能(大小肌肉控制、协调、灵活性等),设有综合训练器材进行活动

训练的教室。

九、盲道sidewalk for the blind在人行道上铺设一种固定形态的地砖,使视力残疾者产生不同的触感,诱导视力残疾者向前行走、辨别方向以到达目的地的通道。

附录二本建设标准用词和用语说明

一、为便于在执行本建设标准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一)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二)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均应这样做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三)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四)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可”,反面词采用“不可”。

二、本建设标准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规范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 ,,

的规定”或“应按 ,, 执行”。非必须按所指定的标准和规范执行的写法为“可参照 ,, 执行。

附件

特殊教育学校建设标准

条文说明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残疾人教育条例》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

和发展规划纲要( 2010-2020 年)》,各级政府正在加快发展特殊教育,逐步完善

特殊教育体系,健全特殊教育保障体系,以保障残疾人受教育的权利。要创造适

合残疾儿童少年学习生活的办学条件与育人环境,必须有一个科学、合理的学校建设标准,使特殊教育学校的规划、建设和管理有章可循。这是制定本标准的基本

目的。

第二条本标准是特殊教育学校基本建设的依据,也是有关部门对特殊教育学

校建设项目进行审批、监督、检查、评估的尺度。

第三条特殊教育学校分为盲、聋、培智三种类型单独设置的学校和综合类

学校(设置两种及以上类型的学校)。

第四条本标准适用于盲、聋、培智三类学校的建设,综合类学校的建设既

要满足分类标准,也要充分利用共享的资源,达到合理建设与使用校舍的目的。

第五条特殊教育学校学生行动不便,防御意外灾害的能力差,应保证校舍建筑设计具有防御各种重大意外灾害的能力,应确保师生的安全;在防御地震、台风、暴雪、洪水等各种重大意外灾害时,还应成为临时紧急避难场所。

第六条特殊教育学校的新建、改建和扩建都必须先规划设计,经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建设。校园规划设计要根据学校的特点、城市规划的要求、周边环境情况和学校的现状等条件,因地制宜进行,可以一次规划,分期建设。综合

类特殊教育学校的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和生活用房分别按照各类班级规模及所属

类别的指标执行,公共活动及康复用房和办公用房选择三类学校同一指标中的

高值执行,图书阅览室、多功能教室、体育康复训练室、风雨操场等用房应适合

不同类别的学生共享共用。校园建设用地面积指标依据校舍总建筑面积(一级或二级指标面积加选配指标面积)所需的用地面积和其他用地面积之和确定,分为Ⅰ类和Ⅱ类。

第七条特殊教育学校规划设计和建设,除应执行本建设标准外,还应执行国家及地方现行有关标准和规范。

第二章建设规模与建筑项目构成

第八条特殊教育学校的建设规模,系根据教育部规定的学校办学规模、课程设置与教学计划、校舍建筑面积指标,并参照服务范围、教育改革发展的需求确定。

第九条特殊教育学校的办学规模和班额,依据教育部有关规定设置。

第十~十四条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公共活动及康复用房的设置,是根据教育部颁发的《盲校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聋校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和《培智学校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的教学、康复及活动的基本

需求确定的。办公用房、生活用房的设置,是根据学校运行管理和师生生活的基本需求确定的。

第三章布局、选址、校园规划与建设用地

第十五条特殊教育学校设置要根据经济发展规划、生源情况合理布局,使学校形成一定的规模,实行“最佳规模”办学,更好地发挥投资效益和社会效益。考虑到特殊教育学校弱势群体聚集的特殊性,学校宜建在各项社会事业较为发达、基础设施比较完善的县级及以上的城镇。

第十六条学校选址取决于地质、地貌、环境、交通、能源( 水源、电源等 )等主要条件,同时要考虑各种复杂自然条件的影响。

为了保证具有安全、安静、环保、卫生的教学与育人环境,学校应避免噪声

的干扰和污水、废气、粉尘的污染。可能发生地质灾害地段主要指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陷塌、地裂缝、地面沉降等。不安全地段主要指悬崖边、崖底、风口、行洪沟口等。为保证青少年的健康成长,特殊教育学校的位置应与不利于学生身心健康和危及学生安全的社会环境保持适宜的距离,并应远离物理、化学的污染源。

第十七条特殊教育学校的新建、改建、扩建都必须根据主管部门批准的建设规模做好总体规划设计。总体规划设计应做到:各组成部分功能分区明确、分布合理、联系方便。教学用房应布置在校园的静区,保证良好的朝向,达到当地

的日照标准。教学用房与体育活动场地之间,既有一定分隔,也便于联系,有利

于对学生的安全管理和日常学习生活管理。各种建筑物、构筑物应协调一致,与校园绿化、美化融为一体,构成优美的校园环境和人文景观,为师生创造一个良好的学习、生活、休息、活动、交流的环境空间。教工住宅不应建在校园内。

为保证师生出入校门的安全,校门外侧应留有缓冲地带,设置警示标志。围墙既要美观又要有利于学校的安全管理。

升旗是对师生进行爱国主义教育的重要形式,校园内必须设置旗杆、旗台。

如无合适位置,可在主要建筑物上设置附墙旗杆。

第十八条特殊教育学校建设用地由根据校舍规划指标所需的建筑用地、体育

活动用地、绿化用地和地面停车场用地等部分组成。

一、建筑用地系指用于校舍和校园道路、广场建设的用地,为便于规划设计,

其面积按确定的建筑容积率计算,特殊教育学校建筑容积率不大于 0.8 ,计算公式

为:

建筑用地面积=建筑面积/建筑容积率。

我国人口众多,土地资源贫乏,校园建设要本着节约和集约用地的原则,充

分利用地形地貌集中、合理地布置建筑物,并应满足卫生防疫、日照、防火等间

距要求。特殊教育学校的校舍应尽可能建为适合残疾儿童少年使用的低层或多

层楼房。

二、体育活动用地是学校上体育课、课间操及课外活动的主要场所,对学生

健康成长、增强体质至关重要,应按规定的要求设置运动场地。盲校:设一片

200m环形跑道田径场。聋校、培智学校: 9 班设一片 200m环形跑道田径场加 1 片

篮球场, 18 班设一片 200m环形跑道田径场加 2 片篮球场, 27 班设一片 200m 环

形跑道田径场加3 片篮球场。跑道四周及跑道内的场地应尽量铺设草地或人工草坪,并在适宜的地方布置沙坑、嬉水池等适合残疾学生活动的体育设施和游戏场地。

三、集中绿化用地是学校美化校园、净化环境、隔声减噪、改善小气候、认

识植物,以及开展课外活动的场所。同时,也是师生交往、活动、休息的空间,

它可以起到美化、优化教育环境的作用,对学生有着陶冶情操、激发学习热情和

引发联想思维的功能,在校园规划设计和建设中要统筹考虑。

四、停车场用地是教职工自备机动车的停放场所,主要考虑地面停车。学校

教职工人数按照盲校、聋校师生比 1:3.5 ,培智学校师生比 1:2 计算。

第十九条学校建设可以一次规划,分期实施。规划建设用地应按必备指标

加选配指标宜一次性征用,用地面积测算如附表1。

第四章校舍建筑面积指标第二十条校舍总建筑面积指标应符合以下要求:

