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信贷业务管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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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信贷业务管理

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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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各分行、营业管理部,各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

为进一步落实房地产信贷政策,防范金融风险,促进房地产金融健康发展,现就加强房地产信贷业务管理的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房地产开发贷款管理、引导规范贷款投向

房地产开发贷款对象应为具备房地产开发资质、信用等级较高、没有拖欠工程款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贷款应重点支持符合中低收入家庭购买能力的住宅项目,对大户型、大面积、高档商品房、别墅等项目应适当限制。对商品房空置量大、负债率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要严格审批新增房地产开发贷款并重点监控。

各商业银行应严格执行《建设部、国家计委、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建住房[20xx]217号),对未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的项目,不得发放任何形式的贷款。

商业银行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申请的贷款,只能通过房地产开发贷款科目发放,严禁以房地产开发流动资金贷款及其他形式贷款科目发放。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已发放的非房地产开发贷款,各商业银行按照只收不放的原则执行。房地产开发企业申请银行贷款,其

房地产开发贷款管理办法 版

张家口银行房地产开发贷款管理办法 (2016年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房地产管理,规范贷款行为,防范贷款风险,提高信贷资产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项目融资业务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房地产开发贷款是指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发放的,用于住房、商业用房及其配套设施建设的贷款。 第三条发放房地产开发贷款必须符合国家的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总行相关规定,坚持安全性、流动性和效益性原则。 第四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实行名单制。对未列入名单的开发企业,不得为其办理房地产开发贷款业务。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张家口银行各分支机构。 第二章贷款种类和条件 第六条贷款种类。房地产开发贷款的种类主要包括住房开发贷款、商业用房开发贷款和综合用房开发贷款。 (一)住房开发贷款,是指银行向房地产开发企业发放的用于住房及其配套设施建设的贷款。 (二)商业用房开发贷款,是指银行向房地产开发企业发放

的用于写字楼、商场和宾馆(酒店)及其配套设施等商用项目建设的贷款。 (三)综合用房开发贷款,是指银行向房地产开发企业发放的用于商住两用房及其配套设施等综合性用房项目建设的贷款。 第七条借款人条件。借款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企业法人; (二)取得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并办理年检手续; (三)产权清晰、法人治理结构健全、经营管理规范、财务状况良好; (四)在我行开立基本存款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 (五)评定的信用等级符合总行要求; (六)信用良好,具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七)贷款人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八条贷款项目条件。贷款项目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已纳入国家或地方建设开发计划,其立项或备案文件合法、完整、真实、有效; (二)土地全部价款已交清,无任何法律纠纷; (三)具备《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四)项目资本金不低于项目总投资的35%,且能够在使用银行贷款之前投入项目建设;

商业银行房地产信贷

商业银行房地产信贷 引起美国次级房贷危机的直接原因是美国贷款利率的上升和房地产市场的降温。利率上升,信用不好的贷款者还款压力增大,出现大量违约 现象;房地产市场的降温,使贷款者难以将房屋出租或出售,即使出售也不足以偿还贷款本金和利息。从而产生了银行贷款亏损等连锁反应,最终导致了次贷危机的产生。美国次贷危机对对我国商业银行房地产信 贷治理敲响了居安思危的警钟。 一、当前中国房地产业概述及存有的问题 今年上半年,中国房地产市场出现了一次由用家主导的成交量上涨。 今年前几个月基本上是量涨价不涨,到了年中价格就开始明显上升。 当前中国资金的流动性是前所未有的,在这个轮房价上涨的过程中,流动性驱动的特征非常明显。银行不愿贷款给中小企业、出口企业,却追着央企拼命放贷,使得央企手上拿着比自己需要多的资金。这些资金在经济不景气、需求不旺盛、前景不明朗的时候,投资于实体经济有一定的难度。于是企业把这些钱转了个圈又投回到了投机领域当中。在过 去两三个月的地王拍卖中,专家估量有七成有央企踪影。这意味着前一轮大量的银行贷款,有相当一部分钱又转到虚拟经济,到了资产炒作中来。房地产价格上涨过快容易给经济带来泡沫化,一旦泡沫破灭,房价 必将大幅缩水,给提供贷款的银行等金融机构造成大量不良资产,严峻 地甚至会导致银行破产,股市价格下跌,引起金融危机。所以,房价过热,给商业银行带来的风险不容忽视,商业银行房地产信贷治理应将风险防范放在第一位。 二、现阶段我国商业银行住房贷款风险凸显 (一)降低个人住房贷款准入条件易引起违约风险 08年10月22日人民银行宣布扩大贷款利率下浮幅度,调整首付款最低比例为20%。次贷危机的发生主要源于贷款机构放松贷款条件。因为门槛的降低会使银行接受更多抗风险水平较差的低收入居民客户,当房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简介共12页文档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简介 英文名称:Postal Savings Bank of China 2019年12月31日,经国务院同意,中国银监会正式批准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成立。 2019年3月20日,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成立仪式在北京举行。邮政储蓄银行由中国邮政集团公司组建,邮政网络是邮政储蓄银行生存和发展的依托。邮政企业和邮政储蓄银行将共享改革带来的机遇和成果,将实现网络资源共享、产品交叉销售和业务共同发展,将实现邮政企业和储蓄银行的持续、稳定、协调发展,加快推动邮政储蓄事业实现新的跨越。 邮政储蓄自1986年4月1日恢复开办以来,经过21年的长足发展,已成为我国金融领域的一支重要力量,为支持国家经济建设、服务城乡居民生活做出了重大贡献。现已建成全国覆盖城乡网点面最广、交易额最多的个人金融服务网络:拥有储蓄营业网点3.6万个,汇兑营业网点4.5万个,国际汇款营业网点2万个。其中有近60%的储蓄网点和近70%的汇兑网点分布在农村地区,成为沟通城乡居民个人结算的主渠道。 截至2019年底,全国邮政储蓄存款余额达到1.6万亿元,存款规模列全国第五位。持有邮政储蓄绿卡的客户超过1.4亿户,每年通过邮政储汇办理的个人结算金额超过2.1万亿元,其中,从城市汇往农村的资金达到1.3万亿元。在邮政储蓄投保的客户接近2500万户,占整个银行保险市场的五分之一。邮政储蓄本外币资金自主运用规模已接近1万亿元。邮政储蓄计算机系统运行安全稳定,跨行交易成功率位居全国前列,交易差错率保持全国最低水平。 邮政储蓄注重开发多样化的金融产品,目前形成了以本外币储蓄存款为主体的负债业务;以国内、国际汇兑、转帐业务、银行卡、代理保险及证券、代收代付等多种形式的中间业务;以及银行间债券市场业务、大额协议存款、银团贷款和小额信贷为主渠道的资产业务。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承继原国家邮政局、中国邮政集团公司经营的邮政金融业务及因此而形成的资产和负债,并将继续从事原经营范围和业务许可文件批准/核准的业务,继续使用原商标和咨询服务电话,各项业务照常进行,客户毋需办理任何变更手续。

