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高新技术企业补贴政策

深圳高新技术企业补贴政策
深圳高新技术企业补贴政策

深圳高新技术企业补贴政策

在深圳,进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可以为企业的发展提供一个有力的支持。其中包括高新技术企业认证后的深圳高新技术企业补贴政策的申报工作。而要想拿到补贴,我们一般需要解决一下问题。

1、怎么找

要想进行深圳高新技术企业补贴政策申报,我们首先需要解决怎么找这个问题,毕竟只有找到相关的补贴政策,我们才能开展接下来的企业补贴申报工作。

而在找补贴政策这个环节,我们可以通过万企查来进行查询,这是一个功能齐全的平台,除了常规的按地区等条件查询补贴政策之外,我们还可以通过企业名称来查询补贴政策,这一点对于企业来说无疑是非常方便的。

2、怎么分析

如果仅仅找到补贴政策就像进行项目申报这无疑是非常不合理的,在申报之前,我们还要改根据补贴政策的具体内容进行分析,只有充分的分析过后,才能依据我们企业的时间情况判断分析企业是否符合申报的条件。

在这一环节中,比较考验我们对政策的了解程度,专业度越高,则政策的分析解读度越高,越有利于接下来的项目申报,是直接影响了深圳高新技术企业补贴项目申报成功率的一点。

3、怎么申报

在申报环节,并不是说我们只需要把申报材料直接往申报窗口一扔就完事了。成功申报才是我们所想要的。因此我们最好是掌握一些相关的项目申报技巧和方法,如果在这方面没有把握的话,可以考虑找专门提供这方面服务的第三方机构。

广州市对高新技术企业的优惠政策

广州市对高新技术企业的优惠政策 在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新办的高新技术企业,从正式投产之日起,享受2年免征所得税的优惠。凡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所得税。增值税地方分成部分全部返还企业。出口额占其销售总额70%以上的,仍按15%的税率征收所得税,其中5个百分点由同级 1、在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新办的高新技术企业,从正式投产之日起,享受2年免征所得税的优惠。 2、凡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所得税。增值税地方分成部分全部返还企业。出口额占其销售总额70%以上的,仍按15%的税率征收所得税,其中5个百分点由同级财政列收列支返还企业。 3、高新技术企业和生产高新技术产品的企业,研究开发新产品的企业,研究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所需的各项费用,包括新产品设计费、工艺规程制定费、设备调整费、原材料和半成品实验费、技术图书资料费、未纳入国家计划的中间实验费、研究机构人员的工资、研究设备的折旧、与新产品的试制和技术研究有关的其他经费以及委托其他单位进行科研试制的费用,不受比例限制,按实际需要计入管理费用。上述企业投入研究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的费用应逐年增长,年增幅10%以上的,可按实际发生额的50%抵扣应税所得额。 4、企业用税后利润投资经认定的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与该投资对应的已征企业所得税地方收入部分,由同级财政列收列支返还企业。 5、企业用取得的利润在我区再投资创办或扩展高新技术企业、项目和产品,经营期不少于5年的,可返还再投资部分已缴的企业所得税。 6、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技术转让及其相关收入。免征营业税;年尽收入在50万元以下的部分免征所得税。高新技术企业和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奖励和分配给员工的股份,凡再投入企业生产经营的,免征个人所得税;已实际分红或退股的,按分红和退股的数额计征个人所得税。

2021年深圳市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复审(重新认定)流程汇总

2021年深圳市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复审(重新 认定)流程汇总 申请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都知道,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自颁发证书之日起有效期为三年。企业应在期满前三个月内提出复审申请,不提出复审申请或复审不合格的,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到期自动失效。属于复审范围的高新技术企业,本着自愿的原则,按照《管理办法》及《工作指引》有关要求,提供以下复审材料: 1、《高新技术企业复审申请书》,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由网络生成后打印; 2、企业近三年开展研究开发等技术创新活动的报告; 3、附件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书(复印件); (2)企业职工人数、学历结构以及研发人员情况说明、企业在职人员花名册;

