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验和试验状态标识规范(参考Word)

检验和试验状态标识规范(参考Word)
检验和试验状态标识规范(参考Word)

检验和试验状态标识规范

1.目的

确保只有通过检验且经检验合格的产品才能流到下道工序。

2.范围

适用于从原材料进厂到成品出厂的全过程的检验和试验状态的标识。

3.职责

3.1 从原材料、外购、外购件进厂到成品出厂的每道工序的

每个产品都必须由检检员做好检验标识,并作相应记录。

3.2 检验员负责检验状态的标识和记录,以及标识的检查。

3.3 各相关人员负责相关的状态标识的维护,发现无标识或标识不清的情况应及时通知检验员,检验员对其重新检验后作新的标识。

4.程序

4.1原材料进厂经检验或验证合格后由检验员在产品上作出

标识,不合

格品当场交给经营部作拒收处理。

4.2过程检验和试验状态标识

a.待检产品放入待检区域或用待检标牌进行标识。

b.已检验但检验结果未出来时,则放待判定区域或用判定标牌进行标识。

c.合格由检验员在不影响使用性能的合适位置打上检验工号。

d.经检验和试验不合格的产品,挂不合格标识。

4.3不合格品状态标识

4.3.1返工品检验员在返工部位用“黄色”标上“返”标识,并及时通知操作者返工。

4.3.2返修或让步接收的产品由检验员在该产品上用“黄色”标识分别标上“修”或“让”,同时做好记录,通知有关部门和人员。

4.3.3装配试验过程中如发现主体壳有渗漏的情况、由检验员在渗漏部用“红色”划Δ并通知经营部退给供方。

4.3.4因加工导致废品<工废>、由检验员用“红色”进行标识并在该产品打“×”,因材料不良导致的废品<料废>由检验员用“红色”进行标识并在产品上打“0”,工废品、料废品都必须及时存放到废品库并做好相应的记录,注明报

废的原因,通知有关部门和人员。

4.4紧急放行和例外放行标识由检验员在该产品上用“蓝色”标上“急”,并做好记录。

计量器具管理制度

1.目的

对计量器具进行控制,确保精度符合检验规范要求,并能做到有效控制。

2.范围

适用于对全公司计量器具和通用量具的管理。

3.管理

3.1质量部负责全厂制量器具,通用量具的管理。

3.2各部门按管理制度对计量器具,通用器具实施使用与管理。

4.程序

4.1 计量器具购置与审批

4.1.1计量器具时,由计量员填写“计量器具申购单”,经主管领导审核和总经理批准后,经营部购置。

.4.1.2经营部应采购获得《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的企业生产的计量器具,在采购时,应满足计量器具购置计划提出的计量器具名称、规格型号、测量范围、生产厂家,数量等有关项目的要求。

4.2计量器具的入库检定

4.2.1外购的计量器具进厂后,由计量员进行质量检查,并填填写“入

库验收单”。

4.2.2计量员对合格的计量器具统一编号、登账、编写“历史记录卡”。

4.2.3计量器具经油田计量站检定后,由公司计量员做好登账、立卡等工作后方能入库。

4.2.4本公司制定的计量器具,由计量员将成品、制造图纸和技术文件一起交计量站检定合格后方能入库。

4.3计量器具的发放

4.3.1计量器具从库房库房领出时,必须要有计量站的鉴定证书,方可使用。

4.3.2计量员对新发放的计量器具,要在台账和历史记录卡上随时注明发放日期和使用者,同时纳入周检计划。

4.1.计量器具的周期检定

4.4.1计量器具的检定,必须在受控的环境条件下进行,必须严格执行国家计量检定规程。

4.4.2严禁超期使用,计量器具必须实施周期检定

a.游标卡尺检定周期为六个月

b.深度尺、高度尺、千分尺的检定周期为六个月

c.压力表检定周期为三个月

d.螺纹规试规检定周期为12月,工作规与试规校对周期为每月一次

e.其它量、检具的检定周期均为十二个月

4.4.3计量员应按公司实际情况,编制周期检定计划

4.4.4凡使用超期计量器具检测产品,检验人员一律不予检验

4.4.5计量器具的降级与报废

4.5.1种类在旧计量器具,必须按计量器具周期检定计划、抽检计划按期进行检定和校验,对校验不合格的计量器具,可做降低使用,降级使用的计量器具要在检定证书、台账、历史记录卡上降级后的精度等级。

4.5.2因操作者使用不当,对计量器具造成损坏而做报废,应由当事人写出书面检查,办理报废手续。

4.5.3对报废的计量器具、计量员要做标记,统一存放、并在台账上注明报废日期、撤掉历史记录卡。

最终检验规范

1.目的

为加强本公司产品质量的控制、保证产品出厂合格率达100%。

2.范围

产品入库或交付前的检验、

3.职责

3.1负责本公司产品入库或交付前检验。

3.2负责最终检验的记录填写。

3.3负责产品合格后的签发。

4.程序

4.1产品入库或交付前检验。

4.1.1不需静水压检验和试验的产品,依据图样、尺寸及工

艺要求对产品进行检验,每批零件数量超过50只,按GB2828标准进行批检,每批数量少于50只全数检验,并做记录。

4.1.2需静水压检验和试验的产品、必须全数进行静水压试验,并做记录。

4.1.3进行通径检验,力矩检验,并做好记录。

4.1.4检查产品外观质量,如刷漆、法兰间距、螺栓两端等同卡箍间隙等。

4.2入库交付的产品经检验和试验合格后打上检验钢号并开具产品合格证。

油漆作业指导书

1.目的

通过油漆确保产品防锈工作。

2.范围

顾客要求油漆的产品

3.职责

产品入库或交付前做好油漆工作。

4.程序

4.1经检验和试验合格的产品油漆前清洗干净。

4.2清洗好的产品,在指定区域进行油漆。

4.3油漆过程中工作环境无污染、地面干净,产品油漆要均匀,不得有挂流等现象。

装配作业指导书

1.目的

按规定要求,装配合格的产品。

2.范围

本公司所有须装配的产品。

3.职责

3.1装配工按规定要求认真做好装配工作。

3.2检验员按规定检查是否按规定要求执行。

4.程序

4.1领料

4.1.1开领料单

4.1.2按图样领齐需装配的所有零部件。

4.2清洗

4.2.1领完料后,摆放整齐,清洗中轻拿轻放,避免磕碰划伤。

4.2.2清洗好的零部件,按装配的先后顺序摆放整齐,。4.3装配

4.3.1装配的原则:由里向外、由下向上。

4.3.2装配过程注意各部位的尺寸、法兰与法兰之间间隙一致,不少于3mm。

4.3.3螺栓两端露出一致,不少于1.5螺距。

4.4检查

4.4.1安装方向一致,装配到位。

4.4.2不得出现漏装。

4.4.3整体清洁、无脏污。

4.5记录

4.5.1装配过程的记录认真填写。

(注:文件素材和资料部分来自网络,供参考。请预览后才下载,期待你的好评与关注。)

