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职业病隐患排查治理

用人单位职业病隐患排查治理
用人单位职业病隐患排查治理

用人单位职业病隐患排查治理

管理制度

目录

1 目的 (3)

2 范围 (3)

3 定义 (3)

3.1 职业病隐患 (3)

3.2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级 (4)

3.3 职业病隐患排查 (4)

4 职责 (4)

5 职业病隐患排查治理基本要求 (7)

6 职业病隐患分类和等级认定 (9)

6.1 职业病隐患分类 (9)

6.2 职业病隐患等级 (9)

6.3 职业病隐患等级的评估认定 (10)

7 职业病隐患排查方式、频次 (11)

7.1 职业病隐患排查方式 (11)

7.2职业病隐患排查频次 (11)

7.3 当发生以下情形之一,应及时组织进行隐患排查: (11)

8 职业病隐患排查内容 (12)

8.1基础管理类隐患排查内容 (12)

8.2 现场管理类隐患排查内容 (16)

8.3职业病隐患排查表..................... 错误!未定义书签。

9 职业病隐患治理 (18)

9.1一般职业病隐患治理 (18)

9.2重大职业病隐患治理 (19)

10 职业病隐患的评审和评估 (20)

11 职业病隐患治理项目的验收 (21)

12 职业病隐患倒查 (22)

12.1 职业病隐患倒查要求 (22)

12.2 职业病隐患倒查的主要内容 (22)

1 目的

通过职业卫生调查和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检测,完成对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级,确定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岗位,发现职业病危害防护、应急救援和职业卫生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隐患,对确定的职业病隐患进行干预、治理,减少职业病的发病风险,改善作业环境,降低职业病发病。

2 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职业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3 定义

3.1 职业病隐患

是指企业违反职业卫生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范和管理制度的规定,在职业病危害现场管理和职业卫生管理方面存在的可能导致职工健康损伤或职业病发生的缺陷。

(1)职业卫生管理包括:机构设置、管理人员配备、职业卫生制度制定、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职业健康监护、职业卫生“三同时”、职业病危害申报、职业病危害事故预案及演练、职业卫生档案等方面存在的违反职业卫生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范和管理制度的缺陷。

(2)现场管理包括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设置及维护、

应急救援设施设置及维护、个人防护用品发放及佩戴以及现场布局、辅助用室、警示标识等方面存在的缺陷。

3.2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级

在对用人单位作业场所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全面辨识和检测的基础上,综合考虑风险分类、危害因素的危害性、暴露强度、接触时间、接触人数、防护水平、健康效应、管理措施等因素,通过合适的风险模型,进行风险评估分级。

3.3 职业病隐患排查

3.3.1 综合性检查是指以保护职工健康为目的,对职业卫生基础管理和现场管理进行的综合性检查。

3.3.2 专项检查主要是针对职业卫生某个方面进行的检查,例如职业卫生基础建设检查、职业健康监护检查、职业病危害申报情况、职业病防护设施检查等。

3.3.3 日常检查是指企业职业卫生管理部门按照职责进行的职业卫生方面的检查。

4 职责

4.1企业是职业病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和防控的责任主体,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完善职业病隐患检查、治理的管理机制,落实从主要负责人到每位从业人员的职业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责任,保证隐患排查治理的贯彻。

4.2 企业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职业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

各分管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职业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责。

4.2.1 企业主要负责人保证职业病隐患治理资金投入,及时掌握重大隐患治理情况,治理重大隐患前督促有关部门制定有效的防范措施。

4.2.2 企业分管负责人负责督促、检查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落实情况,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向主要负责人报告重大情况,对本单位无力解决的重大隐患,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提出报告。

4.2.3企业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负责企业职业病隐患排查治理的具体工作,定期对作业场所进行职业卫生检查,及时发现隐患并报相关部门组织治理。

4.3企业职业卫生管理部门在接到有可能发生职业病事故信息时,应当及时向各单位发出预警通知。发生职业病或职业健康损伤可能危及从业人员健康和生命时,应当及时采取撤离人员、停止作业、加强监测等措施。

4.4企业职业卫生管理部门负责公司(厂)级职业卫生检查的组织、实施、验证,同时应当如实记录职业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并向从业人员通报;负责公司各类职业病隐患排查、评估、整改的评审评价工作;负责各单位上报职业病隐患的统计、汇总工作;负责定期组织各专业职能管理部门和各专业技术委员会或人员评审、修订职业卫生检查(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和职业卫生检查表,不断提高职

业病隐患排查的深度和广度。

4.5企业各级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负责组织本单位职业病隐患排查并落实职业病隐患的整改。所属职业卫生管理部门和专业职能科处室、分厂、车间、工段(班组)负责本单位或本专业职业卫生检查及隐患的排查、评估、整改的评审评价工作;负责职业病隐患的原因分析、倒查和统计上报工作。同时应当如实记录职业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并向从业人员通报。

4.6 企业各专业职能和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专业(单位)系统内职业卫生检查及隐患的排查、评估、整改的评审评价工作;负责职业病隐患的原因分析、倒查和统计上报工作;同时应当如实记录职业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并向从业人员通报。

4.7综合性检查由企业安全管理部门、各职能部门、各公司、分厂、车间(科室)、工段(班组)组织本单位人员实施。公司(厂)级的由企业职业卫生管理部门组织实施,其它部门配合并组织本单位、本专业的检查。

4.8专项检查分别由各专业职能管理部门的负责人组织本单位、本专业人员实施(以下由各企业结合实际职责分工实施)。

4.9日常检查由各级管理人员和岗位员工巡回检查,各级管理人员应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进行检查;岗位员工按照各自的岗位职责,进行交接班检查和班中定期巡回检查。

4.10生产单位(车间、装置)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装置)职业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应保证隐患治理的资金投入,

及时掌握职业病隐患治理情况,督促有关人员制定有效的防范措施,并明确分管负责人;其他负责人对所分管范围、区域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责。

5 职业病隐患排查治理基本要求

5.1隐患排查治理是企业职业卫生管理的基础工作,企业应根据生产运行特点,制定职业卫生检查计划,明确检查的目的、内容、要求,并编制《职业卫生检查表》。

5.1.1《职业卫生检查表》应包括检查项目、检查内容、检查标准或依据、检查结果等内容。职业卫生检查时应按照职业卫生检查表内容逐项进行检查,建立《职业卫生检查台账》、《职业病隐患整改台账》,并与考核挂钩。

5.1.2企业应定期组织对职业卫生检查表进行评审、修订和完善,并做好检查人员的培训工作。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及时对职业卫生检查表进行修订:

(1)颁布实施有关新的职业卫生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或原有适用法律法规、标准规范重新修订的;

(2)装置工艺、设备、电气、仪表、公用工程或操作参数发生重大改变的;

(3)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或对职业病危害事故、事件有新的认识;

(5)周边生产环境发生重大变化;

(4)职业病危害因素辨识结果有较大变动或识别出新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5.2技术力量不足或职业卫生管理经验欠缺的企业应聘请有经验的职业卫生专家或有关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指导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5.3企业应使用日常监测和定期检测、现状评价、危害分级、风险识别等方法系统排查职业病隐患。