(3)经具有资质并符合《工作指引》相关条件的中介机构出具的近三个会计年度企业研究与开发费用、近一个会计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报告; (4)企业近三年获得授权的自主知识产权证书复印件,其中:通过受让、受赠、并购取得的知识产权,需提供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的变更证明;通过独占许可方式取得的,需附独占许可协议和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的备案证明; (5)企业近三年科技成果转化汇总表及证明材料(如:国内外申请的知识产权、技术合同、技术诀窍等); (6)研发活动证明材料(如:生产批文、新产品或新技术证明(查新)材料、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省级(含计划单列市)以上科技计划立项证明等证明材料)及体现企业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的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组织好后,请按照《复审材料准备注意事项》进行自查,无误后打印网上申请书并连同附件材料按照以上顺序胶装成册(书脊打印企业全称)。初审是找专业代理机构合作申报的企业,以便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复审能顺利通过。

山东省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手册最终版2017

2017年度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手册 XX市科技局 2017年5月印

目录 XX市科技局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度高新技术企业的通知 (01) 有关附件 (06) XX省科技厅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度高新技术企业的通知 (19) 高新技术企业有关政策 (25)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有关问题及解答 (28) 企业创新能力评价 (37)

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度高新技术企业的通 知 各区县科技局、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高新区,各有关单位: 2017年度全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通知已下达,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以下简称《认定办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以下简称《工作指引》)有关规定,为做好我市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X围 1.在我市行政区域内注册成立一年(365个日历天数)以上的居民企业。 2.2014年通过认定和复审的高新技术企业及其他申请企业。 3.2014年通过认定和复审的高新技术企业若名称发生变化,须先完成高新技术企业名称变更,再进行认定申请。 二、申报时间 XX市集中受理除高新区外各区县推荐报送的企业申请材料,第一批受理截止时间为7月10日,第二批受理截止时间

为8月20日。高新区内企业申报工作由高新区独立组织。 三、申报程序 1.自我评价。企业对照《认定办法》第十一条和《工作指引》第三部分进行自我评价。自评符合条件的,可按照《认定办法》和《工作指引》有关规定和本通知要求准备申报材料。 2.注册填报。申报企业登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网址:https://www.360docs.net/doc/2b6995926.html,.)在企业申报入口进行注册登记,待注册机构确认后进行申报书的网上在线填报。已注册企业无需重新注册,可用原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系统进行申报。 3.网上提交。企业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按系统要求提交材料给省认定机构。其中“上传附件”应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等相关注册登记证件、知识产权相关材料、职工和科技人员情况说明材料、科技成果转化汇总表、专项报告或鉴证报告、年度审计报告主表、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等。 4.纸质材料提交。企业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生成并打印《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并提供相关附件材料,相关附件材料必须与申请书所填内容对应,申报材

浙江省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条件

不管是在哪个省份,高新技术企业都是得到重点支持的对象,就比如在浙江省,企业成功申请认定后可享受政府给予的一系列优惠政策及好处。 但是,在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申请之后,认定的条件也在逐渐加大。那么,我们面对这样的情况,想要申请高新技术企业的话,需要具备哪些条件呢? 1、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的企业,近三年内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或通过5年以上的独占许可方式,对其主要产品(服务)的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 2、产品(服务)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八大领域); 3、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30%以上,其中研发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10%以上; 4、企业为获得科学技术(不包括人文、社会科学)新知识,创造性运用科学技术新知识,或实质性改进技术、产品(服务)而持续进行了研究开发活动,且近三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①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6%;②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0000万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③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0000万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5、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当年总收入的60%以上; 6、企业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科技成果转化能力、自主知识产权数量、销售与总资产成长性等指标符合《工作指引》要求。 综上所述,就是有关于浙江省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条件的详细阐述,那些想要申请的企业,可以多参考下以上内容,确认企业是否满足条件。还有,就是这些内容只针对浙江省,其他省份会有所不同,大家要记住。 知萃知识产权成立于2015年,已服务商业客户数量超过1000家,商标注册成功案例过5000+件;商标交易数量超过1000+件。杭州知萃始终秉承“客户为主,专业高效”的信念。为客户提供专业的一站式的知识产权服务。在基于知识产权发展和延申,辅助企业开展科技项目申报,人才项目申报,提供投融资对接服务。知萃知识产权现有20+材料撰写申报专家,50+专业知识产权顾问,7年以上专业知识产权服务经验。与300家科技中小型企业提供长期深远服务。现已新四板挂牌上市!

