沟煤矿“3.24”重大瓦斯爆炸事故案例分析

沟煤矿“3.24”重大瓦斯爆炸事故案例分析
沟煤矿“3.24”重大瓦斯爆炸事故案例分析

一、通沟煤矿“3.24”重大瓦斯爆炸事故案例分析

(一)事故简况

事故时间:2011年3月24日8时36分

事故单位:吉林省白山市浑江区通沟煤矿

经济类型:私营企业

事故地点:井下+428.5m回风巷与第一小川的交叉口处事故类别:瓦斯事故事故性质:责任事故

人员伤亡情况:死亡13人,伤6人

直接经济损失:892.5万元

(二)矿井概况

通沟煤矿位于白山市浑江区通沟街道,原为通化矿务局八道江煤矿小井公司一号井,1997年建井并投产,设计生产能力2万吨/年。后几经转卖,现由吕春和独自经营,属乡镇煤矿。矿井核定生产能力4万吨/年,法定代表人、矿长为吕春和。该矿井“五证一照”齐全,均在有效期内。

通沟煤矿井田内含煤两层,即3A层和3B层,3B层全区发育,为主采层,煤层平均厚度为2.91米。该矿属低瓦斯矿井,绝对瓦斯涌出量0.29立方米/分钟,相对瓦斯涌出量5.9 立方米/吨;煤尘无爆炸性,属自燃煤层。

矿井开拓方式为两斜井一立井联合开拓,通风方式为边界抽出式(斜井入风、立井回风),主要通风机为FBCZ№10/15型,安装有 KJ-19N安全监控系统,采用斜井串车提升。

该矿地面标高为+485米,井下最低开采标高为+421米。

新鲜风流通过主井进入井下后在+421入风巷分成两股,一股流向井田东侧,通过设在第一回风巷外侧的两台局部通风机向井田东侧的两个掘进工作面强制供风。

另一股新鲜风流流向井田的西侧,通过设在+422米的一台局部通风机向井田西侧掘进工作面强制供风。

井下乏风最后在+432米回风巷汇合,经回风立井排到地面。

事故前,该矿井下有三个掘进工作面,没有正规回采工作面。井田的西侧一个,叫第二掘进工作面,当时正常掘进;在井田的东侧两个,叫第一、三掘进工作面,当时正在进行巷修作业。

在井田的东侧沿煤层底板平行掘送了两条下山,分别叫一号下山、二号下山,在这两条下山之间平行布置了五条联络小川。

2011年春节前后,省、市、区政府及相关部门均对煤矿春节放假和节后复工工作做出安排,要求所有煤矿都必须经政府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复产,但该矿今年春节放假后,在未经政府有关部门验收的情况下擅自复产。

全国“两会”前,省政府办公厅于2月28日发出明传电文(吉政办明电〔2011〕28号),要求全省小煤矿在“两会”期间一律停产排查隐患,按安全标准进行整改,不经政府有关部门验收坚决不准复产。白山市及浑江区政府安委会根据上级对小煤矿的要求,在“两会”前相继下发紧急通知,要求所属煤矿“两会”期间(3月1日至16日)停止井下全部作业,只允许通风、排水,并要求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监管,“两会”结束后必须经验收合格方可复产。浑江区安委会办公室还专门下发文件,要求“两会”期间对全区煤矿等高危行业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包保,明确了包保人员、包保对象和责任分工。

“两会”期间,通沟煤矿只是在3月6~7日、3月13~14日期间进行了停产,其余时间则一直在违规生产。“两会”结束后,该矿在未经政府有关部门验收允许复产的情况下,继续违规生产。

事故发生前,该矿井有3个掘进作业面,其中第二工作面正常掘进,第一、第三作业面在巷道后部进行巷修作业。该矿井下共设有3个甲烷传感器,其中主井侧在第一、第三工作面回风巷设有2个甲烷传感器。浑江区安全监管部门对所辖煤矿的安全监控系统均已进行区域联网,并有专门机构和人员负责日常监控。

该矿2010年生产原煤约1.2万吨,2011年至事故发生前共出煤3378吨。该矿有职工90人,分三班作业。

(三)事故经过及抢救、善后处理情况

3月24日白班约7时30分,当班跟班矿长李长春(也是当班该矿带班领导)根据该矿生产矿长纪波的布置,安排17人在主井一侧第一、第三掘进面后方进行巷道翻修作业。生产矿长纪波安排副井一侧16人的工作是8人入井维修巷道、另外8人先在地面修理副井轨道之后再下井到第二掘进面正常掘进。由于零点班主井一侧第一掘进面后部的调度绞车开关和潜水泵出现故障,纪波还安排机电矿长邹吉祥和机修工入井进行维修。大约8时左右,入井人员分别从主、副井入井,其中,从主井一侧入井19人(含机电矿长和机修工2人),从副井一侧入井12

人(含生产矿长纪波、跟班矿长李长春、负责矿井技术工作的吴恩生和刘世贵),合计入井31人。

8时31分,浑江区安全监控中心值班员发现通沟煤矿第二工作面瓦斯超限报警(甲烷值为1.12%),当即给通沟矿调度室打电话,但无人接听。此时,正好通沟街道安监站长关忠山到区里开会来到监控室,关忠山便给该矿的矿长吕春和的弟弟吕春会打电话通知瓦斯超限、要求撤出人员。8时33分,瓦斯浓度升至1.82%,值班员又给吕春会打电话,叫其马上撤出人员。吕春会在该矿办公室接到二人电话后,立即报告矿长吕春和,随后吕春会赶到绞车房向井下打电话,因无人接听,吕春会、吕春和二人便一起往主井口赶去,还没等到达主井口,便看见从主井口冒出一股黑烟,意识到已经发生了事故。

事故发生时,在井下副井一侧的人员听到了很大的爆炸响声,都意识到发生了事故,有的直接从副井升井,有的随同生产矿长纪波直接沿主副井联络巷从副井赶往主井一侧事故区域进行抢救。矿里自行组织的抢救先后救出3名烧伤人员。

9时15分,第一支救护队入井到达灾区并开始探险搜救。救护队先后抢救出3名受伤人员,发现11名遇难人员,确认还有2人失踪。根据抢救指挥部安排,由救护队排放井下瓦斯,并在第二掘进工作面后方冒落处修复已冒落巷道,至28日11时,冒落区处理完毕,在冒落区里侧发现已遇难的2名失踪人员,抢险救灾工作结束。

白山市和浑江区政府积极开展善后工作,迅速的落实国家相关赔偿政策,遇难矿工家属得到妥善安抚,受伤矿工得到积极救治,保持了当地社会稳定。

(四)事故主要原因

第一、第三掘进工作面无风造成瓦斯积聚,违反规定排放瓦斯,导致+428.5m 水平回风巷与第一小川交汇处瓦斯浓度达到爆炸界限,电工带电维修调度绞车开关产生电火花,引爆瓦斯。

(五)事故教训

这起事故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教训也是十分深刻的。

在这起事故中,5人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4人由检察机关立案侦查,9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

二、“2·1”寺河矿特大瓦斯爆炸事故案例分析

(一)事故经过

2006年2月1日12时左右,在寺河矿东二盘区作业的四个队组的中班人员开完班前会后,上庄进风立井乘罐笼下井,到达作业地点后开始工作:川煤九处在东二进架运输巷与23071巷交岔点处放炮施工地沟;连掘二队在23061/65巷由西向东掘进;预备队在23061/65巷进行由东向西掘进的准备工作;瓦斯抽放队在23061巷11#横川和15#横川内打瓦斯抽放钻孔。18时左右,上述四个作业队组18点班人员陆续下井准备接班生产。2006年2月1日18时58分,东二盘区密闭墙内的23063巷和23062巷7#横川附近区域发生瓦斯爆炸。川煤九处当班共11人在23071巷口(密闭区外)施工地沟,进行放炮作业,其中6人从事清矸、打眼和放炮作业,处在进风流中,3人在23061巷口修理三轮车,1人为放炮员,1人为瓦检工,另借用连掘二队铲车司机1 名。17时40分左右放了一茬炮,19时左右,布置好放炮警戒,准备放第二茬炮,发出两次放炮警哨后,发生了瓦斯爆炸。除2人自行升井外,其余人员均倒在躲炮处。事故发生后,连掘二队在跟班干部带领下撤退,24人中有4人自行升井,20人(包括外借给川煤九处的铲车司机)由于中毒倒在23061/65巷1#—8#横川沿途;预备队在跟班干部带领下撤退,79人中有46人自行升井,33人由于中毒倒在23061/71/75三条巷道中;瓦斯抽放队12人中有2人自行升井,10人在撤退过程中由于中毒倒在23061/65巷5#横川至7#横川之间;通风科三名瓦检员被救出井。此次密闭区内瓦斯爆炸事故,摧毁了多道密闭墙,破坏了部分通风设施,造成一氧化碳等有毒气体从密闭区内大量涌出,致使在密闭区外作业的23人中毒死亡,53人不同程度中毒受伤。

