洁净厂房洁净区设计规范

洁净厂房洁净区设计规范
洁净厂房洁净区设计规范

洁净厂房洁净区设计规

Document serial number【KKGB-LBS98YT-BS8CB-BSUT-BST108】

国家医药管理局医药工业洁净厂房设计规范主编部门:国家医药管理局上海医药设计院

批准部门:国家医药管理局

施行日期:1997年1月1日

编制说明:

为在我国医药行业深入实施GMP,适应医药工业洁净厂房建设的需要,国家医药局推行GMP.GSP委员会设计规范专业组决定组织编写《医药工业洁净厂房设计规范》。

本规范由上海医药设计院主编,缪德华同志执笔,武汉医药设计院、重庆医药设计院等单位参与。在编写过程中广泛眚注医药行业内有关方面意见,并先后数次组织医药设计单位和大中型骨干企业的专家进行了认真的讲座修改,由局推行GMP.GSP委员会寓言并原则通过。之后,局综合经济司(原局计划)就规范主要内容向卫生部药政局、药品监督办公室的领导、专家征询了意见并得到了他们的理解和支持。在此基础上,局GMP设计规范专业组对本规范作了修改定稿。

本规范编制工作结合国内外GMP的进展和医药工业洁净厂房建设、使用的实践经验,提出了我国医药工业洁净厂房设计的基本要求。各单位在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工程设计中遵照执行。并认真总结经验,提出修改意见,以使本规范日臻完善。

国家医药管理局

第一章总则

为了贯彻执行国家《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以下简称GMP),提出符合GMP要求的生产厂房、设施及设备的设计要求,特制订本规范。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医药制剂、原料药和药用辅料的精制、干燥、包装工序,直接接触药品的药用包装材料、无菌医疗器械等医药工业洁净厂房的设计。

医药工业洁净厂房诉设计必须贯彻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做到技术先进、确保质量、安全实用、经济合理,符合节约能源和保护环境的要求。

医药工业洁净厂房的设计,既要满足当前产品生产的工艺要求,也应适当考虑今后生产发展和工艺改进的需要。

在利用原有建筑和设施进行洁净技术改造时,可根据生产工艺要求,从实际出发,充分利用现有的技术设施,符合因地制宜的原则。

医药工业洁净厂房的设计应为施工安装、维护、管理、检修、测试和安全运行创造必要的条件。

医药工业洁净厂房的设计除应执行本规范外,还应符合现行的国家标准、规范和规定的有关要求。

第二章生产区域的环境参数

第一节一般规定

为了保证医药产品生产质量,防止生产环境对产品的污染,生产区域必须满足规定的环境参数标准。

医药工业洁净室和洁净区应以微粒和微生物为主要控制对象,同时还应对其环境的温度、湿度、新鲜空气量、状差、照度、噪场院等参数作出必要的规定。

环境空气中不应有不愉快气味以及有碍药品质量和人体健康的气体。

第二节环境参数的设计要求

医药工业洁净厂房空气洁净度等级表2.2.1

注1:大于100000级的参数是参考美国联邦标准洁净室和洁净区内空气浮游粒子洁净等级;

注2:空气洁净度的测试以静态条件为依据,测试方法应符合国家医药管理工业洁净室和洁净区悬浮粒子的测试方法》中有关规定;

注3:对于空气洁净度为100级的洁净室,室内大于等于5μm尘粒的计数,应进行多次采样,当其多次出现时,方可认为该测试数值是可靠的。

第2.2.2条药品生产有关工序和环境区域的空气洁净度等级按国家CMP等有关规定确定。

第2.2.3条洁净室内的温度和湿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生产工艺对温度和湿度无特殊要求时,以穿着洁净工作服不产生不舒服感为宜。空气洁净度100级、10000级区域一般控制温度为20~24℃,相对湿度为45~60%。100000级区域一般控制温度为18~28℃,相对湿度为50~65%。

二、生产工艺对温度和湿度有特殊要求时,应根据工艺要求确定。

第2.2.4条洁净室内应保持一定的新鲜空气量,其数值应取下列风量中的最大值:

一、非单向流洁净室总送风量的10~30%,单向流洁净室总送风量的2~4%;

二、补偿室内排风和保持室内正压值所需的新鲜空气量;

三、保证室内每人每小时的新鲜空气量不小于40m3。

第2.2.5条洁净室必须维持一定的正压。不同空气洁净度的洁净区之间以及洁净区与非洁净区之

第2.2.6条洁净室和洁净区应根据生产要求提供足够的照度。主要工作室一般照明的照度值不宜低于300LX;辅助工作室、走廊、气闸室、人员净化和物料净化用室可低于300LX,但不宜低于150LX。对照度要求高的部位可增加局部照明。

洁净室内噪声级,动态测试时不宜超过75dBA。噪声控制设计不得影响洁净室的净化条件。

第六章工艺管道

第一节一般规定

有空气洁净度要求的区域,工艺管道的干管宜敷设在技术夹层、技术夹道中。需要拆洗、消毒的管道宜明敷。易燃、易爆、有毒物料管道也宜明敷,如敷设在技术夹层、技术夹道内,应采取相应的通风措施。

在满足工艺要求的前提下,工艺管道应尽量缩短。

干管系统应设置必要的吹扫口,放净口和取样口。

与本洁净室无关的管道不宜穿越本洁净室。

输送有毒、易燃、有腐蚀性介质的管道应根据介质的理化性质,严格控制物产的流速。

气体净人装置应根据气源和生产工艺对气体纯度的要求进行选择。气体终端净化装置应设在靠近用气点处。

第二节管道材料、阀门和附件

管道材料应根据所输送物料的理化性质和使用工况选用。采用的材料应保证满足工艺要求,使用可靠,不吸附和不污染介质,施工和维护方便。

工艺物料的干管不宜采用软性管道。不得采用铸铁、陶瓷、玻璃等脆性材料。当采用塑性较差的材料时,应有加固和保护措施。

引入洁净室的明管材料宜采用不锈钢。

输送纯水、注射用水、无菌介质和成品的管道材料宜采用低碳优质不锈钢或其他不污染物料的材料。

工艺管道上阀门、管件和材料应与所在管道的材料相适应。

洁净室内采用的阀门、管件除满足工艺要求外,应采用拆卸、清洗、检修均方便的结构形式。

管道与设备采用金属管材连接,如需用软管时,应采用可靠的软性接管。

第三节管道的安装、保温

技术夹层、技术夹道中的干管连接宜采用焊接。

管道与阀门连接宜采用法兰、螺纹或其他密封性能优良的连接件。凡接触物料的法兰和螺纹的密封应采用聚四氟乙烯。

穿越洁净室墙、楼板、顶棚的管道应敷设套管,套管内的管段不应有焊缝、螺纹和法兰。管道与套管之间应有可靠的密封措施。

洁净室内应少敷设管道,引入洁净室的支管宜暗敷。

洁净室内的管道应排列整齐,尽量减少阀门、管件和管道支架。

洁净室内的管道应根据其表面温度,发热或吸热量及环境的温度和湿度确定保温形式。冷保温管道的外壁温度不得低于环境的露点温度。

管道保温层表面必须平整、光洁、不得有颗粒性物质脱落,并宜用金属外壳保护。

洁净室内的管外壁均应有防锈措施。

洁净室内的各类管道均应设指明内容物及流向的标志。

第四节安全

易燃、易爆、有毒介质的排放管应设置相应的阻火、过滤装置。通向室外的管道应设防止空气倒灌装置。

输送易燃介质的管道应设置导除静电装置。

输送易燃、易爆介质不得用压缩空气作为动力,宜采用压缩的惰性气体或输送泵。

各种气瓶应集中设置在洁净厂房外。当日用气量不超过一瓶时,气瓶可设置在洁净室内。

第七章建筑

第一节一般规定

建筑平面和空间布局应具有适当的灵活性。洁净区的主体结构不宜采用内墙承重。

洁净室的高度应以净高控制,净高应以100mm为基本模数。

医药工业洁净厂房主体结构的耐久性应与室内装备、装修水平相协调,并应具有防火、控制温度变形和不均匀沉陷性能。厂房伸缩缝应穿过洁净区。

洁净区应设置技术夹层或技术夹道,用以布置送、回风管和其他管线。

洁净区内通道应有适当宽度,以利于物料运输、设备安装、检修。

第二节防火和疏散

医药工业洁净厂房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吊顶材料应为非燃烧体,其耐火极限不宜小于0.25h。

医药工业洁净厂房内的甲、乙类(按国家现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火灾危险性特征分类,下同)生产区域应采用防爆墙和防爆门斗与其他区域分隔,并应设置足够的泄压面积。

医药工业洁净厂房每一生产层或每一洁净区的安全出口的数量,均不应少于两个,但下列情况可设置一个安全出口:

一、甲、乙类生产厂房每层的总建筑面积不超过50m2且同一时间的生产人数总数不超过5人;

