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局关于基层司法所组织建设情况的调研报告

司法局关于基层司法所组织建设情况的调研报告

全文共计3580字**司法局关于基层司法所组织建设情况的

调研报告

司法所是司法行政系统的基层单位,是基层政法组织的重要组成部份,为广大群众提供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安置帮教、法制宣传、人民调解等各项工作。加强司法所建设是贯彻中央关于加强基层政法组织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对于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按照省司法厅《关于开展基层司法所组织建设调研的通知》(川司政字〔2019〕79号)精神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全县司法所基础设施建设,充分发挥其在维护基层社会稳定、巩固基层政权、保障经济发展、推进基层民主法制建设的作用,我局对全县基层司法所进行了深入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队伍建设情况

目前,我县共有60个乡镇司法所,属县司法局的派出机构。其中:有司法局编制人员的所24个,专职司法助理员人数33人。无人所36个,占60%;1人所12个,占20 %;2人所9个,占15%;3人以上所有1个,占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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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司法所调研情况汇报

司法所调研情况汇报 司法所调研情况汇报 一、司法所建设情况 1、四寨司法所成立于1999年,但一直是有编无人,直至2009年2月才有一名司法助理员。 2、2009年来,四寨司法所在协助镇政府调处矛盾纠纷,指导基层调委会开展人民调解、法制宣传、安置帮教、社区矫正等工作取得了较大成绩。目前四寨司法所有独立办公房、配备了电脑、打印机、传真机、档案柜、调解座椅、摩托车。 3、现存在的苦难是司法所人员少,且镇党委、政府长期抽调司法所人员做整脏治乱、农业生产工作,导致做好本职司法行政工作的精力不足。 二、人民调解工作 1、四寨司法所辖区内主要纠纷时山林纠纷,典型是四寨镇沙坡村小沙坡村刘凤池等六户与四寨镇拉栗村冗外组张玉珍户争“杨梅树”山林纠纷。该争议山林上世纪80年代以来一直由张

家管护,且有山林管护证(证上盖有四寨人民公社公章,但无日期),20010年刘凤池拿着一张修改痕迹明显的山林管护证到镇政府要求处理,经过多次处理仍不能调解。 2、2010年四寨镇发生交通事故6起,全部由县交警大队处理。 3、统计表中的其它纠纷主要是人身伤害赔偿、债务、牲畜吃庄稼、错砍山林等侵权性纠纷。婚姻、家庭纠纷高发原因是农村地区法制观念不强结婚不登记现象还比较多,加之现在常年在外务工,农村离婚率呈递增态势。家庭纠纷是农村现在不孝顺、不赡养老人像较多,婆媳关系、妯娌关系部和睦导致家庭纠纷多。 4、现在人民调解经费主要靠县里的以奖代补政策,2020年度,四寨镇共发放以奖代补经费9000元。 三、安置帮教工作 1、现在四寨司法所和派出所协调配合较好,但由于有相当多的人甚至是干部对安置帮教工作不理解、不支持,导致刑释解教人员低保等待遇得不到落实。 3、四寨目前没有收到过接人通知。

农村普法教育现状调查报告

农村普法教育教育现状调查报告 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始终是关系党和人民事业发展的全局性和根本性问题。二十年的普法实践证明,普法教育对于普及法律知识,提高公民法制观念,增强全社会依法办事意识具有十分重要作用,也是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培养新型农民的迫切需要。针对这一问题我深入本村,就当地农村普法教育现状进行了专题研究,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村民法律意识的现状 通过这次调查,村民的法律素质大致可分为三种类型:一是懂法型的,二是法盲型,三是半懂法型。 (一)懂法型的。在走访调研的村民来看,在120人的随访中有15%的干部村民属于该类型,他们会用法律的知识武装充实自己的头脑,善于用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借钱要别人写借条,不主张以血还血的方式处理邻里发生的打架斗殴的行为。懂法型的村民,他们的法律知识主要是通过观看电视节目如今日说法等,这部人中具有初中文化以上的占100%,能进行自我学习。 (二)法盲型的。这类村民对法律知识一点都不懂,在调查的150人中约占27%,他们的文化水平比较低,具有初中文化的不到5%,他们只知道自己做的好像都是对的,什么事都按自己的意愿行事,不懂什么是法,什么是违法,能约束他们的也只有一些最基本的道德和当地的一些风俗习惯,有的风俗习惯本身就是违法的。遇到合法权益被侵害时,他们往往是通过自家的亲友去协商,不成则采取对应的报复措施,有的甚至不通过协商就使用违法的方式处理纠纷,他们不相信法官和法律能为他们做什么。 (三)半懂法型。在调查的150人的村民中,这类村民占的比重最大,约占55%。他们对法律知识似懂非懂,一知半解,对法律条文

的规定往往断章取义,法律的威严在他们心中有一定的约束力,他们一般不会轻易去违法,但他们也不能很好地利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这类村民获取的法律知识往往是通过他人言传身教。他们的处事方式一般是参考村里的村干部,遇到纠纷一般也先要去找村干部问问应当如何处理。 二、制约村民法律意识的因素 虽然村民通过了一系列的思想教育活动,对党和政府的农业、农村政策有一定的了解和掌握,并能对党和政府的农业和农村政策给予支持拥护,思想觉悟有所提高,但由于种种原因的制约,时下大多数村民对法律的学习热情不高,依法办事的意识不强,按传统、按习惯处理权益纠纷比比皆是。 (一)村民对权利义务理解片面。在调查的村民中绝大多数村民对法律法规和党的政策赋予的权利熟记于心,对自己应尽的义务则知之甚少,有的村民知道自己应当履行义务,他们也不履行。如不主动纳税、不赡养老人、不送子女上学、故意干涉婚姻自由、滥砍滥伐国家集体林木。 (二)文化教育滞后。在调查的村民中近95%的村民从学校回家后就没有再学习过科学文化知识,他们对现代科学技术知识知之甚少,对外界的巨大变化毫不知情,也不关心社会的发展进步,只限于现知的技术水平和传统操作,思想守旧,做事墨守成规,对新生事物往往持怀疑和观望态度。等待别人成功后才去学习思虑、才去接受。 三、开展农村普法教育的对策 (一)深刻认识普法教育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中的重要意义 普法教育是推进我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实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是提高全民法律素质的有效途径,也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保障。这就要求必须继续在农村大力开展普法教育,必须健全和完善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