北京高新技术企业所享受的优惠政策总结

北京高新技术企业所享受的优惠政策总结 一、海淀园区内认定的可享受的相关政策包括: (一)税收优惠政策 1. 减按15%税率征收所得税。企业出口产品的产值达到当年总产值40%以上的,经税务部门核定,减按10%税率征收所得税。 2. 经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 3. 经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免购国家重点建设债券。 (二)其他优惠政策 1. 园区内的生产、经营性基本建设项目,按照统一规划安排建设,不纳入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并简化审批手续,优先安排施工。 2. 园区内高新技术企业生产出口产品所需的进口原材料和零部件,免领进口许可证,海关凭合同和北京市人民政府指定部门的批准文件验收。经海关批准,在园区内可以设立保税仓库、保税工厂,海关按照进料加工,对进口的原材料和零部件进行监督;按实际加工出口数量,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产品税或增值税。出口产品免征出口关税。保税货物转为内,必须经原审批部门批准和海关许可,并照章纳税。属于国家限制进口或者实行进口许可证管理的产品,需按国家的有关规定补办进口批件或进口许可证。 3. 高新技术企业用于新技术开发,进口国内不能生产的仪器和设备,凭审批部门的批准文件,经海关审核后,五年内免征进口关税。海关可在园区内设置机构或派驻监督小组。 4. 所有减免的税款,作为“国家扶植基金”由企业专项用于高新技术开发和生产的发展,不得用于集体福利和职工分配。 5. 银行对园区内的高新技术企业予以贷款支持,并每年从收回的技术改造贷款中,划出一定数额用于新技术开发。对外向型的高新技术企业,优先提供外汇贷款。 6. 所用贷款,经税务部门批准,可以税前还贷。使用贷款进行基本建设的,不受存足半年才能使用等规定的限制。

2020年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可享受哪些

高新技术企业是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排头兵。现将高新技术企业相关优惠政策梳理如下。欢迎符合条件的企业积极申报2020年高企,享受高企政策,共渡疫情难关。 1.税收减免 高新技术企业可享受企业所得税减按15%的税收优惠。 2.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发费用的75%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摊销。 3.直接奖励补贴 对首次认定通过的高新技术企业,市级财政和区级财政分别给予每户20万元奖励;对重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市级财政和区级财政分别给予每户5万元奖励; 对提交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材料,但未通过评审的企业,区级财政给予每户1万元补贴;对首次认定通过的科技“小巨人”奖励1万元(当年已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不重复享受该奖励)。 4.亏损结转年限延长 高新技术企业在具备资格年度之前5个年度发生的尚未弥补完的亏损,准予结转以后年度弥补,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10年。 5.职工教育经费优惠 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6.品牌价值提升

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资质能有效提升企业品牌价值,更易获得早期投资、风险投资及产业资本等的青睐。 7.企业软实力提升 高新技术企业资质已成为部分政府采购、应用示范、招投标的必要条件。 8.政策申报前提 高新技术企业资质已成为部分金融支持、人才奖励、科技产业等政策申报的前提。 如武汉东湖高新区内的高企在“四板”挂牌并满足一定条件,可获得30万元奖励;区内高企新设独立的创意设计部门或中心,可享受最高10万元的应届生人才补贴。

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度高新技术企业的通知

各设区市、县(市、区)科技局、财政局、税务局,省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国家和省级高新区管委会:根据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印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以下简称(认定办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以下简称《工作指引》)的规定,为做好我省2019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加如下: 申报范围 (一)在我省行政区域内注册成立一年(365个日历天数)以上的居民企业。 (二)凡2016年经江苏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协调小组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根据《认定办法》的规定,至2019年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有效期满,企业如需再次提出认定申请,按本通知规定办理。 (三)高新被术企业名称发生变化的,须先完成高新技术企业名称变更.再进行认定申请。企业应按照《关于修订印发<高新技术企业更名操作规程(试行)>的通知》(苏高企协办[2017]6号)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更名材料;高新技术企业资修已失效的,不再办理更名手续。 申报批次及时间