一、鉴于各地区经济发展不平衡的实际情况和生源情况,本标准在校舍建筑面积指标中规定了“必备指标”和“选配指标”。必备指标是根据学校规模、班额和办学需要必须配备校舍的面积指标,选配指标是指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特殊教育改革、残疾学生康复及改善教职工工作条件的需要,在必备指标的基础上,宜增加的校舍面积指标。编制和批准学校建设可行性研究报告与总体规划不应低于“必备指标”加“选配指标”。

二、本标准在核算校舍建筑面积时所涉及的平面利用系数 K 值,系参照已建造的各类校舍测算而得的综合值 60%计算。在新建、扩建校舍时,宜精心设计,既要考虑合理的功能需要,又要力求经济,争取较多的使用面积。

各类用房使用面积指标测算,如附表2、附表 3、附表 4。

第二十一条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使用面积指标应符合以下要求:

一、普通教室。普通教室是学生在校学习的主要活动空间。其面积由额定席位、课桌椅尺寸及平面布置方式等因素决定。盲校学生的课桌按单人课桌平面尺

寸1000mm×500mm或“┌”形单人课桌考虑。聋校学生的课桌按单人课桌平面尺寸600mm×400mm考虑。培智学校学生的课桌按单人课桌平面尺寸 1000mm×500mm

考虑,教室中还应留有活动区与体弱学生的休息区。以上三类教室均宜在后墙和

侧墙上设置储物柜,每生一格,平面布置参见附图一、二、三、四。

二、专用教室

(一)盲校、聋校、培智学校均应设置以下教室:

1、计算机教室。供学生上计算机课、上机操作、开展第二课堂活动等使用。根据科学技术发展对教育提出的新要求与特教学生的特点,常用计算机操作台的平面尺寸一般为 900 mm×750 mm。

2、美工教室及教具室。主要用于培养学生掌握美术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

学习绘图、工艺美术、雕塑,以提高观察能力、形象思维能力、美术欣赏能力、

表现能力和陶冶情操的教室。

3、劳技教室。培养适合于学生的一些基本劳动技能,使其具有走向社会的

自立能力。

(二)盲校另应设置以下教室:

1、语言教室。供语言教学,主要是外语教学,以及学生课外进行语言、语

音练习,音乐欣赏等使用。

2、直观教室。通过学生对各种模型和标本的触摸,辅以教师的讲解,达到

直观教学的目的。

3、音乐教室。音乐教室的数量和面积要适应教学计划和第二课堂活动的需要,以及桌椅和大型乐器、乐器柜的布置。音乐教室除供上音乐课、唱游课使用外,还要考虑供合唱课使用。另外,每校附设 1 间乐器室,存放各种乐器。

4、乐器室。用于存放各种乐器,与音乐教室配套设置。

5、实验室。适合于盲生的基本课程实验,既要满足小学阶段的科学实验,

又能为中学阶段的学生提供实验的操作空间和设施。

6、仪器与准备室。主要存放仪器设备、实验药品和生物标本,并供老师做

实验准备使用。可与实验室配套设置。

7、生活与劳动教室。供劳动课使用,用于从小培养学生树立正确的劳动观

念和劳动态度,增强学生的生活自理能力和动手能力,初步掌握生活自理能力。

平面布置图参见附图五。

盲校宜增设以下教室:

1、地理教室。供地理教学使用,以使学生掌握基本的地理知识。

2、小琴房。对有音乐及器乐爱好与专长的学生,进行个别训练的房间。

(三)聋校另应设置以下教室:

1、语训小教室。对聋生进行发音、看话、会话等进行个别训练的小教室。

2、律动教室及辅房。通过地板随着音乐旋律产生的震动,和室内灯光的变

幻,使听障学生通过肢体触觉和视觉获得的信息输入大脑,锻炼他们的触觉、振动觉,发展动作机能,培养学生对韵律的初步感受能力、欣赏能力和表现能力,

以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的教室。

3、多媒体教室。可与计算机教室合并使用。

4、实验室。适合聋生的基本课程实验,既要满足小学阶段的科学实验,又

能为中学阶段的学生提供实验操作空间和设施。

特教学校建设标准

特教学校建设标准_New

特教学校建设标准

特教学校建设标准

特殊教育学校暂行规程 1998年12月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特殊教育学校暂行规程》已于1998年12月1日经部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特殊教育学校内部的规范化管理,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全面提高教育质量,依据国家有关教育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所指的特殊教育学校是指由政府、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其他社会组织及公民个人依法举办的专门对残疾儿童、少年实施义务教育的机构。第三条特殊教育学校的学制一般为九年一贯制。 第四条特殊教育学校要贯彻国家教育方针,根据学生身心特点和需要实施教育,为其平等参与社会生活,继续接受教育,成为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奠定基础。 第五条特殊教育学校的培养目标是: 培养学生初步具有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的情感,具有良好的品德,养成文明、礼貌、遵纪守法的行为习惯;掌握基础的文化科学知识和基本技能,初步具有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掌握锻炼身体的基本方法,具有较好的个人卫生习惯,身体素质和健康水平得到提高;具有健康的审美情趣;掌握一定的日常生活、劳动、生产的知识和技能;初步掌握补偿自身缺陷的基本方法,身心缺陷得到一定程度的康复;初步树立自尊、自信、自强、自立的精神和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形成适应社会的基本能力。 第六条特殊教育学校的基本教学语言文字为汉语言文字。学校应当推广使用全国通用的普通话和规范字以及国家推行的盲文、手语。 招收少数民族学生为主的学校,可使用本民族或当地民族通用语言文字和盲文、手语进行教学,并应根据实际情况在适当年级开设汉语文课程,开设汉语文课程应当使用普通话和规范汉字。 第七条特殊教育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全面负责学校的教学和其它行政工作。 第八条按照“分级管理、分工负责”的原则,特殊教育学校在当地人民政府领导下实施教育工作。特殊教育学校应接受教育行政部门或上级主管部门的检查、监督和指导,要如实报告工作,反映情况。学年末,学校要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工作,重大问题应随时报告。 第二章入学及学籍管理 第九条特殊教育学校招收适合在校学习的义务教育阶段学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招生范围由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确定。学校实行秋季始业。 学校应对入学残疾儿童、少年的残疾类别、原因、程度和身心发展状况等进行必要的了解和测评。