二、丙、丁、戊类生产厂房,符合国家现行的"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者。

安全出口的设置应满足疏散距离的要求。人员进入空气洁净度100级、10000级生产区的净化路线不得作为安全出口使用。

安全疏散门应向疏散方向开启,且不得采用吊门、转门、推拉门及电控自动门。

有防爆要求的洁净室宜靠外墙布置。

第三节室内装修

医药工业洁净厂房的建筑围护界区和室内装修,应选用气密性良好,且在温度和湿度变化的作用下变形小的材料。墙面内装修当需附加构造骨架和保温层时,应采用非燃烧体或难燃烧体。

洁净室内墙壁和顶棚的表面,应平整、光洁、不起尘、避免眩光、耐腐蚀阴阳角均宜作成圆角。当采用轻质材料融断时,应采用防碰撞措施。

洁净室的地面应整体性好、平整、耐磨、耐撞击,不易积聚静电,易除尘清洗。水磨石地面的分析条宜采用铜条。

医药工业洁净厂房夹层的墙面、顶棚均宜抹灰。需在技术夹层内更换高效过滤器的,墙面和顶棚宜增刷涂料饰面。

当采用轻质吊顶作技术夹层时,夹层内应设置检修走道并且通达送风口。

建筑风道和回风地沟的内表面装修标准,应与整个送回风系统相适应并易于除尘。

洁净室和人员净化用室外墙上的窗,应有良好的气密性,能防止空气的渗漏和水汽的结露。

洁净室内的门、窗造型要简单、平整、不易积尘、易于清洗。门框不应设门槛。洁净区域的门、窗不应采用木质材料,以免生霉生菌或变形。

洁净室的门宜朝空气洁净度较高的房间开启。并应有足够的大小,以满足一般设备安装、修理、更换的需要。

洁净室的窗与内墙在宜平整,不留窗台。如有窗台时宜呈斜角,以防积灰并便于清

洗。

传递窗(柜)两边的门应联锁,密闭性好并易于清洁。

洁净室内墙面与顶棚采用涂料面层时,应选用不易燃、不开裂、耐腐蚀、耐清洗、表面光滑、不易吸水变质、生霉的材料。

洁净室内的色彩宜淡雅柔和。室内各表面材料的光反射系数、顶棚和墙面宜为0.6~0.80,地面宜为15~0.35。

第八章空气净化

第一节一般规定

医药工业洁净厂房各洁净室的空气洁净度等级的确定,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洁净室内有多种工序时,应根据各工序的不同要求,采用不同的空气洁净度等级;

二、在满足生产工艺要求的前提下,洁净室的气流组织,宜采用局部工作区空气净化和全室空气净化相结合的形式。

洁净室内温度、湿度、新鲜空气量、压差等环境参数的控制应符合第二章第二节要求。

第二节净化空气调节系统

空气洁净度100000级及高于100000级的空气净化处理,应采用初效、中效、高效过滤器三级过滤。对于100000级空气净化处理,也可采用亚高效空气过滤器代替高效过滤器。大于100000级的空气净化处理,应采用初效、中效过滤器二级过滤。

空气过滤器的选用、布置方式符合下列要求:

一、初效空气过滤器不应选用浸油式过滤器;

二、中效空气过滤器且集中设置在净化空气调节系统的正压段;

三、高效或亚高效空气过滤器宜设置在净化空气调节系统的末端。

下列情况的空气净化系统宜分开设置:

一、单向流洁净室与非单向流洁净室;

二、高效空气净化系统与中效空气净化系统;

三、运行班次和使用时间不同的洁净室;

四、

下列情况的空气净化系统,如经处理仍不能避免交叉污染时,则不应利用回风。

一、固体物料的粉碎、称量、配料、混合、制粒、压片、包衣、灌装等工序;

二、固体口服制剂的颗粒、成品干燥设备所使用的净化空气;

三、用有机溶煤精制的原料药精制、干燥工序;

四、凡工艺过程中产生大量有害物质,挥发性气体的生产工序;

对面积较大、空气洁净度较高,位置集中及消声、振动控制要求严格的洁净室宜采用集中式净化空调系统。反之,可采用分散式净化空调系统。

洁净室内生产粉尘和有害气体的工艺设备,应设单独的局部除尘和排风装置。

需要消毒灭菌的洁净室,应设排风设施。

洁净室排风系统应有防倒灌措施。

含有易燃、易爆物质局部排风系统应有防火、防爆措施。

换鞋室、更衣室、盥洗室、以及厕所、淋浴室应设通风装置,室内静压值应低于有空气洁净度要求的生产区。

送风、回风和排风的启闭应联锁。系统的开启程序为先开送风机,再开回风机和排风机。系统关闭时联锁程序反之。

非连续运行的洁净室,可根据生产工艺要求设置值班风机,并保持室内空气洁净度和正压,防止室内结露。

事故排风装置的控制开关应与净化空调系统联锁,并设在洁净室外便于操作的地点。室内宜设报警装置。

第三节气流组织

气流组织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洁净室的气流应满足空气洁净度和人体健康的要求,并应使洁净工作区气流流向单一;

二、回风口宜均匀布置在洁净室下部;

三、余压阀宜设在洁净空气流的下风侧,不宜设在工作面高度范围内。

非单向流洁净室内设置洁净工作台时,其位置应远离回风口。

洁净室内有局部排风装置时,其位置应设在工作区气流的下风侧。

第四节风管和附件

风管断面尺寸应考虑对内壁的清洁处理,并在适当位置设清扫口。

净化空气调节系统的新风管、回风总管,应设密闭调节阀。送风机的吸入口处和需要调节风量处,应设调节阀。洁净室内的排风系统,应设置调节阀、止回阀或密闭阀。总风管穿过楼板和风管穿过防火墙处,必须设置防火阀。

净化空气调节系统的风管和调节阀以及高效空气过滤器的保护网、孔板和扩攻孔板等附件的制作材料和涂料,应根据输送空气的洁净度等级及的处空气环境条件确定。

在中效和高效的空气过滤器前后,应设置测压孔。在新风管和送回风总管以及需要调节风量的支管上,应设置风量测定孔。

风管以及风管的保温、消声材料及其粘结剂,应采用非燃烧材料或难燃烧材料。

第五节青霉素等药物生产洁净室的特殊要求

青霉素等强致敏性药物、某些甾体药物、高活性、有毒害药物的精制、干燥室和分装室,室内要保持正压,与相邻房间或区域之间要保持相对负压。

生产或分装青霉素等强致敏性药物,某些甾体药物、高活性、有毒害药物房间的送风口和排风口均应安装高效空气过滤器,使这些药物引起的污染危险降低到最低限度。

生产或分装青霉素等强致敏药物、某些甾体药物、高活性、有毒害药物操作室的净化空调系统应与其他药物的净化空调完全分开,防止交叉污染。其排风口与其他药物净化空调系统的新风口之间应相隔一定的距离。

第九章给水排水

第一节一般规定

洁净区域内的给水排水干道应敷设在技术夹层、技术夹道内或地下埋设。

洁净室内应少敷设管道,引入洁净室内的支管宜暗敷。

医药工业洁净厂房内的管道外表面应采取防结露措施。

给排水支管穿过洁净室顶棚、墙壁和楼板处应设套管,管道与套道之间必须有可靠的密封措施。

第二节给水

医药工业洁净厂房内的给水系统设计,应根据生产、生活和消防等各项用水对水质、水温、水压和水量的要求,分别设置直流、循环或重复利用的给水系统。

管材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生活水管应采用镀锌钢管;

二、冷却循环给水和回水管宜采用镀锌钢管;

三、管道的配件应采用与管道相应的材料

人员净化用室的盥洗室内宜供应热水。

医药工业洁净厂房周围宜设置洒水设施。

第三节排水

医药工业洁净厂房的排水系统设计,应根据生产排出的废水性质、浓度、水量等特点确定排水系统。

洁净室内的排水设备以及与重力回水管道相连的设备,必须在其排出口以下部位设水封装置。

排水竖管不宜穿过洁净室。如必须穿过时,竖管上不得设置检查口。

空气洁净度100级洁净室内不应设置地漏,10000级、100000级洁净室内,也应少设地漏;如必须设置时,要求地漏材质不易腐蚀,内表面光洁,不易结垢,有密封盖,开启方便,能防止废水废气倒灌,必要时还应根据生产工艺要求可消毒灭菌。

医药工业洁净厂房内应采用不易积存污物,易于清扫的卫生器具、管材、管架及其附件。

第四节工艺用水

饮用水饮用水水质必须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纯水(去离子水、蒸馏水)去离子水水质标准参照中国药典蒸馏水质量标准,且电阻率>0.5M Ω.cm。去离子水必须用饮用水为水源,经离子交换后制备。离子交换柱的组合方式,以能符合纯水质量标准为原则。蒸馏水水质应符合中国药典标准。蒸馏水可用饮用水经蒸馏而制备。纯水在室温下宜用不锈钢或搪玻璃贮罐密闭贮存。纯水的输送宜采用连续循环的密闭系统,管道宜采用不锈钢,应消除弯管和其它使水滞留的部位,并应能定期清洗灭菌。