高新技术企业采取常年中报、集中受理、定期评审的方式。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集中受理各市、县科技局、国家和省级高新区报送的高新技术企业中报材料,受理截止时间为:6月28日,7月31日和8月30日,申请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自主选择申报批次。企业向所在地科技局提交申报材料的截止时间以地方通知为准。 申报程序 (一)自我评价 企业对照《认定办法》第十一条进行自我评价。符合条件的。按照《认定办法》、《工作指引》有关规定和本通知要求准备企业申请村料以及参与本企业认定审计或鉴证工作的中介机构的资质条件证明材料。 (二)网上申报 1.企业首先通过江苏省科技计划管理信息平台(网址:http://210.73.128.81/)进入“高新技术企业辅助村料提交系按”,进行注册登记(已注册过的企业,无需重行注册),并选择所属地区科技部门作为注册机构提交。科技部门负责对其注册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进行审核,对注册无误的企业网上予以受理动通过,受理通过后,企业再次登录“高新技木企业辅

高新技术企业 双软企业优惠政策

高新技术企业及软件企业税收优惠政策 『发布日期』2011-04-01 高新技术企业及软件企业税收优惠政策 (企业所得税部分) 一、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后,科技创新税收优惠政策与原有的政策相比有哪些比较明显的变化? 新企业所得税法与原税法相比较,在促进科技创新上的政策变化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高新技术企业享受15%税率的执行范围取消地域限制,原政策仅限于国家级高新技术开发区内的高新技术企业,新法将该项优惠政策扩大到全国范围,以促进全国范围内的高新技术企业加快科技创新和技术进步。凡是按照新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被认定为高新技术的企业均可享受15%优惠税率。 二是新法新增加了对创业投资企业的税收优惠。 三是技术转让所得税起征点明显提高。旧法规定:企业事业单位进行技术转让以及在技术转让过程中发生的与技术转让有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的所得,年净收入在30万元以下的免征所得税。新法规定:一个纳税年度内,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四是新法规定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科技企业可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 所得税。 二、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要具备哪些条件? 新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08】第172号)已出台,高新技术企业需要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拥有自主知识产权; 2、产品(服务)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3、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30%以上,其中研发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10%以上; 4、近三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规定比例; 5、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当年总收入的60%以上; 6、企业的其他指标,如销售与总资产成长性等指标,必须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的要求。 三、企业是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在享受两免三减半过渡优惠政策的同时可否同时申请所得税15%低税率的政策优惠? 不可以。根据财税[2009]69号规定“《国务院关于实施企业所得税过渡优惠政策的通知》(国税发[2007]39号)第三条所述不得叠加享受,且一经选择,不得改变的税收优惠情形。因此,企业可以选择依照过渡期适用税率并适用减

2019年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最新申请条件及优惠政策

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也称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根据我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规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是指在《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内,持续进行研究开发与技术成果转化,形成企业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并以此为基础开展经营活动,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一年以上的居民企业。深圳地区的科技型成长型企业,也可申请深圳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当企业申请国家高新企业认定或者深圳高新企业认定超过三年时间,可以进行申请高新复审。 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 (一)企业申请认定时须注册成立一年以上; (二)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的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对其主要产品(服务)的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所有权,且达到下列其中一项数量要求:1类知识产权(含发明专利、植物新品种、国家级农作物品种、国家新药、国家一级中药保护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1件以上;B、2类知识产权(含实用新型专利、软件著作权、外观设计专利)6件以上,其中外观专利非简单改变产品图案和形状,

主要是指:运用科学和工程技术的方法,经过研究与开发过程得到的工业设计。 (三)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四)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企业科技人员是指直接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以及专门从事上述活动的管理和提供直接技术服务的,累计实际工作时间再183天以上的人员,包括在职、兼职和临时聘用人员); (五)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下同)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的实际发生额应按照独立交易原则确定,按照实际发生额的80%计入委托方研发费用总额。) (六)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其中主要产品(服务)是指高新技术产品(服务)中,拥有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且收入之和在企业同期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中超过50%的产品(服务); (七)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应达到相应要求; (八)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解析

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解析 根据《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科发火〔2016〕32号,以下简称“32号文件”)规定,高新技术企业是指在《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内,持续进行研究开发与技术成果转化,形成企业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并以此为基础开展经营活动,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的居民企业。高新技术企业一直是税收政策扶持的重点,现就32号文件中有关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事项的主要变化以及与高新技术企业相关的税收优惠一并作简要分析,供实务中参考。 一、32号文件变化要点 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08〕172号,以下简称“172号文件”)相比,32号文件主要变化点如下: (一)认定条件搜索 (二)程序事项搜索 对于32号文件中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程序性事项,关注以下几点: 1.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认定不再设有复审环节;

