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眼中的法官和法官眼中的律师

律师眼中的法官和法官眼中的律师
律师眼中的法官和法官眼中的律师

律师眼中的法官和法官眼中的律师开庭后,法官与律师惺惺相惜,于是有了下面一番对话:法官:律师先生,你潇洒也。收了当事人的钱,在庭上言语一通,拔脚便走,留下一大堆活,由我来负责。真有点不公平。律师:法官阁下,非也。我自己给自己发工资,收点钱也不容易,还要受当事人指使。不如你,尊严又体面,有权又衣食无忧。法官:权是有点,但只是在庭上,开完庭,权就没了。我上面庭长院长等领导无数,他们管着呢。工作固然体面,但发展空间有限,一辈子在各个庭轮岗。律师:你独立审判,可以不听人管,领导不熟悉案情,也难以管啊?法官:领导管不住具体案件,但管得住人。若我不考虑领导意见,在这个案件上独立了,但在下次晋升或者调动上,也就难了。至于这点工资,也只能养家糊口,与你律师比,又算得了什么?。律师:听听律师钱多,其实律师的钱还要分给别人的,比如上交所里、上缴税金,给案件介绍人报酬。钱,不纯也。现在的律师,都是两条腿走路,一是关系,二是法律,关系在先,法律在后。钱,要拿去铺关系啊!法官:哎,我还在想你刚才在庭上说的话有没有道理呢?律师:我的话里面,有些是说给我的当事人听的,即使当事人没有道理,但为满足他的感情,我还得说;有些是说给对方当事人听的,让他觉得,我作为律师只想和平解决问题,而不是来得罪人的;有些话,才是说给你听的呢。法官:这个我当然能明辩,判断力可是法官的第一要素。所以,我在庭上要控制你的发言,只让你讲该讲的。至于你的狡辩,可是职业表演,我是不会理睬的,不过,我也还是要找个理由来驳掉它。律师:你慢慢驳,可以在判决书上告诉我。问题是,法官在判决书中老是回避分析过程,而只是告诉一个结果,理由还得律师去猜,我又不是你,又如何想得出。法官:我只告诉我想告诉的,还有的是无法告诉的,比如我认为哪个当事人诚实,那是庭审的直觉,直觉是无法以语言来表达的。其实,判决书好不好,与你律师是大有关系的。律师:判决书是你写的,是你文采、法律知识、经验、逻辑等的综合,与律师关系不大吧。法官:非也。判决书可不能杜撰,而是双方当事人辩论的总结。如果双方律师思维清晰,表达清楚,争点突出,我也就不那样费劲了。只怕律师思路不清,说三道四,那样我得不停概括争议焦点了。最可怕的是一方律师说是A,另一方说是B,而其实是C,那就变成我一个人在开庭了。律师:也别老说我律师思维,每一个的思维都有自己的角度,不能说与法官契合的就对,不契合就是不清楚。法律本来就充满争议,持之有理,言之有故就行了。再说,往往律师说了一大通,法官不闻不问,太浪费律师的智慧。律师接手一个案件,查找资料等,总下不少工夫的,而法官忙,不可能在每个个案集中精力的。法官:是的,就个案而言,律师下的功夫多于法官,但法官审理了大量的同类型案件,经验还是相对丰富的,因此不太犯会以偏盖全的错误。[!--empirenews.page--] 律师:的确,你使法律活化,使法律真正成为实在而有力量的规则。而我们律师是除了自由以外,是一无所有,对法律也是建议权,若不采纳则是空言。法官:自由最可贵。法官时间可是被分配光了,开庭、写文书、开会,属于自己的时间太少,压力大也。社会对法官的要求越来越高,而现在法官并非是千锤百炼竞争出来的,大都还是军队转干或者学校分配的。学校来的,层次也越来越高,不是硕士,就是博士,帽子大也。不进则退,没有水平迟早要下岗的。这不,我晚上还要赶着写论文呢。律师:各有各的苦经。我自由,但自由的代价是自己找饭吃。律师的竞争更利害。当今市场,没有关系,光有法律,是养不活自己的。整个社会就是一张关系网,以前是皇亲国戚,现在换为政党政治而已。冒昧阁下,现有一社会流行语:“法官是傀儡,律师是骗子”,对此有何高见?法官:虽偏激,但也不无道理。无论法官与律师,都是想把事情办好的,但体制所限,使法官不独立,律师不被尊重,而皆沦为技术官僚,成为“社会控制工具”,失去“人为目的,而非手段”的基本主体尊严。此是法律人的悲哀,更是社会的悲哀。律师:如此之言,院长听了必感冒,不如就此打住。你认为一个好律师的品位,该是如何的?法官:好律师应:其一,人格独立。律师思想自由,精神独立。在法律面前,是一个有勇气的斗士,不屈不挠坚持自己的意见。只服

从法律。不仅如此,律师还善于发现法律和推进法治。其二,可以爱财,但取之有道。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律师的两只眼睛,一只是法律眼光,另一只则是商业眼光。法律第一,不为钱而不择手段。其三,做事有余力则学问。律师做事第一,立身经济,但不应为经济而经济。行有余力则立言。做事总是急功近利的,而学术则是长久的。固然,学术未必有大发现,但于平凡中见真理,于小小法律事务中,形成或者改变故有之制度,有益于大众,功莫大焉。说了一通,我好象是一个好律师似的。那你们律师以为一个好法官,该是如何?律师:一个好法官应:其一,判断独立。判断是法官的第一要素,两造之词,扬长避短,是非混淆,在于明断。明断之基石,一是经验。“法律的生命在于经验而非逻辑”,“经验克服不可能之逻辑”,见多识广,天下人情事故都在心中,方能老谋深算,不为律师所欺。二是,知识博而精。经验判断的是事实,有其感性之一面。知识,则是理性之断,于事实认定之基础上,作一法律价值判断。但知识是死的,生硬的,需要法官去运用,以智慧串起经验,活化知识,形成准确之独立判断能力。其二,保守。法官须保守,固守于法律之内,一个规则主义者,不自炫其能以弄法。社会在变动,政治在反映,而法律滞后社会,是对成熟的固定。故法官遵循先例,崇古并保守。[!--empirenews.page--] 其三,艺术。生活是艺术,法律是享受。譬如庭审,巧妙之发问,细心之观测,则得演戏之趣。法官是一个指挥角色,一方在进攻,另一方则在守卫。实践孙子兵法,不亦乐乎。不过,可得小心,法官是律师的争取对象,一旦争取不得,则是打击对象。至于裁判文书,则更是一方天地。头绪乱者,可骈文,事理清者,可散文。深入而浅出,信笔而行,岂不乐乎!法官:你所说的可是另类法官也。另类法官,在法院中,人不多,不会得志。有点才华,被人妒忌。有点正直,常遭排挤。常被说成,棱角还在,不够成熟,可以搞审判,适合研究,但不宜当领导。最恨案件被干扰,就是没办法。律师;你所说的是另类律师也。另类律师,也是少数。对法官,不谄媚,不蔑视。对案件老老实实,一分为二分析,不打包票,不敢不尽力。超脱而同情。不以输而悲,不以赢而喜。业务不会很多,因为有时挑选当事人。钱不多,也不少。富人多收点,穷人少收点,但不白干。法官:同是另类法律人,当彼此尊重也。律师:是啊。尊重是彼此的。常听法官说,律师代理,不明法律,固执坚持己见,有无律师,差别不大。法官:也常听律师说,法官我心我素,我辨我的,他判他的。同是法律人,同一法律问题,见解不应大异,为何法官与律师,各自为战,互不尊重?律师:一是制度问题。现在法官和律师,以学校出来为主,所受法律训练相差无几。而法官之选拔,也是法院内部之争,非从出色律师中选拔。故法官与律师的水准,整体上可说持平。但制度上,法官乃职权主义,权利甚大,超越辩论主义。辩论主义要求,法官之判决,限于两造辩论内容之间,而事实上,法官为求正义,常突破之。故职权主义制度,使法官权力膨胀,而忽略律师。二是沟通问题。此之沟通,乃指群体之沟通,沟通方能互相了解,相互接受。同是法律人:法官侧重判断,处中立地位,兼听则明。而律师侧重一面,偏向一方,扬长避短。法官发现事实,而律师揭露事实,或隐瞒事实。律师乃出题者,法官乃解题者,出题乃建议,解题乃结论。若解题者从高明之出题者中来,则知己知彼,从容有余,否则,则难以得心应手。今之法官,未有单方思维训练,则洞察敏锐不足难免。因此,沟通之关键在于,法官之选拔机制,从律师中遴选。三是经验问题。律师对法官之尊重,乃对法律之尊重。法律是抽象的,法官是具体的,法官是法律的帝王,因此律师对法律的尊重,着重体现在对法官的尊重。一个老谋深算的老律师,很难对一个年纪轻轻的法官尊重,即便后者非常有才华。理由者简单,盖法律的生命在于经验,而非逻辑也。知识只是法律的一小部,或者说最基础的一部,经验者更为重要。而法官不尊重律师的原因,大都在于对律师意见的不认可。或者认为律师水平低下,或者认为律师肆意狡辩。固然,有此两类律师,不应获尊重。但事实上,社会生活是复杂的,律师之意见许多乃策略之举,非不知,而是知之而不为之也。须知,在一个纠纷的解决中,法律起的作用是最主要的,