特殊教育学校教学计划.docx

2020年特殊教育学校教学计划 围绕学校课程改革,强化各项管理,立足残障学生的发展,转变观念,优化课堂教学,进一步提高管理实效,才能够创办和谐的人民满意的特殊教育学校。以下是第一范文网小编为你精心整理的关于20xx年特殊教育学校教学计划的内容,希望你喜欢。 20xx年特殊教育学校教学计划(一) 指导思想: 以精细化管理为抓手,以深化改革为动力,以教育局教育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引,以《一比一访三走进》等活动为载体,走内涵发展之路,进一步强化办学理念,完善特殊教育学校标准化学校建设。探索适合我校校情的“医教结合”之路,强化个别化、生活化教育,为残疾孩子受到平等教育、将来走上社会做个自食其力的合格公民做出不懈的努力。 一、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1、为深入贯彻学校办学理念,进一步加强教师教学思想的引导,把学生自理能力的培养,良好行为习惯的养成、文明礼貌的培养、责任意识的培养、生存能力的培养等综合素质的达成作为学校的中心工作,和对任课教师的基本要求,要求各科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得到具体落实。 2、加强教师校本培训。切实增强校本培训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借助平时的各类专业技能培训,为教师的专业化成长创造条件。在校本培训中,实行“全员培训与分层次培训”相结合,积极开展切实有效的“校本教研”活动,提高教师的业务素质和业务能力。加强骨干教师的培养,加快青年教师的成长进程。发挥名师和骨干教师的作用,每学期每人进行示范引领课,并和新教师结成帮教对子。 校本培训的项目有:钢笔字(每周一次展示)、粉笔字(两周展示一次)、以业务学习和通识学习为载体进行业务理论培训、在集体备课过程中进行业务能力(手语、课件等)的培训。并结合教学设计比赛和教学叙事比赛,展示教师集体学习和自主学习的成果。 二、加大课程改革力度 1.精细教学常规管理 坚持学校以教学为中心、教学以课堂为中心、课堂以效益为中心。以“有效教学”的研究为抓手,努力增强“三个意识”:一是进一步增强课程管理意识,确保开全、开足、教好国家规定课程;二是进一步增强过程管理意识,按照科学、高效、规范的要求,关注每一个细节;三是进一步增强制度管理意识,完善考评机制,使教学的每一个环节都有章可循、有据可依。 严把集体备课关。严把课堂教学关。严把作业批改、讲评关。周密安排日常教学管理。做到对每一位教师的教学工作情况了如指掌。挖掘教师教学风格,打造精品、高效课堂. 2.积极探索教改模式

特教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标准

附件: 山东省特殊教育学校 基本办学条件标准 (征求意见稿) 二○一一年七月

目录 一、总则 二、学校设置与规划 (一)学校设置与规模 (二)学校选址 (三)学校规划 三、学校建设用地标准 (一)学校建设用地组成 (二)学校用地面积 四、学校校舍建设标准 (一)校舍建筑组成 (二)校舍建筑面积 (三)校舍用房面积 (四)校舍建筑标准 五、装备条件标准 (一)教学与医疗康复仪器设备 (二)现代教育技术设备 (三)图书馆设备 (四)办公、生活及安全防护设备 六、随班就读学校、幼儿园资源教室配置标准(一)基本建设要求

(二)设施设备配备要求 七、师资配备标准 八、经费保障 附件:1.山东省特殊教育学校各类用房面积表 2.山东省特殊教育学校附设幼儿园玩教具配备目录 3.山东省随班就读学校资源教室设施设备配备目录

一、总则 为了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残疾人教育条例》、《山东省义务教育条例》、《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山东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1—2020年)》和《中国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纲要》,促进特殊教育的科学发展,坚持以人为本,实现教育公平,根据教育部颁发的盲校、聋校和培智学校《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试行)》,按照视力、听力和智力等残疾儿童及青少年身心发展的规律,适应特殊教育学校教学活动和师生生活的基本需求,推动特殊教育学校办学条件标准化、科学化、规范化建设,高水平、高质量实施特殊教育。特制定《山东省特殊教育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标准(试行)》(以下简称《标准》)。 本《标准》是各级政府规划、设置和管理特殊教育学校的重要依据,也是评价学校办学条件的标准。《标准》规定的各项办学条件是本省举办特殊教育学校应当执行的基本标准,在达到《标准》的基础上,应逐步提高相关办学条件指标,以充分满足教育教学及学校发展的需要。 本《标准》适用盲、聋、培智三类特殊教育学校和随班就读学校、幼儿园的资源教室建设。独立设置的特殊教育幼儿园或普通幼儿园设置的特教班,参照本标准中特殊教育学校附设幼儿园相关标准和普通幼儿园办园条件标准执行。新建学校土地规划和校舍建筑应不低于

成都普通中小学校标准化建设指导意见

成都市普通中小学校标准化建设指导意见 第一章前言 第一条为了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 2010-2020 年》和省、市政府关于教育中长期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 2020),使我市普通教育适应社会经济的发展,推进教育均衡化、现代化、国际化,适应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需要,促进素质教育对校园和校舍条件与环境的要求,创造适合青少年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办学条件和育人环境,加强中小学建设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管理,确保学校校舍建设的规划设计质量,提高建设水平,进一步改善本市中小学校的办学条件,特根据国家和省、市相关法规,结合成都市实际,编制本建设指导意见。 第二条本建设指导意见依据《城市普通中小学校校舍建筑标准》(建标 [2002]102 号)、《中小学校建筑设计规范》(GB50099-2011),《中小学校教室采光和照明卫生标准》(GB7793-2010),参考《农村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建标 109-2008)、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基本标准(试行)》,并结合本市教育发展现状和《成都市中小学校教育技术装备标准(试行)》(2012 年 3 月),以及中小学课程教材改革的要求编制。 第三条本建设指导意见是我市新建中小学校建设中应当执行的基本标准,是各级相关政府规划、批准设置、新建、改造、管理中小学校的基本依据,是中小学规范化学校创建的参照依据。在达到本建设指导意见的基础上,学校应逐步提高相关办学条件标准,以充分满足教育教学及学校发展的需要。改建和扩建学校可参照执行。 第四条中小学校的规划和建设应服从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服从成都

特殊教育学校常规管理细则2016

响水镇韭菜沟小学 特殊教育常规管理细则 2016年3月 响水镇韭菜沟小学 特殊教育常规管理细则 特殊教育就是促进残疾人全面发展、帮助残疾人更好地融入社会得基本途径。为加强我校得教育教学工作管理,规范教学行为,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一、教学组织 (一)学校以校长为核心,根据实际需要建立教学组织机构,建立健全学校教研网络,不断建立与完善高效得教学管理系统,全面计划、组织、指挥、调控、检查、总结与提高学校得教育教学工作。 (二)学校校长全面负责学校得教学工作,依据《残疾人教育条例》、《特殊教育学校暂行规程》、《关于进一步加快特殊教育事业发展得意见》(国办发〔2009〕41号)与《教育规划纲要》等法律法规实施办学行为。 (三)学校得领导要不断加强自身修养,提高管理水平,引领教师务实、开拓、创新地开展工作,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组织制订学校得教学管理制度,为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得顺利进行提供有利保证。实行民主管理,保障学校管理得制度化、规范化。 2、抓好教师队伍建设,创建教师专业化成长之路。 3、加强教育教学管理,全面提高教学质量。 4、校长要遵循残疾学生得自身特点,重视与加强教学支援体系建设,使符合条