东坪司法所社会稳定形势分析调研报告

东坪司法所社会稳定形势分析调研报告 为深入剖析影响东坪镇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深入推进“平安东坪”建设,进一步增强决策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实效性,日前,东坪司法所对东坪镇社会稳定形势进行了认真地调研分析,形成报告如下:东坪司法所就如何指导村(居)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的工作,进一步整合维护稳定的力量,充分发挥调解组织在排查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作用,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当作目前一项极其重要的工作来抓。我们采取下乡调查了解和村(居)干部汇报的形式,对东坪镇的各类民事纠纷案件进行了全面的排查。共排查出两宗民事纠纷案件:一是新村村委马渡坪村涝河沙老板邓友红和邓军来与马渡坪村小组发生纠纷案。2010年1月19日至20日,马渡坪村村民邓友红和邓军来的采砂船到本村公路桥底和水轮泵陂头底采河砂,对公路桥墩和水轮泵陂头造成危害,马渡坪村群众意见很大,要求邓友红和邓军来立即停止采沙。并要求东坪镇政府处理。纠纷发生后,东坪镇立即召集镇农办、司法、维稳综治中心等部门的干部到现场调查了解情况,并发通知书给沙场老板邓友红和邓军来,责成其立即停止开工涝沙。现此纠纷案件正在调处中。二是石茔村民小组黄伯勇用菜刀砍伤黄章贱头部引起的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案情是2010年1月28日下午,石茔村修整村公路面准备建硬底化混凝土公路,村组长黄章贱到黄九红家叫其去开工修公路路面但他不在,其儿子黄伯勇在家,黄伯勇说筹资的公路款给村组干部花完了,引发两人互相争吵,随后,黄伯勇去厨房拿菜刀朝黄章贱砍去,致使其头部和左手受伤,现已送往阳东人民医院医治。案发后当事人向110报警,东坪派出所接到报警后,立即派干警到石茔村处理,先将伤者送到医院抢救,然后找到知情人调查了解情况,已对肇事者进行监控,此案目前正在调处中。 一、当前社会矛盾纠纷的主要类型 当前社会矛盾和各种纠纷呈现出触发点多、突发性强、内容复杂化、形式多样化的态势。目前,影响社会稳定的矛盾纠纷主要类型有: 1、是干群关系引发的矛盾纠纷。 2、是农村村务公开问题引发的矛盾纠纷。 3、是个别农民法制意识问题引发的矛盾纠纷。 二、当前社会矛盾纠纷产生的原因

乡镇普法工作的调研报告

三一文库(https://www.360docs.net/doc/2e10420567.html,)/总结报告/调研报告 乡镇普法工作的调研报告 在局党组的重视下,市局成立了课题调研组,对全市乡镇普法工作进行调查现将调查中发现的问题及对今后乡镇普法工作如何开展、如何才能抓出成效谈一些浅见: 一、存在的问题 1、责任主体错位 党的十八大明确提出要把中国建设为法治国家。在中国没有全民的法治理念,就没有中国社会的法治化。而全民法治理念形成,最主要是靠全民学法、知法、守法、用法。作为普法工作又是全民学法的重要手段。应是全党各级政府的重要工作,就列入常规工作来抓。按照十八大的精神及上级文件的要求,普法工作作为建设法治中国的重大环节。这项工作应是全党和各级政府的重要工作之一,应列入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作为常规工作内容,由政府主抓,部门参与。在我市绝大多数镇党委、政府对普法工作的责任主体还搞错位。实际上搞成了部门主抓,政府参与。

2、位置摆不正 不少领导和基层干部(含村、居委会干部)其主要精力都放在发展经济等硬件建设上,更由于市、乡镇两级对这些“中心工作”督促紧、考核严,村(社区)干部将主要精力用于这些“中心工作”,普法工作在他们眼里,是可抓可不抓的事。崇尚“时间就是金钱”之类的实用主义观念,觉得参与普法工作费时、费力而又难见直接的经济效益,所以其主动性不高,根本没有将普法工作摆到应有的高度和位置。 3、乡镇普法力量薄弱 目前乡镇的普法工作主要靠乡(镇)司法所和有关单位的配合来做,虽然全市各乡(镇)都设有司法所,但每个司法所最多的二人,绝大多数司法所只有一人,由于司法所承担了普法教育、矛盾纠纷调处、安置帮教、社区矫正等众多事务,同时还要服从当地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所以常常是“心有余而力不足”。 4、普法的形式比较单一,内容单调 乡镇普法大多数时候还是采取横幅、标语、黑板报、宣传橱窗、宣传资料等形式进行。有时候通过挂横幅、贴标语进行宣传,往往造成农民只知法律名称而不知其内容。至于分发的宣传资料,虽然内容详细,但很多农民未必能看得懂。根本达不到预期目的。

调研报告当前司法所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对策

三一文库(https://www.360docs.net/doc/2e10420567.html,)/公文写作/调研报告 当前司法所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和 对策 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经过20多年的拼搏,越来越引起当地党委政府的重视,对基层司法所反响最多的是为他们解决了大量的矛盾纠纷,维护了社会的稳定。当前在机构改革、人员精简的情况下,将司法所列为十大办公室之一,这充分肯定了司法行政部门在镇级人民政府中的地位。但是,随着形势的发展与变化,司法所在运作过程中也存在着不少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职能过于繁琐,人员偏少。过去司法办公室与法律服务所两 块牌子、一套人马,三四万人口的乡镇就有3—4人组成,主要担负着人民调解、法制宣传、律师业务和协办公证四方面的业务。法律服务所人员虽然是事业编制,但也承担着人民调解和法制宣传等大量司法行政工作业务,同时也为公民、法人、事业