5.4存在外委作业的而企业,应当与承包、承租单位签订职业卫生管理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各方对职业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管理职责。企业对承包、承租单位的职业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统一协调、管理,定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承包、承租单位拒不整改的,企业可以按照协议约定的方式处理,或者向安全生产监督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

5.5企业应当每季度对本单位职业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形式报送有关部门。对于重大事故隐患,企业除依照前款规定报送外,应当向有关部门提交书面材料。重大事故隐患报送内容应当包括:

(1)隐患的现状及其产生原因;

(2)隐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难易程度分析;

(3)隐患的治理方案。

5.6对于一般职业病隐患,由企业各级(分/子公司、车间/科室、工段/班组等)负责人或者有关人员及时组织整改。对于重大事故

隐患,由企业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并实施职业病隐患治理方案。

5.7企业在职业病隐患治理过程中,应当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防止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对暂时难以停产或者停止使用后极易引发生产事故的相关设施、设备,应当加强维护保养和监测监控,防止事故发生。

6 职业病隐患分类和等级认定

6.1 职业病隐患分类

职业病隐患分为基础管理类和现场管理类两大类。

基础管理类隐患,主要指在职业卫生管理方面存在的可能导致职工健康损伤或职业病发生的缺陷,一般可通过查阅资料的方法获得。

现场管理类隐患,主要指在生产作业现场存在的可能导致职工健康损伤或职业病发生的缺陷,例如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强度)、防护措施、应急管理等,需要通过对作业现场进行实地检查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获得。

6.2 职业病隐患等级

按职业病危害风险等级将职业病隐患分为一般隐患和重大隐患。

一般隐患,是指危害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消除的隐患。

重大隐患,是指危害整改难度较大,需要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

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消除的隐患,或者因某种原因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消除的隐患。

6.3 职业病隐患等级的评估认定

企业根据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级结果和职业病危害防护、职业卫生管理等情况对职业病隐患等级进行评估认定。

6.3.1一般隐患

(1)粉尘和化学物质作业分级为中度危害以下(包含中度)作业岗位(工种)的危害因素浓度超标;

(2)噪声和高温作业分级为重度危害以下(包含重度)作业岗位(工种)的危害因素强度超标;

(3)作业场所存在的Ⅱ类放射源(高危险源)强度超标;

(4)基础管理类隐患;

(5)个体防护用品配备及管理不符合;

(6)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设置不符合。

6.3.2 重大隐患

(1)粉尘和化学物质作业分级为重度危害作业岗位(工种)的危害因素浓度超标;

(2)噪声和高温作业分级为极重度危害作业岗位(工种)的危害因素强度超标;

(3)作业场所存在的Ⅰ类放射源(极高危险源)强度超标;

(4)总体布局和设备布局不合理;

(5)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不符合或者失效;

(6)急救援设施和用品不符合或者无效;

(7)辅助用室设置不合理。

7 职业病隐患排查方式、频次

7.1 职业病隐患排查方式

职业病隐患排查可采用日常巡查和专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7.2职业病隐患排查频次

(1)操作人员现场巡检或操作时应将职业卫生工作纳入巡检内容,及时发现职业病隐患。

(2)车间直接管理人员(主任、工艺设备技术人员)每天至少一次对装置现场进行相关专业检查时,应将职业卫生工作纳入检查内容。

(3)车间应结合岗位责任制检查,至少每周组织一次隐患排查;基层单位(厂)应结合岗位责任制检查,至少每月组织一次隐患排查。

(4)企业至少每半年组织一次,基层单位至少每季度组织一次综合性隐患排查和专项隐患排查,两者可结合进行。

7.3 当发生以下情形之一,应及时组织进行隐患排查:

(1)颁布实施有关新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或原有适用法律法规、标准规范重新修订的;

(2)组织机构和人员发生重大调整的;

(3)装置原辅料、工艺、设备发生重大改变的,应按变更管理要求进行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级;

(4)外部生产环境发生重大变化;

(5)发生事故或对事故、事件有新的认识。

8 职业病隐患排查内容

职业病隐患分为基础管理类和现场管理类两大类,基础管理类的隐患,主要通过查阅资料的方法获得,现场管理类隐患需要通过现场职业卫生调查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获得。

8.1基础管理类隐患排查内容

8.1.1职业病防治责任体系

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度建立情况和存档情况;

人员责任体系: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车间(班组)管理人员以及劳动者等各类人员的职业病防治职责和义务。

管理部门责任体系:职业卫生领导机构、职业卫生管理部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部门在职业卫生管理方面的职责和要求。

8.1.2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及人员

设置或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情况;

配备专职或兼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情况。

8.1.3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建立、健全下列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一)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

(二)职业病危害警示与告知制度;

(三)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制度;

(四)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培训制度;

(五)职业病防护设施维护检修制度;

(六)职业病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七)职业病危害监测及评价管理制度;

(八)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管理制度;

(九)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及其档案管理制度;

(十)职业病危害事故处置与报告制度;

(十一)职业病危害应急救援与管理制度;

(十二)岗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

(十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业病防治制度。

8.1.4职业卫生教育培训

用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接受职业卫生培训情况;

劳动者上岗前职业卫生教育培训情况;

劳动者在岗期间定期职业卫生教育培训情况;

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岗位的劳动者,进行专门的职业卫生培训并取证情况。

8.1.5职业卫生管理档案

用人单位应建立健全以下职业卫生档案:

(一)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档案

(二)职业卫生管理档案

(三)职业卫生宣传培训档案

(四)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与检测评价档案

(五)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管理档案

(六)劳动者个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要求的其他资料文件。

8.1.6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

可行性研究阶段,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编制和评审情况;

设计阶段,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设计专篇编制和评审情况;

竣工阶段,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编制和评审情况。8.1.7职业病危害申报

职业病危害申报的时间、内容及回执情况;

用人单位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时,应提供下列文件、资料:

(1)用人单位的基本情况;

(2)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分布情况以及接触人数;

(3)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文件、资料。

8.1.8 职业卫生应急救援预案及演练

用人单位应急救援制度、指挥、组织机构建立情况;

职业病危害事故预案、专项预案、应急处置方案建立情况;

职业卫生应急救援预案演练及总结情况。

8.1.9职业健康监护

上岗前的职业健康检查及建档情况;

在岗期间的职业健康检查及建档情况;

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及建档情况;

职业禁忌证和职业健康损害的劳动者处理情况;

离岗职业健康检查的处理情况;

遭受急性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进行健康检查和医学观察情况;

对未成年工、孕期、哺乳期的女职工的安排情况;

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劳动者岗位补贴发放情况。

8.1.10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

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每年一次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情况;

职业病危害严重的行业,每三年一次的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情况;

用人单位专人负责的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情况。

8.1.11 职业病危害告知

职业病危害合同告知情况;

职业卫生培训告知情况;

职业卫生公告栏告知情况;

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与检测结果告知情况;

职业健康检查结果书面告知情况。

8.1.12职业卫生投入

职业卫生投资制度建立情况;

