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评审办法

项目评审办法
项目评审办法

泉州市民营企业产业引导资金项目评审管理办法

根据《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泉州市民营企业转型升级专项扶持行动计划的通知》(泉政文〔2012〕11号)要求,为规范和加强市级民营企业产业引导资金管理,发挥资金的引导、扶持作用,提高资金的经济、社会和环境效益,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办法所称的市级民营企业产业引导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为泉州市本级财政统筹安排的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扶持民营企业发展先进制造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2012年度安排资金总额为4000万元,逐年提高。

第二条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应当遵循“公正公开、择优竞争、专款专用、科学管理、加强监督”的原则。

第三条专项资金扶持方式,包括:贷款贴息、以奖代补。

第四条专项资金的评审管理程序为:部门初审、专家评审、联席会审议、网上公示、审批下达。

第五条相关单位职责分工

各县(市、区)、泉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发改部门和财政部门联合负责区域内项目征集、筛选上报工作;

市发改委负责项目汇总、初审、组织专家评审、提交联席会议审议、网上公示以及会同市财政局下达项目扶持方案;

市财政局负责专项资金的审批下达,会同审计、监察等部门实施监管。

第六条评审依据

1、《泉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

2、《泉州市“十二五”建设海峡西岸先进制造业基地专项规划》;

3、《中共泉州市委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民营企业二次创业的若干意见》(泉委发〔2012〕2号);

4、《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泉州市民营企业转型升级专项扶持行动计划的通知》(泉政文〔2012〕11号);

第七条评审要点

1、项目规模较大,为新建或在建,总投资额1000万元以上,符合国家、省、市产业政策和我市工业结构调整优化以及转型升级的总体要求;

2、项目关联程度高,为产业链缺失的关键性或高端环节,具有填平补齐产业链缺失环节的作用,促进产业链进一步延伸完善、上下游配套;

3、项目技术先进,具有一定的技术先进性且技术成熟,能够提升企业装备水平和整体竞争力,节能降耗明显;

4、传统优势产业项目在市域内从沿海向山区梯度转移;

5、项目综合效益显著。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项目可视为综合效益显著:

(1)对我市主导产业和区域工业发展有明显带动作用;

(2)能够促进我市产业布局优化和产品结构调整,对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采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具有示范作用;

项目评审制度及流程

项目评审制度及流程 1、目的: 主要是尽早发现潜在的问题,尽早纠正缺陷,控制项目整体进程。 2、范围:适用于研发中心项目评审工作。 3、职责: 3.1 项目组长协助评审人员进行项目评审工作,并提交评审计划。 3.2 评审人员针对项目进行系统评审并撰写评审报告。 3.3 评审人员应对评审完成发现的问题进行后续跟踪处理。 4、程序: 4.1 评审角色构成因素 评审人员的选择是评审效果的关键,需要考虑以下因素:项目重要性:项目重要性是决定角色构成的最重要的因素,先要根据项目的重要性而定。这与需要投入的成本有关,对于重要的项目一般会更多地投入资源,提高评审级别。 项目复杂度:项目的复杂度也是决定角色构成的因素之一,根据温伯格的公式,项目管理的复杂度相当于功能规模的平方数。笔者认为还应该考虑技术复杂度、技术新鲜度和文档复杂度等因素。项目组成员的能力成分和水平。 项目组成员的能力成分和水平:评审角色构成还应当根据项目团队成员本身的各项技术水平,特别是分析和设计的技术水平如何,行

业领域知识是否丰富来进行搭配。除了团队内部自己进行评审之外,评审团队最好是一些独立于项目团队之外的成员构成。应当注意的原则是人数要少而精,一个人可以兼多个角色,但要覆盖各项人员需求。需要说明的是,不具备评审能力的不应参加,可以通过旁听来提高水平。 4.2 基本角色职责 评审组长:制定评审计划、确定或制定各项评审准则、必要时组织评审人员进行培训、组织必要的资源、进行评审分工、确保正式评审准备充分、分发待评审文档、必要时召开并主持评审会议、向有关领导报告评审结果,并且跟踪评审错误的改正。 评审人员:必要时参加与评审有关的培训、按评审计划阅读待评审材料、保证对待评审材料的理解、与待评审材料作者讨论,并且指出和记录问题。 文档作者:按评审计划准备并按时提交待评审材料、必要时对材料进行解释、必要时参加评审会议,并且在确定需要改进时按时完成修改。 记录人员:评审会议中记录评审人员提出的问题及相关讨论。 项目经理:制定保证评审和改正的项目进度计划,还要确保评审准备时间、评审会议时间及错误的改正时间。而且评审安排及结果与所有项目成员沟通,必要时参加评审会议、阅读评审报告、分析缺陷原因,并且改进项目质量。 4.3 文档评审的层次

企业项目风险评审要求及方法介绍

项目风险评审有哪些要求,内容完整,重点突出,实用性强,回答社会评价各方面问题。项目背景的社会信息以及相关社会层面的项目受益人群范围应界定清楚。解释社会评价工作的过程、目的、效果,包括为开展相关社会评价工作所采用的策略和方法。确认主要利益相关者的需求、支持项目的意愿、目标人群对项目内容认可和接受程度等。 项目风险可变性:可能造成损失,也可能带来收益(基本特征)。项目风险阶段性:投资项目的不同阶段存在的主要风险有所不同。项目风险多样性:行业和项目不同风险不同。项目风险相对性:对于项目的有关各方可能会有不同的风险,而且对于同一风险因素,对不同主体的影响是不同的甚至截然相反。项目风险层次性:分解到基本的风险单元。 风险:政治经济条件发生变化或调整(特别是海外投资项目)。项目风险评审综合评价法、的分析方法是通过调查专的意见,获得风险因素的权重和发生概率,进而获得项目的整体风险程度。后将风险调查表中全部风险因素的等级相加,得出整个项目的综合风险等级。分值越高,项目的整体风险越大。项目风险评审的相关性质,项目风险客观性:客观存在,不可能完全除去,只能采取措施降低其不利影响。 技术与工程风险:技术的适用性和可靠性认识不足(特别是高新技术开发项目),设备的性能能否如愿,工艺技术与原料的匹配问题;地质复杂。组织管理风险:管理风险因素:管理模式、组织与团队合

