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税政策及常见热点难点问题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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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篇购置专用设备投资额进项税额如何抵扣?/ 下一篇酒店餐饮服务业营业税处理2010-07-01 10:15:41 / 个人分类:采芹财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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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消费税申报期不是每月10日之前了?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9号)的规定,自2009年1月1日起,消费税申报期改为每月15日前,遇节假日按定顺延。

2.消费税纳税义务时间如何确认?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第51号令)的规定:(一)纳税人销售应税消费品的,按不同的销售结算方式分别为:

1. 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结算方式的,为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书面合同没有约定收款日期或者无书面合同的,为发出应税消费品的当天;

2.采取预收货款结算方式的,为发出应税消费品的当天;

3.采取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方式的,为发出应税消费品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

4.采取其他结算方式的,为收讫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

(二)纳税人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的,为移送使用的当天。

(三)纳税人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为纳税人提货的当天。

(四)纳税人进口应税消费品的,为报关进口的当天。

3.企业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是否需要交消费税?用于管理部门呢?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9号)的规定,纳税人生产的应税消费品,于纳税人销售时纳税。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不纳税;用于其他方面的,于移送使用时纳税。

4.委托个人加工的应税消费品,什么时候缴纳消费税?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第51号令)的规定:委托个人加工的应税消费品,由委托方收回后缴纳消费税。

5.金银首饰征收消费税是在哪个环节?

答:根据《关于调整金银首饰消费税纳税环节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4]095号)文件规定,改为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的金银首饰范围仅限于:金、银和金基、银基合金首饰,以及金、银和金基、银基合金的镶嵌首饰(以下简称金银首饰)。

不属于上述范围的应征消费税的首饰(以下简称非金银首饰),仍在生产销售环节征收消费税。

纳税人销售(指零售,下同)的金银首饰(含以旧换新),于销售时纳税;用于馈赠、赞助、集资、

广告、样品、职工福利、奖励等方面的金银首饰,于移送时纳税;带料加工、翻新改制的金银首饰,于受托方交货时纳税。

6.钻石及钻石饰品消费税在哪个环节交纳?

答:根据《关于钻石及上海钻石交易所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1]176号)文件规定,对钻石及钻石饰品消费税的纳税环节由现在的生产环节、进口环节后移至零售环节。

7.企业销售应税消费品,分次收取购买方的货款,何时交纳消费税?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第51号令)的规定,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结算方式的,为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书面合同没有约定收款日期或者无书面合同的,为发出应税消费品的当天。

8.商店购进烟、酒等货物销售,是否需要交消费税?

答:除有特殊规定的商品外,消费税应该在生产环节纳税。

9.我企业把应税消费品连同包装一同销售了,那包装物还需要交消费税吗?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第51号令)的规定,应税消费品连同包装物销售的,无论包装物是否单独计价以及在会计上如何核算,均应并入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中缴纳消费税。如果包装物不作价随同产品销售,而是收取押金,此项押金则不应并入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中征税。但对因逾期未收回的包装物不再退还的或者已收取的时间超过12个月的押金,应并入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按照应税消费品的适用税率缴纳消费税。

对既作价随同应税消费品销售,又另外收取押金的包装物的押金,凡纳税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没有退还的,均应并入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按照应税消费品的适用税率缴纳消费税。

10.现在高档手表的税率是多少?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9号)的规定,高档手表税率为20%.

11.实木地板征收消费税,具体的征收范围是什么?

答:根据,《关于调整和完善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33号)及《关于消费税若干具体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25号)的规定,实木地板是指以木材为原料,经锯割、干燥、刨光、截断、开榫、涂漆等工序加工而成的块状或条状的地面装饰材料。实木地板按生产工艺不同,可分为独板(块)实木地板、实木指接地板、实木复合地板三类;按表面处理状态不同,可分为未涂饰地板(白坯板、素板)和漆饰地板两类。

本税目征收范围包括各类规格的实木地板、实木指接地板、实木复合地板及用于装饰墙壁、天棚的侧端面为榫、槽的实木装饰板。未经涂饰的素板属于本税目征税范围。

实木复合地板是以木材为原料,通过一定的工艺将木材刨切加工成单板(刨切薄木)或旋切加工成单板,然后将多层单板经过胶压复合等工艺生产的实木地板。目前,实木复合地板主要为三层实木复合地板

和多层实木复合地板。

12.成品油消费税单位税额现在是多少?

答:根据《关于提高成品油消费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08]167号)改革后,汽油消费税单位税额由每升0.2元提高到1元,柴油消费税单位税额由每升0.1元提高到0.8元,其他成品油单位税额也将相应提高。这主要是按照取消的6项收费和已审批的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的规模计算的结果,相当于将取消的上述收费转变为成品油消费税。

13.乙醇汽油是否也征收消费税?

答:根据《关于提高成品油消费税税率后相关成品油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68号规定,对用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汽油生产的乙醇汽油免税。用自产汽油生产的乙醇汽油,按照生产乙醇汽油所耗用的汽油数量申报纳税。

14.2008年国家规定,对国产的用作乙烯、芳烃类产品原料的石脑油免征消费税,2009年是否继续免征消费税?

答:根据《关于提高成品油消费税税率后相关成品油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68号)文件规定,2009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对国产的用作乙烯、芳烃类产品原料的石脑油免征消费税,生产企业直接对外销售的不作为乙烯、芳烃类产品原料的石脑油应按规定征收消费税;对进口的用作乙烯、芳烃类产品原料的石脑油已缴纳的消费税予以返还,具体办法由财政部会同海关总署和国家税务总局另行制定。

15.纳税人即生产销售汽油又生产销售乙醇汽油的,应该怎么征税?

答:根据《关于加强成品油消费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1072号)文件的规定,纳税人即生产销售汽油又生产销售乙醇汽油的,应分别核算,未分别核算的,生产销售的乙醇汽油不得按照生产乙醇汽油所耗用的汽油数量申报纳税,一律按照乙醇汽油的销售数量征收消费税。

16.生产企业外购汽油生产乙醇汽油,如何征收消费税?

答:根据《关于提高成品油消费税税率后相关成品油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68号)规定:对用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汽油生产的乙醇汽油免税。用自产汽油生产的乙醇汽油,按照生产乙醇汽油所耗用的汽油数量申报纳税。

17.我企业生产调味料酒,是否征收消费税?