注射用水注射用水水质应符合中国药典标准。注射用水宜贮存于优质低碳不锈钢贮罐,在80℃以上保温或65℃以上保持循环。使用前宜用孔径为0.45μm的过滤器过滤。为防止污染,输送注射用水的管道系统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管道材料宜采用优质低碳不锈钢,尽可能采用焊接或法兰连接、法兰垫片材料宜采用

聚四氟乙烯;

二、宜采用连续循环的密闭系统,管道内维持较高的温度,并不宜与其它管道系统相连。

三、减少弯管和其它能引起长期滞留的支管或"盲管";

四、设置输水管道的清洗消毒灭菌设施。

第五节消防设施

医药工业洁净厂房应根据生产的火灾危险性分类和建筑耐火等级等因素确定消防设施。

医药工业洁净厂房室内消炎栓给水系统的消防用水量不应小于10I/S,每股水量不应小于5

I/S。

医药工业洁净厂房消火栓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消火栓的水枪充实水柱不应小于10m;

二、消火栓的栓口直径应为65mm,配备的水带长度不应超过25m,水枪喷嘴径不应小于

19mm。

洁净室及其技术夹层和技术夹道内,按生产火灾危险性宜同时设置灭火设施和消防给水系统。

第十章电气

第一节配电

医药工业洁净厂房的供电设计应符合国家《工业与民用供电系统设计规范》。

医药工业洁净厂房的电源进线应设置切断装置,并宜设在非洁净区便于操作管理的地点。

医药工业洁净厂房的消防用电负荷应由变电所采用专线供电。

洁净区内的配电设备,应选择不易积尘、便于擦拭,外壳不易锈蚀的小型暗装配电箱及插座箱,功率较大的设备宜由与配电室直接供电。

洁净区内不宜设置大型落地安装的配电设备。

医药工业洁净厂房内的配电线路应按照不同空气洁净度等级划分的区域设置配电回路分设在不同空气洁净度等级区域内的设备一般不宜由同一配电回路供电。

进入洁净区的每一配电线路均应设置切断装置,并应设在洁净区内便于操作管理的地方。如切断装置设在非洁净区,则其操作应采用遥控方式,遥控装置应设在洁净区内。

洁净区内的电气管线宜暗敷,管材应采用非燃烧材料。

洁净区内的电气管线管口,安装于墙上的各种电器设备与墙体接缝处均应有可靠密

封。

第二节照明

医药工业洁净厂房的照明应由变电所专线供电。

洁净区内的照明淘汰宜采用荧光灯。

洁净区内应选用外部造型简单、不易积尘、便于擦拭的照明灯具。不应采用格棚型灯具。

洁净区内的一般照明灯具宜明装,但不宜悬吊。采用吸顶安装时,灯具与顶棚接缝处应采用可靠密封措施。如需要采用嵌入顶棚暗装时,除安装缝隙应可靠密封外,其灯具结构必须便于清扫,便于在顶棚下更换灯管及检修。

洁净区主要工作室一般照明的照度均匀度不应小于0.7。

有防爆要求的洁净室,照明灯具选用和安装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医药工业洁净厂房内应设置供疏散用的事故照明,在应急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及转角处应设置标地,在专用消防口处应设置红色应急照明灯。

第三节其它电气

医药工业洁净厂房内应设置与厂房内外联系的通讯装置。

医药工业洁净厂房内应设置火灾报警系统。火灾报警系统应符合《火灾报警系统设计规范》的要求。报警器应设在有人值班的地方。

当有火灾危险时,应有能向有关部门发出报警信号及切断风机电源的装置。

洁净室内使用易燃、易爆介质时,宜在室内设报警装置。

附录一名词解释

附录二本规范用词说明

一、执行本规范条文明,对于要求严格程度的用词说明如下,以便执行中区别对待。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用词: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用词: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或"不

得"。

3.表示允许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用词:正面词采用"宜"、"可"或"尽量

";反面词采用"不宜"。

二、条文指明必须按其他有关标准,规范执行的写法为:"应按……执行"或应"符合……要求或规定"。非必须所指定的标准和规范执行的写法为"可参照……"。

洁净区管理规程

字号:大中小 洁净区管理规程 1 目的 建立洁净区人、物流管理规定,防止人员、物品对环境的污染。 2 范围 本规程适用于制盖车间十万级洁净区的清洁,人流及物流的管理。 3 责任 3.1制盖车间负责本规程的贯彻执行。 3.2质量管理部负责本规程的监督考核。 4 操作规程及要求 4.1环境要求: 4.1.2洁净室内墙壁、房顶、门窗、地面要无灰尘,无死角。 4.1.3设备表面要无油污、无灰尘,见本色。 4.1.5洁净室内禁止吸烟、禁止随地吐痰等不良行为。 4.1.7洁具要见本色,地漏口要清洁。 4.1.9洁净工作服饰的衣柜不应采用木质材料,应与GMP对设备选型的要求一致。 4.1.10操作人员不许穿工作服出洁净区。 4.1.12洁净厂房应定期清洗消毒。使用的消毒剂不得对设备、原材料、产品等产生污染。(新洁尔灭1%) 4.1.13洁净室内的工装设备、工位器具也应定期清洗消毒或清洁处理。

4.1.14洁净室于非洁净室内的工位器具应严格区分,标示明显,不得交叉使用。 4.1.15对于与产品或零件直接接触的设备及工作台面每天工作前应用消毒液浸过的洁净卫生不脱落纤维的抹布进行擦拭。 4.1.16每天上班前和下班后应打开净化车间内的紫外线灯照射各30分钟灭菌或用溴氧发生器进行消毒。 4.1.17洁净区所有门窗户平时不许开,工作时门必须关紧,通道门的开关必须 遵循前门不关后门不开的原则。 4.1. 19洁净区内进行各种操作活动要稳、准、轻,不做与工作无关的动作,各种活动(操作)应限制在最低限度。 4.1. 20不允许将食品或与生产无关的物品带入洁净区。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应及时装入洁净的不产尘的容器或袋中,密闭放在洁净区内指定地点,并按规定在工作结束后将其及时清除出洁净区。 4.2清洁规程 4.2.1清洁范围:洁净区地面、门把手、配电箱、水池、地漏、墙面、门、窗、天花板、灯罩、高效过滤器的层流罩、紫外灯管、回风口、鞋橱等。 4.2.2清洁频次: 4.2.2.1每天生产结束后清洁; 4.2.2.2每周最后一个工作日; 4.2.2.3停产三天后再生产前清洁; 4.2.3清洁用品: 4.2.3.1清洁工具:丝光毛巾、不锈钢桶、水托、毛刷等。 4.2.3.2清洁剂:洗洁精、纯化水;消毒剂:5%甲酚皂溶液,0.1%新洁而灭溶液,75%的乙醇溶液。

无尘车间管理规定

无尘车间管理规定 无尘车间管理规定 1、目的:制定无尘车间作业环境的监控和测量通用指示,使无尘车间的作业环境处于受控状态,从而保证产品的质量。 2、范围:ATC亚通光电的所有无尘车间的作业环境监控和测量。 3、定义:无 4、职责:品保部IPQC负责无尘车间所有管理规定的监控。 5、工作程序: 5.1无尘车间管理规定——温湿度管理: 5.1.1温湿度规格: 5.1.1.1ATC亚通公司万级无尘车间的温湿度控制范围为23℃±5℃,湿度控制范围为65%±15%。 5.1.2测量方法: 5.1.2.1测试时温湿度的探头要求离地面≥1.2m,温湿度仪测试显示值要基本稳定时才能读取数据。 5.1.3测试频率: 5.1.3.1作业部门分白/晚班各2次: 5.1.3.2白班10:00及15:00左右进行测试,晚班22:00及3:00左右进行测试: 5.1.4管理方法: 5.1.4.1各温湿度记录担当者按规定时间测试温湿度并填写《温湿度记录表》。如果温湿度值超过规定值范围之外时,立即通知生产主管停止产线作业,并联络设备管理人员立刻进行改善,并将做出当温湿度值达到控制的范围后方可再恢复生产: 5.1.4.2同时发《IPQC不良改善通知书》要求相关部门拟对策,并追踪有效性: 5.1.4.3温湿度表格每月一张,由现场QC负责更换表格,现场QC在每月交换记录表表格的同时,核对当月内有无异常情况,以及管理是否是正常进行; 5.1.5注意事项:非空调状态禁止生产; 5.1.6附《背光源车间无尘度、温湿度监测点示意图》。 5.2无尘车间管理规定——微尘粒子管理 5.2.1微尘粒子规格:目前我们公司使用的无尘车间等级为万级无尘车间; 5.2.2测试仪器及方法: 5.2.2.1测试仪使用灰尘粒子计数器; 5.2.2.2使用方法参见《灰尘粒子计数器使用说明》; 5.2.3测试频率: 5.2.3.1无尘度测试分日测试和月测试,日测试作业部门白/晚班需各测试2次; 5.2.3.2白班10:00及13:00左右进行测试;晚班22:00及3:00左右进行测试; 5.2.3.3月测试频率具体测试时间为每月15号左右,开线生产后随机抽测; 5.2.4管理方法:

医药行业洁净车间设计规范

医药工业洁净厂房设计规范 GB/T14294-1993 主编部门:国家医药管理局上海医药设计院 批准部门:国家医药管理局 施行日期:1997年1月1日

编制说明 为在我国医药行业深入实施GMP,适应医药工业洁净厂房建设的需要,国家医药局推行GMP.GSP委员会设计规范专业组决定组织编写《医药工业洁净厂房设计规范》。 本规范由上海医药设计院主编,缪德华同志执笔,武汉医药设计院、重庆医药设计院等单位参与。在编写过程中广泛眚注医药行业内有关方面意见,并先后数次组织医药设计单位和大中型骨干企业的专家进行了认真的讲座修改,由局推行GMP.GSP委员会寓言并原则通过。之后,局综合经济司(原局计划)就规范主要内容向卫生部药政局、药品监督办公室的领导、专家征询了意见并得到了他们的理解和支持。在此基础上,局GMP设计规范专业组对本规范作了修改定稿。 本规范编制工作结合国内外GMP的进展和医药工业洁净厂房建设、使用的实践经验,提出了我国医药工业洁净厂房设计的基本要求。各单位在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工程设计中遵照执行。并认真总结经验,提出修改意见,以使本规范日臻完善。 国家医药管理局 第一章总则 第1.0.1条为了贯彻执行国家《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以下简称GMP),提出符合GMP要求的生产厂房、设施及设备的设计要求,特制订本规范。 第1.0.2条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医药制剂、原料药和药用辅料的精制、干燥、包装工序,直接接触药品的药用包装材料、无菌医疗器械等医药工业洁净厂房的设计。 第1.0.3条医药工业洁净厂房诉设计必须贯彻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做到技术先进、确保质量、安全实用、经济合理,符合节约能源和保护环境的要求。 第1.0.4条医药工业洁净厂房的设计,既要满足当前产品生产的工艺要求,也应适当考虑今后生产发展和工艺改进的需要。 第1.0.5条在利用原有建筑和设施进行洁净技术改造时,可根据生产工艺要求,从实际出发,充分利用现有的技术设施,符合因地制宜的原则。 第1.0.6条医药工业洁净厂房的设计应为施工安装、维护、管理、检修、测试和安全运行创造必要的条件。 第1.0.7条医药工业洁净厂房的设计除应执行本规范外,还应符合现行的国家标准、规范和规定的有关要求。 第二章生产区域的环境参数 第一节一般规定 第2.1.1条为了保证医药产品生产质量,防止生产环境对产品的污染,生产区域必须满足规定的环境参数标准。 第2.1.2条医药工业洁净室和洁净区应以微粒和微生物为主要控制对象,同时还应对其环境的温度、湿度、新鲜空气量、状差、照度、噪场院等参数作出必要的规定。 第2.1.3条环境空气中不应有不愉快气味以及有碍药品质量和人体健康的气体。

洁净区管理规程完整

字号:大中小洁净区管理规程 1目的 建立洁净区人、物流管理规定,防止人员、物品对环境的污染。 2围 本规程适用于制盖车间十万级洁净区的清洁,人流及物流的管理。 3责任 3.1制盖车间负责本规程的贯彻执行。 3.2质量管理部负责本规程的监督考核。 4操作规程及要求 4.1环境要求: 4.1.2洁净室墙壁、房顶、门窗、地面要无灰尘,无死角。 4.1.3设备表面要无油污、无灰尘,见本色。 4.1.5洁净室禁止吸烟、禁止随地吐痰等不良行为。 4.1.7洁具要见本色,地漏口要清洁。 4.1.9洁净工作服饰的衣柜不应采用木质材料,应与GMP对设备选型的要求一致。 4.1.10操作人员不许穿工作服出洁净区。 4.1.12洁净厂房应定期清洗消毒。使用的消毒剂不得对设备、原材料、产品等产生污染。 (新洁尔灭1%) 4.1.13洁净室的工装设备、工位器具也应定期清洗消毒或清洁处理。

4.1.14洁净室于非洁净室的工位器具应严格区分,标示明显,不得交叉使用。4.1.15对于与产品或零件直接接触的设备及工作台面每天工作前应用消毒液浸过的洁净卫生不脱落纤维的抹布进行擦拭。 4.1.16每天上班前和下班后应打开净化车间的紫外线灯照射各30分钟灭菌或用溴氧发生器进行消毒。 4.1.17洁净区所有门窗户平时不许开,工作时门必须关紧,通道门的开关必须遵循前门不关后门不开的原则。 4.1.19洁净区进行各种操作活动要稳、准、轻,不做与工作无关的动作,各种活动(操作)应限制在最低限度。 4.1. 20不允许将食品或与生产无关的物品带入洁净区。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应及时装入洁净的不产尘的容器或袋中,密闭放在洁净区指定地点,并按规定在工作结束后将其及时清除出洁净区。 4.2清洁规程 4.2.1清洁围:洁净区地面、门把手、配电箱、水池、地漏、墙面、门、窗、天花板、灯罩、高效过滤器的层流罩、紫外灯管、回风口、鞋橱等。 4.2.2清洁频次: 4.2.2.1每天生产结束后清洁; 4.2.2.2每周最后一个工作日; 4.2.2.3停产三天后再生产前清洁; 4.2.3清洁用品: 4.2.3.1清洁工具:丝光毛巾、不锈钢桶、水托、毛刷等。 4.2.3.2清洁剂:洗洁精、纯化水;消毒剂:5%甲酚皂溶液,0.1%新洁而灭溶液,75%的乙醇溶液。 4.2.4清洁方法:

厂房设施清洁管理规程

1目的 为保持厂房、设施的清洁卫生状态,制定本清洁规程。 2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生产厂房设施的清洗、消毒。 3职责 主管部部长、质量管理部负责人、设备部负责人、车间主任、QA。 4内容 生产期间每天生产结束后,对每道工序进行清场,对厂房设施进行清洁。 4.1.3 每个区域清洁结束,及时填写清洁记录,经QA现场质量监控员检查合格后,挂上清洁

合格证。 一般生产区厂房的清洁 4.2.1 生产期间清洁周期 4.2.1.1 每批生产结束后清洁一次 4.2.1.2 大清洁(每月一次) 4.2.2 清洁剂:饮用水、75%酒精。 4.2.3 清洁工具:条帚、抹布及拖把、专用毛刷、登高工具。 4.2.4 清洁标准 4.2.4.1 现场无任何废弃物、上次生产遗留物。 4.2.4.2 废物贮器完好,外表清洁。 4.2.4.3 工作台面:整洁,无肉眼可见污渍和尘埃;用净手触摸,无油污感,在工作光线下观察,手上不得染有油污和尘埃。 4.2.4.4 地面:无杂物;无肉眼可见的污渍;无积水。 4.2.4.5 墙面:无肉眼可见的尘埃、污渍和霉菌斑;墙角无蛛丝。用净手触摸,无油污感,在工作光线下观察,手上不得染有油污和尘埃,不得有肉眼可见的异物脱落。 4.2.4.6 天棚:无肉眼可见的尘埃、污渍、霉菌斑和蛛丝。用干净的抹布擦拭,不得有肉眼可见的异物脱落。 4.2.4.7 门窗:无肉眼可见的尘埃、污渍和霉菌斑;墙角无蛛丝。用净手触摸,无油污感,在工作光线下观察,手上不得染有油污和尘埃,不得有肉眼可见的异物脱落。 4.2.4.8 地漏、照明器具等的清洁标准按照各自的清洁规程执行。 4.2.5 清洁方法 4.2. 5.1 每批生产结束后的清洁 ①每班操作完毕,先按照清场标准操作规程进行遗留物的清场。 ②收集整理操作台面和地面,将废弃物收入废物贮器。 ③用饮用水湿润的抹布擦拭各操作台面和侧表面。 ④用专用拖布浸饮用水擦拭(必要时可先用饮用水冲洗,然后再擦拭)地板。 ⑤墙壁和门窗的手及高度以下用饮用水湿润的抹布擦拭。 ⑥地漏的清洁按照各地漏清洁规程执行。 ⑦必要时可用清洁剂擦拭,但之后必须用饮用水擦洗干净。 ⑧清洁完毕后,填写清洁记录。 4.2. 5.2 大清洁 a. 除执行小清洁的全部程序以外,还要先执行下列操作: b. 天棚用饮用水擦拭,自然干燥,必要时借助登高具或用适宜工具擦拭。 4.2.6 清洁完毕,作清洁记录。 4.2.7 检查