(二)事故原因

直接原因

由于23061巷以南东二盘区巷道封闭后,封闭区内的23063巷、23062巷、23064等巷道涌出瓦斯造成积聚,达到爆炸浓度;在东二盘区23071巷口起底施工地沟时,使用非专用放炮母线放炮,且放炮时母线挂在金属锚网上,违章放炮,致使发炮瞬间的高压电通过金属锚网传至爆源点附近放电,产生火花,引爆瓦斯;冲击波摧毁东二盘区巷道闭墙,有毒有害气体蔓延到23061巷、23065巷、23075巷和23071巷等区域,导致在这些巷道内作业的人员伤亡。这是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间接原因

1.矿井东区东风井和上庄风井调风决定仓促,调风方案没有经过科学分析论证,改变矿井采区以上通风系统时未按规定程序报批;部分决策失误,在不应该进行密闭的区域实施了封闭,导致在已经实现全负压通风的2306回采工作面的23063巷、23062巷和23064巷及23061巷以南东二盘区巷道区域和2303回采工作面相关巷道区域形成瓦斯积聚,对此重大安全隐患认识不足,并安排人员在密闭区附近区域作业。这是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

2.寺河矿对外包队管理不严,没有及时发现和纠正外包队使用不合格的放炮母线及放炮时母线接触导电体等违章行为;对封闭区进行“断金属网”、构筑密

闭等施工时未落实安全技术措施,密闭施工质量不合格,金属网未完全断开,验收把关不严,监督管理不到位。这也是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

3.现场管理不严,作业程序紊乱;职工培训工作不到位,尤其是对外包队人员缺乏必要的安全培训。这是事故发生的重要原因。

4. 集团公司对寺河矿管理不严,检查不到位,对该矿在通风管理上存在的重大问题,未能及时发现纠正。这也是事故发生的原因之一。

(三)防范措施

1、寺河矿要进一步加强通风技术管理,合理调整矿井通风系统,确保通风系统科学、稳定、可靠。同时要进一步规范各类安全措施、作业规程、施工方案、各工种操作规程的科学论证和技术审批程序,消除重大隐患。

2、在对巷道进行封闭时,必须采取针对性防爆措施,提高密闭质量;同时要制定详尽的采空区、密闭区管理规定,明确监测监控的范围、方式和方法,明确密闭墙的质量、种类和标准要求。

3、寺河矿要进一步增强安全意识,强化现场安全管理,加强对各项工程施工过程的监督,明确验收程序和标准,严格把关。

4、寺河矿要加强对外包队的管理,将外包队的安全管理纳入全矿井安全管理范围,彻底杜绝违章作业现象的发生。

5、寺河矿要制定严格的放炮管理制度,加强对井下放炮的安全管理,严禁使用不合格的矿用产品,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联锁”放炮制度,杜绝违章指挥和违章放炮现象。

6、寺河矿要加强对职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不断提高职工的安全技术素质和安全防范意识,增强职工在遇险情况下的自保互保能力。

7、寺河矿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一通三防”管理制度和业务保安责任制,各级领导和业务科室要严格落实责任,认真履行职责,恪尽职守。

8、集团公司及各单位要认真汲取寺河矿的事故教训,加强“一通三防”安全管理,尤其对高瓦斯矿井,在认真贯彻落实“先抽后采、监测监控、以风定产”十二字方针的同时,进一步完善技术安全措施,加大安全监管力度,切实做到不安全不生产。各业务处室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大对各矿的业务指导和安全检查力度,堵塞安全漏洞,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三、盘县松河乡松林煤矿“11?27”重大瓦斯爆炸事故调查报告

2014年11月27日3时52分,六盘水市盘县松河乡松林煤矿发生一起重大瓦斯爆炸事故,造成11人死亡、8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3003.2万元。

事故发生后,国务院副总理马凯、国务委员王勇;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局长杨栋梁、贵州省委书记赵克志及省长陈敏尔等领导立即对事故救援和善后处理等工作作出了重要批示;贵州省、六盘水市、盘县政府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立即赶赴现场传达国家和省领导的重要批示精神,指导并组织抢险救援和善后处理工作;国家煤矿安监局副局长宋元明、贵州省副省长王江平率有关人员赶赴现场指导救援、善后处理和事故调查工作。

11月27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成立了以贵州煤矿安监局、省安全监管局局长李尚宽为组长,贵州煤矿安监局总工程师赵九利、省监察厅副厅长申楚、六盘水市政府副市长陈华为副组长,贵州煤矿安监局、省安全监管局、监察厅、公安厅、总工会、能源局、六盘水市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有关人员为成员的事故调

查组,并邀请省、市检察院参加,同时聘请有关专家对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进行鉴定。

事故调查组按照“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经过现场勘察、调查取证和技术鉴定分析,查明了事故经过和原因,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事故责任人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及防范措施。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1.矿井概况:

松林煤矿隶属于贵州吉龙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龙公司),位于贵州省盘县松河乡,为证(照)齐全、设计生产能力30万吨/年的生产矿井,属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吉龙公司下属共有8处煤矿,设计生产能力216万吨/年。

松林煤矿矿井范围内有可采煤层和局部可采煤层15层,事故发生在17号煤层,该煤层的原始瓦斯含量为21.61立方米/吨。

矿井采用斜井、平硐联合开拓,并列抽出式通风,矿井主井进风2252立方米/分钟,副井进风893立方米/分钟,总回风量为3465立方米/分钟。原煤运输采用刮板运输机及胶带输送机运输,设备材料用矿车及专用材料车运输。

2.越界、多面组织生产情况。

事故发生时,煤矿实际布置有1705、1202、21202、218034个采煤工作面,6号层运输下山、5号层回风下山和1705工作面改造巷等3个掘进工作面;其中1705采面、1202采面下段、6号层运输下山、5号层回风下山等区域均已超出矿界。21202采面、21803采面、1705工作面改造巷等采掘面不上图、相关的传感器数据不上传,有关部门检查时,采用临时密闭不上图的头面;通过缩短井筒、压缩采空区比例等方式,使矿井“三图”(采掘工程平面图、通风系统图、井上下对照图)上显示的作业区域不越界。

3.事故区域及事故点简况。

事故发生在1705工作面改造巷,该巷是因为1705采面下出口前方有一条落差2.2米斜交正断层,拟掘1705工作面改造巷避开断层。设计净断面为6平方米,梯形棚支护,采用炮掘工艺,刮板运输机运输。10月29日开始施工,由1705采面运输巷开口掘进,至事故时已掘进62米(向上掘进40米穿过断层后沿断层向下掘进了22米)。开口掘进按设计要求采用炮掘,在过断层后因煤质松软改用风镐、手镐掘进。

(二)事故发生及抢险救援情况

1.事故发生经过。

11月27日零点班,由值班矿领导刘永健主持召开生产调度会,安排103人到1705采面及1705工作面改造巷等7个作业点作业,其中1705采面及1705

工作面改造巷共27人。

凌晨1点30分左右,井下1705采面区域(即:1705工作面改造巷、1705采面)停电。1705工作面改造巷当班6名支护工到达作业点发现1705工作面改造巷局部通风机停电,不能作业后升井;采煤队负责人和安全员到运输巷外面查找停电原因,此时在1705采面区域的人员为19人。此后,机电队长带领3名电工检查停电的原因,查明1703监控分站漏电,甩开分站电源后,约3时50分恢复送电。3时52分,发生瓦斯爆炸。

2.事故信息上报情况。

2014年11月27日3时55分,1705采面T0瓦斯超限达4%,监控员彭志香向当班调度员缪买德汇报瓦斯超限,缪买德打电话到井下询问,知道发生事故,立即通知井下撤人;4时15分左右,矿长刘永健、松河乡副乡长严彬,安监站站长黄照碧、驻矿员刘昌才接到瓦斯超限报警信息后,分别赶到矿调度室,知道井下出事后,均未向相关部门报告,而是下井核实情况;5时30分左右严彬、黄照碧、刘昌才3人升井,并由矿总经理杨昌献向县安监局分管股长顾世雄,分管局长包继明汇报事故。

7时30分,松河乡政府书面向盘县安监局报告“松林煤矿井下发生局部瓦斯爆炸,造成6人死亡,伤亡情况正在进一步核实”,盘县安监局将该情况向六盘水市安监局报告。

9时3分,贵州煤矿安监局水城监察分局书面向省安全监管局报告“盘县松河乡松林煤矿1705回采工作面发生一起事故(初步了解为瓦斯爆炸事故),造成6人死亡”;10时6分,六盘水市安监局向贵州省安监局书面上报“松林煤矿井下发生局部瓦斯爆炸,造成6人死亡,伤亡情况正在进一步核实”。

9时40分,贵州省安全监管局以较大涉险事故专报将“六盘水市盘县松河乡松林煤矿1705回采工作面发生一起瓦斯爆炸事故,初步核查,造成6人死亡”上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14时,盘县安全监管局经现场核实,井下死亡人数为11人,并向市安全监管局进行了报告;14时20分,六盘水市安全监管局应急救援中心书面向贵州省安全监管局调度值班室汇报了死亡人数为11人的情况;14时40分,贵州省安全监管局将该事故造成11人死亡的情况上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3.事故救援情况。