件得残疾学生普遍得到教育、康复、职业培训,创设有利于师生发展需要得宽松与谐得支持性环境,提供师生最少限制环境。 5、在设计与实施特殊教育服务得过程中,学校必须加强与残疾学生及其家长合作,考虑家长得意见与愿望,在合适得时候还要考虑学生本人得意见与愿望。 (四)教务处承担学校教学计划得组织实施、教学工作得指导检查等管理任务。部门负责人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协助校长制定并组织实施学校教学工作计划,编好课程表与教师任课安排表,开齐开足课程。 2、协助校长抓好教学检查。 3、加强教学策略研究。 4、做好教学档案与教学业务档案工作。要按照上级部门要求做好档案工作,不得更改、损坏、遗失各种档案资料,对师生档案材料要严格保密制度。要建立教师得业务档案,真实反映出每位教师成长得足迹。 二、教学实施 (一)课程设置 课程设置应体现义务教育得基本性质,体现先进得特殊教育思想,符合特殊教育得基本规律与特点,遵循特教学生身心发展规律,既着眼于学生适应生活、适应社会得基本需求,又体现学生个别化发展需要,为残疾学生得全面发展奠定基础。要根据教育部《培智学校课程设置实验方案》开足、开齐、开好各门课程。 (二)课程实施 1、学校必须使用国家统一编写得教材。无统编教材得,学校应向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可使用其她省市教材审定委员会批准使用得教材。

特殊教育学校智障儿童康复计划

特殊教育学校智障儿童康复计划》使用说明 为规范我县3—6 周岁贫困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项目顺利实施和业务管理,平邑县残联委托平邑县特殊教育学校制定《贫困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教育计划》,主要用于智障儿童康复项目实施的监测、检查和督导。班级教学计划内容涉及学期、月、周教学计划、课程表、教案、个案研讨报告、康复训练效果分析等康复教育流程中的重要环节,对规范智障康复训练与服务、提高康复教育质量具有重要的意义。现将《平邑县特殊教育学校智障儿童康复教育班级教学计划》使用有关事宜作如下说明: 、班级教学计划的使用及填写 (一)《智障儿童基本情况一览表》 儿童监护人的基本信息,是老师与家长联系的重要信息,原则上每学期末家长会上与家长校对一次。 二)《智障儿童学习能力分析一览表》 根据《智障儿童学习能力评估表》上评估内容,分析儿童在粗大运动、精细动作、感官知觉、认知、语言交往、社会技能、生活自理七个领域的学习优势与弱势。原则上要求各康复机构每学期初进行一次儿童的学习能力分析。 (三)《智障康复学期单元教学主题》 单元教学主题的设计,遵循“孩子的学习就是生活,孩子的生活就是学习”的原则,筛选与孩子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素材。原则上每月一个单元主题,二周一个单元主题之下的教学分主题。 ( 四)《智障康复学期教学计划》、《智障康复月教学计划》、《智障康复周教学计划》教学计划是根据教育目标、课程设计原则及儿童发展现状,合理地选择和组织教学内容,对教育工作作出长期和短期的安排,以确保康复教育工作有目的、有步骤、有成效地开展,使康复教育真正落实到每位智障儿童身上,以达到促进每位智障儿童康复的目标。 1.学期教学计划:是教育内容的整体框架,为安排月计划、周计划指明方向

特殊教育课程具体内容

第三讲特殊教育课程 一、特殊教育课程含义 1.广义:特殊教育学校设置学科的总和,或者学生在教师教导下各种活动的总和。 2.狭义:特殊学校中的各门学科。 课程的定义众说纷纭,大致可以分为以下三类 课程即教材 课程内容在传统上历来被作为要学生习得的知识来对待,重点放在向学生传递知识这一基点上,而知识的传递是以教材为依据的。所以,课程内容被理所当然地认为是上课所用的教材。这是一种以学科为中心的教育目的观的体现。教材取向以知识体系为基点,认为课程内容就是学生要学习的知识,而知识的载体就是教材,其代表人物是夸美纽斯。 课程即活动 这种课程的主要代表人物是杜威。杜威认为“课程最大流弊是与儿童生活不相沟通,学科科目相互联系的中心点不是科学,而是儿童本身的社会活动”。通过研究成人的活动,识别各种社会需要,把它们转化成课程目标,再进一步把这些目标转化成学生的学习活动。这种取向的重点是放在学生做些什么上,而不是放在教材体现的学科体系上。以活动为取向的课程,注意课程与社会生活的联系,强调学生在学习中的主动性,是一种探究性的教学。 课程即经验, 认为“教育的基本手段是提供学习经验,而不是向学生展示各种事物。”这种观点强调学生是主动参与者,学生是学习活动的主体,学习的质和量决定于学生而不是课程,强调学生与外部环境的互相作用。教师的职责是构建适合学生能力与兴趣的各种情境,以便为每个学生提供有意义的经验 5

二、特殊教育课程的历史发展 唯物论与人道主义的传播从思想上为特殊教育扫清了道路,康复医学的进步从科学上为特殊教育课程提供了依据,而盲文和聋人手势语的创造则从语言文字上为特殊教育课程做了准备。 课程的前提是语言文字,有了语言文字,课程才能提到日程上来。 2.第二阶段 养护机构的建立。由于尚未具备诊断测量的工具,受教育者的障碍程度无法分辨,只得不分障碍程度的轻重,一律加以教养,教学内容主要是以补偿或治疗缺陷,为残疾者参与和适应社会环境创造条件。养护也意味着慈善救济,反映在课程上就是只停留在生活适应的低水平,并且不分残疾轻重。 3.第三阶段 教育对象分化,引起课程分化的阶段 20世纪60年代以前: 1905年比奈-西蒙量表问世;普通中、小学特殊儿童班的大发展。这两件事也叫做特殊教育的里程碑。对弱智儿童的诊断更加科学,对弱智儿童的认识分化更详细。教育对象的分化,必然引起课程的分化。建立特殊班,逐渐推广到盲聋低视力肢体障碍等儿童也在普通中小学建立 1.第一阶段 第1页 特殊班,这样就使人们明确了特殊儿童在课程设置上,首先考虑的是学习普通教育学校相应学段的部分课程,以完成普及义务教育的任务。 特殊教育学校课程完善阶段1960-至今 1975年美国94-142公法,促进了美国特殊教育长足发展,日本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公布的新宪法,对公民的权利与义务加以保障,据此制定的《教育

