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床试验申请(课题申报)

临床试验申请(课题申报)
临床试验申请(课题申报)

临床试验

名称超声引导下腰椎小关节阻滞的临床价值研究

背景

下腰痛是指一组以腰骶部、骶髂、臀部疼痛为主要症状的综合症,可伴有下肢放射痛,麻木及无力等其他症状。在欧美国家下腰痛是45岁以下人群最常见的致残原因,随着人口老年化的进程其发病率还在逐年上升。在国内,下腰痛是骨科、运动康复医学及疼痛诊疗最常见的疾患,占日常门诊量的1/3; 是仅次于上呼吸道感染而就诊的第二位常见原因。研究结果证实:在排除心理因素影响的条件下,约有15-45%的下腰痛患者疼痛来源于腰椎小关节。本研究以腰椎小关节源性疼痛及其相关疾病为切入点,为下腰痛的治疗进行探讨。

超声引导作为一种新的影像介入手段,广泛应用于引导各种外周阻滞。有学者在尸体上进行研究,发现超声可以清楚探测到颈椎、腰椎的小关节。近年来有学者以CT金标准检测证实了超声在腰椎小关节阻滞方面的精确性与可行性。但关于超声引导小关节阻滞具体的临床运用缺乏进一步报道!那么超声引导下腰椎小关节阻滞究竟能否达到或超过现目前其它引导方法,成为一种新的选择呢?本文将进行研究。

内容

1、脊柱的超声扫查,采集图像并统计实验组与对照组小关节突的距离

2、视觉模拟评分法(VAS)测定患者临床症状的缓解率

2、采用Barthel指数和健康调查简表(SF-36)评价患者治疗前后日常活动功能受限情况

3、综合分析两组患者的治疗情况,探讨小关节阻滞中的临床疗效

实验方案

1、患者

1)纳入对象:1、腰椎不伴下肢放射痛;

2、患者有腰椎X片或CT或MRI影像学报告;

3、18-80岁之间,对本试验表示知情同意签字;

2)排除标准:1、腰椎疾病引起的腰痛(如结核、肿瘤、脊柱滑脱);

2、合并有下肢根性放射疼痛的病例;

3、严重心脑血管疾病;

4、身体其他部位严重感染;

5、有责任人时的腰痛(例如:工伤);

6、围绝经期妇女、妊娠、抑郁症等。

2、操作步骤

1)筛选符合纳入标准的病人,俯卧位,先做超声扫查,记录图像,定位小关节,做探头的消毒处理

2)患者腰部皮肤消毒、铺巾、超声动态检测下进针

3)注入封闭药物(醋酸泼尼松龙、利多卡因、生理盐水)

4)部分患者会进行小关节突的造影或CT定位

5)用VAS评分(术前、术后10min、24h、7d、1m)、巴氏指数、SF-36等量表评估患者阻滞疗效附表格)

三组患者治疗氰胺后临床疗效对比

VAS评分例数缓解显效好转无效有效率%(缓解+显效)

实验组

治疗前

治疗后

对照组

治疗前

治疗后

三组患者治疗前后日常活动功能评分情况比较( x ±s)

组别例数Barthel SF-36 SF-36

指数(PCS) (MCS)

实验组

治疗前

治疗后

对照组

治疗前

治疗后

试验进度安排

病例收集、病人随访2015年10月16日-----2016年1月31日

数据分析、论文撰写2016年1月1日-----2016年3月31日

意义

下腰痛是骨科、运动康复医学及疼痛诊疗最常见的疾患,占日常门诊量的1/3; 研究结果证实,在排除心理因素影响的条件下,约有15-45%的下腰痛患者疼痛来源于腰椎小关节。本研究以腰椎小关节源性疼痛及其相关疾病为切入点,对研究超声引导下腰椎小关节阻滞的可行性及超声引导下腰椎小关节阻滞的疗效进行观察。

可能危害及预防措施

1、可能危害

1)患者会产生进针时疼痛感

2)患者对药物过敏或不耐受

3)术后出血

4)穿刺点感染

2、预防措施

1)术前与患者积极沟通,让患者放松,叮嘱注意事项;

2)注意探头、穿刺针、穿刺部位消毒

3)术中操作严格规范

4)造影剂注射时筛除过敏体质

经费预算

1、医用碘伏大瓶1L 5瓶小瓶60ml 5瓶70元

2、一次性医用换药盘100个或一大袋500元

3、医用手术手套一大盒(100双)60元

4、输液用敷贴(3盒)60元

5、小纱布一大盒45元

6、超声造影剂(声诺维)4支2800元

7、醋酸泼尼松龙5ml规格60支60元

8、利多卡因60支60元

9、生理盐水最小包装20份10元

10、腰穿针20、22、18G各5支80元

11、无菌洞巾30元

12、口罩2袋20元

13、棉签若干20元

14、注射器60支30元

总计3845元

参加人员:

郑元义(超声科)、向醒(超声科)、杨晶(超声科)、

晏铮剑(骨科)、张腾飞(骨科)

附:相关文件

患者知情同意书

穿刺同意书

造影同意书

患者自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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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药临床申请审批流程图

现在有三种申报方法 一.申报1.1类药进口(进口药) (1)方法:a.等药品在国外上市后,不在国内生产。申请分包进口(类似于代理)。 b.等药品在国外上市后,完善国内厂房技术,在国内生产。 (2)费用:临床实验37.6万,生产59.39万。 (3)难点:a.需要等药物在国外上市后才可以进行,延长周期。 b.如果在国内生产,需要完善国内厂房技术,延长周期、增加费用。 c.如果国外生产,分包进入国内时可以申请免除临床实验,但是不能确定可以申请成 功。 d.需要所有的临床资料,包括所有的实验数据。 二.申报1.1类新药临床试验(国产药) (1)方法:直接在国内申报1类新药,相关药理毒理研究资料由国外进行,提供相关证明,然后工艺研究、质量研究跟稳定性研究在国内进行,等国内药厂达到生产要求后,将药品在国内生产,按照国内药来报。 (2).费用:申请临床实验19.2万,申请生产43.2万。 (3)难点:a.需要等国内工厂具备相关生产条件后才可以进行申报。 b.无法申请避免临床。 三.申报国际多中心临床试验 (1)基本流程+费用+时间:主要临床基地伦理委员会审(费用...,时间...)+临床审批(费用37.6万,时间205天)+药品清关(费用...+时间...)(时间相对较短) (2)方法:申报程序与国内1.1类化学新药临床试验申报大致相同,但是需要更多的临床资料和

