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党政务公开制度

学校党政务公开制度
学校党政务公开制度

莘县中心希望小学

学校党务公开工作制度

第一条学校党总支要结合实际,把党务公开工作纳入党建工作、组织建设、制度建设、作风建设及党风廉政建设体系,建立党务公开长效工作机制,做到党务公开制度化。

第二条学校党总支要把党务公开工作作为加强党的建设和党务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并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工作,做到组织、领导、实施、考核四落实。

第三条凡是党务公开的重点内容都要充分听取党员、群众的意见,根据党员群众的意见和建议,进行完善,经过党务公开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进行公开。公开的方法:利用公开栏、印发征求意见稿、召开会议和通过网络、电子触摸屏、新闻媒体等适当形式进行。

第四条公开期限一般每季一次,适时公开内容适时公开。对公开后收集到党员群众的意见建议要认真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及时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第五条要注重公开的实效和时效,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步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每期公开都要填写党务公开内容拟稿、审核、审批及意见建议收集办理登记册,公开一次、填写一次,全面记载党务公开的内容及效果意见建议整改情况。

第六条学校党总支要对党务公开工作加强督查,督促下

级党组织党务公开工作的落实。

第七条督查情况要及时向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及时向责任单位反馈。必要时,要根据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意见予以督办。

第八条学校党总支要把党务公开工作纳入党政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党务工作以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年度考核。确定考核标准和等次,明确考核方法和程序以及考核奖惩办法,以此促进党务公开工作有序推进。

学校党务公开聘请监督员制度第一条学校党总支要聘请党务公开监督员,对党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

第二条党务公开监督员要面向各界聘请,应有广泛的代表性。主要范围是:党员代表、教师代表、家长代表、学生代表、离退休职工代表等。

第三条党务公开监督员的主要职责是:对本单位党务公开的内容、形式、时限等提出合理化建议;及时收集和反馈党员、群众的意见建议;向党员、群众宣传本单位党务公开的内容,监督和协助本单位党组织更好地做好党务公开工作。

第四条学校党总支要定期召开党务公开监督员工作会议,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遇有特殊情况时随时召开,及时通报党务公开工作有关情况。

第五条学校党总支要积极支持党务公开监督员的工作,认真听取监督员对本单位党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抓好整改和工作的落实。

第六条充分发挥党务公开监督员的作用,推进党内民主政治建设,打造阳光政务,加强党务的执政能力和先进性建设。

党务公开意见建议收集办理及反馈制度

第一条学校党总支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全支部党务公开意见和建议的收集办理工作。

第二条学校党总支应经常收集广大党员、群众对本级党组织党务公开的意见和建议,对党员、群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必须认真及时研究办理,并及时向支部负责人反馈,对重要的意见和建议,必须及时向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报告。

第三条意见和建议的办理结果,应以适当形式公开答复。对署名的意见、建议,应将办理结果当面答复本人,并进一步听取其意见。

第四条党员群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办理结果的反馈时限按规定时间进行。

第五条意见和建议的收集整理及办理情况要详细记载,记载情况要作为党务公开工作考核内容之一进行考核。

党务公开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条党务公开责任追究的对象是违反党务公开规定的全支部党组织和个人。

第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局党支部按照管理权限予以通报批评并责令改正;对有关责任人视情节予以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责令作出检查或给予组织处理:(一)对上级党组织有关党务公开工作的部署和要求不及时传达贯彻、不认真组织落实的;(二)未按全县党务公开工作统一部署,未制定本单位党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三)不按规定的程序、内容、形式和时间要求公开,对公开后群众要求解释或说明的问题无正当理由不解释或说明的;(四)公开工作未纳入本单位日常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认真研究、检查和落实,领导不力的;(五)应实行公开而拒不公开的,或避重就轻,避实就虚,搞形式主义的;(六)其他违反规定不够纪律处分的。

第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直接责任人给予党内警告、严重警告或者行政警告、记过、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行政降级、撤职处分。对责任者给予党内警告、严重警告或者行政警告、记过、记大过处分:(一)弄虚作假,欺上瞒下,搞假公开的;(二)对重大决策、重要事项和涉及党员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问

题,不按规定履行党员群众民主参与、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程序,损害党员群众切身利益,侵犯党员群众民主权利,造成较大损失或不良影响的;(三)不认真落实上级党组织督促检查提出的整改要求,或对公开后党员群众要求应当解决的问题不认真解决的;(四)压制民主、打击报复的;(五)对管辖范围内严重违反党务公开规定的行为,应当纠正而不纠正,应当追究而不追究的;(六)其他违反规定应当给予纪律处分的。

第四条因违反党务公开规定引发重大案(事)件的,对有关责任者从重或者加重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五条以上党务公开责任追究未涉及到的内容参照省纪委、省监察厅《关于对违反政务、厂务、村务公开规定行为实施责任追究的办法(试行)》执行。

党务公开督查落实制度

第一条学校党总支负责对党务公开工作加强督查,督促党务公开工作的落实。

第二条督查落实的主要内容:(一)公开的内容是否全面真实;(二)公开的形式是否注重实效;(三)公开的程序是否规范有序;(四)公开的时限是否及时到位;(五)收集的意见、建议是否及时整改和反馈。

第三条党务公开的督查工作要经常征询党员、群众和党务公开监督员的意见建议。对重要事项及时督查,对常规性工作采取定期督查。

第四条督查情况要及时向本级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及时向责任部门反馈。必要时,要根据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意见予以督办。

第五条建立党总支督查机制,不断总结、探索开展党务公开工作中的好方法和经验,不断提高党务公开质量和效果,建立党务公开长效工作机制,做到党务公开规范化和制度化。

党务公开责任考核制度

第一条学校党总支书记为党务公开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第二条学校党总支要把党务公开工作纳入党政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党建工作以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年度考核。考核应坚持实事求是、便于监督、注重实效的原则,主要采取听、评、看、议等方法,必要时可采取问卷调查和民意测验的方式进行。

第三条学校党总支要结合自身实际,将党务公开工作考核内容进一步明确和细化。考核结果要与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评先创优、奖惩及领导干部个人提拔使用结合起来,考核结果要装入个人档案。

第四条学校党总支年度党务公开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及考核结果,由上级党委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通报。

