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景园林图例图示标准

风景园林图例图示标准
风景园林图例图示标准

风景园林图例图示标准

1总则

1.0.1 为了统一风景园林制图的常用图例图示,适应风景园林的建设发展,制定本标准。

1.0.2本标准适用于绘制风景名胜区、城市绿地系统的 规划图及园林绿地规划和设计图。

1.0.3未规定的图例图示,宜根据本标准的原则和所列图例的规律性进行派生,图例图示的形象应以简 明、清晰、美观为原则。

1.0.4图例图示的尺度应根据图纸的比例、设计的深度和图面效果去定。

1.0.5图例 图示可进一步用字母、数字、文字等加以补充。

1.0.6风景园林制图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风景名胜区与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图例

2.1地界

序号 名 称

图 例

说 明 2.1.1 风景名 胜区(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等界

2.1.2 景区、 功能分区界

2.1.3 外围保 护地带界

2.1.4 绿地界

用中实 线表示

序号 名 称 图 例 说 明

2.2.1 景点

各级景 点依圆的大小相区别;

左图为 现状景点,右图为规划景点。

2.2.2 古建筑 2.2.2~2.2.29所列图例宜供宏观规划时用,其不反映实际地形及形态。需区分现状与规划时,可用单线 圆表示现状景点、景物, 双线表示规划景点、景物。

2.2.3 塔

2.2.4 建 筑(佛教、

道教、基督

教……)

2.2.5 牌坊、 牌楼

2.2.6 桥

2.2.8 墓、墓园

2.2.9 文化遗址

2.2.10 摩崖石刻

2.2.11 古井

2.2.12 山岳

2.2.13 孤峰

2.2.14 群峰

2.2.15 岩洞也可表示地下人工景点2.2.16 峡谷

2.2.17 奇石、礁石

2.2.18 陡崖

2.2.19 瀑布

2.2.20 泉

2.2.21 温泉

2.2.22 湖泊

2.2.23 海滩溪滩也可用此图例

2.2.24 古树名木

2.2.25 森林

2.2.26 公园

2.2.28 植物园

2.2.29 烈士陵 园

序号 名 称 图 例

说 明

2.3.1

综合服 务设施点

各级服 务设施可依方形大小相区别。左图为现状设施,右图为规划设施。

2.3.2 公共汽 车站

2.3.2~2.3.23所列图例宜供宏观规划时用,其不反映实

际地形及形态。需区分现状与规划时,可用单线 方框表示现状设施,双线方框表示规划设施。

2.3.3 火车站

2.3.4 飞机场

2.3.5 码头、 港口

2.3.6 缆车站

2.3.7 停车场

室停 车场外框用虚线表示 2.3.8 加油站

2.3.9 医疗设 施点

2.3.10 公共厕 所

2.3.11 文化娱 乐点

2.3.12 旅游宾 馆

2.3.13 度假 村、休养所

2.3.14 疗养院

2.3.15 银行

包括储 蓄所、信用社、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

2.3.16 邮电所 (局)

2.3.17 公用电 话点

包括公 用亭、所、局等 2.3.18 餐饮点

2.3.19

风景区 管理站

(处、局) 2.3.20

消防 站、消防专

用房间

2.3.21 公安、 保卫站

包括各 级派出所、处、局等 2.3.22 气象站

2.3.23 野营地

序号

名 称

图 例

说 明 2.4.1 天然游 泳场

2.4.2 水上运 动场

2.4.3 游乐场

2.4.4 运动场

2.4.5 跑马场

2.4.6 赛车场

2.4.7 高尔夫 球场

序号 名 称 图 例

说 明 2.5.1 电视差 转台

2.5.2 发电站

2.5.3 变电所

2.5.4 给水厂

2.5.5 污水处理厂2.5.6 垃圾处理站

2.5.7 公路、汽车游览站上图以双线表示,用中实线;下图以单线表示,用粗实线

2.5.8 小路、步行游览站上图以双线表示,用细实线;下图以单线表示,用中实线

2.5.9 山地步游小路上图以双线加台阶表示,用细实线;下图以单线表示,用虚线

2.5.10 隧道

2.5.11 架空索道线

2.5.12 斜坡缆车线

2.5.13 高架轻轨线

2.5.14 水上游览线细虚线

2.5.15 架空电力电讯线

粗实线中插入管线代号,管线代号按

现行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标注

2.5.16 管线

序号名称图例说明

2.6.1 村镇建设地

2.6.2 风景游览地图中斜线与水平线成45度角

2.6.3 旅游度 假地

2.6.4 服务设 施地

2.6.5 市政设 施地

2.6.6 农业用 地

2.6.7

游憩、 观赏绿地

2.6.8 防护绿 地

2.6.9 文物保 护地

包括地 面和地下两大类,地下文物保护地外框用粗虚线表示

2.6.10 苗圃花 圃地

2.6.11 特殊用 地

2.6.12 针叶林 地

2.6.12~2.6.17表示林 地的线形图例中叶可插入GB7929-87的相应 符号。需区分天然林地、人工林地时,可用细线界框表示天然林地,粗线界框表示人工林地。 2.6.13 阔叶林 地