答:根据《关于调味料酒征收消费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742号)文件规定:鉴于国家已经出台了调味品分类国家标准,按照国家标准调味料酒属于调味品,不属于配置酒和泡制酒,对调味料酒不再征收消费税。

调味料酒是指以白酒、黄酒或食用酒精为主要原料,添加食盐、植物香辛料等配制加工而成的产品名称标注(在食品标签上标注)为调味料酒的液体调味品。

18.消费税计算时的“销售额”是否是增值税含税销售额?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第51号令)的规定:销售额,不包括应向购货方收取的增值税税款。如果纳税人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中未扣除增值税税款或者因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而发生价款和增值税税款合并收取的,在计算消费税时,应当换算为不含增值税税款的销售额。其换算公式为: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含增值税的销售额÷(1+增值税税率或者征收率)

19.消费税应税数量如何确认?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第51号令)的规定:(一)销售应税消费品的,为应税消费品的销售数量;

(二)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的,为应税消费品的移送使用数量;

(三)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为纳税人收回的应税消费品数量;

(四)进口应税消费品的,为海关核定的应税消费品进口征税数量。

20.销售产品连同包装物一同销售的,包装物需要交消费税么?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第51号令)的规定:应税消费品连同包装物销售的,无论包装物是否单独计价以及在会计上如何核算,均应并入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中缴纳消费税。如果包装物不作价随同产品销售,而是收取押金,此项押金则不应并入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中征税。但对因逾期未收回的包装物不再退还的或者已收取的时间超过12个月的押金,应并入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按照应税消费品的适用税率缴纳消费税。

对既作价随同应税消费品销售,又另外收取押金的包装物的押金,凡纳税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没有退还的,均应并入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按照应税消费品的适用税率缴纳消费税。

21.企业销售货物,用外汇结算的,如何折算为人民币计算交纳消费税?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第51号令)的规定:纳税人销售的应税消费品,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结算销售额的,其销售额的人民币折合率可以选择销售额发生的当天或者当月1日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纳税人应在事先确定采用何种折合率,确定后1年内不得变更。

22.委托加工收回应税消费品的抵扣凭证是什么?

答:根据《关于印发<调整和完善消费税政策征收管理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49号)的规定,委托加工收回应税消费品的抵扣凭证为《代扣代收税款凭证》。纳税人未提供《代扣代收税款凭证》的,不予扣除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23.进口应税消费品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抵扣扣凭证是什么?

答:根据《关于印发<调整和完善消费税政策征收管理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49号)的规定,进口应税消费品的抵扣凭证为《海关进口消费税专用缴款书》,纳税人不提供《海关进口消费税专用缴款书》的,不予抵扣进口应税消费品已缴纳的消费税。

24.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实木地板为原料生产的实木地板是否符合有关应按当期生产领用数量

计算准予扣除外购的应税消费品已纳消费税税款规定?

答:根据《关于调整和完善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33号)的规定,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实木地板为原料生产的实木地板符合准予抵扣的规定。

25.委托加工收回应税消费品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当期准予扣除的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如何计算?

答:根据《关于印发<调整和完善消费税政策征收管理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49号)文件的规定:

期初库存的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已纳税款+当期收回的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期末库存的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

26.对2008年12月31日以前库存的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石脑油、润滑油、燃料油的已纳消费税如何计算扣除?

答:根据《关于加强成品油消费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1072号)文件的规定,对2008年12月31日以前库存的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石脑油、润滑油、燃料油的已纳消费税,在2008年12月税款所属期按照石脑油、润滑油每升0.2元和燃料油每升0.1元一次性计算扣除。一次性计算的税款和扣除金额大于当期应纳税额部分,可结转到下期扣除。

27.企业将外购的柴油用于连续生产生物柴油,抵扣税款如何计算?

答:根据《关于加强成品油消费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1072号)规定: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汽油、柴油用于连续生产甲醇汽油、生物柴油的,税款抵扣凭证依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调整和完善消费税政策征收管理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49号)第四条第(一)款执行。2009年1月1日前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得作为抵扣凭证。抵扣税款的计算方法,依照国税发[2006]49号文件第四条第(二)款执行。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调整和完善消费税政策征收管理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49号)第四条第(二)款规定:1.外购应税消费品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

(1)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算应纳税额的

当期准予扣除外购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当期准予扣除外购应税消费品买价×外购应税消费品适用税

当期准予扣除外购应税消费品买价=期初库存外购应税消费品买价+当期购进的外购应税消费品买价-期末库存的外购应税消费品买价

外购应税消费品买价为纳税人取得的本规定第二条第(三)款规定的发票(含销货清单)注明的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是2006年4月1日以后开具的,下同)。

(2)实行从量定额办法计算应纳税额的

当期准予扣除的外购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当期准予扣除外购应税消费品数量×外购应税消费品单位

税额当期准予扣除外购应税消费品数量=期初库存外购应税消费品数量+当期购进外购应税消费品数量-期

末库存外购应税消费品数量

外购应税消费品数量为本规定第二条第(三)款规定的发票(含销货清单)注明的应税消费品的销售数量。

2.委托加工收回应税消费品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

当期准予扣除的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期初库存的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当期收回

的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期末库存的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

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为代扣代收税款凭证注明的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3.进口应税消费品

当期准予扣除的进口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期初库存的进口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当期进口应税消费

品已纳税款-期末库存的进口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

进口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为《海关进口消费税专用缴款书》注明的进口环节消费税。

28.我企业这个月外购了的一批化妆品,用于再生产化妆品,可以全部扣除外购的化装品已纳的消费税吗?

答:不是全部扣除,应该按当期生产领用数量计算准予扣除外购的化妆品已纳消费税税款。

29.我企业购入烟丝用于连续生产烟,取得的是对方开具的普通发票,怎么换算不含税销售额?

答:根据《关于消费税若干征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7]84号)文件的规定,对纳税人用外购已税烟丝等8种应税消费品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扣除已纳税款的计算方法统一后,如果企业购进的已税消费品开具的是普通发票,在换算为不含增值税的销售额时,应一律采取6%的征收率换算。具体计算公式为:不含增值税的外购已税消费品的销售额=外购已税消费品的含税销售额÷(1+6%)

30.成品油消费税纳税申报表中“应纳税额”如何填写?

答:应纳税额=销售数量×适用税率

31.成品油消费税纳税申报表中“期初未缴税额” 如何填写?

答:期末未缴税额=期初未缴税额+本期应补(退)税额-本期缴纳前期应纳税额,多缴为负数。

32.成品油消费税纳税申报表中“本期应补(退)税额” 如何填写?

答:本期应补(退)税额=应纳税额(合计栏金额)-本期减(免)税额-本期实际抵扣税额-本期预缴税额,多缴为负数。

33.其他应税消费品消费税纳税申报表填写哪些应税消费品?

答:此表限化妆品、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鞭炮焰火、汽车轮胎、摩托车、高尔夫球及球具、高档手表、游艇、木制一次性筷子、实木地板等消费税纳税人使用。

34.酒及酒精消费税纳税申报表中“销售数量”如何填写?