证明性文件。 (3)申请地点:国家药监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28号大成广场3门一层(总局办公大楼 西侧),邮编100053 (4)流程图: 注:斜线前为一般审批时限,斜线后为特殊审批时限,均为工作日。 (5)申报资料列表: (一)概要部分

(国产)治疗用生物制品药品临床试验批准_图文(精)

(国产)治疗用生物制品药品临床试验批准 一、项目名称:药品临床试验批准 二、许可内容: (国产)治疗用生物制品药品临床试验批准,包括《药品注册管理办法》附件三注册分类中的内容,即: 注册分类1、未在国内外上市销售的生物制品。 注册分类2、单克隆抗体。 注册分类3、基因治疗、体细胞治疗及其制品。 注册分类4、变态反应原制品。 注册分类5、由人的、动物的组织或者体液提取的,或者通过发酵制备的具有生物活性的多组份制品。 注册分类6、由已上市销售生物制品组成新的复方制品。 注册分类7、已在国外上市销售但尚未在国内上市销售的生物制品。

注册分类8、含未经批准菌种制备的微生态制品。 注册分类9、与已上市销售制品结构不完全相同且国内外均未上市销售的制品(包括氨基酸位点突变、缺失,因表达系统不同而产生、消除或者改变翻译后修饰,对产物进行化学修饰等)。 注册分类10、与已上市销售制品制备方法不同的制品(例如采用不同表达体系、宿主细胞等)。 注册分类11、首次采用DNA重组技术制备的制品(例如以重组技术替代合成技术、生物组织提取或者发酵技术等)。 注册分类12、国内外尚未上市销售的由非注射途径改为注射途径给药,或者由局部用药改为全身给药的制品。 注册分类13、改变已上市销售制品的剂型但不改变给药途径的生物制品。 注册分类14、改变给药途径的生物制品(不包括上述12项)。 三、设定和实施许可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及《药品注册管理办法》

四、收费: 1999年《新生物制品审批办法》和《药品注册管理办法》药品注册分类、收费对比表 注:药品审批收费按一个原料药品或一个制剂为一个品种计收;如再增加一种规格,则按相应类别增收20%审批费。 五、数量限制:本许可事项无数量限制

新药Ⅰ期临床试验申报资料的内容及格式要求

新药Ⅰ期临床试验申报资料的内容及格式要求 1995年11月美国FDA发布 2009年6月药审中心组织翻译 诺华制药有限公司翻译 北核协会审核 药审中心最终核准

目录 I. II. III. 引言 (1) 现行要求与操作规范 (2) 现行新药临床申请法规的解释 (2) A.封面(FDA格式-1571)[21 CFR 312.23(a)(1)]: (2) B.目录[21 CFR 312.23(a)(2)]: (2) C.介绍性声明与整体研究方案[21 CFR 312.23(a)(3)]: (2) D.研究者手册[21 CFR 312.23(a)(5)]: (2) E.方案[21 CFR 312.23(a)(6)]: (2) F.化学、生产和控制信息[21 CFR 312.23(a)(7)]: (3) G.药理学和毒理学信息[21 CFR 312.23(a)(8)]: (6) H.研究药物既往在人体中使用的经验[21 CFR 312.23(a)(9)]: (9) I. 21 CFR 312.23(a)(10)、(11)(b)、(c)、(d)(e): (10)

新药Ⅰ期临床试验申报资料的内容及格式要求 I. 引言 随着近期FDA成功实现《1992年处方药付费法》(PDUFA)审评行动的目标,使得从递交上市注册申请至批准上市的平均时间和中位时间均显著缩短。FDA已将注意力转移至如何提高药品开发过程中其它部分的效率,同时保证这种效率的提高不得以牺牲美国人所期望获得的、具备长期安全性和有效性药品的标准为代价。其中有一个IND法规特别值得关注,即关于在人体中开始进行药物试验的法规(即Ⅰ期试验),自McMahon 行动会议以来,对此课题已经进行了两年多的积极讨论,并且吸纳了各方不同层次的意见。 本指导原则阐述了在美国将研究药品(包括已进行结构确证的治疗性生物工程类产品)开始用于人体研究时,所需要提供的数据和在21 CFR 312.22和312.23中需要报告的数据1。现有法规对IND申报资料中要求提交的各数据数量和程度给予了很大的灵活性,其中大部分取决于所处于的研究阶段和需要进行的特殊人体试验。但是这种灵活性程度在某些状况中却并不是值得赞赏的,因此,FDA认为将申报资料的要求加以分类,在满足向FDA提供评估拟进行Ⅰ期研究所需要的安全性数据的同时,增加透明度、减少模糊性和不一致性、减少递交资料的数量,将有助于加速新药批准进入临床试验的时间。如果遵照本指导原则,那么IND的1期临床研究递交的资料通常应以不超过两至三英寸、三英寸的带3个环的活页夹(“文件夹”)进行装订。 需要澄清的最重要两点是:1)明确愿意接收毒理学检查结果的汇总总结报告,其根据对已完成动物研究,但未经稽查的毒理学报告草案而撰写,旨在对人体研究提供初步支持;2)适合1期临床试验研究用样品的生产质控数据。对于本指导原则未覆盖的产品,应查询其它FDA指导原则。另外,还可联系负责产品的相应中心以得到指导。 因为已进行结构确证的治疗性生物工程类产品和其它生物制剂之间存在生产和毒 理学差异,因此本指导原则仅适用于药物以及已进行结构确证的治疗性生物工程类产品。对于本指导原则未覆盖的产品,应联系负责产品的相应中心以获得指导。 本指导原则同时适用于商业和个体研究者申请IND。 1 在整篇指导原则中,“药物”一词的含义还包括了已进行结构确证的治疗性生物工程类产品。