2.6.14

针阔混 交林

2.6.15 灌木林 地

2.6.16 竹林地

2.6.17 经济林 地

2.6.18 草原、 草圃

3 园林绿地规划设计图例

3.1建筑

序号 名 称 图 例

说 明 3.1.1 规划的 建筑物 用粗实 线表示 3.1.2 原有的 建筑物

用细实 线表示 3.1.3

规划扩 建的预留或建筑物 用中虚 线表示 3.1.4 拆除的 建筑物

用细实 线表示

3.1.5 地下建 筑物 用粗虚 线表示

3.1.6 坡屋顶 建筑 包括瓦 顶、石片顶、饰面砖顶 3.1.7 草顶建 筑或简易建筑 3.1.8 温室建 筑

序号 名称 图例

说明 3.2.1

自然山 石假山

3.2.2

人工塑 石假山

3.2.3 土石假 山

包括 “土包石”、“石包土”及土假 山

3.2.4 独立景 石

3.3水体

序号 名 称 图 例

说 明 3.3.1

自然形 水体

3.3.2

规划行 水体

3.3.3

跌水、 瀑布

3.3.4 旱涧

3.3.5

溪涧

序号

名 称

图 例

说 明

3.4.1 喷泉

仅表示 位置、不表示具体形态,以下叶可依据设计形态表示

3.4.2 雕塑

3.4.3 花台

3.4.4 座凳

3.4.5 花架

3.4.6 围墙

上图为 实砌或漏空围墙; 下图为 栅栏或篱笆围墙 3.4.7 栏杆

上图为 非金属栏杆; 下图为 金属栏杆

3.4.8 园灯

3.4.9 饮水台

3.4.10 指示牌

序号名称图例说明

3.5.1 护坡

3.5.2 挡土墙突出的一侧表示被挡土的一方

3.5.3 排水明沟上图用于比例较大的图面;下图用于比例较小的图面

3.5.4 有盖的排水沟上图用于比例较大的图例;下图用于比例较小的图面

3.5.5 雨水井

3.5.6 消火栓井

3.5.7 喷灌点

3.5.8 道路

3.5.9 铺装路面

3.5.10 台阶箭头指向表示向下

3.5.11 铺砌场地也可依据设计形态表示

3.5.12 车行桥

也可依据设计形态表示3.5.13 人行桥

3.5.14 亭桥

3.5.15 铁索桥

3.5.16 汀步

3.5.17 涵洞

3.5.18 水闸

3.5.19 码头

上图为固定码头;

下图为浮动码头

3.5.20 驳岸

上图为假山石自然式驳岸;

下图为整形砌筑规划式驳岸

3.6植物

序号名称图例说明

3.6.1 落叶阔叶乔木

3.6.1~

3.6.14

中落叶

乔、灌木

均不填

斜线;长

绿乔、灌

木加画

45度细

斜线。阔

叶树的

外围线

用弧裂

形或圆

形线;针

3.6.2 长绿阔叶乔木

3.6.3 落叶针叶乔木

3.6.4 长绿针叶乔木

3.6.5 落叶灌木

3.6.6 常绿灌木

叶树的

外围线

用锯齿

形或斜

刺形线。

乔木外

形成圆

形;灌木

外形成

不规则

形乔木

图例中

粗线小

圆表示

现有乔

木,细小

十字表

示设计

乔木。灌

木图例

中黑点

表示种

植位置。

凡大片

树林可

省略图

例中的

小圆、

小十字

及黑点。

3.6.7 阔叶乔木疏林

3.6.8 针叶乔木疏林常绿林或落叶林根据图面表现的需要加或不加45度细斜线

3.6.9 阔叶乔木密林3.6.10 针叶乔木密林3.6.11 落叶灌木疏林3.6.12 落叶花灌木疏林3.6.13 长绿灌木密林3.6.14 长绿花灌木密林3.6.15 自然形绿篱