答:此表“销售数量”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实施

细则》及其他法规、规章规定的当期应申报缴纳消费税的酒及酒精销售(不含出口免税)数量。计量单位:粮食白酒和薯类白酒为斤(如果实际销售商品按照体积标注计量单位,应按500毫升为1斤换算),啤酒、黄酒、其他酒和酒精为吨。

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区别】

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区别】 一、概念: 1、增值税:以商品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 2、消费税:是对在我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流转税。 3、营业税:对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和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流转税。 4、企业所得税:对在我国境内的企业和其他组织取得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种税。 5、个人所得税:是对个人(自然人)的劳务和非劳务所得征收的一种税。 二、征税对象(纳税义务人、税目、税率、计税依据): 1、增值税:(占全国的60%税收) 项目一般纳税人(销项税-进项税)小规模(销售额×税率) 划分标准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 及以其为主,兼营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 年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 从事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年销售额在80万元以上80万元以下适用税率(一般纳税人)或征收率(小规模纳税人)17% 除适用13%税率货物之外征收率3% (1)销项税额=不含税销售额×适用税率 (2)不含税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税率或征收率) (3)进口货物应缴纳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4)进口税: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税率 ①不征消费税: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税额 ②应征消费税: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税额+消费税税额 2、消费税:(1)纳税义务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 (2)税目:烟、酒及酒精、化妆品、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鞭炮焰火、成品油、汽车轮胎、 摩托车、小汽车、高尔夫球及球具、高档手表、游艇、木制一次性筷子、实木地板(3)税率:①单一比例税率:除适用单一定额税率和复合税率之外的各种应税消费品 ②单一定额税率:黄酒、啤酒、成品油③复合税率:卷烟、白酒 (4)计算方法:①从价定率计征:应纳税额=销售额×税率②从量定额计征:应纳税额=销售数量×税率 ③复合计征:应纳税额=销售额×税率+销售数量×税率

消费税现状和改革思路

浅谈我国消费税现状和改革思路 【内容提要】自正式开征消费税以来,我国的消费税制度发挥积极了的作用。但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产业结构、消费结构的变化、调整,我国现行消费税制的问题日益凸显,出现了现行消费税制度与社会发展水平相脱节,在征税范围、税目税率和征收环节等方面的缺陷日益凸显的问题。本文通过对现行消费税的缺点与不足的分析,提出了几点消费税改革思路,希望可以对消费税改革有一定帮助。 【关键词】消费税;税制改革;计税方法;课征范围 Abstract:Since the 1994 years since the consumption tax official levy, the consumption tax system in our country play an active role of the rapid economic development but many years, industry structure adjustment of consumption structure of change, the our country present consumption tax system has inevitable shows and economic development does not adapt place, appeared active consumption tax system and social development level of the separation, in the form of tax levy limits and the collection of the defects in the link highlighted increasingly question this article through to the shortcomings of the current consumption tax and the limitations of the analysis, it puts forward several consumption tax reform thinking, hope can have certain help for consumption tax reform. Key words: consumption tax tax reform assessment method levied range 一、引言 我国的消费税是我国继增值税后第二大税源,是为体现国家对某些产品进行特殊调解而设置的。在调解消费结构、抑制超前消费、正确引导消费方向和增加财政收入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随着我国经济发展,人民消费水平的提高,消费税在征税范围、税目设置、税率结构等存在与现实不合拍的地方。从2006年4月1日起, 我国的消费税政策进行了重大调整。这次政策调整一是突出了促进环境保护和节约资源的重点;二是突出了合理引导消费和间接调节收入分配的重点。消费税在缓解社会分配不公和供求矛盾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为当今世界各国普遍采用。 但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收入的增加,导致人民

高中政治简答题模板

1.价格变化的原因,政府稳定物价的原因与措施 (1)价格变化的原因答题模板 ①价值决定价格:价值量越大,商品价格越高;价值量越小,商品价值越小。 ②供求影响价格:供不应求,价格上升;供过于求,价格下降。 ③纸币发行量:如果纸币的发行量超过了流通中所需要的货币量,物价会上涨;相反,物价会降低。 ④市场的缺陷:市场调节具有自发性、盲目性、滞后性,一些生产者、经营者恶意囤积,哄抬价格。 ⑤国家经济政策:国家宏观经济政策主要通过控制流通中的货币量以及财政支出的数量,平衡社会总供给和总需求,保持物价稳定。 ⑥分配和交换是连接生产和消费的桥梁和纽带。 (2)政府调控物价的原因答题模板 ①价格较快上涨导致人们实际生活水平下降(特别是食品价格上涨,影响中低收入群众的基本生活,不利于社会稳定。)(影响生活) ②加强宏观调控是为了弥补市场调节的不足,是由我国的社会主义性质决定的。 ③稳定物价,防止通胀是国家宏观调控的主要目标之一。(宏观经济发展) ④降低流通成本、稳定供给,这是尊重市场规律的要求。(影响生产) ⑤调控物价有利于保障人民的基本生活,体现了以人为本。 (3)稳定物价的措施答题模板

国家:①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②大力发展生产,增加生活必需品的有效供给,完善重要商品储备制度;抑制不合理的需求,缓解价格上升的压力。 ③实施稳健的货币政策、紧缩的财政政策。 ④实行临时价格干预。加大市场监管力度,规范市场秩序。打击哄抬物价的行为。 ⑤加强流通体系建设,减少商品流通环节,降低流通成本,稳定供给。 ⑥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充分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 企业:①依靠科技进步和自主创新,大力提高劳动生产率。(价值决定价格) ②企业优化产业(产品)结构。 ③企业注重经济效益的同时,也要重视社会效益。 公民:①树立正确消费观。②与违规涨价行为作斗争。 2.扩大居民消费需求的原因与措施 (1)原因 ①消费对生产具有反作用,坚持扩大内需特别是消费需求的方针,有利于拉动经济增长。 ②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扩大消费需求有利于满足人民的生活需求,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促进人的全面发展。 ③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需要。扩大消费需求能够促进经济结构调整与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拉动国民经济持续协调发展。

增值税和消费税

增值税和消费税

一、单项选择题 1. 根据购进固定资产的进项税额是否可以扣除,可以将增值税划分为不同类型。2009年1 月1日起,我国增值税实行()。 A.消费型增值税 B.收入型增值税 C.生产型增值税 D.消耗型增值税 2. 根据增值税法律制度规定,下列各项中,不属于增值税视同销售范围的是()。 A.将外购的货物分配给股东 B.将外购的货物用于投资 C.将外购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 D.将外购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 3. 下列货物适用13%税率征收增值税的有()。 A.寄售商店代销寄售物品 B.销售旧货 C.一般纳税人生产销售的商品混凝土(仅限于以水泥为原料生产的水泥混凝土) D.销售图书、报纸、杂志 4. 某从事商品零售的小规模纳税人,2011年9月份销售商品取得含税收入10300元,当月该企

