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药事管理ppt课件

《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特点与主要内容

《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特点与主要内容 1.关于《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暂行规定》的有关说法,以下不正确的是: A. 提出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与一系列配套措施 B. 健康是人全面发展的基础 C. 公共卫生服务群众要主导 A. 国家药物政策、基本药物制度正在逐步实现 B. 医疗机构管理体制将有重大改革,实行“管、办”分开 C. 医院药事管理在“以医生为中心”理念指导下,稳步发展 A. 医疗技术、诊疗水平显著进步、质量提高 B. “全民医保”目标正在逐步实现 C. 临床诊疗指南、临床路径医疗技术规范的实施

A. 大量药品低水平重复生产,良莠难辨,遴选难度增加 B. 药品流通领域缺乏竞争 C. 医务人员用药知识明显不足 A. 2011 B. 2012 C. 2013 A. 医师、药师、护士是核心成员,但医师为主导 B. 参与团队的药师,主要是临床药师 C. 调剂药师对促进合理用药无明显作用 A. 编写规范 B. 水平低、质量差、问题多

C. 急需规范,急需提高质量 A. 促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B. 促进临床诊断和治疗 C. 促进临床药物合理应用、干预与教育作用 A. 1981年 B. 1987年 C. 1989年 A. 明确提出制定“药品处方集和基本用药供应目录” B. 规定要“建立药品遴选制度” C. 规定“调整药品品种或供应企业”不需要经PATC审定

A. 《药事管理规定》作了明确、详细论述 B. 临床药师不参与临床药物治疗 C. 对患者开展用药教育;指导患者安全用药 A. 合格药品在临床使用中出现的、任何可以防范的用药不当 B. 不合格药品在临床使用中出现的、任何可以防范的用药不当 C. 合格药品在临床使用中出现的、任何不可以防范的用药不当 A. 由于用药不当造成的对患者的损害 B. 由于患者用药过程中不遵循医嘱造成的对患者的损害 C. 由于药品质量不符合国家药品标准造成的对患者的损害 A. 药品调剂工作是药学技术服务的重要组成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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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全文) 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总后勤部卫生部 关于印发《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的通知 卫医政发〔2011〕1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中医药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各军区联勤部、各军兵种后勤部卫生部,总参三部后勤部卫生处,总参管理保障部、总政直工部、总装后勤部卫生局,军事科学院、国防大学、国防科技大学院(校)务部卫生部(处)、武警部队、后勤部卫生部,总后直属单位卫生部门: 2002年,卫生部会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共同制定了《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暂行规定》实施8年来,在各级卫生、中医药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的共同努力下,我国医疗机构药事管理和合理用药水平有了很大提高。在总结各地《暂行规定》实施情况的基础上,结合当前国家药物政策以及医疗机构药事管理工作的新形势和新任务,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和总后勤部卫生部共同对《暂行规定》进行了修订,制定了《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有关情况请及时报卫生部医政司、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医政司和总后卫生部药品器材局。 附件: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doc 卫生部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总后勤部卫生部 二〇一一年一月三十日 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医疗机构药事管理,促进药物合理应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是指医疗机构以病人为中心,以临床药学为基础,对临床用药全过程进行有效的组织实施与管理,促进临床科学、合理用药的药学技术服务和相关的药品管理工作。 第三条 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负责全国医疗机构药事管理工作的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中医药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医疗机构药事管理工作的监督管理。

医疗机构药事管理系统规定

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医疗机构药事管理,促进药物合理应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国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是指医疗机构以病人为中心,以临床药学为基础,对临床用药全过程进行有效的组织实施与管理,促进临床科学、合理用药的药学技术服务和相关的药品管理工作。 第三条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负责全国医疗机构药事管理工作的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中医药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医疗机构药事管理工作的监督管理。 军队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军队医疗机构药事管理工作的监督管理。 第四条医疗机构药事管理和药学工作是医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医疗机构应当根据本规定设置药事管理组织和药学部门。 第五条依法取得相应资格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方可从事药学专业技术工作。 第六条医疗机构不得将药品购销、使用情况作为医务人员或者部门、科室经济分配的依据。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不得在药品购销、使用中牟取不正当经济利益。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七条二级以上医院应当设立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其他医疗机构应当成立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组。 二级以上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委员由具有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药学、临床医学、护理和医院感染管理、医疗行政管理等人员组成。 成立医疗机构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组的医疗机构由药学、医务、护理、医院感染、临床科室等部门负责人和具有药师、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组成。 医疗机构负责人任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组)主任委员,药学和医务部门负责人任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组)副主任委员。 第八条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组)应当建立健全相应工作制度,日常工作由药学部门负责。

