痕迹检验技术应用与研究——试论当前如何提高指纹鉴定水平

痕迹检验技术应用与研究——试论当前如何提高指纹鉴定水平
痕迹检验技术应用与研究——试论当前如何提高指纹鉴定水平

指纹痕迹检验的刑侦技术浅析

指纹痕迹检验的刑侦技术浅析 一、简述指纹痕迹检验技术 指纹痕迹检验技术通常应用在刑事案件的侦查过程中,并且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案件侦查工作人员应用不同技术手段将犯罪现场内遗留的指纹痕迹提取出来,将其同指纹数据库中指纹数据做对比,锁定犯罪嫌疑人;还可以利用指纹痕迹排除犯罪嫌疑人,进而提升破案效率与准确率。该技术在各种科学技术发展的推动下,得到了更好的发展,主要流程为发现指纹,然后提取指纹,同时固定指纹,并将其保存起来。无论是在国内的刑侦案件侦查中,还是在国外的刑侦案件侦查中,这一技术都得到了很好的应用,在实际工作中应用效果非常良好,大大缩短了侦破案件所使用的时间。 二、指纹痕迹检验技术的重要作用 1.区别犯罪嫌疑人身份 指纹的特点是独特性和唯一性,获得某个人的指纹信息,就能确定出该人的身份特征,将其应用在刑侦类案件的侦破中,能确定案件嫌疑人。采集犯罪现场犯罪分子遗留的指纹痕迹,通过指纹痕迹检验技术的分析,提取出指纹形状,然后将其与现有的指纹数据库指纹数据进行对比,就能发现犯罪嫌疑人。此外,将犯罪現场指纹同众多嫌疑人的指纹做对比,可以缩小查找范围,提高案件侦破效率,加快案件的侦破。 2.提供出有效证据辅助刑事案件审理 指纹痕迹可以以直接证据形式作为刑事案件审理过程中所需要的有效证据。审查犯罪嫌疑人是一个非常复杂的工作,犯罪嫌疑人不会主动配合刑侦工作人员进行调查,其对自己的犯罪行为拒不承认,这就需要将从犯罪现场采集到的指纹,与犯罪嫌疑人的指纹做比对,如果对比吻合,才能有直接证据说明犯罪嫌疑人有犯罪行为存在,然后顺利开展后续的审理工作。 三、指纹痕迹刑侦检验技术的运用 1.发现指纹 最容易发现犯罪嫌疑人指纹的区域就是犯罪现场,调查人员在抵达现场后,需要及时作出判断,还原案件大致真相,并根据可能发生情景确定犯罪嫌疑人会接触的地方与物体。例如,使用器械伤人的现场,遗留在现场的凶器上就极有可能遗留指纹,现场工作人员可以采用碘熏或光学方式检验发现指纹。两种方法对于现场检验显现指纹各具优势,碘熏法优势是显现成功率较高,并且指纹显现速度快用时少,可尽量节约调查人员的时间,并且碘熏纸可重复使用。光学显现的方法拥有较好的延展性能,可以对较长遗留时间的指纹进行检测,对陈旧指纹依

指纹鉴定~

指纹鉴定~ 指纹鉴定 2、指纹的基本类型。有三种:(1)弓型纹。没有内部花纹系统,由上部弓形线 和下部横直线或小波浪形纹线构成。弓型纹根据纹线隆起程度又分为弧形纹和帐形纹二种。纹线隆起不大的称弧形纹,纹线隆起很大、中间还有一根以上直线支撑的称帐形纹。在我国,弓型纹出现率约占百分之二点五。(2)箕型纹。内部花纹有一根以上箕形线构成的指纹。箕型纹是常见的一类指纹,在我国,其出现率约占百分之四十七点五。箕型纹有三种纹线系统。三种纹线系统在一侧汇合构成一个三角(图4-4)。箕的各部名称和三角的位置(图4-,)。箕型纹根据箕口的方向有正箕和反箕之别。从手指面上看,不论左手或右手,箕口朝向小指的为正箕,箕口朝向拇指的为反箕(图4-6)。 在箕型型纹中,大多数为正箕,反箕只占百分之二点五左右。据国外统计资料表明,绝大多数的反箕型纹出现在食指。正箕和反箕的箕口方向从手指上看和从捺印上看并不相同。从捺印的指印来看,左手的正箕箕口朝向左方,反箕箕口朝右方;右手的正箕箕口朝向右方,反箕箕口朝向左方(图4-,)。

(3)斗型纹。内部花纹由一根以上的环形或者螺形线或曲形线构成。中心花纹为环形线的称环形斗,中心花纹为螺形线的称螺形斗,中心花纹为曲形线或两个相反方向的箕形线为双箕斗。上述三种斗型纹的三种纹线系统分别在两侧汇合构成左右两个三角(4-8)。 此外,斗型纹中还有囊形斗和杂形斗等。 (三)指纹的类型特征和细节特征 1、指纹的类型特征。一般有:(1)指纹的各种类型(如前所述)。(2)局部乳突线的一般 形态。如波浪形线、横直线、弧形线、倾斜形成等。(3)乳突花纹中心到三角的纹线数目。(4)屈肌褶纹的一般形态类型。如手指屈肌褶纹的形态、粗细。(5)皱纹的一般形态。如手指皱纹的一般形态、长短、粗细等。