党务预公开制度

党务预公开工作有学校党总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实施。

第一条预公开范围。预公开分为面向社会预公开和本单位内部预公开,公开范围根据公开内容确定。

第二条预公开内容。凡是党务公开的重点内容都要在一定范围进行预公开,充分听取党员群众的意见,根据党员群众的意见和建议,进行完善,并在此基础上再次公开。

第三条预公开方式。预公开要根据不同情况,利用公开栏、印发征求意见稿、召开会议和通过网络、新闻媒体等形式进行预。

第四条预公开时限。面向社会预公开的,公开时限一般不少于半个月;本单位内部预公开的公开期限一般不少于一周。

第五条预公开工作的实施,要经学校党总支研究确定。

党务公开内容审批制度

第一条党务公开的程序、形式和时限严格按《大连市第十二中学党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执行。

第二条党务公开的内容必须确保真实、可靠。其内容由相关职能部门或支部根据党建工作实际和群众意见建议提出,本部门领导或支部书记把关,领导小组办公室归纳、整理和初审后,报党务公开领导小组审核批准。未经批准的项目,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公开。

第三条党务公开内容的真实性、可靠性,由提供公开内容的部门或支部负责。

第四条提供党务公开内容的相关部门负责人,应督促工作人员按要求和时限准备好公开内容,并对内容的真实、可靠性有审查监督责任。

第五条党务公开的内容一经发现失实,必须立即更改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批评,造成严重影响的,要按照有关规定对责任人进行处理。

党务公开资料归档制度

第一条归档内容:在公示栏、宣传栏、会议传达和网上公开的内容,包括文字、图表、图片、音像资料等;通过各种形式收集、归纳、整理的意见、建议及整改意见;通过文件、会议等形式公开的内容。

第二条党务公开内容归档保存工作,由党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

第三条党务公开内容归档工作的具体要求,按照档案管理工作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党务公开档案保管时限暂定为3年。

最新党务公开制度

【党务公开制度】 为进一步发展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根据党务公开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党务公开的主要内容 (一)固定公开内容: 1.党员领导干部分工、主要职责和办公电话; 2.党建工作年度计划、重点任务目标及上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二)定期公开内容: 1.党员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征求群众意见、整改措施和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 2.民主评议党员情况; 3.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执行情况; 4.发展党员情况,包括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培养情况,接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情况; 5.党费收缴情况。 (三)随时公开内容: 1.党员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的处理情况; 2.干部调动和任免情况,主要公开调动和任免(拟任)对象的姓名及职务等; 3.党内各类先进评比推荐情况,包括评比条件、范围、推荐形式、公示候选名单及最后确定名单情况; 4.违规违纪党员干部的处理情况,包括违法违纪事实和处理

结果情况; 5.上级党组织和本支部认为需要公开的其他内容。 第二条党务公开的形式、程序和时效 (一)公开的形式: 1.通过党的会议、文件; 2.召开干部职工大会。 (二)公开的程序: 党务公开的基本程序是先党内、后党外。对于党内重大决策、涉及党员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一般采取仅限于党内或先党内、后党外的顺序进行公开。党务公开工作严格按以下程序进行: 1.审批程序。由党务工作责任人提出预公开的内容、形式、范围和时限,报经党组书记或总支书记或机关支部书记批准。特别重大、敏感的事项要由党组织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必要时报上一级党组织审核把关。 2.执行程序。经批准预公开的内容由党务工作责任人再次审核后,根据批准的内容、形式、范围和时限进行公开。在决定公开全局性重大事项或与党员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要事项前,应先公开初步方案,在充分听取群众意见,需要进行调整的,按程序重新研究调整,然后正式公开。 3.意见反馈程序。公开期间,由党务工作责任人负责收集、整理党员群众通过各种渠道反映的意见和建议,并将意见、建议反馈给党组织进行研究落实,并说明情况。

学校党支部工作制度汇编

新绛县龙兴学校党支部工作 制 度 汇 编 新绛县龙兴学校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

目录 1.支部书记工作职责 2.组织委员工作职责 3.宣传委员工作职责 4.纪律检查委员工作职责 5.政治理论学习制度 6.党组织“三会一课”制度 7.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8.党员目标管理制度 9.党员联系群众制度 10.发展党员工作制度 11.党员管理教育制度 12.党费收缴制度 13.党建工作例会制度 14.党建工作评估制度 15.党日活动制度 16.党组织生活制度 17.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核制度 18.民主生活会制度 19.教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制度 20.党员教育管理制度 21.定期分析党员思想动态制度 22.退休党员管理制度 23.党员监督制度

党总支部书记工作职责 一、定期主持召开党总支部委员会和全体党员大会。组织传达、贯彻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和工作要求,研究安排支部工作,及时将党建工作的重大问题提交党总支部委员会和党员大会讨论决定。 二、负责组织制定支部工作计划,并检查工作计划和支部决议执行情况。负责组织总结年度党组织工作总结、总结经验,研究解决问题的方法。 三、注意了解、掌握党员和教职工的思想、工作、生活情况,认真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发现问题及时研究解决。重要问题要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汇报,并和行政领导沟通协调。 四、负责定期组织开好支部民主生活会,组织好党建活动,提高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 五、负责与学校党组织联系,了解掌握党员在学校的表现情况,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六、加强总支部委员会思想作风建设,充分发挥各委员的作用。总支、支部副书记协助书记进行工作,书记不在时,代行书记职责。

学校集中用餐信息公开制度1

学校集中用餐信息公开制度 一、食堂卫生检查制度 保持食堂干净、整洁,具有良好的环境卫生,是保证食物不被污染的重要措施之一。为保证学校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特制定食堂卫生检查制度。 1.食堂管理人员要随时检查食堂的环境卫生,并作好检查记录。 2.学校家长委员会人员至少每天不定时检查一次食堂的卫生情况,并作好记载。 3.检查内容: ①食堂内的环境卫生:地面是否有残留的食物残渣等垃圾,地面坑洼处是否积有污水,潲水桶是否加盖。水池内外、排污地沟等处有无堵塞,是否有饭菜残渣。灶台,操作台等处是否干净、整洁。 ②从业人员的个人卫生:从业人员是否做到“四勤”,是否正确穿戴工作衣帽,有无戴首饰上岗,有无在工作区或操作间吸烟,有无在操作间内高声喧哗,有无不良卫生习惯,分发食物时是否戴一次性口罩和一次性手套。 ③食堂的“三防”设施有无损坏情况,是否充分发挥“三防”设施的功能和作用。 ④从业人员是否按流程进行规范操作,做到生熟、荤素分开,有无不规范操作现象。 ⑤库房是否通风、整洁、整齐、明亮。更衣室衣物挂放是否整洁有