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

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 (一)总则 ★★★医疗机构药事管理的界定 是指医疗机构以病人为中心,以临床药学为基础,对临床用药全过程进行有效的组织实施与管理,促进临床科学、合理用药的药学技术服务和相关的药品管理工作。 ★★★★(二)组织机构 1.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的组成、职责 (1)组成 (2)职责

2、药学部门的设置和工作职责 (1)设置 医疗机构应当根据本机构功能、任务、规模设置相应的药学部门,配备和提供与药学部门工作任务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设备和设施。 三级医院设置药学部,并可根据实际情况设置二级科室;二级医院设置药剂科;其他医疗机构设置药房。 (2)职责 药学部门具体负责药品管理、药学专业技术服务和药事管理工作,开展以病人为中心,以合理用药为核心的临床药学工作,组织药师参与临床药物治疗,提供药学专业技术服务。(3)药学部门负责人的任职资格 (三)药物临床应用管理 1.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的界定 是对医疗机构临床诊断、预防和治疗疾病用药全过程实施监督管理。 2.医疗机构合理用药的原则 医疗机构应当遵循安全、有效、经济的合理用药原则,尊重患者对药品使用的知情权和隐私权。 ★★★3、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的具体规定 (1)医疗机构应当依据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和中成药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制定本机构基本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建立并落实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分级管理制度。 (2)医疗机构应当建立由医师、临床药师和护士组成的临床治疗团队,开展临床合理用药工作。 (3)医疗机构应当遵循有关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临床路径、临床诊疗指南和药品说明书等合理使用药物;对医师处方、用药医嘱的适宜性进行审核。 (4)医疗机构应当配备临床药师。临床药师应当全职参与临床药物治疗工作,对患者进行用药教育,指导患者安全用药。 (四)药剂管理 ★★★1.药品采购的规定 (1)医疗机构应当根据《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处方管理办法》、《国家处方集》、《药品采购供应质量管理规范》等制订本机构《药品处方集》和《基本用药供应目录》,编制药品采购计划,按规定购入药品。 (2)医疗机构应当制订本机构药品采购工作流程;建立健全药品成本核算和账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药品购入检查、验收制度;不得购入和使用不符合规定的药品。

医疗机构药事管理

医疗机构药事管理 医疗机构(institutions)是以救死扶伤,防病治病,保护人们健康为宗旨,从事疾病诊断、治疗活动的社会组织。 开办医疗机构必须依照法定程序申请、审批、登记,领取《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按性质分类 非营利性医疗机构、营利性医疗机构 按经济类型分类 国有、集体、联营、私营、台港澳合资合作、中外合资合作、其他 按机构类型分类 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卫生院、门诊部、诊所(医务室、村卫生室)、急救中心(站)、采供血机构、妇幼保健院(所、站)、专科疾病防治院(所、站)、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防疫站)、健康教育所(站)、其他 医疗机构药事(institutional pharmacy affairs) ?泛指医疗机构中一切与药品和药学服务有关的事物。 医疗机构药事管理(institutional pharmacy administration) ?指医疗机构内以服务病人为中心,以医院药学为基础,以临床药学为核心,促进临床科学、合理用药的药学技术服务和相关的药品管理工作。 医疗机构药事管理的特征 专业性 指医疗机构药事管理不同于一般行政管理工作,具有明显的药学专业特征。 实践性 指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是各种管理职能和方法在医疗机构药事活动中的实际运用。 服务性 突出了医疗机构药事管理的目的,即保障医疗机构药学服务工作的正常运行和不断发展,围绕医疗机构的总目标,高质高效地向病人和社会提供医疗卫生保健的综合服务。 医疗机构药事管理组织和药学部门 药事管理委员会(组) 认真贯彻执行《药品管理法》并监督实施; 确定本机构用药目录和处方手册; 审核本机构拟购入药品的品种、规格、剂型等,审核申报配制制剂及新药上市后临床观察的申请; 建立新药引进评审制度,制定本机构新药引进规则,建立评审专家库组成评委,负责对新药引进的评审工作; 定期分析本机构药物使用情况,组织专家评价本机构所用药物的临床疗效与安全性,提出淘汰药品品种意见; 组织特殊管理药品的使用和管理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组织药学教育、培训和监督、指导本机构临床各科室合理用药 (一)医疗机构药剂科 1.性质 机构事业性 专业技术性 综合管理性 2.任务 药品供应管理