指纹鉴定以及检验加碘食盐中的碘元素

指纹鉴定以及检验加碘食盐中的碘元素背景知识:我们在侦探小说中,经常看到利用“指纹”来破案的情节。现代的许多国家都是建立了自己的指纹档案库,装入了本国居民和一些国际犯罪分子的指纹档案。这为通过在现场找到的指纹找到犯罪嫌疑人提供了一个破案的工具。 指纹鉴定的科学基础就在于,指纹人各不同,终身不变;而且只要物体表面有足够的光滑度,人手接触物体,必然留下指纹。人类很早就认识到指纹"因人而异"的特性,并将它用于个人识别,如文书契约、断案等方面。我国民间又有"一斗穷,二斗富"之类的说法,可见指纹是分成不同类型的。用肉眼观察,指纹就可分1000多类。指纹的不同形状是由纹线(乳突线)组成,纹线分叉或中断的地方叫细节点(特征点),有100个左右;细节大致又分4种:分叉、结合、起点、终点,它们都因人而异。仅仅机械地计算这一差异,就有4的100次方,这是一个天文数字,加上点与点之间的不同关系,说是"人各不同",是毫无问题的。在现代社会中,指纹鉴定已被保安部门作为鉴定人物身份的有力武器,就在需要高度戒备或保密的地方也被作为一个人进出的身份证和通行证。 我们通常会认为鉴定指纹是专家才能做的事情,其实我们也可以成为这样的专家。扩展实验:【碘蒸气法】指纹鉴定 实验原理 :碘受热时会升华变成碘蒸气。碘蒸气能溶解在手指上的油脂等分泌物中,并形成棕色指纹印迹。每个人的手指上总含有油脂、矿物油和水。用手指在抵面上按的时候,指纹上的油、矿物油和汗水就会留在纸面上,只不过人的眼睛看不出来。当我们把这隐藏有指印的纸放在盛有碘的试管口并加热时,碘就开始升华——变成紫红色的蒸气(注意,碘蒸发有毒,不可吸入)。由于纸上指印中的油脂、矿物油都是有机溶剂,因此碘蒸气上升到试管口以后就会溶解在这些油类物质中,于是指纹也就显示出来了。

痕迹检验(手印、足迹)

部资料,请勿外泄!此试题所有人归排版人安所有。 试题一 一、判断题: 1.事物运动遗留下来的印象或形象称为痕迹。………………………………………()2.犯罪活动中发出或产生的各种声音、烟雾、光线、气味、手印、足迹等都可以称为痕迹。() 3.痕迹的形成必须有承痕介质。……………………………………………() 4.一切痕迹的形少不了承痕体、造痕体、作用力、成痕介质的共同作用。…… () 5.能造成痕迹的客体称为造痕体,它必须具有一定的形状和硬度,且硬度大于承痕体。…() 6.能保留痕迹的客体称为承痕体,只有具备可塑性、渗透性、沾附性和具有一定硬度的物体才能成为承痕体。………………………………………………………() 7.按承痕体的变化状况,可将痕迹分为手印痕迹、足迹痕迹、工具痕迹、枪弹射击痕迹及其它痕迹。………………………………………………………………………………() 8、广义犯罪痕迹既包括记忆痕迹,又包括形象痕迹。痕迹检验的对象是各种形象痕迹。( ) 9、清晰、完整、不变形、特征稳定的痕迹,称为正常痕迹。………………………………() 二、选择题: 1.痕迹是客体的形象变形,形象变形具体包括………………………………………………() A.客体自身的弹性形变 B.客体自身所沾附的灰尘减少 C.客体自身的塑性变形 D.客体保持原样 2.以下检验属于痕迹检验的是…………………………………………………………………() A.人体伤痕检验 B.足迹检验 C.笔迹检验 D.毒品检验3.手触摸箱子,在箱子上留下手印,对于这个手印来说,箱子就是………………………() A.造痕体 B.承痕体 C.成痕介质 D.作用力 4.寻找、发现和显现犯罪痕迹的原则是:………………………………………………………() A.先重点后一般 B.先静观后动观 C.先观察后显现 D.遵守显现程序妥善保护痕迹 试题二 一、判断题: 1.指纹就是手掌面的乳突线花纹………………………………………………………()2.捺印指纹的要:清晰、完整、不变形……………………………………………() 3.指纹中乳突纹线,可按其形态和流向划分为三个不同的系统……………………………() 4.指纹的部系统纹线最为复杂,一般由箕形线、环形线、螺形线、曲形线等组成,它构成了不同种类的花纹。……………………………………………………………………() 5.指头花纹按其部形态的不同,箕型纹可分为正箕和反箕………………………() 6.箕口朝向小拇指的箕型纹占绝大多数,称为正箕…………………………………()7.指节乳突线纹与指头相比,纹线粗、间隔较大、密度小,由于皱纹的存在纹线多出现断续,且流程短……………………………………………………………………………()

各国指纹鉴定标准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 各国指纹鉴定标准 篇一:试论指纹鉴定标准 试论指纹鉴定标准 指纹的检验鉴定,自古有之,据我国考古实物和史料文献记载,我国的指纹技术至少有3000多年的历史,被广泛的用于司法诉讼、社会管理、商业活动等各个领域,对我国旧社会的经济和社会秩序的发展和稳定起了重要作用。但几千年的指纹技术的运用,并没有形成一套科学的检验方法和检验标准。 现代指纹学的开创者,英国人类学家弗朗西期·高尔基对指纹图形归类分析后,将指纹的概括为拱、环型纹(箕)、旋涡纹(斗)三大型类,并根据单一纹线和两相邻纹线的关系及具体形态,开创性的运用了起点、终点、分歧、结合等多种形象化的名称命名,就是我们现在熟知的细节特征。据现代指纹学研究,一枚完整的指纹,平均大约有100多个细节特征。正是每枚指纹独特的细节特征,使指纹科学的同一认定成为可能。一百多年来,各国在指纹鉴定中一直沿用其

细节特征作为鉴定的主要依据。 在我国,根据多年指纹检验鉴定的实践经验,初步形成了一个约定俗成的、不成文的标准,一般以7-l0个细节特征吻合为同一认定标准。但这一标准并不具强制效力,且各地的鉴定部门在具体指纹鉴定工作中的做法各不相同。有的强调特征点的数量,如果数量不够,则该枚指纹不具备鉴定条件;有的强调把特征点数量作为参考,更注重指纹的全面的“综合评断”,这种“综合评断”主要依靠个人的主观判断;近年来,有学者将拓朴学原理引入指纹鉴定中,其认为“一枚指纹就是一个定义域,指纹中的所有纹线……在图形中都代表着拓朴不变量,都是指纹特征”。即以整个指纹图形是否吻合为鉴定标准,而基本抛弃了指纹的细节特征数量的多少,其文献就有依据3个细节特征而同一认定的成功案例报道。 由于没有一个明确的标准,就会造成鉴定人员的许多困惑,有的指纹虽然特征点少,但感觉就是能下同一认定结论;有的指纹虽然对上了不少特征点,但还是没有把握下结论。而且技术人员在面对各方质证时,也无法做出圆满的回答。总之,由于指纹鉴定没有一个统一、明确的标准,在侦查和诉讼活动中会出现各种问题。近年来,在国内外,尤其是一些西方国家,甚至出现了一股质疑“指纹鉴定”科学性的热潮,阻碍了指纹鉴定在司法诉讼中的运用和其自身的发展。