序。 ⑥餐具用具是否每次用后清洗、消毒,是否按规定和要求进入配餐间存放保洁。 二、餐具消毒检查制度 学校食堂使用的餐具、容器、用具不仅用量大、周转快,而且与进餐者直接相关,如果餐具及容器、用具不洁,被病原微生物污染,通过就餐环节,病菌或病毒就会进入体内,造成肠道传染病或食物中毒事故、食源性疾病的发生与流行。因此,膳食委员会成员将对食堂的器具的洗涤和消毒作不定期检查并记录。 三、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 学校食堂从业人员的健康,直接影响师生的健康。为此,特制定食堂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制度。 1、食堂从业人员必须政治思想好,心理素质好,有健康的身体,责任心强。 2、食堂从业人员由学校一年一聘,学年初,学校与食堂从业人员签定聘任合同。 3、食堂从业人员必须具有有效健康证明持证上岗,食堂从业人员每年到法定机构体检一次,体检符合要求,由疾控中心发给健康证,方可从事食堂工作。 4、食堂从业人员一旦患上传染性疾病(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成渗性皮肤病等)不得从事食堂食品加工和销售工作。

党务政务公开工作制度(精)

党务政务公开工作制度 一、为充分发挥全体党员民主教育、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加强机关党的建设,完善监督制约机制,提高党务政务公开工作水平,实现党务政务公开工作管理制度化,质量标准化,程序规范化,结合我办的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工作原则和要求:服务发展原则、依法依纪原则、真实公正原则、注重实效原则、积极稳妥原则。 三、党务政务公开内容: (一)领导班子建设 1、领导班子的工作职责; 2、领导工作分工情况; 3、领导班子议事规则。 (二)新农合管理中心工作制度 1、年度工作目标和阶段工作重点; 2、工作目标责任书; 3、重大决策、决定、决议; 4、按规定对各个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监督管理。 5、各科室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和考核结果。 (三)思想建设 1、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计划及落实情况; 2、党支部学习制度、计划及落实情况; 3、年度党建工作意见; 4、强化机关作风建设的意见措施; 5、年度文明创建情况。 (四)组织建设 1、民主生活会和整改情况; 2、干部的选拔任用和考核奖励情况; 3、党组织选举情况; 4、后备干部推荐和新党员发展情况; 5、民主评议党员的情况; 6、党费收缴、使用、管理情况; 7、干部职工培训学习情况。 (五)作风建设 1、贯彻《廉洁准则》、“两个务必”和执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及地委廉洁自律有关规定的情况;

2、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和述职述廉情况; (六)制度建设 1、机关日常管理制度; 2、党风廉政建设和党建工作制度; (七)行政执法 1、内部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责; 3、社会服务承诺; 4、重要业务目标完成进度情况; 5、财务年度收支预算执行情况; 四、党的秘密事项,或者有关事项尚处在党的秘密阶段,不列入党务公开内容。 五、公开形式根据规定和具体内容,适宜委内公开的内容采取会议、文件、通知通报、局域网、党建活动栏和文件查阅等形式,适宜全社会公开的内容采取党务政务公开栏、新闻媒体、回复函询、互联网等形式。 六、党务政务公开,可以区分不同情况,采用年度公开、半年公开、季度公开、月度公开的方式。必要时,可以随时公开。 七、党务政务公开时间一般不少于一周,公示时间一般不少于三天。 八、党务政务公开的事项和内容由职能处室或所涉个人提供,党务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予以审核并按规定确定公开的时限、范围、形式,全局性重要公开事项和内容由党务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审批;对于党内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和涉及党员、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等党内事务,要采取仅限于党内公开或先党内、后党外的程序进行公开。 九、党务政务公开的内容或方式,不得侵犯法律规定的公民个人名誉权、人格权和隐私权。 十、党组应当主动征求、认真听取、积极采纳党员和 党外群众及有关方面对党务政务工作提出的意见。 十一、党员及党外群众对党务政务工作如有建议、批评和意见,可以向负责人或办公室反映。如正确意见未被采纳,可以向上级机关或有关部门如实反映。

小学校务、财务、党务公开制度【完整】

xxxxxx小学校务、财务、党务公开制度 为不断拓宽公开渠道,认真接受群众监督,较好地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进一步密切干群关系和征纳关系,加大民主治校的力度,按照上级有关文件要求,制定本制度。 一、公开的基本原则 (一)有利于加强自身建设,端正行业作风,树立良好形象。 (二)有利于解决热点、难点问题,维护内部稳定团结和赢得纳税人的支持。 (三)有利于加强民主法制建设。 (四)有利于贯彻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扬民主。 二、公开的内容、范围、时间和形式 (一)校务财务公开的基本内容 1、年度目标公开。指年度工作目标制订实施、任务落实和完成情况。 2、人事公开。主要包括中层领导任免、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人员调配和工作考核、政治业务考试及校本培训、人员能级管理等情况。 3、外事活动和外援资金公开。外事活动主要包括考察学习、走访慰问、扶贫捐款等活动的事由、参加人员和金额等。外援资金主要包括上级项目拨款,专项资金拨款和单位争取的外援资金。 4、服务公开。指行政服务范围、服务承诺、违约责任等。 5、教育行政执法公开。指行政执法程序、违法违章处罚标准、数额、教育法律法规及政策、教育管理质量监控系统的应用、阳光招生管理、执法结果公开、执法检查和执法监察。 6、财务收支公开。指财务收入、支出和结存情况、办公使用的水、电、暖费公开。 7、应酬招待费公开。即应酬招待费、会议费和业务费用情况。