事故发生后,约4时10分左右,矿长刘永健、安全矿长何石金、总工程师邓绍清及生产副矿长杨昌伟先后赶到矿调度室,立即要求落实停电撤人;何石金、邓绍清及杨昌伟3人随即带着矿兼职救护队员下井救援。

4时15分左右,松河乡副乡长严彬、安监站站长黄照碧、驻矿员刘昌才3

人赶到现场,并入井了解情况。

何石金等人在1705工作面改造巷开口处发现6名遇难人员,准备进入1705工作面改造巷时因瓦斯过高,无法进入;于是通过开口处沿1705运输巷、采面、回风巷搜索,陆续发现4名遇难人员和9名伤员,并把伤员送到地面。此后,在井下其它巷道进行了搜索,未发现伤亡人员。

盘县救护队和盘江煤电公司救护大队接到事故报告后,分别于7时30分和11时39分入井侦察并参加抢险救援,盘江煤电公司救护大队搜索进入1705工作面改造巷,确定无伤亡人员,至此,确定事故造成11人死亡(其中1人送医院途中死亡),8人受伤;16时30分,最后一名遇难人员被搬运出井,抢险救援结束。

(三)事故原因及性质

直接原因。

因井下监控分站电源漏电造成1705工作面区域停电,1705工作面改造巷停风、瓦斯积聚;恢复送电后,采取“一风吹”的方式将1705工作面改造巷内积聚的高浓度瓦斯压出;误启动1705改造巷开口往里4米位置闲置的风机,变形叶片运转产生摩擦火花,造成瓦斯爆炸。

间接原因。

瓦斯利用或者排空时,必须按有关标准的规定执行,并制定安全技术措施。

五、煤矿瓦斯监测工安全操作规程

1.瓦斯监测工负责管辖范围内的矿井通风安全监测装置的安装、调试、维修、校正工作。

2.瓦斯监测工应将在籍的装置逐台建帐,并认真填写设备及仪表台帐、传感器使用管理卡片、故障登记表、检修校正记录。

3.必须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和填报签名制度。

4.交接班内容包括

(1)设备运行情况和故障处理结果;

(2)井下传感器工作状况、断电地点和次数;

(3)瓦斯变化异常区的详细记录;

(4)计算机的数据库资料。

5.接班后,首先知通风调度取得联系,接受有关指示。

6.对井下瓦斯变化较大的地区,要详细跟踪监视,并向通风调度汇报。

7.应每隔30 分钟检查1 次各种仪表的指示、机房室温、机身温度和电源、电压波动情况。

8.应将本班的瓦斯变化情况于当天打印成报表送通风技术主管审查签字。9.与井下监测员协调配合进行传感器的校正。

10.停电的顺序是:主机→显示器、打印机等外围设备→不间断稳压电源→配电柜电源。

11.送电顺序是:配电柜电源→不间断稳压电源→打印机、显示器等外围设备→主机。送电前应将所有设备的电源开关置于停止位置,严禁带负荷送电。12.进入机房要穿洁净的工作服、拖鞋,不得将有磁性和带静电的材料、绒线和有灰尘的物品带进机房。要经常用干燥的布擦拭设备外壳,每班用吸尘器清扫室内。

13.应备有必要的工具、仪器、仪表,并备有设备说明书和图纸。

14.按规定准备好检修时所需要的各种电源、连接线,将仪表通电预热,并调整好测量类型和量程。

15.隔爆检查的步骤

(1)按国标“GB3836.1 —83 爆炸性环境用防爆电气设备”检查设备的防爆情况;

(2)检查防爆壳内外有无锈皮脱落、油漆脱落及锈蚀严重现象,要求应无此类现象;

(3)清除设备内腔的粉尘和杂物;

(4)检查接线腔和内部电器元件及连接线,要求应完好齐全,各连接插件接触良好,各紧固件应齐全、完整、可*,同一部位的螺母、螺栓规格应一致;(5)检查设备绝缘程度。水平放置兆欧表,表线一端接机壳金属裸露处,另一端接机内接线柱,匀速摇动表柄,若读数为无限大(∞),表明绝缘合格;(6)接通电源,对照电路原理图测量电路中各点的电位,判断故障点,排除故障。

16.通电测试各项性能指标的内容包括

(1)新开箱或检修完毕的设备要通电烤机,经48 小时通电后分三个阶段进行调试:

①粗调。对设备的主要性能做大致的调整和观察;

②精调。对设备的各项技术指标进行调试、观察和测试;

③检验。严格按照设备出厂的各项技术指标进行检验,通电要从问题处理完后重新开始计算。

(2)烤机完毕,拆除电源等外连接线,盖上机盖,作好记录,入库备用。

17.根据要求确定安装位置和电缆长度。

18.设备各部件应齐全、完整,电缆应无破口,相间绝缘及电缆导通应良好,并备足安装用的材料。

19.瓦斯校准气样的配制应采用煤炭工业技术监督主管部门确认的装置和方法制备甲烷与空气的混合气体,不确定度应小于5%。制备所用的原料气应选用浓度不低于99.9%的高纯甲烷气体。

20.设备搬运或安装时要轻拿轻放,防止剧烈振动和冲击。

21.敷设的电缆要与动力电缆保持0.3 米以上的距离。固定电缆用吊钩悬挂,非固定电缆用皮带或其他柔性材料悬挂,悬挂点的间距为3 米。

22.敷设电缆时要有适当的驰度,要求能在外力压挂时自由坠落。电缆悬挂高度应大于矿车和运输机的高度,并位于人行道一侧。

23.电缆之间、电缆与其他设备连接处,必须使用与电气性能相符的接线盒。电缆不得与水管或其他导体接触。

24.电缆进线嘴连接要牢固、密封要良好,密封圈直径和厚度要合适,电缆与密封圈之间不得包扎其他物品。电缆护套应伸入器壁内5 ~15 毫米。线嘴压线板对电缆的压缩量不超过电缆外径的10 %。接线应整齐、无毛刺,芯线裸露处距长爪或平垫圈不大于5 毫米,腔内连线松紧适当。

25.传感器或井下分站的安设位置要符合有关规定。安装完毕,在详细检查所用接线、确认合格无误后,方可送电。井下分站预热15 分钟后进行调整,一切功能正常后,接入报警和断电控制并检验其可靠性,然后与井上联机并检验调整跟踪精度。

26.每7天对监测设备进行一次调试校正。

27.在给传感器送气前,应先观察设备的运行情况,检查设备的基本工作条件,应反复校正报警点和断电点。

28.送气前要进行跟踪校正,应在与井上取得联系后,用偏调法在测量量程内从小到大、从大到小反复偏调几次,尽量减小跟踪误差。

29.首先用空气气样对设备校零,再通入校准气样校正精度,锁好各电位器。给传感器送气时,要用气体流量计控制气流速度,保证送气平稳。

30.定期更换传感器里的防尘装置,清扫气室内的污物。当载体催化元件活性下降时,如调正精度电位器,其测量指示值仍低于实际的甲烷浓度值,传感器要上井检修。

31.设备在井下运行半年后,要上井进行全面检修。

32.排除故障时应注意以下问题

(1)应首先检查设备电源是否有电;

(2)可用替换电路板的方法,逐步查找故障;

(3)应一人工作,一人监护。严禁带电作业。并认真填写故障处理记录表。33.必须按产品使用说明书的规定对仪器进行充电。

34.每隔7 天对仪器的零点、精度、报警点进行一次调校。

四川省泸州市泸县桃子沟煤业有限公司“5·11”重大瓦斯爆炸事故调查报告_1

四川省泸州市泸县桃子沟煤业有限公司“5·11”重大瓦斯爆炸事故调查报告2013年5月11日14时15分,泸州市泸县桃子沟煤业有限公司发生重大瓦斯爆炸事故,造成28人死亡、18人受伤(其中8人重伤),直接经济损失3747万元。 事故发生后,党中央、国务院领导高度重视,李克强总理、马 凯副总理、王勇国务委员等党和国家领导同志立即作出重要批示。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局长杨栋梁立即率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副局长、国 家煤监局局长付建华及有关同志连夜赶赴事故现场,传达中央领导 同志重要批示,指导事故抢险救援工作。四川省人民政府省长魏宏、副省长刘捷,泸州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同志迅速率有关部门人员 赶赴事故现场,全力组织抢险救援。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5月12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决定成立 由四川省安全监管局、四川煤监局局长孙建军为组长,省安全监管局、四川煤监局、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公安厅、监察厅、国土资源厅、省总工会、省政府应急办、省工商局、省能源局、泸州市人民 政府组成的“泸州市泸县桃子沟煤矿5·11重大瓦斯爆炸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邀请四川省人民检察院派员参加。