医疗机构药事管理制度

医疗机构药事管理 制度 1

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医疗机构药事管理,促进药物合理应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是指医疗机构以病人为中心,以临床药学为基础,对临床用药全过程进行有效的组织实施与管理,促进临床科学、合理用药的药学技术服务和相关的药品管理工作。 第三条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负责全国医疗机构药事管理工作的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中医药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医疗机构药事管理工作的监督管理。 2

军队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军队医疗机构药事管理工作的监督管理。第四条医疗机构药事管理和药学工作是医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医疗机构应当根据本规定设置药事管理组织和药学部门。 第五条依法取得相应资格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方可从事药学专业技术工作。 第六条医疗机构不得将药品购销、使用情况作为医务人员或者部门、科室经济分配的依据。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不得在药品购销、使用中牟取不正当经济利益。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七条二级以上医院应当设立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其它医疗机构应当成立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组。 二级以上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委员由具有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药学、临床医学、护理和医院感染管理、医疗行政管理等人员组成。 成立医疗机构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组的医疗机构由药学、医务、护理、医院感染、临床科室等部门负责人和具有药师、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组成。 3

卫医政发〔2011〕11 号 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

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总后勤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的通知 卫医政发〔2011〕1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中医药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各军区联勤部、各军兵种后勤部卫生部,总参三部后勤部卫生处,总参管理保障部、总政直工部、总装后勤部卫生局,军事科学院、国防大学、国防科技大学院(校)务部卫生部(处)、武警部队、后勤部卫生部,总后直属单位卫生部门:2002年,卫生部会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共同制定了《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暂行规定》实施8年来,在各级卫生、中医药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的共同努力下,我国医疗机构药事管理和合理用药水平有了很大提高。在总结各地《暂行规定》实施情况的基础上,结合当前国家药物政策以及医疗机构药事管理工作的新形势和新任务,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和总后勤部卫生部共同对《暂行规定》进行了修订,制定了《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有关情况请及时报卫生部医政司、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医政司和总后卫生部药品器材局。 附件: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

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总后勤部卫生部 二〇一一年一月三十日

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医疗机构药事管理,促进药物合理应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是指医疗机构以病人为中心,以临床药学为基础,对临床用药全过程进行有效的组织实施与管理,促进临床科学、合理用药的药学技术服务和相关的药品管理工作。 第三条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负责全国医疗机构药事管理工作的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中医药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医疗机构药事管理工作的监督管理。 军队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军队医疗机构药事管理工作的监督管理。 第四条医疗机构药事管理和药学工作是医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医疗机构应当根据本规定设置药事管理组织和药学部门。 第五条依法取得相应资格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方可从事药学专业技术工作。

医疗机构药事管理

医疗机构药事管理 本章学习要点 1.医疗机构的概念及分类管理制度,医疗机构药事管理,医疗机构药事管理组织和药学部门。 2.医疗机构药学部门的性质、任务和管理模式。 3.药剂科人员配备的基本原则和各类人员的职责。 4.调剂、单位剂量调配、处方、静脉输液配置的概念,药剂科调剂的组织和管理,处方的审查、调配和处方管理制度。 5.医疗机构制剂管理规定、医疗机构制剂配制质量管理规. 6.医疗机构药品管理、药品采购、药品保管、药品经济管理的概念,医疗机构药品保管措施、医疗机构药品三级管理制度。 7.临床用药管理、合理用药、药学服务的概念,不合理用药的各种表现及其影响因素,药物临床应用管理。 二、复习题 (一)A型选择题(最佳选择题) 1.开办医疗机构必须依法取得( A.《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c.《医疗机构准许证》 E.《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 备选答案中只有一个最佳答案。 ) B.《医疗机构许可证》