业应纳的增值税是()元。 A.1496.58 B.1751 C.309 D.300 5. 甲企业(一般纳税人)销售给乙公司10000 件玩具,每件不含税价格为20元,由于乙公司购买数量多,甲企业按原价的8折优惠销售(开具了一张发票)。则甲企业此项业务的销项税额为()。 A.20800元 B.27200元 C.33660元 D.34000元 6. 某食品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6月购进免税农产品的收购凭证上注明收购价为20000元,支付运输公司运费6000元、装卸费500元、保险费100元,并取得了运输公司开具的运输发票。根据规定,该食品厂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为()。 A.2420元 B.2600元 C.3020元

D.3062元 7. 某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1年8月初,外购货物一批,支付增值税进项税额18万元,8月下旬,因管理不善,造成8月初购进的该批货物一部分发生霉烂变质,经核实造成1/3损失。该企业8月份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为()。 A.0 B.6 C.12 D.18 8. 某汽车厂以自产小汽车抵偿债务,消费税的计税销售额应选择()。 A.组成计税价格 B.同类消费品最高售价 C.同类消费品中间价 D.同类消费品加权平均价 9. 下列应税的消费品,属于在零售环节缴纳的消费税的是()。 A.化妆品 B.柴油 C.小汽车 D.钻石饰品

7成品油消费税管理(生产企业)

7成品油消费税管理(油类生产企业) 7.1消费税工作台 本功能用户可以查看当年或之前年度内各月成品油消费税进项发票的认证情况(含成品油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海关进口缴款书)。对于误申报的成品油税款所属期,只要符合条件,可以进行回退税款所属期操作,还可以查看关于回退功能的相关帮助信息。根据每月勾选确认的操作情况在工作台区域会有三种颜色来标识不同的业务状态: (1)月份卡片为橙色底色,对应图例,表示该月份已过期,只可查询不能进行操作。 (2)月份卡片为蓝色底色,对应图例,则表示该月为当前正在处理的税款所属期,可进行勾选和确认操作。 (3)月份卡片为灰色底色,对应图例,则表示该月份为当前

月以后的月份,不能进行勾选、确认等操作。 7.2海关缴款书录入 本功能成品油生产企业将已取得的海关进口缴款书相关信息,录入至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中。该功能页面如下图所示: 注: 1、只有稽核结果为相符的海关进口缴款书方可录入。 在此功能中分为上、下两个区域,即查询条件区域和查询结果列表区域。 (1)查询条件区域的条件包括:

(2)下部为查询结果的操作区域。相关说明如下: 具体操作方法: 1、在上述功能界面中,根据需要输入或选择相关查询条件,然后点击“查询”按钮; 2、系统自动返回相关的查询结果信息,用户可以根据需要选择海关缴款书进行“录入油品”和“查看录入油品”的操作。 3、完成录入后在“成品油发票认证”菜单下进行勾选提交。 (1)在上述功能界面中,录入状态选择“未录入”,点击“查询”按钮,系统自动返回相关的查询结果信息,用户可以根据需要的海关缴款书“录入油品”。如下图所示: (2)出现“录入油品购进数量”弹出窗体。

2019高三政治名校试题汇编专项05经济生活综合题(教师版)

2019高三政治名校试题汇编专项05经济生活综合题(教师版)【陕西省宁强县天津高级中学2018届高三第三次月考】(16分) 材料: 2017年3月5日,温家宝总理在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强调:要把稳定物价总水平作为宏观调控的首要任务。全面加强价格调控和监管。一是有效管理市场流动性,控制物价过快上涨的货币条件。二是大力发展生产,保障主要农产品、基本生活必需品、重要生产资料的生产和供应。三是加强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积极开展“农超对接”,畅通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四是加强价格监管,维护市场秩序。特别要强化价格执法,严肃查处恶意炒作、串通涨价、哄抬价格等不法行为。五是完善补贴制度,建立健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绝不让物价上涨影响低收入群众的正常生活。 (1)请运用经济生活的知识分析政府为什么要稳定物价?(6分) (2)说明政府采取上述五项措施的经济学依据。(10分) 胀,因此,要稳定物价,就要“控制物价上涨过快的货币条件”。措施二是要大力发展生产。为什么控制物价要发展生产呢?因为如果供需出现失衡,供不应求,物价也会上涨,所以,要稳定物价,就要保证产品的供应。措施三畅通运输通道,可以节约运输成本,成本降低,价格自然也会下降;措施三四是要“严肃查处恶意炒作、串通涨价、哄抬价格等

不法行为”,因为这些行为都会抬高物价,所以国家要加强宏观调控。措施五“完善补贴制度,绝不让物价上涨影响低收入群众的正常生活”。谁补贴,财政补贴,这就涉及到财政的第一条作用——国家财政是促进社会公平、改善人民生活的物质保障。 【江西省上饶中学2018届高三第一次月考】经济学家指出,我国现阶段要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坚持扩大国内需求特别是消费需求的方针,促进经济增长由主要依靠投资、出口拉动向依靠消费、投资、出口的协调拉动转变。消费、投资和出口的协调发展,就是要提高居民的消费水平。 运用经济生活知识回答,你认为我国应如何促进居民消费并简要说明原因。(10分)

成品油消费税纳税申报表

附件1 成品油消费税纳税申报表 税款所属期:年月日至年月日 纳税人名称(公章):纳税人识别号: 受理人(签字):受理日期:年月日受理税务机关(公章):