痕迹的鉴定与利用

车体痕迹的鉴定与利用 车体痕迹是车辆在事故中与其他车辆、物体、人体碰撞而形成并遗留在车体的印痕。 最常见的车体痕迹有:刮擦痕、撞击痕、撞折痕、分离痕迹、刺沟痕迹等。 车体痕迹是交通事故鉴定检验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从车体痕迹的形成、研究内容及其体系来看,具有如下特点: ①多变性:车体痕迹在事故中的形成机理十分复杂。有的是第一次碰撞形成的,有的是第二次和第三次碰撞形成的,还有的是第一次和第二次碰撞共同形成的等等。这一点要求鉴定人员刻苦钻研痕迹理论,掌握痕迹的形成机理和变化的因素,提高检验水平。 ②广泛性:车体痕迹在交通事故现场出现的频率很高,几乎所有的碰撞事故都有车体痕迹的出现:这为我们对车体痕迹的检验提供了有利条件。 ③主体性:车体痕迹一般都为主体痕迹,具有一定的长度、宽度和高度,有清晰可见和不易被破坏的特点。这要求我们在检验鉴定时要对痕迹的表面、底部和侧面进行全面的检验。不仅要横向观察,还要顺向观察,要检查痕迹的轮廓形态,还要检查痕迹中不同部位上的形状反映和特征表现。 ④遗留物和附着物多:检查车体痕迹时,经常会在痕迹中或痕迹的周围发现遗留物和附着物。它一般来自于另一车辆或受害者身上、衣服上遗留下来的残留物质,在尸体或人体的损伤部位也会遗留下痕迹、客体分离出的附着物。对其进行物理和化学分析,有利于痕迹物证的全面利用。 从总体上说,对车体痕迹的检验,可以确定肇事

车辆的肇事过程,为正确确定事故责任和事故处理提供依据。 一、车体痕迹的形成机理 任何物质的分子都是按一定规律、一定密度排列起来的:当固态客体受到外力的作用时,分子的正常排列受到压缩力和拉伸力的作用,分子间将产生恢复原来排列的相互作用力,这种力叫做内力。当外力不大时,内力可以抵抗外力的作用,恢复客体的正常状态而产生弹性变形,当外力大到足以突破客体的组织结构时客体将产生塑性变形。塑性变形就是形成车体痕迹的主要原因。 1.体痕迹的形成因素 车体痕迹形成的因素有:肇事车辆、破坏的客体、作用力。 1)作用力 车体痕迹中所指的作用力是通过事故车辆的行使碰撞客体所反映出来的,主要有拉伸力、压缩力和扭转力。力的三要素是力的大小、力的方向、力的作用点。 力的大小对痕迹形成的范围、深浅程度有关。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作用力越大、接触面越广,则痕迹越深,特征反映越多;只有车体的突起部位与被破坏的客体接触,则痕迹越浅,特征越少。 若作用力的方向垂直于被破坏的客体表面,则出现纵向痕迹;作用力的方向与被破坏的客体表面近似平行时,则出现横向痕迹。作用力的方向发生变化,痕迹的形态也会发生变化。

痕迹检验(手印、足迹)

内部资料,请勿外泄!此试题版权所有人归排版人李安所有。 试题一 一、判断题: 1.事物运动遗留下来的印象或形象称为痕迹。………………………………………()2.犯罪活动中发出或产生的各种声音、烟雾、光线、气味、手印、足迹等都可以称为痕迹。() 3.痕迹的形成必须有承痕介质。……………………………………………() 4.一切痕迹的形成都少不了承痕体、造痕体、作用力、成痕介质的共同作用。…… () 5.能造成痕迹的客体称为造痕体,它必须具有一定的形状和硬度,且硬度大于承痕体。…() 6.能保留痕迹的客体称为承痕体,只有具备可塑性、渗透性、沾附性和具有一定硬度的物体才能成为承痕体。………………………………………………………() 7.按承痕体的变化状况,可将痕迹分为手印痕迹、足迹痕迹、工具痕迹、枪弹射击痕迹及其它痕迹。………………………………………………………………………………()8、广义犯罪痕迹既包括记忆痕迹,又包括形象痕迹。痕迹检验的对象是各种形象痕迹。( ) 9、清晰、完整、不变形、特征稳定的痕迹,称为正常痕迹。………………………………() 二、选择题: 1.痕迹是客体的形象变形,形象变形具体包括………………………………………………()A.客体自身的弹性形变B.客体自身所沾附的灰尘减少C.客体自身的塑性变形D.客体保持原样 2.以下检验属于痕迹检验的是…………………………………………………………………()A.人体伤痕检验B.足迹检验C.笔迹检验D.毒品检验3.手触摸箱子,在箱子上留下手印,对于这个手印来说,箱子就是………………………()A.造痕体B.承痕体C.成痕介质D.作用力 4.寻找、发现和显现犯罪痕迹的原则是:………………………………………………………()A.先重点后一般B.先静观后动观C.先观察后显现D.遵守显现程序妥善保护痕迹 试题二 一、判断题: 1.指纹就是手掌面的乳突线花纹………………………………………………………()2.捺印指纹的要求是:清晰、完整、不变形……………………………………………()3.指纹中乳突纹线,可按其形态和流向划分为三个不同的系统……………………………() 4.指纹的内部系统纹线最为复杂,一般由箕形线、环形线、螺形线、曲形线等组成,它构成了不同种类的花纹。……………………………………………………………………()5.指头花纹按其内部形态的不同,箕型纹可分为正箕和反箕………………………()6.箕口朝向小拇指的箕型纹占绝大多数,称为正箕…………………………………()7.指节乳突线纹与指头相比,纹线粗、间隔较大、密度小,由于皱纹的存在纹线多出现断续,且流程短……………………………………………………………………………()