特殊教育学校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第一章总论 1.1 项目名称及工作阶段 项目名称:xxx特殊教育学校建设项目 工作阶段:可行性研究 1.2 项目建设单位及法人 项目建设单位:xxx教育局 法定代表人: 1.3 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单位 本报告由xxx投资咨询服务部编制 工程咨询资格证书编号:工咨丙 61000737 1.4 可行性研究工作的依据及范围 1.4.1研究工作依据 1、《国务院关于基础设施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国发〔2001〕21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 5、《国家教育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 6、《中国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纲要(2006年—2010年)》;

7、《“十一五”期间中西部地区特殊教育学校建设规划(2008—2010年)》(教发〔2007〕20号); 8、《特殊教育学校暂行规程》(1998年12月1日通过); 9、《特殊教育学校建设标准(试行)》(1994年发布); 10、国家发改委关于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内容和深度的有关规定; 11、《特殊教育学校建筑设计规范》(JGJ76-2003); 12、《陕西省“十一五”教育发展专项规划》; 13、《xxx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 14、项目建设单位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 1.4.2研究工作范围 本项目可行性研究工作范围是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有关方针政策、规范及标准以及xxx特殊教育学校建设项目的设想,着重对工程建设进行分析和论证。对项目建设的背景及必要性进行分析,对项目工程建设规模及建设方案进行论证;对校址选择及外部建设条件进行考察;对项目对周围环境及周围环境对项目的影响进行评价;对项目组织机构及人力资源进行设置和配备;对项目实施方案计划及进度进行安排;对项目投资进行估算及研究分析资金来源状况;对项目经济效益及社会效益进行分析。 1.5 项目建设地址 xxx特殊教育学校选址于县城城市主干道西新街以南,凤凰西路

特殊教育学校 折纸教案设计

《手工折纸课》教案 [设计理念及目标定位] 折纸是我国一种传统的手工艺术。手工折纸富于变化,造型生动活泼可爱,宜于儿童想象和智力的开发。实际证明,折纸是一个手脑并用的过程,既可开发儿童的智力,培养而的注意力、观察力、想象力和理解力,又可促进而手肌肉群的灵活性和大脑的发育。因此,我们就从小开始对孩子进行纸艺特色的培养,希望通过纸艺特色活动,使学生学会简单的折纸方法,并正确掌握折纸的技能技巧,从而进一步培养学生爱动脑、爱动手、不怕困难的精神。 新课标指出:劳动技术教育不仅要教会学生如何劳动,还应当让学生在主动积极的思维和情感活动中,加深理解和体验,有所感悟和思考,受到情感熏陶,获得思想启迪,享受审美乐趣。因此,结合本节教学内容,特制定以下教学目标: 1、在学折纸的基础上,学会画画,做手抄报。 2、培养学生的动手能力。 3、拓宽思路,充分发挥学生的创造能力。 [教学方法] 教法:1、借助多媒体课件以及老师的演示操作,直观感受,创设情境,激发兴趣。 2、让学生在探索中思考问题,在思考中感悟知识,激活学生思维,掌握学习方法。 学法:1、采用看、听、议相结合,让学生在看中思考、听

中感悟、评中体会、议中理解。 2、小组合作、探究法。让学生在学习中共同探讨,找到解决问题的最佳方法、达成共识。 [教学准备] 多媒体教学课件,折好的教具成品及半成品,正方形纸2~3张,五角星若干。另外,每生准备正方形纸2~3张。 具体安排: 9月:教学重点:教幼儿认识纸艺的一些辅助工具和辅助材料,初步了解纸艺的基本方法。 具体开展:认识折叠符号:外形线、虚线、反复折、折叠方向、卷折、剪开、剪掉等。学会折纸:飞机、小船等。 10月:教学重点:1、教幼儿学会纸艺的基本折法。(对边折、对角折、向中线折等) 2、学会折纸:纸鹤、大风车等。 具体开展:引导幼儿掌握基本方法:对边折、对角折等学会用正方形的纸折出房子。 11月:教学重点:1、教幼儿继续学习折纸的方法(正方形集中折、长方形集中折)。 2、学会折纸:帆船、五彩鱼。3、学会涂色。 具体开展:1、正方形集中折:相邻两边向对角线折就完成了。2、长方形集中折:同侧角向中线折就完成了。 12月:教学重点:1、继续学习折纸的方法(双正方形、双三角形)。2、学会折纸:大象、盒子。3、学会涂色

2021年特殊教育学校教学计划(最新版)

2021年特殊教育学校教学计 划(最新版) Through the work plan, you can make a plan for future work and work out a detailed plan; the work plan function greatly improves work efficiency. ( 工作计划) 部门: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文字可以自由修改

2021年特殊教育学校教学计划(最新版)导语:通过工作计划,可以对未来工作进行一个规划,制定出详细计划;这样能让工作更有条理性,还能对工作进行全局的管理,可以更好的应对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工作计划功能对提升工作效率有很大提升。 20xx年特殊教育学校教学计划(一) 指导思想: 以精细化管理为抓手,以深化改革为动力,以教育局教育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引,以《一比一访三走进》等活动为载体,走内涵发展之路,进一步强化办学理念,完善特殊教育学校标准化学校建设。探索适合我校校情的“医教结合”之路,强化个别化、生活化教育,为残疾孩子受到平等教育、将来走上社会做个自食其力的合格公民做出不懈的努力。 一、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1、为深入贯彻学校办学理念,进一步加强教师教学思想的引导,把学生自理能力的培养,良好行为习惯的养成、文明礼貌的培养、责任意识的培养、生存能力的培养等综合素质的达成作

为学校的中心工作,和对任课教师的基本要求,要求各科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得到具体落实。 2、加强教师校本培训。切实增强校本培训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借助平时的各类专业技能培训,为教师的专业化成长创造条件。在校本培训中,实行“全员培训与分层次培训”相结合,积极开展切实有效的“校本教研”活动,提高教师的业务素质和业务能力。加强骨干教师的培养,加快青年教师的成长进程。发挥名师和骨干教师的作用,每学期每人进行示范引领课,并和新教师结成帮教对子。 校本培训的项目有:钢笔字(每周一次展示)、粉笔字(两周展示一次)、以业务学习和通识学习为载体进行业务理论培训、在集体备课过程中进行业务能力(手语、课件等)的培训。并结合教学设计比赛和教学叙事比赛,展示教师集体学习和自主学习的成果。 二、加大课程改革力度 1.精细教学常规管理

