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布线工程验收标准

综合布线工程验收标准
综合布线工程验收标准

综合布线工程验收标准

总述

1总则

2环境检查

3器材及测试仪表工具检查

4设备安装检验

5缆线的敷设和保护方式检验

5·1缆线的敷设

5·2保护措施

6缆线终接

7工程电气测试

8管理系统验收

9工程验收

附录

附录A 综合布线系统工程检验项目及内容

附录B 综合布线系统工程电气测试方法及测试内容

附录C 光纤链路测试方法

附录D 综合布线工程管理系统验收内容

附录E 测试项目和技术指标含义

编辑本段1总则

1.0.1为统一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工程施工质量检查、随工检验和竣工验收等工作的技术要求,特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工程的验收。

1.0.3综合布线系统工程实施中采用的工程技术文件、承包合同文件对工程质量验收的要求不得低予本规范规定。

1·0.4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必须执行本规范有关施工质量检查的规定。建设单位应通过工地代表或工程监理人员加强工地的随工质量检查,及时组织隐蔽工程的检验和验收。

1.0.5综合布线系统工程应符合设计要求,工程验收前应进行自检测试、竣工验收测试工作。

1.0.6综合布线系统工程的验收,除应符合本规范外,还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技术标准、规范的规定。

编辑本段2环境检查

2.0.1

工作区、电信间、设备间的检查

应包括下列内容:

1工作区、电信间、设备间土建工程已全部竣工。房屋地面平整、光洁,门的高度和宽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2房屋预埋线槽、暗管、孔洞和竖井的位置、数量、尺寸均应符合设计要求。

3铺设活动地板的场所,活动地板防静电措施及接地应符合设计要求。

4电信间、设备间应提供220V带保护接地的单相电源插座。

5电信间、设备间应提供可靠的接地装置,接地电阻值及接地装置的设置应符合设计要求。

6电信间、设备间的位置、面积、高度、通风、防火及环境温、湿度等应符合设计要求。

2.0.2

建筑物进线间及入口设施的检查

应包括下列内容:

1引入管道与其他设施如电气、水、煤气、下水道等的位置间距应符合设计要求。2引入缆线采用的敷设方法应符合设计要求。

3管线入口部位的处理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应检查采取排水及防止气、水、虫等进入的措施。

4进线间的位置、面积、高度、照明、电源、接地、防火、防水等应符合设计要求。

2.0.3有关设施的安装方式应符合设计文件规定的抗震要求。

编辑本段3器材及测试仪表工具检查

3.0.1

器材检验

应符合下列要求:

1工程所用缆线和器材的品牌、型号、规格、数量、质量应在施工前进行检查,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具备相应的质量文件或证书,元出厂检验证明材料、质量文件或与设计不符者不得在工程中使用。

2进口设备和材料应具有产地证明和商检证明。

3经检验的器材应做好记录,对不合格的器件应单独存放,以备核查与处理。

4工程中使用的缆线、器材应与订货合同或封存的产品在规

格、型号、等级上相符。

5备品、备件及各类文件资料应齐全。

3.0.2配

套型材、管材与铁件的检查

要求:

1各种型材的材质、规格、型号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规定,表面应光滑、平整,不得变形、断裂。预埋金属线槽、过线盒、接线盒及桥架等表面涂覆或镀层应均匀、完整,不得变形、损坏。

2室内管材采用金属管或塑料管时,其管身应光滑、无伤痕,管孔无变形,孔径、壁厚应符合设计要求。

金属管槽应根据工程环境要求做镀锌或其他防腐处理。塑料管槽必须采用阻燃管槽,外壁应具有阻燃标记。

3室外管道应按通信管道工程验收的相关规定进行检验。

4各种铁件的材质、规格均应符合相应质量标准,不得有歪斜、扭曲、飞刺、断裂或破损。

5铁件的表面处理和镀层应均匀、完整,表面光洁,无脱落、气泡等缺陷。

3.0.3

缆线的检验

应符合下列要求:

1工程使用的电缆和光缆型式、规格及缆线的防火等级应符

合设计要求。

2缆线所附标志、标签内容应齐全、清晰,外包装应注明型号和规格。

3缆线外包装和外护套需完整无损,当外包装损坏严重时,应测试合格后再在工程中使用。

4电缆应附有本批量的电气性能检验报告,施工前应进行链路或信道的电气性能及缆线长度的抽验,并做测试记录。

5光缆开盘后应先检查光缆端头封装是否良好。光缆外包装或光缆护套如有损伤,应对该盘光缆进行光纤性能指标测试,如有断纤,应进行处理,待检查合格才允许使用。光纤检测完毕,光缆端头应密封固定,恢复外包装。

6光纤接插软线或光跳线检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两端的光纤连接器件端面应装配合适的保护盖帽。

2)光纤类型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应有明显的标记。

3.0.4

连接器件的检验

应符合下列要求:

1配线模块、信息插座模块及其他连接器件的部件应完整,电气和机械性能等指标符合相应产品生产的质量标准。塑料材质应具有阻燃性能,并应满足设计要求。2信号线路浪涌保护器各项指标应符合有关规定。

3光纤连接器件及适配器使用型式和数量、位置应与设计相符。

3.0.5配线设备的使用应符合下列规定:

1光、电缆配线设备的型式、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

2光、电缆配线设备的编排及标志名称应与设计相符。各类标志名称应统一,标志位置正确、清晰。

3.0.6

测试仪表和工具的检验

要求:

1应事先对工程中需要使用的仪表和工具进行测试或检查,缆线测试仪表应附有相应检测机构的证明文件。

2综合布线系统的测试仪表应能测试相应类别工程的各种电气性能及传输特性,其精度符合相应要求。测试仪表的精度应按相应的鉴定规程和校准方法进行定期检查和校准,经过相应计量部门校验取得合格证后,方可在有效期内使用。

3施工工具,如电缆或光缆的接续工具:剥线器、光缆切断器、光纤熔接机、光纤磨光机、卡接工具等必须进行检查,合格后方可在工程中使用。

3.0.7现场尚无检测手段取得屏蔽布线系统所需的相关技术参数时,可将认证检测机构或生产厂家附有的技术报告作为检查依据。

3.0.8对绞电缆电气性能、机械特性、光缆传输性能及连接器件的具体技术指标和要求,应符合设计要求。经过测试与检查,性能指标不符合设计要求的设备和材料不得在工程中使用。

编辑本段4设备安装检验

4·0·1

机柜、机架安装

应符合下列要求:

1机柜、机架安装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垂直偏差度不应大于3mm。

2机柜、机架上的各种零件不得脱落或碰坏,漆面不应有脱落及划痕,各种标志应完整、清晰。

3机柜、机架、配线设备箱体、电缆桥架及线槽等设备的安装应牢固,如有抗震要求,应按抗震设计进行加固。

4.0.2

各类配线部件安装

应符合下列要求:

1各部件应完整,安装就位,标志齐全。

2安装螺丝必须拧紧,面板应保持在一个平面上。

4.0.3

信息插座模块安装

应符合下列要求:

1信息插座模块、多用户信息插座、集合点配线模块安装位置和高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2安装在活动地板内或地面上时,应固定在接线盒内,插座面板采用直立和水平等形式;接线盒盖可开启,并应具有防水、防尘、抗压功能。接线盒盖面应与地面齐平。

3信息插座底盒同时安装信息插座模块和电源插座时,间距及采取的防护措施应符合设计要求。

4信息插座模块明装底盒的固定方法根据施工现场条件而定。

5固定螺丝需拧紧,不应产生松动现象。

6各种插座面板应有标识,以颜色、图形、文字表示所接终端设备业务类型。

7工作区内终接光缆的光纤连接器件及适配器安装底盒应具有足够的空间,并应符合设计要求。

4.0.4

电缆桥架及线槽的安装

应符合下列要求:

1桥架及线槽的安装位置应符合施工图要求,左右偏差不应超过50mm。

2桥架及线槽水平度每米偏差不应超过2mm。

3垂直桥架及线槽应与地面保持垂直,垂直度偏差不应超过3mm。

4线槽截断处及两线槽拼接处应平滑、无毛刺。

5吊架和支架安装应保持垂直,整齐牢固,无歪斜现象。

6金属桥架、线槽及金属管各段之间应保持连接良好,安装牢固。

7采用吊顶支撑柱布放缆线时,支撑点宜避开地面沟槽和线槽位置,支撑应牢固。

4.0.5安装

机柜、机架、配线设备屏蔽层

及金属管、线槽、桥架使用的接地体应符合设计要求,就近接地,并应保持良好的电气连接。

编辑本段5缆线的敷设和保护方式检验

5.1

缆线的敷设

5.1.1缆线敷设应满足下列要求:

1缆线的型式、规格应与设计规定相符。

2缆线在各种环境中的敷设方式、布放间距均应符合设计要求。

3缆线的布放应自然平直,不得产生扭绞、打圈、接头等现象,不应受外力的挤压和损伤。

4缆线两端应贴有标签,应标明编号,标签书写应清晰、端正和正确。标签应选用不易损坏的材料。

5缆线应有余量以适应终接、检测和变更。对绞电缆预留长度:在工作区宜为3~6cm,电信间宜为0.5~2m,设备间宜为3~5m;光缆布放路由宜盘留,预留长度宜为3~5m,有特殊要求的应按设计要求预留长度。

6缆线的弯曲半径应符合下列规定:

1)非屏蔽4对对绞电缆的弯曲半径应至少为电缆外径的4倍。

2)屏蔽4对对绞电缆的弯曲半径应至少为电缆外径的8倍。

3)主干对绞电缆的弯曲半径应至少为电缆外径的10倍。

4)2芯或4芯水平光缆的弯曲半径应大于25mm;其他芯数的水平光缆、主干光缆和室外光缆的弯曲半径应至少为光缆外径的10倍。

7缆线间的最小净距应符合设计要求:

1)电源线、综合布线系统缆线应分隔布放,并应符合表5.1.1-1的规定。

表5.1.1-1对绞电缆与电力电缆最小净距

条件最小净距(mm)

380V<2kV·A 380V2~5kV·A 380V>5kV·A

对绞电缆与电力电缆平行敷设 130 300 600

有一方在接地的金属槽道或钢管中 70 150 300

双方均在接地的金属槽道或钢管中② 10① 80 150

注:①当380V电力电缆<2kV·A,双方都在接地的线槽中,且平行长度≤10m 时,最小间距可为10mm。

②双方都在接地的线槽中,系指两个不同的线槽,也可在同一线槽中用金属板隔开。

2)综合布线与配电箱、变电室、电梯机房、空调机房之间最小净距宜符合表5.1.1-2的规定。

表5.1.1—2综合布线电缆与其他机房最小净距

名称最小净距(m) 名称最小净距(m)

配电箱 1 电梯机房 2

变电室 2 空调机房 2

3)建筑物内电、光缆暗管敷设与其他管线最小净距见表5.1.1-3的规定。

表5.1.1-3综合布线缆线及管线与其他管线的间距

管线种类平行净距(mm) 垂直交叉净距(mm)

避雷引下线 1000 300

保护地线 50 20

热力管(不包封) 500 500

热力管(包封) 300 300

给水管 150 20

煤气管 300 20

压缩空气管 150 20

4)综合布线缆线宜单独敷设,与其他弱电系统各子系统缆线间距应符合设计要求。

5)对于有安全保密要求的工程,综合布线缆线与信号线、电力线、接地线的间距应符合相应的保密规定。对于具有安全保密要求的缆线应采取独立的金属管或金属线槽敷设。

8屏蔽电缆的屏蔽层端到端应保持完好的导通性。

5.1.2预埋线槽和暗管敷设缆线应符合下列规定:

1敷设线槽和暗管的两端宜用标志表示出编号等内容。

2预埋线槽宜采用金属线槽,预埋或密封线槽的截面利用率应为30%~50%。

3敷设暗管宜采用钢管或阻燃聚氯乙烯硬质管。布放大对数主干电缆及4芯以上光缆时,直线管道的管径利用率应为50%~60%,弯管道应为40%~50%。暗管布放4对对绞电缆或4芯及以下光缆时,管道的截面利用率应为25%~30%。

5.1.3设置缆线桥架和线槽敷设缆线应符合下列规定:

1密封线槽内缆线布放应顺直,尽量不交叉,在缆线进出线槽部位、转弯处应绑扎固定。

2缆线桥架内缆线垂直敷设时,在缆线的上端和每间隔1.5m处应固定在桥架的支架上;水平敷设时,在缆线的首、尾、转弯及每间隔5~l0m处进行固定。

3在水平、垂直桥架中敷设缆线时,应对缆线进行绑扎。对绞电缆、光缆及其他信号电缆应根据缆线的类别、数量、缆径、缆线芯数分束绑扎。绑扎间距不宜大于1.5m,间距应均匀,不宜绑扎过紧或使缆线受到挤压。

4楼内光缆在桥架敞开敷设时应在绑扎固定段加装垫套。

5.1.4采用吊顶支撑柱作为线槽在顶棚内敷设缆线时,每根支撑柱所辖范围内的缆线可以不设置密封线槽进行布放,但应分束绑扎,缆线应阻燃,缆线选用应符合设计要求。

5.1.5建筑群子系统采用架空、管道、直埋、墙壁及暗管敷设电、光缆的施工技术要求应按照本地网通信线路工程验收的相关规定执行。

5.2

保护措施

5.2.1配线子系统缆线敷设保护应符合下列要求:

1预埋金属线槽保护要求:

1)在建筑物中预埋线槽,宜按单层设置,每一路由进出同一过路盒的预埋线槽均不应超过3根,线槽截面高度不宜超过25mm,总宽度不宜超过300mm。线槽路由中若包括过线盒和出线盒,截面高度宜在70~l00mm范围内。

2)线槽直埋长度超过30m或在线槽路由交叉、转弯时,宜设置过线盒,以便于布放缆线和维修。

3)过线盒盖能开启,并与地面齐平,盒盖处应具有防灰与防水功能。

4)过线盒和接线盒盒盖应能抗压。

5)从金属线槽至信息插座模块接线盒间或金属线槽与金属钢管之间相连接时的缆线宜采用金属软管敷设。

2预埋暗管保护要求:

1)预埋在墙体中间暗管的最大管外径不宜超过50 mm,楼板中暗管的最大管外径不宜超过25mm,室外管道进入建筑物的最大管外径不宜超过l00mrn。

2)直线布管每30m处应设置过线盒装置。

3)暗管的转弯角度应大于90。,在路径上每根暗管的转弯角不得多于2个,并不应有S弯出现,有转弯的管段长度超过20m时,应设置管线过线盒装置;有2个弯时,不超过15m应设置过线盒。

4)暗管管口应光滑,并加有护口保护,管口伸出部位宜为25~50mm。

5)至楼层电信间暗管的管口应排列有序,便于识别与布放缆线。

6)暗管内应安置牵引线或拉线。

7)金属管明敷时,在距接线盒300mm处,弯头处的两端,每隔3m处应采用管卡固定。

8)管路转弯的曲半径不应小于所穿入缆线的最小允许弯曲半径,并且不应小于该管外径的6倍,如暗管外径大于50mm时,不应小于10倍。

3设置缆线桥架和线槽保护要求:

1)缆线桥架底部应高于地面2.2m及以上,顶部距建筑物楼板不宜小于300mm,与梁及其他障碍物交叉处间的距离不宜小于50 mm。

2)缆线桥架水平敷设时,支撑间距宜为1.5~3m。垂直敷设时固定在建筑物结构体上的间距宜小于2m,距地1.8m以下部分应加金属盖板保护,或采用金属走线柜包封,门应可开启。

3)直线段缆线桥架每超过15~30m或跨越建筑物变形缝时,应设置伸缩补偿装置。

4)金属线槽敷设时,在下列情况下应设置支架或吊架:线槽接头处;每间距3m 处;离开线槽两端出口0.5m处;转弯处。

5)塑料线槽槽底固定点间距宜为lm。

6)缆线桥架和缆线线槽转弯半径不应小于槽内线缆的最小允许弯曲半径,线槽直角弯处最小弯曲半径不应小于槽内最粗缆线外径的10倍。

7)桥架和线槽穿过防火墙体或楼板时,缆线布放完成后应采取防火封堵措施。4网络地板缆线敷设保护要求:

1)线槽之间应沟通。

5)至楼层电信间暗管的管口应排列有序,便于识别与布放缆线。

6)暗管内应安置牵引线或拉线。

7)金属管明敷时,在距接线盒300mm处,弯头处的两端,每隔3m处应采用管卡固定。

8)管路转弯的曲半径不应小于所穿入缆线的最小允许弯曲半径,并且不应小于该管外径的6倍,如暗管外径大于50mm时,不应小于10倍。

3设置缆线桥架和线槽保护要求:

1)缆线桥架底部应高于地面2.2m及以上,顶部距建筑物楼板不宜小于300mm,与梁及其他障碍物交叉处间的距离不宜小于50 mm。

2)缆线桥架水平敷设时,支撑间距宜为1.5~3m。垂直敷设时固定在建筑物结构体上的间距宜小于2m,距地1.8m以下部分应加金属盖板保护,或采用金属走线柜包封,门应可开启。

3)直线段缆线桥架每超过15~30m或跨越建筑物变形缝时,应设置伸缩补偿装置。

4)金属线槽敷设时,在下列情况下应设置支架或吊架:线槽接头处;每间距3m 处;离开线槽两端出口0.5m处;转弯处。

5)塑料线槽槽底固定点间距宜为lm。

6)缆线桥架和缆线线槽转弯半径不应小于槽内线缆的最小允许弯曲半径,线槽直角弯处最小弯曲半径不应小于槽内最粗缆线外径的10倍。

7)桥架和线槽穿过防火墙体或楼板时,缆线布放完成后应采取防火封堵措施。4网络地板缆线敷设保护要求:

1)线槽之间应沟通。

2)线槽盖板应可开启。

3)主线槽的宽度宜在200~400mm,支线槽宽度不宜小于70mm。

4)可开启的线槽盖板与明装插座底盒间应采用金属软管连接。

5)地板块与线槽盖板应抗压、抗冲击和阻燃。

6)当网络地板具有防静电功能时,地板整体应接地。

7)网络地板板块间的金属线槽段与段之间应保持良好导通并接地。

5在架空活动地板下敷设缆线时

地板内净空应为150~300mm。若空调采用下送风方式则地板内净高应为300~500mm。

6吊顶支撑柱中电力线和综合布线缆线合一布放时,中间应有金属板隔开,间距应符合设计要求。

5.2.2当综合布线缆线与大楼弱电系统缆线采用同一线槽或桥架敷设时,子系统之间应采用金属板隔开,间距应符合设计要求。

5.2.3干线子系统缆线敷设保护方式应符合下列要求:

1缆线不得布放在电梯或供水、供气、供暖管道竖井中,缆线不应布放在强电竖井中。.

