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食品认证申报材料

绿色食品认证申报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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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绿色食品认证材料(完整版本)

绿色食品认证材料

目录

一、绿色食品标志申请书二、企业及生产情况调查表

三、保证执行绿色食品标准和规范的声明四、绿色食品生产技术规程五、绿色食品质量控制体系 1、绿色食品质量控制措施 2、基地示意图和基地环境概况3、公司加农户的收购合同和农户清单 4、基地管理制度 5、质量管理手册六、产品预包装设计样

七、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产品注册商标(复印件) 八、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现场检查照片、化肥、农药包装照片、添加剂照片等等)

绿色食品标志使用申请书

申请单位

申请日期年月日 (盖章)

说明

1. 随申请书须报以下材料:

(1)《企业及生产情况调查表》。

(2)产品或产品原料产地的《农业环境质量监测报告》(附监测点分布图)及农业环境质量现状评价。 (3)由省级或省级以上食品质量监督检验部门出具的一年之内的《产品质量检验报告》,执行企标的附报企业标准。 (4)《商标注册证》的复印件。

(5)企业生产技术规程及质量管理手册。 (6)省绿办考察报告。

2. 申请书及附报材料(1)、(2)复印无效。

3. 填写材料时须字迹整洁、术语规范、印章清晰。

4. 所有表格的栏目不得空缺,不填写的须说明理由。

5. 填表人须亲自签名盖章,对所填内容负法律责任。

篇二:绿色食品认证程序和认证所需材料

绿色食品认证程序

绿色食品认证程序

为规范绿色食品认证工作,依据《绿色食品标志管理办法》,制定本程序。凡具有绿色食品生产条件的国内企业均可按本程序申请绿色食品认证。境外企业另行规定。

1. 认证申请

1.1 申请人向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及其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绿色食品办公室、绿色食品发

展中心(以下简称省绿办)领取《绿色食品标志使用申请书》、《企业及生产情况调查表》及有关资料,或从中心网站(网

址: https://www.360docs.net/doc/2f19355195.html, )下载。

1.2 申请人填写并向所在省绿办递交《绿色食品标志使用申请书》、《企业及生产情况调查表》及以下材料:

(1)保证执行绿色食品标准和规范的声明

(2)生产操作规程(种植规程、养殖规程、加工规程)

(3)公司对“基地+农户”的质量控制体系(包括合同、基地图、基地和农户清单、管理制度)

(4)产品执行标准

(5)产品注册商标文本(复印件)

(6)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7)企业质量管理手册

(8)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通过体系认证的,附证书复印件)

2. 受理及文审

2.1 省绿办收到上述申请材料后,进行登记、编号, 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请认证材料的审查工作,并向申请人发出《文审意见通知单》,同时抄送中心认证处。

2.2 申请认证材料不齐全的,要求申请人收到《文审意见通知单》后10个工作日提交补充材料。

2.3申请认证材料不合格的,通知申请人本生长周期不再

受理其申请。

2.4 申请认证材料合格的,执行第3条。

3. 现场检查、产品抽样

3.1省绿办应在《文审意见通知单》中明确现场检查计划,并在计划得到申请人确认后委派2名或2名以上检查员进行现场检查。

3.2检查员根据《绿色食品检查员工作手册》(试行)和《绿色食品产地环境质量现状调查技术规范》(试行)中规定的有关项目进行逐项检查。每位检查员单独填写现场检查表和检查意见。现场检查和环境质量现状调查工作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向省绿办递交现场检查评估报告和环境质量现状调查报告及有关调查资料。

3.3现场检查合格,可以安排产品抽样。凡申请人提供了近一年内绿色食品定点产品监测机构出具的产品质量检测报告,并经检查员确认,符合绿色食品产品检测项目和质量要求的,免产品抽样检测。

3.4 现场检查合格,需要抽样检测的产品安排产品抽样:

3.4.1当时可以抽到适抽产品的,检查员依据《绿色食品产品抽样技术规范》进行产品抽样,并填写《绿色食品产品抽样单》,同时将抽样单抄送中心认证处。特殊产品(如动物性产品等)另行规定。

3.4.2当时无适抽产品的,检查员与申请人当场确定抽样计

划,同时将抽样计划抄送中心认证处。

3.4.3申请人将样品、产品执行标准、《绿色食品产品抽样单》和检测费寄送绿色食

品定点产品监测机构。

3.5现场检查不合格,不安排产品抽样。

4. 环境监测

4.1绿色食品产地环境质量现状调查由检查员在现场检查时同步完成。

4.2经调查确认,产地环境质量符合《绿色食品产地环境质量现状调查技术规范》规定的免测条件,免做环境监测。

4.3 根据《绿色食品产地环境质量现状调查技术规范》的有关规定,经调查确认,必要进行环境监测的,省绿办自收到调查报告2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绿色食品定点环境监测机构进行环境监测,同时将通知单抄送中心认证处。

4.4定点环境监测机构收到通知单后,40个工作日内出具环境监测报告,连同填写的《绿色食品环境监测情况表》,直接报送中心认证处,同时抄送省绿办。

5. 产品检测

绿色食品定点产品监测机构自收到样品、产品执行标准、《绿色食品产品抽样单》、检测费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检测工作,出具产品检测报告,连同填写的《绿色食品产品检测情况表》,报送中心认证处,同时抄送省绿办。

6. 认证审核

6.1省绿办收到检查员现场检查评估报告和环境质量现状调查报告后,3个工作日内签署审查意见,并将认证申请材料、检查员现场检查评估报告、环境质量现状调查报告及《省绿办绿色食品认证情况表》等材料报送中心认证处。

6.2中心认证处收到省绿办报送材料、环境监测报告、产品检测报告及申请人直接寄送的《申请绿色食品认证基本情况调查表》后,进行登记、编号,在确认收到最后一份材料后2个工作日内下发受理通知书,书面通知申请人,并抄送省绿办。

6.3 中心认证处组织审查人员及有关专家对上述材料进行审核,20个工作日内做出审核结论。

6.4 审核结论为“有疑问,需现场检查”的,中心认证处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现场检查计划,书面通知申请人,并抄送省绿办。得到申请人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派检查员再次进行现场检查。

6.5审核结论为“材料不完整或需要补充说明”的,中心认证处向申请人发送《绿色食品认证审核通知单》,同时抄送省绿办。申请人需在20个工作日内将补充材料报送中心认证处,并抄送省绿办。

6.6审核结论为“合格”或“不合格”的,中心认证处将认证材料、认证审核意见报送绿色食品评审委员会。

7. 认证评审

7.1 绿色食品评审委员会自收到认证材料、认证处审核意见后10个工作日内进行全面评审,并做出认证终审结论。

7.2 认证终审结论分为两种情况:

(1)认证合格

(2)认证不合格

7.3 结论为“认证合格”,执行第 8条。

7.4 结论为“认证不合格”,评审委员会秘书处在做出终审结论 2个工作日内,将《认证结论通知单》发送申请人,并抄送省绿办。本生产周期不再受理其申请。

8. 颁证

8.1 中心在5个工作日内将办证的有关文件寄送“认证合格”申请人,并抄送省绿办。申请人在60个工作日内与中心签定《绿色食品标志商标使用许可合同》。

8.2 中心主任签发证书。

申报材料清单

发布者:管理员发布日期:2006年12月12日来源:中心认证处作者:

申报材料清单

申请人向所在省绿办提出认证申请时,应提交以下文件,每份文件一式两份,一份省绿办留存,一份报中心 :

1. 《绿色食品标志使用申请书》

2. 《企业及生产情况调查表》

3. 保证执行绿色食品标准和规范的声明

4. 生产操作规程(种植规程、养殖规程、加工规程)

5. 公司对“基地 +农户”的质量控制体系(包括合同、基地图、基地和农户清单、管理制度)

6. 产品执行标准

7. 产品注册商标文本(复印件)

8. 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9. 企业质量管理手册

对于不同类型的申请企业,依据产品质量控制关键点和生产中投入品的使用情况,还应分别提交以下材料:

1. 矿泉水申请企业,提供卫生许可证、采矿许可证及专家评审意见复印件;

2. 对于野生采集的申请企业,提供当地政府为防止过渡采摘、水土流失而制定的许可采集管理制度;

3. 对于屠宰企业,提供屠宰许可证复印件;

4. 从国外引进农作物及蔬菜种子的,提供由国外生产商出具的非转基因种子证明文件原件及所用种衣剂种类和有效成份的证明材料;

5. 提供生产中所用农药、商品肥、兽药、消毒剂、渔用药、食品添加剂等投入品的产品标签原件;

6. 生产中使用商品预混料的,提供预混料产品标签原件及生产商生产许可证复印件;使用自产预混料(不对外销售),且养殖方式为集中饲养的,提供生产许可证复印件;使用自

产预混料(不对外销售),但养殖管理方式为“公司 +农户”的,提供生产许可证复印件、预混料批准文号及审批意见表复印件; 7. 外购绿色食品原料的,提供有效期为一年的购销合同和有效期为三年的供货协议,并提供绿色食品证书复印件及批次购买原料发票复印件;

8. 企业存在同时生产加工主原料相同和加工工艺相同(相近)的同类多系列产品或平行生产(同一产品同时存在绿色食品生产与非绿色食品生产)的,提供从原料基地、收购、加工、包装、贮运、仓储、产品标识等环节的区别管理体系;

9. 原料(饲料)及辅料(包括添加剂)是绿色食品或达到绿色食品产品标准的相关证明材料;

10. 预包装产品,提供产品包装标签设计样。

篇三:绿色食品申请认证指南

绿色食品申请认证指南

第一章绿色食品概念

第一节定义

第二节注册商标图形及文字

第三节必须具备的四个条件

第二章申请主体、产品要求

第一节申请主体的基本要求

第二节哪些产品可以申请使用绿色食品标志

第三章申请认证程序

第四章材料目录及编制要求

第一节总体要求

第二节《绿色食品标志使用申请书》、《企业及生产情况调查表》填写规范第三节文字材料目录及要求

第四节其它材料要求

第五章申请使用绿色食品标志的有关费用

第六章绿色食品标准目录

第七章申请认证指南附件下载

第一章绿色食品概念

第一节定义

绿色食品是指遵循可持续发展原则,按照特定生产方式生产,经专门机构认定,许可使用绿色食品商标标志的无污染安全、优质、营养类食品。

第二节注册商标图形及文字

绿色食品标志由三部分组成,即上方的太阳、下方的叶片和中心的蓓蕾,象征自然生态;颜色为绿色,象征着生命、农业、环保;图形为正圆形,意为保护。绿色食品中文标准字体、字形已注册,用者不可再作修改。标志图形、中、英文文字及三者的任意组合已由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注册为质量证明商标。

第三节必须具备的四个条件

一是产品或产品原料产地必须符合绿色食品生态环境质量标准

二是农作物种植、畜禽饲养、水产养殖及食品加工必须符合绿色食品生产操作规程

三是产品必须符合绿色食品产品标准

四是产品的包装、贮运必须符合绿色食品包装贮运标准

第二章申请主体、产品要求

第一节申请主体的基本要求

申请人必须是企业法人,社会团体、民间组织、政府和行政机构等不可作为绿色食品申请人。同时,还要求申请人具备以下条件:

1、具备绿色食品生产的环境条件和技术;

2、生产具备一定规模,具有较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和较强的抗风险能力;

3、加工企业须生产经营一年以上方可申请。

4、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作为申请人:

(1)与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及各级绿色食品委托管理机构有经济和其它利益关系的;

(2)可能引致消费者对产品(原料)的来源产生误解或不信任的企业,如批发市场、粮库等

(3)纯属商业经营的企业(如百货大楼、超市等)。

第二节哪些产品可以申请使用绿色食品标志

绿色食品标志,是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1996年11月7日经国家工商局商标局核准注册的我国的第一例证明商标。

其核定使用的商品范围极为广泛,在1类的肥料上,注册了图形商标;在2类的食品着色剂上注册了文字、图形、英文以及组合共四件商标;在3类的香料上、5类的婴儿食品上注册了四个商标,并在29 类肉类、煮熟的水果、蔬菜、果冻、果

酱等,30类的糖、咖啡、面包、糕点、蜂蜜、糖调味香料,31类水果、蔬菜、种子、饲料,32类啤酒、饮料,33类含酒精的饮料进行了全类注册。据不完全统计、讫今为止“绿色食品”证明商标现已在八类1000多种食品上核准注册33件证明商标。

概况地说,可以申请使用绿色食品标志的一类是食品, 比如粮油、水产、果品、饮料、茶叶、畜禽蛋奶产品等。包括:

(1) 按国家商标类别划分的第5、29、30、31、32、33类中的大多数产品均可申请认证;

(2)以“食”或“健”字登记的新开发产品可以申请认证;

(3)经卫生部公告既是药品也是食品的产品可以申请认证;

(4)暂不受理油炸方便面、叶菜类酱菜(盐渍品)、火腿肠及作用机理不甚清楚的产品(如减肥茶)的申请;

(5)绿色食品拒绝转基因技术。由转基因原料生产(饲养)加工的任何产品均不受理。

另一类是生产资料,主要是指在生产绿色食品过程中的物

质投入品,比如农药、肥料、兽药、水产养殖用药、食品添加剂等等

具备一定生产规模、生产设施条件及技术保证措施的食品生产企业和生产区域还可以申报绿色食品基地。

第三章申请认证程序

一、申请认证企业向市、县(市、区)绿色食品办公室(以下简称绿办),或向省绿色食品办公室索取,或从网站(https://www.360docs.net/doc/2f19355195.html,)下载《江苏绿色食品申请表格》(附件1)填写,经市、县(市、区)绿办审核盖章后报省绿办。