标识卡管理应用规范

标识卡管理应用规范-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456-EUATWK-MWUB-WUNN-INNUL-DDQTY-KII

5.1.3检验状态使用《产品状态标识卡》,检验结果附注《工艺流程卡》 5.1.4当顾客有要求时,最终产品按顾客的要求进行标识。 5.2标识的实施 5.2.1原材料进厂,由仓库安排存放到“待检”区域,并依据订购单、送货单对产品进行核对标识,明确显示物料名称,物料编号,规格,生产批次号,来料数量(数量标识必须涵盖产品范围,如一个批次号一拖产品为21箱,数量为2020,则可标识为20箱*100+20=2020只,凡填写标识卡人员都参照此方式填写数量),日期等; 5.2.2由仓库填写《进料送检单》通知品质验货; 5.2.3品质部检验员依据检验标准、承认样品、相应的采购信息或取少量样品等对来料进行检验/验证,并依据检验/验证结果进行产品状态标识,标识需清晰完整;合格产品办理入库手续,并由检验员填写相应《产品状态标识卡》;不合格产品存放到不合格区域和进行不合格标识,并通知相关职能部门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执行; 5.2.4生产过程中,操作者自检出的不合格品,由操作者进行隔离,生产班组长及品质部检验员进行确认,并由生产班组长进行产品标识,检验员进行检验状态标识;不合格品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进行处理; 5.2.5生产的最终产品由仓库以《物料标识卡》标识和填写《成品送检单》报检,品质部检验员依据检验结果进行检验状态标识; 5.2.6产品生产批次号的标识:在产品生产完成后,生产线负责填写产品的生产记录,记录入产品的制造时间或日期,品质部OQC须在包装外箱上盖检验合格章(表明检验之状态与日期)。 5.3标识的管理 5.3.1各种标识由产品存放所在地的管理人员进行管理,任何人不得 随意撕毁和移动,应保持各种标识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5.3.2当标识发生丢失或移动时,根据相关记录或重新检验后进行标识; ●同产品质量相关的流程单、印章等标识的使用应由品质部全面监控和管理。 5.4追溯性实施 5.4.1物品批次的相关追溯要记录在《标识卡》、《进料验收单》上,详细记录供应商(或客供品名)、收料日期、送货单NO、采购单NO等。可能时记录物品的生产日期(来料日期)。入库时在物品《标识卡》上记录部品的品名、来料批号、出入库情况。仓库在发放物品时,用《领料单/出库单》记录物品发放使用的名称、规格、批号、发料之日期、数量、领料单NO、使用之订单号码等; 5.4.2 物品追溯

产品质量检验管理制度(20200522205905)

产品质量检验管理制度 为加强我公司产品质量保证工作,明确质量检验工作任务、范围、职责,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包含:产品质量检验制度、质量状态标识、不合格品管理制度、钢材质量检验制度、外协件质量检验制度、检验员的考核标准等规定。 一、质检的基本职责 1、负责原材料外购、外协件、毛坯、半成品,直至成品出厂整个生产过程的质量检验工作。 2、执行不合格产品不出厂的原则,保证出厂产品符合规定的标准和技术要求,负责签发产品出厂质量检验合格证。 3、检验工作应严格贯彻质量标准、严格执行检验制度,检验人员应按产品图纸,技术文件进行检验,做出正确判断,做好废品管理工作。 4、检验工作做到“预防为主”坚持首件检验,重视中间检验,严格完工检验,实行专群结合,充分发挥操作者自检的积极作用。加强关键工序、关键零件,关键产品的质量检验,关键零件,关键产品要建立质量记录档案。 5、检验信息传递和可追溯性。要求原始记录齐全,填写清晰、整洁,保存完整;统计报表内容完整、真实、准确,具有可追溯性并及时报送。 二、检验员的岗位职责 1,严格按标准、图纸、工艺技术要求、检验规程的规定进行检验。 2,按公司的规定做好检验状态的标识。 3,做好检验记录。 4,签发不合格通知单,按规定发送有关部门。 5,对返修,返工后产品进行再检验,并重新进行检验状态的标识。 6,做好不合格率的统计,并参与分析原因,制定改进措施,并参与跟踪落实。 7,对操作人员执行工艺进行监督,参加工艺纪律的考察。

8,努力学习,积极运用检验的新技术,提高工作效率,降低检验成本。 8,不断加强职业道德修养,努力降低错检和漏检率。 三、原材料、外购件进厂检验: 1、凡进厂原材料、外购件须附有合格证或质保书,检验人员按规定进行检验 并将检验结果通知采购部门,检验合格后,方可入库并作好记录。 2、凡不合格的原材料、外购件,检验人员应拒签入库单,财务处则不予结算。 3、凡检验不合格的原材料、外购件,若需让步,须办理让步手续,在未办妥 手续前任何人不得擅自动用。 4、外购件在签订供货合同时要明确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和验收方案作为供需 双方生产、验收的依据。 5、原材料、外购件代用,应由采购部提出申请经有关部门会签,研究所长签 字批准后,方可投产使用,代用单位在投入使用前递交各有关部门。关键零件的代 用须经研究所长批准后报总工程师审批。 四、生产过程的质量检验 1、各生产环节的检验人员,应按产品图纸,技术标准和工艺规程的要求进行 检验。合格产品,由检验人员签章后转入下道工序,不合格产品开具不合格品通知 单交生产部门返修,废品或不是操作者原因导致的废品开具不合格处置单上报技术 质量部处理。 2、成熟的产品和工艺出现批量不合格品或废品时,应24内以书面形式报技术质量部。 3、各生产环节的检验,均须强调“首检”,加强“巡检”,严格“终检”。 (1)、首检:凡加工改变后的首件,均须进行检查,首件检查应由操作者自检 合格后交首检,首检合格,方准成批加工生产,检验员应对首检后的零件负责。 (2)、巡检:在生产过程中反复进行、检验员每班至少巡检两次,做好巡检记