企业银行借款管理办法

企业银行借款管理办法 编制部门:财务部 编制: 审核: 批准: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财务部应根据总厂生产经营需要,适时编制计划,按照金融部门关于申请借款的条件和程序向银行申请办理借款,保证正常的资金需求。 第二条总厂向银行借款筹资的种类主要有:信用借款、担保借款、抵押借款、未到期票据贴现等,应根据实际情况加强管理。 第二章信用借款 第三条信用借款,是总厂凭借自己的信誉经过申请,银行审查同意发放的贷款,无须担保、抵押。总厂对于这部分贷款要按规定的用途使用,做到到期及时归还,切实维护总厂的信誉。 第三章担保借款 第四条担保借款,是由总厂提出贷款申请,经银行同意的独立于借款人的第三方作担保取得的借款,贷款前总厂应根据实际贷款额度向资金状况良好的其他单位联系担保事项,并按照《担保法》的有关条款与担保单位签订担保合同,然后按银行的规定申请办理贷款。在该项贷款到期前,应积极筹措资金按期归还,以保证提供担保的第三方不会因总厂未按时还贷而承担担保责任。 第四章抵押借款

第五条抵押借款,是总厂或为总厂提供担保的第三方将所有权属于自己的并可以支配的动产和不动产作为抵押物,向银行取得的借款。 (一)办理该项贷款前,对于总厂用自己的资产准备作抵押的,先聘请有评估资格的中介机构进行评估,评估价值应经总厂厂长审批确认。 (二)对于用为总厂提供担保的第三方的资产抵押时,总厂应与第三方按《担保法》的规定签定《担保合同》。 (三)经银行审核同意进行抵押时,应与银行签定书面《抵押合同》并到有关部门办理抵押物的登记。用土地证抵押的到土地管理部门;以房地产抵押的到房管局;以企业的设备抵押的到财产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以车辆抵押的到交通运输管理部门;以其他财产抵押的可到公证处办理。 (四)有关的抵押物在未还清贷款时,不得出售或再抵押,确保抵押物的安全、完整。 第五章未到期票据贴现 第六条未到期的票据贴现,总厂为了解决暂时的资金紧张,可以用未到期承兑汇票进行贴现,取得银行资金,办理贴现时,必须经过总厂厂长的批准,并及时进行有关的帐务处理。

大学生贷款管理系统(SQL数据库)_1401191959018243

大学生贷款管理系统(SQL数据库) 摘要 :当今社会己进入信息社会时代。信息己经受到社会的广泛关注,被看作社会和科学技术发展的三大支柱(材料、能源、信息)。信息是管理的基础,是进行决策的的基本依据。在一个组织里,信息己作为人力、物力、财力之外的第四种能源,占有重要的地位。然而,信息是一种非物质的,有别于基本资源的新形式的资源。信息也是管理的对象,必须进行管理和控制。 在校大学生贷款管理系统是将IT技术用于在校大学生贷款中大学生个人信用档案的管理, 它能够收集与存储大学生的个人信用档案,提供更新与检索大学生个人信用档案的接口;协助学校和银行开展大学生助学贷款工作提高工作效率,降低银行的放贷风险;提高学校和大学生的诚信形象。 系统采用JSP为编程语言。论文主要介绍了本课题的开发背景,所要完成的功能和开发的过程。重点的说明了系统设计的重点、设计思想、难点技术和解决方案。 关键词:大学生贷款,JSP,系统开发 目录 摘要3 Abstract 4 1、引言5 1.1 研究现状5 1.2 主要研究的目的及内容5 1.3 研究方法及设计思路6 1.3.1 研究方法6 1.3.2 设计思路6 2、应用需求分析与可行性分析7 2.1 应用需求分析8 2.2 运行需求分析9 2.3 其他需求分析9 2.4 可行性分析9 2.4.1经济可行性9 2.4.2技术可行性10 2.4.3 运行可行性10 2.4.4 时间可行性11 2.4.5 法律可行性:11 2.5 系统开发步骤11 3、相关技术简介12 3.1 JSP 12 3.2 SQLServer2000数据库13 3.3 JDBC 15 3.4 B/S模式分析15