D.《医疗机构执业准许证》 2.医疗机构配制制剂必须依法取得( ) A.《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B.《制剂许可证》 c.《营业执照》D.《医疗机构配制许可证》 E.《药品生产许可证》 3.医疗机构药学服务模式的思想是( ) A.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中心的思想 B.沿用生物.心理.社会医学模式 c.以病人为中心的指导思想 D.以医学保健为中心的指导思想 E.以药品为中心的指导思想 4.哪级以上医院应成立药事管理委员会( ) A.一级B.二级C.三级D.四级E.特级5.三级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由哪些方面专家组成( ) A.高级职称的医学、医院感染管理、医疗行政管理人员 B.中高级职称的医学、临床医学专家、执业药师、执业医师人员c.高级职称的药学、临床医学、医院感染管理、医疗行政管理人员D.高级职称的医学、临床药学、医院感染管理、医疗行政管理人员E.高级职称的医学、药学、行政管理人员 6.医院对药品的经济管理实行( ) A.金额管理、季度统计、实耗实销的管理办法 B.金额管理、控制加成、实耗实销的管理办法

2020年执业药师继续教育 :关于《加强医疗机构药事管理 促进合理用药的意见》解读

关于《加强医疗机构药事管理促进合理用药的意见》解读 您已考试通过,试题正确答案如下:关于《加强医疗机构药事管理促进合理用药的意见》解读 选择题(共10 题,每题10 分) 1 . (单选题)各级医疗机构形成的“1+X”用药模式正确的是() A .“1”为基本药物目录并为主导,“X”为医保目录药物 B .“1”为国家医保目录并为主导,“X”为非医保药物 C .“1”为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并为主导,“X”为非基本药物 D .“1”为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并为主导,“X”为医保目录药物 2 . (单选题)医疗机构负责本机构药品统一采购的是() A .药学部门 B .医务部门 C .供应部门 D .后勤部门

3 . (单选题)医疗机构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在确定采购目录和采购工作中,应加大其意见权重的是() A .管理专家 B .医学专家 C .药学专家 D .医保专家 4 . (单选题)医师开具处方依据是() A .相关疾病诊疗规范和经验用药,优先选用国家基本药物 B .相关用药指南和经验用药,优先选用国家医保目录药品。 C .相关临床路径和经验用药,优先选用国家组织集中采购和使用药品 D .相关疾病诊疗规范和用药指南,优先选用国家基本药物 5 . (单选题)药师加大处方审核和点评力度,为确保实现安全、有效、经济、适宜用药,应当及时与处方医师沟通并督促修改的是() A .不规范处方、用药不适宜处方及不经济处方 B .不规范处方、用药不适宜处方及超常处方 C .不规范处方、不经济及超常处方 D .不经济、用药不适宜处方及超常处方

6 . (单选题)为了保障药师合理薪酬待遇,应该建立的人才评聘机制是() A .结合药师不同岗位特点,以科研项目为导向 B .结合药师不同岗位特点,以科研论文为导向 C .结合药师不同岗位特点,以科研奖项为导向 D .结合药师不同岗位特点,以临床需求为导向 7 . (单选题)坚持公立医疗机构药房的公益性,可以开展的是() A .承包出租药房 B .向企业托管药房 C .与企业合作开设药店 D .与企业合作开展物流延伸服务 8 . (单选题)规范医疗机构用药目录,县域医疗共同体可做哪些工作() A .创建县域(社区内)药学服务中心,统筹协调区域内药学资源 B .加快建立和整合区域内的处方审核、用药指导、患者健康管理信息系统 C .建立县级医院药师能力提升的专门培训平台,引导和动员各大学、社团等社会力量共同参与

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

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 为了加强医疗机构药事管理,促进药物合理应用,,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和总后勤部卫生部共同制定了《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全文共七章四十六条,下面是规定的详细内容,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医疗机构药事管理,促进药物合理应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是指医疗机构以病人为中心,以临床药学为基础,对临床用药全过程进行有效的组织实施与管理,促进临床科学、合理用药的药学技术服务和相关的药品管理工作。 第三条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负责全国医疗机构药事管理工作的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中医药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医疗机构药事管理工作的监督管理。 军队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军队医疗机构药事管理工作的监督管理。 第四条医疗机构药事管理和药学工作是医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医疗机构应当根据本规定设置药事管理组织和药学部门。 第五条依法取得相应资格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方可从事药学专业技术工作。 第六条医疗机构不得将药品购销、使用情况作为医务人员或者部门、科室经济分配的依据。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不得在药品购销、使用中牟取不正当经济利益。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七条二级以上医院应当设立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其他医疗机构应当成立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组。 二级以上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委员由具有高级技术职务任