单位提供了大量的法律服务,因此司法行政的地位逐年提高。但是,随着室所分离、角色转换、职能转变等情况的改变,法律服务所的人员全部转出司法所,人员普遍减少。近年来随着形势的发展,镇的普遍合并,司法所的门口的牌子已从过去的两块增加到现在的八九块之多,并且还有增加的可能。目前要逐行落实这些牌子上的职能,仅靠2—3人是很难正常开展,只能应付面上的工作,与过去相比,形式上看似乎加强了力量,实质上削弱了力量。 2、工作存在需要协调多,可操作性难的问题。从司法所门口的 牌子看,大多是这“中心”,那“委员会”或“工作站”,这些领导小组的办公室且多设在司法所。开展这些工作,部分是司法行政的职能范围,但大多是其余部门的共同职责,司法所只是起到协调作用。这些看似司法所地位提高,实是给司法所的人员出了一道难题,司法所的工作感到务虚多,务实少。当然要做好这些工作,一要看司法所长的协调力度,二要看分管领导的重视程度。面对新的形势,社会矛盾出现新的变化,处理矛盾纠纷的方式也应有所改变。但要按照这些“中心”、“委员会”来开展工作,在司法所是很难开展的,难在可操作性。如何开拓创新工作机制,有时上级司法行政部门还缺少指导性意见,所以有时只能各镇各做,做了再说,缺少规范。

大学生普法问卷调查报告

积极参与,热诚服务;不断实践,服务社会荆州市大学生法律服务团12·4普法问卷调查报告 2012年12·4普法活动已在东西校区顺利举办,整个活动取得了非常好的效果。我们社团本着“立足于实际,更好服务于大众”的活动理念,分派工作人员深入调研,在校园中随机抽取同学帮忙完成了约200份普法问卷调查,现将调查结果反馈如下: 一、调查实际结果汇总 (一)、基本情况 1.你的性别:[1]男 [2]女 [1] [2] 总计 人数 90 88 178 百分比 50.6% 49.4% 2.你的年级:[1]大一 [2]大二 [3]大三 [4]大四 [5]研究生 [1] [2] [3] [4] [5] 总计 人数 97 39 30 2 2 170 百分比 57.0% 23.0% 17.6% 1.2% 1.2% 3.你所在院系:__参与此次问卷调查的共有23个院系共178位同学。 (二)、普法调查 1.你一般什么时候会自动了解、学习法律知识?( ) [1]从不 [2]需要时 [3]空闲时 [4]积极主动 [1] [2] [3] [4] 总计 人数 6 93 48 21 168 百分比 3.6% 55.4% 28.6% 12.5% 2.你是否阅读或收听收看下列书籍、报刊与节目等(空格内为所占百分比)。 经常 有时 从不 法制类网站 6.3% 61.4% 32.3% 法律宣传栏目 17.6% 69% 12.4% 法制类广播节目 11.9% 60.7% 27.4% 法制类电视节目 33.9% 62.5% 3.6% 法制类网站 10.3% 67.9% 21.8% 法制宣传栏 13.3% 55.9% 30.8% 3. 今年普法宣传日的主题是?(单选) [1] 宏扬宪法精神,增强法制观念 [2]宏扬宪法精神,构建和谐社会 [3]落实六五普法规划,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司法所调研报告范文

司法所调研报告范文 社区矫正工作自开展以来,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管理一直在不断地 摸索前行。社区矫正工作中存在管理格式化,教条化趋式,司法所的固定管理模式已在一定程度上被服刑人员所了解,逐渐开始出现“服刑人员今天到司法所参加活动,明天出现重新犯罪”的现象。社区矫正工作需要改变管理模式,创新多元化管理,避免让社区矫正矫正工作流于形式。 xxxx年初,xxxx区xxxx司法所依据省司法厅开展社区矫正“规 范化建设巩固年”活动的意见,明确社区矫正安全监督管理的目标、任务和措施,对辖区内21个社区村推行了网格化的社区矫正工作管 理方法。所谓网格化管理即按照一定的标准将地区划分成为单元网格。通过加强对单元网格内部的管理巡查,建立一种监督和处置互相结合的形式。根据xxxx的地域特点,司法所从以下三个方面开展网格管 理工作: 司法所根据规范化建设的要求,从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的日常管理,建立有组织的网格化管理阶层出发,通过社区划分网格,完善社区矫正监管的稳定体系。 1、设立社区管理办公室,落实社区矫正管理人员。司法所联合社区民警对街道辖区内21社区的警务接待室内加设一间社区矫正管理

办公室,落实了基层的办公地点。各个社区的一把手书记是本社区内社区矫正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具体从事综治工作的分管负责人和村官作为社区矫正网格片区管理人,与社区民警和社区志愿者共同开展对网格内的社区服刑人员进行社区矫正方面的管理工作。 2、基层联合办公,定期开展检查。对于社区服刑人员日常监督管理工作中涉及到的重点人员与重大问题,司法所联合社区网格管理责任人、社区民警共同开展工作,作好对服刑人员的监督管理。社区网格管理责任人、网格管理员每月对社区矫正监管安全工作按照有关规定开展自查自改,及时发现和督改管理隐患。街道司法所定期组织人员对网格片区的社区矫正工作开展监管安全检查。对于社区服刑人员多的、重点人员多的社区加强检查力度,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认真记录,及时开会研究处理。 对社区的网格管理制定相关的制度,要求网格管理责任人严格遵守并实际开展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管理,对于在城社区地方大,人员多的现象,各社区根据实际情况将网格片区分级划分,一级片区为社区书记总管理,二级片区为综治主任负责, __区详细到各小区的各幢楼,由社区内的社区矫正志愿者负责,以便真正将监管工作开展到实处。