2电信间、设备间、进线间之间干线通道应沟通。

5.2.4建筑群子系统缆线敷设保护方式应符合设计要求。

5.2.5当电缆从建筑物外面进入建筑物时,应选用适配的信号线路浪涌保护器,信号线路浪涌保护器应符合设计要求。

编辑本段6缆线终接

6.0.1

缆线终接

应符合下列要求:

1缆线在终接前,必须核对缆线标识内容是否正确。

2缆线中间不应有接头。

3缆线终接处必须牢固、接触良好。

4对绞电缆与连接器件连接应认准线号、线位色标,不得颠倒和错接。

6.0.2

对绞电缆终接

应符合下列要求:

1终接时,每对对绞线应保持扭绞状态,扭绞松开长度对于3类电缆不应大于75mm;对于5类电缆不应大于13mm;对于6类电缆应尽量保持扭绞状态,减小扭绞松开长度。

2对绞线与8位模块式通用插座相连时,必须按色标和线对顺序进行卡接。插座类型、色标和编号应符合图6.0.2的规定。

两种连接方式均可采用,但在同一布线工程中两种连接方式不应混合使用。

3 7类布线系统采用非RJ45方式终接时,连接图应符合相关标准规定。

4屏蔽对绞电缆的屏蔽层与连接器件终接处屏蔽罩应通过紧固器件可靠接触,缆线屏蔽层应与连接器件屏蔽罩360°圆周接触,接触长度不宜小于l0mm。屏蔽层不应用于受力的场合。

5对不同的屏蔽对绞线或屏蔽电缆,屏蔽层应采用不同的端接方法。应对编织层或金属箔与汇流导线进行有效的端接。

6每个2口86面板底盒宜终接2条对绞电缆或1根2芯/4芯光缆,不宜兼做过路盒使用。

6.0.3光

缆终接与接续

应采用下列方式:

1光纤与连接器件连接可采用尾纤熔接、现场研磨和机械连接方式。

2光纤与光纤接续可采用熔接和光连接子(机械)连接方式。

6.0.4光缆芯线终接应符合下列要求:

1采用光纤连接盘对光纤进行连接、保护,在连接盘中光纤的弯曲半径应符合安装工艺要求。

2光纤熔接处应加以保护和固定。

3光纤连接盘面板应有标志。

4光纤连接损耗值,应符合表6.0.4的规定。

表6.0.4

光纤连接损耗值

(dB)

连接类别多模单模

平均值最大值平均值最大值

熔接 0.15 0.3 0.15 0.3

机械连接0.3 0.3

6.0.5

各类跳线的终接

应符合下列规定:

1各类跳线缆线和连接器件间接触应良好,接线无误,标志齐全。跳线选用类型应符合系统设计要求。

2各类跳线长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编辑本段7工程电气测试

7.0.1综合布线工程电气测试包括电缆系统电气性能测试及光纤系统性能测试。电缆系统电气性能测试项目应根据布线信道或链路的设计等级和布线系统的类别要求制定。各项测试结果应有详细记录,作为竣工资料的一部分。测试记录内容和形式宜符合表7.0.1—1和表7.0.1—2的要求。

表7.0.1-1综合布线系统rll电缆(ftEtt/信道)性能指标测试记录

工程项目名称

序号编号内容备注

电缆系统

地址号缆线号设备号长度接线图衰减近端串音电缆屏蔽层连通情况其他项目

测试日期、人员及测试仪表型号测试仪表精度

处理情况

表7.0.1-I综合布线系统工程光纤(链路/信道)性能指标测试记录

工程项171名称

序号编号光缆系统备注

多模单模

地址号缆线号设备号 850nm 1300nm 13l0nm 1550nm

衰减(插入损耗) 长度衰减(插人损耗) 长度衰减(插入损耗) 长度

衰减(插入

损耗) 长度

测试日期、人员及测试仪表型号测试仪表精度

处理情况

7.0.2对绞电缆及光纤布线系统的现场测试仪应符合下列要求:

1应能测试信道与链路的性能指标。

2应具有针对不同布线系统等级的相应精度,应考虑测试仪的功能、电源、使用方法等因素。

3测试仪精度应定期检测,每次现场测试前仪表厂家应出示测试仪的精度有效期限证明。

7.0.3测试仪表应具有测试结果的保存功能并提供输出端口,将所有存贮的测试数据输出至计算机和打印机,测试数据必须不被修改,并进行维护和文档管理。测试仪表应提供所有测试项目、概要和详细的报告。测试仪表宜提供汉化的通用人机界面。

编辑本段8管理系统验收

8.0.1综合布线管理系统宜满足下列要求:

1管理系统级别的选择应符合设计要求。

2需要管理的每个组成部分均设置标签,并由唯一的标识符进行表示,标识符与标签的设置应符合设计要求。

3管理系统的记录文档应详细完整并汉化,包括每个标识符相关信息、记录、报告、图纸等。

4不同级别的管理系统可采用通用电子表格、专用管理软件或电子配线设备等进行维护管理。

8.0.2综合布线管理系统的标识符与标签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标识符应包括安装场地、缆线终端位置、缆线管道、水平链路、主干缆线、连接器件、接地等类型的专用标识,系统中每一组件应指定一个唯一标识符。

2电信间、设备间、进线间所设置配线设备及信息点处均应设置标签。

3每根缆线应指定专用标识符,标在缆线的护套上或在距每一端护套300mm内设置标签,缆线的终接点应设置标签标记指定的专用标识符。

4接地体和接地导线应指定专用标识符,标签应设置在靠近导线和接地体的连接处的明显部位。

5根据设置的部位不同,可使用粘贴型、插入型或其他类型标签。标签表示内容应清晰,材质应符合工程应用环境要求,具有耐磨、抗恶劣环境、附着力强等性能。

6终接色标应符合缆线的布放要求,缆线两端终接点的色标颜色应一致。

8.0.3综合布线系统各个组成部分的管理信息记录和报告,应包括如下内容:

1记录应包括管道、缆线、连接器件及连接位置、接地等内容,各部分记录中应包括相应的标识符、类型、状态、位置等信息。

2报告应包括管道、安装场地、缆线、接地系统等内容,各部分报告中应包括相应的记录。

8.0.4综合布线系统工程如采用布线工程管理软件和电子配线设备组成的系统

进行管理和维护工作,应按专项系统工程进行验收。

编辑本段9工程验收

9.0.1

竣工技术文件

应按下列要求进行编制:

1工程竣工后,施工单位应在工程验收以前,将工程竣工技术资料交给建设单位。2综合布线系统工程的竣工技术资料应包括以下内容:

1)安装工程量。

2)工程说明。

3)设备、器材明细表。

4)竣工图纸。

5)测试记录(宜采用中文表示)。

6)工程变更、检查记录及施工过程中,需更改设计或采取相关措施,建设、设计、施工等单位之间的双方洽商记录。

7)随工验收记录。.

8)隐蔽工程签证。

9)工程决算。

3竣工技术文件要保证质量,做到外观整洁,内容齐全,数据准确。

9.0.2

综合布线系统工程

,应按本规范附录A所列项目、内容进行检验。检测结论作为工程竣工资料的组成部分及工程验收的依据之一。

1系统工程安装质量检查,各项指标符合设计要求,则被检项目检查结果为合格;被检项目的合格率为100%,则工程安装质量判为合格。

2系统性能检测中,对绞电缆布线链路、光纤信道应全部检测,竣工验收需要抽验时,抽样比例不低于10%,抽样点应包括最远布线点。

3系统性能检测单项合格判定:

1)如果一个被测项目的技术参数测试结果不合格,则该项目判为不合格。如果某一被测项目的检测结果与相应规定的差值在仪表准确度范围内,则该被测项目应判为合格。

2)按本规范附录B的指标要求,采用4对对绞电缆作为水平电缆或主干电缆,所组成的链路或信道有一项指标测试结果不合格,则该水平链路、信道或主干链路判为不合格。

3)主干布线大对数电缆中按4对对绞线对测试,指标有一项不合格,则判为不合格。

4)如果光纤信道测试结果不满足本规范附录C的指标要求,则该光纤信道判为不合格。

5)未通过检测的链路、信道的电缆线对或光纤信道可在修复后复检。

4竣工检测综合合格判定:

1)对绞电缆布线全部检测时,无法修复的链路、信道或不合格线对数量有一项超过被测总数的1%,则判为不合格。

光缆布线检测时,如果系统中有一条光纤信道无法修复,则判为不合格。

2)对绞电缆布线抽样检测时,被抽样检测点(线对)不合格比例不大于被测总数的1%,则视为抽样检测通过,不合格点(线对)应予以修复并复检。被抽样检测点(线对)不合格比例如果大于1%,则视为一次抽样检测未通过,应进行加倍抽样,加倍抽样不合格比例不大于1%,则视为抽样检测通过。若不合格比例仍大于1%,则视为抽样检测不通过,应进行全部检测,并按全部检测要求进行判定。

3)全部检测或抽样检测的结论为合格,则竣工检测的最后结论为合格;全部检测的结论为不合格,则竣工检测的最后结论为不合格。

5综合布线管理系统检测,标签和标识按10%抽检,系统软件功能全部检测。检测结果符合设计要求,则判为合格。

编辑本段附录A综合布线系统工程检验项目及内容

表A检验项目及内容

阶段验收项目验收内容验收方式

施工前检查 1.环境要求 (1)土建施工情况:地面、墙面、门、电源插座及接地装置;(2)土建工艺:机房面积、预留孔洞;(3)施工电源;(4)地板铺设;(5)建筑物人口设施检查施工前检查