职资格的药学、临床医学、护理和医院感染管理、医疗行政管理等人员组成。 成立医疗机构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组的医疗机构由药学、医务、护理、医院感染、临床科室等部门负责人和具有药师、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组成。 医疗机构负责人任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组)主任委员,药学和医务部门负责人任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组)副主任委员。 第八条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组)应当建立健全相应工作制度,日常工作由药学部门负责。 第九条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组)的职责: (一)贯彻执行医疗卫生及药事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审核制定本机构药事管理和药学工作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 (二)制定本机构药品处方集和基本用药供应目录; (三)推动药物治疗相关临床诊疗指南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的制定与实施,监测、评估本机构药物使用情况,提出干预和改进措施,指导临床合理用药; (四)分析、评估用药风险和药品不良反应、药品损害事件,并提供咨询与指导; (五)建立药品遴选制度,审核本机构临床科室申请的新购入药品、调整药品品种或者供应企业和申报医院制剂等事宜; (六)监督、指导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及放射性药品的临床使用与规范化管理; (七)对医务人员进行有关药事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合理用药知识教育培训;向公众宣传安全用药知识。 第十条医疗机构医务部门应当指定专人,负责与医疗机构药物治疗相关的行政事务管理工作。 第十一条医疗机构应当根据本机构功能、任务、规模设置相应的药学部门,配备和提供与药学部门工作任务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设备和设施。 三级医院设置药学部,并可根据实际情况设置二级科室;二级医院设置药剂科;其他医疗机构设置药房。

医疗机构药事管理

医疗机构药事管理 (总分:31.50,做题时间:90分钟) 一、A型题(总题数:18,分数:18.00) 1.医疗机构一级管理药品的管理原则是 ?A.处方单独存放,每日清点,作到帐物相符 ?B.专柜存放,专帐登记 ?C.金额管理,季度盘点,以存定销 ?D.每日清点 ?E.专门管理,专册记录 (分数:1.00) A. √ B. C. D. E. 解析: 2.医疗机构每张处方有规定限量,一般门诊、急诊患者处方为 ?A.3日常用量 ?B.4日常用量 ?C.5日常用量 ?D.6日常用量 ?E.1周常用量 (分数:1.00) A. √ B. C. D. E. 解析: 3.毒性药品处方保存 ?A.1年 ?B.2年 ?C.3年 ?D.4年 ?E.5年

(分数:1.00) A. B. √ C. D. E. 解析: 4.医疗机构药事管理委员会一般任期为 ?A.1年,可连选连任 ?B.2年,可连选连任 ?C.3年,可连选连任 ?D.4年,不可连选连任 ?E.2年,不可连选连任 (分数:1.00) A. B. √ C. D. E. 解析: 5.《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暂行规定》是卫生部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于何时共同发布的 ?A.2000年1月 ?B.2001年2月 ?C.2002年1月 ?D.2003年1月 ?E.2002年12月 (分数:1.00) A. B. C. √ D. E. 解析: 6.在医院药剂科的设置中,不属于调剂部门是 ?A.门诊调剂

?B.住院部调剂 ?C.中药调剂 ?D.急诊调剂 ?E.普通制剂 (分数:1.00) A. B. C. D. E. √ 解析: 7.以下属于麻醉药品的是 ?A.可待因 ?B.普鲁卡因 ?C.咖啡因 ?D.安定 ?E.阿托品 (分数:1.00) A. √ B. C. D. E. 解析: 8.以下属于一类精神药品的是 ?A.咖啡因 ?B.安定 ?C.吗啡 ?D.哌替啶 ?E.舒乐安定 (分数:1.00) A. √ B. C. D.