检验和试验状态标识规范

检验和试验状态标识规范 1.目的 确保只有通过检验且经检验合格的产品才能流到下道工序。 2.范围 适用于从原材料进厂到成品出厂的全过程的检验和试验状态的标识。 3.职责 3.1 从原材料、外购、外购件进厂到成品出厂的每道工序的 每个产品都必须由检检员做好检验标识,并作相应记录。 3.2 检验员负责检验状态的标识和记录,以及标识的检查。 3.3 各相关人员负责相关的状态标识的维护,发现无标识或标识不清的情况应及时通知检验员,检验员对其重新检验后作新的标识。 4.程序 4.1原材料进厂经检验或验证合格后由检验员在产品上作出 标识,不合 格品当场交给经营部作拒收处理。 4.2过程检验和试验状态标识

a.待检产品放入待检区域或用待检标牌进行标识。 b.已检验但检验结果未出来时,则放待判定区域或用判定标牌进行标识。 c.合格由检验员在不影响使用性能的合适位置打上检验工号。 d.经检验和试验不合格的产品,挂不合格标识。 4.3不合格品状态标识 4.3.1返工品检验员在返工部位用“黄色”标上“返”标识,并及时通知操作者返工。 4.3.2返修或让步接收的产品由检验员在该产品上用“黄色”标识分别标上“修”或“让”,同时做好记录,通知有关部门和人员。 4.3.3装配试验过程中如发现主体壳有渗漏的情况、由检验员在渗漏部用“红色”划Δ并通知经营部退给供方。 4.3.4因加工导致废品<工废>、由检验员用“红色”进行标识并在该产品打“×”,因材料不良导致的废品<料废>由检验员用“红色”进行标识并在产品上打“0”,工废品、料废品都必须及时存放到废品库并做好相应的记录,注明报废的原因,通知有关部门和人员。

数据及个人化部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管理制度

数据及个人化部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管理制度 1.目的 1.1对数据及个人化部产品生产的全过程,包括从原辅料的接收、个人化 生产、包装生产、成品入库,都保持相应的标识,以确保在需要时对 产品质量的形成过程实现追溯; 1.2规定相应检验状态的标识种类和管理办法,确保合格的原料用于生 产,合格的成品输出。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数据及个人化部生产全过程。 3.职责 3.1数据及个人化部职责 3.1.1 数据及个人化部负责制定《数据及个人化部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管理制度》,对生产全过程的产品标识及检验状态标识实施严格管理; 3.1.2 当需要对产品质量进行追溯时,数据及个人化部参与追溯工作的进行和评审; 3.1.3 个人化车间负责对本工序产品的标识控制; 3.1.4包装车间负责对本工序产品、包装材料及成品的标识控制。 3.2 原料仓库职责 3.2.1 负责对所有工序的产品(半成品)及成品标识控制; 3.2.2 负责对所有原材料、辅料标识控制,并做好收发料记录。 3.3 质量部职责 3.3.1 质量部负责产品质量跟踪活动的控制;

3.3.2 当发生需要追溯时,组织并协调追溯工作的进行和评审,并监督检查各执行部门的实施。 3.4 安全策略部职责 3.4.1 应熟悉并掌握各类物品状态标识方法及意义,并对车间日常使用的生产记录表格进行抽查,发现问题及时追踪复查; 3.4.2 当产品发生数量差异或重大质量事故时,将介入追溯工作。 4.工作程序 所有的生产过程需严格执行标识制度规定及生产记录表格的填写,便于追溯。 4.1标识控制 4.1.1 原则上,各生产车间不允许同时生产不同工程单号、不同批次的产 品,做到“一单一清”。 4.1.2 更换标识时,应除掉旧标识或用新标识覆盖旧标识,一个产品或原材 料、辅料上只能有一种标识内容。 4.1.3 原材料(主要指待个人化的卡基)、辅料(主要指包装材料、标签贴纸以及安全材料)的标识。 4.1.3.1当卡基及辅料转入转出生产车间时,物料周转箱上应用笔注明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如:工程单号、批次号、卷号、数量、状态、转入转出日期。 4.1.3.2 各生产车间需按照不同工程单号、不同批次、不同生产状态进行分开放置。 4.1.4 生产过程中的标识 4.1.4.1 各生产车间应通过有效的方式进行工作区域划分。如警示标线、标示牌、隔离栏等。

产品标识标签管理制度

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管理制度 1.目的 对公司的产品以及生产的全过程(包括从原辅料的接收、工序生产、成品入库以及出厂)保持适当标识,并规定相应检验状态的标识种类和管理办法,以确保在需要时对产品质量的形成过程实现追溯,确保合格品才能进入下一工序或出厂。 2.范围 适用于从原料进厂到成品出厂全过程标识的控制和可追溯性管理。 3 .职责 3.1仓管部:负责所属区或内物料(包括原辅料、产品)检验状态的标识及控制,并正确使用和保管好各种物品的标识。 3.2生产部:负责对生产过程中形成的半成品和成品进行标识与维持,若需要对产品质量进行追溯时,参与追溯工作的进行和评审。 3.3品管部:负责组织对物料进行质量状态标识,监督检查各执行部门的实施情况,实现产品质量的可追溯性管理。 4 .定义 5.程序 5.1原料标识 原料、添加剂预混料、编织袋和标签等原辅料必须分区堆放,上锁存放,防止流失。原辅料进库后由仓管员编写《原料标识卡》,并挂上相应的堆头上,注明名称、供应商、数量、规格、进料日期等,质检员根据检验结果,在《原料标识卡》填上质量状况和使用要求。有毒有害物资必须与形成饲料的物料隔离堆放,并设有明显的安全警告性标识。 5.2.生产过程中物料的标识 5.2.1生产过程中需使用的原辅料,必须先经仓管员同意,查清楚相应的标识卡,确定是合格的原辅料后才能领用,根据领料情况填写《原料出库单》和《原料耗用日报表》以便追溯,注意必须填写清楚供应商、检验编号和数量等可追溯信息。 5.2.2在生产过程中,若完成上一工序后,需要一段时间才能进入下一工序的物料,须挂上标识牌,并在标识牌上注明产品名称、数量、规格和下一工序,确保信息传达准确无误。 5.2.3各种返工料必须按分类要求进行归类堆放和使用。 5.2.4 从车间拉出来的原料、半成品或成品,必须堆放在指定位置,并在叉料方向的两侧标明品种或编号、产生原因、数量、日期和班次等内容,以防误用。 5.3 成品标识