枪弹痕迹鉴定书

刑事技术鉴定书 ()公痕技字号枪弹痕迹鉴定书 一、绪论 (一)委托单位: xx公安局xx分局刑警支队。 (二)委托日期: 2012年06月09日。 (三)案情简介: 2012年6月6日在甘肃政法学院9号楼101室发现枪击现场,提取到弹头、弹壳数枚。 (四)送检材料: 1、检材 现场提取的弹头、弹壳 2、样本2012年06月09日,利用64式手枪抓弹器中制作了样本弹头、弹壳各两枚,作为检验之样本。 (五)鉴定要求: 要求鉴定提取到的弹头、弹壳为何种枪发射,是否为同一种枪发射以及枪支使用情况。 (六)鉴定日期: 2012年06月10日。 (七)鉴定地点: xx政法学院xx中心。

二、检验 1.对现场弹头、弹壳的检验 通过对现场提取的弹头的测量发现弹头直径7.85mm,弹头长12.00mm,弹头重4.8g,弹头形状为圆头,弹头构成材料为复铜钢披甲、铅心,是我国 64、77、 52、67式枪支的配用弹。通过进一步检验发现弹头上有4条阳膛线痕迹,其旋向向右,阳膛线宽度约为2mm,阴膛线宽度约为4mm,可能为国产64式手枪所发射。 通过对现场提取的弹壳的测量发现弹壳长17mm,壳重2.6g,底座直径 8.5mm,弹壳形状为柱形,无凸缘有底槽,进一步检验发现弹壳壁上有4条右旋的短螺旋槽型弹膛内壁痕迹,底座上有圆点状的指示杆痕迹,近九时位有1.2×1.1mm2的长方形抛壳挺痕迹,确定为64式手枪发射。 2.对样本弹头、弹壳的检验 我中心利用嫌疑枪支在抓弹器中试射制的样本弹头、弹壳各8枚,发现射击弹头上的线膛痕迹数量和宽度与检材弹头上的痕迹基本相符,弹壳上的弹膛内壁痕迹数量和旋度也与检材弹壳上的痕迹特征基本一致,且线膛痕迹、击针痕迹、抛壳挺痕迹、指示杆痕迹及弹底窝痕迹都较稳定可靠,出现率高,具备检验鉴定的条件。 3.对检材和样本弹头、弹壳的比较检验 我们从上述制得的样本中分别抽取两枚弹头和弹壳通过特征比对法、特征重合法和特征结合法等方法对检材和样本弹头、弹壳进行比较检验,如附图所示。 三、论证 经过分别和比较检验后,我们发现膛线痕迹中的小线纹痕迹通过结合比对的方法可以较为准确的实现结合,有少部分线条不能结合不是本质差异,是由于光照和枪管内壁新形成的金属颗粒所造成,结合的部分为本质的符合点;通

痕迹鉴定的时间

痕迹鉴定的时间 痕迹鉴定的时间是法律规定时间内进行的痕迹鉴定的时间,痕迹鉴定必须 要在可鉴定时间内鉴定,鉴定结果才有可靠性,在案件审判中才有说服力,对此,当事人需要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痕迹鉴定。 在诉讼活动中,最常见的痕迹鉴定主要有指纹鉴定、足迹鉴定、工具痕迹 鉴定和枪弹痕迹鉴定等。指纹是指手指上的乳突线花纹。指纹具有人各不同, 触物留痕、排列规律和终身不变的特征。由于指纹上布满了汗腺并不断分泌着 汗液,往往还从其他物体上沾有油脂、油漆、灰尘、血迹等,当其接触物体时,就必然留下指纹,而且指纹的稳定性非常突出,一旦形成,终身都不会改变。 指纹在诉讼中有“证据之王”的誉称,通过指纹鉴定可以直接认定遗留指纹的个人。 近些年来,虽然一些作案人反侦查意识增强,但随着计算机、激光等高科 技仪器的发展和运用,指纹发现、显现、提取和比对技术也有了飞跃,大大提 高了指纹在司法活动中的证据作用。在刑事诉讼中,通过对指纹的分析和识别,可以为分析案情、为串并联案件,以及为认定犯罪嫌疑人提供方向和证据。 1、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 车辆、机动车行驶证以及扣押的物品。对事故认定书不服的,可以在接到事故认 定书之日起三日内为向上级交警部门申请复核。 2、交警没有证据,认定你母亲有责任的原因应该是“离开事故现场,导致 事故原因无法查明”。 3、对于主次责任的认定不服可以申请复议,非机动车和机动车之间主次责任因该是2::8或者1:9的比例。 4、没有认定书,法院应该会不予立案受理,这种案件的时效是一年。 5、医疗费的数额根据医院的收费凭据和病历确定。 1

指纹鉴定

指纹鉴定论述 指纹鉴定技术利用人类指纹稳定性和独特性的生理特征,将其作为人们的一种“活的身份证”,更因指纹具有的不可替代性,使通过指纹进行身份鉴定的安全性大大提高,且随着图像处理_模式识别方法的发展和指纹传感器技术的日臻成熟,指纹鉴定方法在金融、公安、门禁、户籍管理等领域都有着良好的应用前景。 指纹是手指皮肤上特有的花纹,由皮肤上的隆起线构成。这些隆起线的起点、终点、分叉、结合被称为细节特征点。隆起线的这种细节特征有无数种排列,因此,每个人的指纹甚至一个指纹的每条隆起线都是独特的。中国是公认的指纹运用发源地。“睡虎地秦简中”有堪查盗窃案件现场“手迹六处”的记载。据现有史料,手印运用始于唐朝。在契约上的红色手印被做为人身同一认定的重要依据。到宋代,指纹已运用到刑事诉讼中了。 指纹可以分为三类:第一类是明显纹,就是目视即可见的纹路。如手沾油漆,血液,墨水等物品转印而成,通常都是印在指纹卡上成为基本资料。第二类是成型稳纹,这是指在柔软物质,如手接触压印在蜡烛,黏土上发现的指纹。第三类是潜伏指纹,这类指纹是经身体自然分泌物如汗液,转移形成的指纹纹路,目视不易发现,是案发现场中最常见的指纹。潜伏指纹往往是手指先接触到油脂,汗液或尘埃后,再接触到乾净的表面而留下,虽然肉眼无法看到这类指纹,但是经过特别的方法及使用一些特别的化学试剂加以处理,即能显现出这类潜伏的指纹。 指纹法至少在唐代就已经有了,最早的有记载的使用指纹法辨别人的为唐代学者贾公彦。1927年德国罗伯特·海因德尔就在其《指纹鉴定》一书中说,中国唐代的贾公彦是世界上提出用指纹识别人的第一个学者。实际上,中国的应用指纹的历史远在唐代之前。解放后发现的唐代许多文书、契约、遗嘱上都有指纹、指节纹或掌纹,以此作为识别个人的重要手段。此后历代,都沿用在文书上以指模、掌模为鉴的习惯。我国古代军队有《箕斗册》,即登记士兵指纹,以便检查。这表明当时己能对指纹按形态、结构进行正确分类,并将这种分类特征和知识应用于社会实践。我国用指纹