8、资产、办公费公开。主要包括资产管理、办公用品购置和领用、通讯工具安装使用费、电话费、车辆使用维修费和车辆耗油费等。 9、奖金福利。包括干部职工奖金福利。 10、基本建设公开。包括基建计划、投资概算、资金来源情况,干部职工分房标准等情况。 11、教育监察公开。包括廉政建设规定、明查暗访、社会监督。 12、干部职工关心和要求公开的其它事项。 (二)校务财务公开的范围 1、除国家明确规定不能公开的事项外,全部实行公开。 2、与广大群众人切身利益相关的项目要全面公开。 3、原则上内部事务能向全体职工公开的一律公开,个别不能公开的可以适当选择公开范围,向职代会、中层干部和校领导班子进行公开。 (三)校务财务公开的时间 每季度第一个月的10日为校务财务公开日,公开上季度的内容。需要半年或年底公开的,必须在7月10日或次年的1月10日对上半年或全年校务财务进行公开;需随时公开的应随时公开。 (四)校务、财务公开的方式 一般选择公开栏、会议和新闻媒体等方式,结合工作实际进行公开。需要领导班子内部公开的事项,可用领导班子成员集体研究,做好会议记录的形式公开。涉及教职工利益的事项,可利用公开栏、内部网站、会议、书面等形式公开。 (四)党务公开的范围和时间 (一)党务公开时间: 每季度第一个月的10日内为党务公开日。 (二)党务公开的基本内容 1、年度目标公开。指年度工作目标制订实施、任务落实和完成

学校党支部工作制度

姜山镇泰光小学党支部工作制度汇编 二0一八年 目录 1.支部书记工作职责 2.组织委员工作职责 3.宣传委员工作职责 4.纪律检查委员工作职责 5.政治理论学习制度 6.党组织“三会一课”制度 7.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8.党员目标管理制度 9.党员联系群众制度 10.发展党员工作制度 11.党员教育管理制度 12.党费收缴制度 13.党建工作例会制度 14.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核制度 15.民主生活会制度 16.教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制度 17.定期分析党员思想动态制度

18.离退休党员管理制度 19.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制度 20.党内激励关怀帮帮扶制度 支部书记工作职责 一、定期主持召开支部委员会和全体党员大会。组织传达、贯彻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和工作要求,研究安排支部工作,及时将党建工作的重大问题提交支部委员会和党员大会讨论决定。 二、负责组织制定支部工作计划,并检查工作计划和支部决议执行情况。负责组织总结年度党组织工作总结、总结经验,研究解决问题的方法。 三、注意了解、掌握党员和教职工的思想、工作、生活情况,认真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发现问题及时研究解决。重要问题要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汇报,并和行政领导沟通协调。 四、负责定期组织开好支部民主生活会,组织好党建活动,提高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 五、负责与社区党组织联系,了解掌握党员在社区的表现情况,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六、加强支部委员会思想作风建设,充分发挥各委员的作用。 组织委员工作职责 一、了解掌握单位党组织的组织状况,提出加强党组织建设的意见,并认真组织实施。 二、加强对党员的管理,抓好组织生活,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做好党费收缴工作。 三、负责评选先进、民主评议党员和对党员目标管理考核。 四、负责发展党员的日常工作,了解掌握入党积极分子情况,负责对

学校党务公开制度汇编(同名11513)

昌图实验中学党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和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不断推进和发扬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保障党员权利,密切党群关系,构建民主、开放、规范的基层党务工作机制,做到党内“先知道、先讨论、先行动”,不断增强党务工作的透明度,依据中共中央《关于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的意见》及有关规章,遵照《昌图县教育系统党务公开工作实施意见》的文件精神,并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探索党务公开工作的有效途径,发展党内民主、保障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监督权,增强党组织工作的透明度,以党内民主带动学校民主,以党内和谐促进学校和谐,提高学校党组织的凝聚力、创造力和战斗力,为创办人民满意的学校营造良好氛围。 二、基本原则 1、依法依纪、适当公开的原则。党务公开工作要遵守《宪法》、《党章》、《党内监督》、《保密法》等相关法规,正确处理好党务公开与保守党内秘密的关系,必须在规定时限内做到及时公开。 2、先党内后党外的原则。党务工作首先要在党内实行公开,保证全体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按照规定及时向党外公开。 3、围绕中心,统筹兼顾的原则。党务公开要紧紧围绕学校的中心工作,与校务公开相结合,为增强党的凝聚力、影响力、创新力服务,通过不断实践,逐步推进党务公开。做到统筹兼顾,服务大局。 4、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推进党务公开既要实事求是、真实可信,又要结合本校实际,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切忌搞形式、走过场,切实增强党务公开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三、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党务公开领导小组,切实加强领导,负责对本单位党务公开的形式、内容以及实施情况进行落实。 四、党务公开的内容 (一)党政中心工作 公开学校党务、政务中心工作,公开学校研究制定的教育教学发展的重大决定,年度计划和落实情况。 (二)思想政治建设 公开党组织理论学习情况,精神文明建设、队伍思想建设情况,树立和学习先进党员光辉事迹情况,民主评议和年度党建工作开展活动情况等。 (三)组织建设

学校政务公开制度

学校政务公开制度老莱中心小学

老莱中心小学政务公开制度 为了加强学校民主监督和民主管理工作,提高学校管理水平,调动教职工工作积极性,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和学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监督机制 学校校务、政务公开情况由校职代会和全体教职工共同监督。 二、校务、政务公开的范围及内容 凡是与学校管理、教学教改密切相关和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除党和国家及上级规定的保密事项以外),原则上都要在一定范围内采取适当的方式和程序予以公开。 (一)向社会公开的事项 1、收费公开:包括收费项目、标准、范围,代收代办的收费项目和标准等。涉及收费许可证以外的收费,要征求家长的意见,在自愿的情况下进行,如:学生保险费等。公开形式采取张榜通知和黑板通知等形式进行。 2、招生事务公开:包括招生计划(招生班级)和有关招生的政策、及录取的学生名单等。公开形式采取张榜通知和黑板通知等形式进行。有的采取印发征求意见表的形式进行。

3、补助资金公开:包括每学期财政拨付的义务教育保障经费中的助学金、住校生的生活助费等的评定发放,公开形式采取张贴发放花名表等形式进行。 (二)向教职工公开的项目 1、财务公开:项目包括财政拨款、正常收费、社会捐赠、园地承包、小卖部承包、房屋租赁收入等。 2、工程项目公开:如果学校有自己组织的工程建设项目,都要实行招投标。 3、教职工奖惩公开 包括各类先进评选奖励的对象、条件、名额、程序,确定上报人选和评选结果;教职工年度工作考核办法和结果;对违法违纪教职工的处理等。 4、干部人事工作公开 包括机构改革方案、教师、干部、职工的聘任、职称评审办法等。 三、校务、政务公开的主要形式 1、通过职工大会把校务、政务的情况在一定的范围进行通报。