3.6.16 整形绿篱

3.6.17 镶边植物

3.6.18 一、二年生草本花卉

3.6.19 多年生及宿根草本花卉

3.6.20 一般草皮3.6.21 缀花草皮3.6.22 整形树木3.6.23 竹丛

3.6.24 棕榈植物

3.6.25 仙人掌植物

3.6.26 藤本植物

3.6.27 水生植物

4 树木形态图示

序号名称图例说明4.1.1 主轴干侧分枝形

4.1.2 主轴干无分枝形

4.1.3 无主轴干多枝形

4.1.4 无主轴干垂枝形

4.1.5 无主轴干丛生形

4.1.6 无主轴干匍匐形

序号名称图例说明

4.2.1 圆锥形树冠轮廓线,凡针叶树用锯齿形;凡阔叶树用弧裂形表示

4.2.2 椭圆形4.2.3 圆球形4.2.4 垂枝形4.2.5 伞形4.2.6 匍匐形

园林景观通用规范标准汇总

园林景观常用规范汇总 一、规划设计类: 《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 50180—93(2002年版) 《公园设计规范》CJJ 48-92 《风景名胜区规划规范》GB50298-1999 《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CJJ 75-97 《城市用地竖向规划规范》GJJ 83-99 《城市绿地设计规范》 GB50420-2007 《无障碍设计规范》GB 50763—2012 《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JGJ 50-2001 《城市绿地分类标准》 CJJT85-2002 《公路环境保护设计规范》 JTG B04-2010 《石油化工厂区绿化设计规范》 SH3008-2000 《森林公园总体设计规范》 LY/T5132—95 《居住区环境景观设计导则》(2006正式版) 《城市湿地公园规划设计导则》(试行) 《屋顶绿化规范》DB11/T 281—2005 北京市地方标准 《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编制纲要(试行)》(建城〔2002〕240号文) 《城市绿线管理办法》(建设部2002.11.01实施) 二、建筑类: 《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 50352-2005 《住宅建筑规范》GB 50368-2005 《园林园建工程规范》 《园林古建工程技术操作规程》 三、消防类: 《小区消防车道设计规范》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45-95(2005年版) 三、绿化类: 《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A3 82-2012 《城市绿化条例》(国务院1992.08.01实施) 《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标准》(建城[1995]383号) 《城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城[2000]192号)《城市绿化和园林绿地用植物材料》CJ/T 24—1999 四、其他类: 《景观施工图绘图规范》(施工图分册) 《风景园林图例图示标准》CJJ-67-95 《园林绿化工程竣工图编制规范》DB11/T 989-2013

CJJ67-95风景园林图例图示标准1(doc 17页

CJJ67-95风景园林图例图示标准1(doc 17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风景园林图例图示标准 standard for Graphic of Landscape Architecture CJJ 67-95 条文说明 主编单位:同济大学建筑城市规划学院 前言 根据原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87)城科字第276号文的要求,由同济大学建筑城市规划学院主编,上海市园林设计院等单位参加共同编制的《风景园林图例图示标准》(CJJ 67-95),经建设部1995年7月25日,以建标[1995]427号文批准,业已发布。 为便于广大设计、施工、科研、学校等单位的有关人员在使用本规范时能正确理解和执行条文规定,《风景园林图例图示标准》编制组按章、节、条顺序,编制了本规范的条文说明,供国内使用者参考。在使用中如发现本条文说明有欠妥之处,清将意见函寄同济大学建筑城市规划学院。

本条文说明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出版。 1 总则 1.0.1 风景园林图例图示是规划设计图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在50年代,大多数参照苏联城市绿地规划、设计图。自1979年改革开放以来,随着风景园林事业的发展,出现了许多新的内容和项目,规划设计图例图示也浩繁纷呈,差异颇大,不够统一。为了使风景园林制图的常用图例图示规范化,达到统一,以提高绘制风景园林规划设计图的质量和效率,适应当今信息时代的要求,特制定本标准。 1.0.2 本标准在研究了建国以来风景园林图例图示的基础上,将其系统化,适用于风景名胜区与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图、园林绿地规划设计图、树木形态的表达,包括枝干与树冠的立面图示。 1.0.3 风景园林规划设计内容非常丰富,而且在不断更新充实,本标准所制定的图例图示不可能包罗万象,只能是常见的、基本的图示图例,凡未规定的可依据以下原则和规律进行派生: (1)图例图示的形象应简明、清晰、美观。 (2)图例图示的形象应与代表性实物形态特征或国内外常用符号相一致,如地界、各种道路、管线等图例均以线型形象标识;用地类型图例则采取面状各种图形符号标识;风景名胜区中的景点均以圆形外框,内加该景点的代表性景物形态特征或国内外常用符号,前者如古

风景园林图例图示标准

风景园林图例图示标准 1总则 1.0.1 为了统一风景园林制图的常用图例图示,适应风景园林的建设发展,制定本标准。 1.0.2本标准适用于绘制风景名胜区、城市绿地系统的 规划图及园林绿地规划和设计图。 1.0.3未规定的图例图示,宜根据本标准的原则和所列图例的规律性进行派生,图例图示的形象应以简 明、清晰、美观为原则。 1.0.4图例图示的尺度应根据图纸的比例、设计的深度和图面效果去定。 1.0.5图例 图示可进一步用字母、数字、文字等加以补充。 1.0.6风景园林制图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风景名胜区与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图例 2.1地界 序号 名 称 图 例 说 明 2.1.1 风景名 胜区(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等界 2.1.2 景区、 功能分区界 2.1.3 外围保 护地带界 2.1.4 绿地界 用中实 线表示 序号 名 称 图 例 说 明 2.2.1 景点 各级景 点依圆的大小相区别; 左图为 现状景点,右图为规划景点。 2.2.2 古建筑 2.2.2~2.2.29所列图例宜供宏观规划时用,其不反映实际地形及形态。需区分现状与规划时,可用单线 圆表示现状景点、景物, 双线表示规划景点、景物。 2.2.3 塔 2.2.4 建 筑(佛教、 道教、基督 教……) 2.2.5 牌坊、 牌楼 2.2.6 桥