交通事故车辆痕迹鉴定

交通事故车辆痕迹鉴定 车辆痕迹鉴定是为了帮助交通管理部门推断、判断交通事故发生时的状况,认定事故责任的划分。下文将从车辆痕迹鉴定的含义。用作等方面为大家详细介绍,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什么是车辆痕迹鉴定 车辆痕迹鉴定是根据车辆的车体痕迹、车轮痕迹、车辆附属部件痕迹以及分离物痕迹所反映的特征,对嫌疑车辆进行检验,认定或否定嫌疑车辆的过程。 (1)车辆痕迹鉴定的程序和方法,与足迹、工具及其它痕迹基本相同。首先确定种类特征是否相同,确定种类特征同一后,再根据痕迹反映的个别特征(如轮胎上的磨损、切口、孔洞、补丁等特征出现的部位、大小、形状及相互关系。)进行比较检验。如果个别特征总合反映一致,即可作出认定同一的结论。 (2)车辆痕迹除利用形象特征检验外,还应对车辆痕迹中发现的其它附着物、油漆等以及微量物质进行理化检验,确定这些物证与车辆的关系。 (3)车辆痕迹鉴定前,要注意了解嫌疑车辆在发案或肇事后,是否修理或更换过轮胎及其它部件。以防止鉴定结论的错误。 二、车辆痕迹鉴定的作用 在刑事案件侦破和交通事故案件处理中,车辆痕迹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根据车辆痕迹,可以分析判断车辆来去现场的方向和路线,布置追缉或堵截,为侦查工作指明方向。 (2)根据车辆痕迹,可以分析推断车辆的种类,为侦查提供线索,缩小侦查工作的范围。 (3)根据车辆痕迹,可以对嫌疑车辆进行检验鉴定,确定现场车辆痕迹是否嫌疑车辆所留。为查明事实,追究责任,提供依据。 三、依据痕迹鉴定做出的推断 1、推断车辆种类 利用车辆痕迹推断车辆的种类,可以根据以下几个方面进行: (1)根据车轴、车轮的数量分析、推断车辆种类。

痕迹鉴定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 痕迹鉴定 篇一:碰撞痕迹的鉴定与利用 在这里,需要单独说明痕迹的概念。痕迹是事物运动过程中遗留下来的影像或形象。公安、司法部门所研究的痕迹是专指犯罪行为所留下来的各种影像或反映形象,这些统称为犯罪痕迹。这些痕迹,有的反映着作案活动过程和手段,有的则反映着作案人本身以及使用工具(如车辆)的形貌和 特征,且均可用来证明犯罪事实,甚至证实犯罪人。 1、痕迹类型 交通事故现场痕迹主要有车辆轮胎的拖印、压印和擦印;车身在路面上凿划印痕;车身和其他物体上被撞、挤压、砸、擦刮、刻划以及人体被撞击、碾压、撮擦所留下的各种痕迹与伤痕。再就是车身、路面,人体和相关物体上因某些附着物涂污而形成的痕迹等。 这些痕迹在形状、尺寸、颜色上各有不同,往往是交通事故发生过程的一个侧面反映。 2、车体痕迹的提取

勘查车体痕迹时,应测量车体上各种痕迹的长度、宽度、凹陷的程度、痕迹上下边缘距离地面的高度和痕迹左右两端与车体相关一侧的距离。对于较小的痕迹,可以测量其中心距离地面的高度和与车体相关一侧的中距。自行车车身痕迹还需应注意测量零部件的歪斜、弯曲、变形、断裂等尺寸。 ⑴照相 ⑵绘制现场图 ⑶制作堪查笔录 测量时,应注意记录痕迹的部位、形态、面积和相关的尺寸。例如:“经勘查,汽车的挡风玻璃大面积破碎,在玻 璃上粘有血迹和毛发,经鉴定是人的毛发和血迹。前保险杠的中间部位距地面垂直高度为0.538米处有一凹陷痕迹,凹陷长度5厘米,宽度8厘米,中心距左侧边缘距离为1.5米。” 3、碰撞痕迹的鉴定与利用 在交通事故中车辆碰撞会留下各种痕迹,根据痕迹可以判断车辆接触点和行驶方向。在事故现场对于接触点的判断非常重要,具此可以推断车辆的行驶路线和分析交通事故原因,从而认定事故各方的事故责任。 车辆与车辆的碰撞,必然造成车体不同程度的破损,通过对这种碰撞机理的分析,可以推断事故的成因和形成过程。 ⑴汽车与固定物(如电杆、树木、砖墙或桥梁)碰撞时,刚性大的物体所能吸收的冲击动能比刚性小的物体少。

第七章-指纹检验技术

第七章指纹检验技术 第一节指纹的概念、特点和作用 一、指纹的概念 指纹是指手指前端一节正面皮肤上的乳突线花纹及手指上的屈肌褶纹和皱纹等皮肤纹线。 乳突线——真皮乳头层反映在表皮为线条,称为乳突线,或脊线。 小犁沟——即两条乳突线之间的沟槽。 二、指纹的特点 1.人各不同,指指相异; 2.终生基本不变; 3.布满汗液,触物留痕; 4.纹线整齐,可以分类。 三、指纹的作用 1.为分析案情提供帮助; 2.完成人身同一认定; 3.排除嫌疑; 4.为并案侦查提供依据; 5.人身识别。 第二节指纹的结构、类型和特征体系 一、指纹的结构 (一)乳突线的一般形态 1.直形线:纹线由一端呈基本平直形态流向另一方向,不折不回。 2.弓形线:纹线由一方流向另一方呈弓形,不返回。 3.箕形线:纹线由一方流向另一方,弯曲折回原方向。 4.波浪线:纹线起伏弯曲呈波浪状,由一端流向另一端。 5.环形线:纹线呈闭口类圆环状。 6.螺形线:纹线一端自中心部分围绕自身由内向外旋转,其方向有顺时针和逆时针