最新检验和试验状态标识具体实施办法

广州蓄电池企业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检验和试验状态标识具体实施办法 GX/QG/质2-2001 为防止混乱和无序,产品检验和试验活动的状态标识必须清晰、完整,具有可追溯性。本办法对检验和试验状态标识工作提出如下规定: 1 进货检验和试验 1.1 采购部门应对原材料、外协件作好状态标识,并保证各类状态的物质均按规定的区域放置,现场物品应和进货记录相符。 1.2 检验员对原材料、外协件的抽样检验,必须对样品进行编号工作、并作记录,以保证样品的可追溯性。 1.3 试、化验部门对送来的检验样品,应根据样品的状态标识,作好记录,并将样品放置于规定的区域,以保证样品处于受控状态。 1.4 出具试、化验报告单应认真核对样品的标识,防止混淆。 2 过程检验和试验 2.1 对上工序转来的原材料、半成品,如检验发现无状态标识,应隔离堆放,待查明正确的标识后,方能按规定使用。 2.2 流水线上的产品检验状态标识,用“已检合格”的绿色牌,悬挂于线上最后一个已检产品上,区别于未检产品。全部检验活动完成的产品,用产品合格证作明示区别。 2.3 对已产生的不合格品应在产品上打不合格标记,并放置于不合格区域。 2.4 检验部门根据不同类别的检验情况,分别作好记录,记录和状态标识相结合,使过程检验和试验具有可追溯性。 3 最终检验和试验 3.1 产品的最终检验应在完成所有规定的检验和试验后进行。

3.2 对进行型式试验的产品,应用红漆在产品上作好试验编号,产品编号应与电脑记录相符。 3.3 型式试验各阶段的状态标识由放置的区域作区别,试验部门应严格按试验的程序与规定,使产品试验状态标识处于受控状态。如发现状态标识与实际不相符,应核对电脑记录,予以纠正。 3.4 最终检验合格的产品,由检验员贴放产品合格证,允许包装入库。 附加说明: 本规定由产品质量部起草,经主管总经理批准。 编制: 骆丽丽日期: 2001年9月13日 审核: 杨全华日期: 2001年9月13日 批准: 区友雄日期: 2001年11月30日

检验状态标识程序

上海氯碱机械有限公司 检验状态标识程序 QG/T530306—2005(C版) 发布日期:2005-09-01实施日期:2005-09-01编写:李世闻审核:陶国祥批准:曹稼斌

1目的和适用范围 1.1 从原材料进公司到项目完工的全过程中,各阶段的检验和试验的产品按规定方法标识,确保只有合格的产品才能转序或出公司。 1.2 适用于所有过程和产品检验状态标识的控制。 2 相关文件和术语 2.1 相关文件 2.1.1《材料检验程序》QG/T530203-2005 2.1.2《产品(项目)检验程序》QG/T530301-2005 2.1.3《不合格品控制程序》QG/T530307-2005 2.1.4《纠正和预防措施控制程序》QG/T530308-2005 2.1.5《理化检验程序》QG/T530303-2005 2.1.6《无损探伤检验程序》QG/T530302-2005 2.1.7《工序控制程序》QG/T530207-2005 2.2 术语 2.2.1 产品:材料、中间品(过程)、最终产品(项目)。 2.2.2 检验状态分为:待检品、合格品、不合格品。 2.2.3 待检品:未经检验的产品。 2.2.4 合格品:满足规定要求的产品。 2.2.5 不合格品:不满足规定要求的产品。 2.2.6 标识:用以识别检验状态的标识、铭牌、标签、检验单、合格证(单)或指定的放置地点。 3职责 3.1 技术质安部:公司检验状态标识的归口管理部门。 3.1.1 负责建立本公司检验工作网络,明确各级职责。 3.1.2 对本公司产品检验状态的标识、标牌、标签、检验单、合格证(单)批准的印章进行统一管理。(见《机械公司检验印章发放记录》) 3.1.3 对本公司检验状态标识实施状况进行监督检查。 3.2 生产运行部:负责进公司材料、外购件和入库后产品检验状态的标识和控制。

产品检验和试验状态控制程序模版

产品检验和试验状态控制程序 第1条为了对产品的检验和试验状态进行适当的标识,防止误用不合格品,确保只有合格的产品才能投入使用、转序和交付,特制定本程序。 第2条本程序适用于从进货、制造到成品交付全过程的检验和试验状态的标识的控制。 第3条各部门的职责如下。 1. 质量部的职责如下。 (1)负责检验和试验状态标识的制作,并负责原材料、外购件、外协件、半成品和成品的检验和试验状态标识的管理。 (2)负责强制性认证标志使用的统一管理。 2. 仓库负责库存产品和原材料检验状态标识的维护。 3. 制造部负责产品转序过程中状态标识的维护。 第4条检验和试验状态分为合格、不合格、待检和可疑。 第5条状态标识包括标志卡、贮存容器、贮存区域。 第6条进货产品的状态标识过程如下。 1. 物料进厂后,仓库管理员应首先在物料包装箱或托盘上悬挂或张贴“标识卡”,注明零件名称、零件号、批号或日期、数量;在“标识卡”上钩选“Incoming”后把物料放置在“待检区” 内,保留三色标签。 2. “待检区”内物料经检验员检验合格后,撕去红、黄色标签,保留绿色标签以标识物料进货检验合格,然后通知仓管员上货架;如检验不合格,仅保留红色标签并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处置;如果因为界限模糊,暂时无法判定是否合格的视为可疑物品,保留三色标签,签字并在备注栏内标明原因,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执行。 第7条过程中转序的产品和原材料的状态标识过程如下。 1. 制造过程中的原材料和零件如经操作员自检被认定为不合格,应用红色箭头标贴指明缺陷位置后,放置在指定的物料箱内。 2. 转序中的不合格产品,可选用红色箭头标贴、标识卡、红色物料箱和返工区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标识。 3. 生产过程中的合格品均采用标准物料箱进行储放,不再另外采用其他形