洁净厂房标准使用规定

洁净区施工管理制度 目的 对洁净厂房施工过程中进行成品保护。 范围 1、彩钢板及其构件包括:壁板、顶棚、门封头,门(含门板、门框、合页、插销、锁具、闭门器及门上的窗户)、窗(含窗框、玻璃),装于壁板上的安全标志牌。 2、地面:环氧涂层、自流平、塑胶地板、瓷砖。 3 、其它设施:水池(含水池附件和排水管)、地漏、洁净灯具、开关、插座,各种管道及管道保温,消防控制箱(柜)及其内的消防器材,高效散流罩、百叶式回风口。 程序 1、进入洁净区施工必须经过审批(审批单详见附页),任何施工单位未经过审批进入洁净区施工,发现后对该项目部每次扣除工程款5000元。经过审批后的施工单位进入洁净区后必须遵守以下规定,违反下列规定的施工单位根据损坏情况每次扣除工程款2000-5000元。对进行恶意破环的单位和个人将扭送司法机关进行处理。 2、进入洁净区参观的人员必须由建设单位或管理公司相关人员陪同,进入人员必须戴干净鞋套;进入洁净区施工的单位必须经过审批,进入人员必须穿专用软底胶鞋(洁净区专用)。 3 、壁板(包括彩钢板和粉刷后土建墙壁)禁止人体站立其旁的依、扶、靠行为;禁止行走中对墙壁的拍打、抚摩行为;禁止在壁板上的涂、抹、刻画等行为;禁止任何物品以壁板为支撑的倚靠与摆放;禁止任何可移动的物体对壁板的撞击、刮蹭、摩擦;禁止任何固定或临时摆放的物品接触到壁板(与壁板固定的物品除外),凡靠近壁板放置的物品应距壁板不少于10cm;禁止在壁板上穿孔、打眼;清理壁板粘附较强的污泽可使用中性洗涤剂濡润后擦拭,不允许用硬物铲、刮、打磨。 4 、顶棚(含顶棚与壁板接合处的圆角)。禁止随意在顶棚上穿孔。对粘附较强的污泽可使用中性洗涤剂濡润后擦拭,不允许用硬物铲、刮、打磨。 5、门。禁止移动物体(运输工具等)通过门口时挤撞门板、门框或碾压门封头。人员通过房门时,应手握把手旋开门锁将门推(或拉)开,通过后换手握住另一侧把手徐徐将门关闭,禁止以身体任何部位将门撞开或用脚踢门;禁止通过门口后用力回推门板或用脚勾门板的关门行为;禁止任何物体对门板、门框的撞击、刮蹭、顶压,禁止撬门砸锁,锁门前应先插好插销。 6、地面。禁止在地面上拖拽工具箱和施工用品等无脚轮支撑的物品,当需移动上述物品时不论距离远近必须用运输工具转运或抬起搬运;禁止用任何物品敲砸地面,在向地面放置物品时动作必须轻、缓,不得损伤地面;沾有油污的机件、工具放置时必须衬垫箱皮或塑料布;各种运输工具的脚轮应转动灵活不得在地面上滑行;禁止任何物体碰撞壁板的边沿;梯子等登高工具支腿必须用柔软橡塑海绵进行包裹。 7、管道及保温。禁止在管道上悬挂(吊)任何物品、禁止踩踏管道尤其不得踩踏保温外皮,禁止在保温外皮上搁置任何物品,禁止敲、砸保温外皮。

(完整版)洁净厂房设计规范

洁净厂房设计规范 第一章总则 第1.0.1条洁净厂房设计必须贯彻执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适用、确保质量、符合节约能源和环境保护的要求。 第1.0.2条本规范适用于新建和改建、扩建的洁净厂房设计,但不适用于以细菌为控制对象的生物洁净室。本规范有关防火和疏散、消防设施章节的规定,不适用于建筑高度超过24米的高层洁净厂房和地下洁净厂房的设计。 第1.0.3条在利用原有建筑进行洁净技术改造时,洁净厂房设计必须根据生产工艺要求,因地制宜、区别对待,充分利用已有的技术设施。 第1.0.4条洁净厂房设计应为施工安装、维护管理、检修测试和安全运行创造必要的条件。 第1.0.5条洁净厂房设计除应按本规范执行外,尚应符合现行的国家标准、规范的有关要求。 第二章空气洁净度等级 第2.0.1条空气洁净度应按表2.0.1规定划分为四个等级。 空气洁净度表2.0.1 注: 对于空气洁净度为100级的洁净室内大于等于5微米尘粒的计数,应进行多次采样,当其多次出现时,方可认为该测试数值是可靠的.

第2.0.2条洁净室空气洁净度等级的检验,应以动态条件下测试的尘粒数为依据。洁净室空气洁净度的测试,应符合附录二规定。 第三章总体设计 第一节洁净厂房位置选择和总平面布置 第3.1.1条洁净厂房位置的选择,应根据下列要求并经技术经济方案比较后确定: 一、应在大气含尘浓度较低,自然环境较好的区域; 二、应远离铁路、码头、飞机场、交通要道以及散发大量粉尘和有害气体的工厂、贮仓、堆场等有严重空气污染、振动或噪声干扰的区域,如不能远离严重空气污染源时,则应位于其最大频率风向上风侧,或全年最小频率风向下风侧; 三、应布置在厂区内环境清洁、人流货流不穿越或少穿越的地区。 第3.1.2条对于兼有微振控制要求的洁净厂房的位置选择,应实际测定周围现有振源的振动影响,并应与精密设备、精密仪器仪表允许环境振动值进行分析比较。 第3.1.3条洁净厂房最大频率风向上风侧有烟囱时,洁净厂房与烟囱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宜小于烟囱高度的12倍。 第3.1.4条洁净厂房与交通干道之间的距离不宜小于50米。 第3.1.5条洁净厂房周围宜设置环形消防车道(可利用交通道路)。如有困难时,可沿厂房的两个长边设置消防车道。 第3.1.6条洁净厂房周围的道路面层,应选用整体性好、发尘少的材新。 第3.1.7条洁净厂房周围应进行绿化。可铺植草坪、种植对大气含尘浓度不产生有害影响的树木,并形成绿化小区,但不得防碍消防操作。 第二节工艺布置和设计综合协调

洁净区清洁消毒管理规程

文件名称洁净区清洁消毒管理规程文件编号/SMP-WS-10 版本/修改 A/0 生效日期页次第1/4页次 制定日期 审核日期 批准日期 分发 1目的 建立洁净区清洁消毒管理规程,确保洁净区的洁净卫生及产品质量。 2 范围 适用于所有洁净区的控制。 3 责任人 洁净区操作人员实施、生产主管、质检员负责监督。 4 内容 4.1 清洁消毒工具 4.1.1洁净区必须配备专用清洁消毒工具,清洁消毒工具必须储藏在专用 的房间内,房间应位于相应的级区内并有明显标志。 4.1.2洁净工具为:不脱落纤维的清洁抹布、洁净扫帚、洁净拖把等。 4.1.3 清洗方法:用洁净的饮用水洗净晾干即可。 4.1.4存放:放于洁具间架子上,摆列整齐,分色管理。 4.2 消毒剂 4.2.1本公司采用甲醛、臭氧熏蒸消毒法及表面消毒法,常用的表面消毒 剂有乙醇、新洁尔灭。 4.2.2 消毒剂的浓度应按规定准确配制,稀释的消毒剂应存放在洁净容器 内,未经灭菌的不应超过贮存期。 4.2.3 使用时,每5升消毒剂所擦洗面积不得大于25m2,以确保清洁效果。 4.2.4消毒剂由车间化验员按规定配制和存放。

4.2.4消毒液应交叉使用,定期更换,避免细菌产生耐药性。 4.3 三十万级洁净区 4.3.1每日 4.3.1.1 生产前,室内用紫外线消毒半小时,同时开启送风机。 4.3.1.2 生产结束后,用洁净区扫帚清扫地面,将生产遗留的废弃物清理 出本区域。 4.3.1.3按清洁工具及存放的管理规程中要求,用不同颜色的干的抹布分 别将设备外壳、工作台面、凳子、门窗及室内其他用具的擦拭一遍,然后将抹布洗净,再用抹布浸泡新洁尔灭溶液或70%—75%的乙醇后 将以上部位重新擦拭一遍。 4.3.1.4 将洁净区拖把洗湿,拧水至拖把不滴水。然后将地面全部拖洗, 将污迹、灰尘拖净,然后将拖把洗净,再用拖把浸泡新洁尔灭溶液或70%—75%的乙醇后将地面重新擦拭一遍。 4.3.2 每周 4.3.2.1 按每日清洁要求进行清洁。 4.3.2.2每周一早晨,用臭氧发生器进行空气消毒。每次消毒30分钟。消 毒完毕后,用净化系统进行换风30分钟。 4.3 3 每月 4.3.3.1 除按每日和每周的要求进行清洁外,应全面清洁。 4.3.3.2全面擦拭工作场所、墙面、顶棚、照明、送风口、回风口、地面、 用具及其他附属设施后,再用新洁尔灭溶液或70%—75%的乙醇将以 上部位重新擦拭一遍。 4.3.3.3室内空气消毒根据室内菌落情况决定消毒周期,一般每三个月用臭 氧消毒一次,消毒时间为2小时,同时开启送风机。 4.3.4 不连续生产 4.3.4.1更换批号或品种时按工作周的清洁内容进行清洁。