二、市、县(市、区)绿办指导企业做好申请认证的前期准备工作,并对申请认证企业进行现场考察和指导,明确申请认证程序及材料编制要求,并写出考察报告报省绿办。省绿办酌情派员参加。

三、企业按照要求准备申请材料,根据《绿色食品现场检查项目及评估报告》(附件2)自查、草填,并整改,完善申请认证材料;市、县(市、区)绿办对材料审核(市、县绿办审核表见附件3),并签署意见后报省绿办。

四、省绿办收到市、县(市、区)的考察报告、审核表及企业申请材料后,审核定稿,通知企业填写《绿色食品标志使用申请书》、《企业及生产情况调查表》(附件4、5)正表。企业完成6套申请认证材料(企业自留1套复印件,报市、县绿办各1套复印件,省绿办2套复印件,中国绿色食品发

展中心1套原件)和文字材料软盘,报省绿办。

五、省绿办收到申请材料后,登记、编号,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下发《文审意见通知单》(附件6)同时抄传中心认证处,说明需补报的材料,明确现场检查和环境质量现状调查计划。企业在10个工作日内提交补充材料。

六、现场检查计划经企业确认后,省绿办派2名或2名以上检查员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现场检查和环境质量现状调查,并在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向省绿办提交《绿色食品现场检查项目及评估报告》、《绿色食品环境质量现状调查报告》。

七、检查员在现场检查过程中同时进行产品抽检和环境监测安排,产品检测报告、环境质量监测和评价报告由产品检测和环境监测单位直接寄送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同时抄送省绿办。对能提供由定点监测机构

出具的一年内有效的产品检测报告的企业,免做产品认证检测;对能提供有效环境质量证明的申请单位,可免做或部分免做环境监测。

八、省绿办将企业申请认证材料(含《绿色食品标志使用申请书》、《企业及生产情况调查表》及有关材料)、《绿色食品现场检查项目及评估报告》、《绿色

食品环境质量现状调查报告》、《省绿办绿色食品认证情况表》报送中心认证处;申请认证企业将《申请绿色食品认证基本情况调查表》(附件7)报送中心认证处。

九、中心对申请认证材料做出:“合格”、“材料不完整或需补充说明”、“有疑问,需现场检查”、“不合格”的审核结论,书面通知申请人,同时抄传省绿办。省绿办根据中心要求指导企业对申请认证材料进行补充。

十、对认证终审结论为“认证合格”的申请企业,中心书面通知申请认证企业在60个工作日内与中心签定《绿色食品标志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同时抄传省绿办。

十一、申请认证企业领取绿色食品证书。

第四章材料目录及编制要求

第一节总体要求

一、要求申请人用钢笔、签字笔正楷如实填写《绿色食品标志使用申请书》、《企业及生产情况调查表》,或用A4纸打印,字迹整洁、术语规范、印章清晰;一份《绿色食品标志使用申请书》和《企业及生产情况调查表》只能填报一个产品。

二、所有表格栏目不得空缺,如不涉及本项目,应在表格栏目内注明“无”;如表格栏目不够,可附页,但附页必须加盖公章;

三、申请认证材料应装订成册,编制页码,并附目录

第二节

《绿色食品标志使用申请书》、《企业及生产情况调查表》填写规范

一、产品名称

“产品名称” 栏应填写商品名(即产品包装上的名称),不可将一类产品(如蔬菜、水果、茶叶等)作为申请认证产品名称;对于原料配方基本一致,且加工工艺相同或相近的系列加工产品(如系列大米、系列冰淇淋等)或同一产品申请在多个商标

上使用的,可以以系列产品名称填写一份申请书,但在表一后要附报系列产品清单(包括产品名称、商标、申请认证产量和包装规格);一栏内不可多个产品混填。

二、申请认证产量应以“kg”或“吨”为单位

三、“表一原料供应形式”栏

该栏主要填写申请认证企业与生产基地或原料供应单位间的关系,分3种形式:

1、申请认证企业本身是原料生产单位,如农场、果园等,填写“自给”;

2、申请认证企业有稳定基地,基地负责组织农户生产,填写“公司+基地+农户”、”协议供应”、“订单农业”等形式;

3、从企业购买原料,填写“合同供应”。

对于畜禽、水产类申请认证企业,原料的供应包括两部分,即畜禽、水产品供

应单位,饲料(饵类)供应单位。

四、“表二农药与肥料使用情况”

1、填写单位。该表由原料生产单位填写、加盖公章并负责。省、市、县级农

技服务部门不可作为填写单位;

2、“主要病虫害”一栏填写当年发生的病、虫、草害;

3、“农药、肥料使用情况”栏填写当年使用情况;

4、对于大田作物(包括蔬菜),农药“每次用量”单位应用g(mg)/亩或l(ml)/亩,不得用稀释倍数;对于果树、茶叶类,用稀释倍数;拌种用药单位以“g(ml)/kg

种子(或‰)”表示;

5、每项必须填写,不得涂改(如属笔误,进行杠改);

6、该表不可多个产品混填。

五、“表三畜(禽、水)产品饲养(养殖)情况表”

1、填写单位。该表由饲养(养殖)单位填写、加盖公章并负责。省、市、县级

畜牧、兽医(水产)服务部门不可作为填写单位;

2、“饲料构成情况”栏应根据不同饲养阶段构成情况分别填写。“成份名称”栏应将全部饲料成份(包括预混料及具体配方)全部列出,不得用“其它”等含糊字样;比例填写用百分数(,)表示,依据用量大小,从大到小填写;“来源”详细填写,不可用“外购”、“来自基地”等含糊术语。

3、“药剂使用情况”栏应详细填写所用药剂(包括疫苗、消毒剂)的使用情况;“使用量”单位用“mg(万单位)/kg或g(mg)/l”;

4、每项必须填写,不得涂改(如属笔误,进行杠改);

5、该表不可多个产品混填。

六、“表四加工产品生产情况”

1、填写单位。该表由负责产品生产加工的单位填写、盖章并负责;

2、执行标准。有绿色食品产品标准的,须执行绿色食品产品标准;

3、“原料基本情况”栏“名称”项应全部列出,按用量大小,由大到小填写;“比例”用百分数(,)表

简述绿色食品的认证程序

简述绿色食品的认证程序 简述绿色食品的认证程序 绿色食品是指通过生产、加工、运输和销售等环节,不使用化学合成农药、化肥、生长激素等有害物质,不使用基因工程技术,不违反环境保护法规和动物保护法规,以及符合相关标准和规定的食品。为了保障消费者的健康和安全,绿色食品需要进行认证。 一、绿色食品认证的目的 1. 保障消费者健康:绿色食品认证可以确保产品不含有害物质,符合安全标准。 2. 促进可持续发展:绿色食品认证可以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3. 增强企业竞争力:获得绿色食品认证可以提高企业产品质量和信誉度,增强市场竞争力。 二、绿色食品认证机构