党务政务公开制度

党务政务公开制度 一、为了充分保障和落实党员和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加强党的建设,强化党内监督,完善监督制约机制,推动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结合交通工作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二、党务政务公开工作实行党政“一把手”负责制,落实“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群众积极参与”的运行机制。 三、党务政务公开内容 (一)全局和中心工作。 (二)思想政治建设。 (三)组织建设。 (四)作风建设。 (五)制度建设。 (六)根据实际情况或党员群众认为有必要公开的不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的其他事项。 四、党的秘密事项,或者有关事项尚处在党的秘密阶段,不列入党务公开内容。 五、党务政务公开形式采取内外两种形式。对外公开采取党务政务公开栏、新闻媒体、互联网站、领导接待日、公开电话等载体进行公开,对内公开采取召开党员干部职工会、情况通报会、阶段工作会、印发便民手册等形式。

六、党务政务公开必须遵循“事前公开、征求意见,决策公开、民主讨论,结果公开、接受监督”的基本程序。 七、党务政务公开,可以区分不同情况,采用年度公开、半年公开、季度公开、每月公开的方式,必要时,可以随时公开。 八、党务政务公开时间一般不少于一月,公示时间一般不少于七天。 九、有关事项公开前,先由党支部进行收集,再由党委研究确定,然后召开党员代表会或其他形式征求意见,最后确定公开形式。 十、党的秘密事项,应当严格执行保密规定。 十一、党务政务公开的内容或方式,不得侵犯法律规定的公民个人名誉权、人格权和隐私权。

党务公开内容审核制度 第一条党务公开的内容,应严格按照公开目录确定,由相关工作责任人提出,经分管领导把关、主要负责人审查批准后,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实行公开。 第二条对拟公开的内容,相关工作责任人应及时填写《党务公开事项申报单》,提出拟公开的范围、形式和时限等,并报分管领导把关。 第三条分管领导应对相关工作责任人提出的拟公开内容是否符合 公开目录要求、是否存在涉密问题等进行严格审查把关,提出公开意见,报主要负责人批准。 第四条主要负责人应对拟公开内容作全面审查,确保公开内容真实、全面、可靠。 第五条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当在主要负责人签批意见 后及时按规定要求进行公开,并做好材料归档和意见建议的收集处理工作。 第六条党务公开的内容一经发现失实,必须立即更改并按照《党务公开责任追究制度》的有关规定,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学校党政务公开制度

莘县中心希望小学 学校党务公开工作制度 第一条学校党总支要结合实际,把党务公开工作纳入党建工作、组织建设、制度建设、作风建设及党风廉政建设体系,建立党务公开长效工作机制,做到党务公开制度化。 第二条学校党总支要把党务公开工作作为加强党的建设和党务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并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工作,做到组织、领导、实施、考核四落实。 第三条凡是党务公开的重点内容都要充分听取党员、群众的意见,根据党员群众的意见和建议,进行完善,经过党务公开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进行公开。公开的方法:利用公开栏、印发征求意见稿、召开会议和通过网络、电子触摸屏、新闻媒体等适当形式进行。 第四条公开期限一般每季一次,适时公开内容适时公开。对公开后收集到党员群众的意见建议要认真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及时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第五条要注重公开的实效和时效,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步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每期公开都要填写党务公开内容拟稿、审核、审批及意见建议收集办理登记册,公开一次、填写一次,全面记载党务公开的内容及效果意见建议整改情况。 第六条学校党总支要对党务公开工作加强督查,督促下

级党组织党务公开工作的落实。 第七条督查情况要及时向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及时向责任单位反馈。必要时,要根据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意见予以督办。 第八条学校党总支要把党务公开工作纳入党政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党务工作以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年度考核。确定考核标准和等次,明确考核方法和程序以及考核奖惩办法,以此促进党务公开工作有序推进。

学校党务公开聘请监督员制度第一条学校党总支要聘请党务公开监督员,对党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 第二条党务公开监督员要面向各界聘请,应有广泛的代表性。主要范围是:党员代表、教师代表、家长代表、学生代表、离退休职工代表等。 第三条党务公开监督员的主要职责是:对本单位党务公开的内容、形式、时限等提出合理化建议;及时收集和反馈党员、群众的意见建议;向党员、群众宣传本单位党务公开的内容,监督和协助本单位党组织更好地做好党务公开工作。 第四条学校党总支要定期召开党务公开监督员工作会议,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遇有特殊情况时随时召开,及时通报党务公开工作有关情况。 第五条学校党总支要积极支持党务公开监督员的工作,认真听取监督员对本单位党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抓好整改和工作的落实。 第六条充分发挥党务公开监督员的作用,推进党内民主政治建设,打造阳光政务,加强党务的执政能力和先进性建设。

大连工业大学规章制度汇编

大连工业大学规章制度汇编 学校根本制度 《大连工业大学章程》 学校规章制度建设规程 学校基本制度 ——党委领导和行政管理基本制度 《大连工业大学关于进一步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实施意见(含:党委常委会议事规则和校长办公会议事规则)》 《大连工业大学关于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实施办法》 《大连工业大学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 《关于调整校领导分工和联系点的通知》 《关于印发加强我校校院两级管理体制相关文件的通知》 校党员代表大会例会制度 校党委全体委员会例会制度 校党委常务委员会例会制度 重大事项决策及风险评估制度 党务公开制度 校理事会(董事会、校务委员会)章程 校理事会(董事会、校务委员会)议事与决策规则、 校长办公会议例会制度 校务公开制度 ——学术管理基本制度 《大连工业大学学术委员会章程》