作及主要管理者的道德水平(合理设计管理模式,选择适当的管理者和加强团队建设是规避管理风险的主要措施);组织风险因素:项目各参与方或内部各部门不一致(完善项目各参与方的合同,加强合同管理,可降低项目的组织风险)。 过程评估法。过程评估法是把项目风险管理从风险识别、风险计量、决策直到执行决策各个程序各个环节的实际进程与事前制订好的计划、目标相比较,通过各个过程的分析,找出引起风险成败的原因,使今后类似风险管理的目标和实施计划制订更加符合实际。投资项目的主要风险有哪些。市场风险:竞争性项目的重要风险,来自四个方面(消费者行为变化、预测方法或数据错误、竞争格局变化、市场条件变化)。 系统综合评估法。系统综合评估法是参照经济计算的定量指标,结合各种“非经济因素”描述的定性指标,集中专和评估者的经验及智慧对项目风险管理过程进行综合分析的评估方法。它能比较客观地反映项目风险管理周期长、风险处理对策复杂、影响后果深远等特征。它与单一地以经济指标作为评估依据相比,从方法角度分析是一个突破,它是以模糊数学、系统理论及区间分析理论等为理论基础,具有理论与经验互补、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相结合、可操作性强的特点。 雷势万廷数据分析有限公司,您身边的数据分析专家,擅长项目数据分析,项目价值分析,企业战略设计,企业重组并购等。公司的服务网络遍布全国,并且与多家国内外金融机构、大型财团、银行、上市公司、中小型企业等建立了业务合作意向及业务往来。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评审专家工作管理办法公布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评审专家工作管理办法公布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评审专家工作管理办法 (2015年7月7日委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评审专家(以下简称评审专家)工作的管理,确保评审专家履行义务,切实维护评审专家的权利,充分保障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以下简称项目)评审的公正性和规范性,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中所称的评审专家是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以下简称自然科学基金委)聘请的在项目通讯评审或者会议评审过程中,行使评审权利、提出评审意见的科学技术人员。 第三条评审专家的聘请、评审活动管理、监督和保障等相关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评审专家工作管理应当坚持权责统一、程序规范、监督有力的基本原则。 第五条自然科学基金委在评审专家工作管理中履行下列职责: (一)聘请评审专家并建立评审专家库; (二)组建会议评审专家组; (三)组织开展通讯评审和会议评审工作; (四)提供必要的评审工作条件; (五)监督评审专家评审工作; (六)其他与评审专家管理相关的工作。 第六条评审专家在评审活动中具有下列基本权利:

(一)选择是否参与评审工作; (二)获取评审工作所需的有关信息和材料; (三)独立开展评审工作。 第七条评审专家应当在评审工作中履行下列职责: (一)严格遵守与评审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二)准确把握科学基金资助政策和评审标准; (三)独立、客观、公正地作出判断并提出评审意见; (四)自然科学基金委要求履行的其他职责。 第八条评审过程中出现回避或者保密情形的,评审专家应当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评审回避与保密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章评审专家选聘 第九条自然科学基金委聘请担任评审专家的科学技术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敏锐的科学洞察力和较强的学术判断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作风严谨,客观公正,廉洁自律; (三)有时间和精力参加评审工作。 第十条科学技术人员具备下列情形之一的,自然科学基金委不能聘请其作为评审专家: (一)因有剽窃他人科学研究成果或者在科学研究中有弄虚作假等行为受到处罚或者处分的; (二)存在严重违法或者犯罪记录的;

项目成果报告评审工作细则

工程成果报告评审工作细则 第一条为做好地质调查工程成果报告评审,保证评审工作质量,根据《中国地质调查局地质调查工程成果报告评审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成果报告评审暂行办法》),结合我中心实际,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南京地调中心按照中国地质调查局地质调查业务分级管理权限,组织地质调查工程的成果报告评审。部分工程可委托有关单位组织评审,我中心派人参加。 第三条成果报告应在工程野外验收后的六个月内评审,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提交评审时,工程工作单位应提前报告中心技术管理处,并积极采取措施缩短推迟的时间。 第四条成果报告评审由工程工作单位填报《地质调查工程成果报告评审申请表》,经中心审批,确定组织评审单位及评审委员会成员等。评审会由组织评审单位主持。评委会的工作由评委主任组织并负责。 第五条为确保专家有足够的时间审阅报告,工程工作单位应在评审会召开日的十五天前将成果报告送审稿分别送(寄)达评审员。集中评审工程的成果报告未能按时送达主审专家的,将另行安排会议评审。单独评审工程未能按时送达主审专家的,应适当延长评审会期。 第六条评审员收到成果报告后,应当严肃认真地进行全文审阅,做好评审记录,形成书面意见,按时参加评审会议。 第七条成果报告评审是地调工程管理的重要环节,采取会议审查时,评审会议一般应在工程工作单位举行,以便查阅原始资料。每个工程评审会议应保证二天以上的有效会期。第八条工程工作单位应向评审会议提交下列资料: (一)工程历次任务书、设计书、设计评审意见书、设计审查意见书(评审认定书);(二)工程合同书、续作工程协议书、任务变更协议等合同附件; (三)原始资料检查报告; (四)野外验收意见书; (五)补充工作报告; (六)文字报告(送审稿)及附图、附表; (七)全部原始资料、中间性综合整理资料; (八)初审意见、工程内容简介。 第九条评审会议程序如下: (一)专家会议; (二)工程工作单位介绍工程成果、答辩; (三)查阅、审核资料; (四)评议、评分、形成评审意见; (五)交换意见。 第十条工程工作单位介绍工程成果时,应重点介绍本工程设计拟解决的问题、设计执行情况、工作质量、取得的新进展和新成果。 第十一条评委会按照《成果报告评审暂行办法》第十五条规定的评审内容的要求,全面查阅原始资料,评审综合资料和成果报告。重点评审以下内容: (一)野外验收后的补充工作情况; (二)技术资料是否齐全、准确,归档是否符合要求; (三)综合资料、成果报告与原始资料三者之间的吻合程度; (四)取得的成果是否实现了工程任务书规定的目标,是否符合设计书及有关技术标准的要求;