事故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深入井下勘查事故现场,调查询问有关当事人、查阅有关资料,听取专家组对事故直接原因的分析鉴定,查清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和原因,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员、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和防范措施。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矿井基本情况 (一)矿井概况。 桃子沟煤业有限公司位于泸县福集镇华安村六社。始建于1978年,原名称为泸县石岗公社桃子沟煤厂,生产能力1万吨/年。1989年变更名称为泸县桃子沟煤矿,属镇办集体企业。2007年省政府批准为独立扩能矿井,3扩9万吨/年。2012年9月企业改制为民营企业,变更名称为泸县桃子沟煤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罗剑。

煤矿事故调查技术与案例分析(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煤矿事故调查技术与案例 分析(正式) Deploy The Objectives, Requirements And Methods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5190-59 煤矿事故调查技术与案例分析(正 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目的、要求、方式、方法、进度等进行具体的部署,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一、内容摘要 贵州是中国南方煤炭资源最丰富的省区,素以“西南煤海”著称。全省煤种多,质较好,不仅有大量炼焦用煤,更有十分丰富的可供化工、冶金、电力等多种用途的无烟煤。据能源局数据,贵州煤炭预测储量(可靠级)约有864亿吨,居全国第五位。超过南方12省(区、市)煤炭资源储量的总和。虽然贵州全省的煤炭储量较大,但是开采难度也不小,贵州属于典型的喀斯特地貌,全省山川连绵不绝,这也为煤矿的开采增加了不少难度。贵州煤矿安全事故发生的原因是多种多样的,我们应从煤矿本身、政府、社会和煤矿的管理层来进行综合分析。对煤矿安全事故进行全面的研究,让类似的安全事故绝不再发生。本文以实

煤矿生产安全事故案例分析考试题

案例分析 一、材料:某年某煤矿发生一起特大瓦斯爆炸事故,14人死亡。矿井通风方式为分区抽出式,矿井需要总风量4700M2/min,总入风量5089M2/ min,总排风量5172M2/min。该矿2000年经瓦斯等级鉴定为低瓦斯矿井。事故地点位于-水平某采区左翼已贯通等移交的准备采煤工作面。事故调查组确认这是一起特大瓦斯爆炸责任事故,其中事故的原因是: 1、事故直接原因:两掘进工作面贯通后,回风上山通风设施不可靠,严重漏风,导致工作面处于微风状态,造成瓦斯积聚;作业人员违章实验放炮器打火引起瓦斯爆炸。 2、事故间接原因 (1)安全管理松散,安全责任制不落实。两掘进工作面贯通后,矿各级领导没有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对巷道贯通和贯通后通风系统调整实施现场指挥。风门没有专人管理,致使风门打开,风流短路,造成准备采煤工作面微风,导致瓦斯积聚。 (2)瓦斯检查制度不健全,瓦斯检测员漏岗、漏检。没有制定瓦斯检测员交接制度,没有按规定检查瓦斯、漏检、假检。在没有对工作面进行瓦斯检查情况下,违章指挥工人进入工作面作业。 (3)违规作业。贯通后的通风系统构筑物未按设计规定材质要求安设木质调风门,而是设挡风帘,漏风严重,造成准备工作面风量不足。 (4)“一通三防”管理工作混乱。瓦斯检测员未经矿务局培训就上岗作业;瓦斯日报无人检查和查看,记录混乱;通风调度水平低下,不能协调指挥生产。 (5)技术管理不到位。巷道贯通和通风系统调整计划与安全措施等,矿总工程师未按规程规定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审批,导致作业规程编制内容不全,无针对性安全措施和明确的责任制,无法指挥生产。 (6)安全投入不足。全矿共有9个作业地点,仅有14台便携式报警仪使用,全矿无瓦斯报警矿灯,二道防线不健全。 (7)采煤工作面接续紧张,导致只注意进尺,不注意安全,无规程作业,违章指挥现象经常发生。 问题:请根据事故调查组分析的事故原因,为该矿拟订事故整改和预防措施。

煤矿瓦斯爆炸事故原因分析及对策标准范本

安全管理编号:LX-FS-A78711 煤矿瓦斯爆炸事故原因分析及对策 标准范本 In the daily work environment, plan the important work to be done in the future, and require the personnel to jointly abide by the corresponding procedures and code of conduct, so that the overall behavior or activity reaches the specified standard 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A4打印/ 新修订/ 完整/ 内容可编辑

煤矿瓦斯爆炸事故原因分析及对策 标准范本 使用说明:本安全管理资料适用于日常工作环境中对安全相关工作进行具有统筹性,导向性的规划,并要求相关人员共同遵守对应的办事规程与行动准则,使整体行为或活动达到或超越规定的标准。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瓦斯爆炸是煤矿特有的极其严重的一种灾害。一旦发生,不仅能够造成大量人员伤亡,而且会严重摧毁井下设施,中断生产,有时候还会引起瓦斯连续多次爆炸、井巷垮塌、顶板冒落和井下火灾等二次灾害,从而加重事故的灾害程度。根据我国煤矿历年的事故统计数据显示,在煤矿重特大事故中,瓦斯事故居首位。建国以来,我国煤矿共发生一次100人以上的重特大事故就有22起,其中17起事故是瓦斯爆炸事故,约占77.3%。因此瓦斯爆炸事故对我国煤矿安全生产带来了严重的威胁,如何控制和防止瓦

煤矿安全事故案例分析

【经典资料,WORD文档,可编辑修改】 【经典考试资料,答案附后,看后必过,WORD文档,可修改】 煤矿安全事故案例分析 煤矿安全事故多发的原因分析及对策建议 【摘要】 作为高危险、高风险、高投入行业的煤炭企业,在开采煤炭的过程中,受井下生产条件的制约、煤矿井下技术装备的局限性以及井下生产一线职工自身素质等主客观因素的影响,一直以来,预防、减少和遏制煤矿生产过程中各类事故发生是煤矿生产者和管理者追求的最高目标。作为一名采矿专业的学生我更应认真地对待安全这个问题。本文剖析了煤矿事故发生的各种原因,并提出相应对策。 【关键词】 安全事故原因分析预防途径 【正文】 我国目前煤炭生产机械化施工作业约占80%以上,安全、优质、高效,但还没有完全解决刀具磨损快、寿命短的问题,故在使用范围受到一定的限制。因此采用钻眼爆破方法仍是井巷掘进以及采煤施工的主要方法。因此,必须掌握安全爆破的相关要求及规定以及爆破事故预防及处理方法。 一、原因分析 煤炭需求增加推动了煤矿超能力生产。近年来,我国经济快速发展,煤炭需求总量过高,要求煤炭工业维持较高产出,是造成煤矿超能力开采的宏观直接原因,超能力开采已经成为全国煤炭工业增加产出的主要手段之一,也成为我国煤矿各种事故的重要导火索 小煤矿违规开采引发煤矿事故居高不下。目前我国约有2.5万个煤矿,其中2.3万个是乡镇煤矿、个体煤矿,几乎都由个人承包经营。每年发生的煤矿事故中,乡镇煤矿占70%,而重大或特大事故占80%。较低的市场准入门槛使小煤窑业主竞相逐利行为变得轻而易举,而较小的事故风险成本又不足以使他们望而却步。由于当前煤炭行业风险与收益的严重不对称,加之有关部门监管乏力,导致在矿难事故频发的情况下,小煤窑的破坏性、掠夺性开采屡禁不止,接近疯狂。小煤矿的掠夺性开采在损耗煤炭储量的同时,由于本来技术力量薄弱,安全投入少,引发的恶性安全事故必然居高不下。 思想政治工作与安全生产相脱节。安全生产的实践主体是人,人的安全意识的强弱,直接作用于生产活动中的安全行为。但是,在许多人甚至是一些领导同志思想上,并没有认识到安全宣

煤矿瓦斯事故案例汇编

煤矿瓦斯事故案例汇编 一、晓明矿“1971.10.28”瓦斯爆炸事故 1971年10月28日白班,掘进三队施工的南二采区北三段采场 上风眼发生一起瓦斯爆炸事故,造成8人死亡。 发生事故的上风眼与溜煤眼、顺槽同为南二采区北三段采场的准备巷道,其中,上风眼长81m,倾斜角度45°;溜煤眼长69m,倾斜 角度54°;顺槽共掘进15m,采用11kw局部通风机供风。 10月28日零点班(事故发生前一班),晓明矿掘进三队部分工人在顺槽掘进,另一部分工人从中巷往顺槽运输JD—11.4绞车部件。 在顺槽放炮时,负责该地点的瓦斯检查员陈×经上风眼来到顺槽,问排长“风怎么样”,排长说“没事”。于是陈×没有到顺槽工作面检查瓦斯和风筒情况就回到原处。另一伙工人在从上风眼向上吊小绞车部件时,由于信号失灵,没能修好,最后就剪断信号线火线,用喊话传递信号。因受局部通风机噪音影响,传话声音难听清楚,就经常停开局部通风机,传话调运其部件。6时15分人员升井时该局部通风 机没有运转。瓦检员陈×向下班瓦检员交班时说“瓦斯0.4%”。 10月28日白班(事故发生当班)8时30分,白班的工人全部到达工作地点,由副连长顾×、副指导员张×做现场工作安排,任务是继续往上吊小绞车部件和木料,顺槽工作面停工,其中安排当班电工王×到上风眼第二小川去接打点机,安排马×等三人在上风眼内传信号。9时55分,当他们第二次将顺槽绞车钢丝绳拉下来正准备拴料时, 发生了瓦斯爆炸。