但非全部,有时还需要考虑更多,譬如道德之影响,诉讼利益与社会效益等。其次,法律本身充满争议。律师乃一独立人格之法律人,言之有理,持之有故,即可谓成熟意见,不以法官之是非为是非,而法官也不应先入为主,与己同者为有理,不合己意者为无理。须细细甄别之,综合所有意见与资料后,谨慎断之。[!--empirenews.page--] 法官:你的意见太多,有理者听之,无理者斥之。我的最后意见是:法官与律师都是人,都是独立人格者,是平等的,真理也平等地在追求者手中,只是分工不同,社会角色相异。同是法律人,应有一种理性的温情的敬意-彼此尊重-一起走向公平。

律师与法官沟通有什么技巧

律师与法官沟通有什么技巧 律师与法官沟通的技巧 律师与法官沟通存在问题一、立案阶段 立案法官拒绝接收立案材料,不予立案的几种常见情形: 1、因提交的材料不全不予立案,如委托手续不全、身份证明不全、主要证据材料不全; 2、因提交的起诉状不符合要求不予立案,如当事人身份情况不 完整或错误、当事人联系 方式不明确、起诉地法院填写错误、当事人签名或盖章不符合要求; 3、因主体错误或不明确拒绝立案,如遗漏当事人、当事人罗列 过多、错误罗列第三人; 4、因管辖不明确拒绝立案,如不属于法院受案范围、不属于受 案法院管辖、被要求去有管辖权的其它法院; 5、因无法定性拒绝立案,如新类型案件、律师无法明确基础法 律关系、法官不能确定案由; 6、因诉讼请求不明确或其他原因拒绝立案,如请求事项不明确、诉讼标的不明确、诉讼请求相互矛盾、诉讼请求与基础法律关系相 互矛盾、要求分案(一案一诉)起诉。 上述情形,谭芳律师指出,律师要与立案法官进行有效沟通,必须分析原因,区别对待。 如果是自身的主观原因,则需要采取谦逊的态度,主动检讨自己的工作失误,请求立即补正或事后补正。 如果是与法官认识上的差异,应当采取耐心解释与虚心请教相结合的方式,尽可能说服法官。

如果是法官故意刁难或提出苛刻要求,律师则必须采取据理力争与要求投诉相结合的方式。 谭芳律师说,律师在与立案法官沟通应当注意以下几个问题。如: 1、文书上要仔细校对、材料上要充分准备,避免低级错误; 2、诉状上联系方式尽量详细,方便法官查找; 3、对于案由或管辖问题不明确、有可能发生争议的,尽可能在 诉状中的事实与理由部分进行详细的事实描述及法律条款的具体适用; 4、对于诉讼观点不确定的,在诉状中对于事实及理由的描述尽 可能简明扼要,不仅缩短了立案法官的审查时间,还为案情的变化 保留了应对的空间; 5、事先与当事人协商确定合适的诉讼标的,切勿临时填写; 6、要牢记立案的目的,不要与立案法官进行无谓的争吵。 律师与法官沟通存在问题二、审判阶段 谭芳律师说,这个阶段律师经常遇到的障碍有: 1、程序上的障碍,如法官迟迟不开庭; 2、不予开具调查令或进行调查; 3、不予进行诉讼保全或变更保全措施; 4、其它请求不被准许(如延期开庭、举证等)。 5、律师在开庭中发言经常被法官打断,被法官紧紧追问、不被 信任,甚至被奚落; 6、询问证人时被法官制止; 7、法庭辩论时发言不被法官关注和倾听; 8、被要求提交看似与本案无关的证据;

律师与法官沟通的技巧

律师与法官沟通的技巧 在法庭上,律师应该怎样跟法官沟通呢?以下是学习啦小编整理了律师与法官沟通的技巧,希望对你有帮助。 律师与法官沟通的技巧 律师与法官沟通存在问题一、立案阶段 立案法官拒绝接收立案材料,不予立案的几种常见情形: 1、因提交的材料不全不予立案,如委托手续不全、身份证明不全、主要证据材料不全; 2、因提交的起诉状不符合要求不予立案,如当事人身份情况不完整或错误、当事人联系 方式不明确、起诉地法院填写错误、当事人签名或盖章不符合要求; 3、因主体错误或不明确拒绝立案,如遗漏当事人、当事人罗列过多、错误罗列第三人; 4、因管辖不明确拒绝立案,如不属于法院受案范围、不属于受案法院管辖、被要求去有管辖权的其它法院; 5、因无法定性拒绝立案,如新类型案件、律师无法明确基础法律关系、法官不能确定案由; 6、因诉讼请求不明确或其他原因拒绝立案,如请求事项不明确、诉讼标的不明确、诉讼请求相互矛盾、诉讼请求与基础法律关系相互矛盾、要求分案(一案一诉)起诉。 上述情形,谭芳律师指出,律师要与立案法官进行有效沟通,必须分析原因,区 别对待。 如果是自身的主观原因,则需要采取谦逊的态度,主动检讨自己的工作失误,请 求立即补正或事后补正。 如果是与法官认识上的差异,应当采取耐心解释与虚心请教相结合的方式,尽可 能说服法官。 如果是法官故意刁难或提出苛刻要求,律师则必须采取据理力争与要求投诉相结 合的方式。 谭芳律师说,律师在与立案法官沟通应当注意以下几个问题。如:

1、文书上要仔细校对、材料上要充分准备,避免低级错误; 2、诉状上联系方式尽量详细,方便法官查找; 3、对于案由或管辖问题不明确、有可能发生争议的,尽可能在诉状中的事实与理由部分进行详细的事实描述及法律条款的具体适用; 4、对于诉讼观点不确定的,在诉状中对于事实及理由的描述尽可能简明扼要,不仅缩短了立案法官的审查时间,还为案情的变化保留了应对的空间; 5、事先与当事人协商确定合适的诉讼标的,切勿临时填写; 6、要牢记立案的目的,不要与立案法官进行无谓的争吵。 律师与法官沟通存在问题二、审判阶段 谭芳律师说,这个阶段律师经常遇到的障碍有: 1、程序上的障碍,如法官迟迟不开庭; 2、不予开具调查令或进行调查; 3、不予进行诉讼保全或变更保全措施; 4、其它请求不被准许(如延期开庭、举证等)。 5、律师在开庭中发言经常被法官打断,被法官紧紧追问、不被信任,甚至被奚落; 6、询问证人时被法官制止; 7、法庭辩论时发言不被法官关注和倾听; 8、被要求提交看似与本案无关的证据; 9、被法官施加压力,动员撤诉或接受调解意见; 10、有些律师甚至与法官发生激烈争执。 谭律师说,律师要在诉讼中与法官进行有效沟通,必须注意以下几点: 1、首先做到尊重法庭、尊重法官。 体现在尊重法官的权威。律师应当仪表端庄、彬彬有礼;态度谦和、情绪适当; 2、尊重对手、尊重对方当事人; 3、律师必须充分准备,熟悉案情。在表达时条理清楚、语言简洁。 4、律师可以针对不同类型的法官采取不同的沟通方式,因人而异、因时制宜。 谭律师说,通常法官有专家型的法官、经验型的法官、学院派的法官等等。律师可以针对这些类型的法官或是深入探讨法理,或是积极配合调解。 对此,谭律师一一举例说明,并分析其庭审特点,提出不同应对方式。 4、诉讼中与法官沟通时应注意不要与法官对立,切忌争吵。

一位法官的评述,说出了顾问律师的功能和价值!

一位法官的评述,说出了顾问律师的功能和价值! 来源| 法务之家本文仅供交流学习,若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我们将立即删除。“法律讲堂”投稿邮箱:2635079073@https://www.360docs.net/doc/2d16535799.html, 交流合作:微信号 zsm800418 一位法官朋友这样评述顾问律师: “顾问律师费就像5块钱的停车费,再便宜都有人会觉得贵!突然有一张罚单贴在你车上,让你交200元违章停车罚款的时候,你恨不得给自己一耳光,早知道给20元停车费也愿意! 当项目、公司出现问题,亏了几百万、上千万的时候才发现:那几万块甚至几十万的法律顾问费与损失相比真的很便宜、很划算,如大海一滴水!!!可惜很多时候已晚。 正是,风平浪静方显律师功能,风吹草动,才显律师价值!”很多朋友,或多或少的有这么一个疑问----我聘请的顾问律师能为企业做什么?以下的文字或许能解答各位朋友心中的 疑惑! 一、法律顾问工作的原则和目标 通过提供全面、深入的法律顾问服务,依法规范企业的经营管理行为,预防、减少企业法律纠纷和经营风险,提高企业在商场中的战斗力。 二、法律顾问工作的服务内容

1、协助公司处理各种纠纷 (1)纠纷种类,包括买卖合同纠纷、劳资人事纠纷、租赁纠纷、加工承揽纠纷、仓储纠纷、知识产权纠纷、股份转让纠纷等; (2)以顾问单位代表的身份,通过协商、谈判的方式友好解决上述纠纷;如协商不成的,可根据公司要求出具律师函;为顾问单位提供诉讼或者仲裁方案,必要时候,代理顾问单位参与诉讼或者仲裁; (3)协助顾问单位分析、查找发生上述纠纷的原因,做到亡羊补牢、防患于未然,杜绝此类纠纷再次发生。 2、协助顾问单位完善各项规章制度 (1)在经营制度发面,主要针对经营方式的合法性、风险性提供法律意见及防范方法,及时修改不符合《公司法》、《合同法》、《担保法》等法律法规的条款,使顾问单位的生产经营的合法性得到保障; (2)在管理制度方面,主要针对顾问单位内部诸如劳动人事管理制度的合法性提供法律意见,使其不违反《劳动法》及《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3、协助顾问单位对合同进行规范管理 (1)协助起草、审查、修改现有合同,分类制作合同范本,最大限度地避免合同签订过程中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主要针对原料采购、销售及特许委托代理销售、运输、仓储、租赁、专利技术和专有技术及商业秘密保密规则,劳动用工等;

最新律师助理年度个人工作总结

最新律师助理年度个人工作总结 最新律师助理年度个人工作总结 A. 做一项工作,要讲究实效,不要做重复性的工作。 B. 见到的人,一定要记住他的名字、联系方式、特征、特点,不会出现第二次见面时叫不出、叫错误的情况。 C. 处理的书面材料,至少从头到位、从上到下、从左到右、四角、横向、竖向全面细致地检查三遍以上;要求: 看清、看懂、好看。不能存在错别字是最低的要求。 D. 做完一件事情,再去做另一件事情。放一件东西、走一段路、作出的每一个行为要记下来,防止被突然而来的小插曲打断思路,忘记刚才的事情或行为。 E. 说话要过大脑,下笔之前要在脑中有思维,谨言慎行。 F. 说话清晰、有条理、绝不口吃、少说脏话。 G. 敏感度: 对证据的审查、对案件的理解、处理方式、利益均衡。 H. 卷宗皮上标明: 举证期限、开庭日期、工作人员及其当事人的联系方式、开庭地点。 I. 开庭卷宗内放置: 笔、白纸、相关法律法规等。 J. 关键是思维。办事情、写文章,思维先出发。比如说话如果没有思维,那么就容易结巴和无条理。 K. 追求速度,勿盲目,高质量是目标。

L. 把自己当成律师,当成是自己在办理案件,在这种态度下配合陈律工作。 M. 今日事、今日毕,不拖延。 N. 宜早不宜晚,提前准备、出发,防止突发时间。 O. 勤总结、勤反省。 P. 发邮件附件要打包,发邮件、传真后要电话确认是否收到、是否清晰。 Q. 发快递件要注意填写日期,并让邮递员签收、封口,防止邮递员私自变换快递公司。 R. 办公室的水及时换、地毯保持干净。把握原则: 从哪拿的,放哪里去。 S. 喝酒喝多但是一定克制自己。把握原则: 喝酒喝醉但头脑清醒、不说胡话、不办蠢事。 T. 谨慎,看不懂、不会、不明白的一定要问,不要迷迷糊糊,凡是要清晰明了。 U. 委托合同、顾问合同及所有手续,务必在20分钟内处理完毕。 V. 到任何一个地方,第一件事情就是买张地图,熟悉生活的环境、风情、民俗,利于自己的工作的开张。 W. 结合自身实际,创新完美方式。 X. 每天让自己进步一点点。 Y. 要知山多高,请问过来人。凡事不懂就多问。 Z. 融入陈律思维的最快捷方式是: 阅读陈律正在办理的案件、熟读陈律书写的法律文书。

律师与法官的法律职业伦理评价.doc

庆事宜以赠礼品、金钱、有价证券等,不得向法官请客送礼、行贿或者指示诱导当事人送礼、行贿”;第八条:“法官不得要求或者暗示律师向当事人索取财物或者其他利益”等。那么,这一具有“高压线性”性质的《若干规定》能否被我们的法官和律师自觉地遵守与执行,全社会都在拭目以待。本文拟从法律职业共同体的角度上,就法官与律师的关系、法官与律师的法律职业道德与伦理,以及法官与律师不正当关系的成因与规制等问题进行探讨,并提出了若干建议: 一、法律职业共同体中的法官与律师