办公室执法普法调研报告

办公室执法普法调研报告 根据《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我州农牧区执法普法调研的通知》精神,我县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调研,结合我县实际,现就执法普法情况汇报如下: 一、近年来,我县在群众普法过程中的重点难点有哪些? 一是普法对象流动性大。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水电移民项目的实施,部分村组人口分散,流动性大,对这一类人群的普法教育缺乏行之有效的手段。 二是普法形式传统单一。目前,一些普法工作主要采取传统的形式进行宣传,一些地区还依靠宣传栏、发放宣传资料、悬挂横幅、张贴标语等形式进行集中宣传,利用现代媒体和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较少,法制宣传效果不好。 三是普法主体责任不明确。主要表现在一些部门对普法重视不够,思想认识不到位,片面地认为普法是县法建办的工作,主动参与普法的积极性不高,谁执法谁普法的主体责任不明确。 二、近年来,行政执法人员在执法、普法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有哪些? 一是行政执法与行政效率的矛盾较突出。主要表现在国家、省、州重点项目推动时间短,而走完执法程序的时间长,客观上造成了部分行政执法部门在执法过程中处于两难的境地。特别是在行政强制案件上,一些行政执法部门只注重实体,不注重程序,造成了行政诉讼案件败诉率居高不下。 二是群众信访不信法的现象较为严重。在改革开放、社

会转型的大背景下,社会矛盾层叠交织,现行的普法教育工作很难适应社会发展的形势,因而出现了重点对象抓而不紧、法制宣传宣而不实,导致了部分民众法治意识不强,存在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的想法,使一些本该纳入法治轨道解决的问题涌向信访部门。 三是普法工作与依法治理工作结合不好。一些地方和部门执法人员流动性大,法律意识不强、法律素养不高、依法办事能力不强,致使群众的合法权益得不到法律的保护,群众对此意见很大。 三、近年来,我县农牧民群众违法行为中所占比重较重的有哪些? 一是阻工阻路现象较为突出。在重点项目实施的过程中,因征地拆迁补偿标准不一致,导致了部分村组群众非法进行阻工阻路,漫天要价,严重影响了项目实施进度。 二是抬尸上访事件时有发生。在一些交通事故、安全事故、医疗事故中,一些群众不主动配合行政执法部门依法依规处理事故,而是将尸体抬到县政府非法上访,以死者相要挟,严重影响了政府机关正常的办公秩序。 三是一房多卖情况较多。因房地产信息公开不全面,部分开发商一房多卖,造成了大量民事纠纷得不到解决,群众上访不断,严重影响了社会的稳定。 四是砂石乱开乱采较为突出。因管辖权问题,部分村民在大中型水电库区无证开采、非法开采、无序开采的现状较为严重,因利起纠纷的事件时有发生,违法现象较为突出。

司法所调解分析调研报告

司法所调解分析调研报告 **司法所以构建和谐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维护社会稳定为己任,以创建“平安乡镇为中心,紧紧围绕发展经济的主题和维护社会稳定的大局,紧密结合本镇实际,突出以“防”为先,以调为主。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努力构建和谐稳定社会环境。积极主动,认真负责做好本季度的调解工作。 这一季度**司法所共调解案件103件,成功调处102件,成功调解率达98%,有一件没有成功调处。 之后所里所有成员对这∏起未成功调解案件进行了分析、探讨、总结。得出未成功的原因如下: 一、有的当事人纯属无理取闹,在没有任何凭证下,凭空捏造。调解中依照法律所做的决定如跟自己期望的不一样就不愿意,胡闹,甚至拒绝调解。 二、群众对人民调解工作的认知度还不高。还不了解:人民调解具有比诉讼更加方便、快捷和无偿的优势,人民调解书具有法律确认的效力,具有不伤感情、促进和睦的作用。 三、人民调解组织与其它组织的还未形成较好配合,未形成较强的工作合力。在司法所调过程中应以相应的其他部门联合调处案件,如:在涉及到治安问题同时又涉及到民事需要调解的,就可以跟派出所联合调处,涉及到自留

山、山林、土地承包等就可跟林业站,经管中心、土管所相联合。 之后我们在调解工作中应注意一下几方面:1,加强宣传,提高公众对人民调解工作的认知度。要通过各种媒体加强对人民调解工作重要性的宣传,重点讲明人民调解具有比诉讼更加方便、快捷和无偿的优势,人民调解书具有与法院裁决同等的法律效力,具有不伤感情、促进和睦的作用,引导公众有纠纷找调解组织,推动和谐社会建设。2,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注重当事人宣传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促进当事人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利益。讲明相关的调解程序,特别是对新调解法的讲解。3,不断提高调解员的业务素质,积极主动的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 虽然比起上一季度我们有了一定的进步,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我们的工作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工作方法还存在着有待改进的地方,工作成效与上级要求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愿望还存在着一定的差距。为进一步提高我们的工作水平,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努力,夯实基础,不断总结,扎实工作。

普法教育调研报告

关于学校法制教育社会调查报告

号1034001458048 级2010年秋季法学专科 名周俊 2012年5月 关于学校法制教育社会调查报告

法制教育的意义 年来,社会上频频有关于学校触犯法律的行为报道。学生是一个国家未来不断向前发展的主动力,同时孩子也是家长的希望的寄托,加强的学生法律意识和法制宣传是势在必行。法制教育对建立法治国家、造就合格法人才和培养守法公民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在学校开展法制教育是教育青少年知法、守法,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的最有效途径。然而为什么在大力加强法制教育的同时,“问题”青少年反而多了,青少年犯罪呈大幅上升趋势,而且犯罪性质、犯罪手段也愈来愈严重,这不能不引起全社会的高度重视。作为从事普法宣传教育的职能部门我们认为,之所以出现这种局面,社会变革的原因固然有之,但更重要的一个因素就是多年来学校青少年法制教育存在诸多不容易忽视的问题。 学校法制教育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是教育内容流于形式。学校作为青少年法制教育的主阵地,目前的教育模式并未把法制教育纳入教学大纲并将其作为一项基础性工作来抓,没有硬任务、