国家相关部门授权的机构是进行绿色食品认证的唯一机构。在中国, 国家相关部门授权的机构包括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环境与可持续发展 研究所、中国农业大学、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等。 三、绿色食品认证的标准 1. 绿色食品生产标准:绿色食品生产标准是指在生产过程中,禁止使 用化学合成农药、化肥、生长激素等有害物质,不使用基因工程技术,符合环境保护和动物保护法规的标准。 2. 绿色食品质量标准:绿色食品质量标准是指在产品质量方面,符合 国家相关法规和标准的要求。 3. 绿色食品安全标准:绿色食品安全标准是指在产品安全方面,符合 国家相关法规和标准的要求。 四、绿色食品认证程序 1. 申请认证:企业首先需要向认证机构提交申请材料,包括企业基本 情况、生产设备、原材料采购渠道等信息。 2. 审核评估:认证机构会对企业进行现场审核评估,查看企业是否符 合绿色食品认证要求。

3. 报告编制:审核评估结束后,认证机构会编制审核报告,并将报告 交给企业进行审查确认。 4. 认证决定:企业确认审核报告无误后,认证机构会根据评估结果作 出认证决定。 5. 发放证书:认证机构会向企业发放绿色食品认证证书,标志着企业 已经获得了绿色食品认证。 五、绿色食品认证的有效期和监督管理 1. 有效期:绿色食品认证的有效期为三年,到期需要重新申请认证。 2. 监督管理:认证机构会对已经获得绿色食品认证的企业进行定期监 督检查,确保企业一直符合绿色食品标准要求。如果发现企业有违规 行为,将取消其绿色食品认证资格。 六、结语 随着消费者对健康和环保意识的提高,绿色食品市场越来越受到关注。通过严格的绿色食品认证程序,可以确保产品质量和安全,并促进农 业可持续发展。

绿色农产品申报程序

绿色农产品申报程序 申报必备条件:1、申请人应为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公司;2、申请人必须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商标,若为加工产品应办理QS证;3、申请人至少在产品收获前五个月,向所在地的市级工作机构提出申请。 绿色食品认证程序为规范绿色食品认证工作,依据《绿色食品标志管理办法》,制定本程序。凡具有绿色食品生产条件的国内企业均可按本程序申请绿色食品认证。境外企业另行规定。 1. 认证申请 1.1 申请人向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及其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绿色食品办公室、绿色食品发展中心(以下简称省绿办)领取《绿色食品标志使用申请书》、《企业及生产情况调查表》及有关资料,或从中心网站(网址:www. 1.2 申请人填写并向所在省绿办递交《绿色食品标志使用申请书》、《企业及生产情况调查表》及以下材料:(1)保证执行绿色食品标准和规范的声明(2)生产操作规程(种植规程、养殖规程、加工规程)(3)公司对“基地+农户”的质量控制体系(包括合同、基地图、基地和农户清单、管理制度)(4)产品执行标准(5)产品注册商标文本(复印件)(6)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7)企业质量管理手册(8)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通过体系认证的,附证书复印件) 2. 受理及文审 2.1 省绿办收到上述申请材料后,进行登记、编号,5 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请认证材料的审查工作,并向申请人发出《文审意见通知单》,同时抄送中心认证处。2.2 申请认证材料不齐全的,要求申请人收到《文审意见通知单》后10 个工作日提交补充材料。2.3 申请认证材料不合格的,通知申请人本生长周期不再受理其申请。 2.4 申请认证材料合格的,执行第 3 条。 3. 现场检查、产品抽样3.1 省绿办应在《文

绿色食品申报材料清单及审查程序

绿色食品申报材料清单及审查程序 绿色食品是指通过自然农业、有机农业、低辐射农业和生态畜牧业等有效产业,生产的绿色、有机、无公害甚至是地理标志农产品等。其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且有明显的环保、健康、生态关系的食品。 为了更好的保障消费者权益与维护行业有序,我国建立了一套绿色食品认证制度。经过这套系统的审核认证的绿色食品可以得到广泛认可与市场接受。接下来,笔者将介绍绿色食品申报材料清单及审查程序。 一、绿色食品申报材料清单: 1.申请表:须详细填写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企业信息等内容。 2.质量管理文件:包括生产过程管理、产品质量控制、缺 陷品控制、质量检测等内容,并应提供橱窗农民、托养户、合作组织的资质证明。 3.生产标准文件:应提供生产过程、农药、肥料等使用情况,确保不使用有毒、高残留农药,符合相关的生产标准和规范。 4.环保文件:须提供环保方面的证明材料,包括建立环保 管理系统、资源节约和可能的污染防治措施等。

5.产品信息:提供产品样本、产品标志、包装及标签、品 牌及专利信息、产品特殊的营养成分以及产品营养价值等。 6.相关证件:如《生态农业产品判定标准》、《有机农业 产品标准规程》、《绿色食品标识使用管理规则》、系列化标准与专利等。 二、绿色食品认证的审查程序: 1.申请:企业根据《绿色食品认证管理规范》向相关认证 机构提交申请,提交的申请表中应包括企业基本信息、生产规模、产品名称、产品价值等信息。 2.初审:认证机构对申报的信息进行初步审核,对符合条 件的企业进行现场监察,并对现场进行勘察、检验、采样和分析等步骤,以评估企业控制食品安全的能力以及申报食品的安全性,可行性等方面。 3.复审:认证机构对初审中通过审核的企业和产品采用比 较严格的审查程序,进行更加深入的现场评估与风险评估,确定申报的绿色食品是否达到了国家标准,验收通过的企业可以获得绿色食品认证证书。 需注意的是,绿色食品认证对于生产过程的监管非常严格,申请企业必须保证其生产过程中不使用有毒、高残留农药,符合国家的有关标准和规范,同时应对其生产过程做好详细记录并进行全面的系统管理。 最后,绿色食品认证不仅有利于保障食品的安全与健康,也有助于增加企业的市场竞争优势,促进行业的可持续发展。希望企业和生产者可以优先考虑申请绿色食品认证,并以此为

绿色食品认证—加工产品申请材料清单

附件4 加工产品申请材料清单 1.《绿色食品标志使用申请书》和《加工产品调查表》; 2.定点屠宰许可证、采矿许可证、食盐定点生产许可证、采水许可证, 其他法律法规要求办理的资质证书复印件(适用时),(如为委托加工,提供被委托加工厂的营业执照、SC证书及明细表); 3.工厂所在地行政区域图(标明加工厂周边1公里范围内土地利用情 况) 4.加工厂区平面图、设备布局图 5.质量管理规范 6.生产加工管理规程 7. 配料来源和证明 8.生产加工记录(能反映产品生产过程和投入品使用情况,仅续展申请 人) 9.预包装食品标签设计样张(仅预包装食品提供) 10.加工用水检验报告(必要时) 11.产品检验报告 12.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要求提供的相关文件 13.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台注册证明