2.器材检验 (1)外观检查;(2)型式、规格、数量;(3)电缆及连接器件电气性能测试;(4)光纤及连接器件特性测试;(5)测试仪表和工具的检验

3.安全、防火要求 (1)消防器材;(2)危险物的堆放;(3)预留孔洞防火措施

没备安装 1.电信间、设备间、设备机柜、机架 (1)规格、外观;(2)安装垂直、水平度;(3)油漆不得脱落标志完整齐全;(4)各种螺丝必须紧固;(5)抗震加固措施;(6)接地措施随工检验

2.配线模块及8位模块式通用插座 (1)规格、位置、质量;(2)各种螺丝必须拧紧;

(3)标志齐全;(4)安装符合工艺要求;(5)屏蔽层可靠连接

电、光缆布放(楼内) 1.电缆桥架及线槽布放 (1)安装位置正确;(2)安装符合工艺要求;(3)符合布放缆线工艺要求;(4)接地

2.缆线暗敷(包括暗管、线槽、地板下等方式) (1)缆线规格、路由、位置;(2)符合布放缆线工艺要求;(3)接地隐蔽工程签证

电、光缆布放(楼间) 1.架空缆线 (1)吊线规格、架设位置、装设规格;(2)吊线垂度;(3)缆线规格;(4)卡、挂间隔;(5)缆线的引入符合工艺要求随工检验

2.管道缆线 (1)使用管孔孔位;(2)缆线规格;(3)缆线走向;(4)缆线的防护设施的设置质量隐蔽工程签证

3.埋式缆线 (1)缆线规格;(2)敷设位置、深度;(3)缆线的防护设施的设置质量;

(4)回土夯实质量

4.通道缆线 (1)缆线规格;(2)安装位置,路由;(3)土建设计符合工艺要求

5.其他 (1)通信线路与其他设施的间距;(2)进线室设施安装、施工质量随工检验隐蔽工程签证

缆线终接 1.8位模块式通用插座符合工艺要求

2.光纤连接器件符合工艺要求

3.各类跳线符合工艺要求随工检验

4.配线模块符合工艺要求

系统测试 1.工程电气性能测试 (1)连接图;(2)长度;(3)衰减;(4)近端串音;

(5)近端串音功率和;(6)衰减串音比;(7)衰减串音比功率和;(8)等电平远端串音;(9)等电平远端串音功率和;(10)回波损耗;(11)传播时延;(12)传播时延偏差;(13)插入损耗;(14)直流环路电阻;(15)设计中特殊规定的测试内容;(16)屏蔽层的导通竣工检验

2.光纤特性测试 (1)衰减;(2)长度

管理系统 1.管理系统级别符合设计要求竣工检验

2.标识符与标签设置 (1)专用标识符类型及组成;(2)标签设置;(3)标签材质及色标

3.记录和报告 (1)记录信息;(2)报告;(3)工程图纸

建筑物综合布线系统检测验收规范

建筑物综合布线系统检测验收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建筑物综合布线系统的定义、分类、综合布线系统基本要求、技术指标、检测验收方法以及检测验收结论判定。 本标准对综合布线系统传输性能的检测项目及指标的规定适用于100Ω非屏蔽双绞线电缆以及 62.5/125μm多模光缆和8/125μm单模光缆。屏蔽双绞线电缆或其他线缆的检测参照执行。 本标准适用于建筑物综合布线系统的检测验收。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T 8401-1987 光纤传输特性和光学特性测试方法 GBJ79-1985 工业企业通信接地设计规范 ECSC72:95 建筑物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 ISO/IEC 11801:1995 信息技术——用户大楼综合布线 ANSI/TIA/EIA-586-A:1995 商用楼通信布线标准 ANSI/TIA/EIA-586-A-1:1997 4对100Ω布线传输延迟及延迟偏离技术要求 ANSI/TIA/EIA-586-A-2:1998 商用楼通信布线标准补充文件 ANSI/TIA/EIA-586-A-3:1998 捆绑和混合线缆的技术要求 ANSI/TIA/EIA-586-A-4:1999 非屏蔽双绞布线系统的模块化快接跳线近端串扰测量方法和要求 ANSI/TIA/EIA-586-A-5:1999 4对100Ω超五楼布线传输补充指南 ANSI/TIA/EIA-589-A:1998 商用楼通信路由和空间标准 ANSI/TIA/EIA-606:1993 商用楼通信设施管理标准 ANSI/TIA/EIA-607:1994 商用楼通信接地和汇联要求 ANSI/TIA/EIA TSB-67:1995 非屏蔽双绞线电缆布线系统现场测试传输性能规范 3. 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3.1. 综合布线系统 由通信电缆、光缆及各种连接硬件等构成的用以支持语音、数据、图象、视频通信的弱电布线系统。综合布线系统一般可划分为六个子系统(参见CESC72:95):工作区子系统、水平布线子系统、垂直布线子系统(干线子系统)、管理子系统、设备间子系统及建筑群布线子系统。 3.2. 工作区 用户使用终端设备的地方。 3.3. 工作区子系统 由终端设备到信息端口的连线组成。 3.4. 水平布线子系统 由楼层配线架、信息端口以及其间的电缆、光缆等组成的布线系统。 3.5. 垂直布线子系统(干线子系统) 由建筑物配线架以及连接建筑物配线架和各楼层配线架的电缆、光缆等组成的布线系统。 3.6. 管理子系统 由交连、互连与I/O组成。 3.7. 设备间子系统

综合布线验收标准

二、综合布线系统测试的项目 综合布线系统的测试可以分为三类:验证测试、鉴定测试和认证测试。对于测试仪器的选用基本上也是这三类,它们之间在功能上虽会有些重叠,但每类测试所使用的测试仪器各有其特定目的。 1、验证测试 验证测试是在施工过程中及验收之前,由施工者对所铺设的传输链路进行施工连通测试,测试重点检验传输链路连通性,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和对施工后的链路参数进行预测,做到工程质量心中有数,以便验收顺利通过。例如每完成一个楼层后,对该水平线及信息插座进行测试。 验证测试仪器具有最基本的连通测试功能(如接线图测试),解决缆线连接是否正确,测试缆线及连接部件性能,包括开路、短路。有些测试仪器还有附加功能,测试缆线长度或对故障定位。验证测试仪器应在现场环境中随工使用,操作简便。 根据所使用的电缆测试仪(例如DSP40000)或用单端电缆测试仪(例如F620)进行随工测试及阶段施工情况测试,规范中指明了有基本链路和信道两种测试连接方法。 测试连接图可按基本链路测试连接方法连接,单端测试只连接测试仪主机,不需要接测试仪远端单元。 基本链路是指布线工程中固定链路部分,包括最长的90m水平电缆和在两端分别接有一个连接点。信道测试连接方式,用来测试端到端的链路,包括用户终端连接线在内的整体信道性能。 2、鉴定测试 鉴定测试仪不仅具有验证测试仪的那些功能,而且还要有所加强。鉴定测试仪最主要的一个能力就是判定被测试链路所能承载的网络信息量的大小。TIA-570-B标准中规定,链路鉴定通过测试链路来判定布线系统所能够支持的网络应用技术(例如100Base-Tx、火线等)。例如有两根链路但不知道它们的传输能力,链路A和链路B都通过了接线图验证测试;然而,鉴定测试会告诉您链路A最高只能支持10Base-T,链路B却能支持千兆以太网。鉴定测试仪能生成测试报告,可用于安装布线系统时文档备案和管理。这类测试仪有一个独特的能力就是可以诊断常见的可导致布线系统传输能力受限制的线缆故障,该功能远远超出了验证测试仪的基本连通性测试。

经典综合布线工程案例分析

典型综合布线工程的案例分析 综合布线技术自从20世纪90年代初期引入我国后,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已在国内实施了十多年时间。国家有关部门及相关行业制定综合布线系统的设计、施工、验收的标准和规范,但目前还没有制定规范的设计文档格式。行业内各公司根据实际施工需要,制定了标准的设计内容和规范文档,以满足工程施工要求。本章列举了三个典型的工程设计案例,以便读者理解综合布线系统的设计过程及要点,掌握综合布线工程方案编制的技巧。 重点内容: 典型综合布线工程需求分析、典型综合布线工程整体方案设计、综合布线方案编写格式。 难点内容: 典型综合布线工程整体方案设计、综合布线工程详细方案设计。 1 某学院校园网综合布线系统设计案例 1.1 某学院校园网综合布线系统需求分析 1.项目概述 从某学院实际情况出发,校园网工程分为三个阶段完成。第一阶段实现校园网基本连接,第二阶段校园网将覆盖校园所有建筑,第三阶段完成校园网应用系统的开发。学院校园网建设的一期工程覆盖了教学、办公、学生宿舍区、教工宿舍区,接入信息点约为2600个,投资400万。为了实现网络高带宽传输,骨干网将采用千兆以太网为主干,百兆光纤到楼,学生宿舍10M带宽到桌面,教工宿舍100M带宽到桌面。 2.校园建筑物布局说明 某学院校园网覆盖了41栋楼房,其中学生宿舍12栋,教工宿舍20栋,办公楼、实验大楼、计算中心、电教楼、图书馆、招待所、青工楼各一栋,教学楼两栋。网络管理中心已定在电教楼三楼。具体的建筑物布局如图8-1所示。 图8-1 某学院校园网建筑布局图 3.校园网网络拓扑结构 根据用户需求分析,决定某学院的校园网络采用星形网络拓扑结构。学院网络中心的核心交换机为中心点,二区学生宿舍的核心交换机通过2G聚合链路连接网络中心核心交换机,教工区的核心交换机也通过2G聚合链路连接网络中心核心交换机。学生宿舍一区的各楼宇交换机直接汇聚到网络中心交换机。校园网网络拓扑结构,如图8-2所示。 图8-2 校园网网络拓扑结构图 4.通信信息种类和数量 该院的校园网现有电话网络系统已覆盖整个校园,因此本次综合布线工程不考虑语音电