《大连工业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组成、职责及工作规则》 《大连工业大学学院教授委员会实施办法》 《大连工业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实施细则》 《大连工业大学2015-2017年聘期专业技术岗位聘任实施办法》 《关于调整大连工业大学本科教学工作委员会委员的通知》(附件:大连工业大学本科教学工作委员会条例)学科委员会管理制度 学术机构设置管理制度 ——民主管理基本制度 《大连工业大学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规定》 教职工代表大会议事与决策规则 学校具体制度 ——党务管理类具体制度 (一)党务管理相关制度 发展党员工作制度:《中共大连工业大学委员会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和党员管理工作的实施办法》党员学习教育制度:《大连工业大学建立党员教育管理长效机制工作方案》、《大连工业大学关于新生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的实施细则》、《中共大连工业大学委员会关于加强学生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中共大连工业大学委员会关于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实施意见》 党员考核、监督和管理制度:《大连工业大学基层党组织评估办法》 党员联系群众、服务群众制度:《大连工业大学关于深

2011学校政务公开制度

学校政务公开制度 按照上级统一部署和要求,为搞好我校的民主监督,促进民主政治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以确保我校各项改革和工作目标的实现,在我校将推行政务公开制度,为把这项工作开展好,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指导思想 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制度,是坚持和发展教职工民主监督,加强学校党风廉政建设,促进学校各项工作顺利完成和发展的有效措施。推行政务公开制度,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指导方针,以《工会法》和《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条例》为准则,在学校实行政务公开、民主监督制度,加强我校民主监督和民主政治建设,促进学校廉洁自律,最大限度地调动全校教职工的主人翁积极性,确保学校各项工作目标的实现,推动我校各项改革和发展。 二、政务公开的内容 (一)学校改革和发展的重大决策方面: l、学校的重大经济决策和改革方案。 2、学校年度工作目标和任期发展规划。 3、财务收支状况及重大建设项目。

4、学校机构设置调整及规章制度的建立、修订。 5、重要的人事任免情况。 6、重要的单位内部奖惩规定及执行情况。 7、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分管领导人述职、述廉情况。 8、其它需要公开的重大问题。 (二)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和职工关注的热点问题: 1、平等协商签订的单位与单位、单位与个人合同方面的问题及执行情况。 2、岗位工资、月考核奖。 3、专业技术职称评聘。 4、对职工考勤情况。 5、其它生活福利方面的问题。 (三)学校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有关问题。 1、学校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 2、学校基建工程维修项目承包计划实施情况。 3、大宗物资采购情况。 4、其他职工关注的热点问题。 三、政务公开的基本形式 1、教职工代表大会。教职工代表大会是学校教职工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也是学校政务公开基本形式的主要载体。依照《工会法》、《教

国有企业党务政务公开制度

国有企业党务政务公开制度 篇一:14关于推进省管企业党务公开的实施意见 转发、、《关于推进省管企业党务公开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矿井党委、机关党支部: 现将集团关于转发省国资委党委《关于推进省管企业党务公开的实施意见》(、、办〔20XX〕111号文)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分公司综合办 20XX年10月2日 关于转发省国资委党委《关于推进省管企业 党务公开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基层党委、直属党总支: 现将省国资委党委《关于推进省管企业党务公开的实施意见》(豫国资组宣〔20XX〕15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中国、、集团综合办 20XX年9月29日 (电子公文) 关于推进省管企业党务公开的实施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

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进一步增强党务工作透明度,拓宽党内监督和党员参与党内事务的渠道,推动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建立公开、民主的党务工作机制,根据河南省党务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河南省党务政务公开任务分解意见》,结合省管企业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指导意见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以尊重党员主体地位、保障党员民主权利为立足点,通过推行党务公开,扩大党员群众对党内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增强党的工作和党内事务开放性和透明度,充分发挥广大党员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主动性、积极性、创造性,加强对党内权力的监督,促进党内民主建设,不断增强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着力提高省管企业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为深化企业改革、推动转型升级、实现科学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和组织保证。 基本原则 (一)发扬民主、广泛参与原则。尊重和保障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实事求是,面向基层,面向党员群众,做到党的事务让群众知晓、让群众参与、让群众监督。 (二)依法依纪、客观真实原则。严格按照《党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实施公开,做到内容真实可信,结果客观公正。(三)积极稳妥、注重实效原则。紧紧围绕企业改革发展中心工作实

卫生院党务公开制度汇编

卫生院党务公开 制 度 汇 编

党务公开工作制度 第一条院党支部要结合实际,把党务公开工作纳入党建工作、组织建设作风及党风廉政建设体系,建立党务公开长效工作机制,做到党务公开制度化。 第二条院党支部要把党务公开工作作为加强党的建设和党务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并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工作,做到组织、领导、实施、考核四落实。 第三条凡是党务公开的重点内容都要充分听取党员、群众的意见,根据党员群众的意见和建议,进行完善,经过党务公开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进行公开,公开的方法:利用公开栏、印发征求意见稿、召开会议和通过网络、电子触摸屏、新闻媒体等适当形式进行。 第四条公开期限一般每季一次,适时公开内容适时公开。对公开后收集到党员群众的意见建议要认真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及时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第五条要注重公开的实效和时效,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步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每期公开都要填写党务公开内容拟稿、审核、审批及意见建议收集办理登记册,公开一次、填写一次,全面记载党务公开的内容及效果意见建议整改情况。 第六条院党支部要对党务公开工作加强督查,督促党务公开工作的落实。督查落实的主要内容:(一)公开的内

容是否全面真实;(二)公开的形式是否注重实效;(三)公开的程序是否规范有序;(四)公开的时限是否及时到位;(五)收集的意见、建议是否及反馈落实整改。 第七条督查情况要及时向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及时向责任单位反馈。必要时,要根据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意见予以督办。 第八条院党支部要把党务公开工作纳入党政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党务工作以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年度考核。考核的主要内容是:党务公开内容是否全面真实;公开的程序是否规范有序、到位;公开的形式是否便于党员群众监督;公开效果是否明显。必要时可采取问卷调查和民意测验的方式进行满意度测评。 党务公开聘请监督员制度 第一条院党支部要聘请党务公开监督员,对党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 第二条党务公开监督员要面向社会各界聘请,应有广泛的代表性。主要范围是: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民主党派、群团组织、离退休干部职工代表等。 第三条党务公开监督员的主要职责是:对本单位党务公开的内容、形式、时限等提出合理化建议;及时收集和反馈党员、群众的意见建议;向党员、群众宣传本单位党务公