硬指标,无法得到足够的重视,这一点从现行教材的设置便可看出。除了初中开设的《思想政治》内含少量法律知识外,小学、高中均无法制教育正式教材。各级、各类学校的法制教育内容不仅少得可怜,而且不系统、不全面、无规律,缺乏内在连续性。即使部分学校安排了法制教育内容,也没有确定统一的法制课教学时间,大多利用自习课或挤占思想品德课的部分时间来进行法制教育,因而使小学、高中的法制教育流于形式。 二是教育方式过于简单。近年来,大多数学校根据“五五”普法规划要求都不同程度地开展了法制教育,增设了法制课程,但由于对法制课的重视程度和经费等原因,大多数学校的法制教育往往局限于课堂教学,且教学方法简单,经常是采取单一灌输的方法,很少有学校能让学生走出去学习,或邀请专家与学生进行互动式法制教育,造成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社会教育脱节,不利于增强未成年人的法制观念。 三是教育队伍缺乏经验。目前绝大多数设立法制课的学校基本上由思想品德课教师或者班主任兼任,多数教师没有经过正规的法制教育培训,也很少接触过法律书籍,自身的法律意识和教学方法更存在着一定的欠缺,在教学过程中只能照本宣科,进行填鸭式

乡镇司法所规范化建设调研报告

乡镇司法所规范化建设调研报告 一、当前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中面临的困难和问题 乡镇司法所是政法机关维护治安、服务群众的基层单位,基层稳则全局稳,基层活则全局活,基层强则全局兴。基层司法所在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一是直接为基层人民群众服务,直接面向基层、面向群众的窗口和服务平台;二是担负着指导人民调解、安置帮教、社区矫正、法制宣传、依法治理、指导法律服务等重要职责;三是在推动基层民主与法制、维护公平正义、化解矛盾纠纷、实现社会和谐的过程中,发挥着基础性、预防性和超前性的作用。随着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在构建和谐社会进程中的不断深入,司法所的社会价值也日益彰显。基层司法所在规范化建设方面虽然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但在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中仍存在着不少的困难和问题; 一是司法所职能强化和人员不足问题的日趋突出。基层司法所担负着组织和开展人民调解、社区矫正、法制宣传、依法治理、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安置帮教等多项职能,无论是哪一项工作,都与维护社会稳定息息相关。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任务多、压力重、责任大。现实是,就**县而言,全县15个乡镇仅有18个司法助理员专项编制,基层司法行政队伍的专职工作人员严重不足,这个现实问题成为制约基层司法

行政工作的重要瓶颈。就全市、全省来看,基层司法所人员严重不足的现象也十分普遍,这与当前基层司法行政的工作要求极不相符。这一突出问题如无法从体制上有效加以解决,基层司法行政职能就不能真正落到实处并取得实效,明显不利于司法行政事业的长远发展。 二是开展业务工作和兼顾其它工作的突出矛盾。我县司法所本身人员缺乏却都参加了乡镇的中心工作,而乡镇中心工作也相当繁重,必然容易造成司法行政本职工作时间受到挤压,牵制了做好司法行政本职工作的精力,这个现实问题已经成为制约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重要因素。而有的司法所人员能力较强,兼任乡镇的综治委(办)主任、信访专干等其他职务,更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开展,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和制约了司法行政基层职能作用的有效发挥。 三是加强硬件建设和经费不足的问题十分突出。就全县范围来说,基层司法所经费无法落实,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司法行政工作的开展。我县司法所自开展规范化创建以来,受到了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在软硬件建设上取得了明显的实效,但是由于我县经济比较落后,县、乡两级财政都比较紧张,普法经费尚难以全部落实,致使普法宣传形式单一,刑释解教人员帮教经费就更难落实了,而司法所目前的管理体制是以县司法局管理为主,司法所想从乡镇筹集办公经费

乡镇普法工作调研报告

乡镇普法工作调研报告 乡镇普法工作调研报告 自查报告乡镇普法工作调研报告调研报告工作普法乡镇 在局党组的重视下,市局成立了课题调研组,对全市乡镇普法工作进行调查现将调查中发现的题目及对今后乡镇普法工作如何展开、如何才能抓出成效谈一些浅见: 一、存在的题目 1、责任主体错位党的十八大明确提出要把中国建设为法治国家。在中国没有全民的法治理念,就没有中国社会的法治化。而全民法治理念构成,最主要是靠全民学法、知法、遵法、用法。作为普法工作又是全民学法的重要手段。应是全党各级政府的重要工作,就列进常规工作来抓。依照十八大的精神及上级文件的要求,普法工作作为建想法治中国的重大环节。这项工作应是全党和各级政府的重要工作之一,应列入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作为常规工作内容,由政府主抓,部分参与。在我市尽大多数镇党委、政府对普法工作的责任主体还弄错位。实际上弄成了部分主抓,政府参与。 2、位置摆不正很多领导和基层干部(含村、居委会干部)其主要精力都放在发展经济等硬件建设上,更由于市、乡镇两级对这些“中心工作”催促紧、考核严,村干部将主要精力用于这些“中心工作”,普法工作在他们看来,是可抓可不抓的事。崇尚“时间就是金钱”之类的实用主义观念,觉得参与普法工作费时、费力而又难见直接的经济效益,所以其主动性不高,根本未将普法工作摆到应有的高度和位置。