综合布线工程验收标准

综合布线工程验收标准 总述 1总则 2环境检查 3器材及测试仪表工具检查 4设备安装检验 5缆线的敷设和保护方式检验 5·1缆线的敷设 5·2保护措施 6缆线终接 7工程电气测试 8管理系统验收 9工程验收 附录 附录A 综合布线系统工程检验项目及内容 附录B 综合布线系统工程电气测试方法及测试内容 附录C 光纤链路测试方法 附录D 综合布线工程管理系统验收内容 附录E 测试项目和技术指标含义 编辑本段1总则 1.0.1为统一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工程施工质量检查、随工检验和竣工验收等工作的技术要求,特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工程的验收。 1.0.3综合布线系统工程实施中采用的工程技术文件、承包合同文件对工程质量验收的要求不得低予本规范规定。 1·0.4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必须执行本规范有关施工质量检查的规定。建设单位应通过工地代表或工程监理人员加强工地的随工质量检查,及时组织隐蔽工程的检验和验收。 1.0.5综合布线系统工程应符合设计要求,工程验收前应进行自检测试、竣工验收测试工作。 1.0.6综合布线系统工程的验收,除应符合本规范外,还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技术标准、规范的规定。 编辑本段2环境检查 2.0.1

工作区、电信间、设备间的检查 应包括下列内容: 1工作区、电信间、设备间土建工程已全部竣工。房屋地面平整、光洁,门的高度和宽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2房屋预埋线槽、暗管、孔洞和竖井的位置、数量、尺寸均应符合设计要求。 3铺设活动地板的场所,活动地板防静电措施及接地应符合设计要求。 4电信间、设备间应提供220V带保护接地的单相电源插座。 5电信间、设备间应提供可靠的接地装置,接地电阻值及接地装置的设置应符合设计要求。 6电信间、设备间的位置、面积、高度、通风、防火及环境温、湿度等应符合设计要求。 2.0.2 建筑物进线间及入口设施的检查 应包括下列内容: 1引入管道与其他设施如电气、水、煤气、下水道等的位置间距应符合设计要求。2引入缆线采用的敷设方法应符合设计要求。 3管线入口部位的处理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应检查采取排水及防止气、水、虫等进入的措施。 4进线间的位置、面积、高度、照明、电源、接地、防火、防水等应符合设计要求。 2.0.3有关设施的安装方式应符合设计文件规定的抗震要求。 编辑本段3器材及测试仪表工具检查 3.0.1 器材检验 应符合下列要求: 1工程所用缆线和器材的品牌、型号、规格、数量、质量应在施工前进行检查,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具备相应的质量文件或证书,元出厂检验证明材料、质量文件或与设计不符者不得在工程中使用。 2进口设备和材料应具有产地证明和商检证明。 3经检验的器材应做好记录,对不合格的器件应单独存放,以备核查与处理。 4工程中使用的缆线、器材应与订货合同或封存的产品在规 格、型号、等级上相符。 5备品、备件及各类文件资料应齐全。 3.0.2配 套型材、管材与铁件的检查 要求:

网络系统工程验收规范标准[详]

河海大学信息中心 网络系统工程验收规 1.网络系统工程包括系统集成、网络设备和综合布线三大部分。综合布线工程是网络线路的分布安装工程,系统集成是根据用户需求,优选各种技术和产品,将综合布线系统和网络交换设备连接并使各部分能协调工作,成为一个完整的,运行高效、安全、可靠的网络系统的工程。为了加强网络系统集成项目的验收管理,规、有效的组织验收工作,高质量完成验收任务,保证验收后达到网络设计的目标,网络系统正常、可靠运行,特制定本规。 2.适用围:本规适用于河海大学校园网络系统工程项目和接入校园网的网络系统项目的验收。 3.单位名称 本规中涉及的有关单位的含义规定如下: 使用单位;指网络系统工程项目的直接使用单位。 负责单位;指代表河海大学签订网络系统工程项目的单位。 施工单位:网络系统工程项目的施工单位,包括承包商。 4.网络系统工程项目的验收由项目负责单位和使用单位会同项目施工单位、审计单位等共同进行。 5.网络设备通常包含于系统集成或综合布线工程项目中,作为这些项目的一部分进行验收。系统集成和综合布线项目可以分别验收。验收的基本单位是合同。 6.验收以国家有关规、网络系统工程项目合同、技术要求书、施工设计报告、经审核的合同变更补充协议为依据。 7.设备验收

对不同的设备要根据不同的要求进行设备验收。主要检验①到货的品名与数量与订货清单一致性;②设备的外观完好性;③设备通电自检正常。设备验收方法和验收要求见附件9。 最后双方共同完成包括《产品到货验收记录》附件9、《产品到货清单》附件10、和《产品到货验收报告》附件8。 8.综合布线项目工程验收 8.1.验收按通信行业标准:《大楼通信综合布线系统》 YD/T926.1~3和《数字通信用对绞/星绞对称电缆》YD/T838.1~4,《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工程验收规》GB/T50312-2000,《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工程系统设计规GBT/T 50311-2000进行。 8.2.施工单位在完成项目后,提交工程文档资料一式三份(附 电子文档1份)交责任单位。 (1)布线结构图纸(附件1) (2)机房配线架接线表(附件2) (3)布线测试报告(附件3) (4)项目验收过程记录表(仅填基本信息容)附件4 (5)产品质保书 (6)项目验收申请报告 8.3.项目负责单位,在收齐上述材料后,逐项进行审核,并以 下述过程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 (1)外观验收(附件4) (2)连接测试验收(附件4) 9.网络系统集成工程项目验收 9.1.网络系统集成工程项目整个施工、调试过程结束后,网络 系统继续试运行一个月,然后使用单位向项目负责单位提交系统运行测试报告。

某信息中心网络系统工程验收规范(doc 53页)

某信息中心网络系统工程验收规范(doc 53页)

河海大学信息中心 网络系统工程验收规范 1.网络系统工程包括系统集成、网络设备和综合布线三大部分。综合布线工程是网络线路的分布安装工程,系统集成是根据用户需求,优选各种技术和产品,将综合布线系统和网络交换设备连接并使各部分能协调工作,成为一个完整的,运行高效、安全、可靠的网络系统的工程。为了加强网络系统集成项目的验收管理,规范、有效的组织验收工作,高质量完成验收任务,保证验收后达到网络设计的目标,网络系统正常、可靠运行,特制定本规范。 2.适用范围:本规范适用于河海大学校园网络系统工程项目和接入校园网的网络系统项目的验收。 3.单位名称 本规范中涉及的有关单位的含义规定如下: 使用单位;指网络系统工程项目的直接使用单位。 负责单位;指代表河海大学签订网络系统工程项目的单位。 施工单位:网络系统工程项目的施工单位,包括承包商。 4.网络系统工程项目的验收由项目负责单位和使用单位会同项目施工单位、审计单位等共同进行。

5.网络设备通常包含于系统集成或综合布线工程项目中,作为这些项目的一部分进行验收。系统集成和综合布线项目可以分别验收。验收的基本单位是合同。 6.验收以国家有关规范、网络系统工程项目合同、技术要求书、施工设计报告、经审核的合同变更补充协议为依据。 7.设备验收 对不同的设备要根据不同的要求进行设备验收。主要检验①到货的品名与数量与订货清单一致性;②设备的外观完好性;③设备通电自检正常。设备验收方法和验收要求见附件9。 最后双方共同完成包括《产品到货验收记录》附件9、《产品到货清单》附件10、和《产品到货验收报告》附件8。 8.综合布线项目工程验收 8.1.验收按通信行业标准:《大楼通信综合布线系统》 YD/T926.1~3和《数字通信用对绞/星绞对称电缆》YD/T838.1~4,《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工程验收规范》GB/T50312-2000,《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工程系统设计规范GBT/T 50311-2000进行。 8.2.施工单位在完成项目后,提交工程文档资料一式三份 (附电子文档1份)交责任单位。

综合布线系统质量验收标准

综合布线系统质量 验收标准

综合布线系统 1 一般规定 1.1 本章适用于智能建筑工程中综合布线子系统的工程安装、检测验收和竣工验收。 1.2 综合布线系统检测验收应采用专用测试仪器对系统的各条链路进行检测,评定系统的信号传输技术指标及工程质量。 1.3 综合布线工程施工前应对交接间、设备间、工作区的建筑和环境条件进行检查,检查内容和要求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工程验收规范》GB/T50312中的有关规定。 1.4 采用专用计算机进行管理和维护工作的综合布线工程应按专项进行验收。 1.5 建筑群主干光纤在网络中支持的应用距离大于国家标准《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T50311中第3.0.5条所规定的传输距离时,应按光纤传输系统的要求进行检测和验收。 1.6设备材料的进场检测验收执行GB/T50312中的规定。 2 缆线敷设和终接的检测 Ⅰ主控项目