药品临床试验基地申请所需资料

一、项目名称: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资格认定 二、许可内容: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资格认定(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资格认定、军队所属医疗机构资格认定) 三、设定的实施许可的法律依据: 《药品管理法》 四、收费:不收费 五、许可数量:本许可事项无数量限制 六、申请人提交资料目录: 1、《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资格认定申请表》; 2、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审核意见; 3、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核意见; 4、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5、医疗机构概况; 6、防范和处理医疗中受试者损害及突发事件的预案; 7、药物临床试验机构组织管理机构与负责人情况; 8、药物临床试验管理制度和标准操作规程情况; 9、申请资格认定的专业科室及人员情况; 10、申请资格认定的专业科室年均门诊诊疗及入出院人次; 11、参加药物临床试验技术要求和相关法规的培训情况; 12、机构主要仪器设备情况; 13、实施药物临床试验工作情况(近3年完成药物临床试验情况); 14、其他有关资料。 七、对申报资料的要求: (一)对申报资料的一般要求: 1、申报资料应使用A4规格纸打印或复印,内容完整、规范、清楚,不得涂改; 2、资料份数:书面资料和电子软盘各两份。 (二)对申报资料的具体要求: 1、《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资格认定申请表》的封面应加盖医疗机构公章; 2、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应在有效期内; 3、相关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和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签署意见和加盖公章; 4、若申请单位为原国家临床试验基地,申报资料中应有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其老专业进行复核检查的书面报告; 5、Ⅰ期临床试验研究室按照新专业受理; 6、申请的专业名称应根据卫生部治疗目录要求相对规范 (1)中医、儿科专业应进一步细分,如(中医呼吸、小儿呼吸等)。 (2)急诊、老年病等专业较特殊,应具体限定到具体研究方向,如急诊中毒专业,老年性痴呆专业等)。 (3)医学影像专业分为诊断、治疗、核医学三个方向,受理时应明确。 (4)普通外科专业中包含的胃肠外营养、甲状腺、乳腺、血管外科、肝胆外科等专业不再细分,统一受理为普通外科专业。 八、申办流程示意图: 九、许可程序: (一)受理: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申报资料进行受理审查,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并书面通知

临床试验申请流程指引

临床试验运行管理流程 步骤一:合作意向洽谈 申办者若有意在我院开展药物临床试验,请首先与GCP中心办公室(下称“中心”)就研究科室、PI 等相关问题进行洽谈。 步骤二:立项审查资料准备 申办者提交“立项申请表”,并按照“药物临床试验送审资料列表”准备临床试验相关材料,交中心秘书 步骤三:立项审核 1.申办者与临床科室和机构共同确定项目PI。 2.PI 提出研究小组成员,填写“临床试验项组成员说明”。 3.机构对送审材料及研究小组成员资质进行审核、立项,确定参加研究者会参会人员。 步骤四:组织/参加研究者会议 1. PI 遵照“PI 工作指引”开展临床试验工作。 2. 若本单位为项目组长单位,PI主持召开研究者会议;若为参加单位,项目组研究骨干参加研究者会议,GCP中心派项目协调员参加。 步骤五:伦理委员会审核 1.申办者/PI将伦理申报材料递交给中心办公室秘书,中心办公室秘书审核资料齐全后,附中心“项目审议表”转交伦理委员会秘书。 2. 申办者/PI依据伦理委员会审查指南配合项目审查,审查后“审批批件”分别交申办方代表及GCP中心办公室秘书各一份存档。 步骤六:临床协议及经费审核 1.取得伦理批件后,申办者、PI、GCP中心就临床试验协议和经费预算进行友好协商,最终正式协议签署后交中心办公室秘书存档。 2.只有在正式协议签署后,才能开始临床试验。 步骤七:临床试验材料及药物的交接 申办者将临床试验材料交项目研究小组,按照“药物的接收、保存、分发、回收、退还的SOP”将试验药物交中心药房。 步骤八:临床专业组项目启动会的召开 由申办者代表与项目PI确定专业组项目启动会召开日程安排,PI负责召集、主持项目启动

临床试验、药品试验、器械试验管理制度

临床试验、药品试验 及医疗器械试验管理制度 1、临床试验、药品试验及医疗器械试验(以下简称“试验”)的委托方必须是经过国家有关部门认证的单位(如医学院校或生产厂家)。其委托开展的“试验”项目必须是经国家有关部门认定的临床研究专业已申请批准且得到许可同意委托其他单位协作的试验项目。 2、未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许可,本院任何科室和人员不得擅自独立开展试验项目。 3、准备在人体进行一项“试验”,必须有充分理由,即已有充分的科学依据,经权衡利弊后确认有进行临床试验的必要性,并符合正当的道德原则、符合《世界医学大会赫尔辛基宣言》和《人体生物医学研究国际道德指南》规定的原则。 4、在开展“试验”之前,拟开展的科室须按《自贡市第六人民医院新技术、新业务准入管理制度》规定的程序进行准入审批。 5、受试者参加“试验”之前,须保证其在自愿、知情的情况下签署知情同意书。不允许以给予报酬等条件进行诱导,或对不愿参加的受试者进行指责或歧视等,受试者的权益和个人隐私权应得到充分保护。 6、“试验”所使用的药品、器械必须是获得国家权威部门认可进入试验的专用药品、器械,具备全套合格证书。 7、试验科室所拥有的软硬件设施与条件必须保证能满足安全有效地进行试验的需要,确保所有研究者都具备承担该项试验的专业特长、资格和能力,并经过培训。试验开始前,申办科室应与委托方就试验方案、试验的监查、稽查和标准操作规程以及试验中的职责分工等达成书面协议。书面协议一式三份,申办科室、医院和委托方各执一份。 8、在试验中研究者须对受试者在医疗上认真负责:在试验前对每一名受试者的医学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包括其诊断、合并症、用药情况;在试验中密切观察任何与试验相关的不良事件,包括异常的实验室检查值,如有发生,给予适当的处理;试验结束后继续观察一段时间,注意可能延

药物临床试验伦理审查申请书

受理号药物临床试验伦理审查申请书 试验药名称:(INN ) 试验药商品名: 药理学分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试验药类别:西药:一类——三类□ 四类□ 五类□ 中药:一类二类三类□ 四类□ 五类□ 进口药□ 上市药□ 申办单位:国内□ 国外□ 合资□ 独资□