2.2.8 墓、墓园 2.2.9 文化遗址 2.2.10 摩崖石刻 2.2.11 古井 2.2.12 山岳 2.2.13 孤峰 2.2.14 群峰 2.2.15 岩洞也可表示地下人工景点2.2.16 峡谷 2.2.17 奇石、礁石 2.2.18 陡崖 2.2.19 瀑布 2.2.20 泉 2.2.21 温泉 2.2.22 湖泊 2.2.23 海滩溪滩也可用此图例 2.2.24 古树名木 2.2.25 森林 2.2.26 公园

风景园林图例图示标准

《风景园林图例图示标准》 2.1地界 序号 名 称 图 例 说 明 2.1.1 风景名胜区(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等界 2.1.2 景区、功能分区界 2.1.3 外围保护地带界 2.1.4 绿地界 用中实线表示 2风景名胜区与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图例 2.2景点、景物 序号 名 称 图 例 说 明 2.2.1 景点 各级景点依圆的大小相区别; 左图为现状景点,右图为规划景点。 2.2.2 古建筑 2.2.2~2.2.29所列图例宜供宏观规划时用,其不反映实际地形及形态。需区分现状与规划时,可用单线圆表示现状景点、景物,双线表示规划景点、景物。 2.2.3 塔 2.2.4 宗教建筑(佛教、道教、基督教……) 2.2.5 牌坊、牌楼 2.2.6 桥 2.2.7 城墙 2.2.8 墓、墓园 2.2.9 文化遗址 2.2.10 摩崖石刻 2.2.11 古井 2.2.12 山岳 2.2.13 孤峰 2.2.14 群峰 2.2.15 岩洞 也可表示地下人工景点 2.2.16 峡谷 2.2.17 奇石、礁石 2.2.18 陡崖 2.2.19 瀑布 2.2.20 泉 2.2.21 温泉

2.2.22 湖泊 2.2.23 海滩 溪滩也可用此图例 2.2.24 古树名木 2.2.25 森林 2.2.26 公园 2.2.27 动物园 2.2.28 植物园 2.2.29 烈士陵园 2风景名胜区与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图例 2.3服务设施 序号 名 称 图 例 说 明 2.3.1 综合服务设 施点 各级服务设施可依方形大小相区别。左图为现 状设施,右图为规划设施。 2.3.2 公共汽车站 2.3.2~2.3.23所列图例宜供宏观规划时用,其不反映实际地形及形态。需区分现状与规划时,可用单线方框表示现状设施,双线方框表示规 划设施。 2.3.3 火车站 2.3.4 飞机场 2.3.5 码头、港口 2.3.6 缆车站 2.3.7 停车场 室内停车场外框用虚线表示 2.3.8 加油站 2.3.9 医疗设施点

《风景园林图例图示标准》

《风景园林图例图示标准》 关于发布行业标准《风景园林图例图示标准》的通知 建标[1995]42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委(建设厅),计划单列市建委,国务院有关部门: 根据原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87)城科字第276号文的要求,由同济大学建筑城市规划学院主编的《风景园林图例图示标准》,业经审查,现批准为行业标准,编号CJJ-67-95,自1996年3月1日起施行。 本标准由建设部城镇建设标准技术归口单位建设部城市建设研究院归口管理,其具体解释工作由同济大学建筑城市规划学院负责。 本标准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出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1995年7月25日总则 1.0.1为了统一风景园林制图的常用图例图示,适应风景园林的建设发展,制定本标准。 1.0.2本标准适用于绘制风景名胜区、城市绿地系统的规划图及园林绿地规划和设计图。 1.0.3未规定的图例图示,宜根据本标准的原则和所列图例的规律性进行派生,图例图示的形象应以简明、清晰、美观为原则。 1.0.4图例图示的尺度应根据图纸的比例、设计的深度和图面效果去定。 1.0.5图例图示可进一步用字母、数字、文字等加以补充。 1.0.6风景园林制图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风景名胜区与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图例 2.1地界

序号名称图例说明 2.1.1 风景名胜区(国家公园)、 自然保护区等界 2.1.2 景区、功能分区界 2.1.3 外围保护地带界 2.1.4 绿地界用中实 线表示 2风景名胜区与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图例 2.2景点、景物 序号名称图例说明 2.2.1 景点各级景点依圆的大小相区 别; 左图为现状景点,右图为 规划景点。 2.2.2 古建筑 2.2.2,2.2.29所列图例 宜供宏观规划时用,其不2.2.3 塔反映实际地形及形态。需 区分现状与规划时,可用 单线圆表示现状景点、景2.2.4 宗教建筑 (佛教、物,双线表示规划景点、道教、基 景物。督 教……) 2.2.5 牌坊、牌 楼