事故发生后,局矿领导、矿山救护队及有关人员立即赶赴现场组织抢救遇险人员,截止11时20分,上部顺槽内还有一人尚未救出。随即,矿通风人员沿上风眼向上接设风筒进行通风,在接了8节风筒接近顺槽时,现场总指挥、矿革委会副主任决定:由二名救护队员、四名通风人员到上边检查有害气体、延接风筒和救助遇险人员。随后,局矿的四名领导也进入事故现场准备参加抢救,当他们上到上风眼上部,接近顺槽时,由于先上去的人延接了一节风筒,将顺槽内积存的CO排出来,当时除在风筒口处三人外,其他人员全部中毒晕倒,经下边人员历经1小时50分钟的全力抢救,将中毒人员全部救出,其中局生产组通风一工程师因中毒较重,晕倒时从上风眼上部滑下过程中将头部撞伤,经抢救无效当场死亡。 16时30分,局救护队第三小队进入事故现场,17时50分找到顺槽内的最后一名遇难者。从发生瓦斯爆炸到抢救结束,先后共用了六小时五十分钟。其中瓦斯爆炸时当场死亡6人,抢救过程中死亡1人,在医院救治时死亡1人,此次事故共计死亡8人。 事故原因: 1、电工在上风眼内违章带电作业产生电火花,是引起瓦斯爆炸的直接原因。 2、施工人员任意停开局部通风机,致使顺槽内涌出的瓦斯没有被及时排出而积存下来,并达到爆炸浓度,也是这起事故的直接原因之一。

5.11四川省泸州市泸县桃子沟煤业有限公司重大瓦斯爆炸事故调查报告及处理办法

四川省泸州市泸县桃子沟煤业有限公司 “5?11”重大瓦斯爆炸事故调查报告 日前,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批复《泸州市泸县桃子沟煤业有限公司“5?11”重大瓦斯爆炸事故调查处理意见》,经省政府同意,已经批复结案,现予发布。 四川省泸州市泸县桃子沟煤业有限公司 “5?11”重大瓦斯爆炸事故调查报告 2013年5月11日14时15分,泸州市泸县桃子沟煤业有限公司发生重大瓦斯爆炸事故,造成28人死亡、18人受伤(其中8人重伤),直接经济损失3747万元。 事故发生后,党中央、国务院领导高度重视,李克强总理、马凯副总理、王勇国务委员等党和国家领导同志立即作出重要批示。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局长杨栋梁立即率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副局长、国家煤监局局长付建华及有关同志连夜赶赴事故现场,传达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批示,指导事故抢险救援工作。四川省人民政府省长魏宏、副省长刘捷,泸州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同志迅速率有关部门人员赶赴事故现场,全力组织抢险救援。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5月12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决定成立由四川省安全监管局、四川煤监局局长孙建军为组长,省安全监管局、四川煤监局、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公安厅、监察厅、国土资源厅、省总工会、省政府应急办、省工商局、省能源局、泸州市人民政府组成的“泸州市泸县桃子沟煤矿5?11重大瓦斯爆炸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邀请四川省人民检察院派员参加。 事故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深入井下勘查事故现场,调查询问有关当事人、查阅有关资料,听取专家组对事故直接原因的分析鉴定,查清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和原因,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员、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和防范措施。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事故原因和性质 (一)直接原因

我国瓦斯爆炸事故原因分析实用版

YF-ED-J9278 可按资料类型定义编号 我国瓦斯爆炸事故原因分 析实用版 In Order To Ensure The Effective And Safe Operation Of The Department Work Or Production, Relevant Personnel Shall Follow The Procedures In Handling Business Or Operating Equipment. (示范文稿) 二零XX年XX月XX日

我国瓦斯爆炸事故原因分析实用 版 提示:该解决方案文档适合使用于从目的、要求、方式、方法、进度等都部署具体、周密,并有很强可操作性的计划,在进行中紧扣进度,实现最大程度完成与接近最初目标。下载后可以对文件进行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调整使用。 为了控制工业爆炸事故的发生,我们详细 分析了近年来我国发生的特大、重大工业爆炸 事故40多例,占近年业特大,重大工业爆炸事 故案例总数2/3以上。虽然事故发生的后果是 随机的,即受偶然性因素的原因;但事故致因 则不是随机的,而是系统性因素即非偶然性因 素的影响结果。因此,这40多例事故的致因对 于我国近年来全部工业爆炸事故的致因来说, 具有合理的代表性。 一、瓦斯爆炸事故

1、直接原因 (1)瓦斯浓度超限的原因 a. 停电造成停风 b. 停风 ——局扇被违章关停(包括对临时停工的地点停风); ——局扇故障或损坏而无备用局扇 c. 风量不足 ——局扇无风筒; ——风筒破损漏风; ——备用局扇通风能力不足; ——错误地在风门上设置调节风窗; ——有效通风断面小,原因是巷道失修,或挑顶后煤渣堵塞一部分通道等; ——风流短路,如正、副巷间无隔风闭

关于煤矿瓦斯爆炸的调查报告

关于煤矿瓦斯爆炸的调查报告 作者曲金凯 前言 在我国的能源工业中,煤炭占我国一次能源生产和消费结构中的70%左右,预计到2050年还将占50%以上。因此,煤炭在相当长的时期内仍将是我国的主要能源。当前,国家对煤炭工业发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所以必须加强安全生产,确保煤炭工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瓦斯爆炸是井工煤矿频发的事故之一。瓦斯爆炸可能引起以下严重事故:造成人员的中毒窒息、瓦斯燃烧;摧毁巷道支护与设备,引发冒顶、片帮,造成人员伤亡等。矿井瓦斯突出、瓦斯和煤尘爆炸事故一般都具有突发性强、危险性大的特点,一旦发生,不仅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而且造成多人伤亡甚至矿毁人亡。因此,为了煤炭企业的持续健康发展和煤炭职工的安全稳定,从根本上控制瓦斯突出、瓦斯和煤尘爆炸事故,是煤炭企业必须解决的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 因此我们凯旋调查小组对邯郸峰峰矿区进行了关于煤矿瓦斯爆炸的调查,本次调查以煤矿瓦斯爆炸事故为导火线,了解了煤矿煤矿瓦斯爆炸事故发生的原因,进而展开了一系列对邯郸矿区煤矿在矿井瓦斯防治技术方面的调查,通过一系列的调查,获取相关数据得出调查结果;根据数据信息,结合现实存在的问题进行原因分析,编制出瓦斯爆炸原因的事故树,求取结构重要度和顶上事件发生的概率,参照事故树所得的结果,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措施,以利于问题的解决。

调查信息 根据对“冀中能源峰峰集团大淑村矿”的调查得出瓦斯爆炸事故的原因。 造成瓦斯爆炸事故的主要原因 1.直接原因:电火花、明火。 2.事故的自然原因: 1)未按操作规程在回风顺槽始未设置安全探头检测瓦斯、或虽有安全探头但已失效; 2)老空区、老采区瓦斯积聚; 3)地质构造如断层、背斜、向斜和陷落柱处瓦斯涌出; 4)瓦斯和煤尘联合爆炸。 3.事故的人为原因: 1)瓦斯超限依然违章作业,例如矿井总回风道瓦斯浓度超过0.75%,采区回风巷和采掘工作回风流瓦斯浓度超过1.5%,仍未停止作业; 2)井下焊接未采取安全措施; 3)违章在井下拆卸电气设备; 4)人工违章在井下吸烟。 根据上述原因以及其他资料数据绘制煤矿瓦斯爆炸的原因事故树图。