特殊教育学校建设实用标准化

特殊教育学校建设标准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国残疾人保障法》和《残疾人教育条例》,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促进特殊教育的科学发展,坚持以人为本,实现教育公平,满足特殊教育学校教学活动和师生生活的基本需求,合理确定校园建设用地面积与校舍建筑面积指标和建筑标准,全面提升学校建设水平,特制定本建设标准。 第二条本建设标准是为特殊教育学校建设项目决策服务和合理确定特殊教育学校建设水平的全国统一标准,是编制、评估和审批特殊教育学校建设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校园规划设计和建设规划用地的依据,也是审查项目设计和监督检查工程项目建设全过程的尺度。 第三条本建设标准所称特殊教育学校是指九年制义务教育阶段招收盲、聋、智障学生的学校。 第四条本建设标准适用于实施普及义务教育阶段的各类特殊教育学校的新建项目,改建和扩建项目参照执行。 第五条特殊教育学校的建设必须确保师生安全和使用功能,学校的建筑及设施应具有防御各类重大意外灾害的能力和应对措施。应执行“环保、节地、节能、节水、节材、无障碍”的基本规定,注重技术、经济对比分析。 第六条特殊教育学校建设应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先规划后建设。本建设标准将各类校舍面积分为必备指标和选配指标,必备指标分为一级指标和二级指标,校园建设用地面积指标分为Ⅰ类和Ⅱ类。新建学校应按必备指标加选配指标进行校园总体规划。首期建设的校舍建筑面积不应低于必备指标。建在县级城镇

的特殊教育学校首期建设的校舍建筑面积不应低于一级指标,建在地(州)、市及以上的特殊教育学校首期建设的校舍建筑面积不应低于二级指标。 第七条特殊教育学校建设,除应执行本建设标准外,还应符合国家现行其他相关标准的规定。 第二章建设规模与建筑项目构成 第八条特殊教育学校的建设规模,应根据各类特殊教育学校的办学规模、课程设置、教学计划、校舍建筑面积指标确定。 第九条办学规模和班额宜根据生源按下列规定设置: 一、盲、聋校为9班、18班、27班,12人/班。 二、培智学校为9班、18班、27班,8人/班。 第十条特殊教育学校校舍建筑由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公共活动及康复用房、办公用房、生活用房四部分构成。 第十一条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 一、盲校:包括普通教室、语言教室、计算机教室、直观教室、音乐教室、乐器室、美工教室及教具室、实验室、仪器及准备室、生活与劳动教室、劳技教室,以及地理教室、小琴房。 二、聋校:包括普通教室、语训小教室、律动教室及辅房、美工教室及教具室、多媒体教室、计算机教室、实验室、仪器及准备室、生活与劳动教室、劳技教室,以及语训小教室、职业技术教室。 三、培智学校:包括普通教室、唱游教室、心理疏导个训室、计算机教室、美工教室及教具室、家政训练教室、语训教室、劳技教室,以及律动教室及辅房、乐器室、情景教室。 第十二条公共活动及康复用房:包括图书阅览室、多功能活动室、电教器材室、体育康复训练室、体育器材室。盲校应增设风雨操场、心理咨询室、视力

特殊教育学校资源教室建设初探

特殊教育学校资源教室建设初探 北流市特殊教育学校刘升 [摘要]资源教室是为有特殊教育需要学生提供支持和帮助的特定场所,是特殊教育学校重要的专用教室之一。在特殊教育学校建设资源教室对促进特殊教育发展,满足特殊学生的特殊教育需要具有重要意义。特殊教育学校要加强对资源教室的管理,选配好资源教师,根据资源教室的资源情况和学生的需要开设不同形式的特殊教育服务。 [关键词]特殊教育学校资源教室建设 资源教室( resource room)是在普通学校或特殊教育学校建立的集课程、教材、专业图书以及学具、教具、康复器材和辅助技术于一体的专用教室;它具有为特殊教育需要儿童提供咨询、个案管理、教育心理诊断、个别化教育计划、教学支持、学习辅导、补救教学、康复训练和教育效果评估等多种功能,其目的是满足具有显著个别差异儿童的特殊教育需求①。 资源教室最早起源于美国,当时只限于为视觉障碍学生在普通学校中就学提供特殊帮助,后来逐渐扩大到为各类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学生提供教学支援。我国台湾在1975年成立了第一间启聪资源教室,此后在一些学校陆续开始设置不同类别的资源教室,到1978年,台湾正式推行资源教室方案,资源教室建设得到较快发展。 在我国大陆地区,资源教室建设随着随班就读的开展而得到发展和重视。20世纪90年代初期,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在贵州省资助建立了我国大陆地区第一批资源教室。90年代中期,我国比较发达的东部沿海城市的部分学校开始进行创建资源教室的尝试。2000年以后,我国资源教室的建设在部分地区开始纳入特教学校的建设规划,北京、上海等地的资源教室建设起步比较早,为各地的资源教室建设起到了带动和示范作用,资源教室建设也成为特殊教育界关注的一个热点,成为特殊教育支持保障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 一、在特教学校建立资源教室的意义 (一)建立资源教室是新时期特殊教育发展的需要 随着社会的发展,国力的增强,以及国民对特殊教育认识的不断提高,我国的特殊教育在近些年得到了很大的发展。在中国历史上,特殊教育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受到这么高度的重视,并成为公共教育的一部分。基于人权及教育机会均等的理念,特殊儿童也应该像正常儿童一样公平地享有国民应有的优质的教育。当前,社会对特殊教育的要求已不仅仅满足于①许家成周月霞主编,《资源教室的建设与运作》,北京,华夏出版社,2006年7月第一版,第2页。

特殊教育学校办学条件标准

贵州省特殊教育学校建设规范(试行) (未商省建设厅) 为规范我省特殊教育学校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特殊教育学校建筑设计规范》(建设部、教育部2004年颁布)和《特殊教育学校建设标准(教育部1994年颁布,试行)》,结合我省现阶段以建综合类学校为主的实际,制定本建设规范(试行)。 一、校址选择 学校所在环境应符合下列规定: 1、校址选择应避免自然灾害的影响; 2、校址应选择在卫生、无污染的地区,与各类污染源的距离,应符合国家有关防护距离的规定; 3、学校应选择在交通较为便利、公用设施较为完备的地区; 4、校园周边不应有无防护设施的河流、池沼、断崖及陡坡等地带; 5、校园用地不应有架空变压输电线及城市热力管等管线穿越校区。 二、班额 盲学校每班按14人、聋学校每班14人、启智学校每班12人计算。 三、学校用地

特殊教育学校用地按功能来分,应按教学区、运动活动区、植物种植绿化区、康复训练及职业技术训练区、生活服务区等功能关系进行合理布置。 特殊教育学校生均占地面积按下表执行(单位:㎡) 综合类学校生均占地面积按不低于65㎡/生执行。 1、运动场地应根据学校规模设置:9—12班,应设置200m环形跑道及4—6股的100m直跑道的运动场;18—24班规模时,尚需增设1—2个球类场地。 2、康复训练及职业技术训练场地应包括:体能训练、盲学校定向行走训练、职业训练场等,其场地面积应为4㎡/人,但总面积不应小于400㎡。 3、学校绿地应包括校园绿地及植物种植园地等成片绿地,绿地率不应小于35%。 四、学校校舍 特殊教育学校校舍的组成,根据学校类型、规模、教学活动的要求和条件,为残疾学生的学习、生活、活动提供不同数量、不同尺寸、不同设施设备的用房,一般包括各类教学用房(普通教室、专用教学及公用学习用房)、生活训练用房、劳动技术用房、康复训练用房、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用房等,其使用面积最低指标见附表。