苏州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制 填表说明 1?宋体打印,一式4份。 2?如有—请在相应的栏目上划定" 3?如有超页文字,可附页。 .项目名称: 试验目的及任务: I期耐受性试验'',I期药代动力学试验,n期临床试验 5 川期临床试验,四、五类药物临床试验匚| ,进口药物临床试验 生物利用度,W期临床试验| ,上市药临床试验二。 目的: 试验总任务:___________ 例,本医疗机构计划承担:_____________ 例,其他机构承担____________ 例 四?计划试验时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五?任务来源: 单位性质:法人代表 项目负责人及电话: 六.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药物临床研究批件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进口药批件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涉及的主要伦理问题: 八?研究者: 仁组长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药物临床试验GCP试题2

药物临床试验GCP培训考核试题第一部分单选题(每题2分) 1 保障受试者权益的主要措施是:C A有充分的临床试验依据B试验用药品的正确使用方法 C伦理委员会和知情同意书D保护受试者身体状况良好 2 下列哪一类人员不必熟悉和严格遵守《赫尔辛基宣言》?D A临床试验研究者B临床试验药品管理者 C临床试验实验室人员D非临床试验人员 3 下列哪一项不是伦理委员会的组成要求?D A至少有一人为医学工作者B至少有5人参加 C至少有一人应从事非医学专业D至少有一人来自药政管理部门4 伦理委员会的工作应:D A接受申办者意见B接受研究者意见 C接受参试者意见D是独立的,不受任何参与试验者的影响 5 经过下列哪项程序,临床试验方可实施?D A向伦理委员会递交申请 B已在伦理委员会备案

C试验方案已经伦理委员会口头同意 D试验方案已经伦理委员会同意并签发了赞同意见 6 伦理委员会做出决定的方式是:C A审阅讨论作出决定B传阅文件作出决定 C讨论后以投票方式作出决定D讨论后由伦理委员会主席作出决定7 在伦理委员会讨论会上,下列什么人能够参加投票?A A参加会议的伦理委员会委员B非医学专业委员 C非委员的专家D非委员的稽查人员 8 伦理委员会书面签发其意见时,不需附带下列哪一项?C A出席会议的委员名单B出席会议的委员的专业情况 C出席会议委员的研究项目D出席会议委员的签名 9 伦理委员会从下列哪个角度审阅试验方案?A A保护受试者权益B研究的严谨性 C主题的先进性D疾病的危害性 10 下列哪项不是知情同意书必需的内容?C A试验目的B试验可能的受益和可能发生的危险 C研究者的专业资格和经验D说明可能被分配到不同组别

临床试验用药物生产质量管理规范

临床试验用药物生产质量管理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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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临床试验用药物生产质量管理规范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临床试验用药物的生产质量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药品注册管理办法》,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临床试验用药物包括试验药物、安慰剂生产、质量管理全过程,以及已上市对照药品更改包装、标签等。免疫细胞个体化治疗等新兴治疗产品、已获准上市批准后因新增适应症等需要重新开展临床试验的不适用本规范。 第三条临床试验用药物应当遵循《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通用原则,并根据临床试验期间药物的研究特点,以最大限度降低生产环节引入的风险,确保临床试验用药物质量,保障受试者的安全。 第二章质量管理 第四条临床试验用药物生产单位应当参照《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和相关法律法规,建立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该体系

应当涵盖影响临床试验用药物质量的所有因素,并建立完整的文件系统,确保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 第五条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临床试验用药物的生产应当建立有效的安全管理体系,以防止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及其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具有身体依赖性或精神依赖性的中间产品或副产物、衍生物等丢失或流入非法渠道。 第六条申请人应当对临床试验用药物的质量负责,当申请人与临床试验用药物生产单位不同时,申请人应当对生产单位的质量管理体系进行审计,并签订质量协议,明确规定各方责任,确保临床试验用药物质量符合预定的用途。 第七条涉及临床试验用药物生产场地/车间、处方工艺、生产规模、质量标准、关键原材料等的所有变更,应充分评估变更对临床试验用药物带来的安全性风险,所有变更研究均须保留完整记录,确保可追溯性。 第三章人员 第八条所有参与临床试验用药物生产和质量管理的相关人员都应具有相应的资质并经培训合格,具备执行相应任务的能力。负责生产和质量管理的负责人员不得互相兼任。 第九条临床试验用药物生产应当配备放行责任人。放行责 任人承担临床试验用药物放行的职责,确保每批临床试验用药物 — 4 ——

药物临床试验登记填写指南(V1.0版)

药物临床试验登记填写指南(V1.0版)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药品审评中心 二〇一三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目录 一、简要说明 (3) 二、临床试验登记的管理 (5) (一)功能键 (5) 账户管理 (5) 预登记 (6) 退出 (6) (二)受理号表格 (6) 新增试验 (7) 变更试验申办者 (7) (三)临床试验列表 (8) 三、登记表填写指南 (9) (一)题目和背景信息* (10) 登记号 (10) 临床试验批件号及批准日期* (10) 适应症* (10) 试验通俗题目* (11) 试验专业题目* (11) 试验方案编号* (11) 临床申请受理号* (11) 药物名称* (12) 药物类型* (12) (二)申办者信息* (12) 申办者名称* (12) 联系人相关信息* (13) 试验项目经费来源* (13) (三)临床试验信息 (14) 试验目的* (14) 试验设计 (14) 受试者信息* (17) 试验分组* (18) 终点指标 (20) 数据安全监察委员会(DMC)* (21) 为受试者购买试验伤害保险* (21) (四)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21) (五)试验终止日期 (22) (六)研究者信息* (22) 主要研究者信息* (22) 各参加机构信息* (23)

(七)伦理委员会信息* (23) (八)试验状态* (24) 进行中 (24) 已完成 (24) 主动暂停 (24) 被叫停 (25) (九)试验信息的登记人及其联系方式* (25)