煤矿安全事故案例分析文档

煤矿安全事故案例分析

煤矿安全事故多发的原因分析及对策建议【摘要】 作为高危险、高风险、高投入行业的煤炭企业,在开采煤炭的过程中,受井下生产条件的制约、煤矿井下技术装备的局限性以及井下生产一线职工自身素质等主客观因素的影响,一直以来,预防、减少和遏制煤矿生产过程中各类事故发生是煤矿生产者和管理者追求的最高目标。作为一名采矿专业的学生我更应认真地对待安全这个问题。本文剖析了煤矿事故发生的各种原因,并提出相应对策。 【关键词】 安全事故原因分析预防途径 【正文】 我国目前煤炭生产机械化施工作业约占80%以上,安全、优质、高效,但还没有完全解决刀具磨损快、寿命短的问题,故在使用范围受到一定的限制。因此采用钻眼爆破方法仍是井巷掘进以及采煤施工的主要方法。因此,必须掌握安全爆破的相关要求及规定以及爆破事故预防及处理方法。 一、原因分析 煤炭需求增加推动了煤矿超能力生产。近年来,我国经济快速发展,煤炭需求总量过高,要求煤炭工业维持较高产出,是造成煤矿超能力开采的宏观直接原因,超能力开采已经成为全国煤炭工业增加产出的主要手段之一,也成为我国煤矿各种事故的重要导火索 小煤矿违规开采引发煤矿事故居高不下。目前我国约有2.5万个煤矿,其中2.3万个是乡镇煤矿、个体煤矿,几乎都由个人承包经营。每年发生的煤矿事故中,乡镇煤矿占70%,而重大或特大事故占80%。较低的市场准入门槛使小煤窑业主竞相逐利行为变得轻而易举,而较小的事故风险成本又不足以使他们望而却步。由于当前煤炭行业风险与收益的严重不对称,加之有关部门监管乏力,导致在矿难事故频发的情况下,小煤窑的破坏性、掠夺性开采屡禁不止,接近疯狂。小煤矿的掠夺性开采在损耗煤炭储量的同时,由于本来技术力量薄弱,安全投入少,引发的恶性安全事故必然居高不下。 思想政治工作与安全生产相脱节。安全生产的实践主体是人,人的安全意识的强弱,直接作用于生产活动中的安全行为。但是,在许多人甚至是一些领导同志思想上,并没有认识到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的实际作用。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程度不同地存在着“三多三少”的现象:一是谈到安全生产工作,往往在硬件上考虑的多,对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考虑的少;二是谈到事故预防,往往在技术措施上考虑的多,而对如何强化安全意识考虑的少;三是谈到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往往是政工部门考虑的多,行政管理部门考虑的少。

淮南矿务局潘三矿“11·13”特大瓦斯爆炸事故调查报告

淮南矿务局潘三矿“11·13”特大瓦斯爆炸事故调查报告 1997年11月13日19时20分,淮南矿务局潘三矿东四采区掘进203队施工的1772(3)轨道顺槽发生一起特别重大瓦斯爆炸事故,事故波及到了东四采区进回风上山、开拓三队、201掘进队施工的1761(3)运输顺槽工作面、202队施工完毕正在回收设备的1761(3)轨道顺槽以及综一区综采工作面。事故发生时,该采区有作业人员104人,死亡88人,其中抢救事故过程中有2名救护队员遇难;受伤13人,其中2人重伤,直接经济损失238.6万元。 事故发生后,有关部门极为重视,派员赶赴现场参加抢救。国务院秘书长罗干同志作了重要批示,煤炭部张宝明副部长对事故抢救处理作了五点指示。煤炭部部长王森浩、副部长王显政、总工程师尚海涛;劳动部副部长林用三,全国总工会书记处书记李永安,监察部、全国煤矿地质工会有关领导;安徽省委书记卢荣景、副省长黄岳忠、省人大副主任吴昌期,以及安徽省、淮南市有关部门的领导先后赶到事故现场,参加事故的抢救工作,慰问了受伤职工和伤亡人员家属。 根据国务院《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国务院令34号),成立以煤炭部副部长王显政为组长,劳动部副部长林用三、安徽省副省长黄岳忠、煤炭部总工程师尚海涛、监察部执法室事故处处长周可喜、全国煤矿地质工会副主席张文生、淮南市常务副市长杨爱

光为副组长,部、省、市有关领导为成员的“淮南矿务局潘三矿‘11·13’ 瓦斯爆炸事故部、省联合调查组”。特邀4名瓦斯治理专家协助调查组进行事故技术原因调查分析。事故调查组按照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通过现场勘察,查证资料,与有关人员谈话、取证,技术分析,基本查明了事故的经过、原因、性质和责任。根据事故发生的原因,结合淮南矿务局实际情况,提出了防止同类事故发生的建议防范措施,提出了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现将调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矿井概况 潘三矿始建于1979年6月,1992年11月投产,设计能力和核定能力为300万t/年,1996年实际产量197万t,1997年计划产量210万t,1~10月实际产量173万t。现有职工7493人,三班生产(早5~13时,中13~21时,夜21~5时)。 该矿井田走向9.2km,倾斜长5.5 km,井田面积50.6平方公里,可采煤层13层,可采储量5.4亿t。矿井为立井,主要集中运输大巷、分区石门及上下山开拓方式;分一、二水平开采,一水平标高为-650m,二水平标高为-830m;目前开采一水平C13—1煤层,属气煤。矿井现有东四、东三、西一、西二4个采区,共4个采煤面,其中3个综采面,1个高普面,有15个掘进工作面,其中有11个煤巷掘进工作面(准备),4个岩石工作面(开拓)。

某煤矿特大瓦斯爆炸事故案例分析

某年某煤矿发生一起特大瓦斯爆炸事故,14人死亡。矿井通风方式为分区抽出式,矿井需要总风量4700M2/min,总入风量5089M2/ min,总排风量5172M2/min。该矿2000年经瓦斯等级鉴定为低瓦斯矿井。事故地点位于-水平某采区左翼已贯通等移交的准备采煤工作面。事故调查组确认这是一起特大瓦斯爆炸责任事故,其中事故的原因是: 1、事故直接原因:两掘进工作面贯通后,回风上山通风设施不可靠,严重漏风,导致工作面处于微风状态,造成瓦斯积聚;作业人员违章实验放炮器打火引起瓦斯爆炸。(不安全状态,不安全行为) 2、事故间接原因(为什么会有不安全状态,不安全行为) (1)安全管理松散,安全责任制不落实。两掘进工作面贯通后,矿各级领导没有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对巷道贯通和贯通后通风系统调整实施现场指挥。风门没有专人管理,致使风门打开,风流短路,造成准备采煤工作面微风,导致瓦斯积聚。 (2)瓦斯检查制度不健全,瓦斯检测员漏岗、漏检。没有制定瓦斯检测员交接制度,没有按规定检查瓦斯、漏检、假检。在没有对工作面进行瓦斯检查情况下,违章指挥工人进入工作面作业。

(3)违规作业。贯通后的通风系统构筑物未按设计规定材质要求安设木质调风门,而是设挡风帘,漏风严重,造成准备工作面风量不足。 (4)“一通三防”管理工作混乱。瓦斯检测员未经矿务局培训就上岗作业;瓦斯日报无人检查和查看,记录混乱;通风调度水平低下,不能协调指挥生产。 (5)技术管理不到位。巷道贯通和通风系统调整计划与安全措施等,矿总工程师未按规程规定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审批,导致作业规程编制内容不全,无针对性安全措施和明确的责任制,无法指挥生产。 (6)安全投入不足。全矿共有9个作业地点,仅有14台便携式报警仪使用,全矿无瓦斯报警矿灯,二道防线不健全。 (7)采煤工作面接续紧张,导致只注意进尺,不注意安全,无规程作业,违章指挥现象经常发生。 问题:

煤矿瓦斯燃爆事故案例分析及防范措施

煤矿瓦斯燃爆事故案例分析及防范措施 第一章采煤工作面瓦斯燃爆事故 案例1:山西焦煤屯兰煤矿2009.2.22瓦斯爆炸事故 2009年2月22日凌晨2时17分,山西焦煤屯兰煤矿井下南四盘区12403工作面发生瓦斯爆炸事故,当时在井下的矿工有436人,共造成74人死亡,114人受伤(其中重伤5人),直接经济损失2386.94万元。 事故经过:事故发生在南四盘区12403综采工作面区域,该工作面开采2#、3#煤层,煤层厚度4.26米,采用综合机械化采煤方法,一次采全高,工作面绝对瓦斯涌出量37.77 m3/min,瓦斯抽放率44.13%。采用“二进一回”(皮带巷、轨道巷进风,尾巷回风)的通风方式。在1号联络巷安装有两部2×30kw局部通风机和4台风机开关向工作面尾巷14号联络巷密闭施工点供风,在1号联络巷靠尾巷侧约6m处设一料石密闭墙,密闭墙上设有一个调节风窗。2月22日凌晨2时17分,12403工作面发生瓦斯爆炸。 事故原因:1、12403采煤工作面1号联络巷微风或无风,局部瓦斯积聚,达到爆炸浓度界限。 2、引爆瓦斯的火源是12403工作面1号联络巷内风机开关内爆炸生成物冲出壳外,引爆壳外瓦斯。爆炸破坏瓦斯抽放管路,管路内瓦斯参与爆炸并沿瓦斯抽放管路传爆。 案例2:余吾煤业2011.6.22瓦斯燃爆事故