房地产贷款管理711定稿

四川省农村信用社 房地产开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全省农村信用社对房地产开发贷款的管理,有效防范信贷风险,保障农村信用社的合法权益,根据《商业银行房地产贷款风险管理指引》、《四川省农村信用社信贷管理基本制度》、《四川省农村信用社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房地产开发贷款是指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开发、建造向市场销售、出租等用途的房地产项目的贷款。 第三条房地产开发贷款按贷款用途分为住房开发贷款、经济适用住房开发贷款、商业用房开发贷款、高等院校学生公寓建设贷款及其他房地产开发贷款等。 第四条发放房地产开发贷款要坚持安全性、效益性和流动性原则,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农村信用社的有关信贷规章制度。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全省农村信用社(含农村合作银行,农村商业银行下同)办理的房地产开发贷款业务。 第二章贷款对象与条件

第六条贷款对象 房地产开发贷款的对象为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的,开发、建造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集资房、廉租房等房地产项目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企(事)业法人。 第七条借款人条件借款人除符合《四川省农村信用社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法人客户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借款人为房地产开发企业或具有房地产经营开发资格的企业: 1.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准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或具有承担贷款项目开发建设的资格; 2.如接受其他单位委托进行房地产开发建设,还要求与业主单位正式签订房地产开发建设工程合同。 (二)借款人为事业单位的:1经主管机关核准登记,具有事业法人资格,取得事业法人登记证; 2实行独立核算,有健全的管理机构; 3.按规定办理年检手续,年检合格。 第八条贷款项目条件 (一)贷款项目经可行性研究论证,能有效满足当地住房开发市场的需求,市场前景较好; (二)贷款项目已经纳入国家或地方房地产开发建设计划,其立项文件完整、真实、有效、有能力进行实质性开发; (三)贷款项目工程预算和施工计划符合国家和当地政府的有

商业银行房地产信贷风险

选题背景和意义: 作为一种资金密集型行业,房地产高度依赖金融市场的信贷支持。如果信贷支持过度,将促使房地产业的非理性投资增加,房地产价格上涨过快,最终超过消费者承受力而导致房地产泡沫。近年来,特别是国际金融危机的发生,使得我国经济增长出现下滑严重,为应对全球金融危机的影响,我国执行了宽松的货币政策,房地产信贷呈现爆发性增长,各家商业银行的房地产信贷业务表现突出,同时,鉴于房地产业已经成为我国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相关部门于2009年底接连出台了惠及购房者的政策。这些政策给市场带来极大的信心:对于消费者而言,其得到的信号是政府鼓励买房;对于炒房者而言,政府的政策令其感到房价还有上涨空间;对于开发商而言,政府的政策令其对房地产业的前途乐观;而对于银行而言,积极的信贷政策使得房地产业成为银行的优先放贷对象。但是由于我国目前的房地产融资模式过于单一,风险高度集中在商业银行内部,因此加强对房地产信贷风险的研究,对于银行业的安全及国民经济的稳定发展是非常重要的。2011年中国房地产金融市场依然延续着信贷主导的格局。 本文正是基于上述原因和背景,力图从房地产当前面临的信贷风险和银行如何规避房地产信贷风险的角度,对具体的房地产信贷业务和银行自身操作业务中存在的风险进行论述和构想,以此希望对银行房地产信贷的风险防范有所帮助。并且通过研究商业银行在房地产信贷中风险管理,有稳定房地产和金融业的经营基础,保障我国房地产业和金融业的健康发展的意义。 本课题在国内外研究状况: 1、国外的研究现状 西方国家从英国成立的第一家住房金融机构算起,己有二百多年历史。西方发达国家的住房金融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获得了快速发展,房地产业一直是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各国都先后建立了相对成熟完善的房地产金融系统,在对个人住房信贷的风险管理上积累了一定的经验,尽管各国由于经济体制、金融体制、社会保障体制等方面存在差异,但一般都是采取以办理房地产抵押贷款为主营业务,以信用贷款和保险代理为辅助业务的方式。

中国民生银行流动资金贷款管理细则

中国民生银行流动资金贷款管理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我行流动资金贷款业务,促进业务健康发展,防范和控制信贷业务风险,根据银监会《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相关法律法规和行内规章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流动资金贷款是指我行向企(事)业法人或国家规定可以作为借款人的其他组织发放的、用于满足其日常生产经营周转需要的本外币贷款。 我行流动资金贷款分为可循环流动资金贷款和不可循环流动资金贷款。 第三条我行流动资金贷款业务的调查、风险评价和审批、合同签订、发放和支付、贷后管理、监督检查等适用本办法。本办法未规定的,适用我行相关规定。 第四条流动资金贷款业务遵循以下原则: (一)流动资金贷款用途合法合规,不得用于固定资产、股权等投资,不得用于国家禁止生产、经营的领域和用途,不得挪用; (二)根据借款人生产经营的规模和周期特点,合理确定流动资金贷款的业务品种和期限,审慎确定借款人流动资金贷款需求及我行贷款额度,不得超过借款人的实际需求发放流动资金贷款; (三)按中国**银行集团客户管理的相关规定,纳入对借款人及其所在集团客户的统一授信额度管理。

第二章受理与调查 第五条办理流动资金贷款业务的借款人应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借款人依法设立; (二)借款用途明确、合法; (三)借款人运转正常,经营合法合规; (四)借款人具有持续经营能力,有合法的还款来源; (五)借款人信用状况良好,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 (六)我行要求的其他条件。 第六条借款人申请流动资金贷款应提交经签字或签章证明真实有效的以下资料,我行另有特殊规定的,按特殊规定执行。 (一)借款申请; (二)借款人有效的公司章程、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税务登记证明、贷款卡、验资报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等; (三)借款人近三年的年度财务报表和最近一期财务报表; (四)借款人流动资金用途的说明或证明材料(如商业合同、订单等文件); (五)贷款担保或其他保障措施证明资料; (六)我行要求的其他资料。 第七条办理流动资金贷款业务,经营机构授信调查人员应按照我行授信调查的有关规定进行授信调查,发起借款人、保证人的信用评级,并形成授信调查报告。授信调查报告主要内容包括:

交通银行信贷管理信息系统案例

中国计算机报/2006年/8月/7日/第B14版 专栏 交通银行信贷管理信息系统案例 中创软件 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曾经饱受信贷失控痛苦的银行业,对信贷风险的控制尤为严格。靠什么控制风险呢?是靠对责任人的严格要求,还是靠科学的方法?日渐成熟的银行,尝试过各种方法。在加强对信贷责任人管理的同时,银行高层日益重视现代信息技术在风险控制中的作用。因此,信贷管理信息系统成为不少银行信息化规划中的重点项目。我们特地选择了交通银行建设信贷管理信息系统的案例,希望能给正在建设或即将建设相关系统的银行提供借鉴。 中创软件推出的“银行信贷管理系统平台解决方案”,是基于中创软件自主创新的中间件技术,依托15年的金融应用开发背景,针对金融信贷管理领域的信息化应用现状及发展需求推出的。依据该方案,中创软件在交通银行成功实施了“交通银行信贷管理信息系统(简称CMIS)”。它是一个适合前台、中台、后台操作的信贷业务处理平台,是全行的信贷管理信息系统。该系统增强快速响应信贷流程变化的能力,提升了业务服务质量;实现了系统中大量信贷报表展现功能,可对复杂信贷业务数据报表进行灵活定制和展现;通过采用构件化开发方式,缩短了项目建设周期,降低了系统投资。 信贷管理涉及的业务流程,绝大多数都需要经过多级业务管理部门进行处理,流程复杂且跨度比较大。由于银行的金融信贷策略会受国家政策的调整、市场信息的变化,以及银行内部机制调整等因素影响,可能导致信贷审批过程的变化,这就要求交行信贷业务流程具有随需而变的能力,以及对交通银行的台账、风险管理、放款中心等业务系统产生的大量报表,具有快速、灵活展示的能力。 总体技术框架 交通银行信贷管理信息系统的体系结构主要分为:表示层、中间逻辑层、业务逻辑层和数据层。通过对体系结构的分析,可以看出交行信贷流程管理信息系统技术架构的主要支撑在于中间逻辑层,即业务流程服务引擎和中式报表服务引擎。 业务流程服务引擎 交行信贷管理信息系统解决方案首先向业务流程提供从定义、部署、运行到交互、分析的全生命周期服务,其次将人员和信息系统通过自动化的流程结合在一起,同时还能快速应对业务流程无论是资源配置还是控制结构上的变化,实现这些目标的核心是将流程逻辑从运行它们的应用中分离出来,管理流程参与者之间的关系,集成内部和外部的流程资源,并实时监控流程性能和运行状况。 中式报表服务引擎 报表服务引擎提供B/S环境下快速实现中西式复杂报表设计、部署、生成、展现、打印和管理的服务,真正作到了“中西合璧”,支持各种类型的复杂报表,支持“所见即所得”的图形化设计,支持报表开发的全过程零编程,支持证件和票据套打,适应多种平台及数据库环境,并可以跟应用无缝集成,快速构建图文并茂的报表应用。 功能模型 交通银行信贷管理信息系统业务功能主要包括:客户信息系统、客户授信额度系统、放款中心系统、风险资产管理系统、信贷台账系统、上报人民银行系统、公共控制系统等功能。 集中管理交行客户资料的子系统,任务是集中处理客户财务、非财务数据和集团客户关系信息,满足信贷业务对客户资料的需求,建立满足多种营销、管理、监督、分析需求的统一的公共

房地产开发贷款管理办法(DOC)

房地产开发贷款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我行房地产开发贷款操作与管理,有效防范贷款风险,根据《商业银行房地产贷款风险管理指引》、我行信贷政策以及国家法律法规和监管机关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房地产开发贷款,是指我行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房地产项目及其配套设施开发建设的贷款,包括住房开发贷款和商业用房开发贷款,不包括土地储备贷款、保障性住房开发贷款和棚户区改造业务。 住房开发贷款:指向房地产开发企业发放的用于商品住宅及其配套设施开发建设的贷款。 商业用房开发贷款:指向房地产开发企业发放的用于写字楼、商场、酒店、工业厂房、仓储用房等商业项目及其配套设施开发建设的贷款。 对商住两用开发项目,如住宅部分投资占总投资比例超过50%的(可按照住宅和商业的面积确定占比),则应纳入住房开发贷款范畴,否则纳入商业用房开发贷款管理。 1 / 22

房地产开发贷款的发放必须符合国家房地产发展总体方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总行信贷政策及相关规定,符合我行房地产行业信贷政策,优选客户和项目,防范业务风险。 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业务不在本办法规范范围,按照我行关于棚户区改造业务相关规定办理。 第三条房地产开发项目封闭管理是风险管理关键,分行须严格按照项目封闭管理要求,加强对贷款和销售回款“两款”的管理,按照本办法要求对贷款资金使用进行监控、监控销售进度、监控销售回款到我行并及时回收贷款。不能进行封闭管理、不能在我行开立回款专户并接受我行项目专户管理要求的,不得办理。 第四条房地产开发贷款用途为房地产项目及其配套设施开发建设,不得用于缴交土地出让金及其他用途。 第五条对经国土资源部门、建设主管部门查实具有囤积土地、囤积房源、捂盘惜售等违纪违规行为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对其发放贷款。 第六条房地产开发贷款原则上只能用于一级分行属地内的房地产开发项目,不得跨地区使用。对于大型优质房地产企业集团集中总部借款的,可采取项目所在地分行牵头、企业集团所在地分行参与组成行内银团方式办理。 2 / 22