职业卫生投入概算和项内容设置情况。

8.1.13相关方基础管理(外委作业管理)

承包商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建立情况;

承包商资质、职业病防治责任书签订情况;

承包商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及管理人员配备情况;

承包商人员查体情况;

承包商个人防护用品发放情况;

承包商工人培训情况。

8.2 现场管理类隐患排查内容

8.2.1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超标

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接触水平;

作业岗位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情况。

8.2.2总体布局和设备布局

(1)总体布局

分区明确、布局合理;

高温车间纵轴按照全年主导风向合理设置;热源合理布置;

放散大量热量的厂房宜的竖向布置情况;

噪声与振动较大的生产设备在剁成厂房的布置情况;

含有挥发性气体、蒸汽的废水排放管道行走路线。

(2)设备布局

尘、毒发生源的布置情况:

设备和管道的密封情况;

热源布置情况;

厂房设计和设备的降噪和减振措施;

噪声源与操作人员相对布置情况噪声作业的远距离控制及隔声操作(控制)室设置情况;

高噪声设备相对集中布置情况;

噪声与振动较大的生产设备在多层厂房的设置情况。

8.2.3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及其维护

防尘、防毒、噪声与振动控制、防暑降温、防潮防寒、防辐射、事故通风等工程防护技术设施的种类、数量、位置、形式和性能参数等情况以及是否正常运行;

设置的防护设施经常性和事故性维护情况。

8.2.4个体防护用品配备及管理

各类职业病危害作业工种(岗位)所配备防护用品的种类、数量、性能参数、适用条件以及防护用品使用管理制度等情况;

防护用品应发放、使用、维护情况及作业工人的佩戴情况。8.2.5 急救援设施和用品及其维护

工作场所设置的报警装置、辐射剂量测量设备、个人剂量监测设备、现场急救用品、洗眼器、喷淋装置等冲洗设备和强制通风设备,以及应急救援使用的通讯、运输设备等配置情况;

应急组织机构人员设置情况;

气防站和气防柜设置管理情况;

报警仪、事故通风、风向标等设置情况;

空呼器、防毒面具、便携式报警仪等设置和使用维护情况;

急救箱及其药物的配备和维护使用情况。

8.2.6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设置

存在或者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工作场所、作业岗位、设备、设施在醒目位置设置图形、警示线、警示语句等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情况;

存在或产生高毒物品的作业岗位,在醒目位置设置高毒物品告知卡情况。

8.2.7 辅助用室管理

工作场所办公室、卫生用室(浴室、更/存衣室、盥洗室、洗衣房等)、生活室(休息室、食堂、厕所等)、妇女卫生室等辅助用室的设置及使用情况。

9 职业病隐患治理

9.1一般职业病隐患治理

9.1.1 粉尘作业岗位职业病隐患治理

根据一般隐患排查的结果,加强防护设施的维护管理,保证其有效运行,督促作业工人佩戴符合要求的防尘口罩,按照规定为作业工人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及时发现相关健康损伤,给予及时干预,防止尘肺病的发生。

9.1.2 有毒化学物作业岗位职业病隐患治理

隐患很有可能引起劳动者的健康损害。应对隐患点采取限期整

改措施,劳动者必须使用个人防护用品,使劳动者实际接触水平达到职业卫生标准的要求。

9.1.3噪声作业岗位职业病隐患治理

在目前的作业条件下隐患会对劳动者的健康产生不良影响,要督促劳动者配备符合规定的个体防护用品,尽量减少作业工人接触噪声时间,针对隐患形成的原因尽可能采取工程技术措施,进行相应的整改,整改完成后,重新对作业场所进行职业卫生评价及噪声分级。

9.1.4高温作业岗位职业病隐患治理

在目前的劳动条件下,很可能引起劳动者的健康危害,产生热损伤。应加强作业工人的营养饮食,给予含盐高温饮料,强调进行热应激监测,通过调整高温作业劳动休息制度,进一步降低劳动者接触热环境的单位时间比率。

9.2重大职业病隐患治理

9.2.1 粉尘作业岗位重大职业病隐患治理

在目前的作业条件下,隐患极有可能造成劳动者严重健康损害。应立即采取粉尘治理措施,作业点设置粉尘危害和防护的明确标识,劳动者应使用个人防护用品,使劳动者实际接触水平达到职业卫生标准的要求;对劳动者及时进行健康体检;整改完成后,应重新对作业场所进行职业卫生评价。

9.2.2 有毒化学物作业岗位重大职业病隐患治理

在目前的作业条件下,隐患极有可能引起劳动者严重的健康损

害。应在作业点明确标识,立即采取整改措施,劳动者必须使用个人防护用品,保证劳动者实际接触水平达到职业卫生标准的要求;对劳动者进行健康体检;整改完成后,应重新对作业场所进行职业卫生评价。

9.2.3噪声作业岗位重大职业病隐患治理

目前作业条件下,隐患极有可能对劳动者的健康产生不良影响,除督促劳动者配备符合规定的个体防护用品,减少作业工人接触噪声时间外,应及时采取相应的工程技术措施进行整改;整改完成后,对控制及防护效果进行卫生评价及噪声分级。

9.2.4高温作业岗位重大职业病隐患治理

在目前的劳动条件下,隐患极有可能引起劳动者的健康危害,产生热损伤。在加强作业工人的营养饮食,给予含盐高温饮料的同时,严格进行热应激监测和热损伤防护措施,通过调整高温作业劳动休息制度,严格限制劳动者接触热环境的时间比率。对于无法调整作息制度的作业要采取防暑降温工程技术措施,改善作业环境。

10 职业病隐患的评审和评估

10.1职业病隐患排查工作中发现的隐患,要及时组织评判,确定隐患级别和隐患类别。

10.2企业各级单位每年至少进行一次专项重大隐患排查,并组织评审评价,结束后要填写《隐患排查评审/评价记录》(附录E),并书面报企业安全管理部门备案。

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

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 本公司是家具的加工销售公司,目前根据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和对现场数据的检测,情况如下: 作业岗位职业病危害分级指数(G) (1)接触生产性粉尘作业 据《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第1部分:生产性粉尘》(GBZ/T229.1-2010)规定,生产性粉尘作业分级的技术依据包括粉尘中游离二氧化硅含量、工作场所空气中粉尘的职业接触比值和劳动者的体力劳动强度等要素的权重数。分级指数G按式(1)计算: G= WM×WB×WL (1) 式中:G-分级指数; WM-粉尘中游离二氧化硅含量的权重数; WB-工作场所空气中粉尘的职业接触比值的权重数;WL-劳动者的体力劳动强度的权重数。 粉尘中游离二氧化硅含量(M)的分级和权重数(WM)取值列于表1