园林景观常用规范汇总

园林景观常用规汇总 一、规划设计类: 《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GB 50180—93(2002年版) 《公园设计规》CJJ 48-92 《风景名胜区规划规》GB50298-1999 《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CJJ 75-97 《城市用地竖向规划规》GJJ 83-99 《城市绿地设计规》GB50420-2007 《无障碍设计规》GB 50763—2012 《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JGJ 50-2001 《城市绿地分类标准》CJJT85-2002 《公路环境保护设计规》JTG B04-2010 《石油化工厂区绿化设计规》SH3008-2000 《森林公园总体设计规》LY/T5132—95 《居住区环境景观设计导则》(2006正式版) 《城市湿地公园规划设计导则》(试行) 《屋顶绿化规》DB11/T 281—2005 市地方标准 《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编制纲要(试行)》(建城〔2002〕240号文)《城市绿线管理办法》(建设部2002.11.01实施) 二、建筑类:

《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 50352-2005 《住宅建筑规》GB 50368-2005 《园林园建工程规》 《园林古建工程技术操作规程》 三、消防类: 《小区消防车道设计规》 《建筑设计防火规》GB50016—2006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GB 50045-95(2005年版) 三、绿化类: 《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CJJA3 82-2012 《城市绿化条例》(国务院1992.08.01实施) 《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标准》(建城[1995]383号) 《城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国建设部城[2000]192号)《城市绿化和园林绿地用植物材料》CJ/T 24—1999 四、其他类: 《景观施工图绘图规》(施工图分册) 《风景园林图例图示标准》CJJ-67-95 《园林绿化工程竣工图编制规》DB11/T 989-2013 《园林绿化工程工程量计算规》GB 50858-2013

风景园林图例图示标准

风景园林图例图示标准 1总则 1.0.1为了统一风景园林制图的常用图例图示,适应风景园林的建设发展,制定本标准。 1.0.2本标准适用于绘制风景名胜区、城市绿地系统的规划图及园林绿地规划和设计图。 1.0.3未规定的图例图示,宜根据本标准的原则和所列图例的规律性进行派生,图例图示的形象应以简明、清晰、美观为原则。 1.0.4图例图示的尺度应根据图纸的比例、设计的深度和图面效果去定。 1.0.5图例图示可进一步用字母、数字、文字等加以补充。 1.0.6风景园林制图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风景名胜区与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图例 序号名称图例说明] 2.1.1风景名胜区(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等界 2.1.2景区、功能分区界 2.1.3外围保护地带界 2.1.4绿地界用中实线表示 2.1地界 2.2景点、景物 亭号 景点各级景点依圆的大小相区别;左图为现状景点,右图为规划景点。 古建筑 .2.4 宗教建筑(佛 教、道教、基督 教……) 2.2.2?2.2.29所列图例宜供宏观规划时用,其不反映实际 地形及形态。需区分现状与规划时,可用单线圆表示现状景 点、景物,双线表示规划景点、 景物。 牌坊、牌楼 .2.6 桥

2.2.27动物园 2.2.28植物园?2.2.29烈士陵园) 2.3服务设施 序号2.3.1 名称 综合服务设施 占 八、、 2.3.2 公共汽车站 2.3.3 2.3.3 火车站 2.3.4 2.3.4 飞机场2.3.5 码头、港口2.3.6 缆车站2.3.7 停车场2.3.8 加油站2.3.9 医疗设施点2.3.10 公共厕所2.3.11 文化娱乐点2.3.12 旅游宾馆2.3.13 2.3.14 疗养院 各级服务设施可依方形大小相区别。左图为现状设施,右图为规划 设施。 bld P L . J ffi 度假村、休养所2.3.2?2.3.23所列图例宜供宏观规划时用,其不反映实际地形及形态。需区分现状与规划时,可用单线方框表示现状设施,双线方框表示规划设施。 室内停车场外框用虚线表示

建筑与景观设计规范与参考文本必读

建筑与景观设计规范与参考文本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1989年) 《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建设部建设规范(1995)333号文发 布) 《城市绿化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00号 《苗木采购规范》 《种植规范》 《养护规范》 《城镇规划绿化计划及环境卫生规范》 国家和行业现行的施工及验收规范和相关法规、规范、标准 GB 50180 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 GB50420 城市绿地设计规范 CJJ 48 公园设计规范 《关于加强城市绿地系统建设提高城市防灾避险能力的意见》(建城 〔2008〕171号文) 《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建标[1999]46号)《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CJJ 75-97) 《风景园林图例图示标准》(CJJ67-95) 《园林基本术语标准》(CJJ/T91-2002 J217-2002) 《国家园林城市标准》(国家建设部2005.3) 居住区环境景观设计导则

