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饮用水检验操作规程

生活饮用水检验操作规程
生活饮用水检验操作规程

目的:使生活饮用水的检验规范化。

2. 范围:本规程适用丁生活饮用水的检验

3. 职责:QC人员其实施负责。

4. 内容:

4.1引用标准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85。

4.2 检验项目

4.2.1 色

4.2.1.1 原理:

用氯钳酸钾和氯化钻配成与天然水黄色调相似的标准色列用丁水样目视比色测定,同时规定每升水中含1mg钳〔以(PtCl e)2-形式存在〕时所具有的颜色作为1个色度单位,称为1度即使轻微的浑浊度也干扰测定,浑浊水样测定时需先离心使之活澈。用目视比色法测定水样的色度。

4.2.1.2 试剂:

钳一钻标准溶液:称取1.246g氯钳酸钾(k2PtCl6)再用具盖称量瓶称取1.000g干燥的氯化钻(CoCl?6HO),共溶丁100ml纯水中,加入100ml浓盐酸,然后用纯水定容至1000ml。此标准溶液的色度为500度。

4.2.1.3 仪器:50ml成套高型具塞比色管、离心机

4.2.1.4 操作方法

4.2.1.4.1取50ml透明的水样丁比色管中,如水样色度过高,可少取水样,加纯水稀释后比色,将结果乘以稀释倍数。

4.2.1.4.2 另取比色管11支,分别加入钳-钻标准溶液0、0.5、1.00、1.50、2.00、2.50、3.00、3.50、4.00、4.50及

5.00ml加纯水至刻度,摇匀,即配制成色度为0、5、10、15、20、25、30、35、40、45、50度的标准色列,可长期使用。

4.2.1.4.3 将水样与钳-钻标准色列比较,如水样与标准色列的色调不一致,即为异色, 可用文字描述。

4.2.1.5 结果判定:本品色度不得超过15度,并不得呈现其它异色。

4.3 臭和味

4.3.1 水样的臭和味

4.3.1.1 原理

水为无臭,无味,无色的液体,通过口尝法和鼻嗅法,鉴别水的臭和味的性状,达到判定其质量的目的。

4.3.1.2 仪器

4.3.1.2.1 锥形瓶、量筒

4.3.1.3 操作方法:

4.3.1.3.1 取100ml水样,置丁250ml锥形瓶中,振摇后从瓶口嗅水的气味,用适当

词句描述,并按六级记录其强度。

4.3.1.3.2 与此同时,取少量水放入口中,不要咽下去,品尝水的味道,加以描述,并按六级记录其强度。

4.3.2 水样煮沸后的臭和味:

将上述三角瓶内水样加热至开始沸腾,立即取下三角瓶,稍冷后按上法嗅味和尝味,

用适当词句描述其性质,并按六级记录其强度。

4.3.3 计算:

按表1进行计算。

表1

注:有时可用活性炭处理过的水作为无臭对照

4.3.4 结果判定:本品不得有异臭、异味。

4.4 浑浊度

4.4.1 原理:

相当丁1mg 一定粒度的硅藻土在1000ml水中所产生的浑浊程度称为1度。将水样与浑浊度标准液进行目视比浊。

4.4.2 试剂:

4.4.2.1浑浊度标准液:将通过0.1mm筛孔纯净的硅藻土丁105C烘箱内烘烤2h,冷却后称取10g, 丁研钵中加少许纯水调成糊状并研细,移至1000ml量筒中,加纯水至刻度,充分搅拌后在

20C室温下静置24h,用虹吸法仔细将上层800ml悬浮液移至第二个1000ml 量筒,弃去剩余的含有较粗颗粒的悬浮液。向第二个1000ml量筒中加纯水至刻度,充分搅拌后再静置24h,吸出上层含有较细颗粒的800ml悬:浮液弃去。下部沉积物加纯水至1000ml,充分搅拌后贮丁具塞玻璃瓶中,其中所含硅藻土的颗粒直径大致为400um左右,然后用下列步骤测定其浑浊度,吸取此悬浊液50ml,置丁已包重的蒸发皿?中,在水浴上蒸

T,放入105C烘箱内烘2h后,置干燥器内冷却30min,称重,在105C的烘箱内再烘60min, 冷却,称重,直至包重。求出1ml悬浮液中所含硅藻土的重量(m。。

4.4.2.2 100度的浑浊度标准液:吸取含100mg硅藻土的悬浮液,置丁1000ml容量瓶中,加纯水至刻度,振摇混匀,即得浑浊度为100度的标准液。

4.4.3 仪器:50ml成套高型具塞比色管。

4.4.4 操作方法:

4.4.4.1 取100ml比色管11支,分别加入浑浊度为100度的标准溶液0、1.0、2.0、3.0、

4.0、

5.0、

6.0、

7.0、

8.0、

9.0 及10.0ml,各加纯水稀释至100ml,混匀,即得浑浊度0、1、2、

3、4、5、6、7、8、9、10度的标准液。

4.4.4.2 取100ml水样,置丁同样规格的比色管中,与浑浊度标准液同时振摇均匀,并进行比较,比较时由上往下垂直观察。

4.4.5 结果判定:本品混浊度不得超过3度,特殊情况不得超过5度。

4.5 肉眼可见物

4.5.1 原理:

水为无色澄明液体,通过目测,可判定水中是否含有肉眼可见物。

4.5.2 仪器:无色具塞玻璃瓶。

4.5.3 操作方法:将玻璃瓶中的水样摇匀,直接观察,记录。

4.5.4 结果判定:本品不得含有肉眼可见物。

4.6 pH 值

4.6.1 原理:

pH是水中氢离子活度倒数的对数值。水的pH值可用PH电位计法测定。pH电位计法比较准确。

4.6.2 试剂:

pH值标准缓冲溶液:称取3.40g在105C烘干2h的磷酸二氢钾(KHP。)和3.55g磷酸二氢钠(NaHPO),溶丁纯水中,并稀释至1000ml。此溶液的pH值在20C时为6.88。

(也可用标准缓冲液固体试剂加水稀释即得)

注:标准缓冲液均需用新煮沸并放冷的纯水配制。配成的溶液应贮存在聚乙烯瓶或硬质玻璃瓶内。此类溶液可以稳定1-2个月。

4.6.2.1 苯二甲酸氢钾标准缓冲溶液:称取10.21g在105C烘干2h的苯二甲酸氢钾

(KHC3H4O4溶丁纯水中并稀释至1000ml,此溶液的PH值早20C时为4.00。

4.6.3 仪器:酸度计。

4.6.4 操作:按酸度计操作程序操作。

4.6.5 结果判定:本品的pH范围为6.5-8.5。

4.7 总硬度

水的硬度原系指沉淀肥皂的程度,使肥皂沉淀的原因主要是由丁水中的钙、镁离子,此外铁、铝、铤、钥及锌等金届离子也有同样的作用。

总硬度可将上述离子的浓度相加进行计算。此法准确,但比较繁锁,而且在一般情况下钙、镁离子以外的其他金届离子浓度都很低,所以多采用乙二胺四乙酸二钠容量法测定钙、镁离子的总量,并经过换算,以每升水中碳酸钙的毫克数表示。

4.7.1 原理:

乙二胺四乙酸二钠(EDTA-2Na在pH值为10的条件下与水中的钙、镁离子生成无色可溶性络合物,指示剂铭黑T则与钙、镁离子生成紫红色络合物。用EDTA-2Na?商定钙、镁离子至终点时,钙、镁离子全部与EDTA-2N新合而使铭黑T游离,溶液即由紫红色变为蓝色。

4.7.2 试剂:

4.7.2.1 0.05mol/L 乙二胺四乙酸二钠(C1°H4N2NaQ - 2HO简称EDTA-2NR 滴定液的

配制:见乙二胺四乙酸二钠滴定液0.05mol/L的配制及标定操作规程。

4.7.2.2 0.01mol/l 乙二胺四乙酸二钠滴定液(0.01mol/L):精密量取乙二胺四乙酸

二钠滴定液(0.05mol/L ) 100ml 丁500ml容量瓶中,加纯水稀释至刻度,摇匀即得。

4.7.2.3 缓冲溶液(PH10 :