高新区入区项目评审管理办法

高新区入区项目评审管理办法 为更好地适应高新区体制机制的变化,更加体现“高与新”的产业特点,更加突出各分区的产业特色和功能定位,更加符合当前和未来的发展需要,对拟进入高新区的项目实行统筹管理、统一安排、科学决策,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所有拟进入高新区项目(不含房地产项目)都要实行入区项目评审。 第二条成立高新区入区项目评审领导小组(详见附件1),负责组织开展入区项目评审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招商引资办公室,负责项目评审的日常性工作。入区项目评审的具体组织实施由招商引资办负责,高新风险投资公司协助。 第三条入区项目评审领导小组组长由高新区主管招商工作的管委会副主任担任,相关职能部门为成员单位,主要职责是参加项目评审会,并按照各自部门职责提出评审意见。 第四条为使入区项目评审决策更加科学,建立高新区入区项目评审专家库,按照高新区主导产业实行分类管理,坚持动态更新,确保项目评审需要。在每次评审前,由高新风险投资公司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各类专家2至5名(具体可根据项目需要确定),将名单报领导小组组长审定,并按

照审定后名单通知专家。 第五条入区项目评审遵循以下工作流程(详见附件2): 1、提供材料。投资者将资质文件(详见附件3)、入区项目分析报告(详见附件4)报给招商局。 2、初审。招商局对资质文件和项目分析报告是否齐全、符合要求进行初审(1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合格后,提交招商引资办。审查过程中,如需补充完善相关材料,企业应在3日内完成并提交招商局,过期视为自动放弃。 3、受理汇总。招商引资办受理、汇总招商局提交的资质文件和分析报告(1个工作日内完成),并转交高新风险投资公司。高新风险投资公司将资质文件和分析报告转交评审专家,做提前准备,保证评审科学决策(3个工作日内完成)。 4、会前准备。招商引资办将拟上会的项目梳理汇总后(1个工作日内完成),报评审领导小组组长,确定召开项目评审会时间。 5、召开项目评审会。评审会每半月召开1次,特殊情况可采取灵活方式一事一议。评审会由评审领导小组组长主持,评审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专家、招商局及企业负责人参会,专家由高新风险投资公司负责通知,其他参会人员由招商引资办负责通知。评审会由企业负责人对项目进行全面汇报并回答领导小组成员提出的问题,若无异议即与招商局长

IT项目评审委员会管理办法.docx

IT项目评审委员会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增强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的合规性,同时明确项目评审的工作流程及评审委员会成员的职责,保证项目评审工作的有效开展,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信息化项目评审活动,项目评审暂包括信息化项目立项评审、招标方案评审与验收评审。 第三条总预算50万元(含)以上的项目及50万元以下的公开招标、邀标项目必须组织立项、招标评审,原则上50万元以下议标及续标项目不必要组织评审,由部门领导或科室经理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申请立项或招标评审,所有信息化项目均应组织验收评审。 第四条适用范围内信息化项目在立项、招标、验收前需提请项目评审,原则上通过项目评审方可进行下一阶段工作。评审会一般一周召开一次,如有计划外紧急项目可申请临时加开项目评审会。 第五条引用文件 《项目PMO评审管理规范》 《IT项目建设管理规范》

《IT项目验收管理规范》 《信息系统安全开发管理实施细则》 第二章术语和定义 第六条术语和定义 (一)PMO: (Project Management Office)项目管理办公室。 (二)技委会:技术委员会。 (三)立项评审:在起草立项呈批件前对项目建设申请表及立项报告、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评审活动。 (四)招标方案评审:在向采购中心提交采购材料前对招标书及招标评分表进行评审的活动。 (五)验收评审:项目实施完成后,对项目交付成果进行审核并确认。验收评审分为初验与终验。 第三章项目评审委员会组织和职责 第七条评审委员 由信息部门领导、各职能线牵头人、资深项目经理及PMO 成员组成,负责参加项目评审并对参评项目进行表决。