填表说明 一、本表仅限成品油消费税纳税人使用。 二、本表“税款所属期”是指纳税人申报的消费税应纳税额的所属时间,应填写具体的起止年、月、日。https://www.360docs.net/doc/2e4863095.html,/lstj/hetong/4583.html 三、本表“纳税人识别号”栏,填写纳税人的税务登记证号码。 四、本表“纳税人名称”栏,填写纳税人单位名称全称。 五、本表“销售数量”栏,填写按照税收法规规定本期应当申报缴纳消费税的成品油应税消费品销售(不含出口免税)数量。 六、本表“应纳税额”栏,填写本期按适用税率计算缴纳的消费税应纳税额,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销售数量×适用税率 “应纳税额”合计栏等于汽油、柴油、石脑油、溶剂油、润滑油、燃料油“应纳税额”的合计数。 七、本表“本期减(免)税额”栏,填写本期按照税收法规规定减免的消费税应纳税额,不包括暂缓征收的项目。其减免的消费税应纳税额情况,需填报本表附2《本期减(免)税额计算表》予以反映。 本栏数值与本表附2《本期减(免)税额计算表》“本期减(免)税额”合计栏数值一致。 八、本表“期初留抵税额”栏按上期申报表“期末留抵税额”栏数值填写。 九、本表“本期准予扣除税额”栏,填写按税收法规规定,外购、进口或委托加工收回汽油、柴油、石脑油、润滑油、燃料油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准予扣除汽油、柴油、石脑油、润滑油、燃料油的消费税已纳税款。其准予扣除的已纳税额情况,需填报本表附1《本期准予扣除税额计算表》予以反映。 本栏数值与本表附1《本期准予扣除税额计算表》“本期准予扣除税款”合计栏数值一致。 十、本表“本期应抵扣税额”栏,填写纳税人本期应抵扣的消费税税额,计算公式为:本期应抵扣税额=期初留抵税额+本期准予抵扣税额 十一、本表“期初未缴税额”栏,填写本期期初累计应缴未缴的消费税额,多缴为负数。其数值等于上期申报表“期末未缴税额”栏数值。 十二、本表“期末留抵税额”栏,计算公式如下,其值大于零时按实际数值填写,小于等于零时填写零: 期末留抵税额=本期应抵扣税额-应纳税额(合计栏金额)+本期减(免)税额 十三、本表“本期实际抵扣税额”栏,填写纳税人本期实际抵扣的消费税税额,计算公式为:本期实际抵扣税额=本期应抵扣税额-期末留抵税额 十四、本表“本期缴纳前期应纳税额”栏,填写纳税人本期实际缴纳入库的前期应缴未缴消费税额。 十五、本表“本期预缴税额”栏,填写纳税申报前纳税人已预先缴纳入库的本期消费税额。 十六、本表“本期应补(退)税额”栏,填写纳税人本期应纳税额中应补缴或应退回的数额,计算公式如下,多缴为负数: 本期应补(退)税额=应纳税额(合计栏金额)-本期减(免)税额-本期实际抵扣税额-本期预缴税额 十七、本表“期末未缴税额”栏,填写纳税人本期期末应缴未缴的消费税额,计算公式如下,多缴为负数: 期末未缴税额=期初未缴税额+本期应补(退)税额-本期缴纳前期应纳税额 十八、本表为A4竖式,所有数字小数点后保留两位。一式二份,一份纳税人留存,一份税务机关留存。

消费税优惠备案 完整版

消费税优惠备案 一、适用范围 涉及的内容:消费税优惠备案是指符合消费税优惠条件的纳税人,按规定将相关资料报税务机关备案,具体包括: (一)已税汽油生产的乙醇汽油免税(减免性质代码:02125207)。 (二)废弃动植物油生产纯生物柴油免税(减免性质代码:02064001)。 (三)节能环保电池免税(减免性质代码:02061003)。 (四)节能环保涂料免税(减免性质代码:02061004)。 (五)生产成品油过程中消耗的自产成品油部分免税(减免性质代码:02125204)。 (六)以废矿物油生产的工业油料免税(减免性质代码:02064003)。 (七)自产石脑油、燃料油生产乙烯、芳烃产品免税(减免性质代码:02125205)。 (八)使用石脑油、燃料油生产乙烯、芳烃的企业购进并用于生产乙烯、芳烃类化工产品的石脑油、燃料油的纳税人将消费税退税优惠资格备案资料报送税务机关,税务机关按规定程序确认后方可享受。 适用对象:符合有关政策规定享受消费税优惠的纳税人。 二、事项审查类型 依申请即办。 三、办理依据 (一)《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提高成品油消费税税率后相关成品油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68号)全文。 (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利用废弃的动植物油生产纯生物柴油免征消费税的通知》(财税〔2010〕118号)全文。 (三)《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废弃动植物油生产纯生物柴油免征消费税适用范围的通知》(财税〔2011〕46号)全文。 (四)《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电池涂料征收消费税的通知》(财税〔2015〕16号)全文。 (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电池涂料消费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5号)全文。

消费税政策及常见热点难点问题汇编

上一篇购置专用设备投资额进项税额如何抵扣?/ 下一篇酒店餐饮服务业营业税处理2010-07-01 10:15:41 / 个人分类:采芹财税 查看( 10 ) / 评论( 1 ) 1.消费税申报期不是每月10日之前了?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9号)的规定,自2009年1月1日起,消费税申报期改为每月15日前,遇节假日按定顺延。 2.消费税纳税义务时间如何确认?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第51号令)的规定:(一)纳税人销售应税消费品的,按不同的销售结算方式分别为: 1. 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结算方式的,为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书面合同没有约定收款日期或者无书面合同的,为发出应税消费品的当天; 2.采取预收货款结算方式的,为发出应税消费品的当天; 3.采取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方式的,为发出应税消费品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 4.采取其他结算方式的,为收讫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 (二)纳税人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的,为移送使用的当天。 (三)纳税人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为纳税人提货的当天。 (四)纳税人进口应税消费品的,为报关进口的当天。 3.企业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是否需要交消费税?用于管理部门呢?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9号)的规定,纳税人生产的应税消费品,于纳税人销售时纳税。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不纳税;用于其他方面的,于移送使用时纳税。 4.委托个人加工的应税消费品,什么时候缴纳消费税?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第51号令)的规定:委托个人加工的应税消费品,由委托方收回后缴纳消费税。 5.金银首饰征收消费税是在哪个环节? 答:根据《关于调整金银首饰消费税纳税环节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4]095号)文件规定,改为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的金银首饰范围仅限于:金、银和金基、银基合金首饰,以及金、银和金基、银基合金的镶嵌首饰(以下简称金银首饰)。 不属于上述范围的应征消费税的首饰(以下简称非金银首饰),仍在生产销售环节征收消费税。 纳税人销售(指零售,下同)的金银首饰(含以旧换新),于销售时纳税;用于馈赠、赞助、集资、