邮储银行贷款业务发展情况汇报

邮储银行贷款业务发展情况汇报XX邮政储蓄银行依托行业特点,立足服务城乡、沟通三农,以发展县域经济为目标,不断完善服务功能,为XX经济发展助力添翼。自2008年9月开办信贷业务以来,在各级领导及同业的大力支持下,短短两年半的时间我行信贷业务得到了又好又快发展。现将2011年我行的信贷资金投放及信贷工作汇报如下:一、邮政储蓄银行信贷业务发展情况。 我行贷款已初具规模,截止到一季度末,我行各类贷款结余额达到1.5亿元,其中小额农商户短期经营贷款结余达到3500万元,个人住房按揭贷款结余达到1800万元,各类实体企业贷款结余达到9700万元。 我行贷款虽然开办时间短,但业务品种不断丰富,业务规模迅速扩张,贷款业务种类涉及农户、商户小额信用贷款、二手房贷款、个人商务贷款、小企业贷款、一手房按揭贷款、质押贷款三大类九个品种。一季度累计投放各类贷款达到8301.2万元,小额贷款受理472笔,实现资金投放2454.5万元;个人住房贷款受理26笔,实现投放387.7万元;企业贷款受理68笔,实现投放5459万元。 二、信贷产品介绍 目前我行开办的信贷产品有:小额贷款业务、个人商务贷款业务、个人二手房按揭贷款业务、小企业贷款业务。

1.小额贷款业务 产品介绍:小额贷款是我行开办的支持农、商户从事生产经营的额度较小的短期信贷品种,它具有无需抵押、方式灵活、速贷、零还的特点,是我行针对经营中的农商户扩大生产规模的短期贷款行为。 优惠条件:针对我行小额贷款客户的信用状况实行免息政策,对连续5个月正常偿还贷款本息,未出现逾期的客户,为其免除第六个月的利息,如果客户恪守信用按期偿就可以享受两个月的贷款免息。 2.个人商务贷款业务 产品介绍:个人商务贷款是我行为在我县范围内拥有经营实体,从事合法经营的企业主,提供的有抵押物的经营性中长期贷款品种。它具有额度高、期限长、随借随还的特点,是我行针对经营情况良好的企业提供高额的扩大再生产、周转性使用的中长期行为。 优惠条件:贷款利息低,严格按照央行基准利率制定执行;贷款额度高(最高额度500万元),期限长(额度有效期最长五年,贷款使用期最长可达十年),可随时取用,需时当天可使用;随借随还,贷款利息按天计算,减少开支。 3.个人二手房按揭贷款 产品介绍:个人二手房按揭贷款是我行为在我县购买二手房并产生过户交易的房产的个人,提供的长期按揭贷款,它是一种

农商银行金融机构股权质押贷款管理办法

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银行类金融机构股权质押贷款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农商银行(以下简称“本行”)业务发展和满足客户需要,更好地拓宽企业融资渠道,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等法律法规及本行有关信贷管理制度,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银行类金融机构股权(以下简称“银行股权”),是指本行认可的银行类金融机构非上市流通股权(上市流通股权质押按照《农商银行股票质押贷款管理办法》执行)。银行类金融机构股权质押贷款,是指借款人以本人或第三人依法取得并合法持有的本行认可的银行股权为质押的贷款。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借款人是指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事)业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 第二章贷款条件 第四条本行接受的银行股权包括(如有变化,将另行下文通知): (一)全国性大型商业银行:工行、中行、建行、农行、交行五家;

(二)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中信、招商、光大、民生、浦发、华夏、兴业、深发、广发、浙商、恒丰、渤海银行十二家; (三)城商行:四川省内的城商行、被银监部门批准可以在异地开设分支机构的四川省外的城商行; (四)农商行及农信系统:北京农商行、上海农商行、天津农商行、天津滨海农商行、重庆农商行、武汉农商行、深圳农商行,江苏、浙江、广东省的农商行。 超出该范围的,一律上报总行审批。 (按照《农商银行金融同业客户信用评级管理办法》评级在C级以上的银行类金融机构) 第五条用于提供担保的银行股权应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一)依法发行,出质人依法取得并持有,并符合本办法的第四条规定; (二)发行人(行)章程等内部规章、法律文件未对股权的质押、担保、转让做出限制或禁止性规定; (三)出质人应对其股权拥有完全的所有权与处分权。用于提供担保的股权应当是未设立质押、质押已解除或未向他人提供担保。 第六条借款人除具备《农商银行信贷管理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该具备以下条件:

银行个人贷款管理办法

ⅩⅩ银行个人贷款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全行个人贷款业务的管理和操作,完善内控制度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贷款通则》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中的个人贷款(以下简称贷款)是指向符合我行贷款条件的自然人发放的,用于借款人及其家庭消费、生产经营等用途的人民币贷款。 本办法中的特别贷款业务是指以借款人本人或第三人所有的我行储蓄存款、凭证式国债、电子式储蓄国债、保本型个人理财产品以及我行认可的其他金融机构签发的存单等作全额质押发放的个人贷款业务。除上述外的其他贷款业务称为一般贷款业务。 第三条贷款业务管理主要包括贷款受理、贷款调查、贷款审查审批、贷款发放、贷后管理等环节。 第四条贷款的发放、使用和管理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遵循安全性、效益性和流动性的原则。 第五条单个客户贷款实行最高额度管理。采用循环贷款授信的,在授信额度和期限内可循环使用贷款。采用自助方式放款的,在设定期限和额度范围内可自助循环发放贷款。