(一)资深项目经理由各职能线牵头人推荐产生,原则上资深项目经理应有三年以上项目管理经验且至少有过一次总投资100万(含)以上项目管理经验。资深项目经理从各职能线每年推选一次,当选资深项目经理应积极参加项目评审活动,若不能胜任或当年参加项目评审不足三次,职能线牵头人应重新推荐进行替换。各职能线资深项目经理人数不应少于本职能线人数10%(向上取整); (二)项目评审结束后,评审委员对评审是否通过进行表决,三分之二(含)以上的表决结果为决议。部门领导有一票否决权; (三)评审会按照项目预算额确定评审成员的组成,具体要求如下: 1.如果项目总预算为500万(含)以上的项目或公司级重点项目,评审会议需要PMO负责人、本项目所属部门分管领导、所属职能线牵头人参加,且项目评审委员总人数不得少于7人; 2.如果项目总预算为100万(含)以上500万以下的项目,评审会议需要PMO负责人或项目分管领导、所属职能线牵头人参加,且项目评审委员总人数不得少于5人; 3.如果项目总预算为100万以下的项目,评审会议需要所属职能线牵头人参加,且项目评审委员总人数不得少于3人。

工程项目策划评审管理细则(5.).doc

工程项目策划评审管理细则(5.11)1 工程项目策划评审管理细则 总则 1、工程项目策划的目的就是降(限)本增效、控制风险和实现工程各项管理目标和利润最大化。工程项目策划应作为一项常态化的工作。 2、项目策划内容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的管理制度要求。 3、项目策划内容必须以基于目标的计划为出发点、以结果为导向、以成本为核心、以监控为原则、以过程中的沟通、协调、辅导、帮助为手段。切忌“千篇一律、空洞奇谈、纸上谈兵”。 4、项目策划内容尽量以图表形式展现,简洁明了,做到量化考核,便于过程的检查纠偏。项目策划内容只需具有框架性、纲领性的指导作用,具体的实施方案内容应以附件形式补充完善。 5、项目策划在工程中标、合同签订后且项目班子组建完成后45天内必须提交评审。 6、各分子公司分管领导、各项目部必须明确项目策划的各项内容的责任人和考核办法。 一、工作要求 1、2016年1月1日后开工的各分公司所有工程项目,以及

各子公司以集团公司名义承接的工程项目必须开展工程项目策划评审。子公司单独承接的项目自行考虑,原则上参照实施。 2、各分子公司应成立项目策划评审小组,全面覆盖落实和指导工程项目策划工作,组织召开项目策划评审会议,形成项目策划评审记录。集团公司成立项目策划评审小组(评审小组另行发文),指定重大项目、一般项目通过抽签,原则上每季度至少对分子公司评审一个项目。 3、各分子公司分管领导必须明确本单位项目策划各项内容的初步评审责任人和考核措施。项目经理在组织编制好项目策划书后,由分子公司分管领导组织召开初步评审会议,并应形成会议纪要。全部评审完成后,将初步评审会议的会议纪要、评审会签审批表和项目策划书通过电子文档的形式发至工程管理部。 4、项目策划评审会议相关牵头组织工作由集团公司工程管理部实施,各分公司、集团各部门必须按要求执行。具体会议要求另行发文通知。项目策划评审小组成员根据职责分工要认真做好相关涉及内容的评审工作,认真填写评审意见和真实打出评审分数。 5、各分子公司分管领导及项目现场负责人要认真吸取评审意见,及时组织进行项目策划书内容的调整,再经分子公司会签、审批后报集团公司备案。 二、评审原则 1、项目策划要从针对性 ...、操作性

外包项目评审办法

XXX公共服务项目外包评审办法 第一条为规范公共服务项目外包中各方的行为,体现公共服务项目外包评审的公开、公平、公正性,促进公共服务项目在走向市场化过程中健康有序地发展,进一步加强对公共服务项目外包活动的监督管理,结合XXX的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公共服务项目,是指辖区范围内,过去由政府承担的企业服务、人口综合服务、区域性群众文化体育活动、环卫清扫作业服务、劳动就业服务、街道工勤人员劳务服务等公共服务项目。 第三条 XXX公共服务项目外包的评审工作,可以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综合运用下列四种方法进行评定,即:最低评标价法、综合因素法、寿命周期成本法、投票表决法。 (1)最低评标价法是指按照经评定的最低报价作为唯一依据的评标方法。最低评标价不是指最低报价,它是由成本加利润组成。 (2)综合因素法是指价格加其他因素的一种评标方法。在招标文件中,如果价格不是唯一的评标因素,应把其他的因素都列出来,并说明各因素的评标中占的比例,其实质上就是打分法,总分最高的投标为最优标。 (3)寿命周期成本法是指通过计算采购项目有效使用期间的基本成本来确定最优标的一种方法。具体方法是在标书报价上加上一定

年限内运行的各种费用,再减去运行一定年限后的残值,寿命周期成本最低的投标为最优标。 (4)投票表决法是指在评标时如出现两家以上的供应商的投标都符合要求但又难以确定最优标时所采取的一种评标方法,获得多数票的投标为最优标。 第四条公共服务项目外包的信息,街公共事务管理办公室必须用公开方式或利用相关媒介进行公开发布。 第五条街公共事务管理委员会根据公共服务项目外包工作的需要,委托街公共事务管理办公室组成评审小组对投标申请人进行资格预审。资格预审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和择优的原则。 第六条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过多时,由街公共事务管理办公室按以下方法从中选择不少于七家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1、由街公共事务管理委员会推荐不超过三分之一,其余随机抽取;或全部随机抽取。 2、由街公共事务管理委员会推荐不超过三分之一,其余由资格预审小组,组织相关专业人员,对投标申请人提供的报名资料进行量化评分,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排名顺序。 第七条量化评分标准分二项,合计100分。 (一)投标企业市场信誉分,满分60分 1、投标企业公共服务资质或者与该项服务内容专业近似的资质为特、一级资质,评定分值20分;二级资质,评定分值15分;三级