2.申请高新技术认定的企业,提交的申请资料中新增“近一个会计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或鉴证报告”以及“近三个会计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 3.审查认定的公示时间由15个工作日减少至10个工作日,提高行政效率; 4.进一步明确税收优惠享受的起止时间: (1)企业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后,自高新技术企业证书颁发之日所在年度起享受税收优惠; (2)对已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经复核被认定为不符合高新技术企业条件而被取消高新资格的,税务机关将追缴其不符合认定条件年度起已享受的税收优惠; (3)对于已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因弄虚作假、违法违规、未按规定履行报告义务而被取消高新资格的,税务机关可追缴其自发生上述行为之日所属年度起已享受的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另32号文件取消了172号文件中“认定机构在5年内不再受理该企业认定申请”的规定。 5.明确高新技术企业的自主报告义务: (1)企业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后,应于每年5月底前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填报上一年度知识产权、科技人员、研发费用、经营收入等年度发展情况报表; (2)高新技术企业发生更名或与认定条件有关的重大变化(如分立、合并、重组以及经营业务发生变化等)应在三个月内向认定机构报告。172号文件曾规定发生上述情况时,需于15日内向认定机构报告,32号文件报告时限放宽,更有利于纳税人。 (3)新增“未按期报告与认定条件有关重大变化情况,或累计两年未填报年度发展情况报表的,将被取消高新资格。” 6.新增高新技术企业跨认定机构管理区域搬迁时,高新资格的延续问题: (1)企业于高新资格有效期内完成整体迁移的,资格继续有效; (2)企业部分搬迁的,由迁入地认定机构重新认定; (3)企业超过高新资格有效期进行整体迁移,32号文件对相关资格延续问题未予明确,实际操作中,应由迁入地认定机构重新进行高新资格认定。 7.企业存在偷、骗税行为的,不再作为取消高新技术资格的情形之一。 (三)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变化搜索 随着国家经济发展趋势及产业结构调整,32号文件附件《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较172号文件列举的内容有较多改变,主要是新增了国家将重点扶持的新兴行业,例如:“电子信息”板块中新增“云计算与移动互联网软件”、“卫星通信系统技术”等;“新材料”板块中新增“与文化艺术产业相关的新材料”等;“高技术服务”板块中新增了“信息技术服务”、“电子商务与现代物流技术”等等,不再详述。 二、高新技术企业相关税收优惠 (一)企业所得税优惠搜索 高新技术企业在纳税申报表填报时,作为所得税额减免,分别于A100000《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A类)》第26行“减免所得税额”、A107040《减免所得税优惠明细表》第3行“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第4行“高新技术企业低税率优惠”或第5行“经济特区和上海浦东新区新设立的高新技术企业定期减免”以及A107041《高新技术企业优惠情况

深圳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及考核办法

深圳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和考核办法(试行)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促进我市高新技术产业持续、快速、健康地发展,根据有关政策法规,参照国家科技部和广东省科技厅有关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和管理办法,结合深圳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的各类企业或企业化管理的研究开发机构。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深圳市高新技术企业”为专用名称,高新技术产品系指深圳市科技和信息局根据国家科技部等部门公布的《中国高新技术产品目录》结合深圳实际公布的《深圳市高新技术产品目录》中所列产品。 第四条深圳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标准: (一)申请企业所研发和生产的产品属于《深圳市高新技术产品目录》的范围; (二)主要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研究、开发、生产的申请企业其高新技术产品年销售收入应大于500万元,其自产的高新技术产品销售收入占企业当年销售总收入的50%以上; (三)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研究开发的企业必须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或预期的自主知识产权;主要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生产的企业必须具有明晰的知识产权关系; (四)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研究开发的企业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的30%以上,其中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研究、开发的科技人员应占职工总数的10%以上,并有专门的研究开发机构;或主要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生产的企业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的10%以上,其中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研究、开发的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的3%以上,并有专门的研究开发机构; (五)年人均总产值或预期年人均总产值达15万元以上; (六)销售利税率或预期的销售利税率高于同行业平均水平;