2.1 缆线的弯曲半径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非屏蔽4对对绞电缆的弯曲半径应至少为电缆外径的4倍; 2. 屏蔽4对对绞电缆的弯曲半径应至少为电缆外径的6-10倍; 3. 主干对绞电缆的弯曲半径应至少为电缆外径的10倍; 4. 光缆的弯曲半径应至少为光缆外径的15倍。 2.2 电源线与综合布线系统缆线应分隔布放,缆线间的最小净距应符合设计要求,按 GB/T50312中的规定检测。 2.3 建筑物内电、光缆暗管敷设及与其它管线最小净距符合GB/T50312中的规定。 2.4 对绞电缆芯线终接应符合下列要求: 1. 终接时,每对对绞线应保持扭绞状态,扭绞松开长度对于5类线不应大于13mm; 2. 对绞线在与8位模块式通用插座相连时,必须按色标和线对顺序进行卡接;在同一布线工程中两种连接方式不应混合使用; 3. 卡入跳线架连接块内的单根线缆色标应和线缆的色标相一致,大对数电缆按标准色谱的组合规定进行排序; 4. 端接于RJ45口的配线架的线序及排列方式按有关国际标准规定的两种端接标准之一(T568A或T568B)进行端接,但必须与信息插座模块的线序排列使用同一种标准;

综合布线系统工程验收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公告第620 号 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综合布线系统工程验收规范》的公告 现批准《综合布线系统工程验收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 50312-2007,自2007 年10 月1 日起实施。其中,第5.2.5 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工程验收规范》GB/T50312-2000 同时废止。 1 总则 2 环境检查 3 器材及测试仪表工具检查 4 设备安装检验 5 缆线的敷设和保护方式检验 5.1 缆线的敷设 5.2 保护措施 6 缆线终接 7 工程电气测试 8 管理系统验收 9 工程验收 附录A 综合布线系统工程检验项目及内容 附录B 综合布线系统工程电气测试方法及测试内容 附录C 光纤链路测试方法 附录D 综合布线工程管理系统验收内容 附录E 测试项目和技术指标含义

附:条文说明 1 总则 1.0.1 为统一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工程施工质量检查、随工检验和竣工验收等工作的技术要求,特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工程的验收。 1.0.3 综合布线系统工程实施中采用的工程技术文件、承包合同文件对工程质量验收的要求不得低于本规范规定。 1.0.4 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必须执行本规范有关施工质量检查的规定。建设单位应通过工地代表或工程监理人员加强工地的随工质量检查,及时组织隐蔽工程的检验和验收。 1.0.5 综合布线系统工程应符合设计要求,工程验收前应进行自检测试、竣工验收测试工作。 1.0.6 综合布线系统工程的验收,除应符合本规范外,还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技术标准、规范的规定。 2 环境检查 2.0.1 工作区、电信间、设备间的检查应包括下列内容: 1 工作区、电信间、设备间土建工程已全部竣工。房屋地面平整、光洁,门的高度和宽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2 房屋预埋线槽、暗管、孔洞和竖井的位置、数量、尺寸均应符合设计要求。 3 铺设活动地板的场所,活动地板防静电措施及接地应符合设计要求。 4 电信间、设备间应提供220V 带保护接地的单相电源插座。 5 电信间、设备间应提供可靠的接地装置,接地电阻值及接地装置的设置应符合设计要求。

《综合布线系统》质量验收标准

《综合布线系统》质量验收标准

综合布线系统 1 一般规定 1.1 本章适用于智能建筑工程中综合布线子系统的工程安装、检测验收和竣工验收。 1.2 综合布线系统检测验收应采用专用测试仪器对系统的各条链路进行检测,评定系统的信号传输技术指标及工程质量。 1.3 综合布线工程施工前应对交接间、设备间、工作区的建筑和环境条件进行检查,检查内容和要求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工程验收规范》GB/T50312中的有关规定。 1.4 采用专用计算机进行管理和维护工作的综合布线工程应按专项进行验收。 1.5 建筑群主干光纤在网络中支持的应用距离大于国家标准《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工程

设计规范》GB/T50311中第3.0.5条所规定的传输距离时,应按光纤传输系统的要求进行检测和验收。 1.6设备材料的进场检测验收执行GB/T50312中的规定。 2 缆线敷设和终接的检测 Ⅰ主控项目 2.1 缆线的弯曲半径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非屏蔽4对对绞电缆的弯曲半径应至少为电缆外径的4倍; 2. 屏蔽4对对绞电缆的弯曲半径应至少为电缆外径的6-10倍; 3. 主干对绞电缆的弯曲半径应至少为电缆外径的10倍; 4. 光缆的弯曲半径应至少为光缆外径的15倍。 2.2 电源线与综合布线系统缆线应分隔布放,缆

线间的最小净距应符合设计要求,按GB/T50312中的规定检测。 2.3 建筑物内电、光缆暗管敷设及与其他管线最小净距符合GB/T50312中的规定。 2.4 对绞电缆芯线终接应符合下列要求: 1. 终接时,每对对绞线应保持扭绞状态,扭绞松开长度对于5类线不应大于13mm; 2. 对绞线在与8位模块式通用插座相连时,必须按色标和线对顺序进行卡接;在同一布线工程中两种连接方式不应混合使用; 3. 卡入跳线架连接块内的单根线缆色标应和线缆的色标相一致,大对数电缆按标准色谱的组合规定进行排序; 4. 端接于RJ45口的配线架的线序及排列方式按有关国际标准规定的两种端接标准之一(T568A或T568B)进行端接,但必须与信息插座模块的线序排列使用同一种标准; 3.屏蔽对绞电缆的屏蔽层与接插件终接处的屏蔽罩必须以可靠的360°圆周接触,接触长度不宜小于10mm。

某大楼综合布线案例分析

一.概述 某大楼是某市80和90年代的标志性建筑,主营业务为宾馆、餐饮和商务会议。随着时代的变迁,大楼内的设施已经不能满足时代的需要了,因此需要进行改造。本系统采用综合布线系统(即一个能够支持用户选择的语音/数据/图形图像应用的网络布线系统)为其智能化的实现提供了一个高速可靠的物理链接平台。 二.需求分析 大楼建设的总目标是:以高性能综合布线系统支撑,建成一个包含多用途的电子商务宾馆智能系统,能适应日益发展的宾馆业要求的现代化智能化楼宇。从而实现对大楼的电气、防火防盗、监控、计算机通信等全套实施按需控制,实现资源共享与外界信息交流。 设计范围包括整个大厦的宾馆、饭店和商务会议室及其他公用区间,要求采用先进、成熟、可靠实用的结构化布线系统,将建筑物内的程控交换机系统、计算机网络系统统一布线,统一管理,使整个大厦成为能满足未来高速信息传输的,灵活的,易扩充的智能建筑系统。 根据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它满足系统纳入结构化布线系统的条件: A. 超五类水平电缆在设备端口至终端端口的距离不超过90米; B. 采用高速率、大带宽的传输介质,数据传输的带宽在水平区内可达1000Mbps; C. 具有一定的抗电磁干扰特性和防电磁辐射泄露性能;

通过信息端点规划定位,PDS布线支撑,使系统获得相当健全的“信息公路”网络体系,借助计算机网络服务的强有力工具,提高调度、行政管理效率与水平。也为该建筑物提供了良好的内部环境和畅通的对外联络设施。 三、建网目标 1.根据标准设计的布线方案,能适应和支持现有的或将来的通信及计算机网络需求,能适合语音、数据计算机局域网、图像和其它连接的需要。智能化楼宇的结构化布线系统不仅为现代化的信息通讯铺设了信息高速公路,而且也为楼宇的智能管理提供了集中的控制通路。 综合布线系统为用户创造了舒适、快捷的软环境,节约了发展商与经营者的人力和财力开支,极大地提高了对建筑物的综合管理水平,,满足了各部门对通讯和网络的需求。根据对综合布线系统的要求, 本大楼布线系统的设计主要满足通信和计算机网络二部分。该系统将为用户提供集话音、数据、文字、图像于一体的多媒体信息网络,帮助用户实现多功能电话、语音信箱、网络代理连接Internet等应用。大楼通信系统外接Internet 网络后,就可以方便地与世界各地进行联系,实现电子商务、电子邮件(E-Mail)及电子数据交换(EDI)等功能。 配置需求 本项目主要为标准型宾馆,因此采用较高的配置标准。根据甲方要求并结合本公司多年来在该领域的设计、施工经验,工程所采用布线产品均为超5类结构化布线产品,使整个系统完全满足超5类传输性能标准,以适应10—15年技术发展和使用的要求,且具有开放性、灵活性和可扩展性。 四、参照标准及建网原则 1.设计原则

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简介

《综合布线系统工程验收规范》GB50312-2007贯标讲义《综合布线系统工程验收规范》GB50312-2007是对原《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工程验收规范》GB/T 50312-2000进行修订。规范内容布局基本沿用了原规范的章节,增加了第8章管理系统验收。综合布线系统工程电气测试方法及测试内容按新设计规范GB50311-2007作了较大调整。增加了综合布线工程管理系统验收内容。 一、基础知识介绍 1、网络相关知识 计算机网络是现代数据通信的基础,是计算机技术与数据通信技术相互结合的产物,数据通信的任务是交流信息,是利用由通信介质所构建的网络平台进行信息传输和交流。 ①信息是对客观事物变化和特征的反映,是客观事物之间相互作用和联系的表征,是客观事物经过感知或认识后的再现。信息的形态也日渐多样化,在当代信息的载体可以是文本(西文字符、中文字符等)、语音、图形、图像和视频。 ②数据是信息的具体表现。为了传送信息,首先要将文本、语音、图形、图像和视频用二进制代码表示,由信息传输设备或采集设备,把信息转换成二进制数据,然后输入计算机,由计算机处理。 ③信号是数据的物理量编码,是信息的另一种物理表现形式。信息是以信号的形式在信道中传播,信号分为模拟信号和数字信号。 模拟信号是指信号波形模拟着信息的变化,其特点是时间和幅值都是连续的,所以模拟信号为连续信号。数字信号是指幅值被限制在有限个数值之内的信号,它是离散信号。最简单的信号为二元码或二进制码。在计算机数据通信中,最常用的是二进制码。 ④数据通信中的主要技术指标 数据传输速率:是指发送端和接受端之间每秒钟传输二进制数据的平均比特数,单位为位/秒。它反映了终端设备之间信息传输能力,是一段时间的平均值。 信号传输速率:指单位时间内通过信道传输的码元素,单位为波特,记作Baud。一般情况下,一个信号往往可以带有多个二进制位,所以在固定的信息传输速率下,比特率往往大于波特率。 信号宽带:是指信号频谱的宽度,也就是信号的最高频率分量与最低频率分量的差值。如语音信号的频率范围为300-3300Hz,带宽为3KHz。 信道带宽:是指信道能够传输信号的最高频率成分与最低频率成份的频率差,单位为赫兹(Hz)。信道带宽限定了通过信道的信号带宽,是衡量信道传输数据能力的极限指标。 信道容量:表示一个物理信道的最大数据传输速率,单位b/s。是信道传输数据能力的极限。 数据传输速率与带宽之间存在着一个对应的关系;信号的带宽越宽,其数据传输速率就越高;同样,信号数据传输速率越高,其带宽也越宽。这是因为数据传输速率的高低决定了信号周期T。 数据传输速率C=(1/T)×log2M b/s 式中T为一个数字脉冲信号的宽度(全意码)或重复周期(归零码)单位为秒; M——一个码元所取离散值的个数。 物理链路最大数据传输速率C与信道容量H存在着一定的对应关系,对于无噪声信道