第六条经营机构负责贷款营销、受理、调查、放款审核、收贷收息、贷后检查维护等。业务管理部门负责营销管理、客户经理管理、档案管理、产品开发、业务培训等。信用风险管理部门负责贷款的审查审批、放款复核、五级分类、贷后管理的监督与预警、资产保全、信贷系统管理等。 第七条为鼓励信贷业务产品创新,分行在本办法规定范围内,可开展贷款业务的组合和创新,报总行批准后实施。 第二章贷款种类 第八条贷款按用途分类,分为个人消费性贷款和个人经营性贷款。 个人消费性贷款,指我行发放的借款人及其家庭用于购房、购车、购买大额消费品、装修、旅游、医疗、教育助学及其他消费性支出的个人贷款业务。 个人经营性贷款,指我行发放的个人及其家庭用于生产、经营的个人贷款业务。 第九条贷款按贷款期限不同,分为短期贷款、中期贷款和长期贷款。 短期贷款,系指贷款期限在1年(含)以内的贷款。 中期贷款,系指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5年(含)以下的贷款。 长期贷款,系指贷款期限在5年以上的贷款。 第十条贷款按担保方式不同,分为抵押贷款、质押贷款、保证贷款和信用贷款。

信贷信息系统管理

20.1概述 20.1.1定义 20.1.2目的 20.1.3系统运行环境 20.1.4用户管理 20.1.5系统主要功能框架20.2系统的主要功能 20.2.1客户资料信息 20.2.2信用限额设定 20.2.3授信额度管理 20.2.4授信额度登记 20.2.5合同协议信息 20.2.6放款及帐务处理 20.2.7贷后管理记录 20.2.8资产清分记录 20.2.9监测提示功能 20.2.10查询功能 20.2.11综合报表 20.3安全管理

20.1概述 20.1.1定义 本章的信贷信息系统仅指对公信贷业务系统。对公信贷业务系统(下称“系统”)是我行以对公信贷资产业务信息管理为主要内容,以支持信贷业务放款操作为主线,面向全行信贷业务的应用操作系统。 20.1.2目的 (1)系统为全行信贷资产业务管理的重要信息来源,不但为我行报表统计、流程控制、质量监测、综合分析提供了大量基础数据,而且还满足了 人民银行、银监会、上市审计等外部机构的数据需要,为进一步实现 数据仓库的数据挖掘打下基础。 (2)系统与会计系统前、后台业务处理的无缝联接,流程化处理过程,为全行信贷业务流程的统一提供平台,为放款中心防范放款操作性风险 提供控制手段,为管理决策提供可靠及时的后台管理信息。 (3)系统提供行内其他业务管理部门的数据共享和接口,为全行后台信息管理一体化提供前提条件。如:与人民银行咨询登记系统接口,与行 内客户评级系统、资金定价系统实现数据共享等。 20.1.3系统运行环境 系统在400主机上运行,严格与办公系统网络分离,用户通过终端微机登录400主机,进行信贷业务数据输入,实时查询及会计账务处理等日常工作过程。报表输出及历史数据查询则通过数据仓库来完成。 20.1.4用户管理 (1)信贷业务系统用户分为信贷用户和会计用户。总、分行要指定专人负责系统的用户管理。总行信贷管理部、会计部、信息技术部负责总行

某银行房地产开发贷款管理办法[2020年最新]

ⅩⅩ银行房地产开发贷款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房地产管理,规范贷款行为,防范贷款风险,提高信贷资产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 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项目融资业务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 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房地产开发贷款是指对房地产开 发企业发放的,用于住房、商业用房及其配套设施建设的贷款。 第三条发放房地产开发贷款必须符合国家的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总行相关规定,坚持安全性、流动 性和效益性原则。 第四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实行名单制。对未列入名单的开发企业,不得为其办理房地产开发贷款业务。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ⅩⅩ银行各分支机构。 第二章贷款种类和条件 第六条贷款种类。房地产开发贷款的种类主要包括住房开发贷款、商业用房开发贷款和综合用房开发贷款。 (一)住房开发贷款,是指银行向房地产开发企业发放