(七)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研究开发的企业年研究开发经费支出占年销售收入的8%以上;或主要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生产的企业年研究开发经费支出占年销售收入的3%以上; (八)具有现代化管理的组织、措施和方法; (九)从事重大高新技术产品研究开发生产的申请单位虽未达到上述标准,但其产品对我市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确有重大贡献的经认定程序亦可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 (十)主要从事软件开发、生产的已经深圳市认定的软件企业其年销售收入应大于500万元,其中登记注册的自产软件产品销售收入占企业当年销售总收入的50%以上的,可以直接申请转为高新技术企业。 第五条深圳市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由企业自愿申请,并应如实提供下列材料: (一)申报资料目录; (二)《深圳市认定高新技术企业申报书》; (三)必备的附加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验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2、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本企业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及申请高新技术企业专项审计报告,专项审计报告包括自产高新技术产品销售收入、利税和研究开发经费支出等科目(当年成立的公司到申请时高新技术产品销售收入已达500万元和研发投入达到规定比例的可提供上月的审计报告); 3、产品技术标准、质量性能测试报告,(开发软件的企业需提供:软件产品登记证书或该产品的软件需求说明书、系统设计报告、用户手册、测试大纲、测试报告和用户试用报告等材料); 4、银行贷款卡和信誉等级证明;

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材料

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材料 (复审) 申报单位:(盖章) 申报时间: 总目录 一、申报企业承诺书·················································页码范围 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复审申请书(由网络生成后打印)········页码范围 三、企业技术创新活动报告·········································页码范围 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书(复印件)················页码范围 五、企业职工人员情况说明·········································页码范围 六、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研究开发费用专项审计报告···········页码范围 、年研究开发费用专项审计报告··················页码范围 七、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报告········页码范围 、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专项审计情况表···········页码范围 八、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页码范围 、年度财务报告···········································页码范围 、年度财务报 告···········································页码范围 、年度财务报告···········································页码范围 九、知识产权证明材料···············································页码范围

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及文件.pdf

{财务管理税务规划}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 及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第二十八条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九十三条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所称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是指拥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并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 (一)产品(服务)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二)研究开发费用占销售收入的比例不低于规定比例; (三)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规定比例; (四)科技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规定比例; (五)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规定的其他条件。 《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由国务院科技、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商国务院有关部门制订,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施行。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通告2017 年第24 号 为贯彻落实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根据《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科发火〔2016〕32 号,以下简称《认定办法》)及《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的通知》(国科发火〔2016〕195 号,以下简称《工作指引》)以及相关税收规定,现就实施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通告如下: 一、企业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后,自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注明的发证时间所在年度起申

报享受税收优惠,并按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备案手续。 企业的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期满当年,在通过重新认定前,其企业所得税暂按15%的税率 预缴,在年底前仍未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应按规定补缴相应期间的税款。 二、对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且享受税收优惠的高新技术企业,税务部门如在日常管理过程中发现其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过程中或享受优惠期间不符合《认定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认定条件的,应提请认定机构复核。复核后确认不符合认定条件的,由认定机构 取消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并通知税务机关追缴其证书有效期内自不符合认定条件年度 起已享受的税收优惠。 三、享受税收优惠的高新技术企业,每年汇算清缴时应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办理办法〉的通告》(国家税务总局通告2015 年第76 号)规定向税务机关提交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表、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证书履行备案手续,同时妥善保管以下资料留存备查: 1.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证书; 2.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资料; 3.知识产权相关材料; 4.年度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范围的说明,高新技术产品(服务)及对应收入资料; 5.年度职工和科技人员情况证明材料; 6.当年和前两个会计年度研发费用总额及占同期销售收入比例、研发费用管理资料以及研发费用辅助账,研发费用结构明细表(具体格式见《工作指引》附件2); 7.省税务机关规定的其他资料。 四、本通告适用于2017 年度及以后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2016 年1 月1 日以后按《认定办法》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按本通告规定执行。2016 年1 月1 日前按《科技部财