注释:石棉及石棉纤维、木粉尘等GBZ2.1中标识为确定人类致癌物(G1)的粉尘,WM取值列入M>80%一类。 工作场所空气中粉尘的职业接触比值(B)分级和权重数(WB)取值列于表2。 注释:接触比值为接触每种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实际测量值与相应的接触限值的比值(即:B=粉尘浓度检测值/接触限值,当粉尘浓度检测值为未检出时,以最低检出浓度的二分之一作为检测值计算B值),生产性粉尘应分别计算PC-TWA和超限倍数比值,选择最大值作为某类粉尘比值取值;对于GBZ2.1中同时具有呼吸性粉尘和总粉尘接触限值的粉尘,优先使用呼吸性粉尘的检测数据;若同一作业岗位同时接触两种及以上的粉尘时,应选择危害重、接触限值低的粉尘进行计算。 劳动者的体力劳动强度分级和权重数(WL)取值列于表3。

表 3 体力劳动强度的分级和取值 注释:对于曾经检出职业性尘肺的作业岗位应提高一个危害级别 (2)接触化学物作业 根据《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第2部分:化学物》(GBZ/T229.2-2010),有毒作业分级的依据包括化学物的危害程度、化学物的职业接触比值和劳动者的体力劳动强度三个要素的权重数。分级指数G按式(2)计算: G=WD×WB×WL (2) 式中:G-分级指数; WD-化学物的危害程度的权重数; WB-工作场所化学物的职业接触比值的权重数;WL-劳动者的体力劳动强度的权重数。 其中WD取值严格按照《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程度分级》(GBZ230-2010)进行。该标准是在GB5044-1985基础上,依据联合国全球化学品统一分类及标记协调制度(GHS)、国际癌症研究机构(IARC)等进行了修订的最新危害程度分级标准。标准以毒物的急性毒性、扩散性、蓄积性、致癌性、生殖毒性、致敏性、刺激及腐蚀性、实际后果与预后等9项指标为基础,分为4大类,每项指标均按照危害程度分为5个等级并分别赋分,计算化学物危害指数(THI)。计算的具体要求及细则见GBZ230-2010。 WD取值见表5。

用人单位职业病隐患排查治理

用人单位职业病隐患排查治理 管理制度

目录 1 目的 (3) 2 范围 (3) 3 定义 (3) 3.1 职业病隐患 (3) 3.2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级 (4) 3.3 职业病隐患排查 (4) 4 职责 (4) 5 职业病隐患排查治理基本要求 (7) 6 职业病隐患分类和等级认定 (9) 6.1 职业病隐患分类 (9) 6.2 职业病隐患等级 (9) 6.3 职业病隐患等级的评估认定 (10) 7 职业病隐患排查方式、频次 (11) 7.1 职业病隐患排查方式 (11) 7.2职业病隐患排查频次 (11) 7.3 当发生以下情形之一,应及时组织进行隐患排查: (11) 8 职业病隐患排查内容 (12) 8.1基础管理类隐患排查内容 (12) 8.2 现场管理类隐患排查内容 (16) 8.3职业病隐患排查表..................... 错误!未定义书签。 9 职业病隐患治理 (18) 9.1一般职业病隐患治理 (18) 9.2重大职业病隐患治理 (19) 10 职业病隐患的评审和评估 (20) 11 职业病隐患治理项目的验收 (21) 12 职业病隐患倒查 (22) 12.1 职业病隐患倒查要求 (22) 12.2 职业病隐患倒查的主要内容 (22)

1 目的 通过职业卫生调查和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检测,完成对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级,确定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岗位,发现职业病危害防护、应急救援和职业卫生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隐患,对确定的职业病隐患进行干预、治理,减少职业病的发病风险,改善作业环境,降低职业病发病。 2 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职业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3 定义 3.1 职业病隐患 是指企业违反职业卫生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范和管理制度的规定,在职业病危害现场管理和职业卫生管理方面存在的可能导致职工健康损伤或职业病发生的缺陷。 (1)职业卫生管理包括:机构设置、管理人员配备、职业卫生制度制定、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职业健康监护、职业卫生“三同时”、职业病危害申报、职业病危害事故预案及演练、职业卫生档案等方面存在的违反职业卫生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范和管理制度的缺陷。 (2)现场管理包括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设置及维护、

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级报告.doc

烟台世缘橡胶有限公司 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级管控报告 二〇一八年六月

1 分级管控依据和范围 (1) 1.1分级管控目的 (1) 1.2分级管控依据 (1) 1.3分级管控内容和范围 (2) 1.4分级管控程序 (2) 2 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级 (4) 2.1作业岗位单一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 (4) 2.1.1 接触生产性粉尘作业分级 (4) 2.1.2 接触化学物作业分级 (6) 2.1.3 接触噪声作业分级 (9) 2.1.4 接触高温作业分级 (9) 2.2作业岗位职业病危害总分级指数(T) (10) 2.3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分级指数(Z) (12) 2.4公司职业卫生管理质量分级指数(Q) (12) 2.5公司职业病危害综合风险等级(R)判定 (13) 3 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级管控措施 (15) 3.1作业岗位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级管控措施 (15) 3.1.1 粉尘作业岗位职业病危害分级管控措施 (15) 3.1.2 有毒化学物作业岗位职业病危害分级管控措施 (15) 3.1.3 噪声作业岗位职业病危害分级管控措施 (16) 3.1.4 高温作业岗位职业病危害分级管控措施 (17) 3.2公司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级管控措施 (18) 3.2.1 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级管控措施原则 (18) 3.2.2 公司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级管控措施 (18) 3.2.3作业岗位职业病风险清单 (20)

1 分级管控依据和范围 1.1 分级管控目的 在委托烟台海汇检测中心对我公司作业场所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全面辨识和检测的基础上,综合考虑风险分类、危害因素的危害性、暴露强度、接触时间、接触人数、防护水平、健康效应、管理措施等因素,对我公司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风险进行分级,并据此有针对性地采取相应的管控措施。 1.2 分级管控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主席令第52号《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47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的通知》安监总安健〔2012〕73号《山东省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础建设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鲁安监发〔2013〕76号 《关于建立完善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的通知》 (鲁政办字〔2016〕36号) 《山东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深化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集中行动推进企业安全风险管控工作的通知》 鲁安发﹝2016﹞16号 《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建设指导手册》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第一部分:生产性粉尘》GBZ/T229.1-2010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第二部分:化学物》GBZ/T229.2-2010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第三部分:高温》GBZ/T 229.3-2010 1

职业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1.目的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完善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的通知》(鲁政办字〔2016〕36号)和寿光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二个体系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按照寿光市安委会和侯镇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结合本公司实际,对生产过程及安全管理中可能存在的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或管理缺陷等进行辨识,以确定隐患、危险有害因素或缺陷的存在状态,以及它们转化为事故的条件,以便制定整改措施,消除或控制隐患和危险有害因素,保证公司生产安全。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职业病危害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包括排查,治理和防控等工作。 3.组织机构: 为加强职业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活动取得实效,公司成立职业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和推进小组,对工作进行全面组织、指导和检查。安环部具体负责职业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组织、开展、协调、监督、考核、总结工作。 4.实施全员培训 安环部制定培训学习计划,分层次、分阶段培训学习,掌握标准、程序、方法。公司各车间、部门应制定职业病隐患排查治理培训计划,组织员工对本车间的职业病隐患排查治理的标准、程序、方法进行培训,并保留培训记录。