2011年6月22日,余吾煤业N1203工作面发生一起瓦斯燃爆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 事故经过:N1203工作面位于北一采区,瓦斯相对涌出量为 12.1m3/t,煤层平均厚度为6.6m,采用大采高低位放顶煤综合机械化开采,采高3.2m,放煤高度3.4m。工作面长度301.67m,推进长度1024.3m,工作面采用“两进两回”通风系统,工作面总风量为5592 m3/min(回风巷1420 m3/min、瓦排巷4172m3/min)。回采至停采线约80m处时,工作面距煤溜机头45-60架左右发生瓦斯燃爆。 事故原因:直接原因:事故发生前,工作面有明显的顶板来压声响,同时工作面煤墙有片帮漏矸现象。经综合分析认为,顶板周期来压造成工作面机组后滚筒附近顶梁上部瓦斯突然大量涌出,同时遇火(可能是顶部煤矸冒落摩擦支架前梁或其他原因产生火源)引起局部瓦斯爆燃。 间接原因:瓦斯抽采未真正实现高瓦斯矿井变低瓦斯矿井;对支架顶梁上部等非可控范围内局部瓦斯积聚的危害性认识不到位,对支架顶梁上部岩石垮落与支架前梁摩擦或采煤机滚筒切割石头产生火 源可能导致事故的严重性认识不足,且相关安全制度和技术措施不完善;防治瓦斯燃烧应急装备、措施不完善。 综合防范措施 1、依据初采期间采空区顶煤可能大面积冒落最大瓦斯绝对涌出量计算工作面配风量,工作面各条巷道的风速和风量要根据瓦斯涌出量情况合理调配。严禁风量不足作业和超通风能力生产。 2、高瓦斯、突出矿井要建立瓦斯抽采达标评判体系,严禁超瓦斯抽采能力生产。 3、严禁在微风、无风的联络巷、硐室等处和瓦排巷、专回等瓦斯易积聚区域安设电气设备。安在采掘工作面回风巷的电气设备每班至少检查一次瓦斯。

煤矿事故案例分析修订版

煤矿事故案例分析修订 版 IBMT standardization office【IBMT5AB-IBMT08-IBMT2C-ZZT18】

采矿事故案例分析 班级:13级采矿工程 姓名: 学号: 乌海能源公司利民煤矿“10.29” 运输事故案例分析 2014年10月29日19点10分左右,神华乌海能源公司利民煤矿发生一起运输事故,造成一人死亡,一人重伤,直接经济损失38.58万元。 一、矿井概况 乌海能源公司利民煤矿2006年矿井核定生产能力为30万吨/年,事故点架线式电机车:型号ZK7-6/250,一次串拉16个1吨U型罐。巷道情况:平巷,断面6.2~8.4㎡,距离580m,北巷煤仓车场长100m,断面9.8㎡。轨道及道岔:大巷单股道,车场双股道,道轨及道岔均为24kg/m。北大巷煤仓:高度22m,直径4m,容积234m3松散煤重1.2~1.3t/m3。 二、事故经过 2014年10月29日9点大连高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现场负责人刘东岩及施工人员王自胜、解坤、李文军四人入井,为利民煤矿安装井下人员定位系统,在斜井井筒底部布置监控电源线,调整基站和电源位置。 2014年10月29日15点利民煤矿准备队队长常学山组织召开班前会,安排4点班从主斜井底提升三辆杂物车升井,从地面下放两辆水管车。16点30分,开始从地面下放钩头车,16点40分绞车司机张秀莲、赵建霞通过摄像头发现斜井井筒有人行走,立即停止绞车运

行,并通知调度室,调度员王亮电话通知斜井底把钩工宋立君斜井里有人员活动,要求立即将斜井内人员撤离,宋立君到斜井将大连高端科技公司施工人员刘东岩、王自胜、解坤带离至斜井井底车场后恢复运输,17点08分钩头车下放到井底车场。 17点15分宋立君在第一钩重车提升后,到车场处推车,这期间王自胜带领解坤进入斜井867米处作业,王自胜在梯子上调整巷帮电源箱,解坤扶梯子。宋立君于18点45分回到斜井底信号硐室,18点50分发信号下放水管车。19点10分左右,斜井钩头车挂了一辆小板车和一辆装有水管的大平板车下放至867米处时,将解坤和梯子撞倒,解坤被装有水管的板车拖至900米处。宋立君听到王自胜呼救后,打停点信号,钩头车在917米处停止。19点55分解坤被救升井,20点25分经鄂托克旗第二人民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三、事故原因 1.直接原因 大连高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王自胜、解坤在矿方上午9点告知必须12点30分停止作业升井和16点20分下放钩头车时再次勒令其停止作业后,擅自进入斜井井筒作业,并且在听到斜井井筒绞车启动声光信号后,仍然未撤出作业地点。关于事故的详细原因正在调查之中。 2.间接原因 (1)持证上岗,岗证匹配是安全作业的基本要求 (2)安全意识差,不听指挥

煤矿典型事故案例分析安全教育

典型事故案例 (教案) 代

一、教学目的 通过对事故案例的剖析掌握各类事故的预防措施,进一步探讨抓好煤矿安全生产各环节的方法,提高现场隐患的辨识能力,确保煤矿的生产安全。 煤矿常见事故的预防,提高事故预警能力。 二、教学重点 煤矿常见事故案例的原因分析,预防措施。 事故汇报程序 三、教学难点 本次授课对象为新入矿从业人员,对现场工艺、矿井部分名称等了解不太清楚,讲解存在部分难度。 学员工种不同、工作性质不同,难以把每个工种出现的事故从不同容、不同角度进行重点讲解(时间受限)。 四、教学方法 结合我矿及附近矿井发生的各类事故进行剖析,利用VCD、幻灯片进行影像讲解。 五、教学用具 板书、幻灯片、VCD教学光盘。 六、课时分配 第一课时事故案例分析基本知识。 第二课时顶板事故类案例分析 第三课时瓦斯(煤尘)事故类案例分析 第四课时机电事故类案例分析 第五课时运输事故类案例分析

第六课时放炮事故类案例分析 第七课时水害事故类案例分析 第八课时火灾事故类案例分析 第九课时其它事故类案例分析 七、教学容 第一部分事故案例分析基本知识 1、根据我国有关事故调查的法规,我国事故调查的基本程序。: (1)事故的通报;===>(2)事故调查组的成立;===>(3)事故现场处理; ===>(4)事故有关物证收集;===>(5)事故事实材料收集; ===>(6)事故人证材料收集记录;===>(7)事故现场摄影及拍照; ===>(8)事故图表的绘制;===>(9)事故原因的分析; ===>(10)事故调查报告编写;===>(11)事故调查结案归档; 2、《安全生产法》第73条的规定事故调查处理应遵循的基本原则。 (1)实事、尊重科学的原则。 对事故的调查处理就是执法办案。它不仅要揭示事故发生的在原因,找出事故发生的机理,研究事故发生的规律,制定预防重复发生事故的措施,做出事故性质和事故责任的认定,依法对有关责任人进行处理,而且据此为政府加强安全生产、防重、特大事故、实施宏观调控政策和对策提供科学的依据,这一切都源于事故调查的结论。差之毫厘,谬之千里。事

宁夏林利煤炭有限公司煤矿三号井“9·27”重大瓦斯爆炸事故调查报告

宁夏林利煤炭有限公司煤矿三号井 “9·27”重大瓦斯爆炸事故调查报告 2016年9月27日1时30分,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大武口区林利煤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林利公司)煤矿三号井违法越界区域发生重大瓦斯爆炸事故,造成20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2871.14万元。 事故发生后,党中央、国务院领导高度重视,国务院副总理马凯,国务委员杨晶、王勇,时任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党组书记、局长杨焕宁,自治区党委书记李建华、主席咸辉,常务副主席张超超、副主席李锐、马力分别对事故抢险救援、调查处理、善后处理工作作出重要批示。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委派国家煤矿安监局副局长桂来保率工作组赶赴事故现场,传达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研究救援方案,指导救援工作。自治区主席咸辉、副主席马力立即赶赴事故现场,成立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马力副主席在现场指挥抢险救援和善后处理工作。 依据《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296号)《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等法律法规规定,2016年9月30日成立了由时任宁夏煤矿安监局局长肖蕾任组长,宁夏煤矿安监局、自治区安监局、国土资源厅、监察厅、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安

厅、林业厅、总工会和石嘴山市政府及有关部门人员组成的宁夏林利煤炭有限公司煤矿三号井“9·27”重大瓦斯爆炸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邀请自治区检察院、石嘴山市检察院派员参加,并聘请5名专家成立专家组参与事故调查。事故调查组设综合工作组、调查取证工作组、技术分析工作组。 事故调查组按照“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和“四不放过”的要求,制定了事故调查工作方案,勘查了井下事故现场,查阅了林利公司煤矿三号井各种相关规章制度、设计、图纸、资料和监测监控记录,听取了专家组对事故原因的分析;综合分析抢险救援报告、原因分析报告、调查取证报告、现场勘察报告和技术分析报告,查清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和原因,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员、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制定了防范措施,形成了事故调查报告。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事故单位基本情况 (一)林利公司概况。 1.基本情况。 林利公司成立于2003年3月8日,位于贺兰山汝箕沟煤田,白芨沟井田的东北边缘,与白芨沟矿北二、北三采区相邻,行政区划属石嘴山市大武口区管辖。有三号和四号2对井和1个露天采区,2010年至2014年进行资源整合,总设计生产能力45万吨/年。林利公司是宁夏仕祥文化发展集团的子公司,林利公司在册