4.7.2.3.1 称取16.9g氯化铉(NHCl),溶丁143ml浓氨溶液中。

4.7.2.3.2 称取0.780g 硫酸镁(MgSO ? 7HO )及1.178g 乙二胺四乙酸二钠(G0H4 N 2

NaQ - 2R 。,溶丁 50m l 纯水中,加入2ml 氯化铉一氢氧化铉溶液(a )和5滴铭黑T 指示 剂(此时溶液应呈紫红色,若为天蓝色,应再加极少量硫酸镁使呈紫红色) 。用EDTA-2Na 滴定(0.01mol/L )滴定至溶液由紫红色变为天蓝色,合并(a ) (b )两种溶液并用纯水稀 释至250ml ,合并后如溶液乂变为紫色,在计算结果时应扣除试剂空白。

注意事项:(1)氢氧化铉一氯化铉缓冲液应贮存丁聚乙烯瓶或硬质玻璃瓶中。防止使 用中因反复开盖,使氨水浓度降低而影响 pH 值;

(2) 配制缓冲溶液时,加入EDTA_Mg 是为使某些含镁较低的水样滴定终点更敏锐。 如果备有市售EDTA-Mg 试剂,则可直接取1.25gEDTA-Mg 配入250ml 缓冲溶液中;

(3) EDTk2Na 滴定钙、镁离子时,以铭黑T 为指示剂其溶液在pH 值9.7-11的范围 内,

越偏碱终点越敏锐,但可使碳酸钙及氢氧化镁沉淀,从而造成滴定误差,因此滴定选 用pH 值10为宜。 4.7.2.4 固体指示剂:

称取0.5g 铭黑T,加100g 氯化钠,研磨均匀,贮丁棕色瓶内,密塞备用,可较长期 保存。 注意事项:铭黑T 指示剂配成溶液后较易失效。如果在滴定时终点不敏锐 ,而且加入 掩蔽剂后仍不能改善,则应重新配制指示剂。 4.7.3 仪器: 4.7.3.1 三角瓶、滴定管、容量瓶

4.7.4 操作:

4.7.4.1吸取50.0ml 水样(若硬度过大,可少取水样用水稀释至 50ml 。若硬度过小, 改取100ml ),置丁 150ml 三角瓶中。

注意事项:为防止碳酸钙及氢氧化镁在碱性溶液中沉淀,滴定时水样中的钙、镁离子 含量不能过多,若取50ml 水样,所消耗的EDTA-2Na 商定液(0.01mol/L )体积应少丁 15ml 。 4.7.4.2 加入1-2ml 缓冲溶液及一小勺固体指示剂立即用 EDT

2Na 标准溶液滴定,

充分振摇,至溶液由紫红色变为蓝色,即表示到达终点。

4.7.5

计算:

V 2

V 〔x 1000.9 =一 -------------- x 校正因子

V 2

式中:C ——水样的总硬度(CaCO ) , mg/L ;

校正因子一一EDTA_2Na 滴定液实际浓度与所需浓度的比值;

V1 —— EDTA- 2Na 溶液的消耗量,ml; V2 ——水样体积,ml 。

总硬度除用碳酸钙外,尚可用度及毫克当量/升表示,相互换算方法见表2

表2

C=

V 1x 0.0100 x

100.09 1000

X1000X1000

x 校正因子

4.7.6 结果判定:本品的总硬度以碳酸钙计不得超过450mg/L。

4.8 氯化物

4.8.1 原理:硝酸银与氯化物作用生成氯化银沉淀,当有多余的硝酸银存在时,则与铭酸钾指示剂反应,生成红色铭酸银沉淀,指示反应到达终点。

4.8.2试剂:

4.8.2.1硝酸银标准溶液:见硝酸银滴定液配制及标定操作程序。

4.8.2.2铭酸钾溶液:称取5g铭酸钾(KCrQ),溶丁少量纯水中,加入硝酸银溶液至红色不褪,混匀,静置24小时后过滤,将滤液用纯水稀释至100ml。

4.8.2.3 0.05mol/L 氢氧化钠溶液:称取0.2g氢氧化钠,溶丁纯水并稀释至100mL

4.8.2.4 0.025mol/L 硫酸溶液:吸取1.4ml浓硫酸,加入纯水中,稀释至1000ml。

4.8.2.5 酚猷指示剂:15 g/l:称取0.5g酚猷溶丁50ml乙醇中,加入50ml纯水再滴加

0.05mol/L ,氢氧化钠溶液,使溶液呈微红色。

4.8.3仪器:

4.8.3.1瓷蒸发也、滴定管

4.8.4操作:

4.8.4.1取50ml原水映经过处理的水样(或适量水样,用纯水稀释至50ml),置丁

瓷蒸发血内,另取一瓷蒸发皿?加入50ml纯水。

4.8.4.2 分别加入2滴酚猷指示剂,用0.025mol/L硫酸溶液或0.05mol/L氢氧化钠

溶液,调节至溶液的红色刚变为无色。再各加1ml铭酸钾溶液,用硝酸银标准溶液进行滴

定,同时用玻璃棒不停搅拌,直至产生桔黄色为止。

4.8.5 注意事项:

4.8.

5.1 本法滴定时不能在酸性中进行。酸性中铭酸根浓度大大降低,在等当点时不能形成铭酸银沉淀。本法也不能在碱性中进行,因银离子将形成氧化银沉淀。因此若水样pH值低丁

6.3或大丁10时应预先用酸或碱调节至中性或弱碱性,再进行滴定。

4.8.

5.2 铭酸钾在溶液中的浓度将影响终点到达的迟早。理想的条件是在终点时溶液

中Cr042-的浓度为1.3 x 10-2mol/L.但由丁铭酸钾的颜色较深使滴定终点不易观察.因而实际上在50ml 滴定溶液中加入1ml5哪酸钾溶液使铭酸根浓度为5.1 x 10-3mol/L即可。

4.8.6 计算:

(V2— V I) X 0.500X 1000

C = ------------------------------------------ X校正因子

V3

式中:C——水样中氯化物(Cl-)浓度,mg/L;

V 1 ——纯水空白消耗硝酸银标准溶液量,ml;

V 2---------------- 水样消耗硝银标准溶液量,ml;

V 3——水样体积,ml;

校正因子一一硝酸银标准溶液实际浓度与所需浓度的比值。

4.8.7 结果判定:本品的氯化物含量不得超过250mg/L。

4.9 氟化物

本品米用离子选择电极法测定氟化物。

4.9.1

原理:

氟化铜单晶对氟离子有选择性,被电极膜分开的两种不同浓度氟溶液之间存在电位 差,这种电位差通常称为膜电位。膜电位的大小与氟溶液的离子活度有关。

氟电极与饱和甘汞电极组成一对原电池, 利用电动势与离子活度负对数值的线性关系 直接求出水样中氟离子浓度。

为消除OH 的干扰,测定时通常将溶液 PH 控制在5.5 — 6.5之间。

4.9.2 4.9.2.1

溶丁纯水中,并定容至100ml ,贮丁聚乙烯瓶中备用,此溶液 1.00ml 含1.00mg 氟化物

4.9.2.2

7 -5 J0),量取57ml 冰乙酸,溶丁纯水中,用10mol/L 氢氧化钠溶液调节PH 值至5.0-5.5 , 最后用纯水定容至1000ml 。 4.9.3 4.9.3.1 4.9.3.2 4.9.4 取50ml 水样丁 100ml 烧杯中,一般情况下可以加离子强度缓冲液后直接测定。放入 磁芯棒搅拌水样溶液,插入离子电极和饱和甘汞电极,在不断搅拌下读取平■衡电位值(Ei, mV 然后加入一小体积(小丁 0.5ml )的氟化物标准贮备溶液(此溶液为1.00ml 含1.00mg 氟化物)再次在不断搅拌下读取平■衡电位值(E2, mV, Ei 与E2,应相差30-40mV )

4.9.5

―E2-E 1 Log -

((

式中:C ——水样的氟化物(F -

)含量,mg/L;

V 1

——加入标准贮备溶液的体积,ml; V 2——水样体积,ml;

K

——测定水温tC 时的斜率,其值为0.1985(273+t C )。

4.9.2 结果判定:本品氟化物(F )含量不超过1.0mg/L 。 4.10 溶解性总固体

本品采用重量法检测溶解性总固体含量。 4.10.1 原理:

水样经过滤后,在一定温度下烘干,所得的固体残渣称为溶解性总固体,包括不易挥 发的可溶性盐类,有机物及能通过滤器的不溶解微粒等。烘干温度一般采用 105均C,但 105 C 的烘干温度不能彻底除去高矿化度水样中盐类所含的结晶水。 4.10.2 仪器:

4.10.2.1 分析天平(万分之一)、电热套、电热包温干燥箱、干燥器(内置硅胶干燥剂)、 中速定量滤纸或滤膜(孔径0.45um )及相应滤器。

4.10.2.2 瓷蒸发血 4.10.3

操作方法:

试剂:

氟化物标准贮备溶液:将氟化钠(NaD 丁 105C 烘2h,冷却后称取0.2210g,

离子强度缓冲液:称取5.8 g 氯化钠(NaCl ), 3.48g 柠檬酸三钠(Na C& HkO 仪器: 氟离子电极和饱和甘汞电极、离子活度计或精密酸度计、电磁搅拌器 烧杯 操作方法:

计算:

C 〔x

V i V 2

C=

3

X10

4.10.3.1 将蒸发皿?洗净,放在105均C烘箱内30min,取出,放在干燥器内冷却30min。

4.10.3.2 在分析天平■上称其重量,再次烘烤,称量直至包重,两次称重相差不超过

干燥失重检查标准操作规程

山东康源堂中药饮片有限公司 标准操作规程 目的:建立一个干燥失重测定的标准操作规程,以规范操作。 范围:适用于干燥失重测定的操作。责任:检验操作人员负责实施。 内容 1 .简述 药品干燥失重:系指药品在规定的条件下干燥后所减失重量的百分率。减失的重量主要是水,结晶水及其它挥发性物质如乙醇等,由减失的重量和取样量计算供试品的干燥失重。 干燥失重测定法常采用烘箱干燥法,恒温减压干燥及干燥器干燥法,后者又分常压, 减压两种。 烘箱干燥法适用于对热较稳定的药品;恒温减压干燥法适用于对热较不稳定或其水分较难除尽的药品;干燥器干燥法适用于不能加热干燥的药品,减压以助于除去水分与挥发性物质。 2.仪器与用具 扁形称量瓶 烘箱控制精度土「C 恒温减压干燥箱 干燥器(普通)、减压干燥器 真空泵 分析天平感量 3.试药与试液干燥器中常用的干燥剂为五氧化二磷、无水氯化钙或硅胶;恒温减压干燥器中常用的干燥剂为五氧化二磷。干燥剂应保持在有效状态,硅胶应显蓝色,五氧化二磷应呈粉末

状,如表面呈结皮现象时应除去结皮物。无水氯化钙应呈块状。4.操作方法: 称取供试品取供试品,混合均匀(如为较大的结晶,应先迅速捣碎使成2mm以下的小粒),取约1g 或各品种项下规定的重量,置与供试品同样条件下干燥至恒重的扁形称量瓶中(供试品平铺厚度不可超过5mm如为疏松物质,厚度不可超过10mm, 精密称定。干燥失重在%以下的品种可只做一份,%以上的品种应同时做平行实验两份。 干燥除另有规定外,照各品种项下规定的条件干燥。干燥时,应将瓶盖取下,置称量瓶旁,或将瓶盖半开。取出时须将称量瓶盖好。 称重 用干燥器干燥的供试品,干燥后取出即可称定重量。用烘箱或恒温减压干燥箱内干燥的供试品,应在干燥后取出置干燥器中放冷至室温 (一般约需30~60 分钟),再称定重量。 恒重:称定后的供试品按(~)操作,直至恒重。 5.注意事项由于原料药的含量测定,根据《中国药典》凡例的规定,应取未经干燥的供试品进行实验,测定后再按干燥品计算,因而干燥失重的数据将直接影响含量测定的结果;当供试品具有引湿性时,宜将含量测定与干燥失重的取样放在同一时间进行。 供试品如未达规定的干燥温度即融化时,除另有规定外,应先将供试品在低于熔点5~10C的温度下干燥至大部分水分除去后,再按规定条件干燥。 采用烘箱和恒温减压干燥器干燥时,待温度升至规定值并达到平衡后(加热温度有冲高现象)再放入供试品,按规定条件进行干燥,同时记录干燥开始的时间。 减压干燥,除另有规定外,压力应在(20mmH以下。并宜选用单层玻璃盖的称量瓶,如用玻璃盖为双层中空,减压时,称量瓶盖切勿放入减压干燥箱内,应放在另一普通干燥器内。减压干燥箱内部为负压,开启前,应注意缓缓旋开进气阀,使干燥空气进入,并避免造成气流吹散供试品。 初次使用新的减压干燥器时,宜先将外部用厚布包好,再行减压,以防破碎伤人。装有供试品的称量瓶应尽量置于温度计附近,以免因箱内温度不均匀产生温度误 测定干燥失重时,常遇有几个供试品同时进行,因此称量瓶(包括瓶盖)宜先用适宜的方法编码标记,以免混淆;称量瓶放入烘箱内的位置以及取出放冷、称重的顺序, 应先后一致,则较易获得恒重。 称定扁形称量瓶和供试品以及干燥后的恒重,均应准确至位。

中间产品取样标准操作规程

1. 目的:规范取样程序,以保证检验结果的准确性。 2. 范围:适用于我司中间产品取样标准操作。 3. 职责:中控室现场QA 人员对本程序实施负责。 4. 内容: 取样前准备工作 4.1.1 QA 根据车间请验单上的内容,计算好抽样件(桶)数: n ≤3时,每件均抽样;3<n ≤300时,取n +1件;n >300时,取 2 n +1件; 抽样量:应不少于全部检验所用量的3倍。 4.1.2 根据物料特征,准备好取样工具,采样器和辅助工具(手套、剪刀、纸、笔、取样证、样品盒等)。 取样器:固体——不锈钢探子、不锈钢勺子、不锈钢镊子等。 液体——玻璃采样管,玻璃抽提。 盛装器:固体——具封口装置的无毒塑料袋,具塞玻璃瓶、洁净锁口塑料瓶等。 液体——无毒锁口塑料瓶,具塞玻璃瓶等。 用于微生物检查的样品所用的工具、盛器应经灭菌处理。 取样地点 ..1 取样人员应按人员进入洁净区SOP 进入车间; 4.2.2 用具按物料进入SOP 进入车间; 4.2.3 取样地点车间中间站或生产操作现场。 取样方法 4.3.1 口服固体制剂中间产品取样一般在中间站待验区取样。计算好取样件(桶)数后,用洁净探子或勺子在需取样包件的不同部位取样(一般不少于3个点),将所取样品总混均匀,取出不少于全部检验所用量3倍数量样品置洁净无毒塑料袋或锁口塑料瓶中,密封或锁口备用; 4.3.2 对流水线作业(如冻干粉针剂、粉针剂)且车间无中间站的中间产品取样应在该工序作业已完成之后开始取样,取样时应随机取样,取样范围广,取样量应为足够供检验的数量,置取样盛器中密封或根据产品特点而定,备用; 4.3.3 对配料工序中间产品取样则必须是在该工序作业已完成之后进行。固体样品取样方法同,液体样品取样方法则按下法进行:摇匀后用洁净的玻璃管从所需取样包件或盛装容器中上、中、下三个部位取样,取样量应不少于全部检验所用量的3倍,置洁净容器内加塞、备用; 4.3.4 对中药浸膏中间产品取样则必须充分搅匀后,按方法从所盛装容器中上、中、下三个部位取样,取样量应不少于全部检验所用量的3倍,置洁净容器内加塞、备用。 取样完毕 4.4.1 取样后应将所取样品封口贴上标记(品名、批号、数量、生产岗位、取样人、取样时间);