法律职业共同体的形成在西方是一个长达数百年的历程,而这一历程又是与三个因素相联系、相适应的。其一是与社会进步相关联。人类社会从神权统治、君权统治到民主政治的发展,从统治到社会治理的转变,推动了法律职业及法律职业共同体的形成和发展。其二是与经济社会的发展相关联。首先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中出现社会化大生产,使人们逐步认识到分工与协作在人类社会生活中的重要意义,并将此广泛运用在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现代社会的高度专业化分工与更加密切的社会化协作的社会发展规律必然促使法律职业走上专业化的道路(从组织生产的角度看,实行专业化可提高效率,降低消耗,保证质量,大大提高规模效益),促进法律从业人员形成一种高度专业化的独立职业。其三是与人力资本理论的完善与应用相关联。人力资本理论的产生,

尤其是现代社会人力资源的合理开发和优化配置的理论,对包括法律职业在内的社会各行各业都产生了重大影响和积极作用,其结果是法律职业愈加合理完善,法律职业共同体愈加健全,逐步形成一整套独特的法律职业标志、法律职业意识、法律职业语言、法律职业知识、法律职业伦理、法律职业思维方式、法律职业共同的发展背景、法律职业的行业组织以及法律职业在社会中形成独立的阶层。在这个阶层中存在着三类法律人,第一类为应用类法律人,主要是法律实践者,由法官、律师、检察官以及立法人员等组成;第二类为学术类法律人,主要是法律研究者,如法学教授、法学研究人员等;第三类为辅助类技术应用型法律人,如书记官、法律助理、司法秘书、司法执行人员、 司法警察等人员。

法官和律师关系存在的问题及其症结分析

法律职业道德期末作业 法官和律师关系存在的问题及其症结分析 ——金钱和权力的游戏 授课教师:方流芳教授 学生:侯小伟 学号:0901301683

法官和律师关系存在的问题及其症结分析 近年来法官和律师之间丑闻不断,有法官落马的地方就能看到律师的身影,有律师陷入的案件却不仅仅限于法官。无论是郭生贵案,还是武汉中院的集体窝案,又或者是法院系统最高级别的“领导”之一最高法院原副院长黄松有案,似乎都难逃这样的魔咒,难怪有身兼法官与学者双重身份的吉林省高院院长张文显痛斥律师不要带坏了法官,并引发了一定范围内律师和法官之间的论战1,这样一种法律共同体之间的内讧,犹如亲兄弟间反目成仇,既让人看了热闹又不觉使一些人感到心痛和失望。 当我们一说及法官与律师之间的矛盾,立时想到的就是法官和律师之间互相勾兑不顾法律尊严谋取各自私利的关系,似乎律师和法官天生就是坏胚子,现在不坏,迟早也要坏,但是事实果真是这样非黑即白般的清楚吗,他们之间的关系果真如此简单吗? 中国法官的选拔制度造成多数法官在成为法官之前并不具备丰富的律师从业经历2,大多数是从一般职业或者法律专业毕业生中遴选3,这样一种来源构成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法官职业群体在之前职业生涯或者说学生生涯阶段财富积淀的匮乏,而在法治发达国家,以美国为代表,法官可以从优秀的法律实务工作者中选拔,而这些包括律师在内的法律实务工作者在成为法官之前的职业生涯中已经赚取了大量的财富,这些财富成为他们生活的有力保障。 另一方面,法官群体在中国的职业收入水平与其所应付出的努力和承担的社会期许相比也是相对不高的。在顺利进入法官这个行当之前需要经历至少两次笔试,一次是司法考试,一次是公务员考试。司法考试曾经被考生誉为“天下第一考”4,无论从考试难度及严格的通过率控制方面来说都曾是业界标杆。有志于成为法官人士所需要做的第一步就是参加司法考试并获得合格的成绩,而该项考试的通过率在2002年到2005年期间分别被控制在6.68%、8.75%、11.22%、14.39%这样一个水平之上,5尽管从趋势上来看以及近年来实际的通过率表现可以推断 1全国人大代表、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文显在2009年参加“两会”时曾说批评坏事儿的都是存心不良的律师,后该发言被冠以“坏事儿的都是存心不良的律师”在该打报刊、网站广泛传播,并引发律师的回击。相关报道见https://www.360docs.net/doc/2d16535799.html,/main.asp?url=/b1096385/d8*******.htm 2最高法院相关人士曾在一次访谈中提及法官的三种来源,虽然并未强调律师在法官来源中所占比例,但根据所提及的三种来源以及现实生活中的经验,可以推断律师在法官来源中所占比例不会太高甚至比较低。参见网址:https://www.360docs.net/doc/2d16535799.html,/a/20080309/001788.htm 3一般职业包括法院内部下级法院法官、法官助理以及一般工作人员,但是如果对这些人员的来源做进一步追问,似乎依然可以推定是此处所述来源 4对于这样一种“江湖地位”,具体来源尚不可知,但坊间基本如是口耳相传。网文“‘天下第一考’沦落记”可从侧面证实这样一种流传。参见网址:https://www.360docs.net/doc/2d16535799.html,/publicforum/content/free/1/1464576.shtml 5朱景文主编:中国法律发展报告——数据库和指标体系,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年6月第1版,p193

年度律师助理工作总结

年度律师助理工作总结 年度律师助理工作总结 20 年以来,在区委、区政府和xx管理区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在xx区法制局的业务指导下,本人始终坚持高举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伟大旗帜,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大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做好xx管理区的应债维权工作,努力化解各种矛盾,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一年来,接访应债、维权、维稳和法律服务工作取得了新的成绩,圆满地完成了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现将全年来的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201X年度律师工作的简要回顾。 全年主要工作概况。 、主要经验及做法。 1、充分发挥法律专业优势,积极做好普法工作。 一年来,本人积极投身于普法工作,根据五五普法工作目标和要求,紧紧围绕xx管理区应债维稳工作大局,积极应对应债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坚持说理释法,耐心解释,努力营造良好法制环境,提高机关和区属企业职工的法律素质,并结合工作实际,探索普法工作的新方法、新路子,采用下企业调研、开展普法课和专题法律讲座等多种形普法,取得了良好的实际效果,为促进xx管理区机关和区属两个文明建设和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贡献。 一是针对xx管理区属企业多的特点,重点宣传劳动法。本人多次深入到xx公司、xx房产、副食品公司、xx公司等企业,与职工交

心,着力宣讲劳动法和劳动仲裁法方面的法律知识,切实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二是宣讲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知识,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针对区属企业类型多、安全生产任务重的情况,每半年和节假期前都下企业进行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和督促,三年来,所有企业没有发生大的生产安全事故。 三是开展公务员依法行政教育,树立依法、高效、廉洁、责任公务员意识,为单位争先创优提供法律服务。 四是开展保密法的宣传教育,加强保密意识。xx管理区历史遗留问题较多,特别是一些工作秘密要求高,保密工作难度大。通过开展保密知识竞赛、签订保密责任状等形式进行保密法知识的宣传。 五是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的综合法理工作,做好法律服务,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2、妥善处理信访投诉,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今年,正逢亚运在广州举办,航展在珠海举行,两会是向世界展示珠海的良机,也是挑战,实现两个确保的敏感时期,维稳工作显得更为重要和突出。为认真落实区委、政府的要求,做好同区信访、司法部门的联络工作,建立互动、互通的信访联动机制,针对出现的个别影响较大、难以处理的信访案件,及时请求有关部门给予配合。本人还对历年来的重点上访案件进行排查,并向领导提出建议,确保排查到位、措施有力、责任明确。同时着重参与了对重点上访人物的稳控工作,为珠海航展积极的社会和谐稳定做出了努力。 3、充分运用专业知识,切实维护我方权益。