3、乡镇普法气力薄弱目前乡镇的普法工作主要靠乡(镇)司法所和有关单位的配合来做,固然全市各乡(镇)都设有司法所,但每一个司法所最多的二人,尽大多数司法所只有一人,由于司法所承当了普法教育、矛盾纠纷调解、安置帮教、社区矫正等众多事务,同时还要服从当地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所以经常是“爱莫能助”。 4、普法的情势比较单一,内容单调乡镇普法大多数时候还是采取横幅、标语、黑板报、宣传橱窗、宣传资料等情势进行。有时候通过挂横幅、贴标语进行宣传,常常造成农民只知法律名称而不知其内容。至于分发的宣传资料,固然内容具体,但很多农民未必能看得懂。根本达不到预期目的。 5、普法考核流于情势对阶段性普法宣传考核验收,事前已将同一化的验收内容和有关要求印发下往先由各部分自查,然后抽调职员再进行抽查;采取的方式主要是听汇报、查档案、看笔记等,至于普法的实际效果无从考核,这类写在纸上,说在嘴上,挂在墙上式的普法宣传,村组、农民都不当一回事,消极应付,走走过场。 附送: 乡镇暑假安全工作汇报 乡镇暑假安全工作汇报 工作汇报乡镇暑假安全工作汇报汇报工作安全暑假乡镇 为进一步进步学校暑期安全工作的针对性、有效性,避免安全事故(特别是学生溺水事故)的再次发生,7月19日召开晋江市暑期安

司法行政调研报告3篇

司法行政调研报告3篇 本文目录 1.司法行政调研报告 2.新化县司法行政队伍建设调研报告 3.司法行政队伍中建设现状调研报告 近年来,各级司法行政机关以社会管理创新为契机,抓住中央高度重视“两所一庭”建设这一历史机遇,抓基层、打基础, 司法所建设取得了显著成绩,基层司法行政工作格局发生了根本性变化,有力地推动了基层司法行政各项工作的开展,但是制约基层司法行政发展的关键因素并没有得到根本性解决,这已成为基层司法行政发展的“瓶颈”。作为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人员,笔者拟从制约基层司法行政发展的突出问题几谈点粗浅看法。 一、存在问题及原因 (一)司法所日益突显的的重要性与尴尬的社会地位不相适应 司法所是构建基层和谐的重要力量,对基层政权建设、民主法制建设、维护社会稳定起着基础性、先导性和服务性作用,具有潜移默化、厚积薄发的“治本”功能,但却长期得不到各层面的认可,造成这种结果的原因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 1、司法行政职能被边缘化。司法行政工作是政法战线的“幕后”工作者,短期内很难体现出明显的工作成效,这与公检法三家“立杆见影”工作性质截然不同,大多数人认为公安工作是“硬”的,法检工作是“实”的,司法行政工作是“虚”的,认知观念的落后,造成司法行政职能得不到应有的重视,更难说如何理解与支持司法行政工作了。 2、司法所工作职能较弱。司法所与政法其他成员单位相比自身职能较弱,除社区矫正工作外,其它各项工作的工作和责任主体都是乡镇政府,司法所在各项工作中只是起到“指导”、“协调”、“参与”作用。其中人民调解、法制宣传教育等工作都具有长期性,短期内看不到效果,更不具备强制性的特

点,加之上级部门的指导性和规范性文件少,可操作性差,致使司法所给人一种工作务虚多、成绩少的错觉。 3、司法所自身定位迷失。司法所做为县区司法局的派出机构,实行“乡镇和县局双重领导,以司法局管理为主的管理模式” 。很多司法所片面追求“有为有位”,过于注重遵守和服从乡镇党委政府的管理,工作人员大多还身兼乡镇多个职务,如综治办副主任、信访办副主任等,把过多的精力投入到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乡镇工作中,顾此失彼荒了自己的“责任田”,严重影响了司法所业务工作的扎实开展,制约了司法行政职能的充分发挥。 (二)基层司法行政干部队伍建设与司法所新时期的发展要求不相适应 从总体上看,司法行政队伍的主流是好的,是一支特别能战斗、特别能吃苦、特别能奉献的队伍,为稳固基层政权,维护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但是,由于历史的和现实的原因,我们这支队伍也存在着一些迫切需要解决的突出问题,归纳起来,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司法所人员编制紧缺。近年来,基层司法所基础设施建设取得一些成效,但是人员编制仍旧十分紧缺,至今普遍达不到司法部乡乡建所和每所最少应有3人的建所标准,多数挂牌的司法所多为1人所或由乡镇工作人员兼职。现行机制难以满足新时期司法所发展的客观需求,人手不足的突出问题严重制约了基层司法行政各项工作的开展。目前,司法所工作人员担负九项职能,虽然基中不少工作司法所只是参与部门之一,但在实际操作中往往只有司法所“一个人在战斗”,如普法、人民调解、安置帮教等工作,做为工作和责任主体的乡镇政府,实际上最多也只是发文时挂个名,开会时来个人,事后基本不干事。司法所除了承担九项职能,还要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繁杂的乡镇工作进一步挤压了司法所工作人员的时间和精力,严重影响和制约了基层司法行政职能作用的有效发挥。“一个人在战斗”的司法所两头都要顾及,但因工作纷繁复杂、千头万绪难免顾此失彼,县局和乡镇两头都得罪的情况时有发生,忙的三头六臂却时常处于双方都不理解的尴尬境地。

普法依法治理情况调研报告

伊金霍洛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普法依法治 理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为了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落到实处,全面了解和掌握伊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的法律普及程度及开展情况,经过一个季度的普法知识学习,执法人员行政监管有了好的开局,依法行政监管有了创新并稳步推进。但还存在许多不足之处,应采取措施予以全面落实。 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基本现状 (一)机制基本建立健全 按照市、旗委政府的要求,全面部署“六五”普法工作。伊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了普法知识宣传、培训等各项制度,在此基础上,确定了重点培训对象、重点培训内容和行政监管法律法规的培训规划。伊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设立了普法依法治理领导机构及办事机构,并建立了普法宣讲骨干(宣传员)、普法联络员、法制宣传志愿者进行了补充调整并登记造册。并编印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简报,不定期向媒体反馈相关信息。 (二)法制宣传教育有效开展 1.宣传内容抓好三大方面。 (1)突出宣传重点,抓好重点对象学法用法。举办法制培训班和法制讲座,积极组织法律知识考试和竞赛活动。