煤矿瓦斯爆炸事故原因分析及相关对策参考文本

煤矿瓦斯爆炸事故原因分析及相关对策参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煤矿瓦斯爆炸事故原因分析及相关对策 参考文本 使用指引:此安全管理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摘要:瓦斯爆炸事故的发生是一个复杂的过程,本文 从瓦斯爆炸的基本条件入手,分析了瓦斯爆炸事故发生的 主要原因,得出煤矿瓦斯爆炸事故是煤层赋存条件、安全 投入、安全技术水平等多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并在其 基础上提出了从控制瓦斯浓度、杜绝火源及制定合理的事 故应急预案着手,防止瓦斯爆炸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关键词:瓦斯爆炸瓦斯超限杜绝火源预案 瓦斯爆炸是煤矿特有的极其严重的一种灾害。一旦发 生,不仅能够造成大量人员伤亡,而且会严重摧毁井下设 施,中断生产,有时候还会引起瓦斯连续多次爆炸、井巷

垮塌、顶板冒落和井下火灾等二次灾害,从而加重事故的灾害程度。根据我国煤矿历年的事故统计数据显示,在煤矿重特大事故中,瓦斯事故居首位。建国以来,我国煤矿共发生一次100人以上的重特大事故就有22起,其中17起事故是瓦斯爆炸事故,约占77.3%。因此瓦斯爆炸事故对我国煤矿安全生产带来了严重的威胁,如何控制和防止瓦斯爆炸事故是搞好当前煤矿安全一项重要任务。 1 瓦斯爆炸的基本条件 瓦斯爆炸的发生必须具备三个基本条件,一是瓦斯浓度在爆炸界限内,一般为5%~16%;二是有足够能量的点火源;三是混合气体中的氧气浓度不低于12%。三个条件缺少其中任何一个均不能发生瓦斯爆炸。 1.1 瓦斯的浓度 瓦斯浓度超限是形成瓦斯爆炸事故的根源。引起瓦斯爆炸的瓦斯浓度是有范围的,凡是浓度低于爆炸下限或高

煤矿安全事故与案例分析(3)

煤矿安全事故与案例分析(3) (一)输送带着火事故 1.事故案例 [案例一]1982年9月7号,某矿采煤工作面运输平巷使用非阻燃带式输送机,司机班中睡觉,带式输送机过负荷未能及时发现,输送带打滑,造成摩擦起火事故。死亡3人,全矿停产11天。 [案例二]1989年8月23号,某矿为加快运输速度在南一采区北侧401工作面运输平巷安装一条420m长的带式输送机代替矿车运输。在试运转过程中,由于拉紧装置出现故障,输送机运转时输送带松弛造成打滑。司机不顾运转异常,听到信号工发出的开车信号就开机,致使输送带打滑,摩擦起火,死亡15人。 [案例三]1990年5月8号,某矿斜井安装带式输送机时,用气焊切割钢板的余火点燃非阻燃输送带,造成输送带着火,死亡80人,直接经济损失567万元。 2.原因分析 (1)使用非阻燃输送带或不合格的阻燃输送带。 (2)带式输送机超载压住输送带或由于输送带严重跑偏以及部分托辊不转或输送带松弛等原因使输送带打滑,如不及时停机处理,驱动滚筒与输送带摩擦生热引起火灾。 (3)液力偶合器使用不合格的易熔塞或易熔塞安错位置和使用可燃性介质,致使液力偶合器喷油引起火灾。 (4)高速转动的机械、输送带长时间与煤粉、矸石、木块、电缆、管线等摩擦起火。 3.预防措施 (1)司机必须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使用合格的阻燃输送带。 (3)带式输送机巷道应保持清洁,做到无杂物、浮煤,无淤泥、积水,电缆、管线吊挂整齐。 (4)机道要设置防灭火水管,每隔50m设一个管接头和阀门。机头部要备有不少于0.2m3的内装黄砂的砂箱和2个以上的灭火器,同时机头部必须备有25m消防软管。 (5)液力偶合器必须使用合格的易熔塞,必须使用难燃液或水介质。 (6)定期巡检,加强输送机的维护和保养,确保输送带运行不跑偏、输送带张力适当,托辊、滚筒转动灵活。 (二)输送带打滑事故 1.事故案例 [案例一]1983年10月25日,某矿采区带式输送机,由于带式输送机负载大,输送带打滑,驱动滚筒空转摩擦起热,将输送带烧穿。 [案例二]1986年8月21日,某矿采区带式输送机,由于仓满,带式输送机停机后,输送带下滑。司机用木楔塞入机头滚筒,力图刹住滚筒,结果将胳膊卷进滚筒,挤伤胸肺死亡。

某煤矿瓦斯爆炸事故调查组的组成

某煤矿瓦斯爆炸事故调查组的组成 一、事故经过 2002年1月26日8时,某煤矿92人下井作业,分四个组作业,一个组到413采煤工作面17号眼出煤,2个组到17号切眼掘进。另外一个组去采面回风巷回收铁棚子,他们8时左右到达工作场所开始进行回收作业,完成任务后往外走,感到双耳突然气压增大,约两min听不到任何声响,他们感觉出事了,可能是413采煤工作面发生了瓦斯爆炸,立即报告调度室。调度室接到报告后立即通知救护队、医院、矿领导及有关人员,煤矿组成抢险救灾领导小组,派救护队进入413工作面进行抢救。救护队连续工作20多个小时,先后发现28名遇难人员尸体,抢险救灾领导小组考虑救护队已非常疲劳,且遇难的29人中已有28人已找到,因此决定27日上午让救护队员休息半天,下午再继续寻找另1名遇难者。27日12:00抢险救灾领导小组安排救护队到413工作面寻找另1名遇难者的同时,又安排26人到413工作面外进风巷清理维修,为寻找另1名遇难人员做准备,当救护队和维修作业人员还未到达作业地点时发生了第二次爆炸,使走在前面的21人当场死亡,5人受伤。 问题: 一、事故调查组成员应该具备那两方面的条件,具体到这起事故,主要需聘请哪方面的专家进行爆炸技术鉴定。 二、这起事故是由两次事故组成的,第一次是在生产作业时发生的事故,第二次时在抢险救灾过程中发生的事故,两次事故的性质不同,是否应该按两次事故进行调查和处理。 三、这起事故应该由哪一级的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组织调查。 四、调查组应该由哪些部门参加。 参考答案: 一、调查组成员应该具备的条件: 1.具有事故调查所需要的某一方面的专长; 2.与所发生事故没有直接利害关系。 这起事故应该聘请瓦斯爆炸方面的专家进行技术鉴定。 二、按照《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这是一起特别重大事故,不能按两起特大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三、这是一起特别重大事故,应当由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组织调查。

煤矿事故案例分析63例

本期共梳理事故案例共63例,其中采掘专业25例,机电运输专业13例,一通三防专业16例,地测防治水专业9例。 一、采掘专业事故案例(25例) 案例1:单体柱伤人事故 2012年4月18日14时30分,XX矿综采一队职工王XX在12041综采工作面用单体柱推槽,由于推槽时操作不当单体柱崩落,发生单体柱伤人事故,造成王XX右肩肩胛骨粉碎性骨折、右侧肋骨多根骨折。 一、事故地点概况 12041工作面倾斜长度,采用倾斜分层走向长壁后退式采煤法,综合机械化采煤工艺,工作面支架型号ZF8600/20/38,工作面安装117架,刮板输送机型号SGZ800/800,采高,采用全部垮落法处理采空区。2012年4月2日工作面初次来压后, 因工作面水大、压力大,多次出现工作面部分支架被压死、支架十字头被压断,无法进行正常推溜移架,至2012年4月18日工作面机尾段支架压死,支架高度降低,造成作业空间狭小。 二、事故经过: 2012年4月18日八点班,跟班队长王XX安排职工王XX处理机尾死架。王XX使用单体柱柱根顶住机尾槽节上沿,柱头顶住支架大立柱底座进行辅助推溜。由于注液枪枪头卡未卡紧单体柱三用阀,开始移溜时,顶在支架底座上的单体柱受力、柱头柱牙逐渐变形,导致单体柱受力不均,造成单体柱发生崩落,王XX闪躲不及,单体柱直接崩到王XX的右肩上,造成右肩肩胛骨粉碎性骨折、右侧第5、6、7、8根肋骨骨折。

三、事故原因分析 1、职工违章作业,使用单体柱进行推槽作业,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 2、液压支柱枪头安装后没有再次检查确认,未及时发现注液枪头卡未卡紧,是造成事故的的重要原因。 3、工作面大面积来压,支架被压死,施工现场空间狭小,施工环境存在安全隐患,是造成事故的另一个重要原因。 4、区队现场管理人员安全检查不到位,没有及时发现、制止违章作业,职工安全意识差、安全防护不到位,是造成事故的间接原因。 四、防范措施 1、全面强化现场安全管理,加强现场管理人员安全责任制,及时查处现场安全隐患,杜绝职工违章作业。 2、现场严格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操作之前开展危险预想、安全确认,防止误操作。 3、加强职工安全教育培训,使安全“零”理念入脑入心,增强职工安全意识,提高职工自保互保能力。 事故现场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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