产品无菌检验操作规程

产品无菌检验操作规程 产品无菌检验操作规程 编制日期 审核日期 批准日期 版号生效日期 公司

1 目的 通过无菌检验,确保灭菌后产品能够达到无菌的要求。 2 适用范畴 适用于灭菌后医疗器械产品(列举)的无菌检验。 3 检验依据 本厂产品注册标准(编号) EN1174-1996 医疗器械灭菌产品中微生物数量的评估 《中国药典》(2005年版) GB14233.2-2005 医用输液、输血、注射器具检验方法第二部分:生物试验方法 GB15980-1995 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卫生标准 4 仪器、设备 百级层流超净工作台、电热干燥箱、电热恒温培养箱、霉菌培养箱、压力蒸汽灭菌器、集菌仪(器)、电子天平、PH计、冰箱、恒温水浴锅、酒精灯、三角烧瓶,接种环、无菌棉签、镊子,试管架,大试管若干等。 5 无菌检验室的环境要求 5.1 无菌检验应在环境洁净度10000级下的局部百级的单向流空气区域内进行。 5.2 缓冲区与外界环境、无菌检验室与缓冲区之间空气应保持正压,阳性对比室与缓冲区之间空气应保持负压。无菌检验室与室外大气之间静压差应大于10Pa。无菌检验室的室温应保持18~26℃,相对湿度:45~65%。 5.3 无菌检验室的单向流空气区、工作台面及环境应定期按《医药工业洁净室(区)悬浮粒子、浮游菌和沉降菌的测试方法》的现行国家标准进行悬浮粒子、浮游菌和沉降菌的监测。每年至少检测一次。 5.4 无菌检验过程中应同时检查超净工作台单向流空气中的菌落数:每次操作时在层流空气所及台面的左中右置3个营养琼脂平板,暴露30min,于30~35℃培养48小时,菌落数平均应不超过1CFU/平板。 6 无菌检验前的预备 6.1 器具灭菌、消毒 6.1.1 灭菌:试验过程中与供试品接触的所有器具必须采纳可靠方法灭菌。可经电热干燥箱160℃以上干烤2小时,或置压力蒸汽灭菌器内121℃蒸汽灭菌30分钟后使用(依照灭菌成效验证决定灭菌参数)。所有的灭菌物品不应超过2周即用毕,否则应重新灭菌。 6.1.2 消毒:凡检验中使用的器材无法灭菌处理的,使用前必须经消毒处理。如无菌检验室的试管架、电子天平、工作台面、工作人员的手、橡胶吸头等。可采纳消毒剂浸泡或擦拭。消毒剂应每月更换,以防止产生耐药菌株。 6.1.3 标识:器具的灭菌、消毒后必须做好标识,标明灭菌、消毒时刻和使用有效期。 6.2 人员、物料进入无菌检验室

干燥失重测定法标准操作规程

1.目的 建立干燥失重测定的标准操作规程。 2.范围 适用于各种干燥失重的测定。 3.责任 QC检验员对本标准的实施负责。 4.程序 4.1.简述 4.1.1.药品的干燥失重系指药品在规定条件下干燥后所减失重量的百分率。减失的重量主要是水、结晶水及其他挥发性物质,如乙醇等。由减失的重量和取样量计算供试品的干燥失重。 4.1.2.干燥失重测定法(《中国药典》2010年版二部附录Ⅷ L)常采用烘箱干燥法、恒温减压干燥法及干燥器干燥法,后者又分常压、减压两种。 4.1.3.烘箱干燥法适用于对热较稳定的药品;恒温减压干燥法适用于对热较不稳定或其水分较难除尽的药品;干燥器干燥法适用于不能加热干燥的药品,减压有助于除去水分与挥发性物质。 4.2.仪器与用具 4.2.1.扁形称量瓶。 4.2.2.烘箱控温精度±1°C。 4.2.3.恒温减压干燥箱。 4.2.4.干燥器(普通)、减压干燥器。 4.2.5.真空泵。 4.2.6.分析天平感量0.1mg。 4.3.试药与试液 干燥器中常用的干燥剂为硅胶、五氧化二磷或无水氯化钙。恒温减压干燥箱中常用的干燥剂为五氧化二磷。干燥剂应保持在有效状态,硅胶应显蓝色,五氧化二磷应呈粉末状,如表面呈结皮现象时应除去结皮物。无水氯化钙应呈块状。 4.4.操作方法: 4.4.1.称取供试品取供试品,混合均匀(如为较大结晶,应先迅速捣碎使

成2mm以下的小粒)。称取约1g或各种品种项下所规定的重量,置与供试品同样条件下干燥至恒温的扁形称量瓶中(供试品平铺厚度不可超过5mm,如为疏松物质,厚度不可超过10mm),精密称定。干燥失重在1.0%以下的品种可只做一份,1.0%.以上的品种应同时做平行实验两份。 4.4.2.干燥除另有规定外,照各该药品项下规定的条件干燥。干燥时,应好将瓶盖取下,置称量瓶旁,或将瓶盖半开,取出时需将称量瓶盖好。 4.4.3.称重 4.4.3.1.用干燥器干燥的供试品,干燥后即可称定重量。 4.4.3.2.置烘箱或恒温减压干燥箱内干燥的供试品,应在干燥后取出置干燥器中放冷至室温(一般约需30~60min),再称定重量。 4.4.4.恒重称定后的供试品按4.4.2.和4.4.3.操作,直至恒重。 4.5.注意事项 4.5.1.由于原料药的含量测定,根据《中国药典》凡例的规定,应取未经干燥的供试品进行实验,测定后再按干燥品计算,因而干燥失重的数据将直接影响含量测定的结果;当供试品具有引湿性时,宜将含量测定与干燥失重的取样放在同一时间进行。 4.5.2.供试品如未达规定的干燥温度即融化时,除另有规定外,应先将供试品在低于熔点5~10°C的温度下干燥至大部分水分除去后,再按规定条件干燥。 4.5.3.采用烘箱和恒温减压干燥箱干燥时,待温度升至规定值并达到平衡后(加热温度有冲高现象),再放入供试品,按规定条件进行干燥,同时记录干燥开始的时间。 4.5.4.减压干燥,除另有规定外,压力应在2.67kPa(20mmHg)以下。并宜选用单层玻璃盖得称量瓶,如用玻璃盖为双层中空,减压时,称量瓶盖切勿放入减压干燥箱(器)内,应放在另一普通干燥器内。减压干燥器(箱)内部为负压,开启前应注意缓缓旋开进气阀,使干燥空气进入,并避免气流吹散供试品。 4.5.5.初次使用新的减压干燥器时,应先将外部用厚布包好,再进行减压,以防破碎伤人。 4.5.6.装有供试品的称量瓶应尽量置于温度计附近,以免因箱内温度不均匀产生温度误差。

产品检验操作规程

目录 第一章、计量检测仪器操作规程 (1) 第二章、成品检验规范 (18) 第三章、检验项目的测定方法 (12)

第一章、计量检测仪器操作规程 一、电子分析天平操作规程 1.目的: 建立电子分析天平操作规程。 2.范围: 本规程适用于电子分析天平。 3.责任:检验人员、质检负责人。 4.操作规程: 4.1调水平:调整地脚螺栓高度,使水平仪内空气汽泡位于圆环中央 4.2开机:接通点源,按开关键直至全屏自检; 4.3预热:天平在初次接通点源或长时间断电之后,至少需要预热30分钟。为取得理想的测量结果,天平应保持在待机状态; 4.4校正:首次使用天平必须进行校正,按校正键,天平将显示所需校正砝码质量,放上砝码直至出现g,校正结束; 4.5称量:使用除皮键,除皮清零。放臵样品进行称量。 4.6关机:天平应一直保持通电状态,不使用时将开关键至待机状态,使天平保持保温状态,可延长天平的使用寿命; 5.维护保养规程: 5.1天平室必须保持整洁,不得放臵震动设备和腐蚀性、挥发性 物质;

5.2由指定保管人员负责分析天平的日常维护保养,使用人应作好每次称量前后的清洁、清理工作; 5.3天平内应放干燥剂保持,干燥剂应及时更换; 5.4天平不得随意移动和调节,电子天平的电源应保持长期接通的状态; 5.5天平内外要保持清洁,如有被称物撒落,要及时处理干净; 5.6称量前或称量过程中,如遇故障,应及时与保管员联系,按有关规定进行维修,不得随意拆卸,修理后应作好检修记录,大修后应写好维修报告,并归档; 5.7天平每年进行一次周期计量检定,计量合格证应统一保管。 二、恒温培养箱 1、用途 供应工农业生产、科学研究试验、治疗单位作烘焙消毒及一般物品的干燥使用。 2、结构 2.1箱体用薄板制成,箱体各部用键纹烘漆,隔热用玻璃纤维,使箱内温度不散发,箱内胆场喷高温银浆,既美观又耐温。 2.2本箱采用晶体管继电器能自动控温,通过温度计可查看 2.3看电器线路装在箱体左侧,有活络门可卸,以便维修。 3、使用方法 3.1本系列培养箱使用电源均为交流220V。通过温度控制仪可直接调节到所需温度可达到自动控制温度。 3.2物体放在箱内干燥时不宜过挤,以利冷热空气对流不受阻塞,保持箱内温度均匀。 3.3恒温加热停止工作后往往继续上升温度。这是余热影响,此现象