之分。 7.曲形线:纹线弯曲呈“S”和“Z”状。 (二)乳突线的纹线系统 相同形态和流向的纹线在指纹中整齐的排列在一起,称为纹线系统。 手指乳突花纹根据其部位的不同,分为三个纹线系统: 1.中心系统:居于花纹的中心部位,也称内部花纹系统,由箕形、环形、螺形、曲形或混合(杂形)的纹线组成。 2.外围系统:从上部和左右两侧包绕着内部纹线,由弓形线组成。 3.根基系统:分布在内部纹线的基底部位,由弧度较小波浪线或不大平坦的直纹线组成。 (三)指纹的三角 三个系统的纹线汇合于一起时,构成三角状,定名为三角。其数量有一个、两个甚至两个以上的。 二、指纹的分类 指纹的基本类型分为:弓型纹、箕型纹、斗型纹和杂型纹四大类。 (一)弓型纹 弓型纹没有中心花纹系统,只有外围线系统和根基线系统,由上部弓形线下部波浪线、横直线层叠而成。 弓型纹可以分为弧形纹和帐形纹。 弓型纹在我国人口中所占比例约为2.5%,帐形纹更为少见。 弓型纹指位出现率是:拇> 食 > 中 > 小、环。 (二)箕型纹 箕型纹由三大纹线系统组成,中心花纹系统有一根以上完整而不折不断的箕形线。它一般有一个三角。 箕型纹指位出现率是:小> 中 > 食 > 拇 > 环。 箕型纹的分类(按箕头朝向分类):箕型纹有正箕和反箕之分。 1.正箕:箕头朝向拇指方向。 2.反箕:箕头朝向小指方向。 箕型纹在我国人口中所占比例约为47.5%,正箕出现率为45%,反箕出现率为2.5%。 (三)斗型纹 中心花纹系统由一根以上的环形线、螺形线、曲形线组成,其上部和两侧外围由较多的弓形线包绕,下部由一些波浪线和横直线组合而成。三个系统的纹线多在两侧汇合构成左右两个三角。 斗型纹根据其中心纹线形态的不同,又可分为:环形斗、螺形斗、绞形斗、双箕斗、曲形斗和囊形斗。 1.环形斗:中心花纹系统由一条以上的环形线构成。 2.螺形斗:中心花纹系统由一条螺形线组成。 螺形斗的分类:螺形斗有左螺和右螺之分。 (1)左螺:指印上看,顺时针转。(手上看,逆时针转)——多见于左手。 (2)右螺:指印上看,逆时针转。(手上看,顺时针转)——多见于右手。 3.绞形斗:中心花纹系统由两条以上的螺形线相互盘绕而成。 4.曲形斗:中心花纹系统由一条曲形线组成。 5.双箕斗:中心花纹系统由两条以上的曲形线组成。 6.囊形斗:花纹中心有一条以上闭口箕形线,其中心内部至少有一条弧形线,其弧凸面与箕枝闭口夹角形成一个内三角,且不与来自三角的纹线相接触。 斗型纹指位出现率是:环> 拇 > 食 > 中 > 小。 斗型纹各类型出现率是:螺形斗、环形斗> 绞形斗 > 双箕斗 > 囊形斗 > 曲形斗。

车辆痕迹鉴定

车辆痕迹鉴定 篇一:车体痕迹的鉴定与利用 车体痕迹的鉴定与利用 一、车体痕迹 在交通事故中车辆与车辆几其他物体相接触,而造成的碰撞、刮擦痕迹,称之为车体痕迹。 车体痕迹可分为:静态痕迹和动态痕迹。一般性将碰撞痕迹是静态痕迹,刮擦痕迹都是动态痕迹。常见的痕迹有:撞击痕、刮擦痕、撞折痕、分离痕、刺沟痕等。 车体痕迹的形成及损伤程度取决于撞击方式、撞击力大小、方向、角度。从痕迹表露的形式大体可分为以下5种: 1、凹陷状立体痕迹 客体受到撞击后,在冲力的作用下,受力部位被挤压而凹陷。它一般能够准确的反映车辆凹陷部位的大小、形状、弧度和表面其他细节特征。

2、塌陷与孔洞状立体痕迹 较薄而中空的物体和塑性小而结构松散的物体,受到冲击后,形成塌陷或空洞状态。如撞击在翼子板、前围等部位。因其变形不规则,只能大体反映出车辆接触部位的形状大小等特征。 3、粉碎性痕迹 脆性强、硬度大的客体,受到撞击后即行破裂或粉碎,这种痕迹很难反映出接触部位的特性。如大灯、玻璃、反光镜等。但是这类痕迹经细心考证可以判断撞击方向、部位,为事故分析提供资料。 4、刮擦痕迹 车辆刮擦时会形成线条状、带状、片状的平面痕迹或大面积的凹陷立体痕迹。这些痕迹的形成与车辆的质量、行驶速度、接触形式、接触部位、方向,车身附着物,接触部位的材料属性(硬度、塑性、弹性、韧性、脆性)等因素有关。机动车与机动车的刮擦痕迹一般在车的前部或一侧,面积一般较大,位

子一般在翼子板外侧、脚踏板、后视镜、挡泥板、轿车的前后车门、铰接棚、车裙、保险杠的两端等突出的部位。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及行人的刮擦痕迹为条状锐痕。 5、整体分离痕迹 车辆痕迹的另一种形式是车辆构件的断裂或爆裂而形成的整体分离痕迹。在交通事故中常见的有转向传力构件、转向节、悬挂钢板、制动软管的折断、爆裂等,以及玻璃、塑料、木材碎片等。 二、车体痕迹的提取与测量 1、车体痕迹的提取 勘查车体痕迹时,应测量车体上各种痕迹的长度、宽度、凹陷的程度、痕迹上下边缘距离地面的高度和痕迹左右两端与车体相关一侧的距离。对于较小的痕迹,可以测量其中心距离地面的高度和与车体相关一侧的中距。自行车车身痕迹还需应注意测量零部件的歪斜、弯曲、变形、断裂等尺寸。 测量时,应注意记录痕迹的部位、