《政务公开依申请公开制度》

《政务公开依申请公开制度》第一条除应当主动公开以外的其他应当予以公开的政务信息,属于依申请公开的信息。 第二条向本局申请公开政务信息的,可以采用信函、电报、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提出申请。采用上述方式确有困难的,可以采用当面口头形式提出申请。获取政务信息的申请应当包括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地址、联系方式以及所需政务信息内容的描述等。 第三条本局收到申请后应当及时登记,并根据下列情形给予答复或者提供信息: (一)属于已主动公开的,应当告知申请人获得该政务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二)属于主动公开范围但尚未主动公开的,应当及时向申请人提供其所需政务信息; (三)属于依申请公开范围的,应当向申请人提供其所需政务信息; (四)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应当告知申请人; (五)不属于本局掌握的政务信息,应当告知申请人,能够确定该信息拥有机关的,应当告知申请人该机关的名称或者联系方式; (六)申请公开的政务信息不存在的,应当告知申请人; (七)申请公开的内容不明确的,应当告知申请人更改、补充申请。 第四条对要求公开政务信息的申请,可以当场答复或者提供的,

应当当场答复或者提供政府信息;不能当场答复或者提供的,应当尽快在一定的时限内予以答复或者提供政务信息。因正当理由不能在规定的期限内作出答复或者提供政务信息的,经本局负责政务信息公开的机构的负责人同意,可以将答复或者提供政府信息的期限适当延长,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法定事由不能在规定的期限内作出答复或者提供政务信息的,应当及时书面通知申请人。 第五条本局依申请提供政务信息的,必要时可以安排适当的时间和场所,供申请人当场阅读或者自行抄录。应申请人的要求,本机关可以提供打印、复制等服务。申请人在申请中选择以邮寄、递送、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获取政务信息复制件的,本机关应当以该申请要求的形式提供。因技术原因无法满足的,可以选择以符合该政务信息特点的形式提供。政务公开发布协调制度 为了建立健全政务信息发布协调制度,确保各级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发布的权威性、规范性和一致性,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政务公开工作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行政机关建立健全信息发布协调机制,形成畅通高效的信息发布沟通渠道。 第二条 应在自身职责范围内发布政务信息。 第三条 拟发布的政府信息涉及其他行政机关的,事先应与有关行政机关

党务政务公开制度

党务政务公开制度实现党务政务公开工作管理制度化,质量标准化,程序规范化,结合我局的工作实际,现就党务政务公开工作,制定如下制度。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紧紧围绕安监工作“依法行政、公正执法、严格执法、廉洁执法”的职能要求开展党务政务公开工作,积极推动和发展党内民主,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权力运作的监督和制约,为安监事业的改革和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 二、工作原则和要求 工作原则:服务发展原则、依法依纪原则、真实公正原则、注重实效原则、积极稳妥原则。 工作要求:有组织、有方案、有园地、有台帐。 三、公开的内容 按照依法公开、真实可信的要求,凡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其他党内法规要求公开的内容,凡是群众关心的重大事项和热点问题,只要不违反有关保密规定,都应当公开。 (一)领导班子建设 1、局领导班子的工作职责; 2、局领导工作分工情况; 3、局领导班子议事规则。 (二)全局中心工作

1、全局年度工作目标和阶段工作重点; 2、全局工作目标责任书; 3、全局的重大决策、决定、决议; 4、促进安监事业发展的规划、意见和规定; 5、局各处室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和考核结果。 (三)思想建设 1、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计划及落实情况; 2、局机关党支部学习制度、计划及落实情况; 3、年度党建工作意见; 4、强化作风建设的意见措施; 5、年度文明创建情况。 (四)组织建设 1、民主生活会和整改情况; 2、干部的选拔任用和考核奖励情况; 3、党组织选举情况; 4、后备干部推荐和新党员发展情况; 5、民主评议党员的情况; 6、党费收缴、使用、管理情况; 7、干部职工培训学习情况。 (五)作风建设 1、贯彻“两个务必”和执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及总局“九不准"的情况; 2、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和述职述廉情况;

党支部党务公开制度

党支部党务公开制度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进一步推进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密切党群关系,扩大党员群众对党内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根据《党章》及党内有关规定,按照真实透明、方便群众、有利监督原则,结合公司党支部实际,制定如下党务公开工作办法。(一)党务公开的基本原则 党务公开要坚持实事求是,面向基层、面向群众,不回避矛盾、避重就轻,内容真实、全面、具体。 (二)党务公开的内容 按照依法公开、真实可信的要求,凡需要党组织班子集体研究决定的重大问题、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以及群众关心的党内热点问题、容易出现以权谋私、滋生腐败、引发不公的事项,除涉及保密的内容外,都要最大限度的向群众公开。包括: 1、党组织重大决策、决定、决议的酝酿、拟定、出台及落实情况。 2、党支部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工作目标的进展或完成情况。

3、党支部各项工作制度,如“三会一课”、党员发展公示、党员学习教育、党费收缴使用等情况。 4、党支部作出的决策和决定等重要事项,党内表决或民主讨论的情况,组织开展各类活动的情况,各类创建活动情况。 5、党支部成员联系党员群众和党员联系群众情况,群众和党员所反映意见建议的整改落实、处理反馈情况。 6、各类先进推荐、评比表彰或违纪处理等情况,发展党员情况。 7、党支部参与企业管理决策,提合理化建议等推动企业发展的情况。 8监督情况。违法违纪问题查处和信访监督情况,实施党内监督程序化、制度化的具体办法和措施。 9群众认为有必要公开的党内其它事项。 (三)党务公开的时间和形式 党务公开要突出时效性,常规性工作、重大决策、目标任务常年公开,阶段性工作完成后及时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重大事项经上级党组织审批后公开。根据内容不同可采取会议公开、公告公示、专栏、电子邮件、支部网站等不同的公开形式。只适宜在党内公开的,要通过党内有关会议、文件、通报等形式进行公开;可向全社会公开的,要在党务公开栏、支部网站上公开。