5基本原则 5.1公司是职业病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和防控的责任主体,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和体系。 5.2.1公司应全员参与职业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落实从主要负责人到从业人员的排查治理和防控责任。 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职业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保证职业病隐患治理资金投入,治理重大隐患前督促有关部门制定有效的防范措施。 分管负责人负责督促、检查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落实情况,负责组织、实施职业病隐患的治理。 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负责职业病隐患排查治理的具体组织工作,定期对工作场所进行职业卫生工作检查,及时发现隐患并报相关部门治理。车间主任、班组长、岗位操作工等其他人员对职责范围内的职业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责。 5.2公司应健全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和验收的管理机制,建立目标责任考核机制和配套奖惩制度,确保治理措施有效落实。 5.3公司应开展职业病隐患排查治理相关内容的培训,提高从业人员隐患排查治理能力。 5.4存在外委作业时,应当与承包、承租单位签订职业卫生管理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各方对职业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管理职责。 6.职业病隐患分类和分级 6.1职业病隐患分类

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风险管控试卷(答案)教学提纲

安全风险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 考试试题 姓名:单位:日期:成绩: 一、单选题(每空3分) 1.风险预控管理体系的核心是(),重点是()。 A.员工不安全行为管理 B. 风险预控管理 C.生产系统安全要素管理 D. 综合管理 2.在导致事故发生的各种原因中,()占有主要地位。 A.人的因素B.物的因素C.不可测知的因素D.环境的因素 3.以下选项中属于人员不安全因素的有()。 A、防护设施不齐全、完好 B、现场指挥的不安全性(指挥失误、违章指挥) C、瓦斯突出威胁 D、规章制度不全、不符合实际 4.危险度是由()决定的。 A.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和可控制程度B.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和严重性C.事故发生的广度和严重性 D.事故发生的时间长度和空间范围 5.以下不属于危险源辨识主要方法的是()。 A.工作任务分析法 B.事故致因机理分析法 C.安全检查表法 D.风险矩阵法 6. 事故预防措施应坚持()的原则。 A.低成本高效益 B.只考虑成本 C.只考虑效益 D.高成本低效收益 7.发生事故可能性与事故后果二者结合后风险值被认定为()类型。 A.一般风险 B.较大风险 C.重大风险 D.特别重大风险 8.作为防止事故发生和减少事故损失的安全技术()是发现系统故障和异常的重要手段。 A.安全监控系统B.安全警示系统C.安全管理系统D.安全评价系统 二、多选题: (每空3分) 1.风险是安全事故或健康损害事件发生的()的组成。可能性是指事故发生的概率。严重性是指事故一旦发生后,将造成人员伤害和经济损失的严重程度。 A.可能性 B.严重性 C.事故发生的概率 D.经济损失的严重程度 E.其他相关资料 2.危险源辨识的主要内容有()。 A.人员不安全因素 B.机器不安全状态 C.环境不安全状态 D.管理的缺陷 E.制度的不完善 3.风险点是指伴随的(),以及在设施、部位、场所和区域实施的伴随风险的作业活动,或以上两者的组合。

职业病危害事故隐患排查管理制度

内部管理制度系列 职业病危害事故隐患排查 制度 (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88930 职业病危害事故隐患排查制度Model of hidde n dan ger in specti on system for occupatio nal hazard accide nts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为了有效地控制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及时消除职业病 危害事故隐患,确保职工安全健康,矿井采、掘、辅助、销售公司、物业公司等单位必须建立健全职业危害排查制度,按照职能公司管理部门每周、矿井区队每天、班组和车间每个班的要求,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事故隐患的排查。 对下列易于产生职业病卫生危害的场所进行定期排查。 (一)粉尘防治方面 对防尘系统、防尘管路、防尘水源及采掘工作面等有粉 尘危害的作业场所的综合防尘设施、措施,必须每15天排查 一次,并按照有关规定的时间间隔对作业场所的总粉尘浓度、工班个体和定点呼吸性粉尘浓度、粉尘中游离二氧化硅含量、粉尘分散度等进行检测,保证作业场所空气中粉尘浓度符合国家煤矿职业危害标准,并达到

《煤矿安全规程》的要求。 (二)噪声防治方面 各矿井在对主要通风机、压风机、局部通风机等噪声设 备选型时,应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并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对各矿井目前在用的主要通风机、压风机、局部通风机等噪声设备,每月进行一次隐患和噪声危害排查,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噪声危害测试。作业场所噪声不得超过85dB(A)。当大于85dB(A)时,必须为职工配备个人防护用品;当大于或等于90dB(A)时,必须采取降低作业场所噪声的有效措施,确保噪声符合国家煤矿职业危害标准。 (三)有毒有害气体防治方面 对作业场所中的一氧化炭、二氧化碳、硫化氢、二氧化硫、二氧化氮、氨等有毒有害气体,必须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采取防治措施,保证检测次数和检测时间符合其相关规定。同时,按照矿井每月、职能管理部门每周、区队每天、班组和车间每个班的要求,至少进行一次隐患和职业病危害排查,确保有毒有害气体允许浓度符合国家煤矿职业危害标准 (四)放射性物质氮及其子体防治方面

职业病隐患排查治理实施管理制度

厂区职业病隐患排查治理实施管理制度 1、目的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在生产过程及安全管理中可能存在的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或管理缺陷等进行辨识,以确定隐患、危险有害因素或缺陷的存在状态,以及它们转化为事故的条件,以便制定措施,消除或控制隐患和危险有害因素,抱孩子能公司生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有部门、项目公司、项目部在建工程范围内职业病危害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包括排查、治理和防控等工作。 3、编制依据 DB37/T 2883—2016 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通则 DB37/T 3012—2017 建筑施工企业职业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细则 天元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职业健康管理实施细则 4、实施全员培训 公司“两个体系”管理办公室制定培训学习计划分层次、分阶段培训学习,掌握标准、程序、方法。公司各项目工程、部门应制定职业病隐患排查治理培训计划,组织员工对本项目工程的职业病隐患排查治理的标准、程序、方法进行培训,并保留培训记录。 5、基本原则 5.1公司是职业病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和防控的责任主体,公司应全员参与职业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落实从主要负责人到从业人员的排查治理和防控责任。 主要负责人对本项目、部门职业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保证职业病隐患治理资金投入,治理重大隐患前督促有关部门制定有效的防范措施。 分管负责人负责督促、检查公司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落实情况,负责组织、实施职业病隐患的治理。 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负责职业病隐患排查治理的具体组织工作,定期对工作场所进行职业卫生工作检查,及时发现隐患并报相关部门治理。项目负责人、班组长、岗位操作工等其他人员对职责范围内的职业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责。

职业安全卫生隐患排查制度标准范本

管理制度编号:LX-FS-A86819 职业安全卫生隐患排查制度标准范 本 In The Daily Work Environment, The Operation Standards Are Restricted, And Relevant Personnel Are Required To Abide By The Corresponding Procedures And Codes Of Conduct, So That The Overall Behavior Can Reach The Specified Standards 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A4打印/ 新修订/ 完整/ 内容可编辑