013-检验和试验状态标识管理规定

Q-SC《质量手册》××××制造有限公××××有限公司企业标准Q/HL.801.032-2017检验和试验状态标识管理规定1 范围本文件规定了检验和试验状态标识的分类及方法,使生产现场产品的状态易于辨认,以防止未经检验和检验后不合格品的误用。本规定适用于所有用于产品的原材料、外购件、外协件、零部件、半成品、顾客提供的产品以及成品的检验和试验状态的控制。 2 职责 2.1 技质科负责检验和试验状态标识的确定,指导生产现场状态标识区域的划分,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2.2 车间及物资仓库负责对本部门范围内状态标识的维持及保护,并严格遵守本规定。 2.3检验员及有关操作工负责作出状态的标识。 3 状态标识分类及方法一般将检验和试验状态划分为三类:待检、合格、不合格。标识方法有挂牌、分区堆放、作检验标记等。 4 具体规定 4.1 外购、外协件: a) 合格品:上架码放或放置在合格区内;b) 不合格品:放置在不合格品区内,或挂有“不合格品”标牌,或有红漆标记;c) 待判定的货物应放在待检区内,或挂有“待检”标牌。 4.2 零部件:a) 合格品:有检验员检验合格标记(绿、蓝、黑漆),或码放在“合格区”内,或挂有“合格品”牌标志;b) 让步接收:有检验员检验标记(黄色漆);c) 不合格品:有检验不合格标记(红色漆),或堆放在“不合格品区”,或挂有“不合格品”牌标志; d) 待检:有加工者工号,无检验工号标记,或放在“待检区”内,或挂有“待检”牌标志; 4.3 成品 a) 合格品:经试验合格的泵机,

挂有出厂编号的试验纸牌,并附合格证明书,到后装配下线处,张贴合格证标志。b) 不合格品:经检验不合格的泵机,挂故障牌(写明故障原因),转入“返工区”。附加说明:本标准由公司办提出。2017年03月28日期第一次制定本标准由公司办负责解释。本标准由公司办负责起草。第二版: A 本标准起草人:江武

产品检验和试验状态标识操作规程

产品检验和试验状态标识操作规程 1 目的 通过对购进原辅包装材料、生产过程中的半成品、成品进行检验和试验状态的明确标识,防止误用或非预期使用。 2 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集团公司总部购进原辅包装材料及产品生产过程中检验和试验状态的标识管理。 3 职责 3.1兽医检验人员负责对收购的生猪进行检验标识; 3.2库管员负责对入库的原辅包装材料作好标识; 3.3生产加工工序品管员负责对检验过程中不合格品进行标识; 3.4屠宰生产过程品管员负责对检验检疫不合格的产品进行标识; 3.5各生产单位负责对生产过程中的产品、半成品状态及库存成品进行标识; 3.6技术部门负责对试验品的跟踪与标识。 4 内容 4.1 生猪屠宰检验试验状态的标识 4.1.1生猪接收检验状态标识 4.1.1.1宰前检验中需隔离观察的生猪,送入标有“隔离圈”的圈舍中标识。 4.1.1.2宰前检验过程中需急宰的生猪,由宰前品管员开据《生猪急宰证明》标识,随急宰猪送往急宰间。

4.1.1.3宰前检验急宰后需高温、化制或销毁的生猪,由宰前品管员开据《双汇集团产品质量检验卡》标识。 4.1.1.4宰前检验过程中需拒收的生猪,由宰前品管员用不同于客户标识色的颜料在猪体表进行标识。 4.1.1.5 宰前检疫检验无异常的生猪,直接送入标有“待宰圈”的圈舍中。 4.1.2 宰后检疫检验状态的标识 4.1.2.1 宰后品管员根据相关标准判定需作高温、化制、销毁处理的内脏分别打入带“高温”、“化制”、“销毁”字样的容器中。 4.1.2.2 宰后品管员根据相关标准判定需作复制、高温、化制、销毁处理的胴体分别盖“复制”、“双复制”、“化制”、“销毁”字样的印章标识。 4.1.2.3白条修整、预冷、分割、包装、冷藏、配送等环节出现的不合格品用《双汇集团产品质量检验卡》标识。 4.1.2.4做分割合格白条不做标识。 4.1.2.5做市场合格白条,用“动物检疫验讫合格印章”和“肉品品质检验验讫印章”进行标识。 4.1.2.6分割后检疫检验合格的产品,用“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和“动物检疫验讫标签”进行标识。 4.1.3潜在不安全产品的标识 4.1.3.1当通知水质检测不合格时,品管员对该时间段生产的产品用检验卡标识,进行隔离处理;

检验和试验状态标识的规定修订稿

检验和试验状态标识的 规定 WEIHUA system office room 【WEIHUA 16H-WEIHUA WEIHUA8Q8-

检验和试验状态标识的管理规定 1.目的 确保只有通过检验且经过检验合格的产品才能留到下工序,防止不同检验状态的产品混淆及不使用不合格品。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设备、材料、半成品、成品的全过程工序的检验和试验状态的标识。 3、职责 、技术科负责确定产品及重要零部件状态标识的内容和方法; 、生产科负责对原材料和零部件及成品的标识; 、质检科负责对零部件及成品状态进行标识。 4工作程序 检验和试验状态的分类 按标准的规定分为四类:待检验、已检合格、已检不合格、已检 待处理。 检验和试验状态区域 公司在指定的区域设置检验区和试验区,并摆放区域标识牌。 检验区域的分类 a)待检区 b)已检合格区 c)已检不合格区 d)已检待处理区 e)废品区 试验区域的分类 a)待试验区 b)已试验区 c)已试验待处理区 检验和试验状态标识方法

检验和试验状态标识形式可应用标记、标牌(签)、色标、钢印、合格证、检验记录等形式表示。 进货检验和试验 采购的原材料,必须是来自本公司认可的合格供方。 对生产购进物资,仓库保管员核对送货单,确认物料名称、规格、数量等无误、包装无损,材料证明书齐全后,置于待验区。 检验员按照编制好的进货检验规范对物资进行全数或抽样检验。检验完毕,检验员在“进货检验记录”上记录详细内容并签字。 a)检验结果合格,检验员在合格品上放上标签,仓库办理合格品入库手续。 b)检验结果不合格,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进行处理。检验员在不合格品上贴或挂上标签,条件允许,将其放在隔离区域。 在没有作出检验结果以前,库房应保持货物原样,不准动用。 首件检验和试验 由技术科制订质量计划和过程检验规范,明确检验要求,操作工人和检验员必须按质量计划和规范进行检验。 在零件加工过程中,需对每批的第一个零件进行首检。操作者首先进行自检,合格后还必须由检验员做首件检验,在未经首件检验认可的情况下,操作者不得继续加工其余的零件。 零件经首件检验合格后由检验员在首件上作首件检验标识,随即通知操作者继续加工。 如首件检验不合格,检验员应向操作者指出首件不合格部位,并提出改进加工的方法。由操作者返工或重新加工首件,直至检验合格,才可加工其余零件。对首件不合格而又不能返工、返修的不合格品,由检验员在不合格部位上作好标记,并进行隔离存放。 过程、完工检验和试验 检验员按规范要求进行或做100%检验和试验,加工零件填写“工序流转卡”和“检验记录”,生产科将零部件放置在规定的区域。 外协加工件检验