制药 厂房设施管理规程:洁净厂房清洁消毒管理规程

牡丹江耀德堂制药有限公司GMP文件 洁净厂房清洁消毒管理规程 文件编号SMP-CF-003-01 文件版号01 制订人制订日期年月日 审核人审核日期年月日 批准人批准日期年月日 生效日期年月日颁发部门质量保证部 □质量保证部□质量控制部□工程设备部□销售部 分发部门 □生产技术部□物料部□行政人事部 注:此页无正文 目的:规范洁净厂房清洁和消毒的管理。 范围:公司各生产和检验洁净区域的管理。 引用文件:《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质量管理手册》、《文件管理规程》、《文件编写规程》。

责任者:工程设备部、生产车间、质量管理部对执行本规程实施负责。 内容: 1.洁净区内表面必要时可采用化学的、物理的或其他方式定期进行清洁和消毒,使洁净区内的空气质量保持在GMP规定相应范围内。 2.清洁标准;要求所有清洁项目达到无尘、无痕、无脱落物、整洁。 2.1无尘:指墙面、地面、设施表面无灰尘、粉尘。 2.2无痕:指墙面、地面、设施表面无施工遗留痕迹,地面无行车痕迹。 2.3无脱落物:指无纤维、墙皮等脱落物。 2.4整洁:指清洁过程有条不紊,清洁现场、使用工器具洁净,摆放整齐。 3.清洁剂应具有高效、环保、无残留、水溶性强、浓度明确和配制简便等特性。 4.消毒剂也应具有高效、环保、无残留、水溶性强、浓度明确和配制简便等特性,最好使用符合卫生部颁布的《消毒管理办法》标准的消毒剂,每月轮换交替使用,以防止微生物产生耐受性。 5.制定清洁剂、消毒剂配制标准操作规程,应现配现用。 6.清洁/消毒对象包括:墙面、地面、设备、地漏、洗手池、空调风口等。 7.针对不同的消毒对象,制定适宜的清洁、消毒方法和频次。

无尘车间管理规范标准

无尘车间管理规 核准:审核:编制: 修订履历

1.0目的 加强无尘车间管理规,约束员工行为,以提高产品合格率,为产品质量所需生产环境提供保障。 2.0适用围 公司无尘车间及所有进出无尘车间人员。 3.0职责 3.1生产部 ?对环境、温湿度及压差进行日常定时监控并记录。 ?负责对无尘车间之温度、湿度及气压差进行判断及不定期监控; ?负责对风速、尘埃进行日常测量、监控、判断与记录; ?对环境出现异常状态时,对是否继续生产做出相关决定,并对环境改善效果进行确认。 3.2异常处理 生产出现异常时,负责对其发生异常原因进行分析,并制定相应之应急措施以及长期改善措施。 3.3各部门 3.4.1凡进入无尘车间的员工必须遵守并执行本规定; 3.4.2必要时,协助品质及工程人员分析并改善环境之异常。 4.0作业程序 4.1人员管理 4.1.1 体质的要求:选取的作业者应该排除以下不适当的体质者从事无尘车间的作业; ?各种严重皮肤病,如湿疹、皮肤受重伤等; ?对于化学物有过敏的体质者; ?对于无尘车间里使用的材料有过敏体质者; ?与普通人相比有异常,如皮肤很多脱皮、头屑和头发容易掉者; ?化装(特别是擦粉)和擦指甲油者(基础性化装除外); 4.1.2 精神上的要求:应该选取以下特性的人从事无尘车间的作业; ?注意力集中,忍耐性强的人; ?对周边能经常整理整顿和打扫者; ?对健康状况有经常注意者; 4.1.3 外来人员及我司生产部相关以外人员,需进入无尘车间者需先申请,待批准后由我方人 员陪同在场并按要求穿戴好无尘服,在风淋室门外册子上做好记录并戴好出入证后,才 能进入; 4.1.4除工作环境(例如生产人员、工程技术人员等)在无尘车间的人员外,其他需进入无 尘车间者也需要在风淋室门外册子上做好记录并戴出入证; 4.1.5无尘车间OCA贴合车间静电棚中除里面的工作人员以外,同时进入的人数(流动人数)

洁净厂房洁净区设计规范

洁净厂房洁净区设计规 范 Document serial number【KKGB-LBS98YT-BS8CB-BSUT-BST108】

国家医药管理局医药工业洁净厂房设计规范主编部门:国家医药管理局上海医药设计院 批准部门:国家医药管理局 施行日期:1997年1月1日 编制说明: 为在我国医药行业深入实施GMP,适应医药工业洁净厂房建设的需要,国家医药局推行GMP.GSP委员会设计规范专业组决定组织编写《医药工业洁净厂房设计规范》。 本规范由上海医药设计院主编,缪德华同志执笔,武汉医药设计院、重庆医药设计院等单位参与。在编写过程中广泛眚注医药行业内有关方面意见,并先后数次组织医药设计单位和大中型骨干企业的专家进行了认真的讲座修改,由局推行GMP.GSP委员会寓言并原则通过。之后,局综合经济司(原局计划)就规范主要内容向卫生部药政局、药品监督办公室的领导、专家征询了意见并得到了他们的理解和支持。在此基础上,局GMP设计规范专业组对本规范作了修改定稿。 本规范编制工作结合国内外GMP的进展和医药工业洁净厂房建设、使用的实践经验,提出了我国医药工业洁净厂房设计的基本要求。各单位在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工程设计中遵照执行。并认真总结经验,提出修改意见,以使本规范日臻完善。 国家医药管理局 第一章总则 为了贯彻执行国家《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以下简称GMP),提出符合GMP要求的生产厂房、设施及设备的设计要求,特制订本规范。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医药制剂、原料药和药用辅料的精制、干燥、包装工序,直接接触药品的药用包装材料、无菌医疗器械等医药工业洁净厂房的设计。 医药工业洁净厂房诉设计必须贯彻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做到技术先进、确保质量、安全实用、经济合理,符合节约能源和保护环境的要求。

洁净室使用管理规范

洁净室使用管理规范 TYYGROUP system office room 【TYYUA16H-TYY-TYYYUA8Q8-

洁净室管理制度 洁净室洁净区人员卫生行为要求: 1、生产人员卫生与健康要求 2、人员进出更衣室卫生要求 3、人员进出洁净区卫生要求 洁净室洁净区卫生清洁操作规范: 1、区域洁净卫生要求 2、洁净车间卫生清洁操作程序 3、消毒剂配制使用SOP 4、灯具清洁SOP 5、墙壁清洁SOP 6、地面清洁SOP 7、地漏清洁SOP 8、初中效空气过滤清洗规范 洁净室设备使用规范: 1、紫外灯使用SOP 2、传递窗使用规范 3、高效过滤器更换程序 洁净室洁净区卫生检查制度: 1、卫生现场卫生检查 2、洁净区空气检查制度 3、卫生执行及处罚制度 生产人员卫生与健康要求 1.范围:本制度使用于各车间生产人员与健康管理。 2. 目的:防止污染,确保产品质量。 3. 程序: 3、1 . 个人卫生 3、1、1生产人员必须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不得留长指甲和涂指甲油,佩戴首饰,勤(理)洗发、勤洗澡、勤换衣。 3、1、2进洁净室前,穿戴整洁的工作服、工作帽、工作鞋,工作服应盖住外衣,头发不得露于帽外,洗手消毒。 3、1、3洗手要求:生产人员上岗后遇下述情况之一者,必须洗手消毒:上厕所之后;处理被污染的物品之后;从事与生产无关的其他活动之后。

3、1、4不得将手表和各种饰物及与生产无关的个人用品带入车间。 3、1、5不得穿工作服、鞋进入厕所。 3、1、6洁净室人员工作时应戴口罩,其他工作服、工作帽和口罩应每天清洗消毒(一次性口罩除外)。 3、1、7严禁在车间内吸烟、吃食及做其他有碍卫生的活动。 人员进出更衣室卫生要求 1、范围:第一更衣室、第二更衣室。 2、责任:所用进出更衣室人员。 3、目的:确保洁净区的卫生,防止产品污染。 4、程序: 4、1更衣室分为一更(第一更衣室)和第二更(第二更衣室),一更用于一级洁净区工作人员的外衣脱放和二、三级洁净区工作人员洁净服的更换,二更用于一级洁净区工作人员洁净服的更换。放于一更和二更的衣服不得混淆。 4、2人员进入洁净区必需遵循下列要求: 4、2、1更衣室是操作者进入生产岗位更衣的场所,非生产操作人员未经部门负责人允许不得擅自进入。 4、2、2进出更衣室必须先换上工作鞋,更换下的鞋应存放在指定的鞋架上,不得随意放置。 4、2、3进出更衣室必须关好一道门,违者将给予处罚。 4、3更衣室内换下的衣服,必须存放在各自的更衣柜内,不得悬挂在更衣柜外。 洁净室人员进出洁净区要求 1、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各车间生产人员卫生与健康管理。 2、责任:质控部门及生产人员。 3、目的:防止污染,确保产品质量。 4、程序: 4、1下列人员不淮进入洁净室; 4、1、1发烧、感冒、皮肤有晒焦、剥离、外伤、炎症、搔痒症者; 4、1、2皮肤过敏及打喷嚏、咳嗽多者; 4、1、3头皮多者; 4、1、4有搔头、挖鼻孔、摸脸、搓皮肤不良习惯的; 4、1、5未按规定洗去化妆品、指甲油和未穿洁净服者; 4、1、6吸烟过量者(烟粒子在说话、呼吸过程中能再次喷出)。 4、2进入洁净室的人员应注意一下事项: 4、2、1争取每天冲澡、换衣、经常洗头,保持身体清洁。 4、2、2男子尽量每日刮胡子; 4、2、3进入洁净室前应洗手、剪指甲; 4、2、4进入洁净室动作要轻,室内行走不要跑,不要做剧烈的大动作;