一、简要说明 本指南是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2013年第28号公告“关于药物临床试验信息平台的公告”(以下简称“28号公告”)的要求以及药品审评中心(以下简称“药审中心”)对“药物临床试验登记与信息公示平台”(以下简称“平台”)的总体目标要求,结合网络实现的具体设计而起草。 本指南用于指导临床试验申办者指定的登记人完整如实地填写临床试验的相关信息,完成药物临床试验信息的登记操作。临床试验申办者应指定特定登记人实施试验登记和保证所登记试验信息的真实完整。登记人在进行试验登记时须注意以下事项: 1、根据28号公告要求:凡获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临床试验批件 并在我国进行临床试验(含生物等效性试验、PK试验、I、Ⅱ、Ⅲ、 Ⅳ期试验等)的,均应在本平台进行登记和信息公示。 2、关于预登记:28号公告要求,登记人须在临床试验获得批准后1个 月内完成预登记。预登记成功后可获得预登记号,预登记号以CDEL 开头,后附8位阿拉伯数字。预登记操作详见下文及相应网页的帮 助链接。 3、关于提交说明:28号公告要求,临床试验若在获批准1年内未完成 首次提交公示的,须提交说明。通过在成功预登记后界面的受理号 表格中点击“提交说明”按键上传说明文件。每年可上传1个说明 文件。 4、一个临床试验对应一个试验方案编号,只能登记一条记录。方案编 号一旦确定不可变更,必须注明版本号。若试验过程中,该编号试 验方案的版本发生了变化,则仅可更新版本号,不可变更方案编号。 5、登记的信息首次保存后获得平台自动赋予的具有唯一性身份标识的 “登记号”,此后对于该临床试验信息的更新和变更均在该登记号的 记录上操作。 6、根据28号公告要求,每个试验信息的首次登记、提交及公示必须在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前完成。登记人在获得伦理委员会结论后,应尽

临床试验基本流程

目的:为了规范临床试验的操作流程,使每个员工都能正确的掌握操作方法,有序进行临床试验工作,特制定本标准操作规程。 范围:适用于临床研究Ⅱ、Ⅲ期试验整体操作过程。 职责:VPS临床部门项目经理起草;临床部门主管和QA经理审核;公司总裁批准;VPS部门及有关管理部门执行。严格按照本SOP的规定进行临床试验。 内容: 1.试验启动阶段 1.1收集该药物已有的各种资料 理化性质、药理、药化、药效、毒理以及已有的临床研究资料,制作研究者手册。 研究者手册是临床试验开始前的资料汇编。研究者手册的内容一般包括:目录、序言、化学和物理性质、临床前研究、药理学研究、药代动力学研究、毒理学研究、已有临床资料、药品使用信息。 1.2筛选主要研究者 ●临床基地名录中筛选医院,然后选择合适的主任级医生; ●联系主任医生,约定拜访时间; ●携研究者手册拜访; ●初步交谈,请他阅读研究者手册; ●再次拜访,与其讨论方案、试验时间、试验费用等问题; ●如此拜访2-3位主任医生,从中选择最佳人选; 1.3试验文件准备 会同CRO、申办者、主要研究者,共同制定临床试验方案、病例报告表、知情同意书样本、原始文件;CRO制定临床试验中其他用表;

1.4其他研究者筛选 ●从临床基地名录中选择其他可能的研究者,可根据首研者的推荐以及 公司曾经合作的情况进行综合判断; ●准备资料:方案、研究者手册、知情同意书样本、病例报告表; ●与其谈论方案,要求提供其医院所能提供的病例数、时间进度和经费 预算; ●选定合适研究者,征得其医院管理部门的同意; 1.5召开首次研究者会议,讨论试验方案、CRF等; 1.6取得伦理委员会批件 按照GCP的要求,所有临床试验必须得到伦理委员会的批准。在实际进行临床试验时,首先必须取得牵头单位伦理委员会的批准,其他参加单位是否要过伦理根据各家单位的具体要求而定。 伦理委员会将对有关批件、药检报告、研究者手册、知情同意书样本、试验方案、病例报告表进行审批; 1.7试验药品准备 ●督促申办方进行试验用药品的送检; ●生物统计师设计随机分组方案; ●根据随机分组方案,设计药品标签; ●设计应急信件; ●药品包装:为每一个受试者准备好一盒药物,药盒上贴好标签,并装 入相应的应急信件; 1.8各方签订协议 1.9试验人员培训以达到统一标准的目的: 1.10试验相关文件、表格、药品分发到各研究者; 1.11致函省级、国家药监局,致函申办者,进行资料备案; 1.12启动临床试验。

临床试验用药品管理制度sop

临床试验用药品管理制度sop 试验用药品管理制度 试验用药品管理制度 1. U的:建立试验用药品接收、il?数、分发、使用、保存等操作规程,使操作 规范化、标准化。 2?范W:适用于所有临床试验。 3.责任者:临床试验负责药品保管人员。 4?操作规程: 4. 1试验用药品接收: 4.1.1山申办者负责提供试验用药品。 4. 1.2研究者接收试验用药品时检查:所提供试验用药品的包装与标签是否适 当,是否标明为临床试验专用;是否有药品检验报告书;试验用药品与对照药品(己批准上市的正式产品)或安慰剂在外形、气味、包装、标签和其他特征是否一致。 根据协议书,核对试验药品的药名、剂型、规格、效期、厂家、批号及数量。 4. 1. 3接收人在接收记录上登记并签名。 4. 2试验用药品的计数:试验用药品的计数应包括以下记录:试验用药品名称、 数量、接收时间;剂型与剂量、批号及有效期;保存条件及注意事项;破盲信封及破盲原则(?期临床试验一般不用);接收及退回申办者的药物il?数。 4.3试验用药品的分发:药品保管人对试验用药品的分发作详细记录,内容包 括:接收药品受试者的姓名缩写及代码;分发的数量、包装编号及日期;用药开始及停止时间;用法与用量;分发药品时的其他情况记录和解释,如药品的误用、损失等。4.4试验用药品的使用 4.4.1试验用药品的使用山研究者负责。 4.4.2必须保证所有试验用药品仅用于该临床试验的受试者,其剂量与用法遵