特殊教育学校空间设计的若干分析

特殊教育学校空间设计的若干分析 残疾人是社会中的一群特殊的群体,残疾儿童的教育在当今越发引起人们的重视,而教育和生活的第一个环节就是他们所处的生活学习环境,文章探讨了残疾儿童在生理和心理上有别于其他孩子的特殊性,对特殊教育学校在空间设计上应具备的若干特点进行分析,从而力图创造出最适合这些残疾儿童的教育生活环境。 标签:特殊教育学校;空间设计;无障碍;情感 1 概述 据资料统计,我国现在有0~18岁残疾儿童约1400万,包括6~14岁义务教育阶段的残疾儿童约812.5万。这些儿童的教育问题越来越得到社会的关注和国家的重视。但是经过笔者调查,现在国内特殊教育学校(以下简称特教)建筑设计创作的理论基础还很薄弱,而现存的特教学校也基本是以前旧楼改造的,当中硬件设备等并不是针对这群特殊孩子而特殊设计的,因此针对这些特殊的儿童群体,设计这种“特殊的”建筑也就成为当今社会的重要课题。 笔者有幸参与设计了沈阳苏家屯区特殊教育学校设计,在当中作为主要的负责人和设计人,对特教建筑的空间设计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并希望通过本文和大家探讨一些空间设计的问题。 2 残疾儿童的特殊性 目前,我们把残疾类型分为五大类:听力语言残疾,视力残疾,肢体残疾,精神残疾和智力残疾。其中可以包含两种或两种以上的残疾人,并且把之称为综合残疾。 对于视觉,语言听力和肢体残疾的儿童,他们不存在区别于同等年龄段儿童的智力低下。但是对于智力和精神残疾的儿童,和同龄儿童相比存在智力低下或者自卑、敏感、多疑等特点,他们自尊心强,不愿意与人沟通、情绪不稳定等,因此,对他们的教育也存在一定的难度,他们适应环境的能力也相对较差,需要在情感和教育上共同给于关心和重视。 沈阳市苏家屯区特殊教育学校基本面向的就是这类智力或精神上残疾的儿童,并且为寄宿学校。因为任务书中向我们提出设计包括教学用房和生活用房两部分。 3 特殊教育学校空间设计 3.1 功能分区具有特殊性

特殊教育学校 建设标准

特殊教育学校建设标准

特殊教育学校建设标准

特殊教育学校建设标准(试行) (条文说明) 一九九四年七月 北京

目录 第一篇特殊教育学校建设标准总则 第二篇盲校建设标准 第一章学校选址与规划 第二章校园用地面积指标 第三章校舍建筑面积指标 第四章校舍建筑标准 第三篇聋校建设标准 第一章学校选址与规划 第二章校园用地面积指标 第三章校舍建筑面积指标 第四章校舍建筑标准 第四篇弱智学校建设标准 第一章学校选址与规划 第二章校园用地面积指标 第三章校舍建筑面积指标 第四章校舍建筑标准

第一篇特殊教育学校建设标准总则 第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要求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为视力、听力、语言和智力残疾儿童、少年举办特殊教育学狡。《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指出国家保障残疾人受教育的权利。为了加速特殊教育的发展步伐,必须科学地、合理地制定校舍建设标准,以便能够创造适合视力、听力、语言和智力残疾儿童和少年需要的、有利于补偿其生理缺陷,便他们受到全面的基础教育,并在德智体诸方面得到生动、活泼、主动地发展的校园环境,同时也使校园规划设计和建设中有所遵循,这是制订本建设标准的基本目的。 第二条我国还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各地的经济发展也极不平衡,盲校、聋校、弱智学校的建设必须立足于我国国情和经济发展水乎,充分考虑残疾儿童和少年的特点,创造适宜的教学环境,配备必要的教学、行政办公和生活用房及场地设施。并在规划中预留必要的职业技术教育用房和勤工俭学用房的基地。各地在新、扩、改建设特殊教育学校时均应按本标准做好校舍建设规划。并可根据经济条件一次建成或分期分

特殊教育学校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措施

南昌市特殊教育学校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措施 问题: 1.特殊教育法制建设滞后。 近年来我国特殊教育的法律法规建设取得了重要成就,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等法规都涉及了残疾人儿童教育的一系列问题,《残疾人教育条例》对残疾人的教育问题进行了专门的规定,这些法律法规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残疾儿童教育的顺利实施。但是不可否认的是,我国至今还没有专门的特殊教育法。现行法律法规中,缺少更为详细的、具体的、操作性更强的法规;执法不力,执法不严在残疾人教育上更为突出。缺乏相应的立法保障往往导致各级教育主管部门或教育主管领导对特殊教育重视不够,不利于特殊教育发展。以南昌市为例,南昌市残疾人特殊教育机构数量极少,公办的只有8所,民办的也只有4所,这远远不能满足残疾儿童的教育需求。 2.政府对残疾人特殊教育的投入不足。 我国的特殊教育投入存在明显不足的问题。以南昌市为例,南昌市残疾人特殊教育机构数量极少,公办的只有8所,民办的也只有4所,这远远不能满足残疾儿童的教育需求。并且经调查发现,县级的残疾人教育学校先进的教学仪器和手段没有配备,有的甚至连基本的教学设备、教学资料都缺乏。例如,学生没有起码的的上课的器材,更不用说聋儿有适用的助听设备、盲生、儿有适用的助听

设备了。另外,民办的特殊教育学校生存发展状况更是令人担忧,甚至连教师、及最基本的教学设备都缺乏。 3.残疾儿童入学率偏低。 残疾儿童属于弱势群体,残疾导致的残疾人生活中的各种困难,是造成入学率偏低的主要原因。其次,经调查,大多学校在招生时在年龄、户籍、身体状况上都有所限制。例如,智力学校要求只接收本地区内且有生活自理能力的智障儿童,另外在年龄方面也有阶段限制。这就使得多重残疾的、较偏远地区的以及大龄的残疾人没有获得特殊教育的机会,不利于促进教育公平化的实现。 4.民办与公办特殊教育机构之间的发展存在较大的差距。 1)从经费上看:公办学校各项花费全部由家承担,资金压力较小。而民办学 校普遍面临资金紧张的问题,调查显示,学校资金来源主要是社会的捐助、 基金会以及企业的赞助、学生义卖所得及部分学员缴的学杂费等。 2)从硬件上看:公办学校基础设施比较完善,表现在学校占地面积较广、有 较多现代化多媒体教学设备及残疾人康复健身设备。而民办学校在硬件设 施上就极为缺乏,表现为学校场地狭小,不具备相应的教学设备以及基本 的康复健身设备。 3)从软件上看:公办学校教师资源比较充足,教职工分工比较明确,层次等 级分,学校的教育教学水平和教师水平都相对较高,特殊教育专业教师较 多。而民办学校教育教学水平差强人意,教师水平不够高,教师资源缺乏, 教师百分之八十为非特殊教育专业出身。