注射用水检验标准操作规程

注射用水检验标准操作规程 1 范围 本规程适用于注射用水的质量检验操作 2 引用标准 《注射用水质量标准》 3 职责 QC检验人:负责按本规程进行检验、判断。 QC复核人:负责按本规程进行复核、复验。 QA人员:负责按本规程进行监督、检查。 4 内容 性状 仪器与用具 烧杯规格:50ml 操作方法 取供试品适量,置于50ml烧杯中,于光亮处观察色泽,嗅其气味,口尝味道,记录结果。 结果判断 本品为无色澄明液体;无臭,无味。则判为符合规定。 若不符合上述规定,则判为不符合规定,按《实验室超常超差处理管理程序》执行。 pH值 仪器与用具、试剂与试液按《pH值测定法标准操作规程》执行。 操作方法 取本品适量,按《pH值测定法标准操作规程》进行操作,记录结果。 结果判断 供试品按上述操作方法检验,其pH值为~,则判为符合规定。 若检验结果与上述不符,则判为不符合规定,按《实验室超常超差处理规程》执行。

不挥发物 仪器与用具 上皿电子天平型号:FA2004 电热鼓风干燥箱型号:DGF-30/7-IA 电热恒温水浴锅型号:HHS·11-Ni 量筒规格:100ml 坩埚 蒸发皿 操作方法 取本品100ml,置105℃恒重的蒸发皿中,在水浴上蒸干,并在105℃干燥至恒重,按《干燥失重测定法标准操作规程》检验,记录结果。 计算公式: 不挥发物=m 1-m 2 式中: m 1 ——样品+空皿恒重质量,g m 2 ——空皿恒重质量,g 结果判断 供试品按上述操作方法检验,若遗留残渣未过lmg,则判为符合规定。 若检验结果与上述不符,则判为不符合规定,按《实验室超常超差处理管理规程》执行。 氯化物硫酸盐钙盐 仪器与用具 比色管规格:50ml 刻度吸管规格:1ml 2ml 量筒规格:50ml 试剂与试液 硝酸级别:分析纯 硝酸银试液:其配制方法见《试液、标准液和缓冲液配制标准操作规程》。 氯化钡试液:其配制方法见《试液、标准液和缓冲液配制标准操作规程》。 草酸铵试液:其配制方法见《试液、标准液和缓冲液配制标准操作规程》。

头孢拉定胶囊中间产品检验操作规程

目的:为检验头孢拉定胶囊中间产品规定一个标准的程序,以便获得准确的实验数据。 范围:适用于头孢拉定胶囊中间产品的检验。 职责:检验员、检验室主任对本规程实施负责。 规程: 1性状:本品内容物为白色或类白色粉末。 2鉴别 2.1 试剂与仪器 2.1.1 头孢拉定对照品 2.1.2 正十四烷、正已烷 2.1.3 丙酮、甲醇 2.1.4 枸橼酸溶液 (0.1mol/L) 2.1.5 茚三酮 2.1.6 磷酸氢二钠溶液 (0.2mol/L) 2.1.7 硅胶G薄层板 2.1.8 烧杯 (50ml)、量筒 (100ml) 2.1.9 容量瓶 (10ml、25ml) 2.1.10 微量注射器 (25μl) 2.1.11 层析缸、烘箱 2.1.13 电子天平 (万分之一克) 2.1.13 高效液相色谱仪 2.2 项目与步骤 2.2.1 薄层色谱法鉴别:精密称取本品与头孢拉定对照品各约0.06g,分别置10ml容量 瓶中,加水振荡使溶解并稀释至刻度,摇匀,分别作为样品溶液和对照溶液,吸取上述各种溶液各5μl,按“有关物质”项下的薄层色谱法检测,样品溶液所显主斑点的位置与对照溶液相同,为符合规定。 2.2.2 高效液相色谱法鉴别: 含量测定项下的色谱图中,样品溶液主峰保留时间与对照溶液相一致,为符合规定。 3 检查 3.1 试剂与仪器:

3.1.1 甲醇 3.1.2 头孢拉定对照品 3.1.3 水-4%醋酸-3.86%醋酸钠-甲醇 (1564:6:30:400) 3.1.4 五氧化二磷 3.1.5 0.1mol/L 盐酸溶液 3.1.6 微量进样器 (10μl) 3.1.7 容量瓶 、 单标移液管 3.1.8 电子天平 (万分之一克) 3.1.9 真空干燥箱 3.1.10 ZRS-4智能溶出仪 3.2 项目与步骤 3.2.1 头孢氨苄: 精密称取本品适量,按含量测定项下的方法制备供试品溶液,照头孢拉定项下的方法测定,含头孢氨苄不得过头孢拉定和头孢氨苄总量的6.0%,为符合规定。 3.2.2 干燥失重: 取本品的内容物约1g ,以五氧化二磷为干燥剂,在60℃减压干燥3小时,减失重量不得过7.0%,为符合规定。 3.2.3 溶出度: 取本品6粒,照溶出度测定法 (SOP-QC-331-00) 检测,以0.1mol/L 盐酸溶液为溶剂,转速为每分钟100转,依法操作,45分钟时,取溶液适量,滤过,精密量取续滤液10ml 置100ml 容量瓶中,加0.1mol/L 盐酸溶液稀释至刻度,为样品溶液。另取装量差异项下的内容物,混合均匀,精密取适量 (相当于1粒的平均装量),置100ml 容量瓶中,加0.1mol/L 盐酸溶液稀释至刻度,精密量取2 ml 至200ml 容量瓶中,加0.1mol/L 盐酸溶液稀释至刻度。取上述两种溶液,照分光光度法 (SOP-QC-301-00),在255nm 的波长处分别测定吸收度,按二者吸收度的比值计算每粒的溶出量,按下式计算,限度为大于80%为符合规定。 计算:溶出量 %= %100*10010*900*1002 * 100*1W A W A 对对 式中:A1 ;样品溶液吸收度; A 对:对照品溶液吸收度;

干燥失重检验标准操作规程

目的:建立干燥失重测定法标准操作规程,保证检验结果准确性 范围:药品在规定的条件下,干燥下所减失重量的百分率 1.简述 1.1 样品的干燥失重,系指药品在规定的条件下干燥后所减失重量的百分率。主要指水分、结晶水及其它挥发性物质如乙醇等,从减失的重量和取样量计算供试品的干燥失重。 1.2 干燥失重测定法(中国药典2000年版二部附录Ⅷ L)有烘箱干燥法、恒温减压干燥法及干燥器干燥法,后者又分常压、减压两种。 1.3 烘箱干燥法适用于受热较稳定的药品;恒温减压干燥法适用于水分较难除尽的药品;干燥器干燥法适用于不能加热干燥的药品,减压可助水分的挥发。 2.仪器与用具 2.1 扁形称量瓶 2.2 烘箱最高温度 300℃,控温精度±1℃。 2.3 恒温减压干燥箱 2.4 干燥器(普通) 2.5 减压干燥器 2.6 真空泵 3.试药与试液 3.1 干燥器中常用的干燥剂为无水氯化钙、硅胶、五氧化二磷或硫酸。 2.2 干燥剂应保持在有效状态。 4.操作方法 4.1 称取供试品取供试品,混合均匀(如为较大的结晶,应先迅速捣碎使成2mm以下的小粒)。分取约1g或该药品项下所规定的重量,置与供试品同样条件下干燥至恒重的扁形称量瓶中(供试品平铺厚度不可超过5mm,如为疏松物质,厚度不可超过10mm),精密称定。干燥失重在1.0%以下的品种可只做一份,1.0%以上的品种应做平行试验两份。