加工产品申请材料清单说明 一、质量控制规范要求 应包括管理组织机构设置及其相关岗位的责任和权限、可追溯体系、内部检查体系、文件和记录管理体系等。 二、生产技术规程 加工生产过程,技术参数;产品的包装材料、方法和储藏、运输环节规程;污水、废弃物的处理规程;防止绿色食品与非绿色食品交叉污染的规程(存在平行生产的企业须提交);运输工具、机械设备及仓储设施的维护、清洁规程;加工厂卫生管理与有害生物控制规程;批次号的管理规程。 三、配料来源和证明 1)来源于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的,需提供与基地内生产经营主体(基地办提供证明)签订的3年以上有效期的委托生产、购销合同或协议,提供购买证明; 2)来源于绿色食品产品或其副产品的,需提供3年以上有效期的购销合同或协议及购买证明; 3)来源于非绿色食品产品、比例在2%~10%的,需提供3年以上有效期的购销合同和发票复印件,绿色食品定点检测机构或省部级以上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原料比例小于2%(食盐小于5%)的需提供固定来源的证明文件,均不得含有绿色食品禁用成分。

绿色食品申报材料

绿色食品申报材料 绿色食品申报材料篇一:绿色食品申报材料 绿色食品苹果申报材料 ××××××× 二〇一三年九月 申报材料目录 1. 保证执行绿色食品标准和规范的声明 2.《绿色食品标志使用申请书》 3. 绿色食品苹果生产操作规程 4. 企业绿色食品质量管理手册 5.企业资质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 6、基地图 7、自有基地证明材料 8、基地本年度未使用农药的情况说明 9. 预包装产品包装标签或其设计样 保证执行绿色食品标准和规范 声明 我单位已充分了解绿色食品相关标准、技术规范、程序及标志管理等有关规定,自愿将×××××苹果产品申请使用绿色食品标志。 现郑重声明如下:

1.保证《绿色食品标志使用申请书》中填写的内容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全部真实、准确,如有虚假成分,本单位愿承担法律责任。 2.保证严格按绿色食品相关标准、技术规范及标志管理要求组织生产、加工和销售。愿意接受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组织实施的相关检查和企业年度检查等监督管理工作,并接受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所作决定。 3.凡因产品质量问题给绿色食品事业造成的不良影响,愿接受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所作的决定,并承担经济和法律责任。 负责人(法人代表)签字:申请人(盖章) 2013年 09 月 01 日 绿色食品标志使用申请书 (初次申报) 申请日期 2013 年9 月 1 日 填写说明 一、本申请书系审核申请使用绿色食品标志的重要内容,同时也是绿色食品信息采集的主要来源。与申报产品相关表格及项目应如实、准确、完整填写,不得空缺; 二、本申请书一式两份,一份留存省绿办,一份报送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 三、申请书的内容可打印或用蓝、黑钢笔或签字笔填写,语言规范准确、印章(签名)端正清晰。 四、申报产品应按要求填写申报产品情况表。

绿色食品认证与申报要求内容

新疆第三期绿色(有机) 食品生产管理培训班材料 绿色食品标志认证与申报要求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绿色食品发展中心 北京中绿华夏有机食品认证中心新疆分中心 二〇〇六年三月

大纲: 一、绿色食品概念及标志 1、绿色食品概念 2、绿色食品分类 3、绿色食品标志(标志、编号) 二、绿色食品认证及标准 1、绿色食品申报条件(申请者、生产、申报范围) 2、绿色食品申报程序(申请、审核、现场检查、上报、发证) 3、绿色食品标准 三、绿色食品申报材料的准备 1、绿色食品申报材料目录 2、申请书及调查表 3、生产规程(种植规程、养殖规程、加工规程) 4、质量控制体系(管理制度、原料收购合同、基地图、农户名单) 5、其他材料 6、外购原料

一、绿色食品概念及绿色食品标志 1. 绿色食品概念 1、什么是绿色食品? 绿色食品是遵循可持续发展原则,按照绿色食品标准生产、加工,并经专门机构认定,许可使用绿色食品商标标志的安全、优质、营养食品。 绿色食品并非指“绿颜色”的食品,而是对无污染食品的一种形象表述。由于与环境、健康和安全相关的事物通常冠之以“绿色”,为了突出这类食品出自良好的生态环境,对环境保护的有利性和产品自身的无污染与安全性,因此命名为绿色食品。 2、绿色食品分类 绿色食品按照是否有化学合成物质的投入以及相关标准的不同,分为A级绿色食品和AA级绿色食品。 A 级绿色食品系指在生态环境质量符合规定标准的产地生产的,生产过程中允许限量使用限定的化学合成物质,按特定的操作规程生产、加工,产品质量及包装经检测、检验符合特定标准,并经专门机构认定,许可使用A级绿色食品标志的产品。 AA 级绿色食品系指在环境质量符合规定标准的产地生产的,生产过程中不使用任何有害化学合成物质,按特定的操作规程生产、加工,产品质量及包装经检测、检验符合特定标准,并经专门机构认定,许可使用

绿色食品认证程序

绿色食品认证程序 一、如何申报绿色食品标志 二、申请使用绿色食品标志所需上报的材料 三、具备哪些条件的企业可以申报绿色食品标志 四、哪些产品可以申报绿色食品标志 五、如何填写《绿色食品标志使用申请书》和《企业生产情况调查表》 六、如何编制绿色食品种植规程和绿色食品产品的加工规程 七、申报产品产地环境质量监测及现状评价 八、抽样、产品检测 九、编号、颁发证书 一、如何申报绿色食品标志 绿色食品标志是经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注册的质量证明商标,企业如需在其生产的产品上使用绿色食品标志,必须按以下程序提出申报: 1、申请人向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绿色食品办公室(以下简称绿办)领取申请表格及有关资料。1、申请人向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绿色食品办公室(以下简称绿办)领取申请表格及有关资料。并填写《绿色食品标志使用申请书》(一式两份)、《企业生产情况调