状态标识管理规定

状态标识管理规定 1、目的: 建立状态标识管理规定,以防止产品在生产过程中发生混淆、差错、污染等质量事故的发生,并保证对设备、仪器进行正确的操作,以防止不安全事故发生。 2、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全厂所有生产过程状态标志管理,包括:物料标志、生产状态、设备、管线标志、清洁标志、计量标志五大类。 3、责任者: 3.1设备科负责物料的合格、不合格、待验和设备的设备卡、运行、完好、维修、封存和管线涂色以及清洁标志的清洁、待清洁状态牌制作、验收、发放管理,并监督设备状态标志的日常使用管理; 3.2计量中心负责计量标识的制作与验收、计量器具的校验和张贴合格或禁用等标志,并监督计量器具的日常使用管理; 3.3质量科负责物料的物料签、货位卡、生产状态卡、清场合格证的制作与验收管理,并监督该规程中所有的规定执行情况; 3.4各部门、各车间物料管理员、岗位操作人员、设备维修人员涉及到该规程中的规定,负责执行状态标识的正确使用与监督管理; 3.5车间质量员负责按本规程规定,执行日常监督管理。 4、内容: 4.1状态标识的分类及定义: 4.1.1生产过程中的所用状态标识分为五大类,分别为物料标志、生产状态、设备/管线标志、清洁标志、计量标志。 4.1.2物料标志: 4.1.2.1包括物料信息标志和物料质量情况状态标识二类。其中,物料的质量情况状态标识并采用醒目的色标管理。 4.1.2.2物料的信息状态标识是物料标签和货位卡二种。其目的是避免物料在储存、发放、使用过程中发生混淆和差错,并通过货位卡的作用,使物料具有可追溯性。 货位卡是用于标志一个货位一单批物料的产品名称、规格、批号、数量和来源去向的卡片,识别货垛的依据,并能记载和追溯该货位的来源和去向。 物料签是用于标志每一件物料或中间产品的产品名称、批号和数量的卡片,用于识别单独一件物料或中间产品的依据和标识。 4.1.2.3物料的质量情况状态标识分为三类,分别为待验、合格、不合格,并采用黄、红、绿三种不同色标来进行醒目区分。 待验:黄色色标,其中印有“待验”字样。其含义是:物料在允许投料或出厂前所处的搁置、等待检验结果的状态。 合格:绿色色标,其中印有“合格”字样。其含义是:物料、中间产品或成品可允许使用或批准放行的状态。 不合格:红色色标,其中印有“不合格”字样。其含义是:物料、中间产品或成品不能使用或不准放行的状态。 4.1.3生产状态标志: 4.1.3.1每一生产操作间或岗位应有正在生产的产品信息(生产状态卡)或清场合格证,以明确标识生产操作间的生产状态。

2021年工程项目试验和检验程序

When the lives of employees or national property are endangered, production activities are stopped to rectify and eliminate dangerous factors.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2021年工程项目试验和检验程序

2021年工程项目试验和检验程序导语:生产有了安全保障,才能持续、稳定发展。生产活动中事故层出不穷,生产势必陷于混乱、甚至瘫痪状态。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危及职工生命或国家财产时,生产活动停下来整治、消除危险因素以后,生产形势会变得更好。"安全第一" 的提法,决非把安全摆到生产之上;忽视安全自然是一种错误。 通过对产品的试验和检验,控制产品质量,以提高工程质量。 1、检验和试验状态管理按公司《材料进货检验和试验控制程序》、《施工过程检验和试验控制程序》、《竣工工程检验控制程序》和有关细则文件执行。 2、检验和试验状态的管理由检验和试验的部门负责。 2.1物资部负责原材料和设备的状态管理。 2.2工程综合部负责施工过程工序的检验和试验状态管理。 2.3检验和试验的状态要明显标识。 2.4施工过程要加强状态标识的管理,状态标识的变更必须由原标识部门负责。 2.5对紧急放行的物资不准超过公司规定的范围,并需经项目经理批准,由项目仓库库管员作出标识,及进行跟踪检验,并保证能够更换。 2.6试验由项目部主持并对试验结果负责,项目部负责及时提出试

原材料标识和可追溯性管理办法

原材料标识和可追溯性管理办法 一、目的 为保证公司施工原材料使用正确,可追溯,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安装、检维修及保运项目所用材料及施工过程的标识管理。 三、职责分工 1、物资供应部负责库存材料标识管理; 2、生产管理部(项目部)施工员负责施工中原材料的标识管理; 3、质量管理部负责产品标识和检验状态标识的监督检查; 4、施工单位(基层公司和分包单位) 1)保管员负责库存材料标识管理 2)施工人员负责进场材料标识和检验状态标识,记录施工过程及自检记录; 3)施工员负责施工中原材料标识的监督检查; 4)质检员负责产品标识和检验状态标识的监督检查; 四、工作要求 1、库存材料标识 1)材料员在领料时,要根据材料计划核对实物、质量证明文件,保证实物与计划相符、与质量证明文件相符,原始标识准确、完整、清晰。

管材、板材、管件、法兰、阀门、螺栓、垫片、电缆等材料以及变压器、电抗器、断路器、成套开关柜等设备必须具备原始标识。 物资入库验收时,质检员和保管员核对确认材料和设备的原始标识、质量证明文件及实物状态,合格后入库保管。 保管员要及时登记《甲供材料入库、发放台账》,内容要齐全,材料来源明确。不同厂家以及同一厂家不同批次的物资要分别记录。 2)物资在贮存时,保管员对保管物资进行挂牌标识,分区存放,便于查找领用,防止误用。 材料防腐后覆盖原始标识的,以及材料外包装上有标识而实物本身没有的,保管员要及时进行标识移植,标识移植内容包括材料的规格、型号、材质、生产厂家,标识移植使用白色、黑色油漆笔或记号笔。特殊材质材料,保管员按照公司《色标管理规定》,刷涂色标。 3)物资在贮存、发放和回收过程中,保管员必须保证其标识的唯一性和准确性,以备追溯核查。 4)返库材料、剩余材料必须有标识,以防止下次使用时发生材料混用。质检员检查产品标识和标识移植。 2、材料发放 1)保管员依据施工员审批的施工任务单或领料单发料,施工任务单或发料前认真核对领料凭证和实物,避免发错料,发料