从法官的角度谈律师如何参加庭审

从法官的角度谈律师如何参加庭审 仇少明律师 阅读提示:常常见到律师撰文谈及庭审技巧,其中除法律专业技能外,也有一些关于如何争取法官认同的内容。那么从另外一个角度出发,在法官的眼中,出庭律师如何参加庭审?知己知彼,一名好的律师在代理当事人参加诉讼庭审前,首先要对庭审法官的心态有所了解。这里讲的法官心态,是指通常情况下站在公平立场上审理案件的普通法官的心态,不正常的心态不在此列。了解庭审法官心态,不是说要律师来揣摩法官对案件的审判思路,而是讲的法官在开庭时他希望律师怎么做。 法官在开庭时的正常心态 法官在开庭时的正常心态是什么?法官不希望长时间坐庭,希望庭审能够按照既定的节奏有序进行,不希望庭审过程松散拖沓,更不希望庭审中节外生枝出现其他意外情况。应当说,对常年坐庭审案的法官来说,这是一种正常的心态。 庭审是法官职业生涯中一项经常重复的日常工作,每天的工作就是在庭上机械地重复这些程序,而这些庭审程序又是必不可少的,当然希望尽快走完程序,尽快进入正题,他希望律师在庭审中的发言能够直截了当阐明观点,主题明确,论证过程简洁明了,减少不必要的空话。法官最不愿意看到的是回答问题七绕八绕,发言长篇大论看似洋洋洒洒,古今中外法学论述一大堆,但是没有几句与案件争议焦点有关,有些律师明知说的都是不着边际的废话,但是为了让当事人感受到他在用心负责任地代理案件,不惜花费精力写了长篇的代理词,并在庭上慷慨激昂地宣读,表面上取悦了当事人,实际上没有任何意义。 如何做一个合格的诉讼律师 年轻律师初涉律师行业,不要学大律师、名律师的做派,要兢兢业业认真做案件。当然不是说大律师不好,而是大律师、名律师都是从过去兢兢业业做起的,现在有了多年打拼的基础,不需要再像过去那样做小案子了,有的专做大标的经济案件,有的专做重大刑事案件,有的已经转入非诉讼领域,对普通案件很难投入全部精力去做。即使碍于朋友情面出面代理普通的小案子,很多事也都是安排助手做。 要做一个合格的诉讼律师,第一要具备敬业精神,这种敬业精神体现在踏踏实实做好每一件案件,为委托人争取应得的权利,让委托人感受到你是真正地服务于他的利益,代理费交得值,这样口口相传,赢得委托人的信任,才能承接更多的案件。第二要具备专业的法律素养,敬业只是做一个合格诉讼律师的基本条件,要真正达到合格,还必须熟悉掌握运用相关法律、法规,具备钻研精神。这里讲的法律素养,不是单纯地看有没有法律硕士、博士学位,有没

2020年度实习律师工作总结

2020年度实习律师工作总结 大家上午好!我是xxxxxx部的xxx。 我是在4月底的时候来我所实习过20多天的时间,今年6月18日一毕业就怀着一颗律师梦的心加入到我们祝融万权这个组织,目前为止已经半年多过去了。现在由我来做这半年多来的工作总结。 首先、我今年主要的工作内容是: 一、部门秘书工作,部门内部行政事务:督促部门成员完善签到、工时;每月月初总结部门工作情况,做部长联席会议表;汇总部门收结案情况;整理案卷等等. 二、xxxx案。自王xx群律师交代任务后,一直与当事人联系,收集、整理当事人寄来的材料,经过毕xx律师、彭xx律师、崔xx律师的指导完成一系列立案准备工作。 三、常年法律顾问单位的维护工作,为xx公司、xx公司、xx公司等常年法律顾问单位起草、修改合同,出具律师意见等等。 其次,我谈一下自己今年工作中所取得的收获。第一、xx这个案子的准备工作中其实是破费周折,由于当事人人数

较多,材料繁杂,再加上第一次立案失败后要面临一切都重新来过,自己在整理的过程中成一度出现过烦躁等负面情绪,当时准备好的材料都要通过彭律、崔律和毕律三人的审核,这里不得不说,崔律师是非常严谨的,往往材料整理的有一点问题,崔律都要我返工,在这一次又一次的反复修改中,我真心体会到了:严谨是成为一名优秀律师的前提,应具备任泰山崩于面前而面不改色的心理素质,不论外界发生了什么,我们都应守住严谨的底线,这样,才是尊重当事人的表现。从xx案我学到了很多,了解了律师办案的思维,同时也熟悉了流程,受益匪浅。 另一方面,我也积极参加所里的公开活动,比如演讲比赛、迎接新疆律师代表会、我所周年庆等等公共活动,这些对我来说非常有意义,拓宽了我的视野,增长了一定的知识。还有就是在七月份胡xx老师来我所讲授“诉讼图表可视化”等一些先进概念,我对此非常感兴趣,跟王欣学习了visio 制图的技巧,也成功的应用在了我们的诉讼过程中,个人认为这个软件是非常实用的,在此也向各位律师推荐。 最后,谈谈我工作中的不足,我认为在我工作的半年内,虽然观摩过一些老律师做案子,但是跟过的太少,满打满算,