项目评审办法

泉州市民营企业产业引导资金项目评审管理办法 根据《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泉州市民营企业转型升级专项扶持行动计划的通知》(泉政文〔2012〕11号)要求,为规范和加强市级民营企业产业引导资金管理,发挥资金的引导、扶持作用,提高资金的经济、社会和环境效益,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办法所称的市级民营企业产业引导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为泉州市本级财政统筹安排的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扶持民营企业发展先进制造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2012年度安排资金总额为4000万元,逐年提高。 第二条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应当遵循“公正公开、择优竞争、专款专用、科学管理、加强监督”的原则。 第三条专项资金扶持方式,包括:贷款贴息、以奖代补。 第四条专项资金的评审管理程序为:部门初审、专家评审、联席会审议、网上公示、审批下达。 第五条相关单位职责分工 各县(市、区)、泉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发改部门和财政部门联合负责区域内项目征集、筛选上报工作; 市发改委负责项目汇总、初审、组织专家评审、提交联席会议审议、网上公示以及会同市财政局下达项目扶持方案;

市财政局负责专项资金的审批下达,会同审计、监察等部门实施监管。 第六条评审依据 1、《泉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 2、《泉州市“十二五”建设海峡西岸先进制造业基地专项规划》; 3、《中共泉州市委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民营企业二次创业的若干意见》(泉委发〔2012〕2号); 4、《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泉州市民营企业转型升级专项扶持行动计划的通知》(泉政文〔2012〕11号); 第七条评审要点 1、项目规模较大,为新建或在建,总投资额1000万元以上,符合国家、省、市产业政策和我市工业结构调整优化以及转型升级的总体要求; 2、项目关联程度高,为产业链缺失的关键性或高端环节,具有填平补齐产业链缺失环节的作用,促进产业链进一步延伸完善、上下游配套; 3、项目技术先进,具有一定的技术先进性且技术成熟,能够提升企业装备水平和整体竞争力,节能降耗明显; 4、传统优势产业项目在市域内从沿海向山区梯度转移; 5、项目综合效益显著。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项目可视为综合效益显著: (1)对我市主导产业和区域工业发展有明显带动作用; (2)能够促进我市产业布局优化和产品结构调整,对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采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具有示范作用;

新技术新项目评选办法

新乡市第一人民医院院级新技术、新项目评选办法 开展新技术、新项目是提高医疗技术水平、加强医院内涵建设的重要举措。为进一步提高我院职工开展新技术、新项目的积极性,不断激励广大医务人员努力钻研新技术,提高业务水平,在医院形成重医疗、抓科研的良好局面,我院定期开展院级新技术、新项目评选活动。为使评选活动更加规范化、标准化、系统化,我院制订了《新乡市第一人民医院院级新技术、新项目评选办法》,具体如下:一、成立领导小组 组长:魏崇一副组长:张清君 成员:各医疗职能部门及临床、医技科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初评委员会: 初评委员会主任:分管医务处的副院长 初评委员会成员:领导小组相关成员。 职责:对各科申报开展的新技术、新项目汇总资料,组织初评,由初评委员会主任将初评结果报医院办公会议。 二、参评范围医疗、护理、医技、行政、后勤科室当年开展的院级新技术新项目。 三、参评程序方法 1.评选活动每年一次。《新乡市第一人民医院新技术、按照新项目管理规定》,必须在年初经过书面申请,写明项目名称、目的意义、可行性研究(安全性、有效性与适

宜性)、及可能出现的情况及防范预案,由医务处进行初步审核后报医院医疗技术委员会及医学伦理委员会讨论,经医院医疗技术委员会同意后方可开展。 2.参加评选科室必须按通知时间及时报医务处,以便整理资料进行评选。并提供病历的病案号及患者姓名,病历由医务处统一从病案室调取并提供给评审领导小组专家。 3.对于多科室联合进行的项目,应事先做好协调,由主要工作科室牵头统一申报,避免重复。 4.由医务处负责将申报情况报医院初评委员会组织讨论评估。为体现评选严谨、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若申报项目负责人系评审委员,应在项目评审时实行回避制度。 5.评选方法采取申报者现场幻灯片报告、委员质疑、当面答辩、即时打分、评选结束后立即公布名次的方式进行。每张评分表采用无记名投票制,计算得分时,去除一个最高分和个最低分后,取剩余分值的平均值为最后得分。 四、评分标准(见附件) 五、评选结果的确认对申报评奖的新技术新项目,根据初评得分、本人提供的相关材料及住院病历,由初评委员会进行核定工作。医院办公会议对初评结果进行讨论认定,确定评选结果。 六、评选监督方式:评选过程由医院纪检委全程监督,评选项结果确定后在全院公示五天,对公示内容有疑议者,可在

(完整版)最全项目评审与风控管理办法

*****公司 项目评审与风险管理办法 为规范*****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投资与项目管理,提高投资与项目管理决策的科学性,采取积极、必要和有效措施管控风险,特制订本办法。 一、职责与分工 (一)业务部门 1.业务人员负责拟合作项目的前期调研、洽谈,拟定可研报告或项目建议书,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拟合作单位基本情况、财务状况、合作项目内容、结算价格与市场对比、收付款条件和结算方式、质量标准与质量风险保障措施、物流保障、前期合作情况、拟推荐项目级别等,报经部门负责人同意后作为召开项目评审会的依据。 2.业务人员对过会的项目以公司合同模板为基础进行合同条款拟定,征得部门负责人和法律顾问同意后,按合同会审流程进行会审传签。 3.部门负责人组织安排项目实施,包括:对合同涉及的每个环节进行认真梳理、任务分解到人并提出明确的任务要求和时间节点、资金预算申报、与上下游客商的业务对接、质量监督与保障措施、关键节点提醒等,并做好工作台账和日记。 4.单据与信息传递。业务部门应及时建立业务合同台