查表》。并连同有关资料一并报省(区、市)绿办。 2、各省绿色食品委托管理机构将依据企业的申请,委派至少两名绿色食品标志专职管理人员赴申请企业进行实地考察。如考察合格,省绿色食品委托管理机构将委托定点的环境监测机构对申报产品或产品原料产地的大气、土壤和水进行环境监测和评价。 3、省绿色食品委托管理机构的标志专职管理人员将结合考察情况及环境监测和评价的结果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将初审合格的材料上报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 4、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对上述申报材料进行审核,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审核材料后,下达一审结果。一审结果有三种情况:若申报材料不合要求,则下达一审意见,企业收到一审意见后应在两个月内对有关问题作出如实的答复;若材料中有违反原则性的问题,则不予通过,且当年不再受理该企业的申报;若材料合格,即下抽样单,绿办据此抽样单按有关规定进行抽样,抽样后封好样送到指定的食品检测部门进行检测。 5、食品质检部门将检测报告直接寄往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中心对此报告进行终审,合格即通知企业办理有关手续,签定《绿色食品标志使用协议书》。不合格者,当年不再受理其申请。 6、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对上述合格的产品进行编号,并颁发绿色食品标志使用证书。 7、申报企业对环境监测结果或产品检测结果有异议,可向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提出仲裁检测申请。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委托两家或两家以上的定点监测机构对其重新检测,并依据有关规定做出裁决。 8、绿色食品标志使用证书有效期为三年。在此期间,绿色食品生产企业须接受中心、绿办或中心委托的监测机构对其产品进行抽检及年检,并履行“绿色食品标志使用协议”。期满后若欲继续使用绿色食品标志,须于期满前三个月办理重新申请手续。 二、申请使用绿色食品标志所需上报的材料 申报申色食品标志应包括以下材料: 1、企业的申请报告(样本) 2、《绿色食品标志使用申请书》(一式两份)(样本) 3、《企业及生产情况调查表》(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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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整理,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或侵权请及时联系,本司将立即删除! == 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方便编辑和修改! == 绿色食品认证申报材料 篇一:绿色食品认证材料(完整版本) 绿色食品认证材料 目录 一、绿色食品标志申请书二、企业及生产情况调查表 三、保证执行绿色食品标准和规范的声明四、绿色食品生产技术规程五、绿色食品质量控制体系 1、绿色食品质量控制措施 2、基地示意图和基地环境概况 3、公司加农户的收购合同和农户清单 4、基地管理制度 5、质量管理手册六、产品预包装设计样 七、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产品注册商标(复印件)八、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现场检查照片、化肥、农药包装照片、添加剂照片等等) 绿色食品标志使用申请书 申请单位 申请日期年月日(盖章) 说明 1. 随申请书须报以下材料: (1)《企业及生产情况调查表》。 (2)产品或产品原料产地的《农业环境质量监测报告》(附监测点分布图)及农业环境质量现状评价。(3)由省级或省级以上食品质量监督检验部门出具的一年之内的《产品质量检验报告》,执行企标的附报企业标准。(4)《商标注册证》的复印件。 (5)企业生产技术规程及质量管理手册。(6)省绿办考察报告。

2. 申请书及附报材料(1)、(2)复印无效。 3. 填写材料时须字迹整洁、术语规范、印章清晰。 4. 所有表格的栏目不得空缺,不填写的须说明理由。 5. 填表人须亲自签名盖章,对所填内容负法律责任。 篇二:绿色食品认证程序和认证所需材料 绿色食品认证程序 绿色食品认证程序 为规范绿色食品认证工作,依据《绿色食品标志管理办法》,制定本程序。凡具有绿色食品生产条件的国内企业均可按本程序申请绿色食品认证。境外企业另行规定。 1. 认证申请 1.1 申请人向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及其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绿色食品办公室、绿色食品发展中心(以下简称省绿办)领取《绿色食品标志使用申请书》、《企业及生产情况调查表》及有关资料,或从中心网站(网 址:)下载。 1.2 申请人填写并向所在省绿办递交《绿色食品标志使用申请书》、《企业及生产情况调查表》及以下材料: (1)保证执行绿色食品标准和规范的声明 (2)生产操作规程(种植规程、养殖规程、加工规程) (3)公司对“基地+农户”的质量控制体系(包括合同、基地图、基地和农户清单、管理制度) (4)产品执行标准 (5)产品注册商标文本(复印件) (6)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7)企业质量管理手册 (8)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通过体系认证的,附证书复印件) 2. 受理及文审

绿色食品标志认证

绿色食品标志认证 一、绿色食品标志申报程序 1 、申请人向所在省绿色食品委托管理机构提交正式的书面申请,并填写《绿色食品标志使用申请书》(一式两份)、《企业生产情况调查表》; 2 、各省绿色食品委托管理机构将依据企业的申请,委派至少两名绿色食品标志专职管理人员赴申请企业进行实地考察。如考察合格,省绿色 食品委托管理机构将委托定点的环境监测机构对申报产品或产品原料产地的大气、土壤和水进行环境监测和评价; 3 、省绿色食品委托管理机构的标志专职管理人员将结合考察情况及环境监测和评价的结果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将初审合格的材料上报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 4 、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对上述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将审核结果通知申报企业和省绿色食品委托管理机构。合格者,由省绿色食品委托管理机构对申报产品进行抽样,并由定点的食品监测机构依据绿色食品标准进行检测。不合格者,当年不再受理其申请; 5 、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对检测合格的产品进行终审; 6 、终审合格的申请企业与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签订绿色食品标志使用合同。不合格者,当年不再受理其申请; 7 、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对上述合格的产品进行编号,并颁发绿色食品标志使用证书; 8 、申报企业对环境监测结果或产品检测结果有异议,可向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提出仲裁检测申请。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委托两家或两家以上的定点监测机构对其重新检测,并依据有关规定做出裁决。 二、申请使用绿色食 品标志所需上报的材料 1 、企业的申请报告; 2 、《绿色食品标志使用申请书》(一式两份); 3 、《企业生产情况调查表》; 4 、《农业环境质量监测报告》及《农业环境质量现状评价报告》; 5 、省委托管理机构考察报告及《企业情况调查表》; 6 、产品的执行标准; 7 、产品及产品原料种植(养殖)规程、加工规程; 8 、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商标注册证复印件;

绿色食品认证程序

绿色食品认证程序 为规范绿色食品认证工作,依据《绿色食品标志管理办法》,制定本程序。凡具有绿色食品生产条件的国内企业均可按本程序申请绿色食品认证。境外企业另行规定。 一、认证申请 1、下载资料。申请人向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及其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绿色食品办公室、绿色食品发展中心(以下简称省绿办)领取《绿色食品标志使用申请书》、《企业及生产情况调查表》及有关资料,或从中心网站(网址:www. https://www.360docs.net/doc/2f19355195.html,)下载。 2、申报材料。申请人填写并向所在省绿办递交《绿色食品标志使用申请书》、《企业及生产情况调查表》及以下材料: (1)保证执行绿色食品标准和规范的声明 (2)生产操作规程(种植规程、养殖规程、加工规程) (3)公司对“基地+农户”的质量控制体系(包括合同、基地图、基地和农户清单、管理制度) (4)产品执行标准 (5)产品注册商标文本(复印件) (6)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7)企业质量管理手册 (8)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通过体系认证的,附证书复印件) 二、、受理及文审 (1)省绿办收到上述申请材料后,进行登记、编号,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请认证材料的审查工作,并向申请人发出《文审意见通知单》,同时抄送中心认证处。 (2 )申请认证材料不齐全的,要求申请人收到《文审意见通知单》后10个工作日提交补充材料。 (3)申请认证材料不合格的,通知申请人本生长周期不再受理其申请。 (4)申请认证材料合格的,执行现场检查、产品抽样。 三、现场检查、产品抽样 1.省绿办应在《文审意见通知单》中明确现场检查计划,并在计划得到申请人确认后委派2名或2名以上检查员进行现场检查。 2、检查员根据《绿色食品检查员工作手册》(试行)和《绿色食品产地环境质量现状调查技术规范》(试行)中规定的有关项目进行逐项检查。每位检查员单独填写现场检查表和检查意见。现场检查和环境质量现状调查工作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向省绿办递交现场检查评估报告和环境质量现状调查报告及有关调查资料。 3、现场检查合格,可以安排产品抽样。凡申请人提供了近一年内绿色食品定点产品监测机构出具的产品质量检测报告,并经检查员确认,符合绿色食品产品检测项目和质量要求的,免产品抽样检测。