综合布线系统验收标准

综合布线系统验收标准 四、缆线的敷设与保护方式检查 (1)缆线敷设的规定 1)缆线的型号、规格应与设计规定相符。 2)缆线的布放应自然平直,不得产生扭绞、打圈、接头等现象,不应受外力的挤压和损伤。 3)缆线两端应贴有标签,应标明编号,标签书写应清晰、端正、正确,标签应选用不易损坏的材料。 4)缆线终接后应有余量。交接间、设备间对绞电缆预留长度宜为0.5~1.0m,工作区宜为10~30mm;光缆布放宜留长度为3~5m,有特殊要求的应按设计要求预留长度。 5)缆线的弯曲半径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非屏蔽4对双绞线电缆的弯曲半径应至少为电缆外径的4倍。 ②屏蔽4对双绞线电缆的弯曲半径应至少为电缆外径的6~10倍。 ③主干对绞电缆的弯曲半径应至少为电缆外径的10倍。 ④光缆的弯曲半径应至少为光缆外径的15倍。 ●电源线、综合布线系统缆线应分隔布放,缆线间的最小净距应符合设计要求和相关规定。 ●建筑物内电缆、光缆暗管的敷设与其他管线的最小净距应符合相关规定。 ●在暗管或线槽中缆线敷设完毕后,宜在信道两端口的出口处用填充材料进行封堵。 (2)预埋线槽和暗管敷设缆线的规定:

1)敷设线槽的两端宜用标志表示出编号和长度等内容。 2)敷设暗管时宜采用钢管或阻燃硬质PVC管。 (3)设置电缆桥架和线槽敷设缆线的规定: 1)电缆线槽、桥架宜高出地面2.2m以上;线槽和桥架顶部距楼板不宜小于30mm;在过梁或其他障碍物处,不宜小于50mm。 2)槽内缆线布放应顺直,尽量不交叉,在缆线进出线槽部位及转弯处应绑扎固定,其水平部分缆线可以不绑扎。 3)电缆桥架内缆线垂直敷设时,缆线的上端和每隔1.5m处应固定在桥架的支架上;水平敷设时,在缆线的首、尾、转弯及每隔5~10m处进行固定。 4)在水平、垂直桥架和垂直线槽中敷设缆线时,应对缆线进行绑扎。 5)楼内光缆宜在金属线槽中敷设,在桥架敷设时应在绑扎固定段加装垫套。 (4)采用吊顶支撑柱作为线槽在顶棚内敷设缆线时,每根支撑柱所辖范围内的缆线可以不设置线槽进行布放,但应分束绑扎。缆线护套应阻燃,缆线选用应符合设计要求。 (5)建筑群子系统采用架空、管道、直埋、墙壁及暗管敷设电缆、光缆的施工技术要求,应按照本地网通信线路工程验收的相关规定执行。 (6)水平子系统缆线的敷设保护要求: 1)预埋金属线槽的保护要求为 ①在建筑物中预埋线槽宜按单层设置,每一路由预埋线槽不应超过3根,线槽截面高度不宜超过25mm,总宽度不宜超过300mm。 ②线槽直埋长度超过30m或在线槽路由有交叉、转弯时,宜设置过线盒,以便于布放缆线和维修。

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工程验收规范(GB.T 50312)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工程验收规范GB/T 50312—2000 1 总则 1.0.1 为统一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工程施工质量检查、随工检验和竣工验收等工作的技术要求,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综合布线系统工程的验收。 1.0.3 工程中凡遇本规范未包括的技术标准、技术要求,可依据设计规范的要求及相关国家标准执行。 1.0 4 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必须执行本规范有关施工质量检查的规定。建设单位应通过工地代表或工程监理人员加强工地的随工质量检查,及时组织隐蔽工程的检验和签证工作。 1.0.5 综合布线系统工程的验收,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的规定。 2 环境检查 2.0.1 应对交接间、设备间、工作区的建筑和环境条件进行检查,检查内容如下: 1 交接间、设备间、工作区土建工程已全部竣工。房屋地面平整、光洁,门的高度和宽度应不妨碍设备和器材的搬运,门锁和钥匙齐全。 2 房屋预埋地槽、暗管及孔洞和竖井的位置、数量、尺寸均应符合设计要求。 3 铺设活动地板的场所,活动地板防静电措施的接地应符合设计要求。 4 交接间、设备间应提供220V单相带地电源插座。 5 交接间、设备间应提供可靠的接地装置,设置接地体时,检查接地电阻值及接地装置应符合设计要求。 6 交接间、设备间的面积、通风及环境温、湿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3 器材检验 3.0.1 器材检验一般要求如下: 1 工程所用缆线器材型式、规格、数量、质量在施工前应进行检查,无出厂检验证明材料或与设计不符者不得在工程中使用。 2 经检验的器材应做好记录,对不合格的器件应单独存放,以备核查与处理。 3 工程中使用的缆线、器材应与订货合同或封存的产品在规格、型号、等级上相符。 4 备品,备件及各类资料应齐全。 3.0.2 型材、管材与铁件的检验要求如下: 1 各种型材的材质、规格、型号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规定,表面应光滑、平整,不得变形、断裂。预埋金属线槽、过线盒、接线盒及桥架表面涂覆或镀层均匀、完整,不得变形、损坏。 2 管材采用钢管、硬质聚氯乙烯管时,其管身应光滑、无伤痕,管孔无变形,孔径、壁厚应符合设计要求。 3 管道采用水泥管块时,应按通信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中相关规定进行检验。 4 各种铁件的材质、规格均应符合质量标准,不得有歪斜、扭曲、飞刺、断裂或破损。 5 铁件的表面处理和镀层应均匀、完整,表面光洁,无脱落、气泡等缺陷。 3.0.3 缆线的检验要求如下: 1 工程使用的对绞电缆和光缆型式、规格应符合设计的规定和合同要求。 2 电缆所附标志、标签内容应齐全、清晰。 3 电缆外护套需完整无损,电缆应附有出厂质量检验合格证。如用户要求.应附有本批量电缆的技术指标。 4 电缆的电气性能抽验应从本批量电缆中的任意三盘中各截出100m长度,加上工程中所选用的接插件进行抽样测试,并作测试记录。 5 光缆开盘后应先检查光缆外表有无损伤,光缆端头封装是否良好。 6 综合布线系统工程采用光缆时,应检查光缆合格证及检验测试数据,在必要时,可测试光纤衰减和光纤长度,测试要求如下: 1)衰减测试:宜采用光纤测试仪进行测试。测试结果如超出标准或与出厂测试数值相差太大,应用光功率计

综合布线工程验收一般流程

智能建筑网络工程验收专项验收一般流程 一、施工提交申请验收(竣工验收申请表) 二、基建管理部门组织甲方相关单位现场验收 三、施工方提前准备,现场提交以下验收文档: 1.网络施工图纸(数据点、语音点的分布图,线路图、机柜布局图及网络拓朴 图等) 2.信息点自测报告(各信息点六类认证逐个测试报告) 3.材质报告(线材、模块、面板、配线架等) 4.网络工程竣工验收说明书(网络施工说明书) 5.设备的随机资料及保函(主要设备的厂家授权、原厂售后服务承诺) 四、经甲方相关管理部门认可后进入现场验收流程 1.信息点抽测:甲方使用FLUKE六类UTP认证测试仪器按总信息点的10%~20% 进行抽测,并将所测数据与施工方自测数据进行比较,确定其自测数据是否真实有效。首次抽测中若出现不合格信息点则另行加测总信息点数的10%,若全部抽测故障信息点总数超过10个,甲方将中断验收流程,待施工方对大楼全部信息点重新检测并提交新的检测报告后,再重新进行验收。 2.网络测试:网络是不是可达;路由是否正确;策略是否合理;网络的延迟是否在正常范围以内等; 3.验证网络架构是否与施工方所提交的网络拓扑图、综合布线逻辑图、信息点 分布图、机柜布局图、配线架上信息点分布图等相符。 4.工作区子系统验收 (1)线槽走向、布线是否美观大方,符合规范。