职业安全卫生隐患排查制度标准范 本 使用说明:本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日常工作环境中对既定操作标准、规范进行约束,并要求相关人员共同遵守对应的办事规程与行动准则,使整体行为或活动达到或超越规定的标准。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工作方针,有效防止和减少事故发生,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落实国家、省、市和集团公司有关文件精神,使公司职业安全卫生隐患排查工作有章可循,揭示生产、科研过程中的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因素,提高公司本质安全度,确保公司生产安全、员工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

安全生产检查与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安全生产检查与事故隐患排 查治理制度 -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456-EUATWK-MWUB-WUNN-INNUL-DDQTY-KII

安全生产检查与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一、安全生产检查 第一条安全检查是企业劳动保护工作的主要内容之一,目的在于了解企业各部门、各生产班组的劳动保护管理情况,发现生产现场不安全(设备、工具、附件等)状况,不安全的工作环境,不安全的行为及潜在职业危害,以利于采取措施及时纠正,改善劳动条件,防止伤亡事故和职业病的发生。安全检查制度,并确保安全检查覆盖其所有的作业场所、设备设施、人员和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 安全检查制度应确保安全检查覆盖其所有的作业场所、设备设施、人员和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 第二条安全检查分日常检查、定期检查、专业检查和综合检查、 定期检查分季节性安全检查,节日前后安全检查及厂安全员定期 巡查。 第三条检查内容: ⑴日常检查:主要是查基础工作,查现场、查隐患、查管理、查制度、查整改情况,对全厂的特种设备(电器设备、锅炉、金属焊接,冲压机床、起重机械,厂内机动车辆,空压机及压力容器等进行检查,重点区(锅炉房、油库、木工房等)要重点进行检查,每天厂安全检查值班人员进行巡回检查,并做检查记录,对一时难以解决的事故隐患,可立即向安全部和主管安全副总经理汇报,提出整改措施意见,限期整改。 ⑵定期检查 ①公司(厂)安全管理人员、车间(分厂)负责人及其他人员 每周(每月)应对作业环境、设备设施、从业人员的作业行为、危 险源的控制情况等进行定期检查;

②季节性安全检查,根据季节特点,为保障安全生产所进行的检查,由安全部组织,厂安全员参加,每季一次。 ③节日前后的安全检查,在节日前后对全厂进行安全生产,消防治安、保卫,文明生产等工作的综合检查,由厂领导负责,组织安全部、设备部等有关部门领导参加,每年的五一节、十一节、元旦节、春节前进行。 (3)专业检查 公司(厂)安全管理人员、职能部门专业管理人员及其他人员应定期对特种设备、消防、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场所、职业健康、相关方等安全状况进行专业检查。 (4)综合检查:由总经理及主管安全、生产付总经理负责领导安技部、设备部等有关部门人员定期,按“分级管理,分线负责”的原则,对工厂进行综合检查。 (5)各班组的兼职安全员,对本单位的机械设备的安全防护装置、信号装置、刹车装置,行程限位器,缓冲器和自动联锁装置、行车的挂勾、钢丝绳、电器设备的绝缘保护接零(接地)、避雷器、安全遮挡及明显的警告标志,锅炉的安全阀、水位表、水质化验、压力气瓶的安全阀,回火装置、安全距离等,按要求、标准、规范进行检查,隐患按“四定,四不准”原则进行整改。 第四条每天应有安全值日员,对本厂的不安全因素及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进行纠正,厂领导每月组织本厂安全设备人员进行安全

职业病隐患排查表

职业病隐患排查表(附录1) 大类小类标准要求存在隐患 整改 要求 整改期限责任人 基础管理1 职业病防治 责任制 经过单位主要负责人批准的正式文件;涵 盖从主要负责人到普通员工的所有岗位 职责和相关管理部门责任体系:责任清 晰,符合岗位实际;和单位实际存在的岗 位相符合。 没有以正式文件下发;责任人、 部门或岗位不全;责任不清;防 治责任不符合单位实际;其他 2 职业卫生管 理机构及人 员 严重用人单位,应当设置或指定职业卫生 管理机构,配备专职管理人员。其他存在 职业危害用人单位,劳动者超过100人, 设置或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配备专职 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劳动者在100人以 下,配备专(兼)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 应有经过单位主要负责人批准的机构成 立正式文件;人员任命文件 无机构或无成立机构文件及文件 不规范;没有配备专兼职人员或 无任命文件;其他

3 职业卫生管 理制度建立12项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存入档案 二职业卫生管理档案):①职业病危害警 示和告知制度;②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制 度;③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培训制度;④ 职业病防护设施维护检修制度;⑤职业病 防护用品管理制度;⑥职业病危害监测及 评价管理制度;⑦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 同时”管理制度;⑧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 及其档案管理制度;⑨职业病危害事故处 置和报告制度;⑩职业病危害应急救援和 管理制度;?岗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业病 防治制度。 制度没有以正式文件下发;制度 不全;制度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 要求;制度内容不符合单位实际; 没有针对单位具体情况制定其他 制度;其他 4 职业卫生操 作规程针对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制定重 点岗位(工种)的操作规程,内容要符合 岗位实际,要具有可操作性 没有制定操作规程;操作规程不 全;不符合岗位(工种)实际; 不具有操作性;其他

DB37T3012—2017 用人单位职业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细则

ICS13.100 C 60 DB37 山东省地方标准 DB37/T 3012—2017 用人单位职业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细则 Implementary provisions for screening and elimination of occupational disease hidden risk of employer 2017-10-10发布2017-11-10实施

目次 前言................................................................................ II 引言............................................................................... III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基本原则 (1) 5 职业病隐患分类和分级 (2) 6 工作程序和内容 (3) 7 持续改进和文件管理 (5) 附录A(资料性附录)隐患排查项目清单样式 (6) 附录B(资料性附录)基础管理隐患排查内容和排查标准 (7) 附录C(资料性附录)现场管理隐患排查项目和内容举例 (13) 附录D(资料性附录)隐患排查治理台账 (14)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山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提出。 本标准由山东省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山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山东省职业卫生与职业病防治研究院。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瑞、张海东、张士怀、邵华、王红国、陈明、赵俊峰。