循试验方案。 4.4.3保证剩余的药品退回申办者,并作记录。 4.5试验用药品的保存 4.5. 1试验用药品山专人保管;建立专门的帐册登记发放悄况。 4.5.2室温保存药品保存于加锁专用柜,需冷处或冷藏药品保存于专用冰箱, 严格按保存条件进行保存。 4. 5.3定期检査试验药品的质量、失效期、贮存条件、使用悄况,发现问题及 时报告、及时解决。 4.6剩余试验用药品的回收:试验结束后,已上市药品在效期内可继续用于临 床。否则项U负责人应将剩余试验用药品退回机构办公室,山机构办公室统一处理退回申办者。4.7不得把任何试验用药品转交任何非临床试验参加者。 4.8监查员负责对试验用药品的供给、使用、储藏及剩余药品的处理过程进行 检查。5(参考文件:现行版GCP第十章“试验用药品的管理”及相关法规。 试验用药品管理SOP 1. U的:建立试验用药品接收、il?数、分发、使用、保存等操作规程,使操作 规范化、标准化。 2?范W:适用于所有临床试验。 3.责任者:临床试验负责药品保管人员。 4?操作规程: 4. 1试验用药品接收: 4.1.1山申办者负责提供试验用药品。 4. 1.2研究者接收试验用药品时检查:所提供试验用药品的包装与标签是否适 当,是否标明为临床试验专用;是否有药品检验报告书;试验用药品与对照药品(己

新药Ⅰ期临床试验申报资料的内容及格式要求

精心整理

目 录 I. II. III. 引言 (1) 现行要求与操作规范 (2) 现行新药临床申请法规的解释 (2) A. 封面(FDA格式-1571)[21 CFR 312.23(a)(1)]: (2) B. 目录[21 CFR 312.23(a)(2)]: (2) C. 介绍性声明与整体研究方案[21 CFR 312.23(a)(3)]: (2) D. 研究者手册[21 CFR 312.23(a)(5)]: (2) E. 方案[21 CFR 312.23(a)(6)]: (2) F. 化学、生产和控制信息[21 CFR 312.23(a)(7)]: (3) G. 药理学和毒理学信息[21 CFR 312.23(a)(8)]: (6) H. 研究药物既往在人体中使用的经验[21 CFR 312.23(a)(9)]: (9)

新药Ⅰ期临床试验申报资料的内容及格式要求 I. 引言 随着近期FDA成功实现《1992年处方药付费法》(PDUFA)审评行动的目标,使得从递交上市注册申请至批准上市的平均时间和中位时间均显着缩短。FDA已将注意力转移至如何提高药品开发过程中其它部分的效率,同时保证这种效率的提高不得以牺牲美国人所期望获得的、具备长期安全性和有效性药品的标准为代价。其中有一个IND法规特别值得关注,即关于在人体中开始进行药物试验的法规(即Ⅰ期试验),自McMahon 行动会议以来,对此课题已经进行了两年多的积极讨论,并且吸纳了各方不同层次的意见。 本指导原则阐述了在美国将研究药品(包括已进行结构确证的治疗性生物工程类产品)开始用于人体研究时,所需要提供的数据和在21 CFR 312.22和312.23中需要报告的数据1。现有法规对IND申报资料中要求提交的各数据数量和程度给予了很大的灵活性,其中大部分取决于所处于的研究阶段和需要进行的特殊人体试验。但是这种灵活性程度 1

临床试验用药物的管理指南

临床试验用药物的管理指南 第一章总则 临床试验用药物作为临床试验的核心,对试验结果的可靠性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为保证临床试验的安全、有效和质量可控,保障受试者的权益、安全和健康,规范临床试验用药物的生产、使用和管理的全过程,根据《药品注册管理办法》(试行)、《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参照国际规范,制定本指南。 本指南所定义的临床试验用药物,是指用于临床试验中的试验药物、对照药品或安慰剂(GCP)。包括各期临床试验、人体生物利用度或生物等效性试验的研究药物(GCP),以及一个已上市药品以不同于所批准的方式适用或组合(制剂或包装),或用于一个未经批准的适应证,或用于收集一个已批准用法的更多资料。(ICHGCP) 临床试验用药物的生产、使用和管理是药物临床试验的重要环节。一方面,临床试验用药物的质量与稳定性直接决定着临床试验结果的可靠性;另一方面,与上市销售的药品相比,临床试验用药物给受试者带来的潜在风险更大。(药物临床试验与GCP指南,GCP)临床试验用药物的生产、使用和管理应遵循下列基本原则:(1)按照GMP条件生产,保证试验用药的质量和稳定性,避免生产过程中的交叉污染;(2)确保试验用药物在运输、分发、储存、使用过程中不变质、不受污染,过期药物要及时更换;(3)必须严格按照要求进行包装和标识,明显与上市药物相区分,避免误用;(4)包装和标识符合盲法、随机等试验设计的要求;(5)仅用于参加试验的受试者,不得买卖或赠送其他人员;(6)在试验过程中要严格遵循试验方案规定的给药方案分发和用药;(7)建立试验用药物的接收、分发、使用、冋收、销毁记录和计数制度并做好记录。(药物临床试验与GCP指南)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开展药物临床试验,其临床试验用药物(中药、天然药物、化学药品、生物制品)的生产、使用和管理均须遵循本指南,并接受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二章临床试验用药物管理各方的职责要求 第一节申办者的职责 申办者是临床试验的发起者和管理者,负责临床试验用药物的准备和提供,申办者对临床试验用药物的质量负责。其主要职责包括:(ICHGCP) (1)在开展临床试验之前,申办者应当保证关于临床试验用药物有足够的非临床研究和/或临床研究的安全性和有效性数据支持所开展的临床试验。 (2)申办者应当保证试验用药物(包括活性对照品和安慰剂)具有适合产品开发阶段的特性,按照适用的GMP生产、处理和储存,并保证试验用药物在整个试验开展期间的质量和稳定性。 (3)申办者应当按试验方案的要求对试验用药物进行适当的包装,试验用药物的包装应当能防止在运输和储存期间受污染和不可接受的变质。包装和标签还应符合盲法、随机等试验设计的要求和相关法规的要求。 (4)申办者负责向研究者/研究机构提供试验用药物,以及向研究者/研究机构提供如何安全接收、处理、储存、分发、从受试者处回收未使用药物以及将未使用药物返回申办者的书面操作程序。 (5)申办者应建立试验用药物在生产、检验、包装、贴签、发运、供应、发放、使用、回收、销毁等环节的管理制度和记录系统。 (6)申办者应建立质量保证体系,对临床试验用药物管理的全过程负责,确保临床试验的质量,保障受试者的权益与安全。