的用于住房及其配套设施建设的贷款。 (二)商业用房开发贷款,是指银行向房地产开发企业 发放的用于写字楼、商场和宾馆(酒店)及其配套设施等商 用项目建设的贷款。 (三)综合用房开发贷款,是指银行向房地产开发企业 发放的用于商住两用房及其配套设施等综合性用房项目建 设的贷款。 第七条借款人条件。借款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企业法人; (二)取得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地产开发企业 资质等级证书,并办理年检手续; (三)产权清晰、法人治理结构健全、经营管理规范、 财务状况良好; (四)在我行开立基本存款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 (五)评定的信用等级符合总行要求; (六)信用良好,具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七)贷款人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八条贷款项目条件。贷款项目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已纳入国家或地方建设开发计划,其立项或备案 文件合法、完整、真实、有效; (二)土地全部价款已交清,无任何法律纠纷; (三)具备《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最新-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信贷业务管理的通知精品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信贷业务管理的通知 请欣赏《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信贷业务管理的通知》中国人民银行各分行、营业管理部,各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 为进一步落实房地产信贷政策,防范金融风险,促进房地产金融健康发展, 现就加强房地产信贷业务管理的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房地产开发贷款管理、引导规范贷款投向 房地产开发贷款对象应为具备房地产开发资质、信用等级较高、没有拖欠工程款的房地产开发企业。 贷款应重点支持符合中低收入家庭购买能力的住宅项目,对大户型、大面积、高档商品房、别墅等项目应适当限制。 对商品房空置量大、负债率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要严格审批新增房地产开发贷款并重点监控。 各商业银行应严格执行《建设部、国家计委、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中国人 民银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 若干意见》建住房[2019]217号,对未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的项目,不得发放任何形式的贷款。 商业银行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申请的贷款,只能通过房地产开发贷款科目发放,严禁以房地产开发流动资金贷款及其他形式贷款科目发放。 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已发放的非房地产开发贷款,各商业银行按照只收不放的原则执行。 房地产开发企业申请银行贷款,其自有资金指所有者权益应不低于开发项目 总投资的30%。 商业银行发放的房地产贷款,只能用于本地区的房地产项目,严禁跨地区使用。 二、严格控制土地储备贷款的发放 各商业银行应规范对政府土地储备机构贷款的管理,在《土地储备机构贷款管理办法》颁布前,审慎发放此类贷款。 对土地储备机构发放的贷款为抵押贷款,贷款额度不得超过所收购土地评估 价值的70%,贷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年。 商业银行不得向房地产开发企业发放用于缴交土地出让金的贷款。

邮储银行小企业贷款业务简介

邮储银行小企业贷款业务简介 一、贷款对象: 经营年限一年以上,原则上资产总额在人民币1000万元以下或年销售额在人民币5000万元以下的各类企业(不含个体工商户)。 二、产品要素: 1、贷款产品:小企业贷款根据客户融资用途的不同分为小企业流动资金贷款和小企业固定资产贷款。 (1)、小企业流动资金贷款具体细分为:货物采购贷款、应付账款支付贷款、工程垫资贷款、债务置换贷款等。 (2)、小企业固定资产贷款具体细分为:厂房购建贷款、设备购置贷款等。 2、贷款额度:综合考虑借款人的资信状况、财务状况以及抵押物评估价值等确定。单户最高额度为人民币500万元。 3、贷款期限:小企业授信期限最长不超过4年,客户在授信有效期前2年内可申请额度项下单笔贷款。小企业流动资金单笔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小企业固定资产单笔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4、贷款利率:根据客户信用等级、还款方式等具体情况,实行差别化定价。(一般为基准利率上浮5%~30%) 5、还款方式: (1)、等额本息还款法:即在贷款期限内按月等额偿还贷款本息。 (2)、按月还息,到期一次性还本还款法:即在贷款期限内按月偿还贷款利息,贷款到期时一次性偿还贷款本金。 (3)、阶段性等额本息还款法:即在贷款宽限期内只偿还利息,超过宽限期后按月等额偿还贷款本息,宽限期最长不超过6个月。

6、担保方式:目前可以用借款企业、企业主个人或其它第三方拥有完全产权的商品房住宅、商业物业、工业厂房(以上含国有土地使用权)、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为抵押,今后将逐步扩大到应收账款质押、存货质押; 7、抵押率:根据抵押物性质及客户信用等级的不同,对抵押率进行差别化调整。其中商品房为70%~90%;别墅为50%~70%;商业物业为60%~80%;工业厂房为50%~70%;国有土地使用权为60%~80%。 三、申请贷款所需资料: (一)、基础类材料: 1、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贷款卡、开户许可证、特殊行业生产经营许可证或企业资质等级证书(若有); 2、公司章程及历次验资报告; 3、法定代表人、企业实际控制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婚姻状况证明、财务负责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有效身份证件(若授权他人办理贷款手续); 5、近三年财务报告(含报表附注与说明及审计报告(若有)),最近3个月的财务报表;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提交自成立以来的年度财务报告和最近3个月的财务报表; 6、近两年各季度的增值税、所得税纳税申报表; 7、近一年的主要银行账户对账单; 8、经营场所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协议书; 9、我行要求提供的其他基础类材料(如:存在关联企业的,应提供企业组织结构图)。 (二)、抵押类材料:

银行固定资产贷款管理办法

银行固定资产贷款管理办法

xx银行固定资产贷款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xx银行(以下简称:“本行”)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项目融资业务指引》及本行信贷管理基本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固定资产贷款,是指本行遵循依法合规、审慎经营原则,向企(事)业法人或国家规定可以作为借款人的其他组织发放的,用于借款人固定资产投资的本外币贷款。 第三条固定资产贷款按区域、行业及贷款品种等实行限额管理,且应约定明确、合法的用途及按照约定检查、监督贷款使用,防止贷款被挤占挪用。 第四条小企业固定资产贷款贷款原则上参照本办法执行,对本行无须承担任何信用风险责任的包括委托贷款不执行本办法。 第二章贷款分类与额度 第五条固定资产贷款按照贷款用途分为基

本建设贷款、技术改造贷款和房地产开发贷款等。 第六条不以用途划分的贷款产品,贷款用于或部分用于借款人固定资产投资的,应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办理贷款发放和支付。 第七条固定资产贷款纳入对借款人及其所在集团客户的综合授信额度管理。 第八条在满足固定资产贷款的前提下,可以串用固定资产额度办理银行承兑汇票、付款保函,短期授信业务用途与固定资产贷款额度相同的短期授信业务到期可以用固定资产贷款偿还。 第三章贷款条件、用途、金额与期限 第九条借款申请人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依法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事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 (二)持有经年检合格的贷款卡; (三)借款申请人及项目发起人无重大不良记录; (四)在本行辖内经营机构开立存款账户; (五)具备贷款项目的投资主体资格和经营资质(发起人具备亦可); (六)本行要求的其他的客户准入标准。 第十条固定资产贷款项目应满足以下条件:

银行信贷管理信息系统分析

管理信息系统课程设计

目录 1 引言 (3) 2 国内外研究现状 (5) 2.1 国外研究现状 (5) 2.2 国内研究现状 (6) 3 初步调查 (8) 4 可行性分析 (8) 4.1 管理上的可行性研究 (9) 4.2 技术上的可行性研究 (9) 4.3 经济上的可行性 (9) 4.4 社会上的可行性 (10) 5 项目开发计划 (10) 6 详细调查 (10) 6.1 组织结构调查 (10) 6.2 管理功能调查 (11) 6.3 现有业务流程图和数据流程图 (11) 6.3.1 业务流程图 (12) 6.3.2 数据流程图 (13) 6.4 数据字典 (14) 6.4.1 数据项 (14) 6.4.2 数据流描述 (17) 6.4.3 数据存储 (21) 6.4.4 处理逻辑 (21) 6.4.5 外部实体 (22) 7 参考文献 (23)

1 引言 目前,银行业正处在以客户为中心,以市场为向导的激烈竞争时代,信贷业务作为银行的主要业务之一,是银行电子化建设的主要组成部分。针对目前金融改革的不断深入、银行间的竞争日益激烈等现状,对银行的信贷管理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何应用先进的计算机网络技术跟踪、预测银行客户的发展动向,最大限度地挖掘客户信息的潜在价值,并利用这些信息来改进银行服务,提高竞争能力,防范和化解信贷风险,如何由以往的单一的贷款账务管理转变为以客户为中心的信息化管理,如何将信息共享处理,提高贷款质量,减少贷款风险,实现信贷业务的集约化经营、科学化管理、对增强信贷资产的安全性,提高信贷管理水平,规范业务流程,加强信贷预测和决策的科学性,是银行决策层极需要解决的重大问题。与其同时,银行信贷业务作为银行的核心盈利业务,其重要性不言喻。信贷业务作为银行的主要业务之一,是银行电子化建设的主要组成部分。针对目前金融改革的不断深入、银行间的竞争日益激烈等现状,对银行的信贷管理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加大信贷资产的监管将起到极大的积极作用。然后加大监管则需要对大量的信息资料进行处理、加工,这对以往半手工半电脑的信贷管理模式有所不同。 信贷综合管理系统既是信贷业务操作与信息处理,又是管理分析决策支持系统。因此,系统的业务需求本着适应现行信贷业务操作规范、满足信贷管理要求、兼顾未来业务发展的原则,将易初信贷综合管理系统改造成具有前瞻性的开放式、易维护、操作简捷的应用管理系统。 系统改造的业务需求牢牢把握银行信贷工作的经营思想,以信贷业务操作流程为基础,以数据库、数据仓库为有形载体,以信贷管理规章制度为依据,以适应信贷经营管理体制改革为出发点,通过本系统支持并推行新的信贷经营理念,实现贷款管理方式的根本性变革,为高层宏观决策提供有效的信息支持和决策支持。 系统在借鉴并吸收国内外成功银行成熟经验的基础上,以国际先进水平为标尺,规划设计注重前瞻性和开放性,确保该系统始终保持国内绝对领先地位。 系统不仅能够完全满足现有信贷业务的需要,还充分考虑信贷业务未来发展的需要,不断提高自身的兼容性和易扩展性,使之具有较强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适应银行今后信贷经营管理体制的改革和结构调整的需要,配合银行经营战略和经营重心的重大调整。 系统以集中式数据库和数据仓库为依托,以提高信贷资产质量和效益为目标,集授权、授信、信用等级评定为一体、防范利率性风险、流动性风险、关联性风险,实现刚性控制与分类管理的有机结合。

房地产项目开发贷款操作流程

房地产项目开发贷款操作流程(完整版) 一、开发贷款定义 房地产开发类贷款是指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发放的,用于房屋建造、土地开发过程中所需的贷款。 二、借款主体 经房地产开发行业主管部门批准设立,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并已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房地产开发企业。 三、贷款条件 1.必须经国家房地产业主管部门批准设立,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注册登记,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通过年检,取得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等级证书的房地产开发企业。 2.具有贷款卡,在银行开立基本账户或一般账户。 3.开发项目与其资质等级相符。 4.项目开发手续文件齐全、完整、真实、有效,应取得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开(施)工许可证,按规定缴纳土地出让金。 5.项目的实际功能与规划用途相符,能有效满足当地住宅市场的需求,有良好的市场租售前景。 6.项目的工程预算、施工计划符合国家和当地政府的有关规定,工程预算总投资能满足项目完工前由于通货膨胀及不可预见等因素追加预算的需要。 7.贷款用途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和政策。

8.项目资本金应达到项目预算总投资的35%以上,并须在银行贷款到位之前投入项目建设。 四、贷款所需材料 (一)基本材料 1.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和建设管理部门核准的资质证明; 2.法人代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4.企业贷款卡; 5.财政部门或会计(审计)事务所核准的前三个年度财务报表和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提交自成立以来的年度审计报告和近期报表; 6.公司章程(原件及复印件); 7.验资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8.法定代表人证明、签字样本; 9. 企业董事会成员和主要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名单和签字样本; 10. 若客户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合资合作企业或承包经营企业,要求提供董事会或发包人同意的决议或文件(原件); 11.贷款由被委托人办理的需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 12.其他所需材料。 (二)贷款项目材料 1.国有土地出让合同; 2.国有土地使用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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