增值税消费税试题及答案

精品文档 一、单项选择题 1.下列各项中,应同时征收增值税和消费税的是( B )。 A.零售环节销售的卷烟 B.零售环节销售的金基合金首饰 C.生产环节销售的普通护肤护发品 D.进口环节取得外国政府捐赠的小汽车 2.下列外购商品中已缴纳的消费税,可以从本企业应纳消费税额中扣除的是( D )。 A.从工业企业购进已税汽车轮胎生产的小汽车 B.从工业企业购进已税酒精为原料生产的勾兑白酒 C.从工业企业购进已税溶剂油为原料生产的溶剂油 D.从工业企业购进已税高尔夫球杆握把为原料生产的高尔夫球杆 3.下列各项中,与我国现行出口消费品的退(免)消费税政策不符的是( C )。 A.“免税但不退税” B.“不免税也不退税” C.“不免税但退税” D.“免税并退税” 4.下列各项中,符合消费税有关规定的是( B )。 A.纳税人的总、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市)的,一律在总机构所在地缴纳消费税 B.纳税人销售的应税消费品,除另有规定外,应向纳税人核算地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C.纳税人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支付加工费的当天 D.因质量原因由购买者退回的消费品,可退还已征的消费税,也可直接抵减应纳税额 5.下列各项中,符合应税消费品销售数量规定的有( A )。 A.销售应税消费品的,为应税消费品的销售数量 B.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的,为应税消费品的生产数量 C.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为应税消费品实际加工数量 精品文档. 精品文档 D.进口的应税消费品,为向海关申报进口的数量 6.纳税人用于换取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投资入股和抵偿债务等方面的应税消费品,应当以纳税人同类应税消费品的( B )作为计税依据计算消费税。 A.平均销售价格 B.最高销售价格 C.最低销售价格 D.税务机关核定的价格 7.消费税纳税义务人规定中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是指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属于应当征收消费税的消费品的( C )在境内。 A.生产地 B.使用地 C.起运地或所在地 D.销售地 8.以下应税消费品中,适用单一定额税率的有( C )。 A.粮食白酒 B.酒精 C.黄酒 D.啤酒 9.下列应视同销售缴纳消费税的情况是( D )。 A.将外购已税消费品继续加工成应税消费品 B.将委托加工收回的应税消费品继续加工成应税消费品 C.自制应税消费品继续加工成应税消费品 D.自制应税消费品用于向外单位投资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成品油消费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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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成品油消费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标 签】成品油,成品油消费税,成品油消费税申报表 【颁布单位】国家税务总局 【文 号】国税函﹝2008﹞1072号 【发文日期】2008-12-30 【实施时间】2009-01-01 【 有效性 】条款失效 【税 种】消费税 自2014年12月13日起,附件废止,《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调 乐税注释:参见 整成品油消费税有关征收管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7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 经国务院批准,自2009年1月1日起,提高成品油消费税税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提高成品油消费税税率的通知》(财税 字〔2008〕167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和完善成品油消费税政策的通 和 知》(财税字〔2008〕168号) 。现将有关成品油消费税征收管理规定如下: 一、下列纳税人应于2009年1月24日前到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消费税税种管理事项。 (一)以原油以外的其他原料加工汽油、柴油、石脑油、溶剂油、航空煤油、润滑油和燃料油的。 (二)用外购汽油和乙醇调和乙醇汽油的。 二、纳税人应按调整后的成品油消费税纳税申报表及附报资料(见附件),办理消费税纳税申报。 三、纳税人既生产销售汽油又生产销售乙醇汽油的,应分别核算,未分别核算的,生产销售的乙醇汽油不得按照生产乙醇汽油所耗用的汽油数量申报纳税,一律按照乙醇汽油的销售数量征收消费税。 四、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汽油、柴油用于连续生产甲醇汽油、生物柴油的,税款抵扣凭证依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调整和完善消费税政策征收管理规定〉的通知》(国税

高三政治简答题汇编

高三政治考试手册简答题汇编(参考答案) 经济常识 1. 为什么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 (1)只有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才能为国家富强,民族的振兴,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让中华民族跻身于世界民族之林,打下深厚的物质基础,这是现代化建设的客观要求 (2)有利于增强我国的综合国力,提高我国的社会主义生产力 2. 建设小康社会的经济目标是什么? 人均GDP达到3000美元,综合国力特别是经济实力显著提高,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进一步完善,缩小城乡、区域、阶级之间的差距,体现社会主义共同富裕的原则 3. 科学发展观的科学涵? (1)核心:以人为本:把实现人民愿望,满足人民需要,维护人民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 (2)第一要义:发展 (3)基本要求:全面、协调、可持续 全面发展: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全面进行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建设 协调发展:促进现代化建设的各个环节,各个方面相协调 可持续发展: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实现经济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坚持走一条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保证一代接一代的永续发展 (4)根本方法:统筹兼顾: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统筹国发展与对外开放 4. 科学技术为什么是第一生产力? (1)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是经济发展中最重要的推动力量 (2)促进劳动者素质的提高和生产过程的自动化,信息化,大幅提高劳动生产率 (3)节约资源和原材料的消耗,使原本有限的自然资源达到更合理的应用,并使产品的质量更高,性能更优 (4)促进生产和生态环境的平衡、协调,使经济增长可持续进行 5. 如何实现社会生产目的? (1)首先,要用法律和道德把每一经济主体的行为纳入社会生产目的的轨道 (2)其次,要让政府部门的管理更加化,科学化,规化 (3)最后,要通过城乡,地区之间经济的协调发展,使全体人民共享经济发展成果 (4)还要通过一定的积累,增强经济发展的后劲,保证人民生活水平的持续提高 6. 为什么要走新型工业化道路? (1)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以工业化促进信息化,走一条新型工业化道路 (2)特征是: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人力资源得到充分发挥7. 工业化与信息化的关系? (1)信息化与工业化两者是密不可分的,缺少任何一方,另一方就无法发展 (2)首先,工业化为信息化提供物质基础,其次,信息化带动工业化 (3)信息化为我国高起点加速工业化提供了可能,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是我国完成工业化任务,发挥后发优势,实现生产力跨越式发展的新机遇总之,只有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以工业化促进信息化,才能真正加快我国工业化和现代化的进程,信息化和工业化之间的联动和相互促进,是我国最终完成工业化,实现现代化的必然选择

