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实验中学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东莞实验中学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东莞实验中学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东莞实验中学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东莞实验中学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为了建立切实可行的分配制度,充分调动我校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根据《东莞市中小学校教职工浮动津贴分配指导意见》(东教人2006[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东莞实验中学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一、绩效工资分配的基本原则

(一)按劳分配、多劳多得、优质优酬的原则。绩效工资的分配要坚持按劳分配,多劳多得原则,充分体现教职工的劳动价值,与教职工的岗位职责、工作态度、工作数量和工作绩效挂钩。

(二)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既合理拉开校内教职工之间收入的差距,实行向优秀人才和关键岗位倾斜,支持优秀人才创造优秀业绩,又要保障表现较好,能够完成各项任务的教职工绩效工资的发放水平,保障大多数教职工的利益,做到效率与公平统筹兼顾,充分调动全体教职工的积极性。

二、绩效工资分配的办法

按照教育局提出的“坚持向一线教师、骨干教师倾斜,向关键岗位倾斜”的精神,一线教师与非一线教师的绩效工资按1:0.8的比例进行分配。学校把绩效工资分为考勤、工作量和绩效三部分,每半年发放一次。具体安排如下:

(一)考勤津贴

考勤津贴占绩效工资总额的10%。半年金额为650元。发放方式如下:一线教师非一线教师

满勤(含事假一天内、病假两天内) 650元满勤(含事假一天内、病假两

天内)

550元

事假2-3天、病假3-5天600元事假2-3天、病假3-5天500元事假4-7天、病假6-10天内500元事假4-7天、病假6-10天内400元事假8-15天、病假11-20天400元事假8-15天、病假11-20天300元

旷工半天100元,一天以上0元

注:学校、年级、科组、备课组会议以及升旗仪式等均计入考勤之中。

(二)工作量津贴

1、一线教师工作量津贴

一线教师工作量津贴占绩效工资总额的40%。半年金额为2680元。按周工作量计算发放。具体金额由正常工作量津贴与超(或不足)工作量津贴

(三)绩效津贴

1、一线教师的绩效津贴

一线教师教学绩效津贴占总绩效工资的50%。半年金额为3350元。每学期对班级教学目标完成情况进行一次考核,依据考核结果发放。主要由基本教学目标、超额完成教学目标、未完成教学目标三部分绩效分数构成个人绩效分数,再依据教师个人绩效分按四个等次发放,各等次的金额标准和人数比例如下:

等次标准比例

一等比二等多500元约占一线教师的30%,设人数为

a

二等设为x元约占一线教师的70%,设人数为

b

三等比二等少1000元不定人数,设为c

四等0元不定人数,设为d

一线教师人数=a+b+c+d

a(x+500)+bx+c(x-1000)=一线教师总绩效津贴

一线教师个人绩效分计算方法如下:

一线教师个人绩效分数=基本绩效分+平均奖惩分(奖分为正,惩分为负)教师平均奖惩分=教师所带班级奖惩分之和除以所带班级数。教师班级奖惩分由超目标奖励分或未完成目标扣分组成。

超目标奖励分:每超一级目标一个,班主任加5分,考试科目任课老师加4分,非考试科目任课老师加3分。每超二级目标一个,班主任加4分,考试科目任课老师加3分,非考试科目任课老师加2分。

未完成目标扣分:每差一级目标一个,班主任扣4分,考试科目任课老师扣3分,非考试科目任课老师扣2分。每差二级目标一个,班主任扣3分,考试科目任课老师扣2分,非考试科目任课老师扣1分。

一线教师有以下行为之一者认定为三等:

(1)考试成绩差,致使班级教学目标未完成的;

(2)家长或学生教学反馈评价30%以上不满意的;

(3)半年内无故缺席科组会议三次以上的;

(4)半年内无故缺席年级会议三次以上的;

(5)半年内无故缺席升旗仪式两次以上的;

(6)半年内无故缺席校级会议两次以上的;

(7)半年内无故旷课累计到2节以上或学校的考勤检查中两次无故不在岗的;

(8)学校作业、教案抽查2次不合格的;

(9)半年内事假累计超过1个月或病假3个月未履行岗位职责的;

(10)在监考中不认真履行职责,造成不良影响的。

一线教师有以下行为之一者认定为四等(不享受此项津贴):

(1)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造成恶劣影响的;

(2)不遵守教育局的收费制度,乱收班费;不经教导处审批私自或变相组织学生订参考资料的;

(3)以赢利为目的向师生推销产品、到校外兼职或私自给学生有偿补课,造成恶劣影响的;

(4)私自组织学生外出活动,造成恶劣影响或重大安全事故的;

(5)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造成恶劣影响或严重后果的;

(6)学校考勤检查无故4次不在岗的;

(7)半年内累计旷课到4节以上或旷工1天以上的;

(8)半年内事假累计超过三个月或病假半年未履行岗位职责的;

(9)在年级月考、学校大考及对外考试中,试卷泄密或不认真履行监考员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

(10)工作失职造成重大教学事故或安全事故的;

(11)严重违反学校规章制度,受到记过处分的;

(12)严重违纪,受到上级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记过处分的;

(13)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14)违法乱纪,受到执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2、非一线教职工绩效津贴

非一线教职工此项津贴占其绩效工资总额的50%,半年折算为2600元,分为四个等级。各等次的金额标准和人数比例如下:

等次标准比例

一等比二等多500元约占非一线教师的30%,设为a

二等设为x元约占非一线教师的70%,设为b 三等比二等少1000元(元)不定人数,设为c

四等0元不定人数,设为d 非一线教师人数=a+b+c+d

a(x+500)+bx+c(x-1000)= 非一线教师总绩效津贴

绩效津贴依照绩效考评的结果确定等次发放。考评分排前的(约占总人数的30%)为一等,除去认定为三等、四等次的,其余为二等。考评时限为半年。考评的方式为:自评、小组互评、部门负责人评、服务对象评。采取问卷形式,每项评议均按百分制。所占比例分别为10%、20%、30%、40%。各项评分折算后累加等于个人的总考评分,也即,个人总考评分=自评+小组互评+部门负责人评+服务对象评。

评价内容及赋分标准:

序号项目权重自评互评服务对象

审评

1 服从岗位分工10

2 服从部门负责人管理10

3 业务熟练10

4 认真履行职责10

5 没有无故迟到、缺岗10

6 出满勤10

7 没有与同事发生矛盾和争吵10

8 没有造成工作事故10

9 没有被投诉10

10 没有缺席学校和部门召开的

10

会议

总计100

具有以下行为之一者认定为三等:

(1)被服务对象反映消极怠工达到二次以上的;

(2)上班无故迟到或早退达到三次以上的;

(3)无故缺席部门会议达到三次以上的;

(4)无故缺席升旗仪式两次以上的;

(5)无故缺席校级会议两次以上的;

(6)学校考勤检查,发现两次无故不在岗的;

(7)旷工半天的;

(8)与同事发生矛盾和争吵的;

(9)半年内事假累计超过1个月或病假3个月未履行岗位职责的;

(10)工作疏忽造成学校财产损失的。

具有以下行为之一者人定为四等(不享受此项津贴):

(1)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造成恶劣影响的;

(2)学校考勤检查,无故4次不在岗的;

(3)累计旷工1天以上的;

(4)半年内事假累计超过三个月或病假半年未履行岗位职责的;

(5)不认真履行职责造成重大工作责任事故或安全事故的;

(6)以赢利为目的向师生推销产品造成恶劣影响的;

(7)严重违反学校规章制度,受到记过处分的;

(8)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9)严重违纪,受到上级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记过处分的;

(10)违法乱纪,受到执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三、本方案实施时间

本方案于2009年1月13日由教代会无记名投票通过,报市直属学校管理中心审定,送市财政局、市人事局、市教育局备案后,从2008年下半年起实施。

东莞实验中学

2009年1月

学校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实施方案.doc

红旗九年一贯制寄宿制学校绩效工资 考核及工资分配实施方案 为了全面实施教师绩效工资分配制度,落实我校教职工岗位目标责任制,充分发挥我校教职工工作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健全我校教职工长效激励机制,客观、科学、公正地评价学校教职工的德才表现、教育教学能力和工作实绩,全面提高教育质量,真正落实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激励机制,根据《岫岩县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意见和岫岩县教育局《关于印发<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实施方案>的通知》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讨论稿)。 一、指导思想 实施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考核工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服务和促进义务教育的科学发展为目标,以提高教师队伍素质为核心,以促进教师绩效为导向,着力构建符合教育教学和教师成长规律、导向明确、标准科学、体系完善的教师绩效考核评价制度,促进广大教师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贡献力量。 二、绩效考核的基本原则 尊重规律,以人为本的原则。尊重教育教学规律,尊重教师的主体地位,充分体现教师教书育人工作的专业性、实践性、长期性特点。

以德为先,注重实绩的原则。完善绩效考核的内容,把师德放在首位,注重教师履行岗位职责的实际表现。 激励先进,促进发展的原则。鼓励教师全身心投入教书育人工作,引导教师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 客观公正,简便易行的原则。坚持实事求是、民主公开,科学合理、程序规范,讲求实效、力戒繁琐。 三、绩效考核主要内容和要求 教师绩效考核的主要内容是:根据《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按照省、市、县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考核办法对教师服从学校工作安排,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学校规定的教育教学任务情况进行全面考核,重点考核工作实绩,主要包括德、能、勤、绩等方面,“德”的考核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养、师德表现等方面;“能”的考核内容包括教育能力、教学能力、教育科研能力、教师专业发展等方面;“勤”的考核内容包括教学工作量、教学常规、出勤等方面的情况;“绩”的考核内容包括教育效果、教学效果、教研业绩和专业发展等方面的内容。 绩效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和定期考核。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师德考核考核不合格者,其绩效考核直接确定为不合格等次。考核结果在校内公示(公示期一般为3个工作日)。 四、绩效考核的组织管理

韶关学院绩效工资实施办法(试行)

韶关学院绩效工资实施办法(试行)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深化学校人事与分配制度改革,学校决定在岗位聘任的基础上,根据《广东省省属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办法》等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及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绩效工资分为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两部分,奖励性绩效工资包括基本奖励性绩效工资(原校内生活补贴)和其他奖励性绩效工资(包括各类奖励、中外合作办学和创收等)。实施范围为我校编制内正式工作人员。 第二章基础性绩效工资分配办法 第三条基础性绩效工资分为岗位津贴和节日补贴。岗位津贴主要体现岗位职责和基本工作量,原则上按个人所聘岗位对应的《广东省省属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办法》的岗位津贴标准执行,按月随工资发放。节日补贴在绩效工资总量内,按国家节假日规定及学校实际发放,发放总额不超过省直机关水平。 第四条各二级单位根据学校岗位设置中有关文件规定的岗位职责对相关人员进行考核,经考核未完成年度岗位职责者,按比例减发岗位津贴。减发办法及标准由各二级单位制定并报学校人事处备案。减发的岗位津贴纳入本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 第三章基本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办法 第五条基本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坚持多劳多得、优劳优酬,发挥绩效工资的导向作用。

第六条二级学院人员的基本奖励性绩效工资按全日制在校学生数进行核算;行政科研教辅人员的基本奖励性绩效工资则根据岗位的不同,按岗位责任积分进行核算。 第七条基本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坚持民主、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让教职工参与和监督分配。 第八条基本奖励性绩效工资根据学校可分配总量按比例切块、分级管理。依据所定的分配介质(全日制在校学生数或积分)核拨给单位(部门),实行单位(部门)的基本奖励性绩效工资动态包干制。学校进一步扩大二级单位(部门)分配自主权,强化二级单位(部门)责任意识,与二级单位目标管理有机结合。 第九条基本奖励性绩效工资中分二级学院基本奖励性绩效工资和行政教辅科研基本奖励性绩效工资两类,其中二级学院基本奖励性绩效工资是指二级学院全体教职员工完成全日制学生培养计划和教育管理任务获得的奖励性绩效工资,行政教辅科研基本奖励性绩效工资指学校管理部门工作人员,科研机构人员,教辅单位工作人员,思政部人员按责任积分数获得的奖励性绩效工资。 在学校可分配基本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中二级学院基本奖励性绩效工资与行政教辅科研基本奖励性绩效工资按一定的分配比例切块。 第十条二级学院基本奖励性绩效工资核拨办法 (一)二级学院基本奖励性绩效工资=划拔该学院全日制在校学生数津贴+跨学院授课课酬-外学院在该学院授课课酬 (二)二级学院基本奖励性绩效工资是按折合学生数核拨的津贴:

初中绩效工资分配方案(定稿)

2017-2018学年上学期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为深化我校内部分配制度改革,进一步调动广大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根据莒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莒政办函【2015】35号、莒教发【2017】7号文件规定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绩效工资分配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为落实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分配政策,规范学校内部分配办法,维护广大教职工利益,以教职工绩效工资实施为契机,建立科学规范的教师收入分配制度,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杠杆作用,真正体现干与不干不一样、干多干少不一样、干好干孬不一样,激励广大教职工爱岗敬业,扎实工作,开拓进取,积极主动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目标,努力推进我校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二、分配原则 1、以德为先、注重实绩的原则; 2、坚持多劳多得,优教优酬的原则; 3、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4、坚持向一线教师、优秀教师倾斜的原则; 5、坚持“统筹兼顾,科学合理”的原则; 三、学校绩效工资总量 (一)绩效工资的核定 在人社局、财政局核定的年度绩效工资总量内,教育局根据学校绩效考核等级确定学校绩效工资总量。 根据莒教发[2017]7号文件要求:奖励性绩效工资自2017年2月起,在县财政部门代扣绩效工资时,直接按照每人每月400元进行扣发,其余部分随工资发放。绩效考核每学期考核一次,根据考核结果发放绩效工资。绩效工资按照1:2:1的比例分三个等次发放,要拉开差距。(等差不低于1000元)(二)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内容 奖励性绩效工资主要体现在出勤、工作量、教育教学过程和工作业绩等因素,这几方面的量化考核得分标准依据学校教职工量化考核细则执行; (三)发放的对象范围 按照国家规定执行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的有关规定,奖励性工资发放对象为学校在编在岗的正式工作人员。 四、发放的基本办法 1、全体教职工工资中每月扣除400元作为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办法是:先将教职工的工作按工作量、业务能力、考勤、教学成绩四方面考核量化出成绩,以上四项的量化数据按所占比例分别为工作量35%、业务能力10%、考勤

教师绩效考核及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实施方案

XXX中学 教师绩效考核及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实施方案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管理,推动学校各项工作,提高教育教学质量,调动广大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增强学校的生机和活力,推进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改革,体现按劳分配,优劳优酬的原则,使教职工的劳动报酬与工作责任大小,工作量多少,工作效果紧密结合,正确评价教师的德才表现和工作业绩,使我校教师的工作考核做到科学化、规范化,使考核有章可循,有据可查,充分体现奖优促劣的考核宗旨。根据《凉州区义务教育学校和教职工绩效考核及绩效工资发放实施办法》(凉教人发〔2012〕2号)的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经校委会讨论特制定《XXXXX教师工作考核及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促进义务教育的科学发展为目标,以提高教职工队伍素质为核心,以构建符合教育和教师成长规律、导向明确、标准科学、体系完善的教师绩效考核评价制度,促进广大教师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贡献智慧和力量。 二、基本原则 1、尊重规律、以人为本。尊重教育规律,尊重教师的主体地位,充分体现教师教书育人工作的专业性、实践性、长期性特点。 2、以德为先,注重实绩。完善绩效考核内容,把师德放在首位,注重教师履行岗位职责的实际表现和贡献。 3、激励先进,促进发展。鼓励教师全身心投入教书育人工作,引导教师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 4、客观公正,简便易行。坚持实事求是、民主公开,科学合理、程序规范,讲求实效、力戒繁琐。 三、考核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四、考核对象及方法 l、现在职在岗的全体教师。 2、学校按教育局规定以学校年度考核等级为依据,发放年度考核奖励性绩效工资。 3、受教育局通报批评的责任人,列入年度考核,奖金按有关规定执行。违反学校《规章制度》的按规章制度规定处理。 4、经费来源是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根据考核得分发放。 5、考核时间:第二十周 五、考核内容 教师考核主要考核教师履行《义务教育法》、《教师法》、《教育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教师法定职责以及完成学校规定的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的实绩,具体从师德修养、教学工作、教学成绩、出勤、工作量、继续教育、民主测评与综合评价、其它工作和加分项九个方面出发,全面考评教师的日常教育教学及管理工作。考核满分共计100分,不封顶。 (一)师德修养(3分) 1、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有违纪现象不得分,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造成不良影响者每次扣0.5分,造成严重后果者不得分。教师之间产生矛盾造成恶略影响者不得分。 2、积极参加政治业务学习,并有记载,有笔记。无故不参加学习按旷职半天处理,无笔记不得分,笔记不全扣0.5分。 (二)教学工作(10分) 1、备课(3分) (1)教师所任学科备课课时足,内容充实,目的明确。每学期以16周记数,缺备1课时,扣0.5分,无下限,质量情况由教导处、教研组按平时检查酌

教师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教师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学校2017年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定稿) 一、指导思想 为充分发挥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的激励约束作用,调动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按照《***县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指导意见》及县委政府的指导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根据教师不同工作岗位、任务和内容的特点和要求,特制定如下方案。 二、制定原则: 1、按劳分配、多劳多得,在充分体现多劳多得的同时要坚持思想领先,既要按劳分配,又要防止一切向钱看,大力倡导无私奉献,团结协作和主人翁精神。 2、优教优酬,公平竞争,在考核的基础上确定教师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待遇。 3、合理统筹,大体平衡,教师间既要体现优教优酬,适当拉开差距,又要兼顾部分教师的绝大部分利益。 三、实施对象与时间 编制在岗教师,从2014年春季学期开始实施奖励性绩效工资。 四、奖励性绩效工资的考核 德、能、勤、绩、廉五项 德(15分)(办公室考核) 一、理论业务(例会、各处室、教研组会议等)学习,积极参与。(5分) 1、无会议记录,学习笔记、学习心德(总结)每项扣1分。 2、开会缺席1次扣2分,请假1次扣1分,迟到早退1次扣0.5分。 3、开会期间改作业、试卷、写教案、打瞌睡一次扣1分。