检验状态标识和追溯性

发文范围: 质量部、生产部、生管物流部受 控印 章分 发编 号 更 改 历 史 版本号更改单 号 更改日期更改人批准人 会签单位会签人/日期会签单位会签人/日期质量部 生产部 生管物流部

编制/日期文控审核/日期部门审核/日期批准/日期

1 目的 本程序规定了对产品检验状态进行适当、有效的标识防止混淆和误用,并确保在需要时对产品质量的形成过程实现可追溯性。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从接单到生产、交付的所有阶段的产品检验状态标识。 3职责 3.1质量部负责制订检验状态的标识方法并监督标识的正确使用。 4 规范 4.1标识的分类、管理 4.1.1检验状态标识分为六类,分别为:合格品、不合格品、待检、待返工、特采、 报废。 4.1.2标识的方法有多种,可采用印章、标签、标牌、区域标识等。 4.1.3所有的标识在接单、进货、生产、贮存、交付过程中必须保护,以确保标识完整无误。 4.2原材料检验 4.2.1质量部来料检验人员根据原材料检验控制程序对来料进行检验,出具《来料检验报告》并在《日报表》中做相应记录。检验合格的物料贴合格标签;不合格物料贴不合格标签;特采物料贴特采标签;当需要紧急放行时贴紧急放行标签。对合格品通知仓管员办理入库,不合格品通知仓管员放置于不合格区内等进一步处理。 4.3半成品检验 4.3.1质量部质检员在各工序检验过程中发现不合格品时贴挂不合格标识,并出具《注塑检验报告》或《喷漆检验报告》,同时在《日报表》中做相应记录。 4.3.2质量部质检员在巡检过程中发现不合格品时贴挂不合格标识,并在《日报表》中做相应记录。 4.3.3完成的成品,放置于成品待检区交质量部质检员检验,合格的放置于合格品区进行包装。不合格的挂不合格标识并放置于不合格品区进

物料标识管理规定

物料标识管理规定版本记录

物料标识管理规定 1.目的 对公司的产品生产的全过程,包括从原辅材料的接收、工序生产、成品入库,直至出厂,都保持相应的标识,以确保在需要时对产品质量的形成过程实现追溯;规定相应检验状态的标识种类和管理办法,确保合格的原料才能使用,合格的成品才能出厂。 2. 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公司产品,包括进货物资,生产过程,直至产品出厂全过程标识的控制。 3. 职责 3.1 生产部 3.1.1 负责制定对生产全过程的产品标识及检验状态标识实施严格管理,若需要对产品质量进行追溯时,生产部参与追溯工作的进行和评审; 3.1.2 仓库负责对所有原材料的标识控制; 3.1.3 生产车间和仓库负责对工序产品及成品的标识控制; 3.2 技术部负责产品质量跟踪活动的控制,发生需要追溯时,组织并协调追溯工作的进行和评审;并 监督检查各执行部门的实施。 3.4 各部门应熟悉并掌握各类物品检验状态标识方法和意义,严格执行不同状态标识的规定,发现问 题及时进行追踪复查。成品仓库负责产品其标识的核对。 4.工作程序 4.1 原料仓库标识控制 4.1.1 原料仓库管理员根据《采购控制程序》进行收货,并在包装袋/桶上,用标贴的方法进行码堆标识,在检验中的原材料不贴标识或写上“待检”字样,根据原料检验报告,分别使用PASS和UNPASS 标识贴在包装袋/桶上。备料区的零头原料,可直接在所盛放的容器贴上“合格”标识及原 材料编号。根据不同物资进行分开码堆存放。 4.1.2 标识时应注明批次信息,批次编号方式为原料编号+采购批次,标识卡还应有注明原料编号、 产地、合格或到货日期、若该原料具有有效期限的,则需注明,并标明检验状态。 4.1.3 当原料被领入生产时,送料人员应在所领用的每板原料上用笔注明产品编号、生产批号、原料 名称、数量、送料日期等。 4.2 成品仓库标识控制 4.2.1 成品完工后,应在成品包装贴上批次信息,批次信息以生产指令单上为准,检验前应贴上“待检中”标识,待合格后由质量部通知产品合格,摘除“待检中”标识。 4.2.2 成品仓内经检验和试验(复检)判定合格的产品,技术部在“产品送检单”中,填写检索结果并签名。合格的存放于规定的“合格品区”内,并准予出厂;当判定不合格的成品,在没有进行适当处置之前,

工程检验和试验状态控制程序.doc

检验和试验状态控制程序 更多免费资料下载请进:https://www.360docs.net/doc/2e11764521.html,好好学习社区

检验和试验状态控制程序 1.目的和适用范围 对工程施工中所有材料、零部件、工程设备、工程(产品)的检验和试验状态以适当方式标识,防止不同检验和试验状态的物资和产品混淆和误用,确保不使用不合格品。 本程序适用于材料、设备、零部件、工程(产品)的检验和试验状态的控制。 2.相关/支持性文件 CKAZ200·15-2000 《进货检验和试验控制程序》 CKAZ200·16-2000 《过程检验和试验控制程序》 CKAZ200·18-2000 《最终检验和试验控制程序》 CKAZ200·09-2000 《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 CKAZ200·08-2000 《顾客提供产品控制程序》 CKAZ200·21-2000 《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CKAZ200·24-2000 《质量记录控制程序》 3.术语 采用GB/T6583-ISO8402:1994标准中的术语。 4. 职责 4.1 质量工艺部负责本程序的编制、修订、解释和实施的归口管理。 4.2 分公司、项目安装队的物资管理部门和质量检验部门及公司试验室负责实施本程序。 5. 工作程序 5.1 检验和试验状态一般分为四类:未检验、已检合格、已检不合格、已检待判定。 5.2 检验和试验状态标识的方法 5.2.1 对原材料、设备、半成品、成品及顾客提供的物资等采用标记、标签或标牌来标识物资不同的状态,并置于所标识对象的显著位置。 5.2.2 施工过程产品和竣工工程一般采用分项、分部、单位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检验和试验记录(报告)或挂牌形式进行标识。 5.3 检验和试验状态标识的管理 5.3.1 质检员和物资保管人员负责标识的实施,物资管理部门、项目安装队负责检验和试验状态标识的管理。 5.3.2 物资保管人员在物资出库使用前应核查标识状态,原标识应随物资转移,保证只有经检验和试验合格的物资或授权让步接收和紧急放行的物资才能发出、使用。 5.3.3 质检员在工序流转交接前核查状态标识,当标识不清、难以辨别或已消失时,应妥善处理,重新核验并标识,防止不合格产品进入下一道工序。 5.3.4 施工人员应妥善保护不同状态的工序或物资标识,坚持不合格物资不能使用,不合格工序不准转序。当所领用的物资标识不清时应报原物资管理部门处置。 5.3.5 让步接收和紧急放行的物资应做好标识和记录,以便说明。 6. 质量记录