加强单位行政监管人员相关专业知识的学习,制定了全局职工培训规划。通过开展法制培训、举办法制讲座、组织法律知识考试等,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依法行政、公正执法和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在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方面,主要通过开展法制培训、法律知识考试等,增强诚信经营意识、安全生产意识,提高经营管理人员运用法律知识管理企业的能力和水平。 (2)把握宣传节奏,抓好节日系列宣传活动 有针对性的开展宣传活动。如利用每年“3.15”、“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月”、“普法宣传日”、“春节”期间,按照省市安排和部署,结合各自实际,举行大型宣传活动,并紧紧围绕宣传形势,确定宣传重点,开展形式、内容不同的宣传活动,力求出亮点、出特色,取得宣传实效。加强对群众的法制宣传教育,积极开展“法律进乡村(社区)”活动,举办行业法律培训,增强单位依法办事的意识和能力。 2.宣传方式注重三个结合。 (1)固定宣传与流动宣传相结合。通过利用宣传栏、媒体专栏等固定宣传阵地开展法制宣传活动,各类宣传阵地交错分布,形成网络,起到了以点带面的作用。在进行固定宣传的同时,充分利用流动宣传的优势,以流动宣传车辆等为载体,深入乡村社区、机关单位、学校企业开展有针对性的宣传活动,促进法制宣传教育深入开展。

基层司法所在人民调解工作中的作用调研报告

调研报告

基层司法行政机关在人民调解工作中应当发挥的作用调研报告 人民调解作为一项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制度,深度契合了中华民族“以和为贵”的传统理念,被誉为治国安民的“东方经验”,在化解民间纠纷、促进社会和谐方面都起着重要作用。而乡镇司法所作为我国的基层司法行政机关,直接指导管理着乡镇、村人民调解委员会和本辖区企事业单位调委会,是人民调解工作的直接组织者、指导者、实施者,是维护基层社会稳定“第一道防线”的重要力量。 为了加深对乡镇司法所的了解,提高对人民调解工作的认识,根据局领导统一安排部署,这几天先后走访了城郊司法所、桐寨铺镇司法所、桐河乡司法所、张店镇司法所,同三位所长及部分调解员进行了深入的交谈,倾听他们对基层司法所在人民调解工作所发挥的作用的认识,并现场观摩了调解工作进行的流程,同时自己也做了相关的记录,后加以整理,去粗取精,形成了如下调研报告: 一、被调研单位的基本情况 根据实际走访,发现各个司法所都具备了基本的办公条件,人员业务知识丰富,能根据农村民间纠纷的实际特点,制定出了一系列符合当地实际的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有效的化解了各种社会矛盾,为当地的维

稳工作作出了重要贡献,赢得了乡镇政府和广大群众的一致好评。但与此同时,办公设施陈旧、经费不足,部分基层政府轻视司法行政工作、群众对司法所认识存在偏差等诸多因素制约着基层司法所在人民调解工作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二、司法所在人民调解工作中的地位和作用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体制逐渐转变,利益格局重新调整,社会矛盾凸现,特别是许多人民内部矛盾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增多,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通过制度化的纠纷解决机制及时妥善地消解社会矛盾已成为一项十分重要而紧迫的政治任务。胡锦涛总书记强调指出:“要建立健全对人民内部矛盾经常化、制度化的调处机制,及时处理纠纷,尽可能把各种矛盾和隐患化解在基层。认真处理各种民间纠纷,做好各类调解工作。”而司法所是人民调解工作的组织者、实施者,在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方面发挥着积极而重大的作用。 我县是农业大县,村镇人口众多,近些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各项事业都取得了巨大进步,与此同时,处于转型时期的社会发生不可避免的出现阵痛,各种民间纠纷在性质、规模、形式等方面发生了很大变化,人民调解的范围也从以往的婚姻、家庭、邻里等常见性、多发性民间纠纷扩展到公民与法人及社会组织之间的矛盾纠纷、拆迁安置、施工扰民、环境污染、劳动争议、拖欠工资及医药费等方面,呈现

司法所自查整改报告

司法所自查整改报告 司法所自查整改报告,自查整改就是自身根据一年来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分析,自身的不足存在的问题,和下一年工作计划的安排 司法所自查整改报告 为全面加强司法所建设,提高司法所规范化水平,确保基层司法所充分发挥维护社会稳定、保障法律正常实施、加强基层民主法制建设、促进社会和谐进步等职能作用,根据《甘肃省规范化司法所考评办法》和《甘肃省规范化司法所考评标准》的要求,现将我所规范化建设自评情况汇报如下 瓜州乡位于县城西10公里处,辖区有4个行政村,1个综合开发区,26个村民小组,现有农户2180户7800人,乡村个体企业26家、机关事业单位12个、中小学6所,现已建成标准化调委会4个,民调小组28个,专兼职人民调解员112名。多年来,在乡党委、政府的直接领导和县司法局业务指导下,始终坚持以治安防范体系建设为标志性工程,以基层平安创建活动为载体,全面狠抓矛盾纠纷排查,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法制宣传教育、基层组织建设,积极推进依法治乡进程,全力维护社会稳定,确保了全乡社会政治

安定、经济稳步发展,群众安居乐业的良好氛围。 一、工作开展情况 1、司法所建设。我镇不断加快司法所建设,特别是近几年来,省司法厅加快基层司法所规范建设,在上级 的支持下我镇选址建立了人民司法办公大楼,上级部门 为我镇司法所配备了办公桌椅、电脑、司法办公摩托车 等基础设配,大大改善了司法所办公硬件。同时我镇不 断加快司法所软件建设,建立健全调解组织名册、纠纷 调解登记簿、来信来访登记簿等本册,并组织司法所工 作人员不断向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学习,强化规范服务。目前我镇司法所人员、车辆、微机、打印机、办公桌椅 等硬件设施都已配备,办公场所达200平方米。 2、普法宣传工作。我镇普法着眼群众,扎根基层,广泛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人民群众法律意识普遍提高。我镇先后举办法律咨询法律宣传进校园送法下乡活 动数次,散发宣传资料(单)3000余份,并为群众解答法 律咨询500余人次。通过举办图片展览、展出宣传板报、举办法律培训班等形式,开展法律下乡系列活动。五五 普法期间先后举办法制宣传活动20次,展出宣传板报80块,悬挂宣传条幅20条。以送法下乡为载体,开展送法下乡、法律咨询等途径,加强对法律援助制度的宣传教育。提高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将法律援助的基