绿色食品认证申请书

绿色食品认证申请书 1. 申请单位基本信息 •申请单位名称: •申请单位地址: •申请单位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申请日期: 2. 申请背景和目的 为了推动健康、环保的生活方式,提倡绿色食品的生产和消费,本申请单位希望获得绿色食品认证,以证明我们的产品符合绿色食品标准,并向消费者传递我们对健康和环境的关注。 3. 申请范围 我们申请的绿色食品认证范围包括以下产品: •产品1: •产品2: •产品3: 4. 申请理由和依据 我们申请绿色食品认证的理由如下: •健康因素:我们的产品采用天然、无农药、无化肥的种植方式,保证食品的品质和安全性。 •环保因素:我们致力于推广可持续农业和生产方式,减少对环境的污染和资源的浪费。 •社会责任:通过获得绿色食品认证,我们希望向消费者传递我们对健康和环境的关注,引导他们选择更健康、更环保的食品。 依据以下标准/法规,我们认为我们的产品符合绿色食品认证要求:•标准1: •标准2: •标准3:

5. 申请流程 我们将按照以下流程完成绿色食品认证的申请: 1.提交申请材料:填写本申请书并附上相关的资料和证明文件。 2.审核和评估:由相关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和评估。 3.现场检查:组织专业人员进行现场检查,核实产品的生产过程和环境 管理情况。 4.报告及意见:根据审核和现场检查结果,出具报告和意见。 5.审核决定:由相关部门根据评估结果,决定是否授予绿色食品认证。 6.颁发证书:如通过审核,颁发绿色食品认证证书及标志。 6. 申请费用和期限 申请绿色食品认证需要支付一定的申请费用,并按照规定的期限完成申请流程。具体的费用和期限信息,请参考相关文件和通知。 7. 申请后续工作 一旦获得绿色食品认证,我们将承担以下责任和义务: •严格遵守绿色食品认证的相关规定和要求。 •定期接受监督和检查,确保产品始终符合绿色食品标准。 •主动向消费者传递绿色食品的理念和优势。 •不断改进和创新,提高产品的品质和环保性能。 8. 联系方式 如有任何问题或需要进一步了解绿色食品认证申请的信息,请联系以下人员:•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我们期待能获得绿色食品认证,并为推动绿色食品发展做出更大的努力和贡献!

绿色食品申请材料准备

办事条件 一、《绿色食品标志使用申请书》及《调查表》; 二、资质证明材料。如《营业执照》、《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商标注册证》等证明文件复印件; 三、质量控制规范; 四、生产技术规程; 五、基地图、加工厂平面图、基地清单、农户清单等; 六、合同、协议,购销发票,生产、加工记录; 七、含有绿色食品标志的包装标签或设计样张(非预包装食品不必提供); 八、应提交的其他材料; 九、《绿色食品申请受理通知书》; 十、《绿色食品现场检查通知书》; 十一、《绿色食品现场检查报告》; 十二、《绿色食品现场检查意见通知书》; 十三、《环境质量监测报告》; 十四、《产品检验报告》; 十五、《绿色食品审查意见通知书》。 其中1-8由申请人提供,9、10、12由省级绿色食品工作机构提供,11由现场检查组提供,13、14由绿色食品定点检测机构提供,15由中心提供。

申请材料准备 日期:2013-03-14 10:19 来源:农业部 申请人至少在产品收获、屠宰或捕捞前三个月,向所在省级绿色食品工作机构提出申请,完成网上在线申报并提交下列文件: 一、《绿色食品标志使用申请书》及《调查表》; 二、资质证明材料。如《营业执照》、《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商标注册证》等证明文件复印件; 三、质量控制规范; 四、生产技术规程; 五、基地图、加工厂平面图、基地清单、农户清单等; 六、合同、协议,购销发票,生产、加工记录; 七、含有绿色食品标志的包装标签或设计样张(非预包装食品不必提供); 八、应提交的其他材料。 (注:《绿色食品标志使用申请书》及《调查表》可于“下载区”下载。)

绿色认证流程

绿色食品认证程序 为规范绿色食品认证工作,依据《绿色食品标志管理办法》,制定本程序。凡具有绿色食品生产条件的国内企业均可按本程序申请绿色食品认证。境外企业另行规定. 1. 认证申请 1。1 申请人向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及其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绿色食品办公室、绿色食品发展中心(以下简称省绿办)领取《绿色食

品标志使用申请书》、《企业及生产情况调查表》及有关资料,或从中心网站(网址:www。https://www.360docs.net/doc/2f19355195.html,。cn)下载。 1。2 申请人填写并向所在省绿办递交《绿色食品标志使用申请书》、《企业及生产情况调查表》及以下材料: (1)保证执行绿色食品标准和规范的声明 (2)生产操作规程(种植规程、养殖规程、加工规程) (3)公司对“基地+农户”的质量控制体系(包括合同、基地图、基地和农户清单、管理制度) (4)产品执行标准 (5)产品注册商标文本(复印件) (6)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7)企业质量管理手册 (8)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通过体系认证的,附证书复印件) 2。受理及文审 2.1 省绿办收到上述申请材料后,进行登记、编号, 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请认证材料的审查工作,并向申请人发出《文审意见通知单》,同时抄送中心认证处. 2。2 申请认证材料不齐全的,要求申请人收到《文审意见通知单》后10个工作日提交补充材料。 2。3申请认证材料不合格的,通知申请人本生长周期不再受理其申请。 2。4 申请认证材料合格的,执行第3条. 3。现场检查、产品抽样 3。1省绿办应在《文审意见通知单》中明确现场检查计划,并在计划得到申请人确认后委派2名或2名以上检查员进行现场检查。 3。2检查员根据《绿色食品检查员工作手册》(试行)和《绿色食品产地环境质量现状调查技术规范》(试行)中规定的有关项目进行逐项检查。每位检查员单独填写现场检查表和检查意见。现场检查和环境质量现状调查工作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向省绿办递交现场检查评估报告和环境质量现状调查报告及有关调查资料。 3。3现场检查合格,可以安排产品抽样.凡申请人提供了近一年内绿色食品定点产品监测机构出具的产品质量检测报告,并经检查员确认,符合绿色食品产品检测项目和质量要求的,免产品抽样检测. 3。4 现场检查合格,需要抽样检测的产品安排产品抽样: 3.4。1当时可以抽到适抽产品的,检查员依据《绿色食品产品抽样技术规范》进行产品抽样,并填写《绿色食品产品抽样单》,同时将抽样单抄送中心认证处。特殊产品(如动物性产品等)另行规定. 3。4。2当时无适抽产品的,检查员与申请人当场确定抽样计划,同时将抽样计划抄送中心认证处. 3。4.3申请人将样品、产品执行标准、《绿色食品产品抽样单》和检测费寄送绿色食品定点产品监测机构. 3.5现场检查不合格,不安排产品抽样。