4、开会讲与会议无关的话或议论与会议无关的事件,一次扣1分。 5、手机响或在会场接打手机一次扣1分。 6、中途私自离开会场扣 1分,如离开时间超过10分钟,扣5分。 二、教育思想,关心爱护全体学生,致力于学生全面发展。(5分) 1、不服从或无故推卸学校工作安排扣2分(次)。 2、将学生赶出课堂扣2分(1人次)。 3、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殴打、谩骂等)扣1分(次)。 三、职业道德,认真履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5分) 1、为人师表,在校内外引起较大的积极影响,加2分。 2、行为违反规范,打架、谩骂、污辱他人人格带来较大社会反响,经查实扣5分(次)。 3、酗酒闹事,受到处罚或相关组织告知学校扣5分(次)。 4、工作不当,引发家长告状,查实1次扣1分。 5、受到党政纪处理,治安处罚者1次扣5分,取消评选优模资格。 6、不注意自身形象教育学生,穿奇装异服、背心、拖鞋进课堂,在学生面前抽烟,在校园内吸游烟,因饮酒、抽烟等影响上课。违者1次扣2分。 7、上课时瞌睡、吸烟、坐桌椅查实1次扣5分。 8、上班期间做本职工作以外的事情:如用电脑玩游戏、淘宝、看股票等,查实一次扣5分。 9、在公众场合或者通过互联网散布影响安定团结的言论,且造成一定影响。查实一次扣10分。 能(40分)(教务处考核)

2019学校绩效工资分配考核方案

2019学校绩效工资分配考核方案 20xx学校绩效工资分配考核方案范文1 为落实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政策,进一步规范我校(含幼儿园)教职工收入分配秩序,维护教职工利益,构建科学合理、公平、公正,有激励机制的内部制度,调动广大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现根据仙教【20xx】1号《关于中小学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指导意见》的精神,结合我学实际情况,提出以下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方案。 一、指导思想 引入机制,建立科学合理、公平、公正的分配方案,以调动广大教职工教书育人的积极性,努力推进我校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二、考核分配原则 贯彻按劳分配的原则。以责任和业绩为依据,多劳多得,优绩优酬,适当拉开分配差距,重点向一线教师,骨干教师及作出突出成绩的其他工作人员倾斜。同时,统筹兼顾理顺学校内部各岗位人员之间绩效工资分配关系。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充分发挥民主,分配工作全过程实行公开操作,确保教职工有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保障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三、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法 学校建立由班主任津贴、工作量考核、工作业绩考核三部分构成的考核分配方案。绩效工资总额中班主任津贴每班

100元/月,其余部分的构成为:工作量津贴占50%,工作业绩津贴占50%。 A1、班主任津贴: 班主任每月津贴标准为100元。学校要根据班主任工作职责进行绩效考核,考核结果分合格、不合格二个等级。考核合格的每月按标准领取班主任津贴。 A2工作量(按下列四个项目的具体课时计算) 1、管理职务职责工作量: 管理职务岗位包括班主任、年段长(年段3班及以上的)、教研组长(语文科、数学科、综合科三人)、小学校长(副校长、教导主任)、学校中层及以上干部和督导员等。学校根据岗位职责考核量化,在考核合格的基础上,按下列办法折算课时数。 (1)班主任职责工作量:中学班主任工作量是本校教师周工作量的五份之一;小学班主任工作量是本校教师工作量周的六份之一。 (2)教研组长职责工作量:组织一次教研活动折算为周工作量的七份之一。 (3)行政管理职务职责工作量:中层干部正职按本单位教师平均工作量的一半折算;副职按不高于本单位教师平均工作量五份之二折算;校级副职其岗位职责按本单位教师平均工作量一半折算;教研员工作量按本单位教师平均工作量一半折算。 2、教学工作量

广西大学绩效工资实施办法(讨论稿)

附件1: 广西大学奖励性绩效工资拨款办法 根据《广西大学绩效工资实施办法(试行)》,制定本办法。 一、教学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拨款 全校教学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中由学校负担的部分,根据全校预定年人均绩效工资水平计算总量的70%,减去全校教学单位工作人员基础性绩效工资总额后,每年分两部分核拨给各单位:其中90%作为教学科研综合当量拨款,根据各单位的教学科研综合当量数进行计算后拨款,同时核算各单位之间交叉承担教学和管理任务,以合理解决分担公共课教学任务的问题;10%作为年终考评拨款,于下一年度根据上年年终学校对各单位考评等级进行拨款。 (一)教学科研综合当量拨款计算 1.按教学与科研的权重系数为0.7:0.3计算教学科研综合当量数 全校综合当量总值(Ns),以当量学生总数表示,按教育部标准,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学术型)、博士研究生的折算比为1:1.5:2。 Ns=全校本科生数+全校硕士生数×1.5+全校博士生数×2 (1)单位教学当量总值(Nsi)计算公式 Nsi=单位本科生数+单位硕士生数×1.5+单位博士生数×2 (2)单位科研当量总值(Nki)计算公式 Nki=N s×(单位年到位科研总经费÷全校教学单位年到位科研总经费) (3)单位的教学科研综合当量值(Ni)计算公式 Ni=Nsi×0.7+Nki×0.3 2.教学科研综合当量拨款标准(K)计算公式 K=(全校年人均绩效工资水平×全校教学单位总人数×70%-全校教学单位基础性绩效工资总额)×90%÷Ns 3.按教学科研综合当量数给教学单位拨款额(Ci)计算公式 Ci=Ni×K

4.核算各单位之间交叉承担教学和管理任务经费 各单位之间承担的交叉课程(含全校性选修课和公共基础课)教学和管理任务经费,根据学校教学计划和交叉课程学生综合当量值、各单位每年所承担的交叉课程学分占学生毕业年均学分的比例进行计算后拨给,并从学生所在单位的教学科研综合当量拨款额中核减。因承担交叉课程任务只涉及课程教学工作,因此,交叉课程拨款标准(Kjc)为综合当量拨款标准(K)的70%,即取交叉系数为0.7。 (1)交叉课程拨款标准(Kjc)计算公式 Kjc=K×0.7 (2)交叉课程经费(Cjc)计算公式 Cjc=交叉课程学生当量数×教学权重0.7×Kjc×(交叉课程学分÷课程跨年数)÷(188÷4) 5.各单位教学科研综合当量核拨总量(Q)计算公式 Q=Ci+Cjc(本单位承担的交叉课程经费)-Cjc(其他单位承担本单位的交叉课程经费) (二)教学单位年终考评拨款计算 根据各单位年终考评结果进行拨款。年终考评等级分为一等、二等和三等,分别对应1.2、1和0.8的奖励系数。各单位年终考评拨款额(Ckp)计算公式:单位人数×奖励系数 Ckp=———————————×年终考评拨款总额 ∑各单位人数×奖励系数 (三)专业学位研究生公共课教学任务经费计算 招收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单位,因学费收入与学校已有分成,不考虑当量拨款。非招生单位承担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英语、政治等公共课教学任务的经费,由招生单位从分成所得经费中支付,经费(Czy)计算公式为: Czy=招生单位年分成经费×(公共课程学分÷公共课程跨年数÷专业学位毕业年均学分)×交叉系数0.7 具体经费数额由研究生处核算后,经承担交叉课程单位与学生所在单位签字确认,报财务处办理经费划拨。 二、教辅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拨款