党务公开制度

党务公开制度 一、党务公开遵循的原则:服务发展原则、依纪依法原则、真实公正原则、注重实效原则、积极稳妥原则。 二、在不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的前提下,所有党务工作应最大限度地向全体党员和群众公开。根据公开的内容分为:固定公开、定期公开和即时公开三部分。 (一)固定公开内容:1、党支部结构设置和班子成员分工情况;2、党支部的年度工作计划、总结;3、党内学习、党员结对帮扶、党员责任区等方面的制度;4、党员照片、党员基本情况及党员的先进性具体要求。 (二)定期公开内容:1、党支部开展的有关服务性、群众性等需要公开的活动情况;2、党员参加组织生活和缴纳党费情况;3、新党员发展工作,包括入党积极分子的情况、党员发展前公示、预备党员转正前公示和发展工作程序等有关内容;4、党组织年度工作目标进展或完成情况。 (三)即时公开内容:1、重大事项情况:主要公开党组织出台的有关文件,阶段性重点工作安排以及进展落实情况,单位中层干部任免情况,党员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的处理情况;2、党员、党支部年度评议情况和年度内受表彰、批评

情况;3、党支部对党员和干部群众提出的意见、建议整改落实情况;4、上级党组织和本单位党组织认为需要公开的其它内容。 三、党务公开的相关要求 (一)党务公开设置固定的公开栏,每年半年定期公开1次。同时,根据不同内容和不同阶段工作由党组织根据需要及时公布。 (二)党务首先必须在党内公开,如果党员对某些内容持较大异议,则应暂缓公开。每一次党务公开后,党组织要安排专人受理群众意见,对他们提出的疑问和要求,要及时作出解释和答复。暂时无法解决的,要做好说明工作。 (三)建立本单位党务公开监督小组,负责对党务公开全过程进行监督。

学校党支部管理制度

学校党支部管理制度 一、党员大会制度 1、支部党员大会每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由党支部书记主持,党小组长负责记录。 2、会议议题由支部委员会根据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和学校党工作需要确定。 3、支部党员大会的主要任务是:传达、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结合本单位实际讨论制定贯彻执行的办法和措施;选举新的支部委员会,增补和撤销支部委员;接收新党员;提出对党员的奖励和处分意见,决定职权范围内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讨论决定其它重大问题。 4、党员大会要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决议。大会决议必须经到会正式党员半数以上通过,方能有效。 5、党员大会的内容由支部委员会在会前通知党员,使党员做到心中有数。 二、缴纳党费制度 党员按时交纳党费,是对党应尽的责任和义务,是关心党的事业的具体表现,更重要的是增强党的组织观念,提高党员政治觉悟,党员应按要求交纳党费。 1、每名党员每月向党支部按时交纳党费。 2、本人不能直接交纳党费,可以委托他人代交,党员没有正当理由不按时交纳党费,党支部应及时进行批评教育,六个月不交纳党费,视为自动脱党,上报上级党组织。 3、党支部要把党员上交的党费及时上交上级党委。 4、党员交纳党费的标准:按照有关要求的比例交纳党费。

三、党课制度 1、党课每半年组织一次,每次授课时间至少在1小时左右,由学校支部委员会委员轮流授课或请上级党组织负责人、有关专家、学者授课,也可采用音像形式上党课。 2、党课要根据不同时期的形势和任务,结合学校的实际和党员的思想状况有针对性地进行。 3、党课的内容一般包括:党的基本理论、基本政策、重大会议精神和党的基本知识和科技文化知识等。 4、党课的形式要多样,主要采用授课、看录像、听录音、实地考察等方式。 5、党课的参加人员是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和团员青年教师等。 6、课后注意收集党员的反映和要求,不断改进和提高党课质量,不断增强党员的党性修养和工作能力,提高入党积极分子和团员青年的觉悟,使他们早日迈进党组织大门。 四、政治学习制度 1、制定年度学习计划与学习日程安排。 2、领导班子每月集中学习一至两次,时间一般为每周二上午8点至11点。 3、党员及入党积极分子每月集中学习一次,时间是双周三下午4点至5点。 4、教职工每月集中学习一次,时间为单周三下午4点至5点。 5、政治学习内容是: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十七大文件等;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省、市等重大会议精神;有关的法律知识和业务知识。 6、学习由学校党支部书记主持或临时决定人员。

学校工会工作制度汇编一1.doc

学校工会工作制度汇编一1 学校工会工作制度汇编一、领导班子建设 1、党建工作制度 2、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 3、学校行政会会议制度 4、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 5、领导班子集中学习制度 6、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制度 7、民主评议校级领导干部制度 8、党务、校务公开制度 二、党员队伍建设 1、党员活动日、党员学习制度 2、党员党性分析和民主评议、民主生活会制度 3、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和发展党员公示制度 4、关于定期评选表彰优秀党员教师的暂行办法 5、党费收缴制度 三、群团组织建设

1、教代会工作制度 2、工会工作制度 3、共青团工作制度 4、妇代会工作制度 5、少先队工作制度 四、师德建设 1、师德建设工作制度 2、师德建设组织管理制度 3、师德教育学习培训制度 4、师德建设融入日常教育教学活动制度 5、教职工师德考核办法 6、教师师德考核量化测评表 党建工作制度 1、落实领导职责。将党建工作列入学校工作大局通盘考虑,制定出领导干部抓党建工作责任制。党支部书记认真履行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其他支委成员按照部门、工作分工,明确任务、落实责任。 2、健全工作机构。学校党支部为党务工作机构,支部委员会由五位支委组成。下设三个党小组。

3、明确工作目标。制定出全校党建工作规划,明确党建工作目标和努力方向。同时,结合教育领域的特点和党员队伍现状,分年度制定党建工作具体计划,明确党建工作目标、任务、措施、责任人和时限。 4、建立专题议事制度。每半年专题研究一次党建工作,针对本单位党的建设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制定改进措施。 5、建立健全党务公开制度、党内情况通报和反映制度,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民主 监督制度等,不断推进党的建设民主化、公开化、规范化。 6、党支部委员会按期换届,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选举工作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 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 1、“三会一课”制度是指学校党支部定期召开党员大会、支委会、党小组会,按时上好党课。 2、党员大会的主要任务是传达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定、决议;向党员报告工作,听取意见;讨论决定支部工作的重大问题;向党员提出新的任务和要求等。 3、支委会的主要任务是研究制订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决定、决议的措施;研究确定提交党员大会讨论决定的支部工作事项;听取党小组工作汇报;分析、研究党员队伍的思想状况,讨论研究党员的教育、管理和发展工作;总结前期工作,对下一阶段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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