新药 期临床试验申请技术指南

附件 新药I期临床试验申请技术指南 一、前言 为帮助新药注册申请人(药品企业、科研机构和科研人员)申请I期临床试验,提高新药研发与审评效率,保护受试者安全与权益,保证临床试验质量,特发布本技术指南。 本指南阐述了新药在我国开展首次临床试验时需要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药品审评中心(以下简称药审中心)提供的信息。 本指南的目的是:明确新药I期临床试验的技术要求,提高I 期临床试验申报资料的质量;通过规范I期临床试验资料的数据要求,缩短新药研发周期,加快新药上市进程。 本指南适用于创新药和改良型新药,包括化学药品和治疗用生物制品(细胞和基因治疗产品除外)。 二、咨询与沟通交流 如果申请人在研发及申请临床试验过程中有疑问,可通过药审中心网站查询相关指导原则,也可以按照相关规范通过药审中心网站“申请人之窗”就相关问题进行咨询。 递交新药临床试验申请前,申请人可按照《药物研发与技术审评沟通交流管理办法》所规定的方法与工作程序,申请与药审中心召开临床试验申请前会议。 申请人与药审中心间的沟通有助于提高临床试验申请的质量,加快后续研究与审评的进程。 三、I期临床试验申请的技术要求

(一)资料格式及内容 I期临床试验申请的申报资料应以纸质资料和电子资料方式提交,电子资料可以CD的形式送交。格式和内容可参照研究人用药品注册技术要求国际协调会(ICH)通用技术文件(CTD)的要求整理提交。 (二)介绍性说明和总体研究计划 介绍性说明应包括新药的名称、所有的活性成分、药理作用类别、结构式(如果已知)、剂型、制剂处方、给药途径、临床试验目的等。如果有所研究药物用于临床的经验,应提供简短概述,包括在其他国家的研究和上市的经验;若没有,标题下写“无”。 总体研究计划应总结申请临床试验方案的设计依据,主要为拟定的适应症、受试者人群、受试者数量、给药方案(剂量、给药间隔、给药持续时间等)、药物安全性评价方法、风险控制计划等,根据已有信息预期的任何安全性(重要的已确定风险、重要的潜在风险、重要的缺失的资料等)的风险论证。 (三)研究者手册 研究者手册是有关试验药物在进行人体研究时已有的药学、非临床与临床研究(如有)资料总结,旨在为临床研究者提供所研究药物的信息,以保证受试者安全。 当有新的重要信息时,申请人应及时更新研究者手册,使其包括对研究药物的所有重要研究信息的总结。更新的研究者手册应及时报送药审中心。研究者手册的格式和内容可参照ICH E6有关章节撰写。 研究者手册应包括如下内容: 1.封面页:包括药物名称,注册申请人名称,完稿或更新日期

临床试验用药物管理制度

临床试验用药物管理制度 1.中医风湿内科专业所有临床试验用药品不得销售,且只能 用于该临床试验的受试者,研究者不得把试验用药品转交任何非临床试验参加者。 2.申办者负责对临床试验用药品作适当的包装与标签,并标 明为临床试验专用。在双盲临床试验中,试验药物与对照药品或安慰剂在外形、气味、包装、标签和其他特征上均应一致。 3.本专业设有试验用药药房,所有药物指定专人负责,做好 试验用药品的使用记录,记录药品入库时间,药物的有效期,存放注意事项;药品的领取数量和日期,并签名。 4.试验用药品的剂量与用法应遵照试验方案及研究者手册。 5.对受试者给药时,应制订服药说明书,说明书中的语言要 简单明了,便于受试者理解,其中应包括:用法和剂量、服药时间、记录方式、服药注意事项、与研究者/发药者的联系方式、要求受试者归还剩余试验药品等内容。 6.试验用药品的使用记录应包括数量、装运、递送、接受、 分配、应用后剩余药物的回收与销毁等方面的信息。同时

对于受试者试验用药的丢失、散落、误用等情况应该说明。 7.剩余的试验用药品应退回申办者,并记录在案。 8.所有试验用药品的供给、使用、储藏及剩余药物的处理过 程应接受相关人员的检查。 临床试验相关设备管理制度 中医风湿内科专业须具备临床试验所必须的试验设备,并制订试验用仪器设备使用的SOP。对非本专业所有但药物临床试验所需的仪器设备,与相关科室协调,按时进行药物临床试验所需的检查(如X线、CT、ECT等)。 设专人管理各项试验设备,做好设备的使用登记、检修维护等工作,保证其在试验中始终处于最佳状态。 所有试验用设备的放置、使用及维护应接受相关人员的检查及校准。

精选-药物临床试验经费使用及管理办法

新药临床研究经费使用及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新药临床研究经费使用,充分调动研究人员积极性,保证临床研究严格按照《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GCP)执行,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涉及的经费包括:申办方提供的伦理评审费;临床试验观察费、化验检查费、功能检查费、受试者交通、住院补贴、辅助用药药费、通讯、耗材等杂费。 第三条新药临床研究经费,不纳入科研经费管理,医院无配比经费。 第二章经费管理 第四条进行新药临床研究首先由申办方与医院签署临床研究的经济协议(合同),协议应明确相关费用及付款方式,双方根据协议内容承担相应职责。协议原件由医院档案室保存,财务科、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办公室保存复印件。 第五条财务科为新药临床研究经费设立独立账户,按照“分项管理,单独核算,专款专用,严格审批”的原则进行使用。

第六条与申办方的所有经费往来均由医院财务科负责,并出具正式发票。 第七条经费批报程序:由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办公室(下称机构办公室)或伦理委员会提出申请,按照医院财务相关规定进行审批、支出。 第三章经费支付 第八条伦理评审费,由伦理委员会委员签字,财务科统一现金支付。 第九条功能检查费、化验检查费、受试者住院补助、辅助用药药费等按实际发生金额,财务科直接划拨给功能科、检验科和住院处等相关科室。 第十条支付给受试者的交通费按照协议数额,由受试者或监护人直接到财务科领取。如遇特殊情况,住院处不能及时结清受试者费用,财务科可以现金或转账方式为受试者提供住院补助。 第十一条因医院条件所限,某些未开展的检查项目,在外院发生的费用,根据医院财务制度规定予以结算,承担检查单位出具检查费票据。 第四章经费分配