律师眼中的法官和法官眼中的律师

律师眼中的法官和法官眼中的律师开庭后,法官与律师惺惺相惜,于是有了下面一番对话:法官:律师先生,你潇洒也。收了当事人的钱,在庭上言语一通,拔脚便走,留下一大堆活,由我来负责。真有点不公平。律师:法官阁下,非也。我自己给自己发工资,收点钱也不容易,还要受当事人指使。不如你,尊严又体面,有权又衣食无忧。法官:权是有点,但只是在庭上,开完庭,权就没了。我上面庭长院长等领导无数,他们管着呢。工作固然体面,但发展空间有限,一辈子在各个庭轮岗。律师:你独立审判,可以不听人管,领导不熟悉案情,也难以管啊?法官:领导管不住具体案件,但管得住人。若我不考虑领导意见,在这个案件上独立了,但在下次晋升或者调动上,也就难了。至于这点工资,也只能养家糊口,与你律师比,又算得了什么?。律师:听听律师钱多,其实律师的钱还要分给别人的,比如上交所里、上缴税金,给案件介绍人报酬。钱,不纯也。现在的律师,都是两条腿走路,一是关系,二是法律,关系在先,法律在后。钱,要拿去铺关系啊!法官:哎,我还在想你刚才在庭上说的话有没有道理呢?律师:我的话里面,有些是说给我的当事人听的,即使当事人没有道理,但为满足他的感情,我还得说;有些是说给对方当事人听的,让他觉得,我作为律师只想和平解决问题,而不是来得罪人的;有些话,才是说给你听的呢。法官:这个我当然能明辩,判断力可是法官的第一要素。所以,我在庭上要控制你的发言,只让你讲该讲的。至于你的狡辩,可是职业表演,我是不会理睬的,不过,我也还是要找个理由来驳掉它。律师:你慢慢驳,可以在判决书上告诉我。问题是,法官在判决书中老是回避分析过程,而只是告诉一个结果,理由还得律师去猜,我又不是你,又如何想得出。法官:我只告诉我想告诉的,还有的是无法告诉的,比如我认为哪个当事人诚实,那是庭审的直觉,直觉是无法以语言来表达的。其实,判决书好不好,与你律师是大有关系的。律师:判决书是你写的,是你文采、法律知识、经验、逻辑等的综合,与律师关系不大吧。法官:非也。判决书可不能杜撰,而是双方当事人辩论的总结。如果双方律师思维清晰,表达清楚,争点突出,我也就不那样费劲了。只怕律师思路不清,说三道四,那样我得不停概括争议焦点了。最可怕的是一方律师说是A,另一方说是B,而其实是C,那就变成我一个人在开庭了。律师:也别老说我律师思维,每一个的思维都有自己的角度,不能说与法官契合的就对,不契合就是不清楚。法律本来就充满争议,持之有理,言之有故就行了。再说,往往律师说了一大通,法官不闻不问,太浪费律师的智慧。律师接手一个案件,查找资料等,总下不少工夫的,而法官忙,不可能在每个个案集中精力的。法官:是的,就个案而言,律师下的功夫多于法官,但法官审理了大量的同类型案件,经验还是相对丰富的,因此不太犯会以偏盖全的错误。[!--empirenews.page--] 律师:的确,你使法律活化,使法律真正成为实在而有力量的规则。而我们律师是除了自由以外,是一无所有,对法律也是建议权,若不采纳则是空言。法官:自由最可贵。法官时间可是被分配光了,开庭、写文书、开会,属于自己的时间太少,压力大也。社会对法官的要求越来越高,而现在法官并非是千锤百炼竞争出来的,大都还是军队转干或者学校分配的。学校来的,层次也越来越高,不是硕士,就是博士,帽子大也。不进则退,没有水平迟早要下岗的。这不,我晚上还要赶着写论文呢。律师:各有各的苦经。我自由,但自由的代价是自己找饭吃。律师的竞争更利害。当今市场,没有关系,光有法律,是养不活自己的。整个社会就是一张关系网,以前是皇亲国戚,现在换为政党政治而已。冒昧阁下,现有一社会流行语:“法官是傀儡,律师是骗子”,对此有何高见?法官:虽偏激,但也不无道理。无论法官与律师,都是想把事情办好的,但体制所限,使法官不独立,律师不被尊重,而皆沦为技术官僚,成为“社会控制工具”,失去“人为目的,而非手段”的基本主体尊严。此是法律人的悲哀,更是社会的悲哀。律师:如此之言,院长听了必感冒,不如就此打住。你认为一个好律师的品位,该是如何的?法官:好律师应:其一,人格独立。律师思想自由,精神独立。在法律面前,是一个有勇气的斗士,不屈不挠坚持自己的意见。只服

XX律师助理年终个人工作总结

XX律师助理年终个人工作总结 一、要认清自己,处事有原则。 找不准位置,也就找不准工作的立足点、切入点、着力点,工作起来也就找不着“感觉”。律师助理处于“总管家”与“不管部长”的双重位置,围绕着中心工作,上协调领导,下联系群众,事务、政务都要过问,其他部门管不了、不该管的,都要律师助理去管。律师助理要把握好所应扮演的角色,把握好工作分寸,管理不巨细,参谋不决断,做到不揽权,不越权,不越位,不缺位,工作要到位。 二、需要耳聪目明,作好参谋工作。 从大的方面说,当助手重要的在于搞好信息、决策、督查工作。及时地捕捉信息,准确地做好反馈,积极地当好决策参谋。不仅要善于发现问题,还要认真分析问题,给领导解决问题提供决策参考。领导一旦采纳决策意见,还要制订决策备选方案。备选方案不能只是一种,要有多种方案,以便领导优中选优,“拍板定案”。决策制定后要采取得力措施狠抓落实,并及时做好督促检查和落实情况的反馈。 三、善于长袖善舞,作个好的“润滑剂”。 要协调好公司上下的关系。对上:要听从而不盲从,谦虚而不卑微,尊重但不违背原则盲从领导。待下:要做到三

管三不管。三管:事关大局的事,管;影响公司形象的事,管;有损公司利益的事,管。管则管严,不留余地。三不管:个人私生活不管;个人习惯不管;与公司无关的事不管。不求全责备,以礼,以诚,以情待人,不要盛气凌人,欺下瞒上,胡乱指挥。协调好内外关系,外求支持协作,内求团结向上。 四、高效快捷处理有关事务。 律师助理必须要有强烈的时效观念和意识,要具备求真务实、雷厉风行的工作作风以及运筹帷幄的领导艺术。在有限的时间里办好应办之事。要善于“分身”,明确该干什么,不该干什么,先干什么,后干什么。要有所为,有所不为。该别人“代劳”之事,要分解任务到人,并明责授权,责权相等。一旦分工、明责、授权,要少插手,多支持下级大胆工作。不要事无巨细,事必躬亲。不该为之事,“亲自”未必就好,还往往会挫伤员工的积极性。工作有成绩,也会有不足,要客观地分析是非功过,不要跟下边抢功争好。尤其是出现过错不要推诿,对自己的过错更不要上推下卸。工作要扎实,力求实绩、实效。工作不能摆花架子,更不能弄虚作假。要真实地反映情况,扎实地开展工作。 五、不断提升个人素质,增加人文魅力。 自身素质高,就会产生人文“魅力”和影响力。要当好律师助理,要靠权力的影响力,但更重要的是靠非权力的

法官喜欢怎样的律师

法官喜欢怎样的律师 法官与律师作为法律职业共同体的两个重要的组成部分,存在着千丝万缕的关系。诉讼律师如果能够更深入、更客观、更全面的了解法官,那么对自己的业务有很大帮助,即使有些只是在非常细微的地方。非诉律师如果有这方面的知识,其实对自己的非诉业务也是非常有帮助的,从诉讼角度审视非诉,更能把非诉的风险提前预判出来。法官与律师两个职业群体,本是法学院的同根生,也是法治时代的共同实现人。看诉状、开庭、调解、写判决,法官与律师虽然不是一个职业,却几乎是每一个工作日都要打交道的“合作者”。事实上,“好法官和好律师是惺惺相惜的,当然,并不是说在法庭外的惺惺相惜,而是在法庭上,通过各自的专业素养、法律人的互相尊重,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理性、配合完成各自的使命和责任”。律师如何获得法院工作人员的青睐?作为一名前法官,阳光所商事争议解决部的芮刚有着自己的感悟。 在法官眼中,优秀律师有哪些特点?又有哪些细节是律师容易忽略又经常犯的呢?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发展战略委员会曾经做了一份调查,这个调查涉及到了法官最欣赏的律师优点与最讨厌的律师缺点。根据调查的结果,关于法官“最欣赏的律师优点”,有46%的法官选择“恪守职业道德”,选择“法律专业娴熟”或者“业务精深”两者相加为41%,只有6%法官选择了“社交广泛”。作为比照,法官“最讨厌的律师缺点”,其中“挑词架讼”“重利忘义”各占26%、20%,两者相加正好等于“恪守职业道德”46%的比例。 由此可见,职业道德水平成为影响律师形象好坏的第一因素,而不是律师的专业水平。 影响律师形象的第二因素,是律师的专业水平。有不少法官认为律师“胡搅蛮缠”是最讨厌的缺点。在“您最欣赏律师的法庭表现”选项中,有44%法官选择了“旗帜鲜明,直接了当”,只有15%的法官选择了“雄辩宏论”,也有20%法官选择了“善于调解”,这显示出法官希望律师不仅要简明扼要阐述观点,而且非常希望律师能积极参与案件的调解。从该调查结果来看,“职业道德”和“业