教师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学校2017年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定稿) 一、指导思想 为充分发挥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的激励约束作用,调动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按照《***县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指导意见》及县委政府的指导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根据教师不同工作岗位、任务和内容的特点和要求,特制定如下方案。 二、制定原则: 1、按劳分配、多劳多得,在充分体现多劳多得的同时要坚持思想领先,既要按劳分配,又要防止一切向钱看,大力倡导无私奉献,团结协作和主人翁精神。 2、优教优酬,公平竞争,在考核的基础上确定教师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待遇。 3、合理统筹,大体平衡,教师间既要体现优教优酬,适当拉开差距,又要兼顾部分教师的绝大部分利益。 三、实施对象与时间 编制在岗教师,从2014年春季学期开始实施奖励性绩效工资。 四、奖励性绩效工资的考核 德、能、勤、绩、廉五项 德(15分)(办公室考核) 一、理论业务(例会、各处室、教研组会议等)学习,积极参与。(5分) 1、无会议记录,学习笔记、学习心德(总结)每项扣1分。 2、开会缺席1次扣2分,请假1次扣1分,迟到早退1次扣0.5分。 3、开会期间改作业、试卷、写教案、打瞌睡一次扣1分。

4、开会讲与会议无关的话或议论与会议无关的事件,一次扣1分。 5、手机响或在会场接打手机一次扣1分。 6、中途私自离开会场扣1分,如离开时间超过10分钟,扣5分。 二、教育思想,关心爱护全体学生,致力于学生全面发展。(5分) 1、不服从或无故推卸学校工作安排扣2分(次)。 2、将学生赶出课堂扣2分(1人次)。 3、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殴打、谩骂等)扣1分(次)。 三、职业道德,认真履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5分) 1、为人师表,在校内外引起较大的积极影响,加2分。 2、行为违反规范,打架、谩骂、污辱他人人格带来较大社会反响,经查实扣5分(次)。 3、酗酒闹事,受到处罚或相关组织告知学校扣5分(次)。 4、工作不当,引发家长告状,查实1次扣1分。 5、受到党政纪处理,治安处罚者1次扣5分,取消评选优模资格。 6、不注意自身形象教育学生,穿奇装异服、背心、拖鞋进课堂,在学生面前抽烟,在校园内吸游烟,因饮酒、抽烟等影响上课。违者1次扣2分。 7、上课时瞌睡、吸烟、坐桌椅查实1次扣5分。 8、上班期间做本职工作以外的事情:如用电脑玩游戏、淘宝、看股票等,查实一次扣5分。 9、在公众场合或者通过互联网散布影响安定团结的言论,且造成一定影响。查实一次扣10分。 能(40分)(教务处考核) 一、服从学校任课安排,按课表认真上课。

南昌大学绩效工资分配管理试行办法

南昌大学人事处 昌大人字[2011]34号 南昌大学2011年业绩津贴考核暂行办法 根据《南昌大学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实施办法》和《南昌大学绩效 工资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在各类岗位考核实施细则未全面 修订之前,在原岗位津贴发放考核的基础上,就我校2011年业绩津贴考 核工作制定如下暂行办法。 一、教学科研岗位人员考核 1、教学岗位教学工作量定额标准 按照《南昌大学教学工作量计算与管理办法》(昌大校发[2008]39 号)规定。 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 本科教学工作量180320 260120 其中至少独立主讲一门不少于32学 时课程 研究生教学

工作量060200 类别 教时 职称 注:与原岗位津贴制度对应职称的教学工作量学时数不变。 2、教学岗位科研工作量定额标准 教学岗位专业技术人员的年度考核额定科研工作量对应学时数为: 岗位级别二级三级四级五级六级七级八级九级十级十一 级十二级 岗位名称教授 二级教授 三级 教授 四级 副教 授 一级 副教 授 二级 副教 授 三级 讲师 一级 讲师 二级 讲师 三级 助教 一级 助教 二级 学时数1500850460390280170145110553525注:红色标注为新调整,其他岗位级别对应原校内岗位设置级别的额定科研工作量对应学时数不变。 3、科研岗位科研工作量定额标准 科研岗位专业技术人员的年度考核额定科研工作量对应学时数为: 岗位级别二级三级四级五级六级七级八级九级十级十一 级十二级 岗位名称正高 二级正高 三级 正高 四级 副高 一级 副高 二级 副高 三级 中级 一级 中级 二级 中级 三级 初级 一级 初级 二级 学时数2140149011001030920810785750695395385注:科研岗位是指专职科研编制人员,不做教学工作量要求,按2个学时教学工作量折算成1个学时科研工作量的标准,将教学岗位教学工作量定额折算到科研岗位的科研工作量定额。 4、教师工作量:由各学院根据本岗位职责及各单位实际情况制订量化考核指标。

中学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中学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搜集整理的,欢迎借鉴与阅读! 中学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为建立适应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改革要求、符合学校实际的内部分配机制,更有效地调动广大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促进学校健康快速发展和教育教学各项工作水平全面提升,根据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成都市财政局《关于转发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成人社发45号)的精神,制定本方案。 实施绩效工资,坚持效率优先、注重公平、按劳取酬、优劳优酬的指导思想。各项考核工作透明、公正,强化教职工的敬业心和责任感。提高全校工作效率,增强学校办学活力。 (一)坚持责、权、利一致的原则。 职工收入与岗位职责、工作业绩、实际贡献挂钩。 (二)坚持突出一线、突出重点的原则。 分配向工作一线、高层次人才和有突出贡献者倾斜,强化激励机制。 (三)坚持量入为出,总体平衡的原则。 根据学校财力确定绩效工资发放标准,使教职工的收入