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规划 建筑与景观设计基本规范 一、图纸内容要求 (一)图纸排列顺序 为了使设计师能够较好地向甲方表达其设计意图,又使施工者有较完整的施工依据,减少施工中的变更、拆改项目,提高有效工作时间,因此要求设计师必须图纸齐全,排列有序(按以下顺序排列)。 ⑴封面(按设计院统一制作的模板打印) ⑵目录(按设计院统一制作的模板打印) ⑶工程概况 ⑷设计说明 ⑸装饰工程项目表(按设计院统一制作的模板打印) ⑹施工图纸(总平面图、总天花平面图、平面、天花、立面、大样详图等) (二)图纸的内容要求 利用正投影原理所绘制的平面、立面、剖面图是设计师的设计意图与其现场施工交流的语言。设计师要将自己的设计意图充分的表达给客户及施工人员,设计师就必须掌握设计的图纸规范;正投影制图要求使用专业的绘图软件工具,在图纸上作的线条必须粗细均匀、光滑整洁、交接清楚。因为这类图纸是以明确的线条,描绘建筑内部或者外部装饰空间的形体轮廓线来表达设计意图的,所以严格的线条绘制和严格的制图规范是它的主要特征。 1. 封面(按设计院统一制作的模板打印) 2. 图纸目录 图纸目录必须标有正投影图的图号、图名及备注。图名是按图纸编排顺序,从第一页施工图开始编号。 3. 工程概况 工程概况内容应反映出建筑工地的大体格局、工程地址、设计部门、工艺级别、设计风格等。 4. 设计说明 5. 装饰工程项目表 必须标明装饰工程涉及的每个空间的顶面、墙面、地面、家具、踢脚、门窗、及套和装饰工程的外部装饰的材质、品牌、规格、颜色,以便甲方及观者对装饰工程的主材及建议的色彩、配饰思路更清晰。 6. 施工图纸: (1)平面布置图 A. 平面图应在建筑物的门、窗洞口处,水平剖切俯视。图内应包括剖切面及投影方向可见的构造。 B. 平面图须注清立面标识、房间名称、地面材料(包括材料尺寸、规格,边长≥450的材料应画准排砖位置)、主要家具及家电平面布置图(电视、冰箱、洗衣机、空调等)。 (2)天花平面图 A. 天花平面图为实际施工后的镜像。 B. 必须标有天花的细部尺寸、[wiki]标高[/wiki]及所使用的材料名称。 C. 要在图上标明灯具的位置,并标明灯的名称或灯具图例。 D. 木做及复杂造型顶或其他复杂造型,应有剖切图,并标明剖切位置。 (3)立面图 A. 各种立面图应按正投影原理所绘制。 B. 立面图应包括投影方向可见的建筑、家具、家电等的外轮廓线和构造图、墙面做法、材料做法及细部尺寸。

园林制图与识图课程标准

《园林工程制图与识图》课程标准 编者:园林技术教研室 审核人: 课程负责人: 系主任: 编制单位:辽宁林业职业技术学院 编制日期:2012.08.24 辽宁林业职业技术学院

《高尔夫技术》专业 《园林工程制图与识图》课程标准 课程编号: 适用专业:高尔夫技术专业(三年制) 课程类别:专业基础课 修课方式:必修 授课学期:2 教学时数:80 总学分数:5 1、课程定位和设计思路 1—1课程定位 本课程是高职高专高尔夫技术专业的一门专业基础课程和专业必修课程。共80学时,5学分。后续课程有《植物景观设计》、《园林工程施工》。 本课程所对应的岗位是设计员和施工员,学习本课程的目的是使学生通过本课程的学习培训能够掌握园林工程制图与识图的基本知识,掌握《风景园林图例图示标准》CJJ 67-95中相关行业标准,识读园林设计总平面图、植物种植图、竖向设计图、园林施工图,并熟练应用CAD软件独立绘制以上图纸。 1—2设计思路 根据设计员、施工员工作岗位的需要确定本课程;依据园林植物景观设计员和园林工程施工员的典型工作任务所要求的关于本课程的职业素质设置课程项目(详见课程项目设计表),根据图纸间的相互联系与知识的递进关系,安排教学实施项目。把图纸作品(成果)的评审结果作为课程考核成绩。 在课程的教学实施工程中,教师以公司项目经理的身份安排和指导工作,学生以设计员或施工员的身份完成工作任务,融入企业要素。 采用课上与课后双项目并行的方式,课上项目以江南高尔夫球场会馆区、球场区绿地设计与施工工程为载体,课后并行项目美岭高尔夫球场会馆区、球场区绿地设计与施工工程为载体,最终完成设计与施工整套图纸。在完成项目的过程中,使学生达到课程所要求的知识目标、能力目标、素质目标。

(2020)风景园林图例图示标准

风景园林图例图示标准

关于发布行业标准《风景园林图例图示标准》的通知 建标[1995]42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委(建设厅),计划单列市建委,国务院有关部门: 根据原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87)城科字第276号文的要求,由同济大学建筑城市规划学院主编的《风景园林图例图示标准》,业经审查,现批准为行业标准,编号CJJ-67-95,自1996年3月1日起施行。 本标准由建设部城镇建设标准技术归口单位建设部城市建设研究院归口管理,其具体解释工作由同济大学建筑城市规划学院负责。 本标准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出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1995年7月25日总则 1.0.1为了统一风景园林制图的常用图例图示,适应风景园林的建设发展,制定本标准。 1.0.2本标准适用于绘制风景名胜区、城市绿地系统的规划图及园林绿地规划和设计图。