CNAS-R01-2018《认可标识使用和认可状态声明规则 》

CNAS-R01 认可标识使用和认可状态声明规则Rules for the Use of Accreditation Symbols and Reference to Accreditation 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 2018年03月30日发布2018年03月30日实施

认可标识使用和认可状态声明规则 1 目的与范围 1.1 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为保证CNAS认可标识、国际互认联合认可标识与认可证书的正确使用,防止误用或滥用标识和认可证书,以及错误声明认可状态,维护CNAS的信誉,特制定本规则。 1.2 本规则适用于CNAS对获准认可的合格评定机构使用CNAS认可标识、国际互认联合认可标识、认可证书及声明认可状态的要求。 注:本规则中合格评定机构指获得CNAS认可资格的认证机构、实验室及相关机构、检验机构和其他评估/核查机构,以下简称认证机构、实验室、检验机构。 2 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引用而成为本文件的条款。以下引用的文件未注明日期,引用文件的最新版本(包括任何修订)适用。 2.1 GB/T27011《合格评定认可机构通用要求》(等同采用ISO/IEC 17011) 2.2 GB/T27000《合格评定术语和总则》(等同采用ISO/IEC 17000) 2.3 IAF ML 2《IAF-MLA国际互认标志使用通则》 2.4 ILAC-R7《ILAC-MRA国际互认标志使用规则》 2.5 LAC-P8《获准认可的实验室、检验机构使用认可标识和认可状态声明的补充要求和指南》 3 术语和定义 本规则引用GB/T27000(等同采用ISO/IEC17000)和GB/T27011(等同采用ISO/IEC17011)中的有关术语并采用下列定义: 3.1 CNAS徽标:代表CNAS机构的特定图形,CNAS拥有所有权和使用权。 3.2 认可注册号:CNAS授予获准认可的合格评定机构的特定英文字母和数字组合。 3.3 CNAS认可标识:CNAS授予的、供获准认可的合格评定机构使用的,表示其特定认可资格的图形,通常由CNAS徽标和标明认可制度的文字、注册号组成,具体式样见本文件附录1和附录2。

QP1201检验和试验状态控制程序

1.目的 检验和试验状态的标识,是为了表明产品是否经过检验和试验,以及检验和试验后合格与否.防止不同状态的产品混淆,错用不合格品,确保只有经检验和试验合格的产品才能转序入库、发出和使用.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范围内所有原材料,外购外协件,自制零件和最终产品的检验和试验状态标识. 3.定义 3.1检验和试验状态――用标识表明产品是否已进行检验和试验,检验和试验的结果是否合 格. 4.职责 4.1质保部是检验和试验状态控制的归口管理部门. 4.2原材料、外购外协件的检验和试验状态标识由采购课、质保部负责. 4.3仓库、生产车间、班组负责人、有关辅助人员和检验人员负责检验和试验状态标识的正 确、移转和维护. 5.工作程序 5.1检验和试验状态标识及色彩区别: a.待验(品)<白色>-----表示该产品没有或正在检验和试验中. b.合格品(证)<绿色>-----表示该产品已合格. c.不合格品<红色>(可分降级使用、废品)-----表示该产品的确定不合格. d.待判<蓝色>------表示该产品等待评价. 各类不同状态的标识使用不同颜色的标签附系在产品容器上. 5.2状态区域

5.2.1产品状态的堆放区域分为合格品、待检品、不合格品、废品和已检待判五个区域. 5.2.2各类不同状态的产品,放置在指定对应的堆放区域内有效控制。 5.3检验和试验状态的控制程序 5.3.1对进厂的原材料、外购外协件,由仓库保管员放在指定产品区,并挂上白色标签“待检” 标识,等待检验. 5.3.2经质保部检验合格后出具《产品检验合格单》及挂上“合格品”撤去“待检”标签后, 仓库保管员将该产品移入仓库正常保管区域. 5.3.3对于生产紧张,没来得及检验的产品,需紧急放行的,在紧急放行的原材料或外购外协 件相应的《质量记录卡》上盖上紧急放行图章,便于跟踪,以便出现问题时能及时返回. 5.3.4对生产过程中在制品由当班员工及时粘贴检验状态标签. 5.3.5质保部检验人员按规定的程序或有关规定执行检验和试验,根据检验和试验结果分别粘 贴“合格”、“不合格品”、“废品”、“降级”标签,以区分经过检验和试验合格与否.并按规定的内容清楚明确地填写有关内容,在检验记录中予以记录. 5.3.6车间员工必须按有关规定的要求,对贴有合格标签的产品或物资方可接收,在产品搬运或 转序时,应注意保护检验状态标识,不得遗失、损坏,质保部检验人员应对检验和试验状态标识进行监督,对每批产品的状态标识应予以记录和保存.未标识状态的产品作为可疑材料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处置. 5.4在难以进行产品标识情况,以及经济上合理的情况下,由质保部与制造部协商用其他标识 方法. 5.5当顾客要求时,对样件和批量认可(生产件批准)时须按顾客指定的方法对产品进行标识。 5.6 对最终成品件,质保部在已入库的成品中进行抽查检验和试验,若合格则原有的合格标 识;若不合格则撤去原有的合格标识,贴上“不合格”标识,并通知仓库管理人员进行隔离存放。 5.7对不合格的等待处理品,放置在待处理区域内或张贴“待处理”标识。 5.8检验标识和印章的管理 5.8.1各种检验状态标识由质保部统一设计制作,统一发放管理,并落实仓库管理员和检验员负 责张贴和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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