与学校发展、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联动。 绩效工资实施范围为:学校在编在岗的教职工和离岗待退人员。 绩效工资兑现时间以市人事部门正式通知为准。 绩效工资分为基础性绩效和奖励性绩效工资两部分,基础性绩效和奖励性绩效工资各占绩效工资总量的50%。 (一)基础性绩效工资。 基础性绩效工资占绩效工资总量的50%。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的岗位系数按照学校现行奖金系数标准执行。基础性绩效工资基数根据学校财力确定,报上级相关部门备案核准。 教职工应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按照学校规定的基本工作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按月考核发放基础性绩效工资。 (二)奖励性绩效工资。 奖励性绩效工资占绩效工资总量的50%。主要包括超工作量补贴、突出贡献奖励、年度考核奖励、政策性奖励、教育科研项目奖励、班主任津贴、通讯费、交通费、伙食费、一次性奖励等,根据教职工绩效考核结果发放。 1、超工作量补贴。教师超课时、教师兼岗、行政人员兼课、教职工加班值班等基本工作量之外的工作计发超工作量补贴。按照《成都市工业职业技术学校超工作量补贴计发办法》计发。

学校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实施方案

海则滩九年制学校教师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实施方案 为适应教育教学改革发展的需要,充分发挥工资收入的激励机制,进一步挖掘学校内部潜力,充分调动和发挥教师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教师素质,优化教师队伍,强化岗位责任制,根据靖边县教育局《靖边县教师绩效工资提高10%部分考核分配实施意见》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我校绩效工资考核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充分调动我校教职工教书育人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将我校岗位管理工作与绩效考核工作结合起来,与健全学校内部考核结合起来,使绩效考核结果与分配激励机制紧密联系,激励教职工爱岗敬业,扎实工作,开拓进取,积极主动地完成学校工作任务,建立充满生机与活力的用人制度,促进我校的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不劳不得,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 2、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3、坚持“科学合理”的原则。 三、考核对象 我校所有在编在岗公办教职工。 四、考核办法 我校教师绩效考核拟按照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考核: (一)考勤(约10%) 1、请假程序

凡本校教职工因事,因病或因离岗,需事先自行与其他教师协商确定代课教师及代班主任并在教务处填写请假条,由代课教师及代班主任确认签字后,经有关领导批准,请假人将请假条送交教务处登记后方可生效,请假人因事不能按时返岗者,应在假满前向有关领导履行续假手续,否则视为旷工。无特殊原因,一律不准补假,假满到岗时,要在教务处销假,否则,以旷工对待。 2、批准权限 一天及一天以内的假由教务处(后勤人员由总务处)主任批准。 二至七天的假由校长批准,七天以上的假由校长签字后报教育局批准。凡校委会成员出差或请假,全部由校长批准,校长请假由上级主管教育部门批准。 3、.假期待遇 (1)每学期每位教职工可享受六天公假,出全勤的教职工考勤奖励300元,若剩5天公假考勤奖励275元,剩4天公假考勤奖励225元,剩3天公假考勤奖励150元,剩2天公假考勤奖励80元,剩1天公假考勤奖励20元,六天假全部享受无考勤奖励。 (2)每请病、事假超出公假一天考勤处罚50元,单独请会假一次考勤处罚20元,单独请操及升旗假考勤处罚10元。 (3)婚假、丧假、第一胎产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4)因病不能坚持工作者可请病假,病假在七天以上者,需持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请假,有关手续认证后经学校批准方可请假。假满后持买药发票和医保办报销手续方可记病假,否则以旷工论处。 (5)教师必须每周星期日傍晚预备铃响后至上第一晚自习铃前到教导处签到,如有请假者以时间计算,第二晚自习前签到者以会假一次计,否则按事假半天记假,未履行请假手续者按旷工半天论处。 (6)外出学习、培训与出差待遇相同,三天以内(包括)三天由教师自己请代班、代课教师,三天以上由教导处安排;其他原因请假均由教师自己请代

学院绩效工资年终分配方案(试行)

学院绩效工资年终分配方案(试行) 根据《广州市工贸技师学院绩效工资分配方案》(穗工贸院〔〕号)的文件精神,为调动全院各类型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坚持本着“量入为出、多劳多得、优劳优酬”的原则,以平时过程考核结果为主要依据,以目标考核为参考依据,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绩效工资年终分配办方案。 一、考核时间范围 根据学院绩效分配方案和学年目标考核需要,绩效工资年终奖发放考核时间范围为上年度的月至本年度的月。 二、年终奖发放人员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全院考勤在册的教职工(含借调在外、外聘、劳务派遣,不包括兼职和实习人员)。年终奖发放当日不在册者,不计发年终奖,下列情形者除外: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已办理退休离职的在编教工; 、因工作需要由上级部门调离本单位的在编教工。 三、学院年终奖构成 学院年终奖总额学院年终奖配给额学院平时考核部门结余部分各部门内部考核结余部分 其中:学院年终奖配给额学院年终奖预留结余部分培训及其他收入可用于发放年终奖部分 四、年终奖分配办法

(一)学院年终奖总额划分办法 学院年终奖配给额按照《广州市工贸技师学院绩效工资分配方案》(穗工贸院〔〕号)制定的分配原则,按照职能部门和教学机构总人数,以人均分配的形式分成职能部门年终奖配给额和教学机构年终奖配给额两大部分。 、学院职能部门年终奖总额构成及分配办法 学院职能部门年终奖总额职能部门年终奖配给额学院考核职能部门结余金额 学院职能部门年终奖基数(学院职能部门年终奖总额–校卫等无奖金系数人员的年终奖额度)÷学院职能部门岗位系数总和 各职能部门年终奖总额学院职能部门年终奖基数×该部门岗位系数×该部门年终考核百分数该部门内部考核结余金额学院年终奖励金额 说明: ①校卫、生活指导老师、司机等无奖金系数的人员年终奖分配标准另行制定; ②学院职能部门岗位系数总和:指年终奖发放当月职能部门岗位系数总和(未经批准增加的岗位系数不纳入总和计算); ③部门岗位系数:指该部门在考核时间范围内各月岗位系数之和的平均数(未经批准增加的岗位系数不纳入总和