1.0.3未规定的图例图示,宜根据本标准的原则和所列图例的规律性进行派生,图例图示的形象应以简明、清晰、美观为原则。 1.0.4图例图示的尺度应根据图纸的比例、设计的深度和图面效果去定。 1.0.5图例图示可进一步用字母、数字、文字等加以补充。 1.0.6风景园林制图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风景名胜区与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图例 2.1地界 序号名称图例说明 2.1.1 风景名胜区(国家公园)、 自然保护区等界 2.1.2 景区、功能分区界 2.1.3 外围保护地带界 2.1.4 绿地界用中实 线表示 2风景名胜区与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图例

2.2景点、景物 序号 名 称 图 例 说 明 2.2.1 景点 各级景点依圆的大小 相区别; 左图为现状景点,右图 为规划景点。 2.2.2 古建筑 2.2.2~2.2.29所列图例宜供宏观规划时用, 其不反映实际地形及形态。需区分现状与规划时,可用单线圆表示现状景点、景物,双线表示规划景点、景物。 2.2.3 塔 2.2.4 宗教建筑(佛教、道教、基督教……) 2.2.5 牌坊、牌楼 2.2.6 桥 2.2.7 城墙

风景园林制图标准

风景园林制图标准 《风景园林图例图示标准》 关于发布行业标准《风景园林图例图示标准》的通知 建标[1995]42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委(建设厅),计划单列市建委,国务院有关部门: 根据原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87)城科字第276号文的要求,由同济大学建筑城市规划学院主编的《风景园林图例图示标准》,业经审查,现批准为行业标准,编号CJJ-67-95,自1996年3月1日起施行。 本标准由建设部城镇建设标准技术归口单位建设部城市建设研究院归口管理,其具体解释工作由同济大学建筑城市规划学院负责。 本标准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出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1995年7月25日总则 1.0.1为了统一风景园林制图的常用图例图示,适应风景园林的建设发展,制定本标准。 1.0.2本标准适用于绘制风景名胜区、城市绿地系统的规划图及园林绿地规划和设计图。 1.0.3未规定的图例图示,宜根据本标准的原则和所列图例的规律性进行派生,图例图示的形象应以简明、清晰、美观为原则。 1.0.4图例图示的尺度应根据图纸的比例、设计的深度和图面效果去定。 1.0.5图例图示可进一步用字母、数字、文字等加以补充。 1.0.6风景园林制图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风景名胜区与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图例 2.1地界

序号名称图例说明 2.1.1 风景名胜区(国家公园)、 自然保护区等界 2.1.2 景区、功能分区界 2.1.3 外围保护地带界 2.1.4 绿地界用中实 线表示 2风景名胜区与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图例 2.2景点、景物 序号名称图例说明 2.2.1 景点各级景点依圆的大小相区别; 左图为现状景点,右图为规划 景点。 2.2.2 古建筑 2.2.2,2.2.29所列图例宜供 宏观规划时用,其不反映实际2.2.3 塔地形及形态。需区分现状与规 划时,可用单线圆表示现状景2.2.4 宗教建点、景物,双线表示规划景点、筑(佛 景物。教、道 教、基督

最新园林景观常用规范汇总

园林景观常用规范汇总 、规划设计类: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 GB 50180—93( 2002 年版)公园设计规范》 CJJ 48 -92 风景名胜区规划规范》GB50298-1999 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CJJ 75-97 城市用地竖向规划规范》 GJJ 83-99 城市绿地设计规范》 GB50420-2007 无障碍设计规范》 GB 50763— 2012 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 JGJ 50-2001 城市绿地分类标准》 CJJT85-2002 公路环境保护设计规范》 JTG B04-2010 石油化工厂区绿化设计规范》 SH3008-2000 森林公园总体设计规范》 LY/T5132 —95 居住区环境景观设计导则》(2006 正式版)城市湿地公园规划设计导则》(试行)屋顶绿化规范》DB11/T 281—2005 北京市地方标准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编制纲要(试行)》(建城〔 2002〕240 号文)城市绿线管理办法》(建设部 2002.11.01 实施) 、建筑类: 民用建筑设计通则》 GB 50352-2005 住宅建筑规范》 GB 50368-2005 园林园建工程规范》园林古建工程技术操作规程》 三、消防类: 《小区消防车道设计规范》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 50045-95(2005年版) 三、绿化类: 《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A3 82-2012 《城市绿化条例》(国务院1992.08.01 实施)《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标准》(建城 [1995]383 号)《城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城《城市绿化和园林绿地用植物材料》 CJ/T 24 —1999 四、其他类: [2000]192 号) 《景观施工图绘图规范》(施工图分册) 《风景园林图例图示标准》 CJJ-67-95 《园林绿化工程竣工图编制规范》 DB11/T 989-2013 《园林绿化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 GB 50858-2013 《建筑场地园林景观设计深度及图样》06SJ805 《园林基本术语标准》(CJJ/T91-2002 J217-2002) 《国家园林城市标准》(国家建设部 2005.3) 《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标准》(国家建设部2004.6) 《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分级考核标准》 《绿色生态住宅小区建设要点与技术导则》 《园林景观工程设计(行业)取费标准》2013