(2)信息座是否按规范进行安装。 (3)信息座安装是否做到一样高、平、牢固。 (4)信息面板是否都固定牢靠。 (5)标志是否齐全。 (6) 接地是否正确。 5.管理间、设备间子系统验收 (1)检查机柜安装的位置是否正确;规格、型号、外观是否符合要求。 (2) 跳线制作是否规范,配线面版的接线是否美观整洁。 6.线缆布放 (1)线缆规格、路由是否正确。 (2)对线缆的标号是否正确。 (3)线缆拐弯处是否符合规范。 (4)竖井的线槽、线固定是否牢靠。 (5)是否存在裸线。 7.以上合格后由参与验收的各部门在验收文档签字盖章。 8.施工方对不合格部位进行限期整改。整改完毕后,组织进行复检。 9.验收手续完成,移交设备和网络。

综合布线工程验收规范

综合布线工程验收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综合布线工程验收规范(含条文说明)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施行日期:年月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公告第号 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综合布线系统工程验收规范》的公告 现批准《综合布线系统工程验收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自年月日起实施。其中,第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工程验收规范》/同时废止。 本规范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二七年四月六日 前言 本规范是根据建设部建标[]号文件《关于印发“二四年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定、修订计划”的通知》的要求,对原《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工程验收规范》/—工

程建设国家标准进行了修订,由信息产业部作为主编部门,中国移动通信集团设计院有限公司会同其他参编单位组成规范编写组共同编写完成的。 本规范在修订过程中,编制组进行了广泛的市场调查并展开了多项专题研究,认真总结了规范执行过程中的经验和教训,加以补充完善和修改,广泛吸取国内有关单位和专家的意见。同时,参考了国内外相关标准规定的内容。 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信息产业部负责日常管理,中国移动通信集团设计院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在应用过程中如有需要修改与补充的建议,请将有关资料寄送中国移动通信集团设计院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号,邮编:),以供修订时参考。 本规范主编单位、参编单位和主要起草人: 主编单位:中国移动通信集团设计院有限公司 参编单位: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 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 中国建筑东北设计研究院 现代集团华东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综合布线系统的质量验收标准

综合布线系统 1 一般规定 1.1 本章适用于智能建筑工程中综合布线子系统的工程安装、检测验收和竣工验收。 1.2 综合布线系统检测验收应采用专用测试仪器对系统的各条链路进行检测,评定系统的信号传输技术指标及工程质量。 1.3 综合布线工程施工前应对交接间、设备间、工作区的建筑和环境条件进行检查,检查内容和要求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工程验收规范》GB/T50312中的有关规定。 1.4 采用专用计算机进行管理和维护工作的综合布线工程应按专项进行验收。 1.5 建筑群主干光纤在网络中支持的应用距离大于国家标准《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T50311中第3.0.5条所规定的传输距离时,应按光纤传输系统的要求进行检测和验收。 1.6设备材料的进场检测验收执行GB/T50312中的规定。 2 缆线敷设和终接的检测 Ⅰ主控项目 2.1 缆线的弯曲半径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非屏蔽4对对绞电缆的弯曲半径应至少为电缆外径的4倍; 2. 屏蔽4对对绞电缆的弯曲半径应至少为电缆外径的6-10倍; 3. 主干对绞电缆的弯曲半径应至少为电缆外径的10倍; 4. 光缆的弯曲半径应至少为光缆外径的15倍。 2.2 电源线与综合布线系统缆线应分隔布放,缆线间的最小净距应符合设计要求,按GB/T50312中的规定检测。 2.3 建筑物内电、光缆暗管敷设及与其他管线最小净距符合GB/T50312中的规定。 2.4 对绞电缆芯线终接应符合下列要求: 1. 终接时,每对对绞线应保持扭绞状态,扭绞松开长度对于5类线不应大于13mm; 2. 对绞线在与8位模块式通用插座相连时,必须按色标和线对顺序进行卡接;在同一布线工程中两种连接方式不应混合使用; 3. 卡入跳线架连接块内的单根线缆色标应和线缆的色标相一致,大对数电缆按标准色谱的组合规定进行排序; 4. 端接于RJ45口的配线架的线序及排列方式按有关国际标准规定的两种端接标准之一

综合布线系统验收规范

综合布线系统工程验收规范 1、环境检查: 1.1工作区、电信间、设备间等建筑环境检査应符合下列规定: 1、暗装或明装在墙体或柱子上的信息插座盒底距地高度宜为300mm。 2、安装在工作台侧隔板面及临近墙面上的信息插座盒底距地宜为1000mm。 1、CP集合点箱体、多用户信息插座箱体宜安装在导管的引入侧及便于维护的柱子及承重 墙上等处,箱体底边距地高度宜为500mm;当在墙体、柱子上部或吊顶内安装时,距地高 度不宜小于1800mm。 1、每个工作区宜配置不少于2个带保护接地的单相交流220V/10A电源插座盒。电源插座 宜嵌墙暗装,高度应与信息插座一致。 5、每个用户单元信息配线箱附近水平70mm~150mm处,宜预留设置2个单相交流220V/10A电 源插座,每个电源插座的配电线路均装设保护电器,配线箱内应引入单相交流220V电源。 电源插座宜嵌墙暗装,底部距地高度宜与信息配线箱一致。 2、器材及测试仪表工具检査: 2.1器材检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6、工程所用缆线和器材的品牌、型号、规格、数量、质量应在施工前进行检査,应符合 设计文件要求,并应具备相应的质量文件或证书,无出厂检验证明材料、质量文件或与 设计不符者不得在工程中使用; 2.2型材、管材与铁件的检查应符合下列规定: 7、金属导管、桥架及过线盒、接线盒等表面涂覆或镀层应均匀、完整,不得变形、损坏; 2.3缆线的检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8、光缆开盘后应先检査光缆端头封装是否良好。光缆外包装或光缆护套当有损伤时,应对 该盘光缆进行光纤性能指标测试,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当有断纤时,应进行处理,并应检查合格后使用; 2)光缆 A、B端标识应正确、明显; 3)光纤检测完毕后,端头应密封固定,并应恢复外包装。 9、光纤连接器件及适配器的型式、数量、端口位置应与设计相符。光纤连接器件应外观 平滑、洁净,并不应有油污、毛刺、伤痕及裂纹等缺陷,备零部件组合应严密、平整。 3、设备安装检验: 3.1机柜、配线箱等设备的规格、容量、位置应符合设计文件要求,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0、垂直偏差度不应大于3mm; 11、机柜上的各种零件不得脱落或碰坏,漆面不应有脱落及划痕,各种标志应完整、清晰;12、 在公共场所安装配线箱时,壁嵌式箱体底边距地不宜小于1.5m,墙挂式箱体底面距地不宜小于1.8m; 13、门锁的启闭应灵活、可靠; 3.2缆线桥架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4、安装位置应符合施工图要求,左右偏差不应超过50mm; 15、安装水平度每米偏差不应超过2mm; 16、垂直安装应与地面保持垂直,垂直度偏差不应超过3mm; 17、桥架截断处及拼接处应平滑、无毛刺; 18、吊架和支架安装应保持垂直,整齐牢固,无歪斜现象;

综合布线工程的验收和鉴定

第9章综合布线工程的验收和鉴定 9.1 综合布线工程的结尾工作 一、综合布线工程的结尾工作 (1) 清理现场,保持现场清洁、美观。 (2) 对墙洞、竖井等交换处要进行修补。 (3) 汇总各种剩余材料,并把剩余材料集中放置一处,登记其可使用的数量。 (4) 写总结报告。 二、总结报告主要内容如下: ⑴ 开工报告;⑵ 网络文档;⑶ 使用报告;⑷ 验收报告。 9.2 网络文档的组成 9.2.1 网络结构文档 主要内容:网络逻辑拓扑结构图;网段关联图;网络设备配置图;IP地址分配表。 9.2.2 网络布线文档 ⑴ 网络布线逻辑图; ⑵ 网络布线工程图 ( 物理图); ⑶ 测试报告(提供每一节点的接线图,长度、衰减、近端串扰和光纤测试数据); ⑷ 配线架与信息插座对照表; ⑸ 配线架与集线器接口对照表; ⑹ 集线器与设备间的连接表; ⑺ 光纤配线表。 9.2.3 网络系统文档 ⑴ 服务器文档,包括服务器硬件文档和服务器软件文档。

⑵ 网络设备文档。网络设备是指工作站、服务器、中继器、集线器、路由器、交换器、网桥、网卡等。 ⑶ 网络应用软件文档。 ⑷ 用户使用权限表。 9.3 综合布线工程的验收 对综合布线工程的验收是施工方向用户方移交的正式手续,也是用户对工程的认可。 一、验收与鉴定的区别 ⑴ 验收是用户对综合布线工程施工工作的认可,检查工程施工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和有关施工规范。 ⑵ 鉴定是对工程施工的水平程度做评价。 ⑶ 验收一般分两部分进行,第一部分是物理验收,第二部分是文档验收。 ⑷ 鉴定是由专家组和甲方、乙方共同进行的。 二、参与工程的验收人员 ⑴ 工程双方单位的行政负责人; ⑵ 有关直管人员及项目主管; ⑶ 主要工程项目监理人员; ⑷ 建筑设计施工单位的相关技术人员; ⑸ 第三方验收机构或相关技术人员组成的专家组 三、综合布线系统的验收应遵循以下规定 ⑴ 工程验收时,应按设计文件及合同规定的内容进行。 ⑵ 进行综合布线系统的施工、安装、测试及验收必须遵守相应的技术标准、技术要求及国家标准。 ⑶ 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必须执行有关施工质量检查的规定。建设单位应通过工地代表或工程监理人员加强工地的随工质量检查,及时组织隐蔽工程的检验和签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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