深圳市高新科技企业条件

【标题】深圳市科学技术局关于修订深圳市高新技术企 业(项目)认定和考核办法的通知 【分类号】D462043199884 【时效性】有效 【颁布单位】深圳市科学技术局 【颁布日期】19980415 【实施日期】19980415 【失效日期】 【内容分类】科学技术 【文号】深科(1998)32号 【名称】深圳市科学技术局关于修订深圳市高新技术企业(项目)认定和考核办法的通知 【题注】 【章名】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16号(1993年)的有关规定,我局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对过去颁布的深圳市高新技术企业(项目)认定和考核办法、认定标准及高新技术产品目录重新进行了修订,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名称】深圳市高新技术企业(项目)认定和考核办法 【题注】 【章名】全文 第一条为了实现我市高新技术产业“九五”发展计划,根据有关政 策法规,参照国家科委和广东省科委有关高新技术企业(项目)的认定和管理办法,结合深圳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包括高新技术企业(项目)的认定和考核办法。本办法所称的“高新技术产品”系指市科技局公布的《深圳市高新技术产品目录》中所列产品。 【章名】第一章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和考核办法 第三条高新技术企业分为开发型、生产型和投资型三种。 第四条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由企业自愿申请,并应如实提供下列材料: (一)填写“深圳市认定高新技术企业申报书”; (二)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和法定代表证明书; (三)经指定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本企业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四)高新技术产品的科技成果、产品或技术等鉴定证书,技术标准、产品质检报告等; (五)银行贷款证和信誉等级证明; (六)投资型高新技术企业应提供投资或担保的合同及证明材料。 第五条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程序: (一)市科技局于每季度的第三个月分批审理企业提供的申请材料,

江苏省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条件及流程(参考模板)

一、新技术企业认定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的企业,近三年内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或通过5年以上的独占许可方式,对其主要产品(服务)的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 (二)产品(服务)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三)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30%以上,其中研发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10%以上; (四)企业为获得科学技术(不包括人文、社会科学)新知识,创造性运用科学技术新知识,或实质性改进技术、产品(服务)而持续进行了研究开发活动,且近三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6%; 2.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0,000万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3.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0,000万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企业注册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计算; (五)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当年总收入的60%以上; (六)企业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科技成果转化能力、自主知识产权数量、销售与总资产成长性等指标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的要求。 二、申报程序: (一)自我评价。企业应对照《认定办法》第十条进行自我评价。认为符合条件的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网址:https://www.360docs.net/doc/2b6995926.html,)进行注册登记。 (二)注册登记。企业登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按要求填写《企业注册登记表》,并通过网络系统上传至认定机构。认定机构应及时完成企业身份确认并将用户名和密码告知企业。 (三)准备并提交材料。企业根据获得的用户名和密码进入网上认定管理系统,按要求将下列材料提交认定机构: 1.《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书(复印件); 3.经具有资质并符合本《工作指引》相关条件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研究开发费用(实际年限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近一个会计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报告;

高新技术企业与软件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汇总

. 高新技术企业及软件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汇总 1、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后,科技创新税收优惠政策与原有的政策相比有 哪些比较明显的变化? 新企业所得税法与原税法相比较,在促进科技创新上的政策变化主要表现在 以下四个方面: ①高新技术企业享受15%税率的执行范围取消地域限制,原政策仅限于国 家级高新技术开发区内的高新技术企业,新法将该项优惠政策扩大到全国范围, 以促进全国范围内的高新技术企业加快科技创新和技术进步。凡是按照新的《高 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被认定为高新技术的企业均可享受15%优惠税率。 ②新法新增加了对创业投资企业的税收优惠。 ③技术转让所得税起征点明显提高。旧法规定:企业事业单位进行技术转让以 及在技术转让过程中发生的与技术转让有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的所得,年净收入在 30万元以下的免征所得税。新法规定:一个纳税年度内,居民企业 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 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 500万元的部分, 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④新法规定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科技企业可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2、企业是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在享受两免三减半过渡优惠政策的同时可 否同时申请所得税 15% 低税率的政策优惠? 不可以。根据财税 [2009]69号规定“《国务院关于实施企业所得税过渡优惠政 策的通知》(国税发 [2007]39 号)第三条所述不得叠加享受,且一经选择,不得改 变的税收优惠情形。因此,企业可以选择依照过渡期适用税率并适用减半征税至期满,或者选择适用高新技术企业的 15%税率,但不能享受 15%税率的减半征税。 3、深圳地区的高新技术企业是否还有特区内的减免税优惠? 有,根据《国务院关于经济特区和上海浦东新区新设立高新技术企业实行过渡 性税收优惠的通知》(国发 [2007]40号)的规定,对经济特区和上海浦东新区内在2008年1月1日(含)之后完成登记注册的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在 经济特区和上海浦东新区内取得的所得,自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 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 收企业所得税。 4、目前软件企业有哪些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 ①自 2000年 6月24日起至 2010年底以前,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 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享受即征即退政策部分的所退税款,用于企业研究开发软件产品和扩大再生产,不作为企业所得税应税收入,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②对我国境内新办的软件生产企业经认定后,自获利年度起,第一年和第二