浅析我国消费税存在的问题及建议--文献综述教案资料

浅析我国消费税的问题及建议 【前言】 消费税是对一些特定的消费品和消费行为征收的一种税,属于流转税的范畴。我国国务院是于1993年12月13日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财政部在1993年12月25日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并于1994年1月1日开征消费税。征收消费税是适应时代发展需求的,有着其特定的意义。 研究消费税存在的问题从理论上来说有助于我们了解其性质,有助于揭示其实施方式可能出现的问题及原因;从现实意义上来看,有助于把握我国今后税制改革的长期方向,有助于我国目前的税收理论与政策的研究,从而不断完善我国的消费税制,促进我国经济的又好又快发展。 这篇文献综述首先参考文献总述消费税的优缺点;再结合我国的实际消费税政策具体评析其优缺点,发现并整理问题,然后阐述自己的观点;最后结合问题找出较好的解决方案。【主题】 一、消费税的优缺点 尤斯第(Johan Herich Gottlobs von Justi,1705—1771)是德国官方学派的代表人物。尤斯第以平等课税原则为依据,探讨了各种赋税形式,认为国内消费税不利于生活资料的供应,因而不支持征收消费税。他认为,国内消费税的缺点有:(1)限制人们合理的活动自由;(2)不利于营业及商业活动;(3)不能使课税负担均匀等;(4)基础不确实,逃税严重;(5)需要许多官吏和征收费用。其优点有:(1)把公共负担分派到每一个人;(2)人们通过对消费税支出的调节,有可能避免这种这种负担;(3)只占个人收入的极小一部分;(4)对每一个人来说负担很小,却能增加国家的财政收入;(5)征收上不需要强制执行;(6)外国人也可以负担消费税;(7)既能控制商业,又能创造工业。[1] 与尤斯第的立场不同,另一位德国官方学派的代表人物宋能菲尔斯(Joseph Freiherr von Sonnenfels,1732—1817)从国内收入的稳定性和永久性立场出发,认为消费税对于国家和纳税人都有利,主张实行消费税。他也列举了消费税的优缺点,优点主要是:(1)征收税额与纳税人收入相适应,从而使有免税特权的人也要间接地承担纳税义务;(2)纳税人每天几乎是在无意中支付了税收,因此不感觉其负担;(3)商人虽可将消费税金转嫁于商品价格,导致商品价格上升,但幅度不会很大。他也指出了明显的缺点:(1)征收费用变高,纳税人或消费者的负担就会加大;(2)消费税以销售的商品为对象,对富有阶级的所得就课征不到税金;(3)如果征收消费税使生活必需品价格大幅度上涨,势必抑制就业和商业的发展等等。他特别主张对奢侈品征收消费税,反对对资本直接课税。[2] 以上这两种观点我们不能简单而言谁对谁错,它们有着其存在的特定的历史条件。但是就今天的发展来看,消费税的征收还是符合时代发展的需求的。消费税的征收对调节人们的消费结构,建立科学的消费观念,间接调整人们的收入及增加财政收入等方面还是有着积极的意义。当然现下的消费税制还存在一定的问题。研究这个方面,我们不仅要看到历史借鉴历史,更应该结合当前我国的实际来评定消费税的优缺点。 二、我国的消费税政策 我们从消费税的征收范围上来看,消费税征收范围的选择主要考虑的因素:一是流转税制格局调整后税收负担下降较多的产品。二是非生活必需品中一些高档、奢侈的消费品。三是从保护身体健康、生态环境等方面的需要出发,不提倡也不宜过度消费的某些消费品。四是一些特殊的资源性消费品。 我国1994年工商税制改革后,出于产业政策、消费政策等方面的考虑,当时选择征收消费税的消费品有11类,大体可分为5种类型。第一类是一些过度消费会对人类健康、社会

增值税与消费税的对比

增值税与消费税的对比 ?(2008-11-01 20:11:23) 转载▼ 标签:? 杂谈分类:?财经纵横1.、征税范围 增:销售、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进口,对货物普遍征收。 消:生产并销售、委托加工和进口,选择少数消费品征收。 ? 2、纳税人分类 增:分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对于一般纳税人实行严格认定管理) 消:无 ? 3、视同销售销售额 A、无销售额按下列顺序确定销售额 增: (1)当月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 (2)按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 (3)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 消: (1)当月销售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价格高低不同,按销售数量加权平均计算。销售价格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不得列入)。 (2)当月无销售价格的,按照同类消费品上月或最近月份的销售价格计算纳税。 (3)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1-消费税税率)(利润=成本×利润率) B、相同点: (1)首先用当月价格 (2)接着用最近时期价格 (3)最后用组价公式 C、不同点: (1)组价公式不同 (2)利润率不同(增值税统一为10%,消费税有5%、6%、8%、10%) ? 4、税率 增:比例税率 消:比例税率(从价税率)、从量税率 ? 5、应纳税额计算 增:(凭票)购进扣税法 消:生产领用扣税法(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 ? 6、委托加工 增: (1)受托方收取的加工费由受托方缴纳增值税。 (2)税额=加工费×税率 消:

(1)由受托方向委托方代收代缴(受托方为个体户时除外) (2)税额=(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税率)×消费税税率 ? 7、投资入股、抵偿债务、以物易物(投、抵、换) 增:无特殊规定 消:同类应税消费品最高销售价格作为计税依据。 ? 8、连续生产 (1)应税消费品 增:不征增值税 消:不征消费税 (2)非应税消费品 增:不征增值税 消:征消费税 ? 9、包装物押金 增: (1)1年以内,又未过期,不并入销售额征税。 (2)啤酒、黄酒押金,按上述押金规定处理。 (3)白酒、其他酒,无论是否返还,均并入当期销售额征税。 消: (1)与增(1)、(3)相同 (2)啤酒、黄酒押金任何时候均不并入销售额计征消费税。(只依据销售数量从量征收消费税) (3)啤酒押金(除重复使用塑料周转箱)在确定从量税税额时计入销售价格总额,用以确定适用税额。 ? 10、出口退税 (1)一般纳税人生产企业 增:免税并退税(免、抵、退计算方法) 消:免税 (2)小规模纳税人生产企业 增:免税 消:免税 (3)外贸企业 增:退税 消:退税 ? 11、销售退回 增:可抵 消:可退(经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 ? 12、纳税期限两者相同 13、纳税地点

成品油消费税主要政策

成品油消费税主要政策 一、现行成品油消费税征收范围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提高成品油消费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08〕167号文件)规定: 汽油:汽油是指用原油或其他原料加工生产的辛烷值不小于66的可用作汽油发动机燃料的各种轻质油。含铅汽油是指铅含量每升超过0.013克的汽油。汽油分为车用汽油和航空汽油。 以汽油、汽油组分调和生产的甲醇汽油、乙醇汽油也属于本税目征收范围。 柴油:柴油是指用原油或其他原料加工生产的倾点或凝点在-50至30的可用作柴油发动机燃料的各种轻质油和以柴油组分为主、经调和精制可用作柴油发动机燃料的非标油。 以柴油、柴油组分调和生产的生物柴油也属于本税目征收范围。 石脑油:石脑油又叫化工轻油,是以原油或其他原料加工生产的用于化工原料的轻质油。 石脑油的征收范围包括除汽油、柴油、航空煤油、溶剂油以外的各种轻质油。非标汽油、重整生成油、拔头油、戊烷原料油、轻裂解料(减压柴油VGO和常压柴油AGO)、重裂解料、加氢裂化尾油、芳烃抽余油均属轻质油,属于石脑油征收范围。 溶剂油:溶剂油是用原油或其他原料加工生产的用于涂料、油漆、食用油、印刷油墨、皮革、农药、橡胶、化妆品生产和机械清洗、胶粘行业的轻质油。 橡胶填充油、溶剂油原料,属于溶剂油征收范围。 润滑油:润滑油是用原油或其他原料加工生产的用于内燃机、机械加工过程的润滑产品。润滑油分为矿物性润滑油、植物性润滑油、动物性润滑油和化工原料合成润滑油。 润滑油的征收范围包括矿物性润滑油、矿物性润滑油基础油、植物性润滑油、动物性润滑油和化工原料合成润滑油。以植物性、动物性和矿物性基础油(或矿物性润滑油)混合掺配而成的“混合性”润滑油,不论矿物性基础油(或矿物性润滑油)所占比例高低,均属润滑油的征收范围。 燃料油:燃料油也称重油、渣油,是用原油或其他原料加工生产,主要用作电厂发电、锅炉用燃料、加热炉燃料、冶金和其他工业炉燃料。腊油、船用重油、常压重油、减压重油、180CTS燃料油、7号燃料油、糠醛油、工业燃料、4-6号燃料油等油品的主要用途是作为燃料燃烧,属于燃料油征收范围。 航空煤油:航空煤油也叫喷气燃料,是用原油或其他原料加工生产的用作喷气发动机和喷气推进系统燃料的各种轻质油。 二、成品油计量单位换算标准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和完善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33号文件)规定: 汽油1吨=1388升 柴油1吨=1176升 石脑油1吨=1385升 溶剂油1吨=1282升 润滑油1吨=1126升 燃料油1吨=1015升 航空煤油1吨=1246升 三、成品油消费税税率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提高成品油消费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08〕167号文件)规定,自2009年1月1日起: 将无铅汽油的消费税单位税额由每升0.2元提高到每升1.0元;将含铅汽油的消费税单位税额由每升0.28元提高到每升1.4元。