律师在庭审中应当注意哪些技巧

律师在庭审中应当注意哪些技巧 庭审是当事人评判律师工作成果的重要标准,也是律师展现个人魅力的舞台。如果将诉讼比作考试的过程,庭前的准备工作就是考试前的学习和复习,庭审就是律师向自己的当事人交的答卷,判决就是法官打的分数。庭审技巧是律师在参与法院开庭审理案件过程中,为提高庭审质量而采取的具有共性和可操作性的技能。庭审技巧最直接的作用是提高开庭质量,让法官更容易接受律师提出的观点,让当事人更加认可律师的工作能力,同时,律师在这一过程中也实现了自我的价值。因此律师在法庭审理中应当注意适当运用一些技巧,提高庭审的质量。 一、庭审技巧的基础 庭审技巧当然要建立在对案件的透彻分析和充分论证之上,如果只强调技巧而忽视对案件本身的调查、分析、研究,那么所谓的技巧只会是无源之水和无本之木。因此,在庭审之前,至少在这几个方面已做了充分的工作: 1、就案件事实和纠纷形成过程已充分询问过当事人,特别是庭审中法官有可能向已方询问的事实。 2、就案件已做了充分的调查取证,对双方所提交证据的内容、证明力和证据间的关系有了充分的认识。 3、对方有可能对证据提出的异议,反驳观点和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的依据。 4、受诉法院或受诉法院的上一级法院审理类似案件的判例。 5、已方所依据的法律原理、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及学理解释。 6、法官有可能提出的问题和对案件产生的意见。 二、庭审技巧至少表现在以下方面: 1、质证 对证据的质证是庭审中最关键的一个环节。在一般的案件中,法官在质证结束后基本上就会产生倾向性的意见,所以质证不仅是双方展示证据的过程,还是感知法官审理思路的过程。法官看待证据,有点象在做拼图游戏,一份份证据就象一块块零碎的图版,法官将这些图版衔接起来,就出现了一幅完整的图画,也就还原出了案件的事实。质证就是拼图的过程。质证是围绕双方提供证据的三性(真实性、关联性、合法性)来展开的,双方对证据的争议往往会集中在证据的关联性上面。在陈述证据的关联性时,律师很容易将其与已方的主要观点联系起来,但是,有的法官将质证理解为是对证据本身的意见而不应涉及最终的观点,所以有时会打断律师的发言,要求在辩论阶段再陈述。 对此,笔者认为质证与辩论不能截然分开,因为证据要证明的是存在什么样的客观事实和这些客观事实在整个案件事实中处于什么地位的问题,这都需要在质证时就提出来,以便法官将证据与证明对象加以联系,所以律师此时就应当将主要观点溶入质证过程,但考虑到法官审理案件的习惯,这种“溶入”应当言简意赅,点到即止,提出观点稍加论证则可,不应过多展开,详细的论证可放到辩论阶段进行。 2、发问和回答问题 庭审中会涉及到向对方发问和回答法官和对方的发问。在向对方发问时,对方很可能为逃避问题而回答“这个问题与本案无关”,如果律师认为问题是重要的,应当提醒法官所问问题的重要性,由法官来向对方发问,这时对方就必须明确回答了。 法官的发问,代表了法官对案件的审理思路。法官询问的事实可能是记载在判决书中的事实。因此,仔细研究法官的发问,很可能就会感受到法官对案件的倾向性意见。这将会成

律师助理工作总结范文

律师助理工作总结范文 导读:本文是关于律师助理工作总结范文,希望能帮助到您! 非常感谢您对我的关心、帮助、支持和教导,我会在以后的工作中加倍努力、认真学习,不辜负您对我的信任、帮助和教导。以下是我一年以来的工作总结: 一、一年前,怀着兴奋而又紧张的心情来到集团,在你的关心、帮助下到中豪公司处理新螺蛳湾建设的相关法律事务。 一年过去了,我尽力完成工作,在思想觉悟方面有了进一步的提高,不经意间也发觉自己成熟、稳重了一些。在工作中,我深知自己的不足,欠缺的太多,于是不停的努力,明确工作的程序、方向,努力提高工作能力,在具体的工作中形成一个清晰的工作思路开展工作、完成工作。在接受你教导和帮助的同时,也总结了一些自己的方法方式,逐渐进入了工作状态,适应了工作环境,虽然所学知识的不全面和在实际运用中专业知识的匮乏、缺乏经验等问题会对好多问题产生错误判断和不利的影响,但处理事务时的心态有所改进,提高了应变能力、专业业务能力、做人处世的能力,消除了开始工作时的恐慌、不自信的畏缩状态,能比较自然的面对公司上下人员,在公司上下也逐渐稳固了我们服务的性质和角色的定位,工作成果也得到了公司的认可。我将继续努力,尽量在以后的工作中更深层次融入对方文化和工作模式,让其形成我们是不可或缺的思维模式和工作习惯,更加突出我们的位置,树立好我们律师集团的形象,显现法律人的专业魅

力和人格魅力,进一步把工作做好,尽最大努力体现我们的重要性和价值。 二、具体工作方面 主要是审查合同及公司在运营过程中产生的相关法律问题的各种事务,有书面的、有口头的、有专项的、也有临时的。各种类型的大小合同、文书共审阅了近600份,涉及面较广,牵涉各方面法律法规,具体情况不同内容也各自不同,我对各个合同、文书都做了认真细致的审查、汇报,尽快的给客户回复。在工作过程中,深深体会到专业知识的重要,加强法律功底迫在眉睫,我将加大学习有关专业方面的法律知识力度,提高工作技能和专业服务水平,提高做人处世的能力,为以后工作及面临问题的需要做好专业准备。 三、工作态度和勤奋敬业方面 我热爱自己的本职工作,能够正确认真的对待每一项工作,工作投入,热心为客户服务,认真遵守工作纪律,保证按时出勤,有效利用工作时间,坚守岗位,勤奋学习,以保质保量的完成工作。我会继续带着责任感与学习的心态努力去做好我应该做的每件事情,让自己各方面的能力得到提升,使自己能够更好的完成工作。 四、总结一年的工作 尽管我在这一年中向自己的目标迈进了一小步,有了一定的进步和成绩,可是我仍然看到自己还有许多不足,如:发展的不稳定,理论水平的欠缺,思考过于草率,经验的不足等,这都是我需要努力的方面,有待于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改进。在新的年

韩嘉毅-刑辩律师的沟通技巧

嘉毅刑辩律师的沟通技巧 前言 1、律师的工作是通过自己的言谈举止影响诉讼活动的参与人,让那些参与人做出有利于律师或者律师希望得到的答案。 2、赢得尊重的律师就是成功的。 根据我自己的经验,案件输了并不要紧,关键是你的当事人能够理解你,检察院、法院对你不满意并不要紧,你依然是个好律师。刑辩律师不以案件结果论输赢,关键要看你是否赢得他人的尊重。如果不能赢得别人的尊重,那你就失败了。 3、无罪的案件跟律师的沟通能力有关系。 2000年前,我每年都会有一个放出来的当事人,要么“实报实销”,关多少时间就判了多少时间;要么撤销案件。2000年后,这种案件就少了,被判无罪越来越难。一个无罪案件,与律师收费多少无关,与律师跟法官、检察官的关系无关,与法庭表现无关,但跟律师的沟通能力有关系。 4、律师的工作,除了充满技术性,还充满着行为艺术;操作过程当中,有很多事在人为的空间,而且一点点空间就是一个好律师真正发挥作用的地方。 一、与委托人的关系 1、充分理解并且同情委托人 最重要的人是委托人,被告人被羁押,真正付钱的人是委托人;最可爱的人是委托人;最可怕的人也是委托人。因为委托人有得是时间与精力,他们会采取各种各样的方式影响律师、法官、证人。 我见到的委托人,有的学习法律、有的搜集证据、有的是天天给律师打,让律师分析案件,有的委托人让律师天天去会见或者与法官沟通。 我的解决方法是耐心接待,细心解释,并且我习惯于在每项工作开始前与工作结束