学校七五普法报告

学校“七五”普法自查报告 2018年是“七五”普法的第三年,我校普法工作按照市政法工作会议精神,仅仅围绕学校科学发展、和谐发展、可持续发展这条主线,以建设平安校园、法治校园为着力点,扎扎实实做好“七五”普法工作,推进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不断创新,为质量立校、管理强校、和谐理校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组织机构健全,领导重视 我校领导高度重视学校的法治宣传教育,成立了由学校校长、党支部书记**为常务组长,主管副校长**为副校长,各班主任及政治教师为组员的普法领导小组,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做好分工负责,哥哥部门积极配合,协调工作,确保“七五”普法规划顺利实施。 (一)按照“七五”普法规划的要求,组织全校教职工以学习和宣传《宪法》为核心,宣传国家的基本法律制度,在全校师生员工中深入开展以“学法律、讲权利、担责任”为内容的法治宣传教育,重点是“七五”普法规划的指导思想、工作任务和目标。 (二)在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中,不断丰富法制教育的内容,创新法制教育手段,建立和完善学校、科室、班级和社会“五结合”的法制教育网络,利用学校周边的法制教育资源,开辟第二课堂,通过课外教育、法制专题讲座等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活动,利用校内报纸、板报、墙报、宣传栏等平台使“七五”普法活动开展的有声有色、有成效。 (三)学校每年至少发组织教职工进行两次法制教育讲座,同时

对全校学生每学期进行一次法制讲座。 (四)做好“七五”普法教材征订工作。根据普法对象的不同,按照要求、数量,全面完成上级统编教材的征订任务,为“七五”普法创造有利的条件。 (五)充分利用各类法律颁布实施纪念日,组织师生开展主题法制宣传日、宣传周和宣传月活动。 (六)进一步增强师生的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我校每年举办一次普法宣传活动。请派出所干警向学生讲法律知识和有关案例,收到了明显的效果。 二.努力为学生建立良好的法律学习环境 学校现有学生370名,我们把学生在校学习法律、在家宣传法律,学生家长在在学习法律、在家与孩子一起探讨法律问题有机的结合起来,做到法律知识一进家长学校,二进学生课程课表,家长学法懂法,学校普法。 做到教师、教案、课时三到位,在全校师生和家长中进行了普法教育。 通过这两年来的普法工作实践,学生和家长、教师法律知识水平的提高,对教育工作的开展、课程改革的深入进行和学校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实践证明,“七五”普法工作具有广泛性、客观性和实用性,我们将以依法治校、普法兴校为学校的工作重点,继续努力工作。

加强司法所建设调研报告

加强司法所建设调研报告 加强司法所建设调研报告 司法所是司法行政工作最基层的组织,是司法行政工作的基础,是各级领导机关的工作重心。司法行政事业的发展,根本的、基础的就是要靠基层司法所建设的全面进步。司法所经过多年的发展,已成为维护基层社会稳定、促进城乡经济发展、推进基层依法治理、加强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的有生力量,在基层政权建设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但由于历史的原因,司法所赖以生存的基础先天不足,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它的发展,甚至在部分乡镇出现了有名无实、名不符实的边缘化倾向。与时俱进,加快发展,充分、有效地发挥其职能作用,不仅关系到司法所的未来走向,而且还关系到整个司法行政工作的兴衰。下面是我对当前加强司法所建设的几点粗浅认识。 一、规范化司法所建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是司法所编制不足,“缺编少员”现象仍旧突出。虽然目前我市各基层司法所人员力量得以大力充实,初步达到规范化司法所的达标要求。但是基层司法所担负着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工作,开展社区矫正、法制宣传、依法治理、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安置帮教等多项职能,无论是哪一项工作,都与维护社会稳定息息相关。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任务多、压力重、责任大。但是,全市专职司法助理员平均还达不到每个所1名(有部分司法所还是无人所),无法应对日益规范、复杂、繁重司法行政行为。 二是司法所工作经费匮乏,致使工作人员干劲不足,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司法行政工作的开展。我市自开展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创建以来,各所在软硬建设上都有了较大的改善,但司法所办公经费问题一直没有得到真正解决。司法所工作运转极为艰难,这是一直影响着基层司法行政职能的发挥,困扰着司法所能否持续、稳定、深入、高效地开展工作的重要因素。 三是基层司法行政队伍的专业素质不高,影响服务的质量和效率。司法行政工作是一项专业性极强的工作,需要我们具备较好的法律素质和工作技能,才能正确、高效地履行好工作职责。可是我们的基层司法行政队伍多半是非法律专业人士,其法律知识和业务技能都比较匮乏,工作中又不注重和善于学习,致使我们的工作专业性不强、效率低和社会公信力差。 二、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的对策和建议 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工作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人民满意为标准,以创新发展为动力,以队伍建设和制度建设为保障的总体要求来开展。 (一)提高认识、加强保障 要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来充分认识基层司法所的重要性,牢固树立基层稳则全局稳,基层活则全局活,基层强则全局兴的意识,切实做到政策向基层倾斜、人员往基层输送、经费往基层保障。并通过协调争取,使基层司法行政干警从繁重的政府事务中解脱出来,全身心地做好司法行政工作,并注重加强指导和督促检查,保障广大司法所和司法助理员能够依法、全面履行各项职责;二是司法行政机关在不断增加司法所公用经费的同时,要加强与乡镇党委政府的联系,积极为基层司法所争取和协调指导、宣传、培训人民调解工作经费和普法宣传工作经费,并逐步建立健全司法所工作经费的保障机制;三是警力下沉,切实加强基层司法行政队伍建设,坚持把优秀年轻干部放到基层司法所进行培养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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