安徽财经大学绩效工资实施办法

安徽财经大学绩效工资实施办法 (征求意见稿) 为深化学校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建立与高水平教学研究型大学相适应的绩效工资分配制度,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意见> 的通知》(皖政办[2012]7 号)和《关于2011 年度省直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有关问题的通知》(皖人社秘[2012]121 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决定在实行岗位津贴制度的基础上,以2013 年各类教职员工岗位聘任结果为依据,制定并实施本绩效工资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 1. 服务学校教学科研管理绩效工资分配应充分体现绩效导向和效率优先的原则,有利于提高教学、科研和管理水平,有利于学校改革发展目标的实现,为学校核心竞争力的提升提供强劲动力。 2. 共享学校改革发展成果绩效工资分配应充分体现利益分享和兼顾公平的原则,有利于人才的引进和稳定,有利于各类教职工队伍的协调和可持续发展,使教职工的收入待遇水平与学校发展水平和地位相适应。 3. 优化各岗位人员之间的收入关系,形成与学校财务收支状况相联系的动态分配机制 绩效工资分配应充分适应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总体要求,有利于在岗位聘任基础上调整理顺分配体系,有利于在不同类型和层级的教职工之间构建和谐的收入分配关系,形成与学校财务收支状况相联系的动态分配机制。在改善民生的基础上促进学校发展,在学校发展的基础上进一步改善民生。 (二)总体目标在充分调动教职工岗位履职积极性和创造性的基础上,进

一步理顺收入分配关系,完善绩效考核制度,建立起与岗位设置管理制度相配套的科学规范的收入分配管理体系。 二、实施范围和时间实施范围:在编在岗教职工。即现职教学科研岗位、管理岗位、其他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的教职员工。 对于各单位人事代理人员,学校将根据同岗(工)原则,核定绩效工资。 实施时间:本办法从2014 年1 月1 日起执行。 三、绩效工资总量和构成 (一)绩效工资总量除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政策性补贴以外,由学校自行发放的各类津补贴(校内津贴、课时津贴、非教学人员超工作量补贴)均纳入学校的绩效工资总量。绩效工资总量确定根据编制总数和属地原则综合考虑学校财力状况和外部竞争性,每年初测算下一年度的绩效工资总量,并报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安徽省财政厅审批核定,参考年终安徽省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最终确定。 (二)绩效工资构成绩效工资分为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两部分,基础性绩 效工作与奖励性绩效工作两部分比例大致控制在7:3。 1. 基础性绩效工资是用于支付受聘入职各类岗位的教职员工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的薪酬,主要体现地区经济发展和物价水平、岗位职责及任职年限等因素,相对稳定,具有一定的保障功能。 基础性绩效工资主要由(皖人社秘[2011]152 号)文要求归并的基本工资以外的职务补贴、各种津补贴和校内岗位津贴等构成。每年根据绩效工资核定总量和分级聘任情况,以各等级岗位绩效工资标准的70% 部分作为岗位基础津贴,按月发放;以各等级岗位绩效工资标准的30% 部分作为年终考核兑现津贴,待年度考核合格后一次性发放。 2. 奖励性绩效工资主要用于激励受聘各类岗位的教职工高质量、高水平

学校 绩效工资实施方案

学校绩效工资实施方案 (讨论稿)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教育部关于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指导意见的通知》和省人事厅、财政厅、教育厅联合下发《江苏省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意见》以及县教育局关于《xx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绩效考核办法》(征求意见稿)的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进一步深化学校管理体制改革,逐步建立和完善适应学校发展的规范化科学化的考核评估机制,以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为契机,建立起科学、规范、合理的收入分配机制,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杠杆作用,真正解决干与不干、干多干少、干好干坏一个样的问题,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激励广大教职工爱岗敬业、扎实工作、开拓进取,鼓励广大教师爱岗敬业、无私奉献,加强学习研究,促进教师专业发展,提高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整体推进学校持续、稳定、健康、快速发展。 二、绩效工资考核对象 按国家规定执行岗位绩效工资制度的本校正式在编教职工。

三、绩效工资考核原则 1、科学性原则:各项考核指标及分值的确定,要科学合理,符合学校工作的特点,力求科学、规范、简约,易于操作。 2、法规性原则:实施方案要符合《教育法》、《教师法》及上级主管部门关于绩效工资发放的有关规定,通过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校长办公会审议后实施。 3、发展性原则:终结性结果和过程性考核相结合,全面分析,合理评价,有利于促进学校工作和教师发展。 4、公正性原则:考核教师要从实际出发,做到客观公正,对教师一视同仁,不偏不倚,标准面前人人平等;考核工作各环节加强民主监督,层层把关,做到“四公开”,即考核标准公开,考核方法公开,考核过程公开,考核结果公开。 5、注重教学实绩原则:突出教师工作的核心——教学工作,突出教师在本职岗位做出的成绩和贡献。 四、绩效工资考核形式 1、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绩效考核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校绩效考核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由校级领导班子成员、工会主席、学校各部门负责人、教职工代表等人员组成。绩效考核实

湖南师范大学过渡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湖南师范大学过渡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试行) 根据《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59号)、《关于印发〈湖南省其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湘人发〔2006〕135号)和湖南省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过渡性绩效工资(以下简称“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一、适用范围 我校在编在岗的教职员工。 二、基本原则 (一)向教学、科研一线倾斜的原则。围绕学校的总体发展目标,有利于建设和稳定一支高素质的教学、科研队伍。 (二)强化岗位、注重质量、提升效能的原则。强化岗位工作职责,严格考核制度,全面提升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按岗定酬、按绩定酬、岗变酬变、上下浮动。 (三)统筹兼顾的原则。提高教职员工整体收入,适度平衡各类人员的收入水平,促进各类人才队伍的发展,努力构建和谐校园。 (四)可持续发展的原则。保证教职员工收入的稳步提高和学校的可持续发展。 三、绩效工资的认定 以学校的岗位设置为基础,以岗位聘用结果为依据确定教职员工的绩效工资类别和档次。