指纹鉴定技术

想学法律?找律师?请上 https://www.360docs.net/doc/2c13873023.html, 有法律问题,上法律快车https://www.360docs.net/doc/2c13873023.html,/ 指纹鉴定技术 指纹鉴定,百年以来作为一门侦查技术,在打击犯罪保护人权方面起了巨大的作用,但它并不是完美无缺的,一系列的事实表明,在具体运用的时候,指纹鉴定受到了各种主客观条件限制,稍有不慎,就有可能出现差错。 在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对待指纹鉴定的情况下,笔者认为指纹鉴定仍是刑事侦查中可依赖的技术之一。 首先,指纹鉴定人员要有敬业精神、工作认真细致,不能敷衍塞责。要做到这一点,仅期望于鉴定人的良心是不可靠的,因此就需要引入最关键的一点:这就是需要赋予被告人制约鉴定人的权利,防止其滥用鉴定权。 其次,应树立质证意识,杜绝仅凭指纹鉴定这一孤证来认定犯罪,确立刑诉法确立的任何证据都要查证属实的证据意识,只有在证据之间形成完整的证据锁链、排除合理怀疑的情况下才能据以定案。 最后,在实践中牢固树立真理的相对性原则。鉴定结论的科学性是相对的,并不是毋庸置疑的绝对真理,它的科学性既受到鉴定人的技术水平、敬业精神等主观因素的制约,也受到验材、仪器等客观条件的限制,而在司法实践中因鉴定结论错误导致的错案并不鲜见。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121条规定:侦查机关应当将用作证据的鉴定结论告知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害人提出申请,可以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这一规定充分体现了以当事人权利制约鉴定人的精神,对保证案件质量有着重要的意义,但该规定在实践中并没有得到很好的实施。 不告知的原因往往是:一、以侦查工作需要保密为借口,而不告知;二、怕重复鉴定,增加费用支出;三、验材消失,使得重新鉴定成为不可能,同时也就失去了告知的意义(比如凶杀案件中,一经鉴定即将尸体火化,使得复检没了可能)。归根到底,不告知案件当事人重新或补充鉴定的权利,骨子里还是迷信鉴定结论的科学性,认为不需要告知,从而使有关当事人失去了对错误鉴定要求复核的救济权利。

痕迹检验(手印、足迹)知识讲解

痕迹检验(手印、足迹)

内部资料,请勿外泄!此试题版权所有人归排版人李安所有。 试题一 一、判断题: 1.事物运动遗留下来的印象或形象称为痕迹。………………………………………()2.犯罪活动中发出或产生的各种声音、烟雾、光线、气味、手印、足迹等都可以称为痕迹。() 3.痕迹的形成必须有承痕介质。……………………………………………() 4.一切痕迹的形成都少不了承痕体、造痕体、作用力、成痕介质的共同作用。…… () 5.能造成痕迹的客体称为造痕体,它必须具有一定的形状和硬度,且硬度大于承痕体。…() 6.能保留痕迹的客体称为承痕体,只有具备可塑性、渗透性、沾附性和具有一定硬度的物体才能成为承痕体。………………………………………………………() 7.按承痕体的变化状况,可将痕迹分为手印痕迹、足迹痕迹、工具痕迹、枪弹射击痕迹及其它痕迹。………………………………………………………………………………() 8、广义犯罪痕迹既包括记忆痕迹,又包括形象痕迹。痕迹检验的对象是各种形象痕迹。( ) 9、清晰、完整、不变形、特征稳定的痕迹,称为正常痕迹。………………………………() 二、选择题:

1.痕迹是客体的形象变形,形象变形具体包括………………………………………………() A.客体自身的弹性形变 B.客体自身所沾附的灰尘减少 C.客体自身的塑性变形 D.客体保持原样 2.以下检验属于痕迹检验的是…………………………………………………………………()A.人体伤痕检验 B.足迹检验 C.笔迹检验 D.毒品检验 3.手触摸箱子,在箱子上留下手印,对于这个手印来说,箱子就是………………………() A.造痕体 B.承痕体 C.成痕介质 D.作用力4.寻找、发现和显现犯罪痕迹的原则是:………………………………………………………() A.先重点后一般 B.先静观后动观 C.先观察后显现 D.遵守显现程序妥善保护痕迹 试题二 一、判断题: 1.指纹就是手掌面的乳突线花纹………………………………………………………() 2.捺印指纹的要求是:清晰、完整、不变形……………………………………………() 3.指纹中乳突纹线,可按其形态和流向划分为三个不同的系统…………………………… () 4.指纹的内部系统纹线最为复杂,一般由箕形线、环形线、螺形线、曲形线等组成,它构成了不同种类的花纹。……………………………………………………………………() 5.指头花纹按其内部形态的不同,箕型纹可分为正箕和反箕………………………()

《指纹鉴定》教案(选修课)