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模板

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材料 申报单位:(盖章) 申报时间: 备注: 材料份数:提交省科技厅5份、常州市科技局留存1份、辖市区科技局留存1份、申报企业留存3份(以备后续向税务部门申请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用)

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材料目录 (仅供参考) 目录 一、申报企业承诺书(注:格式见武进科技网) 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注:由网络生成后打印) 三、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书、企业章程(注:复印件) 四、企业职工人数、学历结构以及研发人员情况 1、企业职工人数、学历结构以及研发人员结构表 2、企业职工社保交纳单(注:社保部门鉴证过的,提供复印件) 3、企业研发人员、大专以上科技人员花名册 五、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专项审计报告(注:原件或加盖会计事务所红章的复印件,实际年限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 六、企业上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报告 1、2009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报告(注:原 件或加盖会计事务所红章的复印件) 2、2009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汇总表 3、2009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销售清单 4、高新技术产品的有关证明资料 1)产品PS01“******” 2)产品PS02“******” 3)…… 七、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注:原件或加盖会计事务所红章的复印件) 1、2007年-2009年企业总资产和销售额成长性情况 2、2007年-2009年企业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现金流量表,实际年限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 八、近三个会计年度内研发活动证明材料(如:生产批文、新产品或新技术证明(查新)材料、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省级(含计划单列市)以上科技计划立项证明等证明材料) 1、2007年-2009年有关研究开发活动项目一览表 2、2007年-2009年有关研究开发活动项目佐证资料 1)近三年企业研发活动立项报告 2)项目RD01“*******” 3)项目RD02“*******” 4)……

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

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 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属于一种税收政策是指依据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2008年4月联合颁布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及《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可以依照2008年1月1日起实施的新《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称《税收征管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以下称《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申请享受减至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 中文名 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 属于 一种税收政策 根据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 部门 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目录 1. 1 背景介绍 2. 2 内容主体 背景介绍编辑 依据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2008年4月联合颁布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及《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可以依照2008年1月1日起实施的新《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称《税收征管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以下称《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申请享税收优惠政策。 内容主体编辑 (一)所得税率优惠。高新企业享受15%的优惠所得税率,相当于在原来25%的基础上降低了40%。 (二)“两免三减半”。原深圳特区以内,2008年1月1日以后成立的企业自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三)人才安居。高新技术企业可以每两年推荐一位本公司的深圳高层次人才申请购房补贴,补贴标准为:按上年度深圳商品房均价补助32平米,同时各区政府配套补贴总额的

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材料【示范】

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材料【示范】 企业名称(盖章):XXXX有限公司 企业所在地区: XXXX新北区 申报时间:二〇一七年七月

总目录 一、申报企业承诺书 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第 - 页 三、附件 (一)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书〃〃〃〃〃〃〃〃〃〃〃第 - 页 (二) 企业职工人员情况〃〃〃〃〃〃〃〃〃〃〃〃〃〃〃〃〃〃第 - 页 1、企业职工人员情况说明 2、企业参保职工证明 3、大专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研发人员名单 (三) 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研究开发费用专项审计报告〃〃〃〃〃第 - 页 1、2017—2017年有关研究开发活动项目一览表 2、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专项设计报告 (四)企业上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情况〃〃〃〃〃〃〃〃〃第 - 页 1、2017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销售专项审计报告 2、2017年度企业年度研究开发费用专项审计报告 (五)成长性指标及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财务审计报表〃〃〃〃〃第 - 页 1、2017年-2017年企业总资产和销售额成长性情况表 2、2017年-2017年财务审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现金流量表)(六)核心自主知识产权〃〃〃〃〃〃〃〃〃〃〃〃〃〃〃〃〃第 - 页 1、2017年-2017年(2017年)自主知识产权情况一览表 2、知识产权证书等相关文件材料 3、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收费收据凭证 (七)研发活动证明材料〃〃〃〃〃〃〃〃〃〃〃〃〃〃〃〃〃第 - 页 1、2017年-2017年有关研究开发活动项目一览表 2、2017年-2017年有关研究开发活动项目佐证资料 (1)立项决定 (2)企业研究开发项目确认书 (3)江苏省企业研究开发项目情况表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