4.2 干燥 除另有规定外,照各该药品项下规定的条件干燥。干燥时,应将瓶盖取下,置称量瓶旁,或将瓶盖半开。取出时须将称量瓶盖好。 4.3 称重 4.3.1 用干燥器干燥的供试品,干燥后取出即可称定重量。 4.3.2 置烘箱或恒温减压干燥箱内干燥的供试品,应在干燥后取出置干燥器中放冷至室温(一般约需30~60分钟),再称定重量。 4.4恒重称定后的供试品按(4.2~4.3)操作,直至恒重。 5.注意事项 5.1 供试品如未达规定的干燥温度即融化时,应先将供试品于较低的温度下干燥至大部分水分除去后,再按规定条件干燥。 5.2 当用减压干燥器或恒温减压干燥箱时,除另有规定外,压力应在2.67kPa (20mmHg)以下。 5.3 初次使用新的减压干燥器,宜先将外部用较厚的布包好,再行减压。 5.4 减压干燥箱(器)开盖时,因箱(器)内压力小于外部,必须先将活塞旋开,使干燥的空气进入才能开盖。但活塞应注意缓缓旋开,以免造成气流,吹散供试品。 5.5 凡用减压干燥法,宜选用单层玻璃盖称量瓶。如用双层中空的玻璃盖称量瓶,减压时,称量瓶盖切勿放入减压干燥箱(器)内,应放另一普通干燥器内。 5.6 当用恒温减压干燥箱时,供试品应置于临近温度计部位,以避免因箱内温度不均匀造成的误差。 5.7 干燥失重测定,往往几个供试品同时进行,因此称量瓶宜先用适宜的方法编码标 记,瓶与瓶盖的编码一致;称量瓶放入干燥箱的位置,取出冷却、称重的顺序,应先后一 致,则较易获得恒重。 6.计算

化验室设备操作规程

化验室设备操作规 程

邯郸市康瑞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检验设备操作规程 (依据ISO9001:标准编制) A版 文件编号:KRSW-JYGC- 编制:质检部日期: 8月06日 审核:纪金锋日期: 8月06日 审批:陈清喜日期: 8月08日 发布日期: 8月08日实施日期: 8月08日 设备名称 水分测定仪 设备型号 KF-1型 设备用途 产品检验 生产厂家

上海安亭电子 维护部门 质检部 出厂编号 090615 一、简介 1.1编写目的 制定合理的仪器操作规程,便于检验人员在检测过程中的操作,熟悉设备性能确保检验准确性,及时有效的对设备进行维护确保检验过程的顺利进行以及有效延长设备的使用寿命。 1.2工作原理 本仪器为卡尔费休滴定法测定水分的仪器,采用“永停法”来确定重点。 1.3职责 化验员负责本仪器的使用及维护 二、仪器性能及适用范围 2.1仪器性能: 电源:220V±10% 50HZ 相对湿度:≤80%

环境温度:5℃-40℃ 测量范围:0.03%-100% 相对误差:≤3%(平行测定以水为标准样品,测定卡氏试剂得水当量,必须大于3mg/ml) 2.2适用范围 本仪器主要用于本厂进厂原辅料、中间产品及成品的水分检测。 三、仪器安装 参照仪器安装外形图说明进行安装。 四、操作方法 4.1滴定管使用 4.1-1测定的水分含量若在0.1%-10%之间时应当用用10ml滴定管(最小刻度0.05ml) 4.1-2测定的水分含量若小于0.1%时,需要增大取样量而且配用微量滴定管。 4.2打开电源,将测定开关调至校正档然后旋转校正开关将电流指针调整至40uA,然后将测定开关调至测定档,此时电流指针应当归零。 4.3将卡氏试剂倒入滴定瓶中,用双联球将试剂打入滴定管,把无水甲醇倒入反应瓶直至把电极铂片完全浸没。然后将卡氏试剂滴入反应瓶,直到电流指针接近40uA,(一般指针在30uA-40uA 范围内)保持30秒指针不返回溶液为红棕色即为滴定终点。 4.4卡氏试剂的标定

检验标准操作规程

1.目的 规范检验操作。 2.适用范围 检验操作。 3.责任者 化验员。 4.规程: 4.1检验 4.1.1 按化验品种的检验规程。准备好化验需要的仪器、试液、标准滴定液及其它必需品。如果有规定的化验周期,就应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化验,无规定化验周期的,也应及时化验,确保生产的正常进行。 4.1.2 严格按检验规程进行操作,不得修改检验方法。如果检验方法有问题,应通知质管部经理分析原因,如修改则应按文件管理制度办理。 4.1.3在需较长时间使用仪器(如培养箱或干燥箱)时,可将“运行中”的状态标志挂在仪器上,待仪器使用完毕后,及时取下。精密仪器应填写仪器使用记录,并按相应的SOP检查并校验仪器。定期检定仪器,只有在其正常运行时才能使用仪器。如果仪器不正常,使用人应及时挂上相应的状态标志,直到问题解决为止。使用完仪器后,填写仪器使用记录,并由使用人做好仪器的清洁卫生,换上“清洁待用”的标志牌。 4.1.4除含量、浸出物及规定需做两份平行化验外,其它检测项目通常做一份即可。如果平行化验数据超出方法中规定的偏差要求(但在合格限内),应报告质管部经理。一般情况下需要再做一次化验(即无法判断误差原因时需做的再次化验)。 4.1.5 化验完毕后应及时清洗使用过的仪器,以备下一个化验员使用。所有的玻璃器具都应在使用后及时冲洗掉实验样品,以免样品干燥后难以清洗,然后将其清洗。对易挥发物品进行处理和化验时,应在通风橱内进行。应使用适当的方法处理挥发性和有毒物品。 4.1.6 样品化验结束后,化验员应填写检验记录并签字,记录应由QC负责人审核并签字。如果样品符合规定,就在记录单上填写“符合标准规定”,如不合格,另一化验员应重新检验,如确实不 合格,则填写“不符合标准规定”。如QC负责人要求重新取样进行化验,在化验新样品的同时应再复验一次原样品,如化验结果被证实是正确的,QC负责人应做出出报的决定,并打好检验报告书报给QA审核签发。如果第二次化验结果与第一次不符,应排除化验员的检验误差及其他可能产生的检验误差,对该物料做出处理意见。

(完整word版)产品检验作业指导书

产品检验作业指导书 一、目的:指导检验员正确操作程序,控制好产品质量。 二、范围:适用于本公司对白胎检验员的选瓷工序。 三、职责:检验员负责正确执行本作业指导。 四、工作程序及作业内容: 1、由车间办公室开具生产计划加工单,班长按计划单要求开领料单到仓库领料。 2、班长负责产品的器型、材质等信息和内容的核对,并填写交接单(即领料单)。 3、班长应按规划好指定的地方,带领检验员按要求堆放未检验、已检验、次品、废品,并按要求挂标识牌,要列明订单号、品名、数量、材质,对次品要在每盒上贴上《次品明细表》,并按要求集中到指定的地点。 4、要爱护产品,轻拿轻放,禁止人为的破坏现象。 5、检验程序 1)在检验前,每一个检验员必须先对样品(样品由班长提供,分别画列出可接受及不可接受参对样)并要告知检验员相关注意事项、质量等级。 2)A俯视杯口及杯内 B双手拿杯从杯把部位开始转动检验、目测、变形、针孔、落渣、黑点、刺手等外观质量、按公司内控质量标准,如有指定要求的则按

指定要求来操作。 3)底部严禁单手拿杯。 4)原则上检验是原包装来,原包装回,如有要求按托盒或木板,则应按要求更换。 5)检验过的产品要按要求堆放,并做好记录。 6)班长要统计好每天每单挑选报表,并在第二天上午10:00前交办公室审核。 7)检验员发现质量超出正常范围,应告知班长,班长应告知办公室人员,办公室人员做出最终认定。 8)班长要对检验员检验过的产品进行抽检,抽检率是不能低于10%,发现检验员检验的产品超出内控指定的范围2%以上的,班长要通知其进行复核。 9)要求服从工作安排,团结协作。 10)坚持按时上下班,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加班,应按要求来加班。11)保持工作场地及岗位的清洁、整齐,做到随时干净,养成下班前及时整理的习惯。