选修课《指纹的鉴定》教学设计 一.教学目标 1.知识与技能 (1)了解指纹的由来、指纹鉴定的发展历史; (2)了解指纹鉴定技术的发展近况; (3)初步了解用物理方法、化学方法指纹鉴定的基本操作要点; (4)初步了解用碘蒸气鉴定指纹的原理; (5)巩固Cl-的检验方法,熟悉基本实验操作要求。 2.过程与方法 (1)通过实验演示、讨论交流、师生共同探究的学习方式,让学生亲眼观察指纹鉴定操作过程,能亲自动手进行指纹鉴定实验,在实验、交流的过程中发现问题,分析问题、最终解决问题,初步形成运用以实验为基础的研究方法; (2)从实验结果中获得实验操作经验,拓展视野,初步形成物质的性质决定了其显现方法的思想。 3.情感态度与价值观 (1)通过演示、亲自动手进行指纹鉴定实验,让学生体会求知乐趣,学会合作与交流。(2)体验以实验为基础的科学研究方法(3)体验检验化学 二.内容分析 高一教材体现了化学以实验为基础的特征,符合新课标中“从生活中来,到实践中去”的理念。另外,还帮助学生建立基本的学科思想和学科方法。 科学而系统的实验方法,不但可以成为学生研究物质性质的手段,还可以培养学生有序观察的科学习惯,严谨实事求是的态度;在实验过程中,还可以培养其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通过学生合作实验,这样还可以培养他们合作与交流的人际关系。 中学实验有一定局限性,为了拓展学生视野,增强学生对化学学习的兴趣,满足学生的求知好奇欲,所以选择了《指纹鉴定》这个课题。有利于增进学生对相似相溶原理、卤离子的鉴定等化学原理的理解,也有利于学生接触物理方法鉴定,促进科学精神的培养。在生产和生活中应用范围较广泛,既训练了学生的操作能力,也让学生体会萃取在富集物质方面的作用。 三.学生分析 学生前面已经学习了过滤、蒸发、蒸馏、溶解、萃取等混合物的分离提纯方法,了解

痕迹检验中工具痕迹检验鉴定方法研究

龙源期刊网 https://www.360docs.net/doc/2c13873023.html, 痕迹检验中工具痕迹检验鉴定方法研究 作者:李永鑫韦启蒙 来源:《科学与财富》2017年第17期 (1. 广东省广州市公安局海珠区分局刑警大队技术中队广东广州 510290 2.广西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公安局刑事科学技术室广西环江 547100) 摘要:对于案件现场的工具痕迹检验鉴定能够帮助了解案情,帮助侦查人员了解案情发展情况、了解作案方式、手段等。但是现阶段我国侦查部门对于工具痕迹检验的重视程度较低,没有有效发挥工具痕迹检验鉴定在案件侦查中应有的作用。 关键词:工具痕迹;案情推定;还原真相 Abstract: for the scene of the tool marks inspection and identification can help to understand the case, to help investigators understand the development of the case, understand the modus operandi, means, etc.. But at the present stage, the investigation department of our country pays more attention to the inspection of the tool marks, and does not give full play to the function of the tool marks in the case investigation. Key words: tool traces; presumption of case; reduction of truth 工具痕迹是犯罪现场嫌疑人遗留痕迹中很常见的一类犯罪信息遗留,对工具痕迹检验、分析、鉴定能够使侦查人员对嫌疑人犯罪手段、方法有所了解,还能确认作案工具,而作案工具又能够称为定案立罪阶段最有力的物证。但是在目前犯罪侦查、公安实践中对于工具痕迹检验鉴定的重视程度不够,导致很多有利于案情发展的信息没有被利用。 1.工具痕迹检验鉴定现状 1.1工具痕迹检验鉴定概念 工具痕迹是基于案件发生过程中使用工具与外部其他客体接触产生的形变或痕迹遗留。是与作案活动直接产生的现场痕迹物证的组成部分。 1.2工具痕迹检验鉴定的必要性 不存在无痕迹的犯罪,犯罪必定是前后连贯有迹可循的逻辑事件,其现场必然遗留大量痕迹。其中足迹、手印等痕迹在侦查过程中存在被过分重视的问题,相应的工具痕迹鉴定的权重较低。这也是由于工具痕迹的干扰因素较多、工具种类过多、工具结构不固定等复杂多变因素造成的结果,但是忽略工具痕迹的侦查是不可取的。对于最终的案情判断影响较小,但是在案

申请指纹鉴定申请书范文

申请指纹鉴定申请书范文 申请人:李平 住址:杭州市西湖区湖畔花园 被申请人:xx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地: 申请事项 1、请求贵院依法对20XX杭x商初字第100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被申请人xx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提交的证据《联保体授信合同》中“李平”的签名是否为申请人本人所书写作出鉴定。 2、请求贵院依法对20XX杭x商初字第100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被申请人xx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提交的证据《联保体授信合同》中“李平”签名处的指纹是否为申请人本人所捺作出鉴定。 事实和理由 贵院受理的20XX杭x商初字第100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被申请人xx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提交的证据《联保体授信合同》中“李平”的签名并非申请人本人所签、指印也不是申请人所捺,即“李平”的签名和指印均系他人摹仿、伪造。 鉴于,本案鉴定涉及对关键事实的认定,为依法查明案件事实,特向贵院提出上述鉴定申请。 此致 xuexila 20xx年x月x日 申请人:王志,男,19XX年10月24日出生,汉族,住西市上海花苑11号,身份证号码:35190 联系电话:134802 被申请人:韩,男,19XX年日出生,汉族,住西市青岛路1,身份证号码:3519021508。 请求事项: 对被申请人提交的起诉书关于“韩”的手印指纹进行鉴定。事实和理由:

贵院已受理的申请人与被申请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名义上被申请人提交实际完全 是是伪造的,被申请人在起诉书中无本人亲笔签名,仅有手印,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多次沟 通其均表示无奈,起诉并非其本意,表示并没有在起诉书上签过字并暗示手印也没按捺过,更何况实际情况是被申请人已经通过陈收回了借给申请人的50万元借款,所谓的“被申 请人”为达到非法目的公然伪造被申请人按捺的手印,其行为已严重干扰了本案的司法审判,应追究行为人其相应的法律责任。同时为查清本案的客观事实及依法维护申请人的合 法权益,特向贵院提出以上申请,请予以准许! 此致 xuexila 20xx年x月x日 申请人:____ ____涉嫌____一案,我所接受____的委托指派____律师为本案被告人____的辩护人。 现因案件需要对涉案的书证材料上____的签名是否其本人笔迹进行笔迹鉴定。因____曾于 ____年因____案件接受贵局调查,在贵局案卷材料中留有其本人签名,可作为对比检材, 故委托贵局对书证和对比检材上的签名是否同一人所签进行鉴定。 此致 xuexila 20xx年x月x日 致:福保警区 兹有我司待录用员工性别:身份证号码:作性质特殊,需证明其本人提供信息真实可靠,特向贵警区申请办理指纹录入事项,请予以办理。 xuexila 20xx年x月x日 感谢您的阅读,祝您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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