隐患排查治理标准主要内容

隐患排查治理标准主要内容 (一)隐患排查治理标准概述 隐患自查自报是指生产经营单位按照本单位隐患排查制度组织相关人员排查本单位的事故隐患;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进行登记,定期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向相关部门上报。自查自报解决企业主体责任落实载体的问题,明确了企业“管什么、怎么管”和政府部门“查什么、怎么查”,实现了隐患排查治理监管工作的全覆盖、全过程管理。 隐患排查治理标准是依据安全生产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结合生产经营单位的行业特点,摘录出违反上述法律、法规、标准、规章等条款的,且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通过隐患列举描述项实现对特定类型生产经营单位隐患的归纳。 作为隐患排查治理标准的核心内容,首先需要对隐患进行合理分类,分类既是对分散于众多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中隐患描述项的归纳、提炼,又是隐患排查治理标准核心内容组织的关键。隐患分类既方便于生产经营单位开展隐患自查自报工作,又有利于政府部门对生产经营单位的隐患分布进行统计分析。 相对于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而言,隐患排查治理标准是其内容的具体化,在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中,在隐患排查和治理方面只提出了基本要求和原则性规定,而在隐患排查治理标准中,隐患描述项更加详实、细致、可操作性强。由此可见,隐患排查治理标准是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的进一步细化和深化,能够为企业开展隐患自查自报工作提供详细的指导。 (二)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分类原则 隐患类别的划分是做好隐患排查、整改的基础工作,是编制隐患排查治理标准的核心。隐患划分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1)唯一性原则。即一种隐患的特征只能用一种分类来解释,而不能既属于这一类别,又属于那一类别,以至在不同的类别中重复出现。这是隐患分类最基本的原则,也是隐患分类必须遵循的原则。 (2)通用性原则。即任何一种隐患都要有所归属,按其主要标志划归于相应的类型之中,分类的结果必须把全部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包括进

职业安全卫生隐患排查制度示范文本

职业安全卫生隐患排查制 度示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职业安全卫生隐患排查制度示范文本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工作方 针,有效防止和减少事故发生,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 查治理长效机制,落实国家、省、市和集团公司有关文件 精神,使公司职业安全卫生隐患排查工作有章可循,揭示 生产、科研过程中的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因素,提高公司 本质安全度,确保公司生产安全、员工健康。特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 第三条职业安全卫生隐患排查遵循原则: (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二)“分级管理,分线负责”的原则; 第四条事故隐患整改遵循“三定四不推”的原则。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五条总经理对公司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公司职业安全卫生主管领导(以下简称主管领导)负责组织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第六条……负责组织对公司安全生产、职业卫生状况进行监督检查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归口管理。 第七条各部门负责组织本部门的职业安全卫生隐患排查。 第八条……负责组织安全生产责任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考核。 第九条消防、保卫管理部门负责消防、易燃易爆物品、剧毒品、易制毒品等物品的使用、存储的监督检查。 第十条……负责女工特殊保护、劳动合同中安全生产

职业病危害事故隐患排查制度

职业病危害事故隐患排查制度 撰写人:___________ 部门:___________

职业病危害事故隐患排查制度 为了有效地控制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及时消除职业病危害事故隐患,确保职工安全健康,矿井采、掘、辅助、销售公司、物业公司等单位必须建立健全职业危害排查制度,按照职能公司管理部门每周、矿井区队每天、班组和车间每个班的要求,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事故隐患的排查。 对下列易于产生职业病卫生危害的场所进行定期排查。 (一)粉尘防治方面 对防尘系统、防尘管路、防尘水源及采掘工作面等有粉尘危害的作业场所的综合防尘设施、措施,必须每15天排查一次,并按照有关规定的时间间隔对作业场所的总粉尘浓度、工班个体和定点呼吸性粉尘浓度、粉尘中游离二氧化硅含量、粉尘分散度等进行检测,保证作业场所空气中粉尘浓度符合国家煤矿职业危害标准,并达到《煤矿安全规程》的要求。 (二)噪声防治方面 各矿井在对主要通风机、压风机、局部通风机等噪声设备选型时,应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并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对各矿井目前在用的主要通风机、压风机、局部通风机等噪声设备,每月进行一次隐患和噪声危害排查,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噪声危害测试。作业场所噪声不得超过85dB(A)。当大于85dB(A)时,必须为职工配备个人防护用品;当大于或等于90 dB(A)时,必须采取降低作业场所噪声的有效措施,确 第 2 页共 2 页

保噪声符合国家煤矿职业危害标准。 (三)有毒有害气体防治方面 对作业场所中的一氧化炭、二氧化碳、硫化氢、二氧化硫、二氧化氮、氨等有毒有害气体,必须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采取防治措施,保证检测次数和检测时间符合其相关规定。同时,按照矿井每月、职能管理部门每周、区队每天、班组和车间每个班的要求,至少进行一次隐患和职业病危害排查,确保有毒有害气体允许浓度符合国家煤矿职业危害标准。 (四)放射性物质氡及其子体防治方面 对作业场所空气中的氡及其子体,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测定,每季度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排查,确保作业场所空气中的氡及其子体浓度符合国家煤矿职业危害标准。 (五)高温防治方面 各生产矿井采掘工作面空气温度、机电设备峒室的空气温度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并按照《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的要求进行检测,同时,按照矿井每月、职能管理部门每周、基层区队和通风工区每天的要求,对各高温作业场所进行一次排查。以上所排查出的煤矿职业危害等危险源,必须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列出处理计划,同时,要落实整改资金、落实整改时限、落实责任单位和整改责任人,并严格进行考核。 第 2 页共 2 页

安全生产检查与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安全生产检查与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一、安全生产检查 第一条安全检查是企业劳动保护工作的主要内容之一,目的在于了解企业各部门、各生产班组的劳动保护管理情况,发现生产现场不安全(设备、工具、附件等)状况,不安全的工作环境,不安全的行为及潜在职业危害,以利于采取措施及时纠正,改善劳动条件,防止伤亡事故和职业病的发生。安全检查制度,并确保安全检查覆盖其所有的作业场所、设备设施、人员和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 安全检查制度应确保安全检查覆盖其所有的作业场所、设备设施、人员和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 第二条安全检查分日常检查、定期检查、专业检查和综合检查、定期检查分季节性安全检查,节日前后安全检查及厂安全员定期巡 查。 第三条检查内容: ⑴日常检查:主要是查基础工作,查现场、查隐患、查管理、查 制度、查整改情况,对全厂的特种设备(电器设备、锅炉、金属焊接,冲压机床、起重机械,厂内机动车辆,空压机及压力容器等进行检查,重点区(锅炉房、油库、木工房等)要重点进行检查,每天厂安全检 查值班人员进行巡回检查,并做检查记录,对一时难以解决的事故隐 患,可立即向安全部和主管安全副总经理汇报,提出整改措施意见, 限期整改。 ⑵定期检查 ①公司(厂)安全管理人员、车间(分厂)负责人及其他人员 每周(每月)应对作业环境、设备设施、从业人员的作业行为、危险 源的控制情况等进行定期检查;

②季节性安全检查,根据季节特点,为保障安全生产所进行的检查,由安全部组织,厂安全员参加,每季一次。 ③节日前后的安全检查,在节日前后对全厂进行安全生产,消防治安、保卫,文明生产等工作的综合检查,由厂领导负责,组织安全部、设备部等有关部门领导参加,每年的五一节、十一节、元旦节、 春节前进行。 (3)专业检查 公司(厂)安全管理人员、职能部门专业管理人员及其他人员 应定期对特种设备、消防、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场所、职业健康、 相关方等安全状况进行专业检查。 (4)综合检查:由总经理及主管安全、生产付总经理负责领导 安技部、设备部等有关部门人员定期,按“分级管理,分线负责”的原则,对工厂进行综合检查。 (5)各班组的兼职安全员,对本单位的机械设备的安全防护装置、 信号装置、刹车装置,行程限位器,缓冲器和自动联锁装置、行车的 挂勾、钢丝绳、电器设备的绝缘保护接零(接地)、避雷器、安全遮 挡及明显的警告标志,锅炉的安全阀、水位表、水质化验、压力气 瓶的安全阀,回火装置、安全距离等,按要求、标准、规范进行检查,隐患按“四定,四不准”原则进行整改。 第四条每天应有安全值日员,对本厂的不安全因素及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进行纠正,厂领导每月组织本厂安全设备人员进行安全检查 一次,对发现的事故隐患,按“四定”、“四不准”的原则进行整改,