特殊教育学校无障碍设计与施工探讨

特殊教育学校无障碍设计与施工探讨 摘要:辽宁特殊教育职业学院新建工程为提供给特殊人群一个适用、舒心的生活、教育环境,建设过程中通过对扶手、门、卫生间、通道等多处无障碍设施进行优化,努力打造无障碍的物质、信息和交流环境,取得了可喜的成绩,积累了宝贵的经验,为今后特殊教育学校无障碍设施的设计与施工提供了借鉴。 关键词:特殊教育;无障碍设计 Abstract: LiaoNing special education vocational college new construction to provide for special groups a suitable, comfortable life, education environment, the construction process through the armrest, doors, bathroom, channel and facilities for the disabled in optimization, to create the barrier-free material, information and communication environment, and achieved gratifying results, accumulated valuable experience for the future, special education school barrier-free facilities design and construction to provide the reference. Keywords: special education; Barrier-free design 1 工程概况 辽宁特殊教育职业学院(二标段)工程位于沈阳市东陵区柏叶基地,总建筑面积50543㎡,包括教学、实训、行政、接待中心及门卫2两个单体,其中教学、实训、行政、接待中心建筑面积50511㎡,采用独立基础,框架结构。建筑层数地下局部1层,地上四层,局部五层。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各项无障碍设施的设计与施工一直是参建各方研讨的重点。 2 无障碍设施设计与施工重点 2.1 出入口、通道无障碍 特殊教育学校室内外高差应用坡道进行过渡,不宜采用台阶形式。本工程主要出入口坡道坡度为1:50,其余部位均不超过1:30。 楼座主入口的门,门锁不设锁舌,优点是开闭门只需拉动或推动门拉手即可,不需转动执手,为残肢人群提供了方便。 走廊为人流量大的公共区域,走廊宽度必须符合规范要求,走廊地砖应采用

特殊教育学校教师教学基本规范

特殊教育学校教师教学基本规范 教育教师常规是指教师必须遵守执行的势头规范。加强教育教学常规的管理,有利于增强教师在备课上课作业辅导考核教学研究等方面的能力,使我校教师教学工作走向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Y 一、备课 备课是进行教学的基础,也是提高教学效率的关键,教师必须认真备课: 1、教师应在认真学习教学大纲、钻研教材,了解学生学习现状的基础上,制订好学期授课计划,经教研组长同意,教导处审批后方可实施,中途变更授课计划须报教导处批准。 2、备课立刻银根趋利而无标的需求,一学生为主体学的教学目标;更新教学目标及学生认知规律教材;更新教学规律及学生掌握知识形成既能发电能力的实际需要使用现代化教学手段。 3、教师应将备课结果必须在教案之中,教案必须按课时认真编写,教案的详略应以利于教学实践为原则,教龄在五年以内或新任教的教师必须写详案,教师开学前应提前写两周教案,学期中应提前写一周教案。 教师应接受上级教育部门、学校领导、教导处和教研组长对教案的检查。教导处每学期至少进行两次教案检查。教研组长要在教案上签字。 4、教案必须精心设计,与加利用已有课题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重点、难点、教学过程、教学方法、教学手段、板书、练习设计

和师生活动设计等,提倡写教后感。 二、上课 上课是把教案转化成教学实践的师生双边活动过程,教师要认真做好课前准备,娴熟运用基本教学技能,正确过用教学方法,恰当有效地运用现代化教学手段。 1.目标明确。依据教学大纲,教材和学生实际确定每节课的教学目标。 2.内容正确。讲究知识的科学性、系统性,做到紧扣目标,容量适中,难易适度,重点突出,难点分散,讲有中心,练有目的,精讲精练,分析精当,寓德于教,教书育人。 3.方法恰当。教师应根据教学内容,学生实际和教师自身特点,充分使用现代化教育技术设备,选择恰当的教学方法的手段,要废除注入式,运用启发式,深入浅出,积极引导学生参与教学活动,促进学生思维,发展学生智力,使学生学得主动,学得积极。 4.基本功扎实。教师要有扎实的教学基本功,具备演讲、解题、示范、实验操作,使用教具等方面的基本能力。 语言要准确、规范、生动,具有启发性的引导力,要用普通话讲课。 手语要规范、准确、能辅助教学,但不能依赖手语教学。 板书要正确、工整、清楚、精练、布局结构合理,讲课重点突出,教学过程科学严谨。 5.讲究艺术。教学中要讲究语言的艺术、提问的艺术、板书的艺

特教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标准

特教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标准

附件: 山东省特殊教育学校 基本办学条件标准 (征求意见稿) 二○一一年七月

目录 一、总则 二、学校设置与规划 (一)学校设置与规模 (二)学校选址 (三)学校规划 三、学校建设用地标准 (一)学校建设用地组成 (二)学校用地面积 四、学校校舍建设标准 (一)校舍建筑组成 (二)校舍建筑面积 (三)校舍用房面积 (四)校舍建筑标准 五、装备条件标准 (一)教学与医疗康复仪器设备 (二)现代教育技术设备 (三)图书馆设备 (四)办公、生活及安全防护设备 六、随班就读学校、幼儿园资源教室配置标准(一)基本建设要求

(二)设施设备配备要求 七、师资配备标准 八、经费保障 附件:1.山东省特殊教育学校各类用房面积表 2.山东省特殊教育学校附设幼儿园玩教具配备目录 3.山东省随班就读学校资源教室设施设备配备目录

一、总则 为了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残疾人教育条例》、《山东省义务教育条例》、《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山东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1—2020年)》和《中国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纲要》,促进特殊教育的科学发展,坚持以人为本,实现教育公平,根据教育部颁发的盲校、聋校和培智学校《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试行)》,按照视力、听力和智力等残疾儿童及青少年身心发展的规律,适应特殊教育学校教学活动和师生生活的基本需求,推动特殊教育学校办学条件标准化、科学化、规范化建设,高水平、高质量实施特殊教育。特制定《山东省特殊教育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标准(试行)》(以下简称《标准》)。 本《标准》是各级政府规划、设置和管理特殊教育学校的重要依据,也是评价学校办学条件的标准。《标准》规定的各项办学条件是本省举办特殊教育学校应当执行的基本标准,在达到《标准》的基础上,应逐步提高相关办学条件指标,以充分满足教育教学及学校发展的需要。 本《标准》适用盲、聋、培智三类特殊教育学校和随班就读学校、幼儿园的资源教室建设。独立设置的特殊教育幼儿园或普通幼儿园设置的特教班,参照本标准中特殊教育学校附设幼儿园相关标准和普通幼儿园办园条件标准执行。新建学校土地规划和校舍建筑应不低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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