干燥失重检查标准操作规程

干燥失重检查标准操作规程 1 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05年版(一部、二部) 2 定义:药品的干燥失重是指药品在规定的条件下,经干燥后所失去的重量,主要是指水分、结晶水,亦包括其它挥发性的物质减失的重量。 3 原理:在常压和规定温度下,用电热恒温干燥箱将供试品干燥至恒重。 4 检验操作方法 4.1 应用范围:本法适用于受热较稳定的供试品。 4.2 仪器及用具 电热恒温干燥箱 电子天平1 扁形称量瓶2个 干燥器1个 4.3 操作方法 4.3.1 用电子天平精密称取供试品1~2g(如颗粒较大,迅速研成2mm以下的颗粒),置与供试品同样条件下干燥恒重的称量瓶中,使供试品平铺瓶底,厚度不超过5mm,如为疏松物质,不超过10mm,精密称定,将称量瓶放入洁净的干燥器中,瓶盖半开或置瓶旁,放入规定温度(±2℃)干燥箱中干燥至恒重。 4.3.2 取出后迅速盖好瓶盖,放入装有干燥剂的干燥器内放20~30分钟,迅速精密称重(放置时间与称重顺序与空称量瓶一致)。 4.4 计算 干燥失重%= m1-m2 ×100% m1-m0 式中:m0—空称量瓶质量,g ;

m1—干燥前称量瓶和供试品质量,g ; m2—干燥后称量瓶和供试品质量,g 。 5 注意事项 5.1干燥器内的变色硅胶使用过程中,如蓝色变为粉红色,应将硅胶置105~110℃烘箱内烘烤2小时以上,至蓝色后,取出稍冷,置干燥器内。 5.2 每个干燥器内放入称量瓶不得超过6个。 5.3 供试品如未达到规定干燥温度即熔化时,应先将供试品置于较低温度中干燥,除去大部分水后,再按规定条件干燥。 6 附注 恒重:除另规定外,系指供试品连续两次干燥的重量差异在0.3mg以下的重量;干燥至恒重的第二次及以后各次称重均应在规定条件下继续干燥1小时后进行。

盐酸异丙肾上腺素气雾剂中间产品检验操作规程

目的:为检验盐酸异丙肾上腺素气雾剂中间产品规定一个标准的程序,以便获得准确的实验数据。 范围:适用于盐酸异丙肾上腺素气雾剂中间产品的检验。 职责:检验员、检验室主任对本规程实施负责。 规程: 1.性状: 本品在耐压容器中的药液为无色或带黄色的澄清液体,揿压阀门,药液即呈雾状喷出。 2. 鉴别: 2.1 试剂与仪器 2.1.1 三氯化铁试液 2.1.2 醋酸钠溶液(40%) 2.1.3 二氯化汞试液 2.1.4 试管、蒸馏水 2.2 项目与步骤 2.2.1 取三氯化铁试液1滴,置试管中,加水5ml稀释后,用本品喷射数次,摇匀,即显绿色为符合规定。 2.2.2 取40% 醋酸钠溶液2ml,置试管中,用本品喷射3次,摇匀,再加入二氯化汞试液3滴混合,溶液即显樱桃红色为符合规定。 3. 检查: 3.1 试剂与仪器 3.1.1 乙醇 3.1.2黄色10号标准比色液 3.2 项目与步骤 3.2.1 色泽限度: 取本品3瓶,除去瓶外塑料保护膜,在瓶外标出液面的高度,在铝盖上钻一小孔,插入注射针头(勿与液面接触),待抛射剂逸去后,除去铝盖,分别加乙醇稀释至原高度,混匀,如显色,与黄色10号标准比色液比较,不得更深。如有1瓶超过规定,应另取3瓶进

行复试,应全部符合规定。 4. 含量测定: 4.1 试剂与仪器 4.1.1硫酸溶液(0.005mol/L) 4.1.2乙醇 4.1.3缓冲液 4.1.4枸橼酸亚铁溶液4.1.5电子天平(万分之一克) 4.1.6量瓶、刻度吸管4.1.7注射针头、干燥橡皮管 4.1.8恒温烘箱 4.1.9紫外分光光度计 4.2 检验步骤 对照品溶液的制备: 取盐酸异丙肾上腺素对照品35mg,精密称定,置100ml量瓶中,加0.005mol/L硫酸溶液溶解并稀释至刻度,摇匀,即得。 供试品溶液的制备: 取本品1瓶,除去瓶外塑料保护膜后,精密称定,在铝盖上钻一小孔,插入连有干燥橡皮管的注射针头(勿与液面接触),橡皮管的另一端通入盛有乙醇5ml的小烧杯中,待抛射剂缓缓排出后,除去铝盖,将内容物用乙醇移置小烧杯中,置水浴上蒸干,放冷后,用0.005mol/L硫酸溶液少量分次溶解,移至100ml量瓶中,用0.005mol/L硫酸溶液稀释至刻度,摇匀,即得。另将本品空瓶连同阀门和铝盖洗净烘干,精密称定,求出每瓶药液的重量,供计算盐酸异丙肾上腺素在药液中的浓度用。 测定法: 将上述对照品溶液和供试品溶液,分别过滤,精密量取续滤液各5ml,分别置25ml量瓶中,各加0.005mol/L硫酸溶液10ml,缓冲液(取碳酸氢钠5.04g,溶解于含有浓氨溶液1ml 及甘氨酸2.25g的水40ml中,再加水使成50ml)5ml与枸橼酸亚铁溶液 (取硫酸亚铁1.5g,溶解于含有稀盐酸0.3ml及亚硫酸氢钠1g的水200ml,临用时取此溶液10ml,加枸橼酸钠0.5g溶解后即得)1ml,用0.005mol/L硫酸溶液稀释至刻度,摇匀,放置5分钟,照分光光度法(SOP-QC-301-00),在530nm的波长处分别测定吸收度,计算,即得。本品含盐酸异丙

质量检验操作规程

重庆卡顿尔食品有限公司 产品质量检验操作规程 部门:品控部 编制:范昌勇 文件编号:KDRQC018 日期:2015年1月12日 一、菌落总数检测操作规程 检测国标:GB 4789.2-20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菌落总数测定 样品:卡顿尔蛋糕、卡曲、西点类产品 产品国标:GB/T 20977-2007糕点通则;GB/T 20980-2007饼干 产品卫生标准:GB 7099-2003糕点、面包卫生标准; GB 7100-2003饼干卫生标准 菌落总数指标:糕点:热加工≤1500cfu/g,冷加工≤10000cfu/g

饼干:≤750cfu/g 试剂:生理盐水(约8.5%)(磷酸盐缓冲溶液);营养琼脂培养基(或平板计数琼脂培养基);75%消毒酒精 设备:电子称(0.01g)、电子万用炉、灭菌锅、恒温水浴锅、超净工作台、电热恒温培养箱 器具:250ml三角瓶、玻璃棒、烧杯(500ml)、试管(15*150或者18*180)、试管架、培养皿、镊子、钥匙、刻度吸量管(1ml、10ml)、移液器(100-1000ul)、酒精灯 操作步骤: 1.药品配制 营养琼脂培养基(配比:32g+1000ml蒸馏水);生理盐水(8.5gNaCl+1000蒸馏水)(或磷酸盐缓冲溶液);75%消毒酒精(500ml95%纯酒精+133ml蒸馏水)。 2.灭菌消毒准备 ⑴往灭菌锅外层锅内加适量的水(水位刚好没过加热管,最好用硬度较低的水,避免结垢而缩短加热管的寿命)。 ⑵培养皿成套同向整齐排列叠放,用干燥的牛皮纸(或者报纸)包裹卷紧,放入灭菌锅内套中。 ⑶将准备好的试管、培养基、刻度吸量管、移液器枪头、生理盐水放入锅内,注意不要放置过于密集紧凑,以免影响蒸汽循环造成灭菌不彻底。 ⑷盖好锅盖并对称地扭紧螺旋。 ⑸加热使锅内产生蒸汽,当压力表指针达到 33.78kPa时,打开排气阀,将冷空气排出,此时压力表指针下降,当指针下降至零时,即将排气阀关好。注意冷空气必须充分排除,否则锅内温度达不到规定温度,影响灭菌效果。 ⑹继续加热,锅内蒸汽增加,压力表指针又上升,当锅内压力增加到所需压力时,将火力减小(自动控制则无需手动操作,老式灭菌锅需手动切断电源来调节),使蒸汽压力升至103.4kPa,温度达121.3°C,维持15~20分钟,然后将灭菌器断电或断火,让其自然冷后再慢慢打开排气阀以排除余气,然后才能开盖取物。 ⑺无菌操作间和超净工作台紫外灯开启,关闭通道门,灭菌30-60分钟。 ⑻更衣进入无菌间,操作前用75%消毒酒精对手部、样品盒表面、操作台、试管架等进行喷洒消毒。 3.样品处理 卡顿尔产品(含半成品)均为固体和半固体样品,样品处理方法如下: 称取25 g 样品置盛有225mL磷酸盐缓冲液或生理盐水的无菌均质杯内,8000 r/min~10000 r/min 均质1 min~2 min,或放入盛有225 mL稀释液的无菌均质袋中,用拍击式均质器拍打1 min~2 min,制成1:10的样品匀液。 1:100样品液稀释方法:用1 mL无菌吸管或微量移液器吸取1:10样品匀液1 mL,沿管壁缓慢注于盛有9mL稀释液的无菌试管中(注意吸管或吸头尖端不要触及稀释液面),振摇试管或换用1支无菌吸管反复吹打使其混合均匀,制成1:100的样品匀液。按此操作程序,制备 10 倍系列稀释样品匀液。每递增稀释一次,换用1次1 mL无菌吸管或吸头。 4.接种培养