后与委托人打招呼或见面。与其被委托人要求见面,还不如自己主动要求见面。 比如说我向法院申请调取一份证据,我会跟当事人打招呼。如果当事人很关心这件事,你可以让他来,把这份申请书也给他一份,让他提意见。他提出什么意见并不重要,关键是让他了解这个过程。 2、坚持原则 看守所里给犯罪嫌疑人传递信件、打;委托人擅自找证人。这类事,律师一定要坚持原则。 3、与委托人保持一定距离 4、不能打保票 5、与委托人建立战友关系 二、会见的沟通的作用 会见分为两类,一类是实质性会见,一类是安慰性会见。实质性会见包括侦查机关讯问后的第一次会见,拿到起诉意见书后的会见,拿到起诉书后的会见,阅卷过程中的会见,开庭前的会见。 第一次会见是实质性的会见,这次会见很重要,要与当事人就实际的问题进行沟通。这次会见,要给当事人讲解实体法、程序法的问题,让他明白案件的性质,刑事案件分为几个阶段、每个阶段都要做什么、他目前处于哪个阶段、还要过多久才会进入到下个阶段。 拿到起诉意见书后的会见是实质性会见。案件在侦查阶段时,律师不清楚案件的侦查方向在哪里,现在清楚了案件的方向,就可以与当事人就具体的案情进行沟通了。拿到起诉书后的会见也是实质性会见。律师已经拿到案卷了。起诉书与起诉意见书不一样,起诉书是最后提出,要让当事人就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进行讲解和交待,把他经历的事讲出来,他讲的事对律师的阅卷有帮助。 这里插一段关于如何科学阅卷的事。首先要搞清实体问题:罪名是什么、构成要件是什么、法律规定是什么、司法解释有哪些、相关案例有哪些,把实体问题搞清楚,

律师诉辩策略与法官裁判思维

律师诉辩策略与法官裁判思维 法律逻辑的主题下既包括了法官的裁判思维,也包括了律师的诉辩策略,二者立场不同,方法相通。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关于律师诉辩策略与法官裁判思维,欢迎借鉴参考。 1.法律逻辑研发手记:方向对了,速度才有意义 法律实务训练,离不开三个模块的组合:思维、技术、工具。法官们在讨论案件时经常评论说,“这个案件打错了。”“不该这么打。”这种“错”,是路径之错,方向既已偏离,再拔足狂奔,也只会更远离目的地。法律人不可能剥离思维去谈技术。方向对了,速度才有意义。作为法官,要掌握规范的裁判方法;作为律师,要探求最佳的诉辩策略,它们的基础,不是灵感所至,而是逻辑的道路。 2.法官谈有技术有思维的诉讼 无论是证据突破、文书表达还是说服法官,诉讼思维方法都是统领其间的核心,而技术赋予了思维跃然庭上的外壳。法官心中永远有一条逻辑推理之路,律师除非能踩在这条路上并跟上步伐,才有胜利到达终点的机会。

3.法官视角下的诉辩攻防章法 在法官视角下,诉辩攻防,都有章法程式可循,这些既是专业人士的技能体现,也是案件胜诉的关键。关法出品,必属精品:) 4.律师学习法官思维,究竟该学什么? 在诉讼中,律师最渴望了解的,恐怕就是法官究竟为何会作出这样的裁判。因为,只有洞察法官如何思考,掌握裁判如何形成,知晓“裁判背后的故事”,律师才会有说服法官的底气。这大概就是律师学习并了解法官思维的终极动力。 5.法官谈律师如何与法官“协作” 法官与两造律师之间的“协作”,是思维与技术的沟通。清晰的庭审思路、缜密的逻辑分析、精炼的观点表达,组成了唯有参与庭审的法官与律师才能体会的精彩。 6.法官谈诉讼中如何援引案例 我国的案例指导制度建立不久,对于各种案例的效力、发布程序、适用方式、如何发挥作用等等,有争议也有误读。诉讼中如何援引案例作为论证依据?法官为你清晰解读。 7.民事法官的裁判理念和方法

律师助理年终工作总结

律师助理年终工作总结 律师助理年终工作总结范文一20xx年,我毕业了,正式成为社会的一员。不再有在校大学生的身份,我很惬意,因为我期盼已久,准备大展宏图。 20xx年5月25日下午一点半,伴着淅淅沥沥的小雨,一路寻到金仙桥来,迈进律所的大门,闯进了大家的眼帘,短暂打乱了下大家的宁静后,依循进了任老师的办公室。 从此,我便跟随任老师和曾哥协助处理法律事务了。也正式做起了助理工作,跟以前学生时代实习时,名义上的助理大不一样了。有了重任,有了不能推卸的责任感。 书写诉讼文书,准备诉讼材料,查询法律条文、当事人信息和财产线索,回复网上咨询是我的主要工作内容。期间各种类型的案件都有接触办理,包括劳动案件、医疗纠纷、房地产、合伙、借贷、合同、人身损害赔偿、知识产权、金融、公司法务及少量刑事案件,其中主要还是以民商事纠纷办理为主。 任老师主要做金融领域业务,我接触的比较多的就是银行不良资产的处理案件,且所办理的大部分案件都是在执行阶段,使本人增长了不少新的关于案件执行中的实践操作经验。 资产包案件,听上去真的很光鲜,好像很高端的样子,其实就是一堆烂帐烂债等着去讨。而律师这个职业呢,人人都说律师是自由职业者,高收入人群,但是,其实就我看来,

律师这个所谓的自由职业者在某种程度上恰恰是最不自由的,至于高收入,姑且不谈每年有多少律师在温饱线上挣扎,就是这些高收入的律师,每个人都是在非常非常努力的工作,甚至于常常是在超出一般人能量范围内的工作。再看资产包案件,为了一个案件,我们通常需要发动各方面的能量,利用一切可利用的资源,包括政府部门的档案,相关单位的人脉,涉案单位的现场考察与取证,涉案人员的找寻,最后的谈判等等,这个时候,觉得律师既是法律专家,还得是公关高手,谈判专家,演员、侦探正是在这个过程中,我开始第一次严重而认真的意识到律师这个职业的艰辛和幸福,律师们的努力和无奈,因而也多了一些敬佩与犹疑。 谈到资产包,记得第一次看到资产包的材料时,我的确是非常惊讶,甚至震撼的,那么多的贷款,是怎么流出去的?而那些相同法人代表的公司又是怎么取得这些贷款的?怎么可以一个空头公司为另外一个空头公司担保贷款?银行的贷款审核员难道就看不出风险?这些烂帐,最终都是由谁来买单呢?难道真的是窃钩者诛,窃国者诸侯?虽然这些问题不是年终总结应该深究的问题,但这又的确是我在过去的一年中无法忍住不去思考的问题。 做资产包的过程,也让我强烈感受到到了工作安排和计划的重要性。在很多时候,我个人是感觉到了整体规划原本可以更强些,这样有些事情可能就不需要反复的去做,比如说时效的问题,在整个操作资产包案件的过程中,应该说这是一个前提性的工作,校对时效文件的工作就反复了很多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