账,对每份合同签订与履行情况进行及时登记,并实现与统计结算部和财务部的数据按旬对账,保证数据一致;交易过程出具的各种结算单据要及时回收与搜集,并按每个客户建立完整的业务档案。 5.结算与款项收取。对达到付款条件的上游或物流商,制作付款审批单并按照程序审批,付款审批要做到附件齐全(合同、发货单、发票、下游验收或结算单、预算等);对下游收款在跟踪落实履约责任的同时,要根据收款条件,及时安排催款,必要时发函催款,对超过收款期的,及时汇报并与法律顾问沟通,制作律师函,同时对违约客商与统计结算部和法务风控部沟通,建立黑名单。 6.对违约客商进行问题跟踪,并及时提出应对方案,同时配合公司采取及时、必要和有效措施积极应对,避免造成损失。 7.做好商业信息的保密工作,对违反忠诚和诚信原则,故意造成信息外漏,给公司带来被动局面的人员将进行严肃处理,内外勾结给股东造成损失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8.牵头组织财务、法务、统计结算部门,共同规范合同范本,针对不同类型的业务,形成相对固定的合同魔板,减少随意性带来的或有损失及法律风险。 (二)统计结算部

项目评审管理办法

项目评审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项目评审工作的管理,规范项目评审工作,保证评审工作质量,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项目评审工作,是指根据项目建设审批的需要,组织专家按照规定的程序对受托项目进行评审,提出评审意见,为项目的各个手续报批提供依 据。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在我公司项目前期申报评审与项目建设相关的需要进行项目评审的事宜。 第四条投资管理中心是项目评审的具体实施部门。 第二章评审实施 第五条投资管理中心实施项目评审的内容包括: (一)协调、配合相关部门组织专家评审会对需要进行评审的项目论证报告进行开展工作; (二)参与项目的前期论证,对专家提出的项目可行性和设计方案的合理性建议进行落实和整改; (三)项目前期工程费用、项目概算、预算的完整性与准确性进行控制;第六条投资管理中心组织公司内部人员对相关的论证报告书进行初步的审查,把审查的信息反馈给设计咨询公司,再组织专家评审会,对论证报告书 进行评审。 第七条投资管理中心实施评审工作的程序: (一)设计咨询单位根据论证项目的需要传达评审任务; (二)我公司相应负责部门联系、协调相关政府部门和设计咨询单位,安排项目评审人员,并根据需要安排评审会场; (三)按规定报送有关评审所需的资料,评审专家对提供的资料进行评审; (四)对评审专家在评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必要的调查、核实,及时联系相应的设计咨询单位进行整改; (五)对出具评审报告进行及时的收档,做好各类资料的归集、存档和保管

工作; 第三章附则 第八条项目前期建设的论证需要进行专家评审的按照此办法执行。第九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本办法由投资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专家评审办法

省属企业资产评估项目专家评审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省属企业资产评估管理工作,完善资产评估工作体系,规范资产评估项目核准、备案程序,根据《企业国有资产法》、《资产评估法》、《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国务院国资委令第12号)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专家评审,是指省国资委或省属企业根据工作需要组织有关专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评估准则,对评估报告的完整性、规范性以及评估结论的公允性进行专业性审查和评价,为资产评估项目的核准或备案提供依据的工作。 第三条省属企业及各级控制企业资产评估项目的专家评审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省国资委核准或备案的资产评估项目由省国资委负责组织专家评审工作;省属企业备案的资产评估项目由省属企业负责组织专家评审工作。 第五条省国资委负责核准或备案的资产评估项目,均通过专家评审方式进行审核。

省属企业负责备案的资产评估项目,由省属企业决定通过专家评审方式进行审核的范围。其中,重大资产评估项目应当通过专家评审方式进行审核。各省属企业应当根据资产评估项目的经济行为重要程度、涉及资产金额大小等因素,合理确定重大资产评估项目标准。 第六条省国资委负责资产评估项目评审专家库的建设、管理和使用监督等工作。 第七条省属企业资产评估专家评审工作,由省国资委或省属企业从评审专家库中选择的专家承担。 第二章评审专家管理 第八条评审专家主要包括资产评估、土地估价、房地产估价、矿业权评估等领域的专业人员以及省属企业相关专业人员。评审专家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能够独立、客观、公正的提出审核意见; (二)具备资产评估师、矿业权评估师等相关执业资格或相关专业高级职称的一种或多种,具有丰富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以及较高的业务能力。其中,在评估机构工作的专业人员,需要执业8年以上; (三)无违法、违规执业记录,未受过处罚、处分;

采购委员会细则

制度标准:中物BZ〔2009〕4号中山市交通物业开发有限公司 采购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采购委员会的工作行为,确保公司采购工作客观、公平、公正的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广东省政府采购评审委员会工作暂行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和公司的《采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规章,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公司《采购管理办法》规定的所有采购活动。本细则对采购委员会的工作职责、工作流程、评审程序和委员会成员的义务及纪律进行了明确。 第三条采购工作应当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 第四条采购委员会依法独立开展工作,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采购委员会的工作。 第五条采购委员会接受公司及各部门依法实施监督和管理。 第二章、采购委员会职责和义务 第六条具体的采购工作由项目采购主办部门负责,采购