医疗机构药事管理制度大全

医疗机构药事管理制度大全 医疗机构药事管理 第一节医疗机构及药学服务体系 随着医药卫生改革与发展,医疗机构及药学服务目前正发生重大的变化,从体制、形式到内容都处于变革之中。 一、医疗机构和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一)医疗机构的概念及类别 医疗机构(institutions)是以救死扶伤,防病治病,保护人们健康为宗旨,从事疾病诊断、治疗活动的社会组织。 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开办医疗机构必须依照法定程序申请、审批、登记,领取《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床位不满100张的医疗机构,其许可证每年校验1次,100张床位以上的医疗机构每3年校验1次。任何单位和个人,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不得开展诊疗活动,擅自执业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医疗机构的类别主要有:?各类型医院;?妇幼保健院;?乡、镇卫生院;?门诊部;?疗养院;?诊所;?村卫生室;?急救中心(站);?其他诊疗机构。 自20世纪80年代,我国医疗机构总数一直在15万—20万,其中县及县以上医院1.5万家左右。90年代末期个体诊所快速增加,据统计,医疗机构总数约31万家左右,其中县及县以上医院1.5万家左右,乡镇及街道卫生院5万余家,个体诊所12.5万家,从业人员500余万人。 (二)医疗机构分类管理制度 2000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体改办、卫生部等八个部门《关于城镇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意见》提出建立新的医疗机构分类管理制度。“将医

疗机构分为非营利性和营利性两类进行管理。国家根据医疗机构的性质、社会功能及其承担的任务,制定并实施不同的财政、价格政策。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在医疗服务体系中占主导地位,享受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政府举办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由同级财政给予合理补助,并按扣除财政补助和药品差价收入后的成本制定医疗服务价格;其他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不享受政府补助,医疗服务价格执行政府指导价。营利性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放开,依法自主经营,照章纳税。” (三)医疗服务体系 我国曾实行城、乡三级分级分工医疗、预防服务体系,也曾实行三级、三等分级分等医疗服务。随着改革的深入,原来的医疗服务体系已不适应形势发展。目前正在建立健全社区卫生服务组织、综合医院和专科医院合理分工的医疗服务体系。社区卫生服务组织主要从事预防、保健、健康教育、计划生育和常见病、多发病、诊断明确的慢性病的治疗和康复;综合医院和专科医院主要从事疾病诊治,其中大型医院主要从事急危重症、疑难病症的诊疗,并结合临床开展教育、科研工作。要形成规范的社区卫生服务组织和综合医院、专科医院双向转诊制度。保障广大群众对医疗服务的选择权,职工可以选择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就医、购药,也可以持医生开具的处方选择基本医疗保险定点药店 1 购药。位于城市的企业医疗机构将逐步移交地方政府统筹管理,纳入城镇医疗服务体系。 (四)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目前,我国正在全国范围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这一制度的原则是:基本医疗保险的水平要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发展水平相适应;城镇所有用人单位及其职工都要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实行属地管理;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双方共同负担;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帐户相结合。

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

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 The latest revision on November 22, 2020

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 (一)总则 ★★★医疗机构药事管理的界定 是指医疗机构以病人为中心,以临床药学为基础,对临床用药全过程进行有效的组织实施与管理,促进临床科学、合理用药的药学技术服务和相关的药品管理工作。 ★★★★(二)组织机构 1.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的组成、职责 (1)组成 医疗机 构 名称组成 二级以上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 治疗学委员会 委员由具有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药学、临床医学、护理和医院 感染管理、医疗行政管理等人员组成。 其他医疗机构药事管理与药物 治疗学组 由药学、医务、护理、医院感染、临床科室等部门负责人和具有药 师、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组成。 (2)职责 贯彻执 行法律 贯彻执行医疗卫生及药事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 制定规 章制度 审核制定本机构药事管理和药学工作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确定用 药范围 制定本机构药品处方集和基本用药供应目录 推动合理用药推动药物治疗相关临床诊疗指南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的制定与实施,监测、评估本机构药物使用情况,提出干预和改进措施,指导临床合理用药 评估用药安全分析、评估用药风险和药品不良反应、药品损害事件,并提供咨询与指导 审核新购药品及医院制剂建立药品遴选制度,审核本机构临床科室申请的新购入药品、调整药品品种或者供应企业和申报医院制剂等事宜 管理麻精毒放监督、指导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及放射性药品的临床使用与规范化管理 教育培训宣传对医务人员进行有关药事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合理用药知识教育培训;向公众宣传安险用药知识 2、药学部门的设置和工作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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