四、绩效工资构成和总量 绩效工资由基础性部分和奖励性部分组成。基础性部分占绩效工资总量的60%,奖励性部分占40%。 绩效工资总量由学校根据有关规定和财力确定,并按比例实行划块分配,总量控制。 五、基础性部分 基础性部分由保留津贴和岗位津贴组成,占绩效工资总量的60%。 (一)保留津贴 保留津贴为现在随基本工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发放的保留补贴、误餐补贴和生活补贴。绩效工资实施后,保留津贴发放的项目和标准不变,继续随基本工资发放。 (二)岗位津贴 1.岗位津贴是分别按专业技术(教学科研和其他专业技术)、党政管理和工勤技能三类岗位设立的津贴。岗位津贴按三类岗位各自所设置的岗位层级设置档次标准(见附件1)。 2.岗位津贴的档次设置 “教学科研岗位”人员岗位津贴设十二个档次:一到四档为教授,五到七档为副教授,八到十档为讲师,十一、十二档为助教。 “其他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岗位津贴设十一个档次:三到四档为正高,五到七档为副高,八到十档为中级,十一、十二档为初级,十三档为员级。 “党政管理岗位”人员岗位津贴设置二十一个档次:正校、副校、正处、副处、正科、副科每一层级分别设三个档次,科员设两个档次,其他设一个档次。 “工勤技能岗位”人员岗位津贴设置十个档次:高级技师、技师、高级

中学绩效考核分配方案

盐城市第二中学 教职工绩效工资考核分配方案 为了更好地贯彻“按劳分配、优绩优酬”的分配原则,进一步激发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杠杆作用,激励广大教师爱岗敬业,扎实工作,开拓进取,积极主动地完成各项工作目标和任务,根据《大丰区中小学、幼儿园及直属事业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工作指导意见》,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分配方案。 一、基本原则 1、尊重规律、以人为本; 2、以德为先、注重实绩; 3、激励先进、促进发展; 4、客观公正、简便易行。 二、实施对象 全校按国家规定执行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的在职在编教职工。 三、绩效工资的分配方式 教职工绩效工资分为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基础性绩效工资占绩效工资总量的70%,平时按月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占绩效工资总量的30%,财政部门是将奖励性绩效工资全额发放到学校,作为学校绩效工资考核兑现的基数。学校按年度进行考核后发放。具体分配方式如下: 1、第一次分配(寒暑假三个月绩效工资额+剩余九个月绩效工资额的50%) 依据教职工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学校的规章制度,年度考核合格以上的教职工,获得本部分奖励性绩效工资。 页脚内容1

2、第二次分配(九个月绩效工资额的40%) 考核内容包括工作量考核、教学质量考核、教科研成果奖、教师参与竞赛、评比和辅导获奖、出勤考核奖等。 3、第三次分配(九个月绩效工资额的10%) 考核内容包括班主任津贴、教研组长和备课组长津贴等。 4、在以上分配仍有积余的情况下,按比例设立基础考核奖进行分配。 四、考核内容及办法 (一)工作量考核 按实际完成学校分配的教育、教学、管理等工作量(折算成课时数)。全校平均工作量及其以下的部分,按每课时2元计算工作量补贴,平均工作量以上的部分,按每课时10元计算工作量补贴。 1、教师教学工作量为列入课表的原始教学课时(含早读和下午辅导)按下列系数折算。语文、数学、英语:1.3系数;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1.15系数;体育、音乐、美术、信息:1.0系数。 2、年龄照顾:男满59 周岁,女满54 周岁,加4课时/周;男满57周岁,女满52周岁,加3课时/周;男满55周岁,女满50周岁,加2课时/周。(照顾课时不计入各项评优条件。不参加学校工作分工的不享受年龄照顾课时。) 3、管理人员:校级副职加3/4平均教学课时,中层正职(含年级分管主任)加2/3平均教学课时,中层副职加1/2平均教学课时,年级组长加3课时。上述职务兼任的,第二职务折半累加。班主任加3课时。 4、体育教师课间出操按每一次0.5个课时计算;体育活动课(训练课)、社团活动按实际活动90 页脚内容2

XXX学校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实施方案设计

XXX学校 教师绩效奖励考核分配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做好我校“管理四篇文章”,深化我校内部管理体制,增强学校内部活力,充分调动全体教职工教书育人的积极性。遵循“多劳多得,优劳优酬;效率优先,兼顾公平;有效激励,可操作性”的原则,逐步建立和完善符合学校特点的分配制度和充满活力的运行机制,促进各项工作健康发展。拟定我校绩效奖励考评分配实施方案(试行),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为充分调动我校教职工教书育人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将我校岗位管理工作与绩效考核工作结合起来,与健全学校内部考核结合起来,使绩效考核结果与分配激励机制紧密联系,激励教职工爱岗敬业,扎实工作,开拓进取,积极主动地完成学校工作任务,建立充满生机与活力的用人制度,促进我校的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 二、考核对象 我校所有在编在岗公办教职工。 四、考核办法 我校教师绩效考核拟按照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考核: (一)考勤(约10%) 1、请假程序 凡本校教职工因事,因病或因离岗,需事先自行与其他教师协商

确定代课教师及代班主任并在教务处填写请假条,由代课教师及代班主任确认签字后,经有关领导批准,请假人将请假条送交教务处登记后方可生效,请假人因事不能按时返岗者,应在假满前向有关领导履行续假手续,否则视为旷工。无特殊原因,一律不准补假,假满到岗时,要在教务处销假,否则,以旷工对待。 2、批准权限 一天及一天以内的假由教务处(后勤人员由总务处)主任批准。二至七天的假由校长批准,七天以上的假由校长签字后报教育局批准。凡校委会成员出差或请假,全部由校长批准,校长请假由上级主管教育部门批准。 3、.假期待遇 (1)每学期每位教职工可享受六天公假,出全勤的教职工考勤奖励300元,若剩5天公假考勤奖励275元,剩4天公假考勤奖励225元,剩3天公假考勤奖励150元,剩2天公假考勤奖励80元,剩1天公假考勤奖励20元,六天假全部享受无考勤奖励。 (2)每请病、事假超出公假一天考勤处罚50元,单独请会假一次考勤处罚20元,单独请操及升旗假考勤处罚10元。 (3)婚假、丧假、第一胎产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4)因病不能坚持工作者可请病假,病假在七天以上者,需持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请假,有关手续认证后经学校批准方可请假。假满后持买药发票和医保办报销手续方可记病假,否则以旷工论处。 (5)教师必须每周星期日傍晚预备铃响后至上第一晚自习铃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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