临床试验用药品发放的标准操作规程(精编文档).doc

【最新整理,下载后即可编辑】 临床试验用药品发放的标准操作规程 版本号 1.0 页数3页 起草人起草日期年月日 审核人审核日期年月日 批准人批准日期年月日 颁布日期年月日起效日期年月日

威海市立医院药物临床试验机构

临床试验用药品发放的标准操作规程 一、目的 规范机构办公室药物管理员对试验药物的监督管理工作。 二、范围 适用于本机构药物临床试验的药物发放。 三、内容 1.研究者依据临床试验方案中的给药要求开具“药物临床 试验处方”,住院受试者同时应该下医嘱。 2.研究护士或临床研究助理根据医嘱,凭“药物临床试验 处方”到机构药房领取试验用药。 3.机构药物管理员审核“药物临床试验处方”,确定无误后 发放试验用药品。 4.机构药物管理员填写《临床试验用药物发放表》,研究护 士或临床研究助理核对无误后签名及注明日期。 5.肿瘤科专业组的药物分发与其他专业不同: a.临床研究项目启动后,由肿瘤科专业的药品管理员 到机构药房统一领取该项目的全部试验药物,转运过程执 行《临床试验药物转运标准操作规程》文件要求。转运至

肿瘤科专业组药物存储室内存放。根据试验药物存储条件 存放至常温药物存储柜或者冷藏药物存储冰箱内。 b.试验开始后,由肿瘤科专业组药物管理员根据研究 者开具的试验用药品处方发放试验用药,并填写试验用药 发放记录表。 6.试验用药物的发放应按照试验方案的随机顺序分发。试 验设计为动态随机化分组时,专业组药物管理员、研究 者或临床研究助理应通过网络或电话登陆该项临床试验 随机系统,获得发放的试验药物编号。 7.机构药物管理员填写《临床试验用药物库存登记表》,将 库存数减去出库数,重新登记新的库存数。 8.专业组研究者或研究护士指导门诊受试者药物使用方 法、注意事项,提醒下次领药时带回剩余药物及使用过 药物的外包装或空瓶。 四、参考资料 1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3号发布《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2003 2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卫生部文件,国食药监安[2004]44号.关于印发《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资格认定办法(试 行)》的通知,2004

我院临床试验用药品的管理

四药房四药事管理四 一一收稿日期:2013-08-07 一一作者单位: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上海儿童医学中心药剂科,上海200127一?通信作者 我院临床试验用药品的管理 吴一娟,张顺国,陈敏玲? 一一[摘一要]一目的一介绍我院临床试验用药品的管理方法,探讨合理的管理模式三方法一从建立试验药品管 理制度二建立中心试验药房管理模式二试验用药品管理的标准操作规程和质量控制等方面,阐述我院临床试验用药品的管理三结果一从我院实践情况来看,中心试验药房管理模式在对试验用药品的管理上具有显著的优势三 结论一中心试验药房专人二专职二集中管理试验用药品,保障受试者用药安全,保证药物临床试验结果科学二可靠三 [关键词]一临床试验用药品;管理;中心试验药房 Management of clinical trial drugs in our institution 一 WU Juan ,ZHANG Shun-guo ,CHEN Min-ling ?(Department of Pharmacy ,Shanghai Children?s Medical Center ,School of Medicine ,Shanghai Jiaotong Uni- versity ,Shanghai 200127,China ) 一一[Abstract ]一Objective 一To introduce management of clinical trial drugs in our institution ,and to discuss a ra-tional management model.Methods 一Management of clinical trial drugs is stated in establishment of regulatory regime and centre trial pharmacy ,SOP of drugs management ,and quality control.Results 一In the practice of our hospital ,it is remarkably superior for model of centre trial pharmacy about management of trial drugs.Conclusion 一Centre trial phar-macy model can safeguard the safety of all trial subjects ,and ensure the scientificity and reliability of trial results. Key words :Clinical trial drugs ;Management ;Centre trial pharmacy 0一引言 药物临床试验是指任何在人体(病人或健康志愿者)进行药物的系统性研究,以证实或揭示试验药物的作用二不良反应及/或试验药物的吸收二分布二代谢和排泄,目的是确定试验药物的疗效与安全性[1]三试验用药品作为整个试验的核心,其管理规范与否,对受试者的安全及试验结果的可靠性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任何小错误都可能导致整个试验以失败告终[2-3]三我国2003版‘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GCP )[1]在第十章第五十六至六十条中对试验用药品的管理作出了相关规定,各临床试验机构均认真参照执行三但由于各机构自身实际情况不同,因此,制定的 试验用药品管理的标准操作规程(SOP ) 并不完全相同,管理模式上存在一定的差异三本文将对我院机构办公室设立的中心试验药房管理试验用药品的体会进行探讨三 1一建立并完善试验药品管理制度 在申报机构资格认定时,按照‘药物临床试验 机构资格认定标准“的要求,首先制定了试验用药品管理制度和标准操作规程,制定了包括试验用药品的接受二储存二发放二使用二回收等环节的操作流程和相关记录表单三 在药物临床试验实际运行中,对管理制度的一些疏漏进行了修订三例如第1版管理制度中要求 申办者提供的试验用药品应有检验合格报告 ,后来将制度修订为 申办者提供的试验用药品应有检验合格报告,如试验用药品是生物制品,则申办者应提供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指定的药品检验所出具的检验合格报告 三此外,还就第1版制度中的相关表单记录内容的重复或缺失或不适用进行了重新设计和修订三 2一建立中心试验药房,专人二专职二集中管理2.1一试验用药品的管理模式及优缺点一目前国内的临床试验机构对试验用药品的管理模式主要有两种三一种是采用专业内药品管理员管理药物的模式,由专业主要研究者指定专人(通常是护士)管理,筛选受试者入组后直接由专业人员发药;另一种是成立临床试验专用药房统一管理药品(简称中心试验药房),由机构统一管理试验用药品三 专业管理药品的药品管理主要由护士或医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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