委员会负责采购过程中的监督和供应商选择的评审,并履行以下职责: (一)建立和完善公司采购管理体系; (二)审核采购方式; (三)审核采购实施方案; (四)审核采购文件; (五)监督项目采购主办部门工作,并依据有关规定纠正其错误行为和结果; (六)调解采购活动过程中的纠纷,处理各项违法、违纪、违规行为; (七)负责公开招标项目的组织领导工作; (八)负责内部招标的评审工作,并按以下要求开展评审工作。 1、审查投标、报价文件是否符合采购文件的要求,并做出评价; 2、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评审,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3、根据需要要求投标供应商对投标、报价文件有关事项做出解释或者澄清; 4、推荐中标、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编制或审核评审报告。 第七条采购委员会成员应当履行的义务 (一)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

项目投资评审管理办法

项目投资评审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投资行为,有效防范项目投资风险,建立健全项目投资评审流程,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节水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项目投资评审,是指公司投资发展部与技术部依据相关规定,组织专家或第三方专业机构,客观公正地对拟投资项目进行评审。为公司项目投资的科学决策提供真实、客观的依据。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总部、下属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投资项目的评审。 第四条项目评审应遵循客观、科学、高效、廉洁、独立和经济适用的原则。 第二章项目评审组织 第五条项目评审组织由投资发展部牵头,工程开发部、技术部、财务部和法律顾问组成。 第六条项目评审组织职能:负责组织对公司《尽职调查报告》、《项目投资分析报告》及相关材料进行论证与审査。 第七条项目评审组织视项目情况,实行自评与委托专家或第三方专业机构评审相结合的方式开展项目投资评审工作。 第八条项目评审组织在组织项目评审时,应组成评审组或专家组。

第三章项目投资评审程序、内容和要求 第九条投资发展部门负责对项目进行初评、调研,并撰写《项目尽职调査报告》及《投资可行性分析报告》提交总经理办公会等进行审议。 第十条通过总经理办公会等审议的项目,与业主签订项目合同。 第十一条专家会议评审应遵循下列程序: (一) 综合部拟定评审会议议程; (二) 综合部随机抽取专家,组成评审专家组; (三) 综合部向拟聘专家发出邀请函、会议通知; (四) 项目评审组织召开专业评审会议形成评审专家组意见; (五) 需要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评估时,必须由第三方专业机构出具《评估报告》,项目评审组织据此形成专业评估意见。 第十二条专家审査意见或评审报告应论据充分,数据准确,结论明确,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 第十三条投资发展部门将评审资料及结果归档。 第十四条项目投资评审的主要内容 (一) 是否符合国家的政策、法律、法规; (二) 是否符合节水公司总体发展规划; (三) 投资项目的合规性文件是否齐全; (四) 投融资、建设、风控及其他实施方案是否可行; (五) 项目的经济效益指标是否达到节水公司规定的基准值要

招商引资项目评审机制

保康县招商引资项目评审机制 为进一步推动招商引资工作科学合理、健康有序开展,加大科学选资力度,强化招商引资项目协调服务力度,集约项目用地,推进项目落户进程,,为全面完成“十二五”战略规划提供坚实保证,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建立保康县招商引资项目评审机制。具体方案如下: 一、招商项目评审工作的意义 建立招商项目评审机制,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省市招商引资战略的内在要求和具体体现。实行招商项目评审机制的主要目的是,对拟引进项目从土地、环保、规划等方面进行评审,淘汰条件不成熟、操作性不强的项目,加快推进投资额度大、经济带动力强的项目。建立招商项目评审机制,有助于增强招商项目的操作性,有助于提高招商项目的质量,提高招商项目的洽谈成功率和落地率。 二、招商项目评审工作的基本原则 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市的相关政策进行评审,对不符合国家相关政策的给予否决,使最终引进的项目拿得出、谈得成、落得下。 三、招商项目评审工作的组织领导

为确保招商项目评审工作顺利实施,设立县招商引资项目评审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县委书记和县长担任,副组长由常务副县长、分管工业的副县长和分管招商引资工作的副县长担任,成员由县委办、政府办、经济开发区、发改局、财政局、国土资源局、住建局、经信局、交通运输局、环保局、安监局、国税局、地税局、工商局、行政服务中心、招商办等部门行政主要负责人和各成员单位推荐的项目评审专业人员组成,名单如下:组长:陈丰林县委书记 叶丛县委副书记、县长 副组长:王宗惠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余宝军副县长 杨兴铭副县长 成员:可精华县委办副主任 邹峰政府办副主任、招商办副主任 张大根经济开发区主任 冯涛发改局局长 龚永勇财政局局长 黄秀国国土资源局局长 刘玉才住建局局长 宋涛经信局局长

项目阶段评审工作细则

项目阶段评审工作细则 High quality manuscripts are welcome to download

1目的 提高硬件开发、设备研制的质量,加强项目各阶段的管理,明确项目各阶段评审的内容要求及人员职责。 2适用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北京威奥特信通科技有限公司产品研发部承担的各类硬件开发、设备研制项目的阶段性评审工作。 3职责 产品研发部负责各类项目的阶段评审工作。 项目负责人负责向产品研发部提交评审计划和评审内容。 项目负责人负责项目评审工作细则的宣贯。 产品研发部经理(副经理)负责项目评审工作的组织领导及执行情况的监督。 4工作要求 项目评审主要阶段: 1)设计输入评审; 2)方案设计评审; 3)详细设计评审; 4)样机评审; 5)出厂验收(评审)。 评审的具体要求 4.2.1设计输入评审主要是检查其是否满足合同、任务书和技术协议书的要求,主要评审内容有: 1)技术性能指标; 2)功能要求;