干燥失重测定操作规程

1.目的 建立干燥失重测定的操作规程,规范检验方法,确保检验数据的准确性。 2.范围 适用于干燥失重测定。 3.责任人 质控部负责人、质控部化验员。 4.内容 4.1.规程依据:中国药典2010年版二部附录ⅧL及中国药品检验标准操作规程。 4.2.简述 4.2.1. 药品的干燥失重系指药品在规定的条件下干燥后所减失重量的百分率。减失的重量 主要是水、结晶水及其他挥发性物质,如乙醇等,由减失的重量和取样量计算供试品的干燥失重。 4.2.2. 干燥失重测定法常采用烘箱干燥法、恒温减压干燥法及干燥器干燥法,后者又分常 压、减压两种。 4.2.3. 烘箱干燥法适用于对热较稳定的药品;恒温减压干燥法适用于对热较不稳定或其水 分较难除尽的药品;干燥器干燥法适用于不能加热干燥的药品,减压有助于除去水分与挥发性物质。 4.3. 取供试品,混合均匀(如为较大的结晶,应先迅速捣碎使成2mm以下的小粒),取约 1g或各品种项下规定的重量,置与供试品相同条件下干燥至恒重的扁形称瓶中,精密称定,除另有规定外,在105℃干燥至恒重。由减失的重量和取样量计算供试品的干燥失重。 4.4. 供试品干燥时,应平铺在扁形称量瓶中,厚度不可超过5mm,如为疏松物质,厚度不 可超过10mm。放入烘箱或干燥器进行干燥时,应将瓶盖取下,置称量瓶旁,或将瓶盖半开进行干燥;取出时,须将称量瓶盖好。置烘箱内干燥的供试品,应在干燥后取出置干燥器中放冷,然后称定重量。干燥失重在1.0%以下的品种可只做一份,1.0%以上的品种应同时做平行实验两份。 4.5. 当用减压干燥器(通常为室温)或恒温减压干燥器(温度应按各品种项下的规定设置) 时,除另有规定外,压力应在 2.67kPa(20mmHg)以下。干燥器中常用的干燥剂为五氧化二磷、无水氯化钙或硅胶;恒温减压干燥器中常用的干燥剂为五氧化二磷。干燥剂应及时更换。 4.6. 注意事项: 4.6.1. 由于原料药的含量测定,根据《中国药典》凡例的规定,应取未经干燥的供试品进 行实验,测定后再按干燥品计算,因而干燥失重的数据将直接影响含量测定的结果; 当供试品具有引湿性时,宜将含量测定与干燥失重的取样放在同一时间进行。 4.6.2. 供试品如未达规定的干燥温度即融化时,除另有规定外,应先将供试品在低于熔点 5~10℃的温度下干燥至大部分水分除去后,再按规定条件干燥。

胶囊用明胶中间产品检验操作规程

1.目的 建立胶囊用明胶中间产品检验操作规程,保证检验人员操作规范化、标准化。 2.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二部(2010年版)。 QB2354-2005《药用明胶标准》(2005年7月26日发布)。 3.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胶囊用明胶中间产品的检查等项目的检验。 4.责任 QC。 5.内容 5.1 冻力强度 5.1.1仪器:冻力仪、分析天平、水浴锅 5.1.2方法:取本品7.50g,置冻力瓶内,加水制成 6.67%的胶液,加盖,放置1-4小时后,在65±2℃的水浴中搅拌加热15分钟使样品溶散均匀,在室温下放置15分钟,将冻力瓶水平放置在10℃±0.1℃的恒温水浴中,用橡胶塞密塞保温17±1小时后,迅速移出冻力瓶,擦干外壁,置冻力仪测试台上测试,冻力强度应不低于180Bloom g。 5.2 粘度 5.2.1仪器:勃式粘度计、电子天平 5.2.2 方法: 5.2.2.1取本品20g,置于锥形瓶中,加水至300g,放置1-4小时后,在65±2℃的水浴中搅拌加热使样品溶散均匀,取出冷却至约61℃。 5.2.2.2 开启勃氏粘度计,设定温度为60±0.1℃,用手指顶住毛细管末端,应避免空气或泡沫进入,迅速将胶液倒入粘度计里,直到超过上刻度线2-3cm。按下控温按钮,将手

指移开毛细管末端时按下时间按钮,当胶液水平达到下刻线时,进行读数,即得。 5.3 粘度下降 5.3.1仪器:勃式粘度计、电子天平 5.3.2 方法:取5.2.2项下剩余胶液进行称量,放入培养箱内,在60±1℃培养24h。取出,进行称量,加水至与前一次称量结果相一致,照5.2.2.2项下的方法,进行读数。计算即得。 5.3.3 结果计算: n 1-n 2 粘度下降%= ×100% n 1 式中: n 1 —试液原有粘度,毫帕·秒(mPa·s); n 2 —培养24h后试液的粘度,毫帕·秒(mPa·s)。 5.4 酸碱度 5.4.1仪器:分析天平、酸度计 5.4.2方法:取本品1.0g,加热水100ml,充分振摇使溶解,放冷至35℃,依法测定,PH 值应为4.0-7.2。 5.5 透光率 5.5.1仪器: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分析天平 5.5.2方法:取本品2.0g,加50-60℃的水使溶解并稀释制成 6.67%的溶液后,冷却至45℃,照紫外-可见分光光度法,分别在450nm与620nm的波长处测定透光率,分别不得低于50%与70%。 5.6 亚硫酸盐(以SO 2 计) 5.6.1仪器:分析天平、蒸馏装置 5.6.2试剂试液:磷酸、碳酸氢钠、0.05mol/l碘溶液 5.6.3方法:取本品10.0g,置于长颈圆底烧瓶中,加水150ml,放置1小时后,在60℃水浴中加热使溶解,加磷酸5ml与碳酸氢钠1g,即时连接冷凝管(产生过量的泡沫时,可加入适量的消泡剂,如硅油等),加热蒸馏,用0.05mol/l碘溶液15ml作为接收液,收集馏出液50ml,用水稀释至100ml,摇匀,量取50ml,置水浴上蒸发,随时补充水适量,蒸

设备产品检验规范标准

源通和公司作业指导书产品检验规范文件编号文件版本制定日期 2014-11-12 生效日期 ※※封面※※ 产 品 检 验 规 范 制定:审核:批准: 文件分发明细 副本:□总经理□管理者代表□ 财务部□仓库□市场部□采购部□研发部□工程部□生产部□品管部□行政人事部□计划物控部正本:文控中心副本编号: 制修订记录 文件版本修订日期制修订页次制修订摘要 A.0 1-8 第一版 页版本目录 页 次

1 2 3 4 5 6 7 8 版本 A.0 A.0 A.0A.0A.0A.0A.0A.0 1. 目的: 建立一套本公司通用之成品检验标准、以适合品管部在执行标准时有章可依;完善公司质量作业标准,规范产品检验方式,确保产品质量满足客户质量要求。 2. 范围: 公司所有充电器产品均适合本标准。 3. 权责: 品管部:负责公司产品外观、电性等各类检验工作。 4. 定义: 4.1 致命不合格(CR :可能影响产品的安全使用或导致产品主要性能失效的不合格; 4.2 严重不合格(MA :可能影响产品性能失效或降低性能或影响产品形象的不合格; 4.3 轻微不合格(MI :任何不符合规定要求又不严重影响产品外观或性能的不合格; 4.4 自检:由 QA 根据现有设备自行检验; 4.5 外检:由产线测试或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测试; 4.6 实验室:由公司实验室做可靠性测试; 5.支持文件: 采用 GB2828.1-2012(Ⅲ级正常检验单次抽样计划进行随机抽样 , 依下表选定其 AQL 值, 列表如下: 5.1《成品检验作业指导书》 QWPG-003 5.2《抽样计划作业指导书》 QWPG-004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