广东肇庆中学2018届高三政治专题复习:乡村振兴战略主观题汇编

“乡村振兴战略”时政专题 【问答题汇集】 (湖南十四校)结合材料一和所学经济知识,分析产业扶贫为什么能增加农村发展农民增收新动能。(8分)请从种植户和政府两个角度为静宁苹果产业健康发展提供有效对策。 (6分) (“石家庄一模”)结合材料,运用经济知识,概括过去五年我国“三农”工作取得的主要成绩,并说明如何“让农业成为有奔头的产业,让农民成为有吸引力的职业,让农村成为安居乐业的美丽家园。”(14分) (“云南省一测”)结合材料一,运用所学经济知识分析党和政府解决“三农”问题的部署对乡村振兴的积极作用。(14分) (“承德二模”)结合材料和所学经济生活知识,分析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义,并就如何更好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出建议。 (“株洲二模”)结合材料和经济生活知识,说明滕头人是如何把“有女不嫁滕头村”的穷窝建设成生态良好、生产发展、生活富庶的和谐家园的。 (“兰州一诊”)结合材料,运用经济生活知识阐释“共享农房”发展模式产生的积极影响。 结合材料,运用经济生活知识,分析经营者如何才能让“共享农房”行稳致远、走好“规范路”。 (“皖北协作4月”)运用经济知识概述乡村旅游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并谈谈如何通过加快乡村旅游的发展来推动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 (“福州3月”)结合材料,运用经济生活知识,分析A市吸引人才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义。(12分) (“衡水一诊”)结合材料和经济生活知识,请你预测该农村土地承包法修正案草案内容的落实会对农村的发展带来怎样的影响。(14分) (“吉林市三调”)根据材料一,概括我国农业发展取得的成就(4分)并结合材料二运用《经济生活》的知识说明我省积极培育发展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的重大意义。(10分) (“湖北七市”)上述材料反映出我国农业发展存在什么突出问题?该市是如何解决这些突出问题的? (“太原一模”)材料反映出我国当前“三农”发展中存在什么问题?结合材料,运用经济生活知识,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动“三农”发展的政策建议。 思考: 1.概括涉及“乡村振兴战略”问答题常考的设问角度,其常见问法有哪些?(命题的一般逻辑) 2.“乡村振兴战略”热点和哪些知识点有关联?请从参考答案中归纳知识落点。(归纳相关学科语言) 3.你积累了哪些关于“乡村振兴战略”时政语言?

2006年消费税政策调整和细则

我国 2006 年消费税调整内容(2008-04-29 15:17:41)
我国 2006 年消费税调整内容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2006 年 3 月 21 日联合下发通知,从 4 月 1 日起,对我国现 行消费税的税目、税率及相关政策进行调整。其中,重点加大了大排量和能耗高小轿车、越 野车的税收负担,相对减轻了小排量车的负担,体现出对生产和使用小排量车的鼓励政策。 此次调整的主要内容是: 新增税目: 成品油 :对航空煤油、石脑油、溶剂油、润滑油、燃料油开征消费税,扩大石油制品 的消费税征收范围。 具体税率:石脑油、溶剂油、润滑油比照汽油,税率(税额)为每升 0.20 元;航空煤 油、燃料油比照柴油,税率(税额)为每升 0.10 元 木制一次性 筷子: 引导消费和节约木材资源。 具体税率: 税率为 5% 实木地板: 引导消费和节约木材资源。 具体税率: 按照 5%的税率征收消费税。 游艇: 引导高档消费,调节收入分配。 具体税率: 按照 10%的税率征收消费税。 高尔夫球及球具: 体现国家对这种高消费行为的调节。 具体税率: 按照 10%的税率征收消费税。 高档手表: 体现对高档消费品的税收调节。 具体税率: 按照 20%的税率征收消费税。
☆ 取消税目: 考虑到浴液、洗发水、花露水等护肤护发品已成为人民群众的生活必需品,为使消费税 政策更加适应消费结构变化的要求,正确引导消费,这次调整取消了护肤护发品税目。 ☆ 调整税目: 1、小汽车;2、摩托车;3、汽车轮胎;4、白酒 关于小汽车消费税的调整引起强大的反应,调整后的消费税率是:

论增值税与消费税的联系与区别

论增值税与消费税的联系与区别 一、增值税与消费税的联系: 增值税是对在我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就其货物销售或提供劳务的增值额和货物进口金额为计税依据而课征的一种流转税。 消费税对在我国境内从事生产、委托加工及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就其消费品的销售额或销售数量或者销售额与销售数量相结合征收的一种流转税。 增值税与消费税的联系主要在于:第一,增值税与消费税都对有形动产货物征收,(不动产或无形资产的流转征收营业税)。第二,消费税是对增值税货物中14类应税消费品征收,应税消费品在计征消费税的同时计征增值税,消费税纳税人同时是增值税纳税人。第三,增值税采取从价计征,消费税主要也是采取从价计征,且从价计征消费税的计税依据与增值税计税依据大体相同。第四,两者均存在视同销售的情形:自产的应税消费品用于非应税项目、免税项目、集体福利、个人消费、赠送、投资、分配,视同销售同时计征增值税、消费税。第五,两者均存有税款抵扣规定。第六,两者均有出口退税规定。第七,对于应税消费品,其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增值税普通发票既是其计征增值税也是其计征消费税的凭据。第八,两者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纳税期限相同,应税消费品在征收增值税的同时征收消费税。 二、增值税与消费税的区别: 增值税与消费税存在诸多联系,但增值税与消费税作为两个不同税种在征税范围、纳税人、征税环节、计税依据、税额抵扣、出口退税及会计核算等方面都存在显著区别。 (一)征税范围的区别: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包括货物和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消费税的征税范围为《消费税暂行条例》列举14类应税消费品。消费税和增值税呈交叉关系,增值税对货物普遍征收,消费税对所列14类应税消费品征收。应税消费品必然是增值税应税货物,但增值税应税货物并不一定是应税消费品。另外,消费税的征税范围中不包括任何劳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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