厂房与设施标准管理规程

1.目的:建立厂房与设施标准管理规程,为药品生产提供良好的环境,防止厂房、设施污染和交叉污染,保证产品质量。 2.范围:公司厂房和设施的管理。 3.责任:项目部、设备部、生产管理部、质量管理部。 4.内容: 职责 厂房与设施的管理部门的职责包括: 建立厂房与设施管理的各项规程。 负责厂房与设施的管理,包括设计、安装、运行、维护、维修等。 协助质量管理部组织与厂房和设施有关的确认与验证工作。 负责厂房与设施的档案管理。 厂房与设施使用部门的职责: 负责按照文件规定使用、清洁、消毒厂房与设施。 负责厂房与设施的使用、清洁、消毒等记录的管理。 质量管理部门的职责: 对厂房与设施管理工作是否符合GMP的要求进行监督。 负责对厂房的环境进行日常监测。 厂房与设施管理的基本要求。

厂房的选址、设计、布局、建造、改造和维护必须符合药品生产要求,应当能够最大限度地避免污染、交叉污染、混淆和差错,便于清洁、操作和维护。 厂房的分区和基本要求。 室外区,是厂区内部或外部无生产活动和更衣要求的区域。通常与生产区不相连的办公室、机加工车间、动力车间、餐厅、卫生间等属于该区域。 一般区和保护区,也称非控制区,是厂房内部产品外包装操作和其他不将产品或物料明显暴露操作的区域,如外包装区、QC试验区、原辅料和成品储存区等。 (1)一般区:没有产品直接暴露或没有直接接触产品的设备和包材内表面直接暴露的环境,如无特殊要求的外包装区域,环境对产品没有直接或间接的影响,环境控制只考虑生产人员的舒适度。 (2)保护区:没有产品直接暴露或没有直接接触产品的设备和包材内表面直接暴露的环境,但该区域环境或活动可能直接或间接影响产品,如有温湿度要求的外包装区域、原辅料及成品库房、更衣室等。 洁净区,是厂房内部非无菌产品生产的区域。非无菌产品的原辅料、中间产品、待包装产品,以及与工艺有关的设备和内包材可以在该区域暴露。如果在内包装与外包装之间没有隔离,则整个包装区域应归入此等级的区域。 厂房的选址与布局 应当根据厂房及生产防护措施综合考虑选址,厂房所处的环境应当能够最大限度地降低物料或产品遭受污染的风险。 应当有整洁的生产环境;厂区的地面、路面及运输等不应当对药品的生产造成污染。

洁净室管理规定

洁净室管理规定 1. 目的 为使各等级无尘室在使用与管理上有所规范与遵循,以维持良好的人员纪律与整洁安全的生产环境。 2. 作业环境 无尘室内管控温度:22±3℃ 湿度:《50% 洁净要求:万级洁净室。 3.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产品部、技术部、设备部等需进出无尘室所有人员。 4. 权责 4.1 凡进入无尘室之人员都有维护无尘室环境的义务; 4.2 产品部负责无尘室的清洁,管理; 4.3 设备部负责无尘室运行之外围设施的操作,管理; 4.4 质量部负责无尘室温湿度、洁净度等环境参数的测试。 5. 作业步骤 5.1 无尘室进出管理 5.1.1 着装 (1)头发必须盖在无尘帽之内,不得外漏。 (2)口鼻必须盖在口罩之内。 (3)无尘帽下摆须完全扎入无尘衣之衣领内。 (4)穿上无尘衣时,不可将衣袖卷起。 5.1.2 风淋 (1)进入无尘室之前,确认风淋处于工作状态。 (2)进入风淋室,人员站于风淋室中央,双手举起旋转一周以上帮助抖落灰尘。 (3)为避免影响空气正常循环及除尘效果,人员不可倚靠在风淋室的门或墙上。 (4)严禁人员强行关闭风淋,或随意更改风淋参数。

(5)所有进出物品,须经货淋进入,严禁人员从货淋进出。 5.2 无尘室物品管理 5.2.1 所有进入无尘室的设备、仪器等都需要经过清洁方可进入无尘室内; 5.2.2 所有在无尘室内使用的工具都要保证不生锈,不掉屑,不产生细小的粉末颗粒。 5.2.3 任何未经过许可的带摄像、拍照功能的电子仪器都禁止进入无尘室; 5.2.4 无尘室内办公用品纸类需求使用无尘纸,书写类禁止使用橡皮擦、铅笔等会产生细小粉末微粒的工具; 5.2.5 无尘室内有正常流体的气流状态,故所有进入无尘室人员都协助保证气流的正常运转,厂务设备人员需定期检查相关设备,保证流通气流的正常循环; 5.2.6 为不干扰室内的洁净气流型式,回风口附近尽量不要堆放杂物; 5.3 无尘室内人员管理 5.3.1 进入无尘室人员都必须穿戴完整的无尘衣物,不可随意将无尘衣物、手套、口罩脱下; 5.3.2 无尘室内人员禁止在无尘室内嬉戏、打闹、喧哗、奔跑等容易产生粉尘的动作; 5.3.3 进入无尘室人员严禁携带如打火机、香烟等易燃易爆物品; 5.3.4 进入无尘室人员不得携带饮料、水果、口香糖等食物; 5.3.5 进入无尘室人员所穿的毛线类衣物不可暴露在无尘环境中,也不可直接与无尘衣接触,以防交叉传递; 5.3.6 进入无尘室人员禁止化妆、涂口红、擦睫毛膏、留长指甲、打粉等会对环境和产品造成影响的行为; 5.3.7 喝酒或者做过剧烈运动者,半小时之内不可进入无尘室,以防止窒息等不良身体状况的产生; 5.4 无尘室内清洁清扫管理 5.4.1 无尘室内正压与回流系统需保持24小时运作,以维持洁净度防止落尘; 5.4.2 无尘室内清扫所使用工具必须使用无尘室专用的吸尘器、粘尘滚轮、海绵防静电拖把、无尘布、清水、酒精灯,如有特殊清洁溶剂需要做特殊管理管控; 5.4.3 无车室所有风淋门进出口,都需要使用带有强力粘性的脚踏粘垫覆盖,以保证所有落尘可以及时清理,脚踏粘垫也要安排人员定时撕去清理。 5.4.4 无尘室清洁频率定义: (1)无尘室每三个月进行一次全面的维护和保养(后续可根据室内环境做频率调制);

洁净厂房设计规范83403

新工厂厂房工程要求 1、总则 设计做到技术先进、经济适用、确保质量,并符合节约能源、劳动卫生和环境保护的要求。 2、空气洁净度等级 生产车间SMT房洁净度参照1000000级要求,其他地方参作洁净电子厂房要求。 3、总体设计 3.1 洁净厂房位置选择和总平面布置 应在大气含尘浓度较低,自然环境较好的区域;远离交通要道以及散发大量粉尘和有害气体的工厂、贮仓、堆场等有严重空气污染、振动或噪声干扰的区域,周围无明显振源。满足消防、14001要求。 3.2 工艺平面布置和设计综合协调 一、工艺布置合理、紧凑,设备布局符合加工流; 二、主要生产设备有:AI、SMT、汽车电子自动化生产线体,PVC皮带线,波峰焊接机;试验设备主要有:高温室、振动台、高 低温箱、测试网房、跌落冲击台等。 三、生产车间需求温、湿度较稳定,洁净度较好,采光通风方便。 四、考虑大型设备安装和维修的运输路线,并预留设备安装口和检修口。最大设备为a*b*h\:2*5*1.8M 五、设备工艺平面布置参照《主厂房二楼平面不知图》、《主厂房一楼平面布置图》。 3.3人员净化和物料净化 厂房在一楼上楼梯处设置人员换鞋处,SMT车间入室处需设置更衣室和饮水区,物料净化用室和设施,并应根据《洁净厂房设计规范》需要设置生活用室和其他用室。 人员净化用室,宜包括雨具存放间、管理室、换鞋室、存外衣室、盥洗室、洁净工作服室和空气吹淋室等。厕所、淋浴室、休息室等生活用室以及工作服清洗间和干燥间等其他用室,根据生产工艺需要在二期装修设计中设置。 人员净化用室和生活用室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人员净化用室的入口处,应设净鞋器。 二、存外衣室和洁净工作服室应分别设置。外衣存衣柜和洁净工作服柜应按设计人数每人设一柜。 三、盥洗室应设洗手和烘干设备。水龙头应按最大班人数每10人设一个。 四、洁净区不得设厕所。人员净化用室内的厕所应设前室。 五、可考虑设置空气空气吹淋室锡。空气吹淋室应设在洁净区人员入口处,并应与洁净工作服室相邻。单人空气吹淋室按最 大班人数每30人设一台。当仅为100级垂直层流洁净室时,可改设气闸室。 六、SMT要求作正压管理,压差为10~15Pa 。 洁净区工作人员超过5人时,空气吹淋室一侧应设旁通门。 人流路线应避免往复交叉。人员净化用室和生活用室的布置,一般按人员净化程序进行布置。 人员净化用室和生活用室的建筑面积按洁净区设计人数平均每人4~6平方米计算。 洁净工作服室内,对空气净化应有一定的要求。