3)可靠性要求; 4)环境要求。 4.2.2方案设计评审应按设计输入的要求进行,主要评审内容有: 1)系统实现方案; 2)系统功能实现; 3)技术性能指标情况; 4)可靠性设计及符合性; 5)新技术新器件应用可行性。 4.2.3详细设计评审按照设计方案的具体内容和要求进行,主要评审内容有: 1)软硬件实现方法、资源配置情况等; 2)元器件选用情况; 3)可靠性指标的实现; 4)标准化执行情况。 4.2.4样机评审应按合同、任务书和技术协议书的要求进行,主要评审内容有: 1)功能和技术指标的符合性; 2)技术资料、图纸的符合性; 3)环境应力、电磁兼容等可靠性指标; 4)生产工艺等综合检查。 4.2.5出厂验收(评审)可根据具体情况分为产品研发部评审和公司评审, 评审的内容和要求参照样机评审。

评审管理办法

科研项目评审实施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科研项目的评审工作,保证项目评审质量,提高项目评审效率,更好的推动项目评审工作的开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项目评审坚持“科学、公正、规范、制衡”的原则。 第三条项目评审的主要内容包括:项目立项的必要性、研究目标及技术路线的可行性、科研成果的应用或产业化前景、项目经费、项目实施的人员、设备及组织管理等。 第四条项目评审主要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公司内部有关项目评审的规定,按照规定的程序、办法和标准,对项目进行咨询和评判活动。 第五条项目评审的适用范围是:信息事业部确定进行评审的科研项目。 第二章项目评审的组织及程序 第六条实施项目评审时,应组建项目评审小组和选出小组长,评审小组一般由各部门抽调1—2人或相关专家、项目经理组成,组长可由部长担任,其职责是: 评审小组主要职责: 1、审查评审资料是否符合评审要求; 2、实地调查申请评审单位情况和申请评审软件的使用情况; 3、拟定软件测试大纲和模拟测试数据,并根据软件测试大纲和模拟 测试数据组织评审软件审查和测试 -4-

4、审查申请单位提交的各项评审资料; 5、听取申请评审单位的情况介绍、软件演示并进行质询; 6、审议申请评审单位提交的审查、测试工作报告; 7、在设计的各阶段,对设计的结果进行正式的、系统的、综合性的 评审; 8、对项目可行性报告进行评审; 9、对市场计划和阶段报告进行评审; 10、对开发计划和阶段报告进行评审; 11、项目结束时,对项目总结报告进行评审。 12、拟定并提出评审意见。 评审小组组长职责: 1、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评审标准,对评审工作负责; 2、负责对相关文件进行预审、初审; 3、主持召开现场评审的有关会议,合理安排现场评审进度,组织完成现场评审任务; 4、当在评审考核尺度掌握上有分歧意见时,负责解释有关规定,进行协调和裁决; 5、负责提交评审报告; 6、负责检查被评审单位完成整改情况并做出结论。 第七条项目评审工作的程序: 1、项目评审一般应经过预审、初审和评审会三个阶段。 2、预审。评审小组组长应当根据有关项目评审报送资料及要求的规定,对评审项目进行符合性审查。预审时间一般不超过3天。预审后, 符合评审要求的应当制定初审方案,确定初审的时间、方式、方法及 -4-

企业内部项目评审方案

关于“协同育人”项目的评审指导方案 一、评审目的: 1.保证项目的可实施性; 2.保证项目的立项实施对于企业发展具有建设意义,对于高校育人具有教育 意义及实际效果。 二、评审具体内容: 1.企业需对高校及申报人资质进行考察评审,具体评审内容如下: (1)项目申报主管单位是否为全日制本科院校,申报人是否具备项目申报资格(在校任职教师及以上),项目组成员必须分工明确、结构合理,有能力完成项目任务。 (2)高校是否具有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匹配的学科或专业类。 (3)高校是否已成立校级或院级产学合作项目领导小组并设有办公室,建立相应工作机制,是否设有至少1名校级或院级领导负责产学合作项目,具体协调项目落实事宜。 (4)根据不同合作项目类别,高校须提供相应的场地、软硬件环境配套支持。 (5)对于项目申报立项及验收实施,高校是否具有政策支持。 2.企业需结合自身实际发展情况,对于已申报项目本身进行可实施性评估, 具体评审内容包含: (1)项目的实施对于企业今后的发展是否具有积极意义,对于今后的项目合作是否具有推广意义。 (2)针对该项目的实施,企业是否具备合适的软硬件环境及充分的技术支持。 (3)项目的实施经费是否在企业可控预算范围之内。 (4)对于已申报的项目建设内容及实施路径进行可实施性评估。

三、管理评审计划: 此次评审预计在11月30日之前完成。项目评审完毕后,对于高校与企业关于项目实施计划中存在的若干偏差,企业应及时联系校方进行协商沟通。 四、评审方法: 文件审核: 1.审核项目申请书文件是否齐全、完善,文件是否有校方盖章。 2.通过文件初步审核项目的可实施性。 电话或现场审核: 1.企业通过电话联系项目申报人进行信息核实及项目沟通。 2.现场拜访高校进行项目信息核实及项目可实施性评审。 五、评审输入: 各部门为配合评审,须提供以下文件: A.项目质量目标及行动方案; B.岗位职责说明。 六、评审会议: a)外联经理主持管理评审会议,管理代表,各组织单元与职能单元负责人参 加; b)管理代表通报项目评审的一些主要问题; c)外联经理对体系工作的一些问题做总结; d)各部门共同讨论一些部门协作的问题及改善方法; e)记录跟进改善方案的执行。 七、评审输出: a)将评审意见(问题与改善)记录下来; b)将评审意见、结果与校方进行协商沟通; c)在产学合作平台进行评审意见、评审结果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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