2015-风景园林制图标准

风景园林制图标准 Standard for drawing of landscape architecture CJJ/T 67-2015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施行日期:2 0 1 5 年 9 月 1 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 第697号 关于发布行业标准《风景园林制图标准》的公告 现批准《风景园林制图标准》为行业标准,编号为CJJ/T 67-2015,自2015年9月1日起实施。原《风景园林图例图示标准》CJJ 67-95同时废止。 本标准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5年1月9日 前言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08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定、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08]102号)的要求,标准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 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编制了本标准。 本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基本规定;3.风景园林规划制图;4.风景园林设计制 图。 本标准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增加了对风景园林图纸图幅、图线和其他图纸信息的要求及 部分图示图例;2.调整了不适应现代制图方法和技术的图示、图例;3.增加了风景园林图纸深度和 内容的要求;4.对相关条文进行了调整修改。 本标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由中国城市建设研究院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 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中国城市建设研究院有限公司《风景园林制图标准》修订组(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大街36号楼A座,邮政编码:100120)。 本标准主编单位:中国城市建设研究院有限公司 同济大学 本标准参编单位:北京山水心源景观设计院有限公司 北京北林地景园林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上海市园林设计院 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1

风景园林施工图说明

风景园林施工图说明 景观施工图设计总说明 一、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XXXXX建设工程 2. 建设地点:XXXXXX 3. 建设单位:XXXXXXXX 4. 工程内容:包括市民广场、中轴景观步道的铺装、园路、涌泉、园林建筑小品、绿化种植设计以及附属服务设施的配置等。 二、总则 1.设计依据: (1)建设单位提供的设计任务书(或委托书)。 (2)建设单位认可的景观设计方案。 (3)建设单位提供1:500地形图。 (4)建设单位提供的相关规划资料。 (5)建设单位提供的设计区域周边市政道路资料。 (6)国家现行规范,规定与标准。 (7)《总图制图标准》GB/T50103-2010; 《公园设计规范》CJJ48—92; 《城市绿地设计规范》GB 50420—2007; 《无障碍设计规范》GB50763—2012; 《城市用地竖向规划规范》CJJ83—99; 《建筑场地园林景观设计深度及图样》06SJ805; 《风景园林图例图示标准》CJJ67—95; 《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 -2012; 2、本工程采用甲方提供的北京坐标系和黄海高程。本图中所指标高均为完成面标高(或尺寸)。 3、本工程图纸所注尺寸除总平面及标高以米(m)为单位外,其余均以毫米(mm)为单位。 4、本图须与道路、建筑、结构、绿化、给水排水、电气等有关专业图纸同时配合施工。预先做好施工组织设计,在时间和空间上应有足够的计划安排。 5、所有材料须有国家或部、省、市认可的产品合格证,替代品必须得到有关部门批准方可使用。 6、施工应按设计图施工,如有改变,需征得设计单位及有关部门批准。 7、所有外装饰材料色彩、质感需先做小样,经甲方及设计单位认可方可大面积施工,凡铺贴在水泥砂浆面上的石材其背面涂刷“石材处理剂”一道(市场成品)以防泛浆,污染石材面。 8、地下管线应在绿化施工前铺设,功率在100W以上的灯具离植物的距离应大于1m。 9、严禁施工现场拌制混凝土、砂浆,必须按规定使用预拌混凝土、砂浆。 10、未详尽处施工应按国家及本地区现行有关施工规范进行施工。 11、绿化种植按种植设计说明进行施工。 三、施工要求 1、基层做法: (1)所有的基础均应置于老土层以下。地下水位较高的路段以及其他过分潮湿的路段不宜直接

园林行业相关的国家标准及规范

园林行业相关的国家标准及规范 姚文勇发布于:2014-2-9 14:27分类:行业前沿有77 人浏览,获得评论0 条标签: 园林规范园 林学习 国家标准及规范 1、GB 50180—93《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2002年) 2、GB 50298-1999《风景名胜区规划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2000年) 3、GB 50400-2006 《建筑与小区雨水利用工程技术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2007年) 4、CJJ 48—92《公园设计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1993年) 5、CJJ 83-99《城市用地竖向规划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1999年) 6、CJJ 75-97《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1997年) 7、CJJ 67-95《风景园林图例图示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1996年) 8、 CJJ/T 85—2002《城市绿地分类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2002年) 9、CJJ/T 91━2002《园林基本术语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2002年) 10、JGJ155-2007 《种植屋面工程技术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2007年) 11、06SJ805 《建筑场地园林景观设计深度及图样》(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2005年) 12、 CJJ/T82-99《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1999年) 13、GB 50289-98《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1998年) 14、GB 50282—98《城市给水工程规划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199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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