洁净生产区卫生管理规程

洁净生产区卫生管理规程 一、目的: 规范洁净区卫生管理工作,使洁净区卫生管理工作标准化、规范化。 二、适用范围: 公司所有洁净生产区和洁净检验区。 三、责任人: 操作人员、工序负责人、车间主任、部门负责人、QA人员及进入该区的其他所有人员对本规程的实施负责。 四、内容: 1. 环境卫生 1.1洁净区的内表面(墙壁、顶棚、门窗、地面等)应当平整光滑、无裂缝、接口严密、无颗粒物脱落,无积尘,便于有效清洁和消毒。 1.2 洁净区的温湿度、尘埃粒子、沉降菌数、静压差等应符合相应级别洁净区的控制要求。 1.3 洁净区内各气闸及所有闭锁装置应完好无损。洁净区的空调净化系统应于每天上班前2小时开启,其中运行1小时后,臭氧消毒半小时,置静半小时。洁净区空调净化系统应连续运行,工作间歇时空调应做值班运行,保持室内正压,并防止结露。 1.4洁净生产区不得安排三班生产,每天必须有足够的时间用于清洁与消毒,更换品种要保证有足够的时间间歇用于清场、清洁与消毒。 1.5洁净区内进行各种操作活动时要稳、准、轻,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动作,各种活动(操作)应限制在最低而有效的幅度范围内。

1.6 生产过程中应关闭操作间门窗,尽量减少出入次数;产生的废弃物应及时入桶并密闭存放在洁净区内指定地点,工作结束后将其及时清除出洁净区。 1.7 洁净生产区内应尽量减少使用不易清洗的凹陷或凸出的壁架、橱柜和设备,生产所用纸笔不得发尘,不能用铅笔、橡皮、钢笔,一般用中性笔进行书写工作。洁净区不设告示板、记事板。 1.8 洁净区清洁间和清洁工具除应符合一般生产区的清洁要求外,还应保持清洁间通风干燥;清洁工具如拖把、抹布等应采用不产脱落物材质,并在使用后及时清洁晾干,防止产生霉菌。清洁剂、消毒剂应轮换使用,以免产生耐药性微生物。 1.9 不得将非生产用物品、个人杂物等不必要的物品带入洁净区。所用各种器具、容器、设备、工具应使用耐清洗、耐腐蚀的材料制作。 1.10所有器具、容器、设备、工具等应按规定程序进行清洁、消毒后方可按《物料、物品进出生产区标准操作规程》带入洁净区。 1.11洁净区内过道、内走廊不得随意放置、堆置生产用具、半成品或其它物品,保持通道的清洁、畅通。 1.12 洁净区厂房应严密、无缝,无啮齿类动物及其它虫害,同时应设置专门的昆虫、动物隔挡装置,防止蚊蝇、老鼠等动物进入。 1.13各生产车间空间消毒采用饱和臭氧(O 3),质管部采用饱和臭氧(O 3 )加紫外 灯。具体空间消毒管理按照《洁净厂房空气消毒管理规程》进行。 2. 工艺卫生 2.1 进入洁净区的原辅料、内包装材料、容器及工具等均应按《物料、工具、容器、用具进出洁净区标准操作规程》在脱外包间对其外表面采取有效清洁、消毒措施后方可进入洁净区。 2.2原辅料,半成品应分类存放在远离回风口和排风口处,定点码放整齐,不得影响气流循环。并有遮盖防尘措施,有明显的质量状态标记,防止交叉污染和差错。 2.3称量应该在专门设置的称量间进行,操作时应打开层流排尘装置防止粉尘飞扬,并保持操作间的相对负压。 2.4物料在配制过程中应尽可能遮盖,尽量减少抛洒,不可避免时应及时清理。 2.5配制结束后剩余物料应及时清退,生产操作间不得存放与本批生产无关的物

厂房设计管理规程

目的:建立一个规的厂区厂房设计管理规程 围:本规程适用于厂区厂房的新建、扩建、改建的各种工程设计管理<职责:总经理、总工程师、基建部对本规程负责。 正文: 1、流程 1.1根据本企业的建设发展规划,由总工程师向总经理提出新、扩、改建厂区厂房项目计划。 1.2由总经理主持召开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建设项目立项论证会。。 1.3根据论证结果,编制项目可行性报告,提出立项申请及可行性分析报告, 报送上级有关部门审批。 1.4总工程师提出厂房建筑设计的技术要求,并制订项目设计案。 1.5根据项目设计案,由专家组或聘请设计单位按照有关规和《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2010年版)进行工艺布局设计。 1.6召集有关专家组、生产部经理、质量部经理、基建部经理、设备部经理以及设计单位参加的技术性讨论。 1.7听取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药品监督员对工艺布局设计图纸的意见。 1.8由设计单位或施工单位根据工艺布局设计案进行扩大初步设计,包括设计

说明书和扩初土建工程图纸。 1.9 土建工程图经专家组审查无误后,做为正式施工图纸使用并留档。 1.10总工程师及基建部监督施工单位按施工计划和工程技术标准进行施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以免对产品质量造成影响。 2、厂房设计原则 2.1厂房的选址、设计、布局、建造、改造和维护必须符合药品生产要求, 应当能够最大限度地避免污染、交叉污染、混淆和差错,便于清洁、操作和维护。 2.2应当根据厂房及生产防护措施综合考虑选址,厂房所处的环境应当能够最大限度地降低物料或产品遭受污染的风险。 2.3企业应当有整洁的生产环境;厂区的地面、路面及运输等不应当对药品的生产造成污染;生产、行政、生活和辅助区的总体布局应当合理,不得互相妨碍;厂区和厂房的人、物流走向应当合理。 2.4应当对厂房进行适当维护,并确保维修活动不影响药品的质量。应当按照详细的书面操作规程对厂房进行清洁或必要的消毒。 2.5厂房应当有适当的照明、温度、湿度和通风,确保生产和贮存的产品质 量以及相关设备性能不会直接或间接地受到影响。 2.6厂房、设施的设计和安装应当能够有效防止昆虫或其它动物进入。应当采取必要的措施,避免所使用的灭鼠药、杀虫剂、烟熏剂等对设备、物料、产品造成

工厂无尘车间管理规定

制/修订/日期: 校对/日期: 审核/日期: 核准/日期: 发文/日期: 受控状态(盖章): 分发号:

1、0目得: 为创建整洁安全生产环境及规范人员对无尘室得正确操作,确保无尘室环境符合生产条件之要求特制定本规定。 2、0 范围: 凡进入无尘室内所有人、机器、物品、原物料、产品……等,均属本规范管制范围 3、0 权责: 4、0 定义: 5、0 作业程序: 5、1 人员管理规定 5、1、1不定期对员工进行无尘室得管理规定培训。 5、1、2进入无尘室时必须穿戴自己得无尘衣帽与无尘鞋,不可随意穿戴她人无尘衣帽与无尘鞋 5、1、3外宾及厂商人员如需进入无尘室时,需要经生产部门最高主管许可后并有本司人员陪同下方可进入 5、2更衣室管理规定

更衣室分为换鞋处、男一更、男二更、女一更、女二更。以下简述各区域作用,及员工进入无尘车间得流程及规范。 5、2、1各区域作用: 5、2、1、1换鞋处:为员工放置自己鞋子得区域。 5、2、1、2一更:为员工放置自己外套及个人物品得区域。 5、2、1、3二更:为员工更换无尘服、无尘鞋得区域。 5、2、2更衣室使用流程 5、2、2、1换鞋员工从楼梯口进入厂房,通过设备进口通道,进入换鞋区,在换鞋区门 口先脱鞋,并将鞋子拿起放至鞋柜,如图1箭头标示步骤1所示。 5、2、2、2至一更放置外套等个人物品从换鞋区进入一更,将外套及其她个人物品放 置个人柜子,个人柜子不要放置贵重物品以免丢失,如图1步骤2。 5、2、2、3至二更穿戴无尘服及无尘鞋如图1步骤3。 图1 5、3无尘室内着装规定 5、3、1进入无尘室得人员需穿着合适得无尘服、鞋子等,以免无尘衣服鞋子过小或者过大而让穿着者感到不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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