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

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 体系建设报告 xxxx装备制造有限公司 2018年4月

目录 关于成立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和下发实施方案的通知 (01) 一、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级管控管理制度 (04) 二、职业病危害隐患排查与治理制度 (07) 三、职业病危害隐患排查与奖惩制度 (09) 四、职业病危害培训计划 (13) 五、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因素分析 (14) 六、职业病危害风险点清单 (19) 七、职业病危害分级 (20) 1、噪声作业分级 (20) 2、粉尘作业分级 (22) 3、接触化学毒物作业分级 (23) 4、作业岗位职业病危害总分级指数 (24) 5、职业病危害分级管控措施清单 (26) 九、职业病危害风险告知书 (36) 十、基础管理隐患排查清单 (44)

x x x x装备制造有限公司文件 [2018]3号 关于成立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领 导小组暨下发实施方案的通知 公司各部门及各级人员: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完善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 机制的通知》(鲁政办字〔2016〕36号),按照东营市统一部署,结合公司实际 情况,决定成立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两个体系建设(以下简称 “双职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并制定此实施方案。 一、任务目标 将《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与《安全生产风险分级 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建设体系》全面融合,建立完善安全生产和职业病危害风险 分级管控体系、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和安全生产标准化系统,实现关口前移、精准监 管、源头治理、科学预防。实现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从根本上防 范事故发生,构建公司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二、标准和依据 1、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完善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的 通知(鲁政办字〔2016〕36号) 2、山东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加快推进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与 隐患排查治理两个体系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鲁安办发〔2016〕10号) 3、《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风险风险分级管控体系细则》(DB37/T2973-2017) 4、《用人单位职业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细则》 三、组织机构 为加强“双职体系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活动取得实效,公司成立以 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双职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对工作进行全面组织、指 导和检查。

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包含风险管控上篇

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 责 任 制 上 篇

二○一七年五月 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 责任制目录 矿长 (1) 矿总支副书记 (11) 总工程师 (16) 安全副矿长 (24) 生产副矿长 (31) 机电副矿长 (38) 通防副总工程师 (45) 防治水副总工程师 (51) 机电副总工程师 (57) 采掘副总工程师 (64) 安全科科长 (74)

安全科副科长 (81) 调度室主任 (93) 调度室副主任 (98) 通防科科长 (107) 通防科副科长 (115) 机电科科长 (123) 机电科副科长 (129) 总务科 (229) 总务科科长 (233) 政工科科长 (244) 政工科副科长 (247) 职业病防治办公室主任 (255) 采煤区长 (293) 采煤主管技术员 (305) 采煤副区长 (309) 采煤工区机电副区长 (313) 采煤工区班组长 (318)

掘进工区 (324) 掘进工区区长 (329) 掘进工区支部书记 (336) 掘进工区主管技术员 (341) 掘进工区副区长 (346) 掘进工区机电副区长 (349) 掘进工区班组长 (354) 运搬工区 (360) 运搬区长 (364) 运搬党支部书记 (372) 运搬工区副区长 (376) 运搬工区机电副区长 (380) 运搬工区班组长 (385) 机电工区 (388) 机电工区区长 (393) 机电工区党支部书记 (400) 机电工区技术员 (405)

机电工区副区长 (410) 机电工区班组长 (414) 皮带工区 (417) 皮带工区区长 (422) 皮带工区党支部书记 (429) 皮带工区副区长 (433) 机修厂 (441) 机修厂厂长 (445) 机修厂副厂长 (449) 机修厂班组长 (453) 教培中心主任 (461)

职业健康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职业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建立职业危害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强化职业卫生主体责任,加强事故隐患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保障职工生命和公司财产安全,发现职业病危害防护、应急救援和职业卫生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隐患,对确定的职业病隐患进行干预、治理,减少职业病的发病风险,改善作业环境,杜绝职业病发生,制定本制度。 2 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存在职业病危害的职业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工作。 3引用的标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主席令第48号) 2.《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47号) 3.《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 理目录(2012年版)的通知》(安监总安健〔2012〕73号) 4.《山东省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础建设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鲁 安监发〔2013〕76号) 5.《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 务院令[2002]第352号) 6.《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总局令[2012]第47号) 7.《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 [2012]第48号) 8.《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 理总局令[2012]第49号) 9.《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安全 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2012]第51号) 10.《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安监总厅安健[2013]171号) 11.《职业病分类和目录》(国卫疾控发[2013]48号) 12.《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国卫疾控发[2015]92号) 13.《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告知与警示标识管理规范》(安监总厅 安健[2014]111号) 14.《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管理规范》(安监总厅安 健[2015]16号) 15.《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 1-2010) 16.《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GBZ 2.2-2007) 17.《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GBZ 158-2003) 18.《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指南》(GBZ/T 225-2010) 19.《工作场所防止职业中毒卫生工程防护措施规范》 (GBZ/T194-2007) 20.《工作场所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装置设置规范》(GBZ/T223-2009) 21.《高毒物品作业岗位职业病危害告知规范》(GBZ/T203-2007)

职业病危害事故隐患排查制度通用版

管理制度编号:YTO-FS-PD351 职业病危害事故隐患排查制度通用版 In Order T o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Of Daily Behavior, The Activities And T asks Are Controlled By The Determined Terms, So As T o Achieve The Effect Of Safe Production And Reduce Hidden Dangers. 标准/ 权威/ 规范/ 实用 Authoritative And Practical Standards

职业病危害事故隐患排查制度通用 版 使用提示:本管理制度文件可用于工作中为规范日常行为与作业运行过程的管理,通过对确定的条款对活动和任务实施控制,使活动和任务在受控状态,从而达到安全生产和减少隐患的效果。文件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 为了有效地控制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及时消除职业病危害事故隐患,确保职工安全健康,矿井采、掘、辅助、销售公司、物业公司等单位必须建立健全职业危害排查制度,按照职能公司管理部门每周、矿井区队每天、班组和车间每个班的要求,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事故隐患的排查。 对下列易于产生职业病卫生危害的场所进行定期排查。 (一)粉尘防治方面 对防尘系统、防尘管路、防尘水源及采掘工作面等有粉尘危害的作业场所的综合防尘设施、措施,必须每15天排查一次,并按照有关规定的时间间隔对作业场所的总粉尘浓度、工班个体和定点呼吸性粉尘浓度、粉尘中游离二氧化硅含量、粉尘分散度等进行检测,保证作业场所空气中粉尘浓度符合国家煤矿职业危害标准,并达到《煤矿安全规程》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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