绿色食品认证申报材料文审要点及评判标准

绿色食品认证申报材料文审要点及 评判标准 在当今社会,绿色食品已经成为人们关注的重点之一。绿色食品认证成为了鉴别健康食品的有效途径之一。绿色食品认证申报材料文审是一个重要的环节,通过文审可以保障绿色食品认证的有效性,接下来本文将会详细阐述绿色食品认证申报材料文审要点及评判标准。 一、绿色食品的申报材料文审要点: 1、绿色原材料的来源及生态环境 首先,绿色原材料的来源十分重要,必须提供详细的原料产地,通过对产地地理位置、自然环境指标、产区生态环境、气候条件等方面综合考量,确保原料是经过严格筛选后的优质产品。同时,绿色食品的原材料必须来源于绿色农业基地或者天然生态环境中,绝对不能通过农药或化肥等化学手段进行施肥或者喷洒,确保原材料的其他特定要求完全符合标准要求。 2、绿色原材料的检测分析 通过必要的原材料检测,了解绿色原材料的化学成分,质量情况,不符合要求的原材料必须淘汰,确保绿色食品的质量和健康安全。 3、食品生产过程中的严格标准

在申报绿色食品认证申报材料时,必须清晰明了地陈述绿色食品的加工过程、设备、工艺流程等,同时以供货商的实际生产情况为标准,确保绿色食品生产过程中完全符合国家的相关食品安全标准。 4、食品的质量管理 在申报绿色食品认证申报材料时,必须清晰明了地陈述食品生产过程中的质量管理体系、质量检测及控制标准,保证食品具备制备方法的合规性和生产的可追溯性,让消费者吃的放心、用的安心。 二、评判标准: 在进行绿色食品认证申报材料文审时,需要按照一系列认证标准进行评判,具体评判标准如下: 1、符合国家和地方政府颁布的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产品标准要求。 2、绿色原材料的来源必须健康、无污染,达到固定质量标准。 3、绿色食品的成分、质量、安全性和营养成分等需要全部合格。 4、绿色食品在生产过程中需要减少化学物质的使用,保证食品原来天然的味道和营养,从而达到保证质量的目的。 5、绿色食品必须诚实守信,严格按照申报要求提供材料文审,不得隐瞒相关信息和问题。

绿色企业申报材料

绿色企业申报材料 【篇一:绿色食品申报材料清单】 绿色食品申报材料清单 申请人向所在省绿办提出认证申请时,应提交以下文件,每份文件一式两份: 1.《绿色食品标志使用申请书》 2.《企业及生产情况调查表》 3.保证执行绿色食品标准和规范的声明 4.生产操作规程(种植规程、养殖规程、加工规程) 5.公司对“基地 +农户”的质量控制体系(包括合同、基地图、基地和农户清单、管理制度) 6.产品执行标准 7.产品注册商标文本(复印件) 8.食品生产加工企业需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qs 证); 9.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10.企业质量管理手册 11.预包装产品,提供产品包装标签设计样。 12.提供生产中所用农药、商品肥、兽药、消毒剂、渔用药、食品添加剂等投入品的产品标签复印件; 对于不同类型的申请企业,依据产品质量控制关键点和生产中投入品的使用情况,还应分别提交以下材料: 1.矿泉水申请企业,提供卫生许可证、采矿许可证及专家评审意见复印件; 2.对于野生采集的申请企业,提供当地政府为防止过渡采摘、水土流失而制定的许可采集管理制度; 3.对于屠宰企业,提供屠宰许可证复印件; 4.从国外引进农作物及蔬菜种子的,提供由国外生产商出具的非转 基因种子证明文件原件及所用种衣剂种类和有效成份的证明材料; 5.生产中使用商品预混料的,提供预混料产品标签原件及生产商生产许可证复印件;使用自产预混料(不对外销售),且养殖方式为 集中饲养的,提供生产许 可证复印件;使用自产预混料(不对外销售),但养殖管理方式为“公司 +农户”的,提供生产许可证复印件、预混料批准文号及审批意见表复印件;

6.外购绿色食品原料的,提供有效期为一年的购销合同和有效期为 三年的供货协议,并提供绿色食品证书复印件及批次购买原料发票 复印件; 7.企业存在同时生产加工主原料相同和加工工艺相同(相近)的同 类多系列产品或平行生产(同一产品同时存在绿色食品生产与非绿 色食品生产)的,提供从原料基地、收购、加工、包装、贮运、仓 储、产品标识等环节的区别管理体系; 8.原料(饲料)及辅料(包括添加剂)是绿色食品或达到绿色食品 产品标准的相关证明材料; 【篇二:绿色食品申报材料】 绿色食品苹果申报材料 二〇一三年九月 申报材料目录 1.保证执行绿色食品标准和规范的声明 2. 《绿色食品标志使用申请 5. 书》 3. 绿色食品苹果生产操作规程 4. 企业绿色食品质量管理手册 企业资质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6、基地图 7、自有基地证明材料 8、基地本年度未使用农药的情况说明9. 预包装产品包装标签或其 设计样 保证执行绿色食品标准和规范 声明 现郑重声明如下: 1.保证《绿色食品标志使用申请书》中填写的内容和提供的有关材 料全部真实、准确,如有虚假成分,本单位愿承担法律责任。 2.保证严格按绿色食品相关标准、技术规范及标志管理要求组织生 产、加工和销售。愿意接受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组织实施的相关 检查和企业年度检查等监督管理工作,并接受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 心所作决定。 3.凡因产品质量问题给绿色食品事业造成的不良影响,愿接受中国 绿色食品发展中心所作的决定,并承担经济和法律责任。 负责人(法人代表)签字:申请人 (盖章 ) 2013 年09 月01 日 绿色食品标志使用申请书 (初次申报) 申请日期 2013 年9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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